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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4 15:10:5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

一、活动目的

通过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总结表彰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宣传中央、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和精准扶贫工作政策。向辖区村民总结报告贫困村一年来扶贫工作成效和下一步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的重点内容、目标任务、方法措施。表彰奖励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自力更生、不等不靠、主动发展、支持扶贫、遵纪守法、文明孝道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全面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贫困群众、辖区村民、社会各届参与扶贫、支持扶贫、主动致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唱响感恩曲、传递正能量、倡导好风气、引领好风尚、促进大和谐。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政策形势。全面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县委全委会议精神,宣讲当前精准扶贫政策和各项惠农惠民政策,宣传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成效、十三五规划和面临的发展形势和任务。

(二)总结发展成效。总结一年来扶贫攻坚的成效,梳理报告领导关怀、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培育、住居环境改善、公共服务配套、精准扶持帮扶、精准脱贫实效。

(三)开展先进表彰。对涌现出的创业带头人、致富标兵、道德模范、优秀教育示范户、党员先锋示范户、文明守法示范户、脱贫奔康示范户等先进典型人物进行表彰奖励。

(四)先进人物倡导。在各领域先进人物中找典型,用他们的思想、事例、经验、打算进行倡导引领。激发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和传、帮、带的社会风尚。

(五)开展文化下乡。组织富有本地特色、紧扣扶贫时代主题、群众喜闻乐见、自编自演的文艺节目,丰富辖区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走基层送温暖。对辖区特困群众、五保孤儿、失独孤儿残疾、贫困党员、留守学生等各类特殊困难群众进行家中走访慰问,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传导各级党和政府的温暖。

(七)成功人士座谈。召集在外返乡成功人士座谈,引导回乡创业发展带动地方脱贫致富,激发热爱家乡、支持家乡、建设家乡、关爱贫困的热情。

三、措施办法

(一)活动开展时间:拟定于2016年1月20日左右。

(二)活动主体责任:由党委、政府主导,支部村委举行。

第2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社会共治行动,建立健全网络餐饮监管制度,实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信息公示真实完整,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上线下同标同质,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

组长:

成员:

联络员:

三、工作重点

(一)检查整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规定备案;未建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未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未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在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未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不真实;未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未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未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等。

(二)检查整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实体经营门店;未取得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未在网上真实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使用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未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等。

(三)检查整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没有及时更新;未在网上真实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等。

(四)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率100%,食安(客)封签覆盖面达到30%。

(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常识和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宣传,鼓励平台将点餐行为与“积分”相结合,激励消费者点“小份”“半份”“套餐”,养成点餐不浪费的良好习惯。

(六)及时办理“12315”投诉举报,聘请送餐员做义务监督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各地要对本辖区的网络餐饮服务市场进行摸底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国务院的《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明确规定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指导意见》对采用电子化台账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作出相关指导意见,省、市局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实行电子化台账管理制定了工作目标即:

(一)_月__日前完成食品批发企业配置电子设备终端和电子台账软件安装全覆盖。

(二)_月__日前完成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实行电子化台账管理全运行。

围绕“全覆盖、全运行”工作目标,要求监管人员明确电子化台账监管相关概念:

_、食品批发企业:是指食品批发销售到终端零售食杂店的经营户,包括从事批发的个体户及批零兼营的经营户。

_、食品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酒类、茶叶、粮油、冷冻食品、糕点、保健品等。

_、“全覆盖”的标准:一是食品批发企业均已配置电子设备终端,并安装有电子台账软件。二是食品批发企业索证索票制度确已建立,内容完备,符合国家工商总局《指导意见》的要求。三是食品批发企业能向购货方提供电子打印的工商部门统一规范的纸质或磁介质供货凭证。

_、“全运行”的标准:是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部食品批发企业均按要求实行电子台账管理,辖区内预包装食品零售商基本上做到货源于批发企业,票使用电子单据,证齐全合法有效,不存在“三无”及过期食品。

二、相关要求

(一)食品经营户的主体准入有关要求

_、经营范围要求进一步明晰。为了便于区分食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加强食品批发企业实行电子化台账管理的监管,要求各辖区工商所对流通环节新开办的食品经营户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一栏必须注明“批发”或“零售”字样,对已开办未标明“批发”或“零售”字样的食品经营户应及时变更后重新予以标明。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倒查食杂店经营台账,发现营业执照是食杂店却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户要及时予以变更,在营业执照上注明“批发”或“批零兼营”字样。

_、告知食品批发企业的准入门槛。对新开办或新变更的食品批发企业,告知企业一律要求配备电脑、针式打印机,并安装符合省工商局要求的电子化台账管理软件。同时要求业主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计算机知识培训,确保电子化台账管理软件的正常使用,确保电子台帐及索证索票的建立。

_、加强食品经营户开办前的行政指导。一是加强食品经营户的办照指导,并要求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销售安全承诺书》;二是食品批发企业要求使用电子化台账管理,做到销货开出全省统一的电子单据,并及时装订成册作为销货台账;三是食品零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要求索要全省统一的本文来源:文秘站 进货电子单据,并及时装订成册作为进货台账。

(二)各类食品经营户实行电子化台账管理有关要求

_、食品批发企业实行电子化台账管理有关要求

(_)食品批发企业应当实行索证索票及进销货电子台帐管理,建立并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台帐制度。

(_)食品批发企业应当在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并索取各品种食品的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请记住我站域名/]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仔细查验后要求纸质建档备查。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建档资料要及时进行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各品种食品的检验报告,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对进口食品(如进口酒等),每批次都要向供货商索取有效商检证明、海关证明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_)食品批发企业应将每次购入食品的商品条码、商标品名、包装规格、单位、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及时、如实地录入到电子台帐中,并将进货凭证按时间顺序分类装订成册。

(_)食品批发企业向零售商供货时应当做到电子开单,并向零售商提供省工商局确定的标注有“××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示:该供货凭证可作为进货台帐,请注意保存_年”字样的统一格式的供货凭证,并加盖批发企业印章或者经营者签名,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供货凭证内容应当如实填写,不得漏填或不填。

(_)食品批发企业应自觉主动向购货商(仅指从事二级批发的购货商)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_)食品批发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根据电子台账保质期管理的有关提示,定期检查,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下架,同时报告辖区工商所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发现不合格食品,要立即通知零售商停止销售并召回未出售的食品,同时报告辖区工商所。

(_)食品批发企业应当将所索取的各种证、照、检验报告、进货凭证及销售凭证等相关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_年。

(_)食品批发企业应当主动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监管,积极为工商部门食品电子信息采集提供数 据。

对前店后厂并从事食品批发经营的企业、从事冷冻食品批发的企业,要求实行电子化台账管理。有条件实行电子化台账管理的单位可逐步延伸到肉品批发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蔬菜批发市场和水果批发市场等批发市场开办单位。

_、商场、超市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管理有关要求

(_)应当实行食品电子台帐管理,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并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六项制度”上墙。

(_)首次购入某种食品要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查看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质量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检验检测报告。以后向同一供货商购进同一商品的只须向供货商索取供货凭证。各种食品的检验报告,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各类证、照及检验检测报告等要按时分类整理归档并保存二年,有条件的可将其扫描实行电子管理。

(_)各商场、超市向批发企业进货时,应当索取统一格式的电子打单的供货凭证。

(_)每次购入进口食品时,要及时向供货商索取有效商检证明、海关证明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_)实行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的连锁店(或连锁超市),可以由总部统一索验相关证、票。各连锁店(或连锁超市)可以凭总部统一配送单作为进货凭证,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总店的标准自行索验相关证、照、票,并整理归档。

(_)各商场、超市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情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临期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辖区工商所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_)各商场、超市要积极为工商部门提供商品信息有关数据,并主动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管检查。

_、食杂店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管理有关要求

(_)首次购入某种食品时要严格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并向供货商索取在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确保供货主体资格合法。

(_)每次进货时应当向供货商索取电子打单的供货凭证,并仔细核对食品的商品条码、商标品名、包装规格、单位、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与食品标识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要求供应商重新开具供货凭证。

(_)妥善保管好进货凭证,将进货凭证按月或按季装订成册。保管期限自该品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_年。

(_)对未能提供电子打单的供货凭证的食品应加强质量监管,在书式台账中如实记录,同时要求供货商提供该批次商品的检验检疫报告,对不能提供的则不能接受该批次食品,并要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辖区工商所报告。

(_)主动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职责

(一)督促食品批发企业、零售商、市场、超市(商场)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和进(销)台账制度。

(二)督促食品批发企业按照规定向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取有关证、照及检验检测报告等。

(三)督促食品批发企业实行电子台账管理,定期检查批发企业是否使用省工商局制定的统一格式的供货凭证,是否电子打单,供货凭证内容是否完整、真实。

(四)定期检查超市、食杂店的进货台账,查看台账是否按规定装订、是否索取全省统一格式的供货凭证、内容是否完整等。发现未按要求建账的,应及时要求整改,同时要立即追查批发企业。属于本辖区内的批发企业,由辖区工商所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教育;若批发企业非本市辖区的,片(段)长应当将有关情况向市局市场合同股报告并汇总后上报××市工商局,由××市局通报该供货商所在地的工商局进行处理。

(五)定期采集食品批发企业的商品经销数据,抽检并导入到“商管系统”和食品安全备案数据库中。

(六)定期对食品批发企业电子台账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要立即依据有关规定下发停止销售通知书等,并依法进行查处。

(七)检测中发现的及上级通知或报刊、广播等媒体刊播的不合格食品,立即由辖区片(段)长通知该项批发企业、零售商停止销售,并组织人员到该项批发企业、零售商进行检查,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封、下架、追回不合格食品,并对其依法进行处理。

四、组织机构及任务分工

按照××市工商局领导布置安排,本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分解到人到岗”的原则,成立××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实行电子化台帐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所长、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股由××副组长兼任主任,成员由××、××、××、××等人组成,同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负责落实“全覆盖、全运行”具体工作。

(一)城郊工作组:牵头领导××,组成人员:市场合同股_人、注册股_人、个私协会办公室_人、检查大队_人、××工商所人员。

(二)城区工作组:牵头领导××,组成人员:公平消保股_人、_____投诉台_人、消委会办公室_人、检查大队_人、××工商所人员。

(三)童游工作组:牵头领导××,组成人员:市场合同股_人、法制股_人、商广股_人、××工商所人员。

(四)乡镇工作组:牵头领导××,组成人员:办公室_人、人教股监察室各_人、××、××工商所人员。

(五)督查协调组:牵头领导××,组成人员:××、××,××。主要负责落实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实行电子化台帐管理全覆盖全运行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六)软件安装组:牵头领导××,组成人员:××、××,主要负责“三元”软件的安装、使用培训、维护工作。

(七)宣传报道组:牵头领导××,组成人员:××、××、辖区工商所相关人员,主要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五、时间步骤

(一)第一阶段:_月__日前,对已摸底在册的__户流通环节食品批发户实行电子化台账全覆盖。

(二)第二阶段:_月__日前,彻底完成流通环节从事食品批发 摸底及电子化台账全覆盖工作。

(三)第三阶段:_月_日后,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实行电子化台账全运行工作。

(四)第四阶段:_月__日前,完成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电子化台账“全覆盖,全运行”督查、整改、规范工作。

第4篇

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派出抗旱救灾工作队分赴全县各乡镇指导帮助抗旱救灾。鉴于县直各单位原已抽派有关工作队,目前又正在开展节会项目建设,难以抽出人来重新组建工作队,决定将各单位派出的党建扶贫和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同时作为抗旱救灾工作队,负责所驻乡镇的抗旱救灾工作。

今天的会议,既是动员大会,又是欢送大会。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有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及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全县抗旱救灾工作队全体队员和联系乡镇的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还有各乡镇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会议的主要议程有两项:

第一项是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政委***同志作抗旱救灾工作动员报告;

第二项是县人大副主任***同志宣读《***县抗旱救灾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会议第一项议程:请***同志作抗旱救灾工作动员报告……

下面,会议第二项议程:请***同志宣读《***县抗旱救灾工作实施方案》……

第5篇

1、加强领导、各负其责。为了抓好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学校成立了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组长,中层领导为成员,校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分工到人,各司其职。

2、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我们根据党委政府的安排和步骤,与村组干部紧密的配合,与帮扶对象交心谈心与他们打成一片,当好参谋,做他们的知心人和引路人。

3、深入实际,摸清情况。根据区、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对象精准、内容精准、目标精准、措施精准,抓紧抓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

4、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围绕目标具体、措施具体、进度具体责任具体”,制定精准帮扶工作方案,分别针对各项工作签订目标责

任书和承诺书,规范了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

第6篇

2015年5月,贵州省委、省政府在晴隆县召开扶贫开发重点县结对帮扶工作座谈会,确定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一对一”结对帮扶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帮扶工作开展以来,省联社高度重视,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动员国有企业结对帮扶贫困县推进整县脱贫的指导意见》的安排部署,立即采取行动,狠抓落实,结对帮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以规划为引领

帮扶农户脱贫

结对帮扶工作启动以来,省联社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到务川实地走访调研,省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宋锐更是先后两次到务川,与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进行座谈,了解县情实际,制定帮扶措施。

在结对帮扶工作之初,省联社结对帮扶务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带队,到务川实地对接,围绕务川自治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五年全面小康战略规划,扶贫开发工作规划、精准扶贫要求、项目融资需求等内容,突出发挥金融支撑作用,与县委、县政府共同制订了《省联社帮扶务川自治县加快实现整县脱贫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9)》,按照“帮扶资金引领、信合贷款支持、部门资金整合、社会资金助力”的原则,确立帮扶目标、找准帮扶方式、细化帮扶措施、夯实帮扶保障,为结对帮扶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政策依据。

《省联社帮扶务川自治县加快实现整县脱贫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9)》明确,5年帮扶期内,省联社向务川捐赠资金不低于1.5亿元,用于美丽乡村“六项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教育事业、行政村“两室一校”、农户技能培训等事业发展;累计提供经济社会发展信贷资金不少于100亿元;24家县级农商行及联社结对帮扶务川24个贫困村,助推贫困村出列;争创农村金融信用县,改善县域金融诚信环境,争取更多金融政策和资源更好地服务务川扶贫开发。实现到2019年,帮助务川自治县2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67个贫困村出列,26541户贫困户脱贫致富,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2015年6月,省联社与务川自治县在贵阳召开第一期结对帮扶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建立干部互派机制,深化干部人才交流,实施双向挂职交流。当月,省联社从省联社党委驻遵义市党工委选派了一名业务骨干到务川联社挂职。10月,省联社选派了安顺审计中心副主任李永康到务川自治县委、县政府挂职,具体负责结对帮扶及金融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务川自治县拟选派一名副科级干部于2016年到省联社挂职交流锻炼。通过干部互派,增强工作对接联动,发挥驻地情况熟悉优势,提升工作效率,加快推进结对帮扶工作。

发展民生事业

扩大扶贫覆盖面

截至2015年末,省联社已划拨资金2000万元,分别用于9个“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示范点基础设施建设、10所乡镇卫生院救护车等医疗设备购置、15所乡镇中心完小及城区中学教学设备购置、1000户务川肉羊养殖农户的专业技能培训。接下来,省联社将进一步整合资金,加快推进务川自治县教育医疗等民生事业建设。

按照帮扶计划,五年内,省联社将累计向务川投入不低于100亿元的信贷资金支持。2015年以来,务川联社已累计投放各类贷款14.76亿元。其中,累计发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贷款3.6亿元,发放种养殖业贷款5.79亿元,发放城镇化建设贷款1.56亿元,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2.1亿元。

同时,务川联社结合结对帮扶及金融精准扶贫工作,2015年9月在全省农信社率先启动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信息比对及完善农户建档评级授信工作,100余名信贷员走村串寨,深入全县117个行政村遍访贫困户,累计对全县26541户贫困农户中的16589户建立了农户经济档案,评定了信用等级,授信总额达到9.5亿元。其中,对4980户贫困农户共计发放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3.18亿元,累计新投放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54亿元,涉及农户2506户。

此外,围绕交通、教育、医疗等一系列制约务川加快扶贫开发的瓶颈,《省联社帮扶务川自治县加快实现整县脱贫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9)》明确将务川通乡道路、学校、医院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年度信贷支持计划。2015年11月,省联社遵义审计中心组织遵义县、红花岗、汇川、仁怀茅台农商行四家行社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信贷业务工作组,到务川指导开展重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融资工作。

省联社遵义审计中心还积极协调,在遵义市召开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与人民银行遵义中心支行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座谈会,对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需求、精准扶贫项目库中的贷款匹配相应金额的合意贷款规模等进行协调,争取人民银行的支持。截至目前,除务川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全县通乡公路建设2个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因医院建设调整立项规划及通乡公路建设未完成立项手续暂时搁置外,已完成务川县职业中学图书馆建设项目2400万元贷款、仡佬之源5A级景区祭祀板块建设项目2000万元贷款的发放工作,务川县第一中学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融资1.2亿元正按照社团贷款管理程序申报组团发放。

启动结对帮扶

助推精准脱贫

2015年12月22日,省联社结对帮扶务川自治县大扶贫工作会议在务川召开,由省联社统一组织,遵义地区14家县(市、区)级联社(农商行)、除遵义外的8个地区所在地联社(农商行)共计24家行社到务川结对帮扶24个贫困村。启动仪式上,务川自治县向24家行社负责人颁发了脱贫攻坚工作顾问聘书。24家行社将按照省联社的部署,发挥各自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经验、推荐农业产业企业等优势,为结对贫困村发展出谋划策,介绍农业企业入驻,捐资办好民生实事,助推贫困村出列发展。

第7篇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最新统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台账》(附件3),目前全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09户,前期经摸底并开展实施工作,已完成改造140户。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性鉴定须全覆盖,因此各街道办事处须委任相关领导专门主抓,调度办事处扶贫办、乡规办对《台账》进一步梳理核查,摸清底数,确定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开展2020年全区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

二、实施标准与操作程序

《山东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鲁建村字[2019]8号)(附件4)明确规定了补助对象、改造方式和改造标准,《济南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济建镇字[2016]2号)(附件5)明确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对具体操作程序明确如下:

(一)农户个人申请和集体评议。各办事处要宣传动员到户,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出申请。

(二)对象认定。办事处乡规办填写《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户住房情况认定单》(附件6),审批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等途径进行公示后,报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备案。

(三)危房鉴定。街道办事处乡规办可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组织人员上门对住房危险性进行核查鉴定。

(四)处置实施。

1、对于鉴定结果为C、D级的拟改造危房,各办事处结合实际可按照以下原则处置:一是可修缮加固的宜优先选择修缮加固;二是对于拟拆除的,优先利用村内闲置房屋安置,或在旧村改造工程中予以安置;三是对于拟拆除确需重建的,按有关标准要求安排过渡住房或发放过渡费,并尽快组织重建。

对于修缮加固和重建的,由办事处负责组织签订危房改造协议,甲、乙、丙三方分别为办事处、村、户。

3、各街道办事处乡规办要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监督,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参与指导。乡规办在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3 次,并现场填写《济南**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检查表》(附件7),经检查人员、危改农户、施工方三方签字确认。

(五)竣工验收。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指导建设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按要求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表》(附件8),提交建房备案书,明确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六)资金保障。各办事处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保证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办事处扶贫办、乡规办对照附件3重新确认需鉴定的危房户并建立台账,于11月18日下班前上报。

(二)各办事处对于今年已改造修缮完成的户,有鉴定报告的要存档,尚未出具鉴定报告的要抓紧补充完善。

(三)强化农户档案信息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危房鉴定工作,确保年底前,及时上报改造资料、台账,有效组织施工监管和验收确认工作。

第8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37号)精神,做好我县“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改革“雨露计划”实施方式,对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进行补助,引导和鼓励贫困家庭子女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后,继续接受高、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提高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增强其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能力;同时,充分利用“两项制度”衔接成果,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雨露计划”实施与管理机制。

(二)试点期限

年秋季学期至2012年春季学期。

(三)补助对象及标准

1、补助对象。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2012常年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一、二年级)教育及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学生。

2、补助标准。每个补助对象的补助标准为1500元。其中,年秋季学期补助700元/人,2012年春季学期补助800元/人。补助对象同时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减免学费和生活补贴政策,以及一年以上职业培训优惠等政策。

(四)方法步骤

本试点为期1年,从年7月开始,至2012年8月结束。试点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调研筹备阶段(年7月1日—8月15日)。对已就读的高职、中职学生进行调查摸底,估算年新入学的高职、中职学生人数,初步测算符合补助对象的数量,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政策宣传阶段(年8月16日—8月31日)。试点工作方案经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确认并报国务院扶贫办备案后再付诸实施。召开动员会议,利用本县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以及通过学校、乡村设立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达到全县贫困户家喻户晓。

3、农户申请阶段(年9月1日—9月30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贫困户向所在村委会、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印制的《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由所属行政村、乡镇政府签署初步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对于县外就读学生,由学生家庭负责提供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由乡镇将县外就读学生的资料汇总后,登记造册(见附件3),送县扶贫办审核。对于县内就读学生,由县扶贫办联系学校,由学校负责统一提供学籍证明,由学校将学生的相关资料汇总后登记造册(见附件3),送县扶贫办审核。

4、确认对象阶段(年10月1日—10月31日)。

(1)初步审核。由村委会、乡镇政府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县扶贫办、财政局对申请对象进行再审,审点内容为:①申请对象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②贫困户子女接受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籍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补助条件。

(2)社会公示。经县、乡、村审查确认后,通过扶贫网或者财政网以及学生家庭所在乡村对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县内学校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具体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地址、家庭状况、就读学校及年级、补助标准、举报电话等。

(3)确定对象。对社会公示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补助对象,对通过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对确定为补助对象的由县扶贫办、财政局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在此基础上,对补助对象进行汇总,并登记造册(见附件3),并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备案。

5、第一学期补助发放阶段(年11月1日—2012年1月31日)。经过确认的补助对象,由县财政局发放第一学期补助700元,采取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贫困户。

6、第二学期补助发放阶段(2012年2月1日—2012年7月31日)。通过县内实地抽查、县外电话抽查等方式,复核补助对象,对中途辍学和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取消该学期的接受补助资格。复核确认后,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第二学期补助800元。

7、验收总结阶段(2012年8月1日—31日)。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评估试点效果,总结试点经验,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向省、市主管部门上报总结材料。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工作由县扶贫办、财政局共同负责完成。成立以县扶贫办主任任组长,县财政局副局长陈家祥、县扶贫办副主任为副组长,扶贫办、财政局工作人员和乡镇扶贫专干为成员的“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办副主任向希红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指派专门工作人员参加,负责试点日常工作,以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宣传雨露计划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动员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职业教育,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加试点工作,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供更多的支持。各乡镇扶贫办要把宣传资料发到每个村每个贫困户,做到家喻户晓。

3、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扶贫、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扶贫部门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补助对象的确认、动态监管等项目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补助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工作,及时划拨试点工作的宣传和工作经费;乡镇、村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前期审核工作。

4、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对试点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试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纠正,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试点资金的行为。

二、短期技能培训方案

1、补助对象及标准。

属于农村扶贫对象(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农户)、年龄16—45周岁、有转移到非农产业从事务工经商和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愿望的农民。接受短期技能培训的,每人一次性补助600元。

2、农户申请程序。

当年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并取得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贫困农户,到乡镇申请,经乡镇初审,若属建档立卡人员,则由乡镇扶贫办提供表格,由参训者本人填写统一印制的《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附件2),经培训基地签字盖章后,并附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由乡镇对补助对象进行汇总,并登记造册(见附件3),送县扶贫办审核。

3、补助资金发放方式。

由县财政局复核相关资料后,采用“一卡通”方式一次性直补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