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3 11:13:5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大学生法律道德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论文摘要】在高等学校中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健康思想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校大学生中不懂法甚至违法的现象,暴露出了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薄弱的问题。
大学生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他们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特别是在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高校要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一、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一)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任何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都需要社会调节机制来维持正常的秩序,道德和法律就是社会的两大调节机制,两者共同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和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把某种价值体系、价值观念、行为和观念的准则灌输到人的意识中,使其形成相应的信息、品质和习惯,达到自我调节控制和自我监督的目的。法律代表了阶级的意志,是推行国家、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强制手段。人们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
道德和法律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种社会规范:
首先,道德与法律联系密切,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具有互补性。
其次,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法律并不是万能的,除了受到以社会为基础,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社会以及法律自身条件的约束外,还必然要受到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
最后,法律以道德为价值取向,并以道德为社会支持。“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如果法律背离了人类基本的道德精神,将失去约束人们行为的道德基础。
(二)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1.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关系的现状。在我国现行的高校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中,高校的法制教育一般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在当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对大学生的德育教育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在有些高校甚至全部是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只是德育教育的一个补充。
笔者认为,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体系已经逐步成熟,法制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长足发展的情况下,虽然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有其必然的联系,但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合理的。正是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比例关系的失衡,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发生违法问题。综观在校大学生发生的不同方面的违法问题,一方面是其本身道德素质低下导致的;另一方面则是法律意识的不足和淡薄造成的。
2.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应当并重。基于上述对道德和法律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道德和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是相互依存,共同发挥作用的。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仅靠德育教育还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我们说提升人的品质,应当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宜采用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相结合的形式。
加强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法律意识融入到大学生的道德观念中,将道德内化为大学生自身的观念,使法律至上的意识升华为大学生更深层次的道德义务要求。法制教育的价值在于倡导法制精神,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来满足法制社会的需要。
二、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紧迫性
(一)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减少大学生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需要
(二)加强法制教育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自民办大专院校,而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学生较往年明显增多。据上海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在大学生犯罪中,其中不乏博士生和硕士生。这些重点院校的大学生频频犯法说明我们不能只重视大学生的学习成绩,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已经迫在眉睫了。法制教育本身及其产生的结果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其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任务
大学生毕业后是要踏上社会,为社会做贡献的。法制意识强的毕业生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法制意识差的毕业生可能有意或无意的违法违纪,甚至走上违法的道路,造成终身的遗憾。
三、目前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目前高校已经把法律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但是对该门课程的投入却非常少。由于法律基础课的课时有限,在很短的时间内要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制教育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不够重视,只是将其作为一门普通的课程来对待,而没有将其看作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与修养的重要举措。
(二)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课师资是由社科部、学工处、德育处、团委或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担任。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
(三)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有的高校甚至把法律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仅限于几部法律,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
(四)法制教学考核方式不合理
目前,各高校评价法制教育效果好坏的惟一办法是阅卷考试,考核的内容主要集中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识,惟一的标准是考试成绩,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该课程的分数,考完后就将法律知识放在一边了,并未真正的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加强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法律基础课有其自身的科学理论体系和教学规律,必须根据其自身的特点进行教学。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强化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我们要重视案例教学法。在选择法律教学案例时,应选择那些既有利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义的案例。
(二)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运用现代的多媒体手段进行直观、形象、生动的教学形式。如组织学生观看、收听法律专题的电视片或录像带等,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利用假期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列席旁听审判过程,增加其对法律学习的感性认识;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来高校开设大学生法制讲座等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实践证明,多种形式并用的法制教育要比单纯的法律课程教学效果更好。
(三)加强法律课教师的培养
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不同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准的精干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现在,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和思想伦理观念急剧变化。大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交往、自我评价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此,高校要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状况,最大程度上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从而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五、结语
高校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涉及课程设计、教学安排、教师选拔、教学方式、考试考核等多个方面。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教育工程,特别是德育教育与法律教育的有机融合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只有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才能使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使大学生对法律有科学的认识、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掌握,使得他们不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更能理解法的精神、法的作用,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崔长珍.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6,(3).
论文关键词: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对策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律、法规、法律关系的反映形式,表现为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和外在行为,包括法律心理、法律知识、法律态度和法律信仰四个基本要素。大学生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才能很好地守法、用法、护法,从而担负起国家法治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
为了较为客观准确地了解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分析高职学生对法律问题的观点和态度,为高职院校对加强学生的法律教育提供有力的参考,“思政课视角下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研究”课题组特别设计了反映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问卷,本次调查对象涉及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安全职业技术学院等几所高职院校的在校学生400人,其中文科类学生100人,理工科类学生300人,一年级学生200人,二年级学生200人。问卷的内容包括学生对现行法律了解的程度、对法律信仰的程度、对守法的态度、诉讼意识、法治观念及法律意识培养途径等,共计24个小问题。
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对一般的法律问题有较为正确的看法本次问卷涉及的法律基本知识题,对于绝大多数学生而言都比较容易。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如何评价你自己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知”的问题,认为“了解和比较了解”的学生占57%;对于“你是否关心你周边看到或听到的法律事件?”的问题,回答“关心”的学生占53.4%,回答“偶尔关心”的学生占43.5%;对于“你听说过法律援助吗?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吗?”的问题,回答“听说过”的学生占64.8%;对于“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你会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吗?”的问题,回答“会,而且严格遵守”的学生占84.5%;对于“你对人们抓到小偷后围而打之的现象怎么看?”的问题,认为“打人违法”的学生占92.2%。这说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大多数大学生不但具备法律意识,而且遵纪守法的意识较强。
有较强的正义感,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意愿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假如你有参加勤工助学或利用课外时间在社会打工的经历,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你会怎么办?”的问题,回答“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学生占61.1%;对于“当你因为违反校纪而被学校给予相关处分,但是你觉得学校的处分过重时,你会采取什么途径加以挽救?”的问题,回答“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学生占85.5%;对于“当你参加相关勤工俭学活动时,你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意识吗?”的问题,回答“有”的学生占72.5%。这说明大多数大学生不但具备正义感,而且运用法律维权的意识较强,能正确行使权利,对自己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极力维护,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通过调查也发现一些突出的问题(1)对法律诉求的信心不足。大学生的法律诉求信心是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做出法律诉求抉择的潜在决定因素,是其法制观念的重要体现。对于“在最近信用卡或手机等积分活动很火时,你好不容易积够了足够的积分,当去领取宣传单上许诺的奖品时,却发现上当受骗了,你会怎么做?”的问题,37.8%的学生选择“持无所谓的态度,私下里抱怨,再也不参与类似活动”;对于“假设不幸遭劫或被盗,你会报案吗?”的问题,回答“不会,报案也没用;会,但对挽回损失不抱太大希望;不会,司法机关不能提供有效保护”的学生占50.3%。这说明学生对执法机关能对自己实施有效保护表示怀疑,学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提高了,但并不一定会带来大学生法律诉求信心的增强。(2)在法律意识中有明显的本位意识。大学生在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同时,又具有强烈的本位意识,反映在价值取向上,表现为利己主义和务实主义。在现实中,当法律正义与自己的切身利益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会舍弃法律正义而先行选择保护自我。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当宿管科门卫因最近失窃案件的发生,在你出入时拦住你要强行搜查行李时,你会怎么做?”的问题,回答“认为他们没有权利搜查出入学生的行李,但也不会采取任何举措,仅私下抱怨两句”的学生占21.2%;对于“你急需一辆自行车,一天你恰好在街上见到有人在卖自行车,且价钱很便宜,你也很喜欢,但车子似乎来路不明,可能是偷的,你会买吗?”的问题,回答“会”的学生占24.4%。这些数据透露了大学生思想中比较明显的本位主义意识。(3)在法律认识与行动上存在一定的差距。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掌握得较好,有法律知识,且了解法律规定,但由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和不良风气的影响,使其对法律的认知产生偏差,在行为上往往感情用事,甚至丧失理智,从而忽视法律的客观存在,违法违纪以致酿成恶果。如前所述“会买来路不明的自行车”的问题,说明有近1/4的大学生在法律行为和认知上存在偏差,揭示了大学生因一念之差导致违法违纪的根源。
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原因分析
传统法律文化观念的影响我国历来有“重道德、轻法律”的历史传统,这与儒家提倡的“礼治”、“德主刑辅”的思想有关,孔子在《论语·为政》篇中指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两千多年来,受传统的“德主刑辅”思想的影响,在我国民众中形成了比较牢固的“重道德、轻法律”的观念意识。高职学生也不例外,问卷调查显示,有65%的学生认为道德比法律更重要,在被问及“你大多数时候以什么标准评价事物”时,有78%的学生评价标准是“公共道德”,只有22%的学生评价标准是“法律”。 转贴于
高职学生的身心发展尚不够成熟大学生思想开放、视野开阔、反应敏感、关注社会,特别是新闻媒体披露的一些重大法律事件,常常成为他们议论的热点问题。但受年龄小、心理不成熟的局限,他们在思考问题、分析问题时,喜欢就事论事,缺乏动态的、辩证的、全面的眼光,导致思想和言论偏激,行为易走极端。在接受调查的高职学生中,有95%属于“90后”。在问卷调查中发现,对于当今中国权与法的关系,选择“权大于法”的学生占43%,他们认为当官的人、有钱的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的约束。甚至有35%的学生认为“中国是一个缺乏法制传统的国家,还远远不具备法治国家的条件”,“法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不大,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学校、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方法不当目前,高校对学生的法律教育主要是通过法律课的教学进行的,即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该课程的教学中,有的教师为了使学生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疲于赶进度,只能简单罗列、堆积知识点,忽视了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观念的培养和教育,忽视了引导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将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等同于法律知识的多寡,结果是教师讲授的法律知识不少,但学生只是记在笔记里、划在书本上,并未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导致部分高职学生对法律“知而不信”,大大削弱了法律教育的效果。
提高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建议
实施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1)通过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推理和辨析,将理论、案例与实际运用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模式。(2)实施角色体验式教学,经由不同情境的模拟和各种角色设定,引导学生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发表看法,从中学习法律知识,体会法律的作用,培养法律情感。(3)利用现代传媒、网络等工具,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使学生自觉地认识事物、获取知识、探究真理,培养对法律及法律现象的浓厚兴趣。(4)实施法律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兼顾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共性和个性需求,形成多元化的法律教育形式。(5)开展法律意识及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大学生法律心理交流座谈会,针对高职学生的心理特点,引导学生的心理向健康方向发展,及时掌握其法律意识的变化和发展趋势。(6)开设高职院校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引导学生在获取最新法律资讯的同时,学会控制自身情绪,增强社会应变力,学会正确处理现实与愿望的矛盾、认识与行为的差异。
摘 要:近期发生的几起轰动社会的高校学生投毒案等刑事案件说明了现在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严重性及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不足。笔者通过探析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及改进措施,希望可以改进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不足,有效提升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
关键词:高校法治教育;现状;改进措施
Abstract:Several criminal cases happened recently,such as poisoning criminal case,have caused an uproar in the whole society,which illustrate that the seriousness of university students poverty of legal consciousness as well as the shortage of university students legal education.In this passage,the author will analyze and probe into the current condition of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legal education,provide some improvements and hope to elevate the drawbacks of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legal education as well as to hoist the relevant legal accomplishments.
Key words:legal education of university;current condition;improvement strategy
现如今,尽管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已经逐步得到社会的重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然很淡薄,许多大学生都觉得法律离他们很远,觉得在大学校园里不会存在什么法律问题,事实上,除了盗窃、打架斗殴等常见的法律问题外,在高校还存在许多其他法律问题。特别是最近发生的几起轰动社会的高校学生投毒案等刑事案件更说明了现在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严重性,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不足,同时也给高校的法治教育敲响了警钟。那么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如何,而又该采取什么措施进行改进呢?本文将就此问题逐一探析。
一.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整个社会普遍存在对法律认识不足的状况,并且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社会及家庭同样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这里,之所以要将高校法治教育单独提出来,是因为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尤为重要。目前,高校已逐步重视法治教育,但是仍然存在不足,那么高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存在哪些不足呢?
1.高校法治教育的内容空洞单一。如今,即使是设有法律专业的高校,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的法律方面的课程也较少,而且基本流于形式,教育形式仅局限于口口相传的说教方式,而这种形式调动不了学生的积极性。同时,法律课程设置不合理,法治教育的内容也很单一。我国高校在进行法治教育的时候,在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下:“法律内容空洞,与实际结合不紧密;法律内容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课程中所占比例偏小;课程设置上对公民基本权利不够重视。”①
2.高校法治教育所需师资力量欠缺。除了法律课程较少外,专业法学科班的授课教师也很缺少。专业的法学教师基本对法学专业学生进行辅导,而对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基本上都靠辅导员及兼职教师,而大多数的辅导员都是非法律专业毕业,再加之平日工作量大,对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往往只能进行一些极为基础的法律常识指导,对于思维活跃的、应该得到更多法律知识的大学生来讲是远远不够的。
3.学生自身对法律的不重视。迫于就业困难等现状,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普遍不够重视法律课程,而把大部分的经历用在专业学习上。他们对法律方面的公共课采取死记硬背,临阵磨枪等方式来应付考试,更有些学生觉得只要自己不做违法的事情就可以,法律离自己很远,法律意识淡漠。这些原因都造成了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欠缺、法律意识的淡薄、法律信仰的不足。
二.高校法治教育不足的改进措施
通过阅读一些相关资料,对于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笔者希望以下几点经验、方法可以改进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
1.合理设置课程内容,多引入贴近学生生活、能够引起学生兴趣的案例,可以把不易懂的法律条例转换为一个个具体生动的案例展示,这不仅有易于学生的理解,也会加深学生对条例的释读。如与就业有关的合同法,与生活相关的婚姻法等。
2.合理安排教育课程时间,将法治教育提前到高中、初中、小学甚至学前教育,为高校法治教育提供良好的前提背景。对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不要只是进行几个学期的学习并以考试结束,而是要贯穿于大学期间整个学习生活中,可以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因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形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需要长期学习积累的。
3.学习法律的教育形式应该多样化,不应该只局限于开设法律基础课的方式,可以把法治教育渗透分散在其他课程当中,采取渗透式教育。重视实用性,建立法律学习的第二课堂,边学习边实践,把抽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形象具体的行为方式。还可以运用现代化网络手段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总之,要“以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为基础,以法律意识的培养为核心。”②
4.注重师资力量的引入,提高教师素质及素养。高校的师生关系是指高校教师与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完成教学目标和任务,围绕知识信息传递、思想交流、感情沟通等方面展开的交往活动,通过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倾力合作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③因此高校师生关系是贯穿于教育整个过程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教学方式。要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手段就是注重培养教师的法律素养。首先专业法学教师的法律素养要过硬,同时有做律师的经历的教师不仅能从理论上教育学生,还能让学生从实践中学到更多东西。另外,作为大学生思想的引导者,对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辅导员也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辅导员老师更要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以身作则,依法办事,平等对待学生,引导学生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对辅导员开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辅导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努力增强自身的法治观念。(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课题: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关怀工作模式建构研究――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视角》(课题编号:JGZXS1230)。
注解:
① 《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及改进策略研究》,28-29页
② 《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及改进策略研究》,45-46页
③ 《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对高校辅导员工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李义军.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状况分析[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06.
[2] 普玉松.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及改进策略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2009.
[3] 石书伟.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4/01.
[4] 张红.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及培养方法[J].中国市场,2008.
高职法律选修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有的高职院校或任课教师笼统地认为法律选修课的教学目标是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没有针对高职学生及其专业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设定。有的高职法律选修课就是要法律选修课的教学目标与“两课”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法律基础部分定位相同,有的与专业课中法律必修课的教学目标定位一致,而《法律基础》是带有普法性质的教学,受学时等因素的限制,其教学目标只能是让学生大致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概况;与专业相关的法律必修课强调是专业能力的培养,法律选修课的教学目标与此两者定位相同,不利于其素质教育功能的发挥。重法律知识的传授,轻法律素质的培养法律公选课的设置和教学仍偏重于法律知识的传授,没有把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养成放在重要的位置。从课程设置上看,法律公选课程的学科痕迹比较明显,往往是选择法律专业课程中的一门或某一个部门法学来作为公共选修课,然后按照专业课程的理论和知识体系进行讲授。由于种种主客观的原因,教师通常采用单向的讲授法,教学方法比较单一和传统,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结果导致知识和素质的双重缺失。缺乏合适的法律选修课教材受学科体系的影响,现实中,高职法律选修课的教师往往选用法学专业的本科或高职教材,而这些教材对于大多数非法律专业的工科学生来说,其内容过于专业和抽象,过于强调知识的体系化,而缺少对生活中的鲜活案例、法律现象以及非法律专业学生法律学习需求的关注,并不适合法律选修课的教学。由于缺少合适的教材,法律选修课的学生手里往往没有教材,信息的沟通方式受到限制,教学中有的学生忙于记录教师讲授的内容,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学习效果。成绩评定随意性较大由于班级人数多,学生来自不同的系部和专业,教学组织实施难度大,学生成绩通常根据课程论文或开卷考试成绩评定。课程论文抄袭现象严重,往往出现雷同的题目和内容;开卷考试由于缺乏教材和资料,考试效果也不理想。因此,导致法律选修课的期末成绩评定带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不仅影响了评价的客观公正性,也对教学过程产生不利影响。
改进高职法律选修课教学的路径与措施
准确定位教学目标选修法律类课程的高职院校学生都不是法律专业学生,他们并不需要掌握系统的法律知识,也不需要多少法律事务的操作能力。法律公选课主要目标应该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自觉的守法意识、权利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和情感,对法律权威的信服和遵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需要传授具体的法律知识,更需要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情感、法律信念。在教育过程创造一定条件,让大学生能切实体验法律、感悟法律,内心真正接受法律、信仰法律。”[2]在此基础上,适当强化学生法律运用能力的培养,特别是与其未来的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能力的培养。打破课程界限,构建法律公选课程体系高职法律选修课的设置要科学化、规范化。应该打破传统法律专业课程的束缚,根据非法律专业学生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需求进行有针对性地选择和编排课程内容,着重开发有助于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素养,提高法律问题应对能力的课程。例如,对于法律意识和观念培养类的课程,可以开设《经典电影中的法律文化》、《经典文学中的法律精神》等课程;对于一些法律能力培养类的课程,可以根据学生需要将本来分属不同专业课程的内容重新整合,开设系列法律公选课程,诸如《创业中不得不知的法律》、《职场中不得不知的法律》、《家庭生活中不得不知的法律》等课程,并精心选择和编排教学内容,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开发校本教材,编写适合法律选修课教学特点的、有针对性的教材。在选用教材时,“应注意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适用,避免过于专业化。公选课不是专业课的重复,也不是专业课的简单压缩,自应有别于专业课理论知识的系统和全面。”[3]编写或选用合适的教材,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采取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高职法律选修课的教学中,教师除了传统的讲授法外,还应根据需要灵活采用其他教学手段和方法。案例教学法是法律课程教学中常用的方法,尤其在选修课的教学中需要加强应用。所选案例应贴近生活,反映热点,真实可信,这样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法律知识的内化和法律意识的养成。可多发掘视频案例,借助多媒体设备展现,这种展示方式更为形象和生动。条件允许可以多组织案例讨论,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培养其法律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条件的可以进行体验观摩教学,组织学生观摩法庭、仲裁庭的案件审理过程或调解中心的纠纷调解过程,亲身体验法律的适用过程。这样的教学哪怕只有一次,将会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产生深刻的影响。加强过程考核,改进考核手段法律选修课必须加强成绩评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避免主观随意性。一方面要重视过程考核,如在平常的教学中多注意学生的课堂表现,多采用互动教学,记录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可以通过作业等方式,考查学生在课外的学习状态。尽管选修课有其特殊性,过程考核比必修课难度大,但仍然可以通过种种可能的手段,来提高平时成绩在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另一方面要改进考核手段。目前,高职法律选修课采用课程论文和开卷考试方式的居多,采用课程论文方式的,论文字数宜少不宜多,且应坚决杜绝抄袭,以增强成绩评定的可操作性。开卷考试在没有教材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一页开卷”的方式[4],并注意难易适度。除了传统的考试方式外,教师也可以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情况,采用项目调查研究、现场答辩、法律实践总结报告等方式进行。
作者:徐升 单位: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当前在校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现状
(一)具有强烈的提升欲求,但感觉无从下手。通过问卷调查显示,对法律感兴趣、想通过学习提高自己法律储备的占到被调查学生的96.3%,但是有相当学生认为单纯依靠《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教材中的简介性内容,很难达到他们的心理预期。学生从自身素质提高,亦或是就业、创业的需要出发,认为学法懂法确有必要,特别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兴趣更浓厚一些。在这一学生群体中感觉法律难学的更多一些,通过与他们交谈,发现他们居多仅仅是停留在法条字面的阅读上,很难深入到其中的权利义务配置的平衡感这一层面,更鲜有溯及到内在的法理,总体感觉是无从下手、不入门。短短两章法律内容的设置(第七、八章),学生们感觉对法律知识很难掌握系统,更难说获得一种非常熟稔的感觉,仍停留在被普法的层次上,教材在内容和时间的分配上和学生的主观欲求存在着较大反差。
(二)有一定的知识储备,但相关法律属性识别判断能力较差。经由了中学教育的一年级大学生大多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储备,再通过大学第一学期的相关法律知识学习,90%的学生都能对我国的宪法、民法、刑法和劳动法等实体法法条有一定的阅读和了解,但是一旦遇到具体的法律关系,需要其加以梳理、应对时,又明显暴露出力不从心和功底不足,往往对相关法律关系的识别判断较差。例如工伤和第三人致害重叠时的相容性竞合关系、一般侵权和违约的不相容竞合关系、一般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界分,这些现象大多反映出学生在学习中缺乏定向的、有针对性的和真正实务性的案例教学链接、剖析,理论和实践呈现出脱节现象,导致学生感觉所学无用武之地,识别、判断缺乏法律支撑。
(三)意识中有法律救济的选项,但具体操作性、技巧性差。通过问卷调查显示,当学生遭遇纠纷争端乃至突发事件时,首选法律救济的学生占到89.4%,表现出一种令人可喜的理性倾向,但是一旦具体到问题环境中,学生在相关操作层面却暴露出无所适从的弱点,或是虽然知道一点法条的规定,但是相关技术性的把握却无从谈起,学生这种程序法知识储备和积累的现状,也使得其实体法律知识处于休眠状态,二者不能有机对接使用。如对于民事法律关系中时效即将届满的问题,如何能使之“归零”重新计算,即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的实际运用,学生比较生疏;借条和欠条的形式差别所带来的时效起算点的差异问题;劳动合同履行中,劳动者在程序上如何合法的单方解约;等等。
提高在校大学生法律素养的路径、措施
(一)案例教学精、准、透,实体、程序法结合。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主课堂、主渠道作用。在法律基础部分讲授中,案例教学无疑是比较能深化教学和教育理念的手段,但是在遴选案例时必须注意精准,解析时做到透彻实体法和程序结合。精,是指能典型性地反映法理内涵或升华人文理念。在讲授劳动合同专题时,所选用的案例,都是紧贴法条和现实中的较多争点,有的是关乎书面劳动合同的,有的是关乎用人单位违法扣证或扣钱的,有的是涉及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的是在劳务派遣中澄清主体角色的。准,是指在分析、把握时,将内容渗透到数字层面。在讲解工伤赔偿待遇时,相关工残等级的项目、标准(包括大法的规定以及省立法的标准)、数字都必须是最新的,精确到地方(德州市)统筹数字。为了能让学生以后真正能利用所学的知识进行维权,笔者还特意将如何确定各地方统筹标准的方法和时间等细节教给学生。透,在解析法条时,不仅要把字面的意思给学生解释透彻,使其能准确把握,而且还要把立法初衷给学生解释清楚,以增强学生对法律平衡的感觉。例如,在讲授新劳动法第46条第(五)项时,学生中不少把字面意思读反了,通过对立法初衷的示明,学生明白了该条是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因而也就理解了为什么应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的设置。此外,还必须把实体规定和程序层面的操作结合起来,完整地把握法律的应用技术。例如,在讲授劳动者欲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法第37、38条),在讲解了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之后,笔者以发“EMS”为例子,着重地给学生演示了如何做到“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等程序性细节,而且提示学生特别要注意保存、固定证据。
(二)实践教学激活理论认知、演化,提升能力。为了能把课堂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向课外、生活延伸,我们积极地利用各种实践教学形式,如放映实际案例短片,带学生去法院观摩开庭,参加学生的辩论赛,给学生布置法律调查课题等,使学生能把课堂所学所记的理论和现实的利益纷争具体结合起来,找到解决问题的实际方案。书本上的理论知识需要积累,课堂的传授能为学生提供一种思维训练,但是要真正和现实生活结合,还必须把学生放在一个相对典型的利益冲突的问题情境中,“身临其境”地纠结一番,平板的知识渐渐立体、活化起来,课堂的东西便向生活中有目的地延伸,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逐渐得以增长。我们通过布置“我身边的劳动法律关系调查”这一实践调查论文(七个模块供学生任选),学生有目的性地梳理自己身边的社会关系,从中找出相关的典型事例,从头到尾地进行了解、分析和思考,生活中反馈上来不少实际问题,如“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拖欠工资的问题”、“加班费的计算问题”、“竞业禁止条款”、“社保待遇问题”等,沿着“发现问题”—“寻找救济路径”—“解决问题”的路线,学生的法律素养深化了不少,也的确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和维权功效,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学生对法律的信仰,消弱了“权大于法”的社会负面影响,规则意识和法律理性逐渐被培养起来,同时更难能可贵的是学生深层次的求知欲被激发出来,这也为其今后的自觉学习和积累奠定了良好的心理基础。
关键词:医事法学;医事法专业;科研能力培养;思路
医事法(卫生法)是新兴的医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其“交叉性”决定了医事法专业人才具有复合性和应用性,其“新兴性”要求医事法专业人才必须具有创新性。而科研能力的培养是医事法专业人才形成该特点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首先,科研能力是创新素质的重要体现,对医事法专业人才进行科研能力的培养有助于深入挖掘其创新潜质,引导其树立创新精神和形成创造性思维。其次,科研的过程包含了对既有理论知识的梳理、对他人实务经验的总结,这非常有助于医事法专业人才夯实基础专业知识、将理论与实际有效联系,进而为其复合性和应用性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参与科研实践,也是培养医事法专业人才独立作业与团队协作能力,提高沟通协调能力、表达能力等人际交往能力的有效方式。
目前,国内对于医事法专业人才科研能力培养的讨论不多,涉及科研能力培养的方案大都涵盖于医事法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中,并且其具体操作因各学校的认识不同而有差异。这种缺乏专门理论研究和专门机制设计的情况,非常不利于医事法专业人才科研能力的培养。本文将就此对医事法专业本科学生(以下简作“医事法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谈一些思路。
一、基本概念
(一)医事法专业本科学生科研能力
科研能力的内涵可概括为九个方面的能力:检索文献、收集资料、阅读文献资料、鉴别资料、归纳综述、发现和提出问题、逻辑思维和分析、创新、文字表述和口头表达。[1]
医事法学生的科研能力也包括上述九种能力。通过培养,这些能力应突出体现在以下方面:在本科学习阶段,能够发现医事法教材可能存在的问题,并能通过查找和思考排除问题存在的可能性或确定错误后对教材提出修改意见;在申报学生科研课题时,能够规范、清晰、逻辑严密地完成申报书的书写;在实习、工作阶段,在发现现有法律规范没有规定、医事法理论也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能够有意识地寻求其他领域的理论对该问题进行解决,并进而能在实践的基础上为修正或完善该理论进行思考。
(二)医事法专业人才培养与医事法专业本科生科研能力培养
医事法专业人才培养(以下简作“专业人才培养”),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备普通法律、医事法律理论知识和实务能力,具备基础医学知识和基本临床技能,能在医疗机构、卫生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各医药院校等部门,从事医药卫生行政管理、法律实务以及法学(医事法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医事法学生科研能力培养(以下简作“科研能力培养”),是指通过专门的、系统的科研训练使接受训练的医事法学生具备进行科研的基本能力。
如前所述,科研能力培养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但二者在直接目的、培养对象和具体培养措施的设计上也有所区别:科研能力培养是在专业人才培养的基础上,专门针对科研能力所作的培养,其直接目的在于满足对医事法科研有兴趣的医事法学生的学习需求,以及向医事法科研工作岗位培养更具科研能力的本科生;专业人才培养针对所有的医事法本科学生进行,科研能力培养针对对医事法科研有兴趣或有相关科研工作职业规划的医事法本科学生进行;专业人才培养措施围绕医事法专业人才的复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进行设计,科研能力培养措施针对进行科研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进行设计。
二、医事法专业本科学生科研能力培养的思路
对本科学生科研能力培养的讨论已经不少,一些带有共性的内容当然也适用于医事法专业学生的科研能力,比如采用研讨式的教学方式培养科研能力,在课堂“知识传授”的过程中训练科研能力[2],校方应提供制度性的科研能力培养方案和配套措施,等等。但根据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原理,医事法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有其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充分体现在对医事法学生的科研能力进行培养的思路上。
(一)促进医事法学科的发展
我们现在更多地强调医事法专业人才的复合性和应用性,这是对社会需求的回应,同时其似乎也隐含这样的思路:学科本身的理论性暂且不论,只要我们“生产”出越来越多的符合社会需求的医事法专业人才,那这个专业就有发展前途。以这种思路为指导,对“医事法专业人才培养”这个问题,学者们往往侧重于从目标定位、教学模式、课程设置、实践教学设计和师资建设等方面展开论述,而对通过科研能力的培养以发展医事法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并进而推动医事法学科的发展则缺乏关注。
注重学科人才的实务能力非常重要,但学科的独立和发展最终体现在学科理论体系本身的独立和发展――不管是从纯理论研究的进路还是从实务到理论的进路,特别是在具有大陆法系特点、注重学科理论的科学性和独立性的我国法学界更是如此。“由于卫生法学不但涉及医学和法学,而且还涉及伦理学等诸多学科知识等原因,我国法律界迄今尚未对其展开全面深入的研究,我国的卫生法学尚处于体系原始、理论滞后的初始阶段”[3],这种研究状况决定了医事法处于整个法学领域的边缘,也进一步决定了医事法专业人员的“话语权”。
因此,我们需要站在医事法学科长远发展的高度来看待医事法学生科研能力培养的问题,我们必须重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培养的具备科研能力的医事法学生数量越多、质量越好、参与医事法学科理论体系研究的程度越高,医事法学科不断发展的可能性就越大。
(二)符合医事法学科的特点
医事法学广泛涵盖了医学、法学以及公共卫生管理、心理和人际沟通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医事法学专业的课程中既有大量的涉及基础知识的课程,也有运用基础知识的医学和法学实习。在医事法学生要花大量时间在基础课程的学习和运用能力的训练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将科研能力的培养对象设定为全体医事法学生,这既不切实际,效果也令人怀疑。
我国《高等教育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而医事法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是在此基础上更高一层的的教育,它是只针对对医事法科研有兴趣或有科研工作职业规划的医事法本科学生所进行的系统而专门的培训。因此,改革教学方式以在日常教学中加进科研意识的培养、写作毕业论文等方式,是在培养“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在此基础上,我们倾向于采取开设“科研方法”选修课、设立学生课题申报制度等方式进行专门而系统的科研能力培养。
(三)符合医事法专业所属医学院校的特点
目前,我国设置医事法学(卫生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中有78%是医学院校[4];据我们了解,其中设立医事法本科专业的院校都是医学院校。医学院校雄厚的医学教育资源非常有利于医事法学生医学专业知识的掌握,但其也存在法学教育资源相对薄弱的缺点。在这样的情况下,医学院校将其医事法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于“实用型”,既符合实际情况,也符合将医事法学定位于“应用法学的法律边缘学科”的主流观点[5](P.1-10)。
同理,在开展医事法学生科研能力培养时,各医学院校也应从自身的实际出发,着重开展从本土法制实务中的具体问题出发进行实证研究的科研训练。这种培养思路,既培养了学生实证研究的能力,也培养了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且,不同医学院校的医事法专业根据各自的资源设计科研能力培养方案,能够形成自己的医事法教育特点,甚而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的专业人才培养的比较优势。
(四)注重过程性考查
“鼓励和重视大学生科研能力的开发并不是让学生取得多么伟大的科研成果,而是希望大学生通过参与科研实践的全过程,初步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进一步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6]因此,不管我们采取何种科研能力培养机制,在设计其考核标准时,都应注重对科研展开的整个过程的考核,而不是仅对最终取得成果进行评定。
以开设“科研方法”选修课为例。要改变以标准化试卷考试为核心的考核方式,要增加调查报告、文献综述、论文评述、小论文等鼓励调查研究、独立创见的平时性考核方式;要改变教师课堂灌输知识、学生期末应试考试的教学模式,要通过热点评论、课堂辩论等方式将科研意识、问题意识贯穿于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应减少针对知识点记忆准确性的考查,而应采取课堂分组讨论、课堂汇报课外作业等方式,在整个教学过程呈现科研氛围的情况下考查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这整个过程注重训练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培养其学术道德,同时也为学生发现自己的理论兴趣点并作进一步的研究创造了契机。
如前所述,在理论共识还未达成、实践操作普遍缺乏规范的情况下,本文只能对医事法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提一些思路。这些思路有待于方家的批评指正和实践的检验才能达至完善。而如何围绕这些思路,设计出符合各院校特点、能有效运行、并能不断改进的具体科研能力培养机制,则是需要我们继续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郭汉民.研讨式教学与大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
[2]张燕.如何结合知识传授训练大学生的科研能力浅探[J].中国大学教学,2007,(9).
[3]夏芸.卫生法学研究任务以及体系构建思考[J].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4]李海云,张建华.卫生法学专业设置现状及人才培养模式探讨[J].中国卫生法制,2008,(6).
[关键词]贵州省高校 培养 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4)14-0152-02
事物的发展变化一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知识产权”也不例外。几年前,我们对这个概念还很陌生,但近年来,“知识产权”一词逐渐变成了一个人们感兴趣的词语,它开始进入了我们的视野,人们开始普遍关注这个话题,特别是关注我们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与建设。
贵州省作为西部省份,在发展上有很多还需要借鉴发达省份的好的做法和理念。从老百姓的角度看,山寨产品及山寨文化等一些知识产权现象成了大家饭后茶余的话题;从社会企业的角度看,企业的竞争力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了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核心的技术以及品牌战略;从各级政府角度看,也相应制定、出台了系列知识产权方面的制度。可见,知识产权意识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笔者试着从贵州省高校大学生知识产权现状、内涵、记忆培养的路径三个方面分析目前我省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的形成、发展,有效地为我省各高校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教育意识的提高奠定理论和实践的基础。
一、从内涵研究入手,把握当前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
一直在提“知识产权”这个概念,那么,到底什么是知识产权呢?我们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去理解它。知识产权从广义上去理解,人类智力创造的一切成果都被包括在其中;从狭义角度去理解,它仅是包括了著作权和工业产权两个方面。
什么又是知识产权意识呢?应该说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的形式表现,是社会主体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情感和意志三个方面的综合。可见,大学生作为一个社会主体,他们对于知识产权的认知评价、情感、意志等的内心体验,也就是这一社会主体对于知识产权现象的主观心理反映,我们把它称之为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
二、贵州省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所表现出来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贵州省属于我国西部较为落后的省份,教育、经济的发展是一个重要任务。我们的高等学校,不仅仅是知识传授、科学研究的场所,更要注重创造型、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这些都使得高等学校大学生与知识产权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笔者试着从以下几个方面就贵州省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及认知的现状作简要分析。
(一)山寨文化及山寨产品的出现,为我们敲响了知识产权认知偏差的警钟
“山寨”一词,也是近些年才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最初我们提到的“山寨”,也多是指一些仿制、低价的傍名牌商品。伴随着“山寨”现象的层出不穷,“山寨”的概念延伸了,现在我们已经逐步习惯用它去代替“模仿、仿造、克隆、抄袭”等概念了。在大学生群体中,“山寨”现象也是随处可见,山寨商品、山寨文化似乎已经成了他们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学生们穿着山寨衣服,用着山寨手机,闲聊着山寨文化,这样的现象,在贵州省高校也较为普遍。由于缺乏对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了解,知识产权意识的缺乏,一部分学生甚至对使用假冒产品津津乐道,以使用假冒名牌为荣,这样的现象值得我们深思。
(二)“学术不端”现象在高校校园悄然生起
高校作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主阵地,对学生理论功底的打造是十分必要的。但很多学生在这一问题上缺乏正确认识,总想着去走捷径,在写文章或论文前不是做大量认真、细致的调研、思考,而是利用一些软件、工具去搜索、复制大量参考文献,东拼之,西凑之,甚至有的学生干脆整体复制,然后把原作者姓名换成自己的姓名。我们在这所讲的“学术不端”指的就是在高校存在的文章、论文等抄袭较为严重的一种现象。这种现象的普遍出现,最大的影响就是造成学生对理论知识不是潜心学习,而是偷懒,急功近利。但很多学生还以此为荣,认为这样既快又便捷,还自嘲“天下文章一大抄”。
(三)“垃圾专利”现象的出现不容小视
生活中,我们经常提到“垃圾食品”,是指对人身体不利、无用甚至有害的食品,而“垃圾专利”又是指什么呢?从目前来看,“专利”已经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为使自己的知识产权得到保护,很多人去申请了专利,但也有一些人另有用心地去申请一些对社会发展技术进步无用的专利,这些,我们把它们称之为“垃圾专利”。
这样的现象在我省高校也存在,随着专利意识在高校的逐步普及并日益加深,很多的学术评价体系中均加入了拥有专利指标要求,这样一来也导致了一些学生为了一些目的而去申请一些并不符合专利要求的技术。这样的现象需要我们重视。
三、贵州省高校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培养路径的思考
贵州省一直以来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度重视,从政府到各个高校都把这一工作放在比较重要的位置,而知识产权意识既是当代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就目前我省各高校的情况来看,在大学生诚信教育方面均下了不少功夫。但知识产权意识教育做得较为欠缺是客观存在的。很多人认为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教育就是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养,这是片面的,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教育还应把诚信教育、创新意识培养、人生观、责任意识树立包含在其中。
可见,我省高校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培养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渐进性的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
(一)强化伦理道德教育,创新理论教学实现途径,提升正能量
一是创新思想政治课实践环节,进一步延伸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实践教学,在教育学生之前,教师应首先了解相关知识。二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一方面可以开展相关讲座、培训,另一方面强化宣传阵地的作用,通过宣传栏、主题教育活动、宣传展等形式,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这样既可以较好地使教师的知识产权意识得以提高,又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
(二)营造法治教育氛围是加强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教育的有力途径
进一步增强学生法律道德意识对促进学生正确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高校加强学校的制度建设迫在眉睫,特别是要对学术不端、垃圾专利等现象进行处罚等等。同时,加强法制教育也可使广大学生知法懂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法制观念得以进一步强化,对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强的优良品格形成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从而促进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
(三)探索实践教学的新形式、工作方法、工作途径
从我省各高校来看,普遍存在一种误区,那就是认为知识产权意识培养仅仅是某些专业的事,而没有把知识产权意识教育当作一种通识教育。所以,各高校应积极探索、拓展知识产权意识教育的工作形式、工作方法、工作途径,使教学更加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与训练,注重学习过程的考核,开展多形式的、内容丰富的第二课堂活动,从而全面提高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
在信息社会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步伐越来越快,我们必须认识到,知识和技术的创新已经俨然成为信息知识经济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而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就是对知识和技术创新的有力保障。可见,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在我国经济建设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意识教育与培养也必然是知识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这种新形势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教育与培养对高校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作为高校思政教育工作者,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面对挑战,创新思维。
[ 参 考 文 献 ]
[1] 陈琼娣.地方高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现状[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3.
[2] 杨德广.高等教育学概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论文摘要:网络深深地影响着学校道德教育。我们要正视网络的技术价值和文化价值,使网络成为道德教育的实践平台,为学生创造了一个道德认知和道德选择的广阔空间,为道德教育提供更为生动和富有人性化的教育机会。与此同时,我们面时网络带来的德育管理难题,唯一的途径是加强网络法规和道德规范的建设。
网络的出现与发展,正迅速地改变着人类传统的认知渠道、思维观念和生活方式,并对各个领域都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对教育而言,信息网络的出现优化了教育手段,丰富了教育内容,拓宽了教育途径,给教育带来了巨大的变革,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广博自由的信息空间,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垃圾邮件、、暴力恐怖、网上犯罪等道德失范现象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和谐校园的构建。那么我们如何看待网络道德教育建设问题呢?下面我们从四个认识视野来探讨这个问题。
1.网络中的技术价值和文化价值
网络的技术价值,表现在它对社会各个层面的渗透与冲击。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在这样的社会关系影响下,人们的道德意识较为强烈,来自社会、邻里和家庭的监督比较频繁,道德的他律作用效果明显,传统道德相对来说较好得到维护。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普及,能够使人际交往突破种族、国家、地区等有形无形的疆域,实现信息上的“无限关联”和“无限链接”,改变着人们的传统观念,改变着社会的道德舆论,改变着人们对世界的知觉方式和性质。这些都是网络技术价值的充分体现。
另一方面,网络信息本身又蕴含着一定的文化价值。它是一种基于高科技的多元化、开放性的文化现象。网络正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在意识形态领域进行渗透的利器。美国的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曾说:“电脑网络的建立与普及,将彻底地改变人类生存及生活的模式,而控制与掌握网络的人就是人类未来命运的主宰,谁掌握了信息,控制了网络,谁就拥有整个世界。”由于大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决定的,他们好奇心强,求知欲旺盛,接受新生事物快,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未最终形成,分辨是非能力不强,因此影响极大。正如马克思所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网络化、数字化、高速化正是我们目前社会的基本特征。面对青少年逐渐成为网络时代主人的趋势,如何加强网络时代的法治与德治,关乎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加强校园网络教育势在必行。
2.网络为道德教育提供了实践平台
网络,正成为影响学生思想意识的重要信息源之一。学生利用网络,以信息传输的方式实现着浏览、下载、选择、互动、交流、传播、表意等过程,在信息的产生、传输和衍生中,网民之间的法制观念、法制意识、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和政治观念交互影响。这些信息都会影响大学生法制意识和道德意识的形成,甚至会使一些大学生产生消极的社会态度。这些没有被筛选的信息正成为学生重要的信息源。
网络,为学生创造了一个道德认知和道德选择的广阔空间。它突破了时空的限制。教师可以借助网络的强大功能,实现跨时空的道德教育。大学生可以在任何时间,与世界各地的不同年龄阶段的网友交流。这可以使他们接触到许多不同的观点,有利于他们开阔认识视野,学会选择和甄别信息。
网络,为道德教育提供了更加生动和富有人性化的教育机会。传统的道德教育存在着一些缺点:内容缺乏时代性、确定性和应变性,不能及时反映和补充时代赋予的新内涵;形式模式化、单一化,使学生对传统道德兴趣索然,教育缺乏有效的载体,经不起不断变化的实践的考验;有的教师有意无意回避社会的新变化、新现象。但在网络社会,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都在影响着教师和学生的思想,“回避”将变得无处可逃。交互式远程资源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教育机会;网上交流有可能成为学生的基本生活方式和学习方式,他们可以通过网络与老师交流,与同学朋友讨论;单一的教学关系,正在被积极而多向的交流方式所取代;道德教育方式可以更加直接、更加生动、更加有效。可以说,网络的开放性、平等性可以促进学生主体意识的成长,为学生创造了自我发展的巨大空间。
3.网络对现代教育管理的挑战
一是网络带来了政治教育的难题。当前的网络信息有99%是由个别发达国家制作的,中国仅占0.01%,除了纯自然科学,几乎涉及了政治、思想、文化、历史等所有的社会科学领域,大量充斥着资本主义国家的观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正在利用信息垄断优势,进行“文化侵略”。他们打着“自由”、“民主”、“人权”的旗号,兜售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腐朽的意识形态,宣扬利己主义、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二所以,能否更好的坚持和发展我们的先进文化,能否保护我们的文化精粹和价值观,能否增强网民对西方意识形态的抵御能力,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之重。
二是网络带来了思想教育的难题。网络中的黄毒、黑毒对青少年思想教育提出了挑战。约有50多万个黄色网站,在随便点击中,平均每7次就有可能点击到1次,如果没有健康的思想情操和自觉抵制黄色流毒的坚强毅力,其后果可想而知。黑毒即黑色信息,指有关制造社会、政治、经济混乱的信息,如虚假信息、过时信息、垄断信息、以及的歪理邪说等。这些都会给德育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三是网络带来了德育管理的难题。网络的高度隐蔽性,使每个人在网络上的存在都是虚拟的数字化符号,人与人的交往变成了符号与符号的互动,上网的人山于缺乏“他人在场”的心理压力,于是谩骂、攻击、无聊、欺诈擅长邮箱、谣言、垃圾网络广告等现象屡出不穷。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39%的学生认为抄袭网页不算侵权,这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学生的道德选择能力尚有待干提高。同时,大学生道德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道德相对主义盛行其进因此,我们必须深刻意识到,学生的道德自律意识阳法制观念等素质正在发生一些变化,我们很难像过少、那样在一个封闭的道德教育格局里,单纯地告诉学生什么是善恶对错。我们的教育方式必须改变!
4.网络需要法律和道德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