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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发展建议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3 11:17:2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旅游业发展建议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旅游业发展建议

第1篇

关键词:旅游经济;金融支持;策略选择

中图分类号:F832.4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31(2011)04-0067-03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04.16

建省办经济特区22年,海南省旅游业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不断茁壮发展,至今已成为全省经济支柱产业之一。2010年,海南旅游业总收入257.63亿元,占全省GDP的12.56%①,是该省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

2009年12月,《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标志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海南旅游业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机遇。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求,至2020年,海南省旅游服务措施、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全面接轨,旅游产业的规模、质量、效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建成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1]。届时,海南省旅游产业链条不断拉长,吸纳就业和扩大内需的作用日益明显。在此背景下,旅游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显突出,金融支持已成为海南省旅游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

一、当前金融支持海南旅游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力度有限

银行贷款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来源之一,但从海南省旅游业历年发展情况看,辖内银行机构对旅游业及服务业的贷款规模较小。尤其自2005年以来,全省旅游服务贷款波动明显,增长不多。全省银行机构对旅游业及服务业贷款主要是短期流动性贷款,在同期短期贷款总额中的占比很小,五年平均占比约1.04%(见表1),反映出本地银行对旅游服务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与旅游业发展不相匹配的状况。

(二)资本市场对旅游的资源配置功能有待加强

目前,深沪两市A股市场中上市的旅游企业29家②。海南作为旅游大省,完全意义上的旅游类上市公司仅ST东海1家,海南航空、海南高速、ST亚太和*ST罗顿等也涉及一些旅游附属业务,拟上市公司至今仍未培育和储备。已上市和拟上市的旅游类企业数量少,在资金上制约了旅游企业快速发展。此外,海南省旅游产业正处于升级换代时期,新型业态不断涌现,风险投资有着巨大的增值潜力,但由于海南省旅游企业散乱弱差的发展现状,以及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缺失,风险投资资本很难介入旅游企业。

(三)旅游险种针对性不强,产品营销力度不够

目前在海南省旅游保险市场上主要有旅行社责任险、旅行人身意外险等险种,这些险种很多条款都和一般的人身意外险没有较大的区别,而对日益火爆的“休闲游”、“自助游”、漂流、邮轮等项目,保险公司没有相应的产品与之对应,存在供需不对称的局面。有些产品虽然涉及面和涵盖面广,但由于专业性强、产品名目繁多,消费者不熟悉,购买率比较低,市场上没有积极反应。如旅行社全国统保责任险,海南旅行社截至2010年参加投保106家,占应投保总数53%,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当下旅游保险产品在营销方式和理念上还需进一步深化①。

二、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多措并举,发挥信贷支持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杠杆作用

1.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旅游企业和项目融资授信支持力度。一是切实加强对旅游业的贷款支持。各银行机构应将支持海南省旅游业纳入总体业务发展战略,对符合旅游市场准入条件、盈利能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特别是对旅游行业中资质较好、竞争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如酒店业、餐饮业、旅行社、旅游景点、旅客运输、会展、文物及文化保护、民俗旅游、休闲健身娱乐以及上下游相关行业②等加大支持力度。

二是大力推行旅游业综合性授信业务。对于符合旅游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③,各银行机构应因时因事因地制宜,综合运用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贷款、票据贴现服务、出具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经营性物业抵押融资以及银团贷款等多种授信形式给予支持。同时,根据旅游产业的市场特征和资金需求特点,适当简化审批手续,开辟旅游贷款绿色审批通道。

三是完善旅游业配套金融服务。银行机构应在为旅游产业提供传统的信贷支持的同时,积极为旅游企业提供咨询顾问服务。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旅游企业提供协助资本市场融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服务,为符合各类市场条件的旅游企业提供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服务,帮助旅游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

四是增加乡村旅游业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可充分发挥小额贷款业务优势,增加对“农家乐”、“采摘园”、特色餐饮、观光农业等旅游服务农户和相关企业的贷款,提高对旅游业贷款的覆盖面。

2.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支持。前段时间,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财政部联合推出了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不良贷款本息减免、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等专项扶持政策,海南省政府也出台了支持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法规,各银行机构可根据上述政策法规,积极支持旅游行业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策规定,建议海南省设立为中小旅游企业授信服务的团队,根据旅游企业所处行业和业务种类的现金流特点,扩大分支机构的授权范围,简化部分贷款程序,提高贷款调查审核工作效率,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旅游企业提供授信支持,并在利率浮动方面给予优惠。对不能提供抵押担保的旅游行业中小企业,由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解决担保难问题。

3.尝试开办旅游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质押贷款业务。旅游景区有效抵押品不足,但有一定现金流的特点。各银行机构应根据客户层级探索多元化的担保方式,不仅将收费权作为银行可接受的有效权益押品,而且也要针对旅游行业的特点,积极探索综合使用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抵押、现金和有价证券质押、一般法人保证、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质押、版权质押等方式,开展质押、抵押、担保等方面的创新,为有效解决旅游企业融资难问题开辟新的途径。

4.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联保融资。各银行机构可采用“联保互保、风险共担”的方式,推动旅游行业的相关中小企业选择合适伙伴共同申贷,解决担保难问题。对具有品牌发展潜力的中小旅游管理商或品牌加盟商给予适度的经营性物业配套信贷支持。大力开展符合县域和乡村旅游业金融服务需求的金融创新,发挥小额信用贷款证的载体功能,对“经营公司+景点+农户”模式等旅游相关配套经营项目发放贷款,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联保、互保等方式提供小额贷款,提高金融服务的有效性。

5.积极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2010年末,海南省推出首款“游中国”系列银联卡――海南国际旅游岛卡,各银行机构应以此为契机,以多种方式增强对旅游企业的服务功能,在现金管理、本外币结算、外币汇兑、个人信贷、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金融顾问咨询、旅游年卡、银行卡(尤其是信用卡)等领域与旅游企业开展各类业务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的金融产品。如在个人网上银行页面开通旅游景点的在线支付功能,发放用于家庭旅游事项的个人消费贷款,开办旅游保函业务等。

(二)拓宽资本运作渠道,发挥资本市场对旅游业的资源配置作用

1.各部门密切配合支持旅游企业上市融资。海南作为旅游大省,除ST东海外,还有博鳌、亚龙湾、南山、七仙岭等许多可挖掘的上市资源。证券管理机构应在上级主管部门和省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积极优化成熟旅游景区资源配置,鼓励企业以市场方式兼并重组,进行股份制改造,借助创业板等资本市场,培植品牌。“十二五”时期培育并支持省内10家左右旅游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增发、配股、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到资本市场融资或再融资,扩大旅游上市公司规模,迅速提升中小旅游企业的市场生命力和竞争力。

2.丰富资本运作方式,促进旅游企业产业升级。目前海南省旅游上市公司及相关公司旅游业规模普遍偏小,盈利能力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证券管理机构应鼓励旅游上市公司借助资本运营手段,打破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的束缚,通过联合、兼并、资产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形式,组建大型旅游集团,盘活存量资产,实现低成本扩张,促进旅游企业产业升级。

3.推进旅游企业资产证券化,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证券管理机构与相关部门应积极选择优质旅游资产进行证券化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并将其推广,扩大证券化的范围,通过建立旅游业资产证券化市场,为旅游企业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三)建立旅游业和保险业的合作机制,开发更有针对性的旅游保险产品

1.创新旅游保险的合作经营管理机制。由于旅游经营主体、消费者、保险公司、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中介人或人都存在信息沟通不畅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旅游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保险机构应与海南省旅游企业建立旅保合作机制,通过双方相互沟通、信息互换等措施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良性互动合作关系。一方面,旅游行业可以根据旅游业发展的新态势、新问题提出新需求,对旅游保险产品的丰富和完善起到促进作用,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这个途径增加对旅游行业的了解,在量化风险、精算旅游保险费率等方面更切合实际,依据性更强。

2.完善和创新旅游保险新产品。保险机构应结合海南省旅游发展实际,一是着力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二是改进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三是要大力发展新兴旅游保险和特种旅游保险;四是积极推进旅游各环节保险。例如要大力发展新兴旅游保险和特种旅游保险,对“生态游”、“休闲游”、“自助游”、“探险游”等新兴旅游业态,要在其开发推广过程中加强旅游与保险的合作,提前做好新兴旅游市场的风险管控工作。要深入研究老年旅游、探险、潜水、漂流等特种旅游类型的风险特点,积极开发涉及旅游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的保险新产品,为旅游业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3.进一步延伸拓展旅游保险销售体系。除保险公司、旅行社外,还应在宾馆饭店、旅游景点、交通部门等旅游服务网点广泛设立机构,借助银行、邮政网点推出简便、适时的旅游保险套餐服务。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其他具有权威性、高认知度的网站上加挂旅游保险网上交易平台,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投保、手机投保等拓展销售渠道。创新营销手段,借鉴国外保险营销方式,把旅游保险做成卡放在超市里,与电话卡、土特产、工艺品一起卖,为游客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真正实现多层次、全方位的分销渠道,使旅游保险成为人们出门旅行可以随时、随地、随意购买的日常消费品[2]。

参考文献:

第2篇

1、科学规划旅游发展布局。在全市形成以“一宫一府”为中轴,东西南北协调开发的旅游发展新格局。在我市中心城区着力打造以满清文化、民国文化的特色游,集文化游、都市观光、休闲购物等为一体的都市旅游中心圈;东部打造国际主题游乐场;西部打造中国重工业旅游区;南部打造乡村度假民族风情旅游区;北部打造棋盘山生态休闲体验旅游区;构建古迹文化、自然风光、民族特色、区位特色、国际游乐等五个特色旅游带。借助沈阳在辽宁省的区域优势,延续和放大对周边城市的辐射作用,重点推进沈大旅游圈、沈本旅游圈、沈抚旅游圈建设,发挥旅游群的联动作用,形成具有区域优势的中国东北旅游集聚区。

2、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在我市重点兴建一个国际旅游度假区、重点规划一个国家旅游开发区,体现国际视野,发挥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积极推进现有景区改造和增扩建项目。加强对沈阳市历史文脉资源的挖掘利用,开发以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收藏馆、名人故居和地方戏曲、文艺演出为主体的文化旅游项目。加快旅游功能性、基础性项目建设,建成和完善一批具有信息、集散等功能的旅游综合服务设施。完善全市旅游景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现有景区和新开发景区中建设具有拉动作用的旅游产业项目和旅游配套功能项目。

 3、着力打造我市旅游核心产品。要结合沈阳市文化特点、旅游资源等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包括形成清文化、满族文化、民国文化一体化旅游文化产品建设,形成我市旅游产品软实力。重点扶持旅游纪念品企业,使其增强科研、开发能力,形成多个核心旅游特色纪念品,展现人文特色、时尚创意、民俗风情。加快推进旅游与我市工业、农业融合,依托东北重工业遗存、现代工厂风貌和农业园区、乡村农家乐,发展以先进制造业展示、工业文化传承为主体的工业旅游和以农业生态观赏、农村生活体验为主体的农业旅游。依托沈阳在辽宁省的区位优势与周边地市开发互补性的区域旅游产品,打造生态、山水、乡镇民俗等跨区域特色旅游。

4、加大城市形象塑造力度。一是对内明确城市形象定位,规范市民行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程度,提高文明素养,在“微笑沈阳”活动中增加树立沈阳形象的宣传教育活动,展示市民热情好客的新风尚,增强城市亲和力。选择沈阳籍国际知名人士作为沈阳形象大使,加大沈阳的国际宣传力度。合理管理出租车市场,加大对沈阳站、沈阳北站、桃仙国际机场等集散地出租车市场的整顿力度,对宰客、欺骗乘客、虚报乘车价格的一经查处,当即取消营运资格,对车站附近沿街揽客、席地待客等行为予以罚款整治。对内通过净化我市游客集散地环境,向国际展示我市文明向上的良好形象。二是对外扩大沈阳在国际的影响力,增加国际媒体的广告投放,要争取举办国际性的体育赛事和重大性活动,聚焦世界目光,赢得世界瞩目,使沈阳成为人人向往,人人追逐的旅游胜地。我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借助国际舞台,抓住机会,不遗余力的宣传沈阳,塑造形象,为我市打造国际知名旅游城市提供帮助。

第3篇

一、辽宁旅游产业发展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投入严重不足,缺乏整体指导规划

相对于对“三农”、工业、城建等其他行业的投入,近几年辽宁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投入增幅不多,而且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旅游财政专项资金规模也较少,从而导致辽宁旅游基础设施薄弱。同时还存在投入不平衡的状态,很多城市建完旅游基础设施之后,并没有相应配套信息化等软件建设,导致公共服务不到位。此外,旅游发展规划约束不到位,目前全省部分城市没有制定旅游发展整体指导规划,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处于无序状态。还有些城市虽然制定了规划,但规划更多具有指导意义,缺乏操作性,有的甚至脱离实际,好高骛远。此外,许多规划质量不高,既有失技术规范,又过于雷同。

(二)整体竞争力不高、区域发展水平不一

一是辽宁总体缺乏有影响力的大型龙头企业集团,每个旅行社规模都很小,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旅游企业非常少。同哈尔滨的“冰雪节”、北京的“胡同旅游”的品牌效应相比,辽宁与其差距较大,所以亟待开发具有市场号召力的旅游品牌、创新旅游产品。二是辽宁区域旅游发展水平不一。辽东半岛海滨风光区、辽东山水风光民族风情区、辽中名胜古迹风光区和辽西历史古迹山海风光区四大旅游区域发展极不均衡。其中,辽东和辽中区域发展速度快、发展态势好,在全省旅游业发展中占举足轻重地位,而其他二区旅游发展的步履却十分艰难,整体发展水平较低。此外,四个旅游区在发展过程中各自为政,缺少沟通与互动,尚未形成良性的发展关系。

(三)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环境“弱化”

在基础设施方面,一是许多名胜古迹和自然风光地处于偏远山区,交通与通讯状况较差。二是由于施工质量与交通拥堵导致路况不佳问题日益严重,影响游客的顺利出入。三是一些景区卫生服务设施较少,存在数量不足和因管理不到位的损坏现象。在公共环境方面,一些旅游区仍然存在欺诈游客的不法、不文明经营行为,旅游服务质量仍然比较低。

(四)产业发展模式粗放、企业经济效益低下

一是辽宁旅游产业发展模式较为粗放,少数旅游项目缺乏科学论证。一些动辄投资几亿元、十几亿元的旅游度假村、大型游乐场、主题广场和主题公园等人造景观的盲目上马,由于脱离市场需求,导致经营亏损,甚至倒闭破产。二是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许多项目为了短期利益不惜破坏自然风光或名胜古迹,侵蚀了旅游业赖以生存发展的资源基础。三是旅游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耗资巨大、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克隆旅游项目频繁投入建设,浪费资金和资源。四是旅游产业附加值小,企业效益低下。辽宁大部分旅游产品开发创新滞后,更多的是依靠消耗稀缺旅游资源的传统发展模式,导致产品结构单一,产品层次较低,附加值较小。这种粗放的发展模式也导致整体旅游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的问题。

(五)部门条块分割,行业管理不规范

旅游业属于“模糊”产业,旅游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能边界难以界定,导致部门条块分割的体制格局,从而也带来了行业管理不规范的附属效应。目前能依法纳入旅游管理的只有旅行社,其它领域和机构严格来讲都不属于旅游管理范围。同时,这种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的格局利益也导致了管理上的“盲区”降低行政效率,也容易形成管理上的重叠,令旅游企业无所适从,影响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二、促进辽宁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思路与建议

(一)加大对旅游产业财政投入力度,化解资金投入“瓶颈”

一是加大财政对旅游产业的基础性投入。主要对连接景区与干线公路、交通要道的道路、旅游标识牌、通往景区的公共交通和景区公共卫生设施等重点投入,同时,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并通过税收优惠、贴息、担保等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边缘地带”的旅游基础设施。二是加强政府对旅游产业投入的制度化。根据目前全省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分散与规模较少的现实,要在建立稳定的旅游促进与发展基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确保重点,集中使用,发挥合力,保障对旅游业发展的支持。三是完善旅游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建立旅游业发展奖励基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旅游机构外溢明显的经营行为给予适当奖励,增强旅行社招徕游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创新财政对旅游业发展的投入方式。可以考虑引入BOT、PPP等模式,通过财政投入引导和推进旅游产业项目的启动和发展。

(二)加大对旅游规划的约束性,保证旅游资源区域联动发展

一是加大对旅游规划的约束性。对于旅游规划要要实行专家论证、审批听证和公开征询意见相结合的方式,使发展规划贴近实际、易于操作。同时,提高旅游规划的法律地位和“刚性”。把旅游规划由人大审批,使规划具有法定性与权威性;二是把地方旅游规划纳入区域发展规划。要有效发挥辽宁旅游聚集区的区域发展效应,努力推进辽东半岛海滨风光区、辽东山水风光民族风情区、辽中名胜古迹风光区和辽西历史古迹山海风光区四大旅游区旅游业的合作,建立资源共享、游客护送,联合开拓市场的区域旅游合作机制,促进区域旅游联动、快速、健康发展。

(三)推动辽宁旅游发展方式转变,做大做强旅游产业

推动辽宁旅游发展由单纯粗放式的“门票经济”向多元、高效化的产业经济转型。具体来说:一是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深化改革。要积极引导国有旅游企业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加速国有资本和财政资金从旅游企业中的退出,从而根除旅游国企低效、缺乏活力的顽疾。二是尝试把政府公务活动纳入政府采购行列。按照上海、北京、深圳等发达省市的做法,将政府公务活动纳入政府采购,允许旅行社参与投标,将每年数额较大的政府公务活动支出变成公平的市场消费,既能推动旅游企业的做强做大,又能有效激励公平竞争,降低行政成本,杜绝腐败行为。三是推行景区公益化。以全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为契机,可以将对自然风景、历史古迹这类公益性或文化性较强的游览项目逐步纳入政府事业管理,提供一定财政补贴,有可能的应免收门票,并提供附加服务项目供游人选择,所得收入用于景区保护。

实施旅游带动战略,做大作强辽宁旅游产业。围绕旅游业调整相关产业结构,形成大产业格局。围绕旅游抓生态农业体验区建设和旅游商品开发建设,搞特色农业旅游;围绕旅游建设生态工业体验园区,开发相关辽宁工业旅游项目;“满蕴清风,多彩辽宁”紧紧抓住辽宁特色文化这种王牌,创新特色文化产品,大力提升辽宁文化旅游份额;温泉旅游是实现辽宁优秀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载体,深挖温泉旅游开发模式,打造满足不同消费需求的特色温泉品牌,努力把温泉旅游打造成为辽宁旅游业的制高点。

(四)完善旅游服务体系,提升旅游业发展效益

一是加强旅游业的公共服务。要加强城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机场等交通运输环节和一些景区等参观场所的管理,通过构建规范、高效、稳定的管理机制,从制度上做到力量“下沉”,做好基础公共服务,优化辽宁旅游软环境,树立辽宁良好形象。二是强化旅游中介组织提高旅游服务和规范旅游管理的作用。要在健全行业法律法规、依法理清旅游管理部门职能边界的基础上,激励行业自律自治。通过机构改革使旅游协会等旅游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从根本上树立为广大旅游企业服务的意识,将现有的旅游酒店星级评定和旅游景区A级评定等具有强制色彩却又没有法律依据的管理变为旅游中介组织的选择,在避免管理部门寻租的同时,进一步减轻旅游企业负担,让现有的行业参行标准发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的作用,促进行业管理向行业服务转型。

(五)提高旅游队伍素质,夯实旅游业人才基础

第4篇

[关键词] 乡村旅游 社会主义新农村 武隆

随着竞争的加剧,都市人的工作生活压力不断加大,渴望回归自然,放松身心。而以自然、清新的田园风光和浓郁的乡村民俗文化为特色的乡村旅游,相比出境观光游具有省时、省钱的优势,正满足了市民的需求,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前景广阔。

笔者认为乡村旅游的概念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发生在乡村地区;二是以乡村性作为旅游吸引物,二者缺一不可。概括来说,基本认同“乡村旅游是指利用乡村独特的自然环境、田园风光、生产经营形态、民俗风情、农耕文化、乡村聚落等资源,为旅游者提供观光、休闲、度假、体验、健身、娱乐和购物的一种新型的旅游活动。”

乡村旅游其核心是乡村旅游的社区,乡村旅游时发生在乡村地区所提供的乡村环境、乡村遗产、乡村生活与乡村活动[2]。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相互影响。

一、乡村旅游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作用机制

Fig1 rural tourism development in rural areas le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new mechanism diagram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乡村旅游发展依托的多数资源分布于农村,以农业生产 、村民生活、农村风貌、民俗文化等为主要内容,是集农业生产和观光休闲为一体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具有高度的内在统一性,乡村旅游可以带动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又可以促进乡村旅游发展(见上图)。

1.乡村旅游业关联性强,能有效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生产发展

旅游产业的关联度很大,据测算,旅游产业对相关产业的拉动比为1:4,作为传统农业的后续产业,乡村旅游的发展可以延长农副产品供求链,有效地带动当地农副产品和手工艺品加工、餐饮服务、交通运输、房地产和商业贸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不仅可以有效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的转移,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生产发展”的目标,推进农村地区经济和生产的发展。

2.村民参与旅游服务可以增加经济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农民收入的增长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发展乡村旅游的直接效益就是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农民既可通过打工、开店、土特产品加工和销售增加收入,也可通过旅游项目的入股分红增收;以游养农,以农促游,农游合一。同时达到增加农民收入,充分吸收闲散劳动力的目的。

3.旅游需求驱动农村地区环境的改善

旅游业具有强大的内需驱动力,旅游业的各个要素(食、住、行、游、购、娱)对乡村旅游的服务和接待设施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适应旅游业的发展,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村民会自觉改善内在环境(人居环境、旅游服务水平等)和外在环境(村寨的整洁度、乡土景观的塑造等),村民的环境意识得以强化,村容的整洁度得以提升。

4.在旅游业示范效应的影响下,可以较为普遍提高当地居民素质

旅游业的进入门槛比较低,在开展乡村旅游的地区,服务主体是当地居民。通过发展旅游业,开展住宿、饮食、娱乐等旅游服务,打破了乡村较为封闭的生活空间,可以开阔眼界、接受新事物。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村民也愿意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从而使村民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得到提高。

5.旅游业促使乡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和管理观念更新

发展乡村旅游可以促进农村地区制度的建设、观念的更新和管理的民主化。现代企业制度理念下的旅游管理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可以有效地牵动从业者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民主观念等,把村民引入到一个依靠管理和民主化才能解决自身实际问题的视野下,可以为其他地区的民主建设提供经验。

二、武隆县乡村旅游发展概况

1.武隆县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武隆县乡村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非常丰富,境内山峦密布,绿树成荫,农田果园错落有致,气候凉爽宜人,自然风光独具特色,生态环境良好。武隆属旅游大县,有芙蓉洞、天生三桥等世界自然遗产、仙女山等国家AAAA级旅游区等品牌旅游产品作支撑。

近年来,武隆县依托自身特有的自然、人文资源,积极推进农业观光、休闲、度假旅游的发展,使乡村旅游呈现出方兴未艾的良好发展态势。

武隆县乡村旅游发展主要呈现四方面的特点:一是开展“绿色走廊”、“绿色家园”、“绿色基地”建设,启动仙女山休闲度假区、猕猴桃生产基地观光园、“百草园”、“百果园”等生态项目建设,为武隆县增添了新的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二是特色乡村旅游商品丰富。武隆县盛产豆腐干,晶丝苕粉,羊角老醋,雪锦花茶等,拥有“中国豆腐干之乡”之称。三是乡村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农家乐”旅游项目的兴起,推动了全县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已初步形成以农家烧烤(烤羊、烤土鸡、烤鱼等),颇具农家特色的中餐小吃(土鸡蛋、厥基粉、老腊肉、竹笋、苕粉、土豆花、红苕稀饭、新鲜蔬菜等),自助餐;独享野外帐篷露宿、山地跑马、原始森林探险等为代表的旅游特色产业群,以仙女山地区观光美食和特色旅游产品相结合的农业生态旅游发展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四是乡村旅游品牌得到推介。通过举办重庆市首届森林旅游节、生态景观摄影节、武隆乌江文化节、武隆土家民族风情节、黄柏渡漂流节等大型节庆活动,使武隆县乡村旅游已具有一定知名度。

武隆县乡村旅游发展潜力巨大,客源市场有保证。武隆距离重庆主城区仅2个小时左右的车程,公路、铁路、水路都可通达,客源充足。

2.武隆县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1)功能单一,结构不全

由于乡村旅游在武隆县发展的时间较晚,因此武隆县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总体规模偏小,档次较低,有效利用不足,从而缺乏对客源市场强有力的吸引。从功能上看,武隆的乡村旅游活动还主要停留在提供餐饮和住宿等低层次的水平上,而在发掘当地的民俗风情、提高活动的娱乐性和游客的参与性等深层次开发方面还做得不够。

(2)缺乏区域合作,统筹安排

武隆县许多地方的农家乐,没有进行科学规划和策划,统筹安排,而任由经营者进行盲目的投资与开发,出现了遍地开花和重复建设的现象,导致资源开发的形式单一、水平不高、档次低下、特色不强,造成“农家乐”乐不起来,效益不佳。

(3)旅游产品缺乏特色,经营管理水平低

旅游产品要吸引游客,必须具有自身的特色和较高的文化品味。而武隆的大部分乡村旅游产品在重庆都有类似的或相同的替代项目,会造成旅游客源的大量流失。武隆的地方特产在档次、包装等方面缺乏特色和品位,跟不上市场需要,而且没有形成规模生产和经营,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严重影响市场销售,而经营者和管理者大多是农户和村镇领导,未受正规培训,缺乏现代管理服务体系和相关的配套法规和政策,管理体制不健全,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4)基础设施落后

武隆县乡村旅游的发展存在着基础设施落后的制约。如火炉镇的保峰村和岩峰村,处于万峰林海核心区域内,旅游资源较为丰富。两村分别有旅游点6处和9处,但交通不便制约着这两个村脱贫致富,其中,保峰村至今仍有2个社不通公路,岩峰村有1个社不通公路,原建的54公里公路基本属于机耕道,路面状况极差,“晴通雨阻”现象十分突出,群众出行难,农产品运输难。

三、促进武隆县乡村旅游发展的对策建议

1.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加强对乡村旅游的管理和引导

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统筹规划、统筹协调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形成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合力并完善机制,依法管理。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乡村旅游发展的合理规划,使乡村旅游的发展能立足本地特色,以市场为导向,使区域环境资源特色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其次,加强对外来投资旅游企业的管理,使农民真正成为发展乡村旅游的最大受益者。第三,各级政府要重视农民自治组织的基础作用,对农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成立的新型组织,要加强引导完善。

2.以农民为经营主体,走社区参与模式,增加当地农民收入

武隆县乡村旅游要以当地农民为经营主体,坚持当地社区全面参与旅游发展,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当地社区的社会经济水平、实现乡村的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一方面,保护当地农民全面参与旅游发展的机会,增加当地农民的就业,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并建立和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保证农民参与的劳动报酬和社区利益,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强化对农民参与的资金扶持,同时加强对当地农民的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培训 ,提高他们对乡村旅游开发和市场竞争的能力,提高他们增加经济收入的本领。

3.突出资源特色优势,科学策划,创立品牌

因地制宜,做好本地区乡村旅游的特色定位。避免简单的模仿照搬;要引导有条件的“农家乐”品牌化发展,避免低层次的价格竞争;要以城镇居民休闲需要为目标,突出农村生活特点,形成乡土文化氛围,避免盲目贪大求洋;要加强政府引导,在“农家乐”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地区,及时推动“农家乐”的卫生、排污、采购、促销等方面的专业化合作;要着意培育市场机制,在“农家乐”形成一定经济带动能力的乡村,适时推动接待分工、农副产品加工分工和旅游商品生产分工,实现“农家乐”的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提升。

4.保护与发展并举,突出可持续发展

武隆县的自然景观既丰富又脆弱,一旦破坏很难再恢复。因此,在开发中如何保护、挖掘和培育乡村旅游文化,做到既利用自然资源发展旅游业,又能成功保护自然遗产,这是发展武隆县乡村旅游面临的一个难题。保护与发展并举,强调“寓保护于发展,以发展求保护”,其中保护是核心,是基础。一方面要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另一方面要以保护民族历史文化的真实遗存为前提借助于文化发展旅游经济。武隆县乡村旅游开发应坚持保护与发展并举,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四、结论

综上所述,武隆县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发展乡村旅游,条件优越,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条非常有效的途径,前景广阔,必须统筹规划,注重特色,强化品牌,规范管理。乡村旅游的发展不仅使得城市居民有了放松休闲、接触田园风光的机会,更为广大的农民带来了很大的利益,必将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赵小鲁:重庆市乡村旅游发展研究[D].重庆:重庆工商大学,2007

[2]邹统钎:乡村旅游理论案例[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3

[3]武隆县旅游局:重庆市武隆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4 - 2020)[I],2004(12)

[4]李青松 赵 毅:武隆县旅游业发展对策研究[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6,(12)6~7

[5]武隆县旅游局:武隆县火炉镇保峰村、岩峰村乡村旅游扶贫规划[I],2007,(2)

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全省旅游发展大会要求,激发全社会发展旅游的热情,有效整合全区旅游资源,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旅游强区”建设,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成立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旅委会),由分管区长担任主任,区旅游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区发改经信委、文广体局、财政局、食药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区旅委会为全区旅游产业发展的指挥机构,统筹协调和全面领导旅游产业发展,重点做好旅游改革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统筹全区旅游要素资源的整合和改造,统筹区政府重点旅游项目的确认、招商和监督,重点旅游宣传促销计划的组织、实施,协调全区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举办,实施涉旅单位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等,明确区旅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区旅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常设工作机构,设在区旅游局,负责处理各项日常工作。区编办根据旅游发展实际需要,增加区旅委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编制。

2.各镇、各园区、各街道成立旅游业发展领导机构,增挂“旅游办公室”牌子。

3.从2013年起三年内,区财政局每年安排50万元的资金,建立区级旅游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编制旅游规划,旅游宣传促销,管理岗位培训,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企业上规模、上等级的奖励等。专项资金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年度计划,区财政部门审核,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后使用。各镇、各园区、各街道也要安排一定额度的财政预算资金,专项用于扶持旅游业发展。

4.加快旅游企业组织创新。抓紧组建区旅游发展公司,打造旅游产业链培育一批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发展的旅游企业。

5.对符合《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的旅游项目,在项目准入、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6.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国家土地供应管理政策的前提下,重点倾斜旅游业发展土地供应,积极支持利用荒山、荒地、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岛屿等开发旅游项目。

7.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对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款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区门票及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旅游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8.逐步把公务接待活动推向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国(境)内外公务、商务活动以及国(境)内外车票、船票、机票预订,可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中标的旅游企业提供的服务发票及所附的其他合法凭证可以作为报销凭据。

9.对新评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新评为国家2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新评为国家二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新评为省级二星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点,新评为年度“省十强旅行社”、“全国百强旅行社”以及获得同等级别创建品牌的企业和单位,按相应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开发的具有特色的旅游商品,经有关部门认定并获得国家专利的,对在省以上旅游部门主办的旅游商品评比中获得国家级铜质奖(省级银质奖)及以上的,按相应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推动旅游品牌建设成绩突出的个人,区政府每年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区旅委会负责对旅游经营单位进行考核和奖励。奖励的申报、评审、报批由区旅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奖励经费在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达到上述条件的,经区旅委会研究,按相应标准给予奖励(奖励办法由区旅委会另行商定)。

10.对旅游企业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组织的旅游宣传促销(推介)活动的,给予参展单位展位费一定补助。

11.对本地旅游企业举办富有特色的旅游节庆和专题活动的,招徕游客来旅游和引进大型会议、会展等,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第6篇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抢抓国家实施红色旅游开发的良好机遇,以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旧址为载体,突出“陕甘苏区创建地、落脚点”的宣传主题,实现创建红色旅游大县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我县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和独特的民俗文化,全面构建旅游产业,形成旅游产品体系,树立旅游形象,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实现我县从红色旅游大县向红色旅游强县的跨越,为全县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发展目标

围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民俗风情旅游”四张名片,编制《*县旅游总体规划》,按照国家审批的红色旅游开发建设方案,完成南梁革命纪年馆、列宁小学后续工程的同时,完成新馆布展及停车场、红色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新建抗大七分校、寨子湾、军民大生产基地、阎洼子会议旧址四个景点;完成南梁王大沟门至义正、林镇小河沟口至义正、东*至大凤川3条景区公路铺油工程;开发香包、刺绣、文化衫、十二生肖小贴士、木质小纺车、扑克牌等10种旅游产品;在县电视台开办《走*》旅游系列短片,加强行业管理,制定《*县农家乐评定标准》及《实施办法》,确保全年旅游生产平稳,力争使各景区(点)完成旅游接待人数4.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300万元。

工作措施

(一)立足优势,突出特色,努力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质量

继续坚持红色旅游为主,生态、文化历史、民俗旅游共同发展的模式,按照县委、县政府发展旅游产业的基本理念和指导思想,在规划上要着眼长远、彰显个性、突出特色,搞好《*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在建设上要全民参与,彰显红色、突出优字,尽快建设一批好景区、好景点,在管理上要着眼需要,彰显特色,突出安全,积极引导更多企业加入旅游服务大军,在服务上要着眼顾客,彰显人本,突出周到,吸引更广泛的人士来*旅游观光,休闲渡假,努力构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专”的旅游服务体系。

(二)强化宣传促销措施,不断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宣传就有市场,客源就是财富。年内要尽最大努力引导旅游企业积极参与省、市旅游推介会。完善充实《*县人民政府网》、《*旅游网》,通过网络将*旅游资源、信息传播到世界各地,让世界来了解*,让*走向世界,形成强烈的视听冲击。并在县电视台开办《走*》旅游系列短片,积极向各大媒体报送旅游信息,拓展并巩固外界对*旅游的注意力,提升*对外界的吸引力,以实现*旅游业的大发展、快发展目标。

第7篇

为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强工业、兴三产、优环境、促民生”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优势,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建设旅游经济强市,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在服务业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根据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1、旅游业是一项开放性强、关联度高、辐射面广、带动力大的生态可持续产业和惠民、朝阳产业。加快旅游业发展是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促进经济复苏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也是兰溪“兴三产”的重要内容。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树立新的发展理念,把握发展机遇,进一步增强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旅游业作为我市第三产业的重点来抓,努力开创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明确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2、总体思路: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旅游产业在创业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按照省委提出的“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形成大产业”的要求,整合旅游资源,扩大产业规模,完善旅游功能,以“人文兰溪、山水兰溪、休闲兰溪”为主要特色,打响“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品牌,促进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工作目标:到2012年,实现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年旅游总收入15亿元以上,相当于全市GDP的8%以上,新增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1家、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1家、五星级旅游饭店1家、四星级旅游饭店2家,争创省旅游经济强市。

三、加强旅游规划工作,促进旅游资源合理开发

4、科学修编《兰溪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坚持保护、开发、利用并重,按照“布局优化、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区域联动”的要求,有效整合优势旅游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旅游业发展与城市发展、旅游设施建设与历史名人资源开发相协调。发改、建设、规划、国土、交通、农业、林业、水务、文化等部门在编制专项规划时必须统筹考虑旅游发展的要求,重视旅游功能配套。加大旅游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力度,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强化旅游政策配套,大力扶持旅游业发展

5、建立旅游产业发展资金。从2009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旅游项目包装、旅游线路整合、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行业管理、旅游规划修编、旅游景区(点)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人才培训及旅游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奖励或补助。

6、鼓励旅游景区提升品位。对新评定为国家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省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7、鼓励旅游企业上等级。对新评定为四星、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评为“浙江省五十强旅行社”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

8、鼓励旅行社做大地接量。年引进市外来兰住宿游客达2000—4000人·天的,奖励每人·天2元;年引进4000—8000人·天的,奖励每人·天4元;8000人以上的,奖励每人·天6元。

9、加快旅游强镇、旅游特色村建设。对评为省级旅游强镇的,给予8万元奖励;评为省级旅游特色村的,给予3万元奖励。

10、鼓励开发具有兰溪特色的旅游商品(纪念品)。对率先开发具有兰溪特色的旅游商品(纪念品)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对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游协会)主办的旅游商品评比中获得国家级金质奖、银质奖(省级金质奖)、铜质奖(省级银质奖)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0.5万元、0.3万元的奖励。

11、旅游宾馆饭店、景区等旅游企业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与一般工业企业同价。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旅游项目建设

12、构建多元化旅游投入机制。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广泛吸引市内外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按照旅游资源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旅游景区(点)经营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实行公开招标,以加快景区的发展。鼓励有实力的工业企业投向旅游业,对工业企业投资旅游业的,在税收、用地等政策上实行一事一议。

13、大力支持旅游项目建设。对新列入市级以上(含市级)旅游重点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在用地指标、基础配套、项目贷款、项目审批等方面予以扶持。对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旅游项目,在用地、融资等政策方面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六、加大宣传促销力度,积极拓展旅游市场

14、强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充分利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名片,打造兰溪旅游品牌。精心制作旅游宣传专题片,通过对全市旅游形象的整体设计、策划和包装,搭建高水平的旅游宣传平台,实现旅游资源与客源市场的有效对接。

15、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手段。每年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的宣传促销经费。加强区域合作,充分利用展会、节庆、网络等多种手段,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探索建立优势互补、资源互享、客源互送、线路互推、信息互通的宣传促销新机制。各旅游企业要强化整体营销意识,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种旅游产品展示会、交易会等。

七、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

16、加强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兰溪市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涉及旅游业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旅游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有关部门及镇乡、街道要充分认识发展旅游经济的重要意义,将旅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旅游镇乡、街道要建立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落实专职人员。

17、理顺旅游管理体制。加大旅游企业改革力度,推动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鼓励旅游企业组建旅游集团。大力培育市场主体,积极推进旅游景区(点)和旅游星级饭店向现代企业经营方式转变。

第8篇

县旅游委员会

 为贯彻县委书记孙学余在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力推动旅游大产业、大市场发展,进一步做好当前旅游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旅游发展理念。书记从贯彻科学发展观高度,全面阐述了旅游与文化、城市建设、产业发展、脱贫奔小康等问题,为我县旅游业发展指明了品质提升和产业融合的新思路。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文件精神,解放思想,确立全局观念和创新理念,努力在旅游产业地位、发展目标、发展方式和融合发展等方面形成共识,以放开、放手、放活的理念,推进**旅游大产业、大市场格局的形成。

二、提升旅游文化品位。挖掘以容美土司中府、南府、西坪府寨、**爵府、万人洞、情天洞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打造以“生态园林城、生活**”为主体的山水文化,以佛教、道教为代表的宗教文化,以**为代表的土司文化,以满山红烈士纪念园为引领的红色革命文化,以董家河地质奇观为特征的坡立谷地质文化,以**翠泉牌茶叶为代表的茶文化。探索运用影视、演艺、动漫、民间工艺、诗歌乐曲、书法艺术和旅游纪念品等现代创意文化丰富旅游娱乐元素。

三、挖掘城市旅游资源。整合、放大、共享、用好旅游资源。结合旧城改造包装古资源,集中打造娄水文化,保护开发恢复古建筑。结合新城扩展创造新资源,发挥城市亲水走廊及城市广场的旅游功能。结合城市建设攻坚年的契机打造特色**山城,彰显武**山最精美县城。开发社会大产业,拓展旅游大市场,延长旅游价值链,深入挖掘工业、农业、水利、特色镇村、民间工艺、乡俗、饮食、演艺、养生等方面的旅游资源。

四、转型升级产品业态。按照服务大众休闲和个性体验的旅游产业发展新模式,加快旅游产品的转型升级,增强产品的趣味性、互动性、参与性和吸引力。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打造新的旅游业态,提升新的旅游品质,创建新的旅游品牌。把产业发展和旅游发展很好地结合起来,围绕文化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农业旅游、健康养生旅游等,策划好本地区本行业新的旅游产品业态。结合我县正在实施的长江防扶林、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及木森子国家自然保护区实施**绿水工程创建发展生态旅游。

五、注重旅游营销实效。树立“城市即旅游,旅游即城市”和“城市营销是最大、最有效的旅游营销方式”的理念,用现代营销理念宣传推介旅游,注重旅游营销的实效。整合全县宣传资源,宣传、旅游、文化、林业、民宗、交通、住建、水利、体育等部门要发挥联动效应,打造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城市的美誉度和知名度。旅游产品营销要突出个性推介、特色宣传,增强市场针对性,提升市场占有率。

六、开发包装旅游商品。引导企业自主开发、研制、设计、生产满足不同层次需要的、富有旅游元素的高、中、低档特色旅游商品,精心培育**原生态葛仙米、翠泉茶叶、烙画、野生蜂蛹、微菜、箬叶以及其它地方工业小产品等有代表性的**旅游商品,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参加旅游商品评先评优、展览展销活动,高品位、艺术化宣传推介**茶叶和微菜等在全国具有较大知名度的**旅游商品。

七、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加快推进五星级标准饭店建设,加大星级饭店、绿色饭店创建力度,支持发展商务型连锁酒店。加快推进**、董家河、满山红、五里坪革命旧址群、走马生态观光园建设;推进**、升子村旅游名村建设,加快走马旅游名镇申报创建。按照容美镇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完善旅游标识标牌、旅游集散中心、旅游购物中心和旅游停车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