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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07 15:04:4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第1篇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 目

数据

召开新闻会、媒体通气会(次)

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次数(次)

公益广告播出时间(天)

设立公众热线(条)

制作、张贴海报/标语(块/条)

制作专题展板(块)

发放宣传册、宣传材料(份)

举办街头宣传咨询次数

组织人大、政协、学生、消费者、记者和企业代表等参观检验监测机构和示范单位人数

举办检验监测机构等公众开放日活动总数(人次)

举办“在线访谈”活动总数(人次)

接受参观的各类食品及农产品企业总数

举办食品安全工作人员与从业人员培训、讲座次数

企业宣誓或承诺活动次数

组织参加全国“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人次)

“四进”活动(人次)

中小学校

乡村农户

城市社区

超市集市

第2篇

二、开展全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有奖知识竞赛。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各界积极参加全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引导公众关注、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科学认知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县食品安全办牵头,各主办单位、食品行业协会共同完成)

三、食品安全“进万家”。积极构建报刊杂志、户外广告、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广播电台、影视媒体、公共场所电子屏、部门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组成的科普宣传体系,向广大公众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新闻信息、食品安全系列公益广告和科普知识,到农村、社区开展相关现场咨询服务活动,逐步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县食品安全办指导,各主办单位共同完成)

四、食品安全青少年守护系列行动

开展青少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系列行动,通过报纸版面报道、网站微信宣传、知识问答互动、校园(社区)科普活动等符合青少年特征的多种方式,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科学知识素养,借助各类媒体和有关活动,提升“动员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宣教效果。(县教育局牵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合)

主题日活动安排

(一)6月30日-7月1日(主办单位:县食安办)

组织协调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二)7月2日(主办单位:县农业局)

1.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药监管以及“三品一标”监管工作培训,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农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和“三品一标”产品监管及认证申报的宣传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2.指导各级农业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度。

3.根据种植业生产需要,指派相关专家分赴各镇开展田间管理和技术指导,并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热点、疑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科普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配合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制作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知识挂图并印发各镇,强化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等科学安全用药意识,掌握科学安全用药技术,提高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三)7月3日(主办单位:县妇联)

1.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及妇联系统新媒体矩阵,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文化宣传。

2.发动全县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全国、全区、全市妇联开展的主题日活动,为妇女儿童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围绕“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利用各类传统媒体以及妇联专题网页等新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四)7月4日(主办单位:县教育局)

1.开展校园科普活动,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科学知识素养,提升“动员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宣教效果。联系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我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做法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要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开展送培训下乡,在各镇开展专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学校相关人员的认识和管理水平,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五)7月5日(主办单位:县公安局)

1.宣传贯彻公安部部署的打假“利剑”行动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震慑不法分子。

2.组织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侦办法律问题座谈会,进一步凝聚 共识,完善食品安全刑事法治。

3.指导各镇围绕主题、立足职责、突出重点,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7月6日(主办单位:县工商局)

1.结合职能开展普法宣传。重点组织开展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食品安全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着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2.开展消费科普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消费教育基地的作用,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突出重点,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绿色消费。

(七)7月7日(主办单位: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1.组织水产畜牧系统走进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或水产畜牧产品生产基地,开展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兽药安全使用知识讲座》等宣传资料,普及水产畜牧养殖投入品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

2.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养殖企业开展监管指导,宣传养殖标准化生产、兽药规范使用等法律法规、科学养殖知识,引导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和主体责任意识。

3.开展水产畜牧产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培训相关兽药监管人员。

(八)7月8日(主办单位:县经贸局)

在食品工业企业开展追溯体系项目宣传活动。通过官方微信、发放宣传资料、投放追溯体系公益宣传片等宣传形式,提高追溯体系的公众知晓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倒逼机制。

(九)7月9日(主办单位:县科协)

1.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在xx县城选择1—2个人员较密集的社区,组织食品专家、营养专家与公众进行现场互动,解答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2.开展“食品安全进网络”活动。利用科协官网和微信公众平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政策法规,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常识的认知水平。

(十)7月10日(主办单位:县粮食局)

1.组织粮食部门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展示优质粮油产品,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知识等。

2.组织相关“放心粮油”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放心粮油”现场宣传活动。

(十一)7月11日(主办单位:县卫生计生局)

1.开展《国民营养计划》主题宣传。配合《国民营养计划》和实施,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相关宣传活动,以媒体宣传、网站宣传、制作板报、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贴近群众需求,开展食品安全及营养、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相关知识宣传,指导公众看懂食品标签、合理选择食品,提高国民健康素养。

2.举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开放日”活动。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和社会公众,参观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和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工作专题展览,介绍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食品地方标准清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企业标准备案等方面内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等工作阶段性进展和主要成果,开展现场专家咨询和与媒体、群众的面对面交流,发放宣传材料,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宣贯解读,宣传常见食源性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科普知识,针对存在的食品安全认识误区进行解疑释惑,开展正面宣传引导。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与营养纳入健康促进相关活动。组织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开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科普宣传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食品安全“五要点”、食品安全标准解读等知识的基层传播,解读食品安全领域常见误区和谣言,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理念,介绍国家《国民营养计划》,让群众对食品安全法规标准、食品营养与健康、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能够有更深入更清晰的了解,对食品安全工作看得懂、有感受、想参与,为全社会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营造良好氛围。

(十二)7月12日(主办单位:县质监局)

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知识宣传活动,采取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形式,加强食品相关产品宣传,印制食品相关产品宣传小册,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全面解读食品相关产品,促进消费者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关系。

(十三)7月13日(主办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举办全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向公众及时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政策法规和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举措、成果,传播食品安全科学消费观念,培育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风险的舆论环境。

开展食品安全知晓率调查。在宣传周期间,启动广西群众食品安全知晓率调查活动,了解群众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程度,辨别伪劣食品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的意识,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能力。通过科学、客观的调查评估,推动广西食品安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利用新媒体开展网络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服务平台, 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科学理性消费观念。同时,在县政府网站食品安全警示信息。

第3篇

2017年6月29日至7月13日。

二、活动主题

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德法并举是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要严字当头,坚持“四个最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发挥政府监管纠正市场失灵、提升市场效率的作用,推动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从数量需求向安全、优质、健康需求的结构性转变;要运用创新社会管理和统筹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多元主体,构建各方参与、严密有序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事业步入共治与共享互为支撑的发展轨道。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暂行规定》(桂办发〔2017〕14号),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权威性。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执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从满足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出发,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

(三)结合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遵法重信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普知识普及,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五)大力宣传我县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举措,各有关部门狠抓落实,严格监管,加强治理整顿,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做法及成效,展示我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成果,提振公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提升社会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活动安排

(一)县级层面。县可根据今年宣传周活动主题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层面的活动方案。

(二)社会层面。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行业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记者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宣传活动。

(三)学校层面。各级教育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联合各级工、青、妇群众组织,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带动青少年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与科学消费、理性维权的观念。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建立全社会积极参与、战线系统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突出宣传主题,注重活动实效。要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并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可通过互联网下载)。要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创新活动形式,形成互动传播。要把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规律,激发公众主动参与观点表达和体会分享,形成更具群众基础、更加贴近生活的互动式传播。要切实提高宣传文案设计能力,积极应用制图制像等可视化技术,增强内容表现力和感染力。要认真筹划活动内容和形式,按照群众喜闻乐见的原则改进宣传方式,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吸引力。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结合全县上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之机,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安全的法律意识,推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和消费维权,提高师生员工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三、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0日至22日。

四、宣传内容

(一)紧扣宣传周活动主题,加强宣传贯彻学习和经验交流,推动各校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体系。

(二)宣传遵法守信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从业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行业社会公德建设,巩固强化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三)宣传市场在食品行业资源配置、行业约束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培养形成更多自发的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和调节手段。

(四)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普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等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树立科学、理性的食品消费观念。强化道德观念教育,倡导诚信从业风气,普及信用文化知识,着力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形成主体责任和道德诚信意识。

(五)突出抓好食品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各校要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堂、小卖部、营养餐的从业及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不断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使依法、规范经营成为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不断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食堂、小卖部、营养餐从业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促进食堂、小卖部、营养餐食品安全管控能力不断提高。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学、准确、全面地报道我县学校食品安全形势和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充分报道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奖遵纪守法行为,曝光漠视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宣传形式

1.举行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各校要在宣传周活动启动之际,组织举行本校的学校食品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动了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争当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志愿者;号召校园商家根据自身实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启动仪式前后可因地制宜安排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展示、资料发放、现场咨询等活动。

2.在校园媒体上开设学校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充分发挥校园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信息公布栏、班级黑板报等校园信息平台上开辟《食品安全知多少》、《食品安全小常识》等专题节目、专栏报道,通过食堂消费体验、小记者采访、专家点评等媒体表现手法,展现食品安全领域热点解析、谣言破解、热门常识等多元话题,建立食品安全正面宣传长效阵地。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消费集中场所要悬挂、张贴主题标语、海报,指导学校师生员工树立健康、节约的饮食理念,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

3.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主题活动。邀请师生、家长、社会人士到学校食堂进行实地参观,宣传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及成效,提升消费信心。

4.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科普教育。以校内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演讲、专题展览、组织咨询、印发科普读物、参观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

5.开设专家讲座活动。主动邀请食品安全领域专家、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大讲堂”等讲座。为合法的社会公益组织进入校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提供帮助。

6.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文明窗口的示范作用和广大师生对家庭、社区、社会的联动影响效应,组织学校志愿者利用休息日深入村社、街道开展食品安全义务宣传活动。

7.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强化对学校伙食工作从业者、校内小卖部经营者等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加强专项培训,完善管理措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8.开展“校园商家承诺活动”,号召校内商家发起诚信倡议,签署经营承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9.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在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学校要联系乡(镇)卫生院食品监管员组成检查组,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一次检查。一查校园内餐饮、食堂各项卫生制度是否落实;二查校园内食堂、小卖部等饮食场所是否规范;三查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是否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严格按照中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重大意义,由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靠前抓,要按照主题内容和要求,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第5篇

2013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6月17日在京举行。作为宣传周的重要活动之一,第五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同时在京举行,2013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创新技术展览会也于当日下午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开幕。

2013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旨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在6月17日至27日的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紧扣宣传周主题,从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倡导社会共同责任3个角度,在中央、地方、企业、学校4个层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深入反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体制改革取得的积极进展,阐述未来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大举措,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着力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者形成主体责任和道德诚信意识,强化道德观念教育,倡导诚信从业风气,普及信用文化知识;推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和消费维权,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与其他部门、机构之间建立更为有力的协同联动治理机制,形成坚实的外部约束和道德底线,促使食品安全保障由单纯依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向多方主体主动参与、多种要素发挥作用的综合治理转变。

宣传周期间,还将举办“食品安全法体系发展与完善”、“诚信共治维护食品安全”、“技术创新维护食品安全”3个分论坛,成立“中国食品安全30人论坛”,并开展“食品安全——走进食品工业”、“进口食品安全口岸行”等70多项主题活动。卫生计生委、商务部、中国科协、粮食局、工商总局、中消协、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也将举办一系列主题日活动。

2013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14部门联合主办,经济日报社、中粮集团承办。

本刊整理论坛相关言论,以飨读者。

第6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构

我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乡上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监管工作,创新观念,不拘形式,不等不靠,大胆探索,创造性的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深入到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乡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领导,抓好食品安全网络建设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重大民生问题。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全乡4个行政村确定了一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并选配了食品安全协管员(由各村委会主任兼职)及食品安全专(兼)干,配合做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乡政府与各村委会、各单位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自职责。

三、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通过《食品安全法》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开展了以“食品安全,共同责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制定出台了《乡食品药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各村委会和各有关单位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利用黑板报、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宣传氛围。据统计,在食品药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散发宣传资料1200份,张贴宣传标语45条,出黑板报5期。

四、强化措施,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一)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在乡党委、政府的安排下,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重点对乡初中的食品安全和营养餐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食堂内外环境卫生不够整洁的问题,要求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开展面包糕点及肉制品行业食品安全检查。组织人员利用3天时间对我辖区的面包糕点销售经营单位及肉制品加工摊点进行了全面的食品安全状况大检查,此次检查未发现重大隐患,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了我乡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得到了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重点加强对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的销售摊点、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并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中秋节”、“十一”等节日期间,加大对节日食品的安全检查力度,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确保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维护了食品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根据县上制定下发的《农村牧区家庭自办群体性宴席卫生管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了管理,规范了农村红白喜事宴请行为。半年来,共登记备案7起,人数700余人。均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五、存在的问题

1、农牧区自办家宴管理不到位。由于农村牧区量大面广,居住分散,群众主动申报意识不强,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很难做到有效监管,有一定安全隐患。

2、各村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六、今后的工作思路

1、健全食品卫生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2、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用餐和红、白宴席的申报备案管理工作。加强管理,确保自办宴席申请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形成惯例。

第7篇

一、加强领导、确保主题

我局高度重视宣传周主题活动。根据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要求,落实经费,迅速行动,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全面推进宣传周活动,我局还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紧紧围绕“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利用相关媒体,广泛宣传,及时报道,发印宣传资料,开展咨询,举办培训活动,营造了食品安全宣传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效果。

二、突出主题、确保实效

我局针对本区农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积极抓好主题活动,

一是积极抓好宣传培训,6月20日我局在区政府819室组织各农资经营点店,乡、村农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农产品基地负责人、基地、协会负责人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培训人员达30人,根据法律法规,规范各农资点店,农产品基地,乡、村安全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确保投入品环节、生产环节的制度完善、档案记录和农产品质量的安全。

二是积极开展咨询培训活动,6月18日农林局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在荷塘乡正江村进行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解决正江村农民实际农产品问题,并发放资料进行宣传。

三是积极开展农产品的例行监测活动。期间,我局和市产品质量监测管理站一起,对农产品基地、农贸市场、超市进行抽样监测,抽样100个,确保农产品安全和食用健康。

第8篇

2012年6月11日~17日,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的上海市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上海各个区县、街镇如火如荼地开展。宣传周期间还公布了2012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十大案例”,并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2012年9月15~16日,由上海市科协、市食安办、闵行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主题为“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的“上海科普开放日”活动在闵行区体育公园举行。活动以“开放、互动、体验”的风格,汇集全市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普活动,让市民在活动中了解食品安全知识。

问:目前,上海市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如何?宣传活动效果如何?

顾振华:就2012年的统计结果显示,上海市民食品安全知晓度得分为80.1分。

上海市分别在3月、6月、9月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科普日”、“质量月”等活动,在全市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1.38万场次,参与人数超过370万人次。科普开放日,上海市食安办与上海市科协一起邀请专家为市民传授食品安全知识,深受市民欢迎,全市约有8万人直接参与了现场咨询活动。市食安办联合市法宣办、市食药监局、东方网等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网络竞赛,吸引全国各地5万多人网上参赛。上海市监管部门和市教委还在东方绿舟建立了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近年来共对上海市中小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达到100万人次。这些活动为市民食品安全知晓度得分为80.1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

安全工作的决定》举措

一、明确指导思想,提出工作目标。

二、坚定不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顿。

三、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食品安全治理常态。

四、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关键。

五、切实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是食品安全的基石。

六、落实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

七、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八、大力推行有奖举报,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群防群治格局。

问:根据国务院措施的要求,2012年上海市工作成效如何?

顾振华:2012年,上海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一方面开展食品安全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围绕重点和难点问题,始终以“五个最严”开展工作。2012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为94%,其中,与大众息息相关的“肉奶蛋米面油”六大食品合格率在95%以上,生猪产品检测合格率在99%以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发生率为0.63/10万,同比下降27.6%,为上海有相关统计数据以来最低。

2012年,上海市注销或吊销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证照共计17 045张,同比增长138%;食品安全行政处罚11 798起,同比增长47.2%;罚没款金额8 398.22万元,同比增加59.97%;通过上海市公安机关与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共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143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5人,同比增加19.4%;全市共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窝点5 401个。

问:上海市的食品安全目前处于什么水平,与国外相比如何?目前,上海市食品安全主要面临的问题是什么?

顾振华:2012年,上海市年食品抽检数达到8件/千人,而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性指标为3件/千人,上海的抽检力度高于国际水平,在国内也属领先。对上海来说,市场上70%的农产品来自外地省市支援,源头监管是难点。政府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对供应上海的供应商筛选,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做好一些大型供货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目前,上海市已加强了外地供货基地建设,比如黑龙江的粮食基地。此外,沪江浙皖三省一市已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对监测情况可互相通报,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上海可与江浙皖进行协查。为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上海市食安办还与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等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起,共同形成《关于委办上海市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检验鉴定工作机制》,为上海市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建立了法律保障。

目前,上海的“黑名单”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完成,完成网上意见征求后将全面实行,“黑名单”制度有望今年出台。只要有禁止的即入“黑名单”,上海还会不断加大对典型的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力度。据了解,列入上海市“黑名单”的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被吊销许可证照,清退出行业;上海市管辖范围外的“黑名单”企业,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抽查,必要时对该企业甚至企业所在区域生产的食品采取控制措施,禁止进入上海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