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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06 15:59:2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计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1篇

__林场是__县林业局下属的国营林场,施业区总面积79415公顷。施业区内共有村屯5个,林场总住户70户共178人,其中职工32户81人,暂住户38户97人,在册职工102人,其中在岗职工36人,退休职工20人,其他均为下岗职工。我场经济基础薄弱,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起步晚、基础差,但我们没有气馁,在前两年创建的基础上,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和呼玛解放建政60周年迎庆活动为契机,以“规范为基、保洁为先、绿化提档、美化增色、深入庭院。”为工作思路,以公民文明学校、“十星级文明户”评比等一系列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为主要目标,把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作为创建的重点,为林场职工创建了整洁的场容环境、方便舒适的生活环境、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我场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事关发展、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摆上了议事日程。成立了文明创建组织机构,党政领导亲自挂帅,划分了领导包片区域,制定了《领导包片责任制》、《检查评比及考核奖惩办法》、《定期例会制度》等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

为了使林场文明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制定了《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宣传工作计划》、《文体活动计划》和《绿化工作方案》、《“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方案》等各项工作计划和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和计划进行,每项工作都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教育,公民文明素质显著提高

以前由于林场疏于教育,居民爱护卫生的意识淡薄,乱倒垃圾,乱扔东西的现象司空见惯。通过前两年的创建工作,居民的生活习惯有了明显的好转,在此基础上,我们趁热打铁,打破传统的搞文明创建只抓环境建设的陈旧的思想观念,首先从提高人的素质入手,以人为本,把提高公民的素质作为文明创建的出发点和归宿,开展了“素质教育”工程,着重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强化灌输,将《文明公约》、《文明行为规范》、“星级文明户”标准、“八荣八耻”内容印发到每一户,林场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拿出两千余元钱购买了广播喇叭,每天早、中、晚利用广播向居民宣传,并要求人人会背文明公约,人人懂得文明行为规范。二是强化教育,以文明公民学校为载体,开展了“三义”、“三观”、“三德”教育和大兴安岭精神教育,共培训70人次。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进一步弘扬“守土爱乡、创业敬业、忠厚淳朴、团结奉献”的呼玛精神,树立“山美、水美、城乡美、人更美”的呼玛新形象。三是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开展,利用板报设立了一块“荣辱榜”,将林场中的好人好事和不文明行为公之于众,时刻提醒居民弘扬社会公德、摒弃不文明陋习,进而使居民形成了学习先进、抵制邪恶的良好风尚,促进了林场风气的不断好转。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评比活动,陶冶人、教育人。举办了庆元旦联欢会、庆新春茶话会、防火知识宣传文艺演出、庆“六一”组织全场干部职工野游、庆“七一”全体党员挂牌义务劳动,举办篝火晚会、棋类扑克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了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了教育的深化和公民习惯的养成,提高了公民文明创建的意识。

三、重实效,加大治理环境的力度

我场今年文明创建的工作思路是:“规范为基、保洁为先、绿化提档、美化增色、深入庭院。”

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今年我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重点是清挖场区巷道不规范的边沟、拆除不规范的建筑物、扶正补齐不规范的板杖子。针对不规范的边沟、建筑物、板杖子,我们利用防火期扑火队员待命时机,组织扑火队员及办公室后勤人员进行清理整顿。采取包片领导负责制,共清挖巷道不规范边沟1000延长米,钉板杖子150延长米,拆除不规范建筑1处,达到全场街道边沟通畅、没有私接乱建、板杖子整齐划一。

(二)环境治理工作

1、各街道都设有垃圾投放点,林场为每户居民提供2个垃圾桶,达到垃圾干湿分类,无乱扔、乱倒。设专职清洁工负责对每天的垃圾进行及时清理,达到日产日清,并负责对日常卫生的监督。

2、制作了2个垃圾焚烧炉,将可焚烧的垃圾利用焚烧炉焚烧掉,避免拉到山上造成再次污染。

3、居民房前屋后、厕所、室内外卫生自行清理,达到了室内粉刷一新,被褥整洁,窗明几净,通风良好。房前屋后没有私接乱建和乱堆乱放,厕所干净。林场派一名副场长负责,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达到要求的住户和未达到要求的住户均在林场的“荣辱榜”上进行表扬和贬斥,并对未达到要求的住户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的取消“十星级文明户”参评资格,这一措施对 促进居民文明行为的养成收到一定效果。

(三)绿化工作

1、在绿化提档升级上,林场的主要街道都栽上适宜本地生长的乔、灌木和花,主要树种以樟子松、白桦、无絮速生杨、兴安杜鹃为主。树种的来源主要从山上移植,这样既充分利用我场的资源优势,突出自己的特点,绿化了环境,又节省了资金。

2、平安路栽种樟子松80株,青年路栽种白桦40株,今年我场还从拜泉县引进无絮速生杨插条17000株现已扦插成活,明年就可做为绿花树种栽在场区街道。达到一街一品,各具特色,提高了林场文明创建的档次和品味。

3、广场周围栽种了鱼鳞松200株,从山上移植的兴安杜鹃100墩和百合花100株栽种在广场的树林里,形成乔灌木错落有致的立体式栽植方式,让人们在广场娱乐就有一种回归大自然的感觉。

(四)美化工作

在美化上,我场开展了栽花比美活动,在场区和居民庭院两侧适于种花的地方都种上了鲜花,看谁家种的花多、漂亮成为评比“文明户”的一项标准,成为家庭的一种美德,大大促进美化工作的开展。花的品种根据林场实际主要选择串红、万寿菊等花期长、花朵鲜艳且抗寒和波斯菊、牵牛花、地肤、葫芦等有特色的乡土品种,花苗多数是自己培育的,这样既节省了资金又突出了林场的特色。办公区内共栽花20__余株,场区内播种波斯籽2公斤。我们利用节省下来的资金制作了以党建、防火、资源林政、计划生育、经济发展、先进性教育、禁毒、生态等为内容的55块永久性彩色喷绘宣传板,不仅加大了宣传力度,还成为林场的一大亮点。

(五)加强庭院管理,开展美在家庭评比活动。

根据今年我场的文明创建工作思路,在治理场区环境的同时向庭院延伸,在居民中主要开展了比庭院、比厕所、比厨房、比被褥、比室内和比个人卫生为主要内容的“六比”活动。通过“六比”活动的开展,家家户户院落干净整洁,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盆栽花卉、绿色植物争奇斗艳。

通过上半年的努力,我场实现了道路沙化、街道绿化、庭院香化、全场净化,公民素质大幅度提高,公民的环卫意识不断增强,以前对脏、乱、差漠不关心,现在当作自己的事来抓,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们将再接再厉,下半年开展好家庭“六比”活动和“十星级文明户”等各种评比活动,进一步加大文明创建的力度,为争创文明林场而努力奋斗。

第2篇

 自开展清洁乡村活动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洁乡村活动的决策部署,迅速动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二0一三年工作总结情况

(一)重点领域、区域推进情况

1、家园清洁方面。

① 清扫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运沿路垃圾等情况

为确保环境卫生不留死角,全县集中干群力量开展村屯卫生整治工作。在实行单位包村、包屯进行大排查的基础上,动员全县干部、职工回原籍开展清洁乡村活动。各乡镇包村工作队积极进村入户,召开群众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引导制定村规民约及保洁、垃圾清运处理制度。对于群众提出的各难点区域实地调查,研究解决方案。同时加强房前屋后的清理,划分清洁责任区域,落实人员做好环境卫生的打扫和垃圾的清理工作。

截止2013年12月底,全县共出动搬运垃圾车辆1500多车次,清运、填埋、焚烧垃圾约达28428多吨,各村屯口,公路沿线乱堆乱放垃圾基本上得到了清理。

② 乡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及开展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村建设情况

2013年,全县基本实行“村收乡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各乡镇明确要求乡环卫站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垃圾收集点收集垃圾,并运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路程比较偏远或人口较少的村屯以就地填埋、焚烧进行垃圾处理。小型焚烧炉试点工作分别在古寨乡、百龙摊镇、林圩镇进行。目前全县共建设村(屯)垃圾池1687多座(其中村屯垃圾池123座;屯级垃圾池1564座)。村级垃圾池设置有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两部分。全县11个乡镇共有37个屯申报开展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村建设工作,目前总体工作开展情况良好。

(二)重点场所方面。

    1、实行街道整治常态化管理,确保干净整洁、畅通有序。

在保证重点抓好县城街道的整治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乡镇街道的整治工作。由于历史原因,各乡镇的主(次)街道一直是综合整治的重点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该项治理工作十分重视,把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研究并制定了科学的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单位、部门齐抓共管,干部、职工以身作则分片包户深入一线作表率,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实施。

      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共清理街道卫生死角垃圾500多吨,清除“牛皮癣”1000余处,拆除、清理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牌共计630个。

   2、认真抓好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公共场所、学校周边及公路沿线的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组织全民参与的“弯腰行动”及在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美丽里当•清洁校园”等活动,使群众以及在校师生进一步了解清洁乡村活动并参与到活动中来,确保乡村环境清洁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旅游景区、公共场所、公路沿线和田间地头随手捡活动,坚持“每天一小捡、三天一中捡、一周一大捡”的制度。

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公共场所、学校周边及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得到了有效整治。各乡镇共召开群众大会2300多次,动员群众230000多人参与清理垃圾活动,有效保证了重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1、建立环境综合整治制度情况

一是建立巡查制度。除县“美丽办”正常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外,县城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天都对各单位卫生责任区的落实情况进行巡视和检查。二是建立督查制度。县、乡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整治点进行重点督查,对存在乱扔倒垃圾、乱堆放杂物、乱搭盖建筑、乱放养畜禽、乱摆设摊点、乱涂画张贴、乱停放车辆、乱堆放建筑材料等八种乱象,立即教育群众,责令整改,并通知责任单位及时跟踪督查。三是各乡镇基本上成立了综合执法办公室,组建城管中队,充实城乡环境整治队伍。

2、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新机制情况

由于我县属大石山区,有相当规模的地方交通不便,所以处理垃圾方式必须要因地制宜。目前各乡镇都积极引导群众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纳入了村规民约,明确规定垃圾产生、处理的责任主体,成立理事会,收取和管理经费,使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成为全体村民的自觉行为。

3、创建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目前对垃圾分类工作仍还处于发动宣传阶段,部分地方已经正式启动该项工作,其主要做法是对易于处理的垃圾采取填埋和焚烧的方式就近处理,对不能就地处理的垃圾要拉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4、建立清洁乡村日常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哪个地方出了问题,追究哪个地方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制定村规民约。各包村工作队和村定工、半定工进村入户召开村、屯两级群众会议,制定村规民约,让村民自治,互相监督,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通过村规民约规范和强化村民的卫生意识。三是成立屯级清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让村民积极主动参与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生活质量。四是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保洁工作制度、信息传递、上报反馈和通报制度等,为活动的开展落实保障措施。五是深入村屯召开动员会和村民大会,引导群众讨论制定《保洁工作制度》、《垃圾清运制度》、《监督管理制度》、《村规民约》等,目前全县各村屯基本健立或健全了各项保洁制度,制定了村规民约,从制度上保证活动有效、顺利开展。六是通过召开村级屯级村民大会,制定了保洁制度,每家每户上缴3-7元的垃圾处理费,由村屯自行收取,用于聘用1-2名保洁员将屯级垃圾池垃圾清运至村垃圾池,由镇转运到县垃圾处理场。

5、建立文明创建评比机制情况

目前已下发了创建评比机制的有关文件,全县各乡镇都在积极开展“五星级农户”创建评比活动,形成了户与户评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通过以屯为单位开展户与户评比活动,建立评比制度,实行日督查月评比,选出清洁示范户,以此带动全屯群众向示范户看齐,逐渐改变传统陋习,培养卫生文明意识,做好门前屋后和田间地头的清洁卫生,共同提升清洁家居环境,形成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风尚。

二、二0一四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建立建全清洁乡村长效机制,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不同方式、不同特色的运行处理模式。

2、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缴费办法及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年度收缴率达90%以上。

3、完善农村卫生管理制度,乡村环境卫生问责制度等,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农村环卫管理体系,确保我县清洁家园活动持续稳定推进。

(二)工作任务

1、因地制宜,拓宽农村生活垃圾运行处理模式。从县污垃办今年就垃圾处理方式调查结果及实际处理来看,拟就地填埋、焚烧垃圾的自然屯占全县自然屯总数均不足10%,而实际操作过程尚未能真正起步。古寨、百龙摊、林圩焚烧垃圾示范点现在只是落实在面上(可以说有些是迫于压力),设备安置已有时日,但并没有真正启用。县污垃办为了落实县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各乡(镇)多方选点建设垃圾焚烧炉,但都以群众不配合、成本费用过高至今仍没有得以进一步落实。实际上,到现在为止,就地填埋、焚烧垃圾还只是极限在口头上。全县近一半的乡镇对财政下拨的村级垃圾清运费用在使用上随意性较大,其中一些乡镇村级垃圾清运实际上还没有启动,大部分垃圾池“池满为患”,为了清除异味,有些地方只能是“一把火”一烧了之,附近群众苦不堪言。全县60%以上的乡镇所建的垃圾池也只是流于形式,有些从建池到现在只是应付检查才拉一两次,其他时段均以“一把火”对垃圾进行处理,垃圾池及周边“臭气冲天”、“烟雾弥漫”,成了当代环保的新杀手。

2、继续开展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在2013年底前完成周鹿、永州、金钗镇垃圾中转站的前提下, 2014年完成加方、里当等乡镇中转站建设,避免垃圾清运过程中无谓的运距、装卸等费用,切实减轻财政资金压力。垃圾清运“村至乡镇中转站”费用从村(屯)所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支付,乡镇至垃圾场的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现垃圾处理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3、加大对各乡镇农户垃圾清运费收缴工作的力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年度收缴率达90%以上。农户垃圾清运费是否收缴到位,是关系到清洁家园活动的最终成功与否,是落实清洁家园活动长效机制的根本前提,农村垃圾清运、保洁员工资的落实,都与收缴情况息息相关。只有农户参与缴费了,才能涉及到其根本利益,最大限度调动其参与“清洁乡村”活动,从源头上根本解决垃圾的污染问题。

   4、认真抓好乡镇街道的整治工作。由于历史原因,各乡镇的主(次)街道一直是综合整治的重点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对该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研究并制定科学的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

5、创建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目前对垃圾分类工作仍还处于发动宣传阶段,2014年,在全县各乡镇全面启动该项工作,其主要做法是对易于处理的垃圾采取填埋和焚烧的方式就近处理,对不能就地处理的垃圾要拉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建立清洁乡村日常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哪个地方出了问题,追究哪个地方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全面制定村规民约等制度。制定《保洁工作制度》、《垃圾清运制度》、《监督管理制度》、《村规民约》等,让村民自治,互相监督,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通过村规民约规范和强化村民的卫生意识。三是成立屯级清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让村民积极主动参与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生活质量。

7、将建立文明创建评比机制制度化,积极培育乡村新行为、新习惯、新风尚活动。目前已下发了创建评比机制的有关文件,全县各乡镇都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评比活动,形成了户与户评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但关键的还要进一步将该项工作制度化。通过以屯为单位开展户与户评比活动,建立评比制度,实行日督月查评比,选出清洁示范户,以此带动全屯群众向示范户看齐,逐渐改变传统陋习,培养卫生文明意识,做好门前屋后和田间地头的清洁卫生,共同提升清洁家居环境,形成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风尚。

 

 

 

第3篇

一、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结合“三项”整治,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为目标,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营造整洁优美生活环境。

二、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的主要内容

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在办事处创建“绿色环保社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设立办公室,负责对全管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进行督促、指导等工作。选出2个社区居委会争创“绿色环保社区”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2、环境管理措施切实可行,注重社区生态建设,社区环保工作计划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

3、社区人居环境良好,区域环境噪声达到《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应区域划分规定》的标准,无在室外使用高音喇叭的经营性店铺,垃圾分类收集水平不断提高,绿色率高,社区内无违法建筑,无废弃煤池,无生活废水乱排现象。

4、社区居民环境意识较高,有一定的环境文化氛围,经常开展和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社区内设置环境保护宣传栏1-2块,每月更换宣传内容。

5、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树立了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抵制破坏环境的生活方式。

6、居民对社区环境质量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共分5个阶段:

1、制定方案阶段:5月31日前完成。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选出创建社区,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阶段:9月20日前完成。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统一研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3、自查申请阶段:10月20日前完成。街道办事处自查合格后,向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组织验收后,将验收合格的“绿色环保社区”上报市“创绿”办公室,并向其提出对创建单位进行命名的申请。

4、检查验收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市“创建”办公室组织专家成立检查组,通过检查档案、现场抽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第4篇

今年以来,公共机构节能科在中心领导的指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全年工作目标,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首先对2020年度“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整理创建单位申报资料及创建活动相关照片归档。其次,拟定2021年“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工作计划,下发《关于申报2021年度**节约型机关(单位)的通知》,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备案。第三,对2020年度县纪委监委机关等35个创建达标的部门单位和2021年度检察院等35个申报创建单位予以了公示。

2、认真做好省“十三五”节能考核迎查工作。通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系统,对十三五期间全县各项能耗进行了数据分析,为制定“十四五”节能目标提供依据和基数。同时,根据《“十三五”各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表》要求准备备查资料,将我县“十三五”期间所做的各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及成果汇集成册。将这五年期间所记录的工作照片及成果按年度或考核项目分门别类的做好记录,整理归档入册,为汇报材料做好强有力的支撑。考核结束后,对省考核组提出的问题和不足立即分析原因,做出整改情况汇报。

3、做出总结,加强沟通交流。对“十三五”期间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总结,并跟市局及周边兄弟区县对“十三五”期间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汇报和交流。根据省局“关于请提供‘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估有关资料的通知”要求,为市局尽力搜集能提供的各种文字,图片等资料的扫描件。

4、开展全县党政机关食堂摸底调查。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党政机关食堂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食堂摸底调查的通知》,对全县31处(其中县本级11处,乡镇街道20处)党政机关食堂的名称、地点、提供餐次、就餐人数、预测就餐人数方式、餐厨垃圾量及处理方式、建立餐厨垃圾台账、利用食材边角料、提供小份饭菜、提供打包服务、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设置监督岗、管理方式、管理部门等信息进行了摸底统计。

5、抓好常规性工作的落实。一是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季报统计工作。组织全县166个公共机构对国管局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进行2021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节能数据填报工作,并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逻辑性,为年底完成上级制定的“双控”节能目标打好基础。二是“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期间制作宣传图片在办公楼大厅进行了节水宣传。三是整理了本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四是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中关于公共机构节能方面的进行梳理总结。

二、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我县第三、四季度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确保在数据真实、准确、上报率达100%的基础上完成上级下达的“双控”节能目标任务。

2、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今年节能宣传周时间改为8月份,我们将紧紧围绕今年的节能主题,把倡导节能、低碳、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作为宣传重点,遵循公众参与度高、社会影响面广、与媒体紧密结合、活动集中紧凑等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

3、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办公群等多种平台,通过分类标示、宣传标语、多媒体宣教等多种方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绿色办公,号召干部职工以实际行动投身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

4、继续深化我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应用工作。认真总结已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经验,加大在全县学校、医院等重点用能机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

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建设生态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牢固树立“命门”意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成果,不断深入和细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长效化管理,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达到上级政府提出的要求,实现生态建设目标。

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具体任务

(一)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

1.道路清扫保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区环卫局、公路分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成区及国道、省道、外环路、区县连接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城区主干道路机扫率要保持在90%以上,减少人工普扫造成扬尘污染。

2.道路冲洗保洁。区环卫局、公路分局要加大建成区、国道、省道、外环路及区县连接道路的冲洗保洁,严格按照规定的冲洗区域和规范要求实施冲洗作业,冲洗率要达到100%。

3.实施密闭运输。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渣土等散装物料密闭运输管理的通知》(政办发〔〕19号)要求实施密闭运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路查制度,促进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4.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要设置明显禁行标志,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杜绝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城行驶现象。

5.做好路面硬化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主要道路与支线的平交道口进行硬化,杜绝车辆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

(二)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1.房地产开发、旧村改造、道路和市政工程等各类建设施工项目必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由项目审批的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的日常监管工作。

2.建设项目开工前,各建设单位首先规划建设好施工场地道路,并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标准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建筑施工场地周边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全封闭围挡。

3.项目开工后,房地产开发单位、旧村改造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道路和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配备专人负责施工工地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现场渣土要及时清理,杜绝渣土堆形成。

4.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六个100%。

5.实施绿色建筑制度,大力推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

(三)物流园区和料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

1.物流园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园区必须对所属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2.粉性物料堆场、货场扬尘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状物料的堆场、货场的道路和场地必须实施硬化或绿化,并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在储存、堆放过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过程采取封闭作业方式,并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进出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建立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

3.渣土堆清理整治。严格按照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区渣土堆清理整治的实施意见》(环工委办〔〕5号)要求,全面完成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即时清理长效工作机制,杜绝新的渣土堆形成。

4.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吸纳场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制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有条件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规划建设建筑、拆迁垃圾吸纳场所,对垃圾渣土采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建立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5.闲置场地绿化。对于闲置或未开发的土地,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产权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全面绿化,并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减少城区地面。

(四)露天矿山扬尘污染治理

全区范围内禁止矿山开采,废弃露天开采矿山要实施生态恢复和绿化。加强对已关停矿山的日常监察、监督,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行为。

(五)企业扬尘污染治理

按照要求开展“加强规范化管理、实施无尘化清洁生产”活动,努力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建立健全“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151号)有关要求开展生产。现场管理要科学、合理,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目标。

3.加强原料、粉性物料和堆场管理。各企业原料和所有粉性物料必须密闭储存料棚内,严禁露天存放或篷盖存放于料棚外;料棚内洒水降尘设施每天定时使用;水泥、热电、建陶、金属矿产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粉性物料转运站、混凝土搅拌等行业严格按照行业精细化环境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现场管理;所有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物料的堆场、货场场地必须实施硬化、绿化,必须有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必须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运输过程必须封闭作业。

4.加大厂区扬尘、粉尘污染治理。所属区域道路要进一步加强道路的冲洗保洁,没有全面硬化的路面必须进一步硬化,洒水、冲洗设备要尽快完善并有专人使用保管,所属区域道路要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冲洗保洁,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5.加强车间内无组织扬尘点的监管。对易产生扬尘的点位要由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排放管路密闭不严,造成粉尘外漏;车间内要经常清扫保洁,形成制度。

6.加强运输车辆无组织排放管理。车辆进出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加强企业进出货运车辆清洁运输的管理意见》(环发[]119号)要求,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运输粉性物料的车辆要按规定篷盖,所有进出厂的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实施轮胎冲洗,防止带泥上路。

(六)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1.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机构建设。环保分局要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06号)要求,督导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相应设备,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

2.加强对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做好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的机动车排污申报工作,全面掌握道路运输车辆的排污状况。

3.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交警、公路、交通部门要采取路查措施,限制高排放大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和黄标车进入城区内行驶。禁止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

4.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的淘汰力度。

(七)秸秆和垃圾焚烧污染防治

1.秸秆焚烧污染防治措施。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抓好夏秋季节的禁烧监管工作,防止焚烧现象的发生。要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污染。

2.垃圾焚烧污染防治措施。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垃圾收购站点管理,禁止垃圾焚烧,特别要杜绝焚烧电线和用橡胶垃圾作燃料的现象。

(八)镇办和片区扬尘治理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全面开展无尘化综合治理活动。加大经费投入,购置必要的机扫冲洗车辆,加大对辖区内主要道路的冲洗保洁。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厂区内及周边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的督导落实,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小街小巷清扫、洒水等降尘工作。大力推行生态绿色社区建设,切实强化社区扬尘环境管理的组织领导。

三、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自月日起至月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按任务分解要求完成阶段性综合治理任务。

(二)检查验收阶段。月日开始,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将按照《区年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组织验收,通报有关情况,迎接市政府考核。

(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扬尘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实行联席会议、集中办公和联合检查等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制定方案、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组织调度检查,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和考核,实现扬尘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经常化。

四、扬尘污染治理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由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交警大队、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环卫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公路分局、环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林业局、工商分局、区煤炭局、供电部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调度督导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抓好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及时上报扬尘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经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二)责任分工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2.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

3.交警大队按照要求在主要交通路口划定大货车禁行区域,设立禁行标志,加强对无蓬盖运输散装物料货运车辆及大货车违反禁行标志行驶的查处。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禁止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限制高排放大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和黄标车进入城区内行驶。

4.公路分局负责国道、省道及外环路的维护保养,负责国道、省道、外环路和区县间连接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积极探索在外环路和有条件的路段道路中间隔离带埋设管道冲洗设施进行路面自动冲洗的试点工作。负责设立固定检查站,对城区外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进行查处。承担的交通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道路施工扬尘的管理。公路建设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公路两侧及料场、弃渣场等的生态恢复。

5.区交通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各平交道口的硬化和绿化。负责督导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所属物流园区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6.区环卫局负责城区道路的清扫和冲洗保洁工作,制定清扫、冲洗工作计划,按照需要随时增加洒水冲洗频次,确保城区道路整洁。

7.区住建局负责抓好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拆迁施工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建设单位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8.国土分局负责督导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废弃露天开采矿山实施生态恢复,加强私采滥挖现象的监管和查处。做好对已关停矿山的督导检查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9.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在城区内未采取密闭运输措施造成洒漏的行为。负责城区及周边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乱倒和垃圾焚烧行为的查处工作,禁止城区内露天烧烤。加强对建筑工地以外渣土堆的清理整治和管理。负责城区内所有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工作。

10.区农业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11.环保分局负责监督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及企业运输车辆清洁和密闭运输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

12.区煤炭局负责做好煤矿、煤炭加工企业的煤矸石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煤炭经营场所喷淋、围挡、覆盖设施建设。对无证及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煤炭经营站点(含型煤加工企业)依法取缔。

13.区林业局负责城区外绿化工作,减少地面。

14.工商分局负责加油站点添加燃油清洁剂的抽检工作,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点依法予以查处。

15.供电公司供电部负责配合参与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因环境问题被责令停产取缔的企业依法停止供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生态”的重要举措来抓,对照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将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6篇

一、总体目标要求

按照复核考核组的要求,在一个月的期限内对我区环保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通过建设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强化环境管理,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优化提升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保障环境安全,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

二、重点整改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毫不松懈的抓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1.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

(1)配合全市推进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调整工作,加快推进报批前的文本编写、专家评审等程序工作,年内完成报批任务。结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的调整,及时修编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将五龙河、白沙河两岸200米调整为二级保护区。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的建设管理,规范设置保护区标识及有关警示、禁止标识,逐步清理保护区范围内的农业种植、旅游娱乐等违法违规项目。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3)加强各饮用水源地的日常管理,规范开展日常巡查,完善相关记录和台帐,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严格禁止可能对水源地水质产生污染破坏的交通运输、旅游、垂钓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4)督促各饮用水源地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应急防护体系及工作机制,修订更新防止污染破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制定计划有针对性地每年开展应急演练并按期实施,完整地按预案要求的整个过程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水源地监管部门和供水单位共同参与演练。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5)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区供水调配安全保障机制,在有关预案中多情景设计水源地供水相互备用的调配水方案,每年进行实战演练,认真总结演练成果,及时将修正和调整后的调度方案充实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

(6)建立供水水质联动监控工作机制,自年月开始,对自来水厂出水水质及水源地源水水质进行监测比对分析,对监测出的特定项目和非常规项目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识别潜在的风险,及时报告分析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有关预案和对策。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市政公用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局

(7)坚持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按要求每年上报评估结果,做好相关整治和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2.河流水环境安全保障。

加强对辖区各河流沿河截污设施、生态调蓄水设施、市政管网、工业及生活排污单位的巡查,有效防范河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3.工业企业环境安全整治。

(1)在建设项目审批验收过程中,将环境风险评估作为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的必要审查内容,督促企业落实评估要求,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

(2)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现场核查,认真核实危险废物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进一步规范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及处置利用季报制度,严格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标识管理,督促全面落实环境安全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自年月开始,组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及有关专项整治活动,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进行排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环评审批及验收要求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及应急设施建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消除企业环境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4.辐射环境安全。

按照辐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全面落实防护措施,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

(二)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1.严格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

(1)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建设期监察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试生产和验收现场检查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和工业园区巡查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建设项目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工作,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一和久试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高科园管委

(2)制定贯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实施意见,确定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范围和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编制范围,保障规划环评经费,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对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产业布局的作用。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工业企业日常环境监管。

(1)对电镀等涉重企业和园区进行排查,并加大环保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对一类污染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加强企业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肃查处无证排污和超许可排污的违法行为。实行排污收费月通报制度和稽查制度,开展技术培训,依法、全面、足额、规范地征收排污费。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制定完善环境监测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国家、省确定的监管要求对重点企业进行环保监督性监测;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在线监测设备联网工作和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在线监测效能;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和档案,按规定开展内部监测并报告相关情况;制定落实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强化环保监管和社会监督,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4)督促迪爱生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全面整改,消除环保违法违规问题及不达标事项。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

(1)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54号)要求,对全市企业进行一轮梳理排查,制定本年度清洁生产推进计划,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覆盖面。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2)制定评审考核及通报办法,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的管理;加大企业和咨询机构的培训力度,提高清洁生产方案的质量和效益;认真审查企业清洁生产方案落实情况,从严进行评估验收。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3)筛查梳理近几年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企业情况,对确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的企业已开展了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做好有关材料审核及统计汇总工作,及时按程序提报环境保护部公示公告。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4.严格执行关停并转迁的有关规定。

(1)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环保核查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32号)要求,组织对所有电镀企业进行环保核查,一经发现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立即责成停产整治,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2)结合百日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排点企业环境安全防护距离执行情况,责成安全防护距离不到位的企业立即停产,在解决企业搬迁或安全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等问题前,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提高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1.建设完善污水集中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

(1)对负荷率较低的沙子口污水处理厂认真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强化措施,制定管网配套建设投入计划,不断提高城市污水纳管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效率;督促各污水处理厂加强进口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排除设备故障,保障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

(2)制定联网计划或措施,督促各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将进口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规范在线监控设施有效性审核工作,保障在线监控数据准确有效,及时查处超标问题。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制定明确计划,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开工建设沙子口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配合市有关部门实施麦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分局

(4)配合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再生水利用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再生水利用的发展目标、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再生水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再生水用户和使用范围,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区城乡建设局

2.妥善处置好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

加强污泥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完善污泥处置发展规划,将污泥处置设施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一并规划建设,确保污泥能够得到合理处置。配合市有关部门调研论证污泥好氧堆肥等处置方式,实现污泥处置多样性,提升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分局

(四)强化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污染防控水平。

1.提升环境监测基础能力,为环保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1)加强环境监测站硬件建设,保障环境监测所需的正常经费,及时申报并通过标准化验收。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根据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升级环境监测设备,提高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区各级环境监测水平。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提高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能力和覆盖面。

制定落实油气污染综合治理年度计划,全面推进油气回收治理进度。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尽快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按新标准达标。

(1)排查所有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施工、拆除施工和园林绿化工地,对工地内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对多发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完善长效化的监管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农林局、环保分局

(2)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管,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3)继续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治理工程、节能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年度计划,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

(4)不断优化一次能源和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市政公用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1.制定方案,加快城区张村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度,将截污、生态调蓄水工程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予以优先实施,尽早实现城区河流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中韩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北宅街道办事处

2.结合全市大干300天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市民宜居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政公用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环保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考核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时间紧、任务重。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复核整改工作作为近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投入,完善机制,落实措施,确保在复核考核组所要求的一个月期限内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一个月内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必须提报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限。环保分局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改业务工作。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改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要定期调度、核实工作进展,积极主动地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7篇

一、总体目标:

2009年总体工作目标是:全街道全面铺开“十小”整规工作,至年底,基本完成“十小”整规任务(辖区内85%的“十小”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全街道食品加工小作坊、小药店、小农资、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农村小客运100%的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美容美发(足浴)店85%的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小液化气供应点、小菜场80%的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

二、工作步骤

2009年度全街道“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检查整治与规范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部署准备阶段(4-5月份)

1.动员部署,明确方案。根据市“十小”办提出的“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的总体目标要求,召开动员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牵头办公室、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2009年度全面推进整规的工作计划、行动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全年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

2.健全组织,强化考核。各办、各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小组,完善并落实工作制度,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整规工作有序开展。要明确工作分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街道为主负责,部门牵头指导,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到位,社会性共同参与”的格局。街道将整规工作列入对社区(村)的工作目标考核。

3.掌握动态,分类整规。各办各部门要排摸“十小”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及基本质量安全状况,全面、准确地掌握各行业整规工作的动态变化。要对宁波市“十小”行业信息平台内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核对,保证每家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全面、准确,并都能落实到具体的社区(村)内。要对辖区内“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梳理分类,按照整合提升类、整改规范类、关停取缔类等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整规措施,确保整规工作有的放矢。

4.因地制宜、按标准开展整治工作。各办各部门要根据去年其他镇、街道的试点工作情况,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依据市级有关部门各行业标准规范开展本组本行业的整治规范工作。

(二)全面推开阶段(6-11月份)

1.典型引路,全面推开。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辖区内全面推开“十小”行业整规工作。各办各部门要培育一批新的典型,通过现场会、座谈会等形式加以推广,切实做到面向基层、打好基础,典型示范、带动全面,不断将整规工作引向深入。每一个“十小”经营单位通过整规达到标准规范要求的,条上和块上都要验收确认,并在宁波市“十小”行业信息平台上记录验收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2.深入基层,加强指导。街道成立综合工作组,统筹协调“十小”整规工作,指导(社区)村的整规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牵头负责的“十小”行业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各(社区)村的业务指导。各地各部门对整规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从行业政策、工作机制等方面研究解决办法,形成指导意见,确保整规工作顺利开展。

3.条块结合,组织督查。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跟踪,力促工作落实。督查的重点是:一是看动员会、责任书、现场会、出政策、抓培训、搞督查这六项规定动作是否做到位;二是看自选动作是否结合实际、创新手段,是否完成每月统计工作任务。街道“十小”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工作不够到位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各办、各部门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形式多样的督查活动。

(三)总结检查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各社区(村)和市各牵头部门对“十小”行业整规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将本地、本部门2009年度“十小”整规总结报街道“十小”办公室。街道“十小”领导小组对全市整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干制海产品、制酒、米面制品等五类食品为重点,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此项任务由经发办工业线牵头,市质监局、工商所、经发办三产线、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放心示范店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任务由经发办三产线牵头,工商所、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等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餐具消毒、保洁;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任务由社会事业办、卫监所牵头,工商所、城建办、城管中队、土管所等部门配合。

(四)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销售未经审批的保健用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食品,严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食品夸大疗效,宣传药品功效,严禁违法虚假药品、保健食品等产品广告。此项任务由社会事业办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所、安监所等部门配合。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杜绝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此项任务由经发办农业线牵头,工商所、经发办三产线等部门配合。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街道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任务由经发办三产线牵头,工商所、经发办农业线、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经发办三产线牵头,卫监所、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城建办、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

(八)小音像店(包括网吧、电子游戏娱乐场所)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电子游戏娱乐场所)做到:持有行业经营许可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有食品经营的,相关证照齐全;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此项任务由社会事业办文化站牵头,工商所、派出所、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

(九)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客车从事客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不符合道路营运要求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法规、制度。促使农村客运企业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任务由城管办、交管站牵头,市交巡警城区中队、工商所、安监所、教办等部门配合。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城管办牵头,工商所、派出所、安监所等部门配合。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办各部门要将“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贯彻落实“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保稳定、提效能”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切实抓好落实。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整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整规工作纳入到平安建设、新农村建设范畴,作为一件民生大事抓实抓好。要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到“质量和安全年”和食品安全示范区域等活动中,严把食品安全检查和产品质量关。要加强调研,针对整规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帮助解决“十小”业主的实际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二)完善政策,注重长效。各办各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本地本行业“十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相关措施和政策。各社区(村)要从资金、场地、税收、服务等方面出台扶持措施,加强对“十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引导。有关部门要研究行业发展的难点、瓶颈,从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及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制定出台有利于“十小”行业长远发展的扶持措施。

第8篇

市加大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近年来。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乡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乡村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农业种植和水产、畜禽养殖面源污染十分严重,工业污染不断向乡村蔓延,城市淘汰“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向乡村转移,主要河流污染严重,乡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环保投入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乡村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等已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制约乡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把乡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搞好乡村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把乡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任务与措施落实到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中,作为乡村与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乡村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改善乡村环境质量为出发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坚持以人为本,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加大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乡村年。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处理(资源化)率达到75%以上;湖泊、水库围网养殖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围网养殖及投肥养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垃圾处理率达到60%以上;乡村沼气普及率达到35%以上;乡村改水、改厕工作顺利推进,乡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8%以上;乡村危险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物等,下同)安全处置率达到70%以上;全市建设1-2处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建设100个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创建1个以上生态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创建3个市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8个市级以上生态村,创建2个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5个省级以上生态村;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3%以上。乡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乡村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乡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

三、着力解决乡村环境突出问题

(一)切实保护好乡村饮用水源地。各地要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乡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努力提高乡村地区自来水覆盖率,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各地要加快制定乡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牌,明确保护目标和管理责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和监管,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各项开发活动,集中整治可能造成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和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周边排污单位,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制定乡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乡村集中式供水水源及分散式供水水源的水质和卫生监测;加强乡村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监测。

(二)进一步加大乡村工业污染监管力度。按照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和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由城市向乡村转移。科学规划乡村发展布局,推动乡村工业向园区集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对乡村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三)进一步加大乡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要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制定乡(镇)村环境保护规划。加快乡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各地要选择有条件的区域优先建设一批乡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结合乡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要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规划,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积极推行生活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方式。继续抓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和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乡村危险废弃物的安全集中处置工作,加强危险废弃物收集网络建设,危险废物要在专业场所集中处置。

(四)进一步加大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各地要科学编制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禁养区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已建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搬迁、关闭或实现污染物零排放。现有、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现有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监管,对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大力推广生态化养殖方式,鼓励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乡村年,各地要建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治理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3个以上,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大对养殖水域水环境监测力度,进一步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科学、合理规划水库、湖泊、河流水产养殖的规模和数量,禁止在水库、湖泊、河港内养殖珍珠,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围网养殖,逐步减少湖泊、水库围网养殖面积,控制投肥养殖,对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所要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水环境敏感区域积极推行生态养殖方式。

(五)进一步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综合采取技术、工程措施。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把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全面提高监测能力。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着力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料,开展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严禁在已不满足水环境容量、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水环境敏感的水域最高水位线外1公里范围内从事种植蔬菜、花卉等施用化肥强度大的农业活动。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薄膜,改进农膜使用技术,减少农膜对土壤的危害。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行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等综合利用技术,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调整种植业结构,推行清洁种植,高污染风险区优先种植需肥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

(六)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不定期对土壤进行监测。建立全市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预案,建立预警机制,有效消减土壤污染事故的环境影响和损害。加强土壤监管,严格限制粮食主产区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壤污染,开展污染土壤修复和治理工作,重点抓好重金属污染土壤及农药污染土壤的治理和修复。基本农田保护区、菜篮子”基地等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地,创建一批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七)进一步加强乡村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搞好环境功能分区,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居,保护古树名木。乡村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山、水、田、林、路、草、房、厕、池、管线等,合理布局乡村建设用地、住宅用地、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结合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加大乡村河流、水库、湖泊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落实责任,努力恢复乡村水系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重点抓好大别山等重点地区生态建设,开展示范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合理开发矿产、水、旅游等资源,遏制新的人为破坏。开展外来有害入侵物种、病原微生物和转基因生物的控制与监管,保护乡村生物多样性。

(八)积极发展农业循环。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原则。鼓励建设户用沼气,采用一户一池或多户一池联建的方式,将农户粪便和畜禽废物资源化。鼓励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实施生态型、循环型的新型养殖模式。积极推广太阳能、风能及秸秆气化等项目。城郊村镇应逐步纳入城市能源供应体系规划,提倡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大力进行节能设施的推广与改造,改变目前乡村生活用能方式和习惯。积极推进农田内循环、种养循环、生态链循环与“种、养、加”相结合的循环模式。大力构建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九)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优先在自然条件好,利于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地区建设示范基地。积极开展生态市、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街道办事处)生态村为重点的四级联创”活动,把创建工作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和推动一批社会基础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生态环境良好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率先达到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环境保护的要求。

四、建立健全乡村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乡村环境保护管理机制。乡村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艰巨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要把乡村环境保护作为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抓紧解决乡村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乡村居民健康的重点问题。要逐步推行和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制定乡村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的依据之一。各级政府要迅速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将乡村环境保护纳入中心工作,要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同、联合推进”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专班,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共同做好乡村环境保护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乡村环保工作目标和任务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快乡村环境保护工作步伐。

1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乡村环境保护工程建设规划的审核、乡村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及审批工作。

2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制定全市村镇建设整治规划。整体推进村庄整治建设,落实、指导开展乡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制订全市乡村环境保护规划;负责乡村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建立稳定达标制度;开展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监管;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乡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4农业部门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组织指导生态农业、节水农业建设、农业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农业外来物种入侵生物防治;组织指导生态农业建设;指导乡村“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配合建设部门实施乡村清洁工程。

5水产部门负责开展水产养殖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加强对水产养殖的监管,取缔无证养殖和超环境容量水产养殖。组织实施生态养殖示范工程建设。

6畜牧部门负责开展畜禽养殖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组织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治理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7规划部门负责指导乡村乡(镇、街道办事处)村湾环境规划的编制工作。

8财政部门负责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落实乡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积极探索乡村环境保护投入增长机制。

9水利部门负责制定乡村水资源保护规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测与管理,负责乡村饮水安全和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乡村水系整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10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开展乡村卫生工作。组织乡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学评价及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对乡村改厕予以技术指导。

11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组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勘查治理工程。

12林业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建设、物种资源保护和安全管理、植树造林。

(二)建立健全乡村环保投入机制。乡村环境保护是公益性事业。征收的排污费中用于乡村环境保护的比例不得低于20%。相关部门的涉农资金中,每年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乡村环境保护工作。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乡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筹工筹劳,参与乡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加强乡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各地要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硬件设施、技术手段和人员队伍建设。制定乡村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指导制定村规民约,组织村民参与乡村环境保护,把乡村环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尽快建立、健全推广乡村环境保护服务体系,推广乡村环境保护实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