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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贸易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3 11:17:0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进口贸易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进口贸易论文

第1篇

(一)对外贸易开放度

通过进口国外先进的中间产品可以提高一国最终产品的技术含量。贸易伙伴国的R&D活动可以产生新的中间产品,当进口这些中间产品时,进口国企业便可以利用其含有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应的研发成果来提高自身的生产力。此外,国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摸索、了解和吸收国外同行的知识和技术窍门,逐步掌握了生产这些含有先进技术或研发成果的产品,最终使企业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这个“进口商品学习、吸收先进技术模仿二次创新”的过程中,产生出了诸如“干中学”效应、“技术示范与交流”效应等现象,有力地巩固和促进了一国的技术创新能力的持续性提高。国际发展经验表明,贸易开放度越高的国家,国外新技术就越有可能被有效复制,从其它国家学到先进技术的机会也就越大。

(二)国内企业的吸收能力

国内自身吸收能力的大小是保证技术溢出效果的重要保证。主要表现在国内研发(R&D)活动和人力资本水平的高低上。一国R&D活动不仅仅是自主技术创新的源泉,也是影响技术吸收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较高的国内R&D存量能促进现有资源的进一步有效利用,产生更多的创新成果,提高国内生产力水平;同时也能提高本国对新技术的承接、利用和改进的能力。同时,较高水平的人力资本不仅可以发挥生产要素对产出增长的促进作用,而且能够有效地实现新技术的采用和贯彻。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者可以更容易地接收新的思想,更加适应先进技术,从而促进新技术在生产中的使用。(BenhabibandSpiegel,1994)

(三)与技术溢出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技术溢出的影响却是双重的。知识具有非排他性特征,而知识产权保护正是要给予创新者适当的垄断利润,从而保持国内创新过程的持续性。但是与技术溢出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如果出口国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的时候,由于担心核心技术的泄露,出口国则倾向于向进口国出口低技术含量的产品。而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能够使进口国有更多接近并获取国外先进技术的机会。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进口国企业在模仿时所分享的知识存量往往只能是知识总量部分内容,从而将减弱进口国获得更多技术溢出的效果。【摘要】进口贸易的技术外溢效应是一国技术进步的重要源泉,这一结论已经为许多实证研究所支持。伴随着我国进口贸易的快速增长,进口贸易对我国的技术溢出问题已经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此文在国内外研究成果基础上,将对进口贸易技术溢出效应发挥的影响因素,以及我国的现实性条件与特征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论述,并提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进口贸易技术溢出知识产权技术创新

二、进口贸易技术溢出效应发挥的影响因素

(一)对外贸易开放度

通过进口国外先进的中间产品可以提高一国最终产品的技术含量。贸易伙伴国的R&D活动可以产生新的中间产品,当进口这些中间产品时,进口国企业便可以利用其含有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应的研发成果来提高自身的生产力。此外,国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摸索、了解和吸收国外同行的知识和技术窍门,逐步掌握了生产这些含有先进技术或研发成果的产品,最终使企业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这个“进口商品学习、吸收先进技术模仿二次创新”的过程中,产生出了诸如“干中学”效应、“技术示范与交流”效应等现象,有力地巩固和促进了一国的技术创新能力的持续性提高。国际发展经验表明,贸易开放度越高的国家,国外新技术就越有可能被有效复制,从其它国家学到先进技术的机会也就越大。

(二)国内企业的吸收能力

国内自身吸收能力的大小是保证技术溢出效果的重要保证。主要表现在国内研发(R&D)活动和人力资本水平的高低上。一国R&D活动不仅仅是自主技术创新的源泉,也是影响技术吸收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较高的国内R&D存量能促进现有资源的进一步有效利用,产生更多的创新成果,提高国内生产力水平;同时也能提高本国对新技术的承接、利用和改进的能力。同时,较高水平的人力资本不仅可以发挥生产要素对产出增长的促进作用,而且能够有效地实现新技术的采用和贯彻。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者可以更容易地接收新的思想,更加适应先进技术,从而促进新技术在生产中的使用。(BenhabibandSpiegel,1994)

(三)与技术溢出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技术溢出的影响却是双重的。知识具有非排他性特征,而知识产权保护正是要给予创新者适当的垄断利润,从而保持国内创新过程的持续性。但是与技术溢出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如果出口国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的时候,由于担心核心技术的泄露,出口国则倾向于向进口国出口低技术含量的产品。而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能够使进口国有更多接近并获取国外先进技术的机会。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进口国企业在模仿时所分享的知识存量往往只能是知识总量部分内容,从而将减弱进口国获得更多技术溢出的效果。【摘要】进口贸易的技术外溢效应是一国技术进步的重要源泉,这一结论已经为许多实证研究所支持。伴随着我国进口贸易的快速增长,进口贸易对我国的技术溢出问题已经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此文在国内外研究成果基础上,将对进口贸易技术溢出效应发挥的影响因素,以及我国的现实性条件与特征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论述,并提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进口贸易技术溢出知识产权技术创新

二、进口贸易技术溢出效应发挥的影响因素

(一)对外贸易开放度

通过进口国外先进的中间产品可以提高一国最终产品的技术含量。贸易伙伴国的R&D活动可以产生新的中间产品,当进口这些中间产品时,进口国企业便可以利用其含有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应的研发成果来提高自身的生产力。此外,国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摸索、了解和吸收国外同行的知识和技术窍门,逐步掌握了生产这些含有先进技术或研发成果的产品,最终使企业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这个“进口商品学习、吸收先进技术模仿二次创新”的过程中,产生出了诸如“干中学”效应、“技术示范与交流”效应等现象,有力地巩固和促进了一国的技术创新能力的持续性提高。国际发展经验表明,贸易开放度越高的国家,国外新技术就越有可能被有效复制,从其它国家学到先进技术的机会也就越大。

(二)国内企业的吸收能力

国内自身吸收能力的大小是保证技术溢出效果的重要保证。主要表现在国内研发(R&D)活动和人力资本水平的高低上。一国R&D活动不仅仅是自主技术创新的源泉,也是影响技术吸收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较高的国内R&D存量能促进现有资源的进一步有效利用,产生更多的创新成果,提高国内生产力水平;同时也能提高本国对新技术的承接、利用和改进的能力。同时,较高水平的人力资本不仅可以发挥生产要素对产出增长的促进作用,而且能够有效地实现新技术的采用和贯彻。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者可以更容易地接收新的思想,更加适应先进技术,从而促进新技术在生产中的使用。(BenhabibandSpiegel,1994)

(三)与技术溢出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技术溢出的影响却是双重的。知识具有非排他性特征,而知识产权保护正是要给予创新者适当的垄断利润,从而保持国内创新过程的持续性。但是与技术溢出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如果出口国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的时候,由于担心核心技术的泄露,出口国则倾向于向进口国出口低技术含量的产品。而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能够使进口国有更多接近并获取国外先进技术的机会。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进口国企业在模仿时所分享的知识存量往往只能是知识总量部分内容,从而将减弱进口国获得更多技术溢出的效果。

三、我国进口贸易技术溢出的条件及其特征

(一)进口贸易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我国同美国、日本、欧盟等技术先进国的贸易联系日益紧密,为技术的溢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自1985年以来,我国从世界发达国家的进口贸易发展迅速。以R&D活动相对集中的G-7国家(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和加拿大)为例,1985年我国从G-7国家的进口总额为260.6亿美元,其中日本(占57.7%),美国(占19.5%),德国(占9.2%)在G-7中位居前三位,其他四国所占比例较小;2006年进口额增长了约10倍,达到2468.1亿美元,其中位居前三位仍然为日本(占46.9%)、美国(占24.0%)、德国(占15.3%)。在进口商品结构上。近年来我国初级产品的增速有所回落,而机械及运输设备以及高科技产品的增速增加。其中,机械及运输设备进口量占商品进口总额的比重由2000年的40.8%增至2006年的45.1%;高科技产品占商品进口总额的比重从2000年的23.3%增至2006年的31.2%。我国与技术先进国家进口贸易总量的扩大,以及进口商品结构的不断改善支持了进口贸易技术溢出效果的实现。

(二)国内吸收能力不足制约了对先进技术的吸收效果

1.研发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第一,我国用于科研开发的支出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2006年我国R&D经费支出达到294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41%。而发达国家的R&D支出占GDP的比重一般都在2%以上。比如,2005年美国R&D投入总额为3125.3亿美元,占其GDP比重为2.51%;日本R&D投入总额为1458.8亿美元,占其GDP比重为3.20%;法国R&D投入总额为441.2亿美元,占其GDP比重为2.13%。第二,我国研发投入结构不尽合理、科研成果应用不足。一方面,政府在国家资金不足的条件下,仍然把大量资金投入到资本密集度极大、风险极高的技术研发领域,忽略了国内要素禀赋结构的约束,导致了国内要素配置效率下降;另一方面,研发成果的转化率或使用率较低,致使研发成果并没有进入生产领域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因此,这些问题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和吸收,滞缓了自主研发能力的形成,降低了创新速度。同时,国内研发投入不足也会带来一种“副产品”,即落后国家由于研发基础薄弱,缺乏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技术发展最新动态的能力,难以对引进技术做出客观的评价,因而往往引进的是一些行将淘汰的技术,结果使其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的恶性循环中。

2.人力资本短缺严重。由于教育投资匮乏等原因,我国人力资本存量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2005年我国“万劳动力R&D科学家和工程师”为14人,和发达国家相比,日本2003年为101人,德国为68人,法国为71人,美国在2002年为91人,加拿大为68人,意大利为30人。据统计欧美发达国家的从事R&D活动人员分布中,企业的R&D科学家与工程师均占50%以上,而我国企业中从事R&D的科学家与工程师人数明显低于在研究机构工作的科学家与工程师数。人力资本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技术吸收能力的一项重要因素。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不力制约了先进技术的流入

GinarteandPark(1997)建立和发展了一种定性评级法,用于对一国知识产权强度做出较客观的比较。他们将知识产权保护分为五个方面:覆盖范围、加入相关国际专利协议的情况、保护例外、实施机制和保护期限,并根据决定每个方面有效强度的多种因素分别评分,最后加总得到一个“0”到“5”之间的国家评分,即“GP指数”。一般而言,“GP指数”越大,说明该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越大。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上升的幅度时缓时急。其中,1992年前后和2001年前后出现了两个快速上升的阶段,这一现象与1992年、2001年中国大范围修订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事实有关。但是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仍然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2004年的GP指数仅相当于日本1960年的水平(韩玉雄,李怀祖,2005)。四、结论与建议

(一)继续扩大与发达国家的进口贸易,优化进口贸易结构

对我国而言,进口贸易的技术外溢效应在长期的积极影响是显著的。如果单纯依赖本国的自主创新体系、研发能力带来国内技术进步是远远不够的。为此,进一步优化中间产品的进口结构,继续促进技术贸易的发展应该成为是中国今后经济政策制订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要进一步改革完善进口体制,调动企业进口积极性,充分发挥进口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推动技术进步、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二是要进一步调整、优化进口关税结构,鼓励企业及时合理增加国外先进适用技术、关键设备的进口。

(二)要逐步增加研发资金投入

增加研发投入和R&D存量,是提高我国国际技术溢出效果的必要前提。《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提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降低到30%以下。要顺利实现上述目标,我国政府应适当增加财政科研拨款,特别要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财政支持力度。同时为鼓励创新,政府可以依据企业技术创新的力度和市场实现程度,对创新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R&D退税补贴等税收方面的优惠,以减少企业的创新成本。

(三)加大教育投入,培育人力资本

政府应科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有限的财力中确保教育支出的优先增长。预算安排时,要确保《教育法》中规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学生人均教育经费要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公用经费要逐步增长)的落实。逐步取消对私人部门投资教育的各种限制,动员社会各阶层力量,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建立完整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鼓励社会投资办学,以解决我国教育资金不足的难题,促进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本投入的提高。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正确认识和处理知识产权,从长远来看,是知识溢出良性循环的宏观控制的必要条件。顺应WTO的要求,我国政府要努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相关研究表明,当技术差距较大和(或)模仿能力较强时,可以充分利用“技术后发优势”,这时则偏向于鼓励模仿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利于技术进步。要加强知识产权法的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保护国外科技企业的在华利益,从而以保证更多外部知识的持续流入。

参考文献:

[1]赵伟,汪全立.人力资本与技术溢出:基于进口传导机制的实证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6,4.

[2]李永.中国进口贸易的技术外溢效应测度与分析[J].科学管理研究,2006,06.

[3]韩玉雄,李怀祖.关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定量分析[J].科学学研究,2005,3.

[4]BenhabibandSpiegel.Theroleofhumancapitalineconomicdevelopment:evidencefromaggregatecross-countrydata.Journalofmonetaryeconomics[J].1994,vol.34:143-173.

第2篇

论文摘要:2007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进一步从金融层面传导到实体经济层面,进而演变为金融危机,危机的国际传导效应增大了全球经济的风险,国际经济形势更趋复杂。在此背景下,我国的出口贸易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文章分析了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美国金融危机概述

自2007年下半年起,美国开始爆发次贷危机。继2008年3月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因濒临破产被摩根大通收购之后,2008年10月初,美国政府宣布接管房地美和房利美两大住房抵押贷款机构。2008年10月中旬,美国第三大投资银行美林证券被美国银行收购,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公司破产,美国的保险巨头——美国国际集团向美联储寻求短期融资支持。至此,在美国资本市场前五大投资银行当中,仅有高盛和摩根斯坦利两家公司幸存下来,且也摇摇欲坠。美国出现的金融动荡和经济危机,给世界经济增长投下了浓重的阴影,引发了全球经济全面衰退。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把这次危机称为“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卡恩也认为,世界正面临罕见的“全球金融危机”。由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已经波及实体经济和人们的生活,并向世界扩散,将不可避免地对全球经济产生深远影响,从而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我国的出口贸易。

二、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中美两国是交往甚密的贸易伙伴国,近年来,中美两国间贸易发展迅速,发展势头良好。目前,中国是美国的第一大进口来源国和第三大出口对象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消费品市场,美国市场在我国的出口市场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由美国次贷危机演变而来的金融危机已经使得美国经济衰退,引起了美国消费疲软,消费的抑制不可避免要影响到我国对美的出口,从而影响我国整体的出口贸易情况。

1.美国金融危机使得我国出口增长趋缓。我国是一个对外依存度较大的国家,对美国出口和对美国经济的依赖较大。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出口贸易和对美出口贸易的依存程度都有所提高,其中出口依存度每年高于20%,对美出口贸易的依存度(2001-2007年)七年平均为6.72%,已经逐步形成对美国市场的依赖。

次贷危机发生后,美国国民财富大幅缩水,信用规模急剧收缩,使得美国居民消费支出减少。而美国个人消费是美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这样由次贷危机演变而成的金融危机导致美国经济减速,产出和需求下降,由此引起的私人消费、公司开支以及产出的下降导致美国从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外市场进口的消费品、资本货物、农矿产品以及其他原材料减少。金融危机还影响人们对未来经济增长前景的预期,从而减少当前消费。据测算,美国经济增长率每下降1%,中国对美出口就会下降5%~6%。目前美国消费者对就业市场以及薪酬的预期都比较悲观,而信贷紧缩和就业市场的恶化使美国消费者对经济前景感到担忧。据2008年3月25日美国经济咨询商会报告显示,2008年3月份美国消费者信心继续下降,从2008年2月份的76.4降低至64.5,远低于市场预期的73.3,是2003年3月以来最低水平;预计未来就业机会减少的人数,由28%增至29%;而消费者对于收入水平的预测,同样并不乐观,认为收入会增长的人数,从18%下降到14.9%。而我国对美国出口的主要是消费品,美国政府的一些数据已经表明,美国消费者在购买必需品方面已经紧缩开支。消费和进口需求的下降,必然导致对我国产品需求增长速度放慢。据海关统计,2008年1-11月,我国对美出口2330.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6%,增速回落了5.6个百分点,低于同期我国出口总体增速9.7个百分点。

以上是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贸易的直接影响。如果考虑到美国金融危机对世界其他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那么,我国出口贸易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2.美国金融危机使得国外加大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力度。金融危机已经导致美国经济增长趋缓,失业率上升。在美国经济复苏乏力和美国贸易逆差高居不下的情况下,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将更加频繁。虽然美国一直倡导自由贸易,但当其利益受损时,往往就会违反自由贸易的规则,以“公平贸易”代替“自由贸易”。这样各种名义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将纷纷出笼。同时金融危机使得美国经济放缓,导致美国“需求内部化”的微观要求不断增强,这也使得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可能持续抬头,对中国设立更多的贸易壁垒,这一切便构成我国食品、机电产品、纺织品和服装以及玩具鞋类对美出口的障碍。比如,前一段时间,美国不断炒作我国玩具、牙膏、水产品、轮胎、宠物食品等产品的安全问题,限制对我国有关产品的进口,严重损害我国产品的国际声誉和相关出口企业的利益。在对待我国输出的纺织品上,为了移植金融危机带来的压力,美国除了压价之外,还通过抬高技术测试标准等非价格手段极力将市场风险转嫁给我国纺织出口企业,如故意提高产品测试标准,有些标准明显超出我国企业能力范围,从而制造出大量“不合格”产品,客户先“勉强”接受,一旦日后因产品品质问题而滞销、退货,就将全部责任推给我国出口企业,这种技术性软条款,给我国纺织业带来巨大的压力和订单风险。

这些便是美国加大贸易保护主义力度的很好的例证。另外,美参众两院还相继出台针对我国汇率问题的议案,要求美国政府对通过“汇率失调”而获取对美国大量贸易顺差的国家进行制裁。因此,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美国对华贸易壁垒有进一步政治化的趋势,对华经贸政策将更趋强硬。除了美国加大贸易保护主义力度以外,其他国家也因为美国金融危机导致的经济不稳,为转移国内经济和舆论的压力,也利用我国出口的个别产品的安全问题大做文章,借此打压中国的商品出口。

这些都显示,美国金融危机的蔓延已经让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针对我国商品的贸易壁垒或会层出不穷。在美国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的外贸出口会遭遇到更多的艰险。3.美国金融危机降低了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金融危机使得美国经济增长乏力,为应对金融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美国政府采取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弱势美元的汇率政策,这样,美联储不断降低利率,美元不断走软。美联储的降息政策导致人民币和美元利率出现倒挂,使得人民币和美元息差进一步拉大,从而导致美元资本持续流入我国市场,进一步加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从而推动人民币对美元加快升值。人民币升值不利于我国商品的出口。由于人民币升值,我国企业出口的商品按美元计算的价格会上升,这样便降低了我国商品的出口竞争力,从而导致我国出口的下降。另外,在金融危机下,美元走软还影响了国际市场上大宗商品的价格,比如原油、铁矿石等,使得这些商品的价格都出现了大幅度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国一些出口行业的生产成本。为了获得原先相同的利润水平,出口企业势必要提高价格,这样就减弱了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同时,国际市场上大宗商品价格的提高,也向其他国家包括我国输出了通货膨胀,加大了我国国内通胀的压力,促使我国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这势必会影响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出口企业的融资,从而影响其出口。

三、化解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的对策

面对美国金融危机给我国出口贸易带来的消极影响,我们应该积极应对,采取一些措施来消除或减轻这种消极影响。

1.优化出口市场结构,积极开拓多元化的海外市场。我国出口市场主要集中于美国等贸易大国,一旦这些国家发生经济危机,我国的出口都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调整出口市场,尽快优化出口市场结构,积极开拓多元化的海外市场,这是目前最主要的办法,而且,调整的步伐要在稳健中尽量加快。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同时,也要大力开拓新的市场。2008年上半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对美国出口的下降,很大程度上被其他市场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所消化了。

放眼全球,近年来,拉丁美洲、南亚、南非、土耳其等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较快,这些市场拥有巨大商机,进口需求也越来越大,值得我国外贸出口企业更加关注,把这些市场作为自己较好的出口市场加以考虑,适时调整自己的出口市场。因此,要缓解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造成的压力,就应该摆脱单一的贸易依赖,考虑更加广阔的出口渠道。只有通过优化出口市场结构、积极开拓多元化的出口市场来拓宽我国产品的国际市场空间,增加贸易渠道,才能分散我国出口过度集中少数发达国家的风险。

2.降低出口产品的成本,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在美国金融危机导致的人民币升值、原材料涨价、美国需求萎缩等因素共同作用的背景下,外贸出口企业可以把低附加值的订单进行跨地区转移,从沿海发达地区转移到成本更低的中西部地区,以进一步降低成本;还可以把订单向一些关税政策优惠的国家转移,享受与所在国企业同等市场待遇,以获得资源、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另外,出口企业还可以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降低贸易成本,从而降低出口产品的成本。在美国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国外买家为了减少一些成本支出,势必会减少商务旅行和参加展会的数量,进而更依赖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这给我国的外贸出口企业提供了一次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的契机。通过电子商务直接与外商面对面交易,不仅可以减少交易环节、降低贸易成本,还增加了拼单的胜率。

3.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我国的出口产品必须围绕世界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加速升级换代,紧跟当今世界一些新兴产业发展的潮流,力争在外贸增长途径上实现新跨越和新突破,彻底摆脱资源、技术的束缚,使产品结构往中高档方向调整,坚持不懈地推动企业加大创新和研发的投入与力度,由产业链中利润最低的加工环节向高端发展,向设计、研发、品牌、服务、营销等环节延伸,提高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赢利空间和整体竞争力。

4.继续加大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力度。我国应继续加大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力度,鼓励和支持国内企业以多种手段开拓国际市场,不要局限于单纯以贸易方式来扩大出口。毕竟单纯以贸易方式扩大出口的作用比较有限,并极易引起反倾销、反补贴等限制措施,增加贸易纠纷。目前,以投资带动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因此,我们要鼓励相关企业加快“走出去”的步伐,以到国外投资等多种方式来扩大我国的出口。

综上所述,面对美国金融危机,我们既要清醒认识到它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的严重性,又要进行理性的分析,积极采取对策。把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稳定、健康、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白明.次贷危机波及我国外贸发展[J].经贸观察,2008(3)

2.陈雨露,庞红,蒲延杰.美国次贷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J].中国金融,2008(4)

第3篇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快速、持续的发展,累积了大量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2006年底我国外汇储备已经突破万亿美元的大关,2008年5月末外汇储备余额近1.8万亿美元,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越来越大,人民币汇率已成为涉及到国内外经济发展的焦点问题。简要分析了人民币升值的背景及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以及就人民币升值,如何趋利避害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

1人民币升值的背景及原因

1.1背景

2003年,中国经济在扩大内需投资和对外贸易增长的带动下,经济保持年增8.2%的强劲势头。我国近10年来的贸易顺差持续扩大,尤其是来自美国的顺差,目前已成为排在日本之后全球第二大贸易顺差的国家,这是国外要求人民币升值的主要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中国巨额的外汇储备。虽然外汇储备对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至关重要,但外汇储备并非越多越好;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的各项指标远远高于国际警戒线,我国外汇储备的增加在长期内影响着人民币名义和实际有效汇率,使得人民币面临着长期持续的升值压力。

1.2人民币升值的原因

我国加入WTO以后,经济和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发展,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中国与美、日、欧盟等经济体的贸易摩擦进入高发期,这些经济体基于本国内经济和政治需要持续要求人民币升值,并对我国施加各种压力。在综合考虑我国经济持续增长需要和整体承受能力的基础上,以国外要价合理让步和对我发展整体有利为前提,我国政府宣布自2005年7月21日起人民币汇率不再紧盯单一美元,它标志着中国在迈向真正有弹性和可浮动的汇率制度方面走出了关键性的历史一步。在公布了这一政策后,人民币持续小幅度升值。

2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利弊影响

2.1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有利影响

(1)人民币升值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我国长期以高能耗,低效益,技术含量低,甚至是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在国际贸易竞争中,低估人民币币值,鼓励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源型产品的生产出口,虽然赚取大量外汇,但回报的价值并不是很高,资本积累相当困难。我国作为一个大国,尽管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经济、技术、管理都有了一定的积累,这是我国向更高的技术领域、更高的产业层次发展的基础。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成本,可以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的价值含量,可以生产更高技术要求的产品,扩展市场空间,可以充分利用资源,提升资源的商品价值,还可以开发许多原材料替代品,减少资源消耗,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产业升级,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尤其是外汇资本的投入。现在,人民币存在升值压力,这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契机,人民币升值后,同样美元价格的设备转换成人民币要少得多,引进投资品的成本变得相对低廉,同样的专利技术、同样的先进设备,却只需支付相对低廉的成本,这将大大调动企业引进先进设备、购买新技术专利的积极性,最终将会加快我国技术更新的速度,从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这符合中国产业结构转变的发展方向。人民币升值对于推动我国企业贸易结构调整并激发其自主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人民币升值可以优化对外贸易的商品结构。

从理论上讲,人民币升值降低了进口要素价格,对于国内那些利用较多国外资源、较多地进口国外先进设备、技术是一定程度上的鼓励。相应地,人民币升值起到提高与出口相关的各要素价格,也就是说对那些以大量资源要素投入和低成本为竞争优势,附加价值较低竞争力不强的出口商品,相对于高附加值出口商品起到更大的抑制作用。这些都将进一步促进我国贸易中的比较利益和产业技术的提高。

(3)人民币升值可以改善贸易条件。

商务部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1993——2000年,以1995年为基期的中国整体贸易条件指数下降了13%。其中制成品贸易条件下降了14%,初级产品贸易条件下降了2%。2003年出口商品价格指数为104.7进口商品价格指数为109.7,贸易条件指数为95.4%,低于上年的98.8%。这就是说,我国的出口商品价格相对于进口商品价格的比值在下降,即我国必须出口更多的商品才能换回同样数量的进口商品,国民福利向外流失。人民币升值可以促使我国企业做出结构调整,改变出口商品结构,加速先进技术引进,提高生产效率,进行产品更新换代,实现产品动态比较升级,改善贸易条件,提升我国产品国际竞争力,减轻我国经济受国际经济动荡的影响,使中国经济保持健康稳定成长。

(4)人民币升值有利于缓解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争端和摩擦,减少反倾销诉讼。

我国出口增长长期快于进口增长,在有力地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经济内外部失衡风险增大、一些国家还越来越多地利用技术壁垒、环境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非关税贸易壁垒对中国商品出口设限,贸易磨擦频繁发生。中国近几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近10多年来,我国一直是世贸组织成员中遭受反倾销投诉和调查最多的国家,大约占世贸成员投诉量的三分之一。就近一、两年的国内外市场形势看,我国出口增长速度略微放慢一些,进口增长适当加快一些,总体上有利于缓解这类矛盾和问题,人民币适度升值有利于我国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和谐发展。

2.2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

(1)人民币升值会促进进口进一步增强,对国内相关企业造成巨大的冲击,大大消弱其国际竞争力。人民币升值,使国内大量相关企业面临优质进口产品的更大冲击,同时,出口企业在价格方面的国际竞争力被大大削弱,在国际贸易中越来越处于不利地位,导致自身贸易条件恶化和对发达国家的依附性增强。

(2)人民币升值过快过猛,将造成我国出口的大幅缩减,影响国民经济平稳增长。

人民币升值过快和幅度过大,一方面,可能造成出口增长速度大幅回落,这样不仅对资源性、低价位和低附加值商品,也会对整个出口加工产业发展以及就业造成较大打击;另一方面,是可能刺激一部分商品大量进口,冲击国内市场,甚至引起一定的通货紧缩。中国的出口贸易大多集中在纺织,服装,制造业及电子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这些行业主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在于其产品相比其他国家同类产品有明显的价格优势。由于产品的技术含量少,附加值低,产品之间差异化程度小,相互替代性强,这些行业的产品出口价格弹性较大,在短期内,人民币升值对这些行业的出口贸易将产生不利影响。2007年1-7月,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总值是754.70亿美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7.55%,增幅同比回落约7个百分点,比2005年降低了近20个百分点。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和出口退税的减少。

(3)人民币快幅升值挫伤外商对我国投资的积极性。

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依靠优惠的条件吸引了大批外资企业和跨国公司进入国内,而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除在中国国内销售外,一大部分份额都用于出口到国外。这一期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份额在我国总出口额中的一度保持了较快增长。人民币升值意味着外商对华投资成本的增加,受此影响,国外资金可能会转向流入中国的资本市场,影响对我国“三资企业”的资金投入。因此,人民币升值可能会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作用。

(4)人民币升值影响我国大型成套设备的出口。

我国一些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期较长,一般从签约到交付使用大约需要5-10年,而付款时间可能更长。如果人民币保持不断升值,企业对远期汇率水平难以预测,目前金融机构现状是一般只提供一年左右的外汇对冲工具,所以企业承担的汇率风险以及规避风险的成本将较大,这将不利于我国出口大型成套设备。

3人民币升值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应采取的对策

鉴于人民币升值对一国经济发展存在以上诸多负面影响,从经济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来看,就人民币升值,如何趋利避害提出了几点建议:

3.1降低国内企业对外贸的依存度,积极扩大内需

我国在汇率升值的情况下,企业在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同时,企业应更加注重国内市场的开拓,注重内需的发展,以减少国民经济增长对外贸的依赖,弱化世界经济起伏动荡对中国经济的不利影响,从而使得中国经济更加健康的发展。这是从我国实际出发的必然选择,也是当前经济战略转型和政策选择的着力点。

3.2努力完善国内金融市场,增强外贸企业抵抗汇率风险的能力和途径,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我国金融工具、特别是金融衍生工具的匮乏,使得众多外贸企业缺乏规避外汇风险的有效手段和渠道。人民币升值对外贸出口企业来说,应着力增强其汇率风险意识,增加结算币种,并学会运用更多的汇率避险工具来规避和管理风险,增强消化汇率升值而带来成本的风险的能力。

对于那些单纯以自己的成本和资源来获取比较优势的外贸出口企业,应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努力提高其产品的附加值。对于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企业应着力提高其人力资本和技术投入以提高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3政府应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

(1)对出口退税率要进一步调整,对那些高能耗低附加值商品要减少出口补贴。税率下调会使我国的出口增长放慢,从而使得经常项目余额减少,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促使我国的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

(2)合理控制、适度利用外汇储备。从微观角度分析,人民币升值压力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巨额的外汇储备,因此充分利用我国目前大量外汇储备来进口石油、粮食、矿砂和技术设备等我国紧缺资源和急需技术,这不仅可以缓解因大量外汇储备所累积的人民币升值压力,而且还可以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最终促进对外国的产品出口,从而充分发挥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贸易的有利作用。

(3)转变观念,转变只重视出口,忽略进口重要性的唯顺差论。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主要来源于巨额的贸易顺差,为缓解这一压力,消化庞大的外汇储备。就要加大进口力度,进口时必须首先考虑进口外国先进的机器设备及相关技术和不可再生的生产资料,如石油、铜、铁矿砂等我国稀缺资源,保障国家安全作必须的准备。超级秘书网

4结语

从以上分析得出,一方面,人民币升值对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改善贸易条件、优化对外贸易的商品结构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人民币升值使得我国原有模式的出口大幅缩减,对经济稳定造成一定影响。面临国际形势和国内发展的现有阶段,人民币升值需要与国内的市场利率改革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币升值的有利影响,规避其不利影响,有效规避汇率风险,这样才能真正缓解国际贸易顺差,以实现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光.人民币汇率问题:升值及其成本-收益分析[J].经济研究,2005,(5).

第4篇

(一)二元经济结构重庆直辖以来,经济水平得到迅猛发展,人均GDP呈上升趋势,从2000年的5616元涨到了2010年的27596元,第一产业呈现下降趋势,从2000年的15.9%下降到2010年的8.6%,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却从2000年的42.4%上升到2010年的55%,第三产业从2000年的41.7%下降到2010年的36.4%。2010年三次产业的比重为8.6:55:36.4,呈“二、三、一”格局。

(二)区域不均衡地区的不均衡发展严重阻碍了重庆市经济的整体发展,重庆市提出构建“一圈两翼”区域新格局,“一圈”加速领跑,“两翼”全力助推。目前,“一小时经济圈”地区生产总值占了全市生产总值的77.68%,“两翼”仅占22.32%;在第二、第三产业上,“一圈”第二产业产值分别是东北翼、东南翼的5.41倍和16.47倍,第三产业产值分别是东北翼、东南翼的5.2倍和16.4倍。

(三)产业发展矛盾重庆第一产业由于地理因素,很难实现机械化和现代化耕作,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效率低,成本高;第二产业历来是重庆市的支柱产业,重庆市的经济发展对其依赖度高,而产业设备技术更新慢,存在很大的市场风险;第三产业起步晚、底子薄,还没有充分发展起来,已有的产品存在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等问题。

二、重庆市对外贸易的现状

重庆近年来对外贸易成效显著。2009年全市进出口总额38.6亿美元,同比增长48.7%;其中出口20.9亿美元,同比增长31.9%;进口17.7亿美元,同比增长74.9%。2010年全市进出口总额124.26亿美元,同比增长61.1%;其中出口74.89亿美元,增长75.0%。进出口总额在我国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列第4位,全国第23位。重庆市对外贸易以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为主体,民营企业大幅增长。民营企业1998—2008年累计实现出口96.04亿美元,占全市累计出口的38.8%,年均增长104.5%。外资企业累计实现出口16.84亿美元,占全市累计出口的11.6%,年均增长24.1%。在2008年,民营企业出口比重提高到了55.4%,超过国有企业出口比重29个百分点,成为重庆市出口的主体。进口以外资企业为主体,据统计,直辖15年间,外资企业进口份额保持在7成左右,累计实现进口11191亿美元,占全市累计进口的63.0%,年均增长13.3%;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进口43.87亿美元,占全市累计进口的39.8%,年均增长0.5%;民营企业在1998年后逐渐发展,累计实现进口3.49亿美元,年均增长117.4%。目前,以力帆集团、隆鑫集团、银翔摩托、宗申集团为代表的民营企业成为外贸出口的骨干企业,其出口总额居重庆市出口企业前五位,成为重庆最具活力的出口主体。

三、重庆市对外贸易中看出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发展思路不清晰,应明确产业发展方式重庆市在过去的重点支柱产业和将来的重点支柱产业这两点的转换方式上思路尚不清晰。这主要表现在进出口贸易中,传统制造业在科技创新浅升级之后仍然占据进出口量的较高比重,但实际其发展水平仍然滞后,制约了经济的快速增长。而新兴的现代服务业如软件业、航空航天、生物等行业的进出口总量较低,甚至接近零,发展速度相当缓慢。针对重庆现状,一方面对于适合发展第一产业的地区,要积极发展“一乡一产品、一县一产业”,实现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对于适合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的地区,积极革新,采用现代设施和先进技术的配套设施,大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市政府建立健全法规,营造好的自由贸易氛围。在市场上培育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开发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大潜力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名牌产品。金融机构也要配合政府给予相关的金融支持,及时满足企业发展合理的资金需求等。

(二)产业发展失衡,积极调整重庆市作为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演进呈非均衡状态。其重工业即第二产业在全市工业产值中占绝对主导地位,主要是依靠汽车、摩托车行业出口打天下。2011年重庆一般贸易进出口总额达430.09亿美元,但问题是进出口结构却极不平衡。产业结构决定对外贸易结构,重庆市第一产业发展随着农民工的转移持续下降,出口额度一直不高,第三产业如通讯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资格等行业项目非常弱小,几乎是零出口,发展相当缓慢。

(三)产业结构升级过慢,大力促进产业升级重庆的对外贸易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的商品出口比例较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不高。例如出口的汽摩机电品等一般贸易商品占整个对外贸易中的70%以上,绝大多数都属于加工程度低、技术含量不高的一般性制成品。新兴产业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生物等领域的高附加值产品亟待开拓。应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和新兴科技业,引进外来先进技术,自主创新科研,让其拥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第5篇

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协整检验;误差修正模型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对外贸易发展迅速,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0.7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073.91亿美元,年均增长31.2%,高出全国同期年均增长速度14.2个百分点。尽管浙江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在政府实施“走出去”战略之后迅速增长,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989年的499万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7000万美元,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可见,浙江的对外直接投资与进出口贸易都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为了衡量对外直接投资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有必要进行相应的实证分析。在国内,有关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对外贸易关系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对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之间关系的研究却很少,实证研究尤其是具体到某一省份的实证研究就更少。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的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时间较短,对外直接投资的数量少,占GDP和进出口的比重都不大,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尚不显著。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实力的增强,对外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尤其是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会进一步凸现,研究这一经济现象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回顾

迄今为止,虽然对各国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研究为数众多,但众多的理论分析所得出的代表性结论只有二个:一是以芒德尔为代表的相互替代关系理论(Mundell,1957);二是以小岛清(1987)为代表的相互补充关系理论。芒德尔于1957年提出了著名的贸易与投资替代模型。芒德尔认为,由于受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一国的对外贸易常常遇到难以逾越的障碍,而对外直接投资可以有效地避开贸易壁垒,成为对外贸易的替代物,从而也就出现了“贸易替代型对外直接投资”。而小岛清的互补模型则认为,国际直接投资并不是对国际贸易的简单替代,而是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互补关系:在许多情况下,国际直接投资也可以创造和扩大对外贸易。小岛清模型的基本含义是:在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生产函数不同的条件下,一国对另一国的直接投资可以扩大对方的生产可能性边界,改变双方的比较优劣势的态势,从而直接创造了对外贸易。无论是芒德尔的替代模型,还是小岛清的互补模型,都是从传统理论的分析框架上衍生出来的,并没有经过实证的检验。这既有统计数据残缺不全的限制,也有统计方法与工具上的瓶颈。

从总体上看,对外直接投资与投资国对外贸易之间的互补性要大于替代性,为数不少的经验统计显示,贸易与直接投资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Lipsey、Ramstetter和Blomstrom(2000)依据日本、美国、瑞士的统计数据,研究了这些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同行业的国际贸易更多地显示的是正面的积极影响。Markuson(1983)和Svensson(1984)对要素流动和商品贸易之间的相互关系做了进一步的分析,指出它们之间表现为替代性还是互补性,依赖于贸易和非贸易要素之间是“合作的”还是“非合作的”,如果两者是合作的,那么,贸易和投资表现为互补关系,如果两者是非合作的,那么,贸易和投资表现为替代关系。以上主要是对发达国家国际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理论分析,而对于有其自身特点的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和国际贸易关系的分析,最具代表性的是Agarwal(1986)对印度进行的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对外直接投资对贸易既有积极影响又有消极影响。

上述结论的差异表明,在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之间并不存在清晰的替代或互补关系,且这些研究大多数是针对发达国家,对于处在转型经济的中国来说意义甚微。由于国内对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关系的实证研究甚少,而具体到某一省份对两者关系的研究更鲜有人为之,本文试图弥补这方面的不足。本文基于浙江省的历年统计数据,采用协整分析方法,分析对外直接投资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两者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误差修正模型,研究两者之间的短期均衡关系。

二、实证分析

(一)数据选取

由于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起步较晚,加之统计数据并不完善,样本仅设定在1989-2005年之间。本文选取浙江年鉴和200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额(CFDI)衡量对外直接投资量,以外商直接投资(FFDI)衡量外商对浙江省直接投资量,以出口额(EX)、进口额(IM)来衡量对外贸易。蔡锐和刘泉(2004)认为,FFDI在中国发挥作用时,中国的吸收能力存在时滞问题,同理,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的效应也可能存在时滞问题。所以本文在模型中加入了到上一年度为止累计的浙江省内外向对外直接投资值总和(ACFDI、AFFDI)。同时浙江省经济增长较快,其影响不容忽视,于是引入变量“浙江省生产总值指数(GDP)”来度量浙江省经济规模和经济增长。

(二)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检验

在对经济变量的时间序列进行最小二乘回归分析之前,首先要进行单位根检验,以判别序列的平稳性。只有平稳的时间序列才能进行回归分析。在此对序列采用ADF检验,其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LnGDP、LnCFDI、lnACFDI分别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了平稳性检验,表明这些变量是平稳的时间序列变量,即零阶单整。LnEX和LnIM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都没有通过平稳性检验,而其差分后的两个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都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表明这两个变量是一阶差分平稳的,即一阶单整。同理可知,LnAFFDI差分后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表明该变量也是一阶单整。对LnFFDI进行二阶差分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平稳性检验,即二阶单整。

综上所述,序列lnEX、lnIM、lnCFDI、lnACFDI、lnFFDI、lnAFFDI、lnGDP均为二阶单整序列。依据协整理论,对于通过平稳性检验且为同阶单整序列来说,可以进行协整检验,分析它们之间的协整关系。

(三)协整检验

近年来,不少国内外研究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关系的文献均重视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的拉动作用,着重分析两者直接的相互影响关系,得到出口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有长期均衡关系而进口与对外直接投资没有长期稳定关系(张如庆,2005)。其研究的重点只放在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的作用上,低估甚至忽视了对外直接投资对进口贸易的滞后推动作用。因此,本文为避免忽视进口的作用,首先单独分析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及其滞后因素、外商直接投资及其滞后因素与出口、进口之间的关系,建立如下模型:

lnEXt=a0+a1lnCFDIt+a2lnACFDIt+a3lnFFDIt+a4lnAFFDIt+a5lnGDPt+ε1t(1)

lnIMt=b0+b1lnCFDIt+b2lnACFDIt+b3lnFFDIt+b4lnAFFDIt+b5lnGDPt+ε2t(2)

综合考察这些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并依据DW值与t值,运用向后回归法进一步筛选可以被替代的变量,删除t值不显著变量,同时消除模型中的多重共线性和自相关。

对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解释变量)与出口额、进口额(被解释变量)做OLS回归分析,结果见表3。其残差序列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

回归方程(1)表示LnEX与LnCFDI、LnFFDI、LnAFFDI、LnGDP之间的线性关系;回归方程(2)表示LnIM与LnCFDI、LnAFFDI、LnGDP之间的线性关系。根据表3与表4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额、外商直接投资额对出口总额、进口总额的作用较显著,模型拟合优度较高,且不存在序列相关与异方差。模型估计式(1)、(2)的残差序列为平稳性,变量lnEX、lnIM与lnCFDI、lnFFDI、LnGDP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存在长期稳定关系。

由回归方程(1)可知,CFDI每增长1%,EX将增长0.0709%;FFDI每增长1%,EX将增长2.5622%;AFFDI每增长1%,EX将减少0.312821%;GDP每增长1%,EX将增长2.2407%。原因在于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CFDI)起步较晚,相对于外商直接投资(FFDI)来说总量较少,所以对出口的贡献程度没有外商直接投资来得明显,但由回归结果可知,对外直接投资已经对出口贸易产生了正向影响,即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带动了浙江省出口贸易的发展;从短期来看,当年外商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产生正向影响,而从长期来看却对浙江省出口贸易产生负面的影响,与一般看法和直接统计结果相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外商直接投资中跨国公司赚取垄断利润的动机越来越明显,市场导向型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的替代作用将逐步显现。

由回归方程(2)可知,CFDI每增长1%,IM将增长0.054923%;AFFDI每增长1%,IM将减少0.241292%;GDP每增长1%,IM将增长2.333%。同理,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CFDI)对进口的贡献程度也没有外商直接投资来得明显,但由回归方程可知,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导致了进口的增长,说明对外直接投资中为了获得自然资源、技术与管理经验的投资对浙江省进口贸易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符合浙江省自然资源相对缺乏、原材料稀少的实情,从而带动了浙江省进口贸易的发展;而外商直接投资对浙江省进口贸易产生负面的影响,说明更多的外商在浙江省实现了生产和销售的本土化,需要进口的原料更多地来自本土,从国外的进口减少了。(四)误差修正模型

误差修正模型(ErrorCorrectionModel)是一种具有特殊形式的计量经济模型,成为协整分析的一个延伸。若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表明这些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关系,而这种稳定的关系是在短期动态过程的不断调整下得以维持的。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短期出现了偏离均衡的现象,必然会通过对误差的修正使变量重返均衡状态,误差修正模型将短期的波动和长期均衡结合在一个模型中。

由协整检验可以知道浙江对外直接投资额、外商直接投资额、浙江省生产总指数与进、出口贸易之间存在着惟一的协整关系,因此可对各模型分别建立误差修正模型,结果如下:

lnEXt=0.027ΔlnCFDIt+0.099ΔlnFFDIt-0.346ΔlnAFFDIt+2.412ΔlnGDPt-1.062ECMt-1

t:(0.839666)(1.154311)(-2.395444)(5.941397)(-3.837613)(3)

lnIMt=0.042ΔlnCFDIt-0.313ΔlnAFFDIt+2.425ΔlnGDPt-1.115ECMt-1

t:(1.332574)(-2.847501)(6.042488)(-3.679680)(4)

在误差修正模型(3)中,协整关系对EX的增长起到了反向修正作用,当超出对外直接投资的均衡约束(ECMt-1)时,则误差修正作用降低了当期EX(弹性系数为-1.062),EX的动态调整过程具有一定稳定性,而且误差修正模型ECM项对应t值较高,说明浙江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之间短期比较稳定。

在误差修正模型(4)中,协整关系对IM的增长也起到了反向修正作用,当IM超出对外直接投资的均衡约束(ECMt-1)时,修正作用也降低了当期IM(弹性系数为-1.115)。IM的动态调整过程具有稳定性,这体现着短期内浙江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口贸易的稳定关系。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浙江对外直接投资额CFDI、外商直接投资额FFDI、生产总指数GDP与进口贸易额、出口贸易额之间的协整检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来分析对外直接投资与进口增长、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可得出以下结论:

(1)从长期关系看,CFDI、FFDI、GDP与出口贸易之间存在惟一的协整关系。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产生促进作用,两者之间存在较强的互补关系。究其原因,在浙江省加大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若干年内,对外直接投资在浙江省已经逐渐转型,从追求人力资源优势的生产型投资逐步转向追求市场的市场型投资。这样的转变从长期的趋势来看是十分明显的,无疑明显影响到了浙江省出口的增长规模。同时,对外直接投资也能产生出口引致效应,即由于对外直接投资而导致的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等出口的增加。

从前文实证分析来看,CFDI、FFDI、GDP与进口贸易之间也存在惟一的协整关系,即它们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表现为对进口贸易增长的促进作用。究其原因,首先在于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母国原材料的进口(邱立成,1999)。浙江省经济实力虽位于全国前列,但资源极其匮乏,人均资源占有量很低,许多重要的资源,如黑色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几乎完全依赖外省或是从国外进口。因而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能在国外获取自然资源、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而它们对进口贸易无疑有强劲的促进作用。其次,随着浙江省国际贸易地位的提高,已经或者将要遭受到越来越多的外国政府为保护本国利益所设置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限制。为规避贸易壁垒而进行的对外直接投资能缓和双边经济关系,化解贸易(张如庆,2005),从而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纵观全局,现阶段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额与贸易额相比,比重还很小,2005年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比例为1∶0.00158(注:根据2005年浙江省统计年鉴相关指标计算得出。),而世界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比例为1∶0.5634(注:根据2004年《世界数据报告》相关指标计算得出。)。表明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加快对外直接投资带动国际贸易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2)从短期关系看,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CFDI与出口贸易短期均衡关系显著。从误差修正模型可以看出,其中CFDI与出口贸易的关系存在着一个由短期向长期均衡调整的机制,且t值显著,证明了对外直接投资能促进母国出口贸易(邱立成,1999)。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可以说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限制到鼓励的发展历程(齐晓华,2004)。由于其规模太小,对进出口的影响还不及外商直接投资FFDI来得大。但据权威研究报告预测(王亚平,2004),“十一五”期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将进一步扩大。浙江省作为全国经济强省也首当其冲,必然大幅提高对外直接投资额。随着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金额的进一步增大,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直接的正相关关系将逐渐增强。

本文实证表明,浙江省CFDI与进口贸易也存在短期均衡关系显著,CFDI与进口贸易的关系也存在着一个由短期向长期均衡调整的机制。相比之下,CFDI对进口贸易的短期调整作用更强。

从浙江省当前贸易战略出发,政府相关部门有必要充分重视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对能产生进出口贸易互补、创造效应的对外直接投资给予各种政策优惠,从而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以往政府有关对外直接投资政策的制定大多涉及与对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而并不直接制定与贸易有关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我们必须跳出这种思维模式,直接制定切实可行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使浙江省企业步入国际化发展阶段,逐步建立自己的跨国公司,提升产业结构。

对企业界而言,加入WT0后,国内市场上国内外企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只是固守本地市场而放弃进入国际市场,那么其国内市场份额势必逐渐被吞食。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浙江省企业必须增强国际竞争意识,积极“走出去”,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进一步拓宽企业的生存空间,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以投资促进贸易,为国际贸易的发展注入新的血液,在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参考文献:

蔡锐,刘泉.2004.中国的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是互补的吗?——基于小岛清“边际产业理论”的实证分析[J].世界经济研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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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立成.1999.论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的联系[J].南开经济研究(6).

小岛清.1987.对外贸易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437-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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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USONJR,JAMESRM.1983.Factormovementsandcommoditytradeascomplements[J].JournalofInternationalEconomics,14:341-356.

第6篇

关键词: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壁垒预警机制

知识产权壁垒的内涵

知识产权壁垒是占有知识产权优势和先进技术水平的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利用国际和国内的知识产权制度以及相关的国家政策,通过海关扣押、专利围堵、产权诉讼等方式利用知识产权法所授予的独占权或超越有限垄断权的范围,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下,来限制我国企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进一步扩张的种种市场竞争措施和策略,以此达到维护其知识产权优势的目的。知识产权壁垒实质上是一种非关税国际贸易壁垒,在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措施为国人所熟知以后,它已经逐渐取代前两者成为困扰我国企业的贸易障碍。

我国进出口贸易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现状

相关法律及预警机制有待完善。我国在入世前,政府已经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并制定了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条例。然而TRIPS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协议(草案)》生效以来,发生了许多当年无法预料的知识产权垄断及滥用问题。对于将产品出口国外的企业,专利预警机制是要事先调查目的国与出口产品有关的专利信息进行分析,以正确的指导下一步的工作。而我国的预警机制的不成熟使我国的产品出口增加了盲目性。

自主知识产权不足。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企业竞争力的加强,而且有利于国家经济实力的增长。而我国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及专利技术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的申请量不到全球总量的2%,并且标准整体水平偏低。如果我国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一味以低标准换取某个行业的大部分企业的生存,就无法逾越出口贸易中的技术壁垒。

研发投入不足。我国财政对于研发的投入,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另外,企业本身对研发的投入也与世界水平存在差距。由于国家和企业对科技投入的力度不够,研究和开发的经费投入过少,我国企业的自主开发新技术能力普遍较低。

不重视专利文献检索。根据“专利一国独立原则”,外国专利如果在一定期限内不另行在中国申请,就永远不能在中国申请专利、不受中国专利法保护。据悉,全球每年诞生的专利85%没有申请中国专利,跨国集团迄今在我国获得授权的专利不到17万。因此,如果没有很好地进行专利文献查询,很容易导致在进出口贸易中产生侵权行为或在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时,掉进竞争对手设置的专利陷阱。

知识产权人才匮乏。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严重滞后,使得目前国内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十分短缺,人才的供需出现严重的失衡现象。

我国进出口贸易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对策

完善法规及预警机制。我国应针对立法的薄弱环节,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完善专利预警机制,通过对知识产权及专利信息的搜集、分析、预警,为外贸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

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我国企业应重视自身的技术创新,一方面,充分调动现有大学、科研单位的力量,建立起知识产权研发、生产基地;另一方面,企业应尽快提高品牌价值,增加品牌的科技含量,以此带动我国品牌的对外输出,加快我国品牌建设步伐。

提供资金扶持。企业在开发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国家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壮大其经济实力。对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企业进行定向研究优先提供经费,对有技术创新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和奖励。

注重专利文献检索。据统计,世界上每年完成的发明成果的92%可在文献中检索到。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统计,充分利用专利检索文献,可节省40%的研究时间和60%的研究费用。进行专利开发前,应合理高效地进行专利检索。

实施知识产权人才战略。知识产权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这种综合性决定了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素质应当是具有多门学科知识融合交叉的知识结构,科技与法律并举,并兼有国际贸易、外语等方面的知识。我国的企业应该改变固有观念,来培训自己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

参考文献:

1.陈宇山.从海外比较研究看广东知识产权发展与战略.现代情报,2007(1)

2.王长进.试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中的五大瓶颈问题.产业与科技论坛,2006(12)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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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工贸易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保税制度、出口退(免)税制度和征税制度。加工贸易保税制度有全额保税、定额保税和不予保税之分。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方法虽然因具体贸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与一般贸易相比更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工贸易征税制度则对不同贸易方式、不同来源料件、区内区外企业实行了区别的征税待遇。

[关键词]加工贸易保税出口退税税收制度

一、加工贸易保税制度

保税制度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海关制度。我国加工贸易税收实践中,对于来料加工方式下,合同规定由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辅料及包装材料,海关全额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加工出口的成品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生产环节消费税,包括免征工缴费的增值税。但是,进料加工方式下,海关则区别情况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全额保税、定额保税或不予保税。一般来说,保税工厂、保税集团、对口合同可予以全额保税;其它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或加工生产企业,其进口的料、件应根据《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征免税比例表》的规定,分别按85%或95%作为出口部分免税,15%或5%作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税。如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海关已征税的比例,应照章补税;少于已征税比例而多出口的部分,经向海关提供确凿单证,经主管海关审核无误,准予向纳税地海关申请已纳税额返还。此外,对有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经营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海关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其进口料、件在进口时先予征税,待其加工复出口后,再按实际消耗进口料、件数量予以已纳税额返还。

但是,若加工贸易进口货物,无论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进口,只要进入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特殊监管场所,均实行全额保税。但是,基于历史原因,我国多数加工贸易企业位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之外,因此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进料加工进口货物仍存在不完全保税甚至不予保税的可能。

二、加工贸易出口退(免)税制度

对于来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以免税为主,不予出口退税的政策。如果出口企业是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可以享受免税,但对其耗用的国产材料则不办理出口退税,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而是计入成本。

但是,对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出口退(免)税制度。该贸易方式下出口货物的消费税的退(免)税办法与一般贸易方式相同,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的退(免)税则有所区别,即根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具体贸易形式而采取不同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1.作价加工复出口

出口货物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其中:“销售进口料件金额”是指出口企业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率”是指当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而若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则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海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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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是指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委托加工复出口

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该原材料等的适用退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工缴费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应征税额-减征税额

3.自行加工复出口

(1)实行“先征后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

(2)实行“免、抵、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且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即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的关税和消费税

这里,当纳税人有进料加工业务时则应扣除“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且当“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大于“出口货物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时,“免抵退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按0填报,其差额结转下期;按“实耗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按“购进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其中“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如上所述。

—当期应退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之间的小者由此可见,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时,与一般贸易出口相比,加工贸易出口有助于减轻企业承担的征退税率不一致导致的税收负担。因为,一般贸易出口企业需要承担所有征退税率差额部分的负担,而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则只承担国产料件部分的征退税率差额负担,若加工贸易企业全部使用进口料件,且全额保税,则基本不受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而的,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质量的论文,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对您论文写作,提供一定的帮助。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为免费毕业论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出口退税率降低的影响。

此外,当加工贸易企业将用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时,贸易部门与税务部门对这类深加工结转业务的税收处理并非完全一致。根据目前的有关规定,海关对深加工结转业务视同进出口贸易实行保税监管,即并不对该项业务征收任何进出口税费;但是,税务部门则自2001年1月1日起,老三资企业(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三资企业)“不征不退”的免税期满之后,对所有企业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均视同内销先征税,然后再在出口环节办理退税,并且深加工结转环节使用的国产料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显然,这种不一致增加了此类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利于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发展,也不利于加工贸易价值链条在国内的延伸。故而,有的加工贸易企业便利用特殊监管区域或特殊监管场所的税收优惠制度,来解决此类问题。根据《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55号)、《保税物流中心(B型)税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150号)、《关于保税区与港区联动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7号)、《关于洋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26号)等的规定,区外(或中心外)企业运入区内(或中心内)的货物视同出口,准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区内(或中心内)企业销售给区外(或中心外)企业的货物视同进口,当该区外(或中心外)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时,准予其按照加工贸易税收政策执行。这样,深加工结转业务中,上下游企业就可以通过上述区域或场所获得最大利益,即上游企业的货物入区(或中心)就可以获得退税,而下游企业从相应园区(或中心)进口货物并获得发票,向海关办理“进料加工”就可以享受进口料件保税,从而减轻了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加工贸易征税制度

1.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享受免税;但是,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则必须按复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与所耗用进口料件的差额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此外,若该不予退(免)税的货物为应税消费品,还应按复出口货物的出口数量或离岸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2.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征收出口关税的规定

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全部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不征收出口关税;如部分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则按海关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关税。具体计算公式是:

出口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其中,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审核确定。

企业应在向海关备案或变更手册(最迟在成品出口之前)时,向海关如实申报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3.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与产(成)品内销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主管部门准予内销的有效批准文件,对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依法征收税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而的,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质量的论文,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对您论文写作,提供一定的帮助。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为免费毕业论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款并加征缓税利息;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未出口的成品按内销征税,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已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应追回退(免)税款。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加工贸易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内销,并免于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属于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环保总局及其授权部门进口许可证件管理范围的,免予提交许可证件。海关对申请内销的边角料根据报验状态归类后适用的税率和审定价格计征税款,并免征缓税利息。

第8篇

论文关键词:碳关税,六重,不确定性

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目前虽然世界上没有征收碳关税的范例,但欧洲的瑞典、丹麦、意大利,以及加拿大的不列颠和魁北克已在本国范围内征收碳税。2009年6月22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一项征收进口产品“边界调节税”的法案,拟从2020年起开始实施“碳关税”——对未达到美国碳排放标准的进口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

碳关税的不确定性,是指碳关税在合理性、合法性、征收标准、操作方法和预期效果等方面存在一些不确定性。一方面这是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决定的,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环境是复杂的,且具有不确定性;其二,人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因此,人的有限理性决定了碳关税实行前所设计的目标、实施速度、预期效果与世界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存在出入。另一方面也会受到利益集团博弈的影响。利益集团的博弈,更可能会因为一些偶然的因素,影响进而改变“碳关税”的合理性、合法性、实施进程与实际效果。

一、征收“碳关税”是否合理的不确定性

“碳关税”纷争的核心在于,发达国家认为这是利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全球性环境问题的必需措施国际贸易论文,而发展中国家则认为“碳关税”是借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对发展中国家不公平,同时也违背了WTO关于自由贸易的基本原则。虽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鲁格曼对“碳关税”在WTO框架下的合理性提出了明确设想:认为“‘碳关税’本质上是一种增值税,是政府对市场所产生的扭曲——不考虑环境外部性的一种矫正,真正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应该看到这一合理性而对‘碳关税’予以接纳”。但是,在国际分工的固有框架下,国家间碳关税的财富调节机制是将一部分收入从发展中国家转移到发达国家,在没有相应的税收反馈、调节和补偿机制下,发展中国家不但在碳减排方面得不到有效的资金援助,反而会因为碳关税的征收直接影响到出口部门的就业、收入等问题,从而违背了人类公平发展的基本准则,使得碳关税的合理性具有相当程度上的争议。

二、征收“碳关税”是否合法的不确定性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4条和《京都议定书》第10条都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肯定了在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方面,所有国家负有共同的责任,但是各国承担的责任并不完全相同小论文。发达国家的碳排放是一种“奢侈排放”,有别于发展中国家的“生存性排放”和“发展性排放”,理应负担主要的减排义务。而碳关税是不区分来源国,对未达到美国国内减排标准国家的进口产品一律征收,无视附录1缔约方和非附录1缔约方国家的区分,有违“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另外,在WTO框架下,从GATT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来看,征收“碳关税”也有违WTO的非歧视性原则和公平贸易原则。再看GATT第20条环境例外条款,其中(b)款要求该措施可以是“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措施”,而有些学者据此认为碳关税的目的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暖,符合“保护人民、动植物的生命健康”条件,但问题在于碳关税也符合“必需性”的措施吗?这一点现在无法证明,仍有其他合理可选择措施的存在。此外,碳关税是否适用第20条(g)款也存在争议。从以上分析可知,碳关税有不合法的理论依据,而实践中国际贸易论文,又有曾经著名的“小虾——海龟案”,当环境和贸易冲突时,在WTO法律框架下以保护环境为由而胜诉的先例,理论与实践的反差导致了碳关税的合法性具有不确定性。

三、“碳关税”征收标准及其是否一致的不确定性

虽然美国和欧盟都没出台具体的碳关税征收方案,但文献中提到的碳关税都是直接基于进口产品的所谓“碳含量”或者“内涵排放”的标准进行征收。“内涵排放”是指产品自此上溯到各个生产阶段所排放的温室气体总和。如果碳关税的征税基础是贸易产品的内涵排放,则影响内涵排放的因素很多,比如能源结构、资源禀赋、技术水平等等,此相关信息需要根据各国采取的减排政策措施,定量计算出国家间政策的具体差距,这都需要获得出口国政策的大量信息,这种信息还要细分到各行业、各产品,计算其内涵排放来确定税基,同样需要出口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大量信息,需要出口国政府的大量合作。而出口国政府是否愿意配合具有不确定性,就是即使愿意配合,征收碳关税如此之高的信息要求能否真正做到也是未知之数。因此,征收标准的确定是个技术难题。最后即使碳关税合理的征收标准确定下来,发达国家可能仍有权选择自己的征税标准,就像普惠制一样,可以任由发达国家自己制定不同的普惠制方案,对发展中国家采取不同的政策待遇。碳关税征收标准的实施是否也会如此,同样具有不确定性。

四、“碳关税”操作方法的不确定性

如果碳关税的征收标准确定下来,随后面临的问题就是实际中应该采取怎样的方法去操作。不论怎样的标准,都需要对国内产品和进口产品制定排放标准并计算排放成本,且进口产品的排放标准或排放成本不能高于本国成本,这需要统计各国工业部门细分行业的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所有数据,上文提到了这样高要求的数据几乎难以获得,而且如何计量和监测二氧化碳排放也需要标准和方法的统一。目前碳排放的计量方法日益多样化,国内外碳排放相关标准大致有ISO/EC207/SC7、IEC/TC111、GHG Protocol、黄金标准、PAS 2050等等,这些标准虽然极大地提高了其核算的准确性、精确性和时效性,但是究竟选择哪种计量标准和方法能更准确地加以统计,且不会引起各国的争议国际贸易论文,仍需要较长时间的技术探索。

五、征收“碳关税”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的不确定性

作为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规定的减排计划的必要保障,在国际贸易中征收碳关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由此看出,碳关税的目标是以征税为名达到保护气候安全之实。然而,在履行《京都议定书》协议的实践中同时却会产生碳泄漏的问题,即指在只有部分成员参与的国际联盟下,承担减排义务的国家采取的减排行动导致不采取减排义务的国家增加排放的现象。碳泄漏的产生主要源于国际贸易和投资构成的经济传导作用,通过能源产品的国际贸易、碳密集型产品的国际贸易和能源密集型产业的国际转移三种渠道产生,进而增加了非减排国的温室气体排放。因此,碳关税的实施有可能偏离最初的减排设想,不同程度的破坏了全球减排合作机制,造成碳关税目标与预期效果的偏离。

六、利益博弈影响“碳关税”能否征收的不确定性

能否征收碳关税还取决于各种经济体之间的博弈,首先来自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利益博弈。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处于不同的发展时代,虽然发展中国家产业的碳密集度普遍高于发达国家,但这主要是源于国际产业转移及分工的结果。而且,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一直致力于节能减排和开发推广清洁能源技术。因此,发达国家欲征碳关税,发展中国家当然不会坐以待毙,相反会结成“反碳关税同盟”,争取国际舆论,利用有关国际贸易准则,共同反对美国等发达国家对进口商品征收碳关税的企图,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小论文。碳关税可以成为惩罚少数不履行温室气体强制减排义务国家的措施,但不能成为限制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手段。2010年在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召开前夕,12月3日,中国、印度、南非、巴西四国明确表示拒绝接受东道主丹麦提出的要求2050年减少全球一半的温室气体排放的草案。由此可见,新一轮博弈刚刚开始。其次,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内部,碳关税能否征收还取决于国内利益集团的博弈。其内部分歧主要表现在:碳关税是否是牺牲其他行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而保护部分行业的一种做法,征收碳关税是否显然是安抚有关利益集团的一剂良药。因此,欧盟内部少数发达国家一直在推动碳关税议题,而许多其他成员国却一直表示强烈反对。无独有偶,2009年6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对众议院法案获得通过的消息进行评论时国际贸易论文,也明确表示反对碳关税。他说:“在当前整个世界经济仍深陷衰退之中而我们已经看到全球贸易大幅衰减之时,我想我们对于发出任何保护主义的信号都应该非常谨慎地考虑。”“我想存在其他方式,最好有一个国际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因此,碳关税能否最终实施仍具有不确定性。

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世界经济长期来看会转向新的经济增长点,对稀缺资源的角逐也会促使经济走向低碳化发展的轨道。因此,“碳关税只是贸易保护主义壁垒”的解释不应成为中国对外贸易沉迷的理由。碳关税将是大势所趋,尽管最终能否开征还具有不确定性,但中国外贸沿着低碳化道路发展的选择应是明确的,可持续发展的外贸战略仍是当前的最佳选择。为此,我们应改变粗放式的贸易增长模式,调整贸易政策向竞争力导向转变;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并引导外资向第三产业倾斜;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淘汰部分落后产能;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努力开拓新兴市场,以绿色技术创新为核心,实施绿色贸易增长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碳交易,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