发布时间:2023-03-01 16:27:0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纪检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2011年以来,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坚持“三个服务”(为领导服务、为检察业务服务、为机关和基层服务),咬定“三个目标”(办文零毛病、办会零失误、办事零差错),发扬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严谨细致、雷厉风行的作风,办公室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在2011年全区检察机关市分院绩效考评中,该院的信息工作排第4名、宣传工作排第2名,其中信息工作位居自治区检察院办公室信息刊物人均采用数第1名;统计工作也由2010年的全区第13名跃居为全区第3名,两级院7个机房在全区检察机关机要密码机房达标验收中均被评为合格机房。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质高效地做好“三办”工作
办公室工作繁琐、复杂,该院克服人少事多的实际困难,坚持抓重点带一般,把办重点文、办重点会、办重点事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办好重点文,做到办文优质。充分发挥以文辅政的作用,把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不断增强参谋意识、精品意识,力争既准确表达领导意图,又充分反映基层实际,参在关键处,谋在点子上。共起草撰写了检察工作报告、全区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全区派驻乡镇检察室经验交流会经验发言材料等重要综合文稿150多份,并牵头制作了3部专题宣传片,分别在2012年全区检察长会议等全区性检察工作会议上播放,得到了自治区检察院领导的肯定。坚持以检察信息为龙头,加大统筹策划、综合编发力度,全年共编发报送各类检察信息149篇(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渎厅、自治区检察党委办公厅采用各2篇,被自治区院采用75篇,被市委办采用8篇。积极做好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发表检察宣传文章189篇,较好地宣传了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效和良好形象。
二是办好重点会,做到办会细致。精心筹备、认真细致做好会务工作,力求会前部署周密细致,会中服务无明显过失,会后工作注重落实。对党组学习会、检察长办公会、全市检察长会议等各类会议,从议题确定、材料准备、会议纪律和督查落实等重要环节都制定有详细的方案。全年共组织筹办大小会议80多次,特别是成功组织或协办了全区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加强“两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全区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经验交流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以及2011年“检察文化周”、第八届“玉博会”接待工作等重大活动,均高标准完成任务,得到了领导和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同时,实行会议活动报批制度,大幅度精简会议,让领导腾出时间和精力,抓大事、议大事、谋全局。
三是办好重点事,做到办事高效。重点围绕院党组决策的贯彻执行,积极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围绕日常事务管理,督重点、查大事,协调好机关的各项工作安排,确保了机关信息畅通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如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在今年元旦期间加班按时完成“廉政文化长廓”建设;注重发挥绩效办服务创先争优工作的作用,针对统计报表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编发《绩效工作简报》和组织开展绩效检查的方式,积极对全市绩效考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向基层院、市院有关部门发出预警或建议45次,有效确保了该院在2011年和2012年上半年全区检察机关市分院绩效考评中均取得全区第一名。
二、完善机制、严明职责,有效提升办公室规范化管理水平
突出制度管理,坚持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条不紊,以精心的工作方法,实施精细的工作程序,取得精品的工作效果。
(一)定事定规,确保有章可循
该院借鉴了工业化大生产“流水线”理论,将办公室工作按照工作流程链条式推进。一是办会流程清晰化。从会议方案准备到会议精神落实全过程的每个环节,该院都编制流程图,每个环节都明确专人负责,分清责任。二是办文流程制度化。严格公文运转程序,明确办文的各个环节、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流水作业,确保公文运行规范有序、高效无误。三是办事流程规范化。对领导交办事项、值班、机要保密、公章使用、纸张使用、复印机使用等日常工作,都建立了规章制度,使每一项工作不脱节、无死角、无盲区。四是加大人大代表联络和检务公开工作创新力度,建立固定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适时组织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廉政执法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增进人大代表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知度。
(二)定人定责,强化岗位责任
一是实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科员等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创建双线责任制。对重要接待、大型会议或活动,建立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牵头负责人、办公室领导为指导负责人的双线责任制,确保每项重点工作有人做、有人查,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三是实行错情追究制。对工作线上出现的差错和失误,制定责任追究办法,谁出了问题谁就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定奖定惩,强化督办效果
坚持将干警完成工作情况和绩效考评情况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使用和外出考察学习的重要依据,着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为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有效避免“短板效应”,办公室充分发挥督办作用,健全完善督办网络,规范督办流程,确保领导决策落实到位。对重大督办事项,市院办公室、业务科室和纪检监察部门组建“三位一体”督办工作机制,共督办检察长交办事项10件,并注重对重点督办项目研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到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努力加强德育队伍建设
1、按照学校“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要求。全体教职工都能自觉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履行了育人职责,学校制定实施了《关于实行全员班主任制》的规定,落实了优生、边缘生、后进生的帮辅与承包。全体任课教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自觉渗透德育教育,全校上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做到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逐步形成了全方位育人的格局。
2、加强了班主任队伍建设
制定实施了《班主任工作条例》、《班级管理考评实施方案》,继续实行班主任工作制度,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制度、例会制度、优秀班主任评选制度。加强了班主任工作的责任心、上进心、事业心教育,强化“三精”意识,即精心、精细、精品。召开了两次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会,并下发了典型经验材料,举行示范班会观摩,观看了北京市优秀班主任报告录像带。
3、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
(1)在班级内部继续推行值周班长制和班干部竞选轮换制度,各班级均成立班级管理量化小组,对每一位同学的日常行为进行量化管理。
(4)实施了自主与责任教育工程。在自主方面做到“三主四层次”,即以学生为主体,自主管理,主动发展,实施学生会、值周班、班级自治、学生个体四层次管理。在责任方面做到“五点五学会”,即以对家庭负责为起始点,学会孝敬;以对自己负责为立足点,学会诚信;以对学习负责为基本点,学会求知;以对集体负责为凝聚点,学会关心;以对社会负责为升华点,学会报效祖国。
通过以上形式,有效地促进了学生的养成教育,学校每学期对涌现出来的一大批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文明学生、学习尖子、体育尖子、艺术尖子、各类标兵等在全校大会上大张旗鼓的进行表彰奖励。本学年共评选出25名“五星学生”。
4、政教处自身组织建设。根据学校要求,制定了政教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努力争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教处。政教处人员分工明确,努力做到“团结协作、真诚善良,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主动学习、提高能力,开拓创新、有所作为”。
二、狠抓学生养成教育,认真落实一日常规
继续开展以争创示范班集体为龙头的常规管理达标活动,制定了《学生管理40条》、《学生管理手册》,对学生纪律、学习、三操、卫生、安全等一日常规,从严管理,精细管理。在常规落实上,由学校领导、政教处、班主任、全体教职工、学生会参与管理,实行一日一反馈,一周一总结,一月一评比,使常规工作落到实处。
三、多渠道开辟育人阵地
1、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和国旗下讲话,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把升旗改为分年级轮流升旗,增强了对学生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全面培养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每学期开展一次法纪教育月。邀请关工委领导作了生动的法制报告,经常组织学生观看法制录像片、安全教育片,不定期进行违纪检举。通过作法制报告,落实后进生跟踪帮教,对违纪学生公开处分。通过以上形式有效地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
3、加强了宿舍管理。对宿舍卫生、物品摆放及被子折叠政政教处制定了详细的制度,并每天进行检查评分,每月评选购文明寝室若干个。经过严格管理,各班级的积极配合,学生公寓楼管理日趋规范,成为学校管理的一个亮点,得到了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4、利用四川汶川地震中涌现出来的可歌可泣的事迹,对学生进行责任教育、感恩教育。
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寓教育于活动中。本学年学校先后组织了班级篮球赛、乒乓球赛、跳绳踢毽子比赛、拔河比赛、健美操比赛、趣味健身运动比赛。学校还先后组织了“颂歌献给党”歌咏比赛、“责任在我心中”征文与演讲比赛、书法绘画比赛、举办了“金秋写生”绘画展、“我爱家乡”征文比赛等活动,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
五、问题与不足
1、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多,学习不够,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德育科研及特色创新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一、基本做法
总书记多次强调:“思想政治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既要坚持教育人、引领人、鼓舞人、鞭策人,又要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这一重要论述,为新形势下工商部门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如皋工商局围绕建设“平安有为”工商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广大干部职工的主体地位,建立了平等互动廉政教育新模式,不断增强廉政教育的实效,为促进事业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合理安排教育内容,让干部职工“想互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构建以“尽责、规范、创优”为核心的内容体系,着力加强“思想、业务、效能、廉政、文化、形象”六大建设,大力弘扬“坚韧顽强、正直奉献,务实创新、跨越争先”如皋工商精神,促进广大干部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提高工商干部在复杂形势下辨别是非、抵御诱惑的能力。如皋工商局2009年针对“两费”停征的新形势,组织实施了以“强素质、强责任、强规范,争效能、争先进、争奉献”等为主题的“三强三争”教育活动。根据领导干部、一般干部的不同层面和岗位特点,组织全局业务骨干编写了执法监管规范、技能素质达标规范、廉洁从政规范等一系列辅导材料,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教育体系。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解决“数字论英雄”,工作运行不畅,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等问题,树立讲尽责、讲规范、讲创优、讲廉明的良好风尚。
(二)切实构建互动平台。让廉政教育“能互动”。积极开辟廉政教育互动阵地,拓展互动教育的渠道和途径,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教育中“动”起来。首先,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开展政治日谈话活动,将干部职工的参工纪念日、任职纪念日以及其他个人政治生活中具有特殊意义的纪念日作为政治日,通过个人汇报、班子谈话、领导点评,引导他们重温“激情燃烧的岁月”,提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其次,开展互动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赴监狱开展教育,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同志的勤政廉政意识、责任风险意识。组织旁听案件庭审,使大家真切感受了从公务员到罪犯、从同事到阶下囚的瞬间变化和巨大落差,不断提高全系统防腐拒变的能力。再次,开展党员互动教育。以基层党委成立为契机,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双垂直”的优势,加强党员互动教育,实现了党员教育、廉政教育的有效对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全系统党员对照要求,查找在讲政治、顾大局、遵守组织原则,讲道德、树形象、遵守公德规范,讲廉洁、严自律、遵守党纪国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撰写心得体会、对标找差和整改提高材料,并在分局支部会和科室党小组会逐个交流,由支部会和党小组审议通过。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让干部职工“乐互动”。一是开展唱读学谈活动,即唱红色歌曲、读经典著作、学警世箴言、谈心得体会,变领导讲为大家讲、变空洞说教为生动宣传,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参加廉政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开展“我最推崇的廉政格言”推荐活动,分原创和摘抄两个部分,共征集廉政格言600多条,并汇编成册,发给每名干部,供大家随时学习、自励,让干部职工用发自内心的自律之声鞭策自己。三是举办“红盾之星”文艺汇演,通过自编、自导、自演的快板、小品、音诗画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增强教育的感召力,让干部职工产生共鸣和震撼,达到弘扬正气、荡涤浊流的作用。四是充分发挥家庭助廉的作用,邀请全系统家属参加5・10廉政建设大会,开展“十佳廉内助”评比,组织“廉洁干事顺,家和万事兴”干部家属座谈会,实施领导干部家访制,使家庭廉政教育实现经常化、制度化、互动化。五是因地制宜建设了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长廊,及时更新廉政屏保系统,张贴廉政宣传画,悬挂岗位廉政格言,开展读书思廉、监督促廉等活动,营造廉洁从政氛围。此外还通过文体竞赛、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引导干部职工认清形势,更新理念,坚决纠正各种落后错误观念,切实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和免疫力,从源头上筑牢预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四)积极运用信息技术,让廉政教育“快互动”。主动适应现代网络技术要求,拓展廉政教育的空间,提升廉政教育现代化水平。其一,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构建以网络为基础,文字、图像、语音多形式数据传输为特点的现代化廉政教育载体,建成多功能电教室,开发建成廉政教育视频会议系统。经常组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进行现场讨论交流,变运动式教育为全程教育,做到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让廉政意识人心人脑。其二,在基层信息网,开辟廉政之声专栏,上载教育资料,廉政文章。组织学习交流,促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除非分之想。其三,充分发挥网络交互性、开放性的特点,在内网和工商政务网设置互动交流、理论研讨、廉文选读、网上举报、局长信箱等互动子栏目。形成服务对象与工商干部、领导与下属、同事之间相互交流的平台,努力实现党风廉政教育从说教式向讨论式、引导式、参与式转变。其四,开通系统短信平台和系统家属短信平台,每逢重要政策决定出台、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及时通过短信平台通报廉政信息、廉政警示、发送廉政短信,形成家庭、社会、部门共同参与的教育合力。
二、初步成效
互动式廉政教育,是对廉政教育方法的探索和创新。实践证明:充分尊重教育对象的主体地位,让教育对象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活动,是提高教育效能的有效途径。经过几年的实践,互动式廉政教育的成效初步显现。
(一)增强了廉政教育亲和力。如皋工商局开展互动式廉政教育以来,彻底改变了居高临下、空洞说教的教育模式,既让大家听、也让大家讲,既有官教兵、也有兵教官,所有领导和干部职工都承担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双重角色,广大干部职工觉得自己受到了尊重,消除了教育过程中的抵触情绪。大家普遍认识到:开展廉政教育是提升个体内在素养的重要渠道,是预防腐败、廉洁从政的有力举措,是事业健康发展的坚实保障。
(二)提升了廉政教育吸引力。互动式廉政教育极大地激发了全系统参加廉政教育的热情,广大干部职工
变“要我参加”为“我要参加”、变“不愿参加”为“勇于参加”、变“不会参加”为“善于参加”。2009年。全系统撰写心得体会、对标找差、整改提高材料近600篇,在各级媒体发表廉政感悟、廉政时评等文章20余篇,撰写廉政调研文章、经验交流近10篇。创作廉政歌曲、书法、摄影、快板、音诗画和灯谜等作品200余份,举办书画展览10余次。
(三)强化了廉政教育渗透力。广大干部职工通过文化的熏陶、活动的参与、意识的觉醒,自觉完成了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变,增强了抵制诱惑的自控能力。集聚了健康向上、廉洁从政、激情干事的精神动力,“以廉为荣、以廉为美、以廉为乐”成为全系统共识,“人人争做廉洁人、人人争做廉洁事”的生动局面初步形成。近年来,6名同志被各级部门表彰为勤政廉政标兵,多名同志被评为江苏省杰出青年卫士、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工商系统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
(四)扩大了廉政教育影响力。互动式廉政教育不仅促进了干部队伍廉洁从政,而且成为如皋工商局特色品牌,叫响系统内外,被各级媒体多次宣传报道。2009年,在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该局作为先进典型在会上作了《强化互动重预防,注重教育建平安》典型发言,得到了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多个部门到该局学习活动经验,起到了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几点思考
互动式廉政教育对于提升教育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以下几点有益的启示:
(一)尊重主体地位是应有之义。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利”。其实,不仅是在党员教育中。在所有思想政治工作中都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育对象的主体地位。只有如此,教育才能收到预期效果。在互动廉政教育中,要从教育对象的客观实际和主观要求出发,充分考虑教育对象的多层次、多样性、多方面需求,结合教育对象的体验和期待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调动大家参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大家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接受教育、相互启发,在和谐教育氛围中形成廉洁从政认同感。
(二)听取多方意见是动力之源。要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尊重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意愿。通过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做到有的放矢。加强过程控制,注重沟通反馈,及时调整教育的思路和策略,让大家坐得下、听得进。教育结束后,要进行及时总结,将教育效果交给广大干部职工去评定,使廉政教育始终紧扣队伍廉政建设实际,实现教育成效的最大化。
【关键词】国家审计;国有资产流失;对策研究
一、引言
企业国有资产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拥有或控制的资产,其保值增值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国家审计由于自身高度的权威性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国有资产流失途径更加多样化,手段更加隐蔽化,直接导致国家审计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过程中工作更加艰难。加之国家审计自身存在审计力量不足,审计手段、方法、技术有限等问题,使得国家审计在防范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方面面临诸多挑战。如何科学有效地解决国家审计在防范企业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显得更加迫切。本文着重分析国家审计防范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紧迫性和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国家审计防范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紧迫性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有资产流失却呈快速递增态势,据有关部门统计,每年至少流失800亿元~1000亿元。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现状,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流失渠道多种多样及损失金额巨大让人触目惊心。
2008年国家审计对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等13户央企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13户企业多计利润12.86亿元,少计利润53.69亿元,多计资产9.67亿元,少计资产58.47亿元;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和违规操作等,造成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63.72亿元。
2009年,国家审计对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等10户总资产共计1.2万亿元的央企进行审计。在重大工程项目投资、资产处置、资本运作等538项决策,发现违规决策30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及潜在损失8.33亿元。不实资产89.1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46%;不实负债80.39亿元,占负债总额的0.63%;不实损益56.22亿元,占利润总额的5.23%。
截止2011年10月底,京沪高铁造成4.13亿元物资闲置,沿线个别地方基层单位套取、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资金4.91亿元,欠付656家材料供应商材料款58.79亿元,欠付1471家施工队工程劳务款23.72亿元。如此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给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也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三、国家审计防范企业国有资产流失面临的挑战
1.国有资产流失途径多样化
首先,企业改制过程中产权不清晰。一些企业的经营者利用改制的有利时机,通过手中掌握的权利,弄虚作假,搞暗箱操作,使国有资产流失惨重。其次,企业高管层决策失误、经营不善。一些企业的管理层在进行投资筹资决策时缺乏做可行性研究和科学合理的投资预测,致使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在经营过程中,认为是国有资产就肆意经营,不注重经营成效。最后,资产评估不巧当,虚减资产或收益。对资产的评估中虚减资产或收益,对负债的评估中低估负债或成本,使国有企业低价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等。
2.国有资产流失手段隐蔽化
首先体现在拆分国有资产。国有企业为了让利益相关者低价获得国有企业资产,有意将国有财产分拆,使其贬值,从而低价获得。再次,转移主营业务或操纵利润。有些国有企业成立一家或是几家关联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将国有企业的主营业务或利润转移到关联公司,之后转为个人收益。即变相将国有资产转入个人腰包。最后体现在限制信息公开上。一些过去管理层在拍卖和竞标国有投标过程中暗箱操作、隐秘信息。目的使国有资产落入暗中认定人处。
3.国家审计自身的局限性
国家审计的资源不足与审计任务的繁重使得国家审计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工作中无法发挥应有的效率和效果。主要体现在:其一,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其二,审计的物力财力不充裕,审计工作得不到应有的执行;其三,审计的控制和监管力度不够。
四、国家审计防范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
1.清晰企业改制过程中产权问题,建立国企经营责任制
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既使企业管理层的责任也是政府等相关部门的责任。企业高管层在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时代表的是国家。从投资,筹资及利润的分配活动上都应该站在国家的立场上考虑。拒绝挥霍国有资产,有效科学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为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管理层在经营国有企业时应该建立责任机制。首先,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责任指标体系。从材料采购,生产,销售,流通,投资,筹资等环节都应该信息透明化,明确责任人的责任,有责必究有规可循。其次,建立经营责任标准体系。主要体现在效益指标上,如销售利润率,资产增长率,投资收益率,成本控制率等,避免浪费资产,松懈企业经营责任。再次,建立企业经营责任操作指南体系。主要表现在国有资产投标招标,国有资产清查核算,关联方交易的合同达成等。最后,建立经营责任指标体系的奖励惩罚制度。国有企业应该定期严格,科学地考核责任人的工作绩效,惩罚分明。树立国企公正公平的形象。
2.规范国有资产评估工作
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十分重要原因在于低估资产收益,高估负债成本。解决这一问题可以从内在和外在两方面加以解决。内在方面,规范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其范围要广而细。包括企业整体项目的评估,从材料采购,库存商品,收益获得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的评估都应参照标准合理科学的评估体系,保证其公允性和完整真实性。外在方面,主要体现在评估主体上。国有资产的评估应该聘请专业的利益第三方来实施,如会计师事务所。
3.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只靠国家审计力量太薄弱,因此应该加强政府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合作。其一,政府监督部门除了国家审计外还可以与纪检部门,检察部门合作。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法规,明确各个部门的监督责任,建立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合作平台。其二,防范国有资产的流失还可加强与社会公众合作。社会公众作为第三方扮演客观的角色,更能客观合理的看待事实。因此,加强民主监督十分必要。
4.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加强审计技术水平
审计人员的素质不仅体现在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上,也体现在审计人员的道德素质上。提高审计人员的技能不仅要提高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审计人员自身也要加强学习和经验交流。国家审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是一项十分艰难的工作,范围广,强度大,涉及到的审计项目复杂等特点要求审计人员要不断学习。学习不应局限在审计专业上,还应了解公司治理,经营管理,计算机应用,财务评估及国企经营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等。另外,国家审计人员是为国家办事,应该注重自己的道德素质,清正廉明,树立正面的形象。
由于国家审计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工作的复杂性,政府部门应该给予审计部门充足的审计经费和技术上应有的配合,给予审计人员绿色通道,切实保证国家审计在防范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工作高效率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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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白彦锋.国家审计在国有资产监督体系中的作用[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9).
[4]付永军.国有资产流失的成因和对策[J].企业研究,2011年20期.
一、基层央行行政执法概况
长期以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要求,积极推进基层央行法治化建设进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广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基层央行根据要求设立了行政处罚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等常设机构,配备了专业的条法干部负责日常的法律事务,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迈进。基层央行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银办发〔2006〕116号),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形成了内外相结合的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与公正,使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行政许可法》、《人民币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会计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外汇管理条例》、《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目前基层人民银行行政执法内容主要有如下几个类别:一是存款准备金管理;二是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管理;三是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四是人民币管理;五是国库行为管理;六是清算管理;七是反洗钱管理;八是财务会计管理;九是调查统计管理;十是外汇管理。从上述行政执法依据及内容来看,近年来,人民银行基层行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而言有逐步规范的趋势,对于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行为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于检查程序和行政处罚有严格的要求,严格遵守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告知、听证、处罚与执行等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法治央行的建设在不断深化,但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进步的同时,也存在诸多的问题。
二、基层央行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立法滞后,出现“法律真空”或法律冲突
基层人民银行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金融法规、规章未及时修订,这使基层央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据不明,困难重重。如1994年制定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对开户主体、开户条件、开户程序、账户设置种类、账户管理手段的界定等与现实的经济生活相脱节,无法满足账户管理的需要,一些支付结算中的风险点及新兴业务仍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对其加以约束,如对大额支付、电子支付工具及网上支付业务的监控等。1985年颁布的《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整个思路和框架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没有体现国库风险防范的需要。一些重要的国库业务如国库监管、国库退库、国库拨款,以及一些新的国库业务,如支付系统往来、国库内部往来和横向联网等,没有明确的管理操作规定,使国库业务陷入制度盲区。由于无法可依或法制不健全,金融机构各行其是,基层央行在执法过程容易引起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基层人民银行行政执法的效力与权威。《反洗钱法》规定:对不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金融机构,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取消其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但是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是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承担的,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人民银行仅有建议权,只能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给予纪律处分。这使得基层人民银行处于一种虽行使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能,但行政处罚权却受到限制的尴尬境地。此外,总行出台部门规章或行政执法操作指南,大区分行、省会中支及部分地州中支也相应出台执法检查指南,各操作指南虽然有相同之处,但有时部分法律文书格式有所差别,对程序要求也非完全重合,甚至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在上级行进行检查时会适用不同的检查标准,这给基层央行适用何种行政执法指南造成疑惑。
(二)“重实体,轻程序”,未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
1.对程序的执行力度有所欠缺。公正的程序比不公正的程序更能产生公正的结果,这是程序存在的价值,但目前基层央行执法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操作,随意减少执法环节。笔者进行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检查时发现,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时经常出现如下问题:未及时调整法律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因调离人行、执法证遗失等原因未及时收回和注销执执法证;不发送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直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给当事人;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中,未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做出数额较大的行政处罚时,未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利等;时间顺序颠倒,如调查取证日期早于立案日期、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早于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等;基层央行所检查单位的工作人员为熟知人员时未及时出示执法证件;新行员无执法证便进行执法检查;个别行政许可公示内容不够完整,未公示与行政许可事项有关的业务办理流程;单位人动后未及时调整行政处罚委员会、行政复议员会等内设法律事务部门组成人员。
2.对证据收集重视程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基层人民银行在进行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未及时按检查程序要求收集账表、票据、证人证言、凭证等原始证据,或是收集证据不全,未形成强有力的支撑,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就给行政执法行为带来隐患,一旦被处罚人提起行政诉讼,则作为行政处罚主要判断依据的证据由于不全,其效力就会受到质疑,甚至陷入败诉的境地。
3.送达程序及手续不完备,法律文书送达困难。基层央行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会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的形式履行相关手续等,不按法定程序送达问题比较突出,容易出现应当直接送达的文书未送达当事人或送达后没有送达依据;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的文书不直接送达当事人,而让其他人代收转交;文书能够送达到当事人却以公告送达方式进行送达;遇当事人拒收,留置送达不规范等问题。
(三)执法环境不够理想,易受外部环境干扰
基层央行大多由于受地域因素限制,人际关系较为微妙,行政执法工作易受当地人文环境的影响,执法环境不够理想,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在县支行,执法活动受到这些因素影响特别明显。究其原因,部分源于基层人民银行自身,部分来自于其他单位和个人。在部分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由于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状况较差,金融机构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认为对其进行处罚将加重金融机构的负担,个别地方政府从地方保护主义的角度出发,对人民银行行政执法行为施加压力。目前,很多基层央行的执法报告中体现出的多为次要问题,例如在人民币管理、账户管理、反洗钱管理进行执法检查中暴露出较为严重的问题常常不列入书面报告,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不利于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四)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有所欠缺
多数业务部门执法人员为非法律专业人士,较少接受过专门系统的法学教育、培训,对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不够,法律素养长期得不到提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跟不上新形势下央行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以人行怒江中支为例,县支行未配备有法律专业的条法干部,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会形成法律风险,执法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呈老化趋势。形成熟悉法律知识者具体业务知识不足,业务岗位人员法律知识缺乏的局面,部分执法检查人员没有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提高检查监督有效性的角度出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意见,未及时进行宣传、解释、引导,未进行跟踪监测后续的整改工作。这导致行政执法检查中,重视检查实效少,流于形式多,屡查屡犯现象时常发生。
(五)行政执法案卷存有问题,规范化程度不高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要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长效机制,相关执法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执法单位处罚案卷进行抽查,并及时将评查情况进行通报,指出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并将案卷评查结果作为年底重要考核依据。为此,多数基层人民银行自2006年开始,每年均会对行政执法形成的案卷资料进行评价,通过监督检查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案卷材料填写不规范。一般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的顺序,案卷内的文书材料应按照办案的时间先后程序进行归档,兼顾文书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排列。但在评查中,笔者发现部分县支行行政执法资料没有目录,或没有编码。另外法律文书中的书写用语不规范,有的部门在法律文书中使用繁体字或口语化的用语表述案件。案卷材料应该严格规范全面填写,但在评查中笔者发现部分执法单位案卷材料填写不规范,有错填、漏填现象,个别执法单位在文书中被处罚对象名称不一致或名称填写错误,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没有送达人签字。
2.未注明处罚所依据法条的具体内容。由于行政相对人自身法律知识所限,对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强制措施所依据的法律具体条文并不熟悉,在文书中列明法律具体条文内容,可以起到说理劝服的作用,强化当事人自觉守法的意识,也可以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但部分基层央行在执法文书中未列明法条具体的内容。
3.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引用错误。法律法规是处罚决定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和支撑,但部分基层央行在处罚决定书或其他文书中由于疏忽或理解错误,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名称或具体条款出现偏差。例如将法律的具体第几项看作第几款,或是直接将法律条款引用错误。
三、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操作指南要统一规范
应重新梳理过去制定的有关行政执法的各种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尤其是那些涉及到行政执法的规章、制度,从中找出相互之间的矛盾之处,并及时加以修改和完善,使之形成一个完整、规范的行政规章,弥补行政执法中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问题。各有关法律法规的衔接要一致,特别是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负责查处的违法案件,应明确界定参与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从而提高法规的执法力度,避免“法律真空”和法律冲突问题的出现。总行及相关部门要建议或主动对不适应新形势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执法相关的制度进行修订或者废除,要尽快出台一些与《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实施细则或相应的司法解释、配套规章,修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提请国务院尽快修订《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处罚依据和适用范围上尽量细化规定,以增强基层执法的可操作性。建议总行出台统一的执法操作指南,各大区分行、省会中支及部分地州中支出台的行政执法指南要与总行的行政执法指南一致,避免出现因各行政执法指南之间产生冲突,从而使基层央行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时使用何种执法指南造成困惑的情况。
(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重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基层央行要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1号)等法律法规,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与法律事务部门的沟通联系,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对于执法相关程序要认真进行检查前的学习与领悟,在必要时,法律事务工作人员要对执法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查前的执法培训,要求其掌握行政执法的程序以及要完成的相关法律文书,将制度执行到位,保证结果未出、程序先行,高度重视程序公正,避免“重结果,轻程序”的情况出现。
(三)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进行有效监督制约
1.构建法律、纪检、内审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责的监督格局。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风险点和风险程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工作检查、案卷评查、监察和审计,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辖内各单位及执法部门,进行风险预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各基层央行要成立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员组成的金融行政执法督察组,负责对本行行政行为程序的合规性、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法律文书制作和使用的准确性及行政行为人员的公正性和廉洁性进行督察,及时纠正不合规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制,实现责、权、利的统一。对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故意或过失地违反法律法规,造成重大执法错误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要予以追究,从根本上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力的状况。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综合执法制度。行政综合执法综合集中检查的方式能促进金融机构认真执行法律规定,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缓解执法力量不足,提高执法信息共享度,减轻被查金融机构的负担。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备案制度,对于拟进行的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查要进行备案审查,保证执法权力的正当行使。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立项审批制度。对于行政执法项目(包括县支行)要由中心支行以上的法制工作部门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论证,减少执法项目安排上的随意性,保证执法质量。加强本单位法律事务部门与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将法律审核范围扩大到行政许可决定、现场检查意见书等行政文书,及时揭示执法风险,将问题及时进行预防。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
切实提高基层央行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是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最有效方法。
1.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的实际操作能力。加强基层央行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以法律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的“应知、应会、应能”培训,建立一支责任心强、政法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金融行政执法队伍。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建设高素质的依法行政队伍,使依法行政人员的法律和遵纪守法观念明显增强,业务水平、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有较大的提高,为依法行政和强化监管打下坚实的基础。
2.加强法制学习,更新执法理念。基层人民银行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修改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以及与基层央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使干部职工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理念,努力营造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氛围,实现基层人民银行的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化、法律化。
3.培养专职的法制干部,向专业化方向迈进。由于社会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基层央行的法制工作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工作量也越来越大,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从目前县支行的现状来看,不仅人员不到位情况较为普遍,法律事务工作大多由非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此外,专职的条法干部除从事法制工作外,还要从事办公室其他的事务,无法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基层央行的法制工作中来。为此,县支行要配备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条法干部,专门从事行内法律知识的培训、法律事务的咨询和法律业务的办理工作,做好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准确性、公平性的监督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和化解行政执法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加大案卷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档案资料完整规范
1.充分发挥法律事务办公室和行政处罚委员会的职能。法律事务办公室、行政处罚委员会和行政执法科室要实现良性互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发挥作用,同时法律事务办公室和行政处罚委员会要加强对执法科室和县支行的行政执法的监督与检查,为执法部门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相关执法部门及县支行进行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要求责任部门按时整改,保证基层央行的行政执法所形成的案卷完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