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2 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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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自学考试;自考生;研究
中图分类号:13726.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1)06―091―04
在所有教育中,学生都是最核心的构成要素,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考生作为受教育者和学习者,同样也是其中最核心的要素。对自考生的各个方面进行研究,是以学生为本教育理念的具体体现,对提高自学考试的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三十年来,学术界对此进行了一些研究。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在1978―2010年,以“自考生”或“自学考试考生”为题目的期刊论文有309篇,在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以“自考生”或“自学考试考生”为题目的论文有9篇。另外,在一些相关的学术著作和博士学位论文中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这些研究对于自学考试的理论与实践都有着重要的价值,但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总结。因此,本文拟对三十年来自学考试考生的有关研究进行系统的梳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系统的总结与反思。
一、三十年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研究的综述
(一)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一般情况的研究
1 人们对自考生的年龄、学历、职业、就业等外在特点进行了研究。人们共同认可的观点是考生的年龄低龄化、考前学历提高以及接受系统助学者增加等,而对在职人员是否已成为自考生的主体,学术界的观点并不完全统一。如有人认为自考生以在职人员为主,有人认为20世纪90年代之后,非在职应考者的比例显著增加。有人认为,自考生的构成经历了在职成人、在职人员明显减少、主体由高中和中专毕业生变为高等教育毕业生三个阶段。还有学者认为自考生有以下特点:应考对象几乎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职业、各个年龄阶段的人群;由于各种原因不能、不便或不需要进入普通高校的求学人员是应考主体;高等教育供需矛盾越突出、越尖锐,越会出现相对集中的应考群体;在高等教育有较充分发展的时候,弱势人群在应考对象中所占比例越突出。还有人认为,自考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单位状况都比普通高校毕业生好;自考所学专业对个人的职务与职称升迁的作用非常显著;50%的自考毕业生表示将来还会选择通过自考深造,50%的被调查者对自考毕业生的就业持乐观态度。
2 学术界对自考生的一般内在特点进行了研究,认为这些特点主要有:文化基础参差不齐;学习目的不明确;自卑心理重;学习素质相对偏下;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缺乏学习主动性;缺少坚韧不拔的毅力;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心理不够成熟等特点。也有人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观点,认为自考生的个体特征主要有:学习目的明确,求知欲强;有顽强的毅力,科学的方法;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原有文化基础参差不齐,年龄大,记忆力减弱。之所以出现上述两种不同的观点,是对作为高考落榜生与在职人员两种不同的自考生群体考察的结果。
(二)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学习的研究
1 对自考生学习动机的研究。部分学者认为,自考生的学习动机主要有: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提高自己的理论和专业水平以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出于个人的兴趣爱好;取得文凭以改变个人的社会地位。有人通过调查发现,绝大部分自考生都将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放在前两位。有人认为,文凭和水平是巨大驱动力。还有人对在校自考生与社会上自考生的学习动机作了比较,认为在前者对自考的理解还停留在取得文凭和有利于就业上,后者则出于终身学习需要的比例更大。
2 对自考生学习方式与方法的研究。有学者指出,自考生的学习方式主要有个人自学或组织学习小组、在自学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听一些辅导课、在民办高校或补习学校学习。有人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的自考生未接受辅导;排在前三位的辅导材料是模拟练习题、学习方法指导材料、曾经使用过的试题。还有人认为,不论是在校生还是社会考生对自学考试的助学要求都是比较强烈的。有学者总结了自考生的学习方法:认真阅读考试大纲和教材,边理解边记忆地把握课程内容;知识学体分理解、保持和运用三个步骤;技能随着自学专业课程而逐步提高。另外,妥善处理工学矛盾。
3 对影响自考生学业因素的研究。有人通过大量的问卷调查,得出如下结论:自考学员共有七个因素对学习成败有较大影响,其中年龄、原有教育程度、居住地区、学习方法、学业自我效能对学业成就有直接的影响;低年龄段和高学历层次的学员较能顺利完成学业;自考学员实现学业成就的比例总体上存在下降的趋势。人们认为,影响自考生学业成功的积极因素有:学习积极主动;有效的学习方法;学习辅导;毅力和积极的心理因素;正确的治学方法和良好的意志品质。认为影响自考生学业不良的因素主要有:对自学考试的基本常识和规律缺乏了解;学习动机不明确;平时学得不扎实;侥幸心理;在时间、精力和环境方面缺乏良好的学习条件;知识结构单一;不能得到教师的系统指导和同学间的相互帮助。还有人提出,影响考生学习适应的不良因素有基础不扎实、个性心理脆弱、学业的压力、教育环境的变迁、教学方法的改变、教师教学方面存在问题等。
4 提高自考生学习效果的研究。从教育者方面看,人们认为,应加强自考生学习适应的教育对策:深化自考生的学习动机;开展学习心理辅导;帮助自考生确定明确的学习目标;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自考生获取知识的能力;注重培养考生的创新能力;改革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帮助学生选择有效的自学方法。从考生方面看,有人提出了自学考试中要坚持自我强化与社会需求相统一、循序渐进与不断飞跃相结合、知识巩固与能力发展相联系的个人自学原则。有人认为,考生应端正自考动机、制订自学计划、注重学习方法、合理安排自学时间、及时复习、自觉自学、相互切磋。有人强调考生必须要做到有抱负、广涉猎、勤思考、重视提高自学能力等方面。还有一些人则更具体地阐述了自考生的学习步骤:了解专业考试计划、领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理解自学考试教材。还有人提出了“合作学习”的模式,即考生为共同的学习目标,组成小组和团队而开展学习活动。
(三)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考生心理的研究
1 对自考生心理的一般研究。这些研究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1)认为自考生与统招大学生的思想状况相比,具有自信心不足、心理素质较好、就业思
想负担相对较轻、社会化程度相对较高、道德评价能力较低等特点。(2)认为自考毕业生择业的良性心理有“就业优先”、“公平竞争”、自主创业、继续学习。不良心理有焦虑、自卑、自负、安逸、求高、依赖、从众。(3)对自考生的家庭环境、自我接纳与领悟社会支持的关系的研究,认为自考生家庭氛围不太和谐;自我接纳状况处于中等水平;领悟社会支持状况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家庭环境、自我接纳与领悟社会支持相关极其显著;自我接纳是家庭环境和领悟社会支持的中介变量;家庭环境和自我接纳共同影响领悟社会支持。(4)对自考生的一般自我效能感、学业求助与学业成绩关系的研究:自考生一般自我效能感平均数总体上低于全国常模;学业求助存在性别差异和年级差异;一般自我效能感与学业求助、学业成绩间存在显著性相关。
2 对自考生心理健康的研究。有人把自考生、技校生、高考生三种生源测验结果比较,发现自考生心理健康水平最低。具体的研究内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对自考生自卑心理的研究。有人认为,自考生自卑心理表现为自暴自弃、自我封闭与逃避、盲目自傲、敏感和掩饰等方面。有人认为自考生自卑心理的成因有:成才欲望和社会认同感强,但自我调控能力较弱;主办单位在自考助学过程中的工作缺陷;劳动力市场的影响。作者还提出了通过市场机制和规模效益调节供需矛盾,以改变自考生自卑心理的对策。(2)对自考生焦虑、抑郁的研究。有人通过调查发现:自考生焦虑和抑郁症状的检出率均高于文献;女生在焦虑和抑郁得分中高于男生;农村学生抑郁状况平均得分高于城市学生平均得分;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的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偏低;自考生获得的社会支持及对支持利用度越少,其抑郁状况程度越重;青少年的负性事件与自考生的焦虑和抑郁存在广泛的正相关。并对上述自考生焦虑、抑郁心理产生的原因作了分析。
3 对自考生能力的研究。(1)对自考生创新能力的研究。有人把自考生的创新界定为四个层次:引用新的或引进新的知识、将已有的知识按逻辑关系进行重组加工或综合建构从而产生新事物、重新发现或再次发现、发明创造与首次发现。有人认为,制约自学考试考生创新能力发展的因素有命题、学历文凭主义和急功近利的助学辅导等方面。(2)对自考生综合能力的研究。有人强调了自考生的以下几种能力:理解记忆和有计划地学习、良好的心理品质和扎实的专业技能、合理的自我评价和恰当的目标、社会活动能力和社会关系处理能力、适者生存、特长与爱好等。认为大部分自考生没有严格的学习计划和考试计划,缺乏对教材的理解记忆;大部分自考生在就业选择上存在较大的误区;掌握外语情况较为理想,但是具有其他特长的学生比例较低;在创业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方面较强。
二、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研究的反思
(一)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绩
1 对自考生的研究越来越得到学术界的关注,在自学考试制度建立后的十来年问,对自考生的研究非常少,其后。相关研究逐渐增多,而主要的研究成果集中在最近几年。这就说明对白考生的研究正越来越得到学术界的关注,人们正把研究的目光从长期以来对自学考试外在制度层面的关注转向对内在的考生的关注。这一转变,既是以学生为本理念在自学考试研究领域的具体体现,又为对自考生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打下了基础。
2 对自考生的不少方面进行了有益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1)对自考生的一般外在和内在特点进行了研究,有利于人们对自考生的情况有大致的、总体的了解。对自考生与普通大学生思想状况的比较研究,有益于对自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2)对自考生的学习动机、学习方式方法、影响自考生学业的因素、如何提高自考生学习效果等方面进行了研究,总结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对考生的学习具有现实指导意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直存在着通过率低的问题,弄清影响自考生学业成败的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有利于让考生端正学习动机、选择合适的学习方式、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从而提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质量和通过率,(3)对自学考试考生的心理状况进行了一些比较专业化的研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如对自考生的家庭环境、自我接纳与领悟社会支持的关系,自考生的一般自我效能感、学业求助与学业成绩的关系等问题进行研究,有利于人们比较深入地认识自考生本身心理与其外部环境及其学业成绩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帮助人们开阔视野,比较全面而深入地研究自考生的学业及发展问题,丰富和充实了对自学考试考生的理论研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同时,又有助于指导自学考试考生的实际,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再如,学术界着重对自考生的焦虑、抑郁、自卑等方面进行了研究,而这些方面确实是自考生存在的主要心理健康问题,这些研究有助于人们了解自考生的不良心理及影响因素,有针对性地对自考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选择正确的心理疏导方式。
3 广泛地运用了调查研究的方法。研究者们比较多地运用量表或自编问卷进行了一些调查研究,获取了比较多的第一手资料。长期以来,学术界对自学考试的研究主要采用的是思辨的方式,而只有深入到自学考试考生中去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才能真正了解他们的需要,发现存在的问题,也才能真正对促进自考生的教育和服务工作、促进自考生提高学业成绩和全面发展起到重要的基础和指导作用。在研究过程中,一些人还从心理学的角度,用心理学的方法进行了一些研究,使这部分研究更具学术性和科学性。
(二)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研究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 在研究中没有真正树立以考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对白考生的研究重视不够。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1)研究的成果不够多,许多研究领域都只有一两篇论文,只提出了基本的观点,没有人去进行更加深入和系统的研究,还有一些研究领域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对自考生研究的重视程度不够,反映了人们的教育价值取向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社会本位论或者说是工具性的倾向,即人们对自学考试制度本身研究较多,对于自考生这一核心要素研究较少。事实上,自学考试和其他教育一样,都要以学生为本,都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以学生的发展为教育的终极目标,而且自学考试制度的特点决定了学生的自主学习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我们只有对这些考生进行比较全面的研究,才能更加深入地了解他们,才能把我们的教育和服务工作做得更好。因此,自学考试考生应该成为自学考试研究的中心问题。(2)大多数研究都只是就事论事,没有站到以考生为本、促进考生全面发展、提高考生生命质量的高度来进行研究。
2 研究的内容不全面、不深入。(1)学术界把研究的重点放在学历教育部分的自考生上,对非学历教育部分的自考生则关注较少,而后者正越来越成为白考生的主体。(2)人们对自考生的一般情况及
学习、心理情况进行了研究,但对考生的其他方面,如思想道德、可持续发展等研究极少,特别是没有把培养自考生的终身学习意识和学习能力联系起来进行研究。(3)个人自学是自学考试制度中的关键,社会助学只是外因,必须通过考生的自主学习才能把社会提供的助学落到实处,国家考试也只是检验的手段,归根结底还是为考生的学习服务的。因此,对白考生自主学习的研究就特别重要,对其中的一些关键问题,如考生是如何进行自学的,其自主学习的机制如何,自主学习中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关系怎样,有些什么样的自主学习策略等,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是非常有必要的。但现有研究大多只是停留在经验总结的层面,缺乏学术深度和学术高度。(4)对考生心理研究范围比较狭窄。除了目前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我们还应对自考生的情绪情感、意志、自我意识、需要、兴趣、理想、信念等方面进行研究。此外,应深入研究自考生与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生、高等职业学院学生、其他高等成人教育学生心理的异同,以进一步探讨高自考学生心理的特殊性。但目前这方面的研究极少。(5)只对自考生的自卑、焦虑、抑郁等心理健康问题进行了研究,而对自考生的其他心理健康方面问题没有进行研究。同时,也没有对如何更好地维护白考生的心理健康作比较深入的研究。(6)对于自考生的学习能力(包括观察力、记忆力、思维力、想象力等)、自我认识和评价的能力、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适应社会的能力、就业的能力等方面都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甚至几乎没有研究。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把对自考生的研究放到一-个应有的重要地位。在研究中,不但要研究自学考试中的学历教育部分考生,而且还要研究自学考试中的非学历教育考生;不但要研究自考生的学习、心理等方面的问题。而且还要研究自考生的思想品德、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不但要研究如何促进自考生当前适应性发展的问题,而且还应更注重研究促进自考生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不但要对自考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总结,还要从教育学、心理学、学习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相关理;-2出发,对自考生的各个方面进行比较深入的探讨。上述种种,都应是今后我们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研究的内容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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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更新;深圳经验;兰州市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2)05-0079-05
一、引言
19世纪70年代,世界范围内工业革命爆发,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并用于生产,促使大量人口向城市集中,为城市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劳动力和物质保障。此时,中国由于长期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缓慢,进而导致城市发展建设滞后。建国后,中国长期推行计划经济,由于生产率低下,社会经济水平仍较为落后。该时期致力于工业生产,城市建设项目主要集中在城市新区,有大量可供建设工业厂房的地区。同时在“充分利用,逐步改造”的方针下,进行了一些危房的改造,增添了一些市政设施,但是实质上旧城区并未得到改造更新。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活力明显增强,但城市的发展建设仍受制于计划经济时期。城市出现以局部改造危房,基础设施的物质更新和采用“拆少建多”的开放方式从向中心填补的模式。此期间,出现城市肌理破坏,忽略城市整体形态结构等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势头强劲,但是在城市发展方面,上一阶段遗留的问题还未解决,新的问题又开始出现,例如,部分旧城区经济衰退,城市结构与功能不能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诉求等,阻碍了城市整体结构良性演变与城市功能协调发展。
20世纪90年代初,吴良镛提出“有机更新”这一概念,中国诸多学者开始对城市更新进行研究。从起初单纯强调城市物质环境转变为对城市相关经济、社会、文化等软环境与城市建设并重的综合性和整体性研究。中国现阶段的城市更新可以说是在地区产业亟待升级、社会各方面发生重大变革的前提下城市空间结构的重布,土地资源的再开发,城市功能的重构,人文空间的重塑和经济利益的再分配。但由于城市发展阶段与背景差异的存在,使得不同地区城市更新的发展也不尽相同。通过对城市更新工作开展较为全面的地区经验总结,给尚处于摸索阶段的地区一些启示,使城市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深圳城市更新
(一)更新背景
1 土地储备不足
根据资料显示,深圳市2011年用地需求仍然旺盛,该年申报用地的建设项目共1106个,涉及用地需求103平方公里。但经过三十年快速扩张建设,深圳已面临几乎无地可用的局面,供需矛盾突出。深圳市域范围仅1953平方公里,2007年建成区已达到750平方公里,深圳市土地利用实际剩余可建设用地仅200多平方公里,根据深圳市2008--2012年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中建设用地供应量数据(表1)推算,5年左右的时间土地资源就会被耗尽。从表1中,可看出不管是计划供应量还是实际供应量,深圳市已进入土地减量供应阶段。从土地计划供应量与实际供应量差值结合深圳出台的用地审批制度来看,深圳建设用地的审批也越来越严格,为避免批地不用,闲置等现象,每年计划供应量都有一部分剩余。在如此紧张的局面下,深圳市借助城市更新在新时期新环境下,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提升土地利用价值,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法严格管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开展土地整备,尤其显得重要。
2 部分地区现有城市功能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社会经济需求
深圳由一个小渔村转身为一个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大都市,其速度与成效是有目共睹的。如今的深圳虽身处转型期,发展势头较前些年略有抑制,但仍阻止不了其向前发展的步伐。部分早些年建设的商住混合区、工业区以及遗留的城中村开始出现功能不合理、产业结构落后、城市面貌差等问题,与深圳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符,同时也不能满足当地居民现在的生活服务需求。因此深圳部分地区开始更新。例如,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的成功转型。华强北原为1986年深圳特区确立的15个标准加工工业区之一的上步工业区,以生产电器、通信产品为主。随着城市建设向快速扩张,上步工业区由边沿工业区变成了中心工业区。此时的上步电子市场已经发育完全,给本地区带来了巨大的人流和资金流等,以工业功能为主的用地布局与功能结构不论从土地价值还是从功能诉求来讲都不能满足当时的该区发展要求。于是,该区进行了以功能置换为主,改变部分用地结构为辅的城市更新工作。现今的华强北已被成功转型为一个以零售业为主,产业门类齐全的综合服务片区。可见城市更新是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城市功能结构,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途径。
3 市场经济下产权制度为基础的利益平衡要求
两次整体性的土地转型后,深圳短时间内实现了土地国有化,但也遗留了大量性质不定、权属不清的土地,造成了土地权益不清,责权不公等现象。城市更新既是一次较全面的利益的重新分配,又是一次城市物质资源的重新配置。其涉及政府、业主与开发商三方的利益,其中政府代表的是公共利益。政府与业主之间主要问题是确权以及保护小业主的利益,与开发商之间的问题主要为规划与地价,而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问题基本是市场导向,即拆迁安置补偿。在部分土地权属不清,权责不明的情况下,城市更新是重新确定土地权属,调节三者之间相互关系以达到利益平衡的重要手段。由于以上三方面的诉求,为促进老城区活力重振与新城区结构优化,全市产业布局优化与产业结构升级,改善人居环境,深圳市2009年出台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将城市更新推向一个。《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明确提出了更新对象并具体到区块,规划期改造建设用地总规模约190平方公里。城市更新是深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新时期加快城市转型的有效途径。
(二)更新工作方法与内容
深圳待更新区域中城中村:108.7平方公里;旧工业区:144.7平方公里;旧城区:15.3平方公里,合计268.7平方公里。如此大面积的城市更新,其工作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深圳市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引入了“城市更新单元”概念,根据深圳实际情况进行改造与应用,进一步深化了城市更新的内涵,确立了管理城市更新活动的基本依据。
1 编制城市更新技术文件,推进城市更新规范化体制体系建立
深圳城市更新由起初的自发性到政府主导、企业执行再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经历了一系列的转变,其政策文件也在逐步完善。2007年,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政策出台,成为城市产业升级转型、空间供给的重要手段。2009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正式出台,为深圳政府全面推进更新改造工作提供了确实可行的政策依据。为更好地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结合深圳现实情况,深圳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主要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虽部分文件仍在编制过程中,但可以看出以上文件的颁布对城市更新的体制体系构建和城市更新的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 合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提高项目可操作性和可管理性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出台,确立了以“城市更新单元”为核心的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管理制度,将“城市更新单元”作为管理城市更新活动的基本空间单位。这就要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编制必须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办法》中明确规定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主要包括改善消防设施、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环境整治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内容,但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城市更新单元范围的确定条件以及城市更新单元应当提供大于3000平方米且不小于拆除重建用地面积15%的独立用地等具体要求。
城市更新成果体系一般分为技术文件和管理文件两部分。为提高项目的可操作性和可管理性,深圳市在城市更新规划编制过程中抓住主要矛盾,注重以下几点内容:
(1)认清项目导向,探寻更新发展方向。
城市更新的工作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重建、功能改变和综合整治。其中功能改变和综合整治更新目标较为明确,故在此主要针对拆除重建项目进行讨论。一般拆除重建项目要首先弄清是目标导向型还是问题导向型。目标导向型指该更新项目在初始就有一个很明确的更新目标,项目的定位、策略等均围绕该目标进行;问题导向型是指规划编制单位通过对现状、区域周边环境等进行分析论述,发现项目在更新前存在的问题,以解决存在问题为导向,确定项目更新发展方向。在城市更新规划编制过程中,确定更新发展方向即项目的定位是首要问题。
(2)要素间相互关系为指引,确定更新策略。
城市更新规划中应将项目放到区域中考虑可能涉及的要素,例如:交通、更新业态、居民、城市风貌等。城市更新是为地区、为居民服务的,必定会导致该地区原有居民的结构发生变化以及压力增加等。在确定更新定位后该地区的业态选择和项目建设会给该区域的居民、交通、城市风貌等带来一系列的影响,这些要素间的影响关系以及要素与项目定位间的关系,都应作为确定更新策略的指引。例如,下雪片区的更新中考虑到该区生态环境优良且将建成12000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提出建立多朝向全方位的开敞空间体系,利用慢性系统等方式提高交通便捷度的策略。
(3)以平衡利益为落脚,明确更新细则。
在以前市场主导的城市更新项目中,往往会出现公共利益难以保障、高容积率和由于利益分配问题导致项目进度慢等问题。所以利益平衡在新时期的城市更新项目中是保证项目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深圳市通过设定捆绑改造责任,控制极限开发规模,政府参与溢价分成等方式保证公共利益优先,其次通过在《深圳市法定图则容积率确定技术指引》的基础上,结合更新项目自身特点,按照相应标准换算成建筑规模,奖励给提供该设施的宗地这两种方式来保证开发商的基本利益。并对宗地的合法权益进行计算,规划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外部权益损益补偿标准与内部权益损益补偿标准,由设计单位按照这一标准计算各宗地的权益损益情况,在更新实施完成后,根据土地所有权人、建筑物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实施者等的权利价值比例关系,分配更新后权益。只有平衡好更新三个主体间的利益关系,才能明确更新细则进而确保项目实施。
(4)以规划设计为手段,落实更新目标。
深圳市通过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明确了规划内容,例如在空间控制上,提出要综合控制高度、密度、公共空间等核心要素,深度要达到《详细蓝图》等要求。规划设计通过对现状的深入分析,找出突破点,在技术规范标准的指引下,运用科学的方法,将更新目标分解到定位、策略、空间布局、设计指引和利益平衡等各个环节,使得更新目标在逻辑上有根可寻,在实施中有步可依。规划设计从根本上保证了更新项目的科学性,同时也为更新目标的落实提供了有效手段。
3 更新后续保障措施
在更新单元规划申报与审批完成及规划获批后,针对拆除重建项目,实施主体将对改造主体进行核准并上报政府相关部门,由相关部分核发改造主体确认文件、拆迁许可证以及规划许可证等。同时政府将对项目进行动态监管,采取奖惩制度,对于存在确实困难的项目实施救济,例如,政府可直接对开发主体进行财政补贴或在保证单元内刚性设施的情况下,降低政府可降低保障性住房或创新型产业用房的配建标准。同时参照《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对更新单元规划成果进行质量控制。规划编制单位也会对实施过程中更新单元遇到的规划技术问题进行跟踪解疑,这些都为更新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三、深圳城市更新对西部地区城市更新的一些启示——以兰州为例
城市更新工作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开展较为广泛与深刻,主要原因是其吸引了巨大的物流与资金流,导致人口的大量聚集,从而原有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结构等与城市发展的匹配度降低。由于中国城市的发展存在非均衡化,一些城市的吸引力相对较弱,在土地等城市资源方面受限较少,故选择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来满足城市发展建设需求。
兰州市城市更新还处于起步阶段。它是典型的带状组团城市,以城关旧城为起初的发展中心,受城市外溢作用影响,开始快速向外扩散,但由于地形限制,形成多中心、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结构,各组团主要功能也存在一定差异。这点与深圳有类似之处。在兰州市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各组团内不同程度上也面临着“城中村”改造,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或功能调整等问题。
(一)兰州市城市更新背景
1 经济发展催生
20多年前,兰州市的城市更新就已拉开了序幕,但一直进程缓慢,直到2007年前后城市更新的步伐才有所加快。2005--2010年兰州市区城市更新的面积约为19.85平方公里,但2011年城关区待更新地块面积达12.78平方公里,这主要是由于城关区作为兰州市的传统老城区及中心城区,随着经济的发展其吸引力也日益增强,大量的人口涌入该区,用地也越来越紧张,原有的城市建筑规模和要求跟不上人口对空间的需求。例如会宁路与麦积山路、定西路交叉口以西地块的改造,增加了建筑的体量和使用空间,而原有的建材市场则迁往兰大附近高层的一层商铺,完成了这一地块的城市更新过程。但由于中心城区商业价值较高,地价等要素导致中心城区更新成本大幅增加,所以中心城区多以点状独立开发小型地块为主,而则是以成片的商住或者园区等形式的开发为主。更新地块主要用于居住和工业用地。
2 城市转型
兰州是黄河上游重要的工业城市。现已形成以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有色冶金、能源电力、生物医药、建材为主体,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是我国重要的原材料工业基地,在兰州市第四版总规(审定稿)中将兰州定位为国家级工业基地。但同时兰州也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市区依山傍水,南北群山对峙,且冬无严寒、夏无酷暑,2009年再次被评为“中国十佳避暑旅游城市”。作为“丝绸之路”通道和“茶马互市”重镇,东西方文化的交融、各民族商旅的汇聚,使兰州沉淀了深厚的人文底蕴。由于地形限制以及工业污染类型及区域分布,造成兰州大气污染状况严重。近些年来,兰州市意识到自然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提出城市转型,工业出城入园,努力发掘兰州旅游服务潜力,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立足提升城市宜居宜业宜游的形象品位,建设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因此兰州的城市更新在老城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重组背景下,对旧工业用地的再利用,新产业类型的规划与再投资活动,对衰败地区城市形象的再塑造意义重大。
(二)兰州城市更新
兰州一直以来基本上都采用大拆大建生硬的更新模式。例如城关区庆阳路和中山路的改造,兰州市政府将其两次临街地块招标出让,房地产开发介入兰州的城市更新,大规模、快速的拆除重建使得庆阳路原有的繁华的商业气氛不复存在。回顾历史,大拆大建的城市更新虽有其优势,但是也存在诸如摧毁城市记忆,历史文化,盲目效仿等弊端。由于各地区所处的城市发展阶段和区域背景差异,在城市更新中面临的问题也具有差异性。目前,兰州的城市更新步伐虽有加快,但仍存在不少难点和困难:(1)社会经济水平限制:更新中对于需要拆除重建的地块应支付建筑的剩余价值一般情况下涉及的土地权属不止一个单位,这就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在密集的待更新地区,进行整体更新,目前兰州的经济水平还是存在较大难度。(2)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有限:兰州市仅部分重要地段编制了控规,这使得地块的改造随意性增大,缺乏合理控制。(3)缺乏科学的更新方法与指引:目前兰州市的更新地块由政府确定,通过兰洽会等形式进行招商投资,从而保证更新项目的实施。目前,兰州市政府针对城市更新项目缺失系统的政策文件导引,也没有正规的规划文件成果,城市更新决策、项目成果审批科学性不足,对城市更新项目的管理与质量控制存在漏洞。(4)利益矛盾突出:兰州的城市更新用途主要为商住或者工业。在城区更新后的公共利益难以得到保障。(5)土地成本:兰州市政府财政收入的很大程度来自土地的有偿出让,加之旧街区更新涉及内容较广、程序手续繁多,这样造成城市旧城区建设用地拿地成本颇高,开发商拿到地后势必加大建设开发强度,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城市个别地块容积率偏高,人居环境不佳等现象。(6)地产导向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矛盾:目前兰州的城市更新主要是以地产为导向,为了最大程度发挥土地现有或潜在价值,造成历史街区的文脉、传统特色氛围段片,城市记忆缺失等。
(三)经验与启示
从城市更新工作在深圳的实施情况来看,兰州市城市更新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是可以解决或者避免的。目前,兰州市的城市更新工作开展的并不充分,在旧城区已开展的城市更新往往局限于点状布局,且没有科学系统的指导体系。城市更新工作应该是政府、开发商和业主三者共同参与,通过采取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规划手段,来实现地区乃至整个城市的功能的重构,地区产业结构的升级以及提升城市风貌,改善环境品质的美好愿景。深圳的城市更新通过学习国外地区经验,并针对自身改良应用,更加适用于国内的城市更新工作,通过学习深圳的城市更新工作方法结合兰州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兰州市城市更新应借鉴学习的地方。
1 规范城市更新工作方法
前面我们提到城市更新分为三种形式,其中功能改变和综合整治较为简洁,只要提出工作目标、内容和责任即可。但是针对重建项目,涉及拆迁补偿、功能重构等问题,通过对收集资料的整理总结深圳市开展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工作的基本操作程序,见图2。首先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订计划申报指引》相关条件对法定图则中已划定城市更新单元的区域或确需更新的特定城市建成区,拟定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后申请纳入深圳市该年度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订计划,列入计划后方可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在进行规划编制工作前,需要对更新单元内涉及的宗地进行土地权属确权,在权属明确的前提下对现状梳理调研认清发展方向,在与各方协商达成共识后完成规划编制工作。随后对更新单元规划进行申报审批,针对审批意见对更新单元规划进行修改完善。规划获批后,相关部门将会对改造主体进行核准并根据改造主体的申请核发拆迁许可。在得到各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行政服务事项之后,项目即可开工建设。
目前兰州市的城市更新工作还未建立自己完备的工作流程。虽然由于历史原因,兰州市的地块权属要比深圳复杂得多,拿地相对也困难,不利于全面开始城市更新工作,但是兰州市近些年来也对土地出让政策做出了一些调整,有助于解决拿地成本高这一难题。在未来的城市更新工作中,可以总结前面工作的经验教训,引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划分办法,有效降低兰州市缺乏城市控规覆盖这一短板带给城市城市更新工作的难度,尽快制定适合兰州市城市更新的相关政策、规范文件,来规范更新工作。
2 合理编制城市更新规划
兰州市的城市更新工作还没有专门的规划编制,为提高城市更新质量,必须要逐步加强其技术条件。根据深规院对城市更新工作的学习交流讨论,总结出如图3的规划编制实施框架图。一般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工作,主要是土地权属确定和现状调研工作。只有这一部分的工作做得扎实才能为后面的工作奠定基础。第二阶段是项目定位,为立项提供依据。主要是做产业需求、发展条件等要素的分析,提交项目建议书。第三阶段是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撑,就要求专业部门通过前面的分析为项目的可能性、可行性做出科学合理的论断,通过多方案的比较研究,提出初步方案供项目实施主体参考。第四阶段也就是方案最终确定,规划成型阶段。规划编制方根据项目实施主体、规划审核部门等多方意见,进行修改深化,最后确定最终方案。包括功能布局:地块用地性质、建筑总量及各类功能建筑量、绿地率、道路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设施、城市设计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并通过专项研究提出设计指引。包括城市空间组织、建筑形体控制、环境景观营造、公共开放空间、慢行系统等。这些都为方案的实施提供了控制指引。
以上内容主要从城市更新工作流程以及规划编制技术两个方面阐述了深圳城市更新工作对兰州城市更新工作的一些启发。然而,兰州市还是需要根据地区实际情况,辩证的吸收城市更新工作较完备地区的工作经验,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从而提高兰州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