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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奖申报材料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08 15:28:4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创新奖申报材料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创新奖申报材料

第1篇

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办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对外开拓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引导和激励全办干部职工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干事创业,促进我市人防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条评选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开,突出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

第二条评选范围。凡全办干部职工或本科队站在工作中自身创造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创新成果,均可申报。跨科队站联合合作完成的创新成果,必须经联合科队站协商同意后,联合申报。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在贯彻全办重要工作部署中,勇于创新,积极对外联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和重大突破;

(二)对解决人防发展中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创造性地提出可行性和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进入办党组决策,取得了明显效果;或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级以上人防主管部门肯定并予推广或表彰的;

(三)创新成果应在月督查中体现;一般应评选为年度全办大事。

第四条申报数量。各科队站每年申报数目不超过2个,必须有1名主创人员,协助人员一般不超过2名;个人申报数目一般为1个。

第五条评选时间。每年1月份对上一年度的工作创新成果进行评选。

第六条评选程序。

1、申报。各科队站或个人要于每年12月底提出申请,并填写《工作创新奖申报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人事秘书科。

2、预选。人事秘书科对申报的创新成果进行整理、登记,提交办党组研究后,召开主任办公会议逐项评议,确定拟参加评选项目。

3、评选。全办干部职工对拟参加评选项目进行投票。办党组成员投票占45%,科级干部投票占30%,一般干部投票占25%。

4、审定。根据投票成绩情况,由办党组研究审定。

5、公示。对拟受奖创新成果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正。

6、确认和表彰。公示后,办党组根据公示情况和征求到的意见,研究确定工作创新奖名单后,予以表彰。

第七条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的工作创新奖题目要言简意赅,能直接反映出所申报的项目。

2、申报材料内容要真实具体,所申报的机关创新举措及成果要充分体现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的要求。

3、申报材料写作要详略得当,把重点放在介绍所申报项目的内容和效果上;语言要准确精练,通俗易懂,力争用最小的篇幅把申报内容表述清楚。

第八条奖励方法。年度评选的工作创新奖为1-3个(如没有申报或达不到标准可以空缺),分一、二、三等奖三个奖项进行表彰,一、二、三等奖分别与年度考核记功人员、嘉奖和先进工作者同等待遇。

第2篇

第一条德才兼备原则。按照评审标准条件,全面考察申报人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任期业绩。通过评审工作的导向作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业绩。

第二条客观公正原则。评审工作以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和申报人的参评材料为依据,通过评议、量化打分等形式,对申报人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民主评议原则。坚持民主程序,走群众路线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审期间,评委会委员一律平等,评委不得以在原单位的行政职务影响评审工作。

第四条责权统一原则。评审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实行评审工作责任制,评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其评审结果负责。

第五条坚持标准原则。严把标准条件关和评审质量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准确、公正、客观。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设置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评会)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评会)。

第七条推评会和初评会按以下原则组建:

统一管理的原则;

各司其职的原则;

因事组建、调整、撤消的原则。

第八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在县职改办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执行评委由县职改办从各专业评委信息库中随机抽取。

第九条建立评委信息库。

(一)评委信息库建立的原则:

中、高级推评会由本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初评会由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二)评委信息库人员条件:

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高尚;

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是本系统、本单位、本行业的技术骨干;

坚持原则,办事公正,群众基础好。

(三)评委信息库必须及时更新。

入库评委中如有工作调动、离退休、亡故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等情况,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县职改办报告,并重新推荐入库人选,以便及时调整、补充。

第十条推评会和初评会一般由7——11人组成(不等于2的倍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部分专业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可设立专业评议组。专业评议组隶属于推评会和初评会,组长由推评会和初评会委员担任,人员由5——7人组成(不等于2的倍数)。

第十一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当年组建,当年有效,下个年度重新组建。其组成人员连续参加推评会或初评会原则不超过两次。

第十二条推评会和初评会的工作职责:

1、推评会的工作职责是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评价,确定是否推荐;

2、初评会的工作职责是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审查并评审,确定是否通过。

第十三条召开推评会和初评会议时,县职改办将采用一定的联系方式,分别通知参会评委的会议时间和会议地点。

第十四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在主任委员主持下开展工作,主任委员因故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一名副主任委员主持。评委无特殊原因必须出席会议,不允许委托他人、也不允许补投票。

第十五条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执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在涉及评审其直系亲属时,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第十六条参与评审的执行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时间、地点和各评委的评审意见。

第十七条对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泄露内部讨论情况、干扰评审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取消其评委资格外,并要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评审工作结束后,本次执行评委的职责即行终止。

第三章岗位审核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评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必须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评聘分开事业单位不受此条款限制)。

第二十条县职改办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状况表》进行岗位审核。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方可同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未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单位,不予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第四章职称申报

第二十一条县职改办根据市职改办职称评审文件,安排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公示本年度单位应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评审条件。

第二十三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依据岗位职数和评审条件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书。

第二十四条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为7天。

第二十五条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的评审材料,由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报送县职改办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完善。

第二十六条对初审合格人员的评审材料,主管部门按照评委会的上会要求进行归类整理,同时填写《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条件成熟后提交推评会或初评会。

第二十七条对不符合职称申报规定程序、群众意见较大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参加评审。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二十八条推评会或初评会召开会议时,由评委会或县职改办通知相关人员及会议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九条召开评委会时,评委会委员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条推评会或初评会按以下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1、宣读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职改办领导对评委会评审工作提出要求;

3、评委会主任主持评审工作,在列席人员中提名并表决产生监票、唱票、计票人员;

4、组织学习职称评审办法、评审条件和评审纪律;

5、按照定性、定量或量化打分的办法,对评审人员的评审条件、评审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采取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人员同意票数超过到会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即为通过;

6、评审表决后,评委会主任当会公布评审结果,到会评委在评审结果和会议记录上分别签名。评委会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写明评审结论,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评委会印章;

7、会议结束后,评委会要以正式文件,将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应到评委人数、实到评委人数、评审结果等情况报送县职改办,并附《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花名册》;

8、为提高评审质量,推评会或初评会当年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下年度重新申报;

9、县职改办领导及有关同志全程列席评审会议,但不参与表决投票,不做导向性发言或表态。只负责对评审政策的解释、对评审程序的指导和对评审纪律的监督;

10、推评会和初评会建立会议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应到评委人数、实到评委人数、评委姓名、会议议程、评审对象评议情况、评委发言摘要、投票结果等。会议记录应做好归档保密工作。

第六章评审材料

第三十一条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准备评审材料。评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

第三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三)证书:

1、第一学历和第二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任现职以来的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有效期内的外语合格证书或外语免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按以下内容撰写:

1、工作简历。简要说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

2、学历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和进修情况;

3、工作实绩。任现职前简要写,任现职后重点写,要求条理清楚,重点突出;

4、任现职以来专业论文、专业论著的发表情况及参加专业学术交流会议情况等;

5、申报理由。

(五)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省、市正式刊物或规定刊号上发表的专业论文、论著。期刊必须具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论著必须具有ISBN书号,合著的需提供本人著作部分

的公证证明。对非本专业论文或在境外、港澳出版的中文刊物以及繁体字印刷刊物和在增刊中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刊稿单位出具的刊稿证明不予采用(初级职称评审人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六)评审中、高级职称所需论文的篇数、字数,合著论文所需的排名,根据省、市职改办的文件规定办理。

(七)推荐报告及公示材料。

(八)报送材料目录

第三十三条评审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必须统一用标准A4纸张形成。

第三十四条论文、论著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论著所在页面。

第三十五条评审政策涉及工龄条件的,必须以个人原始档案的记录予以佐证。

第三十六条无学历证书的,以个人学籍档案进行佐证,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函件一般不予采用。

第三十七条评审材料的内容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都必须经过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以确定其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对于伪造学历、资历及相关证书,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抄袭他人论文论著及其他违纪违规的参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结果并收回证书,其本人三个年度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第七章资格审批

第三十八条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必须经县级推评会或初评会进行推荐或评审。

第三十九条初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县职改办审批;

第四十条中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市职改办审批;

第四十一条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省职改办审批。

第八章破格评审

第四十二条不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条件,但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具有真才实学并符合其它评审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十三条破格评审职称人员,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第四十四条中、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中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证)及外语免试证,且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中级职称。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含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并持有证书者;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2、获国家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并持有证书者;省部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3、获地市或省厅局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获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4、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获市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或获得一次省级教学能手,两次市级教学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3万字以上;

5、在危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6、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计算机合格证(或免试证)及外语免试证且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高级职称。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含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名;

2、在危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3、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4、引进的急需特殊人才;

5、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或获得两次以上省级教学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5万字以上。

第四十五条申请破格评审职称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1份,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职称、学历、获奖证书、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经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第九章资格考试

第四十六条全国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及计算机考试工作,由县职改办统一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考试报名工作在县职改办统一指导下由下列具体部门组织实施: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2、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职改办具体组织实施;

3、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4、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5、卫生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6、计划生育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计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授予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有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免试证由县职改办负责办理。

第四十九条应试人员不能替考、代考,不能借用他人相片隐形报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第五十条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须经县职改办进行审查。未经县职改办审查的,考后有关业务县职改办不予受理。

第五十一条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免试外语(需办外语免试证)。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计算机: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者;

(二)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三)取得国家计算机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职称时免考;

(四)山区县及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者;

(五)年满45周岁者。

第五十三条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填写《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或《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各一式三份,一寸彩照各一张,附本人相关免试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

件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经县职改办审核盖章后,上报市职改办履行审批手批。

第五十四条高级证书办理需填写《省专业技术人员领取任职资格证书登记表》。

第十章职称转换(评)

第五十五条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从事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职称转换(评)。

第五十六条初级职称的转换,由县职改办审批;中级职称的转换,报市职改办审批;高级职称的转换(评),报省职改办审批。

第五十七条职称转换按照“同档次、同系列或相近系列”的原则进行。高级职称及“同档次、不同系列”的职称转换需进行评审,按职称评审申报程序上报评审材料。

第五十八条工作岗位变动后从事不同专业的人员,需在新的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卫生系列满2年)以上,经单位综合考核优秀方可参加职称转换(评)或考试。职称转换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单位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换审批表》一式三份;

(五)所转换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免试证)及其它硬件证明材料。

第十一章调入确认

第五十九条由外县调入我县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外省、市调入我县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除外),其职称必须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并换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六十条初级职称确认由县职改办审批,中级职称确认由市职改办审批,高级职称确认由省职改办审批。

第六十一条审核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单位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调入和军队转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

第六十二条单位对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及时报送审核。在职称评审工作过程中报送审核的,县职改办不予办理。

第六十三条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经审核确认的,单位不能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二章职务聘任

第六十四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必须在单位核定岗位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十五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按下列程序进行:

1、单位公示岗位名称、岗位任职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工作标准;

2、应聘人员根据岗位名称、岗位任职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工作标准向单位提交应聘申请书;

3、单位成立聘任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和应聘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应聘岗位名称与应聘资格名称相一致”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逐级聘任;

4、受聘人员与单位签订专业技术职务《聘约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5、聘任结果单位要以文件形式报送县职改办备案。受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证书》须经县职改办加盖公章后,方可与有关待遇挂钩。聘期内,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达不到岗位工作标准者,可转聘相当职务,或低聘、解聘。转聘、低聘、解聘人员享受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第六十六条聘任期限为三年,三年后重新续聘。

第六十七条实行了以考代评或评聘分开的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须向县职改办报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状况表》,经县职改办审核确有空缺岗位职数时,方可批准按照聘任程序进行聘任。聘期执行时间从单位聘任委员会研究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八条凡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通过参加全国不分助理级和员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按下列条件进行聘任:

①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2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4年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员级职务5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②其他人员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第十三章监督

第六十九条县职改办对授权组建评委会的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举报、申诉,接受业务上级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七十条对不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违反申报、评审程序和规定,以及组织不严、评审质量无法保证、或因评委及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评审结果错误的评委会或专业组,停止其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无效。

第七十一条对,打击压制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委和工作人员,撤销其评委或工作人员资格。对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违犯规定和程序、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四章附则

第3篇

xx年上半年,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在台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各部室的大力支持下,我办紧紧围绕全台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协调、服务和参谋助手作用,始终践行“做好领导参谋、做好部室配角、做好基层后勤”的工作理念,不断追求更高的工作效率、更优的服务质量和更顺畅的运行机制,在国家大事不断、“多难兴邦”的非常时期,立场坚定、反应迅速,较好地实现了组织、协调和服务的职能。现就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服务职能,高效处理行政事务

行政事务是办公室的核心工作。半年来,我办紧紧围绕追求深层次、高质量地处理行政事务这一服务目标,不断深化服务职能,提高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

1.材料起草和文件印发。按照台里工作需要,及时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和汇报等文字材料,保证我台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在起草过程中,抓格式,保证规范性;抓内容,保证可行性;抓程序,保证合理性;抓速度,保持时效性。上半年,共计起草《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及抗雪防冻、第二届电视观众节、抗震救灾、宣传思想工作创新奖等总结汇报发言申报材料60余份,近20万字,印发台文件34份,台党组及机关党委文件6份,其他文件2份。

2.工作协调和督查落实。对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定事项,联络台内业务部门,及时交办落实。对本台中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事项,按照要求,积极牵头,出点子、当帮手,做好部署与落实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努力做到让领导满意,让同行满意,让同事满意。上半年,顺利办结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各一项,先后牵头做好抗雪防冻、区xx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式现场直播直播、第三届广电媒体车展、xx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五十周年 “激情飞越十五周年”主题晚会、第二届电视观众节、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宣传、抗震救灾、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xx届中国国际化纤会议(xxxx)等重要活动的联络和推进工作。

3.信息上送和通报。及时、准确、全面地为领导和上级机关报送信息,是办公室的重要职责。随着对信息要求的拓宽、速度加快、要求提高,我们在信息工作中努力做到“收集信息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第一时刻、处理信息第一时段”,确保信息快速报送。由于上报及时,内容重要,一些信息受到洪航勇书记、郑荣胜区长以及区人大的批示和通报表扬。上半年,共计印发《广电信息》4期,在《xx广播电视》发表信息6条,在《xx新闻界》发表信息11条,在《xx信息》发表信息5条,在外界与我台之间架起了一座畅通无阻的沟通之桥,有力地宣传了我台的中心工作。

4.会务和接待。半年来,办公室为台及各部室安排布置会场、筹备会议40多场(次),接待上级领导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兄弟台领导参观、考察、交流、学习 20余批次。通过周到的服务,展示了良好的窗口形象,有效地促进了台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发挥了领导助手和部室配角的职能作用。

二、完善规章制度,有效开展管理工作

制度是工作运转的保证,进行有效管理则是做好工作的必要环节。半年来,我办坚持按照“干大事,从细节做起;做小事,从大局着眼”的要求,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完善各项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工作,为全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资金预算计划,针对预算管理“细化”、“定额化”的特点,及时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落实支出指标,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各项开支按时履行。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根据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强化会计监督职能,配合台各项工程与设备、车辆的招投标工作。及时做好年报和月报报送,做好经济承包年度审计兑现以及新合同的签订。

2.档案管理。在去年获得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的基础上,我办继续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及时对各类文件进行整理、编号、存档,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3.物业后勤管理。做好广电中心、xx发射中心等物业的维修、卫生、绿化以及房产、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台内人员变动,调整办公室,配备办公设备。按照计划安排落实节假日福利、劳保用品、夏令用品的发放。职工食堂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供应早餐,改善伙食质量,公务接待实行审批制度。

4.广电办公网管理。积极配合技术部门建设广电办公网,根据各部门反馈不断修改和完善系统。牵头成立广电办公网使用管理办公室,起草出台《广电办公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带头使用广电办公网,充实和更新内容,发挥办公网的作用,促进工作开展。

5.车辆管理。管理和维护好台内车辆,及时调度,保证台领导和各部门及离退休领导的用车需要。做好报废车辆的申报、审批及新车辆的审批、购置与上牌。将车辆使用纳入办公网系统,提高了车辆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塑造窗口形象

办公室工作无小事,每位同志的言行举止,不仅代表个人的形象,代表办公室的形象,在某种程度上还代表着全台的形象。所以,我办积极鼓励工作人员勤于学习,乐于钻研。半年来,办公室根据台党组的总体部署,坚持对本办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队伍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有效地增强了办公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发展创新意识,提高了凝聚力和战斗力。

1.不断加强学习。继续组织开展党的xx大精神学习,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法纪理念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对司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遵纪守法、安全出行的意识。发挥党员在队伍建设中的政治核心、团结核心和自我教育作用,积极通过集体讨论、共同学习的方式提高素质修养和工作水平。

2.培养奉献精神。办公室工作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没有崇高的敬业精神是干不好的。在日常工作中,我办格外注重对奉献精神的培养。工作中,绝大多数的办公室同志都能做到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当无名英雄,谋事而不谋利,奉献而不索取,把全部心思用在工作上,在工作中体现自己的价值。特别是在今年的抗雪防冻和抗震救灾中,每一位同志都能够充分发扬不怕吃苦的精神,外出采购抗雪防冻物资,积极联系抗震救灾事宜,充分发挥了广电主人翁精神。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体会是凡事要多请示、多汇报、多通气、多动脑、多动笔、多请教,要多注意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在实践中增长知识才干。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有时工作的质量和标准与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方面,个体的能力素质不够高,材料质量上不去;另一方面,由于工作量多、时间比较紧,个别工作还不能够让领导满意。

二是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对全台工作情况掌握还不够细致,有时工作敏感性还不是很强,一些工作不能主动、提前地谋思路、想办法,一些工作没有提前量,上报情况不够及时。

三是自身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尤其是在自学方面,自我加压精神不强,与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发扬以人为本的精神,拓宽思路、求真务实,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根据台党组今年的工作思路,对全台工作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内容、时限和需要达到的目标,集中力量抓大事、抓成果,加强部室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年初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是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理解,充分领会领导意图,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当好参谋助手,创造性开展工作。及时掌握最新的理论成果、工作方法,努力提高谋事、干事、成事的能力,确保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