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6 15: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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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云南是民族文化大省,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民俗文化资源。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民俗文化开发的市场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其中从经济学、人类学等方面,对云南民俗文化的市场化研究状况作了总结,可资参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交通的便捷和人们生活消费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对民俗文化发生浓厚的兴趣,客观上在促进民俗旅游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将其推向了市场化的境地。与此同时,对以丰富的民俗资源著称的云南进行有关市场化的研究也有了很大的进展,内容涉及经济学、人类学等多方面,现将其研究成果综述如下。
(一)文献典籍中的记载
民俗文化市场化是经济进步和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故国内早期专门研究民俗文化市场化的著作几乎没有,但关注商品市场与民俗文化之间关系的观念中国早已有之。从历史典籍记载进程来看,《庄子·逍遥游》记载:“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用“章甫”(帽子)这个商品因民俗文化的不同而在市场上无法流通的事例,记载民俗与商业贸易之间的关系。司马迁在《史记》中专辟“货殖列传”专栏,以区域性民俗特点作为该传的基本框架。把各地物产概括为山东、山西、江南和江北四区,然后结合各地的民俗来阐述当时的商业活动规律,认为古代风土人情对区域贸易的影响很大。潘雄先生对此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认为,如果经济民俗学或民俗经济学能正式成为一门应用科学的话,那么这一学科的先驱者应该是中国的司马迁。此后的《风俗通义》、《荆楚岁时记》等文献也对一些民俗文化事象展开论述,但未见将民俗文化与市场相结合进行叙述的内容。
(二)经济学角度的研究
目前,关于民俗文化市场化有系统研究的成果甚少,从可以查阅到的资料来看,专著类的成果有:何学威所著的《经济民俗学》,围绕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等方面展开,阐释经济生活中的民俗文化因素,首次提出了民俗文化产业理论与实践的问题,从经济开发角度系统地研究民俗文化,将民俗文化与文化产业挂钩。民俗文化与文化产业的关系实质为民俗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民俗文化与经济的关系相辅相成,作者提出以经济腾飞带动民族民俗文化发展,以传统民俗文化的发扬光大促进经济繁荣的观点。该著对民俗文化在经济的冲击下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没有做深人地探讨与分析。论文类的成果,最典型而且最具代表性的是潘雄的《民俗研究在商业贸易中的重要性)(载于张紫晨选编《民俗调查与研究》,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一文。该文作者运用对比研究的方法,追述了中国民俗与贸易之间关系研究的最早典籍记载,见于《庄子》与《史记》,同时与马林诺斯基的“库拉”制度研究作对比分析,以实例论证的方式,阐释了民俗在商业贸易中的巨大作用:作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商人来说,只有翔实具体地了解民俗事象,才能在商品交易中获利与成功。该文只是着重论述民俗在商业化中的重要作用,对市场化给民俗事象带来的影响没有涉及。
(三)人类学角度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旅游经济正式纳人国民经济计划,作为旅游资源当中极为重要的部分,民俗文化资源随着旅游文化的发展,渐渐走向产业化道路。目前,真正对民俗文化市场化进行的研究,也着重从民俗旅游和产业化角度进行研究与分析。
从民俗旅游角度对文化资源开发进行研究、分析的成果较多。王德刚的《民俗旅游开发模式研究—基于实践的民俗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探讨》(载于《民俗研究》,2003年第1期)一文,通过对民俗旅游发展经验研究,总结出了民俗旅游开发的六种模式:品牌经营模式、社区一历史(传统)街区模式、乡村模式、“生态博物馆”模式、主题公园模式、节庆活动模式。同喜琴的《论民俗旅游对旅游地民俗文化的“污染”与防治)(载于《贵州民族研究》,X006,_年第1期),阐述了民俗旅游对旅游地民俗文化的“污染”:由于过于关注民俗文化的形式,常常导致民俗文化精神内核的丧失;伪民俗大量涌现,破坏了旅游地民俗文化的
和谐性等方面。李彬,包磊的《旅游商品化对民俗旅游本真性影响研究》(载于《商场现代化》2008年3月(下旬刊))文,着力探讨民俗旅游本真性和商品化的内涵,并力图寻求二者之间的内在张力,提出解决的建议,以获得民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徐赣丽的《民俗旅游的表演化倾向及其影响》(载于《民俗研究》2006第3期),李正欢,黄远水的《解读民俗旅游本真性与商品化的内在张力》(载于《哈尔滨学院学报),2002年第11期),邱扶东的《论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原则与方法》(载于《宁夏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等一系列文章,对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作了探讨与研究。
从产业开发角度进行研究的,主要有何学威的《民俗文化产业与振兴民族经济》,(载于《中南工业大学学报》,2000年第6卷第2期),把民俗文化当作一种隐藏在人民生活与思想中的象征符号,研究民俗文化产业在振兴民族经济中的作用及可行性。姜继为,吕桂兰的《试论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的相互融合》(载于《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主要论述了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相互融合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相互融合的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民俗文化的生命力与市场经济的生长点的问题。此外,张来芳的《民俗文化产业化的构想》(《江西社会科学》,200()年第5期),邱扶东的《论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原则与方法》(《宁夏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等论文都相应分析了民俗文化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可实践性。新晨
(四)国外的研究状况综述
国外旅游产业发展较早,对民俗文化商品化、市场化研究的论著也较多,美国旅游人类学家格林伍德(Greenwood.1977)就对旅游文化的商品化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他认为,文化旅游的开展必然带来文化的商品化,但若是把文化完完全全按照商品来进行包装,就会带来极大的消极意义,因为这实际上“剥夺了文化的内涵”,同时也剥夺了构成文化的方方面面。商品化使文化失去真实性,使民俗生活置于舞台化和戏剧化之中,故格林伍德反对民俗文化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将民俗事项商品化,提倡对文化的市场持一种理性的态度。但是,也有学者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待民俗文化的商品化。以色列著名的旅游人类学家埃里克·科恩(ErikCohen)就认为,民俗文化商品化、市场化使其真实性丧失的说法是不贴切和荒谬的。一种新的商品化了的民族文化,可以随时被接受为是真实的,哪怕仅仅只是市场化了的真实,同时这种商品还会得益于悠久的民族文化所赋予的深厚内涵,成为更具吸引力和市场的商品。由于有了商品经济效益带来的资金支撑,又反过来使文化产品的生产更加完善和进步,进而促进民俗文化的推广和发展。
此外,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现代旅游规模的日益扩大,民俗文化的市场化程度也不断加深,由此而带来旅游开发对旅游目的地及民俗文化所造成的影响,尤其是负面的影响越发引起学者的关注。这些负面影响大多发生在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涉及到社会文化和环境影响问题,成为20世纪70年代学术界最感兴趣的领域。随着民俗旅游商品化倾向的日益严重,国外很多学者开始在“真实性”和“舞台性”两方面展开了研究,试图寻找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出路。在这方面,影响最为深远的理论就是马康纳(MaCannel)的“舞台真实”理论,较系统的探讨了关于旅游景观系统的六种舞台类型。国内对民俗文化市场化的境遇研究,较少有比较系统论述的著作,大多只是在民俗旅游的研究中有所涉及。虽然有一定数量的文章谈及民俗文化的市场化,但是对于民俗文化市场化进行实例探讨的文章并不多,在笔者涉猎的文献中尚未发现从市场化境遇角度出发来研究云南民俗文化发展的专题性论著。
【论文关键词】民俗文化主题公园;旅游规划;主题策划;方法;模式
O.引言
主题公园始于1955年,诞生在美国。在我国经历了“人造微缩景观”、“人造景观”、“人工景观’、“主题公园”等阶段。国内主题公园诞生伊始,对于它的定义,学术界、舆论界就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和兴趣。一直试图给出准确、统一的定义:保继刚认为主题公园是一种人造旅游资源,它着重于特别的构想,围绕着一个或几个主题创造~系列有特别的环境和气氛的项目吸引旅游者;魏小安等则认为主题公园就是以特有的文化内容为主题,以现代科技和文化手段为表现,以市场创新为导向的现代人工景区;董观志把主题公园称为旅游主体公园rI01urismPark),他认为旅游主题公园是为了满足旅游者多样化休闲娱乐需求和选择而建造的一种具有创意性游园线索和策划性活动方式的现代旅游目的地形态。
民俗文化主题公园作为主题公园的一个分支,目前尚无明确的定义,但从众多学者对主题公园的定义中,我们不难发现可以用以下文字概括:民俗文化主题公园是以民俗文化为主题,具有多种吸引物(包括餐饮、购物等服务设施)、开展多种有吸引力的活动而为旅游者的消遣、娱乐而设计和经营的场所。
1.研究目的及意义
旅游规划的任务不仅仅在于发现、认识区域的特色,而且要在开发实践中将其突出出来,形成鲜明的风格,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有着强劲的生命力和竞争力,面对国内竞争日益激烈的民俗旅游市场.众多旅游景区的同质化现象越来越严重。旅游景区开发实践中,设置哪些旅游项目、规划什么旅游产品、如何将景区无序的空间通过旅游项目安排变成有序的空间、怎样进行游客游览线路的安排,这些问题都和景区的规划主题息息相关。
在对景区进行规划设计时。鲜明而富有特色的主题是成功开发民俗文化主题公园的基础和重中之重。因为主题策划是成功策划的灵魂,只有将产品概念进一步提炼、升华成为形象化、情节化、甚至戏剧化的主题,才能对消费者产生足够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主题策划方法
2.1主题选择原则
2.1.1与时俱进:民俗文化主题公园的主题应注意跟上时代的步伐,要符合现代人的审美情趣和旅游需求,选择那些与时代息息相关的主题。并在主题选择上应有较大的扩展余地,使民俗文化主题公园具有较大的弹性,能延展开发相关联的旅游产品。
2.1.2注重地方文脉:任何一个成功的旅游规划,都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以本土山川灵气和地方历史文化为根基,才能找到正确的旅游规划指导思想,山川灵气与人文历史文化精髓的结合体是主题思想确立的根本。
2.1.3差异性:主题应具有鲜明的个性魅力,在能够满足现代旅游的时尚需求的基础上,还要与周围相类似的旅游景区形成区别,差异性竞争.满足游客和当地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2.1.4符合市场需求:旅游主题应具有个性、创意,并从旅游者的角度出发,反映旅游者的态度、爱好和动机,能贴近游客的求新、求奇、求特的心理需求,符合游客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的兴趣取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同时体现“人文关怀”原则。
2.2构建主题框架
董观志探讨了主题公园主题选择的框架,时问、空间和文明是主题选择的基本轴线,三个轴线有机组合构成了旅游主题公园的主题选择框架。主题公园主题选择策略:
2.2.1沿单一轴线方向的选择策略:
2.2.2沿两个轴线构成的平面型选择策略:
[关键词]新农村民俗文化保护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民俗作为整合社会文化的基础,将发挥其重要作用。然而,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出现重视物质而忽略人文的问题。如何调和这种现实矛盾?以下是笔者的几点思考:
一、民俗文化的特征
1、地域特征
民俗文化是某一个地域的一种约定俗成的带有普遍意义和典型意义的文化现象,具有强烈的地域特征。每个地域都有自己的民俗文化,这也正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体现。
2、传统特征
民俗文化具有相对固定的表达方式和内容(如节庆、礼仪等表现出的规范做法),具有一定的传统性。民俗文化往往是通过较长历史时间的地域融合而形成,已经构成了地域生活形态的一部分,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轻易不会发生变化。
3、生活特征和动态特征
民俗文化是一种生活方式的体现,有其独特的传播方式,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动态特征。民俗文化体现在具体生活行为中,是一种生活文化,人作为民俗文化的载体,在日常生活中就可以传播民俗文化,生命力强大;民俗文化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其形式和内容不断更新,不断适应社会时代的需要,动态特征明显。
二、农村地区民俗文化保护面临的问题
1、基础削弱
农村地区社会经济条件相对落后,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民俗文化基础遭到削弱。原有民俗文化氛围淡化、现代气息增强,地方性文化或民族文化逐渐抛弃,民俗文化主体不断缩小,农村地区民俗文化保护的难度不断加大。
2、同化变异
现代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及大众媒体在农村地区的迅速发展和交互作用,使得民俗文化同化变异日趋突出,民俗文化本真性不断褪化、特色淡化,原有的地域民俗文化平衡被打破,尤其是思想观念、生活习俗等变化明显,失去了地方文化吸引力。
3、氛围淡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深入人心,市场经济利益的思想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农村地区居民的思想文化观念:受经济意识驱动,许多良好的民俗文化氛围逐渐淡化消失,尤其是亲情关系,如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小孩的问题等;休闲娱乐,如农村赌博之风等方面,很多不健康文化得以蔓延,破坏了农村地区社会风气。
4、缺乏规划
随着村镇建设中规划意识的不断普及,地方政府对规划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但是可能是缺乏文化上的认识或受限于经济实力等原因,这种重视往往只在于物质层面,对于文化保护规划却缺乏必要的重视,造成民俗文化资源不断流失。
5、脱离生活
现有农村地区民俗文化保护往往脱离生活实际,追求“古、新、奇”的“眼球效果”。实际上,民俗文化是一种生活文化,任何脱离生活实际的民俗文化保护的做法,都是一种虚伪的做法——没有生活的底蕴,民俗文化的个性和特色将不断淡化,而失去民俗文化特征的文化也将不再是民俗文化。
三、新农村建设中的民俗文化保护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民俗文化保护政策
由于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缺乏对民俗文化的相关研究,因此无论是对民俗文化保护的重视程度还是工作力度,都明显不足。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全局出发,提出的历史任务。我国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大国,通过加快健全民俗文化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民俗文化保护政策,在农村地区大力开展以民俗文化保护为主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并籍此推动物质文明建设,可以大大加快这一宏伟历史目标的实现。民俗文化保护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一项惠及后代的历史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加强相关研究、需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持久规范。
2、科学合理地制定文化保护规划
文化保护规划在我们国家长期以来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考虑多放在物质性规划之后,或没有相关规划、或流于表面形式(只有部分历史文化名城在该方面做得较好)。我国农村地区范围广、人口多、文化表现形式丰富,为民俗文化保护带来了难度,同时由于新农村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民俗文化保护存在没有规划考虑、照搬规划思路等问题。民俗文化作为一种生活文化,具有较大的发展弹性和生命力,同时很大程度上又缺乏再生性,因此应该根据各个地方的文化特点和社会经济条件渐进式推动民俗文化的保护工作,并将其放在物质性规划之前考虑,科学合理地制定具有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的文化保护规划。
3、发展民俗文化旅游,利用经济杠杆调动社会积极性
我们党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前两条要求,体现出改善农村地区物质生活水平的迫切性,这是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也是农村地区社会经济条件的反映,农村地区民俗文化保护不能脱离这样的农村地区落后的社会经济现状条件。因此,在保持民俗文化本真性的基础上,发展民俗文化旅游,充分利用民俗文化资源创造经济利益,不仅可以为当地农民增加收入,也可以为民俗文化保护提供资金支持,引导全社会重视民俗文化,改善其生存状态,实现民俗文化资源的良性生长。
4、保留或改善民俗文化活动场所,举办相关民俗文化活动
论文关键词:潮州 民俗 畲族 渊源
论文摘要:国际汉学大师饶宗颐在《潮州学在中国文化史上的重要性——何以要建立“潮州学”》一文中指出:“先以民族而论,潮州土著的畲族,从唐代以来,即著称于史册。陈元光开辟漳州,荜路蓝缕,以启山林,即与畲民结不解缘。”点明了潮州传统文化与畲族文化之间的“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血肉关系。本文将今天的潮州民俗与畲族民俗作比较,试图分离出其中的“畲族民俗成分”,进而探讨潮州民俗与畲族民俗的相互关系。
一 引言
“潮州有畲,其种二,曰平鬃,曰崎鬃。其姓有三,曰盘、曰蓝、曰雷,皆瑶族,号白衣山子,依山而居,采猎而食,不冠不履”。畲族是潮州的原住民。畲族是岭南地区的一个古老民族。现浙江、福建、江西、安徽等省的畲族同胞,都是从广东迁去,他们的祖籍就是广东潮州凤凰山。畲族同胞公认他们是龙犬盘瓠的后代,每逢春节、端午、中秋,便是祭祖公的节日。
一种文化的形成,都是多种文化成分相互传播、不断冲突、最后完成涵化的的结果。有史学家认为:畲族先民文化是现今潮州文化的母本文化,中原文化是潮州的父本文化。潮州的民俗文化在很大程度上传承了畲族的民俗文化。畲族民俗是潮州民俗的重要源泉。
二 潮州民俗文化中的畲族成分
1 节日
节日是传统文化的内容与形式的集中体现。潮州民间信奉的神灵名目众多,时令八节祀神各有对象。以前潮州人每过节多达二十多个,现在少了很多,但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元(七月半)、中秋、十月十五(五谷母生)和冬至节八个节日是缺一不可的。潮州俗语有“四时八节”的说法。在我国其他地区,只过春节、元宵、清明、端午和中秋这五个节日比较普遍,而且中秋节和冬至节都没有潮州过得这样隆重。潮州的节日过法很特别,甚至有“冬(至)节有小过年”之说。九月初九的重阳节在各地都很隆重,但以前潮州是不过重阳节的。
(1)“五谷母生”
潮州的节日民俗多与畲族有关。在潮州,以前一直祭拜“九王菩萨”。这与畲族高王(高、狗、九在潮州话同音)有关。解放后,由于大搞破除迷信,九王菩萨节才消失。潮州十月十五的“五角母生”在整个汉文化体系中是绝无仅有的。
因为祭拜的神明是五位,所以要摆五杯茶、五杯酒、五碗饭、一盘柑(称为“大桔”,且只能装五个),还要用米粉做的红,且红要做成五个头上有五角的人形。这五个人形的神所指有的说是高王(或盘瓠)与盘、蓝、雷、钟四姓共五位,也有的说是指苗、瑶、畲、侗、黎等五个民族。笔者认为,这个“五角(谷)母”是陈元光治潮漳之前畲族先民拜的“五通神”这一提法更有说服力。
(2)春节
在传统民俗中,潮州人把除夕称为“廿九夜(芒)”或“三十夜”。除夕夜里当地潮州居民彻夜不熄灯,就是点着松明子也要点到天亮。畲胞彻夜不睡觉,称为坐夜,也称为“喜歌夜”。整夜的主要活动是由老辈教唱畲歌或讲述族中的故事。正月初一凌晨雄鸡唱晓时,长辈便带着子孙打开大门,先在门外东处插香点烛,烧银纸后,便跪在铺垫有棕衣的地面上,朝东拜“东土大王”,说一通吉祥的话后才回家祭祖。这种做法与潮州人先拜土地爷后再拜祖宗的程序是一样的。查遍有关记录,其他汉族地区都没有这样的礼节习俗:新年祭祖的时间没有固定在某一天,各村祭祖的时间各不相同。由于彼此的热闹日不在同一天,较好地解决了不能互相走访的矛盾。这与古代畲族同胞居住在山区,人物稀少的环境有关。而这个风俗也为当地的汉族居民所接受和保留,并成为潮州特有的一种民俗。
2 婚俗
婚俗最早出现在古代对偶婚末期和个体婚初期,至西周时期趋于完善,逐步形成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潮州婚俗程式“大抵仿古者六礼而行”。但是,潮州婚俗的基本程式有十二个:相亲、合时日、提亲、择吉、定亲、送聘、安床、合帐、冠笄和沐浴、接新娘、设宴和返厝(回娘家)。在婚俗程式以及其深层含意上,我们也可从潮州婚俗中找到畲族的婚俗的影子。
潮州婚俗重视新娘的“小舅子”而不重视、甚至讨厌“老娘舅”,这与其他地方的汉族人重视“老娘舅”有很大的差别。在婚礼过程中,小舅子的地位非常高,俗话有“小舅子坐上位”的说法。这种观念应该直接效法了畲族人的习俗。潮州一句俗语:“老舅偷牵牛”。此俗话用来比喻熟人易做贼。这与比喻“权威”的广州俗语“天顶雷公、地下舅公”观念有天大差别。
为何在畲族人会如此偏爱“阿舅”呢?这是因为有如下的一个传说:盘瓠的妻舅是高帝辛的儿子朱丹,他很有可能到畲寨探望过高王,受到很隆重的接待,并为畲乡带来好运。受畲族习俗的影响,潮州人在结婚后的第三日,阿舅(新娘子的弟弟)要提油去探望新娘子,表示给姐姐的婆家添灯。在姐姐家,做阿舅是够威风的,无理取闹也不会引起人们的反感。潮州人重视“小舅子”的风俗,无疑也是继承了畲族的传统。
3 传统服饰
凤凰山畲民,向来有自己的民族服饰。早在唐代就有“左衽椎髻”的记载。直至明代,畲族妇女仍流行椎髻卉服,即头饰高髻,衣服花边。
古代潮州畲族穿什么衣服,现在已经不可知了。记得祖辈的老太太的装扮,大都“打鬃”即把长头发捆在一起,成山状,再插上其它头饰。服装主要有“大筒衫”,现在已十分少见。解放前,甚至在解放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当地的汉族居民都有赤足的习惯。由于木屐的质量不好,晚上出门也光着脚。
《潮州府志》和《海阳县志》都记载:畲族妇女的发型“其种有二,曰:平鬃,曰:崎鬃”。估计潮州凤凰山区的畲族妇女因住在凤凰山,天天可以见到凤凰山的主峰,不用打着高高的凤凰髻,而称为“平鬃”;而凤凰山区之外的畲族妇女,因要怀念她们的祖先来自潮州凤凰山而将其发型打扮成凤凰的髻,于是便被称为“崎鬃”。“崎”在潮州话中有“高耸”之义,还有“男女皆椎鬃跣足”一句。可知当时(清代)的男畲胞也打鬃,且赤足。今天的潮州人在家多有赤足者,即使是寒冷的冬天。许多外地人对此很不理解。
服装以外,潮州人独有的“水布”很是特别。以前他们劳动时在腰上都要围上四尺长、一尺宽的色格布条,由于劳动后下河池洗澡时可以从布后脱下底裤,穿好了再脱下来,故也称“浴布”。这种似裙又似带的用品与以前男畲胞穿、系的“独幅裙”式样相似,作用相同,这在其它地方至今没有发现。在其他的区域也找不到这一类型的东西。其来源除了畲家之外,很难在别处找到。
年龄在70岁左右的汉族农村妇女先前都穿过这种“大筒衫”。“大筒衫”的造型与以前畲家妇女所穿的衣服非常接近,上衣的衣扣在侧面。衣扣也是布条扭曲而成,色调也较为简单,通常以畲家常见的蓝色为主,但没有畲家女服那么多的边饰。显然这种衣服的造型只借鉴了畲家女服装中的一部分。
畲族的丧葬仪式与潮州大致相同,只是在年龄上,畲族视五十岁以上为“高龄”,其丧礼与婚礼的场面一样热闹,甚至可称为“老喜丧”。死者心脏停止跳动之后的的祭拜仪式,从先为死者梳洗更衣、衣服的件数、帽、头冠、移至祠堂、择吉、生择日入棺、做功德、行棺、安土,到报丧时,报丧者上衣反穿、腰扎稻草绳、哭唱“思亲歌”、向死者“饲生”、做功德、出殡送葬等一系列仪式与潮州丧俗一模一样。 转贴于
畲民向来有二重葬的习俗,这可能跟游牧不定居有关,即对原墓穴风水不好的土葬,等隔三五年后,请风水先生择地择时起棺捡骨骸,用陶瓮装,叫“拾金”。然后修筑坟墓安葬,俗称小葬,亦叫“二重葬”。这种规矩在潮州丧葬风俗中也普遍存在。
可见,潮州的葬俗与其它任何地区不同,而与当地的畲族同胞的做法却如此相近。其做法来源于畲族就是毫无疑问的了。
三 对潮州民俗文化渊源的思考
我们知道,凤凰山是畲族的发祥地,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畲族民俗文化活动的中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大量畲民被迫远走他乡,福建、浙江一带的畲民数量百倍于潮州的畲民,畲族文化中心也当然地移至闽、浙一带,而作为发祥地的畲族文化则被边缘化了。
文化传播论学派认为文化的成长、变化和发展都源于一个中心,并由这个中心向外传播。这样一来,处于文化圈边缘的地区可能因为地域距离的关系,和中心的文化状态有所区别。也就是说,处于边缘地带的,反而保留着较多的文化传统。
根据这一理论,被边缘化了的凤凰山保留了较多的畲族文化传统。它保存了优秀的原生态文化,留住了独特的文化形态,使我们对畲族的民俗文化传统有所了解。但是保存下来的文化对后来进入潮州地区的中原汉人影响深远。下面三个因素可能是促使了畲族民俗文化对外来汉文化施加影响的原因:
1 文化的先入为主原则
文化是不分种族的。不同民族的文化相互接触、互相渗透、双向进行。历史上诸胡族吸收了中原的汉文化,同时汉文化也不可避免地吸收了其它民族的文化。由于畲族长期居住潮州,其风俗习惯适应了当地的环境,被认为是有用的,因而也就成为入潮汉人采借的对象。据历史记载,中原汉人大量进入闽南和粤东地区是唐以后的事。那么,相对于原住地居民畲族,中原入潮州的汉人只能算是外来者。由于原住民民俗文化的根深蒂固性,外来汉人很难改变,因而只能较多地选择适应,主动接受被认为对生活有用的原住民民俗文化。
2 “入乡随俗,入港随湾”的传统
文化传播学理论认为:传播是一个选择的过程。文化特质和文化丛体被接受或者抗拒,视其对接受一方的效用和适应性而异。人类都有“入乡随俗,入港随湾”的传统。中原汉人初来,对当地的风俗习惯了解甚少,很难适应全新的生活环境。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地的生活,融入当地社会,他们会选择主动接受当地已经存在的风俗习惯。初到一个地方,不懂当地有风土人情,有时是寸步难行的,更谈不上要在那个地方居住、生活和发展。
3 民俗文化主要通过妇女传承
相对于汉晋时期就在潮州生活的畲族原住民,唐以后进入该地区的汉人无疑是后来者。而且开始进来的多是远征军队人员。他们离乡背井,绝大部分是孤身一人来到异国他乡。这些血气方刚的中原汉子在潮州安定下来之后,便不可避免地与当地的妇女结合、组建家庭、生育后代。我们知道,妇女是民俗文化的传播者和执行者。许多民俗文化活动都靠妇女去传播,去执行。正如现在一般潮州居民的求神拜佛等民俗活动都必须由家中主妇主持一样。那么进入潮州地区的中原男子在与当地畲族妇女组成的家庭中,民俗文化这一方面的工作必定也要由家中的女主人执行。女主人按本身的民俗文化行使职能,以民俗文化教育子女,以后再由子女这些民俗文化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四 潮州民俗文化的反作用
美国人类学之父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1818-1881)在其《古代社会》中强调:“人类出于同源,因此具有同一的智力原理、同一的物质形式,所以,在相同文化状况中的人类经验的成果,在一切时代与地域中都是基本相同的。”
文化不是存在于真空之中,文化无时不与异文化相互作用。民俗文化也一样,畲族民俗文化作为土著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它主导、影响当地民俗文化的日子随着其自身文化的边缘化以及大量畲民的向外迁移、当地畲民人数的锐减速而日益消失。但是,已经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潮州文化对畲族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反作用。
综上所述,发展成熟起来了的潮州民俗文化反过来对当地的畲族民俗文化产生了影响,畲族民俗文化已经把潮州民俗文化的成分吸收、融合进去,实现了文化的涵化与融合。
参考文献:
[1] 黄淑娉、龚佩华:《文化人类学理论与研究方法》,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2] 周大鸣、乔晓勤:《现代人类学》,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
[3] 郭志超:《闽台民族史辨》,黄山出版社,2006年版。
[4] 雷楠、陈焕均:《凤凰山畲族文化》,海天出版社,2006年版。
民俗文化是我国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历史的进程民俗文化面临着生存环境逐渐缩小,它的持续发展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制定公共政策引导其可持续发展不仅是新时期我国建设小康社会,促进文化繁荣的要求,也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传承人类文明,弘扬民族文化,构建和谐文化的期待。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1.能够正确认识到民俗文化历史的发展轨迹,定位及其现状,了解民俗文化的渊远流长和博大精深。
2.能够在探索中不断检验公共文化改革对民俗文化的引导的科学性,有效性,全面性,增强我们实践中制定文化政策的能力。
3.能够增强我们的民俗文化保护意识和树立促进民俗文化可持续发展观的培养,为制定引导民俗文化可持续发展政策打好思想基础。
三、研究现状
在对公共政策如何引导民俗文化的持续发展方面,目前还没有较完备的专门的政策体系,无论是学术论文还是文化书刊类关于民俗文化的专著都较少的给予深入研究,大多数都是从某一个方面去论述民俗文化的意义,都是一些零散的言论,缺乏系统性,本文在参考多数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整合这些方面的理论资源,并提出了个人的观点,看法,为进一步在民俗文化研究方面奠定一定的理论基础。
四、研究方法
系统综合,比较分析,列举事例。
(正文)
一、民俗文化的概念和范围
民俗文化是人类在不同的生态文化环境和心理背景下创造出来的并在独特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累,传递,演变成为不同类型和模式的文化。它不仅构筑了不同民族的文化心理而且还构成了各民族独特的社会文化背景。 19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的民族学家和民族心理学家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产生了一系列极有价值的论着,从而给人们提供了研究不同民族文化发展与心理特点形成不同的视野和角度,也提供了认识不同民族心理及其独特发展规律的可能性它是人类文化意识的原型。在人类文化意识形态“宝塔”中民俗文化处在低层,如同未提炼的矿石①是一种综合性的原生态意识团在人类文化意识的长河中,民俗以原生态的文化意识团为核心构成了人类文化意识与心理的意想原型。
民俗文化的范围大致包括以下三个大的方面:物质民俗文化:以生产、交换、交通、服饰、饮食、居住等为主要内容:社会民俗文化:家庭、亲族、村镇、社会结构、生活礼仪等都是重点:精神民俗文化;宗教信仰、各种禁忌、伦理道德、民间口头文学、游艺竞技等,此外还有心理民俗是指民俗对某一民族心理素质的影响。
中国各民族在其顺乎自然,征服自然,发展自己的社会活动中,以及移民迁徙、地域变迁、民族融合进程中,逐渐形成了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民族事象和民俗行为,以及独特的民俗艺术。例如,心意民俗中,凤凰非梧桐不栖,大鹏展翅九万里的远大抱负,精卫衔石填东海的悲壮举动及夸父逐日的勇敢坚韧,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自我牺牲,梁山伯与祝英台不畏权势金钱的生死恋情等等。②中国民俗文化以文化和风俗为主体包括了生产与生活习俗、娱乐竞技习俗、岁时节令习俗、礼仪制习俗、民间文艺等。内容非常庞杂丰富。
二、我国民俗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民俗文化理论研究的落后
由于学术的偏见和学科自身研究的不足,不够深入,民俗文化被误解为没落文化遗留,是农民、陋民、落后人群的专利,认为民俗文化对现实和现代化进程没有意义。于是在人们的思想意识方面对民俗文化没有好的感觉。不会在认识方面给予其过多的探讨与关注,人们在对其的学术研究领域步入了死角,导致学识理念的落伍与滞后,遏制了民俗文化前进的步伐,于是便出现了对民俗文化如精卫填海、女娲补天、夸父逐日的批判与否定,认为那是愚蠢之行。这些以神话构筑的民俗成为不少现代人攻击的对象。
事实上这种对待民俗文化的态度和立场正是现实中学术偏见的结果,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的确有相当多的民俗文化用今天的眼光看是落后的,腐朽的、倒退的,同时这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一般而言,民俗作为人类社会群体,固有的,传承性的文化生活现象,在社会现实中展现出来,就是民众生活里那些没有明文约定的规矩,或是指那些在民众群体中自行传承或是流传程序化的不成问的规定。任何民族中每个人都无法脱离一定的民俗圈而生活。在他们身上都打上这样或是那样的烙印,以科学思维的尺度衡量,难免看出某个民俗事象形成中的无知,愚昧和荒谬,可是它并不是个体的失误,也不是现代人全盘否定的依据。”③又如由于民族融合而形成的典型的东北民俗文化--二人转也遭到了相当多的批判,对这种民俗文化的认知在学术界也是批判多于赞扬,骂声多于掌声,批判它“低级,庸俗,丑恶”,骂它“黄的不能再黄”强烈批判它的庸俗化和难登大雅之堂。
显然这种论断有失对民俗文化的全面性了解,这种思想意识领域对民俗文化的极端性的做法,首先将民俗文化置于遗弃的状态。因此在大众化的思想领域里,民俗文化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被遗弃的考验。
(二)民俗文化的遗失与没落现象严重
在中国民族文化的发展进程中,伴随着民族战争﹑民族迁徙﹑民族融合﹑灾难﹑时间与空间交替﹑沧海桑田,不断变化,同时也随着现代化、城镇化和全球化步伐的前进,民间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越来越虚弱了,原本强势的地位已变得极其脆弱了,其中大量的民族文化被遗失和伴随时代的变化而没落,比如在贵州有三万多个自然村寨,生活着苗、瑶、布依、侗、水、仡佬、土家、彝族等17种少数民族他们完好地保存下来的民俗文化只占30%而70%的者湮没在历史的记忆里其中包括大量优秀的民俗文化。而黄河流域可谓是整个中华文明的发源地其中河南省是中原文明的一个有代表性的省份,据《河南民俗志》记载有近八成以上的有如各种历史上出现过的如神话故事,节日,歌舞,民俗礼仪风尚等没有流传到今天而只能成为历史的记忆。④
(三)现实的羁绊束缚了民俗文化的发展
1.长期以来,民俗文化领域由于受到计划体制的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趋向,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工作思路以及运作方式,仍具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导致文化单位较多的强调民俗文化意识形态的功能,重视民俗文化事业属性忽视民俗文化的产业属性。对事业单位企业化运作心存疑虑放不开手脚。
2.从文化消费的角度来看,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国家办什么,老百姓就无偿地欣赏”什么的被动接受状态,文化消费的结构单一消费促生产的氛围始终没有形成,导致民俗文化发展缓慢。
3.有利于民俗文化发展的有关政策不配套,在税收,土地,政府补贴,社会融资及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等方面还没有完善的配套政策。
4.整个文化体制的不到位机制不顺畅﹒而作为文化子目的民俗文化必然受到影响。因而,缺乏强有力的发展民俗文化的驱动力。
5.资金投入不足,经营人才缺乏。在民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上,民营资本投资民俗文化建设的数量仍显不足,特别是缺少大手笔的项目。另外,民俗文化的产生需要经济,文化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严重缺乏。民俗文化领域的人才还需要具备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和创新能力。
三、发展思路及对策
公共文化政策的制订应依据党的十六大报告建设小康社会,文化更加繁荣的要求。在正确对待民俗文化的基础上,以发展民俗文化产业的高度来引导其可持续发展,充分挖掘资源优势,拓展民俗文化的产业领域,不断丰富产业样式,努力提高民俗文化产业效能。
(一)发展民俗文化应遵循的原则
1.宽容性原则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公共文化政策制订过程中应当具有允许文化多样性与多元化的胸怀,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指导思想,担负起保护民俗文化,发展民俗产业的责任,扮演民俗文化“守夜人”的角色。
2.选择性原则
不可否认民俗文化本身是一种有争议的文化理态,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是其特点。在比较优劣中筛选,对其精心鉴别,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真正的做到去粗取精,去芜存真的目的。
3.创新性原则
把高新技术引入民俗文化,提高民俗文化的科技含量以求以信息化推动民俗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二)民俗文化发展政策体系的完善
政府大力加强建立健全民俗文化产业扶植政策,确保民俗文化的健康发展。
1.重点引导和培养典型民俗文化政策
公共文化政策出台为一些典型的民俗文化“正名”给予其政策和机会,及公平的竞争环境。如东北二人转不应再认为它是“黄”不应再认为它是低俗,没落的代名词。要进一步放宽文化领域的市场准入,鼓励其以产业化竞争的姿态走向世界,以同等的文化身份参与世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正如二人转专家田子馥所认为的 “专业二人转演出的潜在市场很大,如果政府给予一定的扶持,帮助他们开辟一个市场,那么专业二人转演出市场将有一轰而起之势”。
由此可见二人转受到的“压抑”和它期待发展的渴望。事实上二人转这个东北的民俗文化已经彰显其潜在的产业优势,以长春和平大戏院为例,他们在长春市共有4个剧场,以观众1200人计,每天的票房收入可达27600元一年的票房收入就达上千万元。这便是一个显示民俗文化潜在经济价值的事例。与此同时公共文化部门更要注重对二人转的引导,如对二人转艺人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对欲从艺者进行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实行持证上岗提高演员素质,对二人转艺人艺德试行年终评审制。坚决杜绝“脏口”,发展“绿色二人转”,以政策的推动确保这一民俗文化的持续发展。
2.优秀民俗文化发掘保护政策
联合教育 ,宣传部门搞好民俗文化的发掘,宣传,教育工作。在对待民俗文化的问题上,文化主管部门以政策待遇鼓励考古研究人员,认真发掘发现我们已经遗失或没落的优秀民俗文化,来重新评估他们的价值。
对优秀者加以继承和弘扬,协助好教育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民俗文化的教育宣传和保护工作。
如在学校,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等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民俗文化教育增强民俗文化意识,培养优秀民俗文化人才,提高受教育者的民俗文化素质。
3.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民俗文化发展的贷款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发展前景好的民俗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拓展适合民俗文化产业机构特点的贷款融资方式和相关保险服务。
4.投资政策
建立规范有效的筹资机制,形成多渠道投入的体制。提倡事业型文化单位走国家投资和自我发展并重,向经营管理型转变的道路,鼓励适当开展有偿服务和多种经营,以弥补事业经费不足;支持文化事业单位和企业横向联合,争取企业长期稳定的投资;吸纳社会捐资赞助;允许文物,博物机构利用外资合作进行考古发掘,文物研究和保护;鼓励境外机构和个人投资兴办国家倡导的文化事业或公共文化设施。
5.人才培养政策
鼓励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放宽政策、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引进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各类高素质民俗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实行人事制,逐步推行民俗文化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自主择业。允许有特殊才能的民俗文化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以其拥有的民俗文化品牌、创作成果和科研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占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参与收益分配。鼓励民俗文化产业单位与高校联合,发展与民俗文化产业相关的高等教育如可尝试在各级学校教育中设立民俗文化相关专业,特别是在高等院校中培养民俗文化高级专门人才,为民俗文化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证。
如二人转进入中戏,长春师大等高校就是鲜明的例子,试想还可以设立民俗文化考古专业专门培养民俗文化的考古发掘人才,同样还有民俗戏曲,民俗舞蹈等等,总之在如何保持良好的民俗文化可持续发展方面,人才的培养是必需的要务。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工作,让民俗文化氛围在整个文化氛围中不再如以往的冷清与沉默。
重点培养一批熟悉民俗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业务并掌握有关国际规则的人才,以及民俗文化经纪人、主持人、艺术家和会展策划等专门人才。
6.扶植民营民俗文化产业政策
鼓励个人,企业社会,以各种形式创办国家政策许可的民俗文化产业,对其在规划建设,土地使用,税费政策,从业人员职称等方面与国有民俗文化单位同等对待。
(三)鼓励和支持文化交流政策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传统民俗文化。传统民俗文化的某些变迁是符合历史潮流的,是不应阻挠也是无法阻挠的事实上任何民俗文化都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任何一个民俗文化要充满活力就必须与其它文化相接触交流,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弘扬本民俗文化的同时去吸收其它民族的优秀文化去借鉴国外先进民俗文化成果,然后在与这些异质文化的交流中不断实现民俗文化的发展创新促进它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四)民俗文化改革和发展并重的文化政策
文化部门制定政策引导民俗文化的根本目的是保持它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在认识到民俗文化尽管有或多或少的不健康的不科学的成分,我们当在认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同时尽量最大程度的反映真实的民俗文化。因为“如果一种民俗(如传说神化,民间故事,成年礼)等内容,与当前社会盛行的价值和态度偏离太远,他将会被遗忘而不会继续被流传下去,既然某一民俗能够流传至今,则其价值观必有于现代的价值观相通之处。”
所以说在坚持对传统民俗文化改革的时候要保持其原生态的一面。我们应当认清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失去自己民俗文化的特色,也基本失去了民俗文化的生命力,更无法实现民俗文化的持续发展。
同时在对民俗文化进行产业运做的时候应当首先考虑到我们这样做的初衷是为了民俗文化的持续发展。不能只是单纯的利用民俗文化追求经济利益,如果只顾赚钱使具有文化属性的传统民俗,因商业气息过浓而流于庸俗化,失去了民俗文化本身的真实与质朴,那么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它的吸引力而走向衰败。因此在实践中应当做到保护民俗文化的职责。
四、公共文化政策对民俗文化发展的意义
世纪之交,中国社会处在剧烈的变动之中,许多传统民俗文化濒临消亡,这是非常严酷的现实。面临着这种窘境,我们制定公共文化政策来引导民俗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研究、开发民俗文化能充分认识到民俗价值所在,“找到我们民族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智能、灵感源泉和启动创造力的钥匙”,能揭示一个民族、一个地区文化的真谛,在很多方面都有积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方面
我国56个民族的民风、民俗各具特色,多彩多姿,民俗文化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造就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传统和人文性格,因此,尊重民俗,尊重民俗主体,促进民俗文化的持续发展,对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维系民族感情、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新时期我国政治文明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经济方面
民俗文化是人类创造的物质与精神文明的历史积累,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是生产力,因此民俗文化资源可以作为产业经济去经营、可以作为文化资本去投入生产,“民俗文化是最有生命力的文化因子,一旦植入经济,必将发挥巨大作用”因而它具有重大的经济价值。如当今兴起的民俗文化旅游业,就是把民俗文化作为经济资源与旅游业的紧密结合而且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经济效益。所以引导和保护民俗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 ,能促进经济的发展 ,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因此,研究民俗文化要与振兴经济相结合,打造自己特有的品牌,扩大影响,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保护传统民俗文化对经济文化产业的开发也具有一定的意义。
(三)社会生活方面
对于传承统民俗文化来说,保护传统美德、传统歌舞、民族服饰、传统手工艺等优秀传统民俗是传统民俗能够在现代生活中传承发展的基础,民俗文化的发展也丰富了当地群众的精神生活,积极的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同时也有利于扩大人们的视野,丰富人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文化品位,了解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且使我们有一种文化上的归属感。
注释:
①陈勤建:19 89《中国民俗》中国民间出版社
②北京日报>>理论周刊 2004年9月20日本版语萃
2004年9月20日
③ [美]维特巴诺《心理人类学》P4212001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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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厦门日报《呼唤民俗文化的价值回归》
[9]《中原民俗志》 HYPERLINK
摘要:近年来政府鼓励发展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各地的文史工作单位与艺术工作者,纷纷投入乡土重建的行列。传统饶富宗教色彩的民俗节庆注入了艺术创新、招揽观光、开发文化商品的经济性目的。民俗节庆也成为推展文化产业,促进地方发展的重要项目。本文以文化生态研究的观点,为扩大文化营销,提出民俗节庆文化活动项目策划模式,期待有助激发我国文化产业的潜能与活力。
关键词:民俗节庆,文化活动,项目策划
1、项目背景
我国民俗节庆承袭汉民族传统文化,并包括源自各地方宗教祭祀的民俗庆典和原住民祭典。传统农村社会的民俗节庆往往结合耕作季节,富有祈福、消灾、演艺、休闲的多种意义。尤其民俗节庆期间搭配敬神、祭祀、团聚而来的艺阵、团康和各式各样的神佛绕境、花灯、蜂炮、舞龙、舞狮、抬轿、踩高跷等民俗表演,在民俗祭典文化薪传的意义之外,更以缤纷热闹的气氛带动民气,成为象征地方特色,吸引观光人潮的重要活动。[1]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社会变迁促使农村生活与民俗节庆的风貌逐步改变。
分析民俗文化活动的现代意义,在其原始的怀古念旧与追溯民族情感,凝聚社会人心的集体认同意识之外,二十世纪中叶以来,文化活动藉着现代化的生产与再制造,扩充提供消费和服务的功能,已跳脱了早期对所谓文化工业的负面思考,并融入知识经济发展的洪流。随着全球化的竞争与挑战,民俗文化活动被视为有效展现某一个地方或某一个社会、国家的生活经验、艺术特质、人文风貌和宣泄真挚热情的标志。[2]它是彰显地方感及塑造独特文化地景的绝佳题材。
2、项目目标
从参与观察的角度来看,节庆活动(festivals)是当代各地民俗文化当中,同时拥有象征传统习俗精神,能够号召吸引较多民众参与,易于结合亲近的民俗氛围,创造因提供经验、产品、服务,而滋生的经济效益。时人探讨文化产业有必要深刻重视这一环。
本文以我国的民俗节庆文化活动为标的,循文化营销与文化生态研究的途径,藉此透视民俗节庆文化的构成要素和变迁趋势,并分析民俗节庆文化活动项目策划实营销推广,期待有助于提升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潜能与活力的正向思考。
3、基本流程
民俗活动的源起具有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共享的文化意义,它是经由互动的社会过程而来,不仅单独存在于个人。也在群体活动的创造与累积的过程中,成为一种象征地方特色的知识总合。[3]
本研究的文化活动项目策划过程具体包括:(1)、构想执行,(2)、再制造,(3)、营销、宣传、流通、(4)、展示销售等四个阶段。我国的民俗节庆除了沿袭传统的动态基调,随着工商业生活步调的转变,加上推动社区营造而兴起的促销地方产业和发展观光的功能,成为文化产业的一环。以前述‘民俗节庆文化活动相关利益人模式’分析,民间参与的范围包括:呈现地方生活风貌、艺术成份、精神价值的文化制造者;具有执行传播,扩散宣传效果的文化营销业者;以及提供前来参与的顾客和消费者各种感观体验及休闲服务的文化服务业者三大类。进一步细分尤以下列各项最常见。(1)、宗教及公益团体:包括传统的寺庙、宗教团体,及当代非营利性组织的公益文教基金会,他们通常是民俗节庆的发起或赞助单位。(2)、地方文史工作者:无论是团体或个人性质之文化志工,对于协助节庆活动之企划、推动、考证与服务,往往提供绝佳的辅助。(3)、艺术工作者:包括传承传统艺术的戏剧、艺阵、表演以及寻求推陈出新或结合流行风尚元素的艺术创作者。(4)、地方产业供应者:原属地方生活主轴的地方产物提供者,如年货大街的商家、木雕艺术节的雕刻业者。(5)、衍生性文化产品制造者:如元宵灯饰的饰品制造商。(6)、营销及传播业者:包括媒体传播及当代承揽策展或执行活动企划的经纪公司。(7)、观光服务业者:民俗节庆活动的功能融入大众消费文化,增加了文化观光与知识经济的意义,食、衣、住、行等民生性质的消费服务成为节庆活动的重要项目。
本研究认为民俗节庆文化活动四个阶段不一定像工厂化生产流程那样一个接一个,有时候其实是既重叠又互动。事实上这些分工也存在于不同的执行单位之间,亦即垂直整合的合作模式是采取将原来个别执行的专长领域结合在一起,藉以提供较为完整的价值链。
4、营利模式
具有民俗传承与创造经济效益的民俗节庆活动,不但不在文化资产保存法严谨的保障范围,也非强化创意生产的文化产业项目。[4]而民俗节庆的文化活动涉及历史、宗教、礼俗、艺术、经济、营销、体验、服务等不同面向的学术研究与经营实务。因此,民俗节庆活动的价值链带动文化、观光、商业的实质效益是不争的事实。
5、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对策
文化研究的命题在讨论文化意义产制过程中,以所谓文化循环的概念来观察,当代文化事业的生产、再现、认同、消费与管制的接合过程,每个层面都有其必然的影响力,各个层面的接合与连结会决定文化意义如何被接受或生产。
民俗节庆源起自俗民时节庆典,经过不断的积叠与创新,虽然可能因创新元素加入或怀抱不同的愿景而调整作法,但其根植于俗民生活的原始意义仍是维持永续绵延的原始动力。但时下许多新兴节庆活动的内容设计,往往标榜国际化、艺术化、大型化,成为追求商业效益的观光产业。[5]许多民俗产业曾创造一季数十万人潮参加的盛况。这种操作模式随着社会经济景气不佳,终于因亏损严重而宣布停办;与此相同,许多艺术节也经历类似的同样命运。因此,民俗节庆活动必顸投入更多文化行政的扶持与学术研究的基础,才有可持续发展的可能。
6、相关结论
传统民俗节庆结合乡土神佛祭祀,融入艺阵、戏曲表演,是汇聚村民共享迎神、喜庆、群集娱乐的节日,也是乡土艺术展现的最佳平台。那是俗民文化最核心的一部分,具有文化的、历史的、社会的、艺术的多层涵意。随着社会变迁与政府的文化行政提倡多元文化并蓄,透过富丽农村、社区总体营造、一乡一特色、鼓励文化产业化等政策的推动,当代我国的民俗节庆活动呈现一方面寻根复古,一方面不断推陈出新。创新的民俗节庆发展出以艺术文化发展观光、为社区营造促销地方产业、维持民俗祭典又加入创新作法等三种类型。
当代文化产业研究强调承袭传统文化艺术,结合现代体验,发展兼俱文化与经济的双重效益。不可忽略的是人文艺术的美感,社会发展的理性价值,无论如何添加创新元素,它仍是文化生态绵延不断的原动力。我国的民俗节庆活动在产业文化化,文化产业化的潮流中,将持续发展。期待透过文化活动项目策划合作,追溯民俗的传统因素,融入现代生活,共同开创兼具吸引世人关注,又能令人回味无穷的美感体验与享受。(作者单位: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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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惠建.旅游主题公园核心竞争力的识别和培育研究[D].湘潭大学 2003
[3]苏韶芬.关于旅游业如何开掘民俗文化资源的若干思考[J].广西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02)
【论文摘要】民俗是最早影响儿童社会化的自然之师。物态化和观念化的民俗规范着儿童的行为习惯。民俗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占据着决定性的地位,这主要表现在其强大而自然的教育功能上,即民俗具有知识教化功能、道德教化功能与审美娱乐功能。
民俗是民族(民俗)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学科研究的课题。不同的学科在研究民俗时的侧重点与视野有所不同。
在民族学看来,民俗即民间风俗,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1〕具体地说,民俗是各民族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广泛流行的风尚、习俗,它表现在民族的衣、食、住、行、婚姻、丧葬、节庆、娱乐、礼仪等方面的活动之中,反映着民族的经济生活、自然环境、历史传统、生产方式和心理感情。
社会学者把民俗看作是民族生活方式。民族生活方式是以民族为主体的生活方式,它涵盖了民族的经济生活、社会生活、饮食生活、礼仪生活、宗教生活、娱乐生活等方面。〔2〕
文化学者认为,民俗是一种文化,即民俗文化。民俗文化是一个地域、民族或族群经过长时间的积累、传播、汲取和改造后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生活方式或表达方式,能够体现某种文化的物质层面或精神层面的所有内容,如饮食、节日、服饰、建筑、艺术、生活习惯、宗教信仰、价值观念和世界观等。〔3〕
物态化和观念化的民俗是一定个体民族文化的中坚,它参与和影响着社会的文化发展方向,制约着各民族人民的行为习惯。从某种意义上说,民俗是最早影响儿童社会化的自然之师。
民俗的功能与民俗产生、传承的历史息息相关。民族习俗有着强烈的实用性、功利性、民族性和地域性特点,也有群众性、传承性、变异性的特征。〔4〕就其功能而言,民俗既有规范集体成员行为与凝聚民族力量的功能,〔5〕也有可能阻碍整个民族的进步。〔6〕本文尝试从儿童教育的角度谈谈民俗的功能。
一、知识教化功能
作为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民俗文化涵盖了一个民族的衣、食、住、行、婚姻、丧葬、节庆、礼仪等方面的知识经验,也包含了一个民族的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宗教生活、娱乐生活等方面的知识经验。这些知识经验也就是民俗文化教育的内容。我们可以把民俗文化对儿童的影响看成是民俗文化与儿童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社会成员的教化与儿童自身的内化正是这一相互作用过程的两个基本出发点。“社会正是通过外部化而成为人类的产品,社会正是通过客观化而成为独特的存在,人正是通过内部化而成为社会的产品。”〔7〕社会人就是“社会的产品”,民俗文化的教化功能正是促使儿童成为“社会的产品”,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
民俗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个人社会化过程中占据着决定性的地位。〔8〕民族习俗的知识教化功能具有生活化、情境化、活动化以及随意性、自然性的特征,儿童往往在不经意之中就受到教化,在潜意识之中将其内化为自己的一种习惯。
例如,藏族的节日娱乐活动多数以具有典型藏族风格的歌舞及民间游戏为主,这些娱乐活动大部分需要多人共同参与并协作才能完成,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为儿童提供了与他人交往和合作的机会。年龄稍大的儿童可以直接参与活动,亲自体验和感受;年龄较小的儿童可以通过观看、游玩的形式获得间接的体验。藏族在礼仪上的习俗也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儿童学习交往技能,如藏族注重对客人的迎送礼仪,这些礼仪习俗能够让儿童学会热情、礼貌、友爱等交往技能。藏族还特别注意从小教育子女尊老爱幼,到别人家作客要先向老人行礼,家里来客人时要主动打招呼、让座等。这些民族习俗有利于藏族儿童学习社会规范,学会如何控制自己的行为,正确扮演社会角色。
民族习俗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民俗对儿童的教化功能同样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我们从云南石林彝族撒尼人的火把节和密枝节来看民俗教化功能的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火把节对彝族儿童的影响很大。奢侈的宰牛会餐可能不利于培养儿童的节俭意识,但对儿童之间的接触沟通十分有益;彝族男女点火把逛街、洗澡戏水、跳三弦舞,这有利于培养儿童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但对儿童的朦胧情爱观可能会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密枝节只许成年男性参加,禁止妇女去往密枝林方向,充满了神秘色彩,不利于建立男女平等意识,对儿童科学观的形成也有消极影响;男人们在村中边走边大声喊话,一问一答,批评村中不守村规的人和事,有利于培养儿童的正义感,但此节日延续时间长,不许下地劳动,可能会对儿童的劳动观产生消极影响。〔9〕
二、道德教化功能
民俗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习惯和行为模式,是广大民众共同创造和遵守的行为规则与规范。民俗对社会群体中每个成员的行为方式都具有约束作用,它是产生最早、约束面最广的一种深层行为规范。这些行为模式、规则或规范对民众的思想和生活有强大的制约性和约束力,并迫使人们按一定的道德和习惯规范行事。民俗学者把民俗的这一功能称之为“规范性”,并认为规范性是民俗文化最核心、最根本、最本质的社会功能。
民族风俗习惯是人类最早的社会行为规范,它最初源于人类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各种习惯风俗,如衣食、居住、婚丧、礼仪、禁忌等,这些习惯约定俗成,最终成为规范。民族规范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起着沟通、调整、制约和控制人们行为的作用。一般而言,民俗规范少有明文规定,但民族成员都能对此了然于胸,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在法律作用不到的地方,民俗规范有强大的规范作用。〔10〕民俗规范往往建立在民族成员自觉自愿遵守的基础之上,尽管人们的言谈举止都受到了这类风俗习惯的约束,但人们并没有受束缚的感觉,而是习惯成自然。当然,旧时的某些民俗文化,如家法、族规、宗法、乡规民约,在传统社会中也起着强硬的约束与制裁作用,比如彝族的“习惯法”、苗族的“理词”、侗族的“款词”、瑶族的“石碑话”等,往往还具有法律的威严与制裁功能。
民俗文化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而又隐藏不露的一种社会规范,是一种与儿童生活最贴近、感情最亲近的特殊教育方式,体现了民俗的道德教化功能。民俗的道德教化功能是通过民俗的规范性来达成的,没有民俗的规范性,也就谈不上民俗的道德教化。由于各民族的民俗各异,民俗对儿童的规范性也就不同,其道德教化也会有不同表现。
藏族是讲礼貌、讲礼仪的民族。在藏族家庭中,子女必须孝顺父母,对于父母的话要百依百顺,即使父母有错,也不得违抗、解释,更不得反驳父母。父母和老人回到家时,子女要起身向父母、老人问好,主动帮他们卸下身上携带的东西,帮助脱下鞋、帽,热情上茶斟酒,而且这些举动要彬彬有礼、恭恭敬敬。在藏族家庭中,父母对儿童的影响是在交往中产生的,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将自己的行为习惯、自己掌握的社会规范、自己已有的观念与意识潜移默化地传承给儿童,儿童由此逐渐习得了各种行为准则和社会规范。我们通过大量的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对于藏族在家庭教育及生活禁忌方面的许多习俗,大部分藏族儿童在平时都能严格遵守,这就为儿童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奠定了基础。藏族的家庭教育往往没有高深的道理,没有具体的操作程序,但在儿童的生活中反复循环进行,不间断地影响着儿童,久而久之,儿童自然会形成一种心理定势,并逐步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
热情友好和尊老爱幼是苗族最基本的利益规范。苗族谚语说:“逢老要尊老,逢小要爱小,老爱小,小爱老,敬老得寿,爱小得福,处处讲礼貌,才成好世道。”这一谚语深刻反映了苗族是一个很讲礼节、很注重道德风尚的民族。和睦共处与平等相待是苗族处世待人的准则。苗族人民把帮助别人看作自己应尽的义务,也把接受别人的帮助看作是一种权利,把个人融入集体。比如建造房子,苗族人民往往你建我帮,我建你帮,甚至出现一家建房全村出动的现象。追求自由和勤劳勇敢是苗族最为突出的品质特征。苗族有勤劳勇敢、艰苦创业的光荣传统,苗族人每到一处,重新开荒种地,自种棉麻,纺纱织布,熔蜡画花,缝绣衣裙,饲养家禽,牧放牲畜,种稻养鱼,等等。这些习俗对苗族儿童来说是必须遵守的,也是最起码的行为准则。时间长了,这种行为准则自然而然地转化为儿童的道德行为,并在儿童的头脑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形成儿童内在的道德意识,从而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中支配他们的行为。
由此可见,风俗习惯对儿童的道德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并促进了儿童道德情感、道德行为、道德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三、审美娱乐功能
民俗文化的审美娱乐功能对生养其间的儿童产生潜在的影响,深深影响着儿童对色彩的喜好,对自然的讴歌,对性情的熏陶和对人格的塑造。
一个民族长期以来延续的风俗习惯,从儿童出生开始就伴随着他们并影响和陶冶着他们的情操。比如藏族长期以来形成的最明显的服饰和居住特色就是色彩鲜艳、装饰奇特,对儿童来说,这些是能够直接感知的,是周围生活中美的象征。这种美的刺激长期伴随着儿童的生活,并不需要成人刻意提醒和教育,儿童自然地感受着色彩、服饰、建筑中的艺术美,进而产生一种积极愉快的情感体验,促进审美能力的发展。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藏族儿童都很喜欢本民族的服饰、住房、饮食。另外,藏族在节日、娱乐、礼仪和文化等方面的风俗习惯,特别是藏族的歌舞,在很大程度上也会使儿童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藏族素有“会说话就会唱歌,会走路就会跳舞”之说,这其实也是对藏族儿童艺术能力的概括。藏族儿童从小受藏族节日、娱乐、礼仪和文化的熏陶,逐步锻炼了歌舞技能。藏族风俗习惯对儿童气质、性格和能力的发展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藏族儿童长期受藏族风俗习惯和文化熏陶,因而在气质和性格上明显地带有藏族特色,如粗犷豪放的性格、“雄鹰”一般的气质,都是对藏族人性格的概括,这与藏族在服饰、娱乐、待人接物以及教育方面的习惯是密切相关的。
苗族歌舞更是一种精神的写照,那悠扬的音乐仿佛天籁之音,空旷而悠远,清新而幽雅,粗犷、奔放的动作给人以力量之美。民族艺术能为儿童提供一种发现美、欣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机会和空间,不仅能陶冶儿童的情操,还能洗涤净化儿童的灵魂。
民族风俗习惯对儿童的教化往往是在无形之中发生的,它对儿童的社会认知、道德发展与行为方式的选择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同时对儿童获得各种社会知识、道德规范及发展审美能力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说社会成员的教化是儿童社会化的外部动因,那么儿童个体内化则是社会教化得以实现的内在因素。儿童通过观察学习、认知加工、角色扮演、主观认同和自我强化,内化民族风俗习惯,将其规范并转化为一种行为模式,这一过程体现了儿童社会化的主动性。
民俗是一个民族看得见摸得着的、鲜活的、能吸引人的文化。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人们演绎着多彩多姿的民间生活情景剧。但是,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席卷、后工业时代的来临、知识经济的出现,民俗面临着有史以来最巨大的冲击。民俗的产生与消失是一种正常现象,某些民俗的消亡也是不可阻挡的。对于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爱之者视其为精神家园,恨之者视其为洪水猛兽。不管爱也好,恨也好,它总是无声无息地影响着我们,熏陶着我们,制约着我们,而且它的影响、熏陶与制约作用还要继续影响我们的后代。这就是民俗的生命力。但是,我们又不能不认识到: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可能是不变的;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也不可能都是好的,总是良莠不齐的。好的风俗,我们要保存并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提倡“良风美俗”,以达到“普科学,美风俗;广教化,正人心”的目的;坏的风俗,我们要改变它,摒弃“陈规陋习”,以达到“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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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俗;传统节日;民族体育;体育文化
中国传统的民族节日是人们适应不同时期的社会实践而逐渐形成的。民族体育源自于民族竞技,其文化内容与民俗活动相结合,在节日中作为一种休闲娱乐方式。随着中国对于民族文化的重视,民族体育在民族节庆中呈现出来,不仅代表了民族性,同时也采用这种方式将极具民族色彩的体育文化传承发展。随着现代化的发展进程日益加快,人们的观念意识也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在多元文化的社会环境中,将具有民族代表性的民族体育文化作为民俗节庆中具有代表性的文化活动,就会对该文化以这种传承的形式加以保护,并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实现演进。
一、民俗节庆中民族体育运动的文化内涵
中国的少数民族文化是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适应生存环境,且在生存环境中进行生产斗争而逐渐形成民族特有的文化积淀。民俗节庆是少数民族的文化瑰宝,不仅发挥着促进民族间文化交流的作用,而且还为民族文化传承创造了载体。少数民族在民族节庆中,多会开展体育活动,无论是生产类的节庆,还是宗教祭祀类的民族节庆,都与民族体育存在着必然的联系[1]。比如,纳西族、土家族的传统节日中,会举行各种体育赛事以作为节日庆祝活动,诸如飞石锁、打飞棒等等,而广为熟知的骑马、射箭等等则是许多少数民族在民俗节庆中必须要举行的体育活动。这些体育运动都是从最原始的狩猎活动中演化而来。水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传承至今,则是源于渔文化。比如,京族在民俗节庆中会开展游水捉鸭活动;苗族的独木舟、傣族的赛龙舟都会在传统的民族节日中举行;高山族在民族节庆中会举行顶壶竞走等等。由此可见,少数民族的体育运动在民俗节庆中展开,不仅仅是作为节日间的娱乐活动,更是将其作为民族文化。很显然,民族体育运动都与当地的生产活动存在着直接的关系。进入到商品经济时代,这些生产活动逐渐被技术更为先进且极具科技含量的工具来完成,于是,生产活动转化为体育活动[2]。比如,赫哲人的“狗拉雪橇”,西南独龙族人的溜索和天梯,原本早期是为了适应生存环境而使用的民族交通工具,现在已经成为一种运动项目,同时也将该种运动作为体育文化得以传承。
二、少数民族民俗节庆中民族体育运动的文化特征
(一)民族体育运动具有民族文化的传承性
少数民族的节庆往往会与民俗相融合,形成了特有的少数民族文化。少数民族体育就是民族节庆中的一道独居特色的文化风景。民族体育与社会意识存在着不解之缘,主要在于少数民族生存于特殊环境中,为了对自然现象有所控制而酝酿的各种行为方式成为了原始民族体育活动的萌芽。少数民族对于自然环境中的万事万物都赋予了精神色彩,如此而形成了信仰而扎根于意识深处。一些民族体育运动就源于这些信仰,因此会在民俗节庆中举行,代表着更深层次的文化涵义[3]。伴随着文体活动在各民族的节日中展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的风土人情和道德规范相融合,成为了民族文化中一部分,由此而使得民族体育运动发挥着民族文化传承的作用。
(二)民族体育运动实现了人文互动
少数民族的生活环境决定了生活方式,他们要不断地与大自然搏斗,才能够生存下去。如果对少数民族的体育文化追根溯源,可以追溯到狩猎活动,这是古老的生存来源。少数民族的祖先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生存问题,满足自己的物质生活。随着生存环境的稳定,也具备了改造自然的能力,使得这些古老的生活方式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习俗。民俗节庆是少数民族定期举办的活动,信仰色彩浓重,将体育运动融入到这种民族节庆活动中,不仅为节庆增添了喜悦气氛,对于民族祖先的生存方式也是一种尊重和怀念。民族体育运动作为文化符号,促进了民族体育和民俗文化的水融[4]。民族传统文化丰富多彩,将体育运动融入其中,民族文化以不同的方式呈现出来,这种节日与体育活动的互动,使得民俗节庆的文化内涵更为丰富。
三、民俗节庆中民族体育运动的文化价值
节庆民俗中所开展的民族体育运动将各个民族的文化气息展示出来,其中所蕴含的丰富文化是不言而喻的。诸如,彝族在节庆中所举行的跳火绳运动、达斡尔族所举行的曲棍球运动、藏族的赛牦牛运动等等,都具有鲜明的民族体育文化特点,更是民族体育演变过程的诠释。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而言,少数民族体育的延续,融合了各种时代性因素,经过体育文化的积淀而形成了文化结构,民族性决定了民族体育文化的特有风格。目前中国社会处于文化大融合时期,同时也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正处于传承的关键时期,鉴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本质上与体育存在着趋同性,虽然其在显性上以体育运动的形式呈现,但是这种肢体活动是建立在教育文化的层次之上。特别是当民族体育运动被融入到民俗节庆活动中,就使得体育活动成为了文化的一种表达形式,也可以认为体育运动是以媒介的方式发挥教育功能[5]。
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带有浓重的少数民族文化色彩,在民俗节庆中展开,与民俗文化活动产生互动效应,使得民俗节庆不再是单一的纪念性活动,而是更能够满足多种民族活动需求,使人们在维护民族文化的同时,还通过体育运动赋予了民族以更富于时代特点的新的涵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与民俗文化的融合,如果从民族的原生态的角度研究,其更具有民族文化传承的价值。
结论:
综上所述,少数民族节庆中的民族体育运动是民族社会文化的浓缩,特别是在现代的社会中,民族体育更能够体现人文性特征,在目前的多元文化中独树一帜,更为突出文化的传统型和传承性。在民族节庆中开展民族体育运用,是以节庆为载体传承体育文化的一种途径,以彰显民族价值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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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宾津生,蒋心萍,范金玉.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0.29(04):127-13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