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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工作意见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06 16:01:5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公共卫生工作意见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公共卫生工作意见

第1篇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加深,国内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就业压力明显增加,加上元旦、春节临近,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开始集中返乡,给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此,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当前返乡农民工工作,从促进农民工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返乡农民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实现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高度重视当前返乡农民工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全面把握*届三中全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讲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创新体制机制,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一是抓紧实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按照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部署,研究落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重大项目安排。按照《通知》要求,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返乡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和计划生育相关知识宣传,组织和支持返乡农民工投身新农村建设,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推进农村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机构的建设。同时,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面向返乡农民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信息采集等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做好对返乡农民工及其随返家属的计划生育服务。各地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民工流入地和流出地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配合,落实好各项服务管理措施。流入地要进一步强化属地化服务责任,建立健全社区外来人口登记制度,畅通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渠道,落实流入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定点服务制度,提高流动人口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免费项目服务率,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出地要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责任,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返乡农民工家庭应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随访和动态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外出人口的登记、宣传教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和返乡农民工统计监测

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网络优势,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返乡农民工的统计监测工作。利用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网络,开展流动人口及其家庭状况调查,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和流向,了解返乡农民工及其随返家属的计划生育情况、生殖健康需求和返乡后的就业意向,及时把握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动向和新趋势,为领导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监测的有关要求,探索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流入、流出重点地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动态监测系统,形成以城乡社区为平台、以部门信息共享为依托、以人口计生部门信息为主体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交换、监测、分析和决策支持系统,适时掌握流动人口和返乡农民工的变动状况及发展趋势。流出人口较多的省份要对农民工节后返城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统计,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各地要认真实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统计报表制度,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和分析研究水平。

第2篇

一、xx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制度管理,提高两员素质。

我们始终把优化“两员”思想品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作为经常性的头件大事来抓,建立健全了《xxx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各种规章制度,强化检疫规范化操作程序和检疫员工作职责,对全市检疫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考核,加强了对检疫员执法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负责、违法违纪,有失职行为的检疫员按章查处,有x名基层站检疫员因工作不到位,违反《xxx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而受到了处罚,使全市的检疫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二)强化检疫检验,提高检疫质量。

充分利用了快速检测箱等动保工程配套仪器设备进行检疫操作,对定点屠宰场的疑似病猪肉进行快速检测,全年共查处了x起销售病死猪肉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处罚,增强了人们对上市畜产品安全的信任度,同时提高了对外运畜禽产品的声誉。检疫执法做到检疫员到岗到位及时,检疫工具全齐,检疫质量得到保证。在检疫过程中,严格把住以产地检疫为重点的五关:一是产地检疫关;二是进场(点)检疫关;三是宰前检疫关;四是宰后检验关;五是市场监督检查关。注重了产地、屠宰两大环节的监督检查,使之形成了相互协调,相互完善,联系密切,功能互补的检疫工作机制,全年完成猪、牛、羊产地检疫xx万多头,白肉检疫xx万头,家禽检疫xx万羽。

(三)强化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全面推动检疫工作。

自从对猪、牛、羊实行动物免疫标识制度,为推动我市动物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我们实行以检疫促防疫、以防疫促发展的工作方法,严格把住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对没有免疫标识的猪、牛、羊一律不准流通、上市和交易。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在每个猪场的围墙上都刷写了宣传标语,下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牌,并在各乡、镇交通要道涮写了xx多条宣传标语,宣传形式多样,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由于宣传力度到位,管理制度健全,促进了我市动物疫病的免疫和检疫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没有监督管理,违法行为就得不到惩处和改正,我们主要采取“三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即日常管理与经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定期监督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4月份对全市中等以上规模的养殖场、11月份对全市定点屠宰场(点)的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并经常组织防疫监督员对乡村级交通要道和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全年监督重点放在打击逃检,无证经营,经营死因不明病害畜产品以及检疫员、防疫员违纪违规行为上,并以集中力量查处案件为突破口,解决群众举报突出问题,推动全面检疫工作和猪、牛、羊免疫标识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案件x起,查处逃避检疫案件x起,经营死因不明畜产品x起,不凭检疫证明运输畜产品案x起,防疫员违规使用免疫标识x起,对当事人均依法、依规给予了处罚,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

二、xx年工作要点

(一)从抓业务培训入手,重塑检疫监督队伍形象。

为切实提高“两员”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防检疫队伍形象,全年抓住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建章立制,继续推行去年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xxx检疫员考核管理办法》;二是严把两员的审核关,对全市检疫员重新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工作能力差的人员取消检疫资格;三是抓好“两员”的业务培训,拟在x月份对全市检疫员进行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四是抓好检疫示范站建设,着重抓好xx等x个条件较差的检疫示范站建设,并对xx、xx、xx等三个定点屠宰场实行重点监督。

(二)从审证发证入手,增强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是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防疫监督的重要手段,今年要重点抓好贩运户、屠工及饲养场的办证及年审工作,严格办证程序,先培训,后规范,力求《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率达xx%以上,做到依证管理,持证经营,同时加大《动物防疫法》、《xxx动物防疫条例》及配套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三)从强化免疫标识管理入手,扩大检疫面。

严格按照省、市免疫标识管理制度,严禁无免疫标识的猪、牛、羊出村出场,上市流通,做到以防促检,以检促防,防检并重,在抓好猪、牛、羊检疫的同时,加大监督力度,抓好家禽检疫和狗的检疫,力求猪、牛、羊检疫率达到xx%以上,家禽检疫率达xx%以上。

(四)从查处典型案件入手,营造依法治牧氛围。

第3篇

依照“预防为主、预防结合”的方针,以《省职业病预防规划(2012-2015年)》为指导,增强《职业病预防法》、《功课场合职业健康监督治理暂行规则》等司法律例的宣传贯彻,重点抓好开展职业卫生治理规范化创立活动和对生产运营单位首要负责人、专兼职治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开展重点行业专治,持续抓好功课风险申报,提高全市职业卫生监管程度。

二、工作目的

(一)持续做好职业风险申报工作,完成职业风险申报单位1000家。

(二)完成对生产运营单位首要负责人、专兼职治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4000人。

(三)开展企业职业卫生治理规范化建立活动,完成职业卫生治理规范化企业创立200家。

(四)保证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职业风险变乱和群体性职业中毒事情。

三、重点工作

(一)增强对全市职业卫生治理人员进行培训,拟分片区对生产运营单位首要负责人、专兼职治理人员职业卫生进行培训。

(二)持续抓好粉尘与高毒物品风险管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家具行业和石棉成品企业职业风险专治,加大对冶金、电镀、制鞋等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一批典型的职业风险违法案件。

(三)持续抓好职业风险申报,增强对申报单位现场审核,指导协助企业抓好职业卫生治理。

(四)深化职业卫生治理试点工作,开展职业卫生治理规范化创立活动,启动职业卫生安全答应证发下班作。

(五)依据“三定”方案要求,理顺全市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做好与卫生部分的工作交代,坚持全市职业风险单位基本档案。

(六)开展全市建立项目职业卫生“三还”大检查,提高我市职业卫生“三还”搜检立案率,加大法律力度,从源头上节制职业风险的发生。

四、保证办法

(一)将职业风险申报、职业卫生治理规范化企业创立、和生产运营单位首要负责人、专兼职治理人员职业卫生产培训工作归入对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目的。

(二)加大全市职业卫生监管系统建立力度,催促区(市)县安监局要按中心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分职责分工的通知》文件要求,专设机构和人员。

(三)增强职业健康宣布道育培训。一方面充分应用“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预防宣传周等活动,抓好全员职业健康宣布道育,提高员工自我维护认识;另一方面要切实抓好本年企业首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专兼职治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职业卫生治理程度;三是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增强对安监系统职业卫生监管监察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监察程度。

(四)增强监察法律,加大对功课场合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一方面,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察法律机构要切实把功课场合职业卫生监管归入主要的法律检查内容,加大对存在严厉职业风险企业的查处力度;另一方面,各级安监、卫生、劳动保证部分要增强联络沟通,互通状况,合时开展结合法律。

(五)增强职业卫生监管基本工作,合时制订出台《成都会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成都会职业卫生监督治理方法》、《成都会职业卫生监察法律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提高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程度。

第4篇

一、狠抓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一)要严格按照《家庭群体聚餐卫生安全暂行规定》的要求,强化对农村家宴的管理和指导。农村群体性家宴聚餐在五桌以上,举办人和承办者必须在三天前按照有关要求逐级申报,根据桌数多少,市食品卫生监督所、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接到申请者及时到现场进行指导。

(二)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精神,镇卫生院要做好应急处理和卫生救援各项技术、人员物资的准备工作。

(三)镇卫生院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好本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农家乐、餐饮业、食品副食业年内至少进行四次以上的检查监管,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规定的发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的必须停业整改,否则停业。

(四)各村(居)委对食品安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不能有半点忽视,做到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二、继续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一)继续做好整顿规范规并村级卫生站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村医生必须规并到卫生站就诊看病,购药环节必须由镇卫生院统一组织,各村卫生站不得在其他地方采购药物药械。

(二)继续做好农民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的宣传发动解释工作,切实为农民做好事、办实事。参合率要求达到98%以上,按时做好2013年自愿参合农民的登记、造册、收参合费等工作,早准备、早动员、早宣传。

(三)镇卫生院、各村卫生站要切实做好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的医疗费用报账工作,尽职尽责为农民服好务。

三、狠抓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年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因此,各村要付出很大努力,用高度的责任心和强有力的措施确保2013年血吸虫病阻断达标工作顺利完成。

(一)查螺工作。要组织一支不脱产的专业队伍,按照“三查一不漏”的查螺要求,将所有的环境进行2至3次的反复查螺,彻底摸清有螺环境,在检查验收时决对不允许有新发现,并完成好活螺迎检任务。

(二)灭螺工作。采取药物杀灭与群众性灭螺相结合,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尽可能地改造有螺沟渠,对未改造的有螺环境进行基础灭螺,将螺泥收堆,用药物进成堆沤处理,再将所有的有螺环境用药物进行三至四次的杀灭,确保当年表土无活螺。

(三)查治病工作。按照市上安排统一进行,确保无遗漏见实效。

四、抓好镇卫生院的发展和村级卫生站管理。

(一)镇卫生院要求打造学习型团队、学习型卫生院、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院。开展全员培训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院职工的学习能力,思想道德素质、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努力引进医疗技术水平较高的人才,不断更新医疗设备、提升业务技术水平,努力争创党和政府满意,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行业。

(二)要加强村级卫生站和乡村医生的管理,按照一村一站的原则建好村级卫生站,取消医疗点。村级卫生站的购药渠道由镇卫生院统一组织,不得随意购药和出售、使用假冒、伪劣、过期、霉变的药品。

(三)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无证行医,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处理一处。

五、继续开展好防疫卫生等工作。

为了搞好防疫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出现大疫,要做好以下消、杀、灭防疫工作:

(一)发动群众搞好爱国卫生活动,提高整体卫生水平,按照“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做好环境治理、改水改厕、垃圾清运等方面的工作。

(二)二环路以内的村居委要继续做好垃圾清运、保洁工作,要加强对垃圾清运人员、保洁员的管理工作,按照制度和要求做好每天的清运和保洁。

(三)落实好各组的防疫人员、检修好防疫所用的机械设备,做好防疫的准备工作。

(四)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突发性疾病、人禽流感、职业病防治、初级卫生保健、除“四害”、健康教育等项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

六、切实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

根据卫生工作的需要,镇政府充实调整了卫生领导小组:

组长:

第5篇

为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卫生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着力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争取把个人承担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至30%以下,农村卫生和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每万农业人口执业医师人数达到1名、执业助理医师人数达到1.5名,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4‰以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8%以上,平均期望寿命在2010年的基础上增加1岁。

二、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

(三)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农民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参合农民数逐年稳中有升。不断提高筹资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按规定落实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加强新农合即时补偿工作,确保一次报账率90%以上。以乡镇为单位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工作。开展大病统筹按人头付费、病种付费、总额预付以及分段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合理控制医药费用。积极探索以设区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四)提高新农合监管能力。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乡经办机构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市县乡三级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农业人口在20万以下的(含20万)县级经办机构配6至8名专职人员,每增加10万农业人口增加1名,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名,编制由县(区)政府解决,乡级经办机构配备2至3名专职人员。经办机构工作经费按县级人均不少于0.5元、乡级人均不少于1元,分别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并随新农合制度发展逐步提高。探索工作经费县级集中管理模式。加快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改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实现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实行县级网上审核,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三、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及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及非目录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落实配备政策,统一网上招标采购,统一执行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三张网”报销目录,并落实有关补偿政策。积极探索已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探索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机制。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多渠道补偿收入由医疗服务收入、各级财政补助收入、医保补偿收入、风险基金等构成,统筹用于卫生院房屋维修、设备维修和人员经费支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核定补助、绩效考核”的原则,县级财政按政策规定的分担比例,足额将补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采取当年预拨,下年结算办法实施。

四、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七)积极开展创建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活动。切实加强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创建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具体工作落实。2011年具备基本创建条件的县(区)要积极参加第四轮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创建。到2015年,力争60%以上的县(区)达到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标准。

(八)加强基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到2015年,建立起基本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力争80%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标准。所有县(区)拥有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和监管机构。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室。

(九)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到2015年,实现县县有标准化综合医院,60%的县级中医医院在硬件设施和内涵建设上达到县级医院标准化水平,50%以上的县达到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管理运行机制,综合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落实传染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快中医中药事业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都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实现每个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逐步建立健全医患纠纷调解机制。

(十)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县(区)政府负责在每个乡镇举办一所标准化卫生院,不得以任何名义采取拍卖、承办、租赁、分散经营等有损其公益性质的经营方式。乡镇卫生院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外,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要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五、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十一)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作为重大民生问题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落实县级补助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补助到位。根据本地公共卫生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当充实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宣传,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十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工作。为农村居民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和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光明·微笑”工程、农村改厕、农村妇女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项目。

六、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

(十三)完善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管理机制。县(区)卫生行部门成立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管理中心,在坚持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原则,对所辖乡镇卫生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药品费用由县卫生行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统收统支。未成立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的2011年底前必须组建到位,已经成立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的必须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提高运行效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撤并。

(十四)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保障机制。足额发放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省级财政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给予补助后,县级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经常性财政补助不少于上年度预算规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绩效综合考核,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在核定收支、核定补助不变前提下,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完成医疗服务任务后取得的利润用于乡镇卫生院事业发展和发放绩效工资。

(十五)稳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逐步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方面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到2015年,60%以上的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凡已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优先作为新农合门诊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机构,引导农村居民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要保护好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做好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发放和考核等工作,不得向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机制,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

七、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素质

(十六)健全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和实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努力建设一支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定向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医学生,招聘执业医师,招募“三支一扶”医学院校毕业生,开展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选拔培养农村专业技术带头人,加强对口支援、卫生人才服务团工作。鼓励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对农村卫生人员在职称晋升、待遇政策等方面予以优惠。继续开展“从事农村卫生工作三十年荣誉奖”和“优秀乡村医生”的表彰活动。

(十七)完善乡镇卫生院人事管理制度。按照“总量管理、卫生行政部门统筹调剂”的原则,及时将省编办下达的乡镇卫生院编制落实到乡镇卫生院,要求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占总岗位的90%以上,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岗位占总岗位的20—40%左右。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合同管理,定期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在编制范围内对乡镇卫生院人员进行动态管理。

八、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组织领导

(十八)明确农村卫生工作政府主导地位。县(区)政府要把农村卫生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不断解决农村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动态性的突出问题。要切实承担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和有效运行的应尽责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卫生投入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提高政府对农村卫生和医改工作的投入比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调控基金。

第6篇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健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履行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能。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层层签订责任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重要节假日主要负责人要带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预警机制,认真组织模拟事故现场抢救演练,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健全急救制度,落实急救措施,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继续开展公共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等习惯性违法行为。制定消防紧急疏散预案,每个人熟知急救逃生方法,确保安全。安全生产列入单位综合考核,因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继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重点解决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上锁、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遮挡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习惯性违法行为。要认真落实《消防法》和《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及时补充损耗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须时刻处于良好应急状态,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管理的不利因素,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同志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针对实际,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对防火设施不健全,不具备防火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到位。加强用电用火安全,病区严禁明火,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热器具,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全面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种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做到“三到位”,重点场所、科室排查到位,整改责任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把事故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万无一失。要高度重视医院重点科室、高压氧舱等部位的安全工作,坚持特种作业操作员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对特种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汽车、压力容器、高压氧舱、电梯等设施设备的检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杜绝带故障设备及车辆使用运行,随时消除压力管道和水、电、气等设备的事故隐患,强化锅炉工、水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率达100%。进一步加强毒、麻、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毒、麻药品使用和保管规定。

三是要着力完善食品安全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提高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等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要切实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增强医疗安全意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7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皖政〔*〕7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10年,力争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规范化卫生院、每个建制村有1所规范化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更加完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30%以上达到专科以上学历,其余卫生技术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全部具备中专学历,乡村医疗卫生人员100%具有执业资格;建立健全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农村卫生和农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全省中等偏上水平。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中心、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逐步调整乡镇卫生院的数量和布局,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立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多余的乡镇卫生院可转为医院、门诊部和村卫生室等。切实改善乡村卫生服务条件,5年内建设70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695个标准化村卫生室。鼓励和扶持社会和个人举办农村卫生机构,统筹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纵向业务合作,增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保障能力。

(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落实保障经费;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市、县(区)与省级平台并网运行;逐步建立全市相对统一的补偿方案,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水平,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资金节余控制在筹资总额的15%以内;取消定点医院区域位置、分类性质和隶属关系等方面的限制,减少报销环节,取消病人转诊转院审批制度;采取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等办法,鼓励开展和选择中医药服务项目;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为农民提供安全、高效、价廉、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农村五保户等生活困难群体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资金。对参加合作医疗的五保户,可实行零起付线;对因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大病患者,在按规定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再给予一次性定额医疗救助。

(三)切实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实行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全面普及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专学历教育,鼓励已取得执业资格的农村在岗卫生人员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参加各类高等医学教育学习。大力组织实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轮训乡村卫生机构技术人员。选派卫生院临床技术骨干赴省、市级医院进修,为每所卫生院培养2—3名业务技术骨干。逐步提高乡镇卫生院人员待遇,从*年起,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的财政差额补助标准,并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每建制村1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在乡镇卫生院全面建立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制度。

(四)建立城市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农村机制。组织三级医院支援县医院,二级医院(包括县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对口支援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严格执行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主治和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卫生机构定期服务的制度。从*年起,从县及县以上医院每年选派50名(其中,市级医院10名、县级医院40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到乡镇卫生院挂职,每个周期一年。挂职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派出单位解决,市、县(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继续执行公开招募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政策。对挂职和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技术人员,在生活保障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形成吸引人才到农村服务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对开展一类疫苗免疫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控制处理、妇幼保健和爱国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予以保障。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和管理,突出抓好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切实做好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完善农村妇幼保健网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积极创建“爱婴卫生院”,认真实施“降消”项目,不断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完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行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制度,实行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职工全员聘用制,因事设岗,公开竞岗,合同管理;切实分流、清退卫生技术岗位上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改革内部分配制度,体现服务技能和劳动价值,并向技术骨干和重要岗位倾斜。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监管,提高诊疗质量,规范收费行为。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业务、药品、财务及人员等实行统一管理。村卫生室要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对纳入市民生工程建设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建设和管理。

(七)依法加强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乡镇卫生院依法执业的监督检查,严格农村卫生机构、人员、技术准入监管。加强农村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农村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服务市场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行医、无证生产经营等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医疗机构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深入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督体系和供应体系,严厉打击向农村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逐步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或跟标采购,鼓励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基层医疗机构集中配送药品。加大对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降低农村药品价格。

第8篇

工作情况

医院领导每年都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把落实农村卫生工作作为医院当年工作的重点之一,亲自到各授援县实地调研,征求意见,了解受援县、乡医院的专业需求情况,与各授援县医院签定对口支援目标协议书,制定实施方案。

对口支援县医院工作情况:我院每年对口支援县医院为2家县人民医院,具体工作从受援县的实际需要出发,做重点技术支持和灵活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本着多做实事少搞形式的务实原则开展工作。

巡回医疗工作情况:随着社会经济环境和群众需求的变化,相当数量的乡镇卫生院存在着卫生资源匮乏与利用不足并存的现象[1]。我院每年派往定点巡回医疗乡卫生院巡回医疗队5~10批,平均每年开展义诊病人6000多人/次,免费发放药品3万多元,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00多册,查看、诊治危重病人300多人/次。

工作成效

受援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得到一定提高:通过重点专业支持及巡回医疗技术指导,各授援医院医疗技术水平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我院下乡医疗队员非常重视培训工作,每天通过集体教学查房,实例分析病情,具体诊疗方案,牵头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组织疑难病例讨论等。

受援医院更新了管理和服务理念:通过医疗队下乡工作的言传身教,各授援医院领导更进一步认清了服务对象,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转变了服务理念。

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短缺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缓解:一定程度上使授援县农民在花费较少医疗费用时,享受到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服务。

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基层医院人力资源短缺问题突出,一是医院员工数量不足,由于基层医院、卫生院都处于经济不发达的地域,一些相对学历较高、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医务人员因生活、婚姻等实际困难,不愿进入到基层医院;二是医院在职职工专业技术水平不足,大多岗位只有1人负责,无法外出学习或进修。

授援县医院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基本健全,但落实程度不够,医务人员在掌握各项医疗核心制度以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来都突显不够,这也说明医院对医务人员的在职学习需进一步加强。

授援县医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手术较少,可能顾及到医疗事故的发生,医院领导在认识医疗事故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之间相互关系上,认识不够、鼓励措施不到位。

今后项目工作的建议

要把切实打造“一支带不走的医疗队伍”作为核心工作,落到实处,因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不能在一个短时间就能提高的,是一个边学习、边进步的过程,对同一个医院多次对口支援重点专业应是同样几个专业,授援医院也应把这些薄弱专业作为医院重点扶持专业,加大扶持力度。

授援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但对医学人才的培养与资金使用要有相应的政策引导。授援医院在外出进修、学习较少的情况下,应建立健全医师考核办法,加大医师考核力度,这个应该作为医院长久的重点工作。从而促使医务人员主动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授援医院应积极主动从自身体出发,面对人们对医疗技术质量需求日益提高的情况下,积极主动与上级医院联系,与对口支援单位建立一种长期的协作关系,及时解决医院发生的疑难、危重病例,主动开辟方便、快捷的转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