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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法治建设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0 14:52:3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残联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残联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第1篇

主要预期目标是:工业总产值增加20%以上,农业总产值增加8%,财政总收入增长10%;农民纯收入增长15%。

“十抓实促”具体工作计划是:

一、抓作风建设常态化,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讲:“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新形势下我们将从严治党,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我们制定了金石镇干部日常管理办法、日常考核台账、财务管理制度。抓作风建设常态化,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促进干部作风大转变。

二、抓行政管理规范化,促进政府管理法制化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政府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注重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坚持按法律规定办事,让干部有权不能任性,努力打造依法治镇的示范乡镇。二是坚持高效施政。增强干部服务意识,立德立言立行。把全部精力用于实干上,形成敢于干事,敢闯新路的浓厚氛围。继续搞好财政规范化建设,优化村级管理费分配考核方案,加大对村级管理费的投入。三是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树立民生导向,做到脚粘泥土、心贴群众,深入田间地头。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财务管理制度,继续整治“”问题,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堵住管理中的漏洞。

三、抓关键工作突出化,促进亮点工作继续领跑

一是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四个不变”,搞好计生和卫生的机构改革,继续保持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模范单位。二是继续把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工作作为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来打,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对垃圾实行就地处理,集中建立焚烧池,减少垃圾运输成本。加大考核力度,创新方式,继续开展大评比,力保湘潭市环境卫生明星乡镇。三是综合治理和群众工作继续坚持“四个制度”,即:“民情联络员制”“电话咨政制”“大走访制”“严格考核制”。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利用短信、数字电视平台向全镇老百姓发送群众工作动态信息,真正做到访民情,解民忧,帮民困,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抓工业发展引领化,促进镇域实体经济发展

充分利用我镇的区域优势,以承接产业转移和引进返乡创业项目为重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大扶强,壮大工业经济总量。成立招商工作小组,解决用地指标、行政规划审批、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通过以商招商、产业招商、资源招商等新型招商渠道,在巩固和支持原有工业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力争引进1-2个对

环境影响小,财税贡献大的企业落户工业产业园,促进镇域实体经济发展。 五、抓村镇建设项目化,促进城镇化的稳步发展

对接市委市政府规划的金石、白田、金薮城乡统筹示范先导区建设项目,编制镇区发展规划,统筹土地使用,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加快集镇新区建设。开发一处城镇商品房,启动一处村居民集中居住点的建设,对原企业办房屋改造要提上议事日程,完成政府公租房建设,安装部分路灯。完成余下10个村的建房清理的土地使用证发放。

六、抓基础设施升级化,促进群众生产生活改善

交通方面,一是加强上级农村公路硬化指标争取力度;二是与上级部门协调好白停公路管辖权限问题,并加强管护;三是成立农村道路养护管理站,加大对乡村道路的管理,力争马咀桥危桥改造项目。四是建好高速十字路口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水利方面,继续加大冬修水利的力度,搞好二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启动集中供水工程向群众供水。国土方面,严格耕地保护,严厉打击非法采洗砂,推进坪如村的国土农田整改综合项目。电力方面,整顿用电秩序,投资1500万搞好19个村电力提质、增容、优化,完成对3.5万伏输变电站的建设,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电。加大移民后扶项目资金争取力度。

七、抓社会管理精细化,促进全镇社会大局稳定

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遗留问题,高压打击处理各类违法事件,加强应急工作,逐步提高突发性事件处置能力。强化治安管理,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和管控,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规范秩序,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八、抓农业发展特色化,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完成对全镇田地的确权颁证工作,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和鼓励农民流转土地,推动“一村一品”特色农产业,集中优惠政策和资金进行扶持。突出以市级重点项目农夫宝乌梅种植园为代表的农业观光旅游项目;突出石坝联农和太平武生为代表的水稻种植项目;突出龙潭国常油菜种植为代表的油菜种植项目;突出大力暖羊羊生态养殖为代表的养殖项目;突出益民友志蔬菜种植为代表的蔬菜项目;突出壹点园林和绿源园为代表的园艺项目。扩大经济作物产业规模,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实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增加农民收入。

九、抓文化旅游品牌化,促进文旅事业提升发展

利用紧接宁乡生态旅游区和韶山红色旅游区的有利优势,加大金石特有的状元文化宣传,充分探索开发旅游资源,打造特色观光休闲农家乐,休闲农庄等第三产业。创状元文化连片教育基地,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对状元塔进行第三期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强科教文卫基础建设,完善村级文化广场建设,推进数字电视“村村通”工程。

十、抓社会事业均衡化,促进民生进一步改善

以人大评议为推手,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做好农村医疗卫生工作。通过低保“阳光行动”进一步落实好困难群体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等工作,规范敬老院的管理。开展各类技术培训会和招聘会,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切实做好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工作,确保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加大对合并村资金和项目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基层设施建设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发挥好金石教育基金会的奖学助学作用。全面实施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倡导各村建立秀美村庄,植树造林,严防森林火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抓好工商联、邮电、银信、电信、

残联、工青妇、老干关协、人民武装等工作。年内办好以下八件民生实事:

1、抓好金石3.5万伏输变电站新建工程的建设。

2、硬化农村道路11公里,争取湘潭级3个水利建设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

3、完成5个村的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沼气池25口。

4、开通数字电视网络覆盖14个村。

5、完成两座小II型水库的除险保安加固工程。

6、继续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4500亩。

7、完成高速互通出口处规划编制。

第2篇

“十五”以来,全县各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强化城镇消防规划,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但是,当前我县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各种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仍然大量存在。期间,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着力构建富裕和谐新的关键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县消防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平安、和谐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我县城乡消防工作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协调安全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年,全县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重视公共消防安全,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尽快还清“旧帐”、确保不欠“新帐”;建立起一支快速反应、专业高效的消防应急力量;构建起科学完善的火灾防范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提高。

二、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依法履行职责

(四)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将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地方消防力量建设、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经费投入等纳入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内容,每年签订一次责任书。要健全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防火委员会,建立健全公安消防机构和乡镇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之间消防工作抄报、通报制度,互相通报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消防工作重要情况。

(五)各行业系统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县有关行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本行业、本系统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所属或归口管理的单位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配备消防安全职业管理人员,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预防和处理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的,应立即责令整改;发现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查处。教育、民政、交通、文化、卫生、旅游、建设、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六)各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并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大对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消防业务经费是维系消防部队建设与发展和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的经济基础。县政府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进一步加大消防业务费保障力度,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一级预算,年内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的70%,三年内全部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同时,加大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建设的投入。公安消防机构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重视加强公安消防机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有计划地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门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设施建设经费。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

(八)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城市发展和消防专项规划修订情况,将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装备、消防力量建设以及社会消防教育培训、涉及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规划消防站点用地进行控制和预留。要按照消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新增、改建或进行技术改造。在县城改造建设中,对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要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年内完成6个消火栓补建任务,并修复已损坏或无法使用的9个消火栓。期间,全县消防装备建设要在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方面有所突破,抓紧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城区市政消火栓欠账、消防车通道堵塞等问题。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消防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九)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将公安消防机构作为处置突发公共灾害事故的主要力量,加快器材装备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功能单一型向多功能型转变,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消防新技术、新成果,为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灭火救援战斗力提供科技支撑,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消防装备体系。年内,购置一台水罐消防车,配齐消防员8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年底前,全部配齐消防员11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能够满足消防队扑救现代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攻坚作战能力。

(十)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坚持“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消防队伍发展思路。期间,根据我县消防工作需要,在充分发挥消防现役队伍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年内解决专职消防队的营房及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通过规范的管理和系统训练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在城镇工业企事业集中区,积极探索发展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消防人员的新途径,实现由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大力发展城乡义务消防组织或志愿消防队,提高社会层面的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要普遍建立以当地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保安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十一)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进程。坚持科技强警战略,进一步加大对消防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紧紧依托公安金盾工程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加快消防部队远程教育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和远程指挥调度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消防远程教育、部队教育管理、重点单位信息、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

(十二)大力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消防工作。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活动。结合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能源建设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强化政府对农村消防的公共服务职能,按照《省农村消防建设标准》的规定,在农村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伍,构建农村消防组织网络,切实提高抗御火灾能力。农业、林业、建设、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大力组织和支持农村消防建设。要加大对农村消防的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不得因消防工作增加农民负担。

四、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着力消除火灾隐患

(十三)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各类隐患。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以大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等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场所和设施,要责令停止使用。要结合县城总体规划的调整和实施,优先安排“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十四)严格依法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监、建设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活动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活动的,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应标明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注意事项,质监部门应制定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

(十五)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并经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案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责令限期整改。各乡镇政府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县政府将备案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县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十六)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积极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完善消防安全监管和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提高社会的火灾风险管理水平,也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灾后救助负担。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商业运作”的原则,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为重点,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十七)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和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和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消防产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提高消防企业的标准化水平和消防产品质量,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证书的消防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的监督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十八)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要继续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把消防公益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司法、科技、安监等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普法、科普和岗位教育、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年内,在县城合理位置完成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牌一块。消防、人劳等部门要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安、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和维修保养、消防设备操作控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操作等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职业资格鉴定管理制度。年内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商场、超市等部分人员密集场所相关岗位要落实聘用消防执业人员的规定;年底前,80%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岗位必须是消防执业人员。教育、人劳等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和各类职业教育内容。要定期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大型企事业单位、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对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十九)切实尊重和维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公安派出所要结合重要季节、重大节日以及重大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公安消防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公民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为公众服务的场所,要采取公告、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险和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法。

六、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建立消防工作考评机制。把消防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和平安创建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并严格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