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7 15: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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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 工程建设项目 全过程跟踪审计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高速发展和高校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高校基建项目不断增加,一方面有力地促进了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腐败现象也屡屡发生。总理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落实到哪里,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作为高校的审计部门,应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不断堵塞内部控制和管理过程中的漏洞,以减少职务犯罪,有效配合项目建设,实施费用控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学校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管理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服务服从于学校的发展。
一、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近些年,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作为审计部门加大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力度、探索投资绩效审计的一种有效方式,已得到不断的探索和研究。所谓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就是由事后结算审计向事前、事中、全过程延伸的一种审计方法,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预防、控制、监督”三位一体,使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处于受控状态。
当前各地高校纷纷进入新校区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加,且呈现出投资主体多样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大、周期长、技术复杂、程序环节多、专业性强等特点。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闪失,都可能对学校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影响项目效益的发挥。通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能更好地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规范工程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工程质量,实现建设工程综合效益的最大化,从源头上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对廉政建设产生积极作用。如何更好发挥全过程跟踪审计作用已成为监察、审计人员面临的一项重大而迫切的课题。
二、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做好高校工程建设跟踪审计的源泉和动力
工程审计和其他审计工作一样,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至关重要的。领导重视就是要协调关系,解决问题,把工程审计作为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提高学校各部门对内审工作的认识,使他们了解审计的职责,以得到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密切配合,这样审计的工作环境就会大为改观,工程跟踪审计的工作职能就可以得到充分发挥,更好地调动审计的积极性,为学校的基本建设服务。
三、科学设计跟踪审计的程序与方法是做好高校工程建设跟踪审计的必然要求
作为一种将审计监督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新型审计模式,非常重视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编制和设计科学的审计程序和方法是确保工程审计质量的基础。一个好的审计实施方案应该是审计质量控制的灵魂,它指导着审计人员的现场作业,对审计质量起着全面控制的作用。因此,在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具体的跟踪审计前,应针对各工程项目的性质差异、规模大小、具体特点以及所处的不同阶段,分别根据审计内容设计出审计程序和方法,列出审计的重点和关键,编写审计大纲,编制实施细则。
一是深入开展审计前调查工作。应详细了解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分析调查资料,确定审计目标、审计形式和工作重点。
二是注重跟踪审计方式的可行性。鉴于跟踪审计的实施过程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因此科学合理地选择审计介入时机和内容是高质量完成建设期审计的关键。目前,跟踪审计的主要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全过程跟踪审计方式,第二种是阶段性跟踪审计方式。究竟选择哪种方式,需综合考虑被审计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周期、建设要求、审计资源、审计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再进行研究确定。
三是合理选择跟踪审计的切入点。这直接影响到审计项目的质量和效果,在审计实施方案中,应明确选择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影响较大及事后不能审计或审计难度较大的内容作为跟踪审计的切入点,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四、抓住跟踪审计的关键点是做好高校工程建设跟踪审计的重要环节
跟踪审计是对工程建设项目贯穿始终的全过程审计,沿着建设周期这条主轴展开,以工程投资控制为主线,紧紧围绕投资控制这个中心对建设项目进行全方位的实时跟踪。目前,在审计力量不足、审计成本有限的情况下,为确保跟踪审计质量,必须有效地把握跟踪审计的关键点。
所谓跟踪审计的关键点就是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通常表现为下列几个环节:前期决策,勘查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准备,隐蔽工程验收,设计、施工的重大变更,主体工程部位验收,材料与设备的采购,竣工验收等。这些关键点会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是项目建设和管理中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抓住了这些关键点,就可以变全天候的审计跟踪为对关键点的审计跟踪,从而可大大提高跟踪审计的效率,降低跟踪审计的成本,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需要注意的是,开展跟踪审计,并不是要审计人员去从事建设管理、施工、监理方面的具体工作,而是履行对上述工作的审计监督,通过对上述工作的审计监督,促进这些工作规范、有效地运作。
五、正确处理跟踪审计与施工、监理单位的协同关系是做好高校工程建设跟踪审计的首要前提
跟踪审计的作用能不能充分发挥,除技术性因素以外,还主要取决于施工单位的态度和监理单位的配合。但实际工作中,由于某些工程建设参与单位片面认为,跟踪审计单位除工程结算时,有对工程造价“论理”的资格外,在跟踪过程中没有对工程实施过程各环节的确认、决定和发言权,这样就容易出现参建单位(特别是利益单位)有意无意地将有关事项给“封闭”起来。对此,作为审计单位,最终会因不了解情况,做出予以默认或浅层批露,从而难以达到跟踪审计的目的。因此,对于跟踪审计工作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正确处理好跟踪审计与监理、施工单位的协同关系至关重要。只有相互统一思想认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积极配合、理解和支持审计工作,才能确保跟踪审计的各项工作得到顺利有序的开展。
六、推行“内外审结合式”审计是提高高校工程建设跟踪审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方法
在当前高校管理体制下,要做好工程项目审计,离不开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学校审计部门要注意加强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主动与基建处、采购中心、后勤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起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和业务控制程序,完善内部约束制度,健全基建内部相互制约的权力监督运行机制,最终使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运转,让跟踪审计变被动为主动,并逐步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在理顺内审管理的同时,可以考虑充分发挥社会中介专业审计力量的作用,与社会审计机构合作,有效地解决完全委托审计和完全内审所带来的种种弊端。首先,它解决了内审人力不足和专业缺口的矛盾,提高了审计速度和质量;其次,社会中介机构是具有专业资格的法人单位,其人员具有国家认定的专业资格和专业水平,内审与社会审计合作,很好地弥补了内部审计法律效力低的缺陷,内审人员的参与,可以监督审计全过程和审计结果,及时解决内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因此,“内外审结合式”审计是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方法。
七、规范与落实审计复核制度是提高高校工程建设跟踪审计质量的重要保障
审计复核是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跟踪审计中,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重点做好下列事项的复核:是否按照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范围和审计目标实施审计;审计工作是否符合相关的审计准则;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收集的审计证据是否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定性是否准确,处理、处罚意见是否适当;审计评价、审计建议、审计移送处理是否适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其他需要复核的事项。
八、审计人员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服务意识是做好高校工程建设跟踪审计的重要保证
要确保工程建设始终能够规范、有序、高效地完成,同时能正确及时应对变化不定的施工现场,提高跟踪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这就要求跟踪审计工作人员不仅要提升政治素养,强化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也要有精湛的专业技术和较宽的业务知识。同时还应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充分了解建设工程全过程理论,掌握最新的技术方法,不断做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内抓管理、外促协调”。
首先要努力加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其次必须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倡导“重实际、说实话、做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要时刻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牢记在心,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自身形象;再次应注重工作方法,在审计工作中,要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原则,维护学校的利益,对一些高估冒算、虚报工作量的行为必须坚决给予纠正,而对一些非原则性的问题,应尽量做到少争论、多理解,要学会尊重他人;最后工作中要坚持“到位而不越位”、“监督而不代替”的工作原则。
九、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作为现代审计制度的一种创新,在实践中已彰显出它的积极作用,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工程跟踪审计人员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一切要以维护学校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既坚持原则,又注重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发挥好内部审计“免疫系统”的建设性作用,在审计过程中,与施工、监理、建设管理等工作密切配合,科学合理地选择跟踪审计的“关键点”,准确掌握审计参与的程度,把握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原则,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质量保证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为高校的改革和发展,乃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1] 支海坤:高校基本建设中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新思路[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6(4).
[2] 吕江华:高校工程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5).
[3] 李兆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重点[J].煤炭经济研究,2007(10).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加强消防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以“消防审验要依法,化解风险在萌芽”为主题,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宣传活动,强化消防工程各方参建主体及人员的遵法守法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依法做好相关新、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施工质量,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活动时间
4月19日至23日。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形式多样。采取印发传单、普法教育、案例警示、业务培训、知识讲座等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査验收管理行办法》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宣传贯彻活动。
(二)强化系统学习。组织全体审验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审验业务专题学习;开展一次集中观看《正风防腐就在身边》第三集一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的警示教育。通过系统学习,加深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相关法律规定、政策要求的理解,提高全体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审验能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审验工作,从源头杜绝遗留火灾隐患的可能。
(三)优化服务环境。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悬挂消防审验宣传横。在办事窗口显著位置张贴审查验收的申报要件、办事流程、完结时限、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常见问题解答等,让办事群众熟恐法律法规要求,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 提升运行水平。为社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办公楼、临街商铺等经营性单位和场所发放消防审验知识问答和业务咨询电话,提示他们在进行新、改、扩建时需要办理消防审验手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利用住宅小区的宣传栏、橱窗,因地制宜宣传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常识畅通“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管理制度等安全知识促进广大社区商户和业主将依法办理消防审验手续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有效提升社区这一社会最小细胞的消防安全运行水平。
(五)组织系列活动。在施工现场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栏,向工程参建人员发放消防安全知识资料;在公共部位张贴消防安全提示标语,组织实施“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消防法》关于注法律责任的宣讲活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部署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化解消防安全隐患;督促施工现场举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活动,提升火灾自救能力。通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明确各方参建主体和人员消防质量安全责任,预防和降低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概率。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建设工程消防审计审查验收工作宣传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宣传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高校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费用也在不断攀升,建设工程的审计成为高校建设规范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然而现在高校工程审计普遍存在如下问题。
1.委托审计制度不够健全。高校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已经开展了很多年,但在实践中尚未形成一套完整地委托审计操作流程和相应配套规范,委托审计单位的审计质量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高校内部委托审计制度不够完整,导致社会审计机构仅完成造价审核,未对审计工程进行总结评价,委托单位没有相应条款对社会机构进行规范管理。
2.审计力量不能满足高校工程审计实际需要。由于投资的不断加大,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工程审计人员配备较少,建设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程审计又是一项专业性与综合性都很强的工作,这要求审计人员具备更广泛的专业素质,也使得工程审计人员与工作业务量之间的矛盾异常尖锐。
为了保障高校工程项目建设委托审计质量、提高工程投资效率、控制工程造价、保护学校权益,通过借助于社会中介力量来满足日益增多的审计任务,规范委托中介机构对高校系统工程项目从事审计业务的活动,加强高校建设工程委托审计质量的控制管理是关键。
一、建立社会审计单位备选库
加强高校建设工程委托审计质量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结合工程项目审计的特点,根据供应商管理理论,建立了社会审计单位备选库。
(一)社会审计单位入库选择标准
由供应商选择、评价及管理理论可知,要对于社会审计单位进行选择,首先要确定标准。我方采取与相关专家进行深度访谈的方式,最终确定了以下12项标准,作为社会审计单位可以进入备选库的资质要求。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按2006年建设部第149号令)。
3.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内没有被建设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相关部门因执业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并在承担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5.近3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项目的审计。
6.实际执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10人。不包括分所(公司)、关联关系的所(或分公司)以及挂靠关系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所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在同一注册地且在本单位注册,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
7.有能力从事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各专业至少有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
8.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均处于盈利状态。
9.必须从招标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二)社会审计单位入库确定方式
1.初步审核
初步审核是指对于社会审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确定该单位是否具有审计单位所需要的正规手续,是否办理相关证件,获得国家相关单位的承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为符合初步审核条件的单位,列入待考察单位名单。
2.资质考察
资质考察是指根据社会审计单位入库资质要求对于社会审计单位进行资质考察。入库资质要求有12项内容,资质考察则要逐项对于该单位进行考察。若该单位通过资质考察,则可以进入社会审计单位备选库。
社会审计单位的资质表现越好,其在备选库中的位置越靠前。并且根据其资质表现,对于这些单位可以进行分类。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审计单位分类
二、委托社会审计单位质量控制
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称为质量控制。这就是说,质量控制是为了通过监视质量形成过程,消除质量环节上所有阶段引起不合格或不满意效果的因素。以达到质量要求,获取经济效益,而采用的各种质量作业技术和活动。
(一)PDCA循环方法
在社会审计单位审计资格的考核中,尽管考核的目标不再是平常意义上的产品,仍可以通过应用传统质量管理的一些方法,如PDCA循环等来进行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
PDCA循环又叫戴明环,是美国质量管理专家休哈特博士首先提出的,由戴明采纳、宣传,获得普及,从而也被称为“戴明环”。它是全面质量管理所应遵循的科学程序。
图1 PDCA循环
PDCA是英语单词Plan(计划)、Do(执行)、Check(检查)和Action(处理)的第一个字母,PDCA循环就是按照这样的顺序进行质量管理,并且循环不止地进行下去的科学程序。
1.P (plan) 计划,包括方针和目标的确定,以及活动规划的制定。
2.D(Do) 执行,根据已知的信息,设计具体的方法、方案和计划布局;再根据设计和布局,进行具体运作,实现计划中的内容。
3.C (check) 检查,总结执行计划的结果,分清哪些对了,哪些错了,明确效果,找出问题。
4.A (action) 处理,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处理,对成功的经验加以肯定,并予以标准化;对于失败的教训也要总结,引起重视。对于没有解决的问题,应提交给下一个PDCA循环中去解决。
(二)PDCA循环理论应用
根据质量控制理论,对于社会审计单位的审计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可以采取PDCA循环法,如图2所示。
图2 PDCA循环
1.PLAN:需要对于社会审计单位的工作做出安排和计划。在审计工作开始之前,就要对于该单位的工作确定基本的判断指标。本课题中以精简为原则,经过专家讨论,选取我们最看重的指标作为对于社会审计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的指标。具体指标如表2所示。
表2 审计单位质量控制指标
2.DO:让社会审计单位开始工作,并将工作质量的衡量指标提供给该审计单位,提醒其按照审计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在质量控制指标上的表现。在审计工作进行期间,我方要定期与审计单位沟通,确定其审计工作是否按计划进行,并就有关问题及时对其进行提醒,并随时准备为其提供其所需要的数据和相关服务。
3.CHECK:社会审计单位完成审计工作后,我们要对其工作结果进行评价。具体采取打分的方式,对社会审计单位的表现进行加权平均。指标权重经过相关人员研究讨论之后,确定其相同,均为20%。分数采取百分制,最终取最后得分为该单位的得分。在评价完之后要就评价结果与社会审计单位及时沟通,告知其失分的地方在哪,如何改进才有利于更好地合作。
4.ACTION:让社会审计单位对于自己的审计工作进行改进。改进之后可以再次运用PDCA循环法,进行及时检查评价及沟通,从而保证社会审计单位工作质量的持续改进。
关键词:高校 建设工程管理 审计策略
一、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发展过程
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实践历经多年发展,从工程竣工结算开始,推广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开展内部控制审计、进行内控基础性评价,进一步发展到目前要求建立投资评审制度、审计全覆盖。
(一)推广全过程审计
2007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后,高校审计部门更多采用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模式,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勘察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等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
这一阶段,高校审计由竣工结算审计推广到工程各阶段,不再仅仅拘泥于竣工结算审计。全过程审计模式成为高校工程审计部门的标配,审计人员开始在事前、事中参与工程审计业务。
(二)推动内部控制建设
2012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文件,第46-53条专门描述建设项目业务层面内部控制。文件要求项目单位健全项目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015年的《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在加强建设工程审计方面,提出“以促进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审计”。
2016年,《关于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部属高校等单位开展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其中包括了建设工程领域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
在这一阶段,内部审计部门开始对建设工程内部控制进行检查、评价。内控评价要求对业务内容高度熟悉,离不开工程审计人员的参与和支持,建设工程内部控制评价初步打破了工程审计与财务管理审计的界限。
(三)推动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制度建立
2016年12月,《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要求各部属高校建立投资评审制度,实行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全覆盖。
这一制度实质是学校投资决策机制,由学校成立决策机构投资评审小组,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对建设标准、投资计划、设计概算等进行评审,是确立审计标准的过程。实行投资评审制度,可以明确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的造价控制目标,形成造价管控硬性约束。
二、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内容分类
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是对建设工程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有效性进行的确认和评价活动。按照审计维度和审计内容,对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划分为四个方面,包括工程业务内控审计、工程业务事项审计、工程财务内控审计、工程财务事项审计(如表1所示)。
内部控制审计是管“机制”的,事项审计是管“具体”的,两者共同构成了工程管理审计业务的内容。机制主要是确定“谁、应该做什么、是否做到位”,针对的是部门管理;事项主要是某一项工程的某个环节是否遵守相应的规定,针对的是具体的事项。缺少内控,审计缺少抓手和骨架;内控达标后会大量节约事项审计的工作量。
在实践中,工程审计人员主要从事业务和财务事项审计工作。工程造价审计,指工程业务重要事项审计中对造价的审计。工程招标审计,指工程业务管理重要事项审计中招标阶段对造价的审计和经济文书的审计,包括控制价、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工程付款审计,指财务管理重要事项审计中依据合同对不同阶段应付款项适当性、准确性的审计。造价、招标、付款等审计,均依赖建设工程内部控制的建立。
三、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重点
(一)工程业务内控审计的重点
是否对工程业务进行归口管理,是否建立投资评审等投资约束和控制机制,是否对使用方功能需求进行管理,是否制定并执行工程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等。
(二)工程财务内控审计的重点
建设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是否建立了付款审核、复核机制,是否按照要求履行了审核职责。
(三)工程业务事项审计和工程财务事项重点
不同审计阶段,业务审计和事项审计均可以分为造价审计和文书审计两类,具体如表2所示。
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经历了审计单项重要事项(竣工结算)、审计多项重要事项(全过程审计)、审计内控与审计重要事项并重的发展。
四、高校建设工程审计面临的问题
(一)工程业务内部控制存在不足
1.缺少实质性投资控制机制
以往规模以上建设项目均需要上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概算等。教育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重要的造价控制目标。尽管存在控制目耍还是存在部分工程造价突破设计概算、大量出现洽商变更的现象。投资控制未在工程开展前期发挥作用。
2.工程建设未归口管理
目前不少高校新建工程、修缮工程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各部门建设管理制度不同、人员职责分工不同。建设工程是复杂的管理事项,需要专业人员分工配合,提升管理效率。管理职责分散不利于集中人力,容易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不利于提升工程管理效率。
3.工程建设各阶段未形成规范的管理体制
第一,立项阶段未明确条件,部分工程未确定使用部门已经立项。在此条件下,工程管理部门无法确定建筑特殊的功能需求,是按照理科实验楼建设还是按照文科科研楼建设,是建设化学、生物类“湿”实验室,还是数学、理论物理类只需要用电条件的实验室。工程边设计、边施工、边改动,造成造价失控,严重浪费人财物。
第二,设计阶段未进行限额设计,也未建立各类建筑通用的建设标准,可能导致部分项目过于豪华或过于简要,均不符合学校长远发展规划。
第三,招投标阶段未建立招标控制价管理制度。部分高校建设工程招标委托市场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施工合同文本均由招标公司安排。招标控制价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进行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如果未能落实管理部门对招标控制价的审核责任,招标价格形成风险敞口,中标价可能远远偏离市场价。
第四,竣工阶段未落实结算管理审核责任。工程竣工结算由原合同部分和洽商变更部分组成,部分高校未建立洽商变更的审批制度,洽商变更金额较高。工程结算直接由施工方报送,工程管理部门未对结算进行实质审核,导致工程结算价格虚高,大幅增加造价失控风险。
(二)工程财务内部控制存在不足
建设管理部门未建立财务付款管控机制,内部未确定付款审核、复核流程,未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财务部门未建立工程款项支付的审核、复核、付款流程,相当于只履行了出纳“核票”职责,未履行财务审核职责。
(三)工程业务事项审计未突出重点
造价控制是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最重要的目标之一。据统计,在工程立项阶段对造价的影响超过80%,设计阶段对造价的影响超过70%。施工前基本决定了该项目造价的大半。
在工程审计业务中,部分高校未能在投资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参与,未要求工程管理部门落实管理责任,进行限额设计和功能需求管理,对设计概算、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合同等重要环节缺少管控。施工阶段后紧跟管理部门,采用旁站式的审计方式,事无巨细,未突出重要环节、重要文件,削弱了审计效果。
(四)工程财务事项审计未覆盖
财务付款审计是重要的审计方式,通过审计可以确认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是否落实审核责任,是否按照合同和相应进度付款。能否付款的审核权限,能够增强审计管理效果,也是检验投资控制是否有效的重要手段。
五、高校建设工程审计策略
(一)建立工程审计宏观管理概念
建设工程管理为复杂事项,需要建立一套机制,防止工程建设运行漏洞出现,否则审计部门将成为“第二基建工程部”,耗用大量精力用于核量核价,也容易出现管理越位风险。
抓宏观管理,就是抓机制,审计人员要做审计应做的事项,在最能产生效果的阶段做事,做产生效益最大的事项。例如,促进和规范投资评审制度建设,在项目立项阶段形成切实的造价控制标准,形成实质性控制目标,用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进而控制施工图预算,最终控制结算价格。这一做法能强化工程造价管控,在立项阶段推动投资评审效果明显,就是审计应推动建立的事项。
抓宏观管理,要做好建设工程内部控制审计,一方面促进业务内部控制机制建立,一方面促进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审计应落实各部门的管理责任,让应做事的部门做好自己的管理事项。建立建设工程归口管理制度,对不同资金来源、不同性质的建设工程统一管理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机构,避免资源浪费;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防止工程新建、修缮等缺少管理依据;捋顺建设功能审核制度,防止未确定使用功能就进行设计或出现豪华装修;招标要建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合同等审核制度,防止价格失控;对洽商变更、工程结算应明确工程管理部门造价审核责任;财务管理部门应落实管理责任,审核付款是否符合合同和进度要求,落实好“两支笔会签”制度。
(二)突出审计重点,进行过程控制
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工程管理过程中,审计嵌入重要事项管理,嵌入关键节点,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在立项、设计阶段投入更多审计力量。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大额洽商变更、竣工结算为重要造价审核事项;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橹匾文书审核事项;建设工程付款为财务管理重要审核事项。
过程管理可以将造价审计由事后审计延伸到事前预防,从减少损失延伸到防止损失事项出现。通过对重要造价文件和经济文书的审计,将审计机制嵌入整体管理流程中,强化了造价管理的效果,减少了审计风险。
(三)建立结果运用机制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大发展,高校建设工程项目逐年增加,工程规模不断扩大。为加强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抓好基建工程风险防范,各高校普遍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工作。随着跟踪审计工作的深入,如何做好基建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成为高校审计部门亟待解决的课题。
当前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主要采用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由高校审计部门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但往往受审计力量的限制难以开展。二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该方式目前被普遍采用,其优点主要是通过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符合上级要求,解决了审计力量不足问题[1]。但因公开招投标普遍是以最低价中标,中介机构又是以盈利为目的,委托方难以对中介机构的审计质量进行有效的把控[2]。鉴于此,温州医科大学另辟蹊径,按照市场价值从社会中介机构中精心挑选工作经验丰富的造价技术人员与单位自有审计力量相结合,组成审计组,不断探索依法审计、造价控制和提供咨询的管理审计模式,对仁济学院洞头校区迁建工程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
二、项目概况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迁建工程为温州市洞头区重点项目,实施目的是建设一所在校生8 000人规模的本科学历大学,发展教育事业,增强文化辐射力。该工程规划面积29.16万平方米,投资估算15.31亿元,总建筑面积28.17万平方米,计划在约5年内分两期实施。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教学楼、行政楼、学生宿舍楼、图书馆、风雨操场、会堂等。一期分五个标段,一标段8栋宿舍楼,二、三标段6栋教学楼,四标段9层塔楼图书馆、风雨操场和会堂,五标段足球场及室外附属道路及绿化工程。五个标段分别公开招投标由四家不同的施工单位实施,由两家监理单位中标。学校成立校园建设工程部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
2014年底项目进场施工开建后,学校审计组即入驻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为确保审计质量和人员稳定,审计组按略高于市场行情价格加额外奖励的机制聘请工程专业人员,会同审计、会计等小组成员每周2―3天进驻施工现场,参加每周的工程施工和监理例会及日常现场巡查,从而及时掌握工程进展,在时间和精力上确保审计投入的力度。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为实现规范工程管理、提升建设水平、提高投资效益,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的目标[3],审计组在全面梳理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各阶段风险点的基础上,紧扣主线,结合该项目建设规模大、投资额多、建设期长的特点和自身人员力量,编制详实的审计实施方案,选择适时定点跟踪介入法对该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在各阶段或期间对设计、监理、施工质量、合同管理等进行全方位审计。
(一)紧盯关键节点,有效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1.对校园建设工程部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部门留档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存在编号缺号现象;部门存档的联系单与施工单位存档的联系单存在签证不一致性情况;对同一事项重复签证、签证意见不明确、对联系单签证的工程量有误。审计组要求校园建设工程部加强签发联系单的管理,签发的联系单应有对变更事项客观性描述,如对变更原因、发生部位、发生时间、工程做法、发生工程量的描述,并且附件齐全。校园建设工程部完善了制度建设,加强了风险防控。
2.对合同管理情况审计。施工合同是工程款支付、工期处罚、质量标准及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订一个严谨的合同,对于规范管理、减少竣工结算争议,保证学校的利益以及降低风险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审计组从合同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合同会签、合同履行情况等方面开展审计,指出校园建设工程部未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未明确规定管理内容、原则和要求,难以系统地对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批、签订、跟踪控制、纠纷处理、合同终止等内容进行管理;指出合同签订环节中个别合同条款互相矛盾、条款约定不明确等漏洞;帮助对合同执行中的不规范地方进行查缺补漏,指出工作中的风险点,提出整改要求。校园建设工程部积极配合整改,重视和加强了合同管理。
3.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审计。如校园建设工程部提出对仁济学院管道燃气工程进行施工招投标,审计组发现两个问题:一是该工程布置在软弱地基上,建议应先对软弱地基进行处理再行施工以免发生建筑物沉降事故;二是招标图纸中有约300米用于连接市政燃气管网的管道,据了解当地在5年内不会开通管道燃气,审计组建议该300米管道等燃气管网开通后再行施工。校园建设工程部采纳了审计组的意见,上述两项暂停招标。
4.监督关口前移,有效预防风险。一是对设计文件审计。对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设计深度和质量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技术和经济是否有效结合进行审计。仁济学院燃气瓶组间工程在招标前发现燃气图纸要求持力层为利用强夯法处理后的素土层,而现场已有完工的其他标段的建筑,如进行强夯将会对其他建筑有影响,审计组提醒校园建设工程部修改方案,校园建设工程部决定延迟开工,将强夯法改为堆载静压法,规避了原方法对其他建筑体的破坏。
二是针对特定项目开展风险点分析排查,就加强安全、质量、工期、造价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意见,做到未雨绸缪。该工程的回填矿渣粒径大于200mm,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对200mm以上的矿渣属于何种土石层没有明确界定,试桩工程结算审计时施工单位提出矿渣应按岩石层计算。按碎石层或按岩石层计算对试桩工程影响差额为10万元,但考虑到该先例一开,后续标段都会要求按岩石层计算,将会造成约500万元的损失。在审计组的努力争取下最终按碎石层计算,为学校规避了风险。
(二)有效控制工程变更
1.提前做好预防性工作。如招投标中心未对商务标?M行不平衡分析,审计组对四标段进行投标报价不平衡分析,发现部分子目清单单价偏离较大,涉及金额较多、易发生工程量变更,提醒校园建设工程部对这些项目的变更加以特别的关注,尽量不变更或谨慎变更。如四标段的挖土方标底价40元/立方米,投标价80元/立方米;墙面刷白乳胶标底价9.92元/立方米,投标价27.14元/立方米。
2.做好变更的风险控制。审计组对工程变更联系单及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联系单的完整性和符合性、签证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如施工单位曾提出将图纸设计的橡胶地板变更为塑胶地板,审计组认为实际无需变更,同时变更又会引起材料价格上的争议,校园建设工程部采纳了意见。
3.对工程量清单及造价进行审核。由于审计力量的有限,审计组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委托设计咨询企业进行编制,但仍会对咨询成果严加把控,对编制说明的全面性、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清单及定额套用的合理性等进行审计,尽量增加其准确性及全面性,为以后的工程量清单及造价减少争议。智能化工程上,审计组在开标前发现工程量清单多算了9万米的电气配管刻槽及修复,多计费用约240万元,给予纠正,避免损失。
4.指出不合理内容,主动提出变更建议并被采纳。审计组指出设计图纸中将架空层地面也做保温,实际完全没有必要,建议校园建设工程部取消该不合理的内容,意见被采纳,校园建设工程部和设计院进行沟通,取消了该项设计,节省造价约9万元。
(三)做好隐蔽工程审计
隐蔽工程所占工程造价的比重大,在工程结算时容易引起纠纷,成为结算审计矛盾的焦点。
1.隐蔽工程审计的重点在工序、规格是否与施工图或变更相一致、是否与工程量清单内容相符合、校园建设工程部存档的隐蔽资料是否存在缺陷,如施工记录与现场情况是否一致、工程联系单是否全面等。在四标段的桩基钢护筒审计中发现校园建设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对钢护筒的厚度没有书面记录,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记录的厚度与审计人员在抽查现场测量的厚度不一致,牵涉造价千万元。审计组让施工单位提供购买钢护筒的发票及入库验收材料进一步比对来佐证确定。
2.对结算时不可见的项目在施工前进行风险提示。大型机械和施工降排水属于技术措施,其工程量是按实结算的,该两项机械在实体项目完成后便退场,如无现场记录则事后无法确认。审计组提前告诉校园建设工程部人员及监理单位应及时记录施工现场实际机械数量。
3.审计组在多个隐蔽工程施工时采用拍照、摄像等手段做好现场记录,为今后结算阶段保留重要的第一手资料。教学楼及宿舍楼的外墙保温系统,图纸设计时底漆未详细说明是何种材料。施工单位申报的材料型号单价为65元/平方米,后审计人员发现施工单位采用材料单价为42元/平方米,该工程共10万平方米,审计节约造价230万元。
(四)盯紧造价审计,经济效益显著
1.审计组在其他方面突破创新的同时,对造价审计绝不放松。根据学校制度规定,30万元以上重大变更项目需经审计处审计后再行支付,2015年至今共完成30万元以上变更的项目涉及金额15 880.03万元,核减1 427.37万元,经济效益良好。
2.对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审计。工程进度款的合理使用可以有效地扼制工程款超付,保证学校利益。审计组通过审计发现校园建设工程部在审核进度报表中不规范:个别月份无审核明细资料、个别工程款当期超付等问题,要求校园建设工程部完善工程款支付审核规定、规范工程款支付行为、根据工程进度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以防出现错付、超付情况。
(五)强化施工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1.对施工质量及安全审计。质量、安全作为施工的重大控制目标,也是审计组重点关注的内容。在浇捣混凝土工作时,审计组派专人驻扎现场,对混凝土浇捣、模板安装、钢管支架、墙体砌筑等工序进行监督,提出问题,要求整改,有效地控制砼蜂窝麻面、烂根、露筋、砂浆不饱满等质量通病。发现施工现场脚手架的剪刀撑、扫地杆设置不够;卸料平台无限载标识及安全标识、洞口未设置防护栏杆;钢管、扣件及其他配件无整理、随意摆放等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要求校园建设工程部督促施工单位立行立改,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对监理单位审计。监理单位是对施工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的最关键的监督者,他们职责履行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审计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内容对监理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审计,包括监理人员的资格、配备、考勤等,监理对开工条件、图纸会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方案的审查,对现场质量的管理检查情况,对工程联系单的签证情况,对建筑材料的检查、见证取样情况,对工程款支付的审查情况,旁站记录等情况,发现监理单位对个别进场材料的品牌规格审查不严,旁站记录不规范、工程款支付审查不严谨等,要求限期整改,并对监理没有履行到位的情况进行处罚,通过审计,加大对监理单位约束,督促监理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
四、启示
一是要全方位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目的是促使各方面自觉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使工程实施处于受控状态,使建设项目实现规范、有序、有效运行。因此,除了中介机构重点关注的造价审计和施工单位外,还要积极拓展审计内容和对象,审计内容方面,要涉及前期设计、招标、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监理质量、工程联系单管理、中期变更款项审计、工程款的支付、合同管理情况等多方面;审计对象要延伸到监理单位、基建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设计单位、相关检测单位等各相关方。
【关键词】 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法律属性;效力
根据我国宪法第91条、第109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必须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我国审计法第2条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涉及国有资金的收支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在国家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国有单位)作为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中,审计机关必须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以便监督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金的利用状况。在对国有单位的建设工程进行审计时,审计机关往往发现其审计决定与建设工程合同造价决算存在偏差,有时偏差甚至很大。
实践中,审计机关、法院、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为此争论不休,由此引发了很多诉讼。对此问题,理论界也存在不同看法。不少观点将之归于审计法与合同法的协调问题。弄清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的法律属性及其效力,是解决这一困惑的关键所在。
一、围绕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引发的问题
伴随着《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和实施,由国有单位投资建设的工程多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政府采购最终表现为合同行为,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包括采购人国有单位、供应商施工单位。政府采购合同是国家为一方当事人,其他民事主体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特殊合同。属于政府采购的建设工程合同,由于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必须接受审计监督。不属于政府采购的建设工程合同,在国有单位作为建设单位时,其资金属于国有资金,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也必须接受审计监督。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合同,不须接受审计监督。讨论的是必须接受审计监督的建设工程,在必须接受审计监督的建设工程中,实际上涉及三方当事人,即作为建设单位的国有单位、作为施工单位的施工企业、作为国有资金监督者的审计机关。审计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是,建设单位与实施单位就审计机关做出的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发生争议。其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种主要类型:
一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工程造价本无争议,由于审计机关做出了核减工程造价审计决定而引发争议。如嵊州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大楼装修工程及所属门市部等零星工程审计纠纷案。在该案中,建设工程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审计机关在审计该工程合同时,发现其中存在施工单位虚报冒算、重复计算、高套定额等行为,遂做出核减工程款的审计决定。作为建设单位的药草专卖局依据这一审计决定,要求施工单位返还多收的工程款。施工单位认为则合同合法有效且已经履行,不同意返还工程款,遂诉至法院。
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工程造价发生争议,建设单位请求审计机关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审计结论不利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以违约为由将建设单位诉至法院,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某化肥厂制造安装工程审计纠纷案。在该案中,作为建设单位的化肥厂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成管道工业化制造安装合同。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履行完毕,工程合格,通过验收。在工程结算时,双方对结算金额发生争议,建设单位遂请审计机关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审计造价比合同决算造价减少67537.95元,建设单位以此为据减少了应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款,施工单位遂诉至法院,要求按照合同决算金额支付工程款。
从以上两种类型的建设工程审计纠纷看,双方的纠纷皆起因于审计机关做出的审计决定,核心的问题在于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能否作为支付工程款的根据。换言之,在诉讼中法院能否直接认可审计决定,并依此作出判决,这取决于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的法律属性。
二、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的法律属性
如果把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认定为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其效力仅在于约束被审计单位。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是针对作为建设单位的被审计单位所做出,其行为的行政相对人不包括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换言之,施工单位并不受审计决定的约束。能够对施工单位进行约束的只能是建设单位与其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更进一步讲,调整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关系的法律是合同法,而非审计法。审计法只是调整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在国有资金利用活动中形成的资金监督关系。审计法与合同法有着不同的调整对象,两者之间似乎不存在矛盾之处。在审计活动中,审计决定一旦做出,即对被审计的建设单位发生效力,建设单位必须执行审计决定。在审计决定的工程造价与建设工程合同确定的造价不一致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如果执行审计决定,就会影响到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和施工单位的利益。如果否定审计决定对施工单位的效力,将直接导致审计决定形同虚设,无法执行。这是背离审计法。不能把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简单地定性为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更加深入地探讨这种行为的特殊性。
如前所述,政府采购合同是国家为一方当事人,其他民事主体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特殊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存在着三方当事人,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审计机关。如果不看到此种合同的特殊性质,就无法正确地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的法律属性。在使用国有资金,特别是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建设项目中,存在着特殊的利益关系。此种利益关系的特殊性在于,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建设单位并不是资金的所有人,仅仅是作为管理该资金的受托人。国家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生活,与普通民事主体发生的合同关系,除了受合同法调整外,还应当受到其他法律的调整。各国在国家构架中设计审计机关的目的,都是为了监督公共资金的利用,防止欺诈、贪污、串通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发生,这是不论何种审计模式下的审计机关共同的职能。在必须接受审计的建设项目下签订的建设合同实际上存在三方当事人,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审计机关,这种合同有一个不需要写明的当然条款,建设工程造价必须以审计决定作为主要依据方可确定。
可以把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的这种性质,称为具有较强证明力的民事证据。民事证据之前之所以加了“较强证明力”这一限定,是因为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毕竟与合同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有所不同,它具有国家特别设立的机构代表国家对经济活动实施监督的性质,有着较强的公信力,其公信力的来源是国家信用。此种较强的证明力意味着,在诉讼中,除非有更有力的证据出现,否则法院应当采信审计决定作为定案依据。作为民事证据的工程造价审计决定不同于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法院委托中立的法定权威机构就案件中的专业问题所做出的结论性意见。
三、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的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的法律效力,是指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对哪些法律关系主体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的法律效力指的是哪些主体的权利义务会因为审计决定的做出而受到影响。前述分析表明,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具有三重法律属性。此三重法律属性,分属行政法、合同法和证据法等不同的法律领域,应当在三种不同的法律领域内分别考察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的法律效力。
首先,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在行政法上的效力。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显然属于审计机关依法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似乎这种行为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在性质上并无不同,必须注意到这种行为的特殊之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相对人是接受管理的自然人或者私法人,审计行政行为中,接受审计的行政相对人是国家机关,甚至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审计机关审计的对象可能是比自己级别高的机构。审计决定的内容,多是责令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追回不应当支出的款项或者针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而非行政处罚。这就决定着,审计决定的执行依赖于被审计单位的自觉履行,如果被审计机关不自觉履行,可能只能依靠政治途径解决了。
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的这一特征影响了与被审计的建设单位发生合同关系的施工单位的利益,如果施工单位对审计机关做出的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不服,能否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要求审计机关改正其审计决定。我国现行审计法第48条仅规定:作为被审计单位的建设单位如果不服审计决定,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但是,对受到审计决定影响的施工单位的行政救济权利却只字未提,这不能不说是现行审计法的漏洞。从行政法理论上看,凡是因为具体行政行为受到损害的法律主体都可以得到法律救济,应当准许受到审计决定影响的施工单位就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其次,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在合同法上的效力。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主要是行政法上的行为,其效力主要体现在行政法上。有观点认为,应当依据合同法第127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把与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不一致的建设工程合同定性为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这种意见不妥,因为对合同进行管制的法律理念与我国现在倡导的市场经济理念严重背离,应当强调私权优位主义而非公权优位主义。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不能影响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不能以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代替建设工程合同的具体规定,否则,行政权力就过分地干预了私法自治、干涉了合同自由,构成行政权力滥用。
从现行合同法的具体规定看,能将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纳入合同法,对合同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途径,仅存在于合同法第52条。如果经过审计,发现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的,可以建议建设单位向法院提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法院进行裁判时,应当参考审计决定,并参考其他证据进行裁判,不能以审计决定为唯一定案依据。
最后,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在证据法上效力。在民事诉讼中,审计机关做出的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仅作为普通民事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具有多重法律属性。在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纠纷中,应当看到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的多重属性及其在行政法、合同法和证据法上不同效力,不能将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在不同法律领域的效力相混淆。在诉讼中,法院应当把审计决定作为具有较强证明力的证据在法庭上质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之后,做出判决。可以明确,以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为依据否定建设工程合同的观点或者无视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决定的观点,都是不妥当的。
参考文献
[1]王常松,李蕾.《国家建设项目中审计决定与民事判决的冲突及法律对策研究――兼论审计法与合同法关系》.《审计研究》.2003(4)
关键词: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排烟系统;消防审核
随着社会的发展、形式的变化,我国消防部门的日常工作日益繁重,消防监督工作者相对不足,加上行政许可时限的限制,使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人员经办一个项目的审核时间极其有限,特别是刚刚从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人员,对规范不熟、理解不深、经验不足,出现错审、漏审现象在所难免,如果错审、漏审的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等重大问题,将对建筑工程本身和审核人员本人都造成严重后果。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义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是消防监督工作的关键,主要是由公安消防机构对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阶段报送的图纸进行消防审核,以便在消防设计中所存在的消防问题进行及时的纠正。消防设计的审核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而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是消防审核的第一道防线,对消防设计的规范性、安全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内容
审核人员必须清楚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内容,这对于顺利进行审核工作起重要作用。就目前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规定来说,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工程项目主要涉及到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建筑室内装修等建筑工程项目。对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总平面图和平面布置中的消防安全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2)建筑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8)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10)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11)建筑灭火器装置;(1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13)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他内容。
3审核易忽略的问题以及审核要点
3.1场所装修时自然排烟口的封堵
《建规》、《高规》规定了一些建筑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对于未采用机械排烟设施的建筑功能空间、机械正压送风的楼梯间及前室或合用前室,在建筑消防设计时,均留有足够的、符合规范要求的可开启外窗,但在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包括建筑外部装修,特别是广告牌的设置),设计和施工人员经常会减少或封堵可开启外窗,审核人员在审核时不容易发现,也很少提出整改意见,许多审核人员根本不会将其纳入审核范围,或忽视其对建筑消防安全的影响,使得装修后的场所没有了原先设计的自然防排烟用的可开启外窗。
3.2合理取定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GB50222― 1995(2001年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装规》第3.2.3条规定: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它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许多设计、审核人员按这条规范规定不分建筑场所一律给予降低,是错误的作法。《装规》第3.1“一般规定”,对“一般规定”的场所不允许降低。如《装规》第3.1.6条规定: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这种场所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即使同时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不允许根据《装规》第3.2.3条规定给予降低。
3.3排烟系统排烟口的设置位置
《高规》第8.2.4条规定: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第8.4.4条规定: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排烟口平时关闭,应设置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建规》第9.2.4条规定:作为自然排烟的窗口宜设置在房间的外墙上方或屋顶上,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实际审核过程中,许多审核人员经常忽视排烟口的设置位置,导致排烟口设置在墙面靠近地面或悬在半空中的现象相当普通。因为规范规定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就导致排烟口的设置排不出防烟分区内的烟气,而使烟气扩散到着火区域以外的防烟分区,造成烟火蔓延。
3.4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位置
相关规范规定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走道、楼梯间附近等明显且易于取用和操作的部位(《高规》中为强制性条款)。但从实际工程设计图纸看,多数设计人员不太注意消火栓的设置位置,忽略消火栓明显易于取用这点,只关心能否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2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使许多室内消火栓位于办公室内、走道尽头、管道井内、货架背面、车位后面等远离安全出口的墙面上等偏僻的地方,将室内消火栓“躲藏”起来,尤其是商场、仓库、地下汽车库等场所,而审核人员对此一般也不太注意,往往到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才发现其位置实在难找又不好取用,消防部门也往往因为整改难度大且工程已由内部审核同意而作罢,使得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消火栓位置不当的现象非常普通。
3.5加强建筑总平面布局与供水设施总平布置和楼层平面布局与立面设计的有机结合
高层建筑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复杂多样,给消防灭火、救援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在设计中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考虑不周,或者没有与楼层平面布局、室外消防供水设施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主体建筑实施救援,无法顺利供水,造成本可以避免的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设计和建设单位存在着注重外立面造型和内部功能的设计,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设置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经常被消防审核人员忽视。
(1)没有给登高消防车预留出足够的操作空间。目前很多设计都是先按《高规》规定的防火间距把总平面布置好,然后再从四个立面中选定一个认为最佳立面作为消防登高面,这种设计存在顺序上的颠倒,可能造成操作空间不足。(2)室外消防水源和水泵接合器设置位置不当。在消防登高作业场地附近,没有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室外消火栓等设施,或者没有水泵接合器,使得火场无法快速供水,延误灭火行动。(3)对裙房的进深和高度要求不实际。《高规》对建筑裙房的限制是必要的,许多审核人员一味的以《高规》第4.1.7条对裙房的进深不得大于4m和高度不得大于5m的限制为标准,忽视了具体工程和登高消防车发展等实际情况,值得探讨。(4)楼层平面布置和登高操作立面的设计不能为灭火救援提供有利条件。如登高操作立面的首层没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疏散楼梯间的出口。
关键词:高校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精细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9.63;G64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1
一、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管理现状
高校进行工程建设主要是为了满足教学、科研、生活等需要提供必需物质基础和硬件设施的活动,所以高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也就有其自身的特点,修缮改造多样性、建设工期突击性、工程项目利润低等。这些特点也就决定了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的管理难度比较大。我校在过去4年共完成基建、修缮工程结算审计项目708项,审计结算资金额达到10.2亿元,审减金额0.52亿元,平均审减率4.11%。
我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工作难度很大,审计任务很重,所以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行精细化管理,是高校审计工作有效推进的客观要求。
二、高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精细化管理案例分析
1.项目决策阶段
我校老校区文物修缮工程,第一标段工程范围主要是包括整个建筑物的加固、修缮、装饰、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工程,项目立项决策阶段没有考虑到避雷工程,同时把消防工程立项为第二标段。在工程第一标段施工过程中,学校工程管理部门才完成了避雷项目在文物部门的立项和方案评审工作,在要启动招投标工作时,才发现避雷项目为单独立项项目,不能使用已批复的修缮专项资金,所以在资金未落实前,暂停了避雷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同样,在进行修缮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才完成了消防工程的立项、方案评审工作,同样也暂停了消防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消防改造需要事先做好穿管埋线工作,最好是与正在进行的室内修缮施工同步进行,以免日后二次施工造成浪费以及对已修复的文物部分造成损坏。同样防雷工程也需要搭设脚手架,与工程主体一起施工时,可以减少措施费,防雷单独施工时还有可能对屋顶造成破坏。
这就是典型的在项目决策阶段没有考虑好各分项工程的建设程序,给整个工程的进度和造价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2.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阶段
在文物修缮工程中,需要对工程量清单中列为暂估价的灯具及室内门窗类材料进行采购,根据“关于深化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15〕4号)”的相关规定,重要材料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需要进行招标。为了加快施工进度,施工单位拟采用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对此仅对灯具类及室内门窗类材料的总价做出了100万元以内的限制,但学校工程管理部门还未对材料的品质、外形及详细技术指标进行确认,这就很难对价格水平做出明确的认定。
所以在此次材料采购过程中,跟踪审计咨询单位提出了让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采购的相关程序来进行采购,禁止采用一些不合理的方法规避招标。
3.施工管理阶段
(1)人力资源的精细化管理
选择实力强、口碑好、讲诚信的施工队伍,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学校虽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来选择施工单位,但是来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鱼目混杂、良莠不齐,套牌挂靠现象时有发生。
在此项文物修缮过程中,施工单位临时调整了大量现场管理人员,并且没有及时提交更换人员的名单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有效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文件,这严重影响了学校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的控制。在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建议项目管理单位约谈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工作,优化项目管理团队,确保现场管理人员都具备工程所需资质。
(2)工程变更洽商的精细化管理
在此项文物修缮投标过程中,施工单位采用了不平衡报价的策略,施工用灌浆料投标单价大大高于市场价,但是工程量很少,占整个工程的费用也很小。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以现场大门尺寸无法满足混凝土罐车进入施工场地,且混凝土输送料程较长,无法实现泵送,施工条件不满足为由,提出将原有叠合层混凝土拟变更为灌浆料的要求,并联系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签署了设计变更,要求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在没有考虑到此项工程变更使工程费用大大增加的情况下,就同意了参加各方的一致意见,并实施了一小部分。在跟踪审计过程中,我处认为。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进行过现场踏勘,就应该考虑到预拌混凝土等大型设备进出场的问题,并综合计入施工技术措施费报价之中。现场情况并没有改变,采用的技术措施及增加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所以建议建设单位暂停并取消这项工程洽商,降低整个工程造价。
4.竣工结算阶段
项目在竣工阶段主要是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是建设单位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需要。
在此项文物修缮工程中,由于此项目是修缮工程,拆改工作量非常大,这就造成了现场工程签证量非常大,设计变更也非常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把关不严,变更办理不及时,时间一长,造成模糊不清或不齐全。鉴于此,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过程中,审核人员应熟知定额,明确定额子目包含的工作内容,防止重复签证,现场签证时一定要以定额为依据,结合现场情况来进行。审核时一定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核实签证内容,坚决拒绝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签证单。
三、结论
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以工程造价控制为主线,无论是对于招投标、合同文件、暂估价材料设备采购、洽商变更、工程进度款的审核,还是竣工结算审计,学校审计部门都应该进行精细化的管理。加强工程造价的事前事中审计,规范建设程序,查漏补缺,有效防止工程中的弄虚作假与高估冒算。无论项目大小,审计人员都应该及时与建设管理方、监理方、施工方、使用方(如院系)各方协调沟通解决。加强对协助工作的咨询公司在重要环节上的监控与指导,切实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审计质量。
参考文献:
[1]侯清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精细化研究[D].青岛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杨颖.精细化管理视野下的高校房屋修缮工程项目管理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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