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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劳动监察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08 15:25:5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社区劳动监察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社区劳动监察

第1篇

建立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联系和监控平台,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劳动监察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是适应新时期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特点而产生的新型劳动执法模式,实现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由被动反应式向主动预防式监察转变的重要举措,对形成覆盖乡(镇)街的劳动用工监控网。

二、两网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1建立覆盖乡(镇)街、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乡(镇)街、村(社区)配齐劳动监察工作人员;

2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平台和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乡(镇)街、村(社区)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实现分类监管、动态监管。

三、两网化”建设的具体任务

按照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统一要求,按照以下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于5月底之前完成。

1建立机构。成立船营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办公室,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定方案。制定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方案,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督导。

3落实经费。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负担。

4落实人员。各乡镇和街道要明确1名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1名劳动保障协管员。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案件专查及交办案件;实时采集和反映网格内用人单位招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及情况。各乡(镇)街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明确每个网格的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

5建立网格。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实行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网格。区级为一级网格,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各乡(镇)街建立二级网格,并指导村(社区)建立三级网格,区负责制作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示意图,乡(镇)街负责制作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示意图,对用人单位进行动态管理。

6建立网络。按照统一部署,劳动监察网络要实现全区联网,并与“金保工程”实现对接。各乡(镇)街、村(社区)三级网格内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协管员要密切配合,深入到网格区域内的每个用人单位,逐一详细记录用人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劳资工作人员情况、联系电话、职工人数、劳动用工情况、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签订情况、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行“一户一档”此基础上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将采集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劳动者个人信息输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形成全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

四、两网化”建设的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两网化”管理是近年来探索的行之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深入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提高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规范管理,提高素质。要加强基层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充实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进修;不断提高基层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尽快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第2篇

关键词: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

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动力,是职工安于乐业、企业得以发展和社会能够稳定的基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开展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制度,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从而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的内涵及意义

1.网格化管理的基本内涵。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是指以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站所为依托,将劳动保障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各网格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数量、用工人数、合同签订、参保、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等情况,对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克扣、拖欠工资,非法用工,瞒报漏缴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可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实现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特别是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监察管理全面覆盖和动态监管的目标。

2.当前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1)企业在劳动关系格局中处于强势,并发挥着主导作用。一些企业经营者为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无视国家劳动法规政策和企业的社会责任,忽视职工的合法权益,把职工当作廉价劳动力。不少中小企业主的法律意识淡薄,管理手段陈旧,劳动关系矛盾日益尖锐,劳动争议案件呈现上升趋势。(2)职工在劳动关系格局中处于弱势,难以体现主体地位。由于职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被动、从属地位,部分职工劳动技能单一,就业领域狭窄,在资方与劳方的对垒中处于下风。一些职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淡薄,为保住岗位,往往对企业侵权行为采取无奈、隐忍、弃权的态度。企业利益驱动和劳方的被动退让,加剧了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地位失衡。(3)政府作为企业劳动关系的干预力量,影响力有待强化。从现实情况看,有关部门过度重视地区经济发展,忽视职工权益维护,对劳动权益受侵害问题反应迟钝、冷漠。同时劳动仲裁效能低下、劳动监察缺乏威慑力。另外,我市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不足问题突出,难以深入实地调查解决大量的职工投诉案件。

3.开展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1)建立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逐步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管理的新型劳动保障维权工作机制,可以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监察监管范围从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提高劳动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劳动保障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模式从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劳动保障监管部门能更快掌握主动权,从而将劳资纠纷等案件解决在苗头,而不是等到劳资双方行为过激后赶来救火。(2)使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监察执法更加贴近企业和职工,发现劳动纠纷和违法行为,在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能极大的方便劳动者,畅通了诉求渠道,让劳动者能在家门口投诉劳动纠纷,让劳动者能很方便的维护自己的应得利益,真正将劳动争议化解在源头与基层。(3)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解决了劳动保障尤其是劳动监察人员不足的问题。我市劳动监察员人数较少,劳动监察工作长期以来一直放在劳动监察大队,多数劳动监察案件也均由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柳市社保所虽然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柳市办事处,但由于没有独立的执法权,维权能力十分有限。近几年乐清经济快速发展,劳动保障案件趋于多元化和复杂化,仅依靠劳动监察大队现有的人力已不能完全满足全市的劳动监察工作需求。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所的平台作用,在各基层所建立劳动监察中队,同时通过逐步对镇一级和农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人员进行大力培训,增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扩充劳动保障的人员数量,借此进一步增强我市劳动监察工作的力量。

二、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的运行模式

1.编织起一张密集的劳动保障信息化网络。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基本模式是,依托现行行政管理体系和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进一步加强各级劳动保障机构建设,以网格为单位,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管。各乡镇街道都有设立综治中心,内设民事劳动调解中心;在各村和社区基本都有社区服务中心,内部也设有矛盾纠纷调解岗位,一般由村委成员担任。网络化管理将依托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站所平台,聘请镇村两级相关人员担任专职监察员或兼职协管员,将本辖区内各乡镇综治中心和村级网络连点成线,把本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网格划分,建立分片、定岗、定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劳动保障信息化运行机制,而劳动保障大队则将各条线连成整体,统筹监管。

2.做好网格化管理相应的制度建设。应做好网格化管理的配套制度,包括建立三级网络的工作人员职责和责任落实制度,走访登记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报告制度及业务培训制度等。

三、落实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策略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制度,是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对于我市来说,这是一项具有创新性的工作,尤其对基层站所和乡镇村一级来说,更是全新的工作挑战,上级主管部门应做好基层劳动保障所和乡镇村的培训指导工作,让基层工作人员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

2.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要按照“网格、经费、人员、基本条件”四到位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一是认真分析当地用人单位数量、分布状况及特点,科学合理地进行网格划分;二是争取市政府及有关方面的支持,明确协管员等的经费来源和标准,保证经费落实;三是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力争人员尽快进入工作岗位;四是落实协管员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工作设备,保证协管员具备基本工作条件。

3.明确职责,有效运行。各级网络要按照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实现全面覆盖和动态监控的工作要求,在建立各级网格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完善措施。并通过建立快捷有效的信息沟通网络以提高工作效能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推行网格化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既要学习先进,少走弯路,又要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努力做出地方特色,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运行顺畅,成效显著,成为推动本地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第3篇

今年春节前夕,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指挥中心接110指令:有20多名农民工因讨薪在正义路和人民中路交叉口,将人民中路堵断。

接报后,五华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张亚明提出联合行动的方案,建议五华区总工会、区劳动监察大队到场协同处置。

五华区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许萍森、五华区劳动监察大队立刻赶往现场,现场堵路人员有20余人,打出红底白字横幅,内容为:“信泽公司欠债还钱,让我们回家过年”。

为避免交通进一步恶化,进一步解决问题,五华区总工会、五华区劳动监察大队协同五华区局找到信泽公司和劳务公司。一方面从公司了解情况,一方面安抚农民工的情绪。

带头堵路的农民工张军(化名说):“我们在工程干完之后,一直领不到工资,我们也多次讨要说法,信泽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来搪塞。马上就到了要过年了,公司还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骗我们,我们怎么相信他们呢?都是家里困难才出来打工,家里的各种支出都在等着打工的工钱回去支付,堵路实在是无奈的选择。”

就在农民工情绪逐渐平静的时候,信泽公司和劳务公司方面也给出了拖欠工资的原因,因为这个工程涉及到几家公司,导致工程结算时产生纠纷,也就影响到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在五华区总工会、五华区劳动监察大队、五华区局的协调下,信泽公司和劳务公司之间放下争议,先拿出10万元现金发放农民工工资。

在五华区总工会、五华区劳动监察大队、五华区局的协调下,张军和堵路的农民工终于在春节前两天拿到了工资。

一次可能剑拔弩张的危机,就这样在工会和其他部门的干预和协调下得到圆满解决。

这样的突发事例还有不少。

车长九是一名做工程的“小包工头”,2013年他带着10多位工人承包了五华区西翥街道陡普鲁矿业有限公司轻型建材生产基地的一个挡土墙工程。去年春节前夕,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但发包方以资金紧张、施工未整体完成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并玩起了“失踪”。这让车长九与10多名工人万分着急。

“要忙着回家过年,要是拿不到钱,就开挖机和装载机堵路。”当时,多数工人想通过此法讨要工钱。五华区总工会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与西翥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请其尽快与土地出租方陡普鲁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并设法与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

第二天一早,由五华区总工会、西翥街道党工委、西翥街道总工会、陡普鲁社区居委会相关人员作为调解人,协调发包方负责人黄某与施工方负责人车长九进行了商谈,并从法律、政策方面对黄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经协商,黄某同意先支付3万元,春节前先把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后,余款由工程发包方在节后50天内筹措给施工方。

这些为农民工追讨工资的事例,只是五华区总工会帮助工人维权的一个具体缩影。来自楚雄州大姚县龙街乡的农民工李家武,守停车场拿不到工资,是通过五华区总工会协调解决的;来自昆明水泵厂的困难退休职工易加全,因肺结核拿不出医疗费,也是在五华区总工会协调帮扶下解决的……

五华区汇集了30多万农民工,近年来,在为职工维权方面,五华区总工会不断创新、多方面开展工作。“上替政府分忧,下为职工解难”,这是五华区总工会一直秉承的宗旨,同时也是五华区各级工会共同的工作准则。

第4篇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劳动监察;劳动仲裁

中图分类号:D922.1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8—81 —02

近期媒体曝光了苹果、三星等外资企业的中国代工厂出现了一系列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件,这些企业普遍存在超时加班或者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等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企业界对其杂音不断,不少企业认为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工成本,过度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脱离了我国的国情等,认为应该暂缓实施《劳动合同法》。部分企业采取各种手法和借口来规避劳动合同法,利用种种借口“炒人”,并采取公开或隐藏的手段抵制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当前,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问题仍然不容乐观。

一、当前劳动者权益保护存在问题

首先,《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成倍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与《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利益诉求不相适应。同时,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扩展到城乡各类单位和经济组织,随着企业用工形式多样化以及劳动关系复杂化的发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难度不断增加。劳动监察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如:首先,群体性工资投诉事件逐渐增多,此类案件投诉者情绪波动大、拖欠金额多,而拖欠者往往大都无力支付,处理难度较大。其次,外来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部、集团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及处罚问题一直是难题。由于这类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临设机构,又不具有决策权力,在其单位内部往往只具有执行权,对这类单位的监管和处罚需要跨地区,并且需要兄弟部门的大力配合才能实现,同时处理这类单位的违法行为还牵涉到管辖权、处罚(处理)效力等多种法律问题,难度较大。第三,用工形式的多样和复杂性也常常使劳动监察部门在打击处理某些劳动违法行为时感到非常棘手,如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问题、承包和租赁经营问题、促销员、业务员身份问题,牵涉到劳动关系的认定与否。

其次,《劳动合同法》生效后,随着劳动争议案件的激增,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编制太少,人手紧缺,矛盾凸现。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生效实施,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带来了更大的责任和压力。当前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有:(1)案多人少,案件积压情况突出。目前仲裁工作人员配备数量远不能满足当前办案的要求,由于人员场地等因素的限制,案件逐步累积,不少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开庭审理的时间都安排在立案后45天以外,使得部分符合“一裁终局”的案件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2)劳动仲裁出现滥诉现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此规定旨在减轻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但这样一来,对于劳动者而言申请仲裁没有门槛、没有任何风险与制约,使得许多标的较小的案件进入仲裁程序,增加了仲裁工作的压力。(3)投诉频发,矛盾尖锐,影响和谐稳定。由于目前仲裁工作人员及仲裁庭等客观因素无法满足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大量涌入案件的需要,导致相当一部分仲裁员遭遇当事人的投诉,日常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干扰和影响。

再次,随着中国实体经济也将不同程度地受到结构调整的影响,对劳动就业形势必将产生影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外贸出口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用工需求普遍下降,现有岗位出现非正常流失现象,一些外出务工人员提前返乡,人力资源市场求职人数和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均有所增加,就业形势比较严峻。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外依存度高的企业,以及金融等虚拟经济体,可能会因财政状况受到较大影响,引发更多的劳资纠纷。

二、 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若干对策

受当前经济环境的影响,部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较大的困难。而企业的发展是和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是一致的,企业经营失败,必然要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有针对性地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工资分配等规章制度,尽量减少和避免企业因不了解法律而增加违法用工成本。同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坚持教育引导、限期整改为主,慎行事后处罚。通过这些措施,来减轻企业压力,帮助其度过难关。总而言之,经济形势不好给劳动者带来冲击不可避免,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扶助企业上,各级政府应有所作为。

首先,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加强劳动监察是遏止劳动侵权、劳动违法的重要手段。针对劳动监察任务重、人员少的现实情况,应尽快增加劳动监察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器材,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专业化、常规化,更好地履行监察职责,扩大监察覆盖面。同时,完善劳动监察的执法权,如请示协助权,劳动监察人员在必要时有要求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协助的权力;查封扣押权,凡涉及用人单位因经营不良或故意拖欠克扣工资,其法人或企业主逃逸的,根据相关证据可以查封扣押其财产或申请法院采取保全等措施;执行权,在严重威胁受益人正常生活等特殊情况下(如拖欠工资致使劳动者基本生活难以为继)可以先予强制执行处罚(处理)决定。

其次,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劳动监察部门应当未雨绸缪,提前介入,加强事前防范,及时消除劳资隐患。同时应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形势,重点了解受到影响的行业和企业分布情况及其原因,并按企业生产受到影响、实施减员、停发工资、停产停业、破产倒闭等情形分别统计涉及到的企业数量和职工人数,以及对失业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涉及地区及人数进行调查。及时掌握有倒闭迹象、有欠薪逃匿苗头的企业的动态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报告,防范欠薪逃匿案件的发生。

第三,亟须完善劳动仲裁机构。目前劳动仲裁案多人少,城乡劳动者日益增长的维权需求与劳动争议机构处理纠纷能力严重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劳动仲裁机构亟待完善。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有力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效能,保证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质量。同时,推广劳动仲裁派出庭经验,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当庭结案,以提高运作效率,解决积案问题。

第四,应进一步探索调解与仲裁的协调机制,落实劳动争议处理“三方机制”,即充分发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经济管理部门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的作用,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重心前移,更加重视调解,充分发挥街镇、社区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在调解劳动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最后,有必要加强各级工会维权服务。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工会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强工会维权能力建设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客观需要。应当总结全国各地不少地方立法授予工会劳动监督权的经验并在全国范围予以推广,发挥广大工会组织的维权服务职能。

参考文献:

[1] 董保华.从裁员潮看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思路设计与调整[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07,(12).

[2] 钱叶芳.劳动合同法地方指导意见评述——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和劳动关系的认定[J].现代法学,2011,(03).

[3] 关怀.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J]. 法学杂志, 2006,(05).

第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自查情况汇报

区人大主任、各位副主任:

按照区人大《检查方案》的要求,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通过自查,总体感到近几年来,我局全体工作人员艰苦创业、求真务实、奋力拼搏、与时俱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稳步发展和推进;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基金积累逐年增多;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力度加大;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成绩突出。我局先后荣获全市“两个确保”工作先进单位、双文明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双联工作先进单位、市人事系统“三强班子、四好队伍”创建活动优秀单位、区双文明目标管理二等到奖、巾帼示范岗等荣誉。下面,我分四个方面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贯彻执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自《劳动法》颁布以业,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入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广泛学习宣传《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168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181号令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强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了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近几年来,我局每年都组织属全体人员上街宣传1次以上,每年发放有关资料4万份以上;今年上半年,对区辖600多家用工单位的法人、政工人员等共800余人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培训,局全体工作人员上街宣传2次,接待来访群众4000多人,发放有关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多人次,解答群众提出的500多个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同时采取定点宣传、悬挂汽球标语、张贴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安排区属6个办事处和城南乡出墙报、张贴宣传招贴画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活动,基本上做到了让《劳动法》家喻户晓。

(二)、维护劳动者权益情况。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主要执行机构是劳动监察大队。2002年,劳动监察大队开展工作,但力度不大,2003年有所好转,2004年,劳动监察大队检查用工单位630家,受理投诉案件51起,责令用人单位退还押金8万元,补签劳动合同9000余人,为农民工追讨工资35.2万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6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26起;今年上半年,会同公安、工商、工会、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餐馆、网吧、酒吧、美发店进行了综合检查,补签有效劳动合同2000余份;为5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8.7万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1起,受理争议仲裁案4起,办案率100%,责令用人单位退还押金4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

1、养老保险方面。养老保险于1993年启动,当时只是零散单位和零散人员参加社保,1998年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展开。我局社保所严格按照政策抓好征收、管理、发放和扩面四个环节,确保了基金安全增值,做到了扩面不扩包袱、应保尽保。1998年,事业单位参保人数为2882人,企业单位参保人数为31人,基金收缴406.9万元,支付养老金406.6万元,以后连年增长,到2004年底,事业单位参保人数达3485人,企业单位参保人数达1236人,收缴事业单位基金1216万元,支付事业单位养老金1087万元,收缴企业单位基金1236万元,支付企业单位养老金182万元,此外,累计财政补贴211.2万元,基金利息收入74.4万元,转移收入151.8万元,其它收入1万元,社保基金累计节余突破了千万元大关,达1132万元。2005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缴622万元,支出566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缴42万元,支出90万元,扩面204人,完成了年度任务指标的51%,企业参保人数从200人增加到了目前的1837人。

2、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方面。于2001年元月启动,启动后即确定了以抓扩面、促缴费、严管理、稳支出的思想,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确保医疗保险工作运行平稳。2001年参保人数为3097人,收入基金151万元,大病互助金24万元,支付医疗费59万元,支付大病互助金0.6万元,以后参保人数与基金逐年增加,截止到2005年6月底,参保职工总数4125人,其中在职2924人,退休人员1201人;参保单位76个,其中全额事业单位22个,行政单位47个,企业1个,自收自支单位5个;未参保单位37个;未参保人数1233人,其中退休人员252人;医疗保险基金收缴126.9万元,实际支出135万元,累计节余180.7万元,全区大病互助统筹基金实缴0.2万元,支出4.9万元,累计节余75.9万元;上半年医保扩面150人,完成了年度任务的50%;生育保险收缴5.1万元,支出0.1万元,累计节余9.5万元。

3、失业保险方面。2002年底成立,失保所成立后,按照“努力宣传政策,耐心细致说服,超额完成任务,力争市处基金”的思路,切实发挥好失业保险的社会稳定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2003年参保人数为1200人,基金收入11万元,截止到2005年6月底,已将区属37个事业单位纳入失业保险征缴范畴,参保人数为2122人,已征缴失业保险基金117万元;2005年上半年征缴44.53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78.15%;扩面250人,完成了年度指标的50%;向市争取基金缺口补助8.79万元;发放粮食系统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17.25万元;为粮食系统协保、退养人员生活费3.21万元。

(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情况。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强国之基。做好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自2003年成立就业局以来,我局采取“三抓”的举措,即:抓组织机构的建立,完善劳动保障体系;抓社区平台建设,为就业与再就业搭建鹊桥;抓劳动力市场建设,拓宽就业渠道;2003年,实现了城镇新增就业58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80人,“4050”人员再就业190人,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1782本;2004年,结合落实省委、省政府“8件实事”工作,城镇新增就业4937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706人,“4050”人员再就业958人,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320本。再就业培训2045人,灵活就业820人;今年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885人,完成年度任务指标67%;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400人,完成年度任务指标的63.6%;“4050”人员就业人数327人,完成年度任务指标的105.5%;再就业培训1263人,失业率为3.8%;办理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377本,灵活就业652人;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82人,达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

(五)、执法监督及执法环境情况

1、为了把贯彻执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我们把规范操作当成执法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规范操作程序着手,健全机构、分解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把作风贯穿于业务活动全过程。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二是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局党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指标细化分解到各职能股室和二级机构,在强化责任指标的基础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实行工作例会制,每月走访交流,季度督查指导,半年检查推动,年终考核验收;落实奖优罚劣制,切实将工作业绩与干部职工晋级晋职,评优奖惩直接挂钩等。在各项工作中严格执法,决不放弃原则做好人,决不借职务之便捞外快,决不借工作之际办私事。通过近年来努力,我局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方面,以较高的依法行政水平维护了区政府的权威,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2、为了提高监督的效果,我们把主动接受监督当成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可靠保证。一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局机关和所有的二级机构各项制度上墙,办事程序张榜公布,收费事项和标准全部公示。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在开展劳动执法检查时,首先将省、市劳动执法检查的文件和通知及时复印送到人大内司工委,然后在人大的监督下,开展劳动执法检查工作。三是主动聘请9名监督员监督。制定了监督员职责,并将所有依法操作的工作内容和程序送给监督员,请监督员按照法规来对照检查和督促我局的工作。四是内部监督。一方面,局属二级机构每月要向局书面汇报一次月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局机关对二级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章立制,一级管一级,把此项工作推向深入。通过有效的监督,全体工作人员感到了一定的压力,自觉钻研业务,自觉维护形象,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3、执法环境复杂。在近几年的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感到执法环境不理想,处处有难度,处处受制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工作开展困难。部分单位法人或法人代表对我们的执法检查抱有明显的抵触情绪,采取不配合的态度,极个别的态度十分恶劣,甚至侮辱谩骂我们的工作人员。二是对违反《劳动法》的单位进行处罚时,处罚十分困难。一些单位一旦被处罚,就采取拖、泡等方式,一看不行,就立即找关系,托门子,一些说得上话的领导、工作人员等,就出面打招呼,说情讲好话,使处罚无法到位。如去年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5人,按规定每人应处罚5000-10000元,但实际上每人只处罚了2000元,区财政无形中就流失了2万多元。三是部分国家公务员参与经济实体的经营。对于这些单位,执起法来的困难就不言而喻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不到位,开展工作举步维艰。我局的基础设施很不完善。主要是硬件设施欠缺。我局现缺5台电脑,其中,局办公室电子政务,电子办公需要一台电脑;局工资福利股办理全区工资福利调配需要一台;录用调配股办理全区管理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信息需要一台;人才交流中心需要一台;劳动监察大队需要一台;这些办公用电脑,按省、市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是必需的。此外,劳动监察大队需要配备的摄像机,数码照相机,执法专用汽车都亟待解决。随着经济的发展,;在缺少这些办公电脑的情况下,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空前加大,如:电脑办理工资,办理1人只需要2—3分钟,而人工操作,则至少要30分钟;劳动监察大队每年出勤有300多天,没有车,全靠走路,远一点的打车,去乡镇则需要租车,既浪费了财力,超大的工作量也使工作人员难以承受。

(二)基金经费不到位,日常工作难以为继。一是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力度不够,导致有许多正常开支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如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未列入财政预算等,工作非常被动。二是没有经费来源,不能按市的有关要求落实。如:社保、医保、失保按要求要与市处联网,但网络建设和购买三套操作系统需要30余万元,靠自已无法解决;执法办案无工具、争议仲裁无场等,这些困难,靠我局自身是解决不了的。三是乡镇拖欠社保基金情况严重,损害了区的利益。截止到2004年12月底,乡镇累计欠社保基金174.2万元。其中缅铺乡欠20.6万元,板桥乡欠15.1万元,蔡锷乡欠15万元,雨溪乡欠28.4万元,檀江乡欠24.9万元,城西办事处欠36.2万元,中心路办事处欠9万元,红旗办事处欠25万元。

(三)宣传力度不到位,执法检查勉力维持。在近几年来的实际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原则按政策办事,处理问题时做到不推诿矛盾、不随心所欲、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处事以公心,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感到难度还是相当的大。一方面,每检查一个单位,都需要苦口婆心再解释,口干舌燥再宣传。另一方面,在执法中对于一些违法案件的处理,行政干预太多,指示太多,各级领导说情讲好话太多,处理问题往往无法到位。这中间有经济不发达的原因,有国民素质的原因,还有宣传力度不到位的原因。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造势”工作。政策法规是一种措施,不仅仅因为这种措施是由政党和政府机关等政治性组织制定和推行的,更重要的是因为政策法规涉及人民大众、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利益和大局。落实政策、法规的要求高,力度大,要使工作顺畅,活动有序,就要有较强的大局观念。目前来看,区内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够,这一项工作,不是人劳局独家经营的业务工作,我局只能是起好牵头作用,在下一步工作中,不但要对群众宣传,而且要对领导解释。要着力搞好上下左右的协调,使机关各部门和兄弟单位自觉把这项工作当做份内事,积极承担应有的责任与义务,主动配合,密切协作,这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我局要借这次市里的东风,加大宣传力度,做好“造势”工作,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更重要的是赢得领导的支持,使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把这项工作抓出成效来,也只有这样,才能搞活、搞深、搞实、搞出特色来。

(二)努力争取财政支持,做好“粮草”工作。没有可靠的财力支持,任何工作都很难开展。一是努力向省、市争取基金,缓解区财政的困难,为自己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二是争取区财政的支持,把该列入预算的列入预算,在可能的范围内给予扶持。三是争取解决部分基础设施,特别是劳动监察大队购买执法车辆问题,已迫在眉睫,争取尽快解决。

(三)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做好“修炼”工作。一是要苦练“内功”。要加强学习,不但要学业务,还要突出学习政策法规,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理论素养,用理论指导实践,做到落实政策法规坚决彻底,办事高效快捷,达到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的目的。二是要树好形象。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时时处处要注意形象,做人民群众的“公仆”,而不是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三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与人民群众水融,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四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树立“爱区做主人、爱民做亲人、爱岗做能人”的观念,爱我大祥、兴我大祥、发展大祥、富裕大祥,养成“多读书、少应酬;多动笔、少娱乐;多上网、少消遣”的优良作风,为区委、区政府添彩,为单位争光,为建设小康大祥努力奋斗。

四、请求解决的问题

一是将一些正常开支列入财政预算。如: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经费等。

第6篇

    通过分析,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上升有如下几点新原因。

    (一) 企业方面的原因。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多种经济成分的齐头发展,一方面,企业必须建立产权明晰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必然带来劳动法律关系的调整。近几年来,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引发的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及下岗、内退、买断工龄的争议不断出现。另一方面,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特别是外资、私人企业的用人机制不尽规范,重效益轻权益的也是特定历史时期新型劳动争议案件的增加是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上升的重要原因。

    (二)劳动者方面的原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方面改革的深入,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独立利益日益明显区分,矛盾也增多,加上社会主义法制思想的深入和舆论的有力引导,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维权意识随之增加,诉讼已成为在劳动争议中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劳动争议案件增长较快,也是我国劳动体制改革、用工条件正在完善的表现。

    (三)体制方面的原因。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形成于1980年代,当时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劳动关系上的利益分歧很小,劳动纠纷数量少,关系也相对简单,大部分可以经调解或仲裁解决。近年来劳动纠纷大幅增长,劳动争议的仲裁率逐年增加,由于仲裁前置体制的设计,劳动仲裁裁决不具有终局效力,劳动仲裁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实际处于“中间环节”的地位,仲裁要服从审判,这一方面可能使仲裁机构缺乏积极性,只为履行程序而一裁了事,弱化了仲裁程序高效率的功能;另一方面,大量劳动争议经仲裁后又诉诸法院,没有发挥仲裁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机制分流争议案件、缓解法院工作压力的作用。

    对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几点想法:

    (一)加强劳动监督和劳动监察。这虽然是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之外的问题,但劳动监督和劳动监察,是解决劳动纠纷问题的“源头”,从“源头”入手处理劳动纠纷,不失为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捷径,正所谓“开源节流”。在实践中,许多劳动争议的产生,往往因为忽视劳动监督和劳动监察不力造成的。加强劳动监督和劳动监察,对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来说意义也是重大的。

    (二)完善劳动调解制度,拓展劳动争议解决的渠道。

    实践证明,在处理劳动争议中,大力推广调解制度,是很见成效的。在调解组织上,要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调解机构体系,充分发挥企业的调解委员会、社区的人民调解员、劳动行政部门等的作用,在仲裁、审判过程中也应广泛应用调解方式。我院2003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适用调解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69.43%。截止到今年10月份,调解结案率达到78.06%,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俱佳。

    (三)规范、健全劳动仲裁体制及劳动审判制度,理顺仲裁与审判的关系。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应当允许当事人自愿选择,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则不得再行起诉;劳动仲裁两裁终局,对一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上级仲裁机构申请复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则按民事诉讼程序两审终审。这一模式应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的理想选择。这样一来,一是可以分流劳动争议案件,减轻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各自的工作压力;二是对于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寻求及时的救济;三是可以增强劳动仲裁的权威性,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劳动争议解决的成本。

第7篇

我第一个实习的科室是呼吸消化内分泌科,是一个内科的综合科室,也是我们医院的一个重点科室了。刚进科室时,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懂,不知道该干些什么,更不知道该怎样去做,当时感到很迷茫啊。当时去的时候正好是上午医生刚刚查完房,在处理病例,我就站在那里,手足无措的,现在想想还有点好笑,当时正不知道干什么时一个学妹把我从那种窘境中解脱了出来,她告诉我在科室需要注意什么,什么时候需要干些什么,该怎样去做,我很感激啊,当时心里热乎乎的。后来带教我的老师忙完后给我介绍了有关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情况,并嘱咐我以后什么有什么不懂得话可以问她,或者向那些学妹请教。最后并严肃的告诉我再跟病人作交流时一定要注意语言和用词,免得给病人和医院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还好在学校时老师有讲过关于和病人交流的技巧等方面的知识,要不当时肯定要被我的带教老师的那种严肃态度吓掉三魂六魄了。

到病房实习,接触最多的是病人,了解甚深的是各种疾病,掌握透彻的是各项基础技能操作。实习的最大及最终目的是培养良好的各项操作技能及提高各种诊疗技能。所以在带教老师“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的带教原则下,我们积极努力的争取每一次的锻炼机会,同时还不断丰富临床理论知识,积极主动地思考各类问题,对于不懂的问题虚心的向带教老师或其它老师请教,做好知识笔记。遇到老师没空解答时,我们会在工作之余查找书籍,或向老师及更多的人请教,以更好的加强理论知识与临床的结合。按照学校和医院的要求我们积极主动地完成了病历的书写,教学查房,病例讨论,这些培养了我们书写、组织、表达等各方面的能力。

在实习期间,我先后在呼吸消化内分泌科,急诊科,泌尿外科,心内科,神经内科实习工作,在这些科室里,我见到了很多病人,见识到了很多疾病,学到了很多东西。

在呼吸消化内分泌科,带教我的老师是一名糖尿病专家,跟着她,我了解了有关糖尿病的概念,症状,诊断,治疗措施,预后以及糖尿病的预防等。通过其他老师,我还学到了肺结核,肺气肿,肺癌,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肝炎,肝硬化,在医院实习期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以病人的身体健康,疾病转归为目的,我们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所有操作都严格遵循无菌原则。我们在内、外、妇、儿各个科室里,都是认真细心的做好各项工作,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对各种常见病,多发病能较正确地进行预防、诊断和处理。比较熟练的掌握了临床常用诊疗技能。本着三基、三严的精神,培养和提高了我们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在这段短暂的实习时间里,我们的收获很多很多,如果用简单的词汇来概括就显得言语的苍白无力,至少不能很准确和清晰的表达我们受益匪浅。因为我们知道实习期间的收获将在今后工作中有更好的体现,所以我们用某些点线来代替面,用特殊代表个别。总之在感谢一附院培养我们点点滴滴收获时,我们将以更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更扎实牢固的操作技能,更丰富深厚的理论知识,走上各自的工作岗位,提高临床护理工作能力,对护理事业尽心尽责!

劳动监察机构提出案件处理报批表,案件处理报批表应当写明被监察单位或个人,违法事实及处理意见等。处理完成后,应制作劳动监察处理决定书。劳动监察处理决定书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基本情况;2.劳动行政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4.处罚决定;5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6.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7.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8.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制作好劳动监察处理决定书后,应送达当事人,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必须有送达回执,当事人应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日期,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送达之后的步骤是回馈。当送达回执收到时,可以开始调查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待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应当立案归档,将案件记录下来,制定卷宗。另外,劳动年检也是劳动监察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年检主要是在每年的特定时期对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企业在劳动用工中的违法行为。

在劳动监察科实习了两个星期之后,我被安排到养老与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科。养老与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科主要负责审核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待遇,为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发放相应的养老金和失业金,并在每季度对失业金的发放对象是否符合失业金的发放条件进行审核,以及在每年对养老金的发放对象是否符合养老金的发放条件进行审核,还能办理退取养老保险的业务。

第8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业所有制形式、劳动组织形式、劳动者就业形式日益多样化,劳动关系利益主体日趋复杂化、多元化,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愈加突出。这种客观形势迫切需要我们加快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对于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的思路和重点

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的思路是: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提升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基础工作和组织建设为重点,遵循劳动关系运行的特点和规律,紧紧抓住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调整和完善组织体系,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要加强劳动关系组织体系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建立以网格为基础的劳动关系工作组织体系和以街道为依托的劳动关系工作平台,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切实提高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建立以网格为基础的劳动关系组织体系

要从我区实际出发,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体系,调整和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合理配备劳动关系工作人员,逐步解决工作任务繁重与人员配备不足的矛盾,做到机构、网格划分、组织、人员“四个到位”。

1、机构到位。工资保险科作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做好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摸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底数,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信息库,对劳动关系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指导,从基层基础工作入手,着重在明确职责、健全制度和建设队伍上下功夫,分阶段、按步骤加以推进;要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服务的效率和水平。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作为街道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负责机构,要积极配合工资保险科的工作,摸清辖区内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底数,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协助监察执法和调处劳动争议等,推动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在中队以下设立劳动保障小队,具体负责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调查、摸底、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

2、网格划分到位。在全区以街道为块,在街道以社区为片,三至五片构成一个网格,每个街道基本分为四至六个网格,将全区划分为32个网格,网格作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的基本单位。

3、组织到位。劳动保障监察小队要确定3—5名小队员作为劳动关系协调员,网格的片长负责对本网格区域内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兼职监察员即为兼职劳动关系协调员,负责对网格劳动关系工作的指导;工资保险科的工作人员即为专职劳动关系协调员,负责对中队的日常指导,逐步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人员到位。加强对专兼职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业务培训,逐步建立一支比较固定的专兼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队伍。

四、建立以街道为依托的劳动关系工作三级平台

街道和社区是联结政府与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职工的重要枢纽和中间环节。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使管理和服务的重心下移,是提升协调劳动关系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把劳动关系法规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为此,要大力构建以街道为依托的劳动关系工作三级平台,切实发挥其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1、建立区级劳动关系工作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完善对劳动关系双方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的作用,从宏观上对区域内的劳动关系状况和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和协调,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做实三方机制办事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做好三方会议的组织、日常协调和信息反馈等工作。要依托**劳动协会,搭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桥梁,发挥民间团体的沟通、协调优势,从源头上化解劳动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要探索建立劳动保障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劳动关系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协调顺畅、相互支持、资源共享、能力共增的工作局面。

2、建立“三位一体”的街道劳动关系工作平台。成立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负责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合同、企业工资调查等工作。当前,根据工作需要,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员暂由街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兼任。成立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对用人单位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和用工等信息的采集,建立基础信息台帐;对用人单位用工未办手续、未签劳动合同、未投缴保险等事项进行催告;受理举报、投诉,进行初步调查,简单询问,调解一般劳资纠纷案件等。成立街道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负责调解和处理辖区内的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宣传和咨询,促使争议双方化解纠纷。

3、建立社区劳动关系工作平台。依托网格区,成立劳动保障监察小队,配备由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和社区居委会楼长组成的小队员,负责对辖区内的各类用人单位提供日常劳动保障服务,协调基层劳动关系,采集劳动合同信息,进行劳动政策宣传,处理简单劳资纠纷。开通劳动保障网络,各社区要随时将企业的普查信息录入网格监管系统,为上级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提供一手资料。

五、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

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活动,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向社区延伸,形成劳动合同、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用工监测“四位一体”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向纵深发展。

1、劳动合同进社区。要围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劳动合同政策,教育和引导职工了解和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内容、法定条件和标准,提高职工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并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要向企业经营管理者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监督企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2、劳动保障监察进社区。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优势,各网格专兼职监察员要将管辖范围内企业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掌握清楚,并及时责令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改正,对拒绝改正的企业要及时查处。

3、劳动争议仲裁进社区。在各街道建立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做好政策咨询和简单、苗头劳动争议的调解,扩大劳动关系调解工作的覆盖面,使劳动纠纷在基层、在萌芽状态得到解决,实现小矛盾不出街,大矛盾不出区。

4、用工监测进社区。通过网格化管理,将企业按注册地划入不同管理网格,定期组织协调员到企业了解用工情况,更好地挖掘个体、私营企业在促进就业方面的潜力,拓宽就业空间,增加就业岗位。

六、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

建立劳动关系工作体系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思路,大胆实践,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取得进展。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和协调,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专门力量加以推进。工资保险科要在加强各部门工作协调的同时,搞好与有关部门尤其是与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形成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的社会化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