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8 15:29:5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审计工作方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大数据审计思路
(一)树立大数据审计的理念。将大数据审计的贯穿到每个审计项目中,不断研究新思路、新经验和新做法,以数据为核心,将数据分析与现场延伸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更精准的定位审计疑点,缩小核实范围,提高工作效率。
(二)充实大数据审计资源。定期采集包括财政、民生等使用较为频繁的数据资源;积极推动数据采集规范化建设;推动大数据审计方法库的构建,使计算机审计方法的应用更为便利、快捷。
(三)强化大数据审计队伍建设。运用计算机和大数据进行审计应动员全局力量,而不仅仅局限在计算机人员。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审计人员不仅要懂得数据库的知识,还要懂得审计实务;加强数据分析能力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综合素质。
二、提高大数据审计的措施
(一)前期数据调查
对全市各部门(单位)所运用的业务系统和业务数据进行调查了解,摸清各部门的业务数据内容及其存储情况,为采集业务数据和审计项目中可能涉及到跨部门数据关联做准备。接入用友财务统一核算软件审计端口,审计端口的接入更灵活、方便地为各审计组财务数据采集提供服务。
(二)积极配合项目组
在项目实施前积极与组长、主审进行沟通,如何开展计算机审计、项目组需要什么、项目所需要的数据、主审想得到的目的和结果。以确定审计方向和重点,并将相关的审计内容纳入到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审计方法、发现的疑点、采集到的数据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审计思路的变化,及时与主审反馈,以调整审计方法和思路,并配合项目组核实疑点。
(三)参与重点项目
年初审计计划项目制定后,确定重点审计项目,加入到项目组中。除数据分析外,通过参与其他审计内容,熟悉财务知识、财经法规以及其他业务方面知识,尽快地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积累经验。今后审计工作中,运用自己的思路和方法开展审计。
(四)编写计算机审计方法
在审计项目完成后,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计算机审计方法,并编写计算机审计方法或案例,为以后的审计项目开展打好基础。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任务,会计师事务所应组织业务的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二)审计资料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各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各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各单位按照资产清查文件规定编制的基础表、报表及申报清查损溢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资产清查部门做好政策、规定解释;协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各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汇总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单位申报的损溢及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资产清查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与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固定联系人制度与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定期沟通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具体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将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参审所(审计小组)目前的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资产清查部门协调的事项。
如遇重大问题,财政部门可随时召集会议。
2、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的总负责人和对各单位进行审计的项目负责人。?
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各项目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清查审计总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财政部门提交。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1、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2、按照资产清查部门制订的总体审计方案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3、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交事务所经济鉴证证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有关资料;?
?4、完成资产清查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计主要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范性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2、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七、审计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银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
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
八、重点审计领域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
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1)对库存现金的清查,应当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如有差异,应说明原因;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及现金倒轧表;对库存外币依币种清查,并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备用金余额加上各项支出凭证的金额应等于当初设置备用金数额,对单项备用金余额较大的,应由持备用金的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
(2)对银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情况。检查各单位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单位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银行存款金额。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外汇市场汇价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a.?存款明细要依不同银行账户分列明细,应当区分人民币及各种外币;
?b.?定期存款应当索取银行定期存款单予以检查,并取得复印件;
?c.?各项存款应当由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如询证函回函、对账单等;
?d.?外币存款应当按外币币种及银行分列;
e.?银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时应当详加注明。
2、应收款项(暂付款)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1)清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暂付款)时,索取各单位与对方单位金额核对一致的对账确认单或向对方单位发函询证;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款项,要查明原因,了解催收情况。中介机构要做好有关取证工作;
(2)索取各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3、对外投资
(1)对国库券、各种特种债券、股票及基金进行清查,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盘点库存有价证券,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2)对其他单位投资的清查,索取有关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权比例、历次分红情况等;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4、存货(库存材料)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1)要求各单位配合中介机构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2)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可以进行实地盘点或向对方单位实施询证,并查明未收回原因,检查各单位催收情况及是否按规定作价转让;
(3)代保管物资要各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
(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要求各单位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1)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2)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各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各单位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4)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二)负债类
负债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以及账外负债,要求核查负债的性质、种类、金额和合法性。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作为本次清查资产损溢处理。
1、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借入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单位发函询证;索取相关借款协议或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实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测算借款利息计提是否充分,有无欠息与逾期未还情况,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额预提。
2、应缴预算款
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如非营利组织的预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规定上缴预算的款项。应缴预算款清查时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有无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现象。
3、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列示明细。核点同“应缴预算款”。
4、应付款项(暂存款)
应付款项(暂存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款项列入暂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5、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种类列示明细;查阅相关纳税认定、纳税通知、纳税优惠等文件;核对有关会计期间完税证明,对期末未交税金余额复核其是否正确,列示是否允当;关注是否存在税收罚款的情况。
(三)收支类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单位内部往来款项原则上不能作为资产清查损溢申报。但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控制单位的“家底”,如实反映单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内部的单方挂账在同时取得下列证据时可以作为资产清查损溢:
(1)单方挂账产生的内部证据,包括: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形成单方挂账的详细原因;
(2)债务方提供的不承认此笔挂账的理由;
(3)中介机构对该笔挂账的经济鉴证证明。
2、资产损溢
中介机构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损溢,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确认;
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3、文物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固定资产,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和收藏的单位负责清查登记。对文物原则上只登记实物量。一些有价文物可以按照国家文物局、财政部(89)文物计字第877号文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办理:“对现有文物藏品,凡能够估价的都要估价入账;无法估价的,可登记品种、等级和数量。对于新征集的文物,应按实际收购金额入账;对接收捐献的文物可估价入账”。
4、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九、审计关注的重点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审计质量,确定本次资产清查的审计重点如下:
1、按申报金额排序,重点关注盘盈及报损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项目
资产清查的重点应放在单笔报损金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报损项目上。具体操作时可先对各单位通过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拟申报盘盈及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各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c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b类是界于a类与c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2、保证时间进度
会计师事务所按资产清查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1、为了控制审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资产清查部门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下发审计工作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
2、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总体进度,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就审计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3、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资产损溢,与规定的标准不相符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
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人员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损溢申报;
(2)?难以评估确定价值的资产;
(3)?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
(4)?与资产清查部门要求报告不一致的事项;
(5)?任何影响资产清查报告期限的事项;
(6)?其他重大问题。
?4、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如未申报任何清查损溢,参审所仍应按要求出具报告)、管理建议书和重要事项报告等上报资料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包括纸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
5、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熟悉资产清查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将负责审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及时报给同级财政部门。
?十一、审计费用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厅统一支付。
二0xx年二月十二日
中介机构审核鉴证
1、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各项损益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2、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有资产损益的单位出具《资产清查事项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的情形
1、单位虽然取得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
2、单位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的有关不良应收财款和不良投资损失;
3、单位损失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单位存货、固定资产、在行程(如适用)的报废、损毁;
4、单位各项盘盈和盘亏资产;
5、单位各项资金挂帐损失。
(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应实施的必要程序
1、督促和协助单位及时取得相关损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2、在单位难以取得相关损失及资金挂帐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时,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单位单位提供相关损失的内部证据;
3、社会中介机构赴二作现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相关调查资料;
4、根据收集的上述材料,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单位相关损失的发生事实和可能进行鉴证;
5、通过认真核对与分析计算,对单位相关损失的金额进行估算及确认;
6、对收集的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形成经济鉴证材料;
7、出具鉴证意见书。
(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应符合的要求
1、对于单位的相关损失应按照类别逐项出具鉴证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审计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为基础,建立行政执法公众参与制度,保障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深入推进审计行政执法工作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权力运行阳光透明、公正高效。
二、主要工作
1、梳理确定审计行政处罚依据和项目。在原有审计行政处罚项目清理的基础上,对现行审计法律法规中的行政处罚罚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行政处罚实施依据和项目,明确实施主体和职责,稳步推进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
2、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流程,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在局网站上公布。
3、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阳光行使和群众公议相关配套制度,从制度上保障行政执法阳光运行。除《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规定的不宜公议的行政处罚案件外,适用一般程序的审计政处罚案件全部实行群众公议。
三、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2012年8月)。一是成立机构,明确职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启动群众公议推进工作。二是学习传达市本级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推进群众公议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任务。三是根据法定职责,进一步梳理审计行政处罚依据和项目,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基准制度并公布。四是制定行政执法相关配套业务流程,确保行政执法权力运行阳光透明。
2、全面启动(2012年9月)。在局网站上公布《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裁量目录》和相关配套制度、业务流程,按照新建立的行政处罚运行机制开展行政处罚工作,全面启动群众公议工作。
3、常态运行(2012年10月)。开展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检查评估,总结完善审计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整理编印相关资料,推动建立群众公议工作常态工作机制,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设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具体涉及行政处罚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顺利实施。
2、突出重点,规范工作环节。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二是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事项登记、调查取证、初步审定、复核审理、处罚告知工作,规范并提交案件卷宗,方便群众公议。
摘要:随着公安消防部队后勤保障能力的增强和服务职能的拓展,消防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公安机关的关键职能部门,肩负着十分重要的公共管理职能,其内部审计工作是确保经济活动有序运行和反腐倡廉顺利推进的重要环节。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队的审计工作面临着全新的挑战,如何提高部队的经费使用效益和审计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公安消防部队审计部门必须面对的课题。
关键词:新形势 公安消防部队 审计工作
党的十以来,针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强调了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必要性,提出了要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队的审计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这对部队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高公安消防部队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部队稳定健康发展,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重视审计工作。
一、公安消防部队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
公安消防部队审计是针对部队装备物资管理、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所进行的整合、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管理行为,审计人员按照相关法律进行检查、审核,并判断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而作出审查、评价。公安消防部队开展审计工作有利于促进部队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节约部队开支、避免会计舞弊、预防的重要作用。
我国政府一直以来对公安消防部队的建设问题都十分重视。由于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价格非常高,国家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为了保障公安消防部队的发展平稳,每年都会拨付大量的预算和经费,以此来壮大消防部队的力量。然而,资金的实际利用率却不尽如人意,使用中往往存在着资源浪费、资产缺乏管理、重复购买等问题。通过审计,可以提高公安消防部队的资金利用率,捍卫国家资金安全。
二、公安消防部队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意识不足
公安消防部队普遍较为重视防火、灭火以及消防队员的应急演练、体能训练等工作,对内部财务审计管理方面的重视相对不足,甚至有些公安消防部队没有设置专门的独立审计机构和专业的审计人员,未能落实审计工作的编制,内部审计力量缺口严重。这种发展的不均衡态势背离了公安消防部队的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发展要求,阻碍了我国消防事业的有序、快速、健康运行。此外,一些公安消防部队对审计的认识仍局限于财务会计审计,缺乏对审计管理作用的必要认识,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审计方法不规范
审计工作的专业性极强,公安消防部队的经济活动具有多变性、复杂性的特点,财务领域宽泛且数据庞大,审计任务较为繁重,这无形中加大了公安消防部队审计工作的难度,然而传统意义上的审计工作方法的效率较低,不具备时效性,已经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队内部审计工作的需求。此外,公安消防部队的审计技术也较为匮乏,审计评价仍处于初级阶段,审计程序的规范性较差,未能给予事前审计、事前预警足够的重视,审计方法的不规范导致公安消防部队的审计工作无法实现预期的效果,审计职能发挥不到位。
(三)信息化审计不健全
目前,我国公安消防部队普遍以传统账目基础审计方法作为主要的审计手段,信息化建设局限于使用电脑统计数据、制作审计底稿、出具审计报告等,缺乏以考核、评价为主的效益审计,而效益审计是检验经济活动效益性、经济决策科学性的最有效、最直接的工具和手段。效益审计的不完善,不利于公安消防部队从更深层次剖析部队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实质性问题,更不利于部队单位理财能力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三、完善公安消防部队审计工作的建议
(一)转变审计思维,树立服务意识
新形势下,为了进一步适应国家深化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公安消防部队必须加快内部审计工作转型的步伐,转变审计思维,由传统的关注结果的事后审计理念,向关注过程、关注现状、随时审计、跟踪审计、事前审计的现代化审计理念转变。重点加强预防和防范措施,规避存在的、可能存在的风险苗头。此外,还要不断推进部队的后勤建设,积极强化内部控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预防腐败的同时提高部队的经济效益,促进公安消防部队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推进风险导向审计,巩固跟踪审计结果
传统的以制度为导向的审计模式要求审计人员将审计重点放在具体实施阶段,对准备阶段、审计计划的重视程度不足。制度导向审计按照“控制、风险、目标”的流程进行,而风险导向审计的审计理念是以风险作为核心,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准备阶段投入更多的精力,预见性地发现、确认单位可能面临或已经存在的风险,风险导向审计的流程可归纳为“风险、控制、目标”。因此,公安消防部队必须将审计工作的重心前移,并兼顾审计工作的计划阶段和实施阶段。
在公安消防部队以往的审计模式中,已发生的经济活动是审查的重点对象,简而言之,就是对经济活动的结果进行的事后监督审计。而风险导向计要求公安消防部队将事后审计模式向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审计模式转变,延伸事后反馈到事中、事前,努力克服传统的制度导向审计的不足,这就要求公安消防部队的审计人员事前对部队的战略、目标、决策、计划进行提早审计,具体审计内容包括审查计划、战略、目标的可行性,决策方法的合理性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以及保证措施的可靠性等。不仅如此,审计人员要对被审计单位的战略、目标、决策、计划的实施过程进行审计,即事中审计,主要审查其执行效果和执行进度。在经济活动结束后,要综合、全面地审查战略、目标、决策、计划的完成情况,并与预算指标和预期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在全面审计工作结束后,公安消防部队的内审部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针对被审计单位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纠错的效果等方面进行跟踪审计、后续审计,进一步检验审计结果的落实程度以及审计问题的纠正情况。对后续审计中检查出来的各项问题,不论大小,也不论客观原因或是主观原因,都要认真核实,找到相关责任人,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切不可轻视细节。
(三)拓宽内审范围,加强工程审计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深入发展,公安消防部队的任务类型和职能范围日益拓宽,其工程建设的任务也随之增加。基本建设审计工作有利于生成并提高公安消防部队的战斗力,关系到部队长远的发展和官兵的切身利益,有利于实现节约基建经费、增加基建资金效益的目标,进而保障公安消防部队基本建设工程的质量。具体审计内容见下表。
(四)突破传统审计方法,优化内审信息化
公安消防部队的审计人员要积极适应审计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新形势,进一步规范审计方法,改进审计程序,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的审计手段,不断提高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逐渐成为公安消防部队审计工作的必然趋势,为此,应引进先进的审计管理信息软件,建设部队审计信息平台,内部审计人员应充分利用现代化审计工具,进而完成公安消防部内部审计的创新转型。在此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公安消防部队效益审计的建设,将相关信息共享到内部网络平台上,以便于群众浏览和监督,同时将效益审计的结果直接运用到年度干部晋升和日常奖惩中,全面提升效益审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五)培养团队意识,提高人员素质
内部审计人员的执行力是做好内审工作的关键因素,部门领导要充分挖掘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议公安消防部队采取主审轮流制,帮助审计人员不断转化工作角色,做到对内部审计的各个流程都有所了解,借此形成宏观化的视角和全局化的思维,从而增强内部审计小组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培养内部审计人员主动出击、群策群力的团队精神。内审人员要切实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准确把握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贯彻审计转型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基本内涵与全新理念。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监督活动,有利于公安消防部队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夯实应急救援机制、完善内部管理结构。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队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审计方法、充实审计力量,不断推动公安消防事业和公安消防部队的健康发展。X
参考文献:
[1]王强.如何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审计工作效率[J].财经界(学术版),2013,(5).
一、试点原则
试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确保参加试点的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完成H股企业审计业务:
(一)严格要求、质量第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适应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对注册会计师职业提出的要求,具有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社会认可度。
(二)择优选拔、稳步推进。试点初期,应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少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根据具体情况,再择机审慎扩大试点范围。
(三)自愿申请、强化审核。符合要求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可自愿申请参加试点。财政部、证监会要强化审核,严把质量关,从源头上防范不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二、审核推荐机构
财政部、证监会成立“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审核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参加试点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推荐工作。委员会主任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检查局、证监会会计部、中注协相关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财政部会计司),成员由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检查局、证监会会计部、中注协有关人员组成。
三、基本要求
委员会从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择优选择参加试点:
(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从事过H股企业审计业务或预期能够承接H股企业审计业务;
(二)上年度业务收入(含境内、外分支机构收入,下同)不低于30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0万元,且证券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不低于30家;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400人,其中通过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数不少于300人;
(四)(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或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每人不得超过25%;
(五)治理结构、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六)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者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属某一国际会计公司的成员所。
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合并满足上述基本要求的,可以申请参加试点,但应在2009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实质性合并程序。实质性合并程序包括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公告、交回被合并方的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和(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等。完成实质性合并程序的,本条第一款第(二)项“上年度业务收入”可以合并各方上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汇总计算,第(三)项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也根据同一原则认定。
四、优先考虑因素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同等条件下,对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优先考虑:
(一)高级管理团队关系和谐、年富力强的。
(二)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的。
(三)具有较强的执业责任承担能力的。
(四)组建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的。
五、申请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参加试点工作,应当向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参加H股企业审计试点工作申请书(含申请表,附表1)。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在H股审计试点工作实施前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执业经历的情况说明及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或者预期能够承接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收费情况表(附表2)、证券业务情况表(附表3)以及由其他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特别说明符合基本要求第(二)项的情况。
(五)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和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监管系统()打印的股东/合伙人情况表和注册会计师情况表。
(六)会计师事务所治理结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七)香港成员所的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成员所相关协议复印件。
(八)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的情况说明。
(十)职业保险保单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或职业风险基金相关说明。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在管理公司范围内实现品牌、业务管理、资源调度、质量控制、教育培训和信息技术平台实质性统一的情况说明。
(十二)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涉及本办法第三条中合并事项的会计师事务所,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合并协议复印件;在公开媒体的合并公告复印件;被合并方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交回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和(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说明。
因办理工商手续、业务衔接等客观原因确实难以在2009年10月31日之前交回被合并方的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和(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出具经合并双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主任会计师签章的承诺书,明确承诺在办理完毕相关工商、业务手续后立即交回相应证书。延期交回证书的截止时间不得迟于2009年12月31日。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会计师事务所,取消其申请资格。
六、工作程序
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根据本方案要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网站和证监会网站进行公示。
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对初审公示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委员会。委员会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对初审公示和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审核评议。
审核评议后,委员会应当将评议结果报财政部、证监会领导确定。委员会对确定参加试点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网站和证监会网站上公告,同时推荐给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财务汇报局、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会计师公会。自推荐之日起,被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开始承接H股企业审计业务。
一、考核范围
本办法考核的范围为各县区审计局、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和局机关各科(室)、局下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部门)。
二、考核内容
围绕推进“金审工程”建设,实现审计管理系统和审计实施系统的深化应用,建立健全审计管理、审计作业和信息交流三大平台,构建完善基础支撑、安全运行、人才支持、制度保障四大体系建设的情况。全面考核审计信息化人才培养、制度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技术的深化应用和整体推进情况;信息化环境下审计监督能力和审计管理水平提升情况;为审计工作转型升级、审计质量控制、审计决策支撑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水平和作用等。重点考核OA和AO系统的应用、计算机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信息化成果转化等。
三、考核组织
市局成立全市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审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局综合法规科、办公室、人教科和计算机审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市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化考核办公室),由市局计算机审计中心履行其职能,具体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四、考核方式及考核标准
各县区审计局、市局各业务科室(经济责任审计局)、市局综合科室按不同类别分成三组进行考核,基本分100分,附加分不封顶。
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五、考核程序
信息化工作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统一组织、上下结合、逐级考评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审计局、市局各业务科室(经济责任审计局)、市局综合科室参照局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进行自测,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测材料报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教科、综合科、办公室、计算机中心共同对自测材料予以核实后,报信息化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最后将考核结果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六、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结果评出全市审计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4个,其中:市局2个(业务科室、综合科室各1个),县(区)审计局2个。全市审计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4名,其中:市局2名,县(区)审计局2名。《市审计机关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计分标准》详见附件4。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控制包括内部督导、内部自我质量控制与外部评价三个方面。内部审计的质量控制可以分为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两个方面,内部自我质量的控制又可以分为内部审计机构质量的控制与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两个层次。无论是内部控制还是外部控制都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机构要依据国家的同内审法律法规和准则、借签国际成熟经验,根据单位组织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从审计目标、审计方式、流程、质量控制标准等制度,外部评价必须确定一个稳定的内部审计质量外部评估标准,使内部审计工作中做到有明质量控制制度可依,使内部审计质量得到有效的提高。因此,建立完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体系,是确保内部审计质量的前提。
(二)科学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方案是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基础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方案直接影响到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制订一个科学合理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方案是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在制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时必须结合本单位本组织的实际情况,选择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大资金及单位管理层及员工关注的重大事项,制订科学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且要根据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性质以及人员状况,制订审计资源计划的安排。在制定审计计划时,还要关注单位及组织内部风险领域及一些苗头性的问题,注意防范风险。内部审计工作方案的编制中,重点要做好审前调查工作,要注意收集和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及涉及的法律规章制度文件,确定项目审计重点,对项目的审计风险进行评估。同时还要注意审计目标、范围、内容、重点清晰,审计资源合理分配,工作方法、步骤和要求明确并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还要注意审计方案必须要报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三)坚持严格的内部审计程序是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保障
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只有严格的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可提高的内部审计质量,否则内部审计质量是无法控制的。内部审计的程序是指对审计工作过程的控制,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坚持严格的内部审计程序是必不可少的,审计计划的制订到审计档案的归档、后续审计等有一系列严格程序等必不可少,否则就不可能做到审计意见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及合理性,影响审计质量的控制。
(四)内部审计工作底稿质量是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关键
高质量的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是高质量内部审计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因此我们在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要从形式和实质上两个方面来保证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形式上工作底稿要素要齐全,格式要符合编制要求;实质上工作底稿要内容记录完整,层次分明。要确保审计工作底稿质量还要确保审计证据质量,一方面要保证审计证据取得质量,要做到取证目标明确、范围清晰,灵活运用检查、观察、询问、函证、分析程序方式。另一方面做好审计证据评价质量,确保证据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相关性是指审计证据与审计目标、审计结论的相关联;可靠性是指证据的可信程度和真实性;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是否足以支撑审计结论,确保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第三,实行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审计工作底稿必须要进行复核,根据重要程度确立二级复核制或者三级复核制,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通过对审计工作底稿质量控制,形成“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反映项目审计计划与审计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并包括与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相关的所有重要事项”。
(五)建设一支过硬的内部审计队伍是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根本
无论是审计计划的制订、审计方案的编制、审计工作的实施都是通过审计人员在进行,因此在影响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各种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在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应当是内部审计各项工作的第一要素,要切实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建设,科学合理地进行审计机构人员的配置,建设一支复合型审计队伍。首先加强内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其次,要进一步提升内审队伍的业务素质。提高不能局限于财务、工程预决算的知识的学习,还要加强对现代审计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及计算机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在业务素质的学习提高过程中要注意“三个结合”,即业务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第三,建立一支复合性审计队伍。由于内部审计工作涉及面比较广,不仅要考虑审计人员业务能力,还要考虑到工作沟通协调能力,从而既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又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
(六)积极开展内部审计质量
关键词:企业内部审计控制措施
企业所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规范企业内部的运作,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使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步。然而,随着社会以及市场的不断变化,企业自身的内部审计工作也同样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而这些风险的存在,不仅仅使得预期的目标难以实现,更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作,使企业的生存以及发展受到威胁。正是因为这样,必须积极的做好企业内部审计风险的控制工作,这样才能够有效的规避这些风险,从而真正的促进企业的进步、发展。
一、企业内部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内审人员的素质
正如前文所提及,审计人员的素质对审计风险的控制有重要的作用。这种素质主要是指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和必要的关注,且需要审计人员做到审计时客观、公正。但是由于主客观各种因素,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了自身的素质和经验不足以审计相应的业务和对象,采取的审计方法不适当,这样也就导致了审计风险不可避免。
(二)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
企业审计的主要对象和企业的业务相关,不同的企业业务会导致不同的审计要求,对审计的方法和主要采用的手段也有所取舍。企业业务如果较为特殊,则对审计人员的要求也可能较为特殊,而企业复杂的业务对象和流程也造成审计较为困难,对审计的方法也有可能有特殊的要求。可以说,这也是审计风险的产生原因之一。一方面,内部审计人员可能在无法独自作出判断的情况下需要借助外部人员,从而导致结论不可信;另外一方面,复杂和特殊的审计对象也给了管理人员舞弊和违法经营的可能性,导致审计风险的加大。
(三)企业环境的变化
企业的环境变化会对企业产生极大的影响。同时也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有职业胜任能力和必要的关注,这要求审计人员能够对企业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并对企业的业务有一定的知晓。而企业环境的变化,一方面对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带来了挑战,使得部分审计人员面临经验不足的困扰,另外一方面也造成了管理人员在环境变化下进行舞弊的可能性(即动机)加强,相应的舞弊机会也有可能提升。而舞弊很有可能无法被审计发现。这就很有可能导致了审计风险的加大。
二、加强企业内部审计风险控制的措施
(一)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
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约束内部审计活动以及审计人员实施工作的行为,其目的就是使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最终形成科学的、有序的以及合理的审计模式。由此可以看出,要想真正的加强企业内部审计风险的控制,就必须积极的、主动的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完善,不仅仅是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人员要符合制度的要求,制度的最初建设也必须能够适应审计人员,只有做到了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作用,才能够真正的形成一个有利于企业进步、发展的审计模式。具体的建设措施包括了以下几点:第一,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条件来进行建设,尽可能的使制度符合企业的发展需要;第二,实施层层责任制,让企业领导、企业管理者以及审计人员都能够从本质上适应于企业的内部审计,并且强化企业的内部审计运行质量。
(二)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方案的制定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方案是企业实施内部审计的指导性工作,使企业后续所进行的审计工作更够更加的科学、有序,进而通过工作的完善来避免风险的存在,即使出现了风险,也能够因为方案的科学、合理来有效的获得规避。具体的制定措施包括了以下几点:第一,严格的审核自身企业已有的内部审计方案,客观的展开评价,充分的了解已有方案的优势以及不足;第二,根据自身企业的条件、现状对审计方案中的不足进行有效的修订,使企业的内部审计方案能够真正的促进工作的展开;第三,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实施动态性的管理,因为社会在发展的同时,市场也在不断的转变,而在这样的环境中,企业必须给与动态的审计方案管理,这样才能够确保企业内部审计方案的实效性。
(三)加强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
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将直接的关系到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的质量,而不少审计风险也往往是由审计人员的行为、操作所引发的。正是因为这样,企业必须重视对内部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这样才能够从源头上去控制好内部审计风险,也才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的实施措施包括了以下几点:第一,整合自身的审计人力资源,尽可能的完善自身企业的审计人力资源结构,从而发挥出审计人员的作用;第二,给与企业审计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的机会,比如说大力的开展培训活动,使审计人员能够从客观上提高自身的素质以及工作的能力;第三,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教育环节,比如说职业道德教育、职业能力教育以及人格上的培养,使审计人员能够更好的投入工作,并且从最初的意识上端正对工作的态度。
结束语
总而言之,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的促进企业的进步、发展,从而帮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市场的变化,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也同样面临着一些风险威胁,在这样的环境中,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对风险的控制,这样才能够确保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展开,从而实现预期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陈荣.浅谈内部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及控制[J].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