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2 1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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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蓝齐儿”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2021年工作总结
1.强化政策落实,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今年以来结合全市企业用工实际,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招工及用工服务若干意见》《加强企业招工及用工服务实施细则》。组建4个外出招工小组和外出招工协调工作小组,持续开展以工引工、外出招工、社会中介机构引进活动,目前招引外来员工27人。充分利用人社网络系统作用,扎实推进专场招聘、“2+N”招聘和网络招聘等各类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2+N”各类招聘会92场,500余家企业提供2.56万个岗位,累计17136人参加招聘活动,达成就业意向11385人,主园区用工净增3787人,增幅9.3%。二是持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稳步推进创业培训,本年度共开展23期创业培训班,参加培训学员690人,圆满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及时审批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预计到2021年底,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7000万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不少于3000万元。三是兑现招工奖励政策。兑现以工引工及返乡就业人员奖励资金,鼓励企业老员工通过亲带亲、友带友、老乡带老乡等方式引进新员工,对成功介绍外乡或返乡人员来广稳定就业的单位或个人,在企业自主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1000元/人奖励。截止目前2021年度已兑现奖励资金174.7万元,补贴人数2821人。同时积极向企业宣传《人才兴企二十条》,鼓励企业引才引智、鼓励企业培优育强、鼓励人才扎根兴业。四是精准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利用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及举办现场宣传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创业扶持政策。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建立新投产企业“人社服务专员”帮扶联络机制。定期入企走访调研,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政策宣讲等服务。五是有序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根据户籍地将帮扶对象分解到乡镇社区,层层压实帮扶责任,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动态跟踪,将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分类帮扶,做到登记一人,服务一人。六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今年以来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共开展39个班次,结业合格2284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开班62个,培训系统上线2305人;普通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开班18个,培训系统上线855人,砀山县技能扶贫培训150人;2021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开展11个班次,参训学员542人。
2.深化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强化征缴扩面和优化转移接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0万人,同比增长14.9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8277人,同比增长4.19%;失业保险参保3.96万人,同比增长36.55%;工伤保险参保8.22万人,同比增长1.48%。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27.85万人,当年缴费人数为17.56万人,为符合领取条件的8.69万人发放了养老金,月发放率100%。长三角社保转移接续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二是规范参保。自2021年4月起,逐步规范社会保险参保,实行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统一缴费基数并同时参保,使得职工社保全覆盖,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将逐步实现职工退休生活有保障、失业求职无担忧;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并推进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合法权益;在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探索实施实施补充工伤保险,减轻用人单位工伤赔偿负担,化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三是建设基金风险防控体系。成立了社保数据对比领导小组,对各级疑点数据进行排查,联合公安、法院、民政、卫健四部门定期进行数据比对,对发现的数据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并顺利迎接了省市多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对发现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及时整改。四是调整职业年金记账方式。根据省市要求,将职业年金缴费由记账方式调整为实账积累,计划从2022年起对职业年金记账方式调整期历年形成的记账金额安排3年分批进行消化。
3.加大推荐评选,提升人事人才工作水平。一是完成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今年我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24人,涉及卫生、教育、农林水专业技术领域以及行政管理等88个岗位。经过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目前116人进入体检环节。二是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今年新增技能人才3537人次,占任务数(2500人)的149.4%,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771人次,占任务数(1090人)的70.73%,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690人次,占任务数(1800人)的93.89%,其中高级工271人次,占任务数(400人)的67.75%,技师27人次,占任务数(30人)的90%,新技工系统培养705人,占任务数(700人)的100.7%。三是组织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活动。成功举办我市第二届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推进1名选手参加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组织参加宣城市“皖厨宣味·徽菜名城”首届烹饪技能大赛,共7名选手参赛,其中1名选手获得中式面点一等奖、3名选手获中式烹调优秀奖;4名选手参加首届长三角家政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安徽选拔赛;3名选手参加安徽省第三届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四是稳妥有序开展网上申报职称评审工作。今年首次使用网上职称申报系统,为保障申报人员顺利上传资料,指导用人单位经办人员认真学习网上职称申报系统操作流程。目前共审核通过并上报了13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五是多措并举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进一步规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流程,积极组织工作站申报参与省厅开展的各种项目和活动。今年有三家工作站申报了科研活动资助经费项目,有四家工作站参加了全国博士后创业创新大赛,其中有两家工作站进入了复赛,有一家工作站进入了决赛。
4.规范行政执法,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一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方法,用工管理趋于常态、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劳资纠纷大幅下降,在大大改善根治欠薪工作局面的同时,切实维护了我市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是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稳步提升。组织参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培训班,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打造政治素养高、综合素质高的调解仲裁队伍。推进信息化仲裁院建设,上线运行全省统一的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落实案件受理、审理、监督统计等工作全流程信息化,推广应用全国“互联网+调解”平台,拓宽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仲裁申请多样化渠道,为群众提供便利。今年以来案件办理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劳动监察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53起,涉及农民工1961人,涉及金额2607万元;排查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97个,排查存在拖欠支付隐患项目6个,及时责令限期整改项目5个,涉及农民工389人,金额1265.3万元。仲裁院已立案受理261件,调解结案173件,裁决结案73件,终局裁决5件,其他方式结案7件,仲裁结案率96.9%,仲裁调解率68.4%。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平稳,全年未发生因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引发的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二、2022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招工引工方面。进一步完善招工引工政策,制定全市招工引工考核办法,完善招工奖励办法,加大奖励力度;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机制,鼓励引导重点临时缺工企业以服务外包的方式解决用工困难。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招聘会,2022年全年计划开展136场“2+N”招聘会,其中80场周三、周六现场招聘会、18场乡镇“夜市“招聘会,20场网络直播招聘(每月固定8号上午9点举行直播带岗),18场劳务基地及其他招聘会。突出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招聘,春节期间开展10场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3场网络直播招聘会,3场乡镇、开发区子园区招聘会,4场人力资源市场大型招聘会)。
(二)就业创业方面。在开展好常规创业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乡村振兴开展创业和就业技能培训,2022年计划培训农民工3000人以上,开展1-2期乡村振兴主题创业特训营,培训学员不少于60人,开展乡村旅游、品茶员等乡村特色就业技能培训班不少于3期,培训学员不少于180人。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2022年,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200个,上岗率不低于50%;新增实名制就业不少于1.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率不低于6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率不低于70%;创业担保贷款计划发放不少于7000万。
(三)人才保障方面。围绕广德市开发区四大主导产业,积极组织广信农化等不少于3家企业开展企业自主评价,为企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筹备广德市第三届“广德工匠”评选活动,计划表彰、提名奖各10名。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积极推荐优秀的乡土人才参加全国、省、市技能人才评选及技能人才竞赛,所有竞赛项目计划各推荐2名选手参赛,加大乡土人才在技能人才评比中的比例。组织荣达食品有限公司创建升格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四)社会保险方面。扎实推进征缴扩面工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达到10.12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达到8450人;失业保险参保达到5.0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达到8.40万人。针对目前我市社会保险参保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数明显少于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从2022年起将积极推进职工全险种参保计划,进一步提高全市职工全险种参保率。扩大协议医疗机构签订范围,简化转院流程,为工伤职工和企业创造更大便利。
大家好!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到**关心、指导工作。下面,我将**县2016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及2017年度重点工作作简要汇报,不当之处请予以批评指正。
一、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逐步构建起县中心、乡(镇、街道)工作站、村(居、社区)工作室、组(小区)联络点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止2016年年底,全县已建成10个公共法律服务试点村,不断拓展和规范了法律服务领域。一是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开创了“一健全、二延伸、二覆盖、三创新”的“1223”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并用于指导实践。2016年,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703件;二是公证业务工作。2016年全年共受理公证业务197件,出证197件,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8件。三是人民调解工作。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总结提炼出“531”人民调解工作法,并利用工作法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全年共成功调解纠纷1109件。2016年,仅公证和诉讼援助,就为受援群众节省费用51.87万元。
(二)法治宣传教育创下新成果。一是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为全面启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是选送2个节目参加**第二届群众法治文艺调演比赛,分别荣获歌舞说唱类二等奖和曲艺类的三等奖;三是牵头组织县直有关执法部门完成8部法治微电影的拍摄,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显著效果;四是**村、**村、**村成功申报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五是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双语普法”进村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12.4”国家宪法日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大法治建设工作步入新轨道。在**局的正确指导下,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帮助、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大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在2016年的目标绩效考核中,**县大法治建设工作得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认可。
(四)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创出新举措。一是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思路,总结提炼出“三联、三规、三考”社矫管理工作法,有效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帮扶力度。根据刑释人员具体情况进行帮教,积极帮助刑释解戒人员重新走入社会,实现再就业。
(五)党的建设工作实现新提升。一是抓实脱贫攻坚。局党支部与**村党支部成立脱贫攻坚联合党总支,选派1名党员担任东风村“第一书记”,局机关15名干部职工与**村40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2016年共为贫困户争取帮扶资金6000元,在春节、“七·一”等节日为贫困户送去慰问金15000元,“扶贫日”捐款8200元。二是抓牢干部队伍建设。全年共召开党组学习会议、职工学习会议41次,开展“党员干部上讲堂”讲党课7次。
(六)信息化建设工作驶入新领域。2016年,我局在州局的带领下,按照统一的安排部署,初步建成**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平台,现已完成基本信息录入。
(七)信息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果。2016年全年,被采用的宣传报道共137篇,其中**日报8篇,法制生活报9篇,其他网站采用120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现有业务知识不能满足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需求;二是乡镇司法所基础设施跟不上发展要求,缺乏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等专项经费;三是部分单位对大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大法治建设工作推进力度有待提升;四是城乡、部门和行业法治宣传工作发展不平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州司法局的要求和部署,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方向,在抓细抓常业务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以下七项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以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为纲领,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工、企业人员、青少年等五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及农村法治宣传作出专门部署,强化分类指导,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律七进”工作。二是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深入乡(镇、街道)开展巡回宣传,同时,组织县内法律专业人员不定期深入到机关、村(居)、企业等开展巡回法治讲座,并形成常态化机制。三是进一步提升“法治**”微信公众号宣传影响力,有针对性、多元化、接地气地宣传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四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抓好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各级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工作,真正做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二)着力抓好法治文化建设。一是拍摄一部法治微电影。以**村百年无一刑事案件为背景拍摄一部突出法治建设、布依特色的微电影。正面宣传我县依法治县工作成效,展现我县法治文化建设的风采。此项工作目前已进入文学剧本创作阶段,预计于4月份开机拍摄。二是举办一场群众法治文艺调演。积极筹划法治文艺调演节目,计划在2017年7月开展全县群众法治文艺调演,并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州第三届群众法治文艺调演,实现大家学法,人人普法的新局面。三是开展一次法治摄影比赛。组织全县群众、摄影爱好者开展以“法治”为主题的摄影比赛,评选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览并制作《法治**摄影作品集》。四是编辑《**县常用法律法规双语宣传读本》。根据**县情,组织县内有关人员选编一部法律法规宣传读本,并用布依语进行翻译,使之成为既实用,又独具**特色的“法治掌中宝”。
(三)深入推进大法治建设。结合县情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我县大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大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考核应用,强有力地推进我县大法治建设工作。
(四)全力打造“法治惠民工程示范镇”。 按照《**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惠民工程示范镇”创建实施方案》的部署,全力将**镇打造为全县“法治惠民工程示范镇”,在创建过程中,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认真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模式。
(五)强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我局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在我县租用临街门面,建立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为一体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配齐一村一法律顾问。各单位选派一名法律专业或熟知法律法规的国家工作人员担任帮扶联系点的法律顾问。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服务室和自然组公共法律服务点的建设,着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三是加大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开展力度。2017年计划完成法律援助案件750件,其中诉讼类预计办理205件,非诉讼类预计办理545件;人民调解工作计划成功调解案件1042件。
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重庆市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7〕23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万州区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9月17日印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市民政局重庆市灾民倒房重建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7〕23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大部分地区遭受了特大暴雨洪灾和地质灾害的侵袭,给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灾区房屋倒塌数量多,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7〕100号)精神,为切实抓好今年的灾民倒房重建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制订的《重庆市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重庆市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今年灾民倒房重建工作,确保明年春节前倒房灾民搬入新居过新年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订全市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灾区各级政府要把灾民倒房重建工作作为今冬明春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要建立分层级的灾民倒房重建组织体系,全力以赴抓责任落实,促建房进度,保工程质量。
(一)区县(自治县)成立领导小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成立以分管区县长为第一责任人,民政、规划、国土、建设、交通、财政、税务、环保、救灾、水务、电力、电信、广电等部门参与的灾民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灾民倒房重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及重大问题的解决。要建立属地管理、政府主责、民政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各负其责,共同配合,齐心协力抓好灾民倒房重建工作。
(二)乡镇成立工作班子。乡镇(街道)要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倒房重建责任人的工作班子,负责灾民倒房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有关税费减免落实和有关手续办理工作,协助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抓好选点、规划、评审、环境及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建房招投标的组织、建房进度督促监管、竣工质量验收等有关工作。
(三)村组成立议事组织。有灾民倒房重建任务的村要成立以村党支部、村委会为主导,村组长、灾民或灾民推选代表参加的议事决策班子,负责参与灾民新村建设规划的评审、房屋样式的选择、建设方式的选择、工程招投标选定、房屋的分配、资金的筹集和支出监管等工作。
二、操作流程
在实施《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八步流程》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准确核实对象,制订工作计划
1.对象的确认。各地在核实确认因灾倒房对象时应把握三点,即:(1)房屋全倒塌的;(2)房屋主体已倒或严重损毁,不能居住的;(3)处于滑坡、危岩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已确定必须全部搬迁的。
2.核实确认程序:(1)灾民提出需恢复重建申请;(2)乡镇、村组干部入户实地察看;(3)经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并张榜公布后,报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审定予以确认;(4)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对倒房户进行登记造册,统计上报。
3.制订实施计划。各区县(自治县)要根据确认的灾民倒房重建对象情况编制详细具体的工作实施计划,明确恢复重建的规模、建房地点、建房方式、资金筹集、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
(二)科学选址定点,精心规划设计
1.选址定点。无论是集中建房还是灾民自主分散建房的选址定点,一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减灾防灾方针,选址要避开灾害易发区、灾害隐患点,确保达到设防标准,坚决避免受灾房屋倒了建、遇灾再倒的恶性循环。二是要对选址进行地质勘测评估,各区县(自治县)要组织国土、规划部门对灾民倒房重建点进行地质勘测,并邀请专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地质评估,确保新建房屋的安全。三是集中建房的选址要坚持“四个结合”,即集中建房点不论规模大小,选址都应与减灾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五保家园建设相结合,整体提高民房的防灾抗灾能力。四是分户建房的选址,要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充分考虑灾民生产生活便利需求。五是凡异地选址重建的灾民户,必须按规定退回原宅基地。
2.规划设计。无论是集中建房还是灾民自主分散建房的规划设计,一是要明确规划设计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应结合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需求、文化习惯,充分考虑建设规模和风格样式,由规划设计单位抽调优秀的设计人员对灾民倒房重建进行精心设计,尽快提供可供灾民选择的多套房屋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二是要明确规划设计防灾要求。灾民倒房重建的规划设计,尤其是集中建房规划设计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充分考虑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环境及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做到既方便灾民生产生活,又提高灾害抗御能力。三是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各区县(自治县)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对设计单位提出的多套设计方案,应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及灾民代表进行评审,经评审认可的方案,方可提供给灾民自主或民主选择。
(三)落实优惠政策,合理确定补助
1.税费减免:有关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税费减免政策,按照市政府渝府发〔2007〕100号文件执行。
2.建房补助:各地要根据审核确定的灾民损失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无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合理确定不同的救助金额,坚决防止平均分配。一是对自主分散建房的,救助金必须发放到户,不得截留。二是对集中建房的,可以对交通、供水、供电及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补助,还可通过社会捐赠给予一定的援助,其余建设资金由受灾户自行承担。
3.金融信贷扶持:(1)金融部门对恢复重建贷款执行优惠利息;(2)保险部门要加快灾后理赔进度。
灾民倒房重建应享受的优惠政策,由受灾户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代办承诺服务的工作要求,代倒房重建户办理落实。办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区县(自治县)灾民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
(四)严格工程监管,抓好验收总结。一是加强房屋建设质量监督。对集中建房点要实行工程监理制或工程巡查制,要确定专门的技术管理人员,对整个建设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对灾民自主分散建房的,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巡回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确保质量安全。二是严格项目验收,尤其是灾民新村建设点,各级政府要按照工程建设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分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完工入住前,应组织灾民对住房修建满意度进行评估。三是做好工作总结。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完成后,各地要认真总结,报告市政府,抄送市民政局。
三、强化基础工作
(一)抓好统计工作。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要将灾民住房重建户及灾民新村建设点登记造册,按照市民政局渝民发〔2007〕124号文件规定逐级上报,并实行建成一户、销号一户的“登记销号制”。各区县(自治县)从9月份起到明年春节前止,每月5日前必须上报建房工作进度,市民政局要严格检查考核,确保灾民住房建设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二)抓好资料收集整理。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对灾民倒房重建的有关资料要认真收集,对建房工作的文件、资料,受灾户的补助资金、税费减免、投工投劳等情况进行整理,要建立灾民住房重建登记卡,并附新、旧住房对比照片,实行一户一卡。恢复重建过程中,要注意摄制有关工作影像资料,全面反映住房重建情况。
(三)抓好捐赠款物使用通报。各区县(自治县)用于灾民住房重建的捐赠资金和物资,应逐一向捐赠单位和个人进行信函通报,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灾民住房建成后,要设立明显标志,注明资金来源、建房的有关情况,以示纪念。
四、注意事项
(一)严格资金管理。灾民住房重建资金的筹措必须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救助为辅、社会予以扶持”的方针,实行政府补一点、社会捐赠募一点、邻里互助帮一点、灾民自筹解决一点的办法多方筹措。一是救助款物分配坚持“一个口子”下达。市级安排的灾民倒房重建专项资金、市级慈善组织转赠的捐助资金以及区县(自治县)安排的救助资金应统筹分配,“一个口子”下达。二是严格执行救助程序。救助资金的落实必须经过“灾民个人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坚持做到公开救助程序、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救助标准、公开救助金额,接受行政、审计、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彻底杜绝挤占、挪用和贪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资金支付管理。在灾民倒房重建补助资金的支付过程中,可按照工程进度,实行分段、分期预拨,完工结算,确保工程进度和资金支付安全。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渝府发〔2007〕100号文件规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建立领导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党员、干部“1+1”结对帮扶,对重建工作不落实、工作进展迟缓,群众反映强烈的,启动行政首长问责制。
一、突出大调解这一平台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调解”这一平台建设,是今年初县局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布署的。镇司法所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在县局的关心和支持协调下,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积极努力,镇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已基本达标,实现了办公用房达150平米,所长室、办公室、档案室、人民调解室、接待、听证评议室等一应具全,办公桌椅更新,新增空调三台。大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共7人,配有专职员,各项工作均有明显突破。一是理顺矛盾调处思路,将复杂疑难问题分解成若干个小矛盾进行规范化调处。今年以来,##镇司法所在去年已化解各类矛盾的基础上,归纳、总结矛盾的形成原因、矛盾发展的规律、化解矛盾的层次及其运用的调处手段,总结出一条复杂的矛盾简单化解,简单矛盾复杂处理化的工作思路,为各类矛盾的顺利化解,指明了工作方向,明确了工作的侧重点。第一,对传统性的矛盾纠纷的化解上,立足于已建立起来的专业队伍,要求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化协议书的制作进行规范调处,在调处过程中侧重是否有可能激化为民转刑或自杀案件为重点,其他案件以将化解矛盾后是否有连锁反应为预防重点,如果有连锁反应,而且事态难以控制的要求及时将矛盾上交,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如各类土地纠纷的化解、医患纠纷的化解、土地租赁费分配的矛盾、拆迁安置矛盾、群体斗殴、避免自杀案件等,如走与县人民法院衔接联动的路子化解了十里村宁杭高速路旁的广告牌占用耕地的纠纷,控制了矛盾在宁杭高速沿线的负面影响。最近又与法院共同调解婚嫁女因户口未迁要求参与队组分配的纠纷,力争将矛盾控制在小范围内解决,否则对全县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又如中山村小村的土地租赁费的分配、聋哑学校实验基地土地租赁费的增加等矛盾的处理,较好地维护了地区的稳定。在处理这一类矛盾时,我们体会到,个案的处理就是一类案子的的处理,必须将矛盾纠纷放到全局中来考虑。二是对复杂的矛盾分解成若干个小矛盾,采取谈判的方式,成熟一个解决一个,最终将矛盾在边控制边解决中化解为无形。如本镇东庐村一住民建房,因一个帮承揽木工活打工的人摔伤骨折住院,但在即将出院的当晚病死于医院,因这个死者为“五包户”,涉及的法律、政策性的规定比较多,权利、义务的承担以及对死者应承担的责任部门也比较多,责任的认定相当复杂,死者直系亲属在向法院后,法院认为索赔的证据不足而撤诉,镇调处中心在接到此案后,经调查调解,采取的是对争议不清的问题进行搁置,就问题如何的承担进行协调,通过召集当事人双方谈判,当天就成功化解。又如十里村汤家群众、东庐村的韩三队对镇轮窖厂用地权属的争议上,矛盾突出,镇调解中心将矛盾分解成若干子矛盾进行逐步化解,矛盾得到了比较好的处理。在化解中,分清集体土地划拨的时间、年代、征用和租用等法律关系,对征用、权属清楚的搁置,对集体土地达到二十年以上的依据政策仍然有现使用者使用;对租用土地取土换田的,以及在计划经济年代协议上有粮食补差的给予履行;对安置的劳动力,在回家有补偿的搁置;对没有补偿依照政策办理;对有劳动能力可以进厂打工的,政府协调进行打工;对生活困难,能纳入低保的进行低保;两起大的群体性矛盾在两天内全部化解,较好地平息了事态。在事态平息后,作为司法建议,镇司法所向政府提出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中晚期办的镇办企业,要求加快土地不动产改制,将矛盾发展的主动权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尽量避免类似矛盾的发生。截止年未,土地不动产改制符合条件的已基本办结。二是分清责任,畅通矛盾处理渠道,简化矛盾处理程序,为矛盾的化解,方便当事人。“大调解”平台建设,初衷是为了方便重大疑难问题在涉及多部门、多级别的处置过程中便于协调,齐心协力共同将矛盾园满解决,但是如果采取矛盾纠纷集中受理再进行分流指派,这在一定程度上多了一个运转环节,如果矛盾当事人直接到相对应的部门去处理,在处理不了后由该部门再移送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由中心直接处理。这样就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同时,对分清问题,落实责任是强于分流指派,反馈的,这样做有以下几个优势:第一,便于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第二,便于节省警力、人力和时间;第三,便于树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最终能解决问题的权威性、专业性;第四,对矛盾处理责任单位不但有压力,而且有相应的责任感,方便在今后的工作吸取教训,便于中心始终掌握矛盾处理的主动权;第五,可以摆正矛盾纠纷的指导和直接处理的关系,做到集中精力办大案、复杂疑难事件,在大调解的实践中,集中受理案件,并且分流指派这一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实,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既不方便当事人也不便于案件处理过程中人性化的体现,当事人容易产生对中心不信任的思想,给将来处理案件带来变数。鉴于上述问题,##镇实行社会稳定领导小组案件分类管理责任制,处分不同的案件由不同的分管领导负责,实行首问制、连代制、考核制,明显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凸现了公正、及时、效率的原则,畅通了矛盾处理的渠道。三是化大功夫造就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调解队伍。近年来,##镇司法所应对矛盾多发期的工作需要,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既懂法律又懂政策,既能说会道,又人熟情通,既能摸排发现矛盾,又能及时化解处理的队伍,工作的重点始终放在高素质的队伍建设的培训、指导和发案率低上,而不是整天陷在矛盾中,天天与矛盾打交道上。第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调解队伍。队伍人员的不稳定,要想提高素质是困难的。因此,每当人员调整,镇组织部门及时与司法、综治部门协调,原则上有重用,不适应的可以调整,一般情况,原则上不动。近五年来,基层调委会人员的调整未超过五人。第二,化大力气,进行业务和理论知识的培训,从理论与实际两方面同时进行。今年共开展业务培训六期,从实际效果来看,基层调委会就传统矛盾纠纷基本上没有上交的。截止年未,镇调委会介入调处的案件累计只有八起,基本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第三,争创基层调委会达标,力争在年内考核达标的调委会在八个以上,建立全县最好的村居调委会各一个,基层调委会规范个案格式化协议书达40件以上。第四,强化对基层调委会的调解与指导工作。在指导基层调委会的工作上,重点规范档案台帐、表薄以及调解案件规范归档上,一般情况下镇调委会下基层调处案件,要求基层必须做好前期的受理、登记、调查取证工作,在案件调解完毕后,由村或居委会归档。三、规范“三项工作”,为司法所再上新台阶创造条件。这规范“三项工作”分别是安置帮教、148和法律援助、调查研究,这三项工作,是日常工作,也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关键性工作。一是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将其纳入社会稳定关键性的基础工作来抓。今年以来,我镇共回归41人,目前已全部进行了安置,帮教协议书等一人一档工作仍然按系统化管理模式进行,前五年回归的刑释人员和前三年回归的劳教人员仍然采取分类管理的模式,当年回归的人员未出现重新犯罪,对当年回归的,需要培训的,与劳动就业部门协商并开展就业免费培训,将安置帮教的重点转到了婚姻家庭的和谐、收入来源、就业三方面的落实,努力减少犯罪。二是“148”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今年以来,“148”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日平均接电、接待来人咨询在15件左右,基本上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处,通过“148”服务,化解自杀事件三起。在法律援助上,今年组建了农民工维权分部,截止11月底,共帮农民工追讨工资一百余万元,其中春节前兑付60工资余万元,进行法律援助案件3起,追讨工资近5万元,帮助镇轮窑厂农民工追讨工资17万元,10月份为农民工向贤泽公司追讨农民工工资20万元。积极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案源达10起。同时,镇司法所还结合相关会议进行法律援助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并为镇弱势群体建立一人一档台帐,完善法律援助的工作规程。三是落实调查研究工作。全年共完成理论调研文章两篇,完成授课稿二件,完成信息八篇,其中有三篇文章分别被县今日溧水、南京司法和司法简报录用,溧水法制网也完成了全年三十篇工作任务,特别是调研文章和普法授课稿,对于指导面上的工作有了较好的指导价值。纵观全年的工作,虽然成绩明显,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大调解平台建设已组建成功,但要发挥其功能,在经费、人力上还需要进一步投入。二是社区矫正工作已纳入正规化管理,但经费迟迟不能落实,给工作的开展也带来很大的困难。三是基层调委会的建设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综合素质。四是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还需要强化专业性训练和提高。二2009年,##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为工作出发点,从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高度,突出抓好“大调解”平台建设,强化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民主法制进程,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发,突出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以人为本推动全局工作,为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2009年工作目标是:
1、力争筹建镇司法办公大楼一幢,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2、继续探索“大调解”平台作用以及功能的发挥;3、新组建基层人民调委会两个;4、争取申报省厅集体二等功;5、确保工作有序,不出现5人以上进市、省、京上访,到县上访的次数明显下降;6、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二、发挥主观能动性,变被动争取实现的工作目标为上级主动支持。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努力,司法行政工作的环境已进入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期,这既有司法行政部门自身努力的结果,又有社会发展形势所带来的机遇。从目前的司法行政发展的内因来看,既是自身的争取又是环境的需要,自身要发展壮大,形势也需要,应该说,发展壮大的相关因素都已具备,但如何发展壮大作为一个课题放在桌面,必须有我们去做。从我所明年的奋斗目标来看,任务重,要求高,自身必须有发展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变被动争取为上级主动支持,变我们要做的为党委政府主动要做,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目标。首先,必须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力争将建##司法办公楼列于县奋斗目标,并作为一项任务下达给地方党委、政府,列入千分制考核。其次,在如何建上,立足司法行政系统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协调,力求将工作的被动争取转入主动的配合,最终达到水到渠成,全面落实办公硬件的装备和人员的配备,为争创全省一流的司法所创造条件。
三、以考核为重点,全力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是一个系统工作,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做好这项工作有助于基层政治民主法制建设水平的提高。从近几年的工作情况来看,考核的重点还应该进一步突出,还要进一步的完善。这项工作应该讲一年好于一年,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特别是即将开始的“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应该有一个分阶段的目标考核细则,重点应将所有涉及的部门如组织、宣传、人事、纪检等部门,都要有相应的考核硬着子,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全局一盘棋,如果仅凭司法行政部门一家来推动,其困难是重重的,所以,其考核的重点必须从上而下,垂直一考到底,避免各自为战。首先组建镇“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其次,成立具体办事机构,即:以人大为主体的普法执法监督机构,以组织、宣传部门牵头的党委中心组学法机构,以司法所牵头的全镇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以纪检、人事部门牵头的学法考核机构,全力推进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要求各牵头部门落实全年工作计划和具体考核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年完成“五五”普法书籍资料的发放,出台相关的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完成普法培训44场次备课稿2件。
四、以求实效为重点,继续探索“大调解”平台作用及其功能的发挥。“大调解”平台建设成功以来,其功能如何发挥,如何达到既能处置问题,又能提高公信力是明年工作的又一个重点。因此,在充分发挥已摸索出的庭审式调解,听证与社会评议,人调与法院联动,人调与联动,人调与公安联动,人调与相关法律服务机构联动等处理问题机制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大调解处置问题的工作效率。首先,要进一步将工作力量、工作重心前移,把摸排和预防工作放在工作的重点来抓,做到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宜钝不宜激,宜小不宜大,把钝化控制矛盾的形成和激化作为前移工作重点,进一步减小大调解工作平台的压力。其次,认真做好接待和人民来信来访的处置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协助的工作原则,将息访工作作为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工作来抓,作为为群众办实事来抓。再次,认真做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为全年矛盾调解的工作目标,以司法部统一规范的格式化协议书的制作为蓝本,提高纠纷调处的成功率。明年将新成立企业调委会两家,完成格式化协议书制作44件,案件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6%以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做好需要特别关心的青少年工作,省关工委组织调查组从2002年10月下旬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开始,先后到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鸡西、绥化等6市,会同市关工委的同志深入到15个区、4县(市)和基层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分别召开了有党政领导同志、有关部门及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总的看,所到市、县的关工委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为广大青少年办了大量的实事、好事,取得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迫切需要各级党委给以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需要特别关心的青少年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需要特别关心的青少年中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种类型:
1、特困学生。据对2个县、2个街道、3所中学、1所小学校的不完全统计,在校生中有特困生15598名,占在校生总数的9.5%。这些特困生缴纳不起学杂费,买不起学习用品,甚至连吃饭都比较困难。
2、辍学生、流失生。现在中小学生辍学、流失现象值得注意,特别是农村比较严重。据对一个县的调查,在小学阶段辍学、流失的学生占20%,在初中阶段辍学、流失的学生占50%,巩固率仅占一半。有些辍学、流失生流浪街头巷尾,染上不良习惯,甚至走向犯罪,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据齐齐哈尔铁锋区调查,在有劣迹的青少年中,30%是初中没毕业的流失生。牡丹江市少年管教所对20名16岁至17岁劳教人员的分析,有17人是辍学生。
3、初中没考上高中,高中没考上大学的落榜生。2002年,全省应届高中毕业生考取各种大专院校占70%。而初中毕业考上高中的只占39.8%,特别是县里高级中学少,又过于集中,农村初中毕业生能考上高中的数量很少。据对一市一县的调查,市里有42所中学,2001年农
村报考高中的学生1733名,考取448名,占25.8%,县里有18所中学,报考高中的1501名,考取473名,占31%。据省少年犯管教所调查,在近两年关押的少年犯中,初、高中毕业没有升学的就有797名,占全所青少年犯的61.7%。
4、家庭结构不健全的子女。据对2个区、l个街道、6所中小学校的调查,家庭结构不健全的子女有3080名,占在校学生总数的8.5%。其中:父母双亡的孤困少年儿童95名,占3%;父母一方死亡的单亲子女有645名,占21%;父母离异的子女2340名,占76%。这些孩子由于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和约束,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有些人甚至丧失生活和学习的信心,经常出没于网吧和“三厅一室”,在一些有劣迹行为的人影响和教唆下,违法犯罪。
5、有严重不良行为和“两放”青少年。据对4个区、2个街道、3所中小学的调查,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劣迹青少年479人。其中,齐齐哈尔铁锋区有246人,占青少年总数的7‰。他们有学不上,有业不就;拉帮结伙,打架斗殴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小偷小摸,酗酒赌博。另据对3个区、l个县、2个街道的调查,近几年,劳改、劳教的“两放”青少年827人。由于接茬帮教和安置、管理工作跟不上,有些人又重操“旧业”,重新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牡丹江市劳教所分析,在全所552名少年犯中,重新犯罪的就有265名,占48%。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社会上需要特别关心的青少年虽然情况比较复杂,也不是只有以上几种类型。但从总体上来说,他们中90%以上是中小学生,正处于尚未成熟的年龄段,可塑性最强的时期,发展的潜力很大,助其一臂之力,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就会成为国家未来的有用之材。就是那些有严重不良行为和“两放”的青少年也是处于教育、挽救、改好率最高时期,只要多给一些爱,多关心、多帮助他们,就能收到“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效果。因此,切实做好需要特别关心的青少年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各级关工委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需要特别关心的青少年工作。
二、从实际出发,扎实有效地做好救助工作
l、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捐资助学。为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困难而失学,各地都在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保证他们完成学业。大庆市关工委对四县一区一院的536名特困生与市内二级单位结对子进行救助,直至完成学业。绥化市关工委组织企事业单位与特困学生结成助学对子。仅2002年全市共捐资544万元,对28143名大中小学特困生进行了捐助。齐齐哈尔市从上到下形成了4条特困学生资助线:一是政府资助线,三年各级政府累计拨款519万元,及时救助灾区特困生;二是社会资助线,市五大班子领导带头与贫困生结对子帮扶,每人每年400元,社会各界共资助450多万元;三是教育资助线,学校对困难学生免收学杂费,师生开展“大手拉小手”,同学间开展“手拉手”、“二帮一”等救助活动,全市共捐助2千多万元;四是基金资助线,市政府出台了《资助特困初、高中学生资金筹集的使用办法乱设立资助特困学生的专项资金。这些措施有效地资助了特困学生,使他们完成学业。
2、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积极做好辍学生、流失生重返校园工作。一是在群众中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同时依法制定控制中小学生辍学的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制。富裕县从2000年起,乡镇、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制定相关规定,常抓不懈,使辍学流失率由13.6%降到3.5%。二是组织离退休老同志配合学校做好辍学、流失生及其家长的工作,有效地控制辍学生和流失生。绥化市关工委组织“五老”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使157名高中生、4815名初中生、3685名小学生重返校园。三是农村中学增设专业技术课,培养适应农业发展和社会需要的人才和劳动者。呼兰县大用镇中学85%以上的毕业生升不了学、学生流失率高达20%。针对就业无技术、致富无门路等问题,进行了学校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增设养殖、种植、农机维修、服装、商服等专业课,并备有实验室和实习基地,使学生既学到了文化课、又学到专业实用技术,成为社会有用之才。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
3、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做好落榜生的培养教育工作。对初中没考上高中、高中没考上大学的落榜生,要从战略高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疏导、教育和管理,使他们健康成长。一是积极办好各种职业学校,吸纳更多未考上高中的“落榜生”入校学习,既能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和就业技能,又能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为社会培养了合格的劳动后备军。二是举办各种培训班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哈市动力区两年来通过办技能培训班等形式先后培训了1127人次,其中90%以上找到了工作。三是充分发挥社区优势,做好疏导和管理工作。对那些可以到社会就业的,加强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同时,还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找职业、谋生路。
4、家庭、学校和社区紧密结合,做好家庭结构不健全子女的培育。一是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绥化八中有父母离异、丧父或丧母、父母双亡的学生252名,占全校学生总数的9.5%。针对这些学生,学校组织教师和同学把自立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教育贯彻到全部教育活动中,开展了三项工程:(1)承包责任工程。建立学生档案,实行领导承包,列入班主任工作计划,开展爱心、关心、诚心、热心和细心活动,给其体贴和尊重;(2)全面发展工程。根据每个人的特长、爱好,细心发现优点,因材施教,使个性获得充分发挥;(3)心理教育工程。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方法,提高他们自强自信的心理素质,让每个学生都抬起头来走路,挺起胸膛做人。二是通过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家长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五个“不得”: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三个“应当”即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对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监督制度,对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教子有方的典型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职责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责任,并选择典型公开处理;对经教育仍不改悔的监护人,申请法院判决,强制其履行监护人责任,情节严重恶劣的,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把那些家庭失教的孩子从家庭中剥离出来,为他们找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帮助那些不能很好履行监护职责的家庭,抚育孩子健康成长。哈尔滨市香坊区新城街道辖区内有不健全家庭子女126人。街道关工委为了不让一个孩子走上邪路,对无人管护的孩子聘
请了家长。每次确定家长时,关工委都召开聘请大会,并建立档案,确定专人负责与他们联系;经常走访,帮助家长排忧解难;定期总结,及时表彰,充分调动了家长真诚关爱的积极性,促进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5、积极开展帮教工作,努力挽救失足劣迹青少年。组织老同志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和“两放”青少年开展帮教活动,促使他们改过自新,成为社会有用之人。齐齐哈尔市由综治委牵头,司法机关和关工委组织积极配合,建立青少年维权岗342处,对失足劣迹青少年进行法律知识、心理健康教育,使其学法、懂法、守法。还组成失足劣迹青少年帮教小组4770个,成员12758人,与5020名失足劣迹青少年结成帮教对子。经过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全市失足青少年改好率达85%以上。
三、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充分发挥关工委组织的参谋助手作用
1、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做好需要特别关心的青少年工作,是各级关工委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
作。县以上关工委要组织力量,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搞好调查研究,摸清本地需要特别关心的青少年具体情况和应该解决的重点问题,提出具体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报请党委、政府批准,按照各有关部门的职能进行分工,明确任务,各司其职,优势互补,总体推进,同心协力做好对需要特别关心的青少年“雪中送炭”工作;要经常了解工作开展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工作;要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做好需要特别关心青少年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影响和辐射作用,不断推动这项工作向深广发展。
2、加强指导,抓好基层。县以上关工委必须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开展起来。要指导基层关工委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和本单位需要特别关心的青少年登记造册,建立起动态管理档案,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要把需要救助的青少年逐人落实到救助单位和救助人身上,明确救助任务和责任;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成绩显著的要总结经验,给予表扬奖励。要搞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一个全社会关爱、教育青少年的浓厚
为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若干意见》,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县就业工作的影响,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政策扶持,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积极鼓励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国有企业(单位)在补充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优先从高校毕业生中录用;财政部门在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时,重点向聘用高校毕业生人数多的企业倾斜;对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二)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期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所需资金从县政府就业资金中列支,期限不超过2年。*籍高校毕业生在*县范围内自主创业的,自本文下发之日起,3年内根据其所交纳的地方级税收,由同级财政给予等额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依托农业引智示范园,建设毕业生农村创业园。
(三)深入落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积极开展“三支一扶”(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活动。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自2009年起,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充实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基本实现每村(社区)至少有一名大学生的目标;由县、乡两级财政给予每月不低于1000元生活补贴并按补贴标准缴纳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
(四)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每年选择部分有接收
高校毕业生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进入基地人员为在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未就业或失业登记的*生源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单位负责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同级财政和见习单位按4:6的比例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贴。
(五)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除享受城镇应征青年的优抚金外,再由户口所在地政府一次性给予本科学历毕业生2000元、专科学历毕业生1000元的优抚金,服役期满回原籍安置的,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予以办理派遣手续。
(六)重点帮扶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向每位*生源特困生提供不少于3个岗位的需求信息;凡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国有企业,要拿出一定岗位专门用于招聘特困毕业生。企业吸纳特困生就业的,为其发放社保补贴,补贴最高年限为3年,所需资金从财政就业资金中列支。
二、以济宁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契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七)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放宽投资领域、登记条件、出资限额和经营场所限制,鼓励支持全民创业。从事创业活动的人员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对创业成功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抵(质)押标准。对农村流动商户、农民进入集贸市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下乡创办、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从事特色种养业的,享受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引导资金,优先用于扶持创业型服务企业。一般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调整至3万元。
(八)加强创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统筹做好促进创业工作,完善创业指导功能,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推介、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小额贷款、税费减免、法律维权等服务。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为创业者提供创业信息、创业策划、企业管理、跟踪指导等支持服务。
(九)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同级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依法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前置审批的各项费用。创业者符合相关条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残疾
人就业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
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
(十)完善农民工返乡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农民工返乡
回流基础台账,及时掌握农民工返乡的规模和速度,了解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需求、培训和创业意愿,搞好动态监控和统计分析。
(十一)鼓励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投身新农村建设。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降低创业门槛,开辟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把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村劳动力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在税费减免、金融信贷、政策扶持、创业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属于政府贴息的项目要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帮助解决资金困难。引导返乡农村劳动力建立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规模种植养殖、特色农业及农村服务业等,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十二)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稳定就业的导向作用,尽可能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
(十三)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的相互协作,开展有组织的就业培训和劳务输出;积极培育劳务品牌,建设劳务基地,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农民工劳务输出。
四、实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努力拓宽就业渠道
(十四)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其他人员,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十五)鼓励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对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可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对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破产企业中办理了失业登记、已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男57周岁、女47周岁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十六)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两项补贴之和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不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
五、搞好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
(*)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就业的就业培训体系,扩大就业培训范围。根据全县当年招商引资1亿元以上并且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对人才的需求,实行订单式培训,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与同级财政按7:3比例承担。开展高校毕业生“1+1”(1名毕业生在已有1个学历证书的基础上,通过技能培训取得1个职业资格证书)就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按30%比例给予补贴。积极开展以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军队退役人员等为重点的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逐步将有就业需求和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范围。首次参加初、中、高级培训经鉴定合格的,分别按照200元、400元、600元标准给予定额补贴;参加创业培训并创业成功的,给予1000元定额补贴,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列支,市财政按30%给予补助。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或就业培训,创业成功或就业培训鉴定合格后,按每人1000元给予定额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凡停产、半停产企业,未对在岗职工进行裁员,放假期间对职工进行培训经鉴定合格的,按每人300元给予培训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财政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十八)加强职业教育,提高就业质量。职业学校要紧紧围绕我县优势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调整专业设置,着力打造职教专业品牌。学校可根据企业用工需要和社会各类劳动者需求,随时组织招生和培训,打破地域、城乡限制,为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各类人员提供学习机会。到2010年,全县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0%以上,技师、高级技师的比例达到5%以上。
六、建立失业调控制度,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十九)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妥善做好淘汰落后产能、
企业改革改制、企业规模裁员等所涉及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做到多分流、少失业。对因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就业的行业和企业,以及失业问题突出的困难行业,制定失业应急预案,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稳定企业职工队伍。
(二十)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机制作用,严格控制企业裁员。企业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一次裁员20人以上或虽然不足20人但占职工人数10%以上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二十一)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查核实,按程序报批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经核准缓缴期间,企业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
(二十二)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按程序报批后,可在2009年内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擅自降低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二十三)在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经县政府批准,可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两项补贴不能同时享受,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七、规范就业管理,完善公共就业服务
(二十四)建立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全县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免费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在登记证上予以注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是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劳动者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全市范围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或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实现就业的,应及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登记失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服务活动,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
(二十五)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发展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开发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化、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提高就业服务质量。
(二十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确保人员编制,将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的,按实际就业人数每人120元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经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介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的,按实际就业人数每人120元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搞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村(居)劳动保障服务站实施以奖代补政策,促使做到机构、场地、人员、制度、经费、工作“六落实”。每个乡镇配备3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每个村(居)配备1名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
(二*)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使用范围和额度。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境外就业的,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10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并由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提供担保服务,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八、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
(二十八)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就业促进法》规定,切实履行好促进就业的重要职责,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统一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定期调度安排就业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就业重大问题。要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就业目标责任体系,认真细化落实新增城镇就业、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控制失业率、就业援助等任务;将失业调控、统筹城乡就业、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以及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就业资金投入机制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提高所占分值比重,严格考核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