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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低保员工作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02 15:05:1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社会救助低保员工作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社会救助低保员工作

第1篇

关键词:贫困 救助 调查 思考

贫困,一般是指个人或家庭依靠劳动所得和其他合法收入不能维持其基本生存需求的一种经济状况。贫困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我国政府为有效解决城市贫困问题,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反贫困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对于城市贫困,我国政府主要通过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的社会救助制度,来解决贫困群体的基本“生存”问题。近年来,我国城市贫困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贫困问题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以“低保”为主的社会救助制度在实施中暴露出一些缺陷。研究当前较为严峻的城镇贫困问题,分析致贫原因,思考现行扶贫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城市贫困状况及致贫原因调查思考

城市贫困现状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对城镇居民采取供给制度,城镇居民总体生活水平虽不算太高,但较为稳定。城镇贫困人员主要是“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赡养人或扶养人),由于数量少,政府能较好地解决。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贫困人口的数量开始逐年增多,1997年达到281万人,2000年达到402万人, 2003年已达到2053.6万人。过多的贫困人口,势必对我国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产生严重影响。一方面,由于收入差距过大,使劳动者滋生不满情绪,从而降低其劳动积极性和劳动效率;另一方面,由于贫困人口增多,收入过低,抑制了社会的有效需求,平均消费倾向和边际消费倾向都会下降,富人过度储蓄,而穷人消费不足,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第三方面,由于贫困人员难以维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势必影响劳动力的再生产;第四方面,分配不均,贫富差距过大,易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荡,影响政治稳定。

致贫原因分析

分析城市居民致贫的原因,可以归纳在三个方面:社会原因、贫困者自身原因、自然原因。其中,社会原因是城市致贫的重要因素。

社会原因。社会原因致贫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方面是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使下岗、失业人员大量增加,造成其收入下降,陷入经济困难。1987年我国城镇失业人数为276.6万人,到2001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已达681万人,每年失业人口以6.64%的速度递增。另一方面是产业结构调整,引起贫困人口增加。以纺织工业为例,纺织工业曾是我国支撑产业,吸纳了大量人员就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纺织行业有120万职工下岗分流。由于下岗职工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技能单一,因此再就业十分困难,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贫困职工数量不断增加。第三方面是分配制度改革,增加了城市贫困人口数量。计划经济体制下,“按劳分配”被看成是唯一的分配原则,居民收入渠道单一,工资级差小,收入较为均等;改革开放后,实行了“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等分配原则。分配制度的改革,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但也使城市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贫困人口数量进一步增多。

此外,社保制度的改革、住房制度的改革、教育制度的改革等社会变革,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城市居民的经济负担与经济风险,这些也是造成城市贫困的原因。

贫困者自身原因。贫困者绝大部分文化素质偏低,技术能力不高。据调查,在下岗人员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48%,初级工或没有技术等级的人员占52.6%。在人才竞聘中,他们缺乏优势,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收入大幅下降;贫困人员家庭一般负担都较重。如家庭普遍人口较多,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不良,一些家庭有危重病人、残疾人,使家庭开支过多,负担过重;就业观念成旧,害怕竞争,留恋传统的固定工作、固定工资生活方式,遇到问题希望政府帮助解决,对工作期望值过高;特殊群体就业能力不足,如女性职工、残疾人、大龄人等群体,由于难以找到工作,收入也成问题。

自然原因。自然原因主要是指各种自然灾害发生造成社会贫困。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每年都有水灾、火灾、旱灾、风雪灾等灾情发生。这些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将可能毁损居民的住房或其它财物,造成居民生活困难,使其暂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形成社会贫困。

对于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调查思考

解决贫困问题,其有效手段就是由政府牵头,通过法律保障,建立社会救助制度。我国针对城市贫困的社会救助制度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灾害救助制度。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城市救助制度的核心,在解决当前贫困问题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解决了我国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问题。但同时这项制度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以此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救助制度,更好地解决我国城市贫困问题。

关于“低保”制度的调查思考

“低保”制度覆盖范围问题。据调查,目前未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群体主要有:部分县级地区贫困人员,大部分乡镇贫困人员,大中城市中的贫困农民工、流动人员、暂住人员,大中城市中未被“低保”机构审核批准的贫困人员。

据统计,我国城镇贫困人口中有超过50%的居民,由于种种原因未被纳入“低保”范围,其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生活极度困难。

“低保”制度覆盖范围过窄,一方面是由于一些地方“低保”资金严重不足,没有足够的能力去救助所有贫困人员;另一方面是由于“低保”管理人员不够、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即时审核贫困申请,不能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第三方面是贫困审核存在一些问题,使一些贫困人员不能享受“低保”,如一些地方不是按“实际收入”而是按“虚拟收入”确定家庭收入,一些地方规定有金银首饰的家庭、有电视机电冰箱的家庭、居委会反映经常吃荤的家庭,均不属“低保”对象,一些地方把居民的安置费、搬迁费、抚恤金等也计入收入,这些审核标准和观念,使一些贫困人员不能得到“低保”制度的保障。

“低保”制度的管理问题。管理机构不够健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低保”制度的实施,主要由各地的民政部门组织,最终由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所来完成。目前,部分地区社会保障所还未建立,一些地区社会保障所仅配备两名“低保”专职人员,要负责辖区数百人的贫困申请、审核,“低保”金的发放、监督等工作,很难将工作做细做好。许多“低保”申请长期得不到批复,部分人员隐瞒收入、虚报假报家庭情况,管理人员难以有效监督核定。

“低保”标准不够合理。一方面,各地主要根据当地维持居民最低生活需要来确定“低保”标准,“低保金”过低。没有从“相对贫困”角度,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角度,确定合理的“低保”标准,以此改善贫困家庭生活,缩小贫富悬殊,提高社会整体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贫困家庭收入发展了变化,“低保”标准难以随之做出及时调整。其原因在于,一些贫困家庭隐瞒就业情况及收入情况,其所在工作单位也帮助员工开虚假收入证明,社保人员难以深入调查取证。第三方面,对于有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有特殊困难家庭、无特殊困难家庭,没有实行差别“低保”救助,而是按贫困家庭人均收入多少及家庭人口数量来发放“低保”金。目前,一些地方对有劳动能力,有一定收入(或隐型收入)的贫困人员实行了差别救助,在“低保”待遇标准、“低保”享受时间长短等方面与特殊贫困群体有所不同,对特殊贫困家庭,如家有危重病人、有残疾人,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等这样的家庭,适当调高“低保”标准。

“低保”制度的公平与效率问题。如何让有限的救助资金产生最大限度的社会效益,如何让真正需要救助的家庭得到社会救助,如何让“低保”制度既能达到救助贫困的目的,也可起到鼓励劳动就业的作用,这些问题也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

我国现行“低保”制度规定,低保金的发放实行收入差额补助制度,贫困人员如有部分收入,则“低保”金发放时,将从“低保”标准中扣减其收入部分。这样的规定,不利于促进劳动就业,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我国现行“低保”制度还规定,享受“低保”的家庭,还可以享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医疗救助、教育减免、创业税收及信贷优惠,而接近贫困线的“准贫困”居民,既不能享受“低保”,也不能享受其它救助,这对于低收入者很不公平。他们收入不高,又得不到相应救助,生活容易陷入贫困。

关于其它社会救助制度的调查思考

灾害救助制度。我国灾害救助制度主要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由民政部门提供灾民吃、穿、住等基本保障,以解决其暂时生活困难。

分析我国灾害救助制度,主要存在缺乏法律保障,灾害救助能力(如快速反应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物资保障能力、疫情控制能力)不足,灾害监测和灾情信息管理不够健全,抗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欠缺等问题。当前,我们应建立省、市、县各级救灾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应加强民政、水利、气象、统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灾情定期会商制度,完善24小时灾情监测机制,建立和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救灾物资的保障和供应工作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各类救灾物资调运渠道畅通,24小时内调运到位。

住房保障制度。针对贫困阶层的住房保障,政府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廉租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以此解决贫困家庭住房问题。在实践中,存在着如下几个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思考。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偏高,贫困人员很难买得起,一些地方政府修建的经济适用房实际上是被其它人员以各种方式买走。由于经济适用房制度在实行中种种弊端的存在,这一制度将逐步被废除。

廉租房过少。许多贫困无房家庭,自己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只得提出廉租住房申请。但由于房源少,申请后要等多年才有望解决,一些申请甚至等到最终都拿不到廉租住房。

优惠政策不到位。如首付比例过高,税费未得到减免优惠,信贷手续繁杂,利率得不到优惠等。当前,一些地方对贫困家庭购买解困房,规定首付比例可以低至“一成”,在申请审核、贷款利息、税费减免等方面都给予方便或优惠,较好地解决了贫困家庭住房问题。

据调查,目前有超过150万个贫困家庭缺房,有35万个贫困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贫困居民中有25%的家庭靠借款购房。如首付过高,购房还款负担过重,他们仍会继续陷在贫困生活中。

第2篇

关键词:太原;低保;管理

低保工作作为一项群众拥护的民生工程,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资金短缺制约低保工作开展

据民政局的2000年到2007年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各地用于低保工作的财政投入逐年增加,2007年的财政投入是2000年财政投入的l0倍多,可见各级政府部门均加大了对低保的投入。

虽然各级财政都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对低保资金的投入,但是仍不能满足大量低保人数对资金的需求,导致实际保障力度与预设最低标准之间仍然存在资金缺口。由于资金不足,地方设立的较高低保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并未执行,只根据财政状况决定低保金的发放标准,由于缺乏有效的资金拨付机制,上级财政从确定拨款到实际款额到位,历经环节多,间隔周期长,从而导致部分地区低保金不能按时足额发放。

资金不足导致基层低保主管部门办公条件差、经费不足,影响了服务网络和工作程序。工作靠突击,难以实现便民化、规范化和集约化,更难以支持动态管理所需基础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处理,难免出现救助对象被遗漏的现象,造成一些应享低保待遇人群未享受低保待遇。低保对象信息失灵,农村低保对象居住较分散,一些低保对象居住较偏远,且交通不便,对低保对象的非正规收入、隐性收入很难掌握,原有财力和物力显然不能适应现有工作需要,严重制约了低保工作的开展。

(二)低保对象管理体制不健全,界定难,受保人员结构失衡

1.社会救助具有社会性和公众性,因而决定了民政部门在实施社会救助时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和公平。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监督约束体系还不健全,救助机制建设严重滞后。低保对象监管制度不健全,对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和责任化分不清楚,造成了不能及时掌控城镇低保家庭成员就业、收入的变化情况,形成了低保待遇的常规化、工资化和终身化的现象,使得一些不应该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仍在享受低保待遇。

2.对低保对象资格审核没有严格标准,这样将导致一些应受保人没被保障,不该得到保障的人却得了补贴,甚至出现有人刻意骗保情况。2010年5月20日,太原市向社会通报了323户“非保得保”对象,其中305户城市低保对象,18户廉租房保障对象。按照现行流程,低保审核应由县(市、区)、街办、社区三级把关,层层审核。但由于信息不畅,县区、街办不了解申请人的情况,因此只能由社区一级终审。这样一来社区的权力在实际中增大,原本只应是低保对象的情报员和代办员,却成了低保管理员,能不能申请低保几乎都由社区说了算。

3.对于有劳动力人群来说,“吃”低保应是临时偶然的,通过享受低保待遇和就业援助等政策,在享受低保一段时间后,在相关就业培训和促进就业政策的扶持下,能够走出低保制度。据调查太原市低保人群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具备劳动力,这么多有劳动力的人口却“吃低保”生存,则会挤出实际受保人员,造成低保资金浪费。

(三)少数人群对低保的认识存在误区

1.对低保产生依赖情绪。在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群中,有些人具备劳动能力,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生活现状,但他们采取消极的人生态度,依赖于吃低保,得过且过地混日子,认为只要享受低保就可生活无忧。但是需要明确的是,最低生活保障只能保障受保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并不负责奢靡享受,通俗点就是,“只能吃得饱,不能吃的好”。但由于部分人员对于现今严峻的就业形势存在畏惧心理,从而不愿意去找新的工作而甘心享受低保保障。

2.存在“白吃”心理。有极少数人认为低保金是国家的,“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所以想方设法挤进保障圈子,个别人因此弄虚作假骗取低保,甚至认为只要进入低保就可永远享受。因此最低生活保障需要实行动态管理,要随着家庭的收入变化随时调整。建立保障人群诚信档案,如果低保家庭的收入超出了低保标准,该家庭就要及时向申请低保的居委会提出撤销低保的要求,所在社区也可依据调查结果直接向上级机关提出撤销的申报。对于享受低保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或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民政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警告处分,追回冒领款物,甚至罚款等。

(四)工作力量薄弱,动态管理难度较大

在工作中,城镇低保对象居住地相对集中,管理起来相对比较容易,而农村低保对象则由于人数多,地点分散,交通不便等多重因素,造成管理程序复杂,资金投入巨大。同时随着国家越来越关注民生,城镇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大病救助、灾后重建以及其他配套社会救助等工作在数量和难度有继续增加的趋势,原有力量显然不能适应现有工作需要,严重制约了低保工作,特别是农村低保的规范管理和长远发展。

城镇低保制度与其它社会保障制度不能很好的衔接也使得城镇低保工作力量薄弱,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衔接不够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首先,保障线在制度上衔接不够,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障隶属于劳动部门管理,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隶属于民政部门管理,二者分别有不同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范围,加上在对低保家庭收入进行核实过程中,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信息网络管理非常滞后,使对低保对象的确定、检查和管理缺少有效的数据和资料,从而导致应保未保和不应保而保的现象时有发生。其次,城市低保制度与原有的贫困救济等方面衔接不够,在有些项目和标准方面缺乏统筹的考虑,显得过多过滥,有些该给的没有给足,有些则是不该给的却给了。最后,低保标准的确定和执行缺乏部门之间的协调,民政部门在工作中常常采用视同低保家庭已享受其他保障的做法,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保障范围小,保障水平低,难以解决贫困人口实际困难

我国目前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没有一个全国统一标准,最低生活标准是由当地政府综合考虑本地的生活必需品的品种数量、物价水平、消费水平等因素而制定出来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也是估算得来,因而所制定的保障线缺乏科学依据。低保金能帮助居民解决温饱问题,但遇上孩子上大学,家庭成员生病以及被迫搬迁住宅等特殊情况,仅靠低保远不能维持家庭生活。而且太原市现行的低保标准虽随社会发展有了一定程度提高,但是远不能满足城镇居民基本生活,低保标准有待建立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模式。

总的来说,各级政府应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放到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上来,加强对社会收入分配的调节措施,为社会低保开拓资金来源,缓解贫富悬殊的社会矛盾,健全有关低保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保护低收入者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建立更加完善和更加遵循中国国情的低保体系,从而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持社会稳定。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陈庆琳 浅谈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现状 中国集体经济,2010(21)

第3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正值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隆重举行民政局社区服务大楼落成庆典、揭牌仪式,在此,我谨代表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向各级领导、各届同仁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为社区服务大楼顺利落成给予大力支持、帮助的各位领导、各个部门以及参入这次大楼建设的全体员工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位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民政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确保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做好了救灾救济、敬老院达标建设、低保、优抚、安置、婚登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等系列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了一些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努力,做出了贡献。

今天气势恢宏、环境优美、集婚登、低保、社会救助、政务服务中心于一体的社区服务大楼的建成,又为民政树立了新的形象,奠定了新的起点,它改善了办公条件,美化了服务环境,必将给我局带来光辉的发展前景。

是雄鹰就要搏击长空,是蛟龙就要遨游大海,社区服务大楼的落成是为“十一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的硬件设施建设,是我县民政工作完善功能、扩展容量、提升质量、不断发展的具体体现,在新的工作环境中,我们决不辜负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殷切期望,我们将在新的起点,以崭新的姿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忧患意识,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我县民政事业做出更新更大的成绩,为全县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最后,请让我代表民政局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向所有关心支持我局办公楼建设的各级领导、各个部门、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参加大楼建设的全体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借此机会向各位拜个早年,恭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第4篇

一、全面落实民生工程实事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3年民生工程100件实事的安排,区委、区政府斌予我局实施的一共18件,其中执行上级政策规定的11件,区里新增安排的7件。通过实施,大部分民生实事基本落实。

1、提标工作落实到位。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200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仍按每人每年4800元执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220元;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城市户口达到285元,农村户口达到245元;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同时对重点优抚对象、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均按新的标准规定执行,在春节之前全部调标发放到位。

2、政策性补助和改革工作落实。其中继续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继续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全区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822人;积极推进城乡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实行省、区财政两级负担,全区安置2011年度冬季退役士兵和复员士官122人,发放补助共计207.5万元;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在街道办事处设立4个救助点和8个社区救助引导点;同时与东河医院签订每月派清洁工对东桥路流浪乞讨人员聚集点清扫脏物和消毒四次的协议。救助中,民政局还加强街头巡查,给流浪乞讨人员送衣物、送食品,将精神病患者送到医院医治。

3、社区建设与管理全面推进。到目前为止,已进行中心城区社区居委会设置布局规划;社区办公经费提高到8万元,社区书记、主任每月生活补贴提高到1800元,其他工作人员提高到1600元;工资福利标准目前在全省最高。同时启动一批社区标准化和街道中心社区项目建设,协商市直部门(单位)无偿提供了一批闲置用房,为着力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问题创造了条件;各街道己选定打造4个精品社区,目前正在开展工作。在章江新区B6地块建设的一处大型区级社区服务中心,目前己开工。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构建“感知型社区”,已由移动分公司起草建设信息呼叫平台实施方案。

二、重点业务工作有效推进

1、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全面坚持了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听证评议、张榜公示制度;强化责任,建立审核调查民政所长签字、民政所盖章的责任机制,使规范管理和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上半年,全区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018户,18309人,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550多人。

2、加强救灾救济。全区下拨救灾款111万元,对灾民和困难群众进行春荒期间生活救助。根据出现的自然灾害,及时上报了灾情信息,落实了救灾应急预案,并开展“5.12”防灾减灾日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

3、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指导水西镇永安村创建1个精品农村社区。省政府下拔我区的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全部由区财政全额发放到位。村(社区)坚持村务公开、居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落实了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及时提高抚恤补助标准,严格执行各类残疾人员评残标准,及时办理残疾军人残疾抚恤关系落户,按时完成各类优抚数据录入和上报工作。零散烈士墓搬迁工作,将与市民政局统一进行。

5、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为提高我区农村五保供养管理水平和能力,5所农村敬老院全部落实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参照全区其他养事不养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参保)标准执行,院长月工资不低于1800元,财务人员基本上由镇财务人员兼任。同时对五保供养资金和卫生、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强化责任,及时排除隐患,使每个敬老院保障了五保对象的生活和居住安全。同时加强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管理,对全区现有11所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并建议杨仙老年公寓和厚德医院探索发展养老、康复、医疗为一体的服务项目;在添立养生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系统,增设了居家养老配餐送餐服务内容。

6、加强社会事务工作。一是规范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从今年起,逐步推行了公益性、福利性、社会服务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并加强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组织和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活动。上半年,全区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26个。二是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全区登记结婚2797对,出具婚姻状况证明5086件,办理收养登记23件。三是完成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全区5个镇57个村共设置标牌69块。

三、存在问题

1、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标准化建设难度大。主要原因是现有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没有扩展空间,辖区内闲置用房协调难度大,新建、购买缺乏资金,也没有地皮可新建。

2、社会救助家庭收入和经济状况核定机制不完善,在审核审批城乡低保调查取证和清退低保对象工作中,普遍存在较大难度。

3、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单位难度大,需安置工作单位的人数多,个人企望和要求高,能安置去的事业单位少,企业单位不愿去,因此形成难安置的突出矛盾,并存在不办手续、不报到,长时间拖延难落实的现象。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社区居委会设置规划,抓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标准化建设,指导相关镇、街道办事处打造6个精品社区,举办一期社区干部培训班。

2、继续抓好城乡社会救助。重点抓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坚持动态管理,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进行妥善清退;抓好大病医疗、流浪乞讨、重症精神病、尿毒症血透、妇女“两癌”、儿童“两病”等各类困难人员的救助。

第5篇

一、201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1、组织专人参加了新村委会组织法培训,认真做好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前的稳定工作,并对2013年度村委会建设基本情况进行统计,为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打好基础。

2、加大社区硬件建设力度。建立完善8个镇、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2013年市局要求的基础设施任务为5个300平方米以上社区,我区上报5个社区分别是中华南社区、黄河社区、富水社区、社区、园林区。目前,富水、、园林区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建设面积各500平方米;中华南社区12月底前主体完工,建筑面积390平方米;黄河社区年底动工改造,改造后面积为900平方米。另新兴社区520平方米办公及公益性用房已投入使用。

3、深化社区服务,拓展服务内容。深入开展“创建特色街道,打造品牌社区”活动。在全区开展了“公共服务进社区”、“居民议事日”和“一居一品”等活动。在各街道、社区开展了“片长负责制”、“二次办结制”、“预约服务”等活动。

4、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创先争优工作。成立了“区城市街道创先争优指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参加了全国城市街道创先争优指导小组开展的“创先争优在社区”有奖作品征集活动工作,推荐社区优秀文艺作品参加全省创先争优文艺工作者演出。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城市街道社区工作者中开展“走千户、访千人”活动的通知》,通过开展走访活动,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生活困难,进一步提高了广大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5、积极申请上级资金补助。报送黄河社区、中华南社区、富水社区、园林区、社区、天厦社区、永康社区等7个项目的“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补助申请”,申请福彩公益金共计195万元。目前,天厦社区项目补助金30万元已经批复。

6、开展社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技能。派专人赴承德参加全省“加强社区管理创新暨冀办发20号文件研修班”学习,同时,多次组织社区居委会干部在各社区间进行经验交流,并针对具体工作情况进行专题培训。

7、进一步规范社区管理。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现区政府常务会已通过,正在走行文程序。

8、加强社区服务呼叫网络建设。呼叫服务系统在“”服务热线和“一键通”固定呼叫服务功保留不变的基础上,开通了“服务热线”和移动呼叫服务,全面启动了可同时为全市居民提供各种社区服务的“市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中心”。截止目前,注册各类呼叫用户5318人,加盟各类服务商2247家,服务范围涉及17大类200余项,每日接收各类呼叫100余次,呼叫率、服务满意率达100%。

(二)社会救助在创新中提高

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进一步简化手续,实行绿色救助,特殊情况即报即批,取消病种限制和医疗救助起付线,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二次救助。对新增低保档案进行审核分类,做到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对入冬后困难家庭救助工作实行早安排、早动手,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1、进一步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标准。城镇低保标准由310元/月提高到3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620元/年提高到1908元/年。同时,结合物价上涨等原因,认真落实《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文件要求,及时发放临时物价补贴。今年以来,共发放城镇低保金及物价补贴2540.7万元,保障1.1万人,人均月补差205元;发放农村低保金及物价补贴200.3万元,保障1788人,人均月补差92元;发放农村五保金及物价补贴30万元,保障138人;发放医疗救助金86万元,救助580人次;资助参加新农合2909人8.7万元。新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476人,取消已超标的低保对象1197人。

2、畅通绿色救助通道,开展综合救助。制定出台了《市区城区困难家庭综合救助实施方案》,开展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就业、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济、社会帮扶、结对互助为补充的综合救助。为3户特困家庭通过绿色救助办理了低保手续;为12名身患重病的低保户,发放综合救助金51930元;为身患重病的尚泉社区低保户赵焕英,募集社会捐款5万元;在得知镇洛西村五保户范双旦房屋年久失修出现漏雨的情况后,及时送去15000元翻盖房屋。

3、深入开展综合减灾工作。一是对冬令、春荒期间的灾民进行统计,建立了灾民台帐,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6万元,救助灾民1567人,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二是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在今年的“国际减灾日”期间,通过悬挂条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以及与地震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联合举办综合减灾科普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居民自救互救能力。三是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今年,四处社区、中华北社区被国家减灾委、民政部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积极做好新一轮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工作,深入社区指导创建。推荐上报“邢钢北社区、青青家园社区、尚泉社区”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候选单位,已通过省民政厅检查组验收。四是开展今冬明春灾民需救助情况摸底调查,制定灾民需救助方案,确保灾民安全过冬。

(三)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和无军籍职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1、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各种抚恤补助标准足额兑现。一是发放各类抚恤金360万元,发放困难优抚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金12万元,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费19.6万元,为建国前老复员军人发放助听器11件,办理病故军人一次性生活抚恤金10.1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37万元。二是按照省“散葬列士纪念设施普查”要求,统计并录入烈士墓数据。三是为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看病难问题,认真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体检工作,并积极推行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完成了“一站式”服务系统建设。“八一”期间对151名在乡优抚对象和62名涉核人员进行体检。四是开展了“五承诺、五服务、五必访”活动,每逢优抚对象过生日、重大节假日,都对驻区部队和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五是认真做好涉军人员稳定工作。

2、按时按要求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安置证制度落实到位。接收2010年冬季退伍士兵47人。发放2009年自谋职业金18.9万元。上报2010年退役士兵上报自谋职业申请18份。安排越战、涉核下岗志愿兵公益性岗位285个,为下岗志愿兵发放临时救助金13.3万元。

3、认真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进一步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180元/月提高到310元/月。对我区210名军休职工进行重新登记,建立“军休人员信息数据库”。

(四)社会福利事业逐步规范

1、积极扶持福利企业发展。安置残疾职工85人,协调企业退税120万元。

2、开展慈善救助活动。一是在各社区统一建立了社区捐助站和社区爱心家园,在商场、宾馆设立捐助箱,扎实开展各项救助工作。二是按照“2013年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福利和慈善救助类项目申报工作”要求,上报区慈善超市中心店、尚泉社区慈善超市、金泉社区慈善超市、青青家园社区慈善超市、邢钢北社区慈善超市、金宫社区慈善超市、胜利北社区慈善超市、南大郭镇慈善超市等8个慈善超市示范化建设项目。三是认真做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和“微笑列车”等孤残儿童救助工作。为辖区11名“先心病”、“白血病”患儿,上报救助审批手续。对4例“先心病”患儿实施了手术救助。开展孤儿救助工作,对辖区25名孤儿进行审核认定,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费8.1万元。

3、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的要求,申请增设“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在吸取各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区《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并成立了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按照统筹安排、资源共享的原则,拟筹建一所800张床位以上规模的,集光荣院、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医院为一体,为老年人、残疾人、五保户、优抚对象等提供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大型社会福利机构。区政府向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建设区老年公寓”的专题请示。市政府批示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土管局提出意见。目前,市民政局将建设意见上报市政府,市土管局、市规划局正在走领导审阅程序,还未提出具体建设意见。三是大力发展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按照资源整合的原则,以社区老年活动室为载体,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了1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按照省、市对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有关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市区关于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主管区长为组长的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领导小组。在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中,实施自我加压,在全市20%的村完成互助“幸福院”建设的基础上将目标任务上调10个百分点,建设完成了9个高标准农村互助“幸福院”,统一制定了工作制度,配备了电视机、电扇、空调、暖瓶、毛巾等物品,为部分互助“幸福院”安装了暖气等冬季采暖设备。并实现了农村互助“幸福院”与区居家养老呼叫系统的对接,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社会化、信息化综合服务。四是按照民政部关于“2013年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建设项目”要求,上报园林区、富水社区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申报材料。按照省厅关于“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申报工作”要求,上报4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申报材料。五是开展敬老爱老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敬老爱老宣传,深入街道、社区向群众发放敬老爱老倡议书、《老年法》、《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开展了由各镇(街道)、村(居)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老年人合法权益知识竞赛。重阳节期间,对百岁老人和贫困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开展“送服务上门”活动,深入较偏远社区,现场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1、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化平台。婚姻登记实行联网登记,数据即时传输。开展了“微笑服务”、“承诺服务”、“预约登记服务”。今年以来,办理结婚登记3994对,离婚登记612对,补领结婚证784对,婚姻登记合格率、入档率100%。节假日婚姻登记预约服务256件。

2、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对未按要求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走访,目前,年检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共有73家社区民间组织进行备案登记。指导社会组织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向各社区志愿者组织下发了《关于开展“当代雷锋—志愿者在行动”活动通知》。

(六)区划地名工作开展有力

1、启动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召开了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培训会,制定出台了《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区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普查内容编制29个普查登记表,截止目前,已完成普查登记表填报工作,正在进行整理汇总。

第6篇

关键词:完善公共服务思考

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这为今后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确立了方向。近年来,山阳县以和谐社会建设为抓手,突出改善民计民生,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 “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坚持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建立和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本文以山阳基本公共服务的几个方面为切入点,通过走访、座谈、调研,力求对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做出一些思考。

一、山阳县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现状

(一)促进教育事业长足发展。积极实施《义务教育法》,完成了“两基”攻坚、“普实”和“双高普九”工作。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明显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全面落实,高考上线人数连续三年居全市第一。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蛋奶工程”普遍实施。远程教育装备工程成效显著,投入资金2000万元,全县所有农村教育点的光盘播放设备、农村小学的卫星接收系统以及中学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全部投入教学且效果良好,各学校信息技术教育全面推进,基本建成了学校局域网,农村中小学覆盖率100%。全县校舍排危任务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进展顺利。据统计,“十一五”期间,中、省共批复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学校56所,总投资3018万元,目前所有工程按年度实施计划已全部完成。

(二)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到2010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887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4%以下。劳务输出规模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年劳务输出人数达10、2万人,年创劳务收入6亿多元,建成了县级人力资源市场和22个镇(社区)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实现了就业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建立了创业调查统计制度,摸清了全县农村劳动力的总量、结构、就业以及创业等情况。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发展到4个,年培训能力达到5000人。两年来,全县创业人员增加到6100多人,县内转移就业达到1.5万人。

(三)社会保障基本实现全面覆盖。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稳步推进。据调查统计,至2010年底,全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0.62万人、3.46万人、1.45万人、0.54万人。积极实施工伤保险“平安计划”,促进农民工参保,全县工伤保险累计参保19268人,征缴工伤保障费68.11万元,支付工伤保险16.33万元。生育保险参保15751人次,累计兑付生育保险费113人17.68万元。2008年7月山阳正式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逐步实现全民医保目标。

(四)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强。“两个确保”、“两个保证”和“城乡低保”全面落实,5.88万城乡困难群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县、镇、村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健全,“十一五”期间,应对灾害40余次,下拨救灾款1.78亿元;实施安居工程建设425户1410人。新建了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实施“明天计划”,136名唇腭裂患者和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得到免费救助。全县已建成敬老院22个,五保供养2613人,其中集中供养1191人。县政府制定了《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五年间共发放救助资金2057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五)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迅速。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提高,免疫规划实施情况良好,地方病、艾滋病防治水平稳步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基本建立,有效应对和处置了各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投入大幅度增加,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十一五”全县基础设施项目、设备装备项目共计20个,投入资金247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步发展,2010年农民参加新合疗38.43万人,参合率96.01%。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形成, 22个镇中心医院和324个村居标准化医疗卫生室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农村医疗卫生面貌发生根本改变。医疗服务管理质量持续改善,医疗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加强,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六)文化公共服务不断推进。全县文化广播影视工作以提高文化服务质量,活跃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目标,不断加大文化广播影视基础建设投入,公益文化广播影视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文化广播电视和网络信息建设发展迅速。建成镇综合文化站10个、文化室43个、农家书屋59个,新建文化资源共享基层服务点3个。10%以上的扶贫重点村和35%以上的新农村示范村建有一定规模的体育健身场所,配有简易器材。延伸有线电视网络200多公里,完成数字电视整体转换9000多户,新发展互联网用户1600户,实施50户以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848个自然村受益。

二、山阳县基本公共服务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近年来山阳基本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迅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调研也发现,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公共服务事业投入资金缺口较大。山阳地方财政收入年仅1.3亿元,全县村办小学以下学校还有一定的校建欠债,实施“两创”需要投入近8000万元,山阳中学南校区扩建、职教中心西校区建设共需投入5200余万元,目前资金缺口较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600元的41054户,特困户11819户,农村享受低保农户数12716户,仅略高于特困户数,人均纯收入低于1600元的农户绝大多数未能享受低保,按目前消费实际水准,这些农户应纳入低保范围;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除省投以外,地方配套资金因财力所限不能到位,“十一五”时期缺口资金达1500万元,“十二五”规划配套缺口资金4500万元,资金投入严重短缺。

(二)优质教育资源缺乏。校舍分布不均和资源闲置现象共存,全县有10%的村没有学校,个别山区校舍闲置,师资不足,存在上学难问题,而城区学校却普遍有大班额现象,有的班高达80余人。合格师资补充渠道不畅,教师老龄化较严重,学科不配套也成制约农村教育的重要因素。

(三)社会保险面临困难较多,体制机制需要完善。1、山阳是经济欠发达大县,目前已参保的多数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缴费能力连年下降,欠费年年攀升,直接妨碍社会保险工作正常开展,严重影响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县财政比较困难,事业单位失业保险不能按照省市要求纳入财政预算,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尚未开展,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险发展滞后,社会救助覆盖面较窄。 2、工伤保险、居民医保报销程序复杂,周期过长。城镇居民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太少,不能满足就医需求。加之社会保险法尚未实施,社保经办机构人员无执法权,对社保基金查处力度不够,不能经常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四)救灾应急机制不全。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灾害监测体系不健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和联动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不完善,物资储备体系不配套,公众防灾救灾意识薄弱,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有待提高。

(五)人员力量薄弱,制约发展因素凸显。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对社会保障功能需求水平更高,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大病医疗救助、农村新型合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工作内容日益增多,人口覆盖面广、入户核查量大、社会关注程度高,但承担具体工作的县乡民政、社保、卫生等机构人员依然沿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编制数,与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责极不相称,现状亟需改观。

(六)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基础水平偏低。由于建设投入不足,文化广播影视体育设施水平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全县至今没有县级文化中心、影剧院、体育场、电子图书阅览室,现有文化、广播设施陈旧老化,县镇村三级文化广播影视服务网络不够健全,文化、文物、图书、电影、体育等事业经费一直不能按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广播电视与信息网络覆盖率需进一步提高。

三、完善山阳县基本公共服务的几点思考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一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和城乡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山阳每年有10万余人外出务工,坚持发挥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的双重作用,推进劳务大县向劳务强县转变。大力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人人技能工程”,开展大规模的农民工和城乡新增劳动力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其综合素质,着力提高其依靠科技抓产业、搞劳务、促增收的能力。依托市场需求和农民工实际,推广“订单培训”、“项目培训”,不断提高山阳劳务人员在省内外的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逐步实现劳务输出由数量型向质量型、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二是健全服务体系,扩大劳务输出。开展劳务输出示范县创建活动,建立完善以县人才劳动力市场为龙头、以镇为主体、以村组为补充、以驻外工作站为桥梁的四位一体劳务输出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巩固扩大西安、河南、珠三角等现有输出基地,积极开拓华北、新疆等新的劳务基地,进一步拓宽输出渠道,扩大有组织输出,增强劳务人员的稳定性。三是依托当地产业,在经济发展中扩大就业。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就业。积极开发果、药、畜、菌、菜等特色产业,增强农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加快发展工业经济,培育大产业,发展大企业,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务工现金收入。大力推进全民创业,鼓励和引导城乡各类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积极实施“精英回流”工程,完善扶持政策,引导更多的在外农民工带资回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四是认真落实国家就业政策,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农民工和弱势群体就业援助工作。五是加强县乡村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以服务促进就业。

(二)大力实施教育强县战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一是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和儿童早期教育,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全县所有镇建立起中心幼儿园,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二是在全面实现高质量、高水平“普九”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不断优化学校布局,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抓紧建设城区第三小学,着力解决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三是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巩固山阳中学省级标准化高中创建成果,创建省级示范化高中。漫川、中村、色河中学创建为市级标准化高中。加快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通过结对帮扶加大普通高中在校贫困生资助力度。四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快扩大办学规模,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优惠政策,力争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对考取普通高等院校的城乡低保家庭和享受困难补助的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在享受生源地国家贷款政策的基础上,全部纳入城市低保予以救助,确保学有所教。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输出培训,每年培养农村实用技术骨干2000人。县职教中心创建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成汽车驾驶等骨干专业。五是积极创建教育强县,同时建成一支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到“十二五”末,全县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全部达标。

(三)继续完善社会保障,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全面发展。强力推进新农保国家试点县工作,建立多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完善社会保障的服务与管理。一是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目标。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为抓手,依法强制各类企业特别是城镇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对员工多、经济效益低的企业实行“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扩大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渠道,尽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加强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确保主动续保。二是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在按时提供准确的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的同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对欠费单位,与有关部门实行综合制约。对有缴费能力的欠费单位,按规定依法处罚、强制征缴。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行为,确保把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作为第一顺序一次性予以清偿,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稽核和基金的全程监管工作。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举报稽核相结合的方式,严肃查处社会保险费瞒报漏报现象,防止保险费在源头流失。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审批支付各项保险待遇,确保基金按时发放。四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保制度建设,健全资金筹措投入机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部门办事流程,保证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四)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救助体系建设。一要完善城乡社会救助机制建设。加快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临时救济为补充,各项救助制度相配套,覆盖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确保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有效缓解特殊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突发性特殊困难。二要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加快完善以救灾制度为基础,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配套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救灾指挥体系建设,配备必需的预测、预警、交通、通信等装备。修订完善县、镇、村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扩大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提高物资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涉灾部门会商机制,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提高防灾救灾水平。推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科学安排危险区域生产和生活设施的合理避让,不断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三要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加快完善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内容,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养老服务为重点,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面向社会公众的社会福利体系。积极扶持养老服务事业,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推行养老机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管理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兴办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健全贫困家庭儿童救助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孤残儿童社会福利政策。

第7篇

一,年民生工作基本估价

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是要落实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每个城乡居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学上,能够方便就医,生活过得满意.调研中各界一致反映,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集中力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各项民生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㈠群众"就业难"得到有效缓解.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巨大就业压力,全县上下深入开展"全民创业年"活动,以创业带动就业;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积极举办大型城乡劳动力招聘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今年以来,全县新增就业岗位718个,实现就业再就业3157人.总体来看,全县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形势趋于稳定.

㈡群众"就学难"得到有效解决.积极开展贫困生就学资助活动,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的改建力度,强化对教师的业务能力培训,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学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难和学生上好学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㈢群众"就医难"得到有效改善.认真落实国家医改政策,积极争取项目扶持,投资673.5万元对6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改扩建,新建村级卫生室39家;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积极引进医技人才,规范医疗队伍管理,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明显提高,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了明显改善.

㈣群众"生活难"得到有效保障.强化"五险"扩面,积极落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提高低保标准,取消低保户大病救助病种限制;完善五保供养体系,稳步推进救灾救济工作,目前"五险"扩面新增参保6563人,全县参保总人数达到10.3万人,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困难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

㈤群众"住房难"得到明显改善.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全面启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开发商品住房,城乡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

二,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一是资金投入不足.民生投入需要县级财力做保障,近年来,虽然我县加大了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预算投入,但与当前民生工作的发展需求相比,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活需求相比,资金投入依然还面临着巨大压力.由于缺资金,教育危房改造任务十分艰巨,农村办学条件依然艰苦;医疗装备落后,服务能力提速缓慢,公共卫生工作推进难度加大;就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养老保障以及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还很低,覆盖面还很窄.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民生工作的发展进程.

二是服务质量不优.集中体现在教学质量不优,教师力量薄弱,年龄结构老化,学科单一,城乡教学质量差距较大,学生上好学的矛盾依然突出;幼儿教学亟待加强,缺少教学场所和师资,尤其是乡,村幼儿上学难问题比较突出;医疗骨干缺乏,诊疗水平与医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农村卫生工作服务质量得不到提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然存在.

三是社会保障能力亟待提高.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带动下,我县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层次较低,救助政策比较有限,受资金和指标限制,全县仍有很多困难对象不能及时得到救助;结构性失业矛盾仍然存在,困难群众就业难度大,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住房价格逐年上涨,低收入群众的住房条件未能得到有效改善,无力购房现象普遍存在.

三,年民生工作的基本思考

民生问题主要集中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五个领域.我们认为,全县民生工作应当立足当前,继续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医疗作为民生之需,教育作为民生之基,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安,安居作为民生之愿,继续改进和加强民生工作,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制度,努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确保全县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切实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带来的成果.具体工作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围绕民生之本,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以全民创业为载体,全面落实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努力在创业中扩大就业.一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就业.以资源优势为依托,以招商引资为抓手,重点发展磷化工,特色农业和服务业,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力争引进更多的企业投资创业,创造更多的岗位实现就业.二是积极挖潜创业项目,推动全民创业.高度重视创业项目库建设,开辟创业信息平台,正确引导创业人员创办适宜经济发展的致富产业,激发全民创业,全民创富活力.积极开展创业培训计划,全面落实小额贷款政策,最大限度地保障创业人员成功创业.三是加快发展农家乐旅游,促进农民自主创业.抢抓省委,省政府扶持发展农村旅游的机遇,规划发展一批以农家特色美食,乡村娱乐休闲,乡村度假养生为主的农家乐旅游项目,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认真落实扶持政策,确保每年新发展农家乐250户,带动就业1500人.四是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实现安置就业.实行政府购买岗位,扩大岗位数量,强化就业指导,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大都有岗可上.继续开展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活动,实施外出务工人员订单培训,定向输出计划,力争使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

二,围绕民生之需,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坚持医疗卫生公益性发展方向不动摇,深入实施医疗改革,继续完善新农合制度,巩固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开展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和村级卫生室建设,启动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河西,新街,光千等一批社区卫生服务站,继续加大诊疗设备的投入力度,切实改善医疗条件,方便群众就医;逐步增加公益建设投入,重点抓好村级卫生人员工资保障工作,减轻县乡医院运转经费不足的压力,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二是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扩大群众受益面.进一步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降低自费比例,做好在校学生的参保工作,力争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优化补偿方案,逐步提高补助比例;继续完善新农合制度,逐步建立门诊统筹机制,改变患者只能住院报销的参合模式,让所有参合农民在门诊治疗期间,也能享受到同样的报销待遇.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加大外派进修人员力度,充分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县级医疗骨干人员到基层驻院帮扶,提高乡镇卫生院技术水平;加大对乡医的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四是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实现健康服务.认真贯彻新医改方案,逐步建立乡镇集中供药机制,切实监控好药品质量和价格,让广大群众用上放心药,实惠药;全面启动县,乡,村三级区域卫生信息"一卡通"工作,实行电脑联网服务,普及电子病历建设,确保让广大患者充分受益.

三,围绕民生之基,大力开展教育扶贫.加大教育资助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切实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难"和"上好学"的问题.一是抓好教育资助工作.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积极开展助学贷款,中职教育学费补贴等帮困助学行动,进一步加大奖学金,助学金等社会资助力度,逐步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名贫困学生都能上的起学.二是缩小城乡办学差距.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改造工程,多方筹措资金,扩大校舍面积,消除教育危房;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设施不配套,村级小学办学条件简陋的问题;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加大城乡教师轮岗交流力度,实行优质资源共享;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幼儿教学,加大乡镇幼儿园办班力度,规范幼儿教育管理,确保城乡幼儿都能享受到较好的学前教育.三是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强化教学培训,适当补充教师,进一步改善教师年龄和学科结构;建立教师绩效工资考核评价办法,实现优绩优酬;积极做好薄弱学校师资培训工作,加快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水平.

第8篇

1、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上学。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扶持贫特困残疾人生产发展,为15户贫特困残疾人提供低息小额信贷,每户5000元,补助7.5万元;为300人残疾人免费进行使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每人300元,已下达9万元;安排残疾人与企业之间的供需见面会2.4万元;盲人按摩培训补助元;为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大学(大专)提供每人元补助和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高中(职高、中专)提供每人1000元补助,共6万元。区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了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政府助学提高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增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

2、加大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为切实保障我区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根据《关于做好我市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区残联、民政局通过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对象987人,并增发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金46万元;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安居工程”,为7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或无房户实施翻建,每户2万元,为22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实施修缮,每户6000元,共下达资金13.6万元,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问题。

3、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建立残疾人康复站4个,每个站补助标准1.5万元,区级配套4万元;实施“光明行动”,免费为12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补助标准每例1500元,区级配套4.2万元。政府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提高了残疾人的健康水平。

4、建设残疾人“福乐家园”。建设3个残疾人“福乐家园”,每个家园补助标准5万元,共补助15万元,重点解决16-45周岁残疾人对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训、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的需求。

二、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到年人均15元的服务标准

1、落实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经费保障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33号)的要求,在核编定岗基础上,丙类卫生院编制内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的标准由区财政全额核拨;甲类和除山区外的乙类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和院领导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核拨,其余人员实行差额补助。2010年初预算安排常太卫生院、华亭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和院领导工资及社保、医保等资金272.5万元,已下达130万元,保证了卫生院工作人员安心基层工作,解决卫生院人员工作的后顾之忧,保障了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稳定。

2、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为了给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连续的健康服务,加快社区卫生建设,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执行11.64万人,每人按15元/年筹资,174.6万元。其中:省级6元/人计69.84万元,市级2元/人计23.28万元,区级7元/人计81.48万元,区级资金已补助到位。

3、实施乡村医生补助制度。以县市为单位,从年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3元,作为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年不低于4000元,市级补助1200元,区级财政补助2800元/年,共计68.6万元。

4、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安排初级卫生经费及预防接种疫苗经费23.5万元;接种乙肝疫苗工作经费5万元;传染病防治经费5万元;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经费10.4万元。财政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以上几项政策均为我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共需资金536.6万元,2010年省级补助专项328.5万元,区级预算安排208.1万元。

三、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1、提高卫生医疗设备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院的就医环境,扩展农村卫生院医疗保健服务范围,改善卫生院病房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条件。我区年初配套年完成一个卫生院设备更新项目50万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费50万元。2010年乡镇卫生院提升工程补助灵川卫生院改造提升经费8万元。

2、落实-2010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工作。-2010年度,我区共改建三格式卫生厕所1500座,补助标准600元/户,区级财政及时下拨省级农村改厕专项经费60万元,区级配套15万元,保障农村改厕项目所需的地面建设部分资金和项目启动、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健康教育、督导检查等经费,并确保改厕资金足额到位,保障农村改厕项目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3、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养。财政出资委托学院定向委培全日制普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继续完成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医疗机构任务,安排2010年卫生人员培训费6万元,农村卫生院卫技人员补贴81.44万元。

4、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年4057人,政府补助每人400元/年,共补助159万元,其中:省级121、市级14、区级24。

四、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确保群众生活稳定

1、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城市低保1800人,其中边缘户166人,为保障全区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2010年全年需补助279.29万元,月享受城市低保人员717户共1658人。农村低保对象5449人(五保户549人),新增农村低保户451人,2010年全年需补助460.92万元,已下达资金240万元,月享受低保人员1849户共4931人。为了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积极争取,加大财政的投入,确保我区农村低保工作正常开展。

2、农村困难医疗救助,2010年农村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补助6045人共78.59万元,按50元的标准中省市区三级承担的比例测算:省级31.43万元、市级39.29万元、区级7.86万元。2010年城市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2835人共31万元,其中:省级5.17万元,市级20.67万元,区级5,17万元。2010年革命“五老”人员20人,年600元/人,年1.2万元,其中:省级0.7万元、市级0.4万元、区级0.1万元。2010年重点优抚对象932人,年600元/人,共55.92万元:省级39.1万元、市级11.2万元、区级5.6万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10年省(含中央补助)、市、县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的每年人均资助总额从80元提高到120元。今后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缴费水平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提高。2010年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30元。年参合人数243616,各级财政补助:省(含中央)2290万元,市283万元,区350.8万元。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数19302人(困难2734人),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人年,筹资标准120元/人年:省级96元、市级12元、区级12元;区120元/人:省级72元、市级38元、区级12元。共计240万元:省级168、市级48、区级24。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每人160元/年:政府补助每人122元/年,个人缴费38元。医大分校、仙游示范学校参保3039人(困难大学生575人),省级补助年82元/人(困难大学生38人)共计39万元;市属院校学院参保人数10715共计131万元:省级96元/人计103万元,市级26元/人计28万元。

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我区2010年10月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我区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并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经测算10月-12月所需资金670.9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393.3万元,市级107.46万元,区级170.18万元。

6、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医保社保历史欠费问题。2010年年初预算安排历年社保医保欠费资金200万元,用于解决差额及自收自支单位历年社保医保欠费问题。由欠费的自收自支单位向医保中心及社保中心补缴所欠单位部分的医保社保总额的50%之后,区财政补助50%,以鼓励自收自支单位积极补缴欠款,进一步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历史欠款问题。目前,已补助区建筑工程投标招标办、水政监察大队偿还医保社保欠费共163744元。

五、加大财政投入,创建双拥模范城区

1、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关心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安排抚恤金总计337.42万元:烈属定补(35人)、一次性抚恤金、病故军人医嘱定补、因公牺牲遗嘱定补提高标准后共55万元;参战人员补助费169人、在乡复员军人定补165人、53年前入伍复员企业工作退休人员29人、失散人员定补1人141万元;在乡在职残废金提高标准,新增2人,年需140.42万元;护理费1万元。切实地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送去了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军队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我区两个文明健康发展。搞好双拥工作。大力开展春节、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安排双拥慰问费79.67万元。

六、支持和重视老干部工作,确保老干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政策

区级安排74名离休人员(含糖厂14人)春节慰问费、公务费和特需费16.87万元;处级退休老干部专项经费20.43万元;企业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生活补助1.8万元。狠抓离退休干部四个待遇的落实,使全区老干部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

七、明年工作计划:

1、做好2011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进一步规范基金支出;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汇编工作。

2、以促进就业为重点,配合劳动部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

3、配合做好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配合做好妥善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

4、积极配合民政和残联,保障与群众直接相关的民生投入,如城乡低保、城市医疗救助、五保供养、重度残疾人救助等,保证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干部、退役士兵等涉军群体的资金和待遇保障工作。及时发放灾后救助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