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4 15:09:4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征地工作汇报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民生保障措施得到落实
(一)全力抓好社会救助创优工作。为积极抓好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创优活动,我局先后下发了《县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关于规范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年度县农村敬老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并在今年以县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县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了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建立了考核机制。
(二)全面推进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全面贯彻全省社会救助“阳光行动”会议精神。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布置,成立了“阳光行动”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县年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实施方案》,采取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实行严格管理,确保社会救助资金的安全运行。同时,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在全县设立了举报电话,各乡镇设立举报箱,对举报社会救助不公的,依规进行处理,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实名制举报,并查证属实,予以奖励。6月份我们结合“阳光行动”的要求对享受城镇低保的老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进行重新评议,对农村五保进行了年检年审。共动态管理取消城镇低保786人,农村低保1157人,取消五保对象309人,新增五保对象259人。
(三)城镇低保制度不断完善。城镇低保制度进一步得到了完善,实现了应保尽保且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全县享受城镇低保对象5245户,10131人,共保障11.8万余人次,发放城镇低保金及补贴2037万元,人均月补差水平达到172元。
(四)农村低保进行提标。进一步加大了农村低保工作力度,对农村低保进行了扩面提标。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8074户,2.35万人,全年共保障28万余人次,保障率达到3.5%。月发放金额125万元,发放低保金及补贴1623万元,人均月补差水平达57.89元。同时,对于新增低保对象全部实行村级评审申报,确保公开、公平。通过健全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和审核审批等制度,确保了农村低保制度稳健运行。
(五)农村五保户供养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按照政府实事的要求,全面完成了柏市镇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新增了入住五保老人50人。全县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29.5%,超过了实事规定的集中供养率达到28%的要求。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将分散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每年1200元提高到1700元,集中供养年标准达到3912元,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金及补贴757万元。此外,为把全县敬老院建成“花园”、“家园”、“乐园”的三园目标,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敬老院开展“我要健康、我要快乐”活动的意见》,规定从年开始,在较长时期内在全县敬老院开展主题为“我要健康、我要快乐”活动,实现包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在内的“六个老有”目标。积极组织全县各医院免费送医、送药入院活动,组织社会慈善人士进行慰问和义务帮工活动,组织文艺团体、中小学生入院进行慰问演出活动。
(六)切实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全县建立了以资助对象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和慈善医疗援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模式。一年来,全县已救助农村低保户、五保户757人,发放救助金额153.69万元,资助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参合资金55.62万元;救助城镇低保户152人,救助金额31.425万元,五保门诊医疗救助95万余元,救助其他特困患大病对象1186人。资助部分城镇低保户参保资金47.97万元,因病通过慈善救助670余人,救助金额216万元。此外,县政府出台了《县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春节前夕,已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50万元到各乡镇用于解决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及其他城乡特困居民生活困难问题。
(七)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在第二个“防灾减灾日”,配合县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宣传及防灾减灾知识,实现了防灾减灾知识进课堂、进社区,安全意识传万家。及时做好了报灾核灾工作,县、乡、村制定和完善了自然灾害预案。年内共发生5次强降雨天气,给我县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重大的影响,是全省的重灾县之一,全县受灾人口17.8万人,倒塌居民住房401户,损坏居民住房1002户,农作物受灾面积17.6万亩,绝收面积3.96万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面对灾情,我们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抗多灾,全力组织了抗灾救灾。受灾期间安排了五个工作小组对因灾倒房户进行了核查,并把需重建的倒房户全部纳入灾后重建进行改造,全年共下拨各类救灾救济资金710万元(其中:安居工程300万元,灾民倒损房屋修缮重建资金380万元,春荒冬令生活补助30万元)。帮助农村困难户建房300栋,灾后重建340栋,帮助解决农村困难群众3.2万人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此外,认真做好了老区建设扶持工作。对4个乡镇的5个项目进行了扶持,投入老区项目扶持资金10万元。
(八)有效推进慈善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及玉树地震募捐活动。共接受捐款504.7万元(其中玉树捐款8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293人次,投入救助款398.6万元(其中用于资助学生就学90万元)。选择在大型超市、宾馆、银行和娱乐场所设立了9处固定募捐点,布置了募捐箱。召开了全县慈善会会长会议,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来的慈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阶段慈善工作的设想,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慈善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初步形成了政府支持慈善、社会关注慈善、公众参与慈善的新局面。
二、基层民主建设有力推进
(一)大力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认真抓好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县、乡(镇)两级政府均成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村都成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从而形成了从上到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民政局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考核责任书,把村务公开工作民主管理纳入了全县乡村干部的政绩考核和乡镇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下发了《县村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对年度村务公开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落实了40个村务公开示范村。
(二)努力抓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继续抓好等村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依托“三创四化”的工作平台,确立把农村社区建设与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一起抓的思路,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不断改善社区基础设施条件,促进社区管理和服务,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从而打造县特色的社区建设模式。
三、服务民众力度不断加强
(一)积极做好优抚安置工作。为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全年共下拨重点对象定抚定补资金1598万元,实施临时解困225万余元。为优抚对象逐步解决“医疗难”问题,根据《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暂行)》对全县所有重点优抚对象纳入了医疗救助,在农合办报销结算后,自己负担部分按30%—40%给予了第二次报销,全年共办理172人。此外,针对农村复员退伍军人无房户和危房户的实际情况,县、乡两级想方设法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在安居工程中优抚对象切块1/3的比例确定安居对象。与此同时,认真做好了退伍安置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复员退伍兵346人,其中城镇退伍军人41人、转业士官2人、农村退伍兵303人。对他们的档案进行了登记、整理,实行了微机管理。全年共办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手续48人,发放安置金和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费121万元。对年以来的91名转业士官实行了岗位聘用,其中40名转业士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聘三年的劳动合同。根据上级的要求,加强了烈士陵园的维修与网岭六十分纪念碑的修缮工作。此外,我们还进一步加大了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力度,深入排查,随时掌握动态,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对参与上访人员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针对优抚对象来信来访,我们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没有政策的做好解释工作,领导督办件、批示件答复率达到100%,各级领导对我局所做的涉军维稳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认真抓好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年内,专门组织召开了一次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治理社会团体“小金库”工作进行了专门的部署,并在之后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51家的社会团体“小金库”的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督查。严格依法对80个社团组织进行年检工作,对3个社团组织依法进行了登记。完成了县-醴陵-茶陵,县-江西(莲花,湘东)等17个界桩的联合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沿106国道村标设置工作,安装完成了沿106国道的村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出台了《县贯彻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草拟了《县贯彻殡葬管理条例实施方案》,成立了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年内殡仪馆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将尽快投入使用。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始终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全年实施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89人次,救助资金34000余元。福利彩票连续四年突破千万,全年共完成福利彩票发行任务1800万元。正常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年内,共办理婚姻登记9103对,其中结婚登记7323对,离婚登记1139对,补婚登记641对。收养登记53例,无一例违法登记,登记合格率达100%,同时,积极落实计生综治工作的考核工作,做好了免费婚前检查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与此同时,我们强化了民政资金的监管。5月份,联合财政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县20个乡镇的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进一步规范了民政资金的管理。
二、针对巡查记录填写不规范,记录里也没有体现是否向镇领导报告及处理批示意见的问题,今后我镇将规范巡查记录的填写。首先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每周巡查一次,建立动态巡查登记台帐、动态巡查情况表和执法巡查登记表(周报),认真对巡查的情况做好记录,并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破坏耕地的行为立即制止,做好相关取证材料。再次要严格规范违法占地相关文件的处理,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及时以正式文件向镇分管领导以及国土局报告,并按照镇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及市国土局的批复进行处理。
三、针对没有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卡台账的情况,我镇已通过录入建立了以农户为单位的17个村委会基本农田保护卡台账,并同时交村委会保管存档。
四、针对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耕地保护台账,有关材料整理不齐全,没有分类归档的问题,我镇已提高思想认识,重新按检查要求的规定建立耕地保护台账,并补充相关耕地档案资料,分类归档,建立专柜统一管理,确保耕地档案资料完好无缺。
五、对耕地保护工作宣传力度不够。今后我镇将从以下方面加大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1.充分利用“4.25地球日”、“6.25土地日”、国土资源相关会议等,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展出版面、发放小册子等形式,加强《国土法》、《耕地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为耕地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转变群众落后的思想观念;2.充分发挥村两委和村小组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开展耕地、基本农田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以村干部带动宣传作用,提高当地群众的思想意识。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保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29号)和原省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劳社〔〕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要把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作为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将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作为征地的必经程序,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二)要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依法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调整提高。
(四)坚持分类指导。以劳动年龄段内被征地农民为就业和职业培训重点对象,促使其尽快实现就业;以老龄人群为社会保障重点对象,加快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与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保障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16周岁及以上(以征地协议签订时间为基准)、被征地时享有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权、征地后人均耕地0.3亩及以下(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被征地农民,适用本意见。
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依据原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及就业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劳社就业〔〕21号)精神,享受相关培训和就业优惠政策。
60周岁及以上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劳社〔〕19号)的规定程序核准并予以公示后,报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被征地时不满16周岁的人员,按征地补偿规定一次性发给安置补助费,待其达到就业年龄后再根据就业状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障。
三、保障标准
被征地农民年满60周岁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县(市、区)政府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力状况适当提高保障标准。养老保险金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一)已开展国家新型农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市、区)政府规定的基础养老金;
(二)征地社会保障费用补贴(用于补齐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
(三)当地政府的其他补贴。
四、资金来源
(一)已开展国家新型农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市、区)政府规定的基础养老金,通过新型农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途径列支。
(二)征地社会保障费用补贴从各县(市、区)征收的综合地价社会保障费用中支付,征地社会保障费用出现缺口时,由当地财政弥补。
(三)当地政府的其他补贴由当地财政解决。
五、资金管理
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专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转借或擅自将资金用于任何形式的直接投资。要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增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确保必要的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抓紧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具体实施工作。
一、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区地税局现有干部职工30人,其中正式干部20人,临时聘用人员10人。少数民族干部职工6人,党员11人,平均年龄41岁。建局以来,连续15年超额或圆满完成各项税收任务。组织收入突破两亿五大关,税收收入达2.4亿元。1998-1999年被授予四项国家级荣誉。1995-先后六次受到自治区级表彰。连续100多次获得市、区级荣誉称号。
区距市区30公里,班车每天要在路上来回颠簸两个小时,常常是披着星星走,顶着月亮归,风雪兼程。不少年轻同志不愿意过来,干部队伍呈现严重老龄化;有的干部在这已经工作了十多年,思想上难免会有些情绪。对此局党组及时调整思路,将思想政治工作重点由务虚说教向因人施教转移,以事业留人,以情感化人,以真诚待人,了解干部所急、所想、所盼、所爱,满足正当需求,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成为雪中炭、雨中伞。
(一)加强班子建设,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率先垂范作用。
局党组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要务,要求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立言立行,用实际行动赢得干部职工的信任,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在年初即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各自职责,规范决策程序,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党组成员间既分工负责,又配合协调,避免职责不清导致配合不力。在此基础上,又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凡有干部出现违规违纪的,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分管领导连带责任,以增强班子成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还注重用良好的工作作风感染人,局班子成员身体力行,变“一级说给一级听”为“一级做给一级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局勤勉务实作风的树立。几年来,局领导班子的整体满意率均在95%以上。
(二)加强学习教育,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正面引导作用。
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积极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主课堂、主渠道的作用。
一是加强形势政策学习。坚持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和职工每周五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形势教育,突出党的政治理论、重大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重要决策部署的学习,促进干部队伍政治信仰更加坚定,服务科学发展思路更加清晰,税收征管责任更加明确。
二是广泛开展针对性的教育活动。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升部门良好形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加强税风税纪整顿,增强队伍免疫力和依法行政意识;开展“假如我是纳税人”换位思考和公务员礼仪培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三是开展岗位业务培训。针对干部业务水平、工作技能偏弱的实际情况,大力营造学业务、钻业务的氛围。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考取各类资格证书,提升学历层次;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各类税收业务性文件和税收业务书籍,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我局又开辟了干部网上学习园地,三年来,累计投入经费8万多元,培训120余人次,为地税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加强情感交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疏导沟通作用。
局党组平时注意挖掘每个干部的闪光点,最大限度地挖掘内部潜力,并通过思想的交流与沟通来调适干部心理状态。
一是贴近实际做工作。局班子坚持与干部谈心、交心,通过民主讨论、双向互动和网上心灵交流平台、“我为地税献一言”等形式,广泛征求和充分尊重干部职工的意见及建议,鼓励大家说出心里话,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帮助大家释疑解惑、调适心理、理顺情绪、振奋精神。
二是贴近思想稳人心。为消除个别干部工作攀比思想,加强“两个务必”传统教育,倡导爱岗奉献,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能拥有一份舒适的工作和不错的待遇是来之不易的,懂得什么是知足常乐。在处理工作矛盾时,对极少数不安心工作、闹无原则纠纷、违反纪律、不图奉献的干部进行严肃谈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转化干部消极思想,鼓励积极上进。
三是贴近生活感化人。始终把为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干部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在干部职工过生日、生病住院时送上一份温馨祝福;关心干部职工政治进步、生活困难、子女就业就读、家庭和睦,增强干部集体归属感。
(四)加强文化建设,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潜移默化作用。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将思想政治工作溶入干部的日常工作生活和精神需求当中,做到寓教于乐,寓教于情,寓教于趣。我们一方面积极倡导“我工作,所以我快乐着;我快乐,所以更爱自己的工作”的快乐健康工作理念,改变僵化自我;在确保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的前提下,坚持开展户外“拓展训练”、“徒旅”、“趣味联欢”,组织参加各类体育运动等健康有益的群体活动。另一方面创新活动载体,努力营造生动活跃、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近两年来,我们开展了“读、看、听、唱、帮、做”六项活动。“读”是开展读书活动,征订各类图书杂志,制作人生哲理故事集,引导干部养成开卷有益的好习惯。“看”是参观自治区博物馆和克拉玛依展览馆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听”是听司法、保健、金融等方面专家讲授相关专业知识。“唱”是唱响属于自己的《地税之歌》。“帮”是开展“一帮一”互助互学活动。“做”是制定《职工行为规范》,开展提高社会公德实践和青年志愿者为民服务活动。通过一系列立体式、多层次的活动,塑造品格,引领行为。
(五)加强制度建设,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管理作用。
为解决作风飘浮、纪律松懈、进取心不强等问题,局 党组强化考核,建规立制,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一是改进干部管理方式。在目标管理上,按月下达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督办,实行一季一考评,半年一讲评,年度一总评。在用人机制上,选拔和任用有能力、会干事、有才学的优秀年青人挑大梁,一般干部实行双向选择和交换轮岗,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廉政建设上,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一岗两责”。建立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强化“两权”监督和廉政风险机制建设,组织述职述廉活动,规范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有效防止在思想和行为上出现偏差。
二是完善岗责体系。为提高工作效能,我们把干部奖金系数与其能力大小、工作状况直接挂钩,制定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梳理《各科室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修订各类工作制度50多项,明确岗位职责42个、设置工作流程178条,形成一整套完整明了、易于操作,涵盖各科室、各岗位的横向岗责体系。从制度落实情况来看,违纪违规现象明显减少,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勤奋上进、工作能力明显增强。
三是健全服务机制。建立ab岗工作制、公开办事制、服务承诺制、纳税提醒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推出“一站式”服务、预约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跟踪服务等措施,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力争实现服务“零距离”,结果“零差错”,效能“零投诉”。
(六)加强文明创建,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价值激励作用。
以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和文明城市为动力,始终把抓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将完成税收任务与实现自我价值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挖掘内部潜力。
一是目标激励。以构建和谐地税为目的,制定了以党建工作作为核心,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以创造健康正确的舆论环境、积极向上的精神环境、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为目标,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一系列教育为主线的“十一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1231工程”,做到长远有规划、近期有打算、教育有阵地、活动有载体。
二是道德激励。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南方雪灾、汶川大地震,“7?5”事件、玉树地震,我局干部职工自发捐款,尽一份绵薄之力。局党组连续8年帮扶维吾尔族老人、哈萨克族学生和残疾特困户,又资助了一名维吾尔族孤儿。
三是素质激励。以内强素质,外素形象为主题,大力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巾帼文明岗”、“十佳”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岗位能手、服务标兵评比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有效地激励干部职工积极向上,不断为地税事业增光添彩。
地区房产局:
根据国家、省、地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为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我县房地产市场环境。我局按照省、地安排,联系实际,精心组织,大力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我局加强领导,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派人员具体办公,并根据整顿和规范要求,出台了《自治县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和步骤。
(二)积极组织,精心安排,稳步推进。按照《实施意见》,我们确定以“七个重点、五个步骤”为内容,开展检查,即以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为、面积“短斤少两”行为、合同欺骗行为、工程竣工验备案制、违规中介行为、违法广告行为;“五个步骤”即宣传发动、自查自纠、专项督查、整改处理、总结验收。其次,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情况,我们出台了相关政策,出台了《关于印发〈自治县房地产开发建设程序〉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
(三)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我县除按照国家、省、地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要求对存在的七个方面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查处外,还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解决重点薄弱环节。具体是狠抓“四点”:即抓基点,强化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优化开发企业结构;抓难点,切实搞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源头管理;抓热点,加大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抓弱点,正确处理规范与发展的关系,不护短、不手收。对无证销售等突出问题,我们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强化资质管理、竣工综合验收等环节,增强企业的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意识。
(四)查处结合、边整边改。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能否查、处并举,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落到实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能否建立起来。从实际情况看,我们这次整顿和规范改变以往只查不究,重查轻罚的现象,加大了依法行政的执法力度。在加强整顿和规范期间,我们还结合全县作风建设的要求抓了管理软环境工作。将机关作风建设、行风建设纳入到部分服务管理中,通过整顿窗口单位,抓便民服务、抓政务公开等,也树立了部门新形象。
二、整顿和规范过程中查处情况
(一)房屋拆迁方面:由于我县尚未有拆迁资质单位,都是采取自行组织拆迁的方式,开展拆迁工作。房开企业能够及时办理拆迁许可证,按拆迁规范进行;拆迁资金没有发生拖欠、挤占、挪用现象,做到专款专用,保障了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房地产交易方面:各房开企业都能按规定办理预售(销售)许可证,没有发生收取房号定金、诚意金等变相预售行为;能够使用规范化示范合同文本。
(三)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方面:经查发现未经许可擅自开工项目1个,已整改、补办手续;无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个,处罚5000元罚款,并责令停工。
(四)商品房面积计算方面:多计算面积116.9m2,已整改并退款。
(五)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方面:未经综合验收就交付使用的项目1个,通过整改已合格;未提供《两书》的开发企业2家,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六)房地产广告管理:都能兑现广告承诺内容,没有发生虚假和不实的广告行为。
(七)房地产中介服务:目前我县还没有中介服务机构。但房开企业的销售人员,已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取得上岗证书。
三、存在问题
(一)物业管理工作滞后,需进一步加强房开项目的物业覆盖面。
(二)商品房合同签订上不规范,没有严格执行“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
(三)外地评估机构不按实评估,造成契税流失。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继续执行国家、省有关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和我县颁布的《关于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通知》,防范商品房预售风险,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继续执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
(三)继续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及评估机构的管理,严格条件,规范行为。加强评估价格管理,规范契税征管工作。
自2003年以来,中央政府一直在对房地产进行调控,但多次调控后都经历了报复性反弹,除了由于已出台宏观调控政策尚未超越其自身的局限性外,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以及购房个人,都因不同的利益和做法影响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预期。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上,认真贯彻中央稳中求进的方略,切实执行国家的宏观政策并及时预调微调,促使房价合理回归和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这两大目标的实现。具体而言,要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为杠杆,以统筹新建商品住宅建设为重点,以完善房地产统计数据为手段,紧紧围绕调控房地产供应结构与转变开发建设模式的“两大任务”,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新建商品住宅的“两大体系”,适应短期调控与中长期稳步发展的“两大基点”,确立“科学统筹、总体平衡、依法规范、稳步实施”的思路,牢牢把握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持续的发展方向。
二、坚持“生命线”的能动作用,不断提供房地产宏观调控持续动力
在当前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房地产已经成为政府和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焦点,是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重要问题之一。一是随着土地和房价暴涨,大量低收入群体和新就业群体,因买不起房或得不到起码的住房保障而对社会不满;二是贫富悬殊的两极分化进一步拉大,一边是买不起房的低收入群体,另一边是一掷千金买豪宅别墅,甚至购买大量住房的高收入群体;三是制度性腐败有恶化的趋势,一些政府中的腐败分子与不法开发商勾结,通过土地和房地产进行权钱交易;四是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受到威胁。
要抵制和克服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防止它们对党和政府的污浊以及对人民群众的危害,其中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来教育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提高社会主义觉悟和鉴别力。坚持“生命线”这一科学论断,就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特别是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高度来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动作用。当前,一是要坚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主,明确各级政府在解决房地产问题中的职责和任务,既解决当前中低收入群体“买房难”和“住房难”的问题,又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坚持楼市调控不动摇,把为中低收入群众提供住房保障作为政府房地产政策的根本目标,尽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问题;三是坚持以税收、信贷等经济手段取代现在的行政手段干预房价的做法,引导房地产按照市场规律健康发展;四是加快公租房、廉租房和限价商品房等住房保障形式,着力解决好分配、管理等问题,调节土地供应比例,满足保障性住房和中低档商品房的充分供给,缓解房地产供需矛盾,抑制房价上涨趋势。
三、坚持“生命线”的主体作用,积极占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舆论高地
一是要强化各级领导的统揽意识。随着“十二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三驾马车”作用的调整,房地产业的转型势在必行,它将由以往在投资拉动中起火车头作用,转向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承载作用,从而与其他新兴产业融合共生。二是强化宣传部门的职能意识。要在贯彻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方针、政策上当明白人,悟透上级精神、摸清社会实情、抓好贯彻落实;要在宣传教育上当带头人,切实把中央房地产宏观调控决策目标、本地采取的对策思路、社会执行的方法要求,讲清楚说明白;要在监督落实上当责任人,积极在总结经验做法、培养宣传典型、揭示特点规律上,努力成为精通本职的行家和能手。三是强化媒体的导向意识。要善于见微知著,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及时跟踪媒体信息,做到见事早、反应快、判断准,提高透过现象抓住本质的能力;要善于激浊扬清。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的措施,但房地产调控这根弦从未放松,防止房价反弹的警惕也从未放松。对此,我们一定要把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性需求作为一项长期政策;要形成思想共识。各级部门都要围绕党和国家大局、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要求,狠抓贯彻落实,要形成工作合力,统一行动、劲往一处使。
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督查情况汇报
为督促、指导、掌握我县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我组自4月23日至5月5日安排10天时间,对全县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自查自纠进展状况开展了工作督查,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县动员大会结束后,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乡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分别于4月13日至4月18日召开了乡村两级干部大会,进行了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自查自纠工作时限。
2、到目前为止,我县没有一个乡镇实现了权证、合同两个100%到户,就是单个实现100%到户的乡镇也找不出来。总的说来,全县权证、合同到户状况不容乐观,其中:权证、合同到户率达90%以上乡镇3个(其中一个乡镇合同到户率只有80%左右);权证、合同到户率达80%左右的乡镇4个,但合同到户率均小于权证到户率,多数不足80%;权证、合同到户率在70%以下的乡镇3个,其中有一个乡镇到户率还不足20%。
二、主要经验做法
1、乡村主要领导重视是自查自纠工作落实的重要前提。督查中发现大多数乡村主要领导都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乡村干部开展工作积极主动,针对性较强,工作效果明显。
2、有些乡镇每星期调度一次,一是汇报工作进度,二是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集思广益,制定出台一些行之有效的整改纠正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促进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到位。
3、有的乡村针对分户登记表、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填写不规范的现象,组织村干部上户纠正,并核对落实相互之间数据、信息的一致性。
4、有的乡村针对农户承包合同因保管不善丢失较为严重的现象,组织村组干部与农户重新补签合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仍然有个别乡村主要领导重视不到位,认为土地政策落实不如涉农资金落实重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只为应付,查找问题大事化小,整改纠正措施不到位。
2、部分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处理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省、市、县减负、农业部门转办的群众件调处不力,存在踢皮球的行为,意在矛盾上交。截至目前,仍然有2起省、市农经部门转办的群众件未得到妥善处理。
3、有些乡村承包合同与经营权证因种种原因(上水片乡镇大多数村组都存在3~5年重新调整承包地的做法,下水片乡镇部分村组存在前述做法,县城周边村组及部分乡镇所在地和道路沿线因土地即将被征用,部分村组因群众土地承包纠纷难以调解,少数村组因农户修路集资款项未上交,如此等等)尚未全面换发到户,这个问题有的乡村已引起高度重视,但整改纠正措施不力,或不切实际,或违背法律规定,或无从着手;有的乡村则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听其自然,放任自流,根本就不想纠正过来。特别是下到3~5年重新调整承包地的村组,农户问及合同、权证有什么用,一是说明群众对权证的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二是让我们不知如何回答好。
4、有的分户登记表承包面积抄写出错,或合同、权证编号漏填等。
5、经营权证填写不够规范,表现为:
(1)有的权证上共有人只填写户主一人,且共有人年龄误填成出生年月;
(2)有的权证上“农地承包权()第号”漏填,合同编号漏填或错填;
(3)有的权证发证时间漏填或填写不全;
(4)有的权证地块四至界址漏填或填写不完整;
(5)有的权证承包期限不足30年,甚至整整少了1年;
(6)有的权证未加盖“换证”章。
6、每个乡镇都或多或少存在农村土地承包调查摸底表、分户登记表、基础数据库、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农户实际承包情况数据、信息互不一致现象,有的乡村“六不相符”现象还比较严重。
7、大多数乡、村、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只履行口头协议,未签订流转合同,缺乏规范管理,给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埋下隐患。
8、有的乡镇由于电脑通用,基础数据库安全性差,甚至由于人动丢失软件安装光盘等;大多数村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保管不规范、不完整。
9、部分乡村干部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给日后工作留下许多难吃的馊饭和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四、建议
1、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综合督查力度,给乡村主要领导施压,促进整改纠正措施落实到位。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乡村,一定要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2、每3~5年重新调整承包土地的做法虽然违背法律政策规定,但有时候又比较符合农村实际情况。对于这种行为,一是要明确一个截止的时 间界限,否则,势必成为今后引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隐患;二是向上建议针对小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作些修订,以适合农村的实情。
3、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是当前引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重点和调解工作的难点,规范和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应该作为乡镇党政工作的一个重点抓好抓实,要积极创建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流转,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4、进一步督促**镇人民政府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妥善处理省、市、县减负、农业部门转办的2起久拖未决的群众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处理结果。
5、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消除部分乡村干部在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中的抵触情绪,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严肃性。
五、当前工作中的难点
1、《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后,由于其贯彻执行时间不是在颁布之日(20xx年3月1日)起生效,而是在维护第一轮(1981年至1982年)农村土地承包状况的基础上以第二轮(1998年)延包态势为基准,如此一来,给我们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现实表现为:一是有部分乡村干部对“小调整”的内涵缺乏正确的理解,以为3~5年重新调整农户承包土地属于小调整范围,或者以为生老病死娶媳嫁女应该调进调出承包土地属于小调整范围等;二是为数不少的农民甚至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对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有意见闹情绪,认为有些人“占着茅坑不拉屎”,而新生婴儿或者刚娶的媳妇却无以为生,等着喝西北风,不符合农村实际。于是以村组协议、村组惯例为由进行一年一调或者3~5年一调的做法在不经请示或经默许的情形下风行起来,有些地方还很难压制取缔这种做法。时间一长,要回到1998年第二轮延包时的状态很不现实,甚至可能激发更为严重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2、农村税费改革之前,农民承包土地需要缴纳的正常税费任务较高,种地利益少,农民对土地的感情不是很眷恋,甚至有部分农民不想要土地,口头上要将土地送回村组,有一部分农民还真这样做了。但当时没有一个村组肯收回土地,原因是村组如果收回土地,万一发包租赁不出去(根据当时的情形,这种可能性很大),那么今后的一部分税费任务就没了着落。因此,有些农民就私下口头协商或者通过他人口头磋商,达成不收租金但划转税费任务的土地流转口头约定,时间稍长,有的农民就认为土地归我承包了。如果没有以下情况的变化,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谁的矛盾也许可能没有这么快激发。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承包土地应缴的税费任务逐步取消不说,反而还可享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补助款项,特别是农村征地补偿价格的提高和范围的扩大,土地增值较大,由此大大增强了农民的珍地、惜地意识,就算自己暂时不耕作也纷纷要回承包地。这样一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矛盾就加速激化了,而且因为只有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协议,一方站得住理,一方依据于法,争执不断,矛盾升级。如果按法律政策裁决,一个问题解决了,但类似情况多,可能引发更大范围的不稳定;如果照顾情理,另一方就不依不饶,依法上访;如果各打五十大板,双方又难以达成一致性意见。
上半年至今,**村党支部继续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为村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寻求发展之路。经过村两委、全体党员、干部、村民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建工作方面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村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深刻领会报告的实质和内涵,并贯彻于本村实际工作中。力求不断充实党员的理论知识,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
2、完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从围绕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入手,加强了干部的培训教育。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健全,委员分工明确,两委班子团结协作,基本上做到了职责清、任务明,形成了团结、廉洁、高效、开拓的班子集体,避免了推委扯皮的被动局面和不良影响。
3、强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发挥党代表的作用中,村党支部主动邀请党代表参与到村经济发展、为民办实事等工作中,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好的建议,已由支部采纳实施。在拓宽党员群众参与基层民主建设渠道方面,春节前,村两委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建议。
4、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我们主要在党员年龄结构偏大、党员作用较弱的党小组,选拔出优秀青年干部和各类拔尖人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同时,在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方面,支部对流动到省外的党员邮寄了流动党员证,并与他们保持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使他们在异地一样能接受党的教育,永葆党员先进性。
5、积极培养党的后备力量,我们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积极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6、抓好党费收缴。 根据要求,我村党支部按照党费收缴做到按时收缴,足额征收,及时解缴。
二、文体活动方面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展现农村社会新风貌。我们支部按照“既要做富裕农民、也要做文明农民”的要求,狠抓精神文明建设不放松,不断提高群众精神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从去年底开始,村部开设了室内舞厅,妇女们参与的热情高涨,于是村里新配备了电视、音响等设备,村部门口成为了天然的露天舞厅。如今妇女们已经自发的参与进来,跳舞队伍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
今年4月份,为创新文体活动形式,更好的丰富村级精神文化生活,村里特别购买了一套腰鼓队所需的器材。并积极发动妇女加入到腰鼓队中。将近两个月的组织筹建,已有一部分的村民基本掌握了如何敲打腰鼓,如今的腰鼓队已进入正式彩排阶段,群众反映普遍良好。
三、阶段性工作
1、积极支持“双永”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做好电杆迁移和被征地群众的思想工作,保证了高压电杆的正常架设。通过实地丈量土地,计算补偿金额,做好农户赔偿工作和及时将补偿款发放到被征地村民的手中。
2、在“双永”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进入尾声的同时,外环三路的征地拆迁工作又己经开始,这次征地,村集体准备预留一块区域作为以后村财的保障。至于此地块具体选择在哪里,还有待征求各位党员和其他群众的建议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