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4 15:10:2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建筑行业调研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BIM・建筑信息模型・建筑设计・应用现状・发展前景
前言
BIM技术的应用正在引发整个建筑行业的变革。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即建筑信息模型,通过数字信息仿真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信息,集成建筑工程项目各种相关信息的工程数据模型,是对该工程项目相关信息的详尽表达。
一、BIM的缘起
BIM 概念最早是由美国乔治亚理工学院(Georgia Tech College)建筑与计算机专业的的恰克・伊士曼(Chuck Eastman)博士在1975年提出的,在其80年代所出版的“Building Product Models”一书中,详细介绍了建筑物的组件信息模型、计算机建模的演化过程、信息交换标准、信息建模概念、ISO STEP与IFC等,并阐释了诸多关于建筑信息模型理念。近年来,很多国家的建筑机构和行业学会对BIM进行了定义,目前来说普遍接受的关于BIM的具体定义,是美国建筑科学院(NIBS-National Institute ofBuilding Science)的《美国国家BIM标准》( NBIMS-National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Standard)对BIM的定义-“BIM是一个设施(或建设项目)物理和功能特性的数字表达; 是一个共享的知识资源,是一个分享有关这个设施的信息,为该设施从概念到拆除的全生命周期中的所有决策提供可依据的过程;在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利益相关方通过在BIM中插入、提取、更新和修改信息,以支持和反映其各自职责的协同作业。)
BIM建筑信息模型是一个富含可用建筑信息的构件模型,其表现为不同的与实际项目对应的建筑构件对象,其具体的尺寸、规格、材料表现为模型对象的属性。另外,各构件对象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对象,通过各种不同的机制,各构件对象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联系,从而将多个构件整合为一个单一的,多层次的、高度集成的工程项目模型。
BIM建筑信息模型旨在连接建设项目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数据、过程和资源,建立单一工程数据源,从而解决分布的、易购的工程数据之间的一致性和全局共享问题,进而支持建设项目生命周期中动态的工程信息创建、管理和共享,实现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BIM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现状
BIM应用始于美国,美国总务管理局(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GSA)于2003年推出了国家3D-4D-BIM计划,并陆续了系列BIM指南。目前欧洲、韩国等多家政府机关致力于BIM应用标准的制定。美国政府总务署、香港房屋署、新加坡政府建设局负责建设的项目,全部要求使用BIM技术。
近年来,经过我国建筑人员的不断研究推广,BIM技术逐步为建筑行业知晓,很多具有资质的建筑行业分别成立的BIM技术小组,以此深入到各自的建筑设计工作中,并对其设计思路进行指导。建筑设计师可以采用类似于虚拟建造的方式来建立三维建筑几何模型,从而以一种更为直观和形象的方式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正式启动了一系列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其中对典型信息模型的组成元素进行了规定,随着计算机软件技术不断提升,利用数字化、信息共享、协同工作的BIM技术能提高我们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BIM在建筑设计中的实践
(一)主要成效
1、建筑效果可视化
在BIM建筑的实践中,与传统的三维软件建立的模型(如3DMAX等)相比,BIM全信息模型直观、精确,集成优异渲染、漫游功能,Bentley公司的ABD软件还可以输出PDF文件,仅需reader阅读器就可以直观看到详细的模型信息。BIM全信息模型更容易为业主所理解和接受,能更好地满足业主的要求,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协同设计
各个专业的设计人员直接在BIM平台上设计,可以实现高效的协同设计。设计过程中图纸更新即时,减少错误碰缺,提高图纸质量,可以减少由于设计的粗放造成的资源浪费,减少工程延误和返工问题。
3、碰撞检查
将建成的BIM全信息模型利用软件进行碰撞检查,可以产生相应的结果报表,设计人员可以从中得到反馈,及时进行修改,解决日常经常发生的设备管道打架的问题。
4、4D施工模拟
BENTLY软件的4D模拟可以将项目进度组织计划软件中制定的节点图和横道图,结合已经创建的BIM模型,进行施工进度仿真模拟。
(二)存在的问题
(1)BIM技术规范和标准相对滞后。
目前BIM技术还处在探索阶段,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还在调研、研究阶段或正在制定中,规范及标准与软件体系融合程度是BIM标准落实的关键。因为标准尚未确定,BIM的应用和交付深度因此也就存在不确定性。
(2)来自软件自身的障碍
BIM应用软件大多为国外软件,在本土化过程中,还存在行业规范、标准、法律、合同体系跟不上,软件本身也在完善中,使用的效率低,使得设计人员有一定的排斥心理,软件购买、人才培训及实施成本高,BIM人才缺乏。数据交换、信息传输标准不统一。
(3)BIM理念应该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但在实践中各阶段应用面较窄。在实践中发现,目前BIM技术基本依赖于个别复杂项目或某些业主的特殊需求,并未充分体现BIM信息全生命周期集成的优势,实现BIM深层次的应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BIM的发展前景
BIM在现代建筑行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在现代化科学技术为基本保障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人员要充分体现出设计合理性,合理应用BIM技术,使其可以指导建筑设计者的设计思路和设计行为。尽管BIM技术在我国建筑设计工作中的应用虽然存在一定的缺点,但是其先进的技术理念依然可以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建筑设计者要找到自身技术应用的不足,强化技术操作能力。基于此,BIM技术一定可以长期发展的目标,逐渐普及到我国建筑设计工作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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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庞红 向往《BIM在中国建筑设计的发展现状》建筑与文化,2015,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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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乡规划;地方高校;学科发展;特色办学;安徽建筑大学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52909(2016)03001104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同济大学创办了我国第一个城市规划本科专业[1]。到2015年5月,我国设有城市(乡)规划本科专业的学校有207所,其中通过评估的高校有42所①。可以看出,我国城乡规划专业发展迅速,但水平差异较大,大城市、办学历史悠久的高校发展良好,地方性、新办专业的高校发展存在一定的问题[2]。为此,2013年高等学校城市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颁布了《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对城乡规划专业培养目标、课程安排、师资队伍和硬件条件等进行了要求,提出地方院校可根据本校专业特色和定位增加有关教学内容,制定专业培养方案[3]。近年来,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提出了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等要求。综上所述,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如何凝练特色,将是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办学成败的关键所在。
一、 城乡规划专业面临的新形势
(一)地方高校办学竞争日益激烈
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开办城乡规划专业的高校越来越多。以安徽省为例,目前有8所高校开办城乡规划专业,除合肥工业大学属于部属院校,其他7所高校均为省属地方高校(表1)。从办学时间看,除了安徽建筑大学城乡规划专业开办时间较早外,其他高校城乡规划或相关专业开办时间均小于15年。从办学背景看,5所高校是依托建筑学的工学专业,1所高校是依托地理学的工学专业,2所高校是依托农林学的工学专业。从招生数量看,年招生数量普遍在50~70人。这些高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部分依托原有相近专业开设,不同背景的城乡规划专业教育竞争日趋激烈,如何建立自身特色,已成为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发展的当务之急。表1安徽省高校城乡规划及相关专业简表高校名称专业名称开办时间学制专业类型招生数量/年是否通过评估安徽建筑大学城乡规划19835工学60是合肥工业大学城乡规划20005工学50否安徽农业大学城乡规划20025工学60否安徽科技学院城乡规划20085工学70否黄山学院城乡规划20114工学70否安徽师范大学城乡规划20124工学30否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城乡规划20075工学60否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城乡规划20045工学100否高等建筑教育2016年第25卷第3期
顾康康,等新形势下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特色办学路径探索――以安徽建筑大学为例
(二)大学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近年来,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快速,城乡规划行业市场需求火热,毕业生就业面不断拓宽。但是随着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毕业生数量快速增长,部分城乡规划设计企业需求日趋饱和,城乡规划专业毕业生就业也面临了许多的困难。由图1可以看出数据由安徽建筑大学就业办公室统计。,2011―2015年,安徽建筑大学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就业率整体高于90%,但2015年降到70%。究其原因,一方面大城市就业市场日趋饱和,另一方面毕业生就业面较窄,中小城市及乡镇选择较少。从就业方向来看(图2),35%的毕业生进入设计公司,25%的毕业生读研,这2个方向的毕业生占总数的60%。进入建设单位、考取公务员以及出国的毕业生分别占21%、7%和9%。就业方向以大中型规划设计企业为主导,就业区域以省内大城市和省外大中城市为主,就业选择仍相对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就业率的提升。
二、 国内地方高校特色办学案例探讨
(一)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中唯一一所土建类高等学校。其城乡规划专业在办学过程中一向注重实践,实践教学共计6分(课内实验120学时,折合实践教学7.5学分),占总学分33.5%,加之所在地域为经济发达地区,其将专业实践与城市发展互动,形成了共赢局面。该校的课程设置以设计课为核心,从本科低年级到毕业设计各个环节以学生创造力培养为侧重点,围绕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下的六个研究方向,在学校的大平台课程基础上,设置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设计课、专业核心理论课,同时辅以宽基础、宽知识面的基础课与选修课程,构成完整的专业课程体系。专业实践性强,学生除理论与设计类课程学习外,还应参加多项专业实践环节。围绕“立足首都,面向全国,依托建筑行业,服务城乡建设”的办学定位,培养适应行业需求的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生就业范围广、就业率高。良好的就业前景带来了良好的声誉,良好的声誉又吸引了良好的生源,形成了专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 山东建筑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城乡规划专业办学历史长,是改革开放后国内第三所开办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教育的学校。学科基于地方院校的特点,立足地域城乡发展,在山东半岛城镇群可持续发展研究、山东省土地集约利用研究、半岛蓝色经济区村庄建设研究、浅水层城市有轨交通研究、城市洪水防治研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色。其城乡规划专业的核心特色是土地使用,在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和评价体系、城市核心功能要素配置和布局、城市建设用地变化测度和分析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山东省区域类型多样,城市发展各异,为学科的研究提供了更丰富的空间与样本。山东建筑大学城乡规划专业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对外技术服务方面,为地方城市建设做出较大贡献,业已成为山东省城市规划领域重要的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基地,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中发挥巨大作用。
三、安徽建筑大学城乡规划专业特色办学路径
(一)特色凝练
1.依托学校大土建学科优势,创造交叉方向
安徽建筑大学是安徽省唯一一所以土建类学科专业为特色的多科性本科高校,现有6个一级学科,在节能环保、城镇化与徽派建筑、地下工程、公共安全、先进建筑材料等重点领域,形成了多个具有影响力、特色鲜明的科研方向和学术团队。因此,依托学校优势学科,积极寻找城乡规划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方向,构建相关课程体系及人才培养方案是学科特色凝练的途径之一。
2.依托地方合作资源优势,创新实践教学
落实产学研合作,是提高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办学水平的重要保障[4]。“产、学、研”相结合是安徽建筑大学城乡规划专业的办学传统,城乡规划专业教育应把面向市场培养实际动手能力放在第一位。因此,在课堂教学的同时,需要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实际工程设计中锻炼学生。由城市规划系、安徽建筑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甲级)及研究所(教授工作室)等单位共同形成了城乡规划专业教学、科研、生产互相支持的体系,在省内外建立长期、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为城乡规划专业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3.依托地域文化特色,创新研究领域
徽派建筑在中国建筑文化史上独树一帜,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底蕴,体现了徽州工匠的建筑设计理念和艺术风格。徽州古村落是我国保存最完整,数量最丰富的古村落群之一,其代表黟县西递、宏村是至今为止我国唯一的古村落型世界文化遗产[5]。近年来,城乡规划专业依托学院下设的徽派建筑研究所,以及学校和世界遗产地宏村同时设立的徽派建筑陈列馆,在城乡规划专业教学与课程设计中,设置了地方建筑或古村落及古建筑保护规划、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等课程作业,引导学生认识和理解徽派建筑,为弘扬徽派建筑文化、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夯实基础。我国新型城镇化政策更加重视乡村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提出通过振兴乡村和农业来解决城乡发展差距的社会矛盾[6]。安徽省农村人口多,乡村规划是城乡规划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安徽建筑大学开展大量乡村规划与研究(表2),乡村规划课程在本科生课程体系的比重日益增大,乡村规划教学与实践已成为我校城乡规划专业的一大特色。表2安徽建筑大学城乡规划专业乡村规划实践项目时间地点人员成果委托单位萧县新农村规划2011年7月至8月萧县20个村庄教师2人,本科生20人编制《萧县新农村规划》萧县人民政府皖北美好乡村调研2012年8月皖北6市12村教师3人,本科生6人编写《皖北美好乡村调研报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皖北农民及企业员工城镇化意愿与影响机制调研2013年3月皖北地区教师6人
本科生28人编写《皖北农民及企业员工城镇化意愿与影响机制调研报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岳西县水畈村美好乡村规划2013年11月岳西县
水畈村教师2人,本科生4人编制《岳西县水畈村美好乡村规划》,水畈村荣膺“2014年度中国十大最美乡村”称号岳西县人民政府岳西县美好乡村规划2014年4月岳西县6村教师6人,本科生12人编制《岳西县美好乡村规划》岳西县人民政府宁国市美好乡村规划调研2014年7月宁国市2村教师3人,本科生12人美好乡村调研报告宁国市人民政府安徽省农民流动与宜居性调研2015年7月安徽省5县30村教师5人,本科生10人编写《安徽省农民流动与宜居性调研报告》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金寨县村庄布点规划2015年8月金寨县教师2人,研究生5名村庄布点规划(文本、图纸、说明书)金寨县人民政府海门市海州乡美丽乡村规划方案竞赛2015年8月至12月海门市
海州乡教师4人,本科生8人美丽乡村规划方案同济大学(二)课程优化
专业理论课程体系设置既注重高等教育“宽口径、厚基础”,工程教育理念的落实,同时又要适应城乡规划学科综合性、社会性与政策性发展趋势,与我国注册规划师执业制度接轨,注重以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为核心[7-9]。安徽建筑大学城乡规划专业以城乡规划设计与城乡规划管理两大方向为核心构筑系列课程群,其中规划设计类课程以我国现行规划体系及城镇化发展人才需求为导向,重点培养学生进行区域规划设计、总体规划设计、详细规划设计及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设计能力,城乡规划管理类人才培养在设计表达类课程设置基础上增设规划政策、规划管理及规划实务类课程。实践类课程体系设置围绕规划专业“双主线、三阶段”教育过程,按专业认知规律要求分阶段设置城市认识与体验实习、建筑测绘实习、城市建设史实习、系列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等。
(三)就业导向
据统计,安徽建筑大学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就业以规划设计单位为主,且集中于大城市,中小城市较少。但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面向二、三线城市以及乡镇的规划人才需求将大大增加。因此,中小城市及乡镇将成为未来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的重要就业市场。此外,除了规划设计单位,拓宽就业方向将成为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例如,安徽建筑大学近年来组织的“创业之星”活动,多名城乡规划专业学生走上了创业之路,扩宽了城乡规划专业就业方向,促进了城乡规划学科发展。
四、结语
新型城镇化对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提出了新要求,地方高校由于种种限制因素不可能延续985、211高校的发展模式,只有凝练特色、错位发展才能在竞争中保有一席之地。安徽建筑大学城乡规划专业积极创造特色化发展道路,依靠学科和地域特色凝练教学、实践和研究内容,学科建设逐步发展创新力、提升竞争力、扩大影响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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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ration on the path of schoolrunning with characteristics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in local university under new situation:
taking Anhui Jianzhu University as an example
GU Kangkanga, CHU Jinlonga, ZHANG Hongyab
( a. School of Architecture & Planning; b. Graduate Faculty, Anhui Jianzhu University,Hefei 230022, P. R. China)
分析建筑业运用协同设计的现状,比较传统设计与BIM协同设计的差异,提出BIM协同平台需满足的功能要求,为基于BIM的设计信息协同管理的应用打下基础。
关键词:
BIM;建筑设计信息;协同管理
协同设计是指一种基于网络的设计沟通手段及设计流程的管理方式。与二维设计相比,在BIM环境下的协同设计增强了信息的传递和共享,实现了不同专业在同一模型中工作,避免了因设计、施工人员缺乏协同工作导致的设计变更和返工,实现建筑设计的高效率和高质量[1]。BIM技术的应用,将会改变目前协同设计线型的工作模式,取而代之的是扩展到全生命周期的设计、施工、管理、运营全面参与的、各专业可以快速、准确协调和解决矛盾的高效工作模式[2]。
1BIM与协同设计应用现状
根据最新行业调研报告显示,2014年已经有超过10%的业主方、50%以上的项目应用BIM技术,67%的施工企业已经在项目中尝试BIM技术,已经建立或计划建立BIM中心的企业超过72%[3],BIM应用的发展现状如图1。另外国家住建部编制的建筑行业BIM技术国家标准已经开始试行,由标准院负责主编的《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和《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也已经完成,这些标准将促使大家在一个共识框架内发展,使BIM有序健康地向前推进。
2BIM协同设计与传统设计的比较
传统的设计方式极大地减慢了沟通和变更设计的效率,易造成施工阶段的停工、返工,浪费不必要的资源,BIM协同设计与传统设计过程的比较如图2所示。它的缺点:一是各专业进行各自图纸或模型的设计,通过协调会议进行协调的方式协调效率不高;二是设计阶段缺少承包方和施工方的参与,增加了变更设计的可能;三是二维图纸之间以及与三维模型之间没有关联性,需要逐个进行修改,工作量大容易出现错漏。
3BIM协同设计平台功能要求
要针对BIM模型数据形成一套有效的数据管理和利用的解决方案,首先必须搞清楚BIM协同设计平台的功能要求如表1所示。1)建筑模型信息存储功能。建筑领域中各部门各专业设计人员协同工作的基础是建筑信息模型的共享与转换,这也是BIM技术实现的核心基础。所以,基于BIM技术建筑协同平台应具备良好的存储功能。2)图形编辑平台。在基于BIM技术建筑协同平台上,各个专业的设计人员需要对BIM数据库中的建筑信息模型进行编辑、转换、共享等操作[4],这就需要在BIM数据库的基础上,构建图形编辑平台,对BIM数据库中的建筑信息模型进行更直观的显示,专业设计人员可以通过它对BIM数据库内的建筑信息模型进行相应的操作。3)建筑专业应用软件。建筑业是一个包含多个专业的综合行业,如设计阶段,需要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等多个专业的设计人员进行协同工作,需要用到大量建筑专业软件,必须开发建筑专业应用软件以便于各专业设计人员对建筑性能的设计。4)基于BIM技术建筑协同平台。开发BIM建筑协同平台,对各专业设计人员进行合理权限分配,对各专业的建筑功能软件进行有效管理,对设计流程、信息传输的内容进行合理分配,更有效的发挥建筑协同平台的优势,从而对BIM技术的实现奠定基础[5]。
4结语
本文旨在对基于协同设计理论的BIM设计信息协同管理进行初步的研究,对BIM协同设计平台与传统二维、三维设计平台进行比较,对BIM协同设计平台应具备的功能进行简要介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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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As base constructing operators, the protection on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truction migrant workers refers to the quality of building and social justice and thus the labor contract gradually becomes more and more significant. Considering the rate of labor contract is low in current constructing environment, applying investigation and document analysis, this paper argues and analyzes migrant workers labor contract rate factors through the perspective of migrant workers, contractors, construction companies,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society and puts forwards some sugges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关键词: 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影响因素
Key words: construction migrant workers;labor contract rates;influence factors
中图分类号:F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03-0005-04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劳务用工长期处于企业资质挂靠、层层分包与“关系霸权”共同构建的“三位一体”的包工制度[1]下,底层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堪忧。劳动合同是合理规范雇佣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农民工利益不受损害的重要法律手段。但是,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始终处于较低的水平,严重影响劳动合同法律的规范作用,不利于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表1为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揭示的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可见,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亟待提高。当然首要的问题是搞清楚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地的具体原因,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
同时,建筑业农民工用工劳动合同签订极不规范。劳动合同多为口头协议,出现纠纷时难以起到法定效果。合同签订过程雇主与雇员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切实损害农民工利益。合同签订率地区差异大,针对北京、成都、武汉、郑州和沈阳等城市统计调查发现:北京为32%,成都为14.5%,武汉为12.1%,沈阳为14.9%,而郑州仅有6.8%[2]。各种原因产生的合同签订失败,导致农民工参保率,拖欠工资问题难以彻底解决,农民工维权艰辛,严重影响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
近年来,我国学者对建筑业农民工问题开展了大量研究,主要研究焦点包括:①建筑业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3]、吴书安[4]等通过对四川、河南、重庆、湖北、陕西、河北、江苏等建筑工地农民工调查,从个人与家庭基本情况、劳动待遇、工地生活状况、工会组织情况等几个方面揭示了建筑农民工的生活状况,并提出了提高农民工待遇水平的相关对策。②包工头和包工制度理论分析研究。郭宽宇从合约性质、制度约束及利益相关者方面对“包工头”展开分析,认为它是原生态市场组织,是我国不完全城市化下的产物[5]。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从包工头制度的历史成因及制度取向分析包工制度[6]。③建筑农民工劳务企业发展探究。龙晓华、金维兴分析了农民工建筑劳务非正规就业的动因,设计建筑劳务转向正规就业的方式,并分析了障碍[7]。④农民工劳动合同问题研究。林绍珍、许晓红从农民工角度研究了福建省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的影响因素,认为职业技能、外出务工年限、健康状况、是否了解劳动合同相关法律等因素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影响显著[8]。刘林平、陈小娟通过对珠江三角农民工调查,从市场效益机制、组织理论和社会关系三个方面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进行了理论分析[9]。
综上所述,对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影响因素进行综合研究相对较少。本文将基于相关文献和访问调查的基础上,尝试从农民工、包工头、施工企业、建筑行业和社会多个角度对影响建筑业农民工劳动签订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1 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影响因素
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问题是建筑劳动合同参与者、建筑环境和社会环境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问题。所以考量建筑业农民工劳动签订率影响因素应该从这几个方面进行探究。从影响因素的作用机理而言,可以把影响因素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是对于参与劳动合同的直接相关者而言的影响因素,从农民工、包工头和施工单位三角度去分析;外部因素指建筑行业外部环境,从建筑行业和社会两个角度分析。
1.1 农民工角度
作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建筑业农民工的特性决定了建筑业农民工合同签订率低的高低。建筑业农民工人存在具有独特性,由于工种多为技能型工种,建筑业农民工知识水平低,对于建筑法律认识能力差。并且,建筑业农民工小农本位思想意识残存,维权意识低。再有,多为流动性工人,逐利换岗。考虑建筑农民工的特点,作者在返乡农民工的调查和文献回顾的基础上,条列出从建筑业农民工角度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影响因素:①法律熟知度;②维权意识;③机会收益;④工作年限和技术水平。
1.2 包工头角度
包工头促使本该在农民工与建筑企业两方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演变为农民工、包工头和施工企业三方关系。作为当前我国建筑用工中间者角色,包工头是主要的利益相关者。我国建筑业包工头多为建筑农民工人出身,对于法律的认知不够,不了解自己在建筑行业的尴尬地位,在法律地位的模糊性导致自己维护权利缺少法律手段。农民工包工头多在建筑农民工团队里有较高的信用,导致不正规组织农民工进行劳动过程。作者通过对建筑农民工调查了解,参考已存在包工头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列出包工头隐性劳动合同签订的影响因素:①包工头法律认知度;②包工头诚信度;③包工头自组织程度;④包工收益和工期。
1.3 施工企业角度
施工企业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施工劳务分包企业。企业作为与建筑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方,严重影响建筑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据调查资料显示,超过3/4是因为建筑施工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11]。施工企业进行工人招收时,肯定要考虑企业的用工成本,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考量签订合同后的隐性成本。随着企业资质逐渐提升,由于制度和社会压力,企业倾向于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12]。作者通过研究和对前人经验归纳总结施工企业方面影响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的影响因素:①企业用工成本;②企业资质等级;③企业承包预期。
1.4 建筑行业环境角度
建筑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从内部而言,是建筑实际劳动参与者,即建筑业农民工、包工头和施工企业三方博弈的结果。而从从外部而言是建筑行业环境和社会环境交互作用后,对内部参与方发生影响的过程。于整个建筑行业而言,建筑业农民工合同的签订同发包制度、施工企业整体经营状况、建筑行业工会的参与程度、建筑行业法律完善程度和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效果均有很大关系。建筑行业发包市场混乱,资质挂靠、层层发包、权利层层寻租、项目利润层层榨取。以至于,底层农民工基本工资难以维持。各利益相关方考虑保障违法利益和风险规避,降低建筑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当前,我国政府和研究学者鼓励建筑劳务企业招收农民工,强调了劳务企业在正规化建筑农民工劳作关系方面的重要性。但是,当下我国建筑环境,层层分包,权利寻租,包工头大行其道,致使劳务企业收益率太低,经营困难,以使建筑农民工的吸纳程度低。国家该从建筑环境出发,完善法律机构,增强监管力度,强调建筑业工会参与。则从建筑业环境而言,影响建筑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的因素有:①违法层层发包;②劳务企业经营状态;③法律完善度和政府监管;④工会参与程度。
1.5 社会环境角度
社会关注度高,能发挥媒体对农民工维权事件的舆论影响能力,转变政府机关的职权倾向,促使建筑行业法律的完善,加大政府执法力度。事实证明,近年来,随着社会对于建筑农民工关注增大,农民工的生存条件恶劣问题,工资问题等均得到较好解决。社会关注程度提高,促使建筑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水平提高。
综合以上各角度对于建筑农民工劳动合同影响,总结各个影响因素,综合见表2。
2 关键因素分析
章节1中条列出影响建筑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的因素,可以认为建筑农民工的劳动签订是以上子因素的综合作用的结果。为了更清楚了解影响因素对于劳动合同签订的影响作用,对于各个影响因素的影响程度排序尤为重要,提取出影响劳动签订的关键因素,可以更针对性研究提升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的具体措施。
2.1 数据调查
为了更为准确地确定影响子因素的影响程度,作者根据各个影响因素设置打分表进行实证调查。发放份数为44分,收回39份,收回率88.6%。作者对调查数据进行整合,见表3。
2.2 数据分析
通过对处理后的数据观察可以发现,如果进行综合考量,数据将会受到边际数据的影响。这是由于采用主观专家调查法,每个专家对于各个影响因素的心理权重不同,造成给定的分值有较微小的偏差。为了取消边际效应的影响,作者采用统计学众数的思想,对数据进行二重众数统计分析,以此进行各个关键因素的排序。
2.2.1 二重众数统计介绍
一重众数统计:
给定n个统计量和m个统计权重,任意统计量Si的任意权重qij的统计样本数sij,求sij的最大值:
simax=(sij)
求得排序因子ai:
ai=qij×simax
进行首次排序;
二重众数统计:
对于首次排序ai相等的统计量Si′,进行二重众数统计。
统计量Si′的统计数据中去掉simax,重复操作一重众数统计步骤,得到二重统计排序因子ai′,进行第二次排序。
综合上述两重统计,可以得到统计量的众数权重排序。
2.2.2 统计数据结果与分析
运用二重众数统计的方法,可以较好的处理数据边际离散而导致的平均化,针对本调查而言可以更好地获得广泛的认识观点。本文通过运用此统计方法,首先从劳动合同的签订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建筑行业环境和社会关注方面分析,确定各角度的重要性;然后在各个角度中进行细化考虑,确定各个思考角度内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
①各思考角度评析。
进行首次众数统计,可以获得各个因素的统计排序因子ai,见表4。
为了从整体角度考量,各个角度的重要性,需要综合考虑。通过对数据综合考量,确定各个思考角度的影响程度排序为:包工头角度>施工企业角度>农民工角度>建筑行业角度>社会角度,下面具体进行说明:
1)从排序因子分析而言,农民工角度中农民工法律熟知程度值较大,综合考虑,考虑其排序次优先于前两者。实际角度而言,这样排序也是较为合理。建筑行业劳动力市场中,包工头的存在为施工企业进行市场投机和法律责任逃避提供了可能。按法理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者该为实际发生劳动的双方。而处于中间地位的包工头截断了两者正常信息交流的路径,提高了中间操作的可能性,而使其在建筑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影响比重较高。而施工企业影响效果高于农民工是由于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施工企业处于主导地位,而农民工由于自身法律缺失、信息严重缺乏、维权力量差等原因处于劳动签订的被动状态,以此影响劳动合同签订的结果较低。
2)建筑行业角度和社会角度属于影响建筑农民工合同签订的外部因素,主要通过作用直接参与劳动合同的利益直接相关者而发生影响。排序结果虽然建筑行业角度优先于社会角度,从数据可以看出差别不明显,也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分析可知,随着社会对于建筑业农民工的关注程度增强,会整体作用于建筑行业,有利国家和社会相关部门和成员进行建筑环境的改善,规范建筑劳动市场。
②各角度子影响因素分析。
为了细化关键因素,需要对各考量角度的子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发现首次排序因子的ai有相同值,则可以进行二次众数统计分析,统计结果见表5。
通过表5的分析可得:农民工角度的排序为:法律熟知度>维权意识>工作年限和技术水平>机会收益,提取法律熟知度和维权意识为关键因素;包工头角度排序为:包工头自组织程度>包工头诚信>包公收益和工期>包工头法律认知度,提取包工头自组织程度和包工头诚信为关键因素;施工企业角度排序为:企业资质等级>企业用工成本>企业承包预期,抽取企业资质等级和企业用工成本为关键因素;建筑行业角度排序:工会参与程度>法律完善度和政府监管>违法层层分包>劳务企业经营状态,提取工会参与程度和法律完善度和政府监管为关键因素;社会角度关键因素为社会关注。
3 结论及建议
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是一个综合问题,是农民工、包工头、施工企业、建筑行业和社会多个重要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上文已经通过数据调查和处理获得影响劳动合同签订率的关键因素,在此基础上,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的主要途径建议如下:①应该着力增强建筑业农民工自身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特别是劳动合同及保险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建立提升农民工技术技能的有效途径。这是优先级的途径,是其他途径实现的基础。②应该正视“包工头”现象,合理界定“包工头”的法律地位,提高劳务包工队伍整体实力,促进包工队伍向劳务企业转型升级。这是政府和行业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不可一味以“包工头”违法而忽视此问题的存在。2014年建筑企业新资质标准降低了劳务企业的门槛,是一个良好的开端。③施工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依法与建筑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提升自己的职业资质,依法规范自己在市场行为,杜绝非法挂靠,层层分包。2014年住建部对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了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对施工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④政府应根据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补充和完善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2015年人社部出台的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全面覆盖计划,是对劳动合同的一个重要补充。
应该看到,前两条途径不畅通,后面的举措效果将不易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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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国家层面来看
目前,一方面全国经济下行压力明显,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人口红利已趋上限,经济增长的传统动力正在逐步衰退,这就决定了抓人才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更为迫切。另一方面,中央正积极推进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主要内容的体制改革,各地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去行政化工作以及行政职能转移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大量的原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职能事项需要向有承接能力的行业社团转移,对于地方建设教育协会来说,应该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二)从行业层面来看
当前,随着住建部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颁布以及各地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全行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许多新的培训项目的开发、标准的制定、教材大纲的编写以及题库的建设等工作需要行业社团协调各类资源共同完成。各地方建设教育协会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夯实教育培训基础,实实在在地为地方教育培训工作服务显得尤为重要。
(三)从协会层面来看
当前,随着各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各地民政部门在推进“一业多会”、“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实现社会共同治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各地方建设教育协会正经受着面临新形势、适应新常态、实现新转型的考验。
二、我省的新探索
近期,我省民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经验的决策部署,开展全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工作目标
1.明确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业规划编制、专业技能培训、行业标准制定或修订、负面清单设计、安全审查评估、行业资质资格认定、等级评定、公信证明、市场行为真实性和合法性核查鉴证、行业失信行为及垄断、倾销行为调查监控等。二是民主协商,行业主管部门在编制产业规划、制订行业标准、设计负面清单、进行安全审查评估、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充分征求试点单位意见建议,并形成长效制度。三是自律引导,对于属于行业自律自治范围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会同试点单位列出清单,在业务上加强指导,在政策上予以支持,积极引导试点单位提高行业自律能力。
(二)确定试点步骤
1.选择试点单位。2015年3月前,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选择全省经济领域重要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公共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共13家作为试点单位,我省建筑行业协会也被列为试点单位。2.梳理职能清单。2015年6月前,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编制本部门可以交给试点行业协会、商会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清单。同时,会同试点单位对属于行业自律自治范围的事项进行梳理,列出发挥自律作用清单。3.开展委托授权。2015年6月底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与试点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服务机构签订授权委托协议。4.实施试点工作。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试点行业协会、商会和专业服务机构根据协议或合同要求,围绕试点工作目标,积极履行相应的市场监督职能。省市主管部门对试点单位履行职能全过程进行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并定期对试点单位参与市场监督绩效进行考评。5.总结推广经验。2017年下半年,试点行业基本建立以社会多元参与为特征的现代市场监督制度体系,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制度经验,在省内其他行业加以推广。监管格局”,建成“体制比较成熟、制度更加定型的市场监管体系”。2.强调在发挥好政府的市场监管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同治理。推动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三、工作的新思考
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各地方建设教育协会应转变观念、抢抓机遇、积极开拓、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协会“三服务一加强(即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会员、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定位,踏准行业改革的节奏,真正发挥“参谋、助手、桥梁、纽带”作用,在新一轮改革浪潮中平稳实现自身的转型升级,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调研,谋划发展各地方建设教育协会应在更高的起点上,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围绕行业和建设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业内专家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和人才状况分析,在形成调研报告的基础上,积极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建设教育年度发展报告、建设教育发展规划,开展教育评估,加强顶层设计等,使协会真正成为行业管理部门的“智库”以及依靠和信赖的伙伴。
(二)加强自律,规范运作各地方建设教育协会应始终坚持“自律、自强、自力、互信、互济、互爱”的办会原则,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组织会员单位建立健全推动建设教育发展的自律规范、自律公约以及研究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社会评价、失信惩戒、“黑名单”等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并规范运作,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诚信和守法意识。不断提升协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为协会积极争取参与市场监督工作奠定基础。
(三)夯实基础,促进发展各地方建设教育协会应发挥行业资源优势,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聚焦新的企业资质标准的贯彻落实以及各地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的开展等重点工作,围绕新培训标准的制定,新培训项目的开发、教材大纲的编写、师资的职业化培养和培训平台的搭建等,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地方乃至全国建设教育的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从而不断增强协会在新形势下,服务和促进事业发展的水平。
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物质生产部门,广西建筑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它不但在社会扩大再生产过程中承担着将不断增加的建设资金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重任,而且还在自身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社会创造新的财富。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建筑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经历了长期发展过程,取得了诸多经验,规模、技术和效益得到较大提升,目前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成为广西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支柱产业。随着国家大好政策向内地靠拢,建筑业的发展恰逢其时,而广西凭着绝好的地理和环境优势,成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无疑给广西建筑市场的大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必将拉动交通、能源、经济、房地产、城市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上升,而这些都为广西的建筑市场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在这块富饶的土地上,广西区政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特别是建设系统借力发力,加大了建筑市场的调控和管理,做大做强自身建筑产业,使得建筑业走上和谐、健康发展的快车道。在过去的2005年,广西建筑业突飞猛进,无论是在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还是在清理拖欠工程款及贯彻行政许可法,无不体现出建筑业的和谐进步。
强化监督与管理规范
和谐的建筑市场如何做好建筑市场的监督与管理,不但是构建和谐的建筑产业关键所在,而且能体现出政府行政部门的执行力水平。在建筑业大发展时期,市场的不规范现象同时滋生,并导致建筑事故频繁发生,因此职能部门的监管尤为重要。2005年广西建设系统通过各项措施有效地调控了建筑市场,大大推进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广西建设厅专门制定了2005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安排,指导和促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并组织开展全区有形建筑市场检查。在各地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多个检查组对南宁等11个市和10个县(市)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了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为防止发生挂靠投标、围标、串标,以及企业资质条件不实等违法违规问题,制订印发了《关于对区外来桂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和招标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自2005年10月1日起,区外来桂企业到我区参加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或承担工程监理、招标和造价咨询业务前,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关材料先到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实行备案制度后,有效遏制了招投标中出现的假资质证书、假公章、假项目经理证书、假业绩证明等问题的发生。截止2005年12月31日止,办理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209个项目。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始终是监管的难点问题,为了杜绝不合法的招投标,广西建设厅大力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调研。2005年4月中旬至下旬,建设厅建管处、法规处、监察室等部门组成了3个调研组到6个地级市和6个县(市)进行调研,分别召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工程项目业主、招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监理、施工、设计企业等单位座谈会,调查了解广西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执行情况及当前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低价中标、围标、串标等问题,听取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建议和意见。11月初,建设厅会同监察厅组成学习考察组,赴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深圳市及湖北省、武汉市学习考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11月底召开一部分市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研究2006年招投标监管的主要工作。12月初,召开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会议,各市、县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主要是针对当前招标投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讲座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据统计,2005年广西全区应招标工程2467项,工程造价8552528.50万元,应招标工程招标率100%,其中应招标工程中实行公开招标工程1212项,工程造价2531100.6万元,应公开招示公开招标率100%.2005年自治区招标办实施监督管理的招投标工程18项,工程造价39603.47万元。受理招标投标举报投诉5件,转自治区有关部门及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已全部调查处理完毕。
紧守质量与安全
构建和谐的建筑环境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贯穿着建筑本体从建造到使用的过程,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建设中,因为忽视建筑质量与安全生产带来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2005年建设部等部委特别启动安全生产活动,在全国掀起“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热潮,而在广西,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从未间断,建设系统凭着真抓实干的精神,关注到建筑业的每一个细致环节,有效地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前。
为了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广西建设厅制订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规章制度。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中,明确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实施监督检查的内容,并实行层级监督制度,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对下级安全监督机构监督范围的建筑工程实施监督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向下级安全监督机构发出整改建议书,由下级安全监督机构施工企业落实整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事故约谈制度》规定,凡发生一次死亡1-2人的重大事故,由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约见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由自治区建设厅分管安全的领导约见发生了事故所在地的市建委(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2005年,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共约见了9起事故的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订印发了《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意见》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二级重大事故,严格控制三级重大事故,明显减少一般事故。把重大事故控制指标分别下达到各市进行控制。通过这些规章制度,建筑行业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广西建设系统的各项工作也得了逐步推进,并且取得了极大的突破,这从一个个真实的数字就能品读出其中的力度与成效。
组织了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核。2005年共组织4次全区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共31555人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组织开展了建筑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10月份组织举办建筑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师资培训班,培训师资250多名。据统计,2005年全区各地举办建筑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742期,培训人数91815人。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005年共审核颁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35家。至2005年底,全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共1158家。
进一步推动全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发展。2005年12月底召开全区监理工作会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监理企业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会议。进一步总结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研究讨论2006年监理工作。
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稳定提高。2005年全区共监督工程项目6110个,建筑面积2513平方米,个数合格率和面积合格率远达到100%.2005年11月中旬,建设部建筑质量执法检查组抽查了广西南宁、桂林建筑工程质量,给予我区建筑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总体水平稳中有升,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的较好评价和肯定。
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2005年全区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27起,死亡2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52起事故,死亡56人)下降了48%和50%,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预计为7.37人,较好的完成了我区2005年制定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控制指标数。2005年全区有57项建筑工程被评为“自治区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文明工地、区优工程评比。2005年共组织开展了3次安全大检查,建设厅共派出安全生产检查组7个,抽查了14个市53个县179个建筑施工工地质量安全情况,针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共下发9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停工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问题的57个工程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对11个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发出《执法建议书》。另外,全区共有101个项目申报2004年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经过评审有91个项目获奖。经推荐,有6个项目获得了全国安全文明工地称号。而且,还开展了2005年度自治区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已完成了2004年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项目的评审工作,其中住宅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有6个项目;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有7个项目。另外,共有64目申报自治区优质工程,经评审,共评出区优工程53项。
组织开展了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共对全区14个地级市和24个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企业进行调研,并检查了在建工程55项。调研报告已报送市政府。
全面推进清欠工作铸就和谐的民心工程拖欠工程一直使困扰建筑业和谐发展的一大障碍,特别是积压多年并遗留下来的问题较多,使得农民工工资得不到支付,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和谐因素,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加大力度通过各种渠道解决工程欠款问题,广西实行各部门协调配合与监督检查,逐项摸清情况,将清欠工作深入到各级部门和企业单位,打响了一场清理工程欠款的全面战争。
为了不断推进清欠进度,广西采取部门协调和共同监督检查的方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05年3月和8月,自治区清欠办根据建设部网上数据,分类将政府项目、教育项目、交通项目和水利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项目清单,分别送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交通厅和水利厅等部门,各部门按各自分工负责开展清欠工作及对下一级指导督查。2005年1月和12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区总工会组成清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合督查组,对全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督查,推进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进展,促进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的改进完善,有效防止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自治区清欠办及自治区有关部门还组织开展了对地方人民政府清欠工作进展缓慢以及一些拖欠数额较大、时间长、影响大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7月份,自治区清欠办布置各地开展清欠工作自查,督促落实还款计划和还款资金。8月至11月,自治区清欠办组织2个督查组对政府投资项目清欠工作进展缓慢的部分市县进行督查。自治区建设厅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区12个市13个县房地产及其它项目清欠工作进行督查。自治区清欠办组织督查组对重点督查项目进行督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合本地清欠进展情况也加强了清欠工作的督查力度,有效促进了清欠工作。广西建设厅还组织开展了对2004年以来新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检查。2005年10月份,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要求对各地2004年以来新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建设厅布置各地对2004年以来新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和落实防止新欠措施情况进行检查。据各地检查情况统计,全区2004年以来竣工工程3513个,有拖欠工程款的项目19个,占项目总数的0.5%,拖欠工程款数额390.51万元。截止2005年11月底已清欠完毕。
为了保证清欠工作的落实与责任到位,自治区清欠办每月通报各市、各部门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对清欠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市分别给市政府通报。共发出通报文件123个,推动了各地各行业清欠工作的进展。而且截止2005年12月31日,自治区清欠办共接到单位、群众或上级转来的举报投诉497件,全部及时转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处理,反馈处理结果或处理情况的有344件,没有反馈的有153件。组织清欠协调45次,接听处理电话投诉230个次。
2005年真正成为了广西清欠工作全面推进的一年。截止2005年12月31日,广西全区共偿还2003年以前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数额299871.75万元,总清欠率为88.24%,其中偿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数额为139418.1万元,清欠率为86.81%.按工程类别分:政府用房偿还数额32007.62万元,清欠率为86.3%;房地产项目偿还数额40318.66万元,清欠率为95.26%;市政项目偿还数额52436.88万元,清欠率为90.57%;教育项目偿还数额51688.24万元,清欠率为91.67%;交通项目偿还数额19686.51万元,清欠率为73.16%;水利项目偿还数额8072.21万元,清欠率为83.41%.做强本土建筑业打造和谐的行政职能要做大做强本地建筑产业,政府部门要在体制改革、结构优化、市场净化、施工保障等方面为企业排忧解难,使企业能够顺利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同时,政府还应在企业的兼并重组过程中,在企业的集团化、大型化发展过程中为企业保驾护航,为广西建筑业走上发展的快车道提供有力、有效的保障。政府部门大力扶持建筑企业,树立品牌,不但能代表一个地区建筑行业的形象,实际能体现整个建筑业发展程度和建筑水平。在2005年,由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工程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分别承建的项目工程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这无疑是对广西建筑企业在树立品牌的进程中的充分肯定,也体现出广西建设单位非凡的实力与水平,恰与广西政府部门提出的重点扶持大型建筑企业,鼓励本土企业走出去的发展思路是一致的。因此,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本地建筑业,广西建设系统切实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建筑行业的资质审批,既保证建筑产业在广西的规范发展,又促进大型建筑企业集团获得更大提升,同时打造出了一批过得硬的行业队伍,这从下面一系列的资质审批成果可得而知。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2005年上半年,广西建设厅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共审查企业资质246家,批准了214家,其中审批新成立的企业135家,升级企业33家,审批增项资质43家,及时完成新企业资质证书的打印、发证和升级、增项企业的资质证书换证打印工作;为221家企业办理了资质证书相关内容变更。并按建设部要求布置了2004年广西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重点是检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人员重复问题。截止2005年底,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1471家,其中按序列分:总承包企业763家,专业承包企业601家,劳务企业107家。按级别分:特级企业1家,一级企业42家,二级企业262家,三级企业1050家,无等级企业9家,劳务企业107家。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2005年审批颁发工程监理企业7家。审核上报建设部6家企业申请晋升甲级资质,其中有3家已获建设审批发证。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工程监理企业159家,其中,甲级监理企业18家,乙级监理企业60家,丙级监理企业81家,从业人员5500多人。
工程检测机构资质审批。2005年审批发证工程检测机构资质17家。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工程检测机构231家,持证上岗人员2773人。
监理工程注册审批。2005年审核上报建设部监理工程师注册人数193名,获注册审批94名。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1305名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批。2005年审批发证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10家,审核上报建设部申请晋升甲级资质9家,并全部获得甲级资质。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102家,其中,甲级资质12家,乙级资质90家。
工程招标机构资质审批。2005年审批发证乙级工程招标机构24家,。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工程招标机构119家,其中,甲级资格13家,乙级资格106家(其中有三家升甲级已公示)。
特别策划:公正司法与构建和谐社会
穿行于事实与法律之间——和谐社会语境下法官内心确信规则之治陶猛 (10)
规则之治憧憬的破灭与再生——论知识产权审判的造法困惑及其消解沈杨 (16)
司法亲和力的法理思辩赵芳 (22)
基层法官心理压力现状分析和缓解对策研究董晓军 (27)
论判决的公众认同谢新竹 (32)
迈出案例通向判例的困惑之门——我国实现法律统一适用合法有效之路径董皞 (38)
论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以法官职业化为指向张志铭 李学尧 (44)
论公司章程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中的作用张澎 (48)
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
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调研报告 (52)
论司法在金融创新中的合理定位——从委托理财案件的审理谈起范黎红 (58)
以罚金缴纳作为减刑条件的制度思考应秀良 (64)
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顾韬 (68)
基层民事法官如何办案——从一则案件的审理看法官角色混同黄湧 (75)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检讨与重构聂洪勇 (81)
职务侵占犯罪——若干疑难问题探析李迎春 (87)
2007年《法律适用》“东营杯”征文启事 (90)
实现公正司法 构建和谐社会——全国法院系统第18届学术讨论会在南昌召开克楠 罗定英(图) (F0003)
欢迎订阅2007年《法律适用》 (F0004)
美国的小额法庭制度马强 (91)
关于空头支票立法完善的建议姬忠彪 王兆雷 (96)
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问题 (3)
自首与立功司法认定若干问题探讨黄祥青 (8)
不仅仅是均衡:法院对司法资源分配排挤的规制陈力 (14)
民事赔偿与死刑适用的平衡规则探微方文军 (19)
论“住改商”纠纷的司法救济王继红 俞里江 (24)
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限制--以艾滋病药品专利保护争议为例胡珊 (28)
我国的董事离任义务及其法律制度的完善马其家 (31)
不法原因给付在中国的运用--有偿顺风车纠纷引发的法律思考张晓梅 (36)
论著作权侵权认定中的利益衡量孟凡哲 (41)
WTO执行争端次序问题:双边解决和多边完善余丽 (45)
再审之诉框架下申请再审的程序性制度建构——关于民事申请再审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50)
公司章程的合同解读宋从文 (56)
我国现行民事证据制度的问题和缺陷张跃国 (63)
司法解释中的社会公平问题——以“同命不同价”现象为例谢宝红 付子堂 (68)
对公司司法解散清算制度的法律思考刘宗根 蔡江英 (73)
被告抑或第三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保险人被诉诉讼主体地位研究沈国斐 (76)
刑事审判程序改革若干问题实证研究 (80)
春兰公务直升机保险赔偿案之法律适用问题冒金山 (85)
2007年《法律适用》“东营杯”征文启事 (88)
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审判制度 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 (F0002)
最高法院表彰64名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任鸣 维克(图) (F0002)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 (F0003)
法官到底有多大的自由裁量权利尔德·汉德[美](著) 吕征(译) 丁广宇(校) (89)
再论持假枪抢劫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刘长秋 (91)
行政诉讼类型化若干问题探讨杨晚香 (93)
委托执行不能“打水漂”冯嘉林 (96)
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再认识蒋惠岭 (2)
和谐目标下探寻统一量刑标准的新路径——关于构建均衡量刑机制的思考王如铁 (6)
关于构建上下级法院审判业务协调机制的若干思考胡曙光 杨以生 (10)
形成法官职业共同体:法律适用统一的一种路径选择——关于法律适用沟通交流机制的实证研究 (13)
欧洲各国最高法院保证法律统一解释的作用与机制丁广宇 (17)
《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蒋志培 孔祥俊 王永昌 (21)
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权力监督与权利保障王达 (29)
“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问题探析袁正英 (34)
2007年《法律适用》“东营杯”征文启事 (37)
论裁判的正当性基础以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互关系为视角杜月秋 (38)
司法层面犯罪构成体系的构建喻玫 徐大勇 (43)
股权转让若干审判实务问题古锡麟 李洪堂 (47)
我国刑事法领域中的“重刑”问题现状、成因及其弊端分析游伟 (54)
《合伙企业法》修改的司法应对茆荣华 赵超 (58)
投保人告知义务之适用问题研究:以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利益衡平为视角曹志海 梅雪芳 (63)
行政不作为引起的国家行政赔偿责任与物件致人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竞合处理初探:国有公共设施致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多元化选择邓志伟 (67)
独立民事速裁程序的制度探讨吴修新 (72)
名义车主民事责任之探究:兼议法律解释的方法陈明祥 张坤华 (76)
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相关问题研究李为民 (79)
国内首例博士生招生录取案评析 (83)
人格符号的财产利益保护之法理思考汪洪 祝建军 (89)
博士生招生录取行为的可诉性及择优录取原则吴鹏 (84)
厦门大学不录取林群英是否合法李辉东 林伟斌 (87)
对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几点建议苏长权 张瑞 (F0003)
论法国保证制度之比例原则及对我国司法完善的启示贾林青 (93)
研究公司法务 指导审判实践 就新《公司法》适用中若干疑难问题访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李国慧 (2)
修订后《公司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与解决路径 江苏省法院系统公司法疑难案例研讨会综述 (5)
股东知情权案件若干问题研究杨路 (10)
实际出资人股东资格的认定潘晓璇 (15)
公司股东代表诉讼的审理孟祥刚 (19)
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分析报告(2006)侯猛 (24)
《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逢锦温 邱利军 (33)
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调查报告 (38)
论刑事再审的次数柳迎春 何挺 (42)
建筑设计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毛煜焕 徐芸 (46)
论我国行政公益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建构郝建臻 (49)
论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之司法审查成明珠 (53)
冒领存款纠纷案件的处理及责任认定宋建立 (57)
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审理中相关问题研究杜开颜 (62)
论夫妻间的家事权童玉海 (67)
和谐社会中的裁判合理性:以实现途径为视角朱加赛 (70)
诉讼调解的实证分析与法理思辨: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施调查韩波 (75)
论民事案件当庭宣判失误及其矫正潘昌锋 张广兄 (80)
论遗嘱方式的法律适用:兼论我国《民法典(草案)》第九编的有关规定姜茹娇 (82)
论我国《刑法》第64条的理解与适用:兼议我国《刑法》第64条的完善曲升霞 袁江华 (85)
美国法院的行政管理叶邵生(编译) (90)
完善质量效率考评制度之我见杨喜贤 (94)
带有公益色彩的民事权益诉讼初探袁军 朱秋菱 (96)
2007年《法律适用》“东营杯”征文启事 (95)
欢迎订阅2007年《法律适用》 (F0004)
当前行政审判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2)
特别策划:死刑案件审理的程序思考
死刑复核程序的现代定位——以死刑的程序控制为视角冀祥德 (5)
论最高法院死刑复核裁判方式的改革与完善方金刚 罗国良 (9)
构建严格的死刑案件证明标准——基于人权的司法保障之实现任志中 汪敏 (13)
书面审理向何处去——由死刑二审案件全面开庭审理引发的思考杜开林 (18)
《物权法》的任意性规范及其适用王轶 (25)
最高法院重点调研课题
财产刑执行难的成因分析俞静尧 (31)
裁判文书及其公信力现状调查和改革路径研究孙海龙 高伟 (35)
冲突与融合:全球化背景下法律的多元与趋同张婧仪 (41)
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分析与相关问题的法律适用睢素利 (45)
自始履行不能的合同效力问题研究王晗 (50)
外国公司立法对我国监事制度的启示王晓芳 (53)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若干问题周根才 高毅龙 (56)
当前民事诉讼中的恶意调解现象及防范研究——兼谈我国恶意诉讼侵权责任制度的建立陈慧 (60)
货物运输合同若干问题研究赵军 周荆 孙之斌 刘斌 (65)
和谐社会背景下执行救助制度的建立闵建生 (70
2007年《法律适用》“东营杯”征文启事 (64)
2006年《法律适用》“雅·丽杯”征文评选揭晓 (96)
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李国慧 曹颖逊(图) (F0003)
重视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实证研究王少南 (74)
我国行政裁判纠正制度之反思与重构张坤世 (77)
商事仲裁的司法干预及其路径选择张晓君 (81)
股东资格继承及其例外之司法解读——陶某诉某有限公司股东权纠纷案袁秀挺 (84)
诉讼“调解协议”能否作为执行依据朱建敏 (87)
当前国际司法改革的三个主要问题克里福特·华莱士 吕芳(译) (90)
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的若干设想田晓辉吕洪民 (92)
“特定问题调查”是否包括司法个案刘练军 (94)
民事诉讼管辖制度改革论略姜启波 (2)
《国家法官学院十周年院庆论文集》征稿启事 (6)
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制度的重构肖建国 (7)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基层法院统一行使管辖权潘剑锋 (14)
以诉讼标的额为基本标准确定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适用与完善单国军 (19)
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管辖制度的现状与完善眭敏 汤茂仁 (24)
《物权法》总则与民事审判杨永清 (28)
音乐电视的基本著作权问题研究庄晓华 (34)
国家法官学院200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38)
信托终止后权利归属人对信托财产的权利救济汤淑梅 (39)
反补贴措施的司法审查单一 (42)
论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赵新 吴海英 (45)
国际民用航空立法的及在我国的适用张爱宁 (50)
新《破产法》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系统解读曹士兵 (53)
审判实践中与公证有关的几个法律问题林文学 (59)
论侵权归责原则在专利侵权领域的适用牛金臣 (6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若干问题探讨鄢智敏 查小云 (67)
案卷排他性原则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障碍分析丁晓华 (71)
最高法院重点调研课题
司法发展的科学路径——关于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调研报告 (74)
法官拒证特权初论 从社会正义与司法独立价值衡平的视角冒俨 姜凯 (78)
论高校学术评价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与强度王敬波 (82)
建筑行业挂靠纠纷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董建中 高玲 (85)
论我国必要共同诉讼制度之重构——以票据诉讼为视角叶永禄 张玉标 (88)
联邦德国最高法院民事判决书评介欧宏伟 (91)
合议制度与行政诉讼原告诉讼权利保障贲国栋 高新华 (94)
收稿日期:2013-01-13
基金项目:2010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学研究课题(20101)
作者简介:郭秀云(1963-),女,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教授,硕士,主要从事机械制造设计方面的研究,(E-mail)。
摘要:文章分析了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发展现状,深入探讨了该专业面向市场、立足应用、突出特色的培养目标,并从办学理念、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等方面提出了达到办学目标、体现办学特色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机制专业;教学研究;培养目标
中图分类号:C9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2909(2013)03-0033-04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以下简称“机制专业”)是工科院校和一些综合性大学普遍开设的一门非常重要的专业,在工科专业中占有突出地位。不同层次的高校对应不同层次的就业层面,需要有不同层次的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的机制专业应明确培养目标,结合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定位,建立相应的专业体系,探索符合自身发展的教育模式。
一、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发展现状
中国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经历了从大专业细专业大专业的发展过程。建国前高等教育参照欧美高等教育发展模式,高校数量少,设置专业数量也少,讲究通才教育。建国后学习前苏联高等教育模式,高校越办越多,专业越分越细,文理也彻底分开,尤其是为满足国家工业化对人才的大量需求,从国家、行业到地方均开设了大量的工程院校,文科与理科之间的专业对比、招生数量发生了根本改变,工科院校如雨后春笋般地开办起来,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急需大量专业人才,机制专业在各类工科院校普遍设立。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开设的机制专业,最初定名建筑机械,后更名为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20世纪90年代中期,借鉴欧美教育模式,教育部将全国各院校上百个机械专业在课程名称、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等方面都作了相对统一的调整,其结果是不同层次、不同隶属关系、不同培养方向的机制专业的培养目标趋同,地方院校的机制专业与重点院校相比,特色不够鲜明。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机制专业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开设学校多,社会需求量大。截至2009年,全国有本科院校720所(不含民办),其中440所开设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在校生达16余万,是规模最大的本科专业之一。如果加上大量高职学院开设的高职高专层次的机制专业,学校和学生数量更多。由于机械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各个层次的制造企业对机制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很大,该专业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几十年长盛不衰。
二是,培养目标趋同。各类开设机制专业学校在招生简章中对机制专业的介绍大致相同,基本为培养具备机械设计制造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工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机械设计制造领域内的科技开发、设计制造、运行管理、应用研究和经营销售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见表1)。表1 部分学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培养目标比较
三是,课程体系相似。机制专业课程在各高校一般由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和公共专业选修课组成。主要有机械原理、机械制图、工程材料、工程力学、机械设计、电工与电子技术、控制工程、互换性测量、数控技术等。
四是,毕业生走向趋同。机制专业毕业生大多走向机械制造业的生产、设计、管理一线,往往是不同学校的毕业生去竞争同一个工作岗位,在同一家企业从事设计、制造、维修、销售等工作。
二、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机制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对机制专业的培养目标,教育部有统一的要求,但由于开设该专业的学校隶属关系不同、服务对象不同,同时也由于各地方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因此对人才的具体需求也有所不同。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开设的机制专业,应依据自身所服务的行业类型、面向的服务对象,对发展方向和培养目标进行科学、全面、理性和实事求是的探讨,努力摸索一条适合自身实际和服务对象需求的科学发展之路,使发展方向更明确,培养目标更具体。
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机制专业的培养目标应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是,符合教育部对该专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教育部对机制专业确定的发展方向是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以力学、机械为主。各学校均应按照该要求,以力学、机械为主制定专业基础课的课程体系。
二是,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建筑类高校一般分为二种隶属关系:一种是原建设部(现住建部)隶属的建筑类高校,如原哈尔滨建筑大学、重庆建筑大学、沈阳建筑大学等;一种是各省、市隶属的地方建筑类高校,如山东建工学院、吉林建工学院、河北建工学院、北京建工学院等。目前,前者除沈阳建筑大学以外,其余均与当地其他高校合并。后者的服务对象一般是面向地方经济建设,主要为一省、一市、一地区的社会与经济发展培养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因此,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应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明确办学方向,科学定位,设置符合当地需求的学科专业体系。比如,河北省是建筑业大省,需求大量建筑类技术人才;同时,河北省毗邻京津,京津地区的一些建筑业巨头如中建、中铁、中化等也要到相邻的河北省市高校招聘人才,此外,京、津、冀制造业较发达,对机制专业人才需求量较大。因此,河北建工学院机制专业的建设与发展要符合本省及华北地区建筑业和制造业对机制专业人才的双重需求,有的放矢地做好对口培养工作。
三是,符合学校学科整体发展的需要。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以建筑类相关学科构筑其学科体系,主干学科为建筑学、土木工程等,其他学科围绕骨干学科而设置。建筑工程领域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是这类学校培养的主要对象。一项建筑工程,从招标、投标、中标、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都离不开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工程机械等专业方面的设计、施工、管理技术人才。此类高校专业设置应主要以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电气、机械专业为主。其机制专业主要培养建筑工程领域需要的与工程机械有关的技术人才,其专业发展也应符合学校整体学科专业体系发展的需要。在教育部整合专业名称之前,该专业名称与建设工程相关,如有的叫“工程机械”,有的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等;专业名称统一后各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也应坚持自己原有的专业特色,保留自己的办学特点,为建筑工程领域培养各种层次的工程机械人才。实践证明,这类院校机制专业毕业生在高端制造业领域与重点大学该专业毕业生相比差距明显,而在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工程机械领域却大有用武之地,能较好发挥自己的才干,部分优秀毕业生在该领域还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业绩。
四是,符合建筑行业发展的需要。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特别是在一些人口多的大省,可以吸纳更多人员就业,增加更多收入。目前在新一轮拉动内需、全面实现城镇化的政策影响下,建筑业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建筑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逐渐改变了过去依靠大量人力支撑、技术含量低的状况,通过运用高新技术、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等加大行业整体的技术含量,大量的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已被采用,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缩短了建设周期。在各种建设工地,人工作业已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现代化机械设备,过去人声鼎沸、红旗飘扬的施工现场变成了各种大型机械设备的展示场。建筑业的科技化、现代化水平越高,对各种技术人才特别是机制专业人才的需求会越多,要求也会越高。工程机械的设计、制造、使用、更新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机制专业学生毕业时,可以到建筑装备的上游行业——制造企业从事工程机械的设计、研发、制造工作,也可以到建筑企业从事各种工程机械的维护、运营和管理工作。工程机械制造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对机制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大,是接纳此类院校机制专业人才的主要市场。因此,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机制专业的发展要符合工程机械制造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的需求,在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目标和计划。
基于以上分析,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机制专业的培养目标应界定为:立足地方经济需要,面向机械制造装备和建筑行业,为装备制造业特别是工程机械的制造、使用、维护等相关企业,培养基础扎实、具有创新意识和协作竞争意识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机制专业的服务定位:立足地方,服务区域经济,面向机械制造行业和建筑行业。学科体系定位:以教育部机制专业建设指导意见为依据,以机械设计、电气、自动化为主体,以工程机械的机设与机制为方向,构建以社科类课程、数学力学课程为学科基础,以机械原理、机械设计等课程为专业基础,以底盘、液压、发动机、工程机械设计等与工程机械相关课程为方向的课程体系。专业人才优势: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立足机械,突出建筑。
三、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机制专业人才培养途径
(一)制定特色化人才培养方案
首先,要明确专业建设指导思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化,是组织教学、实施具体培养行动的总体设计。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机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结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体现学校整体办学特色和定位,反映工程机械行业的现实要求,遵循夯实基础、拓宽口径、注重实践、重视创新、提升素质、体现特色的指导思想。
其次,要创新培养机制。面对21世纪工程机械领域的技术变革,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机制专业的培养机制要适应新技术、新方法的要求,改变以往以书本知识传授为主、依照教学大纲按部就班开展教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以知识传授为载体,注重从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入手,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社会意识和创新精神,树立全新的人才培养理念。将工程机械制造业的最新研究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将施工领域工程机械使用、维护、管理的最新方法引入课堂教学,将社会实践、工程实践、科研实践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构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习认知操作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素质教育与知识技能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多环节、多元化的培养机制[1]。
第三,构建人才培养总体方案。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机制专业应根据学校整体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方向,以培养学生工程创新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为核心,按照培养目标的要求,优化课程体系,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制订针对性强、特色鲜明的培养方案,着力培养学生的机械设计能力、自动控制运用能力和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2]。
(二)构筑特色化课程体系
根据培养目标和方案,结合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从整体上优化课程体系,注重系统性、前沿性、创新性、实践性,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突出学生个性的培养,形成具有建筑类、地方性、机械行业特色的课程体系,专业课程具体由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五大模块组成。公共基础课以哲学、法律、数学、英语、计算机等相关课程为主,培养学生自主判断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计算机运用能力。学科基础课以机、电、液主干课程为主,培养学生机械制图、设计的基本能力,系统掌握电气、液压、自动控制知识。专业课程主要体现建筑行业、地方经济的特色,以符合当地工程机械行业发展需要的主要课程和建筑机械涉及的主要知识为主,突出应用型、适应性,展现自身办学特色,这是与国家重点院校和一般综合性院校机制专业相区别的主要标志。专业选修课以计算机辅助设计以及与工程机械相关的前沿技术和行业规范内容为主。跨学科选修课旨在培养学生开阔的视野、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和团队精神[3]。
(三)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机制专业要想在激烈的人才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实现培养目标,还应在实践教学环节上下一番功夫,真正接“地气”,即适应企业的实际需求。基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此类院校机制专业应加大实践教学环节的建设,适当增加实践教学环节的学时数,达到总学时数的1/3左右。改进实践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推行量化考核,引导教师和学生真正认识到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要不断创新实践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要取得实效难度不小,一些学校限于资金、时间、内容、场地等困扰,实践教学难以不折不扣地开展,水份较多,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需要不断创新实践教学方法,既要认识到位,更要行动到位;既要坚持走出去多建设一些实习基地,更要将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请到课堂,将理论与实践真正做到无缝对接;在加强自身实践教学环节硬件建设的同时,也要与企业和研究机构建立协作关系,拓宽实践教学空间。
(四)开展大学生科研活动
要提升学生的工程创新能力,应当创造条件开展一些形式多样又切实可行的科技创新活动。一是教师带领学生搞科研。教师的科研课题大部分来自于企业,如果让学生参与其中,帮助教师完成一些科研任务,便可以较好地培养学生的基础设计能力、查找和整理资料的能力以及撰写科研文章的能力。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工程创新活动。帮助学生成立科研组织机构,如大学生创新协会等,根据掌握专业知识的情况和学校的具体条件,组织学生开展一些关于工程机械方面的发明、创造和改进活动。三是在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融入科技创新内容,特别是高年级学生要深入科研院所、企业、厂矿、施工单位,调查了解工程机械的研发、使用情况,形成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增强对工程机械的感性认识。
(五)师资队伍建设要努力实现“双师”型
为实现培养目标,建筑类地方工科院校机制专业在师资队伍建设中不能只注重高学历、高职称,还应兼顾教师的生产实践经历和背景,建设一支“双师”型师资队伍。一方面将从校门到校门、缺乏生产实践经历的青年教师送到企业、施工单位、研发机构学习培训,使他们对工程机械的制造、使用状况有更感性、全面的认识,强化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另一方面从国有大中型企业选聘一些适合教师岗位、愿意从事教育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加入到教师队伍。此外,从制造企业、施工单位特聘一些管理技术人员为兼职教师,从而将生产一线的最新技术成果带到学校教学之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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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cultivating goal and mode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in local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colleges
GUO Xiuyun, ZHANG Wenhai, LIANG Jianming
(College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Hebei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Zhangjiakou 075024, P. R.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