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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审计报告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06 16:02:5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税务审计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税务审计报告

第1篇

从会计师事务所与税务师事务所的角度对所得税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的相同点进行分析可知,当企业同时需要对两方面的内容进行审计时,无论是会计师事务所还是税务师事务所,均想同时揽入两方面的工作。但由于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不包括税务鉴定等方面的业务,而所得税审计工作也并不包括验资等方面的业务,此时,则会出现税务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联盟”的情况。例如,某家税务师事务所拥有一家客户资源,而该企业同时需要两种审计方面的业务,则税务师除了需要完成自身对所得税审计的本职方面的工作外,还需做出企业会计报表审计的底稿,并将底稿交给与其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的会计报表审计底稿返回给税务师事务所,从而“协助”税务师事务所完成两个审计方面的业务。反之,会计师事务所也是如此。而所得税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的相同点则正是体现在两家事务所“合作”过程中的相关风险中。首先,两种审计工作的同时进行违背了职业道德。由于国家不同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具有严格限制,同一家事务所不能够从事其业务范围外的相关业务。而实际情况是,委托人只想尽快获取审计报告,从而忽略了报告的出处,增加了相关道德风险。其次,所得税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的质量均受到了严重影响。由于负责所得税审计的税务师事务所并不擅长会计报表审计,同理,负责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并不擅长所得税统计,而同时负责两项业务则严重降低了审计的质量,增加了企业财务风险的发生几率。

二、所得税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的区别

(一)含义方面的区别

从所得税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的含义进行分析可知,二者除了在内容方面具有较大区别外,其对各自工作审计的依据也存在较大差异。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是以企业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进行制定的,是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其年度经营成果的审计报告。而所得税审计则是以国家税法作为主要依据,并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的相关审计报告。由此可知,二者的审计依据具有明显差异。

(二)在会计实务中的区别

对于税务师而言,其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审计时,关注较多的是企业在某一期间的费用、收入和成本等利润表的有关项目,原因为上述因素对于税务师对企业利润和所得税的核算具有直接影响。而注册会计师在对企业进行会计报表审计时,通常需要考虑较多的因素,包括库存现金审计、银行存款审计、应收账款审计、债务审计和企业的损益审计等。而不同的会计报表审计工作所采用的方法和考虑的因素也具有较大差异。例如,对于应收账款而言,主要以抽样函证的方式收集审计证据;对于库存现金的审计则需要以实地盘点作为主要方法。由此可知,相较于所得税审计,会计报表审计要更为复杂。

(三)在账目调整方面的区别

虽然所得税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在出现错误时,均会将相关错误通知主办会计,但与会计审计不同的是,所得税审计更加看重纳税调整项目,且所得税的审计过程中,若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家相关税法产生矛盾,则应以税法作为最终依据完成相关审计工作。而会计审计报表的调整更加看重资产负债表的日后事项的处理,而关于其错误的更正方面观点不一,部分专家认为应该单独更正报表,而也有部分专家认为应该同账簿一同更正。由此可知,所得税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在账目调整的方法上具有较大差异。

三、结束语

第2篇

一、档案是指公司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档案应有专人统一管理,维护其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并便于集团内共享和方便使用。

三、经营公司行政办为档案的业务主管单位,对档案形成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处理部门在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整理、组卷,并向单位档案部门移交。

五、文件材料的归档实行随办随归的办法。

六、 档案的保管期限规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凡是反映单位主要职能活动,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存。

七、电子版文件形成后,应制成相应的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一同归档,并保证两者内容、形式的一致。

八、经营公司行政办对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正副本原件及电子版必须统一存档管理,建立借阅登记和张贴存放登记制度。

九、经营公司行政办对员工个人档案必须统一存档管理,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驾照复印件,获得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等。新员工入职时进行现场复印,每月15日-20日将新员工档案提交集团综合管理部;员工花名册电子版(基础信息,培训信息,养老医保信息)每月的15日-20日将电子版发集团综合管理部(利于保险等增减变动);员工调动时原单位将员工档案交集团综合管理部,由集团综合管理部登记后转移给新单位行政办。

十、为了便捷工作,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房租合同等要求同时备份电子版存档。

十一 、公司签收的政府职能部门的批复文件,建设过程中的规划、图纸资料,公司下发的文件等必须由行政办保存原件,并完善借阅手续。

十二、集团存档管理内容:

1、营业执照办理或变更;

2、每年的审计报告存档;

3、公司建设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或工厂红头文件、批复、图纸等等(原件);

4、各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电子版;

5、员工个人档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驾照复印件,获得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工厂公司各类奖励证书等。

6、员工花名册电子版(基础信息,培训信息,养老医保信息)

十三、经营公司行政办档案管理内容:

1、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正副本原件统一存档管理,必须建立借阅登记和张贴存放登记;

2、员工档案存档(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正副本原件,电子版存档;

4、考虑工作便捷,要求将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房租合同等,做成电子版存档;

第3篇

实习时间: XX年-02-06)

实习内容:财务实习,会计

事务所

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去寻找XX年寒假实习的机会,也许上天眷顾我,把武汉**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机会给了我,心里感动,也很激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感谢所里的朱老师,给予我的支持,更要感谢所长何女士,她不仅接收我,而且在审计业务上给予我耐心而且细致的指导。事务所虽然不太,但给人一种家的感觉。

公司

这次审计的是武汉**工程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私人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过先前的网上搜索,得知公司的资质以及公司老板的信息,但是很可惜后来也没有见到老板。公司是XX年成立的,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所以特殊的是产品是楼房,有一些重要的项目:预收帐款、开发成本(设计费,土地购置费,配套设施费,装潢费等),税金(所得税,营业税,教育金附加,城建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会计

公司的财务部门是2个女的负责的,一个是会计,一个是出纳。会计很认真,从凭证到日记帐、明细帐、总帐,从账户到报表,从手工到电脑,会计业务的处理十分认真,十分细致。为我们的审计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财务部的配置很好,安全防盗门,办公桌、椅、沙发,空调,配置很高的电脑,打印机,保存历年财务资料的想箱柜等,可见公司的实力和对财务部的重视。财务软件是金蝶财务软件,南方普遍用金蝶软件,北方是用友。两本记帐凭证,按次序分开,便于查阅,后附原始凭证(收据、发票等)。10本账,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各一本,武汉市财政局制作的,每月要合计的双红线,(每年累计),并不是每天都要计,总帐——各个科目的记录,明细帐包括三本,主要资产负债表的项目2本(1-8,8-12),主要损益表的项目2本(1-8,8-12,中间要减去),由于公司的性质特殊,预收帐款帐3本,并由红蓝舌头,好像前是具体项目下各个对象——如供应商标记,后面是各个项目的标记,首页有相应目录,便于查阅。会计向工商局提交审计报告,向税务局交税并提交财务制度、处理办法进行备案。

审计

审计从9:30开始的,持续到下午4:30,中午吃了一顿饭,当然是公司出的钱,应该是记管理费用——招待费了。刚开始的时候,我只是看何所长和朱老师在审计,没多大头绪。过了一会,何所长让我做一件工作,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数字勾稽关系用计算器检查一下是否正确。之后让我做了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审计工作底稿(具体的每个项目的审计认定书)按照何所长的要求就做了一下,检查的结果是会计做的都正确。由于公司财务做帐的特点是分1-7月和8-12月两次做。检查的时候就必须两次相加,八月的数字重复的时候还要减去。管理费用的项目很多: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福利费、招待费其他等,每一笔都有记录。财务费用就两个,一个是利息收入,另一个是其他费用(如手续费等),由于这个帐使用电脑打印出来的,软件设计的不合理,每月结平,但是不汇总。所以算的时候把每一月的利息收入的数字加起来。并且帮何所长很快地检查了相关的核算项目是否正确。老师的主要疑问:300多万记了其他应收款,虚增资产,要调整。损益表的净利润算的不合理,后经会计人员解释还是正确的,原因在于只是一个月的,软件的问题。验资报告的时期没写,很不规范。事务所的审计要交财政局检查,是不可马虎的。

思考与建议

1会计和审计的关系

审计就是审会计的,这一点在这次审计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审计是看会计的做法是否正确和合理,会计的业务核算流程是否正确。通常情况下,审计人员会对会计处理提出疑问,处理错误的话就要调整和修改,这也是很麻烦的事,更是丢面子的事,审计必须和会计人员关系处理好,让会计人员既要修改又要心服口服,审计人员必须熟悉会计,更要倒算会计,做会计的老师。当然审计的课本理论和实际还是有差距的,实际的要松一些,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CPA。

2审计态度

认真、细致是审计人员的基本素质。只有认真、细致才能发现问题、思考问题。遵守职业道德,对于公司的隐私不要问得太多,比若说借款,关联方等。

3审计专业性

只有在熟悉会计的基础上,应用审计的思路和方法才能做好审计。审计重在实务和职业判断能力,必须得不断的实践和摸索,才能形成有效的审计套路。

4功能有记帐向财务分析转变

现在公司财务部的定位还只是记好帐,提供会计信息。缺乏的是对报表的财务分析,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进行评价,比如偿债能力,抗风险能力等财务指标,并给出指导性建议。

5各个行业由各个行业的特点,主营业务不同,产品不同,经营方式的不同,购产销的方式的迥异,销售方式不同(预收,现收,应收,分期收,售后返还,售后回购,售后回租,会员卡——娱乐消费场所多用等等),审计就要按照这些具体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审计。

6小公司的业务少一些,有些科目就没有,比如说长期股权债权投资,债务重组、合并报表、非货币易等,只是应付工商局的年审,以及把审计报告提交给开发局,另外税务审计和一般审计分开,税务审计要针对每一个影响税收的费用(管理财务销售其他业务费用等)、收入逐个核查,以确认是否合理。上市公司的业务多,关联方企业太多,需要审计人员到每一个关联企业审计,特别是要想IPO和再筹资的话。需要众多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团队,实行三级复核制度,最终出具合理的审计报告书,有时候审计人员直接提着笔记本到上市公司去,只要输入一定的数据,软件直接就将审计报告处理好了。

第4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财务核算;企业会计;发展

Abstract: this paper reveals the hongta district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financial accounting problems, and analyzes the causes of the problem, and puts forward the solutions of the problems.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Financial accounting; Enterprise accounting;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红塔区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情况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建设的实施主体,建筑施工业为红塔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根据《玉溪市红塔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全区有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87个。其中:施工总承包一级2 个,二级20 个,三级 25个;专业承包一级1个,二级16 个,三级23个;完成施工产值28.98 亿元,比上年增长2.7%。实现利润总额6504万元,比上年减1023万元,年末从业人员19506 人,比上年增加1364人,增长7.5%。红塔区二、三级建筑施工企业多且整体规模小,这就造成了低资质企业生存和发展空间狭窄,市场竞争能力不强,难于将企业做大做强,更谈不上在外埠市场立足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较为艰难,有的甚至没有接到业务而处于停业状态。

2施工企业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

目前,红塔区许多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核算不规范,成本费用反映不准确,财务信息披露不完整,严重影响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主要表现为:会计科目不设置工程施工、工程结算,也不按工程完工程度结转收入和成本,而是按实际开发票的金额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工程需缴纳的税费确认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以收入扣除税费后的余额全部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实际收到工程款时计入往来款项,然后一次或分次拨付给施工方,或代施工方直接支付材料款或费用以冲减往来款。一些建筑企业则以收入扣除税费,再扣除施工方应缴纳的管理费后的余额确认为成本。而对每个具体的施工项目,则不核算实际成本,不反映施工进度,也不反映应收工程款和应付材料及工资等。此外,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对周转材料不作摊销,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或只对少部份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或者不摊销无形资产,导致财务核算不规范,成本费用反映不准确,且还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营风险。

3问题产生的原因

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基本上是核定征收,即按工程结算收入和其他收入(如存款利息、管理费收入)的固定比率征收(税费大多由付款方直接代扣),使得许多建筑企业免除了查账征收的烦恼,但也导致其对会计工作不重视,财务核算不规范,成本费用反映不准确,支出单据不合规等问题的出现。有的企业对向施工方收取的管理费开具了正式发票或收据,在账上反映为其他业务收入,并计算缴纳相关税费,而有的企业则不开具发票或收据,账上也不反映为收入,而是相应扣减主营业务成本,将管理费收入反映到利润中去,也不单独计算缴纳这部份管理费收入对应的税费。近年来税务部门对这种企业向施工方收取的管理费收入,一般都会要求施工企业按核定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企业所得税,有的还要求缴纳印花税。目前仍有部份施工企业未在账上反映管理费收入,也没有缴纳相应的税金,这将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可能会导致被税务部门查处。以前一些施工企业将向下属施工方收取的投标资料费用于冲减管理费,或记入营业外收入,但现在大多施工企业对以现金收取的这部份收入已不再入账反映,而只是内部核算而形成企业的小金库。这也可能导致一定的税务风险。这些年来,私营企业的发展突飞猛进,但对其财务核算,除了税务部门外,已很少会有其他部门来监管。而核定征收方式的确定,税务部门检查时只关注收入及其相关税费是否已按期足额缴纳,而不管企业成本费用的核算。这使得许多施工企业平时只注重收入和相关税费的核算,而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成本费用的核算,甚至有的企业根本没有建账,没有做凭证,等需要会计报表时便根据零散的单据汇总填写财务数据,甚至编制虚假的会计报表,对外提供不实的财务信息。

4解决问题的对策

企业的固定资产应该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折旧。鉴于施工企业组织的特殊性,可考虑当下属施工队需购置固定资产时,以企业的名义购进,并由企业直接付款并取得相关发票入账后,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将计提的折旧分配到对应的工程项目,计入工程施工科目,同时相应减少各工程项目的其他成本金额,也减少应拨付给各施工队的资金数额。这样,在不影响利润的前提下,通过调整会计处理的方式,解决折旧计提不足、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差越来越大带来的问题。

红塔区建筑企业目前大多为松散的联盟,普遍存在着挂靠施工的情况,许多施工方因自身资质不足,往往以规模较大的建筑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有的为了能提高中标的机会,会以多家建筑企业的名义同时进行投标),有的更是早已谈好施工合同,只是欠一个合格的施工资质,使得实际施工方往往与中标方不一致。建筑企业下属的各施工队,有的出资成为企业的股东,有的则只是在企业挂个名并不出资,还有的则是临时找上门挂靠施工的。建筑企业一般并不直接管理各施工队的具体业务,而只是提供一些服务,并按工程收入的一定比率收取管理费(有的称为挂靠费),因此许多建筑企业对下属的各施工队或挂靠者实施的工程项目并不进行成本核算,也没有反映各工程的完工进度、工程款的结算及应收情况,甚至没有设置“工程结算”、“工程施工”等必要的会计科目。

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按照《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应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工程结算”科目是依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核算,办理工程结算的价款。“工程结算”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账户。

“工程施工”科目,核算的主要是建筑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与合同毛利。下设两个明细科目:一为“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账户,用于核算各项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二为“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账户”用以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

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时,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一合同毛利”科目。

第5篇

【关键词】 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内容

集团公司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形成的组织结构模式,一般由母子公司构成,研究其税务管理工作,有效降低税负并规避涉税风险有着重要意义。笔者认为,集团公司税务管理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税务管理组织分工;税务登记、税务核算及纳税申报;税务报告及档案管理;财产损失申报和所得税汇算;税务审计及税务稽查;税务筹划;税务管理的奖惩办法。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税务政策及法规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及时收集、税收法规;建立健全税务管理规章制度 ;研究会计、税务制度的差异,处理好二者关系;做好税务筹划,降低运营成本。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遵守国家税务政策,打造公司诚信纳税形象;维护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协调好公司与税务部门的关系。下面从七个方面论述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税务管理组织分工

大中型集团公司根据需要,可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隶属于集团财务部,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税务管理工作。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职责: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审核各类经济业务的税务处理流程;服务、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的税务管理工作;对子公司的税务筹划工作进行论证并促进实施;建立与税务部门良好的沟通渠道,形成和谐的税企关系;负责集团本部的纳税申报及日常税务管理工作。子公司税务管理职责:执行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对本单位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税务审核;负责本单位的税务登记、税务核算及申报;负责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及筹划;负责本单位税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本单位各项经济业务涉税问题进行把关,在重大经济业务活动发生前与集团税务部门协商沟通和汇报,防止出现重大涉税问题。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制定业务流程中的税务处理流程,并执行税务处理流程的规定。

二、税务登记、税务核算、纳税申报及发票管理

(一)税务登记方面

集团新设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前,应及时报告集团税务管理部门,由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根据税收征管范围及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指导子公司选择合适的地区进行国、地税登记;子公司因经营场所变动需变更征管范围时,由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办理;子公司宣布歇业或清算时,原则上应先对清算过程中存在的税务问题解决完毕,再办理税务及工商注销手续。

(二)税务核算及管理方面

子公司应做好税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避免出现如兼营行为没有分开建账导致从高征税,核算不清导致核定征税,缺乏有效凭证导致企业所得税汇算调增损失。子公司应充分考虑税务成本,事前对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税务审核并积极进行税务筹划,事后对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并找出税收异常变动的原因,从而达到合理运用税收法规节约税收支出之目的。税收核算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开展,当公司税收筹划涉及到调整税收核算的,应按照税收筹划要求进行核算;对经济事项的处理涉及到税法和会计法中不明确之处,或税法与会计法之间存在冲突时,应作出一个合理选择。

(三)纳税申报方面

严格执行纳税申报流程。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税务会计每月依据应交税金明细账与相关涉税科目等资料填制纳税申报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按规定上报,同时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子公司需延期申报时,应按有关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集团备案。

(四)发票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领取、开具、接收和保管本单位的各类发票。在经济业务运行中,应按发票使用规定,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开具和取得合规的发票,严格杜绝跨期发票或过期发票列支成本费用;避免业务人员人为压票影响增值税抵扣和不能按期抄报税的情况。

三、税务报告及档案管理方面

子公司应建立税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税务档案管理,定期对本单位税收实现情况进行分析,建立本单位税负率标杆。当税负出现异常变动时,应及时分析并向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提交税务分析报告。子公司应及时整理、装订本单位的税务报表,对每年所得税汇算中调整的明细事项,应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对每次国、地税稽查中出现的问题,要专项整理归档。税务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理税务资料、档案的移交手续,按照会计法规要求,实施监交。

四、财产损失申报和所得税汇算

集团本部各单位应及时向集团税务部门提供有关纳税申报的资料,承担税款;集团本部单位的各类资产损失(坏帐损失,投资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处理损失),在年终由集团税务部门负责收集清单,报董事会申请核销,经批准后向税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集团本部各单位在对各类资产进行盘点的基础上,查明损失原因、分清损失的责任、完备损失的原始手续、资料,准确计算资产损失的计价金额,需做进项税转出的按要求转出。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参与合并纳税的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年终时按照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部署进行所得税汇算工作,股权发生变动不再符合合并纳税条件的,应及时将股权变动情况报告集团公司财务部。子公司进行财产损失申报、所得税汇算需聘请税务中介机构时应服从集团统一安排;各单位聘请中介机构作税务顾问,要将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双方合作的业务范围、费用等有关事项报告集团备案。

五、税务审计及检查方面

(一)税务审计方面

原则上由集团税务部门统一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进行税务专项审计。集团公司对审计过程实施监控,子公司审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与集团沟通;子公司税务审计报告必须经集团审核确认,正式审计报告要交集团备案。

(二)税务检查方面

对子公司税务稽查事项的规定:对各级税务部门的纳税检查,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子公司财务主管为税务检查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接受询问和解释,向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应经本单位财务主管审核批准;在得知纳税消息或接到纳税检查通知书时,应及时报告集团税务部门,对本单位存在的税务问题应及早发现并提出解决方案。检查中,要积极与检查人员沟通,时刻关注整个检查进展情况,对涉及到集团层面的涉税处理事项,在了解事情全貌后给出答复;检查后应及时将稽查结果整理归档并交集团备案;税务检查结束后,子公司应积极取得税务检查结论草稿,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复核税务检查结论,并制定改进方案。

六、税务筹划

子公司财务主管和税务会计应积极关注和学习各类税收法规,要认真研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条件,在经济业务发展过程中积极取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各种申报材料。各单位开展的各类税务筹划,实施前应征求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意见,筹划方案应提交集团备案;集团定期组织子公司讨论税收筹划论证会及举办讲座,提高税务人员税收筹划意识。

第6篇

关键词 破产审计 审计风险点 破产审计报告

一、破产审计的概念及目标

破产审计指人民法院依照破产申请人申请,在履行相关程序,作出破产申请受理裁定后,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被申请破产企业(以下简称“债务人”)进行破产前审计,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目标为审查债权(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的证据是否充分。

二、破产审计相关利益方

(一)人民法院

属于委托和受托关系,应定期或不定期向法院报告工作进度,凡遇债务人重大事项和异常交易无法解决时,应及时向法院汇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专项审计报告。

(二)破产管理人

注册会计师必须密切与破产管理人关系,必须依靠破产管理人提供审计资料和必要的条件。共同从事债权、债务审核确认、资产盘点清查等工作,对出现的审计难点,应及时与破产管理人联系、沟通。

(三)资产评估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必须密切与资产评估事务所关系,与管理人、资产评估事务所三方协同完成资产盘点清查工作,审计报告应当利用资产评估结果。

(四)债务人

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对债务人及其环境进行了解。了解债务人历史沿革和股权结构、管理层和治理层、审计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关联方关系等。

(五)职工、税务、银行等债权人

应当取得申报破产时职工名册,核实入职年月,了解欠薪、社会保障费和职工补偿金,以便充分预估职工内债;应与税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各项欠税款项;应取得银行等债权人资料,和管理人共同审核、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金额,确定债务人外债。

三、整体评估的主要风险点和化解方法

(一)审计期间的确定

委托审计时,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审计期间一般不作要求,由注册会计师自主确定。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五种特别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为重点审计期间。

但大多数债务人被申请破产前一年,均已停业,不再有相关交易发生。如果只审计一年,往往不能取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资不抵债的充分证据,无法了解债务人面临破产主要原因和相关经济责任。所以,审计期间的确定构成了破产审计一项审计风险。这里建议将审计期间确定为三年加一期,也就是资产负债情况立足于法院破产裁定受理日,损益审计除本年外,再向前追踪三年,必要时,再予以追溯审计。

(二)债务人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和核算的规范性

债务人面临破产,通常伴随内部管理不善、财务资料不完整、会计核算不规范、资产和负债账表不符,账实不符等情况,导致审计证据不易取得。建议采取下列策略,以降低审计风险。

第一,如存在会计报表、会计账册和凭证、重要经济合同和协议缺失的,应评估资料缺失所造成的影响,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二,注册会计师要善于利用现有资源展开工作,认清破产审计是一种高风险审计。首先,应当充分了解债务人及其环境,多向治理层、管理层和财务人员了解债务人面临破产的主要原因及相关背景。其次,通过风险评估,识别出可能出现重大错报风险的主要领域和项目。再次,制定详尽审计计划,加大实质性程序检查力度,用详查代替抽查。遇有无法实施审计程序、无法查清的重大疑点和交易事项,应与管理层、治理层充分沟通,必要时向管理人、法院汇报。如通过上述途径,仍不能取得审计证据的,应当在报告中充分披露问题实质和无法查清的理由。

四、实质性程序审计要点及注意事项

(一)审计基准日的确定和基准日报表的形成

审计基准日一般为人民法院破产受理裁定日,债务人应当编制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二)资产审计

审计对象包括对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和无形资产等。

第一,货币资金。注册会计师应核对账面现金余额与出纳保管的现金是否相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存款函证金额是否相符。对于不相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应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在对货币资金项目进行审计时,还应特别关注是否存在账外小金库。

第二,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一是应收款项,应重点关注账龄是否超过二年和关联方往来,查清应收款项形成原因,采用发函询证和检查等手段,并结合管理人债权催收情况,确定可回收金额。同时应关注有无近一年内主动放弃债权的情形。二是预付账款,应询问相关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已收货未开票情形,可采用发函和检查手段,加以确认。

第三,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注册会计师可与资产评估师、管理人一起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执行盘点程序。

一是存货,注册会计师可先将财务数量金额账与仓库数量账进行核对,对出现的差异应分析原因。并索取相关发货单或入账单。盘点前,应先将不属于债务人资产分开,如已开票未提货、客户寄存等,然后逐一仓库按一定顺序全面盘点,粘贴盘点单并连续编号,对明显过时、毁损、过期的,应加以备注。按相同规格、名称汇总,形成盘点清册,再与调整后的财务账进行核对,注册会计师应对盘盈、盘亏情况查明原因后进行会计处理。关注是否存在存放外地的存货,对出现严重盘亏的,应予汇报破产管理人和法院,予以追究。若资产评估后,存货账面价值高于评估值的,应予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以确定存货实有价值。二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具体情况,首先排除不属于债务人的相关资产,如: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借入固定资产,关注是否有借出的固定资产。然后采取以账对物或是以物对账的方法,与资产评估师和管理人共同对所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逐一盘点,并对盘盈、盘亏情况查明原因后调整入账。对出现严重账实不符的,应予汇报管理人和法院,予以追究。应关注固定资产折旧是否足额计提,如未正常提取的,应予补提;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评估值调整入账。调整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如果高于评估值的,应予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未完工工程,如账面价高于评估值的,应予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对于无形资产出现减值的,应予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三是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抵押情况,有无近一年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情形;重点检查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是否存在未登记、未领证情形;重点关注有无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近一年内无偿转让财产的情形。

第四,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由于企业已处于停产状态,原企业保留下来的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等,应直接费用化。

第五,长期股权投资。应索取被投资企业投资协议、章程及财务报表,考察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情形。

(三)负债审计

审计对象包括银行借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的审计。应重点查证有无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近一年内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情形。

第一,银行借款。可通过发放银行询证函并根据银行债权申报表予以确认所欠本金和利息。

第二,预收账款。应注意检查相关合同,结合存货盘点情况,弄清是否存在已交货未结转收入情形。如需结转收入,应注意补交相应税费。

第三,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由于会计核算不规范,一般不发函询证,以免不必要的债务纠纷,应结合债权申报进行。出具审计报告前,与管理人一道将获取的债权申报信息与账面数核对、确认。对于尚在申报期的债权而企业暂未申报的,应暂保留账面数,对于无需支付款项,予以转出。应重点注意关联方债权申报情况。

第四,应交税费。该部分应以税务部门申报数并结合审计情况予以确认。

第五,预计负债的确认。对于因败诉、因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的预计负债,应与管理人一起重点审查相关文件后确认。

第六,员工工资、养老保险和离职补偿金。充分与人事部门沟通联系,弄清所欠工资、社会保险总额,并依《劳动法》有关规定计算职工离职补偿金。

(四)所有者权益审计

审计对象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审计。

第一,应结合往来账款的审计,识别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

第二,理清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形成原因及其合理、合规性。

第三,结合多年利润表审计,查核是否存在利润分配,确定未分配利润真实性。

(五)期间利润表审计

利用审计期间收入、成本逐月纵向比较分析情况,结合销售合同、发票、出货单等检查,重点查明有无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行为,如有关联方交易,要关注其交易是否在商业上有必要,价格是否公允;结合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审计,查明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或隐瞒收入的情形;结合待摊费用、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等科目的检查、发出存货计价测试等,查明是否存在少计费用和成本的情形;结合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审计,检查折旧计提是否正常;通过期末存货减值测试和资产评估结果,分析是否存在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

广泛征询财务、采购、销售和行政等部门,理清破产受理日止的应付、未付费用。逐月分解期间费用变化情况,重点检查大额异常费用支付的合理、合法性。

五、破产审计报告参考格式

企业破产审计虽然广泛存在,但是却没有相关的审计指引,因此破产审计报告并不像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具有专门的报告格式。下面介绍一种常见的审计报告格式(详式报告)。

(一)标题

审计报告的标题可为“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

(二)引言段

说明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对xx公司破产受理日资产负债表和xx期间利润表进行了审计。破产管理人和债务人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等。

(三)债务人概况及破产受理情况

第一,披露债务人注册登记情况,实收资本到位情况,经营情况和历史沿革。

第二,法院破产受理情况。

第三,破产受理日资产负债情况。

第四,审计资料接手情况等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信息。

(四)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主要说明受审计资料不完整、审计范围和审计程序限制,注册会计师未能审查清楚的问题、未决诉讼及财产抵押等事项,针对问题和事项性质,必要时,提请管理人和法院另案追究和审理。

(五)保留意见

除上述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外,审计后债务人资产总计为xxx元,负债总计xxx元,所有者权益总计xxx元,其中:实收资本xxx元,未分配利润xxx元。

(六)审计后资产负债表注释

由于破产审计主要关注审计后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因此建议仅对审计后资产负债表进行注释。

破产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附件:审计前后资产负债表、审计前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审计调整汇总表和审计前后资产负债表科目明细清单等。

(作者单位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

参考文献

[1] 邓青.破产审计风险及控制[J].三峡大学学报,2006(1).

第7篇

一、总分支机构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不强 自身重视程度不够

主要表现有:①不主动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②办理税务登记后不申报纳税,或者虽申报纳税但申报信息不真实;③一些总机构利用自身的财务人员或与税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合谋,针对税收征管漏洞,为其总分支机构经营进行不合理的纳税筹划,以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目的;④造假账或者进行账外经营,甚至由分支机构直接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并截流提成款,私设小金库,直接造成税款流失;⑤不按规定提供“总机构已汇总纳税的证明”等。

2、税务机关日常监管不力 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主要表现为: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忽视分支机构的税源潜力,管户人员缺位,日常监管措施薄弱,不能经常、有效地对分支机构实施实地巡查,对分支机构是否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涉税异常变化等具体情况不清楚;而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也难以全面掌握分支机构的真实经营状况,管理上是“有心无力”。

3、征纳税双方信息不对称 税收管理处于被动地位

一是设立环节,分支机构遍布各地,是否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纳入属地管理是分支机构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空挂、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分支机构数量多,且“消亡”得比较随意,管理部门对其缺乏约束、缺少制约,分支机构管理呈现随意性。尤其是在异地设立生产车间而不办理证照登记的分支机构“黑户”更是难于控管。

二是经营环节,税务机关难以掌握纳税人异地移送货物的真实经营情况,在信息掌握不全面的情况下,难以区分判断,进而确定其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三是注销环节,一些“挂名”的分支机构,其与总机构间是“松散型”联系,总机构松散管理甚至是不进行管理,这些分支机构是否建账、纳税、购票等,总机构均不过问。部分分支机构在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自身不建账,带来管理上的漏洞。

4、税法尚待进一步明确 税收管理缺乏有效措施

一是对分支机构资料管理缺乏明确规定。二是对分支机构的具体问题难以有效掌管。主要包括分支机构资金物流的真实状况、总分支机构间转移流转税税负、控制所得税税负问题等。三是对分支机构提供的汇总纳税证明亟须进一步加强管理。现行的汇总纳税证明填写的项目较少、内容不多,不能提供税收征管所须的足够信息。对汇总纳税证明的真伪情况,也有必要采取措施予以核实。

5、缺乏有效信息共享机制 部门协调不力

一是目前使用的税收征管软件还难以对征管信息进行全面处理;二是国税与地税之间、总分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之间、税务与银行海关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无法及时有效互通信息,致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收支状况、纳税申报真实程度的监控非常有限,对异地信息更是难以准确掌握。

二、征管对策及建议

1、完善现有税收法律体系

明确分支机构的管理办法,对不同核算方式,本地或异地的分支机构和总机构,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何种相关情况证明资料,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及征管办法;建议对分支机构为小规模纳税人时适用何种征收率、分支机构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的建账要求、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税收管辖权、总分支机构来往费用的判断(可要求总机构提供有关来往费用证明)、无法提供汇总纳税证明的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方法等政策进行明确以方便操作。

2、健全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机制

一是抓好税务登记环节。应由总机构出具同意设立分支机构的详细资料,使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能够掌握总公司的投资情况、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产品及服务项目等情况,特别是对分支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和账务往来更能清楚了解。二是严格执行纳税申报制度。分支机构必须在期限内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资料,在经营地纳税。三是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分支机构需加强发票管理,建立发票的购买、使用、结存、报缴制度,责任到人,并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3、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调联系

税 务部门应定期到工商部门了解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及时掌握所辖责任区内户籍变动情况,对新办分支机构及时纳入税务管理范围,对吊销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及时注销税务登记,做到“管户清”。

4、建立总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协调机制

一是明确分支机构在向总机构申请汇总证明时,由分支机构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的经费开支、费用分摊等影响利润的因素进行认真审查,签署意见,出具有关收入数据申报情况的证明,以利于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展汇算工作;再由总机构据以开具所得税汇总纳税证明。

二是明确分支机构不能提供证明的,在责令限改期满后,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予以征税,并且其交纳的税款不得在总机构汇总报税时抵减。

三是增加总机构纳税汇总证明的填写内容,以利于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展日常的征管工作。

四是建立总机构责任连带追究机制。对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履行税收义务的,当然应由总机构承担责任,可以考虑由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依据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的合乎法定程序、法定依据、违章事实清楚的处理、处罚决定对总机构实施处理、处罚,并将结果反馈给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

三、对总分支机构跨区域审计的思路

1、建立有效的跨区域联合审计的税收管理模式

开展联合税务审计工作能加强税务部门内部横向和纵向的联合,规范税务机关间的协作配合,使税务审计人员开拓思路、提升质效。实行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应建立联合税务审计领导小组,在工作上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选户、统一审计、分别处理的“四统一分”原则,强化内部管理与协作,以有效遏制多头下户现象,降低纳税遵从成本,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2、改变跨区域联合审计总分机构同步开展的方法

在统一审计所属时间的基础上,实行先总后分或先分后总的审计安排,其要点是将已审计的总(分)机构的案头审计报告、案头审计底稿、预缴所得税涉及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及其确定的分摊比例等资料,报省(市)局审核同意后,转分(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构开展下一步审计,从而有利于总、分支机构税务机关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有助于把握税收政策和审计口径的一致性。

在对象选取上,以所得税汇算清缴信息数据为依托,兼顾行业分类、经营规模、亏损盈利等情况,结合日管工作中发现的疑点问题,重点挑选收入额较大、但税负偏低的企业,或者在近2—3年期间销售收入不稳定的企业,或者因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而被处罚过的企业作为税务审计对象。

具体实施时,可以分成三个层次实施:第一层次是省局安排审计企业;第二层次是市局安排审计企业;第三层次是简易审计企业。第一、第二层次严格按照《税务审计规程》的程序与要求规范实施审计,第三层次采用简易办法灵活实施审计。

3、针对重点环节实施联合审计

一是针对税务登记环节,重点审计有关总机构出具同意设立分支机构的详细资料,掌握总公司的投资情况、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产品及服务项目等情况,掌握分支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掌握总分机构的账务往来与资金往来情况。

二是针对纳税申报环节,重点审计总分支机构的纳税申报情况,主要关注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申报的项目是否完整、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涉及纳税调整等,尤其是缴纳税款数额较大、连续亏损、历年检查中问题较多、财务管理混乱的总分支机构列入审计重点对象。

三是针对发票管理环节,重点审计总分支机构发票购买、使用、结存、报缴各环节情况。审计实务中应关注发票来源是否合法、票据扣除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等,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发票管理疏松、混乱的状况。

第8篇

如何申请企业税贷:

一、申请企业税贷的条件:

1、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企业和企业主信用良好,不存在逾期和欠息记录。

3、国地税纳税评级为C级及以上,近12个月纳税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

4、在银行开户并进行缴税。

二、所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企业主要结算账户近1年账户明细,并加盖结算账户开户银行业务章。

3、企业近2个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2年的增值税、营业税或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4、含税务部门签章的涉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