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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工作要点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01 16:28:3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社会管理工作要点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社会管理工作要点

第1篇

一、夯实基础基础,不断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1、坚持实行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一个中心所作为综治工作联系点,由局各副职领导定期对各自综治工作联系点的综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对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切实保证联系点综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过实行领导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分解、责任落实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领导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2、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设事日程。局机关每季度召开综治工作专题会议至少1次,依据综治工作工作机构及成员分工,把综治工作及综治工作的实绩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述职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和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层层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各分管副职领导与各股室(所)负责人要和局长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强化目标责任意意识。

二、全面深化平安国土建设,深入扎实开展“平安国土”创建活动

一是建立涉稳信息研判预警,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值班制度,在社会敏感时期、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集中开展重点排查,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加强地灾隐患点巡查,落实地灾防治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监测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深入开展集中解决“”问题专项治理,落实绩效考评和效能告诫制度,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和服务效率提高;

三是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工作,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畅通渠道,认真解决征收土地与保护农业民利益关系问题,严把补偿安置关,确保补偿费符合法定标准,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建立健全重要情况通报和情况反馈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源头治理,有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1、强化“三送”干部“五员”职责。弘扬苏区精神和苏区干部好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干部联系群众全覆盖常态化,以“三送”工作为平台,推动“三送”干部深入基层挂点帮扶,当好基础政策法规宣传员、维稳信息收集员、矛盾纠纷化解员、社会治理服务员、涉稳事件处置员,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及时为民排忧解难,实现情况在一线掌握、治理在一线开展、问题在一线解决、稳定在一线巩固。

2、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调工作长效机制。按照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排调常态化工作机制,使排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中心所、相关业务股室每月要组织定期排查制度,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组织集中排查,把安全隐患重点部位和违法占地、非法采矿、宅基地纠纷、权属争议、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收储开发等方面的问题作为排点,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充分发挥“三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及时妥善化解,做到将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深入开展“国土资源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根据市、县工作的部署要求,从年初到年底,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深入排查苗头隐患,大力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化解积案。通过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以下目标:到市以上集体上访访前排查率和苗头隐患化解率达到95%以上;上级交办的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5%以上;上级集中交办的重点案件息诉罢访率达到90%以上,部门建设明显加强,干部队伍素质普遍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四、深入开展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

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县综治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深入开展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责任明确,制度落实。通过活动的开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相关人员的综治维稳责任。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内保、调解、帮教等组织,措施落实,保障有力。

二是内保安保措施落实,治安秩序良好。内部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设施完善,措施落实。加强对人员的安全防范、思想防范和法制宣传教育,内部人员无违法犯罪。重点要害部位治安防范措施到位。

三是单位安全稳定。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矛盾纠纷激化,无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无越级集体访,全年实现“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矛盾零上交”。

第2篇

1998年10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做好灾区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1998〕138号)。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切实做好灾区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切实做好灾区劳动力就地安置和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点

一、尽快组织各地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灾区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意见的通知》(〔1998〕13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灾区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工作的指导思想统一到《通知》要求上来。

二、指导受灾地区和非受灾地区根据本地实际,分别制定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具体方案,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对今年后两个月和明年前三个月的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督促、指导灾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灾后重建的规划工作;配合农业生产的恢复、水利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展,以及移民建镇等,统筹安排农村劳动力;结合开展以工代赈和生产自救,制定鼓励优先使用灾区农村劳动力、开辟农村就业门路的政策措施,并抓好组织实施。

四、指导劳动力输出地区在做好就地安置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劳动力素质结构和劳动力输入地区的实际需要,制定劳务输出计划,并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劳务协议,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充分发挥县(区)劳动部门及乡镇劳动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强劳务输出的组织管理、服务和政策宣传,防止灾区劳动力盲目外流。

五、指导劳动力输入地区通过制定或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外来劳动力的宏观调控;结合年底对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和清理整顿,严肃查处私招乱雇行为;把在今冬明春不再招用零散农村劳动力,返乡民工不得携带新民工的要求宣传到用人单位,并要求其严格执行。

六、督促、指导各地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1999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预案,适时做好动员、部署和工作安排,抓好各环节的组织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以往民工流量和交通运输情况,提前确定春运期间的重点监控地区,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客流疏导的应急措施。

七、开展对《通知》精神的广泛宣传。今年12月,将在全国开展民工有序流动宣传周活动,春运期间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国家关于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的政策,灾区农村劳动者积极参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活动的典型事例,以及输出、输入地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措施和要求。

第3篇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及时调整了建设和谐平安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城管局2014年建设和谐平安和开展综治活动工作要点》,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了全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综治委有关综治工作的文件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了这两项活动的意义、目标、内容,统一了思想认识,夯实了思想基础。

二、注重宣传,广泛发动

在开展建设和谐平安和综治工作的过程中,我局不断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通过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来重点宣传创建和谐平安和综合治理的意义目标,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这两项工作的认识,为创建和谐平安和综合治理活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为实现活动目标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三、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1、安排专人重点整治一小、二小、三中、四小、城幼儿园等校园周边环境,规范校园周边摊贩占道经营、摩托车乱停乱放问题,保证校园道路畅通,消除学生出行的安全隐患。

2、三小路段道路:老建设西路改造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100%,现工程已验收完毕,将方便学生正常安全往返学校,消除出行安全隐患。

四、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指挥中心建设

为了进一步发挥城市管理和服务指挥中心在建设品质城市中的综合协调作用,我们将指挥中心作为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加以完善。一是加大了宣传力度。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群众能熟记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号码,方便群众使用指挥中心服务平台,为下一步实施数字化城管奠定基础。二是强化了调度。对于情况复杂的群众投诉,由分管指挥中心的领导亲自协调调度,保证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累计收到群众投诉、来访和咨询1199件,已办结1188件,正在办理11件,办结率为98%,从对办结事项回访情况来看,满意率为99%,群众对城市管理和指挥中心给予了比较充分的信任。

五、妥善处理群众上访,积极关注民生

做到专人接听电话,强化办理责任,落实办理措施。累计回复网上104件,答复群众来信来访22件,处理城市管理和服务指挥中心件96件。

六、做好应急维稳,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组建了一支30人的应急维稳队伍,快速反应,迅速处理突发事件。累计出动民兵应急队伍300余人次,前往历市镇、岭北镇扑救山火。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扎实推进卫健系统平安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关注健康、珍爱生命”的社会氛围,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形成健康、有序、安全、和谐的社会卫生大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强化“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卫健工作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加强标准化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各类对象的服务需求。

2.重在基层、全民参与。始终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的重心和着力点放在基层一线,按照全县整体部署,扎实开展卫健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3.统筹协调、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减少矛盾。

4.立足实际、改革创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卫健系统社会管理理念、制度、体制、机制、方法创新,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5.依法管理、综合施策。加强卫生健康领域执法调查、扫黑除恶工作研究,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通过平等沟通、协商、协调、引导等办法解决卫生健康领域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妥善化解医患矛盾纠纷。

三、工作目标

以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为基本任务,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开展平安建设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抓手,深入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与县直各单位协调配合,认真做好联系点工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各部门预防化解工作任务,协调指导好医患纠纷预防、调解处理工作及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对策。

四、重点任务

1.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明确综治工作责任,真正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际情况与干部考核、任免、奖惩挂钩。进一步加大领导责任追究力度,加强日常监控和督查工作,切实做到考实评准,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2.开展“星级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星级平安医院”创建组织,研究制定和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要求,深入推进“星级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把“星级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与其他卫健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抓出成效。

3.加强卫健系统安保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重点部门、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和恶性治安案件发生。切实做好设备、特殊药品、麻醉精神类药品和医用放射源及实验室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全年无因特种设备、特殊药品、麻醉精神类药品和医用放射源管理不当所造成的失窃、滥用、不安全等行为;结合“星级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诊疗活动,提高医疗质量。结合实际,制订单位职工综治管理、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计划,电梯、锅炉和其他高温高压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按照规定持证上岗。邀请公安、消防、质监、安全等部门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并适时开展联合排查和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规范到位。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根据专家建议妥善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避免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各种偷盗、抢劫、入室盗窃等犯罪行为,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坚持领导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内部安全检查及扫黑除恶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内部安全检查和扫黑除恶排查工作,重点部位定岗、定人、定责,做到每日检查;认真总结排查整改工作经验,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台帐资料整齐、规范。

4.加强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医疗卫生市场秩序,深入开展关系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医疗、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和打假活动,打击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消防、禁毒工作,抓好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节庆日和重大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集中开展好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问题“两个排查”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研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有效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政策、措施切实得到落实。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和通报工作,促使矛盾纠纷排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接照“主管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集中排查调处与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事故纠纷能解决,问题矛盾不上交”。

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按月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消除隐患,做到全年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切实加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确保按期通过验收。配备与承担保卫任务相适应的保卫力量,做到单位内部职工管理有序,情况清、底数明;建立单位从业人员中外来暂住入口和对外出租房屋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本单位不发生影响政治、治安稳定问题,无集体、越级上访情况发生。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卫健系统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卫健局机关平安创建工作;负责制定平安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县直各单位签订《平安创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督促落实;负责按时上报月、季、年度总结及相关工作材料,组织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组织参与各种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宣传活动;定期安排检修和更换局机关内部防盗监控、消防设备等。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部门和人员合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综治工作机制,并将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范围,与有关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进行常态化管理,确保组织领导有力、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积极实践探索,研究新情况,协调解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层层发动,全面动员。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广泛开展综治工作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努力营造群防群治的综治工作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院刊院报等宣传阵地,加大综治工作宣传力度。单位内部尤其是科室内和重点部位要张贴宣传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切实增强职工综治工作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4.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针对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积极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通力配合,密切协作,努力提升社会管理综治工作水平。

第5篇

关键词:气象站;防雷技术;工作要点

中图分类号:P49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雷电灾害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一旦出现雷电灾害就会对人们的生活以及工作等造成很大的危害,浙江省台州市作为雷电灾害严重的区域,气象局对于防雷技术的相关工作是十分关注的。最近,台州市气象局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一起举办了气象行业防雷业务技能竞赛,充分的证明了浙江省台州市气象局对于防雷技术相关工作的重视。怎样在气象防雷能技术方面的工作中找准重点,而有效的减少雷电袭击台州市的危害,是台州市气象局要解决的重要的课题之一。

1 气象防雷技术的工作进行概述

1.1 气象站防雷技术的基本结构

气象站的防雷技术主要是由3部分组成。

1.1.1 防护直击雷

主要是直接关注雷在现场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现场内传感器的避雷针引下线与数据线及所有的金属设备进行了观测。因为在发生雷电袭击的时候,如果将引下线击穿的话,会因为杆体本身的导电性使得信号线被击穿,还会在长时间的风雨雷电的影响之下,更会增加信号线被击穿的概率,从而给安全埋下了隐患。

1.1.2 共地接地

除了能观测到现场的所有金属的设备外,还有别的地方金属的设备也要与建筑物共用,可靠的接地方法可以保证防雷工作的安全性。

1.1.3 防护感应雷工作

主要应用在气象的防护技术的过程中,对雷电发生的信号进行关注,也要确保感应雷能安全的防护,才能将雷电的相关信息获得。

1.2 防雷技术风险控制的措施

在易燃易爆的现场要具备完善的保障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的事故系统,工作人员要按照规范来执行工作流程,从而能够避免违规违章的现象发生,除了对安全防护方面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之外,还要加强对有静电的以及金属的设备区域的检查。此外,在进行气象防雷技术时,要加强电子信息系统的力度,规范操作电子系统,各级气象站相关的部门要加强对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相关的雷电预警业务体系,提高对雷电灾害进行分析检测以及预报的能力,对天气变化要进行密切的监督,提高预警的能力。

2 气象站的防雷技术的工作进行研究

要在气象防雷的技术工作中进行准确的定位,要认识到在整个气象工作中,气象防雷技术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对国家和人民生命及其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还有,气象局的防雷部门要作为非营利部门直属事业的单位存在,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的实现气象局防雷技术的工作准确及高效。在此看来,气象防雷技术是极其重要,是气象局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虽说我国在防雷业务的建设及规范的管理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存在许多的问题,使部分的防雷预测信息缺失或者失真。

2.1 加强气象的防雷网络建设投入

在加强气象的防雷网络建设投入方面,是气象局做好防雷技术工作投入最大的一部分,要想建立合理性的社会管理网络,就要全面的考虑产出和投入之间的比例,并且保证在相关部门和气象防雷预测工作的人员以及气象联络人员之间形成高效的气象防雷网络,一旦发现有雷电信息的生成,就可以通过这样的一个高效的网络把信息传递给有需求的地方。

2.2 推进气象的防雷技术服务规范化

为了可以更快的推进气象现代化的进程,可以提升防雷技术的服务水平,要适应气象服务的社会化需求,浙江省台州市气象局积极地开展了防雷技术服务的建设工作,严格的按照规定来展开工作,这样的投入对预测气象雷电信息的准确性有着很重要的影响,要全面的推进防雷技术规范化的建设,并大力的提升防雷技术的服务能力,只有这样的提升,才可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2.3 加强雷电监测的预警及防护

气象局在2005年开始时业务体制的改革提出了“气候、天气、气候的变化、空间的天气、大气的成分还有雷电”等八条的业务轨迹。在雷电预警方面的技术和方法的研发,这方面的投入对确保信息的高准确度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气象局也有了一些初步的成果;在防护方面,要推进防雷标准化的建设,尽快制定标准,有力的促进防雷减灾工作的规范发展。

3 气象防雷技术工作发展前景分析

3.1 对雷电预警的预测

在进行气象防雷技术工作的过程中,不管是对雷电现象发生中还是发生后的控制,都要把即将要发生的雷电的袭击进行及时合理地规避,对于非常重要的预测技术工作,在日后发展的过程中,预测雷电的技术发展是有必要的趋势。

3.2 持续的改革创新

气象防雷技术的工作要做好事前的总结,借鉴以往的不足并不断的创新,不能只享有现有的成果,还要借鉴历史,才可以更好的前进,避免错误的出现,并不断的探索新的道路。在气象行业可实施上下协同、总体规划及分层的道路,不论是横向还是纵向都可以保证信息的流通与统一,同时协调好各方面的资源,实现有效的配合,避免重复的工作,造成时间的浪费。在坚实的理论指导下,才可使气象的防雷技术在时间和发展的价值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4 结语

气象防雷技术的工作,应以知识经济的思想做理论的指导,严格的制定防雷工作的规划,并不断的实施与修订,还要建立专业的防雷预测团队,保证防雷的工作科学并合理的进行,并不断的对其完善。怎样稳定的推进气象防雷的技术工作,是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课题。要在气象防雷技术的工作中给予充分的重视,把握防雷技术的要点,加大投入,让气象防雷的技术可以发挥应有的功能及应用。

参考文献

[1] 杨恩智,王保成,李汉军.防雷技术的探索[J].现代物理知识,2010.

第6篇

一、加强法制教育宣传,提高法律素养

(一)落实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局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以提高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为目标,通过专题讲座、发放学法材料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以《宪法》、《行政法》、《合同法》以及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的法制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

(二)落实学历教育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组织法制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苏大学历教育培训,提高全局法制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学学历层次和专业素养,争取早日达到《市法治政府建设2011-2015年规划》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网络教育等方式,提高培训质量。认真组织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争取优异成绩,加强过程控制和结果追究,参加市级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评优资格。

(三)强化体育法制宣传。以《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和即将出台的《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为重点,利用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采用印发宣传册、海报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体育相关政策的解读、宣贯工作,扩大普及面,争取在新的规章、法规的落实工作上有个良好的开头。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推进公共管理社会化和社会管理制度化。把具备转移条件的体育赛事、群众性体育活动通过委托管理或者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中介机构或社会组织承担。依托社区,尝试在社区建立健身养生服务站,大力发展基层体育组织,全面推动“政社互动”工作,将“政社互动”与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员为载体的“三社联动”有机结合,全面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能。

(二)推进行政审批便捷化。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建立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做好高危体育项目行政许可的流程衔接工作。要积极推进和完善行政许可集中办理、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推进进驻事项的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服务窗口效能。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中国”、“体育信息网”等媒体,及时公开本单位的工作信息,确保公开的时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关系群众重大利益的重大体育政策决策、重大体育项目建设、重大体育赛事、重大群众性体育活动等,要以新闻会、新闻通气会的形式,及时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三是高度重视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注重倾听、耐心解答、及时回复,做到事事有着落,并通过后续专场热线、新闻报道的方式,跟踪问题解决,力争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四是及时维护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平台。年内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本局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有效维护行政权力库,努力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事项、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办理、部门核心业务三者相一致,提高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效能。

(四)切实注重倾听民声、尊重民意诉求。要通过“政务微博”等载体,积极进行与网民的互动。高度重视“12345”便民服务热线和“寒山闻钟”论坛事项的处办工作;办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各级领导信箱的事项;热情接待市民来电、来信、来访;规范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做到“注重倾听民声,切实尊重民情,努力改善民生”,通过民声和舆情的反馈来督促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注重规范引领,加强制度建设

(一)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认真协调处理好《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报送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市政府常务会议一次通过。提早准备《办法》的宣贯,确保良好的开头。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一是围绕体育产业发展、体育市场监管、全民健身运动等重点项目,认真拟定规范性文件,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程序,及时、规范进行报备;二是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于本局所有在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对清理结果进行汇总、,保证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

四、规范行政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一)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对于一般性决策,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和集体决策的具体要求,提高决策水平;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市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的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示公布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听证。年内至少选取一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后评估工作,掌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实效。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落实《市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要求,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杜绝因为执法不规范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指导。综合运用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多种行政管理方式,加强对游泳场馆、健身场馆的规范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三是根据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第7篇

闸北区人大常委会,一直将调查研究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审议、视察检查的基础性工作,不断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针对性,提高依法履职的实效性。2012年,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各街道(镇)人大代表联络室紧紧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并扎实开展多层面的调查研究,取得显著成效。

一、围绕大局精心选题,实现“两个聚焦”。所谓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和成事之道,主要是指调查研究具有决策咨询价值。近年来,闸北区人大党组每年都按照区委的部署,集中力量开展专题(重点)调研工作,为闸北科学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区人大常委也广泛开展调研,为人大履职等提供扎实基础。

一是聚焦“创新驱动,转型发展”。2010年,国家发改委确定了上海市闸北区等37个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昭示着全国和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进入新的起点。2012年,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组织区发改委、商务委、财政局、税务局、国资委、科委、投促中心等部门,集中力量开展了《加大创新转型力度,打造闸北现代服务业品牌》专题调查研究。

二是聚焦“两重点一底线”工作重点。《2012年度闸北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实施意见》提出:要紧密围绕区委“两重点一底线”工作要求,聚焦人大依法履职、经济转型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和热点领域选择课题,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本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各街道(镇)人大代表联络室共立项15项课题,涉及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社会管理、司法改革、人大工作等多个领域。

二、调研要管用有效,提出建议注重前瞻性、探索性和创新性。曾指出,调研工作一定要保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在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对针对调研的重要指示精神,闸北区人大深入贯彻。

一是提出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加大创新转型力度,打造闸北现代服务业品牌》专题调查研究,坚持立足区情,开放调研,求真务实,全面系统总结了我区老工业城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必须凝聚科学发展共识、必须谋定创新发展战略、必须聚焦产业发展重点、必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基本经验,深入分析了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面临的国内外经济转型大势、政策环境不断完善优化、区域经济快速增长等历史性机遇,以及在产业结构调整、管理体制机制、产业载体建设、产业领军人才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在总结经验和剖析现状基础上,调研报告着眼创新转型,打造闸北现代服务业品牌,进一步提出了五个方面共十七条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要创新驱动,坚持跨越发展,实施“南高中繁北产业”战略;要理顺机制,增强发展活力,提升闸北创新转型影响力;要规划引领,加大调整力度,大力发展重点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要多措并举,推动人才聚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优势;要优化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塑造闸北“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新形象等。这一专题调研成果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谋咨询,也为全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了积极借鉴。

二是针对难点热点提出探索性建议。譬如,在经济建设方面,财政经济工委在《关于我区“营改增”试点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中,对我区“营改增”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从制定措施、完善制度、降低税率、加强监督角度提出针对性建议。在民生改善方面,城建环保工委《我区拆违工作的调研与思考》的调研,针对拆违工作中存在的源头发现力度尚需提高、行政强制法实施后面临新情况以及人员结构等问题,从体制机制、服务及宣传等角度提出针对性建议;天目西路街道、北站街道代表联络室聚焦旧区改造,全面总结旧区改造工作经验,就如何发挥街道作用,全力配合推进旧区改造献计献策;宝山路街道代表联络室聚焦社区独居老人养老问题,就如何完善社区独居老人养老服务机制提出针对性建议。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侨民宗工委开展了《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好本区来沪少数民族的服务与引导》调研,全面汇总分析本区来沪少数民族基本情况,总结反思了来沪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的主要成效及问题;大宁路街道代表联络室聚焦社区管理创新,针对本社区网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在司法改革方面,内务司法工委全面总结了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基本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提出建议。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教科文卫工委针对我区体教结合发展实际,在总结实践经验、剖析瓶颈问题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制约我区体教结合工作发展因素的对策。另外,彭浦镇、芷江西路街道代表联络室则结合社区实际,发挥社区优势,分别围绕“中繁”发展规划和矛盾源头化解进行了综合性调查研究。

三是为加强改进人大工作提供创新性建议。各工委、各街道(镇)联络室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特点,立足创新突破,务求调研“讲实情,说实话,出实招”。比如,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事代表工委以我区街镇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为主题,全面总结分析代表联络室建设实践中的经验与不足,提出要推进“三落实”进一步到位,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创造性开展工作,增强工作实效。临汾路街道和共和新路街道代表联络室分别以发挥人大代表在创新社会管理以及联系选民工作中的作用为主题开展了深入调研,对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创新社区管理工作以及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有效性进行了积极思考与探索。彭浦新村街道代表联络室也从民生改善的角度就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积极作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对策建议。

三、开拓创新,不断提高调研工作水平。人大调研工作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针对性和实践性,调查研究的水平直接决定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水平,对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作出正确的决议、决定,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有效监督具有重要的作用。2012年度闸北区人大系统调研工作,从党组专题调研到各工委和街道(镇)年度调研,坚持开拓创新,统筹兼顾,集中体现了“领导牵头”和“一全三有”工作特色,

第8篇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民政厅工作和吴桂英厅长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省人大评议意见下发后,我们立即召开了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厅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全面部署,深入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去年9月,我们按照述职评议意见,及时组织全系统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专门发文,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抓紧落实整改相关工作;去年12月,我们召开全省民政局长会议,围绕贯彻落实整改意见,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汲取人大代表智慧,不断加大整改力度,全面部署全年工作;今年1月。我们将整改工作作为今年重要内容写入2007年民政工作要点,纳入对各市民政工作目标考核;3月,又根据省委、省政府“作风建设年”活动总体部署,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走千访万”(走千村、访万户)主题活动,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查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的困难;5月,我们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局处室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仔细对照整改要求,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撰写整改报告。在厅领导班子和厅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以述职评议为动力,以落实述职评议整改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省民政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一年来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研究,进一步用科学发展现统领民政事业发展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加强理论学习,研究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提高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研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谋划民政工作,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科学指导全省民政工作,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加强前瞻性研究,找准方位,明确发展目标。准确把握民政工作的方位和发展目标是推进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抓住筹备召开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的有利契机,集中厅机关所有骨干力量,邀请浙江大学等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深入开展民政事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和思考。在客观评价我省民政工作现状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提出了民政工作方位和发展目标,并正式出版了由吴桂英厅长担任主编的《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民政事业发展研究》和《新型社会福利体系研究》等,民政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明确了民政工作的方位。我们提出,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民政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途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二是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民政事业的主要目标。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城乡居民民主政冶权利得到切实维护,福利服务对象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切实有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公开、透明、规范,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三是将民政机制建设作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内容。通过健全完善领导机制、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整合民政事业发展资源,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上述关于民政方位、发展目标和机制建设的认识得到了省政府的赞同,并写入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步加强民政工作加快发展民政事业的意见》(浙政发(2007]26号),作为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的重要文件下发,为加大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力度进一步明确了方向。

(二)突出重点问题研究,提升把握全局、协调推进能力。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浙江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不断加强对影响民政事业发展重要问题的研究,稳妥处理好民政公益事业与社会化、破除行业垄断与促进行业发展、严格执法与为民服务、政府管理和社会投入等重大关系,拟定下发了系列政策性文件,认真谋划民政事业发展战略格局。一是促进民政功能的有效延伸。不断强化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推进民政工作从“兜底”型保障逐步向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保障转变,将民政对象由“最可爱的人”和“最可怜的人”等特殊群体拓展到全体社会成员。二是优化民政事业发展布局。不断增强民政事业发展的均衡性,推动工作布局从原来以农村为主逐步向城乡并重转变,促进城乡民政事业共同发展。三是深入推进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民政工作方式实现从临时性、分散性、救急性保障向整体制度性安排和规范化建设转变。四是创新民政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民政工作机制由政府主导型逐步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方向发展。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

(三)创新调研工作栽体,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完善调研工作制度,重新修订《浙江省民政厅调查研究工作考核办法》,落实厅领导、各局处室和直属单位的调研工作责任制,努力营造领导总抓、处室协同、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调研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利契机,在全省民政系统范围内广泛开展以“创为民解困新业绩、树为民服务新形象”为主题,以“走千村、访万户,知民情、解民困,创业绩、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走千访万”活动,全体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通过深入调查走访,了解基层工作实际、群众诉求和民政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仔细分析原因,研究思路对策,不断推动调查研究工作迈上新台阶。截至目前,全省民政系统已走访10401个村(社区),18572人,收集意见5799条,出台整改措施956个。同时,创新调研工作载体,筹备和举办首届“浙江民政论坛”,向社会和民政系统委托研究课题和自选课题30余个,并提供资金、技术、人员等全方位保障。目前,论坛筹备工作已接近尾声,共收到系统内外理论研究成果70余篇。届时,民政论坛将邀请省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进行讲学,并交流优秀理论成果,进一步开阔全省民政系统干部的理论视野,提高理论研究和指导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深化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加强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处理好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关系等意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殡葬改革为突破口,稳步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民政行政职能,逐步形成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民政事

业发展的良好格局。

(一)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针对殡葬行业“管办不分、职责不明”的问题,在湖州等地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着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去年底,会同省编办出台了《关于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殡葬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浙民事[2006]269号),并在湖州召开殡葬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管办分离、依法监管、强化执法、规范服务”的殡葬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全省各地按照部署加快推进“两个剥离”,即将原来由殡葬事业单位承担的服务职能中,把可市场化、社会化服务的职能剥离;把行政管理与执法监督职能剥离,进一步明晰民政机关、殡葬监管执法机构、殡仪服务单位职责,切实理顺殡葬管理体制,促进殡葬行业规范发展。同时,不断加大殡葬管理工作力度,全省遗体火化率达到98%,共有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18000多个,生态葬法覆盖80%以上的村,“三沿五区”治理率达到90%以上,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是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社会福利服务需求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们以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为重点,合理界定公益和市场化服务的范围,应当由政府提供的纯公共福利服务,政府提供兜底保障;应当通过局部市场化、社会化提供的准公共服务,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办法,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切实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会同省发改委下发了《浙江省社会福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坚持以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为重点,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社会福利社会化新机制。选择100个村开展了“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建设试点,明确到2010年,全省“农村星光老年之家”达到1万个。进一步深化城市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强化农村工作基础。“明天计划”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已为880人次病残孤儿施行手术康复治疗。“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进展顺利,湖州、嘉兴儿童福利机构已建成投入使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5万人次。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三)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以发展民间组织、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是实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转变社会治理模式,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在充分调研摸底,并反复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意见的基础上,提请省政府下发了《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会同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浙江省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实现各级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在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彻底脱钩。为规范行业协会与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关系,会同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等规定。通过这些措施,切实加强了行业协会自身能力建设,充分引导和规范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管理、打破行业垄断、促进公平竞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目前,脱钩工作已基本完成。切实加强和谐社区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认真组织调查研究,起草并提请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筹备召开了全省和谐社区电视电话会议,就全省的和谐社区建设做出了部署。会同省发改委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会同省建设厅启动了社区布局规划研究等工作。全面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着力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提出了用三年或者更短的时间,全省各城市社区的工作服务用房面积达到350平方米以上,省级安排4115万元对欠发达地区进行补助;精心组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发展居民自我服务,推进市场化服务,不断提高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和全国农村社区实验县、市(区)申报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今年重点调研课题――《农村新社区建设研究》。进一步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群众选举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完善民致法规体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等意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重点加强了法规体系、机构队伍建设、执法等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民政法规体系。针对我省民政法制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组织力量,在对照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法规体系建设。配合省人大完成全省首个立法质量评估――《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质量评估工作。对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全省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效果进行了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殡葬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指出了条例存在的滞后方面和薄弱环节,并于今年开始,紧锣密鼓地开展对条例的修订工作,目前基础工作已准备就绪。加强立法调研工作,研究制定了民政立法中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加快立法进程。重点做好优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殡葬管理、慈善事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区划地名等重点立法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法规对民政事业的全覆盖,为民政实现依法行政提供充足的法律法规依据。《浙江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目前,我们正着手进行《浙江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规起草、修订工作,做好“十一五”期间有关立法的准备工作。

(二)加强民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的法制机构和队伍是确保民政法制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基础。一是充实专业法制工作队伍。我们经过多次协调、磋商,积极争取省机构编制部门对我厅法制机构建设的大力支持,省编委已正式作出批复。同意我厅设立独立的政策法规处,并增加了相应的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积极引进专业法律人才,配齐配强我厅民政法制工作队伍。二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健全民政行政管理干部和民政执法人员上岗法制培训和日常培训制度,拓展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扩大培训范围,切实提高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的法冶意识、法制素养和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不断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去年以来,我们已举办了2期行政执法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底还将举办

2期培训。

(三)深化民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重点加强殡葬执法体制改革,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实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理清了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执法部门工作职责,实现了管理职能和执法职能的有效分离。民政行政机关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殡葬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殡葬政策、规划,依法承办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有关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加强对所属殡葬执法机构、殡葬服务单位的领导和管理;殡葬执法机构受同级民政部门委托,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殡葬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本辖区内火化馆、殡仪馆、公墓、墓地、骨灰安(存)放室等殡葬服务单位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殡葬监管执法机构已有90个,共有工作人员451人,实现馆、所、墓分离的有63个,占总数的70%;财政全额拨款单位74个,占总数的82%,有力地加强了殡葬监管执法工作。在殡葬执法改革初见成效的基础上,我们尝试将这一经验推广到其他民政工作领域,目前正着手研究建立统一的民政执法队伍,覆盖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民间组织管理、社区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社会事务等所有业务,不断提高民政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民政各项法规、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民政工作对象的各项合法权益。

四、加大对民致事业的投入,建立多元化民政事业资盒保障机制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加大民政事业投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等意见和建议,我们针对当前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对民政事业资金保障机制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多渠道筹集民政事业资金,初步建立了以财政投入为主体,以福利彩票公益金、慈善捐赠资金、社会投入资金为补充的民政事业资金保障体系。同步制定下发了《浙江省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完善多元化民政事业资金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切实发挥公共财政的主渠道作用。今年l至8月,各级财政投人民政事业发展资金23.35亿元,比去年增长14.9%。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使资金支持重点向衙州、丽水等欠发达地区倾斜。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民政事业发展领域,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不断提高慈善资金的募集能力和使用效益,切实形成对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的有效补充,历年累计筹集善款已达38亿元。全面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福利彩票发行量不断创出历史新高,1至8月已销售福利彩票26.52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9.28亿元。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企业,促进福利企业回报社会福利事业,上半年全省福利企业完成总产值728.88亿元,安置残疾人近10万人。

(二)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实现均衡发展。重点对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进行了探索,不断深化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社会帮扶、慈善救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均衡发展。不断解决设施薄弱、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切实降低救助门槛,拓宽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了《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有效提高了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修订完善了《浙江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医疗救助门槛不断降低,即时救助等办法逐步推广。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倒塌房屋裁定工作规范化建设在探索实践中积累经验。至6月底,全省共有低保对象64.3万人。支出保障金3.5亿元,同比增长22%;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56亿元,救助90.39万人次。先后下拨1800万元资金重点扶持52家敬老院建设,并下拨900万元补助“五保三无”对象医疗费用。同时,不断提高敬老院规范化建设水平,对敬老院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不断规范民政财务管理。一是提高民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重新修订并下发了《浙江省民政厅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浙民计(2006]256号),对我厅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在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方面,要求厅机关的各项收入均必须纳入部门预算;在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方面,要求各局处室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准确测算各项目预算数;在部门预算执行到位率方面,要求各局处室严格按照省财政核准的项目内容和金额使用经费,不得新增项目.也不得超预算,当年的预算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我们联合省财政厅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完善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出台《浙江省省级集中供养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浙江省省级捐赠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对《浙江省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重新修订。三是规范民政事业收费。联合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对殡仪馆火化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调整,对殡仪服务收费作了进一步规范。四是加强财务检查和指导。联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对全省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救灾资金、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四)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了《浙江省省级民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规定:每年选择2至3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其中对年度安排资金在300万元(含)以上的、用于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直接支出的资金,必须进行绩效自评;对年度安排资金在300万元以下的厅直属事业单位,每年至少自行选择1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充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编制和安排经费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重新修订了《浙江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独立的预决算制度,并根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公益金的使用必须贯彻和体现“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对申报的项目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严格的审核,优先安排省本级重大项目、市县示范性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适当调整并明确省、市、县三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成比例,减少中间拨付环节,及时将福利彩票公益金转化为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加快我省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重点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在用足用好公益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益,明确要求公益金不得沉淀。

五、进一步加强民致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夯奋基层民致工作基础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意

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和职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不断完善富有民政系统特色的惩防体系。认真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省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明确惩防体系建设教育、监督、惩治、组织保障等具体要求,并对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了量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基层民政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实现全省民政系统12类基层窗口单位政务公开事项全面公开,并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对重大事项、资金分配、人事任免等决策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配套制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并纳入2007年度对市和对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干部使用和评先创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促使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做到“守土有责”、“一岗双责”。制发《2007年度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与具体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和落实,明确责任,落实分工。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重大事项决策均按要求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加强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严格防止和杜绝职务犯罪现象。同时,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从源头上保证队伍的廉洁自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能力。

(三)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针对全省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专门组织力量对全省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形成报告,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我们的要求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在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上,省政府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民政队伍建设,特别是针对基层民政工作日益繁重的实际,切实增强乡镇街道民政工作力量,落实村、社区民政工作联络员制度,形成与履行民政职责要求相适应的人员配备。各地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台州等部分地区率先实现了重大突破,每个乡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将工作网络向村、社区有效延伸。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基层的民政工作网络,基层民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四)大力发展职业社会工作者队伍。职业社工队伍是民政工作队伍的有效补充,是拓展民政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力量。我们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并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残障康复、社区服务等领域进行探索,力争通过加强职业社会工作规划、管理和指导,健全专业培训、岗位设置、职业水平评价等相关制度,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目前,我们已经在省残疾儿鸯康复中心等单位和地区进行试点,并拟于近期召开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