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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工作要点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08 15:25:4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税务稽查工作要点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税务稽查工作要点

第1篇

关键词:会计基础工作;税务稽查;关键点;实践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8000102

1 内部会计控制财务基础工作要点

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了我国首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随后,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又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接下来企业实施内控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内部会计控制财务基础工作在企业内控中的作用显得尤为显著,并在日常税务核算与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会计基础工作主要是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的统称。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人们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视,会计基础工作水平也不断提高,它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提高经济效益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建立会计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坚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对会计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使之相互监督和制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相应岗位设置包括: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岗、往来款项管理与核算岗、存货管理与核算岗、投资管理岗、工程项目管理岗、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岗、无形资产管理与核算岗、资金管理岗、工资管理岗、收入成本管理岗、税务核算管理岗、费用核算管理岗、总账报表分析岗、会计档案管理岗等岗位。根据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和工作需要,兼容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

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重要环节,日常操作包括:账务处理、结账和对账、编制财务报告、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监督检查、会计管理制度。

申报会计报表审查,是审查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的审查、利润表的审查、现金流量表的审查。

1.1 资产负债表的审查: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

(1)根据会计核算原理,从编制技术上审查资产负债表的资产合计数是否等于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合计数,相关数据的衔接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2)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各项目进行审查,若流动资产实际占用数增长过快,则应注意是因材料或商品集中到货或因价格变动等因素引起,还是由于管理不善、物资积压、产品滞销或者虚增库存成本所造成;对固定资产的审查,应注意了解资产增减变动的情况及企业折旧计算方法是否得当,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等;

1.2 利润表的审查:主要从7个方面进行

重点审查销售收入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销售成本是否与收入匹配;营业税金及附加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有无错计漏计等情况;销售利润是否正常,与上期相比有无增减变动;营业利润是否正常;投资收益是否按照正常情况收回;营业外收支有无异常变动等方面。

1.3 现金流量表的审查:应注意现金流量表项目计算是否准确及项目数据的来源等方面。核对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 税务稽查视角方面涉及财务基础工作内容

企业应对日常经营业务活动产生的结果进行全面清查,清查涉及的方面应是业务实施过程中的应税环节、行为过程所涉税的方面,主要关注:

2.1 业务行为涉税方面

(1)增值税的主营涉税方面: 增值税税负问题。

以本企业稽查为例,切身实际说明稽查局关注的方面,也就是企业自身所需要在平时日常核算及管理中做到和解决应重视的方面:

主体从四个方面入手:收入、成本、、应交税金、、存货清查后,根据这四个方面的真实数据,锁定税负情况,稽查基础计算公式(有效):

①本期无留抵。

(收入-成本)*税率+存货(期初-期末)* 税率-上期留抵=应纳税额(全年累计( 税率17%)

②本期有留抵。

(收入-成本)*税率+存货(期初-期末)* 税率-上期留抵-应纳税额(全年累计)=本期留抵 ( 税率17% )

结果相等,就正确结果为负数,不交税;

结果为正数,要补交税;看应纳税额与当年实际缴纳的税款差额,大于实际数,要补交税款;

(2)增值税的其他涉税方面:其他业务收入与销售返利区分认定问题。

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被认定为对上游厂商购货达到一定数量时的销售返利,企业常常会将促销费作为其他业务收入申报营业税,属于申报税种错误差异,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补缴增值税。此类问题在稽查中是作为税务部门的重点关注的方面之一。根据企业情况,应在收取其他业务收入时将财务基础工作做扎实,即:

①相关配套合同、协议的收集、整理、存档;

②尽可能的避免零头和小数点的收入;

③账务处理时控制好其他业务收入与支出的配比以及其他业务利润的与利润总额的比例。

(3)部分玻璃退货时未对已抵扣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导致多抵增值税。

第2篇

税务职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一

我局按照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地方税务局20xx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市地税发〔20xx〕68号)文件要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积极发挥内部审计“基础防线”和“免疫系统”功能作用,重点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和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全县地税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到位,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强化。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局党组高度重视内审工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内审工作,要求各所、股(室)、稽查局积极配合监察室开展内审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监察室、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按照全市地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制定了《**县地方税务局20xx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要点》,明确了内审工作目标、审计重点和具体要求,并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详尽安排和部署。

(二)方法创新,机制完善。

建立内部审计“四结合”工作方法,即:将实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审计监督与被审计单位和干部自查相结合、现场审计与案卷资料审计相结合、审计监督与整改落实相结合。通过工作中不断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内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了两个配合:一是实现内部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二是形成内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人员的配合。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内审制度不断完善,机制随之健全。

二、执行到位,内部审计工作进展顺利。

(一)重点开展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以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经济责任为目标,对照《四川省地方税务系统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川地税涵〔2011〕307号)规定内容,对第三所所长和稽查局局长等2人进行了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对涉及重大财务管理决策和重大税收执法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及科学效益性,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效益性进行了重点审计。同时,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要求。

(二)继续完善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围绕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系统内部审计办法》(川地税发〔20xx〕113号)规定内容,对局机关、第三税务所和稽查局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表明,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xx年累计征收入库各税及附加*****万元,较上年增长9.33%,增收1401万元,超额完成了市局与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收入任务。

三、作用到位,内部审计工作成效显著。

(一)税收服务更加优化。

通过有针对性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对重大税收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单位干部职工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的原则明显强化,税收征管、风险防范意识明显提高,政策落实能力明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深入推进,税收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内控机制更加完善。

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审计职能的发挥,坚持把查错纠弊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相结合,加强对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达到规范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

(三)内部审计更加深入。

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信息技术运用程度,充分利用各方面综合数据,审计风险持续降低,审计力度不断加大,审计结果更加真实可靠。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结果,将其作为干部管理和干部监督的重要依据。

(四)审计队伍更加强化。

内部审计质量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为不断提高我局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领导小组共组织4次现场讨论会,及时分析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探讨工作方法。通过这些学习,内审人员开拓了视野,找到了差距,对内部审计工作有了更高层次的认识。

虽然我局内部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局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等方面。今后,我局将按照市局统一要求,继续加强审计人员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内审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为**县地税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税务职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二

一年来,经过xxx全体同志的不懈努力,xxx案卷的质量比起上半年有了显著的提高,重证据、讲事实、依法办事的意识在xxx干部中已逐渐扎根,但是还应进一步加强。实事求是地说,我们查办案件的质量还不是很理想,法律知识的欠缺,如真实、合法、有效证据的采集就目前情况而言,就是个薄弱环节。如果发生税务行政诉讼,胜诉的几率并不很高。要把每一个案子都办成“铁案”,仍需全体人员全面提高素质,尤其补充有关法律知识将是今后要长抓不懈的重要工作。

一、坚持依法治税,推行阳光xxx.

我局拟自XX年开始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同时实施“阳光xxx”工程。为了配合“阳光xxx”这个新生事物的正式实施,10月18日xxx同志为全市保险公司及其下属分理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举办了保险业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这是我局自“一级xxx”成立以来首次派员外出讲课,也是尝试“阳光xxx”的第一步。首开先河的反响很好,企业人员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在税企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又能很好地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以具体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真实体现

二、做好重大案件的移送及听证、复议工作。

全年共向市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移送重大案件28起,协助市局法规科对这些涉税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进行审理。受理了江西椰岛营销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的听证申请,做好了听证的前期准备工作,由于企业要求撤回听证请求,故未举行听证会。对申请复议的江西飞宇制药有限公司组织了调查举证,并及时回复了市局法规科。

六、规范xxx管理,加强业务指导。

为了理顺xxx局与各县区局、直属单位的职责,规范管理,加强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税收执法水平,我们草拟了《南昌市国税局xxx局与各县区局、直属单位工作衔接的暂行办法(试行)》,通过市局反复酝酿和讨论,以正式文件下发,从而更进一步加强了xxx与各县区局的协调与配合。

为了规范xxx报告的制作,提高案件查处的质量,我们翻阅了大量的文件和资料,编撰了《xxx工作指南(之一)》,在4月份分发给6个xxx科,供xxx员在办案时借鉴。《指南》从xxx报告必须反映的十个方面详细地进行了解说,并将处罚的法律依据逐条进行了罗列,同时重申了税务违法案件立案查处标准、xxx案卷需附的资料及排列顺序,为提高案件查处的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一级xxx”运行一年来的启示。

1、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我局自XX年10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后,内设了办公室、案源股、审理股和执行股四个正股级机关单位,并按行业划分设置了六个副科级的检查科,分别负责工业、商贸、金融保险、涉外企业、专业市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检查。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机构设置上存在的不足逐渐暴露出来,如缺乏综合业务部门来协调整个xxx工作,在不增加机构的情况下可在办公室内设综合业务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协调全局的业务工作,进行xxx业务指导,制订并落实xxx工作各项制度,组织业务培训,做好各种业务报表的编报,及时总结“一级xxx”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好局领导的参谋。其次六个检查科按专业化分工有利于专项xxx工作的开展,但同时又制约了xxx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和大规模xxx工作的进行,在建制上可采取专业化分工,但在人员配备上应考虑业务力量搭配均衡,以利于全局工作的开展。

2、要抓好xxx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尽管xxx局在人员的配备上大专以上学历占93.7%,二级以上xxx员占71%,并在全市范围内抽调了一批熟悉税收业务、了解法律知识、懂xxx操作规程、会运用计算机的人员充实到xxx局,但人员素质还是参差不齐、业务水平有待更进一步提高。为此要在提高全局人员素质上狠下功夫,营造一个“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采取培训、自学、查前业务辅导、案件查摆会及业务能手帮带等多种形式提高业务素质,同时加大政治学习力度,坚持每星期的政治学习制度,从而使全局人员综合素质上一个新的台阶。

税务职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三

一、明确目标、精心安排。

为了使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得到保证,更好地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提高我市税收执法水平,推进依法治税。年初各县局根据《*市国家税务局日常执法检查办法(试行)》,制定了日常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将一般纳税人税务管理、按帐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帐簿设置情况管理、重点的定期定额户管理、欠缴税款管理、特种发票、普通发票(特别是收购凭证)管理、税务稽查的实施、外勤岗位执法情况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并就此专门成立了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日常执法检查的指导和督促,对日常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责任认定,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二、认真检查,及时通报整改。

为了使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得到保证,使执法检查工作走上规范化、日常化,我局将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与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使我市的执法检查工作始终贯穿于其他各项工作中。在检查考核中,统一制定检查方案,统一组织人员实施,检查结束后,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归类汇总,分析综合,将执法过错情况在市局局域网页上进行情况通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XX年度,全市各级国税机关通过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发现在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

1、存在漏征漏管现象。既有办理税务登记未进行税种认定现象,又有未办理税务登记缴纳税款现象,有关税款定额不足;

2、特种发票开具不规范。开据发票和税票不能够相互注明号码;

3、使用有关税务文书、条款不规范,文书告知时限错误;

4、个别管理分局存在执法不当现象,越权进行处罚;

5、有的分局行政处罚程序不符合征管法要求存在多种税务文书填写一份送达回证现象;

6. 税种认定中将行业认定和税目认定错误。如将商业认定为其他行业;

7.执行税收政策理解错误。如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收优惠问题、进行生产性加工纳税人起征点标准和适用税率问题。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我们根据*市国税局《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责任追究。XX年全市国税系统共有442人次受到责任追究,其中批评教育54人次、限期改正139人次、扣发奖金168人次(11774元)、作出书面检查36人次、通报批评45人次。

三、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为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市局的《日常执法检查实施办法》,我们将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放在日常化上,对有令不行、执法不规范,出了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是做好执法检查后的总结分析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是属于征管中的客观问题还是执法人员的主观思想意识问题,开展过错人员集中座谈,杜绝在今后工作中重犯同样的错误。二是根据过错责任情况通报,开展执法讨论,将日常执法工作提高到思想政治高度,以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来警醒自己,珍惜手中的权力、珍惜自己的家庭。三是总结执法检查工作经验,使执法检查做到与时俱进。随着执法责任制的不断推进,执法工作中较容易被发现的错误也越来越减少,这就要求我们检查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适应征管改革的需要,适时发现问题解决新的问题。

XX年以来,虽然我局税收执法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我们工作中还有不足,与*局的要求尚有差距,今后我局将在*局法规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税收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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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一)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生成机理

信息不对称是信息失灵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现代信息经济学认为,信息不对称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的某些参与人所掌握的信息与另一些参与人所拥有的信息在数量和质量上存在着差异。这一方面表现为信息优势主体往往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地位去损害劣势主体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表现为信息劣势主体不能通过获取及时有效的信息去维护自身的利益。税收征管中的信息不对称存在于多元主体之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第二,税务系统内部的信息不对称;第三,税务机关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税收征管实践中的“常态”,为征管过程中的税收风险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所谓风险,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是指损害或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瑞典税务专家Blickman和Wittberg则宽泛地认为风险是任何可能影响一个组织达到它的目标的事情。信息不对称语境下的税收风险,从主体的角度讲,表现为税收征管中的纳税人以及征收人员的双重道德风险。按照传统的理性人假设,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纳税人在决定是否诚实纳税时取决于其对预期逃税的“收益”与“成本”权衡的结果。在税务部门信息不充分的情形下,一方面,纳税人利用私有信息,可能存在伪造、隐瞒收入以逃税避税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当居于信息劣势的税收征管部门不能正确地通过信息甄别制度来判断选择高质量(诚实守信)的纳税人时,将出现类似“劣者驱逐良者”的“逆向选择”现象,即低质量(不诚实守信)的纳税人会越来越多,高质量(诚实守信)的纳税人会越来越少。对于税务系统内部上下级税务征收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而言,税务征收人员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行为:偷懒,税务征收人员为工作所付出的努力小于其已经得到的报酬;机会主义行为,主要反映在为了获得“权力租金”,往往采用“设租”、“寻租”等手段,通过征纳串通合谋个人效用,其努力的方向与上级税务管理部门背道而驰。

税收风险的存在是税收风险管理的逻辑前提。美国学者Williams和Heins将风险管理定义为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以最小的成本使风险所致损失达到最低程度的管理方法。认为风险管理是处理纯粹风险和决定最佳管理方法的一套技术。综合以上观点,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以风险管理理论为基础,利用数理统计技术和信息技术研究税收风险的发生规律,通过对税收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以最小的成本,使税收风险所致损失达到最低程度的最佳管理方法。税收风险管理作为一种积极、主动的管理,提供了税源控管的路径和方向,进而提升了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税收征管方式,正好契合了信息不对称语境下税收风险管理和控制的需要,通过各税收主体之间的信息联动消解信息不对称的困境,从而有效提高税务部门对税收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能力。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不应当是一种“非典型性”制度,而应当是一项常态性的工作制度,通过纳入日管工作体系,使税收风险管理常规化、制度化,从而促进传统征管方式向现代化征管方式的嬗变。

(二)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涵

所谓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是指在各级部门之间、上下层级之间以及税源、税基管理的主要环节之间,整合职能配置,整合数据应用,建立起职责清晰、衔接顺畅、重点突出、良性互动的管理制度。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是指税务部门与非税务部门之间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狭义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则是指税务部门系统内部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将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分为不同的类型:

首先,从联动主体的角度看,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包括横向联动和纵向联动。税源管理的横向联动是指同级税务部门之间以及同级税务部门与非税务部门之间的税源联动管理关系。税源管理的横向联动应当细分为两个层级:第一个层级是指同级税务部门与非税务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包括同级税务部门与工商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建设规划部门、国土房管部门、金融部门、统计部门、审计部门以及与税源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同级非税务部门之间所建立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第二个层级是指同级税务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主要是指国地联动,即同级国税局与地税局之间的税源联动管理关系。税源管理的横向联动与广义的税源联动管理有所不同,尽管两者都包含税务部门与非税务部门之间的联动管理关系,但是前者仅强调联动主体的同级性和横向性;后者则无此限制,同级和不同级的税务部门与非税务部门之间的税源联动都属于广义的税源联动管理。税源管理的纵向联动是指国税系统或地税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联动管理关系。税源管理的纵向联动有“三级联动”和“四级联动”之分。“三级联动”主要是指市局、区县局、税收管理员上下联动汇聚纵轴的三位一体的管理制度。如济南、晋城等就实行“三级联动”管理制度。“四级联动”是指通过构建贯通四级的税收风险联动控管体系,实行省局、市局、区县局、税收管理员的“四级联动”管理制度。江苏省国税局就实行四位一体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

其次,从联动流程的角度看,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是一种流程联动。流程导向将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纳入税收征管流程中,实行程序化操作,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征管业务流程的主要环节之间,形成一个循环往复的工作流程,推动税源管理分析、监控、评估、稽查四个环节的良性互动。在流程联动中各主要环节结成节点,每个环节在发挥其作用时,既能得到其它环节的呼应和有力支持,又能使自身的作用成果与其它环节共享。

再次,从联动税种的角度看,税源联动管理制度还可以在关系密切的税种之间建立起税种联动制度。如房产税、契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之间的联动制度,增值税与城市维护建设税之间以及增值税与所得税之间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等。

最后,从联动地域的角度看,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可以在不同区域之间建立起地域联动,这是一种更高级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由于当前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还处于发展初期,各地的地域联动实践还尚未兴起。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地域联动能够突破区域之间的信息壁垒,应对税收实务中出现的“跨区县外出管理证明书问题”(或异地工程问题),因此,建立税源管理的地域联动非常必要。随着税源管理的地域联动制度的成熟和完善,最终将形成一个全国“一体化”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这是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最高形式。

二、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法律缺陷

(一)法律制度缺陷

1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缺乏税收实体法依据。从税收实体法的角度讲,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执行依据具有很强的行政命令色彩。我国一直存在税法效力弱化和税收立法行政化的倾向,税收执法行为大量依据行政解释,直接导致了税法效力的削弱,税收法律关系也因此被扭曲。作为一种发端于税收实践中的税收程序制度,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税收行政化倾向则更为明显,其零散而杂乱的行政执行依据有违税收法治原则。从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缘起可以看出,无论是税源联动管理制度萌芽初期,还是其形成时期,都离不开各级政府和税务行政主管机关的大力推动;而政府和各级税务部门所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是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实践最主要的执行依据。这些执行依据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文件层级低,目前有关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最高层级的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二是执行依据的零散性和杂乱性,主要表现在国税部门与地税部门没有统一行动,而是分别在自己的系统内部进行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实践,而且即使在国税系统或地税系统内部也都是各自为政。各地税务部门的实施依据各不相同,其实践效果也大相径庭,从而不利于税收法制的统一与税收程序正义的实现。

2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缺乏税收程序法依据。《税收征管法》是税收程序法,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是一种税收程序性制度,理应在《税收征管法》中得到体现。然而现行《税收征管法》对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明显缺乏其应有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现行《税收征管法》中税务机关管理的被动性和事后性与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中税务机关管理的主动性和事前性之间存在矛盾。现行《税收征管法》以纳税人的主动性和税务管理机关的被动性为逻辑起点,忽视了纳税人的经济人本性,以纳税人均具有高度的纳税自觉性为前提,过分强调纳税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求纳税人主动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并自觉进行账簿、凭证管理,如若出现相反的情形,则税务机关只能进行被动的事后救济——税务稽查。而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则以税务机关的主动性和纳税人的相对被动性为前提,强调无论纳税人违反纳税申报和进行账簿、凭证管理与否,税务机关都可以预先进行税务信息的调查、收集与管理,因而这种管理更具有主动性和事前性。

第二,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信息化管理没能在《税收征管法》中得到具体体现。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是一种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的税收征管制度。税源联动管理机制的科学化体现在税源联动管理机制在风险识别——纳税评估——联动应对的过程中,运用数据模型等科学方法进行分析;税源联动管理机制的精细化则体现在税源联动管理机制建立了一套以联席会议为主导的、纵横交错的精细化管理体系;税源联动管理机制的信息化体现在税源联动管理机制的运行必须以信息平台为依托,整合数据资源,以进行一体化的数据管理。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必然要求《税收征管法》对税源联动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做出更加明确而具体的规定。然而现行《税收征管法》仅在第二十三条规定了税控装置的推广使用,由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原则性,加之我国经济发展的地缘差异,税务信息失灵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一是税务信息呈静止状态,靠人工输入的税务登记信息资料往往在一段时间内未能及时变更;二是税务信息的非真实性,纳税人隐瞒经营成果、设立假账应付税务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税务信息的滞后性,实施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后,有的地方形成以查代管、管理缺位的状态,弱化了征前监控,使准确的税务信息呈现滞后性。

第三,《税收征管法》中部门协调制度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导致税源联动管理中的“部门联动”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税收征管法》第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在我国依法行政尚不完善、权力寻租在某些地区还颇为盛行的情形下,该条规定无疑从法律上为政府对税收征管执法的不当干预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税收征管中的部门协调问题,现行《税收征管法》第五条仅原则性地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至于究竟有哪些部门,具体的支持协助义务是什么,《税收征管法》仅用两个条款对工商管理部门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出粗略规定,其他部门却没有含摄。此外,在“法律责任”一章中也没有对不履行支持协助义务的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责任的约束无异于一纸空谈,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和模糊性是税收实务中部门协调依靠“人情”而非“法律”的重要根源,部门协调制度的不完善在严重削弱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

第四,《税收征管法》对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不利于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中计算机辅助功能的有效发挥。《税收征管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然而,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虽然普及但使用水平较低,大多数仅限于以电脑代替手工劳动,而其信息共享、管理监控、决策分析功能却远远没有发挥出来。税务软件开发各自为政,且层次低、投入高、浪费大,“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模式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二)法律理论缺憾

1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中税收契约精神之缺憾。长期以来,国家一直以“超社会”的形象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出现,纳税被定性为一种无偿的行为。由于政府的强制征税权被过度强化,导致纳税人与政府之间权利义务的失衡——监督与制约制度缺位情形下,纳税人对政府征税行为的软约束与政府强势征税权力对纳税人弱势权利的侵犯。

税收契约论从一个全新的视角重新审视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作为一个政治实体是人民与国家之间的契约,宪法中的税收条款就是税收契约,即人民向国家纳税——让渡其自然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享有其他自然权利以及在其自然权利一旦受到侵犯时可以寻求国家的公力救济;国家征税也正是为了能够有效地、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对国家的上述要求。由此可见,税收契约关系是一种理性关系,双赢互利是双方缔约的初始动机和目标诉求,纳税与征税之间的逻辑关系在于:首先人民基于公共产品的消费需要与国家达成契约,让渡自己的一部分财产权利,做出同意纳税的次优选择;而后产生国家征税权,国家征税权的行使在于为纳税人服务,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而不是为了征管而征管。从这种意义上讲,在税收契约法律关系中,纳税人的权利是一种原生权利,属于第一性权利;征税权是一种次生权利,属于第二性权利。

2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中程序正义之缺憾。税收契约论重新阐释了国家征税权的正当性来源,国家征税权的正确行使离不开税收征管程序正义的保障。程序正义对于税收征管而言,不仅是税收征管的必然要求,更是税收征管实然的过程本身。税收征管程序正义应当遵从以下原则:(1)程序法定原则,即税收的征管程序不仅必须由法律规定,而且规定应当尽可能明确而不致出现歧义,其精神实质是通过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排除或限制行政机关在税收问题上的自由裁量权;(2)程序透明原则,即税收的征管程序应当以成文法的形式予以公布,为纳税人的决策行为提供合理的预期;(3)程序民主原则,即税收征管程序的各方主体应当在充分协商与对话的基础上全程参与税收征管程序的制定、执行和遵守等各个环节;(4)程序平等原则,即程序与平等相互依存,程序正义的理念内生于税收征管程序中各方主体之间的对等关系,且平等地受到法律的追究。

税源联动管理制度通过税收信息资源的联动整合,为税务部门提供及时的税收信息和准确的执法依据,使税收征管工作有的放矢,在一定意义上有助于税收程序正义的实现。但是,如果以税收征管程序正义的四大原则为视角重新审视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不难发现存在以下缺憾:

第一,有违程序法定原则。从前面有关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缘起的考察中可以知道,目前实务部门所推行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依据大多散见于省、市一级税务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或工作意见之中,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所出现的最高级别的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由于缺乏法律上的依据,在税源联动管理实践中,税务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很大,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各自为政的行政行为而非制度化的法律行为,呈现出个别性、政策性、零散性、地方性的特点。第二,不符合程序透明原则的要求。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发端于税收实践,以各具特色的不同层级的税务机关文件为指导。税务机关的文件是一种内部政策性文件,缺乏普适性和透明性特质,致使税收行政相对人——纳税人对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运行方式缺乏合理的预期,作为“理性经济人”,纳税人无法在充分掌握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信息的情形下做出战略决策,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第三,与程序民主原则不相契合。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是税收实务部门基于税源控管需求所进行的征管方式的实践试炼,是税收征管权实现的创新途径。在这一创新过程中,税收征管部门始终处于积极主动的主导地位,而纳税人则处于消极被动的服从地位。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并非源自于税收征纳主体之间协商对话的结果,而是税收行政部门的单方意志的体现,因而当前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中缺乏纳税人的民主参与。

第四,有违程序平等原则。由于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有违程序法定原则、程序透明原则和程序民主原则的精神实质,程序正义的理念很难内生于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设计运行之中,在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形下,税务行政部门出于自身的利益偏好,难以在其制定的内部文件中“自缚手脚”以彰显纳税人的利益诉求。综观目前税收实践中林林总总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发现其中唯独缺乏税务行政部门征管责任的制约制度。

3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中纳税人权利保障之缺憾。“契约是意志自由的双方所作出的合意,这种合意来自平等、友好的协商。协商是契约的重要理念,体现出一种双向交流与沟通的精神,这一点在习惯于以单方意志思考的行政领域尤显得难能可贵,它能弥补权力行政的不足,让纳税人参与到优化税务行政的过程中。”税收契约论的精神实质在于政府对纳税人利益格局的重新调适,实现政府与纳税人应然角色的回归,通过法律制度的设计弱化甚至消解征税权的强势性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因此,纳税人享有权利是税收契约论的应然之义。纳税人的权利一般包含以下内容:(1)限额纳税权;(2)税收优惠权;(3)税收秘密权;(4)税收回避权;(5)税收知情权;(6)取得凭证权;(7)税收救济权。由于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缺乏双向交流制度,在法律的视域下,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存在着纳税人权利缺乏保障之缺憾。

第一,税源联动管理制度难以保障纳税人的税收秘密权。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主要依赖于横向联动制度消解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障碍,由于现行《税收征管法》仅原则性地规定了部门之间的协助义务,至于部门之间应当怎样协助、其它部门应当在多大程度上进行信息披露、在信息披露(或者联动)过程中应当如何保障纳税人的信息秘密权等,《税收征管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也缺乏统一的度量。可见,由于缺乏法律的规制,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在矫治税收信息不对称的同时,也为税务部门征税权的不当行使提供了运作空间,为侵犯纳税人的税收秘密权提供了便利。

第二,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不利于保障纳税人的税收知情权。如前文所言,由于现行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仅以内部文件的形式规制,缺乏普适性和透明性,由此极易导致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纳税人可能因对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内容、程序等信息缺乏了解而无法做出合理预期,从而不利于保障纳税人的税收知情权的行使。

第三,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未能很好地与税收优惠权对接。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是税收风险控制理念下的产物,税收风险的深层次根源来自于纳税人的信用风险,对于纳税人信用风险的防范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纳税人予以外在的制度约束,即加强税源控管;(2)对纳税人进行内在的激励,即建立与税收优惠权相对接的纳税人信誉等级制度。但是目前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只是税务行政机关的单方管控行为,尽管某些地区实行了纳税人信用等级制度,但就总体而言,税收部门尚未普遍建立起纳税人信誉等级制度。即使建立了纳税信用缺失等级监控制度,也未能将这一制度与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权相对接,以至于既不利于税源联动管理制度运行中纳税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也不利于纳税人税收优惠权的有效行使。

第四,纳税人的税收救济权利在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中缺乏实现的途径。由于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只是一种政策化的征管权运行方式,而非一种法制化的税收征管方式,税务部门基于本位主义思想,仅从征管权的行使和税收风险控制的角度设计税源联动管理制度,而忽视了对纳税人的税收秘密权、税收知情权等权利的保障和救济。

三、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法制化进路

(一)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法制化

实践是源,理论是流,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学界应当在论证思辨中寻求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与税法精神理念的对应、关联与转换,以一种主动化的进路渗透到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实践中,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与修正,从而达到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与税法精神理念之间的契合与互动。为此,法学界应当从法理层面积极回应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然而据现有资料显示,尽管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已经实施两年有余,但是实务部门从经验和方法的角度探讨较多,学术界的理论探讨较少,法学界的回应则更为迟缓——目前几乎尚未对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法学理论进行探讨。税源联动管理制度背后的法之源在哪里?法之理是什么?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是否关涉税收程序正义与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法律性质是什么?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主体和客体范畴应当如何界定?……等等,学界尤其是法学界应当进行充分地论证。

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发端于税收征管实践,是工业化、信息化进程中税收管理面临新机遇与新挑战背景下的产物。实践需要理论的升华与指导,更需要法律的规制和完善,否则实践将因缺乏理性而迷失方向,因缺少法治而丧失正义。法制化是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应然的路径选择。

所谓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法制化,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借助于一定的立法程序,将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实践活动从政策层面上升为法律制度的活动。其核心内容是将税收政策实践转化为法律规范。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法制化并非缘于税收实践的单方需求,而是税收实践与法律相互需要的产物。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法制化应当依循以下向度:一是理论指导实践,税法理念与法治精神应当主动渗透到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实践工作中以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与修正,这是一种主动的法制化;二是政策实践法制化,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政策实践的演进需要借助法力的强势而将其实践化为最基本的法律制度,这是政策实践对法律功能的需求,是一种被动的法制化。这两个向度的关系在于: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蕴含着法治精神的实践政策才有可能转化为法律;后者是前者的升华,实践政策经过法律程式的分析、评估、筛选与凝炼而具有成熟稳定的品格,并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存续下来。

(二)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法制化进路

1税源联动管理理论的法制化——税法基本理念的融入。(1)遵循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克服税法的行政化倾向。税收法定主义,是英国近展的产物。税收法定主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税收要件法定主义,这是税收立法的准则,包含税收要件明确的要求;二是税务合法性原则,这是税收执法的准则。按照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一方面,应当进行形式上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立法。在税源联动管理的具体法律制度设计中,应当就有关税源联动管理的联动主体、联动对象、联动关系、联动准则和联动程序等,应尽可能地在实体法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应当严格依法征税,不允许逾越税法的规定而随意扩大征税权利,以行政性规定取代法律的规定,以至于在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中违反程序正义原则,忽视对纳税人基本权利的尊重。此外,在当前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存在法律漏洞的情形下,为保证法律的安定性和可预测性,应当严格遵循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禁止税务行政机关对税法漏洞进行补充,克服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行政化倾向。(2)尊重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契合税法契约精神。税收契约论以全新的视角重新阐释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对“税收国家主义”的修正,税收契约精神是现代民主制度与法制观念的产物。鉴于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与纳税人权利保障的严重疏离,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在注入税收程序正义理念的同时,还应当彰显纳税人权利保障的现代法治精神:通过消解信息联动与税收秘密权之间的紧张关系确保纳税主体的税收秘密权不受侵犯;通过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联动制度保障纳税人的税收知情权的行使;通过纳税人信誉等级制度与税收优惠权的对接,调动纳税主体自觉纳税的积极性;通过税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为纳税人的权利救济提供最后的保障。(3)遵守税收程序正义,彰显现代法治精神。税收程序正义是弱化甚至消解征税权的强势性,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利的根本保障,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法制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长期的实践试炼中融入税收程序正义的理念,体现税收法治的精神实质。鉴于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中税收程序正义的缺失,我们首先应当融入税收程序正义的精神理念:通过权责统一的税收征管制度,适当约束税务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通过协商对话、民主参与等制度的建立,使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更加透明化、民主化与平等化。

2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法制化——现行《税收征管法》的完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是税收实践试炼的结晶,具有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的现代性特质,是税收征管方式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路径选择。法律制度的形成及其功能进化源于社会实践的变迁,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作为一种新生的税收征管制度,应当在新一轮《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中得到回应。

作为一种征管方式的创新制度,尽管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所有制度不可能在《税收征管法》中得到全面体现,然而现行《税收征管法》可以在“税款征收”一章增加专门性条款对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将与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密切相关的条款进行细化和完善却是切实可行的。(1)修订和完善《税收征管法》第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部门之间的协作是横向联动的重要法律依据,但是现行《税收征管法》第五条仅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就具体的协助部门而言,《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仅对工商管理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做了粗线条的规定,而对于国税部门与地税部门之间的协助义务、税务部门与审计部门、国土房管部门、交通部门等与税收征管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部门的协助义务,《税收征管法》没有做出具体规定,更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横向联动法律依据不足,在新一轮的《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中应当对此予以完善。(2)修订和完善《税收征管法》第六条。健全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关键在于依托信息共享制度打破信息瓶颈,然而现行《税收征管法》仅用一个条文进行了粗略的规定,信息共享制度应当如何构建?主体是否就只能是抽象的“国家”?信息共享制度中每个信息共享者应当享受何种权利?履行何种义务?遵守什么样的信息共享规则?信息共享制度的主体在不履行义务、不遵守规则时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等等,《税收征管法》需要做进一步的明确规定。(3)修订和完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三条。现行《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三条对税控装置的使用做出了规定,但仍有不完善之处:一是“纳税人”作为“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主体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有待进一步探讨;二是可以将“税控装置使用”的有关制度与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中“税收信息化平台”的建立和完善相结合。

3.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法制化进程。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既关涉税收实体问题,也关涉税收程序问题,是实体与程序的有机统一体,因而不宜也不可能将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实体制度与程序制度进行割裂,而应在相应的税收实体法与程序法中分别做出规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制定一部统一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单行条例》是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未来的路径选择。

关于《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单行条例》的具体制度设计,并非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一个漫长的实践创新与理论探讨过程,但就《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单行条例》制定的成熟时机而言,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在税收实践中经反复试炼而趋于成熟;第二,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由内部政策上升为国家政策,由区域政策上升为全国统一政策,且具有一定程度的稳定性;第三,理论界尤其是法学界在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实践与政策研究的基础上,对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法之源和法之理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对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法律制度设计进行了充分的证成。

法律与实践是一种互动互生的关系:法律的建构与运行是实践的,而非冥想的,它需要回应和关注社会发展的需求以获得旺盛的生命力;实践的践行与运作是制度化的,而非零碎的,它需要法律的支持与调适以获得普适性的品格。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是内生于税收实践的社会产品,需要一个漫长的法制化的过程,实践的试炼——政策的指导——合理性与正当性的法律证成是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法制化必经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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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今天××集团公司隆重召开××年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客观总结集团公司××年工作,认真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动员公司员工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念、规范经营、求实创新、开拓进取,为全面推进企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而努力奋斗。下面,我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年工作回顾

××年,是压力与动力同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一年。回顾过去的一年,××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妥善应对市场变幻的大环境,适时调整经营思路和方略,在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向纵深发展、工作头绪多、任务相当繁重的特殊情况下,通过曲折不懈的艰辛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全年完成经营收入万元完成下达计划指标万元的%。需要说明××矿业公司下达指标万元,其经营收入未列入集团公司统计;××房地产公司因建房工程方案和时机不成熟,建房工程未启动无法完成下达指标万元;耀鑫工贸公司因先后两次停产影响收入多万元;综合上述客观因素,集团公司××年的经营指标基本完成;全年在人员工资增幅达万元的情况下,实现利润万元,完成下达计划指标万元的%;并已为全局股东提前足额兑现了红利。总之××年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总体保持了平稳增长的发展态势。

(二)突出主营业务奋发拓展市场突出主营业务、抓好客户工程。疏通理顺了客户工程管理渠道,印制完成客户服务宣传手册,建立宝鸡地区大客户通讯联系网络、建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来源广泛化和资源共享。针对客户工程项目不定因素较多、客户要求不一的特点,结合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沟通不及时、汇报不到位等问题,多方协调,积极想办法,督促做好企业间的沟通与联系,保证了项目的超前介入和超前管理。较好的实现了客户工程接洽、工程设计施工、工程验收投运一条龙服务。全年实施各类客户工程项目项,实现工程收入万元。

我们抓好客户工程的成功经验归结起来,核心就是高效优质服务。优质服务是我们拓展市场的法宝,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施工企业引进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工程组织管理,确保质量和周期,干一件工程就要成为一件精品工程、样板工程。象用户中心夜深人静、风雨兼程巡查排除卧龙寺油库专线故障,忙乎了一个通宵,“五一”、“国庆”,他们还奋战在施工工地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信通公司完成四个家属区的宽带改造工程,网络的稳定性和速度有了质的提高,家园网用户已达多户;他们努力开拓外部市场,与市区五大电信运营商联系商洽,签订个协议合同、金额达万余元,并争取到由省信通公司投资,自己负责施工、管理、维护的宝鸡市区二期光纤环网工程。建安公司积极参与社会招投标,先后完成了社会水泥厂、东岭集团变电站土建工程和“七一七”地质总队住宅楼、陕送四号楼土建施工任务,坪头中学职教楼正在施工中。尤其是他们的“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的做法”在东岭集团所属施工单位广泛推广。

产品制造企业加强质量体系管理,在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上狠下功夫,提高回头率、巩固周边市场。并注意做好内部挖潜、节能降耗、降低成本工作。如天合水泥制品公司抓住农网工程“回头望”的有利时机,开足马力连轴转,销售额增加,经营局面有所改观;电力开关厂随着大规模城农网改造结束及时调整经营思路,把销售力量重点投入到中小客户上;斯通公司加强销售队伍建设,采取灵活多样的销售方式方法效果明显,如自主销售、销售、贴牌销售等营销手段齐头并用。鲁瑞××公司的“增铁减铜”优化方案不仅保证了变压器产品质量性能,而且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无形中增加了利润。

为了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我们对祥泰宾馆进行设施改造,完成能源公司印刷厂厂区大修项目及天泉纯净水厂的改、扩建工程。对收购中庄水电站控股权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形成了调研报告;为扩大水电经营规模,提出了整合三分局水电站的方案,将三分局的水电电量结算纳入××水电公司统一管理,于××年月开始试运行。××房地产公司对××大厦闲置厂房招租做了实质性的工作,对××综合大厦高层建筑以及配合东开发区征地建房做了深入的调研论证。

(三)夯实基础工作深化细化财务经营管理⒈检查督促分子公司履行委托经营协议,保证足额上缴上年度承包利润,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剔除水份、实事求是分解下达经营指标,签订新年度委托经营协议进行了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年审和二级建造师申报;为加强集团公司的战略管理,自身准确定位,明确发展方向,以科学求实的精神、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编制集团公司五年规划;加强两标一体化培训,组织督促检查电力开关厂、天合公司、建安公司的质量体系培训及内部审核,为迎接审核机构的监督性审核做好准备。

⒉按照×××××××安排扎实开展了集团公司清产核资工作,全面部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各司其职,既严格分工又密切合作;对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了清查。通过清查基本摸清了公司资产“家底”。

⒊认真开展审计整改。根据××年月国家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对我局××年财务收支延伸审计中,指出集团公司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按照政策规定、充分利用有利条件,主动做好××年度税务稽查配合工作,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利益。配合审计室对集团公司原总经理的经济责任进行离任审计对凤县温江寺铅锌选矿厂(含××矿业公司)资产、产权、经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⒋针对鲁瑞××电气公司经营方式的变动,指导配合顺利实现了帐务移交。抄表公司组建后,在建立健全基础资料的同时,积极拓展业务,并经多次反映协调,解决了抄表班人员定岗定级问题和工资奖金的开支渠道,并逐月专程到抄表公司人员工资。

⒌对全局名集体职工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金的缴费标准进行了测算认定,每月由专人负责统计、申报、核对、交纳。并给集体工内部退养人员调整随企业效益浮动生活补贴。⒍全力做好公司投资收益回收工作,全年共回收资金万元,收缴年度承包利润万元,为集团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加强和规范多种经营迈出坚实步伐

加强和规范多种经营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是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要求,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头绪多、错综复杂、涉及方方面面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加强和规范多种经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印制下发文件、作出部署安排,并决定把加强和规范多种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设立在集团公司,由总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我们高度重视,深感肩负使命责任之重大,当即召开总经理办公扩大会,研究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贯彻落实措施,从两个层面着手展开工作,一是首先查阅集团公司历年台帐表册资料、明细投资股金管理、债权债务、资产资金使用归属规整各分子公司会计报表,对虚报不实的予以剔除,对正常经营的予以纳入,使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完整反映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抓住时机开展公司债权清理,为规范财务资金管理和××年度财务决算打下良好基础。二是为了全面彻底摸清全局整个多经企业“家底”,核实多经企业资产拥有量,更好建立和完善产权结构及资本纽带,组织开展了多经企业资产清查,通过清查如实掌握了多经企业资产状况。集团公司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分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建制、人员构成,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详细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巩固清产核资成果、理顺产权关系,全面实地核对普查资产,重点清查主业与多经之间在设备采购、委托承包工程、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情况,有无违规违纪;清查多经企业的投资项目管理,是否建立健全资产占用、投资、拆借和担保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资金隶属占用关系;清查工资管理,规范工资来源。集团公司领导先后到咸阳、渭南、宁夏等地学习取经、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启发,撰写出了具有实用价值的调研报告;并根据长期的多经工作实践、结合调研情况,修订补充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切实把加强和规范多种经营落到实处。目前加强和规范多种经营管理的具体操作方案也正在深入酝酿讨论、分析论证。

五加强作风建设求真务实培育员工综合素质

加强作风建设是要从根本上培育员工的综合素质,共同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激发工作热情和干劲,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去年集团公司员工学政治、学法律、学经济、学业务的自觉性普遍增强,学习内容广泛且有深度。中层管理人员还参加了党风廉政教育、拓展训练、“海尔成功之路公开课”的授课学习等。在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中,大家踊跃发表见解、积极撰写稿件,稿件不拘形式,有论文、有调研报告、也有心得体会。通过作风建设,员工更注重自身素质素养的培养提高,增强了事业心和使命感,自觉做到立足本职、敬业爱岗,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加强作风建设是企业强化管理的必要手段,是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企业整体经济实力的重要保障措施。加强作风建设既是日常性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我们注重作风建设和生产经营的有机结合,扎根基层、服务于基层,出主意、想办法,为企业帮困解困。一方面鼓励员工正确认识多经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勇于面对困难,振奋精神,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创造性,通过狠抓内部管理和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突出抓好客户工程,积极开拓市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采取对企业进行设施改造、提供贷款、解决资金不足、协助招揽生意、人员分流、资产整体租赁可行性调研等方式方法,想法设法帮助企业走出困境、走出低谷,尽快扭转被动局面。这些非常措施对安定人心、稳定职工队伍起到了积极的重要作用。

六弘扬企业文化、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全力协助局成功地协办了“鲁能杯”中国乒乓球超级联赛在宝鸡的两场赛事。集团公司把此项重大活动做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工作任务认真对待、积极参与。组成票务组、广告宣传组、后勤服务组三个小组历时一个多月忘我展开工作,“五一”黄金周亦未间断业务,观看比赛期间人阵容整齐的方阵队伍造出了声威和声势,显示了集团公司员工队伍的整体团队精神和企业的疑聚力、向心力,提高了公司社会知名度,树立了企业良好的公众形象。

公司还组织员工踊跃参加宝鸡市“创建全国卫生文明城市”和“森博会”等大型活动,去年××集团公司(包括分子公司在内)分别获得局工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和国庆文艺汇演最佳节目奖和优秀节目奖,以及宝鸡市桥牌协会举办的“××电力杯”桥牌大赛优秀组织奖;××电力电缆公司开展助学扶贫活动,为结对帮扶贫困学生赞助学费元,组织党员利用双休日义务为客户消除缺陷;能源物资公司结合“创建全国卫生文明城市”活动,投资万元完成办公楼美化亮化工程。通过这些活动陶冶情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员工热爱宝鸡、热爱企业,争做文明市民、文明职工。

七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是多经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是我们从事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年,我们认真开展了春安大检查、安全生产警示月活动、安全停产整顿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秋安大检查、百日车辆交通安全竞赛和安全生产迎峰过冬活动,教育员工切实处理好安全和效益、安全和效率的辩证统一关系,认真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工作中有针对性的努力做好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和危险点预控措施,把“双控”、标准化、规范化作业落实在职工的具体行动中、落实在生产流程的各个环节中。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领导、安全监察人员都能严格执行安全到位规定,组织员工切实把握生产班组和施工现场两个重点,深入抓好民工、临时工管理,旗帜鲜明地查处违章,防患于未然。公司还注意结合多经企业实际、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防车辆交通事故、防火防汛、防意外事故活动,重点部位重点防控,努力提升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巩固来之不易的安全成果。通过集团公司全体员工的辛勤努力,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纵观全年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不容忽视:

一是安全的基础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由于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在劳动保护资金投入和必要的安全工器具配备上做的还欠缺;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有的企业还不同程度存在不安全因素甚至事故隐患。

二是正确理解国家财经政策水平不够。工作中准确把握应用政策能力不够,深入宣传贯彻政策不够,政策理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集团公司的战略中心指导地位尚未确立,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资本纽带关系尚未真正建立起来,更谈不上集团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公司管理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尚有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改进。

四是尚未真正牢固树立市场经济、“订单第一”的思想观念,有的企业陈旧观念根深蒂固,不能自身准确定位,还是一味依靠主业、“等、靠、要”、得过且过,面对风云变幻的市场大环境束手无策、无所适从,陷入被动。五是委派各分子公司会计人员作用发挥不够,积极性未充分调动起来,监督不到位,对不符合规定程序事件不敢抵制,存在一定程度的弄虚作假现象。

六是项目信息渠道相对闭塞,未建立良好的、有效的项目输送渠道及项目资料库,缺乏项目储备。

七是企业流动资金普遍紧张,货币回笼不及时,久而久之形成不良循环。由于资金分散短缺,形不成合力,资金资本的运作效能难以充分发挥,对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造成困难和影响。

对以上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深入分析,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目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年前不久,国网公司、省公司相继提出了建设“电网坚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的现代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紧接着我局也提出了建设“一强三优”的现代化学习型供电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毫无疑问,电力发展战略目标的逐步实施和电力体制深化改革将联动互动、对电力多种经营产生深远的重大影响,从整体上带动多种经营的发展,同时也对加强和规范多种经营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深层次要求。

李生权局长兼××集团公司董事长在全局中层干部大会上的讲话指出:要重点关注、重点研究、重点推进加强和规范多经管理工作,…要深入分析论证加强和规范多经管理的具体方案,细化措施、慎重操作。×××××××××年工作要点也明确要求加强和规范多经管理,推动多经快速健康发展。很明显加强和规范多种经营是电力体制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是集团公司和所属分子公司××年继续面临的事关生存发展的深层次重大课题。去年我们做了大量的调研和基础性工作,今年将按照董事会部署安排步入实质性操作,包括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理清产权关系、进行资源整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挥财务结算中心、调配中心功能,建全财务内控机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