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3 11:18:1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 国有大中型企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Abstract: how to strengthen in the new period of large and medium-sized state-owned enterprise fire safety management, improve the comprehensive ability of fire protection enterprise, is to carry out the party congress spiritual needs, is to carry out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concept needs. Combining with the current fire safety management mechanism, large and medium-sized state-owned enterprises to present in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n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research, analysis, and on how to further strengthen state-owned enterprise of fire safety management work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large and medium-sized state-owned enterprise fire control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79.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 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消防工作,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到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改革深化,企业的经营体制的转变,企业的管理模式已发生明显变化,同时给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已成为一些企业当前消防安全管理的难点,使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火灾形势越来越严峻,这更需要我们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虽然把重点国有企业消防的监督检查放在重要位置,花费了大量精力,但是每年仍旧有相当一部分重点国有企业发生火灾,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此,笔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等问题加以探讨。
一、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所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健全,尤其是《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管理管规定》的颁布实施,明确规定了企业自身应履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入,各种经济类型共存的现代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也产生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企业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意识没有真正的树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改制后,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忽视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的企业取消了专职消防队,有的企业削减了消防车辆和人员。目前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已成为公安消防机构和企业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要求。
二、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尤其是新《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管理管规定》的颁布实施,对单位(企业)的确定和单位(企业)自身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从实际情况看,新《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管理管规定》施行后,各企业总体上能够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从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档案等方面,开展消防管理工作,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上取得一定效果。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仍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没有真正树立,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排除,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管理管规定》颁布后规定了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企业消防责任人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重经济效益,轻消防管理。一些企业内部的部室、分厂、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管理人消防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受经济利益驱使,在生产或经营中根本未顾及消防安全,自认为平时多注意一点就没问题。同时有些企业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添置不重视,消防经费投入不足,火灾隐患不能按要求消除,并随时有可能酿成大的火灾。
(三)专兼职消防人员业务素质普遍较低,自防自救能力不强。一些企业对消防管理工作的投入减少, 消防经费投入不足,对消防人员的培训、教育等方面也随之减少。同时企业职工随着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等工程的实施,以及单位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经营机制上的变化,消防工作被挤出了圈外,尤其在精简人员过程中,为了减少支出,原来一些上规模的企业把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变成了兼职人员,有的甚至还安排一些不具备专业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枝能人员来做消防工作,而这些人员得到的利益较少,容易产生消极抵触情绪,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安全因素随之增多,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火灾隐患的滋生。
三、针对企业消防管理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予以加强。
(一)建立责任机制。企业应从实行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划分消防安全责任区,构造消防工作“责任链”等三方面入手,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使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到个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在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中,应着力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形成一个封闭、循环的消防安全“责任链”,使消防安全责任得以在各个阶层、部门以及各级责任人中进行传递,从根本上消除单位消防管理盲区和消防安全责任空白点。
(二)建立奖罚机制。企业应有关法律规定,强化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建立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不力,对火灾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依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做到奖罚分明,推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一、指导思想
2011年的消防安全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年无大的火灾事故发生,无群死群伤和其它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全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具体措施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常规管理的重要部分,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我们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贯彻落实《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以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为目的,进一步强化消防管理,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校长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责,并以责任书形式,以学校单位与教职工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逐级落实防火责任。
(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明确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2、认真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火险检查制度。日巡查做到:人员、范围、内容、频次四落实,火险检查每月一次
3、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对消防工作管理不力,发生火灾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三)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和防火设施的配置是否齐全、各项防火措施是否落实的排查整改工作,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火灾事故发生人员的疏散、逃生、扑救等具体实施预案的排查。
(四)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管理
学校将按规范要求,设置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明确维护保养责任部门的使用管理及保养责任,定期对消防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设施的功能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消防安全工作要求的及时更换,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和开通率。
(五)进一步抓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的消防安全,关键在于预防和教育,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版报、宣传栏、广播、校园网等工具,利用教职工大会、学校大会、班会、升旗仪式等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的基本技能。计划年内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的讲座,使师生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提高求生和脱险的技能。
(六)建立消防资料档案和工作保障机制
关键词:消防;社会化;问题
中图分类号:U664.88 文献标识码:A
1社会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
1.1社会单位对消防监督部门存在严重的依赖思想。社会单位的依赖思想主要反映在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知识培训工作中,社会单位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把消防监督部门作为管理部门,社会单位对消防主体意识没有清醒的认识,没有了主体意识.就缺乏了对消防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特别是在火灾隐患的整改和职工培训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只是一味依赖消防监督部门的检查和消防监督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授课.而在其内部没有一个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和内部对火灾隐患的自查自改和内部组织授课的机制,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工作的局限性,从而使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隐患反弹、火灾隐患整改不彻底等现象得不到彻底的根治,也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1.2政府、系统、行业主管部门缺乏对社会单位的管理。在社会单位中,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工作缺乏监督管理的力度,对社会单位主管的行业系统没有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进行对本行业、系统的监督管理,面对消防监督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实际情况,消防监督工作人员无法做到全面、细致的检查,从而造成了一些单位失控和漏管的现象。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对区域消防安全环境建设上的投入少,产生了经济发展和消防安全保障不协调的矛盾。造成消防基础设施跟不上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存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的消防安全意识特别是单位领导的消防安全认识不到位。二是历史遗留的问题,由于客观原因没有牵头部门或牵头领导,都不愿意出头露面推动基础设施改造,从而产生了不推不动的现象。
1.3 全社会参与的意识差,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有待提高。有些单位或政府部门对消防执法存在片面认识。一是以阻碍经济发展环境为由,对要求整改的火灾隐患以各种理由拖延和采取虚假方法欺骗监督执法人员,最终导致火灾的发生;二是监督执法是对公安消防机构的安全检查持对立情绪。
1.4 消防监督工作在新形式下存在着不适应社会化消防工作的需要。经济建设发展迅猛、传统的思维方式、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而在我们的头脑中还存在较深的传统观念和工作方法,没有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开拓创新,没有认真的分析,客观的评价现实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没有坐下来踏踏实实的研究新形式、新问题,往往流于表面文章,好大喜功。
2解决办法及措施
一是强化政府重视,提升消防工作统领能力。各地消防部门采取积极主动、多方请示汇报,有力推动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始终把加快消防事业发展、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搞好消防安全工作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及时对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机构进行充实调整,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办公室职责,建立完善安委会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了消防经费投入、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火灾事故控制指标等年度工作任务,对责任人、责任期限、奖惩措施等内容都做了明确规定。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细则》,对各级政府、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评,严格执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促进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强化部门配合,提升齐抓共管合力。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动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消防工作的良好局面。隐患普查整治中,各地政府专门下发了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全面掀起隐患整治,真正做到“系统抓、抓系统”的良性互动机制。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中,系统、部门要主动宣传,提前介入,全面提升本部门、本系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尤其在工作中,做到相互协调、互通有无,始终把消防工作的好坏摆在部门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落实,建设、工商、文化等部门充分把好火灾隐患“源头关”,优化消防安全环境。新闻媒体部门主动服务,为消防宣传提供舆论支持。
三是强化全民参与,提升消防安全意识。一是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提升全民认知消防、了解消防的意识和能力。二是以学校为宣传阵地,进一步拓展宣传覆盖面和广度,真正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三是以消防站对外开放为载体,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的主流媒体作用,及时宣传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消防安全工作,让全社会共同关注消防安全。五是全面开展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单位“社会人”的消防安全素质。 四是强化落实责任,提升火灾管控能力。一方面,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另一方面,在督察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上下功夫。今年来,各地政府在认真分析全市火灾形势的基础上,结合消防安保工作,及时抽调公安、消防、安监、监察、民政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对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察。通过督察,进一步督促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了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是强化严格执法,提升火灾隐患整治效果。按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有关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了宾馆、商场、影剧院、歌舞厅、车站和旅游景点、网吧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效果明显。同时,在各地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公安、安监、消防、建设、工商、教育、文化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火灾隐患突出的“三合一”场所及沿街商铺进行了全面排查,并逐家逐户逐店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尤其加大对整治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力度。通过整治火灾隐患,优化了消防安全环境,保持了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六是构建和完善社会化消防宣传体系。进一步做好宣传消防活动,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消防法规、防火灭火以及逃生自救常识,鼓励群众主动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加大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工作,不断巩固群防群治力量,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切实关注消防、积极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 企业消防安全现状分析
1.1 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薄弱
认识理念上的偏差,导致企业对消防安全管理重视不够,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对火灾隐患视而不见,整改不力。从企业消防管理现状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的现象比较严重。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对于如何开展消防管理所知不多。还有一些隐患单位投入巨资对隐患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中,管理工作跟不上,致使安装的消防设施和系统形同虚设。
1.2 火灾隐患较为普遍,火灾风险因素较高
企业由于大多处于起步和成长阶段,多处于企业发展初期,加之受自身经济实力的限制,在消防投入和管理上跟不上,很多消防安全因素未能与企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在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工艺流程等方面未按国家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施工,也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有的甚至在施工中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取消消防设施,导致消防安全基础条件较差,安全防范得不到保证,很多企业长期带险运营生产。据调查,很多规模企业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等方面都存在重大隐患,部分规模企业车间、仓库和住宿合而为一,用火用电管理混乱,疏散通道堵塞,消防水源缺乏,灭火设施不好用,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
1.3 员工消防意识薄弱,消防素质整体较低
企业员工流动性强,成分复杂,素质参差不齐,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而且上岗前基本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对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都缺乏系统深入的了解,用火用电常识匮乏,无证上岗较为普遍,带险操作习以为常,极易因违章操作造成火灾事故。而火灾事故发生后,又不会使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也不懂得正确的逃生方法,不知道如何现场处置,以致小火酿成大灾。近年来,国内相继发生的几起大火就充分暴露出了这方面问题,教训可谓深刻惨痛。
2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大火毁灭的不仅是生命、财产,还有企业的形象、企业的信誉。从这一点上讲,消防工作滞后的企业可以称为畸形发展的企业。人们显然是不愿意与这样的企业合作的。创业百日功,火烧当日穷。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其发展、壮大往往都需要经历一段艰辛的历程。可以说,成功企业的背后都凝聚了众多人的智慧与汗水。企业做好消防安全不仅关乎自身长远发展,也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只有安全发展的企业,才是健康的企业,是有竞争力的企业。企业抓好自身消防安全,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重大,义不容辞。
2.1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重点岗位防火责任制。每个单位都应当有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各项防火安全工作。
2.2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单位既可以制定若干不同方面的消防安全制度,也可以制定一个综合性的消防安全制度,但内容应该包含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能够保障消防安全。通常来说,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2.3 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
一是每一个单位都应该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规范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防火门、各类自动灭火系统等,通常是指固定的消防系统和设备;“消防器材”主要包括灭火器、环降器、防烟面罩等,通常是指一些移动的灭火器材、自救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志”主要包括火灾报警和手动控制的标志、灭火设备的标志、火灾时疏散途径的标志、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物质或场所的标志等,它是指用以表达与消防有关的安全信息的图形符号或者文字标志。二是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这是单位很重要的职责。只有这些消防器材设施和安全标志是完好、有效的,才能使其真正的发挥预防火灾和扑灭初期火灾的作用。所以凡是设有相关消防设施器材等单位,都必须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维修。此外还应该和具备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检查维修保养合同,并委托其至少每 12 个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
2.4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防火检查”是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一种主要形式,是指单位组织的对本单位进行的检查。该检查必须落实到单位的方方面面,既要有检查制度,也要责任到人,有检查、有记录,抓好落实。一旦发现任何的异常情况,应该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解决;如果个人或本岗位没有能力解决,应该马上报告上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解决。
2.5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结合本单位防火工作的特点,有重点的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职工了解本岗位的火灾特点,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会自救逃生。教育培训重点是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控制室人员、专职和义务消防人员、保安人员和重点岗位工种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油漆工、仓库管理员、客房服务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从业人员等。重点岗位工种人员,还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实行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词 高校 消防管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57 文献标识码:A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University Mixed Office Fire Management
SU Chuanling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Zhejiang 310028)
Abstract This paper made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background of Colleges Mixed office fire management, indicate problems of mixed office fire management in the daily work and propose targete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combining with actual working.
Key words college; fire management;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0 前言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办学模式的多元化,教学、科研、实验和继续教育培训、校企合作项目等用房也日趋紧张。由于高校办公用房资源有限,对房源分配难以全面做到一幢教学楼或办公楼属于同一部门来使用,造成教学楼、办公楼出现交叉办公现象普遍。以浙江省某高校为例,该校某校区教学主楼入驻单位达到17家(包括学院、系、研究所、继续教育中心、协会等)。混合办公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往往存在公共部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难等诸多问题。本人通过对高校混合办公楼公共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管理对策。
1 高校混合办公楼消防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高校混合楼使用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政策落实不到位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管理规定》,二级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负责全面消防安全工作,包括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开展防火检查、开展日常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等各方面工作各单位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因高校扩招等原因,当前高校多校区办学是常见的形式,某个二级单位的实验室、中心等分散于几个校区的情况也成为常态,因此,带来了混合办公楼消防管理的难题。高校混合办公楼为几家二级单位共同办公、交叉使用,通常是由部分二级单位所属的中心、研究所等某个老师或负责人使用,办公、使用、科研用房分散在其他校区,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消防管理人管理不到位,因此,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也缺乏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的监督、考核,混合办公楼内师生消防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很多师生缺乏基本的防火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的方法。
1.2 混合办公楼公共部位缺乏管理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各单位应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然而,在高校混合办公楼的实际管理中,消防管理工作缺失严重,各部门责任不清,无法按照上述原则进行管理,常出现无人管的现象。主要表现有:(1)逃生通道常被堵死。《高等学校管理》规定,“设置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要确保其完好有效,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在混合办公楼的实际管理中,某些单位为安全管理等自我方便,将通道门锁死或通道门被自行车等其他物品堵塞,影响疏散逃生。(2)消防器材、设施等缺乏日常管理。根据《高等学校消防管理》规定,“二级单位应经常开展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等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然而,混合办公楼内的入驻单位很难落实相关规定,混合办公楼内的灭火器、消防水带、应急灯等器材、设施过期或损坏情况较多,部分单位既没有日常消防检查记录,更缺乏对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管理。
1.3 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难以落实管理责任
由于入驻混合楼的单位往往是二级单位下属的一部分,有的仅仅分配给教师的几间实验、办公用房,在日常检查中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发放消防安全隐患通知书就比较困难,因二级单位的消防责任人、管理人不在同一校区,消防安全隐患也不能得到及时整改。
2 高校混合办公楼消防管理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2.1 高校保卫部门应继续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高校保卫部门作为高校消防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应根据学校具体情况,不断完善消防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各二级单位政策的落实;督促各二级单位级二级单位与所属中心、研究所等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单位、各部门、每个实验室、办公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一个人。明确各个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力量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将消防工作分解给各部门,并制定奖惩措施,赏罚分明,让各单位感受到消防工作的压力,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加大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知识应突出每个单位的特点,不断探索新形式、新方法,切忌流于形式。
2.2 二级单位应加强政策落实
“领导不重视是消防管理最大的隐患之一”。目前,高校存在重科研、教学,轻视消防工作,常将消防工作置于无足轻重的位置,总认为消防管理工作是高校保卫部门的职责,工作由保卫部门来做,不仅自身重视不足,甚至有时对保卫部门的工作也不予积极配合。因此,高校各级领导应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责任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加强重视,认真落实《高等学校消防管理规定》,明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明确每一个办公室、实验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加强对房间责任人的管理,将消防责任定点到每一个人,构建院系行政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体教职工共同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3 推进混合办公楼物业化管理
推进高校混合楼物业化管理是有效解决当前混合楼公共部位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有力措施之一。在实际工作中,仅靠有限的高校保卫力量开展混合楼的消防管理工作是非常吃力的,而推行混合楼的物业化管理,将混合楼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物业公司,可以加强对混合楼公共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学校应参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大楼面积大小补贴一定的物业管理费,余下物业管理费根据用房单位所在混合楼内的使用面积,按比例分摊物业管理费。学校后勤、保卫、房产等部门应组织协调用房单位大楼物业管理的实施。
2.4 房产部门应加强对房源的动态管理
房产部门应不断完善办公用房的管理制度,加强用房监督,及时了解掌握用房单位的机构改革、学科调整及人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各单位的用房配置,以适应学校教学科研服务发展的需要。对于因机构调整或人动不再使用的房屋、使用期满的用房、长期闲置的用房等采取措施及时回收并进行重新分配,加强对用房信息的动态管理,并支持协助用房单位实施大楼物业化管理,确保大楼安全。
参考文献
[1]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9.
***以建设“平安***”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转发了******防字[2006]2号文《*****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春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园区建立了以主任负总责,副主任负具体负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并与园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全面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挺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
2006年**加大检查力度,以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本着对园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三、确保了春季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多发、人民群众关注的公众聚集场所、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单位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区火灾形势。为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3月16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企业单位的春季消防安全工作,3月19日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火用电仓储安全及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了检查;3月22日对电气线路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3月25日对消防队组织训练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我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在此项工作中,**确定了4项治理重点:1、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和物资集中场所;3、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和场所;4、大型写字楼。研究制定了5项工作措施7项检查标准,并结合园区自身实际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三责任、四措施、五联动”的工作方法,分阶段分批次有条不紊地进行治理。在实际操作中,督促各单位按照此次专项治理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火灾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认真彻底整改。通过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各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治理期间,**未发生一起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五、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收效明显
4月2日,***开展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仓库、餐厅等场所为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情况;火电源管理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教育情况。通过检查,使各单位的防火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整体抵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检查过程中***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使单位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六、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二、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继续实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管理。3月底前将辖区单位按照《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分级界定标准》确定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一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真正实现“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化现代管理方式。对重点单位的抽查,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一般单位的抽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推进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娱乐场所等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三、继续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不少于10个,各镇(街道)、开发区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不少于5个,并报区政府备案。
四、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巩固“三合一”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商业经营性“三合一”场所通过技术等手段进行整改,厂房、仓库内设置的“三合一”场所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五、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公安消防大队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关部门;安监、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教育、民政、交通、农发、文体、卫生、旅游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供水公司每季度要对全区市政消火栓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完整好用。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要对火灾隐患依法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治到位。
六、全面落实全区消防规划,确保市政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道路建设同步,无市政供水的区域应在河道边设置专用消防取水码头。严把建筑消防审核、验收质量关。重点工程、人员密集场所、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审核、验收率达100%。建筑消防设施合格率巩固在95%,新建建筑消防设施合格率达100%。大力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习惯性违法行为,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签订专项《消防安全保证书》达到100%。
七、依法督促单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设有控制中心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率达到10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90%。实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率达100%;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培训率达100%,并持证上岗。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培训率达80%。
八、深入贯彻《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巩固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切实加强消防协管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加强消防管理工作新机制。加快推进黄埭消防站建设,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在渭塘镇做好建设省区域性灭火应急救援中心工作。各地要针对辖区内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小旅馆、小饭店、小浴室、小门市、小歌厅、小作坊等“六小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建立健全防消结合的社会化巡防工作机制,做到有效防火灭火。
一是确定了新的消防工作原则:即“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和完善了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规划及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宣传教育,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建立火灾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的法定职责;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做好消防工作的职责;明确和完善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消防安全的具体职责,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三是改革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改革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制度,对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加强了消防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明确了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责;明确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国家对消防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在明确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要求的同时,取消了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行政许可。
四是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同时,对乡镇消防规划、消防力量建设、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是完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制。规定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明确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保障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六是加强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应急救援建设和保障措施,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规定了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七是加大对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取消了一些行政处罚限期改正的前置条件,完善了应予行政处罚的违反消防法规行为,调整了处罚种类,明确了罚款数额,对一些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设定了拘留处罚,增强了法律威慑力;并规定对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八是加强对消防执法工作的监督专门增加了“监督检查”一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职务谋取利益,不得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消防法》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法》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主要有:
一是在总则中规定,任何单位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二是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等。
三是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特殊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五是规定倒可单位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六是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七是规定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单位,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根据新《消防法》的规定和消防现实工作的要求,公安部还出台了与新《消防法》配套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规章,就改革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改进消防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改进消防监督法律文书、时限、程序和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出进一步的具体规定。这些规章将与新《消防法》同步实施。
落实好新《消防法》对于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无疑提供了新的契机。当前,我省公共消防安全方面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