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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调查报告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4 15:09:1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苗圃调查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苗圃调查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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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试验

        (3)不同处理对大樱桃砧木硬枝扦插的影响 丁米田 任宏伟 张国泰 王云涛

        (4)朵麦可防治梨树主要病害药效试验 赫建奎 赫振华 范秀勤

        良种天地

        (6)优质红色梨新品种——‘红香蜜' 魏闻东 田鹏 苏艳丽 陈渑良

        (7)晚熟桃新品种——‘秋甜’ 郑先波 谭彬 宋尚伟 李靖 冯建灿

        相关链接

        (8)早熟无核葡萄新品种‘无核翠宝’ 唐晓薄 陈俊 马小河 赵旗峰 董志刚 李晓梅

        (8)李新品种‘巴山脆李’ 廖明安 刘学琦 王志德 邱利娜 刘雨 梅洛银 吕秀兰 任雅君 罗丽

        (9)早熟薄皮核桃新品种‘双早’ 肖千文 肖前刚 周兰英 蒲光兰 吴开志 胡庭兴 张尚杰 金银春 李森 史丽会

        引种观察

        (10)夏至红葡萄在砀山设施栽培表现及栽培技术 钱超 李山虎

        栽培技术

        (12)苹果园春季管理技术措施 姬延伟

        (13)日韩梨品种树势早衰的原因与预防措施 梁若霞

        (14)提高设施桃果品质量十措施 张超

        (15)高海拔冷凉地区设施延后葡萄休眠期管理技术 邵军辉

        (16)葡萄嫁接苗当年栽培管理技术 张世英

        (17)核桃拱棚播种育苗技术 张茂华 景德全 顾明香 郑瑞华 刘秋英

        (18)引种栽培蓝莓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董克锋 李春雷 孙莹

        绿色植保

        (19)苹果幼树园枝干轮纹病的防治技术 李保华

        (20)一年两熟葡萄主要病害的发生与防治 潘海燕

        (22)桃小食心虫的危害及其防治技术 吴芹 杨钰 吴士平

        (23)柑橘花蕾蛆防治的误区 李翠英

        (24)桑白蚧的发生与防治 付筱 苗爱清 王守龙 李建中

        专题讲座

        (25)晚熟脐橙及其高品质栽培技术 沈兆敏

        (27)果树营养钵育苗技术 白海霞 高彦 燕志晖

        技术心得

        (28)果园技术培训新特点 王秋萍

        调查报告

        (30)核桃园低产、低效原因调查及对策 杨柳珍 刘元福 王有信

        标准规范

        (31)多效唑在桃上安全使用技术规程 陈锦永 方金豹 顾红 张威远 林苗苗

        产业发展

        (33)三门峡市苹果矮密

培发展现状及对策 张建军 邓平 仇宏昌 贺亚丽 刘建玉

        果业视点

        (34)一枚出色苹果的非传统故事——山西临猗县发展现代果业探析 马玉

        特别推荐

        (35)适于果园全程机械化生产的配套农机装备 王海波 郝志强 刘凤之 王孝娣 翟衡 杜远鹏 张敬国 徐翠云

        果业人物

        (37)荣登美国《世界名人录》的果业人——记江阴市果树促控剂研究所所长钦少华 汪景彦

        典型介绍

        (39)潘小俊的中田大山楂价高效益好 杨长林

        来稿选登

        (40)果树春灌 树旺高产 朱广凯

        (40)怎样提高葡萄的坐果率 张丽丽 刘磊 孙冰

        (40)建桃苗圃简招 翟洪民

        (40)核桃树的水分管理技巧 薛玉霞

        (41)葡萄透翅蛾的危害与防治 耿国勇 宋孙榜 张丽丽 王国峰

        (41)大棚草莓主要病害的防治 田凤晓

        (42)培育苹果苗成活的关键步骤 无

第2篇

关键词:华坪县;森林资源;管护;措施

1引言

森林资源是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应当有效管护好国有林,减少因火灾、森林病虫害、偷砍盗伐等自然和人为因素对森林资源的破坏。制定行之有效的管护措施,加大国有林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力度,通过实施国有林中幼林抚育,提高林分质量,促进林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2华坪县森林资源现状及国有林分布情况

华坪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丽江市东部,长江上游金沙江中段北岸。地理座标介于东经100°59′~101°31′,北纬26°21′~26°57′之间,东及东北与四川省攀枝花市接壤,南与大姚县和永仁县隔江相望,西至西南与永胜县交界,北及西北与宁蒗彝族自治县相连。县人民政府驻地中心镇,距丽江市220km,距省会昆明420km。

采用2009年《云南省华坪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及2011年公益林修编成果为基础材料进行调查。

2.1土地资源

华坪县土地总面积32134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679927万亩,占总面积的834%,非林业用地面积533473万亩,占总面积的166%。

22林业用地构成

华坪县林业用地面积2679927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049514万亩;疏林地面积24405万亩;灌木林地面积447730万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01476万亩;苗圃地面积00088万亩;无林地面积156714万亩。

23森林蓄积

华坪县活立木总蓄积量886735万m3,其中有林地蓄积881593万m3,占总蓄积量的9942%;疏林地蓄积2720万m3,占总蓄积量的031%;散生木蓄积1152万m3,占总蓄积量的013%;四旁树蓄积1270m3,占总蓄积量的014%。

24野生动植物资源

(1)动物资源。据2000年1月编制的《华坪县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报告》,华坪县有国家Ⅰ级保护野生动物有蟒、金雕、林麝等3种,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有猕猴、穿山甲、岩羊、林麝、红腹锦鸡、白腹锦鸡、林雕、雕、绯胸鹦鹉、游隼、鸳鸯、蓝耳翠鸟11种。

(2)植物资源。据《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华坪县林业专业调查报告》,华坪县木本植物有89科251属480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中属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攀枝花苏铁1种。属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桫椤、龙棕、红椿、毛红椿4种。

(3)国有林区分布情况。华坪县国有林分布在东风林场、跃进林场、天星林场、塔山林场和地方森工的坝山、关塘、云盘山、芝麻庄、坪、黑山国有林区以及县属国有林区菩萨山国有林区、果子山、蘑菇山、马步山国有林区。

3华坪县国有林管护存在的问题

31林农交错,森林管护难度大

华坪县是山区县,农地以山地为主,农地中间有森林,森林当中有农地的现象十分普遍。随着人口增长,耕地需求量不断增大,农地“蚕食”林地现象依然存在,造成森林管护更加困难。

32森林管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不足

在森林管护工作上,人均管护面积比较大,管护人员的通讯、交通设施配备不全等,森林管护工作缺乏后劲。目前的管护虽然签订管护合同,使管护工作大都停留在看林的低水平层面上,使管护工作性质单一。

33国有林中幼林抚育滞后

在管护森林资源的同时,应注重培育森林资源。华坪县国有林区中、幼林面积大,林分长势不良,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突出。应对符合抚育条件的林分开展抚育工作。

34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难度大

华坪县矿产资源丰富,矿产资源的开采需要大量木材,由于受利于驱使,不法分子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偷砍盗伐,违法收购、运输木材的现象屡禁不止。

4华坪县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措施及建议

坚持“严格保护、科学经营、积极发展、持续利用”的思路,出实招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确保营林根基稳固和森林资源安全。

4.1加强领导

落实森林资源管护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完成的好坏作为考核各级管护所、点管护人员的重要内容。

4.2完善承包管护责任制,健全森林资源管护制度

加强森林管护工作制度建设和政策与技术培训,制定严格的考核与奖惩制度。实行森林资源的经营管护责任制,有效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有效开发林下产品、增加管护人员收入、预防森林火灾和病虫鼠害发生。在国有林区合理区划、合理分配管护区、完善合同、建立健全经营档案、“严管”与“放活”相结合等,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工程资金的管理,加强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正常运行、合理使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4.2.1设置管护标志,明确管护内容

在国有林区域界线上设置固定性管护标牌,林区入口设置警示性标牌,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区设置管护标牌,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项目区设置大型封山育林固定标牌。

4.2.2联防管护

组织国有林区周边村民召开国有森林资源管护座谈会,聘请国有林周边村民参与国有林森林资源共同管护,做到联防、联心,协手共同做好国有林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目的。

4.2.3保护野生动物

签订《拒食野生动物》承诺书,设立警示牌,在国有林区形成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保护候鸟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确保林区和谐稳定。

4.2.4严格按“两类”林区划分类管护

根据2010年国家级公益林分级区划和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华坪县国有林国家级公益林14.97万亩,国有林省级公益林0.08万亩,国有商品林17.9万亩。对国有国家级公益和省级公益林实行重点管护,对重点管护实行封山护林,严格执行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的政策,禁止毁林开荒、取土、取沙、采石、挖矿等,实行野外用火许可证制度,护林员全年地面巡护,根据相应的合同授权对违反规定者处罚和上报;对国有商品林实行一般管护,通过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商品林的培育与利用。

4.3加强林政管理

加大资源管理和林政执法力度,确保国有林区安全: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大森林资源管理的检查监督力度,依法实现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坚决杜绝超限额采伐。二是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林政股、林业工作站、稽查队、防火办等主力军作用,实行联合执法,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在全县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林地侵占、林木盗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积极部署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应急演练、值班值守等工作,加大对高火险期、重点地段的督导检查。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在国有林区增设森林防火宣传牌、开设林火生土隔离带,增加扑火设备、运兵车等设备,增强林火的防控能力,形成较完整的森林火灾防扑体系。三是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坚持凭证运输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木材流通。四是全面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预报。围绕森林公园、通道绿化基地等重要区域组织专项普查,对危险性森林病虫进行严密监控。

4.4积极开发林下资源

华坪县国有林区有丰富的林下植物资源,管护人员除了森林管护外,还可开展林下资源的开发利用。林下资源开发主要有花卉培育、药材种植、果品种植加工和林下种养殖业等方面,切实提高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不断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充分利用境内牛肝菌、鸡纵、香菇等野生菌生产量大,生产周期长的特点,通过采取人工促繁和保护野生食用菌生长环境等措施,坚持保护与开发相结合,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4.5继续实施国有林森林抚育

一是加强森林抚育,调整树种组成与林分密度,平衡土壤养分与水分循环,改善林木生长发育的生态条件,缩短森林培育周期,提高木材质量和工艺价值,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加强森林抚育经营管理,改善林分状况,提高林木质量和资源总量。力争达到人工林优质高效、绿色通道景观优美、林区生态林结构稳定的抚育目标,二是加强森林抚育经营管理,改善林分状况,提高林木质量和资源总量。

5结语

森林资源虽说是可再生资源,其消耗速度一旦超过它的生长速度,生态必将失去自然平衡。为了森林资源生态系统不被破坏,制定完善的管护措施,加强国有林森林资源的管护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参考文献:

第3篇

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建设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它包括城市道路广场、排水与污水处理、照明等市政工程业。近年来,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县委县政府加大了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使我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得到了较大提高,城市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城市形象和品味得到了显著提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制约我县经济发展的“瓶颈”。但是,我县的城市功能还不够完善,相比先进县市还有较大的差距,城市人居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一、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城区主次干道共71条,总长71.7余公里,道路总面积102.5万平方米;道路配套路灯4376基,路灯总盏数34921盏;道路配套通信管沟40.5公里。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好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不符合的思想认识,切实加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党性和坚定性,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局里统一安排部署。综合汇总如下:

近五年来根据我县城市总规,加大对道路新建及改造的投入,目的就是满足市民的日常出行需求和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同时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巨大的需求仅靠政府资金投入是十分有限的,应学习外地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政府、融资等各个方面的投资,建立更加多元化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体制,缓解政府资金压力。

随着近几年县委县政府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转变传统的城市建设理念按照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的原则,对新建及改造市政工程提出新的目标,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市政工程建设。如“黑色路面”的建设及覆盖,使我县市政道路建设上了一个新的档次,有了品位,有了亮点,群众满意度提高了;东外环立交桥作为主城区和东部地区一条新的连接通道,优化路网结构的同时也极大的缓解东部乡镇进城难的问题。同时对今后市政道路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后市政道路建设就应该科学规划,高起点、高标准修建,要求设计标准若干年内不落后。不能前面动工修建,过不了几年便又拓宽改造,重复投资、重复施工,既费工费时,又给群众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不便。

二、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1、道路仍存在“拉链式”破拆,相关管线单位(如圣鑫热力、协联热力)未有远期规划,春季休息、秋季检修问题严重。我单位在每年年初道路建设之前,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线单位召开协调会,同时要求管线单位编制本年年度施工计划并上交我单位,但各管线单位未给予足够重视,造成冬季取暖季之前集中管线检修,破拆路面。如:2018年圣鑫热力公司在前进路与市场街道口铺设预埋管,在市政工程已经入中后期后才进行施工;2019年协联热力公司在苗圃路中段破拆路面,铺设管道。

2、城市“蜘蛛网”现象仍然严重,2015年至今,在道路新建及改造的同时增加了管廊建设,现已完成46条道路的管廊建设,总长度40.52公里,已能满足管线单位(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管线下迁使用。但相关管线单位未能积极将其所属产权管线下迁,造成空中线路交错纵横,影响城市整体美观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如:前进路、市场街、苗圃路等架空线路较多仍未下迁。

3、祭祀陋习仍十分普遍,每逢清明等祭祀节日,县内各路口就会出现烧纸祭祀的陋习,不仅影响周围环境和产生安全隐患,同时对沥青道路也产生了一定的损伤,因现在道路路面已基本为沥青混凝土,烧纸产生的热量会对沥青路面造成沥青离析融化,因此要加强移风易俗,杜绝祭祀陋习。如:各主要路口均有祭祀陋习现象发生。

三、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进措施

1、加强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

(1)为确保挖掘道路的修复质量,凡是挖掘城市道路修建的城市地下管线,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必须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其城市道路的修复工程必须由具有城市道路建设或维修资质的企业承担,在管线复土压实后报我处签认后方可浇制或铺装路面。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将所有竣工资料报我处建档备案。

(2)为确保反复出现“拉链式”道路破拆,各相关管线单位制定5年或10年长远规划,并到规划审批部门报备,每年年初上交本年度施工计划,并到规划、审批、城建部门报备,做好科学规划,科学施工。

2、加强管线下迁力度

(1)敦促相关管线单位沟通,对已完成管廊建设的道路各管线单位要及时进行线路下迁,同时拆除相应线杆,减少架空线路数量。

(2)联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产权单位,对老旧线路进行统一排查,集中清理老旧线路。

3、加强宣传力度文明祭扫

第4篇

通过研究美人松引种后的生长规律及影响因子,探索出美人松在引种地的生长规律,以及与温度、降雨量、光照等主要气候因子的密切关系,探索出美人松更好的培育途径,提高生产力和它可观的经济价值,从而为美人松的人工林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

美人松;播种;移植技术

美人松学名长白松,是渐危种,自然分布范围狭窄,仅零散分布于长白山北坡,面积和蓄积都不大,是宝贵的物种资源,鉴于美人松日渐减少的趋势,我们应该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对美人松的引种栽培力度,合理经营,扩大和发展美人松人工林的面积。

1引种区概况

引种区位于绥棱国有林场管理局四海店林场,在绥棱县东北部,距县城48公里,四海店镇内,林场地处小兴安岭南坡,以丘陵地貌为主,平均海拔高度271米,平均坡度3度,属丘陵漫岗,地势较平坦。林场地处中纬度地区,属于中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冬季气候寒冷干燥,夏季降水集中,气候温热、湿润。春秋两季天气多变,年平均气温1℃,无霜期110-120天,早霜期在9月中旬,晚霜期在次年5月下旬,年积温2200℃,年降水量550毫米。主风向为西北风,四季变化明显。土壤主要类型为暗棕壤及少部分草甸沼泽土,黑土层平均厚度26厘米,土壤肥沃。

2研究内容

2.1在引种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开展美人松在绥棱国有林场管理局的引种栽培及应用技术研究,包括生长表现、对气候和土壤的适应性等。

2.2美人松的繁殖及田间管理技术研究,繁殖技术包括播种技术、移栽技术等,田间管理技术包括整地、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等。

2.3美人松应用技术研究,包括造林及城镇绿化,构建多种栽培模式及利用方式

3材料与研究方法

3.1材料。试验圃地位于四海店林场施业区内,供试树种为美人松种子和二年生苗木。还有苗圃常用器具及药剂等。

3.2方法:

3.2.1该研究利用气候相似性原理,通过对研究区和引种区本地资料的调查分析,通过引种区与种源区的气候特点对比以及引种区的气候特点与美人松的适生范围相契合的程度,尤其是从影响美人松生长的温度和降水量来分析引种美人松的可行性。

3.2.2选择代表性的区域进行试验,采用种子直播和苗木移栽两种不同的方式方法,比较两种方法下美人松生长表现,来判定美人松在本地的适应性,取得经验后,在其他林场推广应用。

3.2.3通过种子繁殖发芽试验、苗木移栽试验等研究提出引种美人松的最佳繁育技术体系。

4结果与分析

4.1美人松对气候的适应性。试验结果表明美人松幼苗对引种区的温度耐受能力较强,未发现高温和低温危害,同时,美人松的耐湿能力也较强,饱和含水量对美人松的株高生长影响不显著,其它水分胁迫均明显抑制美人松幼苗株高生长,且水淹胁迫抑制程度要大于干旱胁迫。

4.2美人松对土壤的适应性。美人松对土壤的选择要求不十分严格,抵抗土壤的某些不良性状的能力较强。在土壤pH值5.5~8.9之间都能适应。

4.3美人松繁殖及栽培管理技术。

4.3.1苗床准备,选择地势平坦,通气好,富含腐殖质,pH值4.7~6.2的砂质壤土地或轻粘壤土地,均匀泼撒敌百虫50公斤/公顷、65%代森锌可湿性粉剂37.5公斤/公顷、硫酸亚铁稀释液300公斤/公顷;翻地25厘米,施入基肥;作床;床高15~20厘米,床宽1.2~1.5米,床间留步道0.4米;用消毒后的河沙与土壤按体积比1∶1的比例混合后平铺于床面上,10厘米厚,并压实。

4.3.2种子处理。

4.3.2.1常温堆积,在温度16-20℃,将精选的野生美人松种子用多菌灵拌种,闷24小时,然后用清水浸泡野生长白松种子24小时~48小时,将种子与河沙按体积比1:2-4的比例均匀混拌后堆积室内,种堆高度小于25厘米,种堆湿度为60%;每天翻动种堆1次,10天后减少翻动次数;地表结冻前,将种堆移于地窖中,种堆离开墙身,窖内温度控制在2℃~13℃;到第二年春天,温度在6-15℃,进行催芽处理。

4.3.2.2种子催芽,将前述经常温堆积处理后的种子放入45℃~50℃的水中浸泡并搅拌,至水温降到25℃时涝出,再放入30℃的水中浸泡24小时,换水,再浸泡24小时,连续4次;捞出阴干,每隔12小时翻动一次,种子裂口率达80%~90%时即可播种。

4.3.3播种及苗期管理。

4.3.3.1播种。播种前要将催芽处理后的种子用0.5%的高锰酸钾溶液消毒几分钟后再进行播种,将种子均匀撒在苗床上,用木磙镇压;盖上一层河沙,厚度为0.4~0.6厘米,再镇压;表面用果尔除草剂封闭处理,在河沙上覆盖4厘米厚稻草,用水浇透苗床;以后每天用细眼喷壶喷水1~2次为宜,保持床面湿润。

4.3.3.2苗期管理。a.苗床管理,播种后3-5天,幼苗开始陆续出土,15天左右基本出齐,幼苗出土达70%~80%时撤除覆盖的稻草;立即用30%恶霉灵800倍~1000倍稀释液喷苗,每隔10天喷药1次,共施药4~5次;幼苗生出1~2个侧根时施磷酸二铵或腐熟的畜禽粪便,施肥量为375~450千克/公顷,施肥后立即适量浇水;每隔10~15天追肥1次,距播种3个月后结束追肥;前期浇水要掌握少量多次的原则,到了雨季要看降水量多少,来断定是否浇水;苗木生长后期,应浇水降低土壤温度,以免苗木发生徒长现象,影响越冬。b.留床苗管理,2年生长白松留苗400株/平方米;3~4年生长白松保留85~90株/平方米,株行距8厘米×15厘米;撤膜后立即追施有机肥,共追肥2~3次,追肥量600公斤/公顷。

4.3.3.3幼苗越冬处理。在秋后土壤将要结冻前,将苗床间步道土用铁锹挖起覆盖苗床.每床按一个方向把小苗轻轻压倒将土覆上,翌年春4月中下旬化冻后即可撤除,也可上冻前用塑料薄膜直接覆盖苗床,薄膜周围压实封严;春季平均气温在5℃时撤膜。

4.3.4苗木移植。美人松在苗床上培育两年后,第三年春季起出培育容器苗,容器袋规格20cm-25cm,厚度0.04mm的聚乙烯塑料袋,春季起苗,随起随用,不伤苗根,容器育苗2年,第一年即当年装袋的美人松苗到秋季封冻前要灌“封冻”水,待水渗下不粘锹后,盖土防寒.第二年春季4月下旬土壤化冻后撤除覆盖的防寒土,然后正常进行浇水除草等管理。

4.3.5引进的容器苗栽植株行距2mx2m,造林坑规格为直径30cm,深30cm的圆筒坑.栽植时把容器袋用小刀片从一侧轻轻划开,脱去塑料袋,把带土坨的美人松苗轻轻放入坑中摆正,然后培土,踩实,注意土坨不要弄散,否则会影响栽植成活率。

5结论

5.1从美人松在四海店林场的生长发育情况看,引种区完全适宜美人松的生长。

5.2美人松在引种区的适宜播种期为4-5月份,生长期为4-10月,播种时种子处理方法以温水浸泡1天效果最好。

5.3美人松的引种和栽植完全可以由人为控制,种子繁殖需进行人工处理,对周围环境没有不良影响。

5.4种子自繁的幼苗抗逆性要优于直接引进的幼苗。

作者:裴艳春 单位:国营明水县明水林场

参考文献

[1]杨金龙,范宗泉,王立刚,高野,长白松引种育苗及造林技术[J].防护林科技,2007(3).

第5篇

关键词:高等教育;林学专业;土壤学;课程教学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农林牧业生产的介质,是环境物质容纳和净化的场所。在我国土壤资源面临沙化、盐碱化、荒漠化、肥力退化、侵蚀(包括水蚀和风蚀)和污染加剧等诸多威胁的背景下,土壤学已经成为关系国土安全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学科。

在高等林业教育中,土壤学一直是林学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既有自成体系的理论框架,又有与生产实践和环境治理密不可分的广泛实用性;同时,在林学专业系列课程学习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该课程的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对培养高素质的现代林业人才有着重要的作用。在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以及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认真分析土壤学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果,加强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保护土壤资源的意识,是摆在任课教师面前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一、土壤学课程教学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学时明显不足

进入21世纪以来,高等教育中的本科教学强调“宽口径,广适应”,面向本科生开设的课程门数明显增多,选修课的比例大幅提高。这导致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学时不断被压缩。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专业的土壤学课程由早期的120学时减少为后来的80学时,继而压缩到60学时,最后进一步减少到现在的48学时。其中,理论教学30学时,实验教学18学时;课程实习的时间由最初的2周变为1周,再变为现在的0.5周。国内许多林业院校的土壤学课程也面临着相同的境遇。

教学学时的减少,使理论教学中相当一部分内容不得不被删除,许多重要问题和知识点的讲授难以深入和展开。实验教学也受到明显的影响,例如p、k测定项目无法开设;为了节省学时,原先由学生自己动手完成的一些实验环节(如试剂配制、标准曲线测定、空白实验等)也只好让实验课教师代劳。课程实习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变成“走马观花式”的参观考察,学生动手的机会减少,从而使实习难以取得实效。

(二)教学内容比较陈旧

目前,各高校使用的土壤学教材均是在原有教材基础上多次修订或改编出版的,其中有许多教材是“十五”规划教材或面向21世纪教材,教材内容与过去相比有明显的改进。但是,由于教材出版周期一般比较长,所以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必然滞后于学科发展前沿,反映土壤学科新发展和现代化林业土壤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较少;且新出版教材大都难以摆脱原有教材的框架、内容或模式,内容或多或少都有陈旧的痕迹,理论与实际联系不紧密。尤其是实验教学部分,除了受经费、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条件的制约外,也同样受到实验教材落后的影响。长期以来,实验课不但没有明显的提高和拓展,反而呈萎缩趋势;现代实验测试方法和手段在实验课上基本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

(三)实践教学困难重重

教学实习是土壤学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课堂理论教学相辅相成,对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有重要作用。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教学实习的组织面临诸多困难。首先,由于接收林学专业学生进行土壤学课程实习的单位食宿容量有限,无法解决数个班近百名师生的吃饭、住宿问题,所以实习师生只能当天往返,大量时间和经费都花费在实习途中。同时,实习参观场所也因人数太多而显得拥挤不堪,影响了实习效果。

其次,实习指导教师的数量不足,学生实习存在安全隐患。近百人的队伍外出实习,至少需要5~6名教师带队,才能较好地保障实习秩序和安全纪律,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但目前的情形是,仅能抽出2~3名教师带队,学生实习存在明显的安全隐忧。

第三,实验课的开设亦遇到困难。在高等教育扩招的形势下,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专业一般招3~4个班。由于实验课必须分小班上,且许多实验项目的时间跨度达2天之久,所以同一项实验内容不得不隔天开设。这样,学生周六也需要上实验课。另外,实验课上,每个小组的人数由原来比较合理的2人增加到3~4人。这使实验室显得十分拥挤,酒精燃烧和样品消解存在安全隐患;也很难实现每个学生都动手操作。

二、土壤学课程教学的改革措施

(一)合理取舍教学内容,突出实验教学

由于土壤学课程的学时大幅度缩减,所以要讲授课本上的所有内容是不现实的。为了适应改革后的形势,我们对教学计划进行了修订,并在授课过程中对教学内容做了相应调整,以突出土壤学课程的特点、难点和重点。课程教学改革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在课堂上重点讲授土壤学的核心概念、基本理论、研究进展以及与生产实践联系密切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壤的形成过程、物质组成、物理性质,水、肥、气、热四大肥力因子,肥料与施肥,土壤利用与改良以及土壤学研究的新进展;

(2)将土壤生物、土壤结构、胶体构造、土壤分类及土类分布状况等教学内容布置给学生课后自学,并安排一定时间的答疑,教师在课堂上适当提问以检查自学效果。

实验课对增进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有限的学时内,我们腾出18学时用于实验教学,开设了8个实验;同时,对原有的实验内容进行整合优化。例如,矿物岩石的识别原为3次实验,现整合压缩为1次。再如,将土壤剖面观察、采样与土壤容重、孔隙性测定整合为1个实验项目。

通过以上理论教学内容的精选和实验课的优化整合等措施,保证了在有限的学时内完成土壤学主要理论知识的讲授和主要实验的开设。同时,通过安排课余自学任务,进一步培养了学生主动学习的习惯和自学能力。

(二)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

设置合理的教学内容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教学过程中,我们不拘泥于教材内容和结构,尽可能地将本学科领域的研究进展以及生产实际中与土壤学相关的常见问题融入课堂;并采用大量的照片、图表和动画等来阐释一些抽象的理论问题,制作的课件图文并茂、深入浅出。我们广泛收集了生产建设中有关土壤学的实际问题,如苗圃经营成败的经验教训,城市绿地建设中土壤调查、规划与改良的具体措施,造林规划中必须考虑的土壤学问题等;还收集了脍炙人口的农谚等,并把这些内容充实到相应的理论课教学中,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单一的教学形式,以教材为本位、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等,都不利于很好地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不高、学习效果不好。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坚持采用启发式、参与式的教学方式。我们要求学生课前预习、课后复习。每次课开始时,教师要针对上次课的主要内容进行提问,并根据学生的答问情况给出成绩,作为平时成绩的评定依据。在授课过程中,教师随时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当场回答或课后查阅相关资料。

另外,每学期选取一章内容由学生讲授。具体的做法是:教师在开学之初布置授课任务,要求学生以4~5人为单位,自由组合成若干个小组进行准备;然后通过简短的试讲和考察各组制作的课件,选定授课学生名单;最后教师对选出的学生进行指导,要求被选中的学生每人讲授一部分内容。通过这种方式,锻炼了学生查阅文献、制作课件、语言表达及团队合作的能力,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此外,为了增强学生阅读本学科领域英文文献的能力,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尽量提供土壤学中主要名词术语的英文,同时在课间休息时播放一些英文笑话。这样,既帮助学生学习了专业英语,扩充了专业词汇,又活跃了课堂氛围。

(三)改革课程实验、实习教学的组织模式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和课程实习)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消化吸收课堂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实践教学的组织安排对实习效果有很大影响。过去,实验课安排在开学的第2周,而课程实习则安排在期末进行,实验与实习脱节。而且,平时实验课上分析的土壤样品是从学校的树木园或附近地区随机采集的,没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或生产需要,所做的实验纯粹是验证性实验。同时,学生在课程实习中采回的土壤样品,又由于临近期末考试和放假,根本无法进行分析。

针对这种情况,近2年来,我们将课程实验、实习有机地结合起来。首先,将半周时间的课程实习前移至学期的第3~4周,并且尽可能地做到实习内容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研究生论文工作或生产单位的土壤资源调查任务结合起来;同时,要求实验设计、样品采集与分析、数据处理、报告撰写等环节均由学生参与或独立完成。此外,学生采集的土壤样品带回实验室后,可作为该学期实验课的分析对象。

其次,每次实验结束后,要求每位学生提交1份实验报告。学期结束时,任课教师汇总全班学生的实验数据,并要求每位学生根据汇总的结果独立撰写1份土壤调查报告。学生在报告中需要阐述土壤调查的目的、方法、过程、注意事项,调查区土壤性状、肥力水平和制约因子,以及土壤利用、改良的建议。这项措施既能将实习与实验有效地衔接,显著地提高教学效果;又锻炼了学生分析问题、解

决问题和撰写报告的能力;同时还满足了科研项目或生产单位的需要,可谓一举多得。

(四)改革课程成绩的评定方法

第6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环境问题;解决措施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人口日渐增多,城市的环境和资源的短缺面临着严重的问题。我们应当对城市规划中会产生的环境问题及早的进行预测和分析。因为我国的城市化特点不同于大多数发达国家,所以城市的规划无规律可循,无历史可依,这更增加了城市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对城市环境发展的预测缺少成熟的方法,更缺少相应的处理对策

1.城市规划中存在的环境问题

1.1大气污染。在城市规划中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工厂排放的废气及家庭能源消耗、各种喷雾剂等。尤其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工业及交通等迅速发展,石油消耗量也不断增加,使得废气排放量越来越多。而废气主要有硫化物、粉尘及臭氧等,这些废气大大降低了城市空气质量,并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其中硫化物在雨季时融进雨水中,将对城市建筑物造成严重腐蚀,影响建筑物结构的坚固性及稳定性。

1.2水污染。从当前来看,城市污染主要来源于工厂排水、农业用水及生活用水,据相关数据统计,50%的污水量都是来源于家庭排放,而农业用水经过雨水等排到物流中,进而污染地表水。已有一半以上河段水质受到严重污染,且有三分之一的水体已不在适于鱼类生存,且四分之一的水不适宜灌溉。若水污染问题仍得不到有效解决,将直接影响我们所使用的水资源,我国大多城市将出现供水危机。

1.3噪声污染。一般噪声分为低强度及高强度噪声,低强度噪声对人体健康并没有较大危害,但高强度噪声对人体健康有着重要影响。城市中高强度噪声主要来源于交通工具、工业机器机器、建筑工地及文化娱乐场所等,如:汽车、飞机、摩托车、鼓风机、织布机、空气压缩机及商场等,往往使人产生消极情绪(狂躁、暴躁)等,影响日常生活、工作及学习,甚至产生某些疾病等。而在城市规划进程中,其主要污染源主要为交通工具、建筑工地。

1.4固体废物污染。城市中固体废弃物主要污染源为工业生产中的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及其生活中各种垃圾等。一方面,占用土地,加剧水土污染,给城市造成较为严重的土壤及空气污染,另一方面,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传染某些疾病。据相关报道,全国有将近一半城市都处于垃圾的包围中,固体废弃物到处堆放。

2.城市规划中科学处理环境保护的策略分析

2.1做好城市规划编制中的环境保护。据相关环境状况的调查报告,水污染的整治是受到水体环境容量盘算的影响。在整治大气污染时,以大气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拟定目标,并根据大气最大容许排放量及所需要的削减量来制定大气污染的治理方案。并有效调整城市能源结构,减少由于能源消耗而造成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治理是改进落后的生产方法,并减少废水工艺,同时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从而有效改善生活废水及工业废水。而固体废物的综合整治应建立在节约土地、加强填埋气体的利用基础之上,通过垃圾填埋或者垃圾焚烧等手段,减少固体废弃物的污染。另外,还应该通过绿色廊道、楔形绿地和结点等,将城市的公园、街头、苗圃、自然保护地等纳入同一个系统就是绿色网络。绿色网络形成了可以促使自然与城市协调的,并且有一定自我维持嫩里的动态的绿色风景。环境代谢转变为了区域环境循环代谢模式。

2.2做好环境和资源的科学预测。一方面,进行土地规划时,应根据各类规范制定相应标准,并增加一些环境规划指标,进而有效控制各种污染。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中,房地产开发规模不断扩大。由于缺乏环境保护观念,肆意破坏土地,对山林造成一定破坏,进而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如:在我国某城市中,由于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在雨季时,就出现较大的水灾问题。因此,在土地规划中应加强科学预测,制定详细的开发方案。另一方面,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环境评价制度。以研究示范为基础,把相应的政府产业发展、区域开发、自然资源开发,拟定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林业、水利、能源、交通、旅游等行为纳入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建立严格的环境评价制度。

2.3推行清洁生产,构建循环经济系统。清洁生产是指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各国政府部门以及国际组织机构和民间组织,对于生产和消费的过程提出了低消耗、低污染、高生产一系列的规范要求。目前为止清洁生产的思想以深入民心被广泛的认同并且得到了有效的实施。相对于传统物质单向流动线行经济的构成而言,循环经济是指经济系统的循环配合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循环,以此模仿自然生态系统中物质的循环过程和能量流动中存在的规律,这样一种经济模仿系统就是循环经济。模式组织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是建立在物质的不断循环和利用的基础之上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

2.4完善相关环境保护制度。可采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技术手段,控制人类社会对生态系统环境的破坏。对城市大气污染、水资源污染、城市噪声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实施有效的管理措施。只有合理规划并正确实施这些措施内容,才能提高环境的质量。政府监督一定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的质量不能被削弱。要想做出达到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的规划必须建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应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法制体系,从而增加环境状况和管理的透明度,并把规划在实践中付诸实施。

2.5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对城市规划时应从以下两方面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一方面,城市对于可持续发展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城市要从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方面来加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环境的稳定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资源和环境的问题是中国大多数城市发展的“瓶颈”,是阻碍城市发展的主要原因。如:在我国南方的城市就面临水质型缺水的困扰,而缺水明显成为我国北方城市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城市生态研究领域从应急型、消耗型向预防型、效益型转变;将研究方法从描述性向机理性转换;城市生态研究对象从以事物为中心转向以人文为中心。

3.结束语

人们生活水平日以提高的同时,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城市环境问题,我们一定要明确问题的方向和性质,对城市规划中面临的环境问题进行合理的科学的规划,从而把握城市生态系统的格局。合理,节奏性的扩建城市的绿化面积,控制生态环境恶化。建立和完善健全的机制,利于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增加城市居民的环保意识,减少城市机动车辆的尾气排放、噪音污染、严格控制水资源的利用等一系列相关措施。促进人民群众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携手把我们的城市创建的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1] 王琦,杨春阳.谈城市规划中可持续发展问题[C].科技与企业,2014.

[2] 饶志远.论我国城市规划所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01):240.

第7篇

第一条为加强林地的管理和保护,合理利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病虫害除治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第三条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林地管理依法实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林地用途管制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十分珍惜林地,加强林地管理,制止侵占和滥用林地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交通、财政、公安、民政、价格等有关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林地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第二章林地权属管理

第七条林地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八条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含林地承包者,下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权属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权属证书,确认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体登记发证工作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第九条申请林地权属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地权属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三)林地权属证明材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受理申请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第十一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政府指定的固定场所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在公告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登记申请提出异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所提出的异议进行核实。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异议主张确实合法有效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予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登记:

(一)申请登记的林地位置、四至界址明确;

(二)林地权属证明材料完备、合法有效;

(三)林地权属无争议;

(四)附图中标明的界桩、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十三条林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变更、丧失的,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地权属登记申请表;

(二)林地权属证书;

(三)林地权属依法变更或者丧失的有关证明材料。

林权证有错、漏登记或者遗失、损毁的,应当到原登记机关申请更正或者补办。

第三章林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林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经同级发展改革行政主

管部门衔接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林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制度。禁止下列破坏林地的行为:

(一)擅自将林地改变为非林地;

(二)擅自在林地上进行采石、采矿、取土、取沙、建房、修筑工程、造坟等活动;

(三)擅自开垦林地种植农作物。坡度二十五度以上的山地已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依法限期退耕还林。确需改变林地性质和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第十六条因特殊需要改变国有林业单位的隶属关系或者变更其所经营林地面积的,须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属于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属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须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七条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负有保护森林资源的义务。

经依法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林地,不得造成滑坡、塌陷和严重水土流失,不得损毁批准用地范围以外的林地及其附着物。造成植被破坏、生态环境恶化和严重水土流失的,应当负责治理。

第十八条林业生产单位在以林为主的前提下,可以利用林地资源开展综合经营,提高经营效益,增加林地投入。

第十九条林地的开发利用,可以由林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单独进行,也可以由林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同其他单位和个人合资、合作或以其他方式联合进行。联合开发林地的,应当以合同的形式依法确定林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对开发利用林地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环境保护林等公益林的,应当依法给予森林生态效益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鼓励以集约经营方式,发展原料林、用材林等人工商品林基地。人工商品林基地内的林木凭采伐许可证采伐,采伐限额实行单列管理。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严格保护、科学经营、合理开发、有序利用的方针,加强对林地开发利用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第四章林地使用的程序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林地使用分为下列三类:

(一)征收、占用林地,是指因工程建设(含农民自建住房)需要,改变林地性质,将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二)临时占用林地,是指不改变林地性质,占用林地进行勘测、修筑设施、采石、采矿、取沙等活动,占用期限不超过2年。占用期间不得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期满后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

(三)林业生产占用林地,是指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

第二十四条征收、占用林地用于工程建设的,申请人应当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二十五条征收、占用林地的,申请时应当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征收、占用林地申请表;

(二)申请人是单位的,提供成立文件或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三)被征收或者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四)建设项目依法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核)准的,须提交项目批(核)准文件,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还应提交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五)征收、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与被征收或者占用林地者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或者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六条临时占用林地的,申请时应当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临时占用林地申请表;

(二)申请人是单位的,提供成立文件或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三)被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四)林地现状调查报告;

(五)项目依法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核)准的,须提交项目批(核)准文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七条林业生产占用林地的,申请时应当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占用林地申请表;

(二)申请人是单位的,提供成立文件或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三)被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四)项目依法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核)准的,须提交项目批(核)准文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八条征收、占用林地达到下列数量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应当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一)征收、占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

(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

(三)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

征收或者占用林地面积低于前款规定数量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二十九条临时占用林地的,按照下列批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一)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条林业生产占用林地,属于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予以上报或依照审批权限作出决定。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临时占用林地的申请时,对拟批准的申请,应当将有关情况在林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固定场所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在公告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提出异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所提出的异议进行核实。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异议主张确有法定依据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予批准,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征收、占用林地审批时的公告程序,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临时占用林地期限届满,无特殊理由不得续期。有特殊情况需要续期的,占用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重新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批准手续。受委托的部门不得再转委托。

第三十四条一个工程项目应当根据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征收、占用林地,不得化整为零。分期建设项目,应当分期申请和审批,不得先征待用或未批先用。

第三十五条经批准使用林地范围的具体划定,必须有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派员到场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批准的数量、范围使用林地。

第三十六条经批准使用的林地需要采伐林木的,由建设单位、个人或受其委托的单位依法向林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纳入当年采伐限额。采伐的林木归原林木所有者。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林地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用林地的,被占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予以拒绝。

第五章林地使用的费用

第三十八条征收、占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并向被征收、占用的单位或个人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临时占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并向被占用的单位或个人支付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第三十九条林地补偿费,按照其被征收、占用前3年当地耕地平均年产值的4至7倍计算。平均年产值的计算方法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区差别,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提高当地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标准,但不得降低省定标准。

第四十三条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国家《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缴纳。

第四十四条森林植被恢复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包括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资源管护等支出,不得平调、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四十五条征收、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双方对各项补偿(助)费标准以及对需采伐的林木在确认林种、林龄、产材量、年产值等方面有争议且协商不成时,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决。裁决的具体办法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造成林地滑坡、塌陷和严重水土流失的,由所在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擅自改变国有林业单位隶属关系或者变更其所经营林地面积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五十条擅自移动或破坏林地权属界桩、界标的,由所在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恢复的,按重新恢复所需的实际费用赔偿损失,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恢复,并按每个界桩、界标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伪造、涂改林权证以及其他有关林地权属图表资料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收缴伪造、涂改的林权证和有关资料,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对违反有关规定,多收、减收、免收、缓收,或者隐瞒、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或同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办理林地权属登记或者登记不当而不纠正的;

(二)擅自改变林地类别和性质的;

(三)弄虚作假审批林地使用的;

(四)超越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期限审批林地使用的;

(五)对林地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不予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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