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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0 14:52:5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第1篇

一、注重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文件,重点研读党的报告,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反复自学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业务法规,认真阅读《法制日报》《中国法制》刊物,从中吸取知识,借鉴经验,指导工作实践。三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决不搞“一言堂”;严格执行“”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营造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环境。

二、依法履职,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普法形式

一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并向全区印发了关于《<XX区国家机关“谁执法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意>的通知》的通知,已有24家单位上报了普法责任清单。二是开展“普法菜单”式精准普法活动。先后在白音席勒、哈林格尔等8个地区开展了依法行政、土地管理、征拆补偿等方面的精准普法活动。此外,还在全市率先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专题讲座,开展了“法律进校园”之模拟法庭活动。三是集中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利用“综治维稳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组织各类宣传活动15场(次),现场播放禁毒防艾宣传光碟17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万多份,解答法律咨询189人次,受教育群众2.5万余人,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四是加强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巩固完善已有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对4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个法治文化广场以及多处宣传栏、法治长廊等进行定期更新维护,普法阵地焕然一新。五是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持续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全区已有63个村(社区)、23家单位部门参与了创建活动,多层次多领域创建体系已初步形成。

(二)深化法律服务,保障改善民生

一是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农牧民权益、国家安全、反、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等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二是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员”“法律服务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解员”工作,出动流动法律服务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进行巡回宣传,为征拆补偿、棚改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三是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涉法涉诉案件制度。3月下旬,抽调律师、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多次深入哈林格尔镇官将村,协助当地司法所开展土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效果良好。四是坚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实行律师值班制度、开展“坐诊式”服务、组织维权专项行动等,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0件,服务群众483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75万余元。五是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坚持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现全区6家法律服务所、2家律师事务所共各类案件424件,解答法律咨询1150人次,调解矛盾纠纷24件,避免经济损失约384万元;公证处累计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9334件,接待解答来访当事人咨询1万多人次。

(三)助力平安XX,维护和谐稳定

1.认真做好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维稳工作。坚持领导干部轮流带班,确保了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动态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和思想状况,严防重新犯罪,现我区整体情况比较稳定。

2.加强人民调解和基层基础工作。发挥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预防网络作用,前三季度,共排查矛盾纠纷87起,成功预防56起,维护了地区稳定。继续打造特色法务室,10月,在包头市职教园区成立了职教园区法务中心;拟在XX恒大社区新建一处法务室,这些举措较好地落实了“七五”普法规划的有关要求。

3.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式。通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心理讲座、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使广大服刑人员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增强了矫正效果。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制度,采取不定期抽查,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管控。年初,对4名困难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慰问,为帮助其通过矫正考验期提供了帮助。现在册人员123名社区矫正人员,思想生活状态稳定,无再次违法犯罪苗头。

4.安置帮教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以来,各司法所与当地派出所积极对接,通过纳入低保、动员企事业和个体工商户按需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等措施,将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提高了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的能力。

(四)利用现代媒体,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建立了XX区司法行政门户网站、“法治XX”微信公众号,方便了广大群众及时了解XX法治各项工作,2月、8月,两次做客包头广播电台“法治第一线”节目,与公众联系得到加强。二是继续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17年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目前各部门单位都已按要求陆续开展了学习。三是按照上级要求,连接政法网的电视电话会议室已投入使用,全面实现了自治区、市、区、苏木镇街道与自治区司法厅摩云系统的四级联网。四是对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业务报表系统和管理系统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提高了工作效。

(五)坚持党建引领,强化人才队伍

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开展手抄、党员承诺、微信答题、参观王若飞纪念馆等主题活动,党员党性意识增强。同时,紧抓基层党建工作,路诚公证处党支部已被组织部列为区级党建示范点。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上半年,集中开展了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忠诚、干净、担当”政法队伍整顿建设专项行动。2月,组织全体干警参观包头监狱,深化廉政教育。

第2篇

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前提,可见安全工作地位之重要。但在现实生活中,“天字一号”的安全生产工作却遭遇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真抓、真管四处碰壁等诸多难堪。作为主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部门,我感到当前的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困难多多、困惑多多、矛盾多多,有着太多的尴尬。

一、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1. 监管体制不顺。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安全监管部门除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外,对其它行业和领域还要实施综合监管,并承担着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协调”让安全监管部门受累非浅。

2.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总认为安全生产就是安全监管部门的事,出了问题就找应急管理局,涉及到“安全”事宜,就签批交办到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部门就是一个大箩筐,碰到“安全”就往里装,来自领导层面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其它监管部门具有依附性和惰性。

3.专业监管部门有偏见。一些部门认为政府设有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又设在应急管理局,我配合你牵头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即可,缺乏本职意识和主观能动性。

4.口头强调的多。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逢会必讲安全,必强调安全,但事实上,“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和预防,认为话讲到了,要求提到了,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

5.投入的少。重视安全,职能不断增加,但专业人员、编制、装备投入严重不够,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从公安、卫生部门划转以来,不是强化,而是弱化,尤其是乡镇级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没保障,喊着重要,说着天字一号的事,投入工作基本没有实际行动,安全监管仍处于原始的看、摸、听、闻、问阶段,没有领导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天字一号”的事,仍处于波澜不惊的尴尬状态。

6.执法体制不顺。地方保护、优化环境、低限处罚、重点企业不罚等等是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主要因素。一是部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执法的确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有着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执法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联动,各个部门虽坐在一张桌上,但却打着各自的算盘,少数职能部门见到有利可图,纷至沓来,无利可争,理都不理。一些隐患改了又改,有些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过,又恢复,电切不断、水切不断,相关部门不配合,利益斗争导致联合执法机制形同虚设。二是缺乏强制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申请难受理,执行难到位,无限期的超越执法期限,最后不了了之,造成许多事故处理无法落实,丧失安全监察执法权威;加之相关技术规范和条文不健全,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和四处碰壁。

7.责任体制不顺。一是法律规定不具体。《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但没有对综合监管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抓得太多,管得太散,结果是出力不讨好,部门有意见,领导有看法。二是职责范围不明确。从机构定位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综合”,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一些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与责任总是想方设法往外推,虽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兜底”者。三是“综合监管”惹的祸。一些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理职责的部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将一些不好管、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监管责任大的职能交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这很可能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为“安全生产,一家有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逐步成为“危险”部门及“责任”部门,这对于整个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长此以往也必将使安全生产工作难以为继。

8.队伍体制不顺。安全监管人员辛勤、辛苦、辛劳、辛酸以及工作缺少安全感有关外,造成这种尴尬现状的根本原因:一是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不对称,导致无法履职。现有的安全监管队伍人员、数量、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执法任务的需要。目前,从国家到省、市、县(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是从上到下呈倒“金字塔”型。就我县来讲,乡镇虽设有应急管理所,但监管人员平时忙于其他事情,且没有执法权,责权不统一,一线监管责任难以到位;职责不明、多头管理、行政力量分散;装备配套不足,执法经费、车辆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二是监管责任与权利不对称,导致无法胜任。从目前的安全监管体制看,横向上实行的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界定不清,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安全监管系统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高危行业,工作责任大、权力小、风险大,监察人员几乎没有节假日, 哪有危险、有重大安全隐患就去哪里,工作不分昼夜,既辛苦又危险,且安全监管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无体现。再者,面临的问责风险不断加大,前面要冲、后面还要随时被执行战场纪律,责任与权利严重不对等,导致工作出现无法完成、没法干现象。三是安全监管机制与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导致两头受气。由于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没有及时将安全风险成本强制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有效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调节安全与利益的关系,导致利益与安全间的关系失衡,当安全生产与企业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更多地选择追逐利润,地方政府选择追求利税,而安全基本是放在后面,下达的指令执行不了,企业不买帐,政府不支持,灰头土脸两头受气。

二、对策建议

1.安全意识强化必须以科学政绩考核为前提。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与安全挂钩。通过考核,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首先,要加强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干部想安全、抓安全;其次,要强化政府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促使其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第三,要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离任安全生产工作审计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把领导干部提升使用与在任期间安全生产实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才能真正转变口头上强调重视安全、经济发展上不要安全这一现状。

2.安全投入必须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是应急管理局一家子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人员、装备、技术、政策等等各方面的支撑。因此,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急需树立安全投入必须以安全为本的思想。一是避免做表面文章。在人员配备上为了迎接考核达到有人员、有资金的目的,人员挂名兼职、专项资金年初列个帐户,实则空头支票一张。人员表面化,工作表面化,没有从解决本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为出发点,配备相应的人员、装备。二是避免搞形式主义。相关部门没有把安全监管工作前置,把资金或者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事前的安全投入加大监管,而是热衷于搞花架子,在事后救援上大搞文章,领导来了作为看点,汇报里面作为热点。

3.安全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安全监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执行,就会成为一纸空文。一是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安全监管的职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依法予以维护,不使守法人吃亏;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抓、敢管,不使违法人得利。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二是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规范性的监督制度,监察执法部门要争取地方主要领导支持的同时,加强和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减少同级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执法的公正、严明。三是加大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安全执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首要的是执法人懂法,被执法人知道违反了哪条法律,等违法再处罚、再知法不是安全生产执法的宗旨,因此,在做好执法的同时要做好普法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向领导、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强化法律、法规意识,避免出现权大于法、权代替法的违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