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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工作要点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02 15:04:4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法治工作要点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法治工作要点

第1篇

一、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制度建设

(一)建立完善统计法治保障监督体系。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现代化统计法治保障监督体系,促进统计督查、执法检查、业务核查配合联动,更好发挥统计法治的保障监督作用。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解读。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审查。

(三)加强统计执法相关制度建设。完善统计执法流程,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健全完善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移送办法和相关工作机制。

二、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一)做好“八五”统计普法规划的制定工作。拟定区统计局“八五”普法规划,从组织领导、普法重点、普法形式、考核评价等方面提出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制定2021年度统计普法宣传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

(二)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动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推动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到各镇(街道)、企业宣讲统计法律法规。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统计执法做好统计法宣传,推动执法普法双促进。做好业务与普法的结合工作,组织全区统计系统干部线上学习统计法知识。推动各专业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专业培训中,提高各级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

(四)凝聚普法合力。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式普法,结合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统计督查等工作中开展嵌入式普法,广泛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创新式普法,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强化统计执法检查

(一)依法依规做好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配合做好市统计局直接查核处理的统计违法案件和处分处理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做好统计违法举报线索记录及核实工作。

(二)加大“双随机”执法检查力度。制定年度统计执法计划,组织各专业及时开展执法检查。联合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推进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网上运行。

(三)提升执法工作整体水平。通过现场指导、定期调度、督查督办、案卷评查等形式,推动各专业加强执法检查。通过适当方式对各专业执法情况进行评查,评查结果纳入对各专业年度业务评价结果。

(四)强化统计信用建设。动态调整行政权力目录清单。优化一体化政务平台服务事项,做好“12345”政务热线工作。健全全区统计信用建设工作机制,对违法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按照国省有关规定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统计失信人员进行认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通报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五)深化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各方协同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整改成果巩固落实、推向深入,问题不反弹。

四、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一)选优配强统计执法机构工作人员。注重把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执法监督领导岗位上。健全执法检查骨干人才库。

第2篇

市供销社依法治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和供销社中心工作,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动各层次依法治理工作,重点抓好“法律八进”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工作部署,为实现平安供销社、法治供销社,加快供销社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及系统职工学法用法

1.引导领导干部做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模范。坚持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突出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性,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在宣传学习法律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市供销社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考核体系。

2.始终突出宪法的宣传教育。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意识。开展“学习宪法尊纪守法”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有针对性地采取法治专题讲座、法治报告会、法治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3.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市供销社的法制建设,积极结合中心工作和服务群众开展专题普法教育。积极运用好“六五”普法的先进经验和成果,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市供销社“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紧贴中心工作的开展,积极策划和组织开展专项和专题普法活动,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扎实推进基本法、部门法、专业法等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让干部群众从知法、到懂法、到运用法律,不断提高法制意识,推动市供销社普法依法治理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努力提高“法律八进”实际成效

1.健全“法律八进”工作制度。结合供销社机关、社区、企业、市场、家庭、专合社、协会、帮扶村的实际,健全完善“法律八进”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八进”的内容、途径和方式,积极完成“法律八进”的工作任务。

2.切实服务群众。结合党建工作、领导干部下基层等活动,关注广大群众的法律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法律八进”平台作用,及时为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和咨询,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律,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法制化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整治、预防控制、应急处理等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全系统的安全稳定。

(四)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法制化

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积极配合单位所在社区的“平安社区”建设。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根据供销社实际,落实接待制度,依法规范秩序和行为。

第3篇

一、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1、加强法治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加强对法治建设的新理解,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化。贯彻党委(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

2、以制度建设为中心,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依法完善行政听证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并经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积极组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凡是有关卫生改革和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政策,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进行社会稳定和医疗卫生机构稳定和发展风险评估。研究制订相应的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化解处置预案。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3、法制宣传常抓不懈。创新形式,拓展法制宣传新阵地。开展第八个行政执法服务月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卫生系统法治与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典型事例,扩大社会影响。积极举办系列卫生法治讲座、法治征文、讲演比赛等活动,大力弘扬“淮医”精神,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体现和谐卫生主题、具有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

4、精心准备,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重要实施年,也是“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年。全系统要把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工作,并作为全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自查方案和措施,认真进行动员部署,做好中期迎检工作。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5、持续推进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日常培训、轮训常态化工作机制,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规定的实时更新,及时组织执法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储备,实现执法依据的动态调整和与执法人员法律水平的及时更新,提高执法水平。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执法证的申领、换发工作。

6、继续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做好权力库的维护和及时更新,以最新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机构职能转变,实现权力库的动态调整。根据省市要求,在省、市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对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压缩服务时限,优化服务流程,固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明确监督制约环节。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加强法制监督,清理和维护行政执法人员库,核实、修改、完善执法人员信息,并完成年度注册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许可案件的备案审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

7、深入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健全卫生行政执法的监督约束机制,形成案卷评查工作的常态化,将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定期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明确奖惩制度,鼓励先进,学习典型,交流经验。加强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8、坚持文明执法,改进行政执法方式。继续开展说理式执法,逐步推行行政指导等柔性方式,认真落实省《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把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在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适时灵活地采取指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方法,谋求相对人同意,以有效地实现行政目的。建立行政指导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指导程序和执法文书,重视收集典型案例。

9、提高卫生法制建设质量,切实维护法制统一。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10、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推动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市行政调解办法》(淮政发〔2012〕186号),正确适用行政调解程序,规范行政调解行为,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化解医疗纠纷提供保障。根据工作实际,进行案件分析,加强交流,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提高行政调解水平。积极开展行政纠纷信息报告分析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了解民意、反映群众诉求、服务领导决策的作用。

1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建立复议与的互接机制,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和论证制度。对存在较大争议、专业性难度较大、法律适用存在重大分歧的复杂案件,通过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等方式征求专家意见;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复议简易程序。要尽量简化内部工作流程,建立重大案件分析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复议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12、扎实推进“阳光”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利用好网络这一新兴媒体,保证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合法、理性的通过“阳光纪检”、“民生通道”、“阳光”、“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四种渠道表达利益诉求。对各类矛盾纠结明确专人主抓,确保有帖及时发现,跟帖及时作出,问题及时解决。完善网络舆情的预警研判制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引导,形成合力,将矛盾纠结化解在萌芽之中。

第4篇

1、扎实开展“疫情防控、与法同行”法治宣传专项行动,积极服务县域肺炎疫情依法防控大局。

2、认真组织“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做好“法律六进”典型培树,高起点、高站位谋划“八五”普法。

3、持续深入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主题宣传纪念日,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活动。在全县组织开展好“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我县人民群众法治观念。

4、继续深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完善相关考核评估制度,以“律师进社区”、“法律进企业”、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专兼职法治课教师为载体,不断深化“法律六进”。同时,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5、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继续组织好“政府法治大讲堂”活动和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考试活动,切实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6、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把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协调配合,共同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活动引向深入。

7、着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8、重点做好“法律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开展宣讲,引导我县企业和企业管理者依法治企、诚信经营、依法维权。

9、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优势结合上下功夫,做好“互联网+法治宣传”工作,利用“两微一端”现有资源,精心打造具有我县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通过《法治空间》栏目做好“以案释法”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第5篇

2005年是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阶段,同时也使依法治县工作转入了新的阶段,我们高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好我们xx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任务;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与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抓好普法、依法治理试点,树好典型,做好推广,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实现重点突破,推动依法治县进程,为维护全乡的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版权所有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一、认真组织完成“四五”普法实施工作。

“四五”普法的启动是今年普法工作的重点,各单位积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实施阶段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1、乡党委直接考核各村、各单位的“四五”普法实施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总结全乡的普法经验。

2、乡党委在年初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开会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

二、突出抓好乡、村、社各级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实行《自治区干部学法登记证》制度。

1、结合“四五”普法的实施,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江工作,中心组学习法律、法制讲座,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按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

2、针对全乡改革、发展、稳定中难点、热点问题。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大基层依法治理的力度,突出抓好乡村两级干部的法制培训,最大限度地克服某些基层干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违法办事现象,维护农民的民利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1、在全乡范围内各单位全面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乡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健全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全乡的方方面面,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我们本着抓好试点,树立典型,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

四、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1、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四五”普法实施和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的需要,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为普法依法治理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结合各自的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街道社区依法治理的内涵、途径,找到适合我们xx乡特点的方式、方法。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今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1、我们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和职责,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领导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此,我们切实加强依法治理办事机构的建设,人员、机构、经费三落实。

2、全乡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保证年度工作任务的落实,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各级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版权所有

今年,全乡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还很繁重,难度加大,既要完成“四五”普法启动工作,又要完成依法治县启动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全乡的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和广大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克服困难,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为全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我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教育法制工作精神为指导,以普法依法治教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决定》,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强化推进措施,创新工作思路,开创教育法制工作新局面。

二、重点工作

1、开展教育系统全员普法教育活动,抓好“五五”普法启动工作。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学校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把权利与义务、知识与实践作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和守法精神,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

各校要认真执行普法学习与考核制度,做到普法有教材、有记录、有讲稿、有笔记、有心得。重点学习《现行教育法规与政策选编》、《教师法治教育读本》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在普法的方式方法、时间内容和人员对象上,要突出针对性、强化实效性。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有效方法,将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延伸到学生家长。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普法依法治校工作计划,抓好“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和各项任务的落实。

2、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和先进校创建工作,推进省厅《决定》、《标准》的实施。

“五五”普法期间,各校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决定》和《关于依法治校的建设标准》,逐步推进学校章程的实施,积极开展省市(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先进校的创建工作。要建立依法治校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坚持季度例会制度,确定工作重点,认真完成依法治校示范校、先进校的创建工作。

3、加强法制课教学工作,提高法制教育质量。

各校要落实法制教育“四落实”要求,开展法制课教学达标评优活动。加强法制教育课堂教学,深化教育教学研究,提高任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课堂教学能力水平,突出法制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法制课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4、深入开展十项常规活动,增强法制教育实效。

各校要根据实际,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常规活动。活动包括:板报(墙刊、校刊、广播、电视)开设法制专栏;组织大型普法讲座;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召开法制主题班团队会;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开展师生法制演讲或征文;举办普法书画竞赛;组织学生参观法制教育基地;评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优秀学生;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月、周、日活动(3月份为我系统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月,9月份开学第一周为普法宣传周,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5、加强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

各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制定工作措施,抓好责任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和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协议制度,使各方责权明确,保护学校合法利益,正确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要加大对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严肃处分。要认真执行学生伤害事故逐级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情况。

6、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保护教育主体合法权益。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净化育人环境的暂行规定》,积极协同司法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校园滋事、干扰教育教学的行为,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减少不良环境因素对学生的影响,努力创建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育人环境。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要依法解决校舍、校园、教学实验用地和其他财产被侵占等问题,坚决保护学校的合法利益。出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7、推进实施学校章程,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各校要加强对学校章程的学习,严格执行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依法管理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要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重大决策要经领导班子研究,接受群众监督。要切实执行并完善校内师生申诉制度,认真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

8、开展教育法制工作研究,推进普法依法治校工作。

各校要根据各自实际,组织领导和教师开展普法、依法治校工作调查活动,总结经验,撰写论文,促进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要上报到局法规科。

第7篇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版权所有

(一)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五五”普法

1、召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启动大会。在已经完成全分局“四五”普法验收工作的基础上,召开大会,全面总结我分局“四五”普法工作,表彰在“四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同时安排部署我分局“五五”普法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我局“五五”普法工作规划。根据上级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起草制定《××市工商局××分局第五个五年普法工作规划》,确立“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继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强化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坚持普治并举,使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在“五五”普法期间,有更大的提高。

(二)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推动我局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尽快扭转我局法律专业人才匮乏的局面,培养一批法律专业型、研究型、高层次的法制工作队伍,并通过这支队伍辐射、带动、指导作用的发挥,推动全局执法水平的整体升位。

1、抓好法制员教育培训

(1)继续搞好法学基本理论的系统学习。按照《法制员教育培训三年规划》,继续实施法制员法律专业研究生课程研修班的教育培训。2006年安排学习的科目为:公司法、行政法、证据学、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和律师实务。

(2)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规学习培训。针对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新颁布的与工商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通过短期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及时对法制员进行知识更新和执法技能训练,提高其履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法制队伍管理

在我局已经实行法制员任职资格的基础上,开展法制员等级资格评审认定工作。在全分局建立起3个级别法制员梯次队伍,使一、二、三级法制员在2006年内分别达到法制员总数的10%、20%和50%。一级法制员具备依法监督处理本局重大、疑难行政执法业务的能力;二级法制员具备正确核审案件,依法监督、指导本局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能力;三级法制员具备正确初审基层工商所(分局)案件和依法监督本机构日常行政执法行为的能力。加强法制员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形成竞争和激励的工作机制,为促进全局执法水平提高提供先导。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1)制定《法制员等级资格认定实施方案》。明确初、中、高三个级别法制员认定的标准和条件,确定具体的认定方法和步骤,使认定工作有章可循。

(2)组织参加全系统首次法制员等级资格评审。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参加全系统法制员等级资格认定考试,根据考试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法制员等级资格评审。

(3)制定《法制员各等级工作权限和职责》。明确初、中、高三个级别法制员的工作权限和职责,强化法制员的规范、监督、制约作用,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在全系统形成竞争和激励的法制员工作机制。

(4)建立法制员等级资格档案。为法制员培训、考核、晋级、任免以及日常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三)总结交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总结交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适时总结交流各单位创新执法机制、改进监管执法方式、推进依法行政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2、交流执法办案经验。在评选全分局执法办案能手的基础上,组织办案能手开展执法办案经验交流,推动办案水平的提高。

3、加强办案实践的学习交流。组织部分执法人员到本系统内执法办案工作开展好的单位,集中实习一段时间,使其亲身体验和感受执法办案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全局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的均衡发展。

4、开展2006年行政处罚十佳案例、十佳办案能手、十佳法制员、十佳企业登记档案的评选活动,表彰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激励大家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版权所有力。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1、结合市场巡查制开展季度执法检查。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行为全方位开展监督,尤其是对“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中自查出的问题及规范改进情况、《行政处罚案件量罚暂行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2、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将新出台的《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及新修订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纳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当中,严格规范处罚行为。

(五)搞好调查研究,开展理论研讨

1、评选执法业务理论研究“学术带头人”。发挥工商行政法学分会理论研究阵地作用,在系统内评选一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业务理论研究“学术带头人”,并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提高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论指导水平。

第8篇

(一)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13〕4号)要求,会同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突出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规范建设、配套资金落实及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前期已经下达的中央投资项目,要督促有关方面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及时发挥效益;对新下达计划的中央投资续建项目要督促尽快开工建设、按计划进度施工,确保扩大内需投资计划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规范和节约用地、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宁委发〔2009〕31号),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土地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实施监察;配合参与2009年度卫星遥感监测执法监察,严格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国土部门移送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二是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深入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土地管理中未报即用、违法审批和违反规定拖欠土地出让收入、越权减免缓缴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行为。三是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投资审批、管理有关规定,防止出现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继续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项目,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基层查处阻力较大、整改进度迟缓、整改措施不力的环境污染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二是会同发改等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批转市经委等部门〈市节能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09〕143号)要求,对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会同环保等部门加大对污染减排检查工作的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低产能的企业继续实行关、停、搬迁和改造的监督检查,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

(四)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

围绕建设江北副城,以新城建设和重点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探索工程监察工作新方法。一是培育建立重点工程廉政监察专家库,根据工程性质和时间节点的要求不同,从专家库中抽取人员组成监察小组对项目进行检查,重点突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二是继续开展中标履约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项目经理变更、现场监理调整的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完备,工程量的确定是否准确、合理。三继续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重点围绕选择中介机构、确定招标方式、设定资格审查条件和招标条件、项目分包等环节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四是加大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促进工程优质。五是继续深化重点工程廉政监察档案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积极探索重点工程廉政风险防控和诚信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

二、深化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完善长效管理

(一)继续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在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上下功夫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主推的机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排查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问题,分析原因,按照“宽严相济、不纵不枉、依法依纪、教育为先”的原则进行处置,既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

(二)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和惩戒力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

一是在保持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的同时,注意从项目稽查、现场巡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等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二是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权钱交易案件、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案件、索贿受贿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以及严重受害群众利益案件。三是对查实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在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运用失信惩戒和限制市场准入的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四是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等执法执纪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办案工作。

(三)加强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和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

1、进一步强化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继续开展对房屋拆迁工作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9〕108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实行拆迁调查资料公示、市场化评估、拆迁补偿公示等制度,推进拆迁跟踪审计工作,实施“阳光拆迁”。

2、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监督,严肃查处和纠正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和违规减免缓收规费等问题,坚决禁止针对特定对象设定条件进行土地挂牌出让或“毛地”挂牌出让等问题。

3、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会同发改、财政、审计、建工等部门开展《市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宁政发〔2009〕49号)执行情况检查,抓好中介机构库的动态管理和评估考核,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以新城建设和重点交通为工作重点,加是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存在问题,确保各项规定能够落到实处。

4、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会同发改、建设、建工、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强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安全质量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工程质量事故;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督促街镇、园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依纪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处理、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行为,严厉查处瞒报、谎报、拖延不报事故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三、完善制度创新,打造阳光平台,构建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