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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08 15:28:4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百日行动工作总结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第1篇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的指示批示,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活动月的领导,我镇于年初印发了《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在安全工作中我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安排部署,亲临一线现场检查,亲自过问隐患整改情况,亲自协调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同时,镇党委、政府明确要求,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保证工作经费,明确分工,各安全生产机构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层层加强领导,各负其责任,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针对部分群众、个人和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用电用气、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认识较差的情况,我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展板、脱贫攻坚入户等有效载体对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要求村社每周进行一次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日常安全注意事项,每季度召开“三主一员”教育培训会,邀请升中六中队、大坪联合执法中队的同志对重点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极大的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形成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积极有效治理八月份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时段,由于天气较热及学生正值暑假末期,学生外出及强对流和暴阵雨天气较多,我镇结合实际组织安全生产办公室人员、国土所、派出所、学校、医院、燃气公司、兽防站、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检查执法组,对全镇的加油站点、堰塘、水库、砖厂、餐饮店、养殖场(户)烟花爆竹经营户、学校、企业和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对无证经营、非法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个人、企业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业整改。村(社区)对辖区内的山体沟壑、堰塘、水库、道路交通及防护设施警示标牌等有潜在隐患的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整改并进行网格化管理,查出安全隐患一处。全镇新增地质灾害和道路交通及塘库河流等防伤害警示标语标牌33处。查处违法行为12起,停业整顿企业1家,治理安全隐患共4处,其中地质灾害2处,学校周边安全2处,水上交通安全0处,燃气安全1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明显好转。

第2篇

2017年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卫计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中心任务,积极贯彻“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十六字方针,认真做好医院内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现将我院2017年度汤沟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1、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院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治安防范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医院与科室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使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让全院所有科室、职工参与到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中去;积极建立健全医院安全生产和治安、消防安全制度,充分利用医院视频监控系统和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使医院形成立体式治安和消防监控网络,发挥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优势,对医院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2、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2.1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落实。成立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配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2.2广泛宣传发动,工作任务明确

按照县卫计委的要求,积极参与上级部门安排的安全生产活动,为把“百日专项行动活动”活动深入到全院每一个职工中去,医院制定活动方案,并在显著位置悬挂“百日专项行动活动”宣传横额,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栏,同时组织大家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百日专项行动”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气氛。

2.3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我院以“百日专项行动活动”活动为契机,完善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细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围绕着“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主题,结合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落实好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坚持边自查自纠,边建立长效机制。

我院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与每个员工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保证全体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医院安全生产。

2.4工作有重点,自查有力度

根据医院“百日专项行动活动”活动方案,我院有针对性的要求各科室对重点部门,重点(要害)部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整改;同时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小组成员对各科室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并现场纠正隐患。

按照《级别评定标准》逐条进行了对照,发现了医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院对全院重点部门和要害科室进行现场消防及安全演习,重点体现在灭火器的使用和突发事件的处置上,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大家能够迅速反应;同时对部分科室压力不足的灭火器进行更换。

我院对院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麻毒药品、药库进行24小时监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对医院职工饭堂,供应室等部门进行严格巡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医院医疗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行。

2.5抓好医院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1)保安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当值保安人员上班不脱岗,夜间值班人员做到不睡觉,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后勤科及保安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全院各科室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整改;同时医院为加强对离院物品的管理,对离院物品实行放行条制度;加强对病房探视制度和探视时间的管理,对外来人员夜间进出医院严格把关,加强了对外来可疑人员的排查力度;利用医院监控中心的视频进行管理,对医院新大楼各楼层进行24小时监控,防止和减少治安事件的发生;

(3)认真做好医院消防安全工作,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在重大节假日前均对医院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总务科每月组织对医院消防系统进行检查和调试,保障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请消防支队的警官对全院员工进行消防了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灭火器的的使用培训。全年医院没有发生一起火灾安全事故,给职工和患者提供了一个安全、优质的医疗环境。

第3篇

一、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领导,局特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督查形式

本次督查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行业管理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全面部署督查工作的基础上,确定督查的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督查面不小于三分之一,市局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抽查。

三、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点内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经费投入到位情况;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情况;隐患档案库建立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落实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已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等。

(二)专业督点内容: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船舶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现场安全防护和人员安全防护情况;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

(二)注重实效。各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际,制订下发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责任,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确保督查取得实施。

(三)突出重点。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5月份,各生产经营企业自查,局组织一期安全培训;6、7月份,局组织对重点企业进行督查。

第4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市、县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遏制冶金等工贸企业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贯彻落实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为抓手,督促冶金等工贸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细致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决遏制冶金等工贸企业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冶金等工贸企业“百日安全生产清剿隐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由镇大主席蒋洪远任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支书及主任为成员的冶金等工贸企业“百日安全生产清剿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代贵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冶金等工贸企业“百日安全生产清剿隐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从2012年2月29日至5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2月29日至3月20日,各冶金等工贸企业对照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工作要求,对自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别是煤气使用、高温金属溶液吊运、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职业危害防护工作制度,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要求,搞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夯实安全基础。

第二阶段(安全检查阶段):2012年3月21日至5月10日,各村及相关部门在冶金等工贸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冶金等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情况、现场操作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三同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煤气使用、高温金属溶液吊运、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等重点环节专项治理情况以及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状况情况。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5月11日至5月25日,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冶金等工贸企业“百日安全生产清剿隐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其考核结果将纳入单位年终考核范围。

四、工作措施

(一)4月中下旬,镇人民政府将对全镇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三同时”和安全生产清剿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督查中将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暗访、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对冶金等工贸企业“百日安全生产清剿隐患专项行动”开展不到位、走过场、弄虚作假、纵容失责将启动行政问责机制。

(三)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更好的了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预警机制情况,冶金等工贸企业必须将每月的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报告报镇人民政府安监办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目标

各村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冶金等工贸企业的实际,对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患,以零事故、零死亡为工作目标,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村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制订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措施和责任,做到重点企业、重点帮扶,重大隐患、重点督促,重大问题、重点研究。把督促指导企业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核心主线,最大限度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并不断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行动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按“隐患当作事故处理”的原则一律立案查处,并限期整改消除。整改中,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做好整改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对安全生产投入长期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非法违法行为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该取缔关闭的一律取缔关闭,切实做到严处、根治隐患、源头预防。

第5篇

根据文件精神,XX街道深入学习落实文件要求,开展了网络环境整治专行动,现将工作开展以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XX街道党工委对本次百日攻坚活动高度重视,成立由XX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召开了多次工作会议,并要求所辖各社区成立工作小组,由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开展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领导责任。

二、开展网络信息生态整治活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XX街道在辖区内开展了XX网络生态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网络舆情和安全风险点制定了《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网络安全风险防控预案》从而建立起来一套行之有效的网络舆情和安全风险监测汇报体系,并以“知法守法、依法上网、理性上网”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宣传文明上网观。同时,积极开展辖区内网络从业者和公众号所有者摸排工作,依据上级数据和摸排中发现的新情况对辖区内网络从业者和公众号所有者建立台账,更好的开展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

三、积极开展网络安全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中的涉密情况,XX街道制定了相关规定,严格涉密电脑和涉密信息的使用和传输制度,要求涉密电脑专人负责,涉密信息不得网络传输,严格内、外网电脑使用制度,切实落实好涉密信息保密工作。

第6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和市安委会第八次例会精神,结合公安部正在开展的“牵手平安行”活动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要求,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平安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市政府决定抽调专人组成4个督导检查组,从即日起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对国务院、省政府“”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和市安委会第八次例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对当前正在开展的“牵手平安行”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以及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情况。

3、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工作情况。

4、各运输企业,特别是长途客运、卧铺客运和危险物品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专门安全机构、人员设置情况;企业交通安全机制建立和制度落实情况。

5、公安交警部门对酒后驾车、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情况。交通部门对“两防”专项整治情况。

6、全市旅游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是清理企业车辆及驾驶人资质、包车牌证发放、车载GPS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使用情况;运输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运营和旅游公司雇佣外省、市客运车辆问题。

7、运输企业10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车辆运行路线、班次审批情况;发车时间调整、中短途接驳运输、驾驶人配置和落地休息等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凌晨2时至5时客运车辆运行问题。

8、各乡(镇、办事处)对辖区新、改、扩建道路安全评审和验收工作落实情况;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公路、住建部门对交通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9、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运输、教育部门对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学生接送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对农村地区学生接送车辆调研和经费保障情况。

10、交通安全服务站工作情况,重点是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登记检查情况。

11、安监、监察、公安、交通运输、工会等部门对辖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逐案倒查情况。

12、各乡(镇、办事处)深入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情况,加大对禁止“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和曝光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案例等宣传工作情况。

13、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与运输企业牵手,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

14、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与运输企业牵手,对辖区大中型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清理情况;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分达12分以上的驾驶人培训和抄告情况。

15、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平台建立和相关制度完善落实情况。

16、公安交警部门对客、货运驾驶人进行属地管理情况;对在本地从事客货运的异地驾驶人登记、教育服务管理情况。

17、各乡(镇)恶劣天气预警制度建立完善和工作落实情况,加强汛期除险加固、防范自然灾害情况。

18、文明办、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农机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牵手平安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情况。

二、督查方式

各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所负责的乡(镇、办事处)或相关部门以及基层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要切实强化领导,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坚决杜绝三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十”期间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2、各督导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并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和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督导检查组有权督办、催办或在一定范围内对被督导检查的单位进行通报。

第7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全面清理未批先用、批而未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进一步巩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规范用地行为,确保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自查为主。这次专项行动实行上下联动、自查为主。专项行动的基础是自查自纠,市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和指导。

2、突出重点。这次专项行动主要通过对新增建设用地的清理,全面摸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项目用地和批而未用的土地,重点查处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3、重在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认真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管,规范管理。

4、区别对待。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已经依法严肃处理的,不再处理。不主动自查自纠,通过抽查或群众举报发现的,依法从严查处。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这次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规划区、城市控制区和工业园区为重要清理区域。

1、各类新增建设用地的清理。主要是清理年日至年7月31日期间新增建设用地的情况,摸清未批先用,非法批地等情况。

2、土地批而未用的清理。主要清理年日以来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摸清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建、建而未用、用而未尽和土地粗放经营等情况。

3、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项目用地的清理。主要清理辖区内经营性用地情况,特别是摸清工业园区用地或者单独选址工业项目用地擅自改变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的情况。

4、查处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对清理出来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特别是要严肃查处未批先用、非法批地、擅自改变工业用地性质进行房地产开发或其他经营性用地开发,以及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这次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监察、发改、城建、规划、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参与,采取自查自纠与市里集中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是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7日至8月28日)。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等措施,部署开展辖区内的土地执法专项行动。

(二)自查清理阶段(8月29日至9月11日)。基层国土地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后,分门别类进行梳理,逐宗登记造册,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汇总后报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市国土局。

(三)整改处理阶段(9月12日至10月11日)。针对自查清理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边整边改。对征而未供、供而未建、建而未用、用而未尽和土地粗放经营的,要及时盘活和利用;对未批先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符合补办用地审批条件的,其用地指标使用本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标不够的,从下一年度扣减。整改处理情况要逐级汇总上报,并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2日至10月29日)。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局、市规划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自查清理、查处纠正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不主动纠正和依法处理的,将组织力量直接进行查处,并视情况在全市通报。专项行动工作结束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市政府和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并做好迎接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它作为当前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为此,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监察局局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建设、、规划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陈世爱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土地执法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乡(镇、场、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此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积广、政策性强。要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法,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建立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

第8篇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严密排查、问题导向、标本兼治、铁腕治患、严厉问责”的总要求,立足监管实际,聚焦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学校、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和无证照黑窝点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力争做到婴幼儿配方乳粉、大米、饮料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100%覆盖、整治100%到位,坚决预防、杜绝源发性、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当好老百姓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坚强卫士,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二、整治重点

1.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

2.大米、白酒、食盐、食用油、肉蛋奶等影响面广的大宗食品。

3.含“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辣条、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等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委托生产者。

4.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者。

5.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6.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7.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三、整治内容

要深入汇总梳理历年来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日常监督管理、抽样检测结果、群众投诉举报等情况,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集中消毒餐饮具等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针对性抽检,摸清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对策,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食用农(林)产品种植养殖环节

推进标准化生产和推进绿色生产,建立健全食用农(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严厉打击农(林)业投入品违法行为。以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的行为。

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林业站、各村委会

(二)食品生产环节

1.生产许可情况。重点排查整治婴幼儿配方乳粉、大米、饮料等食品,以及以固体饮料等许可类别超范围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突出问题和违规行为。

2.过程控制情况。重点排查整治采购使用无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设立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措施及操作规程,无产品标准受托生产食品,未按照规定留存样品并做好记录等突出问题和违规行为。

3.非法添加情况。重点排查整治食品原料来源不明确、标识不清楚,无专人管理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中未按照产品配方进行投料,原料领用、投料等记录不齐全,违法添加药品、非食用物质、仅限用于保健食品的物质等突出问题和违规行为。

4.标签标识情况。重点排查整治产品名称未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使用药品名称命名食品,营养信息不真实客观,未执行相应食品安全标准或标注适用婴幼儿等特殊人群,标注或暗示有疾病预防、治疗或保健功能及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等突出问题和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各村委会

(三)食品流通环节

1.资质条件情况。重点排查整治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未在有效期内,载明的经营项目与实际销售产品不相符、地址与实际场所不一致,证件未在其经营场所或者网站活动主页面的显著位置悬挂或公示,产品贮存和经营场所未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络交易经营者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备案等突出问题和违规行为。

2.进货查验情况。重点排查整治未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无查验、记录并留存供应商和生产商的许可资质、产品注册证书、产品全项目合格检验报告、进口产品检验检疫证明、供货商供货票据等文件资料,销售的产品未经注册批准备案、与资质文件、产品合格证明不一致,批发企业未建立并严格落实食品销售记录制度等突出问题和违规行为。

3.产品追溯情况。重点排查整治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特别是进口产品刮码贴标问题,即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号等标注被人为破坏或篡改,产品电子信息追潮二维码(物流码)、真伪查询二维码、积分码等被人为损坏或重新贴标,不能通过扫码实现准确追溯和有效验证真伪。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产品信息存在刮码贴标、刮码无积分、正品刮码现象等突出问题和违规行为。

4.过程控制情况。重点排查整治销售的特殊食品未经注册备案;产品陈列和销售未设立专区或专柜并设置醒目提示牌,与普通食品、药品等其他商品混放销售等;经营者未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对距离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未及时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处理措施。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建立、公开并严格履行入网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和义务等突出问题和违规行为。

5.标签标识情况。重点排查整治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经营者销售的产品包装及标签标识未完好清晰,与注册证书内容保持不一致。标签、说明书、宣传资料含有虚假和夸大宣传、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内容,有明示或暗示产品有益智、增强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进口产品无中文标签,与原标注信息不一致,未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等突出问题和违规行为。

6.宣传和销售情况。重点排查整治在销售中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专家推介、虚假广告等形式向婴幼儿、儿童、老年等特殊人群进行虚假宣传,未经许可或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外利用网络、会议、电话营销等突出问题和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民政办、各村委会

(四)餐饮服务环节

以学校、旅游景区、建筑工地、单位食堂、小餐饮等为重点,加强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清洗消毒、食品储存等全过程的监管;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无健康证行为和采购、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厉打击现场制售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废弃油,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学校周边非法食品流动摊点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文广站、镇建管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学校、各村委会

(五)畜禽屠宰环节

严格生猪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严格查处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生猪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宰杀“瘦肉精”生猪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生猪屠宰,做好产品来源流向登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切实做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六)食品相关产品

重点排摸整顿无证生产食品相关产品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无证生产、使用回收原料、违规使用增塑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无卫生监督合格证的集中消毒餐饮具。对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要从严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履职到位。

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各卫生院、各村委会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

(二)集中行动、专项整治阶段(2020年6月20日至7月31日):对标对表,逐项推进各项整治措施落实,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0年8月1日至8月30日):开展全覆盖的督导检查,通报问题、推广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党政同责、县乡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成立镇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镇长张宏武任组长,政协联工委主任潘东方任副组长,镇宣传部门、镇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镇财政所、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林业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学校、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市场监管所,张应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惩重处,行刑衔接。对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出问题要及时依纪依规依法处置,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案件,要注重线索收集、及时移送立案,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问题整治“责任到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五进”活动及业务培训等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营养健康知识,引导公众提高识假辨假能力,促进科学理性消费。要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有效推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要坚持开门搞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形成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