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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消毒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07 15:04:1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医院门诊消毒工作计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医院门诊消毒工作计划

第1篇

2019年上半年在市卫生建局的领导下和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实际,制定了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本乡镇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要求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的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免疫规划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村卫生室人员负责本村业务工作及疫情检测,具体分管预防任务,做到层层分工,落实责任到人。根据需要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及应急预案等,同时强化疫情监测,随时动态监测可能发生的疫情,确保了无大疫情的发生。

二、加强培训

我院对全体职工及所有村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培训,开展传染病例会1次,结核病知识培训1次;特别强调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临床表现及危害,疫情发现及登记管理,随访等工作,掌握治疗原则等,确保发生疫情能及时得到控制。通过培训,加强村医对传染病知识的防治及管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

提高群众的防病知识,充分利用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宣传工具,学校及周围群众讲座的方式,大力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特别宣传以防为主的目的,让群众更进一步认识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还利用各种会议等进行有效的宣传。并在我院门前LED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做传染病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的卫生知识,提高防病意识,养成良好的日常卫生习惯。加强四季常见传染病知识宣传,杜绝传染病的发生。

四、加强监测

每月按照上中下旬的方式对医院门诊登记、住院登记进行传染病监测,查看有无传染病,相关登记是否规范。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2019年1月-6月我院共接诊46940人,共登记上报传染病6例,卫生院上报6例、村卫生室上报0例。其中手足口病2例、水痘3例、流行性腮腺炎1例。每年不得少于两次次传染病督查工作,共督导1次,要求村卫生室做好疫情监测的同时,开展诊疗的村必须做好门诊登记,发现传染病及时上报,不定期对村卫生室门诊登记进行查询。对督导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村医整改。全年无霍乱等重大传染病发生。

五、重点传染病工作

截止2019年6月底,传染病办公室继续搞好日常结核病管理工作,共计患者11例,其中涂阳患者0例、涂阴11例。搞好重点传染病管理工作;共随访指导手足口病患者33名,流行性腮腺炎2例;处置调查聚集性疫情一例,及时摸底调查,做好消毒防控指导;开展我镇部分学校传染病相关知识讲座,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防控指导;我们对所有发现的传染病病例,都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开展疫情处置工作,把很多传染病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控制了各类传染病疫情的扩散蔓延,保护了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

六、存在问题  

1、个别医生工作上不重视,门诊及住院相关登记不完善,不规范,存在缺项、漏项等情况;

2、村医对传染病知识认识不够,不能及时发现传染病,导致传染病得不到有效控制。

3、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老年人对传染病知识认识不够,小孩玩耍时常接触不干净地方,导致小孩患病,防治意识差。

4、对传染病患儿随访力度不够,传染病知识宣传力度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把我院的传染病管理工作做得更好一些。加强村医培训,让村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加强传染病知识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掌握更多知识,做到以防为主的方针。尽管我们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在以后的工作,继续努力,使我镇以后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2篇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1.成立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加强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民主评议的日常工作。召开了院务会、职工动员会等一系列会议,学习传达省、市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具体工作,统筹安排。

2、以科室,认真组织党员、职工学习讨论,明确目的意义,加深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主动参与。利用报纸、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3、制定了《*县中医院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卫生局工作安排,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目标进行了分解细化,列出了九项重点内容,明确了责任人。

4、开展了向*抗震救灾先锋模范人物和身边好人好事学习活动,树新风,扬正气。我院54名干部职工共捐款一万余元。

5、按评议要求和自查情况,重新修订了《*县中医院干部职工奖惩条例》并在职工大会中通过予以实施。以此进行院规院纪整顿和医疗规范整顿;并通过开展点评不当处方规范医疗行为,督察院规院纪落实等工作。

6、与浙一医院签订《网络技术扶贫协议》,利用浙一医院雄厚的专家技术力量,通过远程病房会诊、门诊会诊、远程教育等手段切实解决当地群众“看病难”问题,使当地群众在家门口就可看到浙一医院专家。

7、医院由于自身条件较差,搬迁工程尚未正式进行,医疗条件相对落后,我们从实际出发,通过对医疗用房墙壁进行粉饰、更换照明设施,并认真搞好医院环境卫生,努力为患者提供舒适的就医环境。

二、查找问题,自查自纠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重点在以下几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

1、执行卫生政策情况:执行中央、省市卫生政策和法律法规整体较好,无明显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2、政务公开情况:能按照卫生部、省市文件规定落实。(1)服务指南,药品,常规检查治疗价格、专家资料等上墙;(2)住院病人费用实行一日清单制。(3)财务公开每月一次,医院资产、运营情况等每季在院周会上通报。(4)各项招投标信息,人事招聘信息及时,结果每季在医院公开栏公布。

3、执行物价政策情况:做到价格准确、项目明确、患者知情,无分解、重复、搭车和自立项目等乱收费情况,无违反物价政策现象发生。设立了专职物价员,确保各项调价能及时、准确执行,过度用药和过度检查的问题;

4、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诚信服务情况:看病难看病贵是众多原因造成的,主要是政府投入不足,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医院积极想办法,(1)严格控制药品比例,每月进行一次处方点评;(2)实行单病种医疗规范;(3)加大对设备、设施投入,购置放射科洗片机和检验科尿液分析仪,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就医条件;(4)在全院开展了首诊首问负责制;(5)简化就医程序,完善服务指南,增设指示牌,进一步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努力做到让病人就诊方便快捷;(6)每季对医疗质量进行检查,规范管理,确保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因病施治。(7)对60岁以上病人给予一定的减免;(*)调整作息时间,窗口单位提前上班。

5、落实行风工作责任制情况:(1)院长与院务会成员,职能科负责人,科主任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各自职责和义务;(2)制定了全院职工思想的职业道德学习教育计划,每月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一次,每年全院上课一次。建立了全院职工医德档案,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3)未发现收受红包、回扣和吃、拿、卡、要等现象;(4)在医院门诊大厅设立行风投诉箱和投诉电话,设立医患纠纷办公室,对于患者和家属反映的问题,我们都给予了及时合理的处理和解决(医疗纠纷除外)。

6、纠正商业贿赂和医疗行业不正之风情况:(1)院长、书记找医院药剂、设备、总务、采购、财务等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戒免谈话两次;(3)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9*%均为政府招标产品,大宗物品、基建工程等基本实行招投标。(4)党委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行其责。医护人员廉洁行医,没有反映有收受红包、回扣的情况,有2名患者和家属对医护人员拒收红包给予表扬;医院从未过任何虚假医疗广告

7、征求社会意见情况:医院于9月底召开了社会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共有19人参加会议,党支部、医院办公室还走访了康庄社区,发放调查表,了解情况,征求意见。

三、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和召开工休会、社区群众座谈会、设立行风热线、设立行风意见箱、问卷测评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我院目前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欠温和;与病人沟通不够,语言生硬,说话缺泛艺术性,人性化服务意识不浓,服务理念待进一步转变,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少数职工对一些常用的临床技能操作掌握得还不很熟练,诊疗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部分医护人员对卫生法律法规掌握得还不够,法律意识不强;

4、住院条件较差,卫生设施陈旧,仪器设备陈旧老化,硬件设施有待加强;

第3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为载体,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和作用,不断提高我县中医药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兼顾、共同提高,推进中医药在中医药服务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全面发展;坚持继承优先、科学创新,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事业发展、产业联动,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年11月底,县基本落实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任务,并完成自查验收工作。此基础上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年初向市申报创建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验收报告,力争年底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1.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与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县政府成立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研究一次中医药工作,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

3.县卫生局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局长,设有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干部。主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我县的中医药工作情况。

4.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

5.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1)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人民医院床位补助标准的1.5倍。

2)将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中医科、村卫生所必须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医保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城镇医保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1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中的甲类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全额报销。将定点医疗机构自制生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只在本院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药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给予报销。

4)新农合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30%报销比例提高2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以治疗为目的基层实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在门诊和住院统筹资金中定给予全额报销。

5)根据疾病谱排序确定10个优势病种,编制中医药协定处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零差率销售工作中,对中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较多的社区和乡村卫生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7)公立医院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费用低廉的特点,科学合理增补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适时调整中医药诊疗服务收费标准。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中医医院基本条件。

1)基础设施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

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为必备科室)市级中医医院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5个以上(除中医科室外,ICU为必备科室)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

3)医院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县上还要积极为医疗机构配置中医诊疗设备。

4)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5)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

6)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

2.综合医院中医药基本条件。

1)设立中医药管理科并设有专职工作人员,门诊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住院部设立不少于总床位数5%中医病床。

2)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3)将中医药内容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基本指标和日常业务工作考核指标,建立西医临床科室中医药业务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促进激励机制。

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基本条件。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2)建成10个以上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中医就诊人数占总就诊人数的1/3以上,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以上,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1/3以上。

3)建成1个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2个以上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优势病种。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

5)中药房应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并能提供煎药服务。

4.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基本条件。

1)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

2)所有村卫生所开展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农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

3)90%以上的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村卫生所的中药饮片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5.建立中医药业务对口帮扶与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市级中医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业务帮扶合同,对综合医院进行中医药技术指导,对中医医院进行业务帮扶。

6.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要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开展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综合医院院内参加3个月以上西学中培训班学习人员占西医临床执业医师总数的60%以上。综合医院西医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执业医师。

2.县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积极开展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一次师承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保质保量完成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任务,出师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开展本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30%

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医两法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

6.开展中医药人员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近3年县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中成药应用水平,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培训率达到90%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至少有2个市级以上或3个县级以上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

2)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

3)临床科室能够根据我县疾病谱科学规范制定并实施本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本科室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等)熟练运用本科室中医临床诊疗方案。

4)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60种。

5)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平均住院日低于卫生部门公布的县内平均住院日。

6)积极使用中药饮片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常年应用的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不少于20种。

2.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门诊至少设立1个中医综合诊室,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的中医药服务。

2)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中医临床科室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中医病房病床使用率不低于80%

3)每个西医临床科室至少有1个中医优势病种或2个病种的中医优势治疗环节,严格执行有关中医药诊疗规范,治疗过程能体现辨证施治。

4)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平均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不少于每月10次。申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不小于80%要在急诊科、ICU开展中西医结合急救工作。

5)中医药管理科对全院临床科室中医药服务比例、中药使用比例、中医药特色三级医师查房、中医医师会诊、中医非药物疗法、康复治疗人次等中医药服务内容建立考核体系,有考核分析记录,有改进建议,有激励措施。

3.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站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2)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结合当地疾病谱排序,至少确立3个以上重点发展的中医优势病种。优势病种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不低于80%

3)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4)村卫生所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50%

4.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1)县级中医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5名、每个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医生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

2)投入专项工作经费,为基层配备必要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设备,配备的必要设备不少于5种。

3)建立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

4)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①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

②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蜡疗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③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

5.积极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

县级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县级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骨科术后功能障碍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1.健全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中医科,配备中医药人员,研究运用中医药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方法与途径,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2)卫生监督所成立中医药监督科,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对中医药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考核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医药工作量,净化中医药服务市场。

3)县级中医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按照《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基层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2.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居民健康档案记录中中医药内容不少于30%

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提供不少于10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2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有固定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至少有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每年至少举办4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城乡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4)每个村卫生所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

6.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5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干预。

7.卫生行政部门应将中医药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并及时总结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工作经验与成果。

六)促进中医中药的协调发展。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当地的实施方案,投入一定资金,扶持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积极开展当地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3.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道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4.支持有关企业研发中医诊疗新设备,并积极引导我县医疗机构优先使用省级招标目录中的地产药品和医疗器械。

5.集中农林、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能够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七)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不低于90%对当地能够提供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辖区内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95%

四、职能分工

发改局:积极争取项目,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卫生局: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创建经费的测算工作。

财政局: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要保证中医事业费和各项专项经费及创建经费及时到位。

人社局:优先解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及人才引进工作,落实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待遇。

工信局:按照《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我县的实施方案,促进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教育局:学校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老师、学生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农牧局:集中林业、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林业局:积极开展我县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药监局: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我县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文体局: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广电局:积极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由县政府召开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创建氛围,研究制定创建具体工作方案。

二)自查评估阶段:对照《省中医药先进和示范市(州)县(市、区)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评估和经验总结,形成书面申报材料,积极创建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巩固提高阶段: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全力巩固创建成果,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任务,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四)建设验收阶段: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进一步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全力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省上评审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人社、工信、教育、农牧、林业、食药、文体广电等部门为成员的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领导,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中医药事业发展。县上每年将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日常事务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同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严格执行创建内容,共同推进创建工作,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共同推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

三)完善网络,全面监管。卫生部门要转变管理职能,实行中医药工作全行业管理。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的职能,制定中医药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建立和完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从业人员的行业准入制度,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中医服务机构和中医医疗行为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中医药行业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承担中医药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