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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学习心得体会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02 15:01:3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满分学习心得体会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满分学习心得体会

第1篇

开牧医发〔2010〕22号

开 县 畜 牧 兽 医 局

关于印发《开县镇乡(街道)畜牧兽医站2010年

综合目标考评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畜牧兽医站:

现将《开县镇乡(街道)畜牧兽医站2010年综合目标考评考核评分标准》印发给你们,望各站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开拓进取,认真组织实施,确保2010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10年综合目标考评考核内容作了适当调整,分为“实绩考核”和“综合评分”两大类,总分110分。其中:①“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仍按“党的建设、效能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工作”、“动物防疫、检疫和监测工作”、“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畜牧生产发展及技术推广工作”四项内容进行考核,其分值分别为15分、35分、20分和30分;②“综合评分”满分为10分,分为“局领导班子评分”、“当地党政领导评分”两项,分值各5分。对未完成移民工作任务的或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站实行一票否决,对未完成综治或计生年度工作任务、站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站实行降档考评。

特此通知

开县畜牧兽医局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综合目标 考评考核 通知

抄送: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开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2010年4月19日印发

党的建设、效能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目标考核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项目内 容分

值评 分 标 准得 分

设党 建

群 团

工 作15党员、职工积极参加县委县府要求开展的关于党建的重大活动,积极参加“五个开县”建设活动。(5分)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对帮扶贫困养殖户并签订帮扶协议(3分),帮扶一户 (2分),未签订帮扶协议不计分。

党员、职工积极参与“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工作。(5分)。

联 系

服 务

群 众

工 作15站长、副站长每人联系3户困难群众,每年要对所联系的困难群众、上访户、大型养殖场业主等群众家庭走访2次以上(5分)。

一般职工每人联系2户困难群众,每年至少到所联系的困难群众家中走访2次以上,并做到帮助制定1个脱贫致富项目,解决1个实际困难问题,落实1个发展致富项目。(5分)

完善落实群众意见定期办理反馈制度,明确办结时限,半月内办结反馈。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一周内向反映人作出说明;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填写《群众意见转办单》逐级上报,联动解决;群众意见办理后,要及时填写送达《群众意见办理情况反馈单》并请有反映人评价签字。(5分)

宣 传

思 想

工 作10加强学习,以自学为主,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2分),站有学习记录(2分),职工有学习笔记(1分),职工每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篇(2分)。

获县文明单位、卫生单位称号(2分),获乡文明单位、卫生单位称号(1分),(以授牌、证书为准)。

设制 度

建 设10建立完善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岗位责任、政务公示、否定报备等制度(10分)。

政 务

公 示6政务公示张贴栏常年建立,开展相关情况公示(6分),(以相片为准)。

出 勤

管 理14建立出勤考核制度、严格出勤考核(6分);局抽查出勤情况(8分),违反出勤考勤制度,查证属实,每人次扣1分。

信 访

稳 定

工 作15无到县集访、越级上访(3分),如有每件(次)扣2分。

无来信来访(8分),如有每件(次)扣2分,(以局党风廉政建设科收到的为准)。

无立案案件(3分),(以纪检监察查处的为准)。

职工团结、凝聚力强(1分),(以无反映为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 作6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站内安全管理(2分)。

无治安案件发生(2分),无刑事案件发生(2分),(均以公安调查为准)。

人口与

计划生

育工作6组织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2次以上,有学习记录(2分),缺少1次扣1分。

职工及家属无超生(4分)。

法 制

建 设

工 作3严格贯彻执行畜牧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无反映、无投诉(3分)。

合 计100

畜牧生产发展及技术推广工作考核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考核项目考核

内容满分考核评分办法得分备注

畜牧生产发展畜禽

出栏20以统计年报中猪、牛、羊、兔、禽的年出栏数为依据,每完成一项(4分),缺项完成的,差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生猪良种猪引进5良种猪引进实行引种备案制,引种前进行申报,引回后实行备案(备案办法:引回县后立即电话或书面报畜牧技术推广站记录备案,同时乡镇站保存引种发票复印件,作为考核的依据)。每引进良种母猪10头(1分),最多不超过5分,未引种者不计分。

生猪人工授精15按2009年统计年报的能繁母猪数×2为2010年应繁殖窝数,其中人工授精配种畜数达到60%的(15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肉兔规模场建设8完成标准化肉兔规模场建设任务计8分。

规模场补栏8完成现有规模场补栏任务计8分。

规模场改造4完成规模场改造成出口备案场任务计4分。

土鸡林下养鸡示范场建设10林下养鸡示范场建设达4个或收上的计10分;每差一个扣2.5分,扣完为止。

出栏量10以统计年报出栏数为依据,完成出栏任务计10分,差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畜牧技术推广畜禽养殖场技术培训10开展畜禽养殖技术培训(年终检查时查记录,查培训现场照片)2次或以上的计10分;缺一次扣5分,未开展的不计分。

畜牧生产报表统计

报表10按时按质上报2009年畜牧生产统计年报的(4分),按时按质上报2009年一、二、三季度季报和畜禽抽样调查的(6分);缺年报的扣8分,缺季报或畜禽抽样调查的每次扣1.5分,扣完为止。

开县2010年动物防疫、检疫和疫病监测目标考核评分表(满分200分)

一、防疫工作45分

考核内容满分考核评分方法得分备注

防疫密度15牛羊口蹄疫免疫5分:

采取春秋集中普免后随机抽查和日常随机检查相结合的考核办法,随机抽查占70%分值,日常检查占30%分值。每次随机检查3户以上养牛养羊户,耳标佩戴率100%以上得2.5分,每降低1%扣0.1分,最多扣2.5分;免疫证持证率100%得2.5分,每降低1%扣0.1分,最多扣2.5分。

猪瘟、口蹄疫、猪蓝耳病免疫5分:

采取春秋集中普免后随机抽查和日常随机检查相结合的考核办法,随机抽查占70%分值,日常检查占30%分值。每次随机检查10户以上养猪农户,耳标佩戴率100%以上得2.5分,每降低1%扣0.1分,最多扣2.5分;免疫证持证率100%得2.5分,每降低1%扣0.1分,最多扣2.5分;猪瘟、口蹄疫、猪蓝耳病三者漏免一项不得分。

鸡新城疫、禽流感免疫5分:

采取春秋集中普免后随机抽查和日常随机检查相结合的考核办法,随机抽查占70%分值,日常检查占30%分值。每次随机检查10户以上养禽户,免疫证持证率100%得5分,每降低1%扣0.2分,最多扣5分;鸡新城疫、禽流感二者漏免一项不得分。

免疫标识3免疫档案管理2分:

有免疫档案,且免疫档案使用填写正确、分类归档管理者得2分;无免疫档案者不得分;免疫档案内容填写不规范者扣1分;免疫档案没有分类归档管理者扣1分。

免疫证明管理1分:

免疫证明填写正确、发证单位印章齐全者得1分;无免疫证明者不得分;“耳标号(禽、兔除外)、畜主、地址、发证单位、发证日期、有效期、动物种类、免疫项目、免疫日期、防疫员签字”等处每缺一项扣0.1分。

责任落实情况9规模场管理3分:

有辖区规模养殖场情况统计表得0.5分;与规模养殖场签订了防疫目标责任书者得1分;现场所查规模养殖场防疫制度上墙,免疫记录、消毒记录、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用药用料记录、生产记录等五个记录齐全者得0.5分,每缺一次扣去0.2分,最多扣0.5分;现场所查规模养殖场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得1分。

挂牌兽医管理3分:

对照规模场统计数检查,挂牌兽医每半月到挂牌规模场巡查指导一次,且巡查记录齐全者得3分,每差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农村包片兽医管理3分:

执行“三旬免疫制”,有三旬免疫明白卡者得1分;实行“申报免疫”制度,有申报免疫记录者得1分;有新补栏畜禽免疫档案得1分。

疫病普查3春、秋集中普防期间进行了辖区动物疫病普查,按时报送了动物疫病普查情况统计表,且普查面达90%以上者,得3分,每差一次统计表扣1分。县级考核

圈舍消毒3有消毒药发放登记表得0.5分;有消毒情况统计表得0.5分;随机走访5户以上农户,消毒面100%者得2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防疫工作开展情况3春、秋集中普防期间按时报送防疫工作进展情况得1分,每差一次扣0.2分,最多扣1分;有春、秋防疫工作总结得1分,每差一份扣0.5分,最多扣1分;有春、秋防疫工作自查情况统计表得1分,每差一次扣0.5分,最多扣1分。县级考核

疫苗和防疫物资管理3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冰柜正常运转得1分,否则不得分;防疫物资摆放整齐,疫苗保存规范得1分,否则不得分;防疫物质出入库记录完整得1分,否则不得分。

疫情发生情况6一年内发生一次以上疑似重大动物疫情者不得分(以县级到场认定并进行了扑杀补偿为准),无则得满分。县级考核

二、检疫工作45分

考核项目考 核 内 容满分考核评分方法得分备注

(一)

1、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建设情况3实地查,动物检疫申报点标志牌、制度上墙且有申报电话者得满分,差一样者不得分。

2、规范使用动物检疫证明(包括产地检疫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证明)情况3随机抽查产地检疫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证明存根2本以上,填写规范、使用正确者得满分,有一项填写不规范或一份检疫证明使用错误的不得分。

3、、动物免疫证回收情况3现场查上一个月出具的检疫证明,免疫证粘贴在检疫证明存根上,且回收率100%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4、检疫申报点工作记录情况3现场查,检疫申报点四项工作记录规范、完整者得满分,差一项记录或记录不规范者不得分。

(二)

作1、驻场检疫员到岗检疫情况3现场查,屠宰场、检疫申报点检疫员持证上岗、到岗到位,且做到随到随检者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2、入场验证查物把关情况4查屠场宰前检疫记录和圈存生猪,记录准确且圈存生猪全部佩带有耳标者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3、检疫证明(含产地检疫证、出县境检疫证)和免疫耳标回收情况4抽查上月屠宰检疫记录,核算检疫证明和免疫耳标回收率,回收率均达到100%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各扣1分,扣完为止。

4、屠宰检疫痕迹情况。3到市场查猪肉胴体,有屠宰检疫痕迹,且符合要求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5、规范出具产品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情况4查农贸市场及检疫证明存根,出具检疫证明规范、验讫印章清晰,且证章配套者得满分,发现1例证章不配套或无证章者均不得分。

6、检疫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情况3查无害化处理记录,有且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7、屠宰检疫各项记录情况4查屠宰检疫记录(包括入场检疫、同步检疫、待宰巡回检疫、急宰检疫、无害化处理记录),全年记录完整、规范者得满分,记录不全或不规范者不得分。

(三)检疫收费日记帐登记情况2查记录,记录真实、完整、规范且有站长签字者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四)全年检疫费征收任务完成情况6完成县局下达检疫费征收任务者得满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考核10分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满分考核评分办法得分备注

动物

标识

及疫

病可

追溯

体系

建设1、溯源设备保管、使用情况3保证设备正常使用(设备除识读器械、打印机外,还包括SIM卡、IC卡等相关设备),实际操作人员占全站人员70%以上,且均有一定上传数据量者得3分;设备能正常使用,但实际操作人员占全站人员50-70%,并有一定上传数据量者得2分;实际操作人员占全站人员30-50%,有一定上传数据量者得1分。实际操作人员占全站人员比例低于30%的不得分。人为造成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以农业部溯源信息门户网上数据为考核依据

2、录入上传溯源信息量3以全年乡镇(街道)录入上传溯源业务信息量为考核依据,平均每台识读器录入上传操作次数1500次以上的得3分,1000-1500次的得2分,800-1000次的得1分,500-800次的得0.5分,500次以下的不得分 。

3、录入上传溯源信息真实性(耳标佩戴率、防疫登记率)2在全县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后分别随机抽查猪5头以上(全年共10头以上, 6户以上),牛、羊3头(只)份(全年共6头(只)以上, 4户以上)的耳标号码为依据,然后在农业部溯源信息门户网上逐个查询耳标承载的戴标、防疫等信息,查询到的信息与登记的信息一致的耳标占抽查耳标70%以上的得2分,50%-70%一致的得1.5分,30%-50%一致的得1分,20%-30%一致的得0.5分,20%以下一致的不得分。(抽查猪、牛、羊耳标号码,以全县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后检查验收时,血清样品采样单上登记的耳标号码为准;没有查询到戴标、防疫等信息,只有戴标或防疫信息,查询畜主(村社)与登记畜主(村社)不同,均为信息不一致)

4、溯源设备在防疫检疫各环节的开展情况2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除必须在动物防疫戴标、免疫登记环节正确使用溯源设备上传数据外,凡在产地检疫、宰前进场查证验物、屠宰检疫(产品检疫)、消毒出证四个环节每增加一项使用溯源设备上传数据,且信息真实的加0.5分。(没有打印设备的算该项目得分)

四、动物疫病监测100分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满分考核评分方法得分备注

疫情信息、流行病学调查(10分)疫情信息报送、流行病学调查规范、及时10分2009年度动物疫情月报、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符合要求得满分,1次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在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镇乡(街道)站及现场查

采样送检情况(16分)采样单全部送检样品(血清和组织样品)是否均有采样单,是否填写完整、规范,且采样单一式两份,并由站长签字认可,加盖单位鲜章。2分有采样单两份,且按要求填写完整、规范,有站长签字,加盖有单位鲜章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必须一禽(畜)一个样,不能混装,不能将一个样分成多个样,否则不计分。每个镇乡(街道)每次送检血清样品中,鸡、猪样品合格数不得少于5份。对送检和随机抽检血清样品某项检测项目的免疫抗体滴度完全一致者,一律作零分处理。

送检

样品数量按开牧医发〔2010〕13号文件规定,完成家禽(鸡、鸭、鹅)和家畜(猪、牛、羊)血清及组织样品送样任务6分按要求100%完成畜禽血清送样任务得4分,否则不得分;按要求100%完成家禽、猪及犬组织样品采样任务得2分,否则不得分。

送检样品

合格数所送血清样品均应无溶血、浑浊、变质现象,每个样品血清量应不少于0.5ml;组织样品按要求采集、保存和送检,无污染、腐败变质等现象。8分血清样品全部合格得6分,合格率达50%—99%以上得3分,低于50%不得分;组织样品采集送检全部合格得2分,否则不得分。

免疫抗体监测情况

(70分)

合计日常监测送检血清样品免疫抗体

(28分)禽流感免疫抗体合格率7分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及以上得满分,合格率为60%—69%得该项分数的60%,50%—59%得该项分数的40%,低于50%不得分。

鸡新城疫免疫抗体合格率7分

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7分

猪瘟免疫抗体合格率7分

春秋集中监测随机抽检样品免疫抗体

(42分)禽流感免疫抗体合格率8.4分

鸡新城疫免疫抗体合格率8.4分

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8.4分

猪瘟免疫抗体合格率8.4分

猪蓝耳病免疫抗体合格率8.4分

采样单、诊断(检测)报告书及评估分析报告保存应用情况(4分)镇乡(街道)畜牧兽医站内归档保存有采样单、诊断(检测)报告书及评估分析报告4分按要求将采样单、诊断(检测)报告书及评估分析报告等归档并妥善保存,对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到农业部规定要求,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所发函进行了整改,并有整改总结,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总 分100分

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分表(满分100分)

考核内容考 核 评 分 办 法得分

管理人员10分1、明确站长为第一责任人,确定2-3人负责兽药饲料、动物诊疗、规模养殖场监管等执法检查工作,并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上报执法队的得5分,上墙公示的得5分。

法制宣传20分2、在公路两旁、集市街道等制作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标语2幅以上的得10分,每少一幅扣5分(以照片为准)。

3、在公共场所设置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专栏的得5分,组织开展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活动的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

日常督查30分4、指导规范辖区内创建“兽药饲料经营放心门市”,有检查评比合格门市的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

5、督促、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档案的得15分,检查发现每1户未建立档案的扣5分。

6、定期开展兽药饲料、动物诊疗、规模养殖场等执法检查工作,有检查记录并每季度末上报执法队的得10分,没按时上报或记录不全的扣5分。

畜产品

质量安全

40分7、如实建立举报、投诉记录的10分,及时开展调查处理的10分;对不实记录或不处理的核实一次扣10分(以有关处理记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