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6 15: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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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深化FDI经济增长协整分析
国内外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东道国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放大外商直接投资(FDI)的溢出效应,推动FDI促进东道国经济增长,这些条件包括完善的基础设施、健全的法律制度环境、人力资本和知识结构等。但是,这些研究都普遍忽视了金融发展对于FDI溢出效应的重要作用。本文以转轨时期的中国为样本,深入探讨中国金融体系的发展与引入FDI的溢出效应之间的相互影响。
一、我国吸引FDI和金融深化现状
当前,在全球经济复苏步伐加快,跨国直接投资继续回升的形势下,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保持了稳定健康发展,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继续名列全球前茅。截至2006年底,中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9万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近7000亿美元;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近200个,世界500强企业约470家在华投资,外商投资设立的各类研发机构超过750个。我国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最重要的FDI接受国。
而与此同时,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金融领域改革的推动下,我国金融体系日益完善,资本市场日益活跃,投融资行为日益规范,金融体系正向一个更加开放、更加有序的竞争体系转变。一方面,以2006年12月中国全面开放本土金融市场为标志,金融改革进入“后WTO”的加速调整阶段,金融市场更加开放,金融机构竞争更加激烈,金融产品种类更加繁多。另一方面,以国有商业银行股改上市、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等事件为标志,中国金融体制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结构性改革,企业活力不断释放,投融资渠道不断拓宽,信贷市场发展迅速(如下图所示),资本流动效率不断增强,金融风险不断降低,金融市场正进一步向市场化、国际化方向加速。(巴曙松,2005)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外资银行业有14家法人机构、200家分行和79家支行、242家代表处,另有9家法人机构获准筹建;资产总额1175亿美元,约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2%,其中贷款余额616亿美元;负债总额1081亿美元,其中存款余额350亿美元。此外,已有21家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29家境外投资者,投资总额190亿美元。不难看到,我国商业银行将日益面临在国内国际金融市场上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同场竞技的全新格局,竞争的范围更大、领域更广、层次更高;而且同一地区、同一业态、业态与业态之间的竞争也将更加激烈。
可以看到,我国的金融深化、FDI和经济增长都处于良性发展轨道,但三者是否存在内在的联系,还需要进行科学的实证研究给予证明。下面本文将利用计量经济模型给予验证。
二、金融深化、FDI和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一)模型、变量及数据说明
本文采用的是VAR模型。VAR模型用当期所有变量对其自身若干滞后变量进行回归。因为滞后变量与随机干扰项是不相关的,因此可以消除联立方程模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本文根据刘飞鸣和李杰(2007)的理论框架,构建了三个VAR模型分别考虑三者之间的动态关系:
这里FDI是指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用以度量外商直接投资;GDP为我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用来度量我国的经济增长;BC是指我国银行向私人部门投放的信贷总量,用以度量金融深化。之所以采用信贷总量作为金融深化的表征,是因为当前我国的金融体制主要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银行主导型体制,而商业银行的规模扩张又主要以信贷扩张为特征。因此,我国的金融深化总体上表现为量上的增长,而信贷量的增长是其主要表现。
Chandavarkar(1992)指出,建立在较长时间序列基础上有利于更好地研究一个国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长期关系。因此,为了保证样本容量能够满足实证的要求,本文采用的是1994年第三季度到2006年底的季度数据①。
(二)变量的ADF检验
因为大多数时间序列数据都是不平稳的,因此,本文对每个变量的数据系列的平稳性特征采用单位根的ADF检验法,分别就每个变量的时间序列数据的水平、一阶和一阶差分形式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从ADF单位根检验结果可以看出LGDP、LFDI和LBC三个序列都是非平稳序列,但是它们的差分序列却都是I(1)的。而根据协整理论,对于满足I(1)要求的多个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协整关系。
根据Eviews对滞后阶数检验的结果看,LR、AIC和SC三个标准都选择了滞后二阶作为模型的滞后阶数。因此,本文的模型为三变量的VAR(2)模型。
(三)协整分析
对于VAR模型中的协整关系,我们采用Johanson协整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从表3检验的结果看,两种统计方法都给出了一致的选择:LGDP与LFDI、LFDI与LBC以及LGDP、LFDI和LBC之间都存在明显的协整关系。不过,LGDP与LBC之间的协整检验并没有通过。
根据Johanson检验的结果,因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得到上述变量组成的四个协整关系,这些关系可以表示如下:
LGDPt=-0.33+1.08LFDIt(2)
LFDIt=-0.30+0.93LBCt(3)
LFDIt=0.32+0.21GDPt+0.75LBCt(4)
LGDPt=1.54+4.78LFDIt-3.60LBCt(5)
关键词:国际收支,顺差,FDI,资源配置
一、国际收支概况及成因
国家外汇管理局最新的数据显示,2006年,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双顺差”格局。经常项目顺差2499亿美元,较上年增长55%。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77亿美元,增长62%;服务贸易逆差88亿美元,下降6%;收益顺差118亿美元,增长11%;经常转移顺差292亿美元,增长15%。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100亿美元,较上年下降84%。其中,直接投资顺差603亿美元,下降11%;证券投资逆差676亿美元,增长12.7倍;其他投资顺差133亿美元,上年为逆差40亿美元。2006年末国家外汇储备比上年末增加2475亿美元,达到10663亿美元。截至2007年3月,国家外汇储备已达1.2万亿美元。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格局至1990年开始,总体上呈现出不断强化的趋势,而且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还将继续保持,这种情况引起了国内外研究者的高度重视。
从我国内外经济情况分析,不难发现当前经济内外部失衡是造成我国国际收支长期失衡的主要原因,简单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我国长期实施的出口鼓励政策。论文大全。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为了解决资金、外汇短缺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鼓励出口的优惠政策,发展沿海外向经济。
2、 国内金融市场的低效率。由于教育、医疗、住房等成本不断提高和社会保障的缺口,加之金融体系不发达,我国居民和企业都被迫过度储蓄,而资本市场的落后使得储蓄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转化为国内投资。
3、 外资政策的扭曲。我国各省、市引进外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过度投资与重复建设,以长江三角地区为例,其产业结构趋同率高达70%,不但是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对我国经济结构的健康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4、 国际间产业结构的转移和全球经济金融不平衡迅猛发展。原来亚洲设在其他几个经济体的加工出口产业已经大量转移到我国,同时主要发达国家长期保持“低储蓄、高消费、高负债”,导致其贸易逆差和新兴市场经济体出现较大的贸易顺差,后者再通过输出资本弥补了发达国家国内储蓄不足,这种格局可能还将持续。
除此之外,我国宏观经济前景看好、人民币升值预期、以及国际流动性过剩等问题都是造成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这种不合理结构的原因。这种体制的形成是多方面的,但对我国经常项目和资本金融项目进行深层次的结构分析,不难发现这一问题的出现主要落脚到FDI的引进和储蓄与投资的关系上。
二、FDI流入给中国经济带来的影响
FDI(对外直接投资)是现代的资本国际化的主要形式之一。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定义,国际直接投资(对外直接投资,FDI)是指一国的投资者将资本用于它国的生产或经营,并掌握一定经营控制权的投资行为。也可以说是一国(地区)的居民实体(对外直接投资者或母公司)在其本国(地区)以外的另一国的企业(外国直接投资企业、分支企业或国外分支机构)中建立长期关系,享有持久利益并对之进行控制的投资,这种投资既涉及两个实体之间最初的交易,也涉及二者之间以及不论是联合的还是非联合的国外分支机构之间的所有后续交易。从1979-2004的25年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超过5000亿美元,FDI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但由于对外资及外资技术的过度依赖,中国制造的平面同质性扩张以及大量出口导致的贸易摩擦等负面作用逐渐显现出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反思FDI战略。
2006年数据显示,与德国、日本等主要贸易大国相比,我国经常项目顺差占GDP的比重高出3-4个百分点,仅低于马来西亚、新加坡等新兴市场经济体。外商投资企业占据对外贸易的半壁江山,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占外贸总额的58.9%,其顺差占贸易总顺差的51.4%,但产品技术含量低,缺乏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附加值低。
东道国引进外资的重要收益是利用外资弥补本国储蓄缺口、外汇缺口和技术缺口。目前,我国国民储蓄大幅过剩,外汇储备远远高于进口和偿还外债的需要,引进外资的收益集中在弥补技术缺口方面。然而实证研究表明,以长江三角为例,FDI技术外溢对经济增长并没有表现出显著的正面效应。一方面,跨国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和研发资金,又十分注重技术竞争,2004年我国申请的专利中,国内发明专利的绝对比例数量虽然有不少的上升,但仅占申请总数的23.6%,而国外占86%;同时跨国公司极力抑制其在中国市场的技术扩散,外资企业的独资化和技术垄断倾向越来越明显,在抢占制高点的同时,纷纷成立知识产权部,对其在华知识产权活动进行科学化管理,这使得以前在合资企业中,中方可以分的一定的先进技术的条件越来越难以实现,要通过模仿和借鉴实现也增加了不少困难。另一方面,FDI的大举进入将中国企业向产业链低端排斥,国内企业仅具有对产业低技术部分如组装的加工能力,自身缺乏产品设计和研发德的创新能力,走资源消耗型的发展道路。第三,跨国公司具有优越的科研环境,对国内企业的科研人才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其实施的人才战略,是中国企业和科研机构向跨国公司逆向技术扩散,进一步加削弱了本土企业的创新能力。
国际直接投资大量流入导致我国资本项目巨额顺差,同时又通过加工贸易等方式引起我国贸易项目持续对外顺差。一边是FDI在中国市场占领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高端,且长期享受国内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实现生产经营活动和所属国资源的节约化,一边是中国经济承担着产业低端化和重复投资的巨大损失和大额顺差的巨大压力,两相差距之大,是我国在引进外资这一政策上必须予以重新审视和调整把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我国国内资源配置存在的问题
2005年末,我国居民储蓄余额14.11万亿元,当年GDP为18.23万亿元,储蓄率高达77.36%,2006年全年,居民户存款增加2.09万亿元,存款余额高达16.15万亿元,而全国银行业机构贷款有效需求却相对不足,2005年仅为2.5万亿元。从消费与投资的比例来看,2002-2005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分别为16.1%、26.2%、27.6%和25.7,而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只有8.8%、9.1%、13.3%和12.9%,二者比例失衡加剧。同时投资也存在结构失衡问题:一边是大企业的资金过剩,另一边却是中小企业流动资金极度紧张;一边是某些热门行业重复投资导致产能严重过剩,另一边则是医疗、教育等部门投资严重不足;以长三角、珠三角、津京唐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的流动性问题突出,而广大中西部资金严重不足;城市存在流动性过剩压力,农村依然资金匮乏。这些问题都突出反映出我国经济内部失衡的严重问题:储蓄剩余意味着消费不足,同时存在的资本项目持续顺差实际也映射出国内储蓄转化投资的渠道不畅,民间资本成长缓慢,企业对外投资能力不足,经济对外资的依赖过大等由于国内金融市场的落后而引起国内资源配置的严重扭曲。
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如余永定指出,许多企业需要资金,但由于信贷规模的限制,于是以各种方式引入外国资金,然后把外汇卖给政府,以换取人民币资金,从而突破信贷规模,即所谓的“绕信贷规模”,使得外资流入不但没有以购买外国资本品的方式,即通过经常项目逆差的形式流出,反而用换来的人民币购买国内资本品,投资生产的产品进一步通过出口产生经常项目顺差,从而形成“双顺差”,另一方面,国内储蓄得不到充分的利用和让渡给国外部门使用,这种资源配置的无效性使得我们出现了一个“穷国借给富国资源以供富国超支消费的”讽刺局面。
中国长期苦于资本不足,在总体上是一个资金短缺的国家,几乎每年都要向国外借新债,但同时中国又是一个资金净流出国。一边是外资持续涌入赚取高额回报,推高外汇储备余额,一边是中国的资金持续多年净流出,而投资回报率偏低。可见并不是中国资金严重不足,也不是国内企业多得用不了,从根本上说,最关键的是由于国内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引起了“双顺差”不断扩大的局面形成。论文大全。
四、纠正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的出现,纠正我国国际收支失衡问题,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对引入的FDI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制止地方政府把FDI的引入作为政绩考核的标准。减少或禁止一些技术含量低,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产品、产业趋同性强的外国直接投资项目进入,把通过借款或FDI 而得到的外汇用于购买外国资本品、技术、管理和支付其他费用,促进本土产业链的技术升级。
2、 深化推进我国人才战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体系,提高我国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加强国民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在知识经济时代里,中国不能只发展为一个加工工厂,而要在学习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成为一个技术大国。
3、 完善国内金融市场和投融资体系,以及价格形成体制,使国内储蓄能顺利地转化为投资的同时,充分反映资源的供求关系。提高金融市场的市场化和透明度,以提高市场的有效性,同时逐步拓宽市场投融资渠道,引导资源流向真正需要并且有发展潜力的部门,促进国民经济的平衡健康发展。
4、 鼓励企业在国内上市,同时鼓励新兴企业,中小型企业到海外发行上市。
5、 增加政府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体系、教育体系、缩小地区差异等方面的公共支出,鼓励合理消费。
结语
我国国际收支长期失衡,加剧了我国的国际风险的同时,也加剧了经济和产业的不平衡发展。
立足自身找原因,中国想利用FDI的流入来引入外国先进技术、管理和网络的目的在实际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其实FDI并不是引进先进技术的必要条件,反而挤出了本土技术创新,并加大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双顺差”。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中国对资源利用的低效率。论文大全。因此,在全球经济失衡的国际环境下,中国在积极观察、应对国际环境带来的风险的同时,应认真审视国民经济内部是否合理地对资源进行了有效的利用。
参考文献:
[1]兹维.博迪、罗伯特.C.莫顿.金融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余永定.全球国际收支不平衡与中国的对策[J].国际金融研究,2007,(1).
[3]王军.我国国际收支长期“双顺差”的成因、影响及纠正措施[J].海南金融,2007,(1).
[4]陈柳.长三角地区的FDI技术外溢、本土创新能力与经济增长[J].世界经济研究,2007,(1).
[5]翁雪琴.中日巨额外汇储备的成因及运作比较[J].新金融,2006,(9).
关键词:市场结构;竞争;寡头垄断;银行业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逐步形成了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典型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1995—2002年期间,资产、贷款、存款各项CR4指标均大于75%,按照贝恩(Bain.JoeS)对市场结构集中度指标分类法进行判定,CR4指标大于75%,说明我国银行业处于高度集中的寡头市场。这种情况近年来出现缓慢而明显的下降趋势,截至2004年底,CR4的贷款指标降至63.32%,仍处于较高的寡占状态。但是,随着人世过渡期的结束,我国银行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外资正在加紧以各种方式进入我国银行业,同时,民营资本也在借监管逐步放松的国际趋势,写作论文逐步向银行业渗透,我国银行业正处在一个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之中。那么,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我国银行业高寡占的市场结构将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发生怎样的演变?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优化目标该如何判定和选择?对此,许多学者都做出了分析。其中较为主流的一种观点认为。垄断竞争是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必然选择。本文对此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践论证。提出寡头垄断依然是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优选目标。
二、对主张我国银行业垄断竞争结构观点的几点不同意见
认为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应选择垄断竞争的观点。大多源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受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影响,长期以来形成对竞争的偏好,对垄断的排斥。按照西方经典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只要不存在外部性,完全竞争的市场就会自动实现帕累托最优的资源配置,竞争成为效率的前提,完全竞争市场是经济效率最高的市场形态。而垄断作为竞争的对立面,总是与扼杀竞争、阻碍技术进步联系在一起。从不完全竞争的两种市场形态来看,寡头垄断更偏重于垄断,而垄断竞争更侧重于竞争。所以,随着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竞争成分的增加,垄断竞争被认为是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必然演进结果。
2、按照产业经济学SCP理论进行倒推,认为银行业的寡头结构是造成我国银行业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因此,写作毕业论文主张垄断竞争结构。按照SCP分析范式。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又影响市场绩效,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效率低下,由此归因于高度集中的寡占市场结构,因此,主张降低准入壁垒,增加竞争成分。
3、对垄断和竞争存在两种偏颇的理解。一是将竞争定位于潜在进入者和在位银行之间的竞争。而忽略了在位银行之间存在着更为激烈的竞争,认为增加竞争成分就是放低准入,增加竞争主体和银行的个数。二是将垄断结构和垄断行为相混淆。将反对垄断行为替换为反对垄断结构。因此,认为垄断竞争结构更有利于竞争和反垄断。
对于第一种观点,就垄断和竞争的关系而言,垄断虽然是竞争的对立面。但它的存在并没有消灭竞争。寡头垄断改变的只是竞争的形式。而非竞争的本身。垄断结构产生后,垄断者仍然面临着各种不同程度的竞争,即使是完全垄断,也不能把竞争排斥在外。有学者认为任何一种垄断地位都不可高枕无忧,垄断地位只能凭机敏和精力赢得并得以保持。从国际范围诸多产业来看,寡头垄断反而会使竞争大大加剧,在经济开放背景下,外资银行的进入无疑会加剧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程度。而激烈的竞争足以使寡头垄断银行尽可能地努力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尽可能地提高效率,尽可能地降低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价格,而并非像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的垄断一定会破坏竞争、降低市场效率,阻碍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对此,一些经济学家根据寡头垄断企业组织在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这一事实,指出“垄断导致资源配置低效率”的观点,是建立在完全竞争假设前提上的,而这个前提缺乏现实性,因而此观点的正确性大打折扣。
对于第二种观点,20世纪70年代SCP理论就受到质疑。实践中。世界各国银行业普遍是高度集中的寡占性市场结构,但效率却差异很大。20世纪80年代,W.J.Baumol和.C.Panzar提出可竞争市场理论,该理论认为,决定市场绩效的并不是现有的市场结构,而是市场的可竞争性或是竞争程度,在理论上弥补了SCP分析范式的缺陷。产业经济学大师HaroldDemsetz也从另一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他指出,写作硕士论文高效率的企业可以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并伴随着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优秀企业的良好绩效是因为效率而不是市场垄断结构造成的。秦宛顺、欧阳俊(2001)所做的MP和ES假说检验结果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绩效水平主要取决于银行效率,市场结构与银行绩效水平无显著的统计关系。因而,按照SCP倒推,将我国银行效率低下的原因归于寡头市场结构,以此主张银行业选择垄断竞争结构的理由是难以成立的。从理论上看,银行业SCP分析范式也没有考虑到银行业相对于制造业等产业组织的高负债高风险的特点,没有考虑到不无完全信息和委托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会对银行厂商行为、结构和绩效之间的内在联系产生影响。可见,银行业的SCP框架需要进一步修正。
对于第三种观点的两个误区,首先,根据迈克尔•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即除了潜在加入者、代用品的威胁、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供应者的讨价还价能力外,还有现存厂商者之间的抗衡。对于银行业来说。由于高资本的准入壁垒和高风险的政府规制,来自于潜在加入者的竞争并非构成主要的竞争威胁,其它几种竞争也因为银行业独特的业务模式和产品的高同质化的减弱。而真正的竞争压力来自于在位银行之间的竞争。因此,增加竞争成分并不意味着放低准入,增加低实力的主体。
其次,从垄断的本质看,垄断是指特定经济主体为了特定目的通过构筑市场壁垒从而对目标市场所作的一种排他性控制状态(戚聿东1999),分为垄断结构和垄断行为。垄断结构是指目标市场上的市场主体不是众多。而是为数有限。按照主体数目的有限程度,垄断分为完全垄断、双头垄断、寡头垄断和垄断竞争等多种形态。垄断行为又分为经济性垄断行为和行政性垄断行为,前者是指市场主体的一致行动。串通合谋,制定垄断价格谋取垄断利润的活动:后者是指政府与市场主体进行合谋的行业垄断行为。实践证明,阻碍和限制竞争的只能是垄断行为,而不是垄断结构,垄断结构不一定必然产生垄断行为,垄断行为既可以产生于垄断结构,也可以产生于竞争结构。反垄断主要是指反对寡头企业的垄断行为,而寡头垄断结构的效率已经被现代市场结构的实践所证明。
综上分析,主张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应选择垄断竞争的观点是缺乏理论根据的。寡头垄断非但不排斥竞争,而且促使竞争在更高层面上展开,从而提升市场效率和社会福利。
三、从国际银行业与我国银行业集中度变化的实证视角看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选择
1、国际银行业的寡头垄断趋势不断增强
进入20世纪80年代寡头垄断逐步成为发达国家产业市场的一种普遍的市场形态。国际银行业在20世纪90年代掀起并购浪潮,随着信息技术创新、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管制的放松,银行业的边界发生变化,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国际抑或国内范围,银行之间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并购日趋频繁,单个银行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银行业的金融机构数目显著下降,集中度上升。从收入角度来看,表1的数据显示出,无论是写作医学论文高收入国家,还是中低收入国家,银行业集中度指标存款CR5都很高。
从发达程度比较。表2数据表明,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存款CR5反映的银行业集中度都在60%以上。
以上不同角度的数据说明了同一个事实,即各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都很高,寡头结构是不争的事实。
2、我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近年来不断下降相比之下。我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呈现出下降趋势,如表3,前四大银行即国有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和资产的CR4指标都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2005年和1993年相比,存款份额下降了27.8%,贷款份额下降了28.5%,资产份额下降了24%。
在国有商业银行市场份额不断下降的同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它银行类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市场份额呈扩大趋势,如表4。
2006年11月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的数据(如图1),清晰地反映了我国银行业的分散程度。
可以看出,与国际银行业集中度的情况比较,我国银行集中度并不是很高。即使使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集中度指标看,我国银行业目前的集中度已经不足60%。与欧洲国家相比处于中等水平,并且,我国银行的集中度还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中。由此看来,盲目反对垄断,通过降低准入标准、增加金融机构数量、扩大竞争成分、分解寡头结构并非理智之举。在金融市场开放和银行业重组融合的国际背景下,各个国家提高银行业国际竞争力都成为迫切的需求,而一个国家银行业竞争力难以依靠数量多、但规模小的银行结构做支撑,而是更需要拥有巨额资本实力的大银行。其实,寡头垄断结构是银行业的业务结构和自身特质的内在要求。从理论上讲,寡头垄断结构适宜于资本密集型产业,银行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而且风险高,对资本规模有更高的要求,银行业复杂的风险控制、繁琐的审核程序、较长时问的信息收集过程等因素要求银行在面对不同规模、不同需求性质的信贷业务上拥有高度灵活的贷款机制。规模小、实力弱的银行是难以应对的。
3、我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逐步分散的主要因素是内资金融机构数量增加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金融业顺应金融自由化的国际趋势,金融管制逐步松动,从银行业来看,一方面是写作职称论文降低市场准入,发展多元化的内资信贷机构,另一方面,通过对外开放,引进外资银行。从实际运行机构看,内资金融机构增加的速度远远大于外资机构,成为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逐步分散化的主要原因。自1994年开始,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各类信贷类金融机构不断增加,到2006年底,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五类金融机构资产份额已经占到38%。而外资银行在我国发展,虽然经过多年的开放,但其对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分散化的影响还是十分有限的。截至2006年底,在中国注册的外资独资和合资法人银行业机构共14家,200家分行和79家支行,业务品种超过100种,在华外资银行存款总额397亿美元,贷款余额616亿美元,本外币资产总额1033亿美元,仅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1.8%,即使考虑到2006年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因素,外资银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也很难成为改变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主导因素。
无论是增加内资金融机构的数量,还是引入外资银行,其内在的政策逻辑是要增加银行业的市场竞争,通过竞争刺激银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提高银行业的整体业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从而提高银行业的竞争能力。但从实际效果看。并没能够较好地实现上述政策目标。外资银行虽有先进的银行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但由于其比例较小,对我国银行业形成的实际带动效应微弱:而内资金融机构增加的主要是中小银行和合作制城市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虽然增加了银行业市场竞争的成分,满足了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但由于规模小、资本实力弱,金融创新能力差,业务模式雷同,产品同质化严重,并且自身处于缺乏经验、技术水平低、业务运营能力差的阶段,致使竞争只能在低层次、低水平上展开,不仅不利于提高银行业整体的国际竞争力,而且,积累了诸多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可见,这种通过降低金融门槛,增加金融机构数量来增加金融竞争的做法对于提升我国银行业应对激烈国际竞争压力的能力,保持长久、可持续发展的作用还有待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四、从理论层面看银行业选择寡头垄断结构的优势
1、寡头垄断结构可以避免银行业的无序竞争,减少资源浪费
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中,银行的数目相对较少。竞争建立在竞争主体实力相当的基础之上。因此,竞争更多的是在资金、技术、产品、服务和信用度等综合层面展开,而不是低层次的价格竞争。在垄断竞争结构下,市场主体多,规模小,竞争更多是在价格、产品差异化方面展开,而金融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技术投入和智力投入都较大。没有一定实力的金融机构是难以实现产品差别化的。
2、寡头垄断结构给银行带来规模经济优势
寡头银行由于资金实力雄厚,有利于建立良好的风险防控体系,信用水平高,在资金筹措上具有成本优势;写作英语论文在贷款等资产盈利性业务上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容易获得更好的收益水平。Shaffer(1993)在对欧洲和加拿大的银行业进行了研究之后认为,大银行也可以通过兼并与收购来获得更大的规模经济效应。加拿大许多学者对寡头割据的银行市场进行了大量研究之后得出,巨型银行仍然保持了市场竞争力。实践证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国际银行业合并浪潮,主要目的是通过扩大规模增强竞争力。
3、寡头垄断结构使银行获得范围经济优势
垄断对市场交易费用的节约主要是通过范围经济来实现的。范围经济是指厂商在一定规模下同时生产经营多种不同商品和劳务的成本低于多数厂商分别生产经营其中一种商品和劳务的成本总和。在国际竞争压力下,只有寡头银行拥有实力涉足多种金融领域,进行多角化经营,无论是利用现有技术、特长和经验开发新产品,增加经营品种的同心多角化。还是利用不同技术开发金融新产品的水平多角化,从业务类型到产品种类,再到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业务,使银行获得分散风险的操作余地和范围经济的福利。特别是在全球金融混业的背景下,银行通过购买、兼并、合资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是向更广泛金融领域扩展的需要,通过集团多角化,达到增强竞争优势的目的。
4、寡头银行有较大的金融创新能力
在技术进步和创新方面。由于强大的财力支持,寡头银行可以投入大量的研究和开发费用,更有可能进行金融创新。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寡头垄断银行并非独占市场,其不得不追求高效率,进行研发投入,从而推动技术进步。据资料统计,写作留学生论文在资本密集型产业中,几乎所有的重大技术创新都源于寡头垄断性大企业,在日本资本在10亿元以上的大公司承担的科研和设计工作占到全国总量的86%(文青,王述英2006)。超级秘书网
五、结论和建议
综上所述,对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选择提出以下建议:
1、制定产业政策
遵循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选择与其相适应的市场结构和产业政策应是我国制定银行业产业政策及规制的主要出发点。寡头垄断结构是银行业自身特质的内在要求
。选择寡头垄断结构符合我国银行业发展现状的客观要求。
2、明确市场结构
寡头垄断也是银行业国际化竞争的客观需要。我国银行业选择寡头市场结构是顺应国际化趋势的必然要求。在国际银行业结构从分散走向集中的大变革中,面对加入WTO后的挑战,我国银行业应顺应市场潮流。明确寡头垄断结构是我国银行业的优选目标,设法提高国内市场的集中度,塑造少数有竞争力的银行集团占有较高市场份额的寡头垄断结构。增强银行业的稳健性,形成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优势。为此,需要从提高我国银行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高度制定银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写作工作总结确定政府规制原则,而不能盲目放松市场准入。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已经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新的经营环境与挑战。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在入世后与外资银行竞争的几个重要领域进行了分析,并进而对我国商业银行应对挑战提出了相应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外资银行介入是我国银行业面临巨大竞争对手
外资银行有着200多年的发展历史,其管理制度、业务项目均已相当完备。而我国银行业的发展不过二十几年,而且由于国家的干预,长期运营在计划体制下,其自身的发展速度受到一定影响。外资银行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业务经营方面具有综合化服务优势
外资银行的业务创新能力和贷款项目评估能力较强,也拥有比中资银行丰富得多的金融产品,很可能在短期内抢走大量优质客户群。据统计,银行80%的利润来自仅占客户群20%的优质客户,这样势必分流中资银行的资金来源,挤占中资银行的市场份额。
2、制度完善,操作规范,人员业务水平高
外资银行具有体制上的优势。外资银行的运作基本上不受政府干预,更加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经济;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还或多或少地承担一些政策性信贷业务。外资进入后,必将直接以其规范的运作,优惠的贷款,较高的信誉等优势吸引国内大的客户。
3、资产负债结构和融资结构上优势明显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80-90%为信贷资产,结构单一,风险较高;而外国银行信贷资产仅占全部资产的30-40%,大量的资产表现为股票、债券、同业拆借等风险系数较小的资产。融资结构上,外资银行,可以直接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低成本融资,然后投入国内运营。而我国商业银行的融资主要限于存款领域,融资渠道比较单一。
二、国内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竞争的几个焦点
随着金融市场的开放,我国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基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在各个重点领域展开竞争。而竞争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优质客户的竞争。外企银行具有提供综合化服务的业务优势,同时,由于实力雄厚并拥有良好的市场形象,他们进入中国市场肯定会争夺中资银行现有的优质客户群。其次,对行业内优秀人才的抢夺。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人事工资制度仍存在诸多缺陷,而外资银行在国际声誉、薪酬待遇、激励制度,培训计划等方面比中资银行有较大的优势,国内银行业人才外流不可避免。再次,对高附加值和高收益的表外业务的竞争。外资银行特别注重优先发展高附加值和高收益的中间业务以及其他不占用资金但收益甚高的投资银行业务。从已经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的实践来看,他们的主要精力一直放在中间业务上。最后,传统存贷款业务的竞争。入世前,在华外资银行的外币存款市场份额仅有5%左右,人民币存款的市场份额不到1%。但现在,外资银行已开始激烈争夺企业存款,同时利用其在外汇方面的先天优势,贷款业务也迅速增长。
三、我国商业银行应采取的对策
1、深化改革,从自身的完善入手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受传统的体制和思路的影响还很深,政策性办行的痕迹依然明显,自身发展中不完善的地方依然存在。要迎接外资银行的挑战,就要迅速改变这种现状。
首先,实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改革选人用人机制。努力建立以培训、引进为主的多渠道、多方式的人才开发途径,同时推进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出有利于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奖惩分配制度。其次,完善激励机制和分配机制。实行经营业绩与工资奖金挂钩的制度,对整个银行起到激励作用。
2、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竞争
首先,要发挥我国商业银行具有多年的垄断国内市场的优势,利用本土化的天时优势与外资银行展开竞争。其次,我们拥有强大的客户群基础。我国商业银行要牢牢把握住这部分优质客户,同时调整信贷对象结构,积极扶持中小客户。最后,我国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地缘化的优势,凭此树立民族银行形象,造就本土商业银行的“品牌效应”。
3、拓展创新型业务领域,摒弃传统式工作思路和常规化工作方法
银行业作为经济中重要的服务部门,其创新业务更是纷纷出现。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更新经营理念,实行金融创新。首先,要创新经营理念,业务品种的设立实施要采取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的原则,以全新的姿态积极参与全球金融竞争和金融创新;其次,积极创新金融工作。拓展诸如利率期权,个人理财,信息咨询等中间业务,通过中间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最后,积极进行制度创新,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实现经营方式由粗放到精细、管理由单一向综合、营销有计划到市场的转变。
4、调整信贷规模,优化收入结构,完备资产结构
尽可能收回经营不善企业的贷款,放宽对经济状况良好,管理优质的中小企业的贷款。注重提高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和系统的整体服务能力,切实防范新的不良资产增加。以先进的科技服务为手段,利用金融创新工具,大力培育优质客户,推进和实施金融业务品牌战略,形成支柱业务优势和特色。
在改善资产负债结构的同时,我国商业银行还要注重提高非利息收入占商业银行收入的比重,抢占中间业务市场份额。同外资银行比,中资银行差距最大的就是中间业务。加紧提高结算业务、管理性业务、咨询性业务及表外业务等的服务水平,增加中间业务的收入比例。
【参考文献】
1、Kyle Bagwell Richard W.Staiger,TheSimpleEconomicsofLaborStandardsandtheGATT,NBER Working Paper No.w6604,issuedinJune199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现象日益严峻,本文主要对双顺差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得出结论。
一、2000年以来我国的国际收支情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的国际收支始终保持在经常项目顺差,资本与金融项目顺差的“双顺差”格局,总顺差规模不断扩大。国际收支的平衡与否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均衡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国际收支持续顺差表明我国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目前我国的外汇储备已过万亿,持有如此巨额的储备固然是一国经济实力的体现,但由此产生的国际收支顺差过大也会对我国国民经济运行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国际收支顺差的原因
1.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的储蓄大于消费的结构性失衡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的主要特点是低消费高储蓄,我国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已从2000年62.3%下降到2006年的49.9%,居民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也从2000年的46.6%下降到2006年的36.3%。储蓄率则从2001年的38.9%上升到2005年的47.9%,5年间快速增长了9个百分点。同时全社会总存款,居民消费存款的比重持续降低,从2000年的53.6%下降到2006年的50.7%。因此,全社会储蓄率的过高不是由于居民储蓄过高,而是由于初次分配不合理导致的企业存款和政府储蓄的巨幅增长与过高。消费率过低的结构性矛盾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如果消费率长期偏低,消费率和投资率之间就不能形成合理的比例,就会导致社会产品价值不能及时得到实现,大量生产能力得不到充分利用,带来高失业率,并且直接影响企业效益和偿还贷款能力。因此,只有减少企业留利和政府税收在GDP中的比重,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消费启动的支撑基础。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初次分配中的公平问题以及工资形成机制的滞后成为中国消费增速的最大制约因素。目前居民的初次分配收入的增长速度难以改变目前格局,消费启动依然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同时,我国微观经济主体信用度不高,一些企业从银行得到贷款后,到该还贷时,虽有能力但拖欠不还;还有一些企业盲目投资,相当一部分投资形成无效投资,导致平均投资回报率低,还贷困难。这些现象使银行风险增大,导致“惜贷”现象出现。其结果是国内储蓄出现相对过剩,这种过剩反映在国际收支上就是持续盈余和“双顺差”。
2.外汇资金的过度流入
(1)国内居民和企业的发展对外资的需要
我国的居民储蓄倾向比较高,而居民储蓄绝大部分是通过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中介转化为投资的。由于银行的商业化运作及内部机制不完善,效率相对比较低等因素,银行不能很好地发挥社会资金转化功能。国家高速发展所引起的对资金的大量需求与不能使储蓄有效率的转化为投资供给之间的矛盾,是产生需求外资的主要原因之一。
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然而我国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全,企业的融资渠道少。我国企业的融资大部分是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融资。随着商业银行转向商业化经营,建立自我经营、自负盈亏的机制,各大银行都以追逐和保持自身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严格控制发放贷款数量,而对放贷地区、项目进行谨慎的选择以追求经济效益,企业在国内获取资金的渠道被堵塞之后,自然而然地就将目光瞄准了外资,产生了对外资的需求。同时,国内企业愿意与外资合作。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以及跨国企业的进入,我国国内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急需高新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而外商的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因此,国内企业往往通过引进外资的形式来引进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
2.国内经济政策的影响
长期以来,我国采取鼓励出口和鼓励外资流入的非对称性国际收支政策。在制度安排上,明显鼓励出口、限制进口;鼓励外资流入,限制资本流出。从跨境资金流入和流出看,流入管理较松,流出管理较严。例如,鼓励外商来华直接投资,限制国内企业到境外投资;鼓励外债流入,限制国内金融机构向境外提供债权,不允许非金融企业对外发放贷款;鼓励非居民向我国居民提供资本项目下捐赠和转移,限制居民向非居民提供资本项目下捐赠和转移等。
(3)外资的选择
自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外资涌入中国,主要动机就是寻求获利机会。首先,进行直接投资可实现内部化从而节约交易费用。我国外贸市场的高额交易费用和存在的较高的贸易壁垒促使大量的跨国公司放弃国际贸易的形式而采取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体化策略。其次,我国廉价的生产要素,比如劳动力和土地等,巨大的市场潜在容量,再加上我国政府为吸引外资给予外资的一系列超国民待遇,更加吸引外商对我国进行直接投资。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外资大量超规模涌入,形成了负的储蓄缺口;另一方面,外商投资在国内生产的产品取代进口,加大出口,从而进口减少,出口增大,外汇的负缺口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
(4)是较强的人民币升值预期
心理预期对我国的资本流动始终具有很强的影响力。2002年以来,受国际、国内诸多因素的影响,企业和个人出现了人民币升值预期。同时,媒体铺天盖地地讨论人民币升值问题,导致人民币升值预期进一步被强化。在存在价格落差(利率差、汇率差)的情况下,社会中的每个企业和个人都会成为潜在的投机者。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出口企业会尽可能早收汇、多结汇;进口企业会推迟和减少购汇、付汇;老百姓也不愿意持有外汇。这些行为直接导致我国资本流入增加和资本项目顺差扩大。从境外远期外汇市场看,人民币非交割远期汇率升值较高的时段与我国外汇储备增加时期高度吻合。
参考文献:
[1]克鲁格曼,奥伯斯菲尔德.海闻译:国际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论文摘要】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几年,本文结合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着重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农村金融的相应措施。
从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至今,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改革中,我们逐步认识到,完善信用社治理结构必须要有竞争的市场,实现有效监管也必须要有竞争的市场,而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同样需要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去满足。因此,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多元化成为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关键。2005年人民银行主导小额贷款公司试点,2006年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2007年银监会又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扩大到全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
1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
经过多年的改革后,目前我国多元化农村金融体制已初步建立,即以合作性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证券市场和外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同时,农村金融组织民营化程度加大,乡村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试点扩大了各类资本合作的参与路径,并促进农村金融竞争机制初步形成,使得财政资金、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资和非营利资本角逐农村市场的竞争机制初步建立起来,打破了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市场农信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随着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金融主体呈扩大化趋势,逐步形成了由各级政府、具备国有、集体、外资、港澳台、私人等各种资本背景的企业、农户和其他私人投资者构成的多元化金融主体格局。
2我国农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
2.1财政投入不足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农村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政府仍然应发挥主导的作用。但据统计资料显示,建国以后至2005年,除个别年份外,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绝对额是增长的,但财政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却呈下降趋势,财政投入不足10%的水平与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极不相称。
2.2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单一化
虽然经过多年改革,但是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单一化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和农业发展银行构成,而除了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外,其他银行机构很少在农村地区发放贷款,大都把资金转到城市。同时,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资金绝大部分流回城市,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实际上也成为农村资金流出的重要渠道。现实中,实际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只能落在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农村信用社过分看重业绩增长,以追求赢利为主要目标,偏离了为社员服务的主要原则,难以达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目的。
2.3农村金融产品单调,业务单一
由于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业处于无竞争状态,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大多缺乏金融服务意识,经营方式粗放,不注意金融产品的需求创新,满足于坐等顾客上门;农村可选择的金融产品仅有存款、贷款、保险等,且基本上是城市金融产品的简单移植,金融机构没有适时根据农民需求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就是在一些传统业务上,也缺乏创新。
2.4民间金融组织活跃但缺乏有效监管
正规金融机构缺乏活力,在客观上为各种民间金融活动提供了发展空间,很多地方民间借贷甚至成为农村资金融通的主要渠道。据调查,民间借贷占整个农村资金市场总量的30%到70%不等,且越是落后的地区民间金融组织越为活跃。虽然民间金融活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资金紧张的压力,但是,民间金融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风险高、纠纷多、盲目性大等弊端容易造成社会动荡,很可能会加重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3完善农村金融的措施
3.1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要进一步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拓展支农金融业务,针对“三农”的特点,在进行农村金融体系设计时,必须加大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性金融投入,应建立以农业政策性金融为主线,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和农村特点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同时,要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作用,商业性金融是金融体系的主要力量,能够围绕农村经济和生活的发展,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供给,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这也成为政府支农手段多元化的重要政策选择。另外,我国还要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使其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农村信用社是农村现有正规金融的主体,所以必须坚持农信社“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的终极定位,只有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才有能力支持广大农户发展经济,带来农村经济的繁荣。
3.2完善准入、退出制度
垄断不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必须要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要在综合评估各地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条件以及当地风俗的基础上,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坚持产权关系清晰、组织形式多样化原则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村镇银行、贷款子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构建真正的农村金融竞争主体。同时,要抓紧健全市场退出机制,这也是强化外部约束、保障农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条件。
论文关键词:金融综合经营金融控股公司风险
论文摘要:在金融服务领域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国外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影响着我国银行业未来发展。本文从金融综合经营风险与模式比较分析中,认为我国现阶段金融综合经营最理想的模式是金融控股公司。
中央在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标志着我国金融业的经营体制将实现一次转型,综合经营进程将加快。在金融服务领域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国外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对中国金融业产生了影响,实现金融综合经营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我国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的现状
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类:
一是通过成立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集团,持有多个金融机构股权,达到综合经营。如中信、光大、平安集团,它们分别持有相对控股与绝对控股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
二是各类金融机构相互合作,共用平台,或者成立专门机构实现销售功能上的综合经营。如银行销售基金、保险产品。
三是各类金融机构共同竞争同一类性质的资产管理业务。如银行的理财业务,证券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与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保险公司的分红保险、投资联结保险等等。虽然业务名称各不相同,具体操作上因各监管部门监管方式不一而导致业务方式不一,但这些都属于“信托”范围,实现的都是“代客理财”。从这点上看,各类金融机构实现了综合经营。
二、我国金融综合经营的风险分析
当前从我国金融综合经营现状中可以看出综合经营风险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资产管理市场严重混乱状况有所收敛,但未根本扭转。当前,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均已开展形式各异的资产管理业务,鉴于近几年实践中的惨痛教训,一些监管部门在监管理念与政策上已有所调整,正在逐步统一,但从总体上看,各监管部门在资产管理业务上,在法律依据、监管政策上仍协调不够,不尽相同,存在着很多严重的风险隐患。
2、金融机构关联交易增多,出现严重的风险传递现象。综合经营的最大优势在于发挥协同效应,最大风险是如何防范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引发的风险传递。目前,由于我国对金融控股集团防范风险的防火墙制度尚未系统建立,随着金融机构之间业务联系的密切,关联交易自然增多,风险传递问题日益严重;利用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之间的关联交易,形成银行融资、购并、上市的资金循环和利用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关系,套取银行的资金或挪用客户资金解决关联企业资金需求的现象也使大量存在。
3、当前我国金融业尚不发达,实行的是严格分业经营的基本法律框架现实。1993年之前,我国金融业实行的就是混业经营。在我国市场发育不成熟、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监管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下,确实导致信贷资金过多的流入股市、期市,助长了投机行为和泡沫经济的泛滥与发生。当前,我国现实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银行资金若大量流入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期货或货币市场,可能引发严重的泡沫经济现象,一旦泡沫破裂,银行将亏损严重,将引发金融市场的稳定。
4、外资金融集团对我国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的影响。目前,有部分综合性的海外金融集团已通过各种渠道分别进入我国的保险、证券、银行等金融领域,甚至实业投资领域,对我国分业经营政策带来冲击。例如:汇丰集团拥有上海银行8%的股权,拥有福建亚洲商业银行27%的股份,拥有交通银行19.9%的股权。拥有平安保险19.9%的股权,拥有北京汇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4.9%的股权。汇丰与山西信托投资公司成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占股33%。几乎所有的持股比例分别看,都已达到我国对外资股东持股比例的高限,合计看已超过我国的有关规定。中资各类金融机构普遍反映我国国内金融机构实行分业经营,但在华的外资金融机构背后大多是金融集团,他们拥有人才、数据及部分业务实质性的综合经营。
三、我国综合经营模式选择
四个指标对比分析后我们得出结论:金融控股公司经营效率最高,全能银行经营效率最差。
其次,目前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试点发展主要表现在两个层次:一是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出现了很多业务合作;二是成立了多种形式的金融控股集团。
所以,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我国当前金融综合经营模式的最佳选择。但是,在综合经营模式的选择中还应注意一些问题:
1.以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为主,多种模式并存
我国在有关金融综合经营立法中,除采取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外,还应准许金融机构选择母子公司制或受限制的综合银行制,允许多种模式并存。但从防范风险的角度,以下两种情况必须强制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制,一是金融机构达到一定资本或资产规模标准之上者,二是同一关系人实质控制两个以上金融子公司者。
2.认识到金融控股公司是一把“双刃剑”
选择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综合经营,最大的益处是可实现交叉销售、节约成本和有效利用资本等。但另一方面,申请者要充分认识到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后,将会面临金融监管部门更严格的监管,必须具备熟悉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的高素质专业管理队伍,需要承受较高的组建与整合成本,以及准备对有问题的子公司承担“救助”义务等。
3.慎重选择完全或部分控股公司
多数国家和地区金融法律或实践中,一般采取完全控股公司方式。因为一个完全控股公司的管理效率要优于一个部分控股公司。但是,完全与部分控股公司的选择,必须与一个国家金融制度、生态环境以及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我国金融业的恢复性发展只有20余年时间,尚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银行、保险、证券市场主体,绝大多数控股公司都必须从“零”开始设立子公司,且开展新的金融服务所需要的技术和经验必须靠长期的实践才能获得。所以,存在着较高的机会成本。如果采取部分控股公司,则可选择具有专业特长的战略合作伙伴,站在“高端”开展业务,同时,部分控股公司还可实现以少量股权控制规模更大的金融资产,增强控股公司资本的控制力,有助于尽快实现整体战略布局。因此,在我国金融企业专业化市场主体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在多数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及内部控制机制仍不完善、资本实力依然短缺、资本充足率或偿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的情况下,选择完全或部分控股公司,一定要衡量自身现实条件决定。不过,从长远看,完全金融控股公司仍是发展趋势,因为只有如此,方能更利于整合金融集团客户、人员、机构等资源,满足客户多种产品需求,降低机构综合经营成本,有效利用资本。
参考文献:
[1]宋建明:金融业务综合经营若干基本理论思考.金融时报,2005-07-11
论文关键词:金融安全,金融监管,存款保险制度
一、关于构筑一元化的金融监管体系的理由与设想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三家独立的监管机构组成,这种分业监管的模式是从上世纪90年代逐步形成的,它为我国金融的发展和金融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从我国金融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的事实和发展趋势看,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已经显得难以适应,因此,改变目前金融分业监管格局、建立一元化金融监管体系的任务已经迫在眉睫。
我国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已露端倪,金融混业经营势所必然,分业监管体系无法适应混业经营的金融体系。具体如下所述。
第一,由于各种跨业际金融产品的出现,引起金融监管责任的模糊。近年来,创新金融产品层出不穷,相当多的创新金融产品都是横跨不同金融领域的。例如,有些金融产品横跨银行和保险两个金融领域;有些产品横跨银行与证券两个领域;有些产品横跨信托与证券,等等。对于横跨不同金融领域的产品,由谁审批、由谁监管?似乎谁都可以审批、谁都可以监管,实际上有可能导致谁也不管的监管真空或监管边际地带。
第二,跨业界的金融机构的组织创新已悄然出现,从而引发由哪家监管机构对其实施监管的问题。即使在前些年我国实施严格的金融分业经营的时候,仍然存在若干家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其主要存在形态是金融控股公司。这类金融控股公司不但拥有商业银行,同时还拥有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不同业界的金融机构。近年来金融监管,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激化,不同业界的金融机构通过单向参股、相互持股等方式部分地实现了混业经营的目的。此外,为了深化金融市场,平衡协调各方利益,金融交易所的出现亦势在必然。金融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产品主要以金融衍生商品为主,衍生商品的主要特征除了具有资金杠杆作用、交易方向的选择性、期限结构中隐含风险与收益等特点之外,把不同业界的品种结合为一种产品,也是新产品的主要特点。由此可见,对以金融衍生商品交易为主要对象的金融交易所的监管,应该由综合性的监管机构来实施。
第三,混业经营不但是国际潮流,也是金融发展、深化的必然结果。1998年底美国废除了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高尔法》,宣告了实施长达65年的分业经营管理,从而走向了金融混业经营的道路论文下载。日本于1998年4月开始实施所谓“大爆炸式”的金融改革,放弃了严格的分业管理,走向了金融业的全面混业经营的轨道。至于欧洲大陆,传统上就采用综合银行制度,本质上属于混业经营模式。现在,外国金融机构纷纷进入我国金融市场,无论从我国金融机构同外资金融机构竞争的角度看,还是从我国金融机构与外资金融机构角度看,外国混业式金融机构都处于优势地位,它们通过业务创新可以比中资机构更加容易地绕过我国分业经营的管制,从而导致金融监管的效率大大下降。而且,在国际竞争的格局中,要使我国金融业处于竞争的优势地位,改革现有的分业经营、实现混业经营也是必由之路。而且,事实上,我国管理层已经于近期允许部分金融机构进行混业经营的试点,以适应金融混业经营的国际潮流。
分业监管模式适用于分业经营管理模式,混业经营模式要求采用混业监管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首先,如上所述,我国金融业已经出现了混业经营的端倪,并正在进一步向混业经营模式发展,因此,为了降低监管的制度性摩擦成本,扫除监管的真空地带及业界结合部等监管盲区,有必要设立一元化的金融监管体系,从而提高监管的效率。
其次,三个相互独立的金融监管机构的存在,不利于我国金融界的产品创新、组织创新以及金融深化。金融界在推出新产品之时,可能需要同时分别向不同的金融监管机构提出申请金融监管,从而导致交易成本的提高。金融监管机构也可能面临金融产品创新和组织创新而无所适从,从而引起监管机构之间的相互推委,致使金融创新活动和市场深化的步伐受到阻碍。
最后,建立一元化的金融监管体系,有利于降低监管成本。精简机构、提高效率以及降低成本是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我国现行的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三会独立设置,不仅机构庞杂,而且运行费用居高不下,监管成本非常之昂贵。
总之,为了适应我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模式向混业经营模式的转化,为了提高金融监管效率、推动金融深化、降低监管成本,我们建议:撤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在原有三会的基础上设立一元化的金融监管机构,即成立中国金融监督部,或者叫中国金融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隶属国务院管辖。在该委员会设立之前应该首先启动立法程序,克服银监会等机构作为事业单位,但是有拥有国家级别的监管权利的法律漏洞,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监督法实施条例》两个相关法规,使将要设立的中国金融监督委员会于法有据。
二、关于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理由和设想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金融市场深化发展的今天,金融安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面临的重大课题,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金融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看,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一环,为此,特提议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之初,银行业基本上都为国家所有,银行业以国家信用作为强大的基础,因而几乎不存在银行倒闭的风险,即使银行出现破产的危险,也会由国家承担其破产风险,并使银行破产以隐蔽的方式而加以处理。因此,对于存款人而言,感受不到银行破产风险,银行倒闭的破坏性连锁反映一般也不会发生,或者是以隐蔽的方式产生局部性的连锁反应。
但是,在经历了三十余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今天,一个更加市场化的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已经形成,混合型所有制及公众性公司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主体。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已经顺利转化为由国家控股的公众性公司。十余年来,各类地方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股份合作制银行以及民营商业银行正在迅速发展,与此同时,已有多家商业银行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预计不久将有更多的商业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已经或将要转化为公众性公司、农村商业银行等小型存款式金融机构也在逐步发展。此外,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从2006年开始,我国已经对外资全面开放银行市场金融监管,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已经逐步全面进入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多元化主体的银行业的发展,意味着竞争将更趋激烈,因银行经营不善或外部环境的变化,银行破产是不可避免的客观事实。上述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变化表明,银行破产的后果不应该再由中央财政全部承担,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实行破产责任的分担是非常必要的。
存款保险制度具有化解金融风险和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功能。
首先,存款保险制度具有事前金融安全网的功能。金融监管当局发现某银行资产质量严重恶化、出现经营破绽或有破产危险之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向该银行注资、派专业人员帮助并监督该银行进行整改等方法,援救问题银行,从而避免问题银行转化为破产银行。这样的做法有两个好处:第一,对问题银行的援助不需要中央银行或中央财政承担全部坏帐损失;第二,不需要优良银行全面接管问题银行,从而避免了问题银行对优良银行的拖累。
其次,存款保险制度具有事后金融安全网的功能。如果出现无法挽救的银行,存款保险机构负责偿付存款人的存款,并规定最高的偿付额。存款保险制度的这项功能,一方面具有保护存款人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存款人利益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切断了债务链条,对社会稳定、经济生活正常运转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最后,存款保险制度中的部分存款赔偿制度,形成对商业银行的外部压力、具有优胜劣汰、促进商业银行改善经营的功能论文下载。在部分存款赔偿制度下,存款人对自己的存款行为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责任,因此,存款人在选择存款银行之时,构成了对经营不善银行的巨大压力,信誉良好的银行能够吸引到更多的存款;反之,吸收到的存款就比较少。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各家商业银行按照规范的会计制度,增加银行的透明度是非常必要的。
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中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环节,该项制度具体如何设计,尚须根据我国具体情况,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兹就组织机构及存款保险基金的运作提议如下。
第一,我国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
存款保险机构是存款保险制度中的保险人,它负责同银行等投保机构签定合同、收取保费,对投保人进行监管、援助以及在投保人破产时负责理赔等。
从采用存款保险制度的各国看,负责存款保险机构的部门可以是中央银行,也可以是财政部,或者是议会,究竟由哪个部门负责,由各国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来决定。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认为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三家共同负责为宜金融监管,这样,有利于存款保险机构同相关部门共同对商业银行实施监管,并对“问题银行”进行协调处理。
第二,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
存款保险机构主要有如下三项职能:
1.监督职能。存款保险机构对所有投保银行的经营活动要实施监督,当发现某银行有可能成为“问题银行”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2.对“问题银行”的处理。为了降低银行破产对社会经济的冲击力和负面影响,存款保险机构可视具体情况,或予以特别贷款,将其从危机中解救出来,或设法将其同其他银行合并,在合并需要资金融通时,给予资金援助。
3.理赔。当商业银行破产时,存款保险机构按规定向存款人支付保险金,从而既保证了存款人的利益,也不会产生挤兑等连锁效应。
第三,存款保险基金的运作
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来源有资本金、保险费、投资收入和借款等四个方面。资本金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出资;保险费由存款保险机构按一定比例以存款额为计征基数向投保银行收取;利用保费收入与支出的时间差进行适度投资从而获得利息收入和资本利得;在进行特种贷款时,为弥补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不足可以向央行或财政部举借资金。
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有投资、理陪和特别贷款等三项。存款保险机构的投资,一般选择流动性和安全性较强的金融商品,例如,存款、国债、信用度高的公司债等;国外的理赔主要有限额与非限额两种方式,我国宜采取限额方式为妥;特别贷款可分为“问题银行”贷款和银行合并贷款两种。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项复杂的制度安排,尽快推出该制度是构建我国金融安全的重要环节,因此,该制度的设计需要详细谋划。
作者: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