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7 15:06:0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法院普法工作总结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在区普治办和建设党工委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委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规划要求,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使全委干部群众提高了法律意识,并自觉地依法律己、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维权,“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取得了预期的成果。“四五”普法期间,先后进行了《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17部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培训、征订各类普法宣传教材1300余册。委及所属单位均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近30人的普法骨干队伍,共举办各类培训班、法制讲座35期,受教育人数4000余人次。各级领导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
五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区规划精神,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列入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委年初的工作报告中都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其中,并下发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认真落实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地按步骤实施。为充分履行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职责,我们根据人员变动,三次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建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领导小组职责。2001年9月,对照“三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委实际,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建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的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保障,对顺利实施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每年年初又结合当年的工作任务和普法重点,制定本年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对当年的普法内容做出明确要求。
二、广泛开展普法宣教,增强法制意识
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我委加强了法制宣传员队伍的建设,由单位的宣传报道员兼任法制宣传员,举办了3期普法骨干培训班,结合自身工作和委普法重点,对他们进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了普法骨干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并通过他们深入到群众中宣传,在全委形成了人人学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以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高度重视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每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8月16日本市依法治市宣传日和宪法颁布日当周的宪法宣传周。认真组织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注重培养干部职工的权力与义务相一致,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
(二)围绕行业管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围绕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城市规划、房地产、交通、环境等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行业执法的特点,积极参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法律知识培训,抓好本单位的法律知识学习,使干部职工熟悉了解、自觉运用专业法律法规,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制订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专业法的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提高行业依法管理水平。
(三)突出重点普法对象开展法制教育
1、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一是制定了党工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突出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wto与依法行政》培训。二是灵活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自学、交流心得、检查笔记等方式进行。三是不定期邀请专家举办法制报告会和专题讲座,就领导干部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和辅导,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先后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了“解放思想、增强责任”培训班,请市委党校教授讲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区司法局和法院的领导都曾来我委授课。
2、抓好行业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根据我委行业执法人员多的特点,坚持开展专业法规和文明执法教育,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一是制定了执法人员学法考核制度,对学法任务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利用会议、培训集中辅导。邀请上级政法部门领导为全委干部进行有关法律知识的大课辅导;三是专题宣讲,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邀请专家进行授课讲解,共举办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建筑施工条例”、“上海市内河航道管理条例”、“运输安全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专题报告会;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教育读本,使他们在工作之余能够自学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3、抓好企业经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提高组织经营人员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先后组织《公司法》、《会计法》、《统计法》、《合同法》等法律的学习,培养出一支懂法律、懂经营的企事业经营管理者。
(四)结合大型活动、事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能够将普法宣传与大型活动、事件相结合。2001年,结合开展党员轮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改进服务年活动分别开展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教育活动。2003年在防治“非典”和2004年2月阻击禽流感工作中,我们积极向群众和流动人口开展防治非典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在2004年4月《拆迁法》实施后,结合工程建设中的遇到的拆迁工作向群众进行大力宣传。
三、依法进行行业治理,提高法治水平
五年来,我委认真贯彻学法与用法,普法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力度。针对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出现的难点问题,结合行业的工作职能开展依法治理。一是联合区公安、工商、城监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取缔无证经营、非法经营;二是整治建筑市场。对查出的“三无”(无审批项目、无监理项目、无资质企事业)和违规项目开出了暂缓施工通知书、谈话通知书、整改通知单;三是整治运输市场。开展了公路、水上治理工作。陆管所开展了客车非法载货行为整治活动,公路管理署还配合参加了客车非法运营整治活动。四是开展“夏令”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督促损坏广告版面的修复、清除破损的宣传标语。通过清理整顿,有效打击了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的违法行为,整洁了市容环境,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领导带头学法,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
2005年是“四五”普法最后一年,本年的普法任务繁重,为做好这项工作,党组成员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学习法律知识,分管法制的李志华副局长还亲自为全体员工主讲了专题法制讲座。此外,我局还积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检测学习的成果,还举行了普法考试,通过这些措施,有力地提高了全员的法律素养。此外,我局还以“四五”普法为契机向社会公众普及烟草法律知识,使其了解国家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的必要性。3.15活动日期间,联合了工商、质检等职能部门向消费者提供咨询,使其能正确辨别假冒烟草制品,维护自身利益。另外还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与要求,先后举办或参加了烟草专卖执法学习班,使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均能持证上岗,提高了其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二、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做到依法治理
完善的制度是企业平稳运行的保障,2005年,我局为提高管理水平,实现依法治局,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制度,市局和各县(市)局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首问责任制》、《执法责任追究制》、《执法质量监督制度》、《群众评议制度》,并完善了合同的管理与审核制度,随着制度的规范,全市系统依法治理工作有较大的进展。
三、搞好对烟草行政执法质量的评议和案卷的评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为解决长期以来困扰烟草行业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在7月份对全市系统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对烟草行政执法质量进行了评议,共评查案卷139份,并评议了我局所辖的四个县市局的行政执法情况,从评查和评议结果看,案卷基本符合要求,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事实的认定、处罚依据的选择基本准确,通过评查评议,督促了专卖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其执法水平。
四、为维护本局利益积极参加诉讼
为维护本局的合法利益,我局积极应诉欧非亚诉烟草公司违约案,一、二审法院均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还启动了对曾迪新借款一案的诉讼程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讼。刘德凡、邱华英与我局劳动纠纷案的相关准备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五、给出法律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深化改革、推动重组、走向联合、共同发展”是烟草行业发展的趋势,益阳市局为适应这一趋势,在今年加大了改革的力度,首先,进一步完善了烟草专卖网建工作,草议了与“白沙物流”的合作协议。其次,根据公司法律顾问叶青的法律意见书,对“金创”、“金叶”两个“三产”公司提出了整改建议,进行变更登记注册,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帮助其初步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六、提高打击烟草领域违法犯罪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我们一直把打击烟草领域里的违法犯罪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到目前为止,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4起,各类涉案卷烟31061条,其中假冒卷烟21958条,烟叶20.31吨,卷烟纸28件,制假烟机一台,捣毁制假窝点一个,罚没收入7.04万元,很好地净化了本地卷烟市场。
七、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为树立依法办事形象,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推行政务公开,我局按照〈〈湖南省烟专卖局关于统一制作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的通知〉〉的规定设立了“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并于6月21日至7月8日对各县(市)局的政务大厅的布置进行了实地考察,提出了具体要求,统一了政务中心的公示内容,同时要求县(市)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指定专卖管理所就近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上门受理申请,实行服务承诺,严格规定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发放应在法定期限内完成。
明年的工作安排如下:
1、做好五五普法规划和开局工作;
2、继续完善我局的各项制度,并对已建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3、做好相关诉讼案件的后续工作;
4、开展案卷评查,切实提高案卷质量;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ingchen009”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把加快法治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现将建设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依法行政,塑造法治形象
1.规范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共立案20起,结案20起,罚款71.4万元。定期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在行政处罚中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是否有充分的事实根据或确凿的证据;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处罚决定是否合法、适当。未发生有不服行政处罚的复议和诉讼。
2.做好行政复议诉讼。针对企业、个人维权意识不断提升的新形势,会同法律顾问,全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截至目前,共发生行政诉讼31起,庭外调解1件,其中17件已审结,其余案件正在审理中;行政复议5起,均按期向法院、复议机关提交答辩、证据,行政负责人均能出庭参与应诉活动。同时,根据在诉讼、复议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查找、反思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程序观念,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3.做好法制审查。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20年,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均按照“三统一”进行备案审查。共清理废止局规范性文件11件。对《关于规范义乌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转让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等重大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避免法律风险;审核移送案件62件。制定《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重大疑难的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局法规科或者法律顾问审核,再提交局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对涉及重大执法决定需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也必须经局法规科或者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核。
4.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一是为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促进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0年制定并在局网站公布相关行政执法制度和流程12项。二是规范执法程序。理清执法事项,对不属于我局职能的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给其他部门。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与市司法局沟通,有效提高我局执法人员覆盖率。落实全过程执法记录制度,加强与财政和司法部门沟通,确保执法经费有效落实,按照法治政府要求,机关、下属单位按在编人员的50%配置执法记录仪,实现全程记录执法。
5.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局法规科、相关业务科室对行政处罚案卷、许可案卷进行抽查,并出具书面评查意见,即时反馈经办科室及经办人员,即时整改,规范案卷制作。结合金华市建设局、司法局等上级部门抽查、评查工作,及时、全面自查。2020年度,被金华建设局抽到的2卷行政执法案卷,其中1卷被评为“优秀行政执法案卷”。
6.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共发生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31件。行政复议、诉讼主要涉及征地拆迁、住房保障方面。凡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均由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7.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培训教育常态化。本年度组织2次业务培训,覆盖全体一线执法人员,逐步树立规范执法理念。二是组织执法证考试。本年度组织执法证考试5次,壮大执法队伍。
8.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按照普法办要求,做好建设局“七五”普法档案系统末年普法资料的制作和录入工作,落实好《宪法》和《民法典》的宣传工作,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
(二)牵头落实“一网通管”工作任务,明确各项权责
自“一网通管”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建立以来,平台已日趋完善,掌上执法日趋成熟。按照年初制定的义乌市建设局“一网通管”工作任务,本年度,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认领行政检查子项445项,开展专项检查599次,双随机检查410次,掌上执法率达到100%。
(三)做好执法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更新机构执法依据。按照法治政府工作要求,行政执法职权、法律法规等执法依据、执法机构设置等行政执法信息均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义乌市人民政府部门公开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也进行了实时更新,方便了群众信息的获取。二是做好双随机执法计划的公开,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三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义乌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今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5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未发生复议和诉讼现象。
二、存在问题
2020年,建设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学习有待加强,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并加强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2020年,建设局将围绕重点工作,创新机制,狠抓落实,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二是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干部队伍的法制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一、以法治的手段,解决土地流转的尖锐矛盾
在全县农村的开放开发中,农户中土地流转的矛盾一时反映比较突出和尖锐,据统计,全县农户与农户中的土地流转达6000多亩,涉及农户达4000多户,涉及人口达万余人。土地流转成了开放开发中的拦路虎和硬骨头。为解决土地流转的根本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做法:
第一,认真分析土地流转的具体情况。在各镇村分析归类的基础上,县又统一进行了情况分析归类。全县农户中的土地流转主要有这么四大类:一是缺少劳力型。有的家庭儿子上了大学或进城务工,女儿出嫁,家中劳力缺少,将部分土地流转给了其他农户耕种;二是弃农经商型。有的农户全家进城经商,土地在抛荒中也就自然流转了;三是相互转让型。有的农户承包的土地离自己居所较远,耕种不方便,因此,就将土地转让给居所近的农户耕种;四是个人集中承包型。有的农户把多余的土地转让给少数农业大户、种殖大户和养殖大户,由他们集中承包了规模成片的土地。
由于农村开放开发,开发商征用土地要给予经济补偿,因此,经济利益的驱动,使一些农户将流转了的土地需要重新从其他农户手中拿过来,耕种土地的农户算到自己靠土地能获补偿,不愿将自己耕种的土地再流转出去。因此,造成了矛盾跌起,从而严重影响了农村开放开发的进展。
第二,依法分类处理。针对全县农户中土地流转的四种类型,在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全县统一采取了四种处理办法:一是缺少劳力型的,有签定协议转让的,依法按协议执行,对转让中无书面协议,有口头协议,且有第三人证明的,按同样具有协议效力执行。对土地流转中无书面协议、有口头协议,且无第三证人的,流转的土地必须依法重新流转。二是对弃农经商型的,私自抛荒土地,无签订任何协议的,土地由集体协议收回或转让给其他农户承包的,一律不再考虑土地流转问题,土地征用补偿金由现承包人享有。同时,对签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三是对相互转让型的,进行协商解决,补偿的差额部分共同享有,或一方享有,对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四是对集中承包型的,由协议的按协议解决,无协议的通过法院判决解决。
第三,依法强制执行。对在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无视法律、不遵守协议、胡搅蛮缠、起哄闹事的少数农户,在调解和经教育无效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判决,并进行强制执行。通过依法强制执行,既维护了广大农户的利益,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规范了解决土地流转中的程序和手段,据统计,全县有30多户农户都是通过这一司法程序解决土地流转中的矛盾的。
通过依法解决农户中的土地流转问题,农村开放开发中的矛盾得到了及时化解。同时,也规范了今后土地流转的手段和程序,依法加强了土地流转中的管理工作,使类似的矛盾得到有效控制,为全县农村的开放开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坚持依法行政,打好征地拆迁攻坚仗
随着全县农村开放开发的框架拉开,征地拆迁成了经济发展中的攻坚仗。为打好这场攻坚仗,县委、县政府结合本县实际,依法制定和出台了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在开放开发的征地拆迁中,各行政执法部门高举依法行政的旗帜,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了五公开:
一是公开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依据。向广大村民(居民)公开《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南京市房屋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同时,公开县委、县政府制定和出台的有关征地拆迁的政策文件内容。使广大村(居)民懂得了征地拆迁的法律程序、补偿标准。使他们懂得在征地拆迁中应该怎么做,不应该做什么。不断增强了他们自身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能抵制不依法办事的人和事。
二是依法公开征地拆迁的范围。全县在旧城改造、公路建设、河道建设、学校扩建、商业用地及工业用地等诸多内容的征地拆迁中,都统一由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和建设局根据《土地管理法》、《南京市房屋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广大村(居)民发出征地拆迁公告,公告向广大村(居)民公布征地拆迁的范围和时间,同时,将公告张帖和打印下发到涉及征地拆迁范围的村(居)民家中,使广大村(居)民根据公告的安排,提前做好征地拆迁的准备工作,从而,确保征地拆迁的顺利进行。
三是公开征地拆迁的标准。土地的征用一般分为荒地、荒山、丘陵和粮田四个等级,根据不同等级给予不同的补偿标准。同时,开发商和工业用地补偿标准较高,交通道路建设根据全省统一的补偿标准执行,房屋拆迁一般城镇拆迁补偿标准较高,农村房屋拆迁是以房换房。对城镇和农村拆迁户中补偿金达不到购买住居房和换不到住居房的困难户,一般由政府安排廉租房统一住居。这样,既解决部分困难户的困难,又保证了征地拆迁的顺利进行。深受广大村(居)民好评。近年来,我县由于依法征地拆迁补偿,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因各种建设拆迁的7000多户村(居)民,都高高兴兴地配合政府进行了按时拆迁,拆迁无发生任何大的严重事件,受到上级好评。
四是依法制定强制措施。对在征地拆迁中的个别“钉子户”和一些违返规定的做法,县也统一制定了强制措施。如我县一些农户得到拆迁的通知后,为了多获取一些补偿金,私自将平房翻建成楼房,有的门口无院墙的连夜赶砌院墙等等。这些做法都违反了拆迁补偿的规定。因此,在拆迁中一概不予补偿。这样,既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又是少数唯利是图的人受到了制裁。对于在拆迁中的个别“钉子户”采取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不服仲裁的,引导他们通过法院判决解决,法院判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五是依法做好就业安置工作。为了做好拆迁征地中的就业安置工作,县和各镇分别依法建立了职业介绍所,对35岁以下的剩余力全部介绍安排到企业工作。对35岁到50岁的农村壮劳力通过中介机构全部介绍到建筑行业、企业做临时工,同时,对失去劳动能力的村民全部采取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线,对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的人,全部介绍到县城和各镇集镇从事个体经营等,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对有木工、瓦工、水电工、修理工的农村剩余人员,县和各镇又统一进行再培训,在提高他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介绍安置。对于无技能、又想学一技之长的青年农民,县职业介绍所分别组织他们学修理、学电脑、学烹调、学驾驶等技术,具备一技之长后再进行介绍安排,由于在征地拆迁中,及时做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安置,使广大村民逐步摆脱了过去靠种几亩田维持生活的苦日子,走上了城里人争工资过日子的阳光路,生活逐渐富裕。随着全县开放开发的进程加快,经济总量的不断上升,征地拆迁的农户的日子将会过得越来越好,会越来越尝到开放开发的甜头。
三、强化法治建设,确保群众安居乐业
在全县农村开放开发中,我们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核心,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特别在政治文明建设中以法治建设为核心,深化“四五”普法教育,积极创建“平安xx”,确保全县人民开放开发中安居乐业。
第一,深化“四五”普法教育,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围绕深化“四五”普法教育,县人大先后两次进行了专题审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又对全县8个镇、10个“民主法制建设模范村”的试点单位和17个部委办局进行了“四五”普法的中期考评检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农村开放开发,编印下发了《现代农民法制教育读本》等法律法规10万多册(份)送到农户家中,每年结合农村党员干部冬训,组织百名普法讲师团到场上法制课,国庆期间,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协调20个部门的人员,开展了“送法进村镇”活动,万余份法制宣传资料进村入户。从而,在全县农村营造了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为开放开发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自2006年实施以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以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为中心,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党的十六大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县委、人大、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表彰会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启动动员大会,对“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部门分工,强化了责任,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坚持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确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保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领导形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实职领导专任,从而增强了办事机构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威和效率,促进了县委、县政府总揽作用的发挥。
(二)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关健领域和关健环节,务求实效。
2、坚持三项制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第一,坚持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县委建立健全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拟定学习计划,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发言、集中自主学习、开展讨论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依照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做到每年至少2次以上学法活动。第二,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坚持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邀请了重庆市委党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的教授专家多次到××作了《物权法》、《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依法行政与行业体制改革》、《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等法制讲座,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法制讲座。第三,坚持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由组织部、人事局、依法治县办联合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参加考试合格,在《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上进行注册登记,成绩进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考核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还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任用。
5、抓重点领域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2006年以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为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以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引导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内容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执法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2009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上,县畜牧局、工商局、计生局被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各领域发挥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示范作用。
7、办好“红城法治”栏目,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自2007年自办法治栏目“红城法治”开播以来,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制作播出22期节目。尤其是2009年在未安排专项经费情况下,还制作播出6期,受到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三)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一是每年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对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二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一票否决”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依法治理专项考核奖惩制度。每年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检查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活力。一是形成合力。以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学校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普法合力;二是专家讲座、邀请省外法学专家教授为科级干部作法制讲座;三是集中培训。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四是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二郎乡、仙源镇等组织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发挥了潜移默化教育的效果;五是法法专题栏目“红城法治”深入群众,效果良好。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每年组建专门工作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活动。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建专门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中期检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三年来,检查组先后到全县24个乡镇和100多家单位检查调研,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质量案件评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通过以上工作的扎实开展,2007年、2008年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连续两年年终目标考核获全市一类县位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保障措施不够有力,考评机制有待健全。一是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还没有完全突破。二是县级财政体制问题,依法治县办要求落实的按普法对象人均每年0.5元的普法经费一直未落实到位。不少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施差、经费少的问题,少数乡镇还没有将普法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有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单独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2、思想认识有偏差,传统观念亟待更新。有的领导同志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已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制知识,普法工作可搞可不搞。少数领导干部和部分执法人员认为普法的对象主要是老百姓,通过普法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就行。少数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有的单位没有摆正经济建设和普法工作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看成是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软指标”。
3、重点对象学法有待加强,死角盲点仍然存在。一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观念淡薄,导致这两年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呈上升趋势。二是受现有体制的制约,少数学校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导致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三是有的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了法制教育,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劳资纠纷不断上升。四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他们的法制教育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呈上升势头。
4、普法教育轻重失衡,学法用法结合不紧。一是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教育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忽略了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二是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有计划安排,无检查落实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缺乏有力的制约措施。三是重宣传形式,轻实际运用。少数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运用法律手段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和“亮点”还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法律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行业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充实调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3、突出“法律八进”,丰富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法律八进”活动的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法律八进”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各镇乡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完成。结合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送法制文艺下乡活动,将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融为一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法律八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考核方案,并加强检查考核,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
4、突出创建示范,典型推动,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效和水平。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镇乡、企业、学校、村分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作为推进“法治××”创建的标准,加快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进程。2009年在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镇乡3个,依法治校示范点4个,依法治企示范点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5个,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和督查验收。
1、人民调解方面:截至10月31日,我所共化解矛盾纠纷97起,涉及人数近千人,涉及金额1700余万元:其中,群体性10起;各类死亡赔偿(含工亡与非工亡)3起;工伤赔偿15起;各类劳资纠纷69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8.5%。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村社区调解案件200起。接待各类法律咨询450起,累计人数超过480人。
2、规范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在司法局指导下,街道所辖村、社区按照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创建要求,统一设立人民调解固定工作场所、统一调解标识、规范调解程序、规范档案制作。同时,为加强基层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司法所组织参加了市区调解员培训、参加法庭庭审以及业务交流等形式的活动,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3、做好警调衔接,实现了司法与公安双方的资源优势互补。今年与小港派出所__警务站配合,对人民调解派驻调解室进行了装修,上墙制度进行了规范,进驻调解员进行了明确。警调对接有效地将辖区治安民事纠纷引导至调解室,促进社区矛盾及早化解。
目前,街道现有社区矫正人员10人,本地6名、外地4名;矫正工作中,司法所严格规范化管理,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引导和教育转化工作,一年来,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表现良好。
1、源头严把关,管理严落实。__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精神,注重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流程。今年,司法所重点抓好落实审前调查工作和日常管理。司法所要求审前调查必须做好走访工作和现场笔录,并对每个被告人的详细情况要进行核对。对于存在瑕疵,不符合司法所接收条件的,司法所一律不予接收,在源头处从严把关。同时,司法所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各项流程的规范和自我监督。司法所今年通过规定每月报到时间,避免了管理工作的分散无序;同时,对需要外出请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必须本人到司法所进行请假手续的办理,并在返回后立即凭相关出行凭据进行销假。同时规定单位人员出差必须要单位开具证明。落实好矫正人员一人一档案的规范工作,使矫正工作有章可循。做好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和思想引导,强调矫正纪律和思想汇报,防止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2、信息化建设抓效率。本年度__街道司法所积极响应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关于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配合区矫正办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的全覆盖,努力实现文书传递、情况通报、日常监管教育网络化、全程化、无缝化,提高工作质量。__街道司法局所从2月起全面开展信息化核查和平台测试工作,自查宁波市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的各项功能模块,及时反馈使用功能及平台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的建设意见。完成与区矫正中心的视频对接、平台手机定位、以及声纹识别记录等工作,加强对矫正人员的信息化监管。
3、充分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社区公益劳动及学习教育制度。司法所今年通过联系辖区4个社区,搭建了__护绿队、社区志愿者服务、护美__绿色志愿服务队等多个社区服务平台,建立司法所微信公众号“__司法点点通”服务平台、矫正人员交流qq群,不定期推送法律知识,推进法律学习、社区学习、公司学习、自我学习的多方位学习教育模式。平台的搭建和模式的推进,使以往社区矫正人员被动接受的状况得到了有效地改善,目前,社区矫正人员基本都能做到每月社区公益劳动和学习教育双八时间,促进矫正人员的教育转化。
4、做好安置帮教,教育帮扶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推进社区矫正人员、刑释人员的教育帮扶和安置帮教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和开发区市政公司协商,双方签订建立了安置帮教基地的合作协议,基地提供就业安置、技能培训、社区公益劳动等内容,为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提供服务。组织建立了以公安、法院、社区、
企业为成员的街道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教育转化,尽快融入社会。司法所通过开展多元化的普法教育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目前为止,累计已组织开展各类普法讲座活动9次,邀请了法院的法官、律师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进企业、进社区,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发放法律图书50多册。今年,司法所为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提升普法宣传的效果,在各社区宣传窗放置法治宣传板、海报,按月更换,实时更新;每季度开展法治文化“季风行动”、《人民调解条例》led及条幅宣传等,更换了七色花法治广场的宣传内容,突出适合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法律知识,在__公园建立以“和谐家庭、廉政建设、法治宣传”为主题的__法治文化园,把法律条文转换成具体的案例,成了老百姓能够读懂的法律知识,区域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司法所通过普法宣传工作的常态化,在辖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的新期待与新需求,寓法制宣传于公共法律服务之中,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法制宣传惠民工程”。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为中心,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点为支点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维权和普法宣传的需要。提供法律援助,为辖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共接受法律咨询40余人次,化解矛盾13起,受理案件1起。
为不断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司法所按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法制化、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等要求展开工作,全面深入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社区人员调解员队伍,组织参加市区各类调解培训,参加法庭庭审等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落实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制度,聘用专职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法制办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回顾及下半年工作安排(1)
夏至已至,2017年上半年即将结束,法制办的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疏漏补缺,按照县领导的要求,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法制办特此汇报。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年初的工作分工安排,我办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基本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一)重点工作
1.制度建设。我办制定实施了《霍邱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霍政〔2017〕33号),上半年应诉案件6件,分析形成《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督查督查全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制定《霍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霍政秘〔2017〕91号),对照编写《2017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目前常务会议已经学法7次;
上半年,通过法制监督平台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100%,实现应报尽报。
2.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办理上一年结转案件2件,新受理案件9件,办结6件,涉及土地、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领域。
3.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行法制监督平台运用,上半年我办共办理发放执法证294份,审查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报名218人。
上半年顺利完成执法证年审,涉及24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计1118个证件,其中第二年度273个,第三年度439个,过期369个,人员调离34个、受刑2个、死亡1个,正在陆续注销清理。
4.合法性审查。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等议事规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办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上半年,审核文件74份。
5.征求意见函回复。收到征求意见稿75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以县政府名义回复征求意见函72件,以法制办名义回复3件。
(二)日常工作
1.参加会议。按照会议要求参加会议40余次,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 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布30条,公开各类法制信息70条。
4.县政府办、县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存在的差距和主要问题
虽然上半年的工作基本完成并卓有成效,但是由于人手、、工作难度等原因,仍然有需要提高的地方,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忙于事务性工作,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工作发挥不够,平常事务比较繁忙,多是被动完成工作任务,缺少主动发挥辅助作用。将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政府参谋角色。
2.我办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政府相关工作的法律知识储备还不够,要细化学习内容,需加强学习。
3.某些工作开展不到位,因人员不足,分身乏术,工作应接不暇,例如关于抽查行政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的方案早已拟定,但是迟迟未付诸实施。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7月份。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大调研”的通知》要求,完成对县直单位、乡镇法制工作的调研,并做好准备迎接省、市调研;完成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申报、审核、公示工作;进行第一次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抽查活动;我办县政府出庭应诉1件案件的相关工作。
2.8、9月份。抽调人员参与市、县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审查工作;计划起草有关重大决策的文件。
3.10、11月份。计划启动历年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安排一次法院旁听学习活动。
4.12月份。做好年终各项总结、考核工作。
5.下半年。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执法证审核、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报备等工作贯穿每一天。
法制办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回顾及下半年工作安排(2)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召开之年。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半年来开展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扎实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
县法制办认真履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职责,出台了《2017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的通知》,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9件,其中,2件未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7件,同时完成网上备案7件。起草了《建立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面完成“新两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事项1001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00余条。实现了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依法审大事项32件,提出意见和建议20余条。
(二)有序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清理工作,完成2013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78件,修改4件,废止33件,出台了《关于公布2017年以前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办〔2017〕23号),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二是组织学习《实施纲要》及省、市政府《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印发了《xx人民政府法制办2017年法制工作要点》。三是积极办理县政府涉法事务,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指导。目前接受有关部门涉法业务咨询20余次,并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完成对 96件林权确权登记(初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78条。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方案》的部署,起草了《xx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征求意见稿)》,推进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组织开展了环保、市场监管、卫计等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全面了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情况,推动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开展,加快法制政府建设进程,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政府法制工作大调研的通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全力化解行政争议。上半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 件(其中:未结案2件 ),严把案件“事实关”和“法律关”,坚持有错必纠,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1 件,经调解后变更1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起草了《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起草了《xx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认真做好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一是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按照《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黄政〔2017〕44号)文件规定,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规范送审环节,严格执行审查期限,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做好与县政府重大决策支持系统的对接。二是建立合法性审查清单制度。严格界定合法性审查范围,对合法性审查事项采取清单化管理,制定不属于合法性审查的事项清单,有效释放审查资源,解决审查范围过宽过广的问题。三是推进全县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继续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建立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的督促与指导,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不断提高各乡镇和各部门合法性审查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方案》的部署,出台《xx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推进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黄府法〔2017〕31号)文件要求,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机考。拟在9月份,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年度依法行政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个案监督,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案件。
(一)年初,局领导班子确定了以“拓展劳动保障工作,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推进我局的综治维稳工作。局长苏卫东与8个股室、5个乡镇劳动保障所和挂钩扶贫点签订了综治责任书,同时,将综治、维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09年先后投入综治维稳工作经费2万多元;定期召开了综治维稳工作会,及时查找劳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隐患,确定由办公室、劳动监察大队、农工办、劳动工资与仲裁股负责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同时,认真完成市综治办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市综治办组织的各项活动,确保每月综治工作有组织、有部署、有重点、有小结,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二、组织开展治安联防工作
(三)继续做好以地税为领衔单位的十单位联防责工作。针对我局的特殊情况,坚持“打防控”并举的方针,严密落实到各股室、乡镇劳动保障所。健全了联防组织,成立了由纪检组长任组长,劳动监察大队具体负责实施的治安联防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了4名联防工作人员,加强本局的联防工作。每天上午坚持7:30-8:00之间与卯相社区联防队员交接联防事务,举办了1期联防工作相关知识培训,最大限度地发挥协调社会治安、调解化解、解决纠纷作用。
(五)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的要求,制定了本局的节假日值班、巡逻、门卫制度,张贴于联防工作人员办公室。加强了内部防范,投资7000元对门、材料柜进行了更换;实行了下班统一关门制度,加班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夜晚巡查制度。与单位3户租房户签订《房屋出租户治安责任保证书》,单位住户及出租房管理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4名联防人员交班时,认真清点车辆、摩托等财物,做到了手续清楚,责任落实到人。1名负责劳动力市场大厅及劳务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监督。年内本单位无盗窃案。
(九)无刑事案件。经过完善和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2009年,全局干部职工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劳动保障工作职责,单位和职工无任何刑事案件发生。
(十)开展综治维稳和平安和谐建设工作有创新。一年来,我局努力克服劳动保障工作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处理难度较大等困难,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活动。一是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形成了以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农工办为主的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尽量将大量的纠纷消灭在基层。二学习形成长效机制,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得到深化教育。以“五五”普法为契机,以创建“平安单位”为阵地,结合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利用每月8号、21号学习日进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处理案件的能力。三是履行职能,维护和谐。紧密围绕落实社保待遇、受理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对用人单位开展用工专项检查等自身职能,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形成了日常劳动保障巡查机制,及时排查劳动保障事物方面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五是警示教育形成机制。今年组织全局财务人员旁听了市法院审理邮政局贪污挪用公款案,提高全局财务人员的廉洁意识。
(十二)按照市综治维稳和创建平安办公室的要求,按时在6月和11月中旬上报半年和年终综治维稳和“创建”工作总结。
(十三)根据要求我局综治维稳办公室,每季度按时上报综治维稳和“创建”工作信息,截至2009年11月,已上报信息10期。
(十四)建全和完善了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实行了春节、泼水节等法定节假日值班制度。
(十五)认真履行劳动保障职责,做到按时参加市综治委组织的各种会议。我局努力克服劳动保障工作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处理难度较大等困难,通过着力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建设,加大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力度,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职能,有效维护了全市的社会稳定。按时参加了综治维稳工作的部署、流动人口管理、禁毒防艾等综治委组织的会议,并将会议精神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