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0 14: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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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本科;税法;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一、会计本科税法课程教学现状
税法课程是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开考后开设的,近二十年来,税法教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税法课程教学效果。
(一)现有教材缺乏时效性,无法满足教学要求。税法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时效性,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会不断出台新的税收法规,而教材往往跟不上税法的这种变化,造成教材中经常存在一些已经失效或无用的内容。注册会计师税法教材更新快、权威性强,许多高校将它作为教材用书。但是考试用书有个最大的缺点,就是知识点的介绍不够系统全面。
(二)教学方法比较单一,没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税法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然而“填鸭式”教学仍然是目前大多数高校税法教学采用的主要方法。在学时有限的情况下,授课教师为完成教材内容不得不用大量时间来讲解税收政策法规,而没有足够的时间给学生安排丰富的案例,也无法采用启发式教学、情景教学等费时较多的教学方法,使得原本抽象的理论更加枯燥。
(三)实践性教学匮乏,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但目前多数本科院校税法教学恰恰缺少这一环节。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说,税法与自己的生活经验基本上没有什么关联,也就无法通过已往的经验来形成或加深对税法知识的经验结构。如果能在传统讲授知识的过程中增添实践性教学的内容,就可以将直观的经验直接传递给学生,并使学生通过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不断地对特定的知识经验进行调整和修正,从而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
二、会计本科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思路
(一)注意税改动态,更新教学内容。税法涉及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与国家的整体利益及企业、单位、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颁布新的税收法律、法规,从而使税法这门课程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时效性。为此,在税法教学中,要求教师密切关注经济发展的趋势和税收政策的动态,通过订阅权威性杂志、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方法,随时收集时事税收政策信息。通过了解税收改革的动向,时刻保持对经济、税收、高新技术方面政策变动的敏感性,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使课堂教学与税务实践保持高度一致。
(二)教学方法的改革。税法的理论性和实务性都比较强,如果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就极易造成内容空洞、枯燥,激发不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更调动不起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在传统教学法的基础上,我们可注入启发式教学法、情景教学法、对比教学法以及案例教学法等多种现代化的教学方法,以丰富税法教学课堂,提高其教学效果。
1、启发式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就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任务和学习的客观规律,采用多种方式,以启发学生的思维为核心,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他们生动活泼地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启发式教学的实质在于正确处理教与学的相互关系,它反映了教学的客观规律。
在税法教学中,教师应注重结合现实启发学生挖掘税收法律、法规更深层次的含义,引导他们理解税法的立法精神。如为什么要取消农业税?为什么要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为什么要将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合一”?为什么近年来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一再上调?为什么应税消费税的税目由原来的11种发展成为目前的14种?另外,可结合生活经验和有关常识启发学生理解性地记忆消费税的相关税目。例如,过度消费会危害人体健康的烟和酒,过度使用会破坏生态环境的成品油、鞭炮以及焰火,非生活必需品的化妆品、小汽车,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奢侈品,浪费资源的汽车轮胎、木制一次性筷子等,这些都属于消费税的税目。通过启发式教学,学生很容易从根本上将消费税的税目记得非常清楚。
2、情景教学法。情景教学法是指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尽量为学生提供与专业相关的学习环境与氛围的一种教学活动形式。与传统教学法相比,情景教学方法仍以现行教材为基本研究内容,但以学生周围世界和生活实际为参照对象,为学生提供与课堂教学内容相关的教学背景,使学生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从而使税法教学中的各个琐碎的知识点融会到该情景中,使学生身体力行,从而使他们牢牢掌握税法各知识点的内容。例如,在讲授《增值税法》内容时,通过提供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讲解增值税的开具和价外税特征;在讲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时结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来讲解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方法和程序,从而使抽象而枯燥的内容变得具体而生动。又如,在讲授《个人所得税法》内容时,可将听课的学生现场分成若干组,每组设定金额相同但发放方式不同的奖金,以此来解释在同样的收入条件下,不同发放方式对于税收负担的影响,从而有助于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他们研究《税法》的热情,使课堂教学充满勃勃生机,也使学生在轻松的环境中掌握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及应纳税额计算方法的相关知识点。
3、对比教学法。所谓对比教学法,是指将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或两个不同事物对立面进行比较的一种教学方法。税法中各项法律规定内容多,知识点琐碎,极易混淆。如果不能准确掌握这些知识点,就可能导致税款计算缴纳错误。如果通过把税法中两个对立的知识点进行比较,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就自然会比较明显地反映出来,从而有利于学生理解和准确掌握相关知识点。如增值税法和营业税法的征税范围具有一定的对立性,因此在讲授这部分内容时,可以采用对比的方法。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增值税销售的是货物,而营业税销售的是不动产;增值税提供的是修理修配劳务,而营业税提供的是修理修配劳务以外的劳务,二者征税范围无交叉,相互补充。
4、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主要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而非传授知识者角色,学生则是案例教学的主体。在这种教学方法里,学生可以自由讨论,提出不同的观点,教师最后综合不同的观点进行点评。
由于税法课程知识点多,而且政策变化特别快,每年都有新的税法条款出现,很多条款都是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因此特别适合选用案例教学的方法。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讨论税法课程内容中目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并进一步诱导学生充分感知教材中的税法理论,使获得的概念更加清楚、结论更加准确、记忆更加深刻。需要注意的是,在实施案例教学时,为了达到预期的效果,教师应该在正式开始集中讨论前一周左右将案例材料发给学生,让学生提前阅读案例材料,查阅相关资料,搜集有关信息,并积极地思考,初步形成案例问题的解决方案,为小组集中讨论做好必要的准备。在小组集中讨论完成之后,教师应该留出一定的时间让学生自行思考和总结,这样学生对案例以及案例所反映出来的各种问题就会有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实践教学的改革
1、积极创造实习机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对税务会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多,但与此同时,许多用人单位反映毕业生缺乏实际操作能力,不熟悉税务工作的基本流程。由此可见,高校教育中学生实习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增加。
对于多数高校而言,一般要求学生在大四的后半年进行实习。与庞大的会计专业学生数量相比,会计部门和岗位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很多会计专业的学生在实习时找不到对口的财务部门,很多学生被安排在其他部门进行实习,使很重要的实习机会基本流于形式。为此,各院系及专业课老师应当积极主动地联系企业、税务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与他们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保证学生在毕业前都有到财务部实习的机会。另外,由于学生数量多,学生实习没必要都安排在大四后半年。多数会计本科学生大三上学期就学习了税法课程,大二学习了财务会计,因此实习可以从大三的下半学期就开始安排,实习的时间也可以灵活些,比如利用没课的时间或是寒暑假。通过分批实习的方式,大大提高会计专业学生实习的机会。
2、建立税务模拟实验室。税务会计作为一门融税收法律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特殊会计,它不仅要求会计人员具备良好的税法理论知识,还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以及综合应用税法和会计知识的能力。因此,为了满足税务会计的素质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应当培养学生掌握各个税种的计算、熟悉纳税申报的基本流程和各个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填列。
基于以上考虑,建立税务模拟实验室是提高高校税法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在模拟的过程中,学生可自由组合或由教师分配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各成员再按岗位分别扮演税务人员、税务会计,由他们来轮流演示税务登记、纳税鉴定、发票领购、发票认证、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具体的涉税业务。
三、结语
总之,会计本科税法课程教学应适应经济环境及社会实践的需求,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实践等系列环节的改革,提高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使培养的学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成为能够真正满足社会需求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
(作者单位:河南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晓红,谢晓燕.高校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研究[J].会计之友,2010.10.
关键词:税法课程;实践教学;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
本文为邢台学院教改课题“会计类专业《税法》实践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编号:JGY10015)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会计专业一般除开设会计专业基础课和会计专业课外,还开设《税法》课程。税法虽然不直接决定会计处理,但因其与会计实务密切相关,因而对会计专业人才的执业技能有很大影响。而且,在许多小企业的财务工作中,税法实务操作能力甚至比会计能力还要重要。因此,会计专业毕业生不仅要有很强的会计实践能力,还需要具备过硬的税法知识及操作能力才能胜任工作。本文就会计专业《税法》课程如何设计实践课程进行一些探讨。
一、《税法》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应用型会计人才的培养目标要求税法进行实践教学,税法对企业会计处理的影响也使会计专业学生要想实现就业就必须掌握税法实务操作。
(一)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实践教学。财政部在制定《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推动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战略联盟;要推广以院校教学为主体、以单位实践为补充的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社会各界应当履行社会责任,搭建会计人才培养平台,共同推动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所谓应用型会计人才,是指能够将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于会计工作实践的专门人才。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发挥会计人才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是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要求教师采用实践教学。
(二)会计专业就业实习要求税法实践教学。会计专业学生的实习企业或初次就业一般为小型企业,而提高学生初次就业的职业信心有助于学生很快适应工作,并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打下基础,而小企业的会计处理受税法影响比较大。财政部在2010年11月起草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虽然小企业会计准则尚在征求意见中,但小企业将遵循与大企业不同的会计准则是肯定的。考虑到我国小企业规模小、业务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此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遵循了简化原则,同时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所以,加强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对会计专业学生的就业实习很重要。
二、《税法》实践教学设计
(一)校内实践教学设计
1、《税法》实践教学教材建设。《税法》实践教材要以最新税法为依据,设计适用的各税种的相关票据以及纳税申报表,并需要设计好实务操作题供学生实践适用。针对增值税实践教学,需要设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等实践内容,以及依据《税收征收管理》、《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编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两个附表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实践内容,并结合设计的实务操作题让学生判断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针对企业所得税,设计某企业一年的主要业务(可以是汇总数),让学生判断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纳税期限,设计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根据当期业务填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以及相关附表的编制,练习涉及跨地区经营的企业如何汇总纳税以及合伙企业所得税的报税等。
在教材建设中要重视例题模拟实践教学。所谓例题模拟实践教学,就是把具体的纳税申报材料由老师通过例题和作业的形式呈现给学生,再通过讲解例题和完成作业两个环节,让学生了解和掌握纳税信息的处理、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纳税申报等环节的具体问题。采用例题模拟教学,关键是要选择适当的模拟材料,既不能将某个纳税人某个时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纳税资料不加处理、简单地照抄照搬,也不能脱离实际凭空想象。主讲教师必须精心准备材料,一方面要突出税法理论上的重点内容;另一方面又要具有操作性,能够锻炼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2、《税法》实践教学实验室建设。通过建立《税法》实践教学实验室可以更好地进行税法实践,但结合院校自身条件,实验室可以单独建立,也可以和会计实验室建在一起。实验室主要配备实验资料、税务软件和税法教学光盘,应能供正常实践教学、税务软件操作演示以及学生进行手工模拟实训、岗位实训等。教学功能主要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一方面认识不同纳税人及其应当办理的各种涉税法律业务事项;另一方面通过学生动手操作,练习为各类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审核等业务。
3、网上实践教学栏目的开设。税法更新很快,可以利用校园网开设网上税法实践教学栏目。一是提供最新的税收法规;二是可以提供教师实践教学的课件供学生重复学习;三是提供实践练习;四是可以提供教师与学生交流平台,更好地开展实践教学。
(二)校外实践教学设计
1、当地税务部门的支持。因为纳税申报是由税务部门管理的,很多报税业务更新很快,所以要想达到好的实践效果,必须取得当地税务部门的支持。例如,增值税发票的开具需要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防伪税控系统是指使用税务部门认可的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通过这些设备以及一般纳税人的指定账号才能开具专用发票,而这样的条件校内实验室不可能具备,所以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与认证还需要税务部门的帮助、讲解演示,让学生了解流程。可以定期聘请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到院校为学生讲解有关报税流程,也可以直接到税务大厅现场听取工作人员的讲解。
2、校外实践基地建设。会计以及报税工作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而由于财务工作的敏感性和机密性,使得会计专业校外实习因实习单位不愿意接收、怕单位财务资料外泄等原因而较难达到实训效果。可以探索“高校-中介机构-企业”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通过顶岗实践安排学生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指导教师与业务能手的带领下,进入企业从事税款汇算清缴工作。通过这些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一方面为学生参加实践活动提供一个平台;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强与中介机构以及企业的联系,把有关税法信息反馈给学校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校内实践教学水平。
三、《税法》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是税法实践教学的关键,没有实务经验的教师很难保障实践教学的质量。可以通过让高校教师“走出去”的“双师型”措施提高专业教师的综合专业素质,也可以通过把企业、税务师事务所的税法专家“引进来”的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专业教师的“双师型”队伍建设。税法专业教师的“双师型”队伍建设是增强税法实践教学的有力措施。有些院校鼓励专业教师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借此提高教师综合专业素质。因为这类考试对实际操作能力有较高要求,所以也可以提高教师实际操作能力;有些院校鼓励专业教师到校外实习,教师实行轮流实习制度;有的院校鼓励教师在校外企业或会计、税务中介机构兼职,为企业做会计税务咨询等。通过这些措施,目的是增加教师的实践经验,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这样对提高授课水平、增强实训课教学效果有很大帮助。
(二)引入校外专家授课。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用”是关键,培养学用结合、服务发展、以用为本的应用型会计人才,要求人才培养工作一方面要时时处处着眼于“用”;另一方面要求将“用”落到实处,要将人才培养结合到具体企业中去,将人才培养工作放置到企业实践的第一线去,将书本中、课堂上学到的各种抽象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各种具体的工作中去,通过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具体实践过程,在干中学、学中干,活学活用所学知识,真正将知识转化为应用能力,转化为活的生产力和创造力。为促进应用型会计人才的培养,学校可以创造条件定期聘请校外会计专家为学生授课,如聘请当地企业的财务主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会计师、已经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历届优秀毕业生等给学生授课,以实践经验见长的会计税法专家可以很好地弥补在校生实践经验不足的知识技能缺陷,同时,也可以为专任教师与校外专家建立沟通平台,进一步提高专任教师的专业素养。
(作者单位:邢台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会计学会.推动产学研战略联盟 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系列解读之九.财政部网站.2011.1.5.
[2]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征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政部网站.2010.11.1.
关键词:《税法》课程;实践教学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年的发展,我国法学教育已经进入一个关键时期。如何培养符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实践性人才,一直是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备受关注的问题。近年来,以诊所法律教育和模拟审判为代表的多种实践教学方式在各高校得以推广,对于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但是,受条件的限制,目前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主要集中在民法、刑法、行政法以及诉讼法等领域,《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尚未受到重视,绝大多数高校《税法》课程的教学还停留在对理论化的法律条文的讲解和对一些假定数据的演绎上,目的在于引导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体系,对实践问题涉及甚少。学生即使在考试中取得很好的成绩,也不具备实际操作的能力。
一、重视《税法》课程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强化《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必须充分认识其必要性。与其他部门法相比,税法有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税法》课程的教与学应该更加重视理论联系实践。
(一)税法规范的技术性
虽然《税法》并不属于教育部要求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必须开设的14门主干课程,但是将《税法》设置为专业选修课的学校越来越多,根据笔者对部分高校开设《税法》课程情况的调查,近几年选修《税法》课程的学生数量也呈上升趋势。不过,不管是主讲教师还是选修《税法》的学生,都普遍认为《税法》比其他课程难,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税法规范的技术性。由于税法规范既要确保税收收入,又要与私法秩序保持协调;既要尽量减少对经济的不良影响,又要体现出适度的调控,使得税法具有较强的技术性。
税法的技术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表现在税收实体法中,税法根据税收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进行税种法律制度的具体设计;二是表现在税收程序法中,从纯粹技术的角度分析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进而设计相应的法律制度。税法的技术性特征不仅导致税收诉讼有很强的专业性,而且也增加了学习税法的难度。如果单纯通过课堂讲授,描述技术性规范中所涉及的一些会计核算材料就有一定的困难,但如果把税法中的技术性规范与经济活动中的具体现象结合起来,通过解决具体的问题来加深对规范的理解,让学生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建立理性认识,将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税法规范的技术性要求学习税法要重视实践。
(二)税法内容的综合性
从内容看,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仅由实体性规范规定,而且也离不开程序性规范。税法中的程序性规范所起的作用与其他程序性规范不同,税法中的程序性规范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基础,离开了程序性规范,实体性规范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就无法实现。而程序性规范中包含很多操作性的内容,通过税务实践更容易直观地理解和掌握,纳税申报、税收征收、稽查及筹划过程中的一些技术性问题甚至无法完全通过课堂教学的方式来完成,必须借助于实践教学来完成。
(三)税法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性
与法学体系中的其他部门法相比,税法具有较强的开放性。税法本来就是与严密的会计核算融合在一起的,税法的条文尤其是税收实体法的条文主要就是关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的规定。税法不同于刑法、民法等传统部门法之处就在于,传统部门法主要规范的是法律事件的质的规定性,而税法主要规范的是应纳税金的量的确定。质的规定性依赖于对事件本质特征的判段,属于定性分析,量的确定则依赖于对事物数量方面的会计核算,属于定量分析,分析的基础包括各种经济业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纳税资料。因此,税法的教学离开会计核算就是空中楼阁,《税法》课程的设计,应将应纳税金的确定建立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但是,法学专业的学生缺乏会计方面的基础知识,如果仅仅按照传统的课堂讲授方式,解释税法的具体条文,然后要求学生以会计核算材料和数据为基础确定应纳税额,学生通常不具备正确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必须通过实际操作让学生掌握如何处理会计信息,然后再根据税法规范确定纳税义务。
(四)税法较强的应用性
税法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税法是以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为中心,以流转税法、资源税法、所得和收益税法、财产和行为税法、特定目的税法为主要内容的完整的知识体系。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及税收体制改革的深入,无论企业还是个人,在经济生活中都不可避免地要履行纳税义务。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和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税法的基础理论与具体知识,依照税法的规定做出涉税安排,并同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才能避免税法风险。所以,税法规范已经成为企业和个人日常经营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而不仅仅是处理纠纷的依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非讼业务需求迅速增加,为法学专业毕业生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就业领域。但是,要当好企业的纳税顾问,防范企业的涉税风险,必须经过实践操作方面的训练,才具备用税法规范指导日常经营活动的能力。所以,税法较强的应用性也对实践教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二、强化《税法》课程实践教学的途径
随着税收法治的推进和纳税人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涉税诉讼案件数量将大幅攀升,税法规范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也越来越直接,税法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出来。在实践中,不管是涉税案件还是涉税非讼业务都大幅增加,客观上需要更多熟悉税法、能够处理涉税事务的法律人才。因此,各高校法学专业应重视《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培养出更多能从事实际操作的实践性人才,满足社会的需要。结合多年《税法》课程的教学经验,以下几种途径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一)例题模拟实践教学
所谓例题模拟实践教学,就是把具体的纳税申报材料由老师通过例题和作业的形式呈现给学生,通过讲解例题和完成作业两个环节,让学生了解和掌握纳税信息的处理、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纳税申报等环节的具体问题。
例题模拟实践教学的优点在于成本低,主讲教师可以根据课程内容的需要灵活地选择例题和材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但是,受课时的限制,课堂讲授一般只能选择揭示税法理论某些知识点的典型例题,不可能太复杂,而反映税务处理实务的综合性题目只能作为作业留给学生课外完成。
采用例题模拟教学,关键是要选择适当的模拟材料,既不能将某个纳税人某个时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纳税资料不加处理、简单地照抄照搬,也不能脱离实际凭空想象。主讲教师必须精心准备材料,一方面要突出税法理论上的重点内容,另一方面又要具有操作性,能够锻炼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二)与会计相关课程配套教学
目前,很多高校都在全校范围内开设了跨专业的公共选修课,如果法学专业学生有条件选修会计相关课程,可以要求选修《税法》课程的学生先选修会计相关课程,在具备一定的会计知识基础上,再学习《税法》。
将《税法》课程与会计相关课程的教学结合起来,可以让学生在会计相关课程中,初步认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主要税种纳税申报表的构成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抵扣联、关税完税凭证等税收凭证,让学生获得一些税收活动方面的感性知识,并能将税务处理与会计信息处理联系起来,对《税法》课程的学习很有帮助。
(三)协助经营单位进行申报纳税
在老师指导下的实践活动,基本上就是要求学生完成从应纳税额计算到税务处理再到纳税申报整个过程,即根据老师提供的经营业务情况计算应纳税额,根据计算的应纳税额进行税务处理,根据账簿记录填写纳税申报表。虽然这样的过程也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但是,与到经营单位协助申报纳税相比,就有很大的局限性。
在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细节问题,其中有些问题不同于老师为了强化税法中的某些知识点而做出的有针对性设计,很容易在税法中找到解决的依据。要解决实践中的某些问题,学生必须学会查找一些专门的文件,尤其是要关注最新的规定,可以提高学生查找税法规范性文件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协助经营单位完成纳税申报,学生可以直观地接触从经营活动到纳税申报的全过程,既强化了实体规范的运用,又实际履行了程序性的义务,有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全面提升。
(四)到专业机构实习
除了经营单位之外,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和税务机关、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紧密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这些专业机构不仅可以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的机会,而且还可以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弥补老师实务经验不足的缺陷。不仅如此,在这些专业机构中,学生除了完成应纳税额的核算,还有机会接触到税收领域的一些疑难问题,如假票据和税收筹划等,可以提高学生的审核、监督能力和税收筹划能力,这些都是在其他实践环节无法达到的效果。
(五)将专业人员请进课堂
将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税收实务人员、税法官员请进课堂,通过专题讲座和完成部分章节的课堂讲授等形式,提出并帮助学生解决问题,与学生分享实践经验,也可以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但是,这种方式主要的优点在于可以帮助学生认识税法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激发学生学习税法的兴趣。
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税收法治建设的推进,税务实践对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高校《税法》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已经不能满足税务实践的需要,必须通过强化《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上述几种途径各有优势,也都存在一些限制性的条件,如协助经营单位进行申报纳税和到专业机构实习两种途径必须借助于相关机构的配合,能够参与其中的学生数量也会受到限制,在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尝试。
参考文献:
1、张守文.税法原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税法课程是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开考后开设的,近二十年来,税法教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税法课程教学效果。
(一)现有教材缺乏时效性,无法满足教学要求。税法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时效性,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会不断出台新的税收法规,而教材往往跟不上税法的这种变化,造成教材中经常存在一些已经失效或无用的内容。注册会计师税法教材更新快、权威性强,许多高校将它作为教材用书。但是考试用书有个最大的缺点,就是知识点的介绍不够系统全面。
(二)教学方法比较单一,没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税法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然而“填鸭式”教学仍然是目前大多数高校税法教学采用的主要方法。在学时有限的情况下,授课教师为完成教材内容不得不用大量时间来讲解税收政策法规,而没有足够的时间给学生安排丰富的案例,也无法采用启发式教学、情景教学等费时较多的教学方法,使得原本抽象的理论更加枯燥。
(三)实践性教学匮乏,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但目前多数本科院校税法教学恰恰缺少这一环节。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说,税法与自己的生活经验基本上没有什么关联,也就无法通过已往的经验来形成或加深对税法知识的经验结构。如果能在传统讲授知识的过程中增添实践性教学的内容,就可以将直观的经验直接传递给学生,并使学生通过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不断地对特定的知识经验进行调整和修正,从而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
二、会计本科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思路
(一)注意税改动态,更新教学内容。税法涉及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与国家的整体利益及企业、单位、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颁布新的税收法律、法规,从而使税法这门课程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时效性。为此,在税法教学中,要求教师密切关注经济发展的趋势和税收政策的动态,通过订阅权威性杂志、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方法,随时收集时事税收政策信息。通过了解税收改革的动向,时刻保持对经济、税收、高新技术方面政策变动的敏感性,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使课堂教学与税务实践保持高度一致。
(二)教学方法的改革。税法的理论性和实务性都比较强,如果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就极易造成内容空洞、枯燥,激发不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更调动不起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在传统教学法的基础上,我们可注入启发式教学法、情景教学法、对比教学法以及案例教学法等多种现代化的教学方法,以丰富税法教学课堂,提高其教学效果。
1、启发式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就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任务和学习的客观规律,采用多种方式,以启发学生的思维为核心,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他们生动活泼地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启发式教学的实质在于正确处理教与学的相互关系,它反映了教学的客观规律。
在税法教学中,教师应注重结合现实启发学生挖掘税收法律、法规更深层次的含义,引导他们理解税法的立法精神。如为什么要取消农业税?为什么要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为什么要将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合一”?为什么近年来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一再上调?为什么应税消费税的税目由原来的11种发展成为目前的14种?另外,可结合生活经验和有关常识启发学生理解性地记忆消费税的相关税目。例如,过度消费会危害人体健康的烟和酒,过度使用会破坏生态环境的成品油、鞭炮以及焰火,非生活必需品的化妆品、小汽车,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奢侈品,浪费资源的汽车轮胎、木制一次性筷子等,这些都属于消费税的税目。通过启发式教学,学生很容易从根本上将消费税的税目记得非常清楚。
2、情景教学法。情景教学法是指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尽量为学生提供与专业相关的学习环境与氛围的一种教学活动形式。与传统教学法相比,情景教学方法仍以现行教材为基本研究内容,但以学生周围世界和生活实际为参照对象,为学生提供与课堂教学内容相关的教学背景,使学生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从而使税法教学中的各个琐碎的知识点融会到该情景中,使学生身体力行,从而使他们牢牢掌握税法各知识点的内容。例如,在讲授《增值税法》内容时,通过提供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讲解增值税的开具和价外税特征;在讲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时结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来讲解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方法和程序,从而使抽象而枯燥的内容变得具体而生动。又如,在讲授《个人所得税法》内容时,可将听课的学生现场分成若干组,每组设定金额相同但发放方式不同的奖金,以此来解释在同样的收入条件下,不同发放方式对于税收负担的影响,从而有助于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他们研究《税法》的热情,使课堂教学充满勃勃生机,也使学生在轻松的环境中掌握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及应纳税额计算方法的相关知识点。
3、对比教学法。所谓对比教学法,是指将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或两个不同事物对立面进行比较的一种教学方法。税法中各项法律规定内容多,知识点琐碎,极易混淆。如果不能准确掌握这些知识点,就可能导致税款计算缴纳错误。如果通过把税法中两个对立的知识点进行比较,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就自然会比较明显地反映出来,从而有利于学生理解和准确掌握相关知识点。如增值税法和营业税法的征税范围具有一定的对立性,因此在讲授这部分内容时,可以采用对比的方法。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增值税销售的是货物,而营业税销售的是不动产;增值税提供的是修理修配劳务,而营业税提供的是修理修配劳务以外的劳务,二者征税范围无交叉,相互补充。
4、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主要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而非传授知识者角色,学生则是案例教学的主体。在这种教学方法里,学生可以自由讨论,提出不同的观点,教师最后综合不同的观点进行点评。
由于税法课程知识点多,而且政策变化特别快,每年都有新的税法条款出现,很多条款都是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因此特别适合选用案例教学的方法。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讨论税法课程内容中目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并进一步诱导学生充分感知教材中的税法理论,使获得的概念更加清楚、结论更加准确、记忆更加深刻。需要注意的是,在实施案例教学时,为了达到预期的效果,教师应该在正式开始集中讨论前一周左右将案例材料发给学生,让学生提前阅读案例材料,查阅相关资料,搜集有关信息,并积极地思考,初步形成案例问题的解决方案,为小组集中讨论做好必要的准备。在小组集中讨论完成之后,教师应该留出一定的时间让学生自行思考和总结,这样学生对案例以及案例所反映出来的各种问题就会有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实践教学的改革
1、积极创造实习机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对税务会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多,但与此同时,许多用人单位反映毕业生缺乏实际操作能力,不熟悉税务工作的基本流程。由此可见,高校教育中学生实习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增加。
对于多数高校而言,一般要求学生在大四的后半年进行实习。与庞大的会计专业学生数量相比,会计部门和岗位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很多会计专业的学生在实习时找不到对口的财务部门,很多学生被安排在其他部门进行实习,使很重要的实习机会基本流于形式。为此,各院系及专业课老师应当积极主动地联系企业、税务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与他们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保证学生在毕业前都有到财务部实习的机会。另外,由于学生数量多,学生实习没必要都安排在大四后半年。多数会计本科学生大三上学期就学习了税法课程,大二学习了财务会计,因此实习可以从大三的下半学期就开始安排,实习的时间也可以灵活些,比如利用没课的时间或是寒暑假。通过分批实习的方式,大大提高会计专业学生实习的机会。
2、建立税务模拟实验室。税务会计作为一门融税收法律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特殊会计,它不仅要求会计人员具备良好的税法理论知识,还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以及综合应用税法和会计知识的能力。因此,为了满足税务会计的素质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应当培养学生掌握各个税种的计算、熟悉纳税申报的基本流程和各个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填列。
基于以上考虑,建立税务模拟实验室是提高高校税法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在模拟的过程中,学生可自由组合或由教师分配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各成员再按岗位分别扮演税务人员、税务会计,由他们来轮流演示税务登记、纳税鉴定、发票领购、发票认证、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具体的涉税业务。
三、结语
关键词:《税法》课程 考核模式 课程改革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一体化的发展,税法对单位和个人经济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在高校开设税法课程尤其重要。目前税法课程是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必修的核心课程之一,但是目前各高校在税法教学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在课程考核过程中忽视课程考核评价的公正与合理,考核结果不能真正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
一、《税法》课程考核模式的现状分析
1.考核内容不全面
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税法》的积极性,开阔学生的思路与视野,在上课过程中,常常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比如讲授法、案例教学法、小组讲解与讨论等,但是期末试卷的考核内容一般只包括讲授的理论部分的知识点,对于考查学生能力方面的内容几乎没有。另外,由于税法实践性很强,对于税法实际运用部分的内容没有涉及。
2.考核结果具有不公平性
《税法》课程综合考核成绩中的考勤部分只要学生不旷课就可以得分,在平常的作业中,学生作业存在抄袭的现象,学生作业质量的真实性老师无从判定。
《税法》课程考核结果不能真正反映学生的学习效果,具有不公平性。成绩高的并不一定是学习效果好的,而平时学习积极性高的,善于思考、善于创新的、善于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的同学的成绩也许并不是最高的,这种考核结果对他们来说不公平。
3.不能有效通过考核结果反馈教与学状况
由于传统的考核模式单一、考核内容不全面,考核的结果有失公平,考核结果不能真正反映老师的教学状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学生考核成绩高不能完全说明教学效果好、方法得当,也不能说明学生学习效果就好、学习积极性就高:反之学生考核成绩不好也不能完全说明教学效果不好、方法不得当,不能说明学生学习效果差、学习积极性不高,这主要是由于考核结果完全不能反映教和学的全过程,二者之间没有严格的正相关关系。
二、关于《税法》课程考核模式改革的思考
为了能够更科学、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学生学习《税法》课程的效果,能有效通过考核结果反馈教与学状况,就必须对目前《税法》课程的考核模式进行改革。
1.采取多样化的考核形式
《税法》课程考核形式可以采取分阶段的多样化方式进行,考核阶段包括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
(1)过程性考核
过程性考核主要是考查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学习状况,考核方式可以采取平时出勤、平时作业、课堂回答问题、进行案例讲解与分析、模拟实验操作等。
平时出勤、平时作业方式与传统一样,主要考查学生的学习态度,课堂回答问题、进行案例讲解与分析主要考查学生对税法知识的掌握情况,模拟实验操作主要是考查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动手能力。进行案例讲解与分析考核形式,将学生分成几组,由各组学生收集相关案例,然后讲解分析该案例,再由其他组的同学提出意见,最后由老师进行点评。这种方式可以锻炼学生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能培养同学间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锻炼胆量。这种考核方式能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开发潜能,能够真正考核学生对课程掌握的程度。
(2)结果性考核
结果性考核主要是考查学生学习税法的结果,对税法知识的掌握情况,考核形式可以采取:传统闭卷考试、课程论文、调查报告等多样化的考核方式。传统闭卷考试是由老师出一套考试题,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由于考核方式较多,需要合理确定这些考核方式在最终成绩中的权重,使考核方式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2.规范考核内容
为了避免期末通过突击、死记硬背就能顺利通过考试的情况,就要增加考核内容,这主要是针对结果性考核来说的。考试内容包括:
(1)税法基本理论知识的考核
根据《税法》课程的教学大纲确定,各章节、各层次的内容都应该兼顾,只是重点部分占的比重最高,难点部分只占一小部分,最好不超过10%。
(2)能力方面内容的考核
税法考核内容应该增加一些灵活性强、能反映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性的内容,这样可以拉开差距。要正确回答这些内容,就不能仅仅考记就可以完成,比如通过案例分析体现。
3.丰富考试题型
在题型设计上,要避免靠死记硬背得分的题型,多采用能够体现学生理解、分析、运用能力的题型,如:选择题、判断题、计算题、综合题、案例分析题等类型。
[关键词]职业能力 课程开发 课程内容
以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开发,是对职业教育多年来一直沿用的学科体系的课程教学的一种否定。学科体系的课程开发是以传授知识为主线,以知识本身的内存逻辑结构而展开的平行体系,是以老师“教”为中心的。
行动体系的课程开发,是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主线,按工作过程的不同任务的相关性来实现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整合的串行体系。是以学生学为中心的,使学生循序渐进学习课程的过程变成符合或者接近企业实际工作过程的过程。
一、《税法》课程内容开发思路
1.确定课程目标
本课程把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做为总体目标。通过学习能办理企业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并掌握和学会报税流程,使学生毕业即能从事企业报税员工作岗位的工作。帮助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2.课程内容开发原则
(1)以基于工作过程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努力满足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
(2)既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又要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3)强调”学”和“做”一体、“工”与“学”结合,即理论提升与实践技能提升相辅相成、呈螺旋式上升。
3.课程内容开发思路
把企业报税员日常的基本工作过程分解成若干个教学学习项目,根据报税员的职责和能力来选择课程内容,以形成职业能力为依据,根据纳税业务的工作步骤,设计典型工作任务把课程知识点融入到设计的教学项目中,整合教学内容。灵活地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设计纳税情景进行案例教学、项目教学、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能够很好地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勤于实践,积极完成学习工作任务。
二、《税法》课程开发过程
通过以岗位分析为基础,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工作过程的系统化为依据进行的课程改革,根据课程对职业技能的需求原则,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通过对哈尔滨华特科技有限公司及哈尔滨高经税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调查,听取了他们对专业人才培养的意见。在调查中我们重点针对办税员职业岗位的设置、办税员岗位对专业学生的素质要求、职业能力要求、知识要求及其他要求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归纳与思考,并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分析,重新整合了《税法》课程内容。围绕岗位能力要求构建了相应的教学项目。教学项目的设计找到了工作任务这一载体,围绕这一载体我们得出了完成每一个工作项目所应该得到的最终标志性成果――或是向税务局提交某一个税种的纳税申报表,或是某一个企业的税务登记表,等等。在课程改革中,学生也逐步明白本课程不是要他“知道什么”,而是要他“做出什么”。教学项目确定后,由企业专家进行评价,根据企业的评价对教学项目进行调整,直至得到企业的认可。
每个教学项目下与企业共同开发了若干个和企业工作过程一致的工作任务,开发这些工作任务时,广泛征求企业专家的意见,做到课程工作任务和企业工作岗位要求相一致,以提高学生“零距离”上岗的能力。同时,我们还把企业真实的各种报表选回来,在技能训练时来仿真操作填写。课程内容开发完成后,再次由学生、教师、企业专家进行评价,然后修改。通过优化课程内容,形成“做”、“学”一体,“工”、“学”结合的课程结构,强化实践技能训练和实践能力培养。
三、《税法》课程开发的结果
根据对企业岗位的分析,学完《税法》课程,学生应具有下列职业能力:
1.掌握企业开办、变更、修复业及注销时相关税务处理,准确地填写相关的申请表、登记表;
2.根据企业的实际经济业务,能准确地计算各种税的应纳税额;
3.掌握我国发票管理制度,能够正确地处理涉税发票;
4.掌握各种纳税申报表的填写规范与纳税申报的流程,能准确地填写申报表及申报纳税;
5.税收违法的处理;
6.能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资料归档。
为了适应企业办税员业务岗位的需要,课程直接对应企业的办税员业务岗位,教学过程就是指导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教学内容就是系统化的办税员的工作内容,教学项目的设计以办税工作任务为载体,把税收相关的理论知识分解嵌入到各个办税项目中。根据学生应达到的能力和企业岗位工作,将《税法》课程分成为四个项目,在每个项目下设了若干个工作任务,基于实际工作过程以要完成的任务为导向,引出知识内容和应进行的实践训练。具体项目和任务如表所示。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职;税法;教学改革;思路
税法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是财务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因此,《税法》课程在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是基础技能课程之一,通过《税法》课程的学习能够了解企业所缴纳的税收情况,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内容和会计基础理论知识。由于税收的强制性特点,每个企业应该遵守税法的每一项条例。高职院校《税法》课程实际应用性很强,所以一般的高职院校在教学中比较重视这门课程。笔者经过几年的高职教学过程,发现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教学特点和难点,需要加以重视和改进。
高职《税法》课程的特点
税法的知识结构具有综合性《税法》课程教学必须在学生学完《基础会计》课程之后,有一定的企业经营知识的基础后才能开设。因为《税法》课程是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进行,涉及编制会计凭证、账簿的登记及报表的编制等基本业务,所以,要求学生有较好的会计专业知识,能够将税法内容和会计知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比如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如果学生不会核算本年利润的形成过程就无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税法的运用具有灵活性税法知识在实际工作运用中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一定要让学生在学习中明白这一点,也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流转税为例,学生要根据企业的性质采用不同的税种。制造业企业和商业企业一般交纳增值税,服务业、金融企业、建筑企业交纳营业税较多。还有的税种需要再分类,例如增值税企业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梳理清楚思路再进行核算,这样能够提高学习效率。
《税法》课程教学具有实践性税法知识的掌握需要依赖具体企业经营的过程。在《税法》课程中税的种类较多,一般企业缴纳的税种里金额较大的有流转税和所得税。目前,在企业流转税中,主要是增值税和营业税,其核算过程和上交过程都是网上操作。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尽量让学生了解纳税的上网操作过程,并且将网上纳税的内容和教材中的理论部分结合起来,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使学生尽快适应企业实际工作。
高职《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理论教学内容较多,不符合于高职学生的特点《税法》课程内容一开始就是法律基础知识。在教学中,教师给学生介绍这部分法律基础时,大部分学生认为理论性太强,比较抽象,不太好理解,还有的学生觉得没有必要学习。法律基础知识讲授虽然不适合高职学生的特点,但是为了普及法律的相关知识,每次课堂教学教师都很认真讲解这部分内容,并告诉学生法律基础和税法的关系,这样,学生渐渐意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税法所涉及的行业较多,学生能力有限税法的内容适用于我国各行各业,所涉及的范围很广。对于高职学生来讲,制造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的情况都难以掌握,再涉及建筑业、服务业、金融业等行业的内容,学生要掌握的范围太广。再加上高职的学生大部分不擅长学习理论性的知识,所以,在课堂教学中采用教学互动环节时,教学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
税法的核算内容对高职学生来说比较复杂税法内容中税收种类繁多,其中主要的税种是流转税类和所得税类。流转税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内容较复杂。在增值税教学中,一般要求学生将一些固定的公式背下来后,按照套用的核算方法计算,有些学生觉得比较复杂,业务内容中的逻辑关系总是处理不好,容易造成计算错误。还有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学生由于会计核算的知识缺乏,导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不准确。
学生对税法的理论概念理解不够深刻税法是法律的一部分,其法律概念非常严谨。高职学生对理论的概念理解不够深刻,容易混淆几个概念,导致在税法的学习中困难重重。税法本身有一定的难度,学生如果不下工夫,容易造成思维混乱,出现计算不准确的现象。如在增值税的计算中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的概念容易混淆,经常出现计算错误的现象。
高职《税法》的教学改革措施
为了使高职学生掌握税法知识,笔者结合高职学生的特点,采取种种措施,想尽一切办法让学生掌握税法知识并灵活应用。
让学生多了解企业的生产运营过程作为《税法》课程的教师,首先对税法的各个应用领域要充分了解,才不至于使课堂枯燥乏味。目前,一般高职学生从高中进入我校以后,严重缺乏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缺乏对社会的了解。学生一年级时,建议学生多看一些介绍企业经营学的小说,增加对企业经营的观念。并且,要求学生到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管理的过程,上网找资料学习先进企业经营的故事。还要求学生有经营的理念,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税法的重要性和资金的重要性。只要学生有这种意识,就能学好税法的内容。学生的实践能力是需要建立在教师实践知识充足的基础上的,因此,在教学中组织学生到管理比较完善的企业参观,同时在参观过程中让学生计算出每件商品或产品的税金,并计算一个月企业缴纳的税金。经过几次参观,学生对企业经营的观念提高,深深体会到企业经营的过程,也知道了税金作为资金流出,对企业资金的影响,并了解企业领导层对税金的重视程度。
化繁为简,总结规律《税法》课程的内容比起其他课程整体感较差,其所计算的范围很广,这对学生学习《税法》课程难度较大。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将相似的计算公式总结归纳起来,找出共同点和不同点,这样学习起来省时、省力。例如,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抵扣计算的方法和委托加工生产消费品计算抵扣办法相似,讲完这两部分内容之后可以进行计算上比较,并归纳整理,这样有助于学生掌握这两个税种。还有在计算所得税时,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共同的部分归纳整理,找出不同的计算方法。这样,能加深税法知识理解的程度,提高计算能力,同时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通过归纳整理的学习方式,学生清楚了增值税的计算过程,并且相似的计算不再容易混淆。经过比较学习,学生对两种所得税的计算掌握得很牢固,2008年毕业的学生反馈,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在学校时学得比较扎实,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得得心应手,到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工作时适应很快。
运用模拟企业核算,解决理论教学中的难点在高职教学中经常采用企业案例来说明企业实际缴纳税额的情况。通过企业案例,学生可以多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有真实感。比如制造业企业,供应、生产、销售的过程发生以后,当月需要缴纳的税额有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同时还发生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此外还有的企业根据情况进行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税额的计算。给学生介绍模拟的制造业企业的经营情况之后,给出一些相关的会计资料,计算增值税和附加税,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最后计算所要缴纳税金总额,让学生了解企业给国家缴纳的税金情况,使学生在学习中了解整体的企业税金的核算过程,这样,渐渐提高了学生税金核算的能力,同时提高了教学效率。
注重实践活动,进行企业税收调查学习知识的真正意义就在于运用它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出知识应有的价值。教师可以根据《税法》的教学目标,针对教学重点,设计出既有利于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又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意识和实践能力的练习;不仅要解决课本上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解决社会生产、企业中的实际问题,尤其是企业缴税的实际问题,给学生提供更多的思考和探索的空间,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在《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第1~3周的时间给学生详细讲授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理论知识,之后从第4周开始要求学生联系制造业企业或商业企业或者服务业等企业,了解并调查企业实际缴纳各种税的情况。首钢工学院会计班每班一般有40人左右,布置税法调查作业时,每班分成10个小组,大约4人为一个小组,每个小组找一家交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单位,调查流转税和所得税的缴纳情况。每组设有一名组长负责,要求每名学生都要参与,到教学结束之前一周时间完成每组的税收调查报告。学生开始对调查活动表现积极,对税法的学习兴趣也很浓。经过一段时间学生调查收集企业的真实数据,并参与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对企业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但是,学生对调查报告的整理比较茫然,针对学生具体情况,教师给学生展示往届学生的调查范文,让学生根据每组调查的企业的情况来计算所缴纳的每个税种,这样,学生渐渐清晰了调查报告的整理思路。经过每组成员的共同努力,最终完成电子版调查报告。教学最后一周安排学生汇报税收调查的社会实践成果,利用两节课的课堂时间,每小组的一名代表陈述税收调查的经过和分析过程,同小组的学生互相可以补充说明。教师根据每组陈述的内容和调查报告的分析情况,给每组进行成绩评价,最后把评价结果纳入到期末综合考核当中。税法调查实践活动在首钢工学院已经在三届学生中开展,学生一开始茫然失措,后来逐渐地对税法的了解加深。总之,经过税法调查活动,调动了会计专业学生对专业课学习的积极性。学生深入企业了解之后,才意识到自己专业知识的匮乏,同时更加了解了税法知识的灵活性。去年我校2008级会计班学生参加税法调查的实践活动以后,有的学生暗自下决心利用在校期间好好学习会计专业课知识,有的学生准备利用假期时间找一份兼职会计的工作,以便练习所学的税法专业知识。通过组织税法调查实践活动,不仅提高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自主学习的能力,而且也提高了分析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关键是提高了学生相互之间的团结协作能力。
综上所述,《税法》是在高职课程教学中重要的课程,也是职业基础课程。作为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应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动手能力的培养,为了提高学生会计专业能力,采取各种教学措施,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水平,使学生尽快地适应社会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张冬云.税法[m].沈阳: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关键词:自主学习;课堂讨论;评价反馈
中图分类号:D9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目前教育界对税法教学的讨论广泛,如何发挥学生在此课程中学习的主导地位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就税法教学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初步研究。
一、对税法教学的认识
(一)税法教学的重要性
税法教学的重要性是由税法的重要性和市场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决定的。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并且随着税务复杂程度的提高,社会对税务人才的需求逐步增加。因此通过课程改革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税收法律知识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前税法教学面临的问题
(1)《税法》课程理论体系庞大、课时少、知识更新快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
税法包括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法条例体系混乱,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在税法体系中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分量,并且很多税种的改革与调整是不定期的,出台的文件、通知等行政性法规很多。但是此课程课时较少,和庞大的知识体系和繁复的法律条文不匹配。
(2)课堂教学模式落后,传统的讲授法难以激发学生的兴趣
目前,税法教学多采用“讲授+板书”模式。由于条文繁多,多数学生对案例分析更多是机械、被动地接受知识,如何有效应用案例教学法存在一定挑战。
(3)传统的课程考核体系过于单一,不利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综合能力
传统的笔闭卷考核无法全面地开拓思维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改革的理念及主要内容
《税法》教学改革核心是应用“自主学习”合作型教学模式,改变以“教师教材为中心”的模式,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为目标,借鉴国外教学模式,展开小组讨论演讲并改革单一的考核模式,整个教学将分成三个阶段:教师布置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评价反馈。
(一)教师布置引导阶段――发放学习指南,精选并介绍相关案例
1.发放学习指南,让学生明确学习任务
借鉴国外的教学模式,学期初发放学习指南,告知学生考核要求 和教学进度并向学生提供本课程每章节的阅读书目,学习指南包括:
a.课程简介:本课程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内容包括税法构成要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及其他税种。
b.教学进度:根据每学期的时间来安排。
c.考核要求:考勤(10%)案例演讲(10%)案例论文(20%)期中考试(20%)期末成绩(40%)。
案例演讲:以3-4人小组为单位,针对某个案例介绍分析。
案例论文:选择近年发生的偷税案,找出1-2个议题并用相关知识分析,800字以上。
d.以供案例演讲和论文的备选案例。
e.参考书目。
2.教师精选并介绍教学案例,提出相关议题
案例教学法使《税法》枯燥的学科变得生动起来,但在选择案例时要注意:首先,选择的案例要少而精,学生能在有限的时间进行深入的分析。其次,选择的案例要发生在近期并且贴近生活,例如近年来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等。再次,选取的案例既要紧扣教材内容并且有助于学生理解。在此阶段,教师要引导学生展开小组讨论,调动学习积极性。
(二)学生自主学习阶段――以课堂讨论为核心,引导学生展开讨论
此阶段是中心环节,注重师生互动,学生要在此环节中积极发现问题。
首先,营造宽松互动的氛围,上课前改变教室格局,把课桌变成环绕式的格局,改变评判性的方式评价学习结果,允许学生自由讨论,展开联想。
其次,引导学生积极课堂讨论,讨论前, 教师要定出案例分析要解决的问题和讨论的步骤, 最好选择开放性话题。学生可分组进行讨论,并在每组安排思维较为活跃的学生。讨论中,学生可自由发言,教师也可选择同学发言,但应该慎重挑选第一位发言者,起到有效的示范作用。 教师要适时鼓励学生提出新观点,培养创新意识。在讨论的最后,教师可根据课程本身和学生的讨论补充问题,并鼓励学生对讨论中涌现的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
(三)评价反馈阶段――改变传统单一的评价模式,考核方式多样化
教师应改变传统的以考试为主要模式的考核方式,以开放式的案例演讲与案例论文为核心,细化评分标准,注重反馈,并在学期初告知学生考核体系。
案例演讲的评分内容:演讲内容(议题相关性、回答准确性);PPT印象(内容概括性与逻辑性);演讲技巧(语音语速、身体语言、观众互动、语言逻辑性)演讲内容和PPT印象同组成员分数相同,但演讲技巧同组成员分数不同。
案例论文的设置:设置开放性命题;学生自由选择近几年发生的偷税漏税案;找出几个议题,用相关税法知识分析,800字以上案例论文的评分标准:格式标准、案例介绍、议题相关性、分析准确性。
总之,税法教学应实施以能力考核为主。从平时考察、作业评价、解决问题等多个方面考核学生, 以改变片面依赖闭卷笔试的考核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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