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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07 15:06:3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职业打假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职业打假论文

第1篇

      有教师曾感叹“在所有‘走过程’教育中我感到最难堪的是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大多数专业本科生应取消毕业论文写作,尤其是应取消毕业论文答辩”。如何认识和探索适应当下高教环境的合理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机制,对于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有极大的意义。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写作与答辩等环节承担着的功能都是缺一不可的,笔者认为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应加强优化答辩环节设置更为合理的评价体系与操作程序,最大限度的发挥答辩在毕业论文完成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功能与作用。 

质量控制作用 

从质量控制的角度来看,以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为例,为规范和提高毕业论文答辩质量,该校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与要求,例如该校对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环节的质量监控体系主要包括通过“中国知网”、指导老师审核、优秀论文评审机制以及对答辩成绩的计算等方面内容。 

1.“中国知网”。近年,该校对结果施行分层管理办法,针对毕业设计(论文)复制比≤20%、20%<毕业设计(论文)复制比≤50%、50%<毕业设计(论文)复制比480%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复制比>80%等不同阶段的检测结果严格进行不同处理方法。进一步提高该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2.指导老师审核。针对通过的毕业论文将提交至学校毕业论文校网平台,由论文指导老师再次审核。以杜绝部分学生盗用他人文章或不完整稿件代替论文稿件降低论文重复率,能有效保障毕业论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3.优秀论文评审。学校组织评优评审专家组进行评选并对优秀毕业论文随机抽选5%进行全校公开答辩,通过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有效提高了该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才,鼓励教师与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有所建树和创新。 

4.答辩秘书的监督作用。在组织答辩期间,答辩秘书将填写该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及答辩评审记录表,主要负责记录答辩情况以及计算毕业论文评分,答辩秘书填写完成后返回学校存档,答辩秘书在答辩过程中起到了严格监督作用,保障答辩过程与结果的公正公平。 

综合评价作用 

答辩制的优点即在于通过答与辩的过程,能够更为全面地了解作者论文写作的态度与过程全面地评价作者的选题能力、创新能力、写作能力以及言语表达能力等。从而不仅仅是对毕业论文作出成绩评,也是对作者科学研究的态度、能力的全面评价。例如,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的答辩制是采用答辩委员会制,由校领导组建的答辩评审委员会,分设各委员小组进行答辩评审,其评价结果是综合意见的共识表达,因此其结论更为公正、合理。该校毕业论文的答辩学生提交答辩的毕业论文采用指导老师匿名制,保证答辩的公平性。 

答辩评审结果在毕业论文写作以及答辩评审记录表上体现,记录表在答辩秘书的监督下,由答辩秘书与答辩老师共同填写完成并签字确认,答辩结果由答辩评审小组讨论评定并当场宣布。另外。答辩成绩由答辩秘书统计评分结果后提交教务处进行成绩归档。 

学位仪式性作用 

第2篇

关键词:就业压力大学生就业价值观

2009年应届毕业生达611万,毕业人数创历史新高,加之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大学生就业问题日趋严峻。在新形势下,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教育部将应届毕业生就亚纳入2009年工作要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启动“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这一系列的举措都将有效促进大学生就业。就此我们对当前大学生的就业价值观进行了分析,进一步了解大学生在就业时的价值取向,要实现大学毕业生充分就业,就要引导毕业生主动地树立符合当前就业形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的就业价值观。

一、就业压力形势下的大学生就业现状分析

1.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毕业生就业心理压力大

2007年毕业生为478.97万人,2008年毕业生559万人,2009年应届毕业生611万,加上未就业的往届生,毕业生就业压力很大。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企业裁员也给毕业生心理增加了就业压力。据新华网最新进行的2009年大学生就业形势调查问卷网络调查显示,91.05%的人认为当前就业形势严峻、就业难,5.33%的人认为就业形势正常,而只有1.59%的人认为就业形势较妖

2.就业供求仍有矛质,形势依然严峻

高校的扩招使我国高等学校由精英教育模式进人到大众化教育模式,2002年以后就业率逐年增加,但是增长幅度缓慢,整体就业率只有76.25%。虽然我国经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增长速度放慢,但是还是处在快速上升的发展阶段,每年可增加就业岗位1000万个,特别是高技能型实用人才分缺乏,但是在当前就业形势下一些企业仍然找不到合适的人术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相对于每年的社会用工需求,与社会的其他就业群体相比而言,大学生具有一定的竟争优势,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应该不存在。但每年却有25%左右的大学生不能及时就业,这其中大学生自身的就业观念应该是主要原因之一。

二、目前就业压力下大学生的就业价值取向和存在问题分析

1.大学生就业单位范围扩大,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首选

据新华网调查显示当前毕业生在就业单位的选择中,国有企业、政府部门、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选择的比例分别为24.16%,19.93%.16.33%,14.29%,选择合资企业、自主创业的人数最久所占比例分别为12.84%和7.35%。另一份网络调查显示选择就业单位无所谓、国家单位、事业单位的比例分别是37.27%.20.86%.19.30%2009年国家公务员报名通过审核的人数超过了105万人,各职位平均竞争比例为78:1,为历年来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最多的一次。以上数据显示选择稳定的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仍然是毕业生就业的首选,但是我们可以欣慰地看到毕业生就业面已经慢慢地扩大。

2.大学生就业地区范围扩大,但经济发达地区仍为大学生首选

据新华网调查显示,对于在校生来说,26.6%学生认为最理想的工作地点为北京,36.7%选择上海,24.2%选择广州,12.5%选择中小城市和基层。另一份网络调查毕业生是否愿意到中小城市或西部发展,66.91%选择是,而只有33.09%的人选择否。经济发达地区尤其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让刚走上社会的萃萃学子对其充满了向往和期待。但是由于就业压力的影响,一些毕业生不再把这些地区当作找工作的必须地,而是转向了中小城市和西部地区。

3.先就业,后择业已成为大学生主流的择业观

据新华网调查显示,毕业生的择业观念中选择先就业后择业的高达57.47%,而选择一步到位有固定收人的只有29.68%,不就业继续深造和自主创业分别为5.49%和7.36%。但是部分毕业生职业规划缺乏,使大学生的就业难度增大,同时也影响毕业生的职业发展,且在就业选择中易盲目而行。现在许多大学生在找工作的时候都遵循着先就业后择业的指导原则,部分毕业生并没有准确理解什么是先就业后择业,而是盲目就业,即使找到工作,也是从兴趣出发,往往对所面对的行业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估计不准,工作中会明显缺少责任感,导致最后跳槽。由此可引起的问题是用人单位担心为别人培养人术在招聘大学生时可能更趋于保银。

4.大学生就业注重能力的发展

调查显示,毕业生就业注重个人发展空间和公司发展前景分别占30.53%和27.09%,薪水和公司重视人才程度分别占18.45%和18.04%。大学生就业更注重就业后知识和能力的提高,这是毕业生就业后的愿景,他们也更加重视单位对自身技能的培养,希望得到学习深造、专业培训和发展的机会,创造适合自己早日成才的环境。自由竞争的环境可以使大学生为自己选择更好的环境,部分毕业生就业期望值依然居高不下,但过高的期望值也给毕业生带来更多的失落。就业中过多的挫折,会造成人才的失衡和浪费,也使毕业生官己为顺利择业设置了障碍。

5.大学生就业行为存在一定盲目性

部分大学生缺乏社会实践锻炼,独立性不强,容易接受暗示,在困难和矛盾面前不知所措,不敢果断地作出选择和决定,在压力下觉得还是从众有把握。因而放弃目标、计划和兴趣爱好,甚至放弃了自己在就业竞争中的优势方面,盲目地以众人的选择来作为自己的择业标准,很少从实际出发,认真地分析主、客观条件,做出合适的择业选择。就业价值观模糊导致毕业生就业没有明确的职业规划,最终导致就业行为的盲目性。

三、大学生就业价值观教育与引导策略

在当前就业形势下,大学生就业价值观问题是影响其就业的最根本原因。毕业生就业已不再是单方面的问题,它还会带来许多其他社会问题。通过教育和引导,让大学生树立起适应就业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就业价值观对帮助大学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1.引导大学生树立良好的就业态度

企业认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首先在于调整大学生的就业心态,在就业区域、就业单位性质选择上都有趋同现象。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大学生应该树立起大学生也是普通劳动者的理念,抱着大众化教育时代的思维方式和观念寻找工作岗位,进人就业市场。当前就业形势严峻是大学生所不能改变的,只有调整自己的就业心态,在选择就业区域、就业单位性质、薪酬期望等方面不要过度集中于一点,调整好就业心态,从而扩大自己的就业选择面。

2.引导大学生提前做好职业规划

职业规划模糊与准备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就业市场的供需关系。从近几年国内各大城市举办的大型人才交流会上看,大多数毕业生参加人才交流会就像赶集一样,没目标、没准备,靠碰运气,有意向没信心,有信心却准备不足,导致就业失败。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大学生在职业规划中对个人职业愿景要有充分认识,在对企业用人需求足够了解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专业水平、性格、气质、心理素质、管理能力、个人需求等方面,对就业目标有更明确的认识。如果不清楚个人的职业愿景,或对企业的用人缺乏了解,就不会做出合理的职业选择,也就难以真正适应企业的需要,即使已经就业,也会形成很高的流动率,成为一种“隐性失业”。

3.引导大学生树立从基层做起的理念

由与经济发展迅速。我国基层特别是西部地区、广大农村还存在人才匾乏的现状,蕴藏着较大的就业空间,大学生在基层还有广阔的市场。政府为推动基层、西部发展,制定了许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到基层去,从基层做起,是大学生正确处理个人追求同国家与社会需要关系的一个最佳结合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迫切需要广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农村去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在西部、在广大农村可以获得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大学生这种优秀的人力资源可以得到充分利用。因此,广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农村就业,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且对于大学生自己人生价值的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念

大学生创业因为缺乏资金的支持而使创业热情不高。创业给毕业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包括企业管理、商业规划、经营活动等,毕业生要创业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一是注重企业管理知识的学习和积累,主动学习帐务财务、金融、税收及相关法律知识,培养良好的管理才能。二是培养良好的创业素质,创业大学生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自信心、坚强的意志,调节状态,善于调控情绪,保持乐观心态。三是培养良好的文化素质,包括思想道德、专业技能、人文知识和思维方式等。

第3篇

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是一项伟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内容全面,意义深远,覆盖行行业业,牵动方方面面,需要全民动手,人人参与。但对某个不同行业、不同人员来讲又各具特色并各有侧重。对财经战线财会人员来讲就应该在全面落实“八荣八耻”的基础上,重点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当今财会工作实际相结合,具体讲就是要与提高财会人员综合素质,搞好会计打假、治理目前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恪守会计诚信等项工作相结合,并使这些工作出现突破性进展。诚信属于精神范畴,是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同时它又是市场经济的精神支柱和重要基石。一个企业缺失诚信,如同建筑在沙滩上的空中楼阁,也可能会有暂时的兴隆,但那是一时假象,很快就会随着真象的暴露,失去用户、丢掉市场,走向衰亡;一个财会人员,一旦缺失诚信,不仅会丢失工作岗位,而且还容易带来会计信息失真,甚至引发经济犯罪。不仅使自己身败名裂,而且还会影响一个单位乃至社会的经济秩序,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所以,对财会人员来讲,会计诚信,不仅与“八荣八耻”中的“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这一条有关,而且与其它各条也都有着千丝万缕的紧密联系。从目前会计造假、营私舞弊的主要原因看,几乎每一原因都与财会人员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有关。

会计信息为什么会失真?主要原因不是因为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低,不会做真账所为,而主要原因在于财会人员的个人素质和品质问题。有的是迫于领导的授意,为保官保职,违心地做假账,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有的是为个人和小集团利益,比如为公司上市,为企业偷税漏税等有意作假;还有的甚至是作假账者通过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而挪用公款,贪污挥霍国家财产等违法行为,本身就是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已、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逸、八毒俱全的经济犯罪者。这些事实说明,会计打假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需要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大环境下通过综合治理,多/!/渠道推进,全方位实施,从而形成较强的政治攻势和浓厚的气氛,效果更好。所以当前全国人民认真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提倡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大好形势为结合实际,搞好会计打假,搞好会计诚信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基础,我们应该抓住机遇,认真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要全面学习,认真领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实质,为会计打假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日益深入,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道德观念,如竞争意识、市场意识、效率意识、风险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等逐步深入人心。但是,市场经济本身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消极因素必然在人们的思想道德和人与人的关系上有所反映,有的生产经营者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甚至本末颠倒;有的为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引发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有所滋长。在经济生活领域,诸如见义忘利、损公肥私、掺假制假、偷税漏税,不讲信用,欺诈行骗、做假账、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等现象屡有发生。这些消极现象不断腐蚀人们灵魂,污染社会风气,干扰甚至破坏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建设,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许多消极影响。毕业论文格式范文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解决和治理这些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政治意义。因此,大力提倡社会主义荣辱观,让人们明于荣辱之分,才能知荣弃耻,褒荣贬耻,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从而凝聚人心,激发活力,在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之利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消除其消极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所以当前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八荣八耻”的精神实质,结合本职工作和思想实际,彻底消除消极影响,真正在头脑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今后做好本职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4篇

【关键词】硕士研究生 学术失范 制度构建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11-0005-01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数量逐年递增。与招生数量增加相伴随的是,硕士研究生学术失范现象的增加。作为学术圣殿中的一分子,作为我国未来创新人才的中坚力量,硕士研究生弃学术诚信和原则而不顾,进行学术造假、剽窃等失范行为,不能不引起社会的思考。

科学、合理的学术管理制度,有利于引导、激励和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行为,营造良好的学术风气,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因此,我国高校加强防治硕士研究生学术失范的制度构建,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完善的学术规范和诚信教育制度

西方国家非常重视对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规范和诚信教育。在美国,多数大学将追求学术诚信视作治校的根本和赖以生存的基础,重视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以美国为例,美国各高校对学生的学术规范和诚信教育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一是入学教育。在入学时,将印有学术诚信规范的新生手册发给学生,要求学生签署学术诚信保证书,并开展“学术诚信周”活动。二是课堂教育。美国高校将《研究生道德行为规范》作为研究生的一门必修课,由法律专业的教师授课。三是利用校园网、校刊和校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美国各高校一般都会将学生学术诚信条例、荣誉守则等规范,挂在校园网主页或印在校刊和校报上供师生查阅,如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第一期校报上就刊登“学生守则”,详细阐释何为“学术不诚实”行为。四是图书馆教育。图书馆网页为学生提供大量的文献和相关链接,指导学生如何避免考试作弊和论文抄袭;同时,图书馆每年对新生进行如何正确引用文献的培训。

此外,美国各高校还规定了导师在预防学生学术失范中的责任。

相比之下,我国高校的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显得先天不足。在学术规范教育方面,2004年3月,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杨玉圣和张保生教授编纂的《学术规范读本》;同年10月,高等教育出版社又出版了两位教授编纂的《学术规范导论》。但是各高校并没有开设有关学术规范的课程,也不要求学生阅读,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学术诚信教育方面,我国部分高校基本上没有对学生进行过学术诚信教育。在研究生入学教育中,主要是介绍学校的发展历史和办学特色、学科建设和发展状况、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去向等;在思想政治和人文素质教育方面,研究生培养单位也未将学术诚信纳入其中。尽管北京高校从2009年9月份开始将学术诚信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当中,但大都采取讲座形式,缺乏普及性和持久性。

笔者以为,我国高校可以借鉴西方高校的成功经验,建立完善的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制度,区分学校相关部门和导师在学术诚信教育中的功能和作用,发挥各自的优势。

二、取消 “行政式”的学术量化机制

我国大部分高校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发表一定数量和规格的论文。然而,随着硕士研究生招生数量的急剧攀升,硕士研究生教育逐渐走向大众化。“越来越多的学生不再将读研视为其学术生涯的起点,而是作为找到理想工作的敲门砖。由于不就不能不能顺利毕业,所以那些视为畏途的学生,只好铤而走险,从事抄袭、剽窃等学术失范行为。”

此外,我国自1991年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目前设置了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税务硕士等19种专业学位硕士点,特别是从2009年起,教育部决定大部分专业学位硕士开始全日制培养。教育部规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职业背景的工作。两种硕士学位在培养目标上各自有明确的定位,因而在教学的方法和内容、授予学位的标准和要求等方面有所不同。但是国内高校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了相同的模式,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科研任务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样,都需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任务后才能参加论文答辩。“正是研究生培养制度的不进步,才造成了我国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单一性,进而导致研究生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的不科学、不完善。”

国内有些高校,如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取消了硕士研究生才能毕业的规定,只要毕业论文写得好,就可以毕业。它们在毕业论文质量的监督上,实行“打假”制度,即利用“论文行为不端检测系统”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很好地保证了学生的论文质量。笔者认为,国内其他高校可以借鉴北京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的做法,取消研究生才能毕业的规定,让学生将精力放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上。

三、加大惩戒力度,增加风险成本

整体而言,国内高校对硕士研究生的学术失范行为漠视宽容、姑息放纵,已经不是个别的现象,即使处罚也是尽量从轻,不能从根本上形成打击,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硕士研究生的学术不正当行为。

在惩罚硕士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方面,西方国家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首先,惩罚措施有章可循。如哈佛大学《哈佛学习生活指南》规定:每一个这样做的学生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直至被从大学驱逐出去。其次,学术失范行为的当事者在大学和社会较难容身。如,在斯德哥尔摩大学的博士生手册别告诫:“任何形式的欺骗行为都有可能导致被赶出学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严重后果”。

反观国内高校,尽管惩罚的呼声很高,但是有关部门常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采取任何措施。因此,构建惩戒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已经刻不容缓。

不讲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就不能提高学术水平,这就像不懂体育比赛规则就不能提高竞赛水平一样。没有惩罚制度,就不能制止硕士研究生的学术失范行为,只有坚守这道防线,才能起到震慑效果。

参考文献:

[1]驻纽约总领事馆教育组:《美国高校的学术自由与学术诚信》,载《中国高等教育(半月刊)》2003年第18期。

[2]郭洁、郭宁:《美国传统名校是怎样捍卫学术诚信的--普林斯顿大学本科生学术规范管理制度评述》,载《比较教育研究》2008年第7期。

[3]张鸿燕:《美国高校大学生学术诚信管理及其借鉴》,载《北京教育》2010年2月。

[4]戴雪飞:《研究生学术失范的根源和学术道德教育机制建设的再思考》,载《中国高教研究》2009年第11期。

[5]贾德奎:《研究生学术失范与道德缺失现象探析》,载《学术界》2003年第5期。

第5篇

[论文关键词]食品安全 十倍赔偿 惩罚性赔偿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大大增强。而近几年来,《食品安全法》的适时出台,使人们在食品安全领域的权利保障有法可依。该法颁布后,全国各地出现了多起依据第96条之规定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十倍赔偿责任的案例。笔者所在的法院也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章某在某药店购买“黑倍王”产品1整盒(其中包括8小盒),合计价格为 960元,外包装显示该产品的批准文号为:×食准字号×号,标识的产品成分包括锁阳人参、当归、首乌等。购买后不久,章某起诉至法院,认为按照批准文号,其购买的产品应为食品,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和《卫生部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09〕326号)的规定,人参、当归可用于保健食品原料,但不能作为食品原料,因此其购买的产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28条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规定中的第一项即“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而药店销售明知该产品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仍进行销售,故章某要求药店退还价款的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96条之规定承担十倍价款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章某购买该产品后,未经使用即诉至法院,并未造成实际的人身、财产损害,章某是否可以要求超过其实际损失的赔偿,十倍赔偿义务对于药店来说是否显失公平?这些问题的思考,将《食品安全法》中有关惩罚性赔偿制度带入了笔者的视野。

二、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论之争和实践发展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可见赔偿制度是民事责任之一。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合同义务或者法定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以一方当事人(加害人)补偿对另一方当事人(受害人)的损害为主要目的。这是民法作为私法的本质决定的,民法调整平等的、私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这一关系中,加害方对造成受害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责任的目的是使受害方权利到回复到未受侵害之前,因此这种赔偿是补偿性质的。诚如学者所说的:“损害赔偿之最高指导原则在于赔偿被害人所受之损害,俾于赔偿之结果,有如损害事故未曾发生者然”。因民事行为而遭受损失,受害人享有的救济权仅限于补偿性质,能够确保受害人不会因为获赔太少而得不到完全救济,也避免受害人因为获赔太多而得到不当的利益。

而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由侵害人向受害人支付超过实际损失的一种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最早出现于《汉漠拉比法典》,后发展于英美法系国家,并兴盛于美国。直至今日,惩罚性赔偿制度仍在美国的侵权法领域广泛应用,发挥着平衡利益、实现公平的重要作用。

我国民事立法历来虽深受大陆法系民法的影响,但同时也始终对英美法系采取包容的态度。尽管《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是以恢复原状这一救济手段为基准的,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规定已散见部分单行法或司法解释中: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9条等相关规定。

2009年12月26日出台的《侵权责任法》将惩罚性赔偿制度首次引入了侵权法领域,该法第47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从单行法的赔付率规定到《侵权责任法》的明文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作为民事责任方式之一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不可否认的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引入有利于缓解现代社会中大规模侵权行为的负面影响,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法的调整对象是一定的社会关系,任何一种法律制度的产生都不是学者们讨论的产物,其必要性将随着社会经济条件发展的需要而确立,其重要性则将随着人们认知的深入而接受。鉴于在法律实践中,受害方所获得的补偿性赔偿往往低于他们的实际损失,而惩罚性赔偿不仅从物质上对受害人进行了补偿,而且还从经济上对加害人进行责罚,具有补偿、惩罚和预防功能,而赔偿额的估算难度只是实际操作的困难,而非原则性问题,只要某一项违法行为被确定为应承担民事责任,操作的困难不应成为反对的理由。我国立法已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论探讨作出了明确回应,因此如何使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实现从理论意义到现实作用的转化,应该是学者和司法实务工作者今后的共同课题。

三、对《食品安全法》第96条“十倍赔偿”规定的思考

回到文初的案例,章某是否有权要求药店承担十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被告药店辩称:(一)原告章某不是正常的消费者,在购买时导购人员已经做了购买合理数量的建议(正常的购买量为1小盒),但原告章某执意要求购买整盒,这个数量已经超出了正常的使用需求,原告章某的主观目的是为了索赔;(二)药店具有合法的食品售卖资质,同时在进货时,对涉案产品做了足够的审查,比如要求商提高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商自身的资质文件,作为销售者已经履行了进货查验的职责,不存在明知的主观过错;(三)原告章某在购买涉案产品后并未使用,并未造成其人身、财产损失,而且原告章某也没有提交有效证据证明涉案产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因此原告章某无权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的规定进行索赔。这些答辩意见能否成立?笔者认为,司法实践中适用《食品安全法》第96条,首先应厘清以下几个问题:

(一)原告的主体资格问题

《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各地出现的索赔诉讼中,原告不再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要求退还货款及支付一倍赔偿金,而是直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主张十倍赔偿金。本文所举的案例中的原告即是这种情况,当时他在多个法院同时起诉类似的案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的规定催生了相当一部分类似当初以知假买假为手段获取高额经济利益的职业索赔者。

在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关于消费者的概念界定,始终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知假买假者是否有权获得“退一赔一”救济,至今仍是司法实务界未统一的问题。有一种反对打假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观点是,认为“退一赔一”仅限于经营者存在“欺诈”的情形,该欺诈行为由经营者的故意和消费者的行为达成一致而构成,而在知假买假中,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并不是因经营者的欺诈而做出,因此不成立“欺诈”的前提条件,所以打假者无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获赔。然而,《食品安全法》中并无对欺诈要件的规定。对于此问题,笔者认为广东省龙岗区人民法院的做法值得借鉴,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打假”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有权依据《食品安全法》提起诉讼并要求十倍赔偿。鉴于食品安全关于民生基本,在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市场经济尚未成熟的交易条件下,我们又面临政府监管资源稀缺及监管效果甚微的现实尴尬,因此不妨给予这些职业索赔者法律层面的支持,使他们成为捍卫食品安全的非主流力量之一,这样的做法在现阶段也许更可行。

(二)食品安全标准的统一和认定问题

任何成为标准的规范应当是统一的、唯一的、确定的,否则会让监管者和执行者无所适从。《食品安全法》第21条、第24条、第25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也就是说,在没有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法律并不禁止企业针对自己制定低于国家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也就无法避免企业制定的标准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企业自身制定的标准也纳入整个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禁让人担忧。

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可见,食品监管呈现多头管理的局面,卫生、农业、质监、工商等多个职能部门都被委以监管的重任。虽然《食品安全法》第22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但事实上,卫生、农业、质监、工商各种关于食品安全的标准并不统一,那么在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如何判断以及由谁判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显然会成为执法人员的困惑。而法院作为居中裁判者,是否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来判断是否违反食品安全标准?

因此《食品安全法》应尽快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并确定食品安全标准认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使第96条赔偿责任的适用有据可依。而行政机关作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者,能以专业的优势作出权威的判断,因此未来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建议设置行政认定前置程序,即先由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是否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事实认定后,再处理是否承担以及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问题。

(三)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前提问题

广东省龙岗区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认为,从《食品安全法》第96条内容的逻辑结构看,十倍赔偿金是在损害赔偿基础上产生的惩罚性赔偿,并非单独适用的赔偿标准。也就是说,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上要以生产者、销售者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后果而承担赔偿责任为前提。我们暂且不论立法的本意如何,但是如果惩罚性赔偿要以发生损害后果而承担赔偿责任为前提,对那些已经购买、适用食品,尚未遭受损害后果,但已经有证据证明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人来说,也就无法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救济,这是否有违《食品安全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初衷?笔者认为,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设立,本身已经超越了补偿实际损失的传统民事责任理论,前文已述现阶段有必要肯定职业索赔者的原告主体资格,因此将发生损害后果而承担赔偿责任作为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条件,将从一定程度上遏制职业索赔者获取合法的“不当得利”,也更符合《食品安全法》保障生命健康安全的立法目的。

(四)惩罚性赔偿的基准和自由裁量权问题

《食品安全法》采取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同的立法原则,即直接规定了惩罚性赔偿的赔付比率,这样的规定简洁明了、易于操作,却也存在过于简单机械、缺乏弹性的问题。十倍赔偿,乍一看视乎足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及威慑不法生产者和销售者,但实际上,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在越廉价的商品中越严重。食品作为终端生活消费品,其价款往往非常低廉,比如购买一瓶普通饮料,仅需花费3-5元,如果诉至法院,即使不考虑诉讼风险,因此耗费的交通费用、通讯费用及时间、精力等隐性损失之总和也远远高于其能获赔的十倍价款,而对于不法经营者来说,这样的十倍赔偿也未必能阻止其对高额利润的追求。

惩罚性赔偿制度蓬勃发展的美国,也在不断改进和完善该制度。原则上的浮动限额制度因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不断攀高的赔偿数额而受到生产者的质疑和诟病,也使不少学者开始思考并推动限制赔偿数额。如今,美国普遍采用比例性原则,也就是说使惩罚性赔偿数额与补偿性赔偿数额之间保持某种合理的比例关系,同时为了防止法官和陪审团滥用裁量权,许多州通过立法来限制惩罚性赔偿的最高数额。笔者认为,美国的做法值得借鉴,惩罚性赔偿应以损害后果为基准,这样有助于受害人综合考量维权成本,提高维权积极性,真正发挥“十倍赔偿”规定的惩罚、遏制和预防功能。同时,法官应享有在赔付比率上的自由裁量权,通过对实际损失、主观过错、社会效果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权衡,然后确定赔偿数额,以实现当事人之间分配权利义务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五)销售者“明知”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既可以向生产者索赔,也可以向销售者索赔,只是销售者仅在明知该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可见,对生产者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对销售者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这里的明知应理解为实际知道或应当知道,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销售者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应由消费者承担,且不论消费者是否有能力证明销售者存在主观过错,销售者直接与生产者或生产者的商发生关联,其对商品信息的获取比普通消费者更有优势,因此由销售者举证自己不存在明知的主观过错如提供进货证明、证明自己尽到了合理的审核义务等,远比由消费者举证其存在“明知”过错容易得多。因此,由销售者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也即对销售者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显然更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第6篇

【摘要】本文首先对我国皮具行业进行了概述,然后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面对的挑战,最后得出应对的策略。文中结合一些皮具公司如:华诺公司等来进行论证。

【关键词】皮具皮具行业品牌创新

1皮具行业概述

皮具是由皮革面料和非皮革面料加工制作的箱、包袋、手套、票夹、皮带及其他皮件所组成。我国皮具行业无论从出口创汇、还是为国家增长积累、丰富轻工市场、解决劳动就业等方面都作出突出的贡献。但是,随着全球化竞争的日益激烈,我国皮具行业的现状及应对策略越来越应得到相关从业者及政府部门的重视。

1.1皮具行业及其产品介绍

皮具行业又称皮件行业,包括箱包、手袋、票夹、手套等小皮件制品。近二十年来,随着代用材料的问世与发展,各种代用材料进入了皮具行业,取代了部分皮革面料,因此,目前皮具已成为广义的概念,也就是说皮具行业不仅包括用天然皮革材料制作的箱包、手袋,同时也包括用代用材料制作的箱包、手袋、小皮件制品等。

1.1.1我国皮具行业规模

据2002统计,我国皮具行业有企业近6000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2000多家。从业人数30万人,产品销售收入279亿元,利税总额14亿元(占皮革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利税总额的14%,仅次于皮鞋和制革行业),革皮包袋产量为8亿多只。企业的经济类型,三资企业数量占规模以上皮具企业总数量的49%,其他企业数量(民营、股份制等)占40%,集体企业数量占10%,国有企业数量仅占1%。

1.1.2国内皮具产区分布情况

我国皮具企业主要分布在广东、河北、辽宁、浙江、湖南、内蒙古等地。其中前十大革皮包袋产区的规模以上企业的革皮包袋产量占全国规模以上企业革皮包袋总产量的99.9%,其中广东省是我国最大的革皮包袋生产省份,占全国规模以上企业革皮包袋产量的65.3%,其次是浙江省,占15.1%。

1.2皮具行业的重要性

在我国皮革行业约1.6万家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的规模企业当中,皮具企业占到二千多家,从业人员超过30万。据2003年统计,皮具行业利税总额仅次于皮鞋和制革行业,占皮革行业主要商品出口总额的30%以上,自2003年全行业出口73.7亿美元首次超过皮面皮鞋后,皮具行业出口创汇连续两年位居皮革行业第一位。皮具行业无论从出口创汇,还是为国家增长积累、丰富轻工市场、解决劳动就业等方面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因此,我国皮具行业的现状和发展策略不容忽视。

2目前皮具行业存在的问题

虽然皮具行业给我过带来了很多的优势,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我们在看到中国皮具行业取得成绩并获得一定竞争优势的同时,不能忽视目前影响和制约国内皮具行业发展所存在的诸多不足。

2.1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现象严重

我国皮具产业的现状是高端产品不足,中档产品有待提高品质和质量,低档产品过剩,大部分企业都主要投资生产低档产品。另一方面,皮具企业也存在着规模扩张土地供应不足、民营企业融资不畅、资金缺口较大的困境。

2.2行业整体素质不高人员短缺和跳槽现象严重

皮具行业脱胎于小工业、小作坊生产,国营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多为工农干部,在近二十年新兴的乡镇及民营企业中,也是以农民为主的企业家。近几年涌现的合资企业,虽为这个古老行业增添了新的生机,但总的来说,皮具行业的职工队伍文化水平偏低,人才匮乏。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皮具企业大专以上管理人员占职工总数不足5%,产品设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足1%。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中管理人员占员工总数的10%,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6%。

2.3传统管理模式带来的限制

传统的小手工业管理、家族式管理是目前我国皮具行业的主要管理模式,这些模式在创业初期确实起到了成本低、调头快、团结一致向前进的作用。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市场已由卖方市场进入买方市场,这种传统的管理模式就好像我们拿着“小米加步枪”要与“导弹”比高低,显然我们要败下阵来。因此,皮具产品的营销渠道尚需根据市场的变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必须尽快实现家族、手工业式管理向现代化企业管理转变,广招人才,中用人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4产品缺乏设计只能盲目跟风

严格地说,目前我国皮具行业仍保持着传统设计方法,缺乏创新和开拓市场能力。小厂跟着大厂走,大厂跟着国外走,但不能只是被动模仿,应在模仿中创新。当然,要达到这个水平必须有一个过程,但重要的是有些企业家还没认识到这点,这是十分可怕的。因此,很多企业领导忽视设计开发的重要性,在不少企业甚至对“设计师”这个称谓都很陌生。作为世界最大皮具生产国至今还没有自己的知名设计师,难怪我们出口的皮具大多是低档产品。

2.5追求眼前利益品牌意识差轻视品牌建设

皮具企业由于规模小,又比较分散,品牌意识淡薄。皮具行业内销目前尚无广泛认知度的品牌,出口方面也以贴牌加工为主,自主品牌的出口微乎其微,远远落后于制鞋和皮衣业。皮具产品的知名品牌在国内很难让行业及市场认可,此种现状,要想走向世界、创国际名牌产品是很难的。

2.6原材料难以满足需要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

皮具是时尚产品,花色品种变化快,需要的原辅材料多,且变化快。国产的成品革、合成革、五金件等由于质量不稳定,花色品种开发能力弱,不能满足我国皮具企业生产的需要,皮具生产企业不得不使用进口原材料。国产成品革,特别是牛皮革,在色泽、色牢度、柔韧性等方面与国外先进水平有差距。同时,我国五金件企业技术落后,高档五金件厂家凤毛麟角,其产品存在着图案结构死板、款式少、金属镀层不光滑、不均匀、易脱落、焊接点不牢固等问题。但是进口原料价格高、从订货到到货时间较长、渠道不畅通,短斤缺两和不履行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增加了企业的采购风险和生产的不确定因素。

中国皮革协会的问卷调查汇总分析显示,85%的企业表示需要进口原材料,以进口成品革最多;还有少量企业提到进口纺织材料、合成革和五金件。对于进口原因,100%的进口企业回答是进口原材料质量好;同时还有24%的进口企业反映国内生产不了,进口原材料主要从韩国、意大利、印度、西班牙和我国香港等国家与地区进口。

2.7市场不规范无序竞争严重产品结构调整迫在眉睫

由于我国目前市场行为还不够规范,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广度和力度都不够大,再加上部分消费者的消费心理还不够成熟,既想满足穿用名牌的心理,又要贪图低廉的价格。这就给假冒伪劣产品提供了生存条件。在一些皮具城和批发市场,冒牌货较多,且屡禁不绝。买卖交易或明或暗,形式多样,严重地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企业间的越激烈竞争,导致了竞相压价现象的出现。

2.8环保问题安全生产和职业病的防治问题亟须破解

目前,我国皮具制造业年排放废水严重超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的防治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前几年,全国曾发生多起制鞋和箱包企业员工苯中毒事件,引起了社会关注。

3近两年皮具行业所面临的挑战

我国皮具行业在存在诸多不足的同时,近两年又面临以下几方面的挑战:

3.1技术性贸易壁垒

自加入WTO后,中国政府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各项保护措施将被逐渐取消,反倾销的阴影时时笼罩在行业头上,特别是去年发生“烧鞋事件”之后,欧盟针对中国皮革产品采取限制措施在所难免,最有可能的就是反倾销、特保和技术性贸易壁垒。

3.2规模扩张成为近两年行业的主旋律

“越大越好做,越小越难做”,所以规模扩张成为近两年行业的主旋律。上海兴建箱包城,湖南邵东打造占地500亩的皮具工业园,最新消息是,威海金猴投资1.5亿建设的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年产600万件皮件的皮具基地业已开工,将成为“国内档次最高的出口基地”等等。全国各地只闻扩张声和圈地声,这一轮规模扩张应该是建立在市场需求空间巨大和“高出口”的基础之上的。但这个基础是否牢靠,很值得思量。“除非有高出口的支撑,否则新一轮产能过剩迟早会到来”。

3.3行业标准的设立不容忽视

许多业内人士反映,皮具产品主要材料的应用标准应加以完善。如人造革、合成革存在着有效使用期的问题。应标明老化时间;真皮亦同样有强度、牢度、耐擦性等各种标准的限制。

4皮具行业的应对策略

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和行业目前存在的不足及近两年所面临的挑战,必须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来获得竞争优势,取长补短,才能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4.1市场营销策略

4.1.1产品策略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整体产品应包含核心产品、形体产品和附加产品三个方面。面对我国皮具产品档次低、缺乏设计及附加值低的特点,企业家们可采取一些措施来进行调整和改善。

(1)增强品牌意识、树立品牌观念。

(2)大力推广ISO质量体系认证,设立行业标准,采用新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对产品进行标牌标示,利用真皮标志的实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3)抓住新的历史机遇,整合皮具资源,积极同国际知名企业合作。

(4)主动应对挑战,实现五个转变。

①要从追求产量、规模向追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转变;

②要从重视开拓单一市场向实现国内、国际市场并重转变;

③要从低价位竞争向高质量名品牌优服务转变;

④要从注重企业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转变;

⑤要从重视市场开发向重技术开发、产品开发转变。

(5)中国皮革协会要努力做好下列五项工作:

①努力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佩挂国家证明商标——真皮标志、真皮标志生态皮革,提升特色区域企业品牌的知名度;

②积极吸纳优秀企业参加全国真皮标志杯皮具设计大奖赛,提升企业设计水平、提升设计师地位、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

③按照真皮标志章程,每两年对佩挂真皮标志,真皮标志生态皮革的企业进行动态考核,综台评价,依据数据推出行业排头兵企业,同时还可以推出皮具行业的排头企业,为皮具生产基地创名牌提供条件,为创世界名牌奠定基础;

④根据授予中国皮具行业特色区域荣誉称号的行业规范要求,协会要设专人与生产基地进行联络,跟进创建措施,上下形成合力,共同实现创建目标。对已授牌的特色区域,三年要进行自我评价,五年重新复评;

⑤充分利用中国皮革网”“皮革世界”的权威性和国际知名度为皮革皮具生产基地连接,开展商务活动,沟通和传递信息和资讯。

4.1.2转化市场观念及营销理念改变企业传统管理模式

现在的市场已经由传统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需求决定生产,传统的市场观念和营销理念以及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合当今市场的需要。所以,在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之前要对整个市场的需求进行调查,对信息进行不断的反馈,才能做到不盲目跟风和投资,造成重复建设,浪费资金和机会。

4.2管理策略

一个行业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那么它的行业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这个行业中的企业管理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我国皮具企业在企业管理方面应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4.2.1创新是关键

中国的皮具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实行以下三种类型的创新:

(1)首创型创新策略。

(2)改仿型创新策略。

(3)仿创型创新策略。

4.2.2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开发

我国皮具企业可以通过培养和开发人才来改善产品设计缺乏个性、人员跳槽现象严重、企业缺乏创新等方面的问题。在企业管理人才的教育培训中,根据不同对象、不同内容,一般可以用多种方式方法,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特点来选择人才培训和开发的方法,力求适应时代特点,取得较好的成效。

4.2.3把好绿色关口重视环保问题

把好皮具产品从原材料到成品的绿色关口,规范企业生产,严格按照国家推行的环保标准进行生产和作业,重视劳动者安全生产和职业病的防治问题。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高度重视污染问题。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排污治理能力。

4.2.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打假力度

动员全国皮具行业企业家学习知识产权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自身产品进行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等,以达到保护的作用,从而也可以增强我国对皮具产品的打假力度。近期“秀水”—知识产权案就是很好的证明。

4.3政府支持策略

为扶持和培育皮革皮具业的发展,我国政府应努力从用地收费、资金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采取让利的方式降低地价,减免收费,对在皮革皮具工业区建厂的企业和国内外名牌企业实行零地价;二是对投资办厂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三是对进入皮革皮具城和皮革皮具工业区的商家和企业,免收年的卫生、治安等规费,努力降低皮具企业的经营成本等等。

第7篇

关键词 业余足球 中国足球 影响

中图分类号:G843文献标识码:A

Analysis of Influences of Developing Amateur Football towards Chinese Football

XU Xudong, SUN Xiaolin, YAO Sai

(PE Department, Hehai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1100)

AbstractThis paper, through the literature and comprehensive analysis, analyzes the status and value of thefootball, and the influences offootball to our country football sports development for further display its significance. And at the same time, some sugges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football.

Key wordsamateur football; Chinese football; influences

0 前言

足球运动以其影响力大、参与性强、涉及面广,深受全世界人民的喜爱,因此也被誉为世界第一运动。目前与世界其它足球运动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足球整体水平较低,职业化进程发展缓慢。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国业余足球还未完全开展开来,与世界足球发达国家的开展情况相差甚远。但随着中国足球的打假、扫黑、反赌,对足球环境的净化,中国足球正在逐步步入正轨,从新上路,慢慢复苏。值得指出的是,建设一个良好的基层足球也被公认为是推动足球发展的源动力,而业余足球正是足球领域的基层环节,因此,如何大力发展业余足球成为现今一个重要课题。

1 业余足球的地位、作用探讨

一个庞大足球群体将成为中国足球腾飞的奠基,而完成这个庞大足球群体建设的是业余足球。前国际足联主席阿维兰热先生曾说过:如果一个父亲从事足球活动,他就可能带动一两个子女参与足球运动,如果―个女性婚前参加过足球运动,那他就可能带动整个家庭的全体后身到足球运动中去。因此,业余足球的开展对普及扩大足球人口,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意义。

雄厚的群众基础与强大的后备力量是提高足球水平的关键之一。纵观世界足球强国,都有着十分强大的群众性足球运动基础,在足球王国巴西,从街头巷尾到田间沙滩,无处不见踢球着的身影;在英国,英国体育大臣在国际业余足球比赛期间说:“基层业余足球在英国非常重要,英格兰足球的灵魂是业余足球”,①2000年德国的调查显示,注册球员约占总人口的近十分之一,除少数职业队外,基本是业余足球爱好者。意大利是世界上足球人口比例最高的国家,上世纪90年代,意大利可统计的球迷约占全国人口的40%。②新崛起的近邻日本,把职业足球理解为“社区化、社会化”,非常注重群众足球的普及。③从这些足球发达国家的足球发展思路不难看出:发展业余足球,扩大足球人口,奠定足球基础。在我国一些人过分的追求足球的利益和成绩,造成了我国足球的畸形发展,足球基础被忽略,基层的大众足球没有良好的足球文化,没有有效的足球组织,没有有效的足球管理,导致大众对足球的理解出现偏差。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业余足球,发展业余足球。

2 业余足球对我国足球发展的影响分析

第一,开展业余足球,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业余足球开展的形式多样,竞技性、娱乐性兼有,对促进身心健康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并且具有其它项目不可比拟的、广泛的社会参与性与影响力。因此,大力开展业余足球,对于推动我国体育运动的普及,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二,开展业余足球,是推动我国足球运动进一步普及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业余足球正是足球运动金字塔最为重要的塔基,是足球运动发展获取养分的土壤,是广大群众参与足球运动最直接的途径。它的开展能够不断地扩大足球人口,提高足球运动的社会化程度,为足球运动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对我国足球运动整体发展而言,业余足球运动的开展是一项基础性的工程,是推动我国足球运动进一步普及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我们要学习足球发达国家的经验,把这条路走宽、走远,真正从基础上提高我国足球水平。

第三,业余足球的“接收器”作用。如果业余足球能够稳步发展的话,将能够给从职业足球分流(退役、淘汰)的运动员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和相对其他社会人员的就业优势,降低了职业足球运动员,尤其是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从业风险,减小运动员、家长对他们结束运动生涯后的出路问题的担忧,从而能上更多的青少年投身到足球运动当中去,这对扩大我国足球人口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第四,开展业余足球是培育和营造成熟、良好的足球市场的重要途径。业余足球运动涉及面广,具有广泛的参与性。它的广泛开展在增强城市的足球文化氛围的同时,能够使众多企业认识到足球运动的不可替代的影响力,并通过各种方式介入其中,会形成一个不可忽视的、较大的足球市场,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在一定范围内达到刺激经济增长的作用。同时,良好业余足球的发展可以促成我国足球产业链条的不断完善,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反过来对我国足球的发展有更大的促进作用。

第五,业余足球将成为我国足球竞赛体系的基础。业余足球运动是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交汇口,兼有普及和提高的双重功能。业余足球运动的开展,对我国足球竞赛体系的稳固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成为我国足球竞赛金字塔体系中坚实的塔基。足球金字塔体系是符合足球发展规律的,而我国现如今足球发展体系被扭曲、发展方式极不合理,因此有必要从基础上扭转这种局面。

第六,业余足球运动的开展有利于地方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足球协会)的建设和发展。业余足球运动的开展非常有利于提高地方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足球协会)竞赛组织管理能力、商务开发能力;有利于地方裁判员的培训和管理;有利于地方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足球协会)相关组织机构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减少行政依赖性,为加速实体化进程创造重要的客观条件。

3 对我国开展业余足球的对策、建议

政府相关部门应从发展全民健身体育的角度出发,给予群众业余足球活动更多的关注和相应的政策支持。加强球场基础设施的建设,开放学校操场,使广大足球爱好们都有地方可以踢球,可以比赛。

各级足协也应改变观念,提高认识,多组织群众业余足球比赛,同时要加强对现有群众业余足球比赛的管理和研究,促使其良性稳步发展。同时应加大对青少年参与足球的引导,让更多的青少年热爱足球,参与足球运动是业余足球的重要使命。

加强对体育保险的开发利用,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研究开发适合我国群众体育活动发展的险种,从而减少参赛者和组织者的后顾之忧,促进群众业余足球活动的开展。

各方面要加大对群众业余足球活动的宣传,进行赛事推广和包装,从而使更多的人关注业余足球,参与业余足球,赞助业余足球,进而形成良好的群众业余足球氛围。④

加强裁判队伍的建设。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大培养裁判的力度,争取每场业余比赛都有经过正规培训的裁判来执法,同时,这也有利于培养更多的足球裁判,提升我国足球裁判的整体水平。

注释

①展鹏.世界业余足球节周末举行[DB/OL].新浪竞技风暴.cn2005.7.8.

②薛涌.炫耀的中国足球[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38.

第8篇

[论文摘要]人才市场诚信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人才市场中存在的用人单位与应聘人才之间的纠纷已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和市场秩序,降低了全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强化诚信制度建设。重构有中国特色的人才市场诚信体系尤为重要。

人才信用是指对人才资信状况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它是以信息化手段为基础,以为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人才资信服务为目的,通过对人才信息的收集整理、调查评估、分级归类、交互运用及保障追究,实现对人才资源科学系统有效管理的人才宏观管理系统。

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为适应中国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一些国有的企事业单位在学习发达国家信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在市场上提供征信服务。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个别地方组织也开始投资征信行业,一些著名的外资征信机构也开始登陆中国市场。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发展,以企业征信、个人征信、应收账款管理、信用管理培训和咨询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信用体系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然而,作为信用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中国的人才市场信用制度相对于中国的经济信用来讲,区别很大,差距也很大。人才市场中的信用制度需要有更多的政府部门的介人,如人事、劳动、教育、科技部门,而目前中国人才市场征信信息尚不能够满足人才求职、就业、使用、发展的需求,同时也存在层次偏低的缺陷,法律支持还不到位。

一、中国人才市场信用缺失的程度、范围

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每年签订的经济合同有40亿份,履约的只有20亿份。近年来,全国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和债权、债务民事纠纷案件近300万件,约占法院全部受理案件的51%。由于社会信用污染严重,人才市场也受到信用危机的影响,假学历、假文凭、假档案、假接收、假鉴定、假证明等时有出现。中国已经加人WTO,在同国际惯例接轨中信用制度建设突出地提到议事日程。各地政府都在重视信用制度建设,在以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为重点的同时,也启动了个人信用体系建设。1999年5月中国首先在上海成立了资信有限公司,并开始试点个人信用联合征信,随后深圳从2002年1月起也开始了同样的试点。这些试点侧重于个人的经济行为的信用,例如上海联合征信的信息主要是个人贷款及偿还记录,信用与透支及付款记录,个人在银行发生的不良信用特别记录,个人的民事和刑事诉讼记录,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和与个人信用有关的处罚记录等。然而,综观整体人才市场同经济信用相比还存在着各个方面较大程度的信用缺失。

(一)信用信息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制贩假证件、假文凭、假档案现象普遍,信息缺乏真实、完整性。成熟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更应该是诚信经济。然而,加人wro后的中国,信用问题已经严重危害我们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人才的快速流动,择业的双向选择,使得制售假证的不法行为泛滥成灾,人才信用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受到影响。

(二)信用信息的开放度与透明度

资讯的收集、使用相对封闭,缺乏公开和透明。长久以来,中国信用信息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缺乏规范的信息和收集渠道,政府部门和一些专业机构掌握的可以公开的企业、个人资讯没有合法开放,增加了企业和征信机构信息获取的难度。另一方面,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发育较晚,虽然也有一些为企业提供信用服务的市场运作机构和信用产品,但是市场规模很小,经营分散,行业整体水平不高,技术力量不强,市场竞争不规范。人才信用信息的收集、使用相对封闭,不公开,不透明。

(三)信用档案的管理与监督

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管理目标操作不规范,档案材料没有法定责任和缺少监督保证。现阶段,随着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企业生存周期缩短,人才流动频率加快,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和管理目标与分散操作不规范的管理矛盾加剧,用人单位对进入档案的材料没有法定责任和缺少监督保障。目前国有经济单位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单位自主管理,而大部分民营企业无人事档案管理权,只好委托人才市场进行有偿管理,或干脆不要档案。这样,不但在社会上造成了民企人才社会地位差人一等的不公平感觉,影响人才进入民营企业的积极性,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导致大量民企人才断档、弃档,使这些人才的信用在社会上受到怀疑,给人才的流动制造了障碍,也增添了社会的失真度和无序度。另一方面,现在的档案有偿管理可能导致部分人才市场见利忘义,容易滋生涂改、伪造档案的行为还有,目前一些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滞留、接收、保管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造成流动人员原所有制身份不能保留、档案工资不能调整、工龄无法计算、难以参加社会保险,其他应享受的保障无法实现,甚至双方发生人事争议时也无法进行仲裁。

如上问题说明,在人才自由流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档案管理由于日益分散的操作,规范程度不断下降,信度、效度受到影响。进行人事档案制度改革是建立人才信用制度的重要一环。

(四)信用档案内容的适用性与规范性

原有档案内容已不完全适应市场需要。中国传统的人事档案可以看作是中国特色个人信用制度的基础,但随着市场化就业机制的推进,内容简单、条目单一、千人一面的人事档案已经无法满足招聘双方的需要,更无法成为打假的有效手段。这是由于现行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干部的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为基础档案材料的内容发挥着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档案材料的收集、使用在统一的制度规范下由各用人单位分散操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原有的人事档案内容已经表现出若干不适应:首先是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已经实行分类管理,统一的“干部”概念和管理体制已不复存在;其次是原有档案是组织部门用于考察和了解干部的工具,它记载着个人的成长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等内容,是用人单位选拔和使用人才的依据。但是,现在进入档案的内容越来越少,档案不能满足用人单位了解和掌握一个人全部信息的要求,特别是缺少反映当事人综合能力、素质、职业生涯以及综合信用信息和有权威部门认定的业绩考核资料。由此可见,修改原有档案内容,建立社会化的人才信用体系势在必行。

(五)信用管理人才缺失度

根据上海市紧缺人才办公室2005年公布的紧缺人才报告,目前上海从事信用服务行业的公司不过20家,从业人员仅500余人,每年有数千人的“信用”人才缺口。而据中国市场学会统计,在今后10年内,中国将至少需要50万信用管理人才。该报告介绍,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2005年上海80%的大型企业和50%的中小企业都要建立贯穿企业经营和交易各个环节的信用管理制度,建成内容完备、管理规范和定期归存的企业信用档案。而在企业经营中,随着国际化程度提高,中国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急剧增加,其中企业缺乏信用管理机制造成的风险将是最主要的。今后,企业在政府采购、公共财政项目招投标及政府相关监管环节中将越来越多地要求提供信用报告。由此,一个信用社会的诞生,将出现对信用管理人才的大量需求。

就目前而言,中国高校从2002年开始招收第一批信用管理专业的本科生,在上海仅有两所高校开设该专业,每年的招收人数只有二三十余人,最早的毕业生也要到2006年才能就业。“信用”人才缺口今后每年都有数千人的“空当”,信用管理人才即将成为企业争相抢购的“紧俏商品”。

目前上海市已经按照“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3年行动计划”,芷式启动了上海市企业信用管理岗位培训。由上海市信用管理培训与考核办公室主办的《信用管理》岗位培训,实行全市学大纲、统一考试、统一发证。重点培养信用管理专业知识扎实,创新与管理能力较强,能够熟练运用信用管理技术的高层次人才。以满足整个国家对此类人才的需求。

二、中国人才市场信用缺失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危害

(一)信用缺失是造成人才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失调的内在原因

目前中国低端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高端劳动力市场尚有缺口需要满足,整个人才市场的结构并不均衡。通过培养和开发来提高人才价值是人才市场长期的发展政策。而人才的价值由三部分组成:能力价值、资源价值和道德价值。在一个成熟的人才市场中,人因为守“信”而得“用”,因“用”而集“资”,三者内在统一、相互促进。人才的道德价值是资源价值和能力价值得到实现的保证。市场经济本来就是契约经济、信用经济,信用是形成企业与个人双方雇佣关系的前提条件。然而,信用缺失导致了人才市场道德机制的缺失、人才信用与人才价值背离,从短期来看使雇用双方遭受损失,从长远来看,人才市场上有利于人才价值提升的宏观调控政策难以发挥有效作用,进而制约人才市场的良性发展。

(二)信用缺失提高了人才市场上企业与个人匹配的交易成本和投资风险

近年来,职业经理人违约跳槽事件经常见诸报端。职业经理人在获取了企业生产经营经验、关系资源和客户资源,甚至一些商业机密之后,转而加入原企业的竞争者或另起炉灶,给原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虽然企业针对此类风险采取了一些对策,如加大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空间、内部人推荐及增加试用周期等,但所有这些方法都不能非常有效地避免道德风险。同时,还会引发另一些问题:如用人的选择面狭窄、难以获得一流人才、容易引发裙带关系等,造成人力资本开发和有效利用的低效率,无形中增大了人才开发与利用的成本。

(三)信用缺失导致逆向选择问题严重,从而造成人才市场价格信号机制失效

虽然人员素质测评技术对于减少逆向选择动机有一定的作用,但与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信度和效度不高的问题。企业在人才市场上面临这样一个困境:以一个薪酬标准来招揽人才,吸引而来的往往是低于该薪酬标准对应能力的人,而高于此薪酬标准相应能力的人则不会被吸引。这类逆向选择问题对人力资本的激励会产生负面影响。而欠缺信用体系的信息披露和监督以及职业中介的辅助,中国人力资本的各种类型还未得到有效的市场细分,加剧了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商家靠广告效应高薪招揽人才的被动局面,大大增加了逆向选择行为的机会。

(四)诚信缺失引起的劳动争议和知识产权纠纷不断

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人才的诚信度和忠诚度偏低感到苦恼,由于个人缺乏道德与自律意识,企业花巨资送人出国培训,受训者学成回国后却甩手就走,经理人利用信息不对称损害委托人利益,流动之中窃取机密、带走客户及管理团队跳槽给企业管理造成真空等等行为屡屡发生,折射出中国人才市场缺乏诚信的现状,也引发了许多相关的法律诉讼和媒体上的口诛笔伐。同时,由于人才市场上企业与人才双方互不信任,缺乏承诺,对契约关系如同儿戏。为了应对人才泡沫,企业对人才也进行“海口承诺”,许以不切实际的待遇和机会,到最后难以兑现,人才只好跳槽报复。

三、构建中国人才市场信用体系的对策

分析市场经济体制的诚信缺失直接影响着企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健全市场经济体制是增强企业诚信的根本途径。为了加快市场经济的发展,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明确产权归属

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认为:无恒产者无恒心,无恒心者无诚信。如果没有真正的个人所有者,就不会有人有积极性维持企业信誉,企业就不可能讲信誉。所有者是否有积极性维持企业信誉,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的所有权是否能有偿转让。这就是说,明晰的产权是企业经营诚信的基础。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建立在产权界定清楚、产权的有效转让和产权的法律保护等基础之上,产权的界定、转让、保护及其相应的制度可以充分调动个人的积极性,私有权的存在是维系和支撑诚信原则最基本的制度基础。当私有产权不存在或保护不足时,诚信的成本就非常昂贵。因此,明晰产权可以有效地降低失信的概率。

(二)培育信息对称的环境,促进重复博弈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主要通过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易来进行,信息主要是在各个交易主体之间横向传递。目前,中国人才市场上的信息量空前增大,但由于市场机制远未完善,尚未形成一整套有效的机制来保证信息的公正、公开和有效传递。这就使得人才市场上授受信双方所了解的信息不对称。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坚持诚信可以看作是一种风险。而诚信机制发生作用的条件是信息畅通,当事人的不诚信行为能够被及时观察到,交易关系须有足够高的概率持续下去。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机制可以有效地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从而缩减信用缺乏的滋生土壤。二战后美国建立的信用报告机构和目前中国汕头市政府大力推行的“信用网”都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建立信用网,塑造一个信息对称的环境是大势所趋。可见,诚信本身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只有塑造信息对称的环境,保障信息畅通,促进重复博弈,才能建立起诚信经营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