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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技能培训工作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02 15: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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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技能培训工作

第1篇

一、我区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的现状与特点

我区的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始于2003年。自2010年以来,劳动、扶贫、教育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先后启动实施了农村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计划,其中劳动部门主要针对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民工开展培训,扶贫部门的培训对象主要是农村贫困家庭的劳动力,称为“雨露计划”,教育部门培训对象主要是初高中毕业生,称为“人人技能工程”。目前,我区的务工农民技能培训工作,主要由农业、教育、扶贫、人劳四部门组织实施,其中雨露工程每年完成1000人,人人技能工程每年完成1200人,人劳部门每年完成4500人。主要特点是:

1、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早在2004年,区委区政府就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劳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对农民工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0年8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商政劳社发〔2010〕176号)和《关于贯彻执行〈省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财办社〔2010〕55号)两个政策性文件,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广泛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2011年省委赵乐际书记来商视察时关于“培训农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富裕农民”的讲话和全省实施人人技能工程电视电话会的召开,把我区的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推向了新的阶段。去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缓解就业压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启动实施了《特别职业培训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民工技能培训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使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的社会关注度空前提高。农民工培训工作还被列为区政协2009年重点提案。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区级各相关部门都把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精心安排部署,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

2、齐抓共管格局基本形成。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和部署,人劳、教育、农业、扶贫部门以农民工培训“四大工程”为重点,落实领导,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狠抓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青年、妇联、建设、残联等部门也按照各自安排,针对农村青年、农村妇女、建筑工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财政部门为培训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各乡镇办事处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的政策宣传,搞好求职登记、就业核查等配合服务工作。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在我区已基本形成了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3、培训内容丰富方式多样。我区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涉及到农业、矿山、建筑、加工、电子、机械、服务、旅游等多个行业,设置了办公自动化、电脑维修、电子装配、电焊车工、针车缝纫、养殖种植、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美容美发、汽车驾驶、市场营销、导游服务、刮痧理疗、手绣等十多个专业,内容涉及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劳动保障法规、安全、卫生常识等多个方面,并且突出了技能操作训练。培训方式有订单培训、定点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上门培训等,学制从半月到二年不等,适应了不同对象的不同培训需求。

4、培训机构得到较快发展。由于我区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市区两级均有培训机构的审批权力,目前区内共有十八家培训机构从事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其中区人劳局管理的有六家。公立培训机构以市技工学校为龙头,民营培训机构以新潮学院为龙头。区级公立培训机构以教育部门管理的两个职业学校为主体;民营机构由人劳局管理,从2004年的两家发展到目前的六家。这些培训机构共同承担着我区的农民工技能培训任务。

5、培训工作体制机制比较健全。经过近几年多努力,我区的农民工培训工作已基本成了政府宣传引导,培训机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督促检查,农民工自愿选择的体制机制。特别是人劳部门组织的农民工技能培训,经过2010、2011年的探索和2008年的完善,先后下发了《关于农民工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商政人劳发〔2008〕69号)和《农民工培训班管理规范化要求》(商政人劳发〔2009〕30号)两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工作考核、质量管理、资金审批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多头管理标准混乱。农民工培训工作目前尽管已形成了全社会高度重视齐抓共管的格局,但也存在着条块分割管理无序的弊端。农业、扶贫、教育、人劳四个主要部门各自都有不同的培训对象,不同的质量要求,不同的管理方式,不同的资金渠道,不同的补贴标准和不同的运作程序。雨露计划实施机构由省扶贫部门认定,而人人技能工程和人劳部门的培训实施机构则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区两级认定。这种相关部门各自为政的做法,不利于培训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难以堵塞重复培训的漏洞,造成培训资金的浪费。

2、培训对象难以组织。必备的文化素质和充足的培训时间是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的基本条件。而我区是劳务大区,尽管农民工技能培训是免费的,但培训时间要求至少一个月以上。对于参训人员来说参加培训意味着少挣钱,况且一个月时间能不能学到真正的技术还是一个未知数。迫于养家糊口的压力和发家致富的愿望,绝大部分有文化的青年农民都把一年中的绝大部分时间用在打工挣钱上,不愿意挤出时间参加技能培训。留在家乡的劳动力多为文化低、年龄大、身体差的妇女或老人,这些人自身条件差,又有家庭拖累,没有能力、没有时间也没有积极性来参加一月以上的技能培训。于是各个培训机构都把目光盯在了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身上,使得培训生源十分紧张。各培训机构之间互相竞争,关系紧张,培训成本提高。缺乏合格的生源,已成为影响农民工技能培训的重要因素。

3、培训机构条件较差。尽管市、区两级共有二十多家培训机构,但由于市上也有培训任务,与我区开展培训合作的潜力十分有限。所以,承担我区农民工培训工作任务的主要是区人劳局管理的六家民办培训机构。这些民办培训机构都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场地、校舍都是租来的,普遍缺乏合格稳定的师资队伍,培训所需教师多为临时聘请,场地小,设施设备缺乏,管理方式落后,办学条件差,资金投入能力十分有限,根本没有实力改善办学条件,也没有能力搞好培训。而劳动部门由于培训任务大,无奈之下只能将培训任务交给他们,从而为培训质量管理埋下了隐患。

4、培训组织方式不合理。以人劳部门开展的培训为例,按照有关规定,正常的组织方式应是:乡镇劳保所宣传政策,愿意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到乡镇劳保所履行求职登记手续,取得求职登记证明,凭登记证明自愿选择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履行就业安置义务,并凭培训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求职登记证明、免费培训证明(须由培训对象签字认可),就业安置合同或灵活就业证明到劳动部门申报补贴。由于缺乏合适的培训对象及培训机构自身原因,按此方式运作很难完成任务。无奈之下,培训机构为了挣钱生存,只能到农村去利用空置校舍开展一些简单的技能培训。在组织过程中,培训机构往往付给村、组干部一定组织费用,依靠村、组干部半动员半强迫的方式把群众组织到一起。这种方式,一方面群众没有积极性,另一方面参训人员也极难管理,培训时间根本无法保证,培训效果大打折扣。

5、培训质量难以保证。农民工培训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培训,促使农民工学习到实实在在的技能,通过技能的提高来增加务工收入。从这几年培训工作的实践看,培训质量很难令人满意,培训与就业的关联度比较低,培训机构直接安置的比例更低。其原因:一是培训时间不足。以人劳部门培训为例,按照规定,农民工技能培训时间只要达到240个学时(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时间),且培训合格,就可获得补贴,多培训补贴不增加。而实际上绝大多数专业技能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是很难学会的,需要长期大量的练习。实践中,培训机构特别是民办培训机构是以挣钱为根本目的,它的目标是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大的利润。因此,培训机构往往都热衷于办一个月的短训班,而不愿意办长训班。二是技能鉴定机构建设滞后。劳动部门设立的劳动技能鉴定机构是检验培训质量的权威机构,全市只有一家。区上虽然设立了鉴定工作站,但只能做一些辅助工作。由于机构设立晚,缺乏专业人员和设备设施,鉴定工作量大,许多项专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本没有条件也没有精力去开展。培训质量是否合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以培训机构为主导的结业考试。劳动部门的质量监管仅仅局限于对培训人数、时间的检查和教学计划的落实,而无法也没有能力对培训质量做出权威性的判定。尽管我们不断从制度上来规范农民工培训管理工作,但仍难以保证培训达到应有的质量。

三、搞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的对策

1、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政策体系。目前,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民工已经成为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现代工业的发展离不开大量高素质、高技能的产业工人来支撑。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实质上就是培育适应现代工业发展需要的产业大军。同时,农民工技能素质真正提高了,才能有效增加收入,实现稳定就业,反过来推动三农问题的顺利解决,实现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因此,一定要充分认识搞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把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总体工作规划,不断健全、完善配套的法规政策体系,实现专业学制、培训教材、教学要求、监督管理、质量评估五统一。在培训资金管理上,应该加大补贴额度,细化补贴标准,简化补贴程序,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效应。同时要严控短训班,鼓励长训班,严控乡下班,鼓励校内班,把好培训对象审查关,对培训过程实行全方位监督,真正把农民工技能培训这一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2、整合培训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一要改变资金分散,多头管理,标准不一的现状。建议成立专门培训管理机构,统筹管理全区的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工作落实。同时可以有效克服重复培训,浪费培训资金的弊端。二要加大投入,搞好培训基地建设。要学习、借鉴渭南等地先进经验,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区创建工作为契机,以职教中心为龙头,整合全区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扩大职业教育能力规模,搞好专业化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实训场地设施建设,创造一流的培训环境,形成以职业中学为主体,以民办机构为补充的培训体系。三要大力整顿民办培训机构。要适当提高农民技能培训机构准入门槛,淘汰一批条件较差的机构。对那些条件较好有发展前景的培训机构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促其尽快上台阶、上水平,为搞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奠定基础。四要尽可能动员市上管理的实力雄厚、信用良好的培训机构参与我区的农民工培训工作。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开展培训。一要突出抓好新生劳动力这个重点。对于初中毕业生不升高中及高中毕业于不升大学的农村新生劳动力,强制实行六个月以上的职业技能强化培训,并突出实践操作训练,确保每名培训对象都能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术,并持劳动部门统一颁布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外出务工。二要抓住实用技术这个重点。要围绕农村产业化发展和一村一品建设要求,对不经常外出务工的农民,积极开展果树科管、畜禽养殖、中药材生产加工、大棚蔬菜、食用菌生产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这类培训应针对农民特点,结合农村实际,在培训时间上应突破市上相关规定,以3-5天为宜,并强化实践操作训练。在培训补贴上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核定。三要抓住在岗培训这个重点。鼓励培训机构与用工单位合作,对全体职工大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实现持证上岗,从而促进各类企业和用工单位提高员工素质,达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

4、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培训质量是培训工作的生命。民营培训机构具有天然的逐利性,实现利润最大化是他们的根本目标,与政府部门开展务工农民技能培训的目的与培训机构的目标存在天然的分歧。在目前以民营培训机构为主体的情况下,如果在质量管理上放任自流,必然使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失去意义。因此,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质量监督,一要对办班条件严格审核,看培训机构是否具有必备的专业教师、理论教材、实习训练场地及设施。二是对培训对象严格把关,参训人员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岁以下。三要对培训过程加强监督,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督促培训机构严格实施教学计划。四要认真搞好结业考试考核工作,应逐步建立完善各个专业的试题库,成立相对独立的专业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专门从事农民工技能培训班的结业考试、阅卷工作,并实行批班权、管理权和考试权三权分离,最大限度地堵塞漏洞,提高质量。

5、加大硬件投入,强化技能鉴定。能否通过劳动技能鉴定,是检验技能培训效果的重要标志。按照有关规定,各类农民工技能培训班结业学员只有通过劳动部门组织的技能鉴定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得到规定的补贴。由于市、区两级劳动技能鉴定机构设立时间不长,均存在人员少,条件差,缺乏相应的鉴定设备和手段的问题,能够鉴定的专业只有26种,绝大部分专业的技能鉴定根本无法开展,给培训质量管理带来了难题。因此,应该把劳动技能鉴定机构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组建专业化的相对独立的鉴定机构,充实专业人员,购置专业设备,改善鉴定条件,提高鉴定水平,不

第2篇

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讨论稿)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河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工作要求,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现就我市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2021年底,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1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7030人;经过努力,到2021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14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比例的31%以上;建成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达到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达到8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达到5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达到8个;年培训量达到千人以上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达到10个。

二、主要任务

(一)以扶持重点对象为重心,实施就业技能提升行动

1.加强企业职工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建立企业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通过民办培训机构、校企合作在职业(技工)院校建立企业学院等方式,自主开展在岗职工培训。企业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组织开展化工、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给予50%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对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等证书的,按照培训成本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22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三年培训2000名新型学徒,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中级工4000元以上、高级工6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参加初、中、高级工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5000元的培训补贴。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贫困劳动力培训。实施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行动,结合当地扶贫产业布局,采取“岗位+技能+贫困劳动力”模式,开展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行动。聚焦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县,通过项目制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在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标准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相应补助。持续推进京津与我省张承保地区的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帮扶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就业重点群体培训。做好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行动,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专项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将创业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最高不超过1500元。“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参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按最高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月最低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民教育培训三年提质增效行动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培训。充分发挥我市乡土人才的优势,实施乡土人才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三带”行动。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就业指导等要求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等新产业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以各类培训机构为主体,实施供给能力提升行动

1.发挥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鼓励企业与各级工会组织合作,利用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开展订单式、定向式的职业技能培训。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根据毕业生稳定就业1年以上人数,给予院校每人5000元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挥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基础作用。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在职业院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教育改革相关规定执行。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对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职业院校可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30%。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相关规定,职业技能培训支出在专项公用经费列支。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培训课时费用不占用校绩效工资总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挥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要作用。支持各地采取混合所有制模式举办职业院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院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鼓励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不断培育发展壮大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以提升效能为核心,实施载体平台建设行动

1.推动企业培训平台建设。突出企业培训主体作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按规定建立完善的职工培训体系并组织实施的企业,符合补贴条件的可采取直补企业的方式进行补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建立企业培训中心或企业大学,自主开展职工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承担社会培训任务,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提供实训实习条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职业(技工)院校建设。增强职业(技工)院校培训基础作用,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优化专业结构,调整课程设置,提升办学质量。支持职业(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培训。探索技工院校与职业院校融合发展,鼓励优质资源投资技工教育,支持技师学院举办分校(院),支持民办职业(技工)院校发展。(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推进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建设。加强对各类培训基地建设的指导,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辐射作用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对审核认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培训基地,省财政给予每个50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审核认定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培训基地,省财政给予每个300万元一次性支持。审核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各级财政给予10万元补助资金。每年对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或工作室予以警告或摘牌。到2021年底,新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实训基地2个;力争每年新增2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建设发展。发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补充作用,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培训服务。按规定落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审批、项目申报和奖励评定等政策。严格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师资、设备、场地等基本条件,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培训服务。打造一批地方特色和市场品牌效应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四)以完善补贴为途径,实施政府资金激励行动

1.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与一次性吸纳补贴不可重复享受。(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超过60%的培训补贴资金。各地可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各县区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整合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全市2018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为基数,按20%的比例计提的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具体筹集办法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职业培训资金监管。建立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台账,把好资金使用各环节,各县区每季度要向社会公开工作任务完成和各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规范安全和使用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市财政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质量的监管,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支持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从事准入类职业劳动者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推动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统筹抓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形成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强力推进实施,实现全程高标准、整体高质量。

(二)健全工作机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推进工作协调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现政府主导促进就业为动力;以创新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实效,不断扩大创业、就业范围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最直接、最有效、最贴近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服务,保障全县就业局势稳定有序。

二、任务目标

培训农民工10000人,扶持创业500人,带动就业3000人。

三、实施内容

1、确定培训机构。以县职业技术学校、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十堰民生职业技术学校(家电培训中心)、县农广校、农机富民拖拉机驾校、县新宇职业培训学校等6所机构为重点培训机构。

2、整合培训项目。捆绑“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星火计划等农民工培训项目,集中培训万名农民工。其中:人社部门技能就业计划5000人(含创业培训400人),农业部门阳光工程2000人,扶贫部门雨露计划1000人,教育部门职业教育1500人,科技部门星火计划500人。

3、筹措培训和创业扶持资金。争取和筹措培训资金1000万元,用于万名农民工培训。其中:县财政预算培训资金100万元,人社部门就业再就业培训资金300万元、农业部门培训资金100万元、扶贫开发培训资金60万元、县职业技术学校325万元、科技部门培训资金30万元、产业培训资金85万元。筹措小额担保贷款基金500万元。整合中小企业贷款和小额担保贷款,为有创业愿望和创业项目的人员提供资金支持。

4、工作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培训1500人,扶持创业100人,带动就业800人;第二季度培训3200人,扶持创业150人,带动就业800人;第三季度培训3300人,扶持创业150人,带动就业800人;第四季度培训2000人,扶持创业100人,带动就业600人。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劳动力培训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计划、相关政策的制定及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具体工作督办和统计。各乡镇(场、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扎实推进就业和培训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一名领导主抓,确定工作人员具体抓。

2、强化部门协作,推进工作落实。充分发挥人社、发改、教育、科技、财政、住建、农业、扶贫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团县委、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抓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就业培训的组织实施;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的组织实施;扶贫部门负责贫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团县委负责大学生创业扶持;工商、税务部门负责抓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县旅游局要参与做好农家乐、宾馆、酒店和旅游商店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3、明确培训重点,实施分类培训。根据农民工的不同需求,进一步规范培训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外出就业技能培训主要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者开展针对性的初级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对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岗农民工进行提高技能水平的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对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储备性专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主要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进行提升创业能力的培训。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培训主要面向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围绕“七夕旅游文化产业”、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以及农村妇女手工编织业等传统手工艺开展培训,特别是要紧贴企业需求做好重点招商企业用工的培训工作。

第4篇

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工作专班,组建劳务就业组织员队伍。我县为切实做好稳的就业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县劳务就业扶贫工作专班”。二是印发了《**县劳务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县乡镇党委政府有组织劳务就业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劳务就业扶贫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确保工作效果。三是完成了县、乡、村、组四级劳务就业组织员队伍的组建,并对全县1761名劳务就业组织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二)建立三个台账,有针对性引导就业。结合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排查工作,逐户摸准返岗就业人员、外出就业意愿人员及就近就业意愿人员底数,建立“三个台账”,分类施策,有针对性的引导就业。一是精准建立非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重点掌握好务工就业的详细地点、收入,重点掌握富余劳动力就业意愿,重点掌握边缘户的务工就业状况和务工收入。二是精准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通过“户户见”“一对一”的方式,由各村级作战队收集整理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三是精准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针对疫情影响,各乡镇(街道)以战队为单元动态统计返乡人员,重点掌握返乡原因、就业意愿,做到摸清对象、掌握需求。

(三)加强公岗兜底,助推贫困劳动力就业。根据州劳务就业扶贫工作专班下达的“八个一批”劳务就业扶贫岗位开发指标任务,督促指导专班成员单位、各职能部门、乡镇挖掘开发就业岗位,及时录入劳务就业扶贫大数据平台,建立了劳务就业岗位数据库,并做好岗位推荐促进就业。截止到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带动就业6739人。其中,全日制公益性岗位232名、就业援助补贴岗位人员1427名、护林1939名、保洁员590名、信息辅助员936名、卫生防疫消杀员140名、环境监督员2名、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65名、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198名、护路员601人,管水员609人。

(四)强化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结合市场用工需求和县内主导产业发展需要,按照“缺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积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培训就业脱贫一批的牵头抓总作用,大力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我县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了**县红四方技能培训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就业培训学校、**职业培训学校4家培训机构承担我县劳动力培训工作。截止目前,2020年人社部门牵头开展培训及统计培训了131期,培训人次6615人次,其中培训贫困劳动力5755人次,培训易搬劳动力2085人次。一是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565人次;二是围绕企业用工需求及创业发展等开展技能提升培训1227人次;三是开展家政、护工、美容等培训486人次;四是开展以电工、焊工等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427人次;五是围绕生态护林员、农村电子商务、食用菌培育、以工代训等753人次;六是职业技能长期教育培训157人次。

(五)深入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就业基本信息。按照省、州、县相关工作要求,从人社部门职能出发,开展了全县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详细登记了贫困劳动力个人基本信息、转移就业意向、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相关信息。同时,我局将建档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边缘户劳动力“三类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工作作为当下的核心工作来抓,按照户户见面、人人发动的要求,进一步核实核准对象,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就近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渠道,确保实现“三类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六)发挥企业优势,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紧密围绕“建平台、送岗位、送政策、助脱贫”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企业优势,积极开发合适岗位,主动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为企业搭建服务社会的平台,为贫困劳动力搭建就业、创业、脱贫致富的平台,不断拓宽我县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通过与县工信、发改、园区等部门对接,全面了解我县复工复产企业情况,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加强就业扶贫车间扶持力度,挖掘县内招聘信息,建立岗位信息库,积极引导、鼓励务工人员到园区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等实现就近就地就业。截至目前,24个就业扶贫车间带动2541人就业,其中贫困劳动力639人(易搬劳动力346人);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620人。

(七)做好后续服务,促进外出务工人员稳岗就业。结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增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了17条硬核措施助力搬迁群众就业增收。要求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尽快确保政策在我县落地见效。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兑现到县外省内和省外就业的贫困劳动给予500元和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开展劳务输出跟踪服务符合条件的,按照服务人数,兑现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今年以来,今年以来,共审核发放促进就业再就业补贴资金1437.77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163.8万元,社保补贴180.61万元,就业扶贫援助补贴575.36万元,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63.61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365.68万元,创业平台创建补助50万元,自主创业补贴1万元,求职创业补贴16.9万元,吸纳贫困劳动力一次性补贴1.9万元,创业创所租赁补贴13.95万元,就业奖励2.32万元、职业技能证书费1.02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62万元)。

(七)增强扶持力度,提升贫困劳动力创业就业。本着“创业贷款发放要切实服务就业创业和脱贫攻坚”的原则,强化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为贫困对象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综合服务,确保贫困对象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共审核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6笔,2207万元(其中为23家小微企业贷款413万元),带动592人就业(其中妇女319人)。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人员,在创业贷款贴息上给予倾斜,充分发挥了创业担保贷款有力扶持创业就业的积极作用。

(八)加强劳务协作,积极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一是在与**签订稳岗协议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前往出发到**市、**县、**市三地对接交流劳务就业扶贫协作工作和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工作,且与**、**市建立了劳务合作关系。二是在**就业大厅开展**•建德2020年东西部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参加招聘的建德企业有7家,提供 247个岗位,专车免费接送劳动力“现场”寻岗。有300余名求职人员参与招聘活动,发放招聘宣传单200份,现场初步达成就业协议33人。三是在春茶采摘的高峰期,积极与建德市对接,并落实组织采茶人员方案,通过驻村干部、乡镇干部大力宣传成功组织43名劳动力赴建德市从事近1个月的采茶工作,采茶期间务工人员人均基本工资为200元/天。四是围绕稳定就业,积极开展岗位宣传和收集工作,并于7月27日在县就业服务大厅举办“**县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此次招聘会,用人单位包括省外县内共70余个参加招聘,省外主要为浙江省建德市、浙江省海盐县,江西省瑞昌市“两个省三个市县"的大中型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岗位共1980余个,县内企事业单位见习生岗位228个,共计提供就业岗位2200余个。五是结合我省双创活动周活动,县劳务就业扶贫工作专班运用到**、***“三省五市”收集的2816个普工岗位和1095个大学毕业生就业岗位,精准筛选符合16--55周岁劳动力的工作岗位,积极组织开展**县2020年秋季“秋收损 务工补”招聘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易搬户、边缘户“三类人员”劳动力和农村其他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推荐,引导劳动力就近就业和外出务工,通过增加务工收入,全力弥补秋收损失,有效巩固脱贫质量和脱贫成效。六是11月30日—12月3日期间,集中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为122余名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服务,举办专场招聘会一场,参加招聘的单位数32个,提供就业岗位421余个,发放就业政策等宣传资料500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就业压力有所增大。受疫情影响,今年春节后,企业开工复工时间普遍推迟,劳动者返岗就业延迟,招聘用工总量下降,就业增长放缓。

(二)就业稳定性有待加强。部分行业企业稳岗压力上升,企业用工需求减少,劳动力流动受阻,且坝区和林下产业带动就业的连续性、持续性不强,季节性用工较多,部分劳动力就业存在不稳定因素。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聚焦就业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有组织劳务输出跟踪服务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场租补贴等惠民政策的宣传,均衡使用就业专项资金,让就业政策惠及更多企业和群众,进一步带动就业和稳定就业。

第5篇

近几年,我县为发展劳务经济,对贫困地区农民开展技能培训,把农民培训作为一个大产业精心实施。我们坚持以培训为载体,以就业增收为目标,探索出了“政府主导、学校承办,社会支持、学员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安置就业新路子。近年来,县扶贫办与青华职业学校联合下达计划招收贫困学员350名,其困生100名,减免学杂费近15万元。2004年招收的50名特困生,经过青华职校免费培训,已全部在沿海发达地区安置就业,这些学员通过在企业的锻炼,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增加了收入,实现了“一次培训、改变命运,一人打工、全家脱贫,输出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过程中,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镇云峰村三组女青年***,家庭十分贫困,全家三口人,1个劳动力,其母亲长期卧病在床,年人均纯收入只在500元左右,家庭十分贫困。2004年***通过县扶贫办的扶持,在青华职校学习了一年计算机应用,去年7月被学校安置在**省**市**电脑公司工作,年收入在2万元左右,其家庭经济状况大为改观。2000年以来,我们累计培训各类学员6000多人,毕业学员大部分被大中城市企业录用,安置稳定率达99%,部分安置就业的学员已走上企业的管理岗位成为决策层人物。据统计,通过实施转移培训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为贫困山区实现劳务收入近1000多万元。我们的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办学方向。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是国家继整村推进之后抓的又一项新的重要工作,是衡量扶贫开发工作成败的一项标志性工作。做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与就业培训,大力发展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对加快我县农村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经济发展将会起到积极影响和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培训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统筹”的理念,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充足的优势,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加快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按照产业化发展的思路使农村劳动力培训成为产业,根据开发与保护并重的要求不断促进人力资源开发稳步、持续、健康发展,以人力资源开发促进物力资源开发,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二、认真调查研究,精心编制规划。一是搞好调查摸底。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县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分赴12个乡镇,对100个村和部分集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进行了详实的调查。据统计资料表明,我县近10万人需进行劳动力转移与就业培训。其中2003—2004年初中毕业学生总数20200人,继续享有高中教育的仅占30%,尚有14200人步入社会,需自谋职业;农村富裕劳力近6万人;城镇待业人员及下岗职工2.6万人。这部分人员已构成我县劳动力转移与就业培训的丰富资源。二是明确培训目标。根据调查情况,确定了我县贫困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培训的总体目标, 2004至2009年拟定转移与培训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30000人。三是拟定培训内容。我们通过市场调查,顺应市场需求,拟定了计算机应用等12个专业。

三、锁定培训对象,培训申请审批。一是划定培训范围。我们通过村民代表推荐、评议、到户核实、反复比较和公示等公开的程序和公正的方法,将农户分为民政救济户、绝对贫困户、低收入户和一般户,对这三类贫困户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对贫困户需要参训的中青年劳动力情况登记到人,这些登记在册的贫困农民在培训时才能享受政府的特殊扶持。二是严格培训条件。我们对于在扶贫部门登记在册的贫困户的中青年劳动力,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所学专业的接受能力和发展潜能的纳入培训。三是把握操作程序。贫困农民技能培训的申请审批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严格政策、方便群众、节省开支,通过广播电视、宣传专栏和村组会议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将扶贫培训政策、参训的基本条件、培训学校及专业、收费标准、培训学校的招生须知等内容向群众公示;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民填写《贫困农民技能培训申请表》;村委会对申请名单审查后上报乡镇扶贫办并予以公示。我们对民政救济户和绝对贫困户的劳动力培训经费实行全免,对低收入户劳动力培训,只收40%—60%的培训经费;学校组织被批准的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发给入学通知。

四、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技能培训。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学员就业能力,降低培训成本,我们坚持强化劳务品牌意识,办出自身特色,高标准、严要求、出精品。一是做到军事化管理。我们从言谈举止、生活习惯等细微之处入手,对学员进行全面正规的训练。学校聘任军事教员,对学员吃、住、行和大小活动都采用军营的管理方式,使学员能尽快改变不良习惯。二是做到规范化教学。我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选择规范实用的教材,聘用既能言传又能身教,尤其是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采取科学合理、因材施教的培训方式,对学员实行奖优罚劣,鼓励他们刻苦磨练,早日成才。三做到人性化服务。在后勤服务中我们以学员为中心,一切为学员着想,既讲经济效益,更体现出对学员的关爱和情感,确保学员安全,方便学员生活,促进学员学习,降低学员开销。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扩大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的;以劳动力市场及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培训促进就业,创业促进就业为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地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逐步形成市场配置、政府促进、管理规范、流动有序、素质准入的城乡统筹就业的新格局。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成立“东方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符海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市人社局分管股室抽调,具体负责转移就业培训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统筹、指导和监督各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各项培训工作,并向领导小组负责,确保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思路及任务分解

(一)工作思路。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两个不变,提高一个标准”,即培训目标不变、基本做法不变、注重提高培训标准。实施“政府推动、部门主抓、机构培训、农民受益”的运行机制。

(二)任务分解。根据年省下达我市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为5100人,全年将组织劳动力培训265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700人。各乡镇年培训、转移任务和工作安排详见附件。

四、加大资金投入,整合使用相关资金

我市农民特别是山区农民经济落后,观念陈旧,参与培训的主动性不强,为此,职业技能培训以政府相关培训资金扶持为主,用人单位和个人分担为辅的投入机制,为满足大规模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的需要,除充分利用就业再就业扶持资金外,整合“阳光工程”等其他单位的短期涉农培训资金,扶贫资金等,加大地方配套资金的投入。

五、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一)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农村“两后生”),发动组织其参加6至12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充分利用技工院校的教学资源,加大校企合作力度,通过订单、定向培训等新型方式,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有计划地加快培训一批高素质的后备技能人才。

(二)劳务输出培训。组织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劳务输出培训,积极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牢固树立培训促进就业、就业引导培训、维权稳定就业的思路,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工”培训,在确保培训合格率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确保培训后的就业率,努力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三)技能提升培训。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已由单纯的体力型向专业型、技能型转变的特点,企业对劳动力的专业技能逐步提高的现状,加强外出务工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青年的文化、技能水平,使其在短期内获得实用技术,提高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

(四)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业局、科技局、民宗委、农综办、科协、扶贫办等部门采用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相结合。聘请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村庄)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对农民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技术指导,并到田间地头进行实地操作示范,有针对性的解决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做到学以致用。

(五)就业创业培训。对有技术和资金,并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组织参加创业培训,加强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六、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它当作一项“民心工程”、“富民工程”去组织实施,努力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进程,强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扎扎实实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组织工作。

(二)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劳动力资源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的总体要求,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建立村、乡镇、市三级农村劳动力资源台帐,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市劳动力资源状况。各乡镇要以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依托,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调查力度,开展专门调查或借助市里针对农村的各项调查活动,深入社区、农村逐户调查登记,了解本乡镇农村富余劳动力状况(包括人数、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技能特长、培训意向、就业需求、就业区域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提供依据,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具有针对性。

(三)营造声势,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通过电视、板报、专栏、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形式营造转移就业致富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农民离乡离土转移就业。各乡镇要加大对农村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要走村入户做深入细致、简明易懂的宣传发动工作,把政府的优惠政策和各种就业信息及时传递给农民,使之家喻户晓。同时,要善于发现和宣传一批务工致富典型,采取“现身说教”等宣传形式,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帮助农民转变就业、择业观念,拓宽思路。通过营造“外出打工光荣,劳务输出快富”的浓厚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方面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使外出务工,增收致富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第7篇

1.培训对象的资格和需求难以确定,培训市场运行不规范。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提出:“要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就业技能培训。”在明确就业技能培训条件(一是有就业要求,二是有培训愿望)的同时,使培训政策的帮扶范围不断扩大,培训对象除了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外,还包括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几乎涵盖所有未就业人员。随着培训对象范围的扩大,培训对象的资格审核难度也随之增加。在实际培训工作中,很难解决培训需求的真实性等问题。目前,许多地方采取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由通过招投标确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先行组织实施免费培训,然后通过审核将培训补贴拨付培训机构。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技能素质,解决就业问题是国家培训补贴政策的初衷。而当前的职业培训机构大多数是民办性质,他们办学的主要目的是追求经济利益,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其提供的培训条件常常受成本收益的约束。由于培训市场没有合适的监督和评价机构对培训机构进行引导和监督,有些培训机构为了获得更多的培训补贴,千方百计扩大生源,甚至组织一些没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参加培训。比如农村转移就业培训,一般情况下,春节过后外出务工人员都出去务工,在家的人数很少,培训机构把农村的老、弱、病等留守人员召集起来进行培训,以赚取培训补贴。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培训补贴资金的浪费,没有真正发挥就业培训资金应有的作用。同时,受培训机构条件及专业的限制,培训后是否能实现就业也难以保证。2.培训内容缺乏与市场需求对接,培训监管的精准度不够,短期培训严重影响技能人才的培养。大多数民办培训机构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在开设培训项目时缺乏市场需求调研,选易避难,只注重培训项目数量的增加,不注重培训质量的保证,导致职业培训技术含量不高。培训机构受经费投入、办学实体实力等因素制约,办学资源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培训质量。近年来,国家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放宽,劳动预备制培训期限由原来的2~3年缩减为半年到1年,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大量就业资金用于补贴短期培训。再加上大部分民办培训机构为了降低运行成本,有意简化培训内容,缩短培训时间,致使培训对象受训时间缩短,有的培训时间只有几十课时。有的培训机构为了吸引扩大生源,宣传时说培训人员可以“随到随学”,但在教师不充足的情况下,这种滚动式“随到随学”的形式不可能使学员得到高质量的培训。这样就会导致培训质量无法保证,培训后受训对象的技能水平依然低下,适应不了现代产业发展需要。同时,初高中毕业生经过短期培训就走上就业岗位,造成高等职业教育失去生源,中等以上技术人员严重短缺。而没有一流的技术人员,就没有一流的产品,造成我国的产品质量在国际上处于落后地位。近年来,全国各地因技能培训补贴引发的就业资金违规违纪使用事件时有发生。究其根源,除相关人员的主观因素外,更重要的是培训政策的落实缺乏有效监督,培训过程没有统一的、切实可行的监管办法。培训监管的精准度不够,主要在于培训补贴政策与现实需要脱节,市场是调节劳动力的主导因素,劳动力的市场化势必要求劳动者的技能需求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而目前技能培训的主导权掌握在政府手中。因此,要做到培训补贴政策与劳动力市场化要求相适应,国家就必须对培训补贴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

二 高职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精准扶贫的优势

1.高职院校的公办地位保证了培训对象与项目选择的精准对接。我国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基本是各级政府所属的公办学校,肩负着培养应用型技能人才的重任,在教学设施、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实训基地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高职院校在当地政府的监管下,办学方向与国家及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才需求相适应,实现了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对接。培训对象既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和社会需求,也可以接受培训教师的指导,为其量身选择培训项目,享受“专业选择—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由于不以赚取培训补贴资金为目的,因此对培训对象的选择审查能够严格准确,保证了培训对象的身份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使真正的未就业人员尤其是贫困人员得到精准的职业技能培训。2.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保证了培训对象能得到高水平的精准培训。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了高职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形成了一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了良好的师资条件。高职院校拥有大批的“双师型”教师。在职业技能培训中,他们既能为培训对象讲解理论知识,又能为培训对象进行技能操作示范,更能将自身的企业工作实际经验融于其中,使培训对象获得高质量的多重收获。3.高职院校的实训设施条件保证了培训对象动手操作能力的精准提高。高职院校有政府的大力支持,办学硬件设施较为完善。高职院校在申报开设各个专业时,要经过上级部门及专家组的评审。只有师资力量、硬件设施、实训条件均达到要求,才能保证招来的学生得到良好的理论学习及技能训练,才可以获得专业的开设和培训资质。因此,培训对象尤其是贫困人员在高职院校接受技能培训,能保证每个人都能获得使用设备及工具操作练习的机会,从而使培训对象的动手能力得到质的提高,为其以后的就业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 政府推动高职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精准扶贫的策略

1.加大政府财政投入,调整补贴政策,促使贫困家庭学生接受高职教育。短期培训补贴曾经对于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于中长期的技能人才培养已不适用。随着产业升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将成为职业教育的重点。政府应及时调整培训补贴政策,逐步取消对短期培训的补贴,将扶持的重点放在职业教育上。从高职院校办学能力建设入手,加大投入,提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层次、能力和水平。对于高职院校学生,除实行学费全免和发放助学金的政策外,实行奖学金制度,增强高职院校的吸引力。鼓励初高中生完成学习技能的培训,走上技能成才的道路。鼓励家庭困难的初高中学生到高职院校进行3~5年的学习,这样既避免了短期培训补贴的资金浪费,又为长远的产业发展培养大批的高技能人才。2.强化技能就业政策导向,调动高职院校开展精准扶贫性质的技能培训。劳动力的市场化必然要求职业技能培训走市场化的道路。国家就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的受益者应该是培训对象,尤其是贫困人口中的培训对象。但目前实际的主要受益者成了培训机构,因为培训机构只要开展了符合要求的培训就可以享受培训补贴,而培训对象或培训内容却不一定符合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培训后未必能解决就业问题。因此,国家补贴政策的调整应该重点放在通过扶持就业达到精准扶贫上。比如鼓励企业联合或委托职业院校进行就业人员的上岗、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通过补贴高职院校培训经费、代缴受培训人员社会保险费等其他补贴办法,调动职业院校扩大技能培训的积极性,调动家庭贫困人员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对于通过就业创业培训实现自谋职业、自我创业的人员,重点进行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使他们没有后顾之忧。

四 结语

随着高等教育的结构调整和规模的不断扩大,高职教育的功能必然从单一地培养专门人才逐步趋向多元化。目前,高职院校在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还没有发挥主力作用,更谈不上在若干领域形成较强的技术优势,成为区域性的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而要真正实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就要充分利用高职院校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各类就业和创业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实现教育培训资源的社会共享,真正做到面向社会、面向产业、面向基层、面向贫困人口。社会需求推动教育发展,高职教育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人民群众利益联系得最直接、最密切,对地方经济、文化、科技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因此,进一步发挥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功能,调动和发挥高职院校优势,开展针对贫困人员的精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势在必行。

作者:李惠民 郑强 王永康 单位: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刘牧.当代中国农村扶贫开发战略研究[D].吉林大学,2016

[2]韩娟.中国劳动力培训的模式选择与政策研究[D].浙江大学,2012

第8篇

1.掌握培训人员底数、市场需求,增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吸引力

我省城镇有具备条件并渴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近30余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企业转制的深入,这些残疾人将面临着比健全人更加困难的转岗、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因此,残疾人对职业技能培训的依赖和需求将日益突出,培训任务更加繁重艰巨。

残疾人职业培训是指对有一定的就业条件而未就业,需转换职业和已就业需要提高技术水平的残疾人所进行的职业技能训练。它包括就业前培训、岗前训练、转岗训练和在职训练等。要做好本地区职业技能培训,首先要依托社区建立残疾人求职登记信息库,掌握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残疾人数,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弄清他们对职业技能的需求情况;同时更要了解市场对各种技能岗位的需求,针对需求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各级残联要始终坚持“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的培训力度,根据市场需求,改变过去盲目培训、培训后难以就业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和用工需求等情况,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结合”的方式。组织残疾人开展有目的、定向的、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既有兴趣参加学习,学起来更会有兴趣,这样大大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吸引力。

2.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效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残疾人技能培训也呈现出一些不适应的方面,特别是由于配套经费少而应付培训、随意培训,只求完成数量不求培训质量,只顾培训过程不管培训效果等现实问题明显地存在,致使培训虽然年年在抓,但残疾人整体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实现就业的形势不容乐观,流于形式。各级残联、劳动部门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明确责任,通力合作。要把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重点,纳入本部门业务计划,统筹安排,协同动作。具体是:残联对本地具备接受培训条件的残疾人定期调查统计,动态管理,跟踪掌握各类残疾人对培训的不同需求状况,制定计划,可根据市场需要和残疾人的具体情况采用随班培训,单独开设培训班等方式,组织输送残疾人到残联、劳动及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行特事特办。凡到残联和劳动系统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残疾人,都要给予优先安排,特殊照顾、实行低收费;对民政定补对象及下岗无业、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经残联核对证明,其培训费用可视情况予以减免。

农村残疾人职业培训以乡(镇)为单位,依托当地各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技扶贫活动,对残疾人进行随班培训或单独设班培训。以提高培训质量为核心,以切实解决城镇残疾人就业和提高农村残疾人劳动技能为目标,针对市场需求,结合残疾人的实际,因人因地制宜开展培训,确保培训工作的实际、实用、实在、实效。对通过培训达到一定技能水平的残疾人,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考核、考评及时发给技能等级证书,劳动部门所属培训机构应积极接纳残疾人培训,统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和发证工作,为其求职就业大开方便之门。

3.培训方式、方法、内容多样化,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生命力

目前,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日渐丰富,逐步在克服内容单调,方式单一的缺陷,也打造出一些特色项目。在培训方式上应充分利用社会公共资源,为学习者寻求实习场所,边学习边实践,边实践边提高;与企业联办、与社区共建等,以保证培训质量。农村残疾人技能培训由残联与适合残疾人种养和技能培训的企业或种养大户进行合作,通过“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对农村残疾人免费进行种养技术培训,辐射带动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就业安置基地,是由残联与当地热心民营、私营企业或职业技术培训机构进行合作,通过采取“定向培训 、定点就业、集中管理”形式,帮助残疾人掌握劳动技能并安置就业,解决残疾人家庭困难。定向培训主要是根据企业的岗位需要,开展定单式的培训。还有一种是重点培养高级残疾人技工人才。

在培训内容上也呈多样化,开设盲人高级按摩师培训、盲人计算机培训和残疾人插花培训等;在培训方法上,把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对残疾人的公共服务结合起来,把培训和特殊教育、就业服务结合起来,把普及性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重点人才的培养结合起来,一方面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另一方面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广大残疾人失业不失志,努力培养出一批技能明星、致富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