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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意见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0 14:52:1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党建工作意见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党建工作意见

第1篇

党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是党政信息公开的重要方式,做好党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各级党政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提高党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党政服务作用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党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基本要求,认真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36号第十四条规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准确把握《条例》立法本意和有关党政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内涵,切实发挥党政信息对人们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准确把握党政信息的适用范畴和公开原则,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条例》所称党政信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党政信息,应当是正式、准确、完整的申请人可以在生产、生活和科研中正式使用,也可以在诉讼或行政程序中作为书证使用。因此,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党政信息。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党政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区分处理的除外依据《条例》行政机关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党政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遇到一个申请要求公开分属多个行政机关制作或保存的党政信息,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别和项目繁多时,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请人尽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受理机关可要求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即一个党政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党政信息项目。同时,对将申请公开的党政信息拆分过细的情况,即申请人就一个具体事项向同一行政机关提出多个内容相近的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需要对现有的信息进行拆分处理才能答复,受理机关可要求申请人对所提申请作适当归并处理。

完善党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审查责任。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后,对拟公开的党政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信息“填报、初审、复审、复核、公开”五步骤,对申请是否有效、信息是否应该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审查意见,未经保密审查的党政信息不得公开,确保不因为党政信息公开而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受理依申请公开党政信息过程中,对于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党政信息,行政机关应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党政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尽量避免将公共性党政信息只向个别申请人公开,以减少对同一党政信息的一再申请,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妥善处理研究课题类申请。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及时更新和细化应公开的党政信息内容、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查。行政机关收到党政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和提供党政信息的应当场答复和提供党政信息;不能当场答复和提供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经党政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党政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党政信息的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对于要求行政机关为其大范围提供课题研究所需资料、数据的申请,因其不同于《条例》规定一般意义上的申请,且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设置依申请公开的立法本意,行政机关可要求申请人对其申请方式作出调整。对于课题研究所需党政信息,若已经主动公开的可告知申请人通过党政网站、党政公报、部门统计年鉴、相关公开出版物和档案馆、图书馆信息查阅点等渠道自行查阅。通过主动公开渠道确实难以获取的党政信息,申请人可按照“一事一申请”方式,向相关行政机关分别提出申请。研究课题类申请面大量广,针对性强,处理此类申请时,要加强调研,认真研究,慎重稳妥处理,确保能公开的党政信息尽量公开,能部分公开的部分公开,不能公开的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健全工作制度,夯实党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基础。

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条例》要求,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完善党政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丰富党政信息公开方式,拓宽工作层面,进一步畅通渠道,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一是编制、完善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各县区、各部门要将依申请公开作为党政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的重要内容。依申请公开指南包括申请条件、所需材料,申请书格式文本,办理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事项;依申请公开目录包括党政信息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凡编制的党政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中没有依申请公开内容或内容不完整的必须及时补充、完善。二是推进网上申请公开,简化程序。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党政门户网站专门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开通“依申请公开”栏目,通过网上下载服务等方式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全面实现申请表格下载和在线申请提交,方便申请人网上提交党政信息公开申请。三是完善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各县区、各部门要确定具体机构、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并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面向社会公开;充分利用现有的行政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为人民群众申请公开党政信息提供便利。

五、强化措施,健全监督保障制度

一是加强检查考核。各县区、各部门要把依申请公开党政信息情况作为党政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政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及时对本辖区依申请公开党政信息和保密审查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问题的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及时进行整改。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党工委、管委会总体工作部署和安排,服务领导决策,维护群众利益,定期开展督查和情况反馈,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和促进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和各项任务目标的全面落实。

基本原则:坚持领导带头,逐级负责,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有令必行,凡党工委、管委会重要决策和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做到有交必办,确保政令畅通;坚持实事求是、真督严查,把注重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努力使督查事项落到实处;坚持日常调度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督查与工作目标和考核相结合,不断改进督查方法,完善督查制度,保证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督查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督查内容:督查工作围绕党工委、管委会工作中心,贯穿于抓工作落实的全过程。主要内容包括:

1、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全区领导骨干会议、全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党工委(扩大)会议、年度《工作要点》等全区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确定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3、党工委、管委会阶段性、专项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4、上级领导和领导机关对群众和基层来信、来访、报告以及其他有关问题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

5、党工委、管委会领导重要批示、交办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6、上级领导和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调研时提出要求落实的事项;

7、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落实情况;

8、其他需要督查的重要事项。

(二)督查方式:坚持督与查并重,督与研同步,明查与暗访结合,开展经常性督查、专题督查和跟踪督查,查工作进度,查实际效果,做到有部署必有检查,有检查必有结果。督查的方式主要有:

1、对各镇、区直部门落实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情况,开展定期督查调度;

2、对重大工作部署及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活动;

3、围绕决策落实的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有重点地开展督查调研;

4、对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工作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活动;

5、对各镇、区直部门落实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6、对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需要督查的重点事项,开展随机督查活动;

7、对应落实而未落实的事项,经催办后未办结的,下发督查通知,逾期仍未办结的,进行通报批评;

8、对党工委、管委会重要决策部署,适时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实地督查活动,并将情况进行通报。

三、督查事项办理和反馈要求

1、以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为主线,对需要督查的事项,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立项。对应督查的事项,明确任务要求、承办单位、办理期限等,由临港产业区分管领导审定,报临港产业区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确定。

②转办。立项后,以《督办通知单》、电话等形式及时将督查事项清楚无误地通知承办单位。

③催办。督查通知发出后,区别不同情况,适当采取电话询问、发催办通知、登门督促、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跟踪催办,及时掌握办理情况。

④反馈。收到承办单位对有关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后,经把关符合要求的,报有关领导阅示;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向市及市以上机关报告办理结果的有关材料,由临港产业区领导逐级把关审签。

⑤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由临港产业区党政办公室存档,以备综合考核使用。

2、各镇、区直各部门都要严格按照督查通知、督办事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向临港产业区党政办公室反馈落实情况,报送督查事项办理情况报告。督查上报既要反馈党工委、管委会决策下达后,本级党委政府、本部门的部署和安排,也要反馈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和进度;既要反馈决策实施初期的情况,也要反馈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情况;既要反馈决策落实的进展动态、措施办法和成绩经验,也要反馈决策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措施。督查反馈情况要力求快速、准确、规范,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各镇、区直有关部门半年和年终都要分别上报半年和年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上报主要任务目标、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3、对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承办部门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查办事项,加快查办速度,提高办结质量。查办件原则上要求在一个月内办结,并向临港产业区党政办公室报告查办结果;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结的,应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对重要事项或久拖不决的问题,要组织相关部门直接进行催办。

4、对各镇、区直部门落实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承办重要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报告,临港产业区党政办公室及时形成综合或专题报告,送领导审阅,为完善决策和再决策提供依据,并根据领导批示精神对重点工作情况继续实行督查。对办理期限较长的事项,应分阶段向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领导要求进一步搞好跟踪督查,直至工作完成。对一些特点突出、成效明显、具有推广借鉴价值的督查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党政办公室将以《临港督查》等形式编发综合督查通报,指导和促进面上工作。

四、督查通报

1、督查通报的内容:定期通报各镇、区直部门落实党工委、管委会重要工作部署、重点工作情况;半年和年终通报一次年度全区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及时通报决策落实的成功经验或值得推广借鉴的工作方法,对落实不力的提出批评,并限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督查通报的依据:主要是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检查工作、调查研究时发现和掌握的情况;立项督查的办理情况;各镇、区直部门单位上报的工作情况;责任考核部门和执法执纪机关提供的情况等。

3、督查通报的范围:定期督查通报中,对工作落实的情况,通报至各镇、区直各部门;对于问题性、突发性情况,及时呈报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对于因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况,经授权后通报至限定范围。

第3篇

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内容。市自年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的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止今年4月底,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累计达到29559万元,节约资金2958万元,市政府采购规模从年前的500万元发展到年的8492万元,增长了16.8倍。全市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运作、有序推进和稳步发展的轨道。存在认识不够到位、工作进展不够平衡、部分县(区)尚未启动、管理机构尚不健全、制度建设相对薄弱、采购行为不够规范透明、采购程序不够科学严密、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等问题。对此。要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财政资金使周效率、发浑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促进廉政建设的高度,对遏制腐败现象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目前工作中还有较大差距。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充分认识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扎实高效的工作,进一步抓好政府采购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圈

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巩固现有采购规模和范围的基础上。先易后难。逐步推开。一要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支出占单位购置性支出的比重,重点选择一些标的小且易操作的工程类项目进行政府采购试点。积累经验。扩大公开招标和集中支付规模。二要逐步将国债、扶贪、救灾、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专项物资、设备购置统一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三要依法理顺部门关系,积极探索将建设工程依法纳入政府采购监管的途经和方式,发挥财部门在预算管理和资金支付环节的职能优势。四要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通过细化财政资金采购项目和编制年度政府集中采购计划,扩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范围和采购品种。对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安排的项目,只要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都要纳入政府采购实施范围。

三、发挥区位资源优势。积极推行市、县(区)政府联合采购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在建立健供应商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上。打破地域界限。要委托市级实行集申采购,根据供应商的分布情况。积极推行区域性政府联合采购。县(区)对大宗货物的采购以及在本县(区)市场范围内不能完成采购任务的采购项目。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减少采购环节,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的规模效益。

四、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大力推行“管采分离”和“三权分立”制度

备县(区)要严格按照政事分开、管理与执行分离原则。规范政府采购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即管理、执行、使用者相分离,依法完善政府采购机构设置。逐步建立起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具体要建立“四项三分离”制度。招标、使用、定标人相分离,预算、采购、结算相分离,采购、付款、验收相分离,针对各个环节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督措施,坚持项目分段责任制、岗位轮换制、项目回避制,形成有关备方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衡机制。

五、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益规范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处埋行为。

市上己出台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市级财政初步建立了涵盖相关领域的政府采购专家库。各县(区)财政部门也要动员社会各界技术、经济方面的人才。不断做大做强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要严把“入门关”和“监督关”真正将品德高尚、有真才实学的专业人才引进来。实行分类归档、统一管理、随机选取、资源共享。各县(区)不再设立政府采购项目咨询评审专家库,积极参与政府采购。纳入全市统一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进行政府采购项目咨询评审时,可从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申随机抽取。对于日益增多的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实事求是地依法进行处理。绝不能消极应对,各级政府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要认真对待。按时予以答复。敷衍塞责,将矛盾上交,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益。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

要建立以财政部门为主。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约束,监察、审计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把政府采购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防止和消除政府采购中的腐败现象及各种逃避政府集中采购的行为。监察、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既要加强对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集中采购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也要强化对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必要时要会同人大和审计部门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觉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促使有关政府采购当事人逐步提高法律意识。

第4篇

1.原始记录性价值。古建筑档案是还历史面貌之依据。古建筑如同其他历史文物一样,一旦毁去,将无法挽回,因此,建立一个统一的既能反映中华民族建筑风格又能反映出自身建筑特点的分门别类的古建筑档案体系,有利于对古建筑的维修、保养与利用。

2.依据凭证价值。古建筑的构造复杂,由于构件本身材质性能所限,再加以人为的破坏和自然营力的侵蚀等多方面的原因,古建筑必须经常保养维修,才能保护其年代久远[3]。为了对其进行科学的保护,需要在研究古建筑遗物的同时,配合相应档案资料的研究,两者互相作证、互相结合可以使研究成果更为可靠,更具有说服力。因此必须重视档案资料,发挥其依据凭证作用,应当要求达到万一这一建筑物全部毁掉时,能根据档案资料加以复原的程度。

3.参考决策价值。古建筑档案在古建筑保护中除了具有依据凭证价值,还具有参考决策价值。如文化部门在研究古建筑的历史、文化和艺术时,借助档案,便于了解古建筑的全貌与细节,或者对古建筑进行综合比较与分析;规划建设部门在研究古建筑价值,衡量哪些古建筑在城市发展中是否应该保留修复、拆除或者改造时,借助档案,便于进行反复研究并作出科学决策;设计施工单位在修复或改造古建筑时,借助档案,参照古建筑过去原貌细节,便于制定科学的设计与施工方案[4]。

4.科学技术价值。中国古代有着领先世界的建筑技术,而作为这些技术载体的古建筑档案也是浩如烟海、富有特色。研究古建筑档案的科技价值,不仅对档案管理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建筑技术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科技资料。比如通过现存的样式雷图档,就可以看出清代皇室建筑完整的设计程序,无论是宫殿、陵寝还是园囿,都是先由算房丈量地面,再由样房里以掌案为首的“样式雷”进行设计,然后是设计绘制地盘尺寸样,即立样图并估算工料,呈奏钦准,而后实施[5]。

5.文化艺术价值。建筑不仅仅是技术科学,而且是一种文化艺术。中国古代建筑经过历史积淀,同时还吸收了中国其他传统文化艺术,特别是绘画、雕刻、工艺美术等,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体系,是人类文明共同的财富。当前各地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已日渐增强,在古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的修缮维护中,古建筑档案在体现其文化艺术价值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如对木(石)构件的更换,对碑文的复原,对建筑雕饰的修补不仅仅靠工匠的技艺和经验,将档案的原始记录利用于此,无疑能更真实体现该物质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

二、古建筑档案工作

1.科学鉴定是确保古建筑档案真实性和准确性的首要环节。古建筑档案鉴定是指运用古建筑和档案学的理论和技术,科学地判定古建筑档案的真伪、是否准确、价值大小等。由于古建筑形成时间长,设计、施工、实测、历史考证和现状调查各步骤间隔时间久,经手人员多等因素影响,档案中记载的信息,特别是古建筑实测、历史考证和现状调查部分档案的内容只有经过后人的鉴定方能确定其真实性。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古建筑档案鉴定工作要在总建筑师或工程师的领导下,由相关专业的科技人员和档案人员共同组成。上述“三结合”的组织形式,适应了鉴定工作的实际需要,是古建筑档案鉴定工作经验的总结。

2.全面收集是保证古建筑档案齐全完整的有效手段。首先,改变古建筑档案不齐全的被动局面,从古建筑测绘入手,积极主动立项开展专题研究,保证古建筑档案的齐全完整。古建筑测绘的基本原则是:弄清历史沿革,保持建筑风貌,据实测绘。具体要求是:据实精确测绘,做到图物一致,测绘语言统一,凡是原古建筑物已无遗迹或遗址,而由测绘者根据各类材料绘制的建筑图,应注明原由;测绘图中反映不清楚的,应以文字、图表作补充说明。实测内容包括:总平面图;单体平面、立面、剖面图;单体台基、结构图;节点大样详图;屋盖结构图;特殊结构用料情况、截面尺寸、图例等。测绘所附说明包括:古建筑物的历史沿革;所处地理平面分布位置;各个立面照片及局部照片;现使用单位及使用情况;文物保护等级及保护方法,维护管理等有关规则;名人参观记录及名人题词;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记录;今后规划设想。对于图纸、文字说明难以反映的应采用录像、照片等方式予以补充[6]。其次,除了实测和现场拍照外,多渠道地对相关历史文字和图片信息进行收集,如档案部门保存的档案、考古出土和文博部门保存的档案、地面遗存的石刻档案、古人今人的科技建筑汇编、以相关著作等保存的史志著述等,有利于全面收集到珍贵的档案资料。

3.现代化管理手段是保护古建筑档案安全的重要途径。古建筑档案的寿命主要受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内因即档案制成材料的耐久性,如发黄、变脆、褪色等现象,尤其是经过复印的图纸和文字更难保存,二是外因即档案保存环境与条件,如温度、湿度、光线、有害生物等都是影响古建筑档案寿命的因素。因此需要及时补救受损的古建筑档案,可采用防治结合的保护措施,一方面改善档案保管条件,防止或减缓自然环境中各种有害因素对档案的破坏;另一方面,运用档案保护技术对受损的古建筑档案进行修复、补救;此外,在生成古建筑档案时要注意对档案生成材料的规范要求,从源头上保护档案的安全,延长档案的寿命。另外要逐步实现双轨制管理,运用高科技手段,将纸质档案数字化,既有效保护古建筑档案的实体,也提高了档案利用效率[7]。

第5篇

“一本三建”的主要内容

“以人为本”是核心,解决为谁干的问题。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党建科学化发展的根本。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与方法论,实际就是群众立场、群众观点与群众路线的深化与升华。机关党建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为本,以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为本,做好服务、教育和管理工作。

“党建联建”是保障,解决谁来干的问题。针对各级政府机关党群专职人员普遍较少的问题,我们通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机制,挖掘、释放机关兼职党团干部的活力,形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与机关工会、机关团委和机关妇委会等群团组织资源整合、联合建设优势,构筑起“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发展”的大党建格局。

“时空拓建”是阵地,解决在哪干的问题。思想文化阵地,我们不去占领,别的东西就会去占领。我们始终唱响主旋律,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党员干部职工头脑,遵循机关业务规律,做到党员干部职工的时空拓展到哪里,党的教育与服务就延伸哪里,努力达到如影随形的效果。

“创争领建”是目标,解决怎样干的问题。创先争优是目标,也是动力。我们积极引领机关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搞结合、干好本职求深入、服务群众出活力、创先争优见效果,充分发挥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骨干带头作用、党员团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本三建”的工作措施

抓核心,以人为本贯始终。机关党建紧紧围绕“尊重人、理解人、依靠人、服务人”,定思路、求突破、促发展、抓落实。决策向基层问计,每年初统计系统都要深入开展“寻计问策”大调研。成果让群众共享,实施“党建惠民”工程,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成效请群众评议,每年底都组织大规模的“下评上”活动。切实把评判权交给群众。

抓组织,党群联建强力量。加强局党组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兼任局机关党委书记,是局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位领导分管机关党委工作,是直接责任人;党组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又抓好党建工作。加强机关党纪工青妇组织建设。2011年通过公推直选,分别选出11名、7名、9名同志组成新一届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机关团委。“三委”委员平均年龄下降10岁,年富力强,群众威信较高,成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中坚力量,为党群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加强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今年,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的要求,对支部进行了换届。在24个支部,按照可配尽配的原则,增设15名副书记,明确了24名联络员,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网络体系。加强各类协会小组建设。成立了党建研究协会、统计业务协会、文体协会和青年联合会,特别是通过个人自荐、支部推荐、群众票选分别产生了会长、组长和青年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增强了机关党员、职工的归属感、成就感。

抓拓展,时空扩大强阵地。拓展传统活动空间。联系服务农村。省局机关积极响应省委提出的“千名处长进千村”活动。由帮扶3个村扩大到7个村,选派了1名副局长和6名处长到帮扶村兼任副书记,在引导干部“接地气”的同时,提高了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联系服务企业。开展“千名党团干部联系服务万户规模企业活动”,掀起了服务活动热潮。联系服务社区。开展社区共建,对贫困家庭进行定点、定期帮扶。占领新兴网络阵地。2011年全面开辟机关党群共建园地。在内网上大大提高系统上下、处室之间工作效率。在外网上建成抓党建促业务交流群和十多个统计专业群。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抓住传统法定节假日时机开展富有特色的党建活动,鼓舞斗志。凝聚力量。抓住日常工作时机,常年开展班车和办公楼广播文化、每周三或周五的以支部为主的党建活动日。抓住特殊时机,如每个党员入党日由机关党委统一发放政治生日贺卡等。

抓规范,创先争优促提升。创争目标分解。制定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群联建工作任务分工表,细化、量化了31项具体任务,逐一明确了谁主办、谁协办、谁承办和标准要求、完成时限、量化分值,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机关党委具体抓,支书党员人人抓”的责任体系。创争经费保障。采取“机关扶一块、支部挤一块、志愿凑一块”等办法,为党建活动提供财力保障。创争目标考评。开展“自查述职、党员群众评议、机关党委考评”“三位一体”考评机制,达到了良好效果。创争典型选树。通过选树先进党支部,评选优秀支部书记、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统计分析能手,用身边的典型教育身边的人,引领大家见贤思齐。

“一本三建”的实践成效

第6篇

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电子文件夹发展呈现几何增长。它对传统的看得见,摸得着的纸质档案提出了新的挑战。

1、电子文件的定义。

我国《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中对电子文件的定义是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电子文件主要特点。

非人工识读性。这是电子文件最显著的特点。存储于各种价质中的数据是虚拟的信息。人们并不能直接读取。

媒介依赖性。既然电子文件不能由人们直接读取,取就要借助于一定的媒介。即计算机的软硬件以及各种存储介质。

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纸质文件信息通过文字记载于各种实体材料上,信息随着载体的转移而转移。而电子文件的信息是虚拟的,可

以在种计算机之间进行传输。

应用广泛性。在传统纸质档案工作中,常为档案的复制利用而费时费工,更会浪费很多材料资源。而电子文件具有可以随意进行增删、剪切、复制信息、撤销恢复、重新组织文件信息结构等特点,在操作上有很大优越性。

信息存储高密度性。随着技术的进步,需要一个档案室来存储的文件资料只需一张光盘便可以搞定,电子文件使资料便携性突出。

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1、电子文件的认识存在误区。

目前,有些档案工作者缺乏计算机技术基础的支持,对电子文件的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传统观念和不熟悉计算机的操作使档案工作者产生畏难的情绪。同时产生认识的误区,例如:认为电子文件的归档工作繁杂艰苦,且和纸质文件信息重复等。

2、电子文件归档格式混乱。无统一标准。

国家虽然在《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对文本电子文件、图像电子文件、多媒体电子文件、音频电子文件等规定了通用的文件格式,但实际操作中,各单位仍然会根据本部门情况使用不同的电子文件格式。而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元数据的标准越来越多样,统一标准的缺乏,造成了电子文件归档上的困难。

3、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的争议。

电子文件由于其在识别性,载体等方面与纸质档案有较大的区别。使其在传播中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如果缺乏有效的规范,极有可能导致“自由过度”,电子文件在促进档案工作的同时,也给信息安全的传播秩序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可见,档案法制化成为电子文件时代档案信息网络化的内在要求。除此之外,电子文件证据性的法律地位已成为档案学界和法学界共同关注的问题。

三、电子文件归档思绪

1、文档一体化。

信息化建设中的文档一体化指的是将现代档案管理工作从组织制度到具体程序真正的交织在一起。

在学校中,文档一体化表现在档案信息化纳入到学校办公自动化的总格局中,与办公自动化融为一体,同步进行。为此,对学校的档案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从部门管理出发。一体化的部门管理将学校机关文书部门、网络信息部门、档案部门有机地联系起来。尤其是网络信息部门,将发挥其技术优势,提供软硬件平台服务,支持学校档案工作由传统手工操作向现代化发展。

从业务流程出发。电子文件的归档工作要比纸质文件复杂。然而,所带来的效益也是纸质文件所难以比拟的。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是基于计算机技术,那么,对于文件的归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档案工作者不权要熟悉电子文件管理系统,还要细致耐心地进行录入、鉴定等前期工作。

从技术标准出发。对于电子文件的元数据标准我国理论研究还处于框架阶段,而具体电子文件归档的标准也并不完善。加快我国相关标准的制订,已成为标准一体化的迫切要求。

2、归档双轨制。

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双轨制已是今后档案工作的必然。

第7篇

一、总体情况

大多数村党支部对这次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对照检查汇报提纲,认真准备汇报材料,个别村党支部还召开了会议,把第一季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有的村党支部在自查基础上,进行了归纳总结,突出特色工作、重点工作,汇报全面完整、实事求是。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村党支部对党建工作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对本村全年各项工作重点、难点掌握的比较全面;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能够认真组织落实镇党委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大多数村党支部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进行了党务公开,按照党员承诺制的实施方案落实了党员承诺事项。远程教育设备有专用房间,配备了专用桌椅、机柜、材料柜,专用房间做到了“三防”、“三到位”。各村都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并能运用现代远程教育开展学习培训;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运行正常,接待、服务群众事项登记清晰明了;进行了劳动技能培训的宣传,制定了培训计划,建立了培训档案。

检查中了解到,各村都开展了以“环境友好·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清理通村、通乡公路两侧、居民点、农户房前屋后的“三堆”杂物;清运垃圾,修建宣传墙,进行了全方位的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通过整治,使各村的环境卫生面貌有了很大的改善;同时对本村影响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积极进行排查,使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在以下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作标准不高。从党建工作看,“”制度坚持的不够,大多数村支部能够开展党日活动,但活动内容单一,个别村支部不认真研究工作,能过得去就行,应付于事;二是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文书的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参差不齐,写作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各别村远程教育设备运行不够正常,有的因电话欠费、有的因设备故障不报修、有的因不会操作而闲置等问题,有待于理一步加强管理。四是便民中心虽然正常运转,但记录不够全面,总体记载量不足。五是对全年重点工作的分析、安排、措施不够到位,部分村重点工作进展缓慢。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认真贯彻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主线,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创新党建活动载体,构建发挥作用平台。按照区委要求,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实施“先锋工程”,扎实推行“党员承诺制”,深入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狠抓村务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在党员服务管理上,创新模式,成立“__镇党员服务中心”;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管理上开展“两定一查三测评”活动。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声有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富有成效。

(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在村级管理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上,要制定完善村务、财务制度和

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社干部管理办法,继续开展村级后备人才系列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村社干部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进一步完善村级服务功能、规范党员服务管理、整合党员、干部服务队伍,使干部、党员的管理、服务上规模、上水平。(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要以“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环境友好·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抓好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构建一个环境优美、社会稳定、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抓准热点、抓住难点、密切关注、及早介入,严格控制集体访,杜绝越级上访和进京上访现象的发生。

第8篇

一、协调推动县级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

县委政法委报县委同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对策略两个专题,纳入县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计划,聘请理论教员讲解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上的报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典型案例汇编》等重点内容。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县级领导干部法治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县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改善全县政法机关的执法环境。

二、切实抓好政法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

抓好各级政法领导干部的集中教育培训,是这次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活动的关键。根据省委关于各地集中教育培训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全县政法领导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分批集中组织科、所、队、庭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学习一周。重点学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上的报告;省委书记罗清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永文同志在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讲话精神;《法治热点问题解读》;《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典型案例汇编》等内容。

三、认真抓好政法干警的普遍教育

集中教育和分散自学相结合,通过领导辅导和聘请理论教员讲授、组织先进模范报告会、开展“以案析理”讨论等形式,政法各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学习培训一天。对新进政法机关干警,重点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政法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干警开展走近群众、服务群众活动。在走访和服务活动中,每名干警都要认真查找思想认识、思想感情和执法工作的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撰写心得文章,组织讨论交流。努力做到干警受教育,群众得实惠。

四、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培训

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县司法局要按照上级要求,精心组织,分期分批对他们组织全员集中培训。通过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系统学习研讨,要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是社会主义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定位、本质内涵和基本要求,有深刻理解和认识;对坚持党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法律服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要把集中教育与切实加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党建工作,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树立法律服务行业良好形象结合起来,发挥法律服务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为党政机关提供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法律依据、为解决重大民生问题、化解突出问题和正确处置提供法律支持,不断推进法律服务业的健康科学发展。集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县司法局对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中教育培训情况,要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写出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