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8 15:27:5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保证食品安全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领导重视、上下联动,规模不小、动作很大,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通过考试向食品生产企业管理层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从人的素质这个源头抓食品安全。知法是守法的前提,至少可以减少那些“不知者无罪”的违法生产行为;丰富的法律知识也有助于培养企业的社会责任,为企业注入道德血液,让企业在自律、自省中自觉维护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这些美好愿景可谓用心良苦。哪一个身陷囹圄的大贪小腐不知道、是违法行为,但是法律知识却未能遏制放纵的贪欲。三鹿奶粉、毒馒头、地沟油,又有哪一个不知道向食品投毒的巨大危害和违法性质,但是法律知识并不能阻止投毒的黑手。
法律难以自我实现,这是横亘在知法与守法之间的一道鸿沟。而要打通知法与守法,则需在鸿沟之上架起飞跃的桥梁,这就是监督和惩罚机制。如果食品安全生产仍然重审批、轻监督,即使违法也只是不痛不痒地挠两下,那么再严厉的法律条文在投毒黑手面前也毫无威慑;相反,如果加强产品监管、加大惩罚力度,那么法律知识就会在瞬间成为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谁敢以身试法?
组织考试、普及法律知识只是“万里走完了第一步”,仅有“知法”难以“守法”,相关部门还应打出完善监督和惩罚机制的组合拳,实现不留死角、不留模糊地带的全程监督,对违法生产行为加大惩罚力度,用高昂的违法成本铸造起食品生产企业不敢触碰的红线。缺少完善的监督和惩罚机制,知法也犯法;建立完善的监督和惩罚机制,即使不知法也守法。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创造条件尽快使用电子台帐。
六、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七、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作好相关的记录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八、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九、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商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十、经营散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及联络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一、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二)小包装食品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食品经营安全保证书范文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保证: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创造条件尽快使用电子台帐。
六、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七、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作好相关的记录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八、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九、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商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十、经营散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及联络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一、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二)小包装食品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五)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
十二、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二)努力创造条件设立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三、如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四、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五、以上保证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单位(盖章):
保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食品经营安全保证书范文二
为了保护食品的流通安全,执行《安全法》,xx分公司慎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运动,对社会和大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承诺书,接受社会监视,承当社会责任。
二、拥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合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余传染源坚持规定间隔;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齐。
三、存在与经营的食品种类、数目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透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置废水、寄存垃圾和放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合乎下列请求:
(一)装备及设施空间布局跟操作流程设计公道;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别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显明,避免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穿插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涯用品严厉离开。
四、履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获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着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装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订保障食品平安的。被撤消食品生产、流畅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职员自处罚决议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树立食品进货查验记载轨制。洽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实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接洽方法、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实在,保留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应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履行统一配送,由总公司同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算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自检或行政部门颁布的分歧格食物,即时采用下架封存、结束销售等办法,通知相干出产经营者和花费者,记载停滞经营和告诉情形,并帮助做好不及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正当,不含有虚伪、夸张的内容,不波及疾病防备、医治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记、警示阐明或者留神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入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仿单,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办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地位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进口食品的,同时契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沾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资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度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尺度;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干净;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相符下列要求:
(一)出具备溯源功效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破销售台帐;
(二)在条件容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天天发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创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行者,同时吻合下列要求: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允许证,明白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保险治理义务,按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前提进行检讨;
(二)发明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动的,及时禁止并立刻讲演工商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抵偿消费者丧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发接受大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吊挂在经营场所的背眼处。
十八、以上许诺如有违背,被迫接收工商部分依照法律法规划定给予的处分。
保证单位(盖章):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坏小子”为你整理了这篇政协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政协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全面了解我县食品安全现状,积极推进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安全。11月中旬,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县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食品生产企业4户(均获得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资格),产品涉及4大类15个品种,食品加工小作坊16户;各类食品流通经营户342户(企业14户,个体工商户328户);各类餐饮单位165户(小型餐饮单位125户);餐具消毒包装企业1户;农药、兽药经销点29户,生猪屠宰场、加工点4个;农贸市场1处。
近年来,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立足本县实际,科学谋划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在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不懈努力下,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渐趋规范,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未发生过大的安全事故。
(一)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县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特别是今年以来,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了食安委的领导力量,由县长亲自担任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24个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政府分别与各镇、各有关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监管职能部门分别与所监管的食品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同时,相关单位重新修订完善了《佛坪县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佛坪县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督办,确保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二)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农业、质监、工商、药监等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强化市场监管,确保从农产品到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保障质量安全。农业部门认真开展农药、兽药监督检查,严防高毒性农药销售。安排专人在定点屠宰场内驻场检疫检验,确保市场肉食品供应安全。各镇兽医站严格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从源头阻断危害人民健康的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质监部门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加强食品规范生产,完善食品生产流程,严格关键控制点管理,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对果酒、蜂蜜等重点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加大对生产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对养蜂示范户引导和规范生产、销售行为,促进了全县蜂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对食品流通领域监管。工商部门加强对食品流通市场的日常监管和巡查,以粮、油、肉、乳制品为重点,进行食品市场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乳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问题乳制品以及不合格乳制品行为。以县城及各镇小餐饮店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地沟油”。严格审查校园周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加大巡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药监部门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对新办证的餐饮服务企业、餐饮店进行现场审查,不达标准不予核发许可证。对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和年度审验者一律按新发证的要求增添硬件设施,严格审查把关,不达要求者不予换验证。以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过程卫生状况、餐饮具消毒、进购食品索证验收等为重点,对餐饮服务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认真查处了操作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三)专项整治、消除隐患。相关部门结合实际,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开展了一系列重点品种、热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猪肉和食用油专项整治,及时印发《猪肉和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责任,分阶段、分步骤开展检查整治。二是组织开展了学校、医院、机关、工地食堂等专项整治,对问题较多的2家建筑工地食堂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三是开展了土特产品专项检查整治,突击对土蜂蜜养殖大户、土蜂蜜加工企业、土特产经营户进行检查,对疑似有问题的土蜂蜜进行抽样送检,确保全县土特产品安全放心。四是开展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小餐饮专项整治,对个别卫生条件差,多次检查没有整改的小餐饮店进行了处理。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通过发放宣传册、制度上墙、送法上门等形式,不断强化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日和科技之春平台以及电视、网络、电话等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二是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次,培训700余人,强化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保持着目前良好的食品安全记录。但与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食品企业(经营户)规模小、设备简陋,监管难度大。调查发现,时令蔬菜由农户散种零卖,市场流通的大部分蔬菜、瓜果从西乡、汉中等地外购。小作坊占加工企业的80%,个体经营户占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的96%,小餐饮经营户占餐饮服务企业的76%,这些小作坊、个体工商户、小餐饮摊点虽然方便、快捷,但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卫生条件较差设备简陋,食品质量难以保证。
(二)食品经营户法律意识淡漠。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淡漠,缺乏社会责任感,自律意识差,唯利是图,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违规违法经营时有发生。
(三)部分环节监管职责不明。目前食品安全监管由多部门分段管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总协调。但由于这一监管体制建立时间不长,存在各监管部门工作衔接不紧密、部分职责不明确、不具体、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有推诿扯皮现象。
(四)监管工作不到位。虽然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不断加强,但企业(经营户)时有懈怠,仍存在一些不到位的现象:一是销售过期或无生产日期食品。二是原辅材料进货台账、索证索票、销售记录不全、不规范。三是学校食堂食品留样数量、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在执法上打击不力、执法不严。五是监管网络不健全,对进入市场的新鲜蔬菜检测、餐饮业泔水流向以及农村小商店、农村红白喜事宴席等方面监管仍需加强。
(五)监管力量仍显不足。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企业点多、面广、线长,构成复杂。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食品监管部门普遍存在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管理人员缺乏、工作经费不足和食品安全检验监测手段落后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也是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更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要责任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因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引导,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加大查处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民共识。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坚持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日常教育与专项教育、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使食品从业人员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道德诚信意识,鼓励广大群众摒弃不良饮食习惯,增强食品的安全意识、监督维权意识和识别有害食品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和消费者维权机制,充分发挥投诉热线作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和消费者维权渠道,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维权活动。三是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使食品安全教育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形成全县重视食品安全、关注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理顺监管体制,夯实监管责任。首先,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部门的责任和职能,确保人员、经费、制度到位,树立其权威性。严格落实联系会议制度,完善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职能互补,功能齐全的强大监管合力。其次,进一步健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监管责任考核和失责追究制度,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第三,建立联动和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况下快速反应、应急指挥和协调保障能力。
(三)积极探索创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强化食品企业(经营户)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加强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道德诚信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牢固树立“诚信至上、以质取胜、守法经营”的经营理念,将社会责任观念融入企业经营决策之中,建立健全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二是建立食品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户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诚信档案,对诚信守纪企业大力宣传褒扬,对问题食品和问题企业(经营户)公开曝光,建立守信受益、失信惩罚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以诚信为凭证的行业准入机制,使失信企业(经营户)失去生存空间。三是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工作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失、渎职及不作为的,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作为单位评选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以及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极大地调动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此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强化日常监管,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食品企业(经营户)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及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农家乐餐饮服务机构等关键环节日常监管毫不放松,特别是对问题多发易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农村、县城蔬菜市场等重点区域,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集中力量深入持久地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的源头管理和治理,对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化肥、农药的行为予以严惩,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对问题食品和问题企业(经营户)严惩重罚,决不姑息迁就。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食品安全整顿的工作部署。针对当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全面整顿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的违规行为,加大广告日常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通过整顿,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促进保健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消费信息,保障保健食品食用安全,为构建和谐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抓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全区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工作。对我区已批准注册但未设置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日程安排和要求,组织做好现场检查和产品抽样检验;严格按统一和规范保健食品的相关标准要求,配合省局做好相关申报资料的前期审查工作。
(二)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的严重危害群众食用安全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对国家、省、市通报的违法添加药物的保健食品组织开展专项调查;按照要求重点对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缓解体力疲劳类食品进行抽样检测;依法严厉惩治违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三)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有否按规定内容进行标示,严查企业擅自篡改审批内容,使用不规范包装、标签、说明书的行为,严查在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文字资料上非法标示或宣称有治疗人体疾病等功能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保健食品非法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
(四)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加大广告日常监测力度,重点监测全区各类媒体的保健食品广告,发现虚假违法广告及时查处,曝光违法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对严重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加强对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要对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
(五)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掌握辖区保健食品总体状况。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继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尤其是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底数和基本信息,掌握辖区内保健食品总体情况。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正确引导消费理念。采取多种宣传载体和有效方法措施,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普及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知识,积极引导公众确立正确的、理性的保健食品消费理念,提高公众对保健食品的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和督促保健食品企业诚信生产、诚信经营,增强企业保健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13年5月底--6月上旬,区食药安办制定下发全区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2013年保健食品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于6月20日前上报区食药安办。
(二)实施阶段
2013年6月中旬--10月上旬,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工作;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开展专项检查抽验;对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调查掌握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底数和基本信息;开展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和保健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三)总结阶段
2013年10月上旬,认真总结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分析辖区内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监管的措施、意见和建议。各部门的整顿工作总结材料于2013年10月10日前上报区食药安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健食品专项整顿工作是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认真加以落实,抓出成效。
世界上最大的喜悦莫过于一个生命的诞生,也是如此多的生命造就了这个缤纷多彩的世界,世界因生命而精彩,生命因安全而延续。
然而,或许是生命又太过于平凡,人们总是在不经意间伤害它,于是,伴随其后的是那份失心的痛苦。
时间倒转回2008年9月13日这一天。三鹿产品被检测出质量不达标。许多小孩子误食而步入了天堂。一个还未涉足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他还没有来得及呼唤出“爸爸、妈妈”,无情的奶粉却夺走了他的生命,一瞬间,一个个家庭变得支离破碎,泪水倾刻间崩塌,悲伤的哭声是那样的痛。
在重病房里,那些在死亡边缘挣扎的孩子们,脸色苍白,在白色的笼罩下,孩子们躺在床上,身上的那些东西让孩子们无所适从,孩子们只能辗转着他们的小身体,显得那样的脆弱,病房外的父母们在这关键的时候是那样的揪心,无能为力与自责。他们只能为自己的孩子祈祷,此时,他们的内心是一种怎样的煎熬啊!他们所信任的产品带给他们却是这样的残忍,他们是有多懊悔与愤怒啊!
三鹿集团的董事长也在事件发生后出面道歉,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多少孩子受害于他那不达标的奶粉啊!他的公司也倒闭了,自己也破产了,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与道德的舆论!其后果是两头空,还落了个遗臭万年的名声!假使他负起自己的责任,会有多少生命在其之下茁壮成长!
可是,在这个世界上关爱生命的人也比比皆是,他们知道生命是最唯美的东西,他们一直以来都关爱与尊重生命。
时光轮转到前几天,一家小小的杂货店让我深深地折服。他们每隔四天检查一次产品,不管生意的好坏,一年四季皆是如此,人们笑着打趣道:“这样会不会亏本啊!”店主却一脸微笑地回答:“就算亏本,咱也得检查啊!我们要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简短的一句话,却是这样的温暖与放心。这家杂货店一直以来坚守“以诚信为本,以人为重”,他们无论何时何地都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他们让生命得到了安全的保障。这是多么可贵的品质啊!是多少食品企业该学习的榜样。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局,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政府办公室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制定印发了《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落实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扎实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一年来,我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食品安全整顿与振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维护食品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做了大量工作。通过集中整顿,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减少,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市食安委牵头组织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我市各职能部门还积极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相关学习培训,尤其是强化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同时,我市还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
三、各司其职,分类整治
围绕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专项行动、重点区域和场所,着力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
(一)加强重点环节集中整顿
1.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严格实行种子经营许可证及代销委托书,农药、肥料登记证制度。督促全市120多家种子经销户按规定办理了经营备案登记;督促全市4家农药厂、10家农药经营公司、293家农药零售网点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督促全市9家肥料经营公司、300多家肥料零售网点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开展经营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8台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00家。通过检查,全市120多家种子经销户全部具备了种子经销条件,100多个水稻品种,20多个玉米品种全部通过种子经营备案登记;全市293家农药零售网点基本具备农药经营条件。检查中未发现国家禁用、限售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未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过期失效劣质肥料。同时,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专用标志管理;积极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蔬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此外,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全面展开,已编制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技术规程20项,其中粮油2项,水果7项,蔬菜10项,加工产品1项。全市农产品保护地栽培10万亩,创汇蔬菜生产基地1万余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23万亩。
针对禽畜产品监管,市畜牧食品局成立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2010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以及生鲜乳、饲料、兽药、瘦肉精、农资打假等5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生猪肉牛屠宰检疫监管,年初与各生猪屠宰点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家禽屠宰及其产品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和生鲜乳生产监管,对全市33户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了逐家逐户的清查,对动物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场户,按《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发放整改通知书;加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管理,重点检查企业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共检查饲料企业24家,并与20家饲料生产企业签订了饲料生产管理《责任书》,完成对20家饲料企业的年度审查备案,对4家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上报省畜牧食品局注销《生产许可证》,对全市20家饲料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66个产品,合格数64个。
针对水产品安全,市水务局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深入主要水产养殖区,发放《健康养殖实用技术手册》,向水产养殖户(场)宣传水产食品安全的目的意义及其重要性,要求养殖水面在5亩以上的必须建立健康养殖生产档案。对具备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条件的渔场,引导、指导养殖村社按照健康养殖标准,严格规范生产行为,积极创建、壮大水产品无公害基地。在抓好健康养殖生产的前提下,大力抓好投入品的监管工作。今年已抽检了8个水产投入品,2个水产品样品,对氯霉素、喹诺酮、磺胺喹啉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检合格率达100%。同时,积极在全市水产业推行水产品安全承诺书制度。
2.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专项整顿及《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我市质监部门不断加强对企业法人、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化验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的作用,采取进村、进户、进厂等方式,对全市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小作坊开展全面普查。从普查资料看,目前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209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62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3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7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7家。为增强监管有效性和针对性,按照食品监管分类指导原则,质监部门对162家办证食品企业进行了分类,目前a类监管企业40家,b类监管企业106家,c类监管企业36家。同时,严把发证审查关,健全食品企业质量档案,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此外,以食品企业潜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准入、监管、抽查和查处为手段,规范整治食品生产行为;规范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加工行为。全面提升了我市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3.食品流通环节。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自律制度。重点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进货索证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认真研究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依法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注重抓好新设立的各类食品销售者的“两项制度”建立。加大食品安全分类监管的工作力度,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及食品批发企业,重点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强化“六查六看”市场巡查,不断创新基层监管方式方法,应用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强化对小作坊、小集市、小门店和流动摊贩的监管;强化对初级农产品、腌制品及散装食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4.餐饮消费环节。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把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市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共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060余户,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其中警告5户,当场处罚2户,对2户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经营户,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进行了立案查处。在开展大中专院校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对航天学院周边两家无证餐饮经营单位实施了依法取缔。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加强群体性聚餐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通过整治,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秩序。
(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
1.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根据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确定整顿工作的重点为学校食堂、小卖部、饮用水、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开展并提升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行了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检查,实行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合格制度。在整顿工作期间,我市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集中整治小组,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制执行情况、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追究情况和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安全措施、安全防范、安全隐患、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检查工作坚持深入学校食堂、餐厅,深入师生及广大群众当中,掌握实际情况,实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有效提升了整顿工作力度。经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自查,我市48所学生食堂(其中a级食堂3个,b级食堂16个,c级食堂29个)都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信誉度评级率达100%;全部食堂均具备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建立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并都进行了上墙公示;全部269名食堂从业人员都办有效健康证。所有22个学校校内小卖部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22名均取得了健康证,无“三无”及过期变质食品出售。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2.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法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一步清理检查了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主体资格,加强食品添加剂合法性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其非法供应渠道。同时,以方便食品、饮用水、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泡菜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加大了对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严格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检查食品添加剂进货台账和使用记录,着力整顿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防止出现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3.加强乳品和含乳食品监督管理。专门成立了问题乳粉清查联合工作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对全市2家取得“qs”的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四川米老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市喜禾食品有限公司),按要求进行专项抽样检查;对成百超市、新桂花超市及乡镇等28家大中型超市、4家乳品专卖店实施了突击检查。有力地杜绝了“问题奶粉”流入我市。
4.大力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我市将“地沟油”专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认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商务部门加强了餐饮业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质监部门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工商部门加强了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加强了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还加强了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检测方法。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整顿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域,是食品原料的种植养殖源头,也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重点地区。我市要求各乡镇政府要下大力气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紧密切合“12315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积极建设“农资放心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全面提升了农村的食品安全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所里成立了所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了所务工作会议,就如何开展整治行动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同食品生产流通业户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状,确定了食品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明确了各级监管人员的工作职责。同时,我所还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切实争取政府的支持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从而形成合力整治的良好局面。同时,我所还将所辖区划分成了4个责任区,由各巡查组组长带领4个执法小组分别负责4个片区,明确了管辖区小组每位成员和管辖区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同年度考核挂钩,努力实现责任到岗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周工作汇报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目标,我所利用农村工商联络员优势,召集农村工商联络员及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召开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员大会,重点讲解了活动的主要目的和意义,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与此同时,我所还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经营业户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引导群众合理消费、安全消费,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截止目前,我所共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800余份,深入企业及市场宣传12场次。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按照分局有关工作要求,我所把工作重点放在统一台帐、落实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无照经营小食杂店的清理取缔上,执法人员采取进村、入企、入户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80余人次,车辆90台次,通过摸底,作到了对所有企业、作坊、经营业户的企业数量、证照情况、产品流向等三清楚,将全所347户经营业户按照辖区分解到了各个片区,由片区监管人员负责同所有企业(作坊)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指导业户做好进销台账,通过全面普查,向食品经营户发放了3个台帐和1个凭证,并督促食品经营业户做好登记,建立了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档案。截止目前,我所共发放食品进销货台帐685本,生猪产品进销货台帐280本,食品质量安全建档率达到了30%。与此同时,我所还进一步对辖区小食品经营店及小餐饮店进行了地毯式摸查,逐户填写摸查表,建档造册、设立台帐,并及时将食品经营业户的证照情况和经营情况录入工商所综合监管系统。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所共检查企业和个体户326家,检查批发市场等各类市场11个,整治康政路小食群等重点区域5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取缔无照经营业户69户,查处销毁注水猪肉19公斤。
(四)互助联动,信息共享
我所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积极协调镇整规办、卫监等部门,实行资源共享,联合执法,针对镇工作实际,有重点地对康政路、龙泉路等无照经营小食杂店较多场所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在相关部门配合下,我所仅用10天时间就查处取缔小食杂店30多家,通过整治,我所辖区已形成政府支持、业户关注、百姓关心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重点
尽管我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因辖区业户多,且多处于农村地区,整治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在偏远乡村,城乡结合部等地方还存在整治死角;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三是食品案件查办还不够积极主动;四是长效机制、应急机制等建设滞后,对整治工作治本之策的探索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在下一步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所将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及流通行业,采取有效措施,从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入手,以关停取缔,整顿规范,促进提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流通的监管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企业及经营业户,全面落实索证索票及进销货台帐制度,进一步督促食品经营业户做好登记。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无照经营小食品群、农村小食杂店、小餐饮企业的检查和查处力度,加强药品医疗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