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7 15:06:1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企业监管工作总结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2019年高新区安监局对辖区内的危化企业监管,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特大事故警示教育。高新区安监局制发了随高新安监管【2019】1号文件《高新区安监局关于认真吸取江苏盐城响水“3.21”爆炸事故教训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召开了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企业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企业自查、自纠、自改。7月20日在接到市局通知后,高新区分管领导,安监局局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警示提醒企业,要求企业认真吸取河南义马爆燃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高新区安委会从省应急管理厅网站上下载鄂安办【2019】35号文件,7月21日一天内将文件下发到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辖区内相关企业,要求他们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高新区安监局成立两个检查组,每组带一名专家,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地毯式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并将整改报告送到高新区安监局,局里收到报告后到企业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实现闭环管理。累计检查企业 14 家,查出隐患共计 43 条。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防控事故谈话。召开专题会议,印发高新区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防控自点清单,要求企业对照自点清单逐项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高新区安监局。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排险除患”专项行动。高新区安监局狠抓重点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成立专班、聘请专家,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排险除患”专项行动检查,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1、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精准排查管理;2、全面抓实专题谈话承诺与安全警示教育;3、全面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危化品的风险防控;4、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工作的管控和落实。此次行动累计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15家,共计发现安全隐患条数42条。
四、“迎国庆、保军运”期间开展明察暗访行动。高新区安监局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辖区内的5家危化品企业进行了夜查暗访,重点进行了“五查”:一查企业领导24小时带班值守情况;二查关键岗位人员值守情况;三大危险源巡查情况;四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五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通过突击夜查,发现1家企业无领导带班值守,1家企业带班领导脱岗,3家企业做到了按要求带班值守。
五、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设计复核工作。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设计再复核工作的通知》,高新区安监局将文件印发到各相关企业,要求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落实,截止目前,湖北炎翔化工、随州鸿伟化工、随州靖泰化工、湖北永壮生物四家公司已完成设计复核报告编制工作。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公司党支部按照《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从5月上旬至6月底认真抓好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全体员工主动配合,现在基本完成任务,现将本阶段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广泛征求意见
进入分析检查阶段之后,按照学习实践领导小组的安排,所有领导成员和党员干部深入自己分管工作的基层单位,采取开通民意调查电话、手机短信、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个别谈心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员工群众对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方面的意见。征求意见的面在本公司达到了100%,同时广泛征求了上级主管部门、服务对象等有关方面的意见。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交心谈心,沟通思想。
将征求到的意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纳梳理,分门别类,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位领导,针对问题,查找原因,深刻反思,自警自省,再次深入基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寻求帮助。通过从下而上,从上而下的反复探讨,每一位领导成员、党员干部都找准了存在的问题,分析出产生问题的根源,得到了解决问题的措施。
二、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
为了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全体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公司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除了在学习会上通知以外,还将具体要求印成书面材料,人手一份,发给大家,让提前作好准备。
每个人都写出分析检查材料。在一系列学习实践、对照检查活动的基础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大家集中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相关论述,学习省委书记***同志的讲话,针对存在问题,从理论上找出产生问题的根源,使大家的认识有进一步的提高。认识明确了,思想解放了,分头撰写出自己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材料》,只谈问题,不讲成绩,联系实际,有骨有肉。
提前通知各位参会人员和**局领导,并扩大到中层领导干部。因为公司部分领导在外县区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提前几天电话通知,让这些同志准时返回,6月20日,星期六,会议按预定时间召开,上午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下午召开了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
会议准备充分,质量高。两个会议均由党支部书记***同志主持,开宗明义,言简意骇,把充足的时间留给同志们发言。首先是董事长***代表领导班子发作深刻地分析检查,并结合班子整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承担了主要领导责任。接着,其他领导成员一一作了分析检查发言。由于每个人都有分析检查材料,会议开得紧凑简洁。下午的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也是一样,质量高,效果好。
三、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之前,领导小组根据领导成员写出的分析检查材料和党员干部反映的意见建议,认真撰写了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和解放思想讨论成果,充分反映本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深入分析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带来的挑战和不利影响,充分反映了本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形成的共识,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党支部书记全程主持了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工作。分析检查报告的初稿形成后,及时召开了党支部扩大会议,并以多种形式听取了各方面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后定稿。
四、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群众评议
一、加强双随机监管
2020年1季度,生态环境局将125家企业纳入了双随机检查,建立健全“一企一档”基础数据库。根据省上随机抽查制度,生态环境局1季度开展双随机检查17家,通过“双随机”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二、结合疫情开展工作
因疫情影响,生态环境局要求网格监管部门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掌握企业动态,结合实际开展工作。今年1季度,生态环境局积极配合省、市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1季度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起,处罚金额12万元,限产停产1起。
三、加强调查处理
因“12369”环保热线并入“12345”管理,生态环境局及时处理、及时回复收到的“12345”转办件,确保全区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解决。2020年1季度,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和转办件11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
一、工作目标
围绕“十二五”药品安全任务,明确监管责任,加大药品流通监管力度,改善药品流通质量管理状况,运用药品流通电子信息化监管平台,规范流通各个环节的药品经营行为,加强基本药物、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疫苗、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加大药品分类管理和经营信用分类管理,建立流通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药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药品安全整治,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力求净化药品流通环境取得成效。
二、基本内容
(一)监管品种
疫苗、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品和、国家基本药物(包含中药饮片)、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妊娠药品、抗菌药品、体外诊断试剂、肽类激素蛋白同化制剂。
(二)信息化监管
1、流通药品冷链管理;2、药品电子监管码核注核销管理;3、药品储存温湿度在线监管;4、批发、医疗机构购进药品上传监管;5、精麻药品网上监管;6、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平台;7、批发、连锁、零售企业计算机管理。
(三)重点对象
1、批发、连锁企业、医保药店、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防疫站(所);
2、GSP管理存在严重缺陷的;
3、药品经营信用条款存在严重缺陷的,以及信用等级为C、D级的。
(四)检查要点
1、药师不在岗,许可的关键管理质量人员变更次数;
2、超范围经营;
3、挂靠、走票、出租、出借经营;
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经营管理;
5、非现金交易的药品管理;
6、计划生育药品销售管理;
7、批发企业实行药品现代物流基本要素管理;
8、冷藏药品的冷链系统无缝管理;
9、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销使用管理;
10、购销票据、物流票据、出入记录、增值税票、药品实物相一致。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按照省局有关“平安浙江”考核要求深入推进系统平安创建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各县(市、区)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要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的调研和工作指导,解决示范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新情况,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地有成效的经验,加强宣传工作动态,地方政府将药品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部门和乡镇(街道)目标考核,专项经费逐年增长,力争60%的乡镇(街道)开展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并准备做好国家级、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申报和验收工作,有序开展药品示范创建工作。
(二)开展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日常监管
国家局今年上半年即将颁布实施新版两个重要规章《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GSP,我们要准确把握新规定,配合做好零售企业许可、换证、GSP认证、GSP跟踪的工作衔接,规范日常流通监管行为。
1、巩固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局制定本年度本辖区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落实职责,明确检查要点、工作要求和检查频次,药品批发企业每年平均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家(其中一次必须为全面检查),药品连锁、零售企业每年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家。为加大药品经营企业监管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渠道、随货票据和储存条件,市局对全市流通总体情况实行抽查性检查。大力促进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的发展,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双无村”设置药品供应网点,行政村供应点覆盖率达87%以上,全市零售药店连锁率达到38%以上。
2、巩固GSP和处方药管理工作。根据《温州市GSP飞行检查方案》,在总结去年飞行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构建市、县在飞行检查过程中的联动机制,进一步结合监管实际,继续做好信用不良企业的飞行检查工作,特别是参与基本药物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同时,要加强抗菌药物等零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的督查工作,对廉价基本药物的流通进行追踪、抽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3、巩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工作。结合省政府238号令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11】442号)文件,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工作,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并积极探索实施诚信分级监管,逐步推进医疗机构诚信分级监管、药品电子监管和温湿度在线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完善规范药品使用长效监管机制。
(三)强化药品信息化监管
1、进一步做好各项药品流通信息化在线上网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批发、连锁企业温湿度在线监管系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的运用,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日常操作、维护等工作,要切实做好设备报停报修审核和《整改通知书》处理等工作,逐步推进零售和医疗机构温湿度在线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低温、冷藏药品流通环节全程冷链监管系统,指导批发、连锁企业开展冷库、冷藏箱、冷藏车等冷链验证工作,督促疫苗经营企业在6月前完成疫苗在途运输温度自动监测系统与省局监管系统对接工作。要进一步做好药品电子监管码实施工作,监督企业按规定做好电子监管码核注核销等工作,确保数据完整、可靠,并及时处理网上预警信息。目前具体,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的药品必须于2012年1月1日起,全部进行电子监管码的核注核销;对所有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于2012年3月1日起进行核注核销;督促企业于2013年2月底前完成各省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的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网上检查力度,对批发、医疗机构购进上传药品、精麻药品、疫苗、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品和、国家基本药物、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通过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省局药品电子码监管平台、省局特药电子监管平台、省局药品经营信用平台,采取定期上网检查等方式,每周对辖区内的批发、使用单位实行网络监控,对各单位购进、销售、使用、库存等情况进行核查,及时掌握其药品流向并及时做好记录,实现网上对药品流通和使用等各环节的有效监管。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信用体系。不断健全涉药单位的信用档案,经营企业严格实施信用分级监管制度,各县(市、区)局重点加大对低等级信用企业检查力度,及时做好检查信息录入、审核工作,并于本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零售等级评审。要充分发挥信用机制惩戒教育功能,督促企业经营行为自律,引导企业树立诚实守信的管理理念。同时,积极探索医疗机构实施诚信分级监管,建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监管信用档案。
(四)加大开展流通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局要结合本计划的基本内容,对照检查要点,开展流通领域各项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1、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要按照市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从2012年2月下旬至6月下旬,扎实开展为期四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药品批发企业“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以及零售药店进货来源、销售去向把关不严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重点,重点检查举报投诉、受过行政处罚、人员变更频繁等企业,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开展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行动。根据国家局推进电子监管工作的要求,加强流通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效能,将电子监管工作作为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局要按国家局年2月底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对赋电子监管码的基本药物进行100%核注核销,保证药品流向数据上传链条的完整。通过国家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平台和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购进品种在线监管,逐步完善基本药物质量追溯体系。
3、开展抗菌药物监管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药师不在岗不得销售抗菌药物。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要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销售药师的处理,正确引导公共合理用药行为。
4、开展含麻黄碱类等复方制剂经营监管专项行动。各地要强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销行为。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不发生流弊现象。6月底前结合“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完成对企业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行为(包括票据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相关产品是否严格执行2012年1月1日起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的规定。
5、开展疫苗等高风险品种经营监管专项行动。7月份对经营疫苗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人员资质、冷链储运条件、冷链储运验证、运输温度在线上传等,凡不具备疫苗经营条件,尤其是不符合冷链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冷藏规定条件的储存、运输疫苗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
6、开展经营企业关键质量岗位在职在岗监管专项行动。对药品批发、连锁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机构负责人以及零售药店药师的在职在岗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各地组织人员对企业逐家进行核实检查,并要求企业关键质量岗位签《在职在岗承诺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清理后的人员零售药师名单将在各地网上向社会公示,批发、连锁企业质量岗位人员上报市局。
7、不断深化“小药店”整规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市局“小药店”整规后的规划部署,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整规工作成果,构筑长效监管机制。以规范化、信息化为手段,防止整规工作反潮;以暗查暗访和督查为主要检查形式,把小药店整规工作引向常态化、长效化;以药品安全示范创建为抓手,实现“小药店”规范巩固率达100%,零售药店(乙类非处方药店除外)信息化监管覆盖率达90%以上。
8、开展药品流通“进村入企、助推发展、保障安全”大走访活动。深入企业、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居开展执法服务,实地了解企业状况和群众用药情况,每季组织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1次(除3.15活动外),排解企业困难,理清发展思路,促进药品流通环境有更好的发展。
四、工作要求
各市安监局:
根据国家禁毒委办公室传发的《全国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禁毒办传发[2012]115号)部署,自2012年8月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就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
山东作为化工大省,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各地安监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按照禁毒委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本地禁毒委组织的专项整治行动,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
二、搞好清查,摸清底数
各地要认真排查梳理,摸清两个底数。一是邻氯苯基环戊酮、醋酸酐生产经营企业及生产、销售情况的底数。二是本辖区内拥有真空反应釜企业和厂房设施设备使用(租赁)情况的底数。认真填写《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数据报表》(详见附件)。要加强对濒临倒闭或长期关停企业监督检查,严禁将现有厂房、设备设施对外出租给企业或个人从事非法生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三、强化监管,严格许可
鉴于国务院已经批准将邻氯苯基环戊酮列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对生产、经营邻氯苯基环戊酮的企业,要督促其尽快办理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有关许可手续。强化醋酸酐、羟亚胺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对3年以上没有生产、经营活动或因非法生产、经营导致醋酸酐流入非法渠道的,要一律注销其生产、经营备案证明。同时,各市安监局要从严审核醋酸酐经营企业,并从即日起,将换发和新颁发醋酸酐经营备案证明的企业名单报省安监局。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面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城市良好形象,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自接受具体工作任务以来,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创建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部署、组织协调迎检各项工作;同时,多次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创建迎检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三品一械”日常监管工作,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创建迎检的决策上来,增强全员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精心策划、全面组织,贯彻落实创建迎检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具体布置的工作任务,结合“三品一械”网格化监管的日常工作,我局分成药械巡查、监管许可和餐饮巡查等3个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小组与个人。一是以稽查科为基础组成药械巡查组,对重点区域的药械经营企业展开合规、安全性检查,包括:外方药的销售、药师是否在岗、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等;同时结合近期开展的“盐酸曲马多”专项检查任务,对经营精神类药品、成瘾类药物的企业进行重点巡查;此外,对重点区域的小超市、小士多无证经营常用药品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二是以药械科为基础组成监管许可组,结合网格化日常监管工作,着重监管重点区域的药品经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药品分类是否按规范摆设;同时,督促引导重点区域内未取得许可销售药械的企业依法办证、合法经营。三是以食调科为基础组成餐饮巡查组,主动派员配合区卫监所对辖区餐饮业、公共卫生行业的巡查工作。此外,还积极派员参与辖内主要交通路段文明交通督导工作。
三、突出重点、依法行政,抓好创建迎检各项工作
自8月11日起至8月31日止,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区域,结合自身的行政监管职能,严把许可、依法行政,较好地完成了辖区迎检我局的任务和责任。经统计:创建迎检期间我局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04人/次、巡查药械经营企业164家/次、检查超市和士多96家/次;派驻药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12人/次、检查企业6家/次;配合区卫监所巡查餐饮和公共卫生行业4人/次、巡查企业20家/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无证经营药械的企业屡禁不止;
二是个别药品经营企业仍然存在违法经营违禁药品行为;
三是个别旅业(宾馆)、超市、士多仍然存在超范围经营药械的现象,取证取缔难度较大。
五、下一阶段工作设想
一是继续完善和理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的职责与任务,抓住各阶段重点,细化各项工作措施;
一、市场主体准入监管工作
进一步深化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于2019年6月10止所有市场主体登记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全程线上受理审批,我局基本实现了当日即办、立等可取,企业最短办证时间仅为27分钟。2019年8月7日企业注销平台上线,实现了企业注销“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本年共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89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任务为3户,截至目前完成9户。开展企业名称清理专项工作,清理出不规范企业名称17户。截止三季度企业现有2983户,本年新增379户、变更403户、注销25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912户,本年新增20户、变更33户、注销29户;个体工商户现有18610户,本年新增2112户、变更478户、注销2323户。从3月份起共发出新版营业执照2905户。
二、加强市场秩序监管
统筹抓好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对全市流通领域煤炭经营业户进行摸底调查,现全市煤炭经营(经营范围中有煤炭)总数106户,其中企业58户,个体48户;煤炭实际经营户23户;对66户烟花爆竹经营者进行监管;对经营中的16家开展冬季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共抽检10家加油站20个批次,其中不合格5个批次立案调查,已经结案2个;加强中高考期间通讯器材市场监管,为广大考生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组织了全市流通领域农资抽检,共抽检35个批次的化肥,其中不合格4个批次;加强了集贸市场和农村大集管理;开展了网络数据核查,共检查网站、网店331(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7户,未发现违法行为。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动产抵押相关业务51笔,融资金额33322.6万元。
三、加强商标监管
打击商标名牌侵权行为。2019年以来开展了七项专项整治行动,共办结知识产权领域大要案11件,罚款6.7万元,扣押、没收“六个福核桃”226箱、“六个甄核桃”50箱、“健尔马足疗机”和“按摩推拿机”12套、“江小白”白酒700瓶、“手榴弹”牌清洁剂233套,没收销毁可分离侵权标识814件,货值共计8.85余万元。开展了《2019年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和《2019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现场展示了所扣押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进行集中销毁,涉案物品货值达7万余元。
四、加强广告监管
打击违法广告行为。开展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排查行动、严厉查处含有“特供”“专供”“定制”“专用”及类似内容的虚假烟酒广告、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对互联网广告开展重点治理等9次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各类经营主体近1000户次,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7件,办结6件,罚没款3.14万元。
五、加强消费维权
维护消费者权益。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联手XXXXX小学开展“创诚信校园、树诚信学风、做诚信学子”的校园消费维权知识大讲堂活动;走进长安社区,宣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理念进社区活动。12315共受理消费者电话、来人咨询546件,投诉77件,结案率达 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2万元;举报64件,诉转案21件,政府转办案5件,来信举报5件,做到了件件有反馈件件有结果。受理了三起群体上访事件,其中一件为自办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93元;其他两件协办案件为消费者做了相关的解释化解工作。
《__年__市绩效评估指标表》涉及我局部分主要是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多措并举在生产环节从严把关食品质量,以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突出获证企业后续监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小作坊监管三个重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总体上有明显好转,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得到有效治理,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绩效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基础工作,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建立食品质量档案。针对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分布广、数量多、规模小的状况,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作用,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区域责任,明确责任人员,全面摸清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数量,实施动态监管。全市7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已登记建档,12家企业划分了监督管理质量等级。
2、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瓶装水、大米、食用油等企业质量管理、检验人员20多人参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员培训。开展“3.15”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知识。我局6月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1000余份。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回访、监督抽查、后处理、执法检查等日常监管工作力度,督促企业主动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并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严格的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是否有效进行,是否按规定使用、管理食品添加剂,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生产场所、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控制记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实施产品批批出厂检验,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7月9日,我局召开了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大会,5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递交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向社会庄严承诺。
4、严格生产许可,扎实推进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改进食品生产许可申办程序,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审查通则的要求,严把准入关,确保许可质量。对今年申报的8家企业,我局到现场从严要求,帮助其改善生产条件,指导其建立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其生产台帐,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
二、落实监管职能,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1、加强食品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工作。共抽查69家食品企业,抽查69批次,合格57批次,不合格12批次,合格率为82.6%。我局对不合格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认真帮助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促使企业整改到位。现企业已申请复查,生产的食品送衡阳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复查结果全部为合格。
2、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对饮用水、白酒及湿米粉三个行业的专项整治,打击卫生条件差、标识不规范、质量不合格、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巡查6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发现安全隐患18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20份,回访企业20家,立案查处12起,惩处了一批违法企业,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从而促进各食品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3、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我局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常抓不懈,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配料人员、原材料采购人员签订《防止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责任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到目前为止,我市未发现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一年来,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取得的主要成效:经过分类整治和帮扶,不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数量下降,质量合格率稳步提升,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些小作坊完成了食品企业的转变,取得了生产许可证。在取得成绩的同时,食品安全还存在不少问题:我市生产加工单位数量大、规模小、缺乏知名品牌,企业普遍科技含量不高,设备和技术工艺不先进,规章制度不够健全,部分小作坊改造升级进展缓慢。监管 人力资源不足。
三、加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发挥乡镇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的作用,配备街道、村协管员、信息员,实现监管重心下移,触角延伸。
2、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在做好食品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的基础上,建立黑名单制度,作为银行贷款、立项、用地、房屋租赁、使用单位参照的依据。完善群众举报和曝光制度。
3、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政府要给予经费充足保障,加大技术检测设备的投入和人员的培训,增加巡查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