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8 15: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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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矩阵式管理模式的分类
矩阵式的组织结构模式按照项目经理的权限、专职人员比例和负责人在项目中的实际角色等指标可划分为强矩阵、平衡矩阵和弱矩阵等几种。在这几种分类之外,还有强矩阵的更高形式—完全的项目式,弱矩阵的极限形式—传统的职能式。这些方式有许多共同点,但在具体的指标上又互有区别。下表1常用来判定项目的组织管理模式,也实际上反映出了组织类型从职能式逐渐向项目式转变的过程。除上述几种外,还有复合式的组织结构形式未单独列出。所谓复合式,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在公司的项目组织结构形式中有职能式、项目式或矩阵式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组织结构形式;二是指在一个项目的组织结构形式中包含两种结构以上的模式。复合式并非一种单独的项目管理模式,而往往是由其它几种模式混和而成。各组织结构形式有自己的适应范围。职能式的组织结构适应两种情况:将一个大的项目按照人力资源、财务、各专业技术、营销等职能部门的特点与职责,分成若干个子项目,由相应的各职能单位完成各方面的工作。适应对一些比较单一的中小项目,根据其特点直接将项目安排在某一职能部门内完成。而项目式由于组织结构自成一体,适应工程比较复杂、外部接口多、影响广泛、建设周期长且参与人员众多的大型项目。最后是矩阵式,其介于两者之间,因其结构灵活,优点突出,故适应范围广泛,在大、中、小项目中都有应用。
2.矩阵式组织管理的优缺点
矩阵式组织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被现代工程实践证明是一种成功的组织结构模式。矩阵式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项目组的目标和任务明确,且专人专职;第二、项目组成员无后顾之忧,项目结束时归处明确;第三、各专业和职能部门对项目组成员及资源有一定控制权,能根据各自情况优化调整资源利用率;第四、项目组具有一定独立性,工作效率高,对外界信息的反应速度快;第五、项目组地位较高,能直接接受公司指导,使得项目运行符合公司规定,不易出现矛盾。这些优点使得矩阵式组织管理模式成为了工程公司的首选模式,广泛应用于实践中。矩阵式管理因为其结构的特殊性,也有一定的缺点,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项目组资源需要各专业职能部门提供,造成项目经理和职能部门领导管理权力难于平衡,项目组决策易扰;第二、项目组内信息回路多,交流、沟通既要在组内进行,有时还需要在专业职能部门内进行,需花费较大精力,沟通效果易受影响;第三、项目组成员受多重领导,易造成指令矛盾,行动无所适从的状态。工程公司选择矩阵式组织管理模式,必须明白其优点和缺点,扬长避短,通过各种方式,比如颁布公司规章制度或设置专职岗位等发挥其长处,避开其缺点,以达到高效运用的目的。
二、A公司矩阵式组织管理模式的探索与应用
中国的工程公司很大一部分脱胎于计划经济模式下的设计院。在与国外接轨后,由于贴合工程实际,且能很好适应设计院从单纯的设计项目向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转变,矩阵管理模式得以被大量引入。经过这些年的发展,事实证明这种管理方式是成功的,它有力地促进了重组改革后的工程公司的发展。采用矩阵式管理模式可以让设计院原有的专业技术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又能解决多个项目同时进行时人员无法顺畅调配等问题。在同一时间段内,可以让工程公司开展多个大型项目,形成多个利润中心,迅速扩大工程公司的营业规模,滚动式的发展形成强大的现金流,为工程公司的做大做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下面以国内中部某省的大型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为“A公司”)为例进行说明。
1.A公司的发展历程
A公司前身为国有的工业设计院。自计划经济时期开始,就承担着行业内中部地区重工业的设计工作。至九十年代末期,形成了800人左右,十多个专业科室的规模,年营业额在1亿元以下。2002年设计院开始承接第一个EPC总承包项目,合同总额8亿元左右。由于项目金额较大,且为第一个采用EPC模式操作的项目,全院上下高度重视。为完成项目,特意从各个专业科室抽调最优秀的人员组成了总承包项目组,且绝大部分人员均为专职,全力以赴做好项目。此外,在项目组中,除原有的设计人员外,还增设了专职的施工经理、采购经理和财务经理。该项目的实施使得设计院总的营业额一举跃上了10亿元的台阶,锻炼出了一批精通项目管理的人员,同时通过摸索,设计院也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项目管理规则,并由此最终催生出了对原有设计院组织架构的重组改革。2003年,在总结了一定的经验后,设计院举全院之力开始了重组改革。在原有的基础上,成立了A公司。各专业科室均转型成为公司下属的部门,同时增设市场营销部、采购部、项目经理部、技术质量部、安全部、工程造价所等新部门,并将原有的人事处、财务处等机关部门更名为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专业的职能管理部门。在这样的组织架构下,A公司具备了以矩阵式的项目管理模式,同时执行多个EPC总承包项目的能力。从2004年开始,A公司开始高速发展,营业额在10年间从10亿元逐步跃升到100亿元左右,公司总资产也达到了千亿级以上。
2.重组改革前后组织管理架构的转化
(1)传统设计院的组织管理架构
设计院的组织结构按照各个专业分门别类设置成职能式的条块结构,即以专业科室为单元成立块状核心,在专业科室之上设置管理部门进行协调,管理部门之上为设计院高层。从上至下,垂直管理。当然,在实际的设计工作中,也会涉及到各个专业科室的协作,会有主体专业、辅助专业的区别,在有的设计工程中,甚至也会有项目组的设置,但这样的项目组仅具备名称上的意义,虽然有一名或多名负责人,但对外交往和对内协调往往需要专业科室负责人出面组织。在A公司重组改革之前,各专业科室已经习惯了职能式的运作模式。一旦承接了设计项目,就会先将项目进行细分,然后变成任务下分到各科室,最终落实到人。每个科室有具体的负责人进行对外协调、沟通,但只对本科室的领导汇报工作。作为科室领导的主任既有人事任免权,也有全额的奖金分配权限,对外还有分管项目的最终发言权,职责重大,对项目需要全程参与,技术和管理不分家。
(2)重组改革后A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
由于EPC总承包工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多个专业的人员组织配合,同时项目又具有临时性的特点,面临一旦项目生命周期结束,人员就需要回流安置的问题,这对原有的传统设计院的组织体制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为适应这种要求,A公司在原设计院体制基础上作了相应的变动,引入矩阵式组织管理。项目组成员在编制上仍然属于各个专业科室,当项目开始时组成临时的项目部,人员由各专业科室抽调。在人员的组成上,根据个人承担的工作量大小和重要性分成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无论专职还是兼职人员,除接受专业科室领导外,还须对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总管项目的所有工作,并负责团队建设和对外交流。根据矩阵的强弱程度,项目组可能被赋予独立的财务核算,并拥有人员调配权力。当一个项目生命周期结束后,项目组成员仍回原单位或是进入另一个项目组,原有项目组解散。在这样的组织结构模式中,专业的科室构成了矩阵的横向单元,而项目组则构成了纵向的结构单元。A公司陆续设置了项目经理、技术经理、施工经理、采购经理、财务经理、营销经理、安全经理、工程经济师和总工程师等职位,规定了各职位的任职条件和岗位系数,并对应相应的薪酬待遇。每个岗位都有自己的职责和权限,特别是项目经理,具有对本项目的奖金分配权和对项目组成员的建议权。同时设有专职的行政人员负责项目组日常的行政事宜。
3.A公司矩阵式项目管理模式运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论文关键词:透过一起施工合同纠纷看工程概预算的意义
2005年9月14日,被告昌浩公司通过招投标与被告劳联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劳联公司承建昌浩公司开发的六安世纪景园小区一期1号楼工程,合同价款482万元。该份合同报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日,两被告又签订一份《补充施工合同》,对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的合同价款进行了重新约定,调整为“382万元,一次包死,不做任何调整”。双方还约定了付款方式,其中保修金为19.1万元。该份《补充施工合同》未予备案。2005年10月13日,原告张显成在没有对该工程作任何的概预算的情况下,与被告劳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一份,约定:“由张显成承包六安世纪景园小区一号楼工程,合同工期按发包方(劳联公司)与昌浩公司签定该工程的总承包合同为准。合同价款为382万元,承包方(张显成)应付发包方税金及管理费40万元……保证以该工程总承包合同保修期为准”。随后,原告依约组织人员、材料,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2006年10月,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原告在随后的核算中却发现其已为该工程实际支付了510余万元工程款。
综上成本管理论文,原告请求:1.判决被告劳联公司据实付清下欠原告的工程承包款1287652.19元(不含维修保证金19.1万元);2.被告劳联公司承担自工程交付之日至今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损失;3.被告劳联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4.被告昌浩公司作为发包方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劳联公司答辩称,原告是自愿与劳联公司签订了工程款为382万元的工程合同。另外,其与昌浩公司就世纪景园1号楼的工程承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又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为382万元,其与昌浩公司的关系,与原告无关,因此,原告的诉请无事实依据,请求驳回论文格式模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劳联公司在承建六安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后,将其转包于没有资质的个人张显成,所签订的《合同》,显然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同,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解释》第二十二条又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可见,由张显成承建并经竣工验收的六安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价款,当应确定为382万元,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本案中,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形下,承包人如何请求支付工程价款,是参照合同约定的382万元,还是实际决算的510万元?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只能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382万元支付工程价款。2、被告劳联公司与昌浩公司签订的两份合同是否属于阴阳合同,以及原告张显成是否有权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482万元价款进行给付。
法理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依照该规定,实际上排除了承包人依照实际决算的510万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该规定是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已经履行的内容不能使用返还的方式使合同回复到签约前的状态,而采取了折价补偿的方式,确定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补偿原则成本管理论文,其目的在于避免无效合同价款高于有效合同而超出当事人签订合同的预期。
昌浩公司通过招投标与劳联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在同一天签订的《补充施工合同》相比照,对方对合同价款进行了重新约定,且差距甚大,显然是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别在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予以了备案登记,而《补充施工合同》却未予备案。可见,昌浩公司与劳联公司先后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补充施工合同》应为阴阳合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的规定,有权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价款进行工程结算的主体只能是签订阴阳合同的当事人,即劳联公司。张显成并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张显成无权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482万元的价款进行给付。
本案启示
本案原告张显成之所以在诉讼中败诉,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的482万元支付和参照实际决算的51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都未得到支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是其应该在与劳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前,未对该工程进行概预算,对即将发生的工程价款没有一个大概的认识,从而造成了本可避免的损失。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个人即使与发包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因其不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的资质,因此,其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终会导致无效。在此情况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就异常重要,因此,进行工程概预算,对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个人来说,意义重大。
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指标,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设备的预算单价,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等资料预先计算工程从筹建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建设费用经济文件。简言之,即计算建设项目总费用。施工预算是施工单位内部为控制施工成本而编制的一种预算。它是在施工图预算的控制下,由施工企业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定额并结合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工料分析,计算和确定拟建工程所需的工、料、机械台班消耗及其相应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施工预算实质上是施工企业的成本计划文件论文格式模板。施工概预算主要作用有:(1)是考核工程成本、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2)是编制标底、投标文件、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依据;(3)是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5)是企业加强施工计划管理、编制作业计划的依据。
在进行具体工程概预算时,以下几个方面尤为注意:
首先,要坚持科学求实的原则。概预算专业人员在编制概预算时,应该坚持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进行概预算。深入调查研究成本管理论文,充分收集调查第一手材料,了解工程实际和施工过程,对相关图纸做详细了解,正确运用定额,做到量实,价值,费用准确。坚决制止巧立名目地过高估算,也不能少算漏算。
其次,努力提升概预算人员素质。概预算人员要熟悉本专业的概算、预算和费用定额,熟悉建筑材料预算价格,树立强烈的工程造价控制意识,精心设计,大胆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一旦突破相应的概算,则必须返工,返工费由设计单位自负,严重的,还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最后,借助相关技术设备,进行辅助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是个异常枯燥、复杂、抄录计算量非常大的工作。传统的手工编制工作中,概预算编制人员不得不在大量的定额条目及各种计算表之间进行反复抄录和校对,如此一来,就会因为大量重复性的抄录和计算,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效率低,速度慢,而且还不准确。所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利用计算机,设置科学高效的概预算程序来辅助完成相关编制很有必要,这是现今提高概预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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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U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我国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行业也在快速的发展着。但是,我国的工程建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项目管理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严重制约着我国工程建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管理的更好落实和发展,因此,加强工程建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项目管理十分紧迫。
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的特点
工程建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项目管理在工程的建设中十分重要,无论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难度、它的重要性、它的综合性这几方面而言,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项目管理在工程建筑的建设中都是重中之重。工程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管理总体上来说,从开工到竣工始终贯穿于整个工程建筑的建设过程中。下面就分析一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
1.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的牵涉面广、施工周期长
机电设备安装是个大的概念,学科和行业跨度大,一般涵盖了电气工程、电子工程、机械设备工程、自动化、建筑智能化、环保、仪表、消防、电梯、管道、动力工程等,有时还包括照明、供电、通讯等设备。其施工活动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以满足其正常运行或使用功能。
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高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和建筑技术的不断进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技术不断增多,如新技术、新材料等,并且日益扩大的工业规模使得安装工程也逐渐增大,装配、吊装、检测技术的要求在大型工程中也日益增高。
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多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涉及的专业领域广,因此做好各项专业之间有序衔接、进度安排及工作面交接等方面的协调和配合,相互间创造施工条件,从而使施工质量能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部门也要处理好与机械设备、公用设施和材料供应等相关检验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配合他们以完成机电设备的安装工程。此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还需要协调和配合其他相关的工程部门,保证各类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之间的和谐,顺利完成相应的工作。
三、机电安装工程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安装机电设备时联接螺栓的问题
建筑机电设备中基本的装配为螺母、螺栓,螺母、螺栓联接的作用为传导建筑电气工程的电流,在安装螺母、螺栓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机械设备所具有的效应,也要注意到机电设备的电热效应。当联接螺母、螺栓时,容易出现的问题为联接过松、压接不紧。
这些问题容易造成接触电阻的增大及装配的部件出现松动现象,进而使机电设备在通电的情况下容易发热、其接触面也容易被氧化,当接触面被氧化时,电阻又开始增大,引起恶性循环;在一些严重过热的情况下,将会致使联接处被烧熔,引发接地断开、短路等事故。此外,母线及一次设备的T型线夹、并沟线夹及设备线夹都可能受到螺栓连接问题的影响,导致事故的发生。联接螺母、螺栓过紧,则容易使螺栓在长时间的电磁力及机械力作用下出现金属疲劳的状况,导致螺牙滑丝或剪切。
2.出现超电流及振动的问题
电机功率较小、整定过载电流偏小等会导致超电流的发生,此外在安装施工的过程中,工艺需求量高、粘度高、密度大等现象,致使原有设计能力无法承受,引起超电流。振动问题多是由电机轴承间隙过大及转子气隙没有均匀分布所引起的。
3.机电安装工程管理水平的相对很落后
笔者从相关机电安装工程的管理实践中调查得知,我们目前的机电安装工程的管理的水平很不科学,管理水平相对落后。首先就是许多企业的机电安装工程管理的人员的专业知识不够扎实,对机电安装工程的管理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导致对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的合同拟定和相关的管理不到位、有欠缺,这些缺陷的存在,将会最终损害企业的良好形象,损害房屋的总体功能和用途,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其次就是伴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许多企业的机电安装工程的管理的理念还是比较的落后,基本上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没有对现代新型的机电安装工程的管理理念进行引进和吸收,从而就会导致机电安装工程的管理的信息来源途径减少,对相关信息的分类不是很合理,对相关信息的处理也不是很恰当,这就无法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造成机电安装工程管理的成本不断提高,机电安装的质量和效益不断的下降。
四、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的措施分析
1.楼层走廊之中的各类管线要进行合理地布置
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要根据消防喷淋及通风管道、照明、电气线槽的设计图纸来综合布置安装工程中的各类管线。尽量避免将电气线槽、喷淋管道、通风管道布置在居中的位置上,以便留出充足的空间用于灯具的安装,在安装灯具、风口及喷淋头时,需在走廊的两端上部中间的位置拉线安装,位置要与吊顶上安装的机电设备成一条直线。综合布置客房及小走道中的各类阀部件、管线,安装风机盘管的位置要与楼板尽量贴近,安装冷凝水的管道时,要注意使其坡度符合要求,以避免在集水盘发生溢水的情况下,吊顶面板被淋湿,留下影响美观的水痕迹。
2.安装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要注意通电调试
一般情况下,刚出厂的机电设备无法完成负荷试验及总装,即使是先前机电设备被使用过,也会因搬运、拆卸及重新安装等引起原有安装状态的改变,所以新安装好的建筑机电设备需要及时进行调试。在初装设备被解体装运后,重新安装好时需进行调试;此外,所有改造、更新、自制、新增的机电设备在正式投入使用之前也要调试。在调试之前,需要再次认真检查设备安装的渗漏痕迹、安全性、完整性及合理性等,以确保调试工作能够顺利、安全的进行。调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机电设备的经济性能、可靠性能及工作质量等;还要试验考核施工现场的机电设备空负荷与负荷,采用正确的检验方式来测试机电设备的性能,确保其可以与工业化的技术要求相符合
3.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在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在项目部门的组织下,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个人安全职责,负责人要做好带头作用,领导各员工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其次,为了确保安全施工的顺利开展,项目部应指定安全管理策划,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制机电安装工程安全施工组织总设计以及专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对较重要的场所,入冷冻机房、水泵房、冷却塔室、发电机房和高低压配电室等应编制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定时组织各阶层人员参加的安全方面的培训,以提高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的机电设备的安装十分重要,应该不断的加强对机电设备安装的施工分析,提升其安装施工的水平。
参考文献:
[1]程瑜 对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管理与控制探讨[期刊论文] 《魅力中国》 -2011年10期
[2]许京文 试论机电安装工程中的施工管理[期刊论文] 《科技创业家》 -2012年4期
关键词:水利工程 工程造价 审核问题 研究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11(a)-0172-02
对于水利水电工程而言其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同时其还具有政策性、知识性、专门性以及技巧性的特点,在水利水电工程中做好造价预结算工作是保障工程正常运作获利的必要措施,故此对于目前而言,研究水利水电工程中造价预结算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文章从内容以及方式两方面展开了细致的分析探讨,旨在提升人们对于水利水电工程造价预结算的认知,以下是具体内容。
1 水利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的主要内容
对于水利水电工程而言的造价预结算作业,首先就需要对工程量进行审核的判断,并且考察套用单价以及工程费用三个主要的重点,以下具体介绍。
1.1 工程量的审核
对于水利水电工程而言的造价预结算作业其审核工作可以从3个部分进行:首先,为分清计算范围,例如墙身划分以及砖石工程中基础的划分、梁柱之间的划分、在混凝土工程中的柱高划分以及次梁和主梁中的划分;其次,需要对限制范围进行划清。例如,如果水利水电工程中有建筑的高度高于3.6 m时就必须考虑到对其搭建顶棚的费用,对于现浇混凝土构件而言在其造价上才可以允许其支取支模超高的额外费用;最后,需要仔细的对图示尺寸以及计算尺寸进行审核,评断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而防止其在计算上出现错误。对于水利水电工程中的签证凭据审核必须是要在有修改通知书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施工,要做到切实有效的实事求是、合法合理的进行计量,进而最大程度上杜绝不规范费用的支出[1]。
1.2 套用单价的审核
对于套用单价的预审核工作也需要从3个方面进行,其一为直接审核套用定额单价,首先,需要对设计图纸以及内容进行审核,观察其是否符合标准,其次,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审核其是否存在重复套用的现象;最后,需要十分注意对于额定主材价格的套用是否合理的审查;其二为审核换算定额单价,按照以上的描述,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对于换算内容的额定人工、机械以及材料部分进行完全的厘清,并且还需要审核其换算方式是否真正的正确、审核系数是否正确,采用层层把关的方式实现套用单价的准确性;其三为审核补丁定额,主要是对水利水电工程中的编制依据以及方式进行审核,以及对材料预算价格、人工价格以及机械台班单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检查其正确性[2]。
1.3 工程费用的审核
对水利水电工程而言,造价预结算作业还需要对工程费用进行审核,首先是对取费必须依据当地的实际工程造价的管理部门文件进行规定,并且结合相关合同以及文件等等来进行费率的确定。在进行费用审核时首先需要对主要取费文件其符合性以及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其费率的计算是否正确以及价差调整其材料的型号、数量是否完全符合文件的相关规定。
2 现阶段在水利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的主要方式
对于水利水电工程而言,其存在着数量大、周期长的特点,并且在计价上也具有众多的特点。因此,在审核上必须使用一些合理、科学的方式才能对审核水平以及质量有所保障,以下进行具体介绍。
2.1 全面性审核
全面性审核就是在进行水利水电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时,需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的相关规定,结合施工组织、现行定额以及承包合同等相关文件,全面化的对定额单价的费用计算审核。全面性审核的方式,其特别适合审核工作的初期工作者,但是对于一些投资规模较大的工程或者是一些审核作业进度要求较高的审核工作,全面审核法是不适用也不可取的,但是如果需要极其严格进行工程造价的控制,全面性审核还是最为有效的审核方式[3]。
2.2 重点性审核
重点性审核和全面性审核法存在很大的差别,顾名思义,重点审核法就是对水利水电工程中的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的审核,其侧重点是不同的,通常而言主要对水利水电工程中一些造价很大的部位进行精细化的审核。例如,一些砖石工程、基础工程、门窗幕墙工程以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等,对于水利水电工程中一些高层的结构还需要进行明显化的审核,对于一些零星项目以及附属项目,例如,水池、雨蓬、垃圾箱、明沟、散水、坡道等,往往都是不需要进行详细化的审核的。通过重点性的审核,需要对以上的项目的工程量的额定单价进行审核,尤其是一些极其重点的项目进行审核。除此之外对于一些需要收取额外费用、材料的价差也需要进行详细化的审核。该类方式的审核其工作量较少,审核效果极佳,但是审核面不足,容易在审核工作中出现遗漏问题[4]。
2.3 对比审核
对于水利水电工程而言,其在审核中如果有一个同一时段同一地区,且其范围、规模都极其相似的工程,就可以进行对比审核。在进行审核工程上,首先需要收集大量的水利工程的审核数据,进而分析出其中的规律之处,进而根据这些规律来对目前的审核水利水电工程进行审核,进而找出工程中对于规律不符合的地方,进而对不符合之处进行重点化、详细化的审核。
2.4 分组审核
所谓分组审核就是在水利水电工程的造价预结算的过程中将其划分为数个组别,进而利用组别之中的数据进行工程量审核的一种审核方式。采用分组审核首先需要将其水利水电工程的造价审核工作分割为几个部分,并且按照一定的关系将其合理的进行编组,进而利用同一组别之中相似或者相同的计算技术,对一个工程数量进行审查,进而就能够实现对于几个分项工程量的精确化审核[5]。
2.5 筛选法
筛选法的水利水电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方式,宏观上进行观察属于统筹审核法的一种,其具体措施为通过寻找出整个工程之中部分的工程在每一个单位建筑面积之上的用工、价格以及工程量的基本准确数值,并且将其划分和归纳为价格、工程量以及用工3个方面的单一化基本值的报表,简而言之就是将工程量、用工以及价格进行分化,进而分化审核,审核的标准也不尽相同。筛选审核法其优点为审查速度很快,发现问题的速度也很快,同时其操作还十分简单,易于掌握。
3 结语
综上所述,面对水利水电工程中的造价预结算问题,首先需要明白其审核的主要内容,即工程量、套用单价以及工程费用三方面,同时对于审核的方式也需要进行合理的使用,即全面性审核、重点性审核、对比审核以及分组审核五种审核方式。
参考文献
[1] 钱建新.架子队管理模式在峡江水利枢纽工程中的应用[C]//电力行业优秀管理论文集――2014年度全国电力企业优秀管理论文大赛获奖论文.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增刊,2014,20(23):2.
[2] 哈晓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及其预结算审核方法研究[J].科技视界,2015,9(20):76,103.
[3] 唐雅琴,王艳莉,孙世国.水利水电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探讨[J].工程与建设,2015,4(5):575-57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