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0 14:55:5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行政审批中心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根据创卫工作需要,结合中心人事调整情况,调整中心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在中心主任办公会上,对创卫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统一认识,明确职责,落实要求。明确创卫工作职责,分解任务,齐心协力开展创卫工作。
二、提高创卫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创卫工作开始,我中心制作了创卫标语。在接受健康教育方面,我们参加了创卫知识竞赛知识问卷,并且组织中心进行大扫除活动,通过活动,同志们对健康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讲究卫生、保持卫生的意识,对个人、对社会都起到了应有的良好作用。
三、加强管理,措施到位
1.狠抓日常督促检查。严格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检查中心内环境卫生特别是走廊、楼道等公共地方的卫生,是否达到了无杂物堆放、无痰迹、无蜘蛛网、无乱写乱画的“四无”要求。
2.搞好日常保洁工作。每周一上班前和每天早晨上班前进行清扫,保持了办公桌、椅、门、窗的整洁。对办事大厅及公共区域实行全天候保洁制度,营造中心良好卫生形象。
3.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按照上级爱卫办和创卫办的要求,积极购买灭“四害”药物,统一消杀。加强药品管理,并作好技术指导,避免了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成立检查小组,建立创卫工作档案
为了保证创卫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我们实行了每天两打扫、两检查制度。首先,划分了清洁卫生责任区,明确了责任人;其次,成立了卫生检查小组,由组长和一名成员专抓;并制定了具体、详细的检查表格,每次检查结果都存档归案;检查不合格之处及时公布,并限时整改,按照创卫要求,做好创卫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一、深入转变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进中心行政审批权力事项运行的监督考评。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执行《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中心网络管理工作。
3、统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配合,规范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不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按照“应进必进、授权到位、公开透明、依法办事、高效便民”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积极参与指导各县区的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认真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
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4、规范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制作听证报告,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5、开展决策实施检查和后评估。完善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决策后评估工作,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三、完善保障措施
6、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首长负责制。中心将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抓紧制定、全面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划,加强对本中心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一条 为规范和监督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行 政机关依法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在中心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以及中心大厅窗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中心以“公开、便民、廉洁、高效”为宗旨。实行“一号、一窗、一网”审批服务模式。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审批内容、审批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六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条 窗口受理承办的审批事项,分为即办事项、承诺事项和联合办理事项。
即办事项是指,审批事项由一个窗口部门负责办理,且申办内容简单,资料齐全,不必调查当即可以办结的事项。即办事项由窗口部门授权,在窗口直接受理办结。
承诺事项是指,申办内容须经调查核实,窗口向申请人承诺办结时限的审批事项。承诺事项由窗口直接受理,窗口部门按时限办结,在窗口出件。
联办事项是指,依法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窗口部门负责办理的审批事项。
第五条 申请人向窗口申请办理审批事项,符合下列条件的,窗口必须受理。
(一)属于窗口部门管辖和窗口受理范围;
(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具备相关的各项条件;
(四)相关资料齐全,资料的形式和具体内容符合要求。
第六条 申请人申办审批事项,应向申办窗口提交申办事项申请书(表),并按要求填写,同时递交身份证明和申办事项的必备资料。
申请人委托人代为办理的,应当向窗口提交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
第七条 申请人向有关窗口递交申请和必备的资 料后,到该窗口承诺的办理时限截止日领取申办结果。办理期间涉及申请人的有关事宜,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条 窗口工作人员对决定受理的审批事项,应当即时以工作人员个人账号通过登陆济南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即办事项可以不出具)或补正通知书。
第九条 即办事项适用简易程序办理。
(一)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即办事项后,应当立即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1、申请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申请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否符合本市发展规划的要求;
4、必须有申请人签章的资料,提供的资料是复印件的,是否与原件相符;
5、是否符合上级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 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本部门授权,代表本部门签署意见或制作有关证照,予以当场(日)办结。
(三) 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内容不完备或有疑义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即告知申请人作必要的补充或进行核实。
(四) 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批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可以决定不予办理,并出具《不予办理决定书》。
第十条 承诺事项适用一般程序办理。
(一)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查受理承诺事项后,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地址、申请时间、申办事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名称和份数、承诺办结的具体时限等。
(二) 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在受理的次日,将《受理通知书》留存联和收到的申办资料,立卷后递交本部门办理。
(三) 窗口部门的承办科(室),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有疑义,认为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应由该部门窗口统一组织调查核实或现场踏勘。
(四)经书面审查、调查或现场踏勘后,窗口部门确认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完备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补正;对符合条件的,应在承诺时限内审批,核发相关证(照);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并出具《不予办理决定书》。
第十一条 联办事项适用特别程序,联办事项的审批程序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即办事项因申请人在离下午下班不足半小时才申请、且窗口无法当即办结的,应在次日上午办结。
第十三条 除即办事项外的其它审批事项,按承诺时限办结;本级初审需报上级审批的事项按承诺时限上报,上报期间不计入承诺时限。承办事项按规定应当公告的,公告时间可不计入承诺时限。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办理:
(一)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二) 申请人或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死亡或丧失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
(三) 申请人法人破产、解散、被注销的。
[关键词]行政审批制度 广告 信息产品 广告行业
[中图分类号]F71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8-0081-02
广告是一种信息产品,广告行业的发展有赖于一个健康、有效的行政监管环境,而行政审批制度的健全、完善是广告行业发挥其信息产品属性作用,促进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保障。
一、广告是一种信息产品
广告活动从广义上讲是一种信息传播行为,在整个传播行为中,有信息传播者、信息受传者、信息本身、信息传播渠道(媒介)、信息传播效果以及受传者对信息的反馈等多个环节。广告作为一种信息产品,按照出资方的要求,传播者展开广告作品的制作,借助于媒介平台到达受传者,也就是目标消费者或者潜在消费者,产生或强或弱的传播效果,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在这个过程中还会形成一定的信息反馈,广告信息受传者对广告内容、广告所承载的信息做出反应。
广告的本质是一种信息产品,通过信息的传播实现广告信息的传播,这种广告信息的传播实际上是源于一种个体在社会生活中对生存、生活信息的原始本能诉求,通过信息层面的交流,实现对自身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信息掌握,达成对现实生活的合理有效率的计划安排。同时,广告作为一种信息的交流过程,可以在这个交流过程中实现信息从方向需求方的流动,实现信息的交互使用,通过这种信息的流动进而引导目标群体也就是信息受众群全部(理想状态)或部分的消费行为。一般而言,一个社会发展的速度越快,发展水平越高,消费者对广告的需求也就越明显,需求的层面也会越细化,对产品通过广告信息传达的信息量、信息细节,信息的交互程度等要求也会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行为依靠广告来实施判断,这种广告信息的和信息的需求之间存在的是一种良性的互动,而非简单的牟利驱动。
将广告回归到信息产品的本质,将广告活动视为是一种信息传播活动,彻底抛弃掉传统的通过政治视角将广告曲解成为某种主义的象征是必然的。也只有在意识形态层面正确地对待广告,将其视为一种社会发展过程中,信息交流的一种方式、途径,而广告是一种信息流动形态,只有这种信息流动形态正常了,健康了,广告行业才会真正地发展起来,其他行业才能借助于广告行业的发展,通过广告的平台,利用广告的平台更有效地推动其自身行业的发展。
二、行政审批制度具有行业导向意义
社会本身是个系统工程,不同的机构具备对这个系统工程进行的调节、管理的作用。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依靠分配的权利去对社会的相关方面展开规划、协调各行业的发展,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去规范发展过程中的行为。通过各种行政手段调整、引导针对于某个行业的发展方向是非常必要的。无论是从社会的发展还是从某个行业的发展来看,行政管理发挥政府的监管、调控作用都是不容置疑的。
广告行业的行政审批制度具有鲜明的导向意义。在这种行政审批制度下,控制了广告行业入行的组织数量,规范了广告的渠道,以及广告信息的产品标准,对于广告行业的从业者资质进行控制,广告行业对其他社会行业注入的信息量的监控、把握也是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来实现的,通过这种制度化的管理,达成对广告行业健康发展引导,实现在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切实地发挥、合理地定位广告行业的位置,发挥广告行业角色作用,将广告行业引导到一个健康发展的合理轨道上来。
广告行业的行政审批制度,就是典型的对广告行业通过资质审核落实监管的制度方式。通过各种制度把关,对入行资质限制、过滤,实现对广告行业发展的引导和促进。
行政审批制度有松紧之别。政府管制的放松和强化会对广告行业的发展起到微观调控的作用。政府在某些方面比如经济层面管制、社会层面管制趋于严格,在其他方面有所放松,会对广告行业产生相关的发展导向。这种宽松与强化是相辅相成的,从我国的经济发展角度以及国外相关的经验看,我国建立起松紧相宜针对于广告行业的政府管制制度,放松与强化并举,是十分必要的。考虑到具体问题、具体区域、广告行业的特殊性,进而有针对性地展开管制,是合理而且有效的。而对于广告行业而言,行政审批制度会决定这个行业的竞争环境、发展趋势、行业发展方向。
应提高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制度进行监管的能力。在既定的法律框架,政府通过相应的权利赋予,达成政府、市场与各权利主体间的互动关系,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促进广告行业的发展,这对于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是有很高的要求的。广告行业中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涉及广告经营许可证方面的问题。广告经营许可证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二者都有相对应的监管范围,但在同一个问题上,二者却产生了不同的效果,造成了在实际操作中对广告的监管工作不易操作。前者规定了针对于广告经营范围,广告平台电视台拥有的是设计、制定广告的权限,在自有电视台刊播广告的权利;但在电视台播出机构许可证中,对相关对象规定的业务范围是县级电视台只能在公共频道的部分时间段中插播自己制作的节目内容,而很少批准县级电视台自己开设频道去播放自己制作的电视节目内容和广告。如此情况下,县级电视台在此审批制度下,是不具备广告经营许可的。但实际上,县级电视台为了谋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很多都开设有自己的节目频道,并将自己做的节目内容和广告在频道上播出,这种不正当的播出行为不但不符合规定,也直接伤害了广告行业的发展。
三、广告行业发展与行政审批制度的关系
广告行业的发展与行政审批制度之间是密切相关的,完备合理的行政审批制度,对于广告行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同时也会对广告活动这种信息传递的行为给予积极正面的评价体系,会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会促进社会的进步。
(一)行政审批制度的规范是广告行业发展的保障
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与制度设计对于该行业的正确认知,对该行业的重要性、方向性判断的准确程度息息相关。我国广告行业的行政审批制度的规范,是广告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合理有效的行政审批制度会促使行业展开健康的循环,吸引优秀人才的加入。行业外的资金投放,带动技术的革新,制度层面的保证,会对广告行业在社会层面产生积极正面的启示,带来行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二)行政审批制度对广告行业起到引导、调控的作用
行政审批制度的合理会起到行业过滤器的作用,不合理、竞争力弱的企业会在这种制度下消亡,合理有效地规制了行业秩序,刺激行业从业人员本身产生行业认同感,形成对行业的忠诚。规范操作市场,促使那些不具备或者没有经营条件的广告经营组织在无合法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退出广告市场,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对于一些靠虚构资质或采取欺骗形式获得广告经营方面许可证的,依法取缔,责令严惩,以儆效尤,实现对于广告市场的正面引导。
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扶植行业组织发展,当前已经在广州、深圳开始做了尝试。通过行业组织,实现广告行业的自律,借助这样的力量,通过行政审批制度实现对其成长的帮助,使行业组织在制度环境中得以壮大,进而促进广告行业的发展,同时也可以降低政府在监管过程中的大量投入和管理成本。
广告是一种信息产品,如同其他在市场中流通的信息产品一样有其内在信息需求。准备地把握广告的信息属性,正视广告行业发展的合理性,制定有效的行政审批政策,切实地通过法律制度去引导、调控行业发展,将广告行业放在大的文化产业的战略层面上去看待,实现对广告行业合理有效的监管,对广告行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都会有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富良著.放松规制与强化规制.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
一、分中心设立
凡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但由于技术原因暂不能进入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部门行政审批或便民服务的办事大厅,原则上应成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审批中心)的分中心。审批中心和相关主管部门对分中心实行双重管理,分中心行政上隶属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审批中心的指导、协调和监管。
二、分中心职责
分中心应根据“规范运作、统一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集中对外办公,该部门的所有审批业务原则上应集中在服务大厅对外办理,并按照“一门受理,集中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方式运行,实行一个窗口进出件。分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各自职责范围内审批、办证、检测、检验等事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收缴各种规费。
(二)认真贯彻落实审批中心的各项管理办法及制度,同时制定与审批中心管理办法、制度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参照审批中心考核的标准对各自大厅窗口服务进行考核评比。
(四)按审批中心要求及时报送各类信息。
(五)完成审批中心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分中心管理
分中心的管理办法、工作考核和督查、业务协调等原则上按审批中心管理模式执行,并按照“三统一”、“三不变”的原则实施。“三统一”,即分中心要与审批中心统一审批办件制度、统一日常管理制度、统一收费管理方式或采取政府规定允许的其他收费方式;“三不变”,指分中心行政主体不变,办事场所不变,工作人员管理体制不变。
(一)接受审批中心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审批中心应加强指导、协调各分中心行政审批和公共行政服务工作,协助分中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督促分中心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要协调涉及多个部门审批事项的联审联办等。分中心的项目设置、工作人员配备要及时报审批中心备案,主管部门更换分中心负责人要征求审批中心意见。
(二)执行审批中心办件制度。按照《关于转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审批办件管理暂行办法等的通知》(苍政办[20*])号)要求,审批办件统一执行“三六”管理制度。一是“六公开”,即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实行公开。二是“六件管理”,即受理审批事项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驳回件和上报件进行分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三是“六制”办理,即办事公开制度、集中办理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
(三)执行审批中心的日常管理制度。分中心要认真执行审批中心的窗口人员行为规范、考勤和考核制度。审批中心要不定期到各分中心进行现场督查、监管,并适时通报督查情况。
(四)审批中心对分中心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审批中心负责人与各分中心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分中心负责人签定《审批服务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分中心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和奖罚措施等,并由审批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四、建立分中心保障措施
建立分中心是加强审批监管和便民利民的重要步骤,也是提高部门服务大厅审批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分中心的重要性,真正做到从思想上重视,组织上保证,制度上落实,努力把分中心建成“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窗口,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群众。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经常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抓。要选派业务精、素质高的中层干部负责分中心工作,同时选调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业务骨干承担分中心的审批服务,并保持相对稳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年工作的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会议的重点是,加快推进协同办公系统为依托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一会,盛市长将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四个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四轮”审改的紧迫性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能力的必然要求。自建立行政审批中心以来,我们相继推出并联审批制、一审一核制、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重点项目绿色通道、网上审批等办事制度和举措,办事效率得到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经过近八年的探索与发展,对部门设立的审批窗口在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平台建设、工作纪律等方面都进行了规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成立前普遍存在的行政机关部门“门难进、人难找”的状况,形成了初步的运营模式。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建设网上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这一审改核心工作,完成了阶段性任务,为下一步的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打下了基础。
1.行政审批效率有新的提升。通过各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再造网上审批流程,经审改办审查汇总,38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共计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6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77项,非行政许可事项90项。按照同口径比照,共计减少审批事项42项。在保留的审批事项中,即办事项为46项,比原来增加15项,审批事项的平均承诺办理时间为4.85天,比原来的5.04天压缩了7%。
2.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有新的举措。我市的这次审批制度改革在突破审批难点问题上作了探索,新设综合窗口,拟订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办理实施办法,加强对联合审批事项的管理和服务,为联办事项和重大或特别事项提供更好的审批服务,在创建行政审批联合办理工作机制作了很好的探索和尝试。
3.构建了网上审批服务新平台。根据各部门审批事项的基本情况,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已经构建完成,近期已在审批中心的8个窗口进行试运行。网上审批系统的建成,必将在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群众、降低行政成本、便于监督管理、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前阶段工作各相关部门都做到了思想重视、积极参与,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网上审批流程设计过程中,不少部门多次与审改办沟通、协商,以达到最高的工作效率和合理的操作流程,表现了良好大局意识,因此工作总体较为顺利,为四轮审改起好了头。但与些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审改工作的艰巨性,坚定搞好审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当前我市审批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四项:
一是项目审批集中程度不高,“职能不到位”。表现为该进中心的事项没有进中心办理。通过前三轮审改,全市审批事项压缩到现在的354项,规定其中172项进审批中心,但事实上仍有不少事项应进而未进中心,或虽明确进中心,但实际上并没有完全在中心运作。去年,我们对此作了专门统计分析,数据表明,在172项应进审批中心办理事项中,实际只有111项进中心,占应进数的62.5%,而全程可在窗口直接受理办理的事项为30项,占进中心事项的27%。因此,一些职能部门虽然在中心设立了办事窗口,实际上还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形式上的“收发室”,审批还照旧在局本部办理,从而影响了集中审批整体效能的发挥。
二是审批流转环节过多,“授权不到位”。表现为窗口现场办理的权限不高。在全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353项中属于即来即办的审批事项占总项目数的23.8%,只有84项;承诺时限在5个工作日以上的项目占61.5%。这与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相此,差距十分明显。宁波市、苏州市的即办件量均占日均办件量的70%以上,象山县即办件量占总办件量的90%。根据我们的调查,一些部门内部流转环节过多、分工过细、协调过难是造成审批效率难以进一步提升的一个主要原因。经了解,目前进中心的20个部门中,有12个部门的审批职能分散在3个以上科室,最多的部门分散在10多个科室。由于办事要一个科室、一个科室去跑、去沟通,而且常常出现不同科室答复口径不一的现象,使人无所适从,不胜其烦。对此,不少乡镇项目代办员、企业经营者意见很大。一些了解情况的投资者在感受对比发达地区的审批情况后,对我市的审批状况也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三是窗口人事脱节问题突出,“人员不到位”。表现为中心窗口为部门业务骨干的比例太低。目前在中心设立窗口的20个部门(单位)共派驻窗口工作人员78名,其中公务员15人,占19.2%;事业编制33人,占42.3%,临聘人员30人,占38.5%。在本部门担任中层正职的2人,中层副职的9人。审批骨干人员不进窗口,直接导致一些审批事项在中心窗口无法答复,更无权审批。
四是思想认识不端正,“并联审批运作协调落实不到位”。表现为涉及多部门的重复交叉事项办事职责难清,协调困难,效率低下。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思想,一是差不多的思想。有的部门认为审改力度已经够大了,审批事项已经削减了那么多,集中了那么多,因此,重视不够,研究不深,忽视审批制度改革对提高行政效能、服务人民群众的深层意义。二是畏难的思想。有些部门认为,审改必然要触及到自己部门权力和利益的调整,改变其原有的工作模式和程序,因此不愿改,不肯改,不敢改,在大厅窗口也只是摆摆形式,走走过场,表现出“只挂号,不看病”。三是抵触思想。有些部门权力意识太强,老虎屁股摸不得,习惯于抱着上面条条的规定和说法,反对改革的理由,没有全局观念、整体意识。
我们认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目前社会各界感受党委、政府形象、评议部门作风、衡量区域软环境建设集中体现。因此,应用现代计算机技术推进审批改革,是推进改革的最有效、最直接的载体,是我市实现审批制度改革赶超战略的最快速、最便捷的途径,是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提升干部素质的最本质的落脚点。否则,行政审批的运行质量就会继续滑坡,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先进地区的差距会越来越大。目前,广西全省已实行了计算机网上协同审批,不管任何部门的审批事项,都在政府审批网上完成,杭州市已实行了全市网上协同审批和电子监察,绍兴县、慈溪市都已开始实行政府网上审批。这些地方的率先改革,推动了当地投资环境的改善,提高的当地经济的竞争优势,转变了当地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去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今年开始实行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上公布,我市这方面的工作,由于思想认识和网络系统开发等原因,没有跟上全省的步伐。当前,省委、省政府又把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保增长的重要内容,下放了多项行政审批权,要求县级部分审批权也要下放到中心镇,不久前召开的省委全委会,把深化审批改革作为政府改革的重点之一。所以,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改革审批制度,符合上级要求,切中现实问题,能满足群众愿望,而且条件已经成熟。
二、立足创新,把推进网上协同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作为改革重点。
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总的说来有“四大平台”、“四大功能”、“三个有利于”。
1.四大平台。
网上审批系统确定了以行政审批服务为核心,以政府监管为重点,外网申请、内网办理、内外关联的设计思路,为审批业务构建网上受理和流程控制系统,形成外网“一站式”申请和反馈、内网“一网式”办理和监管的运行模式。主要设计了四个大的平台:一是面向社会公众的外网服务平台;二是面向窗口工作人员的内网审批平台;三是面向管理者的统计分析和监督服务平台;四是面向系统管理员的业务管理和系统管理平台。也就是建设完成后将形成以政府协同办公系统为支撑,以行政审批与电子监察为核心,以平台一体化的方式对公众提供服务。通过与法人、自然人的网上互动,中心窗口与政府部门向企事业提供行政审批的信息、政策查询、业务咨询和在线预审、窗口与部门内部流转等网上行政服务,建立交互式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就是说今后政府部门办文、办事都在一个系统中,政府部门的审批都在一个网络上,政府部门的办事效能都同时、同标准在一起显示与接受监督。节约了投资成本,共享了政府资源,减少了重复劳动,提高了政府透明度。
2.四大功能。
一是外网申请功能。行政审批外网为公众和企业在物理大厅之外,又搭建了一个“网上审批大厅”。申请人可以通过审批外网查询申请事项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后,即可通过网络告知申请人预审信息,申请人根据预审情况进行修改或携带原件材料到窗口直接办理,一次性办成。
二是内网办理功能。行政审批内网将审批中心窗口和部门通过网络连接起来,所有的审批要件都做到模块化,标准化,自动化。部门窗口受理事项后,按照设置的审批流程,通过网络逐个流转到一下个环节,向部门科室和领导传递,科室和领导审核签批后,再通过网络流转到窗口,由窗口发放审批结果文件和证件。审批系统审批事项从受理到办结,整个过程都在网上流转,相关审批人员直接在网上审核、审批,打破距离和空间的限制,减少窗口跑部门的次数,解决了授权难的问题,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网络办公。
三是办件管理功能。网上审批平台对每个审批事项的运转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进行了程序化设计,事项办理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在审批系统上进行操作,而且确定了每个环节的最高办理时限,空缺一个环节或增加新的审批条件,审批程序一律不予认可,下一个环节就无法进行,只有规范运作才能办理。系统设置查询统计功能和绩效考评功能,设计了短信提示功能,可以按不同条件、各种类型进行查询、提醒、统计、考核、排名,生成各种图表,方便了办件管理。市委、市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审批中心可通过统计分析系统对审批工作进行全面了解,提供决策分析参与数据。
四是电子监察功能。网上审批平台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系统。在审批外网上的“网上投诉”栏目,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对窗口的不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或过错行为向审批中心或监察局进行投诉;在“网上评议”栏目,申请人可以对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在网络上进行评价。另外,审批中心窗口设有电子评议器,申请人的评价作为事项办理的必要环节,由当事人对窗口的事项办理情况和服务情况进行“一事一评”,按月统计评议结果。
3.三个有利于。
一是有利于申请人。对审批申请人而言,能够在网上查阅相关政策、咨询审批事宜、实现网上预申报,减少申请人多次往返中心(部门)办事,从而方便了社会公众。
二是有利于经办人。对审批经办人(窗口工作人员)而言,能够在一个统一的审批平台上审查申请资料,完成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反馈,通过网络技术实现审批业务的规范运作,减少了在窗口和部门二头跑的现象,从而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有利于管理者。对行政审批管理者而言,部门领导可以实时了解本部门审批事项的进行情况,便于工作上的管理,市委、市政府及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实时掌握全市的审批工作情况,并可以对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查询、统计、分析,增强网上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行政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既是实际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按照我市政府信息化总体目标,努力将网上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建成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政府、法制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平台。
三、明确任务,全面落实网上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市网上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前期的事项梳理、数据录入、系统软件开发测试和系统集成工作,现将进入全面运行阶段,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必须在6月底全面实现网上审批暨电子监察。为顺利推进系统的运行,要做好几下几方面的工作:
1.认真梳理办事事项。对保留、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梳理办理流程,精减办事环节,明确每一环节的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员。要及时上网公布事项名称、设定的法律法规依据、申请所具备的条件、数量规定要求、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每个审批事项都应编制办事指南便民条,说明事项办理的每个环节、步骤、要求,方便申请人的申报。该项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
2.切实提高办理能力。外网要全面提供表格下载、申请书文本、办事指南、网上咨询,指导帮助申请事项的申报,实现网上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内网要对申请事项实时在线预审、及时反馈,申报材料齐全后按设定流程由审批工作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按照“外网申请、内网办理、内外关联”的网上行政审批模式,使网上审批系统成为真正的网上办事大厅。各部门要根据网上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实施的时间要求,抓好落实。
3.不断强化网络办公。根据网上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统一要求,全市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逐步纳入统一的系统平台。凡与审批事项办理涉及的领导、科室和审批中心窗口的电脑必须与网上审批系统相连接,各部门要配置必须的电脑、扫描仪等设备,窗口受理的材料,科室、领导的审核审批意见要通过网络进行传输,减少事项办理在部门内部的流转时间。对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要根据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办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牵头责任部门及时将事项办理信息传输到相关协办部门,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根据自己职责、时限迅速办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办理信息,不断提高网络化办公水平。各部门科室、下属站所必须在5月底前实现与政务网的连接。目前尚有三个部门未实行政府OA办公系统,要抓紧赶上,否则今后网络会使你们变成两个世界,你们的部门和干部在政府工作方面为成为聋子与瞎子。
4.确保实现信息共享。要发挥网上审批系统优势,确保实现审批数据共享,电子监察全覆盖,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全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必须纳入新建立的网上审批平台。这点去年全省电子政务工作会议上陈敏尔常务副省长向全省各部门提出了要求,不允许政府网络相互隔离,不允许不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电子监察。尚未建立审批系统的审批事项,要在5月底日前全部进入市网上审批系统上进行操作办理。已开发、使用专门审批系统的部门,也必须使用新的市网上审批系统,特别是垂直管理且使用上级部署的审批系统的部门,要主动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使用新的市网上审批系统,并做好审批数据与专业网的交换工作。使用新的市网上审批系统确有困难的部门,可在部门自身的审批系统上操作,但必须与市网上审批平台进行审批数据交换,纳入行政审批整体网络平台,该项工作必须在6月15日前完成。有的条管部门如果你实在与上面沟通不了,那你必须同时录入两次,劳民伤财地做,这是你自己的能力造成的,笨人只能做笨办法,而且效能考核中你肯定是吃亏的。我估计这样的部门不会有几个。地方政府自己管的部门,那是无条件的,我们也不希望出现象其它一些地方,要到动用组织措施的地步。
5.完善行政审批效能监督考核机制。实施有效的监督考核,目的是使行政审批人员在履行职责和改善服务方法上有新的突破,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此,一是要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要建立行政审批行为负责制。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具体审批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行政审批中心对进中心审批事项负有协调督查责任。三是要严格考评。要制订完善行政审批考评细则,对部门实施网上审批情况进行考评和公布。年终在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效能评价中兑现中也要体现出来。
四、真抓实干,确保四轮审改顺利完成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搞好四轮审改,市里已经调整了行政审批制度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了组织领导。市审改办要加强对全市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及时掌握审改进程和动态,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协调和决定。发改、财政部门要结合已经出台的取消或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加强对审批收费行政的监督和检查。市府办(市信息中心)、市监察局(效能办)、市审批中心要组织、督促、协调各相关部门的网上审批实施工作。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做好宣传舆论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审批中心要组织联办事项的相关部门,落实好联办事项的具体操作细则。各审批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对本部门的改革工作负总责,自己必须亲历亲为,提得出需求,落实好责任,否则,网络一经应用,你就会失去领导权和控制权。
2.转变观念,主动改革。有的同志受长期计划经济管理思想的影响,认为这也不能动,那也不敢改,担心改了、放了工作就乱了,没有真正认识到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也有的同志因为审批权有一定“含金量”,透明了怕影响本部门自身的利益,那更是要不得了,到时候害了干部,害了自己。也有些同志对网上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了解不深入、不透彻,不愿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认为会增加自己的麻烦,而没有看到经济社会的大势所趋。对此,希望大家切实转变观念,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大潮,树立大局意识,小利益服从大利益,小道理服从大道理,敢于、善于向自己手中的权力革命,更加主动地投身改革。
**年9月22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政务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全县近年来政务环境建设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行政审批程序不够规范、个别人员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不够强、一次性告知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等三个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行政审批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是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强权力制约,推进依法行政,打造规范性政府的重要措施,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渝府发〔**〕68号)要求,进一步清理我县现有的行政审批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县级各部门目前施行的审批项目,本着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进行清理,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防止行政审批工作中的错位、越位现象的发生。二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充实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和收费项目的调整、变更、公示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库,对全县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编码管理,为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三是对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实行“五件制”管理。根据审批事项的复杂程度和审批权限的不同,对全县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个解剖,严格界定为五种办理类型,即一般事项即收即办当场办结,需现场踏勘或技术审查论证的特殊事项承诺办结,跨部门的事项联合办理按时办结,初审项目承诺报批办理,控制事项答复办理。四是取消自由裁量权,做到公平公正办事。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办公系统,收费管理系统,办事督办监督系统。将行政审批中涉及的申报材料、前置条件、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和格式文本等全过程的每个环节采取微机编程格式固定化,让每一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申请、受理、审查、收费、决定、送达等过程规范化,从根本上取消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杜绝审批、收费中的人为随意性,保证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关于个别人员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
公务员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事关政府决策的执行结果,事关政府形象。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县里将坚持每年举办1—2期政策法律、公务员行为规范、办公自动化系统操作等业务技能培训班,提高公务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在加强教育提高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惩诫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行政审批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大足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规范机关及其公务员在行政执法、处理行政事务、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接待来访群众等直接面对社会公众执行公务或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工作程序、办事规则、行政纪律及言行。二是严格执行《大足县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对所属部门行政首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其领导的机关(系统)政令不畅、秩序混乱、效能低下,损害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或行政首长举止不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将予以过问和追究责任,直至劝其引咎辞职。三是严格执行“效率革命”的“四个严禁”要求,即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办事拖拉、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态度刁蛮。继续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对个别思想认识不到位,作风不踏实,存在着违反“四个严禁”的人和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是一个新生事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触动各部门的权力,牵涉各个部门的利益,关系人们的观念转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本质上说,它是行政机关的一场自我革命。“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改革每前进一步,必然以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为先导。改革就要坚定信心、就要克服困难、就要破除阻力。对此,市委市政府坚持高端决策,为审批服务中心在行政中心规划了5600平方米办公新址;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听取专题汇报,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大会;组织18个市直部门领导赴外地学习考察。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了审批中心积极稳步推进、扎实有效运行。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审批中心一改过去由某个部门某个科室甚至是某个人的封闭作业为公开透明平台式的阳光作业。我们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水平运作、高标准要求、高效率管理。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了考勤、投诉、上岗、服务等15项规章制度。结合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机关效能建设,又制定了五条纪律、四不准(五条纪律: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人人代表审批中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高标准要求,高效率办事;讲政治、顾大局,不给窗口抹黑,不给中心抹黑;牢记宗旨,依法行政,恪尽职守,不辱使命;懂规矩,守纪律,执行制度,文明服务。四不准:不准上午能办的事,留到下午办;不准今天能办的事,拖到明天办;不准一次能办的事,再等到下次办;不准厚此薄彼,对申办对象要一视同仁)。依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中心的审批效率比以前提高60%以上。二是受理投诉。中心明确专人受理,设立了意见箱,公布了投诉电话,严格执行《督查投诉管理办法》,实行跟踪督办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三是聘请行风监督员。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对中心工作进行监督,中心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加大处理力度。对违纪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手软。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辞退,要求进驻部门换人。目前已有3个部门的窗口负责人被调离。严格的监督管理,使中心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三、协调配合、强化服务
中心是个独联体,人员来自不同部门。中心又是一个有机整体,人人代表审批中心,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中心的运转离不开进驻部门的支持,在工作中,我们讲原则、讲方法、讲艺术,始终把握构建和谐大厅这个关键。我们本着和既不失职也不越权的原则,主动与进驻部门领导协商、沟通。在进驻人员方面:要求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服务优的人员进驻中心。在业务方面:协调哪些事项该进、哪些该公开、怎么公开、如何科学设定办事流程等。监督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收费、办结时限等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公平公正。通过抓典型、树样板;通过组织窗口开展多种活动,使中心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以此增强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向心力。
审批中心始终牢记服务宗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力争“进一个门办好、在承诺日办结、交规定费办成”,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一是加大公开透明的力度。设置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中心网站、语音查询电话、人工咨询台等,公示所有应该公开的信息。通过局域网重新完善办公软件,从源头上杜绝行政审批的随意性。从受理、审查、核准到打照发照,实行一站式办公、阳光作业,有效地杜绝了“暗箱操作”。二是落实首问责任制。不论询问的是否是本部门业务,一律热情服务。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优质高效。三是一次性告知。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通过《告知单》、《办事指南》、《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使之了解审批事项的全部办理程序。四是延时服务。特别是春季年检办证高峰期,业务量大的窗口,中午不休,设有值班人员,下午延时服务,直至办完为止。大大缩短了承诺期限,提高了办事效率。展示了部门形象,树立了中心形象,提升了政府形象。五是联合踏勘现场。审批事项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勘查现场的,由中心统一协调,联合踏勘。六是便民利民。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终止原机关的审批业务。协调部门集中科室职能、调整领导分工、下放审批权力。协调部门实行分局与市局一并进驻合署办公,集中对外办理审批业务。审批中心增设大厅导引,受理咨询、引领服务。为方便群众办事,我们设计了办事流程图,大厅有总流程图,各窗口有专业流程图,当事人一目了然。真正做到让老百姓少跑冤枉路,少花冤枉钱,充分享有知情权。这些做法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肯定和外省市审批中心的认同。
四、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我们靠提高素质来保证工作质量。通过发放学习资料、播放光盘,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组织工作人员学理论、学政策、学法律,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通过潜移默化时刻提醒工作人员恪尽职守。结合开展荣辱观教育,我们在大厅悬挂一幅对联:“认真办为荣,敷衍办为辱,勿说咋办都行,起码凭良心办;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时刻警醒每一名工作人员,当回首往事的时候,都不会因为吃拿卡要而悔恨,也不会因为推拖冷傲而羞愧,都能够坦坦荡荡地说一声:“天地良心。”
五、加大宣传、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