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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消防培训总结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4 15:08:5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森林消防培训总结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森林消防培训总结

第1篇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肯定成绩,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正视问题,全面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冬明春的森林消防工作。会上,各地交流了情况,并就《市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大家理清了思路,明确了任务,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了全市森林消防工作方案,增强了操作性和针对性,希望各地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去冬以来我市的森林消防工作实现了低发可控的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森林消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去冬以来我市的森林消防工作又一次取得了好成绩。这其中固然有天帮忙的因素,但主要还是我们加强自身建设,积极谋划,科学防控的结果。主要有四方面的做法值得肯定。

(一)周密部署,参谋作用日益凸显

按照提前研究、全面部署、狠抓重点的工作思路,去年10月份,各级各地就对冬春森林消防工作进行了系统研究和周密部署。市森林消防办公室及时制定下发了《市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方案》。市、县、乡三级政府和森林消防部门召开会议,层层部署落实。各级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了春节、元宵、清明等重点时期的森林消防工作。市政府了《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规定3月28日至4月6日为全市森林禁火期,禁止明火上坟和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都能亲自部署森林防火工作,重点时节和高火险天气亲自带队督查,扑救森林火灾亲临现场协调指挥。市、县森林消防办和森林公安在宣传教育、巡查督察、信息传递、上通下达等方面,重点突出、操作规范、针对性强,发挥作用较好。特别是在森林火灾的扑救中,注意掌握天气情况、随时分析火情变化、根据林相和植被利用地形等综合判断,提出森林火灾扑救的意见,为领导出谋划策,参谋作用日益凸现。

(二)加强宣传,全民防火意识逐步增强

各级各地针对森林火灾多发和森林消防工作中的不利因素及突出问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去冬以来的森林消防宣传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重点开展了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在面向社会开展宣传的同时,去年12月23日,市森防办召集各县(市、区)森防办主任、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二是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2月26日,市森林消防指挥部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法制办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守护绿色家园,关注森林消防”为主题,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提倡“无烟扫墓,文明祭祖”为重点的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三是制作挂图,开展宣传。3月份市森防办制印了12000份《森林消防宣传挂图》,在全市各地广为张贴,营造了更为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

(三)加强巡查,野外火源管理更加到位

一是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各级各地根据省厅护林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对护林员队伍普遍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目前全市共有护林员2000余人,火源管理更加到位。二是开展正常管护。高火险天气全市护林员上岗到位率明显提高,对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部位、重点地段的火源管理进一步加强。护林员基本能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积极扑救,对违章用火劝阻不听的,报乡镇及时处理。三是实行重点监护。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镇、村落实专门人员跟踪监护,消除隐患。四是加强巡逻检查。高火险天气,县乡两级整体联动,开展“清火”行动,深入林区开展野外用火巡查督查。清明节等重点时期,各级各地还组织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促进了森林消防各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

(四)健全网络,扑火能力进一步增强

各级各地普遍加强了森林消防队伍和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森林消防网络进一步形成和完善。去冬以来,各地按照力量均衡、布局合理的要求,新建了一批森林消防队伍。对原有基础较好的乡级森林消防队,通过提高人员素质、增加装备配备、落实经费等手段,提升为县级森林消防队伍。通过解聘一批不合格队员,招聘一批符合要求、素质较高的新队员,充实了各类森林消防队伍。据统计,全市现有专业森林消防队2支,计5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200支、计5000余人,其中可跨县际调度的20余支,近400人。从制度建设、队员培训、队伍装备、调度使用等方面着手,狠抓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努力增强队员的纪律性,提高战斗力。各地在确保现有森林消防器材完好、齐备的基础上,普遍增加投入新购了一批消防物资,有效地提升了装备水平。全市现有对讲机200余只、风力灭火机近800台(其中进口风力灭火机占1/5),除此之外还有油锯、割灌机、高压消防水泵,装水消防车、运兵车、消防宣传专用警车、发电机组、手持GPS护林员定位监控系统终端、2号扑火工具、消防铲、灭火水枪、柴刀及一定存量的灭火弹等消防器具。市内各地的森林消防力量和消防物资相互支持、合理调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今年1月,市森林消防办公室组织举办了一期200多人参加的森林消防业务培训班,内容涉及林火理论和扑火安全知识,地形图常用知识,对讲机使用与保养和风力灭火机等扑火器具操作技术等。各级各地对森林消防队伍普遍加强了培训,各级指挥系统基本能做到信息畅通、方案具体、高效、处置科学。

二、认清形势,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尽管森林消防形势总体较好,但是随着森林防火期的临近,森林火灾有抬头的迹象。前几天全市就发生了2起森林火灾。我们不能将几起零星的火灾仅仅视为偶发事件,而应该将之当作一种信号。如果我们的工作稍有松懈,我市又极有可能进入新一轮的森林火灾高发周期。我们一定要有危机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

从客观因素分析:(一)全球气候日趋变暖,森林火险等级升高。今年以来,澳大利亚、智利、美国等一些国外地区频现森林火灾,国内南方地区,特别是湖南、江西、云南等地的火灾也较为严重,这些案例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意识到由于气候条件的不容乐观,全球已进入森林火灾高发周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冬极有可能是暖冬,森林消防形势更是严峻。(二)森林火灾连年低发,可燃物载量增加。一方面,近年来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林间可燃物载量成倍增加,另一方面,生物防护林带尚未形成,而林下杂草却四处丛生;再一方面,迹地更新后的林木正处于易着火的中幼林期。当前气温偏高,植被凋零,枯枝落叶蓄积,加上天干物燥,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稍有不慎,极易酿成大的灾害。

从主观因素分析:一是由于近年来森林消防的形势一直较好,各地对森林消防工作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无形中可能会下降,从而产生麻痹侥幸心理,出现“工作疲软”现象。二是“两支队伍”建设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资金投入少,人员报酬低,装备水平差,护林员队伍上岗率低,森林消防队伍布局不尽合理,反应速度不快,战斗力不强等问题在部分地区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不够周详,扑救组织指挥能力有待加强。有些地方,在发生火情时,组织扑救不够及时,往往等酿成火灾后才开始调动力量支援;在火灾扑救中,不能掌握火场全局,不善于科学、灵活地运用战略战术,参谋作用发挥得不充分;明火扑灭后,没有留足人员和采取相应的措施清理火场,往往造成死灰复燃。

总之,从主客观两方面分析,形势都非常严峻。作为森林消防部门,我们自身千万不能麻痹,宁可把困难想得多一点,把形势估计得严峻一点,唯有立足于防大灾救大火,做好政府参谋,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才有可能保持成绩和不断地开创森林消防工作新局面。

三、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坚决打赢今冬明春的森林消防攻坚战

作为职能部门,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离不开这么几项工作。即:要当好参谋,努力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得到支持;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用火的意识;加强管火和扑火两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这里有几条标准或者说要求,我想提出来与大家探讨。防火办的工作有没有到位,就要看思路是否清晰、参谋作用发挥得如何以及平时的工作是否有条不紊;党委政府是否真正重视,关键就要看清明等重点时期的管火力度大不大;宣传工作是否到位,不是看出动了多少宣传车、悬挂了多少横幅、张贴了多少标语,而要看森林消防工作是否深入人心;考验扑火队伍的战斗力,要看森林火灾控制率有没有降下来,有没有过夜火;护林员队伍建设的成效如何,就要看森林火灾的发生率。森林消防工作离不开这几项,关键是要我们一项一项地抓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

积极当好党委政府参谋,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前提和重要保证。要积极推进森林消防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全面贯彻和落实。要真正建立和落实森林消防工作各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山头地块,构建一个县、乡、村三级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消防责任体系,并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将每个山头地块的森林消防责任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用火意识

加强宣传始终是我们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消防宣传工作。

一要突出宣传重点。针对秋冬季节农事活动频繁,野外用火增多的实际,要广泛动员和组织乡村干部、护林员深入林区和山头地块,做好部分群众的宣传说服工作,提倡安全用火、科学耕作,反对无序烧荒、烧灰。针对部分地区群众在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有“送坟灯”等习俗的实际,要大力提倡“无烟扫墓,文明祭祖”;针对现阶段出现的放“孔明灯”现象,要特别加以正确引导,广泛开展宣传和警示教育,使居民意识到这种行为存在的火灾隐患。

二要丰富宣传形式。除了设置固定宣传牌、发放宣传年画、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公益节目、编发防火短信等宣传形式之外,要有所创新,力求喜闻乐见。对全市主要风景区、入山道口的“虎威威”立体宣传卡通要进行刷新。

三要拓展宣传广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影、移动通信、互联网、广播、报刊、墙报等公众媒体,反复宣传,使得宣传工作无处不在,无时不讲,无人不晓。要广泛深入地开展“面对面”宣传,加强对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农村孩童、老年人和痴呆傻人员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做到不漏一人,不留隐患。

四要确保宣传实效。要深入开展森林消防形势宣传,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森林消防形势的严峻性、森林火灾后果的危害性和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把森林消防工作融入到林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营造出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

一要切实加大投入,争取更多的资金来源和优惠政策,保证各类护林员和森林消防队员的薪酬待遇,确保其工作积极性。森林消防部门要与林技部门通力协作,统筹使用好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经费,建立起县级统筹、乡级具体抓落实的运行机制。当前,各地更要包装好项目,积极争取省里“森林生态效益公共管护经费”。今年临海市的“护林员考勤系统”项目就争取到省里专项资金支持。对此,希望各地要引起重视,编制项目,申报争取管护经费,用于森林消防。要开动脑筋,抓住机遇,乘势推进森林消防工作的上水平、上台阶。

二要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现有队伍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合理布建,力求形成网格化的队伍布局。通过资金倾斜、规范管理等途径和手段,切实加强县级可调度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以有效提升县域调控能力。要加强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火灾扑救能力,一旦发生火情,确保拉得出,打得赢;要创造条件推行森林消防队伍半军事化管理,提高执勤率;要全面推广在重要时段重点地区森林消防队伍集中待命的有效做法。

三要加强基层护林员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根据《关于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参照《关于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建立护林员队伍,配足配齐专职护林员。要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GPS检测平台,对护林员进行监管,切实提高护林员的上岗率,并结合“巡山日记”制度,强化护林员考核,使管理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是加强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各地要进行一次再检查,及时增添扑火用具,尤其是要争取资金购置高压水泵和进口灭火机等先进高效的扑火器材,以保障扑火需要,提高科学扑火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预案,不断提高科学扑火的水平

在现有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的森林消防形势,各地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一套操作性强的扑火规程或实施方案。要逐步完善立足于县、乡级扑救重大和一般森林火灾的运行机制,制定不同火险条件下的应对措施,确保各级政府和森林消防部门能够适应火险情势变化,及时、有序、合理、高效地安排各项工作。要认真做好突发火情的应急准备。高火险天气和重点时期,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员要全部进入临战待命状态,各类扑火器材要确保齐备完好,确保一有火情能够快速处置。各级各地在抓好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备战的同时,要发动和组织好以村为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做到“村自为战”,努力克服扑火力量不足的问题。一旦出现火情,各地要迅速出动,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避免酿成森林大火。行政区域交接处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通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扑灭。各级各地要高度重视扑火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科学指挥、有效扑救,尤其要严禁老、弱、病、残、幼等人员参加扑火。

(五)进一步加强督查,确保森林消防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

各地要迅速开展全面森林消防检查,检查责任落实和措施到位情况,以及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措施未落实引发问题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是组织领导不到位、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防火器材不足的单位,一律下发《森林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追踪落实情况。要切实加强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提高查处率。

(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森防办的职能作用

第2篇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的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3.1.2 预警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

必要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1.3 预警响应

当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武警森林部的队伍对兵力的部署进行必要调整,当地森林消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信息报告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火场距国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国或邻国森林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7)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8)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9)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4.2 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扑救火灾

立即就近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公安消防部的队伍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 信息

通过授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国家层面应对工作设定IV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3.1 IV级响应

4.3.1.1 启动条件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3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4.3.1.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卫星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省份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3)视情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3.2 Ⅲ级响应

4.3.2.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4.3.2.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近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武警森林指挥部指挥当地武警森林部的队伍扑救火灾,指导相关武警森林部的队伍做好跨区增援准备。

(4)中国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3.3 Ⅱ级响应

4.3.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7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3.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指挥部调派武警森林部的队伍跨区域支援,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跨省(区、市)参加扑火。

(3)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协调中央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4.3.4 Ⅰ级响应

4.3.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已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10万公顷;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3)发生森林火灾的省级人民政府已经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国务院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3.4.2 响应措施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火灾扑救、人员转移、应急保障、宣传报道、社会稳定等工作组,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指导火灾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协调增调解放军、武警、公安、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增调航空消防飞机等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省级人民政府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跨省(区、市)转移受威胁群众。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组织统一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制定。

5.2 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国务院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部的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驻军、武警其他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跨省(区、市)调动扑火力量增援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2 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由民航部门实施空运。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部的队伍的输送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铁道部或民航部门下达运输任务,由所在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武警森林部的队伍联系铁路或民航部门实施。

6.3 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依托火灾发生地周边航空护林站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进行处置;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动。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跨省(区、市)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报国家林业局同意后组织实施;需要调用部的队伍及其他民航飞机支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5 物资保障

国家林业局加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地扑火需要。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6 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7 附则

7.1 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7.2 涉外森林火灾

当发生境外火烧入或境内火烧出情况时,已签订双边协定的按照协定执行;未签订双边协定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外交部共同研究,与相关国家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7.3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4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3篇

在破坏森林的各种原因中,以森林火灾最为严重。为了确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可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笔者进行了如下总结和归纳:

1.增强领导,全面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

森林火灾已给生态环境和经济造成很大的损失,森林防火已成为林业主管部门、甚至是各级政府在森林防火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因此要提高各级干部思想认识和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宣传教育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危害。

各相关林业主管部门,须思想认识到位,高度重视,组织有力,责任明确。要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明确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搞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考核、抓好森林火灾的扑救。最重要的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另外,要奖惩分明,对领导得力、措施落实、预防到位、扑救及时、成效显着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引起火灾的责任人,以国家《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为依据,对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任者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此外,各相关林业主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森林防火的政策培训。相信,高度负责的精神,务实高效的作风,果断有力的措施,才能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森林火灾的危害及火灾扑救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搞好森林防火,对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生产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此,要把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森林防火意识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走预防为主、宣传为先的路子。充分发挥利用广播、录音、录像、电视和标语等宣传工具,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强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发挥舆论和媒体的导向作用,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森林防火意识。另外,要注重对火灾救援人员的火灾扑救知识培训。

3.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各部门相关人员的通力合作预防火灾

特别注意的是,乡、村以及村民小组都应建立相应机构,制定防火措施。切实强化村级护林防火组织,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可以通过协会,组织护林小分队,做好森林防火安全防范工作。建立森林防火管理机制,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有关单位、单位在护林防火工作中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讲究方式、方法、高质高效地完成防火工作任务。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到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大事,护林防火不是哪一个单位,哪一个单位的事情,要求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火工作。

4.强化可燃物管理、火险等级预报和监测等方面的工作

进入森林防火期,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控制一切野外用火,杜绝在林区和近林缘随意烧荒、烧田坎和烧灰积肥等生产性用火。针对旅游区森林防火安全,要增强旅游区火源办理,划定用火区,严禁随意用火。旅游区外,该设卡的设卡,该封禁的封禁,一定要安顿专人严卡死守,特别是相比徒步登山旅游等进山人员要严格登记(包括住址、姓名、身份证号码),增强监管,防患于未然。

火险预报在防火期内,对森林火险情况进行预测预报是森林防火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森林防火设施在林区应有各种防火设施,防火线、防火林道、防火林带、眺望台等。进入重点防火期前,协助乡镇政府对防火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防火理念的更新和装备补充

防火理念的更新、装备的发展以及应付紧急状态综合能力的提高。各相关林业主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森林防火的业务技能培训。在今后若干年内通过吸收和培训各类专业人才以充实森林防火科技管理和研究队伍。像林区和居民点结合部(交界域)特殊地区火灾发生的规律、火灾发展过程中的能量输运和诸如飞火、火旋风以及树冠火在内的特殊林火现象等是今后研究的主要防火问题。

与森林防火事业相关的装备,小到简单的扑救工具、救火队员的防护服和面罩以及便携式通信器械,大到各类消防车辆和运载水和喷洒灭火药剂的飞机,品种繁多。装备补充和更新要制定详细的指标。增强防火值班、防火战备和通信联络,严密关注本地气象和林火动态,坚决杜绝、减少火灾火情的发生。

归结以上内容:

防火工作必须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精细管理。要迅速开展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建立森林防火管理机制,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地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第4篇

关键词:森林火灾;预防;扑救

森林是国家的重要财富。森林火灾是危害森林的大敌,一场火灾在旦夕之间就能把大片苍翠茂密的森林化为灰烬,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同时使林地失去森林的覆盖,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发生水旱风沙灾害,影响农业稳产高产。在居民点、农田、山林交错的山区发生森林火灾,还会烧毁房舍、粮食、农具和耕畜,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森林火灾还会烧死林中的大量益鸟、益兽和烧毁各种林副产品。发生森林火灾的,必须动员大批人员去扑火,既耽误生产,又浪费人力物力,甚至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给国家人民带来严重的损失。

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地处北纬,位于黑龙江省中部46°01′30"--46°37′23",东经127°54′40"--127°51′15"-,林区地处哈尔滨市所辖木兰、通河两县内,局址设在巴彦县兴隆镇。气候属于湿润性季风气候,年均气候1.2℃左右,最低气温在一月份,平均为―23℃;最热七月份,平均气温20.7℃。历史极低温―45℃,1985年以来最低温为―40.7℃,最高温35℃。

新民林场总面积约16500hm2,森林覆盖率80%。该场根据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成立了森林消防专业队。在历届场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和全体防火队员的同心协力工作下,该场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多次被兴隆林业局评为森林防火先进单位,有效地保护本场及周边的森林资源的安全,为维护生态平衡,保持林区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现将兴隆林业局新民林场防火对策总结如下。

1 火灾的预防工作

1.1 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

开设三十多千米的人工防火道,每年安排本场职工砍尽防火道上杂草、杂灌,扒尽可燃物,阻隔火灾的蔓延,同时从2006年开始每年进行生物防火道的建设;维修旧的了望台和新建一个了望台,以便更好地观察、发现火情,加强山上公路的建设,有利于阻隔林火,并保证扑火队员和物资畅通无阻及时运送到火场。

1.2 确定防火期

每年防火期为9月15日至翌年5月15日。防火期内有专职人员全天24h值班,严格执行本场拟定的防火制度,以预防火情及在火情发生后确保火情传递畅通。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山上的各路口树立森林防火牌,强化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与各相邻的林场(所)乡、镇、村开展联防工作,保持信息畅通。有针对性地强化火源管理力度,在防火期和节假日、重点地区严格做到人员到岗到位,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发现火情,以便及时进行扑救。

1.3 制定扑火预案

由指挥长领队、队长带队,明确责任。大力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以及防火队员对防火知识的学习、掌握,加强灭火演练,备足、检修维护灭火器具,充足油料。防火紧要期进行防火队员集训,集中食宿,保证信息畅通,严阵以待,以确保及时发现火情,发现火情后迅速出警,尽快将火扑灭,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2 火灾的扑救工作

2.1 扑救前准备

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扑火预案。根据火情情况逐级上报,参考预案,临时制定扑火实施方案,集结、调动扑火队员穿上防火服装,戴上头盔,带足灭火器具、油料以及后勤保障和通讯设备,如是下午,要带上照明工具,以保证晚上的安全工作,迅速赶赴火场,做到及时、有效地扑救,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失。

2.2 火灾扑救过程

扑火队员到达火场后,根据火场面积和火势大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集中力量封锁火头,限制火势的发展,把火消灭在最小的范围内。如果火场面积已经很大,或者火势很强,应该分派人员从火两翼开始进行扑打,逐渐逼近火头,降低火势,直至将火线全部扑灭。火被扑灭后,必须在火烧迹地上进行巡逻,要及时、彻底地消灭火场内的余火,对靠近火场边缘还在燃烧或冒烟的立杆倒木,用水浇灭或搬到安全的地方。留守部分人员看守火场,以防余火复燃,检查火场是否已经达到“三无”,即无火、无烟、无气,最后撤离火场。

2.3 火灾扑救中的人员安全

如果是场外火情,扑火人员对地形不熟悉,开展火灾扑救工作要有对地形熟悉的人员带领,指挥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扑火队员开展扑救工作,严格按扑火操作规程操作,听从指挥,遵守组织纪律。扑打强度较大的火时,不独自猛打硬拼,要注意风向和风速的变化,不在悬崖陡壁处打火,加强扑火队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防火队员的生命安全。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原则,全面提升我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全面排查分析研判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有效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要加强宣传发动力度,调动安全生产排查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建立隐患排查和举报奖励制度。各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要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周密安排排查整治工作,将责任明确到人,工作不留死角,分步实施,统筹推进。

(三)加大排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各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要彻底排查隐患问题,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落到实处。要建立并落实排查工作责任制,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形成问题台账,逐一整治到位;不能立即整治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治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要建立安全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提炼,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体系。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特别对重点隐患部位要加强监管和整治力度,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排查内容

对局机关各股(室)、社会福利救助中心、救助管理站、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开展常态化、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项、不留一个死角”。拉网式排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重大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报告。具体排查内容如下:

(一)养老机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内容

1.是否存在消防、食品、环保等安全隐患;建筑是否符合相关部门设置的基本标准。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消防、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食品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健全消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是否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是否每天安排专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巡查。

4.是否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燃气管道、液化气瓶和灶具,是否存在违规用气用电现象。

5.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7.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食品安全培训,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是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是否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宣传;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8.是否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9.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相关要求。

(二)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内容

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房屋建筑是否符合相关部门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有无违规改建。

3.是否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是否每天安排专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巡查。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是否定期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5.是否组织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是否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宣传;是否开展消防设施隐患排查。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7.是否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是否按照殡葬服务机构行业标准和工作规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9.是否配备专业的森林防灭火器材;是否定期对森林防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配备专业扑火队员。

10.是否定期组织森林防灭火演练;是否定期组织地质灾害疏散演练。

11.是否与当地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签订联防协议。

12.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相关要求。

(三)救助管理站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内容

1.是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是否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工作。

2.是否按照《救助管理机构安全》(GB/T29354-201)和《流浪乞讨人员托养机构安全规范》等行业标准和工作规范,统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3.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相关要求。

(四)民政服务对象保障隐患重点排查内容

是否及时将符合政策的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流浪精神疾病人员等弱势群体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

(五)极端气候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内容

是否制定极端气候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应对极端气候的各项防范措施。

第6篇

关键词:森林防火;漾濞县;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S3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24-0085-02

1 引言

森林在我国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吸收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减少对人体的危害,还能够降低噪音污染,森林作为各类动植物生长和繁殖的重要场所,在保护生物的多样性方面作用显著。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重视林业发展,并将森林防火工作提到了重要日程上,极大地降低了森林火灾的发生率,提高了森林火灾的扑救能力。但是就全国来看,森林火灾依然时有发生。一旦森林发生火灾,不仅毁坏大量的树木,让动物失去栖息的场所,最终导致生态环境失衡。基于此,本文就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相关探讨。

2 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森林防火工作现状

漾濞县的全称为漾濞彝族自治县,该县位于云南省的西部,大理白族自治州的中部。全县总面积为1957 km2。境内最高海拔为4122 m,最低海拔1174 m。漾濞县因为受到亚热带季风气候的影响,夏季无酷暑,冬季无严寒,最大的气候特点为冬春干旱、湿度小,因此是森林火灾的高发地带。近年来,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通过层层落实防火职责,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加大安检的查处力度等重要措施,提高了该县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能力。

3 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森林防火存在的问题

3.1 森林防火的意识有待提高

森林防火工作本身是一项时刻需要关注的话题,切不可疏忽大意,但是就当前漾濞县来看,依然还有个别防火人员和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有待提高,没有深刻意识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存在着“轻预防,重扑救”的情况,从而导致森林防火工作成效不高。

3.2 野外用火管理不到位

主要存在着个别村野对野外用火的管理不严格,有章不循、有令不止,未批先烧,不批也烧,各类违章违令用火的现象屡禁不止,农事用火、烧灰积灰等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在野外用火管理不到位。

3.3 资金不足,防火O施不足

无论何种设施,都离不开足够的资金作保障,虽然当前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县上的防火设施(如:人员配备、通讯器材、扑火物资)等相对比较完善,但是县下的各个乡镇还有待提高,防火第一级村级和村民小组扑火器材严重不足,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时,仅能依靠树枝灭火。针对重点林区的防火隔离带开挖的数量过少,导致火灾的蔓延势头有增无减。另外,对讲机配置数量不足,对于手机信号差的地区扑火队员彼此之间的沟通难度大,扑火的效率较低[1]。

3.4 检查督促工作不到位

就目前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的检查督促工作来看,依然有个别乡(镇)对各项森林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特别是在火灾高发的冬春之际,个别乡(镇)的包村干部未落实进驻挂包村的监管措施。

3.5 救火工作难度大

即便当前我国对消防人员的选拔非常严格,并且所有的消防员必须接受专业技能培训以及参与多次的实战练习后,才能真正进入岗位,但是这并非意味着消防员掌握了一定的救火、灭火技能时在面对火灾时依然能够游刃有余。在实际情况中,也会出现由于缺乏科学的指挥和实践经验,导致他们在面临火灾突然情况时,救火工作无法迅速开展。

4 对策与建议

4.1 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不仅仅是一项社会性工作,也是一项群众性工作,它与社会的千家万户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要想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势必要通过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漾濞县相关部门应该将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首要任务来抓,全面提高各级干部思想认识和群众的防火意识。要充分利用当地的新闻、报纸、广播、网络等途径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森林防火条例》、《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群防联防意识,让广大群众自觉树立起“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特别是针对全县的重点林区,要确保防火宣传不留盲区、不留死角[2]。

4.2 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野外火源是引起森林火灾的最主要原因,因此要想做好漾濞县的森林防火工作,关键在于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因此全县各个乡(镇)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严格审批野外用火,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针对森林火灾的高发期要严格管理。

4.3 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森林火灾的开展离不开大量的资金保障,然而仅仅凭借云南省当地政府部门或者林农投资无法满足森林防火工作所需,因此还应该加大资金的投入。在原则上依然坚持“地方投入为主,国家给予一定支持,多渠道筹资”的原则来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的森林防火资金投入机制,分级筹资、分级管理,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另外,森林防火还需要遵循“全面规划、分工实施、重点配置”的原则,通过立项目、政府采购等形式,加强森林预测预报网、防火t望网、通信网以及扑火系统等建设。对于从事森林防火的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以及扑火器材,并积极运用各种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的设备。

4.4 加强森林防火的督查

在防火期,建立由漾濞县纪检监察、“两办”督查科以及效能办等部门组成的森林防火督查小组,该小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第一,加强对各个乡(镇)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防火工作部署、防火值班情况、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巡山护林等情况开展督查,督查方式一般为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针对抽查出来的森林火灾隐患以及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全县通报;第二,针对森林火灾的多发区域,加强对火灾的综合整治工作的督查,从而督促重点火险区的综合防治工作,掌握漾濞县森林防火的主动权,保证各项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3]。

4.5 加强森林扑救队伍建设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时,火场火势常常变幻莫测,因此开展森林扑救少不了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作保障。有必要提高扑救队伍的专业技能,让他们在面临火势时能够临危不乱,针对各种突况迅速做出决策,井然有序的开展扑救工作。因此要加强对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各级扑救队伍的专业培训,首先要加强对各级扑火指挥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保证每一个指挥员均具备较强的领导、组织、指挥能力,不仅能够做出事关全局的战略性部署,还能根据火灾发生的情况和环境条件制定灵活的扑火方案,保证每一个人员的安全和森林资源的安全。除此之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队员的实战训练,全面提高消防人员的扑火技能和作战能力,提高森林扑救的效果。

5 结语

随着近年来森林经营方式、人类生活方式以及气候条件的不断改变,森林火灾的发生率不断提高,虽然当前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森林防火工作还存在着各类问题,但是笔者坚信,只要找准问题,采取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防火的督查,加强森林扑救队伍建设等措施,就一定能够切实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保护森林和群众安全。

参考文献:

[1]魏书精,胡海清,孙 龙,等.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形势及对策[J].森林防火,2011(2):1~4.

第7篇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千岛湖区

中图分类号:F32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919(2012)01-0049-04

2001年,浙江省淳安县新安江开发总公司组织林业科技人员,根据《浙江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要求,对所经营的千岛湖区森林进行分类区划界定。2004年,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出台了《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按照要求,公司对2001年区划界定的生态公益林进行了调整完善,全公司区划界定国家级生态公益林23012hm2,涉及16个国有林场,公益林面积占全公司林地面积的72.9%。千岛湖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经过10年的建设和保护,成效显著。

1 组织保障和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1.1 组织保障体系建设

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相关科室中层领导及林场场长组成的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等,协调各方面关系,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各林场也建立了相应的实施小组,负责本辖区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公司还专门成立了护林巡逻大队,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的管护。

1.2 管理网络体系建设

公司与林场签订《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责任书》。林场与专职护林员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由各场场长担任监管员,签订监管责任书,各监管员对辖区范围内的专职护林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由此建立了分级负责和统一监管的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形成公司、林场、护林员三级管理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管理模式。

2 生态公益林建设举措

2.1 精挑细选,组建专职护林队伍

按照“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总要求,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规范化管理,实行护林队伍全覆盖。

2001年开始,各国有林场均建起了专职巡山护林队伍,共有护林员80余名(每年根据考核情况,对个别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国有山林护林的护林员进行调整)。公司遵循县政府出台的专职巡山护林员管理办法,执行“四项制度”:①培训上岗制。以林场为单位统一组织专职护林员进行培训,发放上岗证、红袖套、服装、电喇叭及台帐登记簿,规范巡山。②“双重管理、双层监督”制。护林员实行由所在林场监管员及公司护林巡逻大队双重管理,同时接受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局的双层监督。③巡山工作考核制。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并实行报酬与考核挂钩制度。④暗访督查制。公司及林业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对巡山护林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尤其是在森林火灾高发期,专门组织森林防火督查组下林场督查,确保专职巡山护林制度落到实处。

2.2 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护林意识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制作生态公益林公示牌16块,全部上墙;明确公益林监管人、管护责任人的管护范围及职责;在重要公路沿线设置了100余个公益林警示牌和宣传牌;利用专职巡山护林员通过培训后挨家挨户进行宣传,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提高全民的生态保护意识。

2.3 提高质量,大力开展林相改造

为提高05、06省道两侧及中心湖区生态公益林景观功能与林分质量,从2005年开始,公司大力开展了林相改造工程和景观林建设工程建设。建立领导小组,实地调查规划,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林地清理、劈抚、补植等人工促进改造为主的措施,确保资金到位,先试点后推广,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2005-2011年共实施林相改造(包括景观林建设)工程5721hm2。由公司主持的浙江省林业重点科技招标推广项目“针叶林阔叶化改造集成技术示范推广”,获第七届省林业厅、省林学会“科技兴林奖”二等奖。2007年度杭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2.4 科学规划,提高防火科技水平

千岛湖生态环境建设的步伐加快,森林面积增加,林分郁闭度提高,给森林防火带来了严峻挑战,森林防火的责任更加艰巨,任务更加繁重,发生森林火灾的概率也越来越高。

公司加强扑火工具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注重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提高防火设备的科技含量,2011年初公司申请的“多用途可调式山地扑火器”和“山地扑火装备背心”两项实用新型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授权,提高了森林防火的科技水平。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已成为新时期生态林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公司积极营造生物防火林带,以发挥永久性的森林防火效益,有效地防止森林火灾,改善千岛湖生态环境。在公司林场原有90km生物防火林带基础上,2005-2011年建设了42.8km生物防火林带,以达到科学防火的目的。2011年10月20日,公司主持制定的杭州市农业地方标准《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技术规程》通过专家评审,建立了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机制。表明公司森林综合防火技术水平又上新台阶。

2.5 应对灾害,加强消防应急力量

为提高对重大森林火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真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公司组建专业的三支森林消防队伍,并在东南、西南、西北三片成立相应的森林消防组织。公司制订了《新安江开发总公司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还筹集部分资金,陆续配备了森林消防车3辆、侧三轮摩托车7辆、摩托艇2艘,增添了防火服、对讲机、风力灭火机、水枪、锄头柴刀、照明设备等森林消防设施。

2.6 强化管理,减少木材采伐数量

为了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对公司森林经营方案进行了调整,严格森林采伐管理。按照生态公益林、商品林不同功能类型要求进行伐区工艺设计,制定严格的采伐管理工作流程。木材年总采伐量从过去的20000m3,下调至7000~8000m3。同时停办了林化厂,停开松脂,减少木材生产性消耗,保护森林资源稳步增长。

2.7 加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公司及林场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安全防范,把生态公益林的安全置于整个林区治安防范网络。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行为。

2.8 实施监测,有效防控病虫危害

公司加强了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病虫监测预报,建立了千岛湖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森林病虫害监测中心点,每年进行4次松毛虫虫情调查和2次松材线虫病枯死木监测,对生态公益林范围内的枯死

松树重点进行取样镜检,有效地提高了林业灾害的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

2.9 项目资金,按照规定落到实处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和林业厅的要求,开设银行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对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使用采取预算管理,年初编预算,年终经生产检查验收据实结报。平时由公司统一规划,公司相关职能科室监管,林场具体实施。林场根据合同及项目需要到公司办理资金审批。基建工程或重大工程项目按县及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招投标。

3 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效

3.1 促进森林资源快速增长

根据《淳安县新安江开发总公司森林经营方案(2010-2020)》,2001-2008年林分单位面积蓄积增长率达15.14%;森林生产力年净增率达3.62%。生态公益林的森林资源实现了持续增长。混交阔叶林的比重从14.97%提高到29.51%;完整群落结构的比重从59.14%上升至65.51%。

3.2 完善了森林群落结构

采用以地带性自然森林植被为主要目标的适当疏伐、择伐、林下补植等阔叶化改造技术研究,结果表明:马尾松纯林适当疏伐封育改造6年后,恢复成具有较多地带性常绿阔叶树种的松阔混交林,乔木层中苦槠和石栎重要值已超过10%,生长在灌木层的枫香等乔木树种以及短尾越桔等灌木树种亦进入林冠第2层,重要值高达20.73%,Simpson和Shannon-Wiener指数分别达0.856和2.244;马尾松混交林择伐改造6年后,已恢复成以苦槠为主的针阔混交林,苦槠密度由800株/hm2增至1350株/hm2,重要值由25.83%升至44.82%。Simpson和Shannon-Wiener指数中等;马尾松次生林全部择伐17年后,苦槠、石栎和青冈等地带性常绿阔叶树种呈现快速恢复性生长,林分密度为950~2050株,hm2,重要值37.36%~62.10%,该群落仍处在进展演替之中,稳定性较差;马尾松林下补植阔叶目的乡土树种,山杜英、枫香树种生长良好,有改善林分水源涵养的功能。林下补植山杜英、枫香的林分枯落物重量分别比对照的马尾松纯林高14.35%、36.89%,枯落物持水量分别比对照马尾松纯林高23.33%、38.33%。在0~60cm土层的总贮水量分别要比对照的马尾松纯林高41.14%、50.10%ul。

3.3 产生了巨大的生态效益

按照替代法和活立木蓄积年净增率推算,公司经营的千岛湖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年净增生态效益为5939万元,是经营单位的生态公益林木材采伐受限后的经济损失1110万元的5.35倍,是现行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的损失性补偿额518万元的11.47倍。

3.4 保护了林木种质资源

公司姥山部省联营林木良种基地,2005年被列为浙江省4大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之一,2009年被列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马尾松种质资源库,2010年被评为全国林木良种先进单位。

已建成集良种生产、种质资源收集、研究开发为一体的林木良种基地。基地现保存各类种子园57hm2、母树林6.7hm2,各类子代测试林、示范林63.4hm2。收集保存了马尾松种质资源1119份,杉木种质资源108份,柏木种质资源47份,黄山松107份,珍稀树种种质资源44份。

累计生产提供良种28113kg,其中马尾松1709kg、杉木25511kg、柏木450kg、火炬松443kg,生产销售阔叶树苗木120余万株。该良种基地生产的马尾松、杉木、柏木等种子园和火炬松母树林等用材树种的良种,其材积遗传增益高达15%~25%以上,前后取得了28项科研成果。

3.5 提高了森林的固碳能力

林业对气候变化具有特殊作用。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是全球碳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减少毁林排放,成本低、潜力大、操作易、见效快。

通过REDD+项目预估,公司碳汇项目22年期可得碳汇总计576194.54t,按$5,t计算,公司碳汇毛收益为$2880972.71。

3.6 确保了下游饮用水安全

新安江水库巨大库容,对钱塘江湖汐起到顶湖冲淡作用,从而改善了钱塘江口城市的供水条件。根据淳安县环境监测站近年对千岛湖地面水质量平、丰、枯3期30个分析项目的监测,千岛湖水环境质量为I类水,水质优良,可直接饮用,为浙西北300万人饮用水提供了保障。

3.7 促进了森林旅游发展

生态公益林建设造就了许多优美的森林景观,促进了生态旅游业蓬勃发展。千岛湖旅游已成淳安县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据统计:淳安县年接待游客量从初始的3500人次(其中湖区接待游客875人次),到2010年,千岛湖景区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353.6万人,实现旅游经济总收入45.4亿元,实现旅游门票收入2.01亿元。

3.8 保障了新安江电站发电

千岛湖以蓄水发电为主,兼有防洪灌溉、航运交通、水产养殖、风景旅游、水土保持、气候调节等多种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功能。

基于公司近50年坚持不懈地保护千岛湖山水资源,新安江水电站建成以来,发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为国家创造了大量的利润和税金。

森林带来的间接效益是多种多样的。通过千岛湖生态公益林建设,精心呵护千岛湖一流的生态环境,为“以湖兴县”、全力打造休闲度假胜地、中国水业基地、生态宜居福地、都市农业园地、文明和谐境地,实现淳安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4 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林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千岛湖区生态公益林存在着树种单一、林分质量不高等问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影响着森林生态效益的发挥。森林结构不尽合理,树种单一;以马尾松纯林为主、混交林少,林分稳定性低、抗逆性弱,存在松材线虫病的致命威胁;植物色彩单调,景观效果差,生态服务功能低。

4.2 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

物价上涨过快,补偿标准提高不明显。表现在给林权单位的损失性补偿标准偏低;尚没有固定的建设资金投入;公司及林场监管组织缺少相应的工作经费补助,难以调动生态公益林建设积极性。

4.3 林相改造资金压力较大

千岛湖区林相改造需要实施的面积范围广,建设质量要求高,资金投入大。

4.4 经营管理手段有待改善

对林相改造的方式方法需要提高认识,加快林相改造步伐,必须加大疏伐改造的强度。对生物多样性及固碳减排能力的监测技术需要普及与研究,管理政策、技术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5 建议

5.1 加强组织领导

“生态县”建设、“生活品质之城”建设必须要有林业的健康发展和生态公益林的稳步推进,需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支持生态公益林建设,加强对公益林的领导,协调各部门关系,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生态公益林建设健康发展。

5.2 加大资金投入

千岛湖生态公益林存在着树种单一、林分质量不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等问题,影响着森林生态效益的发挥。实施林相改造工程、景观林建设工程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是新时期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又一抓手。由于建设质量要求高,资金投入大,仅由林业部门的单一投入,已不能满足公益林建设要求。建议按照《千岛湖万顷森林景观改造规划》方案,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这项惠及全社会的公益事业得到顺利实施。

第8篇

为配合“平安建设大行动”,切实搞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路北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深化“平安路北”建设,实现生产安全、人民安康、社会安定。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2月中旬,在全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月8日到2月8日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条块结合、联体行动”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整治、强化监管、加强检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平安路北”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力争全街道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指标不突破区控考核指标,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降低一般性伤亡事故,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主要内容

(一)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1、责任单位:企办

2、配合单位:各村居、街道所属各单位

3、检查范围:全街道各类较大规模生产企业

4、检点:以“三合一”企业为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模有无建立健全、企业车间的电器设备安全状况、特种作业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二)三产企业、经营场所安全检查

1、责任单位:三产办

2、配合单位:各村居、街道所属各单位

3、检查范围:全街道范围内的各类市场、特别是危化品经营场所

4、检点:以“化工市场、装饰城”内危化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配备,安全标志标识等,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等单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严把市场准入关。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

1、责任单位:城建办

2、配合单位:各村、居、街道所属各单位

3、检查范围:全街道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工地

4、检点:建筑施工工地的脚手架搭设状况,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建筑升降机,卷扬机、塔吊是否经安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四)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安全检查

1、责任单位:政法办、路北派出所

2、配合单位:各村居、街道所属单位

3、检查范围:全街道范围内的宾馆饭店、网吧、歌舞厅、车站等

4、检点: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安全通道、安全标志标设、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等情况。

(五)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

1、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

2、配合单位:各村、居、街道所属单位

3、检查范围:全街道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

4、检点: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安全通道、安全标志标识、是否危房、饮食卫生、幼儿园接送车等情况。

(六)宗教场所、村居活动室安全检查

1、责任单位:宣统办

2、配事单位:各村居、街道所属各单位

3、检查范围:全街道范围内的各类宗教场所、村居活动室

4、检点: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安全通道、安全标志标识、是否危房等。

(七)道路交通安全检查

1、责任单位:政法办、派出所

2、配合单位:各村居、街道所属各单位

3、检查范围:全街道内的主要交通路口

4、检点:交通标志标识、道口值勤人员到岗

(八)森林防火安全检查

1、责任单位:农办

2、配合单位:各村居、街道所属各单位

3、检查范围:全街道内的森林

4、检点:森林防火宣传情况、森林防火巡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正值各类事故多发期,致灾因素增多,各村居、各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落实人员,全面认真做好本次检查工作。

(二)密切配合,确保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行为,要密切配合做到“隐患不消除、检查不停止”,堵塞安全漏洞,改善安全生产环境。街道安委办、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齐心协力,认真开展对本辖区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