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6 15:59:5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先进企业申报材料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从承担的施工任务出发,确立“越是高难度、高风险工程,越要高起点建设企业文化”的坚定信念
他们担负的a3标段,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在四个标段中,投资量最多,技术含量最高,地质条件最复杂,安全风险最大,被列为集团公司的“天字号”工程,也是中铁建的重点。在艰巨的施工任务面前,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郭衍敬等领导认为,越是高难度、高风险施工,越要有先进的企业文化作为支撑。进场之后,他们就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起步,提出了一系列符合项目实际,体现管理理论前沿性的、包括项目宗旨、项目愿景和目标、工作方针、项目团队精神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理念。他们还精心制作了20多块富有哲理的管理格言标语牌,分别挂在各部门办公室和公共场所,给人以启迪。初步形成了具有项目特色的企业文化理论框架。
二、从人员素质实际出发,打牢基础,循序渐进,强化配套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企业文化
项目部领导客观地看待员企业文化的基础和现状,认为,建设企业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要积极推进,又不能急于求成,一哄而上。必须从基础工作抓起,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有效地开展。为此,一是在人力、物力上做了充分的的准备。聘用了一名多年从事企业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曾兼任过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副会长、前两年在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从事企业文化策划的退休老同志作为顾问,为项目部领导当好参谋助手。以建立学习型组织为切入点,投资数千元建立了以企业文化为主要内容的500余册图书,供大家学习。二是抓了企业文化基础知识的普及。编辑了近20000字的《企业文化学习资料》,通过学习,为建设企业文化打下了理论基础,也使员工明白了开展企业文化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三是抓了规划的制定。依据上级关于建设企业文化的指示、要求,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部企业文化建设规则》,提出用2—3年的时间,建成制度完备、特色鲜明、文化自觉,成效显著的项目文化建设目标,以精神层、制度层、外在形象层三个层面为重点,全面提升员工素质和项目部核心竞争力,为建成全面发展的项目部、为把翔安海底隧道建成国家示范工程做出贡献。
三、从施工生产和员工日常行为出发,以“五个结合”为抓手,全过程建设,全方位渗透,让企业文化“落地”
关键词:项目管理;技术支撑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系统遵循创新基金的管理要求,采取政府部门决策和监督、专家咨询和指导、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和实施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政府决策与专家咨询紧密结合、决策监督与管理实施相对分离,各尽其责、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管理特点和运行机制。
通过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电子政务能力,实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贴近服务;进一步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及后期管理,减低材料制作难度,简化申报流程,增强地方管理部门的参与程度和管理作用,提高管理效率。
一、系统目标
借鉴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系统的经验,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实际管理情况,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从项目申报、审核、受理、评审、监理、验收等全过程一站式业务流程网上办理。为加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遵循安全性、可靠性原则
系统支撑较大并发用户同时进行浏览、交互、检索文档等与数据库的交互式的操作,并且相对占用较少的硬件资源。当意外事件发生时,能通过快速的应急处理,实现故障修复,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避免丢失重要数据。系统建设将充分考虑系统运行时的应变能力和容错能力,确保系统在运行时反应快速、安全可靠。
(二)实用性和易用性原则
系统具有一致的、友好的客户化界面,具有实际可操作性,使用户能够快速掌握系统的使用,用户终端全部采用浏览器方式。具有快速部署、零客户端维护、操作简便的特点,具有易用性。
(三)成熟和先进性兼顾
在项目管理系统的技术选择上,始终兼顾成熟和先进性,选择当前国际上先进、成熟而又实用的技术,在满足系统各项功能稳定运行基础上体现技术创新,不盲目、片面追求技术的先进性。
(四)可扩展、易扩展原则
系统采用标准的SSH软件开发架构,严格按照表现层、逻辑层、数据层进行程序设计和开发,方便日后代码维护以及新功能模块的植入。在数据的扩展上,利用系统后台可视化的工作界面,进行数据的增加,或通过数据库管理工具,创建新的数据库、词典。在应用的扩展上,具有良好的外接接口,将来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充,整个系统中能够方便地添加新的业务模块。
三、系统用户分析
项目管理系统主要有以下几类用户:
(1)领导用户。查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数据、合同数据、监理数据、验收项目、历史项目,掌握统计分析数据。
(2)管理用户。主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根据各自职能及管理员分配的权限,在系统中进行审核管理、评审管理、立项管理、项目推荐、合同管理、项目监理、验收管理、信息查询、汇总、统计分析等操作。
(3)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用户。负责辖区内企业申报项目推荐、合同数据的审核、项目监理(半年报、年报)、组织项目验收及验收数据审核等工作。
(4)专家用户。负责评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根据评审要求、评审时间,阅读项目材料、填写评价表、打印、签字、提交,完成评审或项目验收工作。
(5)企业用户。全省范围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用户,可在线填报项目申请材料,立项后填写合同书,项目执行过程中可以定期在线填写项目监理半年报、年报,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以在线填写验收材料。企业用户是本系统用户的主体。
四、系统功能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实现统对一般创新项目、科技小巨人项目、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三大类项目进行申报、评审、监理、验收管理等一站式业务流程网上办理。
(一)项目申报管理
通过项目申报管理,企业可以申报新项目、修改项目、删除废项目。申报项目确认不再修改后,提交给管理部门审核。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的项目,可以打印正式纸质材料。
(二)申报项目认证
企业将填写完毕的申报材料发送后,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的项目附件材料进行核实、查验。同时,对企业填写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报材料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指导企业调整并完善申报材料、打印申报材料正式版本。最后,对认证过的项目填写认证意见,并将项目发送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三)项目受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用户将在项目受理环节查看到这些项目。在受理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用户可做形式审查等方面的工作并给出相关结论,依据这些结论,项目转发到对应的角色进行处理。根据工作要求,处理结果分为:受理通过、发送至评审环节,受理暂缓,受理不通过、项目退回,不予受理、项目不符合相关要求。
(四)项目评审管理
受理通过的项目进入评审管理环节,完成评审项目确定、专家选择、专家评审项目、查看专家评审意见,处理重复申报项目等有关项目评审管理方面的内容。
(五)项目立项
项目管理通过后,进入项目立项管理,由管理部门填写立项意见、立项金额。立项后的项目才能进行合同签订。
(六)项目合同管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部门组织企业完成立项合同签订工作。一是合同信息的填写,由企业完成项目合同的填写;二是合同信息审核,通过信息查看合同内容情况,审核、协助企业完成合同的签订工作。
(七)合同变更
合同生效,项目进入监理期后,如果需要修改合同内容,则需要启动合同变更流程。
(八)项目监理
企业在项目执行期内需要上报半年报和年报。在半年报与年报执行期间,项目执行企业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将项目的执行情况上报到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按照企业项目原来的执行进度,检查、审核企业所报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并将审核结论及立项企业上报数据与材料提交到管理中心。
(九)项目验收
企业在项目合同到期前2个月启动项目验收的工作。企业填写好后提交验收申请表,科技管理部门逐级审核企业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并给出审核意见。验收会后进行专项信息的录入、审核。
(十)专家信息管理
专家信息管理包括专家信息维护、专家密码维护和推荐专家三部分功能。
第一条为鼓励和引导企业或其他相关组织(以下简称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强质量管理创新项目管理,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管理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通过改革、改进和改造传统质量管理模式方法等活动,开展先进质量管理理论、模式、方法、工具的实践应用、推广示范和为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措施项目。
第三条质量管理创新项目实行申报、资料评审、集中答辩、现场评审的管理方式。申报项目应在申报日期上一年度已完成实施。项目由省财政予以经费支持。
第四条省质监局负责项目的评审与确认,市质监局负责项目的初选推荐,县(市、区)质监局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及日常管理。
第五条鼓励先进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中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论、模式、方法、工具的企业、各级政府质量奖培育企业和为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积极申报。
第二章项目分类
第六条项目按实施内容分一、二、三类。
第七条重大质量管理创新项目属一类项目,具有突破性特征,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国内外已有同类质量管理方法相比,在思路、原理、模式或方法工具等方面有新突破;
(二)能有效解决质量管理领域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
(三)项目实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四)有查新报告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出具的项目鉴定报告。
第八条重要质量管理创新项目属二类项目,具有示范性特征,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采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能提升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实施路径清晰、过程明确、措施针对性强、验证数据翔实;
(三)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推广作用,并已取得实效;
(四)项目实施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应用型质量管理和提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公共服务项目属三类项目。
应用型质量管理项目具有实用性特征,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能结合本企业实际,应用适宜的质量管理方法;
(二)分析要因清晰,过程控制和路径有效;
(三)对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具有实际意义;
(四)项目实施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提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公共服务项目具有公益性特征,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建立质量管理专家库,具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专家队伍;
(二)服务积极、方式多样、效果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十条项目每年申报评审一次。项目申报遵循企业自愿申请与各市、县(市、区)质监局逐级推荐相结合原则。
第十一条申报企业需提交《省质量管理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企业概况、项目选题背景、实施计划、主要实施内容和目标、实施路径、主要质量管理方法及工具应用过程、实施效果、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查新报告、鉴定报告等。
第十二条企业申报材料报当地质监局,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级质监局。市质监局在《省质量管理创新项目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省质监局。
第四章项目评审
第十三条省质监局聘请评审员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评审按资料评审、集中答辩、现场评审三个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项目评审实行组长负责制,由省质监局根据需要组建若干评审组并确定组长,每组聘请评审员2-3名。
第十五条资料评审采用独立评审与合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审组长指定评审员独立评审企业申报资料,评审组结合独立评审情况,依据《省质量管理创新项目评审细则》(附件2)进行评分,经集体讨论、合议评审后,形成项目资料评审报告和初评得分。
第十六条根据各评审组资料评审报告和初评得分,省质监局择优确定若干个项目,组织评审组交叉复审。经交叉复审后,召开评审组长会议,讨论确定项目评审得分。
第十七条省质监局依据项目资料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项目类别。对一、二类项目,组织申报企业项目负责人集中答辩,并根据答辩情况修正评审得分和调整项目类别。
第十八条集中答辩程序为项目负责人陈述项目实施过程和创新点,专家提问,现场解答,专家组组长总结点评。
第十九条省质监局分别按三分之一以上比例抽取一、二、三类项目,组织现场评审。现场评审主要查证项目真实性,并对项目评审得分和项目类别进行修正、调整。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项目评审资格并通报批评,且该项目申报企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二十条提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公共服务项目由省质监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直接确定。
第五章项目资金补助
第二十一条对经评定的项目,由省质监局、省财政厅以“以奖代补”方式予以资金补助。
第二十二条补助标准:一类项目每项补助30-40万元,二类项目每项补助20-30万元,三类项目每项补助10-20万元。
第二十三条获得项目资金补助企业,应积极履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义务。
第六章附则
为了做好**年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申报**年**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银科字[**]38号),我局将组织**年**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详见**政府公众网)转发,请认真阅读有关要求,欲申报的项目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望各有关单位确实做好项目申请的推荐工作,未按有关要求申报的项目,我局将不予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编制的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突出依靠科技创新和进步,促进“两个最适宜”城市的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2、紧紧围绕**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所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科技专项,优先主题,突出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
二、**年科技发展计划的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能源化工、机械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发酵与生物制药、节能生产、污染治理、农副产品深加工等工业关键技术项目和现代奶业、蔬菜产业、无公害生产配套技术、优质高效养殖技术等农业传统优势产业;企业创新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促进和提升科技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对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引导和支撑作用。
三、**年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组成
1、科技攻关项目:包括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含软科学研究)。此类项目必须具备实施的基础条件,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坚持市场导向,突出效益优先,力争重大突破,对企业和社会发展能直接到推动作用,通过科技攻关能直接运用于生产,形成规模并能够取得知识产权,特别是自主核心技术。申报此类项目应做好调研、查新和试验方案的论证。
2、科技开发项目:包括星火、火炬、科技成果推广、新技术引进和电子计算机应用等计划项目。申报此类项目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优势,并减少风险,以先进成就技术成果为依托,以加速成果转化和规模效益为目标,直接用于生产建设,并能取得巨大经济效益,带动企业发展。此类项目一般投资风险较大,各申报单位要在认真做好全面调研、可行性论证和有一定基金保障的基础上再行申报。
四、**年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1、申报**年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需提供申报表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一份(3.5英寸软盘WORD文档。
2、申报表在**市科技信息网()中下载。
为确保2021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禅城区纵向协同专项)评审工作的“科学、公平、公正”,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2021 年修订)的通知》(佛府办〔2021〕4号)、《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科〔2019〕131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2021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禅城区纵向协同专项)评审工作由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以下简称区经科局)统筹,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本评审方案开展相关评审工作。
二、评审阶段
评审阶段主要分为初审推荐、形式审查、同行评审、会议答辩及现场考察五个环节。
(一)初审推荐
各镇(街道)经发办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核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备。
(一)形式审查
区经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镇(街道)经发办初审推荐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等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同行评审。
(二)同行评审
区经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邀请相关技术领域专家,由专家对科技创新团队及其项目进行评价,主要评价科技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创新性、可行性等。
根据同行评审得分排名、评审专家的总体意见、团队数量确定进入会议答辩的名单。
(三)会议答辩
由区经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邀请相关领域专家,通过科技创新团队陈述、专家提问、口头答辩、小组讨论等形式,形成专家书面推荐意见。主要评价科技创新团队及其拥有成果的产业化前景、产品市场的相关情况、市场运作的能力、与当地产业的契合度等。
根据“同行评审”和“会议答辩”合计总分排名,评审专家的总体意见、团队数量确定进入现场考察环节的名单。
(四)现场考察
由区经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到项目实施地对科技创新团队现有场地、人员、设备等产业化基础条件进行现场考察。
三、评审专家的组成及要求
(一)同行评审: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组成,专家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每个专家组正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数不少60%。
(二)会议答辩:每组专家数量原则上不少于7人,由技术、企业管理、投资、财务等专家组成。
(三)现场考察:每组专家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人,由技术、企业管理、投资、财务等专家组成。
(四)其它要求:1.每个专家组数量必须为单数;2.除回避制度外,专家组成员不能为同一单位的专家。
四、计分规则
(一)同行评审和会议答辩以及现场考察的得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以其余专家的平均分计算;
(二)最终得分=同行评审得分*40%+会议答辩得分*40%+现场考察得分*20%。
《方案》指出,本次评比的范围是:在吉林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以粮食、畜产品和林特产品等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企业。
《方案》指出,参加评比的企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加工主营业务收入和经济效益在本省同行业处于较高水平。企业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资产优良,资产负债率较低,具有较高的银行信用等级。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自主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在同行业中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能力与市场开拓能力居领先水平,品牌建设发展成效显著,企业产品竞争力强。企业产品质量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完备,3年内未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企业纳税意识强,纳税额在同行业处于前列,没有偷逃税款现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对社会有所回报。企业诚信经营,市场知名度较高,没有消费者投诉。企业吸纳农民工数量增长速度较快,对转移农村劳动力贡献大,安置社会劳动就业率在同类企业中居前列。企业3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无重大环保事故。
《方案》指出,评比标准为:企业资产总额1亿元以上,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或出口创汇1000万美元为10分,各项数额每增加10%增加1分;企业净利润三年内均以10%递增1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增加1分;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0%,银行信用等级A级5分,AA级15分,AAA级25分。企业产品获省级名牌产品5分,国家级名牌产品10分,中国驰名商标20分;企业每获得一项ISO系列、HACCP等有关质量认证的加10分。企业3年内转移农村劳动力达500人为20分,每增加100人加10分。企业设立独立研发机构的为10分,国家级研发机构加20分,省级以下研发机构加5分,获得省科技进步奖加10分,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科技进步奖加20分。企业纳税总额达500万为10分,每增加10%、增加10分;企业基本建设投资连续3年以30%速度递增为10分,每融资1000万,增加5分。企业3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10分,企业3年内未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加10分,企业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的加10分。
第二条 县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应遵循下列原则:
1、预算管理,专款专用;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3、择优支持,严格把关;4、公开透明,依法监督。
第三条 县农业发展基金由县委农办、财政局共同负责管理。县农业发展基金在县财政设立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实行滚动使用,当年未使用完的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二章 农业发展基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 农业发展基金使用范围是包括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有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类农业项目。
1、能明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
2、对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和展销活动给予适当补助,对引导企业争创品牌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3、扶持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补助(包括:农业“五新”产品的开发普及、成果推广,荣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省级优秀新产品奖励);
4、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村容村貌整治,生活污水,禽、畜污水排放治理);
5、效益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建设、森林资源、水资源保护及环境整治;
6、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基地建设、先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
7、农业市场运营拓展、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8、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的信息技术、教育培训;
9、农、林、水、禽、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0、其它推动农业发展专项补助奖励;
11、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化升级、争创品牌(荣获中国弛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市知名商标、市知名产品)的奖励办法,参照《县鼓励争创农产品品牌的意见》(政综[]168号)规定的奖励范围和标准执行。
第三章 农业发展基金的申报和审批
第五条 为加强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县政府设立农业发展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委农办、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科技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审核审批,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县委农办具体负责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农业发展基金实行项目申报制度,县委农办根据不同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对象,按程序给予申报。专项奖励资金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确定和考评。
第七条 农业发展基金使用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按以下方式执行:
1、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报意见,农口各涉农部门、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等企事业单位按主管部门项目安排计划,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提交与资金用途相符的材料、证明等,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把关审核后报县委农办、县财政局;
2、由县委农办对申请使用专项基金单位的申报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形成专项基金使用安排计划,提报领导小组研究。
3、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专项基金使用安排计划进行审批;
4、根据审批意见,由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专项基金使用单位。
5、项目申报时间:一年申报一次。
第四章 农业发展基金的监督
第八条实施使用农业发展基金的单位收到拨付的专项资金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财务处理,做到专款专用。
第九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在每年年底向县委农办、县财政局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应当在每年年底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农业发展专项基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
第十条 县委农办、财政局、监察局应当对县农业发展专项基金使用范围和使用对象进行监督和检查。县审计局应当对县农业发展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专项资金以及对资金使用情况正常监督检查不予配合的,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对申报单位予以处罚;
一、 搭建信息平台,提高行政效率
为使重点耗能企业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国家节能政策,方便企业在线咨询,省内先后建立了湖北节能环保、湖北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监察等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国家和省在节能减排等方面出台的政策,实现了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与重点耗能企业的双向沟通,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同时,还设立节能宣传周、行风热线、电视专题、报刊专栏宣传解读国家政策。针对节能项目申报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我委利用电子邮箱和短信平台,在国家申报项目的通知到达当天即将通知挂到网上,各市州当天就能看到并下载国家的通知,为企业申报项目节约了时间。
二、 加强宣传培训,解读节能政策
由于大部分企业是第一次申报节能项目,对项目申报的程序、方法、步骤、内容要求等方面都不是很熟悉,为了不影响项目申报的质量,我们将国家和省有关节能项目政策文件组织编写了节能项目培训教材,对全省各市州科长、重点耗能企业技术人员以及化工、建材、机电、轻工等研究咨询机构进行了系统培训,详细介绍了国家、省对节能项目范围、申报程序和项目管理等要求,就企业如何组织筛选节能项目和编制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解释说明,结合已经实施的重点示范工程和重大项目进行了案例分析。
三、 超前谋划项目,做好项目准备
近几年,特别是金融危机后,我委建立了节能项目库,为加强节能项目储备,每年组织各地收集上报一批节能项目并及时充实和更新。在每年的节能监察工作上我委明确要求,既要摸清企业能源利用的基本情况,理清企业节能工作的思路和目标,更要找出企业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每个企业都要规划、储备1―3个节能项目。同时,我委充分利用行业协会、节能协会、各科研机构的资源力量,帮助化工、建材、纺织、石化、有色等高耗能行业企业在运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方面进行指导,策划节能项目,对节能潜力大、应用面广的水泥行业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余热回收利用等节能先进适应技术进行重点推广。
四、 严把项目审查关,确保项目质量
一是各市州严把项目初选关。通过培训、发文和网上咨询等渠道,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基本上熟悉和掌握国家节能项目申报条件,在对企业申报项目初选时,就把企业规模小、经济效益差、节能效果不明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筛选掉。二是严把项目评审关。项目报到省里后,我委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对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严格评审,重点从项目所采取工艺技术是否先进、适用和经济,项目节能量的确定原则、确定方法和监测方法是否符合要求,项目节能量的计算方法和过程是否科学合理,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未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及时向企业说明原因。三是严把现场考察关。将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在网上进行公示,并委托相关行业专家或第三方机构组成专家组赴企业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把人情项目、虚报项目和其他不符合申报原则的项目筛选掉。四是把好项目修改完善关。根据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的结论,对需要修改完善的项目,企业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后,我委再次委托专家进行单项审查。五是严把项目上报关。湖北省上报国家的节能项目都要在委主任办公会上进行集中讨论后行文上报。通过上述严格把关,提高了申报项目的质量。
五、认真整理汇总项目资料,确保资料齐备详实
申报节能项目的上报文件是项目汇总的最终体现,项目建设内容是否清晰、各项材料是否完整都应在汇总文件中加以标注,以方便查询。因此,在设计项目汇总表时,我委将项目单位、隶属关系、项目类型、项目建设内容、可研编制单位、评估单位、总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号、申请资金额度、银行承诺出具单位及编号、资本金和自筹资金证明单位、环保批复单位及文号、用地证明等重要信息都一并录入,非常方便管理。为便于保存项目纸质材料,也为了方便专家评审,我委对企业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装订大小、装订方式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确保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整齐统一,方便保存。为保证电子申报材料能够满足国家要求,我委也对项目电子材料的目录建立、文档格式做了明确规定,对中央投资、财政奖励项目编报系统进行了培训。
六、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做好部门协调工作
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衔接沟通。在项目组织申报过程中,我委注重发挥熟悉国家产业政策、了解企业和行业情况的优势,在项目选择、评审、确定等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积极主动地联系同级财政部门,加强沟通,确保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节能项目资金计划到省里后,我委督促财政部门尽早将资金拨付到企业,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二是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衔接沟通。为了做好节能项目环评工作,我委积极协调省环保部门简化环评程序,创建节能项目“绿色通道”。省环保部门将需由省级审批的申报节能、节水、循环经济、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等方面项目环评一律委托项目所在市州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市州级环保部门明确将节能项目纳入重点项目管理,简化程序,优先安排评估,优先审批。
七、搭建融资平台,破解项目资金难题
长期以来,融资难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节能项目改造的首要瓶颈。为此,我委积极与金融机构探索解决节能项目融资难的办法,每年组织兴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与重点企业对接会,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银行、企业,对节能项目开展能效贷款,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为湖北省节能项目提供了资金保障,取得了良好效果。
八、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为确保已获得国家支持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批复内容建设,我委严格规范项目的实施,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项目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有关实施条件,土建、安装、监理和材料、设备采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要做到质量、投资和工期“三包干”。建立了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制度,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季度报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内容。各市州发改部门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投入情况、企业领导重视程度、技术人员等方面进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纠正。
九、探索项目后评价和后激励机制,总结项目成果
2010年,我委稽查办对已经完工的部分节能项目进行了现场后评价,对项目目标、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客观的分析。确定预期节能目标是否达到,主要效益指标是否实现,通过分析评价找出成败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来年谋划项目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为被评项目实施运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从而达到提高节能效益的目的。我委还利用省、市级节能专项资金,对节能效果明显的项目,按获得国家资金的一定比例进行省、市级激励,有力地推动企业实施项目的积极性。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国家“十一五”期间安排湖北省的节能重点项目基本上已竣工投产,逐步发挥效益,取得明显成效。
(一)有效提升了全省节能技术水平
工业领域中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均有较大幅度下降,其中火电供电煤耗下降5.93%,吨钢综合能耗下降2.48%,水泥综合能耗下降25.39%,合成氨综合能耗下降10.21%,电解铝综合能耗下降3.43%。
(二)取得了良好的节能效果
“十一五”期间,全省先后有300多个节能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或节能财政奖励项目实施计划,拉动资金180多亿元,项目全部实施后,实现直接节能500多万吨标准煤。
(三)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通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列入省“百家节能工程”(含31家千家企业)与国家和省政府签订的“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共674万吨标准煤,实现节能量1206万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