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3 11: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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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历史知识?这似乎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有时难免被忽略或误解。比如,常有人以为历史知识就是指历史本身所发生的事,从而把历史原本与历史知识混为一谈。从认识论的角度上去考察,历史原本与历史知识的关系,是客观实在与主观认识的关系。所谓历史知识,实际上是人们对客观历史的认识。正是历史认识的性质与特点,决定了历史知识的性质与特点。因此,人们在论述历史知识时,实际上是在论述对历史的认识;历史教师传授历史知识,实际上是在传授对历史的认识;学生对历史知识的学习,实际上是在学习对历史的认识。
首先,我们来看看“历史”这一概念。无论在中文还是在西文中,“历史”这一概念至少含有这样两层意思:一是指过去所发生的事情,二是指对过去所发生事情的了解及认识。平时我们在用“历史”这个词时,常常是从比较泛指的意义上使用的,也就是把“历史”的这两种含义混用,比如大学的“历史系”,并不是指“过去”的系,而是指对过去进行研究的“历史学”的系。“历史”这一概念的两种含义,后一种是更为主要的,这是因为过去所发生的事情只有被人们了解和认识才有意义。马克思认为:“正像一切自然物必须产生一样,人也有自己的产生活动即历史,但历史是在人的意识中反映出来的,因而它作为产生活动是一种有意识地扬弃自身的产生活动。”②从这一意义上来讲,所谓“历史”,是过去的客观存在在人的意识上的反映,是对过去的主观认识。
我们再来看看什么是知识。对“知识”的定义,比对“历史”的定义要更为单一。著名的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皮亚杰认为:“知识是由主体与环境或思维与客体相互交换而导致的知觉建构,知识不是客体的副本,也不是由主体决定的先验意识。”③我国学者对知识的界定亦是如此,比较权威的解释是:“所谓知识,就它所反映的内容而言,是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④这就是说,知识源于客观存在,是反映客观存在的,但知识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而不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简单重复。所以说,知识是人们的意识对客观存在的主观认识。
现在,我们可以概括地说,所谓“历史知识”,是人的主观意识对人类过去的客观存在(即历史的发展过程)的反映。它以人类的过去为认识对象,是对这一特定的认识对象的主观认识。如果说有客观的历史知识,实际上是指客观地对历史发展过程所进行认识的结果,而不是说历史知识本身是不以人们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历史知识的这种性质,正是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的历史学的性质所决定的。的历史科学,是以科学的唯物史观作为理论指导来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是史与论的科学统一,这也决定了我们所说的历史知识的性质。
以上所说的历史知识,实际上还是泛指历史学科的知识。作为学校教学中的历史知识,与历史学科的知识有必然的、内在的联系,但又不能完全绝对地等同于历史学科的知识。因为,学校历史教学中的知识,还要从学生学习发展和认识发展的角度来认识。国外的课程学专家认为,要从学会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角度上研究知识是什么,可从以下几点来考虑:
(1)知识应包含基本的工具;
(2)知识应便于学会任何学习;
(3)知识应适用于现实世界;
(4)知识应促进学习者的自我认识的技能以及个人完善的观念;
(5)知识应由许多形式和方法构成;
(6)知识应使个人为科技世界作准备;
(7)知识应使个人为政治世界作准备;
(8)知识应容许个人重新获得旧的信息;
(9)知识的获得应是终生的过程;
(10)要在原本的价值上教知识。⑤
这就是说,教学中的知识要具有使学生能够学习与发展的意义和性质。但是,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某一门课程中传授的知识,与相应的科学或学科的知识,往往是被等同看待的,“因而造成了由于知识和次要材料太多,致使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过分繁重的情况”⑥,从而因知识的过于系统、严密和繁多,加重了学生学习的负担,影响了学生的学习与发展,也就削弱了知识的意义和作用。对此,国外的教学论专家指出:“不能把学科视为‘适于儿童而剪裁的科学的概要的复写’那样的东西,它不是科学内容的简略化、淡薄化或缩约。学科内容是从科学中,遵照教学的目标、课题以及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选取那些可以传递各门科学、技术、艺术的基本概念的事实、知识与方法。”⑦中学历史教学中的历史知识,也要具有能使学生进行学习、认识的性质。
关于历史知识的特点,我国的历史教学工作者已有很多的研究,提出了不少看法,诸如过去性、具体性、科学性、思想性、系统性、综合性、阶段性、时序性、因果性,等等。这些都对我们认识历史知识的特点有重要的价值。虽然这些特点中有些是其他学科的知识也具有的(如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阶段性等),但基本上是属于科学的历史认识所具有的特点,或者说是历史科学的知识所具有的特点,这是符合我们以上所说的历史知识是对历史的认识这一观点的。然而,需要进一步探讨的是,既然历史教学中的知识不仅具有历史学科的认识属性,而且要有使学生进行学习和认识的属性,那么,也就应从学习的角度上来认识历史知识的特点。从这样的意义上讲,历史知识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
时空的确定性。历史知识既然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认识,这就决定了所认识的客观对象,曾经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下发生和存在的,而现在则不存在或只留下痕迹。要对这种历史上的客观事物进行认识,不论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都要在一定的时空观念下进行,这是历史认识的首要条件,正如列宁所说的“马克思的方法首先是考虑具体时间、具体环境里的历史过程的客观内容”,⑧这就是说,脱离时间和空间的历史知识必定会是错误的。对于已经发生并过去了的人类活动,只能根据现存的历史信息(例如史料)进行间接的认识。历史知识的这种时空的确定性,同时也反映出其认识对象的特征和认识方法的特征。
相对的系统性。历史认识所反映的对象是广泛的,涉及人类历史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及其相互之间内在的联系。历史知识的内容所具有的这种广泛性和综合性,在认识上必然需要有一定的系统性,才能反映出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和内在关系。同其他学科的知识一样,每一个单独的知识必须置于整体知识的结构体系中才具有意义。但是,反映历史实际发展及其内在联系的认识,其系统性又是相对的。也就是说,对历史的认识是有不同层次的,历史知识的结构体系也不可能是绝对完整的,只能是相对的完整。中学历史教学中的知识体系就具有这种相对的系统性特点。
广泛的社会性。“人的个体的认识及其发展,是在正常社会生活中形成和发展的,没有正常的社会生活,没有人际交往,没有言语交流,没有文化影响等社会因素,就不可能有人的认识。”⑨历史知识也具有这种认识上的社会性特点,它是源于社会历史,反映社会历史,认识社会历史的,并且受着现实社会的存在与发展的影响。学生所学习的历史知识,就知识的来源、途径、方式等方面说,都会受到社会的影响,也都反映出这种社会性特点。
潜在的发展性。虽然过往的历史是特定的,但人们对历史的认识是处于不断发展之中的。历史知识就其内容和形式来说,都不是完全封闭的和绝对固定的,而是具有潜在的发展性。一方面,历史学科的发展会促使历史知识的发展变化;另一方面,学生对历史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是说,历史认识本身是活动着的,具有开放性、能动性,因此,历史知识的建构不可能是一次完成又终久不变的,历史知识可以逐步地扩展、深入,可以不断地修定、调整,可以进一步地充实、完善。
以上我们所说的这些历史知识特点,是历史知识所具有的历史认识的性质决定了的。这些特点对于历史课程的编制、历史教材的编写、历史教学方式方法的运用、历史学习的指导等,都具有参考意义。
二、传授历史知识在中学历史教学中的地位
知识的传授在教学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如何看待知识教学的重要性,怎样理解知识学习的意义,这些是教学理论中反复研讨的问题。“在传统教育中,知识的授受被看作是教育的中心,甚至把教育等同于知识的授受。这样,传统教育中的智育,不过是知识的灌输。在新的教育中,不仅要考虑知识本身的问题,而且要考虑知识在课程中所处的地位和对学习者的意义。”①0
1.历史知识的传授是历史教学活动的基础
由于传统的教学模式片面地强调知识学习中的被动接受、记忆、背诵和复述,因而受到越来越多的激烈抨击,甚至知识传授的意义也遭到否定。但从当代教学理论的发展趋势看,知识教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不能轻易否定的,而是要从新的角度上去认识传授知识在教学过程中和学生的全面发展中的基础作用。美国的教育心理学家奥苏伯尔指出:“最近,由于更多地强调智慧训练,从而便促进了把获得知识看作一种有重要意义的目的这样一种观点加以高度重视的趋势。”①1布卢姆也认为,应该把知识“作为学习该领域的方法论基础,作为解决该领域里各种问题的基幢,甚至认为知识是培养学生的情感、兴趣、态度等方面的基础①2我们应该全面地、辩证地看待传授知识的意义,尤其知识在教学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
如果我们不把历史知识看作是死的知识,而是看作对历史的认识,如果我们不是把历史学习单纯地看成是对书本知识的记诵,而是要学习如何全面地、客观地、发展地、辩证地看待和处理历史的和社会的问题,那么,历史知识的学习就会是一种有意义的学习,历史知识的传授就是开展这种学习的基本条件。历史教学任务的具体实施和全面完成,是以历史知识的教学为基础的;学生的能力是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形成发展的,掌握知识也是学生形成正确的思想品德的重要条件;历史教学活动的展开,历史教学方法的采用,都与历史知识的授受有着必然的联系。我们应该从历史知识教学的这种基础作用上,来认识在中学教学中传授历史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历史知识的掌握是历史学习的关键
要正确地理解历史知识教学的任务,很重要的方面在于全面认识知识掌握的含义是什么。如果像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那样,“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基本职能是传授现成的知识,而学生的基本职能,则是接受、认知、记忆和复现所传授的知识,教学过程形成着学生的复现认知活动,未能充分地发展他们的创造性的思维”,①3传授知识就和灌输知识成了同义语,学习知识就成了被动接受的活动,从而使知识教学的意义不能充分地展现出来。在教学中,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不仅仅是对知识了解的问题。当代教学理论认为,知识的掌握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知晓,指“由不知到知”,即晓得知识所反映的事物;二是理解,指“知其所以然”,即了解知识所反映的事物的内在联系;三是运用,指“行”,即将所学的知识在实际中加以运用,用于解决新的问题。从“学会学习”的角度上讲,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是更为重要的,对于历史知识的学习尤为重要。“没有理解,历史就降为鹦鹉学舌式的学习和评论一种空谈记忆的游戏。……学习历史的重要目标必须是理解地获得知识”;①4没有运用,历史知识就会成为死知识而失去其价值,历史知识的教学任务也就不能成为能力培养和思想教育任务的基矗所以,全面地掌握历史知识,不仅是指所掌握的知识要全面,而且是指对知识的掌握要全面,即从知晓、理解、运用等方面对知识全面地掌握,这是历史学习的关键所在。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在对历史知识的全面掌握中,理解和运用历史的理论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传统的历史教学比较注重使学生了解历史的具体知识,所以在历史学习中,对史事的记忆就成了掌握历史知识的衡量标准。“在社会学科教育中,知识目标本身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产生了变化。长期以来,基本的知识目标是以历史事实和历史境况为基矗对重要史实知识的记忆,是社会学科课程,尤其是历史和政治课程的基矗随着行为科学的出现和在社会学科中对概念的重视,社会学科课程从强调史实,转变为强调作为教学基础的重要观点和重要概念。”①5这种转变,也反映出在对历史知识的理解与运用上,历史的理论知识所起的关键作用。
3.历史知识的学习是发展历史思维的条件
对于掌握知识,列宁曾有过很精辟的论述:“我们不需要死记硬背,但是我们需要用对基本事实的了解来发展和增进每个学习者的思考力,……不仅应该掌握知识,而且应该用批判的态度来掌握这些知识,不是用一堆无用的垃圾来充塞自己的头脑,而是用对一切事实的了解来丰富自己的头脑,没有这种了解就不可能成为一个现代有学识的人。”①6在这里,列宁不仅指出了知识学习的意义及作用,而且提出了对知识的学习与思考的关系问题,而这恰恰就是当代教学理论所关注的知识学习与思维发展的关系问题。在这一关系中,知识的重要性体现在:“知识提供的是思维的原始材料,使人们可以运用它来思考。知识的价值在于作为思考的焦点激发各种水平的理解,而不是作为固定的信息让人们接受。”①7从这一意义上讲,“知识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知识是逻辑、直觉、分析、树立假设的思维发展过程的手段,也是个人发展的媒介。”①8历史教学的过程是使学生学习历史、认识历史的过程,这是使学生的历史思维得以发展的过程,可以说,培养学生的历史思维是历史教学的最终目的。但是,在历史思维的培养上,历史知识构成了思维的基本内容,是历史思维展开的必要条件,只有重视历史知识的教学,学生历史思维的培养与发展才具有可行性。
若滑坡体处于饱和状态,有效应力将会有所减小,而空隙之间的压力为正,若滑坡内的孔隙压力过大,那么滑坡将会失稳。受水力梯度的影响,水在滑坡内将会形成渗流荷载,主要包括浮托力和渗透力。托浮力是一个向上的力,它会导致坡体的稳定性降低,当有隔水层存在于滑坡内时,隔水层将会受到渗流荷载的净水压力作用,静水压力的大小随着裂隙深度的增大而增大,当力的大小达到一定程度时极可能造成梳理劈裂,从而导致滑坡发生;若滑坡内存在较大裂隙,那么水流的速度也会随之而变大,滑坡的稳定性也将会受到动水压力的影响。
2利用有限单元法对滑坡的稳定性进行分析
2.1有限单元法
有效单元法是一种数值分析法,主要用于研究复杂工程。有限单元法同传统的数值分析法相比具有的优点是:不用事先对遭受破坏面的形状及位置进行假设;可以对处于复杂地区的地貌、地质、地形的工程进行分析;可以利用计算机对工程中使用的各种材料以及工程中的载荷、本构关系、约束条件进行模拟。
2.2基本原理
利用有限单元法可以将连续介质逐步转化成离散介质,有限各单元的组合体代替原理的连续介质,各单元通过结点互相连接,把结点位移作为基本未知量,通过充分原理或虚功原理建立求解结点位移的联立方程。可以利用函数插值来获取,再通过计算获得单元内应力和单元内应变革。单元的适应力随着函数阶次增高而增高,但在实际应用中并不是选取的阶次越高而越高,因为随着阶次的增高,计算也会变得更加复杂,因此选取合适的阶次对于缓坡的稳定性研究来说十分重要。在运用时步增量时,第n时步的节点位移增加量为{Δσ}En与内部位移增加量{ΔX}n分别为:{Δσ}En={ΔX}N={ΔU,ΔV,ΔW}T根据节点位移增减量可以得到单元内部位移增加量,即:{ΔX}n={N}{Δσ}En依据弹性伦理,得到{Δσ}n={Δε}n=[S]其中[S]=[D][B]式中[S]代表应力矩阵;[D]代表弹性矩阵;[B]代表应变矩阵。根据经理等效将体力、面力等外力合理的分配到相关结点上,即式中{ΔV}、{Δq}、{Δp}分别表示体积、增加集中力的量、面力。在通过虚伪原理可以推出平衡方位为:在将绕结点进行组合,就能得到全体结点荷载增加量同全体结点位移之间的对应关系,即:[K]{Δσ}n={ΔF}En将以上的所有数据进行叠加处理后,便可以得到n时步时结构的位移量分别为(б)m、(σ)n、(ε)k。
3水利水电工程滑坡灾害评价
3.1灾害评价的概述
在对滑坡灾害进行评价时,必须要对引发灾害的主要因素进行确定,在依据主导因素确定指标时,最好针对滑坡灾害评价建立指标体系。对于库岸滑坡的灾害评价主要包括危险性、破坏损失、防治工程效益等方面。进行危险性评价时,要对滑坡体的稳定性进行分析,对其稳定性做出正确的判断;危险性评价是破坏损失的评价前提,是对滑坡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及环境等进行评价;防治工程效益评价需要依据危险性评价来选取相应的工程加固措施,针对防治工程的可行性、合理性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为防治工程优化提供合理方案。
3.2主要工程措施
在对滑坡工程的灾害进行正确的评价后应当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有排水、抗滑挡墙、锚固支护、阻滑键等方式。滑坡治理最常见的方式是地下排水和地表排水。采用地下排水时主要就是在滑体内安装排水盲洞、排水钻孔、排水平洞、支撑渗沟等方式。采用何种处理方式对滑体进行处理要根据滑体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地表排水的处理主要采用的方式有截、排、防等。截,主要是在滑体周围设置截水沟,使滑体周围的水不会进入到滑体内;排,指的是利用滑体周围天然的水沟或修建的排水沟,将地表的水引流到滑体的处,减少渗入;防,主要是采用合理的防渗措施对已经流到滑坡范围内的降雨或地表水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可采取对地表的裂缝用水泥浆封口或用黏土进行回填夯实,降低渗入滑体内部的水的速度,并尽快将水引到滑体外部。
4结语
【关键词】 医院 低值易耗品 管理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医疗服务在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对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在大型设备上得以体现,在低值易耗品中也广泛应用,完善医院低值易耗品管理,提高医院低值易耗品利用率是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提升医院自身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医院低值易耗品的定义及特点
医院低值易耗品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经过多次重复地参加医疗、管理等方面的服务而不改变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单位价值在规定的限额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或达不到固定资产的标准,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
医院低值易耗品种类繁多,按部门分类可分为医用低值易耗品和行政用低值易耗品两大类。按种类可分为医疗器械、办公用品、棉织品及其他工具等,具体包括血压计、容器器皿、手术器材、仪表、仪器、桌椅、计算器、被服等。医院低值易耗品主要有以下特点:单位价值低、种类繁多、易消耗、分布广、不易管理。
医院低值易耗品涉及医院的临床、医技、医辅、行政及后勤管理等部门,与医院的发展息息相关,在资产管理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完善医院低值易耗品管理是医院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医院低值易耗品管理存在的问题
1、医院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环节不规范
医院低值易耗品是医院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在药品和固定资产的采购过程都比较规范,但在低值易耗品采购方面,很多医院在采购之前没有进行可行性分析,且对一些单位价值较高的低值易耗品也没有进行招标采购、没有购前询价等,采购过程较随意,使得供应商鱼龙混杂,造成所采购的低值易耗品材质良莠不齐,盲目采购等,加大了医院的医疗服务成本。
2、医院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不健全
医院低值易耗品在使用管理上存在着随意性。使用科室无专门管理人员,只是派人负责兼管,没有及时做好低值易耗品的增加、维修、更换、调配、报废等记录;各科室无具体管理人员,也没有定期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一旦出现问题时,无人负责,责权划分不明确,使各科室的低值易耗品游离于监控之外,形成账、物管理工作脱节,造成资源流失与浪费,使医院的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3、医院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效益不高
医院管理部门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考核机制,侧重于考核医院的各项经济指标,往往不会对使用科室的资产管理情况及使用效益进行考评,造成使用科室在管理上不够重视;在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没有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与指导、没有定期做好维护与保养工作,造成资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又因随着医疗技术不断地提高,仪器、设备淘汰更新的速度更快,如果在早期不提高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率,就会无形中增加医疗服务成本,造成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效益下降。
4、医院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制度不规范
大部分医院一般没有对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以旧换新”的管理制度。使用科室在领用前,没有对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消耗进行详细统计,分析它的特点、耐用性及使用量,只是盲目的领用,这样一来不仅会导致科室内存量过多,还会使低值易耗品的利用率不高,甚者会出现资源严重浪费等问题。
5、医院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手续不完善
大部分使用科室通常没有及时对已损坏的、在技术性能上落后的、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在市场上丧失迎合力的、已达使用期限无法继续使用的和长期闲置的低值易耗品,上报归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报废手续,造成财务科与使用科室之间的工作环节脱节,形成财务数量总账与使用科室的实物相差甚远。又因缺乏协调,使低值易耗品的信息未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使各归口管理部门无法及时掌握准确信息,造成家底不清,资产管理难度加大。
三、完善医院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由于低值易耗品的单位价值低,多数医院忽视对其的管理,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从而加大了医院的医疗服务成本,所以从管理的角度上看,完善医院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是医院经济管理的重点。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来完善医院低值易耗品管理。
1、完善医院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管理
医院应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管理制度,由使用科室提出采购申请,交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分析,报主管院长审批后,进行采购。对一般经常使用且价值较低的低值易耗品,实行院内统一批量采购;对个别单位价值较高的低值易耗品,实行单位统一招标的方式采购,而在招标采购的过程中,应由申请科室、主管院长、各归口管理部门、设备维修组、财务科、审计、纪检等部门参加,各司其责,层层把关,从管理机制上防范购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正之风,确保整个招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做到货比三家,严格把好入门关,采购价格低、质量优的低值易耗品。通过招标采购,可以大大地降低采购成本,从源头上节约资金,降低消耗成本,有效地降低医疗服务成本。
2、完善医院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医院对低值易耗品应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明确到个人的管理责任制。医院低值易耗品分别由财务科、医学装备管理科、总务科、信息科负责监督与管理。财务科设置数量总账,各归口管理部门设置数量明细账,使用科室设置备查账。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使用科室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管,按照分级管理要求,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使用科室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并指定科内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兼管科内低值易耗品,负责登记低值易耗品备查账,及时做好增加、维修、更换、调配、报废等记录。年末财务科都会组织各归口管理部门、科内负责人及兼管人员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清查时,对于发现短缺的低值易耗品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并按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从而确保了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使低值易耗品得以监控,有效地防止低值易耗品的损失和浪费,从而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提高低值易耗品利用率。
3、提高医院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效率
随着医疗技术的飞越发展,医院低值易耗品占医院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好低值易耗品,是提高医院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效率和降低医疗服务成本的重要手段,因此医院各管理部门应重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并将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效率列入各科室的考核指标,定期对其进行考评。要提高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效率,就应从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开始,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与考核各科室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熟练程度,加强操作人员的责任心,使之有能力担负起自己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做好日常低值易耗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以延长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寿命,提高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效率,降低医疗服务成本。
4、完善医院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制度
医院应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的领用管理制度,对使用科室实行“定额管理、以旧换新”的管理办法进行领用。使用科室应对易损耗或使用频率较高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统计,报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调研分析,考察它的特点、耐用性,并按日常的使用量,合理地制定使用科室的领用额。使用科室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要确保低值易耗品安全、完整的存放及合理、科学、有效的使用;还要在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期限里,合理安排好领用新的低值易耗品,确保低值易耗品在使用中耗尽或报废清理时,能够及时有新的低值易耗品进行替换,这样有效地防范低值易耗品在医疗服务中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不良的影响。使用科室还应对于领用金额较大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进行更换与领用,使医院的低值易耗品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从而降低医疗服务成本。
5、完善医院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手续
医院应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管理制度,对使用科室采取“以旧换新”的管理办法进行购置与领用。医院可根据不同种类的低值易耗品,设置不同的使用期限,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已损坏的低值易耗品,能够维修的,应尽量维修;对于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过高的、或在技术性能上落后的、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在市场上丧失迎合力的、已达使用期限无法继续使用的和长期闲置的低值易耗品,应及时上报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技术性能鉴定,并编制报废清单加署同意处理意见,然后上报主管院长审批后,办理相应的注销手续,最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科统一处理,这样可以有效地防范国有资产的损失及流失,从而降低医疗服务成本。
四、结语
医院低值易耗品在医疗服务中同样也是医院的重要资产之一,根据以上几点来完善医院低值易耗品管理,既能提高医院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水平、使用效益、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又能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因此医院应发挥好低值易耗品应有的作用,给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同时也要不断地对低值易耗品管理进行探究、总结经验和开拓创新,使医院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不断地完善和加强起来,这对医院实现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袁静:加强医院低值易耗品管理提高使用效益[J].中国医疗前沿,2009(1).
房地产市场矛盾中蕴含的法理价值分析
(一)宏观调控中政府权力干预的处境
1。政府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笔者认为,市场一方面在创造利益,另外一方面在破坏利益。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起伏不定,权力掌控的主体———国家,必须要对市场进行一定的行政干预,如果不采取干预措施,市场失灵,则带来的影响不仅仅是金融风暴所能比拟的,它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和经济发展的破坏难以想象。具体到房地产市场,如果土地完全市场化、各类配套设施能通过市场手段获得、银行贷款是完全透明的,则房地产交易价格是竞争性的。而这些条件的满足需要以整个经济系统的市场运行为前提,至少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还没达到这种水平。[6]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下,让房地产市场自由发展既无条件又失公平。面对这样的市场,政府有充分的理由进行干预。市场缺乏政府宏观政策调控和法律监管犹如一场没有音乐的舞会一样,再好的舞姿也因为没有旋律的指挥而无所适从。
2.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的处境
关于政府对市场干预的力度,不少学者提出了很多质疑。因为权力的运用在其宏观调控中有模糊的地带。有的专家认为政策的调控本身没有法律的规范性和强制力,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甚至将政策依据作为处罚和上位法的解释依据,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7]另外政府一方面想通过房地产业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以期达到产业链的平衡。但另一方面又行使权力来过度干预市场的发展,既要做到支持、保护、维护房地产投资人的利益,又要采取行政手段遏制他们的利益。令政府感到尴尬的是抑制房地产的发展也是抑制自身的利益。这是一个无法调和的矛盾。因为市场的规律、规则不通过政府干预,那么更多的消费者权利将得不到切实的保护。无论如何,政府都只能牺牲部分利益来成全整体利益。因为公共利益是首位的。笔者认为这是宏观调控的初衷,也是目前政府扮演的角色和所处的环境。
(二)利益在房产市场主体中的分割
市场经济环境下,参与市场、角逐市场,根本的目的还是获取利益的最大化。有学者说,一个好的市场既要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也要满足法治体系的健全,关键的还是要看市场利益机制是否均衡。在房地产行业,无论是房开商还是贷款银行、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其他产业链(如建筑业、化工业、机械制造业、交通运输及仓储业等多个行业有密切的关系;同时还有金融、保险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家用电器业、家具制造业、建筑装饰业等)。甚至广大消费者,都希望最大化的减少风险和损失,以期在利益的分配中能占更多的份额,当然有的利益已经被预设。如房价、利率、相关产业的商品价格等。在复杂的利益格局中,被动的消费群体始终处于弱势的地位。但利益的追求不能建立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民权利基础之上。无论社会利益格局如何调整和变动,都要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贫困线和其他保障水平,防止利益格局固定化、部门化、权力化。政府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要建立正常的利益协调、博弈机制,使权力与职责、利益相符合。[8]打于强势的银行、房产投资人、政府的利益垄断。最大化的将局部利益转向公共利益。
(三)竞争秩序需建立在道德的逻辑优先性上
竞争必须依赖于一定的市场竞争机制,不能违反法律规范及市场规则。否则将不会形成有序的行业竞争格局。秩序是稳定的首要条件,没有良好的秩序规则就没有和谐发展的基础。针对房地产市场因价格波动带来的不稳定性,政府不断开展整顿市场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举措。这对维系房地产市场秩序、一定程度上遏制房地产价格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市场秩序混乱,规则没有得到遵守,利益的无限追求已经突破了道德可以容忍的底线,那国家的经济发展将是灾难性的,届时再合理地宏观调控措施估计都难以进行及时有效的补救。所以,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不至于垄断利益,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干预有绝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也不能将这种干预手段作为房地产市场秩序唯一的稳定依据。因为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即道德力量。民生问题是任何一个国家发展的归宿点,市场秩序即便不稳定,也不能以消费者或广大民众的利益做为代价。市场在建立起自身机制的同时,也应该慢慢形成自我的道德体系。竞争无界,道德有底。所以市场不缺乏人性,市场也不能脱离道德。在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竞争机制中,道德的逻辑性必须置于首要地位。不要形成企业与地方政府联合反调控的行为。因此,市场竞争秩序乃是基于社会共同的道德诉求。由于既不存在一个完备的道德,也不存在完备的法律,道德与法律须臾不可分离。我们既可以从社会的法律活动中去阅读到特定社会的道德状况,也可以通过社会的道德资源去反思它的法律处境。当现代社会孜孜以求的法制追求不足以维持市场秩序时,我们不能忘记,道德具有逻辑的优先性,因而必须寻求和利用现实的道德资源。如此,才能促进繁荣稳定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需要法律体系的规范化
不仅仅是房地产市场,其他任何行业的发展都需要一部相对完善的法律规范来加以调整和保护。法律与社会其他调控手段一样,既有自己的运行方式和规律,也有调整其规范对象的规律。对于房地产市场,由于牵涉到的主体比较多,即便是政府也不例外。这是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但无论有多复杂的参与主体,都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和法律规范。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就不可能有完善的健康的行业发展。针对房地产发展的极端不稳定性及与其他行业甚至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关联性,国家出台了许多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但有的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担保法》等规定上内容含混不清,缺乏确定性,经常用一些常识性概念表达专业性问题,缺乏应有的确定性和严谨性,在法律责任上很难界定。在我国制定的关于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制度中,还应当防止保护房地产消费者权益的专门立法与既存法律发生竞合。“消费者保护法广泛地存在于各种法律规范之中,不受部门的限制。凡对消费者利益具有保护功能的法律规定,都是消费者保护法的组成部分”。[9]P220对房地产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可通过完善相关法律的途径实现,并在相关法律中规定对不同种类的房地产权益予以不同程度的保护。况且房地产消费者权益内容庞杂,一部法规难以穷尽,且广泛涉及诸多相关法律,易导致法律适用的竞合。主要是与民法通则或未来的民法典、房地产法、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的竞合,虽然可以强调对有关公民基本生存权利的规范优先适用的竞合规则,但制订新法和修改法律毕竟要以防止而不是增加竞合为宜。
(五)责任的承担主体模糊
责任的承担既有个人的也有集体的、既有社会的也有国家的。责任是担当。在房地产市场,随着利益主体错综复杂的关系及多元的参与性,使得这一领域凸显的社会问题被弱化,笔者甚至怀疑政策层面的调控措施是否是某些地方政府责任的变相推卸,或者是将弱化的问题迅速提及到保护大众公共利益的高度,使人们忽视了他们自己其实已经遭受的利益损失、权益流失?根据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人们的权力已经委托给了国家,则相应的权利保护应该由国家来完成。当人们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谁来承担侵权的责任?房地产市场涉及的主体不仅仅是房地产投资人,还有银行、地方政府及国家职能部门等。如果以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侵害就片面的将房开商提高价格作为唯一的罪魁祸首,那是不公平的。造成这一局面的推手还有政府层面。因为在放任市场和调控市场方面国家必须做到这种宏观调控力度的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区域有不同的特点,将制定的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政策等全部适用于所有的行政区域值得考量。市场调研不充分的话,责任的担当不可避免。问题是怎样将百姓的损失通过责任承担主体凸显出来。在实践中,基本都是房地产投资人或银行来承担责任,其实我们的政府在某些时候如果确实系自身行为使然的话,也要勇于承担责任,否则既挫伤了投资人的积极性,也不利于我国营造安康的经济环境。
【摘要】本文结合工程实例,详细阐述了高层建筑地下室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处理与施工监测措施,探讨了在场地条件限制下,采用钻孔桩和钢板桩,钢筋混凝土水平支撑和工字钢水平支撑两种不同的支护结构体系结构设计要点和科学验算,对其施工技术进行了扼要介绍,对支护结构施工效果进行了监测和评析。
【关键词】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支撑;监测
1.工程概况湖南住宅建筑工程东面为小区道路,距路边约20m;南面为单层临建某酒店,间距约5.5m,该临建基础采用600喷粉桩,桩长约15m,但现场观察有部分墙体有不同程度的开裂,是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如果地下室深基坑支护结构有较大变化,就会对该酒店造成较大不利影响;西面为围墙,距离约10m,北面是八层宿舍楼,间距约13m。该建筑物占地成矩形,长55.52m,宽18.5m。总建筑面积约15500m2,楼高15层,设一层地下室,地下室层高分别为4.4m和3.4m,但外露0.9m在地面上。场地自然标高约为-0.90m,地下室基础承台垫层底标高分别为-6.4m和-7.35m,即地下室挖土深度分别为5.5m及6.45m,具体布置详见图1。图1地下室围堰平面图
2.地质条件
按地质钻探资料提示,地质情况按孔深分层如下:0~3.7m为杂填土,松散;3.7~16.7m为淤泥质粘土,饱和流塑;16.7~24.1m为中细砂角砾层,饱和,中细砂松散,角砾稍密;24.1~26.6m为粉质粘土,饱和硬塑;26.6~29.3m为粉质土层,湿坚硬;29.3~55.5m为强风化花岗片麻岩。地下水位较高,地表下约0.84m。
3.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方案的选择
根据该建筑物地形及钻探资料,综合分析该地下基坑有如下几个特点:
(1)基坑开挖深度大。
(2)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是杂填土、淤泥,土性差;地下水位较高。
(3)地下室南面距某酒店只有5.5m,且酒店有约3.0宽洗车槽场地及海鲜水池设在此5.5m范围内。钻孔桩,喷粉桩等机械无法靠近施工。并且一定要保证酒店正常营业,地下室施工时要保证该酒店建筑物的安全。
通过对多种方案综合分析,最后确定地下室基坑南面采用拉森Ⅲ型钢板桩围护,其余三面采用钻孔桩800间距1100围护,钻孔桩外侧采用500、400喷粉桩联成止水帷幕。钻孔桩除基坑底为-7.35m部分采用两层水平支撑外,其余钻孔桩均采用一层水平支撑设计,钢板桩采用两层水平支撑设计。第一层支撑体系采用钢筋混凝土梁(其中钢板桩仍使用HK300C工字钢作腰梁,节点利用焊接钢筋锚入支撑混凝土中),中间设φ800钻孔支承桩。第二层支撑体系采用HK300C工字钢。由于部分基础承台阻挡节在二层支撑的支撑桩上,考虑到不能拖延加设支撑的时间,因而先加设支撑,然后支撑与承台混凝土一起浇筑
此设计方案本着“安全、经济、施工方便”的原则,一方面采用钻孔桩及钢筋混凝土支撑,经济合理,节省工程开支,又能保证基坑支护结构有足够的刚度和整体性;另一方面,钢板桩可接驳加长,使桩锤能悬空施打板桩,以解决场地限制问题;另外,钢板桩的抗渗性能较好,钢支撑安拆方便,施工速度快,且钢板及钢支撑可重复使用。
4.支护结构设计的验算取值
4.1钻孔桩的计算(按等值梁法计算)
4.1.1r、Ck、ψk按20m范围内的加权平均值计算,求得:r=15.9KN/m,ψK=120;主动土压力系数Ka=tg2(45-12/2)=0.66;被动土压力系数Kp=tg2(45+12/2)=1.52;查表得K=1.28;eAh=rhKa=15.9×5.5×0.66=57.7KN/m2;eAq=qKa=2.64KN/m2;
4.1.2基坑面以下支护结构的反弯点取在土压力零的d点,视为一个等值梁的一个铰支点,计算桩上土压力强度等于零的点离基坑底面下的距离为:y=Pb/r(K·Kp-Ka)=2.94m。
4.1.3按简支梁计算等值梁的两支点反力,求得:Po=127.3KN/m,Ra=134.6KN/m。
4.1.4计算钻孔桩最小入土深度to=X+Y,X=10m,求得:to=12.94m;t=1.13×to=14.62m;Lh+t=5.5+14.62=20.12m。综合考虑桩长取L=20m。
4.1.5按剪力为零处弯矩最大,求得最大弯距:Mmax=246.8KN/m。
4.1.6采用800径钻孔桩,每隔1100mm布置,最大弯矩设计值:Mmax=246.8×1.1×1.2=325.8KN/m桩混凝土等级为C25,通过常规方法计算,钻孔桩选配1620(对称配筋,承受最大弯矩每侧配密)。
4.2水平支撑GL1的截面设计。水平支撑GL1的截面尺寸定为500×900mm,作用于GL1的竖向荷载包括GL1的结构自重g=1.25KN/m和支撑顶面的施工荷载q=9.7KN/m2,作用在支撑结构上的水平力包括由土压力和坑外地面荷载引起的围护墙对腰梁QL1的侧向力。可按围护墙沿腰梁长度方向分布的水平乘以支撑中心距确定,即支撑的轴向力为NO=7.5Ra=7.5×134.6=1009.5KN。
水平支撑GL1按偏心受压构件计算。取内力标准值综合系数为1.2,则GL1上的弯矩M=1.2×(g+q)lo2/8=219.1KN/m;轴力为N=1.2No=1211.4Kn,为了构造简便,GL1采用对称截面配筋,经按常规方法计算,GL1上下各选配625,(四肢)。
4.3腰梁QL1的截面设计。
QL1梁的截面尺寸定为500×800mm,围护墙沿QL1梁长度方向分布的水力为q=Ra=134.6KN/m,考虑八字撑的影响,QL1梁的计算跨度按规范取lo=(l+l1)/2=5.0m,QL1梁按连续梁考虑。查表知Mmax=0.107qlo2×1.2=504.75KN/m,最大剪力Qmax=0.607,qlo=408.5KN。通过正截面承载力计算及斜截面抗能力计算,选配625(每侧),(四肢)。
4.4工字钢I30的强度验算。查表Wx=472.3×103mm2;(f)=215MPa,得f=Mmax/Wx=106.9MPa<(f)),所以,采用I30工字钢偏于安全。
4.5钢板桩的计算。基坑深6.5m,经验算是一层内支撑不满足要求,为此要用第二层内支支撑。采用现在拉森Ⅲ型钢板桩,其截面特性:Wx=1600×103;f=200N/mm2;最大弯矩设计值:Mmax=1.2189.2=227.04KNm/m;f=Mmax/Wx=142﹤200N/mm2;考虑到现有钢板桩规格等因素,经验算桩长设计为20m,保证深基坑支护结构安全。
4.6第二道腰梁QL2的截面设计。设计采用H钢HK300C,其截面特征值:A=225.1×102mm2;Ix=40948×104mm4;Iy=13734×104mm4;Wx=2559×103mm3;Wy=900×103mm3;ix=135mm;iy=78mm;沿QL2梁上分布水平力q=1.2×243.2=291.8KN/m;M=0.107qLo2=780.7KNm;f=M/Wx=305<315N/mm2。4.7第二层水平支撑QL2截面设计。GL2梁采用HK300C钢梁,其自重q=1.77KN/m;自重产生弯矩M=22.2KN/m;轴向力No=7.5RB=2188.8KN;ε=M·A/N;W=0.089<30;λ=lo/iy=117;ψb=0.374;f=260N/mm2﹤315N/mm2。以上结构设计理论值经验算,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基坑支护结构的施工处理措施要点
5.1钢板桩的施工。
为避免施工打工程桩时震动及土壤挤压对酒店的基础影响,所以靠近酒店(平行于A轴)的钢板在工程桩施工前先打,打完钢板桩后在板桩背后做排水沟。
5.2钻孔桩及喷粉桩施工。全部钻孔桩均在工程桩完成后才进行钻孔施工,钻孔桩采用“跳打”的方式施工。喷粉桩按钻孔桩的施工进度分段插入施工。
5.3挖土施工及支撑的设置和拆除
5.3.1钻孔桩完成后,降土约1.3m深(即支撑梁面标高-2.2m),制作第一层支撑,该层支撑完成后大面积回填300mm厚土,支撑面为不少于300mm厚的准石粉石渣,这样一方面保护支撑不被机械压坏,另一方面有利于运泥车在场上行走。
5.3.2地下室大面积降土时,根据加设第一层支撑后,未加设第二层支撑之前,保证钢板桩安全的验算挖土深度来开挖土方,并且通过研究核算决定,除坑底设计标高为-7.35m的部分和靠A轴至钢板桩的范围内挖土至-5.9m深,并按I-I剖面图所示在靠近钢板桩留设土台外,其余部位均大面积降土至标高-6.4m。这样,通过预留土台,增加被动土压力的土坑力,保证钢板桩的安全,充分利用机械挖土,加快施工速度。实践证明该方法是可行的,但不同的土质其留设的土台的宽度不同。
5.3.3第二层支撑应在挖土后两天内加设完成,不能拖延时间,保证整个支护结构安全。
5.3.4全部桩承台施工完毕后,用石粉、石渣将基坑回填至于-5.9m处,这样,使整个基坑底回复于一层支撑的深度,然后拆除第二层支撑,继续填土至能施工地下室底板为止。
5.3.5第一层支撑(-2.2m)待±0.00楼面施工完毕,围堰桩与地下室外壁回填土方至-3.00标高外才拆除。
5.4降排水处理措施。基坑上部采用集水井和排水沟联合排水,虽然钢板桩及粉喷桩止水帷幕抗渗性能较好,但为防止基坑开挖时的雨水、少量渗水及土层含水量的影响,基坑底四周共设8个集水井,井壁用砖砌筑,但砖缝必须疏水,井内径为1.0m,井底标高比施工面低0.8m,井内设潜水泵,集水井用排水沟纵横联接。这样,由排水沟、集水井和抽水设备组成一个简易的降排水系统将地下水位降低至6.0m以下。
5.5钢板桩的回收。完成±0.00楼面,全部支撑拆除后,采用吊车在A~B轴的楼面行车回收钢板桩。
6.施工监测为及时掌握基坑支护工程的变化动态,对该项工程采取专门监测,对所定的监测内容定时进行观测,印制标准表格,进行数据整理,绘制位移(沉降)-时间坐标图,以观察各参数随时间的变化趋势,及时反馈信息,指导土方开挖和后续工程施工。
观察项目包括:
(1)观察南面酒店及北面八层宿舍楼的轴线标高变化,在靠近基坑支护工程的墙转角及中间各设四个三角标志;
(2)观察东面小区道路及西面围墙的标高位移变化,各设两个标志;
(3)钢板桩墙及钻孔桩墙每隔15m设一点,观察水平位移和垂直度。
监测结果表明:从挖土到地下室工程完工,共进行18次监测,在整个监测过程中,围堰的位移、倾斜、支撑变化均正常,周围建筑物、道路、管线安全。主要监测结果如下:
(1)南面酒店的轴线无变化,最大沉降量为3mm。
(2)东面小区道路及西面围墙无明显变化。
(3)钢板桩最大倾斜13mm,最大移位为18mm;钻孔桩的最大位移为4mm,无明显倾斜面。监测结果也说明此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方案是十分成功的,并且说明采用钢板桩和钻孔桩,钢支撑和钢筋砼支撑所组成的基坑支护结构,刚度及整体性良好。
7.基坑支护结构技术经济分析
该基坑支护结构的总造价约为252万元,总设计基坑支护长度为156.95m,平均每延长米的费用为1.6万。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工期为52d。这对于主要土层内磨擦角仅为9°且挖土深度超过6m的地下室基坑支护工程来说是比较经济和省时的。
8.设计体会与监理结论
8.1地下室基坑支护结构的设计必须满足强度和变形两个方面的要求,特别是变形问题。
8.2针对不同的情况,采用因地制宜的围护措施,不仅能达到围护目的,而且安全经济省时。本工程基坑围护针对不同现场情况,不同开挖深度,综合采用了钻孔桩、钢板桩、卸土、挖土预留土台、钢筋混凝土内支撑和钢内支撑等方法,即达到设计的目的,而且围护费也合理。
8.3内支撑的设置不仅满足整个支护结构计算内力的合理性,同时还要为方便施工创造条件。本工程设上、下两层支撑均采用对撑及角撑,不仅满足设计内力要求,而且有利于机械挖土,且第二层支撑采用工字钢,用电焊联接,施工灵活方便,缩短工期;工字钢可回收重复使用,降低基坑支护费用。
摘要: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增长、科技进步、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正处于攻坚阶段,国有企业要想克服客观条件的局限,在激烈的竞争中继续生存、发展,就必须提升国有企业的执行力。因此,分析当前国有企业执行力的不足,探讨合理的现实途径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提升执行力建议
1国有企业执行力的内涵
参考对执行力含义的理解,国有企业执行力就是由企业领导者发起并最先掌握,国有企业的各个管理层次、各个经营决策单位、各个岗位的职工贯彻执行经营者制定的战略决策、方针政策、制度措施、方案计划和实现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能力。简单地讲,国有企业执行力就是企业各级执行主体按照规定的标准,以一定的速度完成各种任务的能力,并且这种能力应该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企业执行力的强弱程度将直接制约着企业的经营目标能否得以顺利实现。
2国有企业执行力存在的问题
2.1国有企业高层领导者决策水平不高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属性,现阶段不少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仍是通过行政任命或行政选拔的,并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权利,管理好坏与管理者本人经济利益也不存在密切联系,大大降低了高层领导者在管理方面的激励效果。另外,在许多经营管理者认为自己的角色定位就是描绘企业远景、定好策略,在战略制定后很少有领导者重视战略的执行问题,甚至是一些管理者在执行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不合理、缺乏人文关怀的制度,对职工没有激励作用,反而引起反感。
2.2国有企业中层管理者执行战略决策不科学中层管理者担负着执行和管理的双重角色。企业决策层制定的战略方案需要得到中层的严格执行和组织实施。在国有企业中,大多数中层管理者仅仅满足于简单地执行上级的决定,而不是科学地分析实际情况,提出更加合理的执行方案。另外某些国有企业长期以来的制度和中层组织环节的脱节、缺失,或者是部门之间的壁垒重重,导致了组织结构与企业核心经营环节不配套,出现“责任者缺位”的现象。
2.3国有企业员工的执行能力不足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中,依靠外在的力量将市场竞争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引入了国企之中。但是国有企业职工的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却没有完全与之相适应或同步。现代经济社会和市场环境的快速变化要求企业员工必须快速地适应和提高自身素质。然而在企业内部并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员工培训机制,使得员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对执行力不够重视,在对企业目标和任务的理解上难以统一,在具体执行时各行其是,难以形成有效的合力,进而影响企业整体的目标执行力。
2.4国有企业缺乏执行力文化的塑造企业文化是是一个企业的灵魂,是促进企业执行力提升的一个很重要的手段,优秀的先进企业文化有助于企业形成强大的执行力,没有执行力文化的企业就没有内在的自觉执行力。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已经非常重视企业文化对员工的影响,但是很少有企业注重培养企业执行力文化。因此,国企改革不仅要注意正式制度层面的改革和建设,还要注意职工观念、意识等文化层面的转变。只有使企业职工的这些观念意识差距消失,国有企业才有可能最终成为真正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
2.5国有企业缺少科学的监督考核机制执行力的生成和养成是以切合实际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依托和载体,没有一个好的激励约束机制,肯定没有执行力。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尚缺乏科学的监督考核机制,这里面有两种情况,一是没人监督,二是监督的方法不对。前者是只要做了,做的好与坏没人管。或者是有些事没有明确规定该哪些部门去做,职责不明确,所以无法考核。常见的如有些企业中的管理重叠、交叉,导致有事情的时候没人负责。
3提升国有企业执行力的对策建议
3.1分层次培养国有企业员工的执行力执行的关键在人,针对国有企业执行力现状的分析,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提升我国国有企业各层次员工的执行力。如果每一位企业员工都能够真正接受“执行”的企业文化,根据各自的岗位特点,提高自身的执行能力,共同培育企业的执行力,企业的战略目标就一定能够顺利的实现。对高层管理者来说,要注重营造企业的执行文化;对中层管理者来说,要切实保证战略的执行效果;对基层员工来说,要通过培训提高战略的执行能力。
3.2构筑优秀的国有企业执行力文化要想让企业达成执行力,将企业塑造成一个执行力组织,就必须首先在企业内建立起一种执行力文化,执行力文化将成为一种新的企业竞争力。构筑优秀的国有企业执行力文化,需要从理念领先入手,引入先进的思路、模式、方法,促进企业经营理念和运营模式的转变,通过流程重组,建立以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效益为目标的经营模式,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从而全面提高企业执行力。
3.3建立国有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员工对企业的忠诚是企业最强的执行力。因此要激发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必须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构建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具体来说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通过对员工工作业绩的考核,正确评价其工作努力程度;二是建立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奖优罚劣,末位淘汰。使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得到奖励,业绩较差的受到惩罚;三是在配套的激励机制基础上,建立合理的约束机制,否则员工只想得到好处,其行为就会偏离组织目标。
3.4建立国有企业执行力的科学流程明晰的业务流程是提升执行力的关键。在企业内部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流程,如采购流程、销售流程、新产品开发流程、售后服务流程等。建立执行力的科学流程,需要重视以下几点:一是提炼关键业务流程,通过对关键业务的流程进行设计,来保障整体业
务的流畅运作;二是确定流程核心内容,保证业务流程流动顺畅;三是构建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流程运作部门,给各部门在业务流程中的职能进行定位,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四是确定流程评估标准,保障业务流程运作的效率和质量。
3.5建立完善的国有企业员工培训体系在知识经济时代,工作中所需的技能和知识更新速度不断加快,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提高对社会的应变能力,从而提高执行力。因此,企业必须建立系统而科学的培训体系来维系员工的发展。只有卓有成效的培训才能使员工有效地执行企业的经营策略。为了使员工个人的执行能力达到企业的要求,一方面要把好招聘关,另一方面要对企业员工进行持续的职业化训练,促进员工和企业执行力的提高。
4结束语
企业执行力的提升,是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它既是企业员工综合素质的体现,也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管理的实际水平。面对拥有成熟管理模式、雄厚资金实力的外国企业的强大竞争和冲击,国有企业要巩固市场地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就必须尽快打造和提升其自身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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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网上购物等电子商务的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其中第三方支付平台备付金衍生出的法律问题也渐渐凸现。文章通过分析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备付金的产生缘由与备付金规定有关的法律现状,指出该现状面临着备付金权属问题、利息问题的法律困境,进而对如何走出该法律困境提出一点建议。
[论文关键词]第三方支付平台;备付金;利息;法律困境
引言
2011年10月发生了轰动一时的部分中小卖家“挤兑”支付宝事件,使得大量用户进行支付宝的提现。虽支付宝及时出来“辟谣”最终并未造成太大损失,但支付宝作为目前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由此事件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备付金相关的法律问题被牵出。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备付金概述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备付金的产生
备付金又称为准备金或沉淀资金,第三方支付平台备付金是指存在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为即将产生的支付交易,在银行存储的准备金。具体是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其运作实质是在收付款人之间设立中间过渡账户,使汇转款项实现可控性停顿,只有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才能决定资金去向。以支付宝为例,通俗地讲就是存在支付宝里面以备消费的钱。
(二)关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备付金的法律现状
2010年6月以前,第三方支付的法律地位一直未得到明确,其法律监管也一直处于真空状态。直到2010年6月央行正式对外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才开始对第三方支付行业实施正式的监管。2011年5月到12月,全国共有101家单位获得了央行颁布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合法的具有支付业务功能的单位,第三方支付也正式进入牌照时代。为进一步规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支付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央行于2011年11月4日出台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未明确的方面进行了具体的细化和明确。
虽然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至今已过去一年多时间,但支付行业暴露出来的经营风险管理经验不足、金融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越来越引发央行关注。尤其是处于监管盲区的备付金安全性,一度以来是央行监管第三方支付的核心和首要目标。但是《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只是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早已结束。截至目前为止,正式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配套办法仍然未出台。关于备付金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一,备付金的权属问题,存进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钱到底属于谁所有?属于第三支付平台?还是属于储户?二,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钱类似于存储的话,应不应该有利息?如有利息属于谁所有?三,比如淘宝上买东西,付款给支付宝后,钱就到了阿里的账户。一般7天后,确认货物并同意支付,这些钱在阿里的账上“滞留”至少7天。根据易观国际的数据,截至2012年第二季度,网络支付的总规模已经达到9456.6亿元,每个商主体都作为理性经济人追求着利益最大化,谁能保证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不会对这笔庞大的资金动歪脑筋?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备付金面临法律困境
(一)备付金权属问题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该规定虽然已表明备付金不属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自有财产,但关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备付金权属问题现今仍然存在争议。
有的学者主张,把钱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属于消费保管合同,消费保管合同中的标的物的所有权是转移到保管人一方的,因此买方的资金一旦存入了其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该笔资金的所有权按照传统民法的规定其就应该属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所有,买方也就失去了该笔资金的所有权。有的学者认为第三方支付平台买方账户中的资金是买方要求第三方支付平台代为支付的货款并非让第三方支付平台自用的资金,并且实践中第三方支付平台也把该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开管理,所以应按照类似信托财产的方式就应把界定为买方所有的资金。也有的学者认为沉淀资金保管合同为混藏保管合同,沉淀资金的所有权仍归属于买方,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使用。返还时只需返还同等数量、种类的货币。
(二)备付金利息问题
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钱应不应该有利息?如有利息属于谁所有?有学者认为,在目前监管不力的情况下,第三方电子支付机构发放利息可能会引起资金大量涌入,带来新的风险,因而不适合分配利息。但问题是这些资金是存在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银行账户上,那么也就会出现存款的利息。以支付宝为例,虽然支付宝沉淀资金的流动性很大,但是就一定的数量来看是相对静止的,也就是说会有一部分资金始终留在支付宝的银行账户中,在非挤兑的情况下,这笔资金完全可以以定期储蓄或其他投资形式为淘宝所使用,并带来数量可观的法定孳息。
如果第三方支付不向客户支付孳息,那么孳息去向就只有三种可能:一种是银行协议提供无息专用存款账户;二是银行占有了该部分孳息;另外是用户资金产生的孳息被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取了。后种可能性很大,一旦用户数量急剧增长,巨额资金深沉将带来客观的利息收入。支付宝总裁邵晓锋对于其沉淀资金及利息收入的解释是:“对于客户交易保证金,支付宝完全按照‘专户专款专用’的金融标准进行管理,并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进行监管,后者每月出具资金托管报告,公众可以查阅; 而对于支付宝中沉淀的客户交易保证金所产生的全部利息,则都以‘应付账款’的形式放在相关银行账户中,支付宝并未将其作为收入进行使用。”由于目前相关的政策还没有出台,并不知道这笔利息究竟应该归谁所有,所以也不去动用这些利息。而根据国际惯例,第三方支付服务中产生的利息都是归第三方支付企业所有,比如美国的PayPal,客户备份金产生的利息均为PayPal所有。
对于备付金利息问题,《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第三方支付平台备付金利息归属的问题,其第三十五条规定:“支付机构可将计提风险准备金后的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余额划转至其自有资金账户”,虽然这是监管部门首次明确备付金的利息归支付机构支配,表面看似学界之前一直讨论的备付金利息归属问题在该征求意见稿中终有定论,但利息归支付机构支配这种方式是否合理呢?这有待商榷。
三、第三方支付平台备付金法律困境的突围
(一)备付金的归属
首先要明确备付金的性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沉淀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其性质应该定性为第三方平台代为支付给卖家的货款,并非提供给平台营运商使用的资金。
其次是备付金的权属问题。虽然在理论界关于这个问题仍有争议,但本文认为按《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操作更符合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的现状。实践中,类似支付宝公司等营运商也将该资金独立于公司自身的营运资金银行账户,单独设立了托管账户来存放这些资金,性质上类似于一种信托账户,而支付宝公司类似于受托人的地位。好比储户把钱存于银行,主流观点也是认为应把所有权归于储户。故本文认为,对于滞留于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而形成的沉淀资金,第三方支付平台只能暂时代为保管,并不相应取得该资金的所有权,所有权仍然属于消费者所有。这样更顺应我国甚至国际在这个领域的发展潮流。
(二)利息的归属
笔者认为利息属于法定孳息,而法定孳息的权属在《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有规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实践中,第三方支付通常会在服务协议中申明公司不负责提供备付金孳息。例如支付宝协议:“您同意,本公司无须对您使用支付宝服务期间由本公司保管或代收或代付的款项的货币贬值承担风险,并且本公司无须向您支付此等款项的孳息”。以支付宝为典型例子可看出,一般第三方支付平台都会有这样的声明条款,遵循了意思自治——约定优先的原则。若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服务协议中没有这样的条款,按我国向来的交易习惯也应推定孳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取得,这样的做法既符合实践中的通行做法,从美国PayPal的例子看出,也算是和国际交易习惯接轨。
况且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第三方可以从沉淀资金中获取利益抵扣经营成本,如果强制要求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该利息归属消费者,势必会加大第三方支付平台或相关托管银行的运营成本,不利于相关产业发展。就是说沉淀资金的利息是可以通过双方的协议来确定归属的,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按交易习惯属于第三方平台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