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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河长制工作方案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5-13 23:41:3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乡镇河长制工作方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乡镇河长制工作方案

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凡昕力”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河(湖)长制2021年上半年述职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1年上半年,我镇根据省、市、县河(湖)长制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河流治理工作,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促使黄湓河和升金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提升。为实现河(湖)长制体系建设全覆盖,我镇在2021年上半年多措并举,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

张溪镇境内共有6条主河流,分别是黄湓河、侯店河、芭茅洼河、坦埠河、五丰河和升金湖。其中黄湓河上起葛公镇大岭水库,下至黄湓闸,贯穿张溪镇20.5km,是张溪镇第一大河。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河(湖)长制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由于人动,我镇依据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先对镇级河湖长进行了调整,以保证河湖长人员准确到位。镇级总河湖长,由书记、镇长担任,各水系河湖长分别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要负责境内6条主河流及各水库的整治管理工作;村级河湖长则由各水系支流流经及湖泊所在区域的支书或村主任担任,并作为属地水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目前,全镇共有6名镇级河湖长、42名村级河湖长。

2、完善工作机制。我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河(湖)长制工作,目前河(湖)长制工作职责等制度牌均已上墙,并设立相关档案柜进行存档。我镇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完善问责制度与激励机制,倒逼河(湖)长制落到实处。

3、开展巡河督查。我镇镇村两级河湖长已全部安装“河长通”APP,确保镇级河湖长一月巡河一次、村级河湖长一月巡河两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行动上常抓不懈。

4、河道综合治理。目前我镇河道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分为三大块:一是协助县水政执法大队,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二是针对去年受洪水影响的坦埠、湖光、白石、火花、土桥、塘和、白联、六联等八个村的圩堤进行水毁修复,共修复圩内11处溃口、堵口,加高加固堤防1120m,累计完成土石方7000m3。三是坚持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该方案已发镇村级河湖长并要求严格执行。

(二)河湖生态治理情况:

为加快推进水资源,水环境的统筹治理,我镇组织多部门开展禁渔禁捕联合执法工作,疏堵结合,筑牢生态环境防护墙。一方面,针对破坏水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我镇组织人员予以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大力宣传禁捕河段及保护区的重要性,提升民众环保意识,同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扶持渔民再就业,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上半年3-5月份,我镇强抓河湖生态问题整改,对于市县交办的任务全面落实。3月,针对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涉河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行整改验收销号;同时针对排查整治问题,分析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措施,形成长效机制。4月,落实省总河长1号令,针对县级“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仙亭村下邹组左岸部分河道塌陷问题采取削坡整治、机械修复等措施并完成销号。5月,针对市河长办对河湖“清四乱”提出我镇黄湓河流域堆放垃圾、乱搭乱建等11个问题采取清理、拆除等措施,完成整改,全部对账销号。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1、河道保洁难度较大。由于群众治水护河的意识不足,乱倒、乱排等现象屡有发生。同时上游流入我镇境内漂浮垃圾,水生藻类较多,加大了镇区内河道保洁的工作难度。

2、河湖监管难度较大。由于我镇区域面积大,水系发达,任务和治理措施不够细化,加之人力物力投入不足,导致部分地段、时段巡查力度不够。

3、针对镇内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定,生态修复的成本和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

四、下步工作安排

1、加强宣传引导,共筑良好风气。以村为单位、村民为载体,做到全面参与,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爱河护河的自觉性,让更多人参与进来,推动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长效机制。

2、规范督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县河长办相关要求,严格考察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定期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河(湖)长制工作稳步推进。

第2篇

关键词:水环境调查 污染溯源 污染源台账 水环境监测

中图分类号:X8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5(a)-0128-03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而水环境则是根本[1]。为深入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17年实施方案》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配合《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中关于水污染调查、溯源、建立台账等工作内容,此次通过现场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监测等多维度对北京某镇水环境状况进行了调查。

1 调查目的

此次调查的目的如下:

(1)摸清当地水环境主要污染物来源、污染物种类,掌握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乡镇沿河排污口及乡镇内沟渠分布,绘制水环境污染地图及重点水环境风险点分布图,摸清“水污染家底”,建立污染源台账。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

(2)通过调查监测,计算出污染物贡献当量,进而核算出对河湖水系断面的影响。

(3)针对镇的生产、生活特点、污染源的类型,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采取污染源综合规划与综合整治措施建议。

(4)为采取水污染普查、抽查、第三方核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5)为强化属地管理,为各级“河长”落实“三查、三清、三治”提供支持与保障,做到有据可查,心中有数。

(6)通过水环境调查,初步形成“十图十六表一报告一台账”的成果体系,真正让主管部门做到“心中有图表、数据,手中有报告、台账。”

2 调查范围及方法

此次调查范围包括北京某镇生活污染源(以下称:“生活源”)、农业污染源(“农业源”)、工业污染源(“工业源”)。

生活源调查内容包括各村户籍人口数量、人均用水量和污水理设施等信息;农业源调查范围包括耕地面积、耕种作物、养殖业种类、清粪方式等;工业源调查内容包括排水量、生产材料、生产工艺、末端污水处理工艺等信息。

此次调查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排污手册”)和《河流生态调查技术方法》设计调查表及方案,采用抽样调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法和现场问卷调查的形式。

3 核算方法

3.2 农业源

3.2.1 种植业

种植业污染源核算需要施肥量、农药量、降雨量及降雨次数等信息,调查期间未降雨,不符合核算条件,因此此次暂未对种植业污染源进行核算。

3.2.2 畜禽养殖业

首先,需要确定畜禽的饲养方式(规模化养殖、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然后,确定需要查找的区域,在相应区域内查到相应畜种(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相应畜种下再查到相对应的饲养阶段;最后,根据粪便收集处理利用方式,并仔细阅读相应注意事项,确定排污系数。

3.2.3 水产养殖业

根据水产养殖业负责人提供的养殖增产量信息进行污染物核算。

3.3 工业源

此次调查的北京某镇工业源仅做原材料加工,不排放生产废水,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此次工业源污染物排放量按照生活源(第三方产业)污染物排放核算。

4 监测方法

水文情况调查及历史数据分析等都只是提出了污染原因可能的猜想,而最终确定污染原因还是需要开展现状的加密监测证实污染原因、再现污染过程[2]。

4.1 布点和采样

监测布点和采样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和现场情况进行布点监测。

4.2 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

4.2.1 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总磷、总氮及流量[3]。

4.2.2 监测频率和周期

监测频率及周期:每6 h1次,连续监测1 d,每个点位每日监测4次。其中污水处理站水量现场不具备监测条件,当日水量数据由处理设施运行单位工作人员提供。

5 水环境调查监测方案

工作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收集资料。通过相关部门配合,收集相关资料,资料包含镇行政区划基本资料、水文资料和已知的各类污染源台账等。

第二阶段:制定调查监测方案。根据收集的已有资料,制定调查表和调查方案。调查对象包括排放污染物的生活污染源(以下简称“生活源”)、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第三阶段:开展监测工作,根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和现场情况进行布点监测。

第四阶段:调查监测结果汇总。核算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编制水环境调查监测报告;建立污染源台账;绘制排水沟渠分布图及污染源风险点分布。

6 调查结果

(1)基本信息。

北京某镇是一个平原区典型村镇,行政总面积33万公顷,行政管辖18个行政村等。

(2)污染源调查。

此次已调查18个行政村,调查对象共142个,涵盖生活源、农业源、工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3)流域调查及黑臭水体溯源。

根据排水沟流经范围分为5个流域并确定了污水来源,同时,对镇内的黑臭水体进行了溯源。

7 核算结果

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生活源。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计室的《生活源产排污系数》(修订版)对生活源污染物进行核算。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及动植物油进行了污染贡献比例计算。

(2)农业源。

结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计室的《生活源产排污系数》(修订版)和《农业技术经济手册》对农业源中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进行核算。种植业污染物排放发生在施肥期降雨后,水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发生在换水期间,此次主要核算农业源中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

(3)潜在风险污染源。

①种植业。

现有耕地经施肥后,通过大雨冲刷耕地,产生面源污染,污染物径流进入村内排水沟,最终汇入洳河。

②水产养殖业。

在水产养殖过程中投放的饲料残余和鱼类排泄物形成的污染物对水体、池塘底泥等也造成了污染,使得养殖水体日趋富营养化,换水期对周边排水沟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了越来越大的危害。同时也核算了各流域年污染物核算排放量及贡献比例以及不同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贡献比例。

③无人机航拍。

无人机用于环境监测主要是以遥感(UAVRS)技术作为航空遥感手段,具有续航时间长、影像实时传输、高危地区探测、成本低、高分辨率、机动灵活等优点,是卫星遥感与有人机航空遥感的有力补充,在国外已得到广泛应用。其利用高分辨CCD相机系统获取遥感影像,利用空中和地面控制系统实现影像的自动拍摄和获取,同时实现航迹的规划和监控、信息数据的压缩和自动传输、影像预处理等功能,可为环境监测部门及环境信息化建设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并可满足环境应急响应的需求。在此次水环境调查中使用了无人机航拍洳河流域周村段的排污口状况以及周村内的排水沟渠分布,图像和视频清晰,定位准确,大大提高了效率,对不具备现场调查、监测条件的地域做了有力的补充。

8 成果提交

此次水环境调查分析结束后提交的成果包括以下几方面:(1)行政区划图;(2)污染源调查表;(3)污染源分析统计图;(4)污染源台账;(5)污染物排放系数汇总表;(6)污染源核算结果与贡献比例表;(7)集中污水治理设施基本信息表;(8)集中污水治理设施、排水沟渠、监测点位分布图;(9)水质、水量监测数据表;(10)黑臭水体溯源调查报告。

9 评价建议

(1)生活源污染物排放管理。

“十三五”期g,北京将适时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探索完善低值可回收物补助政策;并逐渐提升垃圾处理能力。生活源为重要污染源之一,建议有关部门将居民生活和第三产业产生的生产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进行分类回收、收集、运输及处理。

(2)畜禽养殖业规范化管理。

①推进各流域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建议镇内农业部门加快推进各流域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2010年农业部颁发的《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指出: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有利于增强畜禽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安全;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从源头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有效提升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疫病风险,确保人畜安全;有利于加快牧区生产方式转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畜禽粪污的集中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禽养殖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②合理布局,源头控制。

建议优化畜禽养殖户布局,加快散养户向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模式转移,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治理。定期开展畜禽粪便综合养分管理培训,对提高畜牧养殖业与种植业科学合理发展水平,指导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③农牧结合,循环利用。

建议从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农牧结合制度创新入手,落实畜禽养殖生态消纳地,鼓励引导企业发展有机肥、沼气等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加快推进区内畜牧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步伐。

④明确职责,强化监管。

建议采取水污染普查、抽查、第三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形成水务、环保、农业等部分的联动联合执法。环保部门作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大检查、处罚力度,确保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治理,规定养殖场污水要达标排放,取缔超标排放污水的养殖场。

(3)与“河长制”的紧密结合。

多年的河湖环境治理的经验是:水环境污染表象在河道,根源在岸上。如果污染源不得到有效治理,水务部门即使再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水环境质量也很难有质的飞跃。“源头治理”是实现水环境质量大幅提高的唯一途径。水务部门能管河里,管不了岸上,改革创新现有管理体制,才能真正实现源头治理。依据2016年6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河长制”破除了原有水环境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建立起了水环境属地化管理制度,实现了河道里和河岸上责任统一,最终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

①落实“三查”责任:一是严查污水直排;二是严查垃圾乱堆乱倒,责任到人;三是严查违法建设,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治方案,逐步予以拆除。

②落实“三清”责任:一是清河岸。加强河岸湖岸用途管控,全面清理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以内的低端业态,有序退出农业种植、养殖;二是清河面;三是清河底。做好河湖水质水量监测工作。

③落实“三治”责任:一是治理黑臭水体;二是治理河湖面源污染;三是治理河岸湖岸生态环境。

此次通过调查、监测和系统分析等手段,摸清家底,识别北京某镇主要的水环境问题,提供检测、分析和建议,实现水环境的数据化、精细化管理,对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等均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呼小洲.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研究[J].中国建材科技,2016(1):20-22.

第3篇

根据大排查的结果,以问题为导向,以上级要求为工作标准,确保年内缓解每条河流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做好“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工作的落实,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这次“百日河流大清洁”活动,对河流内各种影响行洪、污染水质(包括污水排放、垃圾堆积、违法种植与建筑、采砂等,下同)攻坚整治,全面实施在河流内倾倒垃圾、种植、建筑、采砂和排放污水管控,确保河道水流通畅、水质达标、行动合法。

二、清洁范围

全县49条河流及其流域内的水库,其中县级河长管理的12条,乡、村级河长管理的37条。

三、清洁任务

(一)全面治理河流内垃圾,达到河流内无任何垃圾堆积标准。对河道内长时间堆积垃圾堆进行一次彻底清理疏通,全面消除河流垃圾;增设沿河乡(镇)村垃圾处理、转运点,实现沿河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

技术指导和验收单位:县住建局

(二)全面治理河流污水排放,确保河流水质清洁,达到三类标准。一是对水源地保护的北汝河、马兰河两岸 公里范围内杜绝新上养殖、化工、旱厕、选矿企业,迁出原有养殖、化工、旱厕、选矿企业,禁止任何污水排放;二是对非水源地保护的其他河流,杜绝小化工、小冶炼、小养殖、旱厕等污染物直接排入河流,实行达标排放。对已建成的此类企业实施关、停、转、治等措施,做好入河污染源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

技术指导和验收单位:环保局

(三)全面清理河道内违法建筑物、高杆作物、树木等影响行洪障碍物,实现河流水流通畅。依法拆迁侵占河道违法住房、厂房等建筑物,依法清除河道内树木、农作物等种植物,保证河道行洪安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

技术指导和验收单位:国土局,农业局,县林业局

(四)全面整治河道违法采砂行为,实现河道采砂秩序有序、环保、合法。对水功能区以外且环保措施不达标的砂场关停进行整顿;对水功能区、禁采区的砂场坚决取缔。对水功能区、禁采区的砂场逐步拆除;对水功能区以外且环保措施不达标的砂场,采取兼小保大、资源整合、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技术指导和验收单位:水利局,环保局

四、任务分工

(一)县级河长管理的12条河流

责任领导:12位县级河长

牵头单位:相关助理单位

责任单位:河流涉及乡镇

(二)乡级河长管理的37条河流

责任领导:各乡镇总河长

牵头单位:相关助理单位

责任单位:河流涉及的行政村

五、时间安排

    整个活动计划100天,从2017年9月23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时间安排2017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县各类新闻媒体要利用该段时间宣传该次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活动的意义。

(二)第二阶段,针对每条河流,制定具体每条河流的清洁方案和安排,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时间安排2017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

(三)第三阶段,全面实施河流清洁活动。时间安排2017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

(四)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整改提高。时间安排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

(五)第五阶段,总结表彰。时间安排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一),协调、指导全县“百日河流大清洁”活动各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是具体组织实施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相应地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守土有责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狠抓整治落实。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制定专项措施,加强对工作开展的督促、检查、指导。

(二)完善投入机制。县级财政统筹安排“百日河流大清洁”活动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根据实际工作承担量和成效,奖励河流治理任务繁重、成效显著的单位。各乡(镇)、工业区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百日河流大清洁”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探索引进市场机制,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整治服务外包,试点推行在政府监督管理下的外包整治服务模式,多手段推进河流垃圾整治。

(三)加强管理执法。“百日河流大清洁”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在河边、河道内倾倒垃圾、种植、建筑、排放污水、乱采砂等违法行为。有条件的乡镇基层巡河员可及早上岗,做好河道日常巡查,及时反馈河面保洁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引导公众参“百日河流大清洁”。

(四)强化考评问责。实行阶段督导通报制度,各乡(镇)、工业区要将每周工作推进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定期对各地“百日河流大清洁”阶段性进展进行检查、督促,并定期向全县通报阶段性进展。对于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时整改;实施活动整体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协调县直有关单位组织对各地“百日河流大清洁”成效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向全县通报。

(五)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除要确定一名副职、抽调专门业务骨干参与该项工作外,要统领组织好责任单位开展好该项工作;各责任单位必须派出熟懂业务的同志,按照牵头单位规定的时间、分工参加“百日河流大清洁”活动,并完成相应任务。各乡镇也要确定一名副职、抽调专门业务骨干专门做该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被抽出人员全身心投入排查工作,对推诿扯皮,配合不力影响工作的,已经发现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整治时间从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7月31日,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因地制宜、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政府牵头组织、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公路河湖沿线及场镇环境治理管理机制,以开任路、南北环线、及全县“七河一库”和中心场镇为整治重点,农建示范区道路、其它国省县乡道、其它场镇及连接的小河同步治理,实施公路、河湖沿线及场镇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治理涉路违法、侵占路产路权、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码、乱贴乱画乱挂、乱倒乱扔、乱植乱种等事项,规范公路河湖沿线和场镇管理行为,全面提升公路河湖沿线和场镇环境,营造畅通、安全、舒适、绿美的公路河湖环境和整洁有序舒适的场镇居住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公路河湖沿线及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整治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治理办主任、县交运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目标绩效办、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河长办)、县文体旅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宝石水库管理处、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及电信、联通、移动、广电网络、明月电力公司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治理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治理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推进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各县级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

三、整治重点及标准

(一)公路沿线卫生秩序

1.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落实公路路段管护责任,县交运局、沿线村社区安排保洁人员和监管人员做好公路及路外保洁,及时清理公路边沟垃圾、路肩白色污染、视线内白色垃圾和有色围挡,所有农作物围挡一律采用绿色网或规范栅栏围挡,及时清扫公路路面,定期清洁护栏灰尘泥土,保持公路路面和护栏长期干净,管护好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落实过境路段“门前三包”管护责任,临路店铺房前杜绝堆码柴草、杂物、建材,房屋周边、院坝及边坡杜绝杂草丛生、乱扔垃圾、污水横溢。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堆码石材、木材、建材及倾倒建渣和废弃农作物,公路沿线住户院坝杜绝堆码工程材料。设立统一规范的垃圾收集箱(台、点),常态保持干净整洁,杜绝垃圾桶摆放在公路上和乱摆乱放,保持零散垃圾桶外观干净整洁和摆放有序,每天及时清运垃圾,防止垃圾转运时飘洒遗漏污染沿线公路,确保公路及两侧视线内干净整洁。

2.公路沿线容貌秩序。拆除公路沿线违法违规和有碍观瞻建筑物、构筑物,做到临路建筑无破损、无残垣断壁现象,房前及侧前方禁止搭建鸡鸭棚、柴草棚及功能用房,屋侧柴草棚和杂物棚外观协调美观,杜绝直接用柴草和有色围挡做外墙遮挡,杜绝在公路两侧搭建竹木架支撑作物,杜绝用蓝色彩钢棚加固和装饰房顶。定期清洗打扫临路建筑,始终保持立面整洁美观、外饰色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禁止在公路路域范围内占道施工、乱停乱放,杜绝马路市场,严格整治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和抛洒滴漏。全面规范硬化公路沿线施工场地、堆码场、停车场及其平交出入口,杜绝车辆及农用机械带泥上路。杜绝住户院坝车辆乱停乱放,按照车尾向里车头向外垂直于公路有序停放,杜绝房前晾晒衣物。

3.公路标识标牌和广告标语。清理公路沿线非公路标识标牌、宣传标语和广告。规范公路沿线标识标牌,统一规格、样式和色调,对交叉路口和路段多个标识标牌进行统筹整合,做到“一杆多标”,杜绝散乱杂,及时更换和补齐沿线缺损标识标牌,确保标志标线齐全完好。禁止乱贴、乱画及跨路设置标语广告、行道树间悬挂标语广告,杜绝电杆桩上设置道旗广告标语,所有广告标语一律上墙张贴,保持广告大小与房屋外墙协调,广告间距不得小于300米,同一广告在一条主干线路上间距不得小于5公里,广告标语每三个月更新一次,及时清理不规范、不协调、破烂陈旧及过时广告标语。

4.公路沿线绿化。落实绿化管护人员及责任,保持现有绿化树木,及时补栽补植、浇水修剪,确保公路沿线绿化完好,禁止任意砍伐树木树枝,对公路用地范围内空地、企业门前空地、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闲置空地因地制宜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种植常绿矮株灌木和花草,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农作物,杜绝杂草丛生、乱堆乱码、乱植乱种。规范设置公路两侧花台,做到美观协调安全,不得影响行车安全,杜绝有竹架和杂草。在开任路两侧因地制宜种植“红叶石楠”等景观植物,打造标杆线路。

5.公路沿线企业。做到打围施工作业,规范设置围挡,所有围挡要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外,高度要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不影响公路行车视线,水泥围墙要整洁美化,砖砌围墙要搓沙上墙且美化,杜绝墙上乱贴乱画乱挂,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要设置冲洗平台,杜绝带泥上路,围墙与公路间泥土空地全部绿化,杜绝乱堆乱码,禁止企业乱排污水和有害气体。

6.公路沿线网线。规范公路沿线网线,及时清理废弃网线,杜绝散乱网线和“蜘蛛网”。

(二)河湖卫生和秩序

1.河湖卫生。禁止在一级水源地内向河道和水库排放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禁止河流沿线企业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排河道,杜绝县城区、场镇污水排入河道;河湖沿线的河岸、临河边坡上杜绝堆放倾倒废渣、垃圾、粪便、建筑淤泥及农作物,及时清理倾倒在河道的竹木枯枝、漂浮物、废渣、垃圾等,水源水库禁止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

2.河湖秩序。禁止在河道堤岸私搭乱建建筑物、乱摆乱放摊点、乱堆乱放物品,禁止在河湖沿线私挖乱采,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河道砂石行为,禁止毒鱼、电鱼、炸鱼。

(三)场镇卫生和秩序

1.场镇卫生。严格做到乡镇场镇与县城区环卫一体化管理,全面清除废弃公企用房、场镇及场镇周边的沟渠、房与房之间巷道、街背面与农田接壤部的垃圾、杂草及废弃堆码物。规范整治场镇出入口环境卫生,禁止乱堆乱码和乱倒垃圾建渣,杜绝杂草丛生,道路两侧闲置空地一律用常绿矮株灌木和花草绿化,杜绝逢乱就打围遮挡遮丑现象。

2.场镇秩序。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核管理制度,确保场镇井然有序。逢集日所有商铺不能占用行车道经营,所有流动摊贩在农贸市场和规划区域的施划线内经营,原则上不占行车道经营,场镇主干道路和过境道路不规划集市;无集日所有商铺不能骑门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归区经营;禁止撑杆搭棚,场镇大街小巷不得搭建影响市容观瞻和行人通行的永久性和临时性构建筑物;清理人行道上堆放的杂物、花钵、石头、水泥墩、废旧轮胎、木材等,清除杂草和树池内种植的蔬菜,杜绝在行道树上挂放生产生活日常用品和衣物,做到街面和人行道上“一眼到头”干净整洁清爽;店招店牌美观协调、保持完好,所有标语广告上墙规范张贴,杜绝跨街和行道树间悬挂,禁止在场镇主街和跨街设置充气拱门,清除外墙、楼道、电杆桩“牛皮癣”和破烂、陈旧、过时、杂乱广告标语,杜绝橱窗内张贴杂乱无章广告;所有建筑工地务必沿人行道规范打围作业,个体居民住房建设工地的建材要堆码有序及时处理,不能长时间占行车道堆码,工程项目建设工地务必按照“六必须六不准”要求施工;车辆停放有序,合理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原则上场镇主街、过境道路及狭窄人行道不施划停车位。

3.场镇网线。全面规范整治场镇线缆,及时清理拆除废弃多余线缆,杜绝散乱线缆、过街飞线和“蜘蛛网”,场镇架空线缆按照规划逐步改造入地埋设或采取隐蔽措施。规范整合场镇涉水、涉气、涉线等管网开挖铺设工程,杜绝重复开挖和在重大节假日开挖。

四、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办)负责本辖区场镇、河湖沿线和公路用地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明确整治任务,夯实整治责任,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环境整治有关工作,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县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公路、河湖沿线及场镇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对职责范围不清的整治事项,由县整治小组指定相关单位负责整治。

县委目标绩效办负责整治工作的督查考核,将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县治理办牵头全县主干公路、河湖沿线及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督促、协调、考核等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完善公路安保、交通标志标识等设施,规范非公路标识标牌、平交道口等设置工作,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两侧行道树种植区内)环境综合整治,打击侵占、破坏路产、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牵头落实“路长制”县乡村三级管养责任,整合项目、筹措资金打造“开任路”标杆线路,争创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县水务局(县河长办)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对全县河湖环境开展治理,负责河湖长制公示牌的维护。

县宝石水库管理处负责宝石湖环境综合治理。

县经信局牵头负责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拆除废弃、闲置及有碍观瞻的建(构)筑物,对正在使用的办公及生产建(构)筑物进行美化,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等部门按要求承担具体整治工作。与县文体旅局组织、督促线缆部门清理规范公路沿线及场镇线缆,电信、联通、移动、广电网络、明月电力公司等单位承担具体整治工作。

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整治工作治安保障,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行为,与县交运局等部门联合整治车辆非法改装,治理货运车辆飘散遗洒,杜绝车辆带泥上路,改善公路行车安全环境。严厉打击毒鱼、电鱼、炸鱼行为。

县市监局负责查处公路沿线和场镇无照经营的门店,配合乡镇做好门店规范经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查处公路沿线直观山坡非法采矿、乱采滥挖行为,查处违法占地的堆码场和货运场站。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七河一库”水质监测工作,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内公路沿线、南北环线内违法建筑的排查、拆除,配合指导乡镇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规范沿街橱窗,治理乱贴、乱画、非法小广告、占道经营、乱堆乱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负责查处南北环线内的乱倒建渣行为。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公路沿线企业场站做好场地硬化和车辆冲洗台建设、使用、维护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办)整治公路沿线乱搭乱建、残垣断壁,拆墙透绿及规划院坝花台和绿化建设。负责整治公路沿线垃圾收集点建设,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进度。加快规划建设城区污水管网进度。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对整治工作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

县财政局负责整治工作资金保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各乡镇(街道办)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做好宣传动员,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于5月14日前将工作台账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县治理办,县治理办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工作台账和县整治领导小组面上排查情况建立整治工作总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5月1日—6月30日)。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和整治台账,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组织实施公路、河湖及场镇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全县城乡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沿线建筑整洁美观,交通秩序井然有序,标识标牌清晰规范,平交道口干净便利,沿线绿化优美宜人。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街道办)和县级相关部门认真总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章立制,不断推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开展。县整治小组将组织验收,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把公路、河湖沿线及场镇环境综合整治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键举措。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扎实落实推进,确保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县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在4月30日前加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微信群”,方便对接工作。

第5篇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要求,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出发点,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要抓手,以创建特色产业乡镇为落脚点,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狠抓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打响清理整治垃圾的攻坚战、歼灭战、持久战,全镇环境卫生不断改善、文明程度持续提升。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的书记镇长双组长的韩庄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镇人居环境暨生态环境整治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细化量化整治内容、整治标准和整治时限,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建成了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建立镇党委政府班子及成员为一级网格,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为二级网格、村组(队)为三级网格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责任和监管体系,分片负责网格内全域无垃圾监管体系,细化责任分工,严格按照责任区划分,层层传导压力、步步靠实工作责任。

(二)狠抓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搭建宣传平台,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喇叭、微信群、永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先后召开由全体镇村干部参加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四次,通过采取层层召开人居环境整治会议,镇、村、组三级干部共同发力,做好村民思想工作,让群众参与、支持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引导各村组织召开“五老”、乡贤、在外创业人员座谈会,让他们了解村情村貌、村级发展状况,支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小会”撬动镇村环境大整治的带动效应。充分发挥村干部、党员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做好房前屋后垃圾清理和废弃畜禽圈舍、旱厕拆除及乱搭乱建、秸秆、畜禽养殖粪污清理,由点到面、依次推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营造“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幸福家园”的氛围。

(三)围绕工作重点,强力推进整治。以垃圾治理为重点,抓住城乡环卫一体化这个突破口,在全镇开展了为期二十天的大整治、大清理活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全镇坚持机械、人工一起上,对全镇**个村的积存垃圾、坑塘、乱堆乱放等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实现了村庄环境面貌的整体改善,形成了全镇强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的强势局面,进一步坚定了镇村干部的决心,鼓舞的全镇上下干部群众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的信心。

(四)创新工作举措,强化责任意识。将人居环境治理与党建先锋引领、创建文明城市、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双违及河渠四乱治理、河长制责任落实等工作相融合。以改善人居环境治理行动为契机, 着力发挥农民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的主体作用,注重改善环境与营造文明相结合,注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健全户前三包责任制,保洁员奖惩机制,健全垃圾清运机制,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坚持以机制创新最大程度的推进整治工作落实。

(五)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机制、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切实解决部分村和单位思想上顾虑、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成立了人居环境专项督查组,定期检查辖区各村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办整改突出问题。把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全年村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于整治工作督查考核不积极配合的村,将取消年终评优选优资格,并对村两委班子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和问责追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群众环卫意识较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群众是主力军,各村虽然在宣传动员上做了一些工作,但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动性和参与度不够;二是缺乏资金保障机制,制约整治工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围大、面积广,环卫设施、设备不够健全,需要投入的资金大。环境整治专项经费缺乏,制约了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进一步加强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对目标任务再细化再分解,对环境整治责任再明确再靠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