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2 15:03:0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并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五条 安全科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 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总公司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 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 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六条 安全科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五条 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那读煤矿“7•2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和广维“8•26”重大爆炸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暴露了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等严重问题。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对全区各地尚未整改的安全生产危险点和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摸清各行业(领域)存在事故隐患的情况。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六落实”的要求,及时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职责分工
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属地管理,分级监管、督办的原则,层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全面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各项工作。
(一)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监控的责任主体,应当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企业法人代表到每个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监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来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对一时难以整改且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停产整顿、关停等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二)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监督管理全面负责。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加强本级人民政府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统一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组织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全面推动本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监督管理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负责组织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进行排查、登记、建档和整改。
(四)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要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检查、指导、协调,对本级人民政府重点督办整改和挂牌督办整改的重大隐患,要盯住不放、跟踪检查、督促按期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强和改进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登记建档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将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级报送。其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填写隐患状况、整改内容、整改验收等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并报所在地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建立县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报市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市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建立市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报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及时报当地人民政府、自治区行业管理部门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备查。
(二)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公告、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和逐项整改核销制度。凡是由自治区、市、县重点督办整改和挂牌督办整改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必须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对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切实做好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对今年以来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凡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加大力度抓紧整改,力争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前整改核销。对尚待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监管的原则,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必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六落实”;同时,要加强监控监测,严防在整改期间发生事故。对严重威胁生产安全的,要坚决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对整改无望的,要坚决退出或关闭。
(四)严格事故隐患整改检查验收。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的且能够立即排除的一般事故隐患,由企业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对重大事故隐患经整改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向履行该项事故隐患整改监管职责的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有关部门应当会同本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当予以书面确认并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对验收不合格的,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重新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
一、全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进展顺利,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周密安排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市长*在《*日报》专门发表了“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署名文章,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市政府两次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坚更是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亲自组织、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的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09〕18号),要求全市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四个100%,即市政府13个区、县(市)督查100%,各区、县(市)政府对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督查100%、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村(社区)督查100%,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督查100%。5月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0号),对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5月1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各区、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及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会议,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组在杭督查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在动员。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行业领域的特点,严格按照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分组部署情况,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和隐患治理力度,保证了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和落实到位,形成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合力。各地、各相关部门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督查行动的组织实施,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有力推动了百日督查全方位开展。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两次召开安委会(扩大)工作会议,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根据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4号)和《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7号),制定了我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方案的总体部署,全市开展了三个层面的督查行动:
一是区、县(市)综合督查。各区、县(市)根据全市督查行动安排,全力推进辖区督查行动的开展。各区、县(市)由安委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开展了对街乡政府、行业部门的督查。如上城区对全区32家责任制签约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对3家未及时进行整改的行业主管单位通报批评。江干区围绕“三个百分百”组成3个督查组,在交通安全、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萧山区从6月11日起,组成9个督查组到各镇街场,进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监督检查。6月16-20日,临安市政府组成10个督查组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市城建投资组成8个督查组,对系统内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进行督查,对发现的22处隐患进行通报批评。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对所属21家重点公司近30个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及时消除隐患。
二是各部门专项督查。如市安监局于6月26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联动日”活动,严厉查处一批非法生产、存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的执法检查,共组成21个检查组,检查326家单位,发现隐患36处,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3分,对问题严重的3家企业实施处罚。市建委系统针对汛期建筑施工的特点,加强了以防雷电和强降雨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共检查233次,检查企业515家,发现隐患5786条,整改5668条。市交通系统加强汛期期间重点水域、水上在建桥梁、重点渡口安全检查和专项暗访,保持每月不少于10天巡查。市交警支队以工程运输车整治为抓手,进一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查处涉及工程车的违法行为3.4万余起,暂扣车辆2200余辆;停办通行证的单位28家,停办车辆456辆。
三是市安委会综合督查。6月下旬,市安委会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普查、自查的基础上,组成3个综合督查组,对各区、县(市)政府、重点乡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了认真抽查,重点检查了各地列入省、市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家,发现问题89项,截至目前,各企业已落实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已经进行复查验收,并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认真整改,确保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效果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加强督促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督促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意见建议。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我市认真进行梳理,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并以市安委办名义下发通知,督促有关区、县(市)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分别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对督查组反映的企业层面的的问题,要求各地安监部门及时下发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期限;对一些涉及范围较广、整改时间长、整改难度大的隐患,要求召开现场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到期没有整改的,要求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消除。截至目前,全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4份,立案查处1家,停产整顿1家,罚款6万元。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指出的380条问题和隐患,已整改落实341条,列入整改计划39条。尚未整改落实的隐患,我市将结合继续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督促重点隐患整改单位积极整改。在层层排查的基础上,逐级梳理和挂牌公布了30家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点隐患整改督办单位(其中列入省级督办2家)和143家区、县(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督办单位,通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治理要求和督办单位,并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截至目前,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已有1个省级、15个市级和81个区、县(市)级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尚未完成整改的,采取了全部或局部停产整顿,一时不能停产整顿的企业作出了安全承诺,并加快了治理进度。确保万无一失。
(四)广泛宣传、营造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氛围
在不断推进督查工作的同时,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督查信息的报送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作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方法,提高我们排查治理的水平,特别是在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在杭督查期间,各新闻媒体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积极宣传百日督查的重要意义和成效,提升市民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知晓度,扩大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影响力。另一方面,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栏,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百日督查先进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更好的服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市还充分利用竞赛、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如市安监局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和“寻找你身边的隐患”主题演讲比赛,市旅委、商业资产、园文局等单位举办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宣传学习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组织落实不够有力,台帐不齐全规范。一些地方的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识不足,没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和建立领导机构,将百日督查等同于一般检查,没有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以及一般的号召和要求上,缺乏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有力的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不健全、不规范,没有分门别类进行规范管理,摸底排查建档企业数量较少,企业隐患排查率仍然较低,特别是对面大量广的中小企业的排查还存在一些盲区和死角。
二是部分企业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深入。一些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薄弱,对自己的法定职责不甚了解,存在应付思想和走过场现象,甚至对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有的企业对隐患排查避重就轻,怕上报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增加资金投入和整改压力;有的企业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对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发现。1-6月份,全市排查出的隐患总量虽有较大幅度增加,但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隐患数仍只有1条左右,其中8个区、县(市)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的隐患数不足1条,个别的甚至不到0.5条。
三是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不够有力,一些事故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整改。部分单位对排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虽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但大都没有复查意见书和整改反馈书,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从全市隐患治理统计数据来看,一般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整改率不高,全市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中,仍有10%左右、总量约1.2万余条隐患没有完成整改,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尚有1个省级、14个市级和62个区、县(市)级尚未完成整改。个别单位在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边整改边发生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责任。针对存在问题,改进督查方式方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基层和企业进一步搞好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抓住不放,死盯死守。对前期隐患排查中,没有上报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企业以及近期事故多发的领域和单位要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调动各地、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责任感,确保百日督查行动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巩固督查成果。
二是继续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组织发动专家、技术人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隐患排查,深挖细掘每一个隐患,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政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对一般隐患做到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尚未完成治理的省、市、区(县、市)级重大隐患,要加快治理进度,严格落实整改,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不能停产整顿的,要督促企业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承诺,确保万无一失。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沿阵地。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XX支撑服务中心,现有员工50人。多年来,该中心一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促生产,时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城区支撑服务中心有着较好的班组安全管理基础,较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在公司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各类安全文件和有关的通报,认真吸取兄弟班组和其他单位的经验和教训,班组三级安全网(工班长,兼职安全员,员工)发挥各自的安全责任。大家深知要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关键取决于班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技术素质,较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较高的安全责任心。因此,持之以恒地宣传生产安全的重要性,认真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分析、总结装维过程中出现的事故教训,并根据本班组实际情况,查找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整改措施,不断加强员工的安全责任心,将员工的安全责任心提高到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坚定不移地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在安全会上,通过事故文件、安全文件的集中学习,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深入剖析事故的原因,同时结合本班组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工班长针对装维工作中的问题,从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方面总结分析,指出缺点,找出不足。并落实整改措施,有根有据,有理有节,为每个员工敲响警钟。从而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使每个成员在思想上构筑起安全生产的一道防线。
按照《省安委办、减灾办关于开展全省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黔安办〔2019〕54 号)文件和铜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暨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安〔2019〕6 号)、《思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思安发〔2019〕9 号)文件要求;长坝镇安全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扎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各行业应急演练。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思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思安发〔2019〕9 号)文件文件精神,长坝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秦再全为组长,涉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安全办制定长坝镇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方案。在2019年12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镇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秦镇长强调要认真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一是各涉安单位、行业主管单位要做好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二是各行业(领域)要认真对照各部门行业职责的落实工作;三是做好大排查大整治的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职责到位,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按照安全检查“四不两直”要求,深入企业一线切实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五是深化事故隐患常态化治理和常态化考核,做好“五落实五覆盖”责任体系建设;六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演练方案。
二、认真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和县下发的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文件要求,在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期间,全面排查、辨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领域内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环境影响等风险、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1家,排查事故隐患60处,现场整改45处,限期整改15处,复查销号15处。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镇安监站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镇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镇派出所、道安办、交管站、安监站、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特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辖区道路通常,出入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镇安监站、村管所对全镇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五)旅游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对整治外来旅游团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停业整顿期间、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旅行社租用未取得旅游包车证的旅游车辆、未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和驾驶员资格及车辆安全状况的;旅行社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旅行社未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的;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星级宾馆、A 级景区等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评定的旅游经营者未达到相关标准
此外,我镇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电力、渡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强化应急演练,增强应急队伍战斗力
按照“仗怎么打、队伍就怎么练”的要求开展专项应急救援大演练,检验人员队伍的战斗力。在安全生产方面2019年12月组织开展了一次校园消防应急演练,在自然灾害方面于2020年3月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逃生演练。大大提高了企业主体企业的安全意识,人民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的应对意识,提高了长坝镇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镇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屯安委办【20**】1号文件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我院于20**年01月22日至01月29日,对全院安全大生产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对此次自查结果做一总结: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按照县卫生局文件精神要求,成立了以黄子群院长为组长的院“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了本院“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了本次活动工作。
迅速开展了此次自查自纠活动。
(二)突出重点,落实整改:各科室均能根据大检查范围、内容,全面、彻底的组织开展大排查,不留死角。
并根据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同时限期进行了整改,扎扎实实的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在边检查边整改的同时,不断优化了医院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三)医疗安全进一步得到加强:
1、为有效开展医疗安全生产工作,医院成立了以黄子群院长为组长的医疗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制订了一系列医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医疗事故纠纷防范处理工作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类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2、制定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总结评价,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并针对问题认真开展持续改进工作。
3、开展了医疗安全教育工作。适时组织职工开展医疗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完善了医疗事故纠纷防范处理机制,对医疗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排查,及时处理化解了医患矛盾。
(四)院内感染预防进一步得到落实:我院成立医疗垃圾、医疗废物处理领导小组,依照相关规定做好对一次性注射器的毁型、浸泡和焚烧处理,并做好登记。
加强了传染病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认真做好本乡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
(五)医疗仪器及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按制度进行:每月一次检查仪器的用电安全、周围环境安全和仪器本身的安全性及接地情况。
加强了医用氧的购进、验收和使用管理。压力容器除用电安全外,还检查了压力容器的耐压指数,严格按使用寿命更新,不过期使用。
(六)加强值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灭火器1个,对重点科室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又出资购买了监控系统,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认真补充完善各类安全生产预案并加强演练,大力营造“除隐患、保平安”的氛围。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总结经验,安排部署20*年的工作。刚才,王伟大队长通报了我区20*年及近期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客观的分析了存在问题,并对20*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
今天,我们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的20*年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状,是我们面对日益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所做的一个新的尝试,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围绕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道路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交通安全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我区交通运输业的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仅关系到国家与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关系到全区社会的稳定和政府的形象。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乌海市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精神上来,并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克服畏难情绪、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消除那种只说不干、纸上谈兵的不良作风,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集中精力抓好交通安全工作,坚决把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压下去,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从20*年我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来看,事故四项指数三降一升,全年未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基本稳定。但从全区各类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绝对数和今年以来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来看,形势不容乐观,甚至是相当严峻的。20*年,我区发生交通事故68起,死亡14人,伤22人,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0%和175%,特别是今年年初在世纪大道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伤2人。因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兴一方经济、保一方安全、保一路平安”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坚决把交通事故预防好、控制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仅靠公安交警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动员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联合行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我们今天的会议,参加的部门和单位很多,大家的主要工作职责也并不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但也间接或直接地肩负着宣传、教育、监督、审核等各方面的责任。今天,我们以这样的规模和方式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就是要把过去由公安交警一家管交通安全向各部门各尽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方向转变,尽快构筑起全社会综合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特别是今天会上签订责任状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一定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像抓经济工作一样,抓紧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认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大力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提高本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做好新形势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准确把握交通安全形势,抓住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逐项整治,逐一突破。当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概括地讲,主要集中在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黑点治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交通安全源头监督管理这四个方面。对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同时,各部门、各单位之间也要加强协调,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组织联合整治。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必须落实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改措施不到位、隐患没有彻底消除的要责令重新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或工作难度较大的,要组织有关人员蹲点、督办,直至问题解决。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逐步建立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区政府成立了专门组织机构,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初步建立起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今后,要紧紧围绕人、车、路、环境的综合治理,尽快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落实相关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认真落实事故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凡因事故预防措施落实不力,工作严重失职,酿成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对于不负责任,,构成违法违纪的工作人员和领导要从严依法处理。通过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彻底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安监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已经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按照求实原则,抓紧调查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查处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有关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已查明原因的典型事故及处理情况,要及时公开报道,以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要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并加强对整改措施、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事故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文化市场隐患整治,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政府、企业两个主体,
落实治理责任,加快源头治本,加大安全投入,夯实监管基础,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文化市场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本次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安全办主任何其炎、文化站站长张晔任组长,镇居民区党委副书记俞良任副组长,镇安全办同志和各村、镇属各公司安全干部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办,由镇安全办主任助理夏佩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责任分工、检查范围和重点
责任分工:
以签约单位为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检查范围:
全镇辖区内所有浴场、KTV(包括歌舞厅)、网吧、酒吧、茶座、游艺厅(包括游戏机房)等。
检点:
进出口通道是否畅通、电梯是否检测(年检)、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制、消防设施运转是否正常、灭火机性能是否有效、应急照明灯工作是否正常、电器使用线路敷设是否规范、同一防火分区内是否有生产经营、储存、居住“三合一”,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法人是否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等。
四、具体安排
整个“文化市场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从年12月1日开始至年1月10日止,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1、时间:12月1日—12月15日
2、范围:全镇辖区内所有浴场、KTV(包括歌舞厅)、网吧、酒吧、茶座、游艺厅(包括游戏机房)等。
3、方式:各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和法人代表,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各村(居)委、镇属各公司及有关部门对各自辖区内组织安全检查,除对被检查单位开出整改意见书外,要对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进行一次梳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经营户),需要上级部门对该单位(经营户)作出停业整改或关闭或加大执法力度的,写出书面意见,主要领导签名、盖上公章后上报镇安全办。
第二阶段:整改实施阶段
1、时间:12月16日—12月25日
2、重点:人员进出口通道是否畅通,电梯是否检测(年检),消防设施配制、运转情况,应急照明灯工作情况,电器使用线路敷设情况,“三合一”情况,各种证照办理情况,法人参加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等。
3、方式:各村(居)委、镇属各公司和派出所、镇安全办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单位实行全过程监督指导;事故隐患单位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整改人员到位、整改经费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跟踪复查阶段
1、时间:12月26日—12月30日
2、重点:按照开出的事故隐患意见书,逐条对照检查看整改是否落实。
3、方式:镇安全办会同镇有关部门和所在村(居)委对这次活动中凡开出事故隐患整改意见书的单位,组织力量进行一次跟踪复查,确保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阶段
1、时间:年1月5日—1月10日
2、方式:由镇领导带队,镇安全办牵头,镇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以抽查方式到经营单位进行验收。
看台帐:看对员工安全宣传教育记录,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开展安全检查记录,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干部和农民工培训情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
查现场:对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由镇安全办汇总后报镇领导和区有关部门。
五、总体要求
1、思想要高度重视。要在思想上提高对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治理一项隐患,有可能避免一起事故,增加一分安全”的思想,真正把安全生产提到确保社会安全、经济安全、财产安全、生命安全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