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4 15:11:0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部门自评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市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全面实施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一是落实组织保障,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一名副局长,3名财务人员具体抓,聘请第三方机构承担会计工作。二是规范过程管理,编制预算时对申报的项目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了绩效运行监控,对执行中存在偏差的项目进行了原因分析和及时整改,确保达到年初绩效目标。项目结束后积极进行绩效评价,强化了结果运用。三是加强基础支撑,出台《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对全局所有项目财务支出进行规范,从严执行预算。全年开展财务人员培训3次,在文旅官方网站及时公开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年预算管理执行到位。
二、自评得分情况及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考核办法,从组织保障体系、过程管理体系、基础支撑体系及其他考核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评,在数据准确、资料齐全、佐证充分基础上综合自评得分为99分。
(一)组织保障体系3分,自评得3分。主要依据:落实了专人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过程管理体系88分,自评得87分。
1、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管理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根据“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及时通知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填报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提供充分的设立依据、测算标准、测算过程以及绩效目标等。无设立依据、设立依据不充分或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预算。
2、预算绩效目标管理36分,自评得36分。
(1)时间要求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财政局。
(2)质量控制16分,自评得16分。主要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完整,年度主要任务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项目绩效目标内容完整。按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等分类细化、标准合理,一次性通过了区财政局审核当年度绩效目标。
(3)管理规模3分,自评得3分。主要依据:本部门全部项目均纳入了绩效目标管理。
(4)管理模式10分,自评得10分。主要依据:按要求填报了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3、事中预算绩效监控管理15分,自评得14分。
(1)管理要求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按要求开展了区级年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并按时报送了绩效监控动态表。
(2)管理范围3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主动对预算项目开展了全程监控,但并未形成规范完整的监控报告。
(3)管理创新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在绩效监控过程中并未发现问题。
4、事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32分,自评得32分。
(1)整体支出评价8分,自评得8分。主要依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按时报送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项目支出评价8分,自评得8分。主要依据:对重点评价项目户户通运行维护(区级)开展了绩效自评并按时报送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报告质量4分,自评得4分。主要依据:绩效自评报告格式规范,报告中问题分析全面深入,所提措施建议针对性较强。
5、绩效结果应用12分,自评得12分。
(1)问题整改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针对在绩效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修订了新的旅发资金使用办法,并已送领导审批。同时还对2020年的旅游企业进行了补贴。
(2)结果公开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按规定在官网上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进行了公开,公开信息真实全面。
(三)基层支撑体系4分,自评得4分。
1、制度建设2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截至考核年度,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均按照财政出台的办法、细则以及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中含有预算管理方面的内容要求。
2、培训宣传2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在2020年10月26日针对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了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培训会,并将会议情况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报道;将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以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在门户网上进行了登载。
(四)其他考核事项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积极配合各级评价组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提供了自评报告以及相关数据、资料等,并按时报送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与相关材料。
三、主要经验和存在不足
一是预算编制测算还不够精确,编制依据和测算深度不够,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实际执行与项目预算绩效存在偏差。
二是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因年度大项工作任务多集中在年底,故项目资金存在年底较集中支付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进度。
定期做好支出财务分析,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二)进一步科学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按照“保民生、保基本、保运作”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资金预算,广泛征求机关干部项目收益群众等意见,确保预算科学合理。
五、建议意见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体制和预算决策机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实施方法〉通知》财预〔〕134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关于“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求,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探索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实现预算管理改革的新突破。
二、实施原则和评价范围
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为主,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重点评价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选择涉及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建设等6个以上重大项目先行试点,稳步推进我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待条件幼稚时,再逐步推进单位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三、评价项目和组织方式
(一)评价项目的确定
下同)根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及预算管理要求,年初由县财政部门会同县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含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评价范围内选定评价项目,并根据选定的评价项目特点选择评价组织方式,报县政府审定后,由县财政部门负责下达评价项目通知书,其中包括评价项目、组织方式、评价目的评价时间、评价方法及相关工作要求。对县政府确定的评价项目,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前,应明确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及能体现绩效目标的具体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应尽量细化、量化,并报县财政部门备案。
(二)评价组织方式
项目评价的组织方式主要有:项目单位自评、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等。
1项目单位自行评价
由项目单位依照规定自行组织绩效评价,根据确定的评价项目。县主管部门要对自评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
主要偏重于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项目单位的自行评价。自评演讲中应包括对基本指标内容的分析与评价,县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项目单位应在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
县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可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自评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县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
2县财政部门和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价
由县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依照绩效评价要求组织绩效评价,根据确定的评价项目。项目单位应积极提供反映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做好绩效评价的配合工作。
应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县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在组织实施项目评价时。设置、选择一定数量且能衡量项目绩效的具体指标和相应的分值(权重)具体指标由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根据收集的资料和信息独立地作出分析和计算分值后,撰写、上报评价演讲。
县财政部门可对县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检查。县主管部门的评价演讲应在县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报县财政部门。
原则上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实施,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的重点项目评价由县财政部门组织。并可邀请县人大工作委员会和县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一般性项目的绩效评价可由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相关专业人员实施。
对项目的评价可按项目的实施阶段实行事中和事后评价。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项目单位、县主管部门应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编报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对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时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结果是县政府对县主管部门实施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安排下年度部门预算时从紧考虑,并作为财政监督的重点对象。
条件幼稚后,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应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阅示。绩效评价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加强对部门或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增加公共财政支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保证措施
(一)项目自评单位应按规定开展自评工作。项目单位逾期不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该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县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报送自评报告,并和县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演讲进行抽查。
(三)县财政部门应及时做好项目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根据《省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实施方法》和本实施方案,制定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考评操作细则。
形成年度绩效评价演讲报县政府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县财政部门要对年度内开展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四)实施绩效考评所需经费。
(五)评价机构对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业务文件等负有失密义务。
(六)参与评价人员应严格依照要求进行评价。
六、时间方法
(一)年8月上旬:成立县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绩效考评工作的宣传。
(二)年8月中旬:选择确定并下达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考评项目。开展业务培训;
一、考核对象
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
(一)对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1.本区、县级市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包括:辖区内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辖区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较大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控制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按照《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建立事故防范体系的情况,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及必需的经费;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督促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
(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情况,包括: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组织制订并演练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等。
(4)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严肃处理责任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无瞒报、谎报、漏报或者迟报事故,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等。
(二)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1.本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2.本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
(1)是否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是否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
(2)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
(3)是否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检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是否建立和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实施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自评考核。原则上每年1次,由安全生产责任人认真总结本地区(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其中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自评情况需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组织考核。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原则上每年年底进行1次,也可视情况不定期考核。
1.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年度考核计划及考核方案,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市总工会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等组成。
2.考核组织实施单位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责任人。
3.考核组应当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考核组应当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5.考核不合格或辖区(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6.考核组织实施单位要在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向市政府报告考核情况。考核报告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
学校创建46年来,本科教学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体系,办学传统和特色日益凸现;专业结构和布局,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师资队伍整体结构,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实验与实践环节管理,质量控制与信息反馈,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等等日益得到社会的公认,并为社会发展和科学进步作出了贡献。近年来,在211工程,世行贷款和985工程的支持下,软硬件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学校的社会声誉越来越高,影响日益增强。然而,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与科学进步,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抓好本科教学成为提高整个高等教育质量的重点和关键。对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我们在办学过程中,在以下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改进:
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还要进一步明确;教学的中心地位,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教学建设的优先地位和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还要进一步落实;学生占有的教学资源某些部分还不足;课程教学和教材资源数量不足;教学过程的信息化及规范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尚未真正建立;教师(特别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整体上的特色和亮点还有待于进一步升华和凝炼。
二,总体时间安排:(初步以11年11月专家进校评估设计)
1。7月-9月
⑴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细化,分解指标体系,形成本校的本科教学评估任务分解表,建设任务书,院级评估工作指南,和院级评估指标体系和总体;
⑵成立学校评估领导机构及学院一级评建办公机构;
⑶开始启动专业教学评估工作;
⑷学校相关的主要职能部门开展学习动员,调查研究,资料整理,查漏补缺和校内外经验交流工作;
⑸加强常规教学检查,软硬件补充和指导工作。
2。10月-12月
⑴初步完成专业教学评估的自评自建工作;
⑵组织校内外专家分步骤开展对专业评估的检查和验收;
⑶为院级评估初评汇集资料,并开展整改,促建工作;
⑷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材料的初步收集工作。
3。11年1月-3月
⑴各学院开展院级评估,形成院级自评依据和自评报告初稿;
⑵加强交叉巡回检查和整改,完善各类软硬件设施;
⑶再次校内外组织专家检查和验收,针对问题进一步整改。
4。11年4月-5月
⑴根据当年学校基本状态数据,核实,修订,补充,完善各类材料数据;
⑵完成院级自评依据和自评报告全部材料;
⑶完成机关职能部门全部相关材料;
⑷提炼学校的本科教学特色鲜明项目和亮点建设项目。
5。11年6月-8月
⑴汇总各单位自评报告及材料,初步形成学校的自评依据和自评报告;
⑵完成校长汇报提纲(包括文字,光盘材料)和特色报告;
⑶进一步完善向专家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备查资料;
⑷配合教育部开展进校前的调研工作;
6。11年9月-11月
⑴进入倒计时阶段,学校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对本次教学评估工作的意义,指标体系进行一次广泛的再学习和宣传;
⑵完成学校的自评报告,自评依据,校长汇报提纲并向教育部,省教育厅和中国科学院汇报;
⑶全面落实专家进校后若干事宜和物质,人员到位情况。
一、指导思想
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督导为主,重在落实,突出解决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我区教育水平,顺利通过自治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二、工作重点
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为经费投入与管理、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等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旗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整理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三、任务分解
(一)区财政局
1.提供年度财政部门预算、决算报告和年度财政部门决算、教育部门决算及财政部门下达的教育经费预算文件等相关材料。
2.提供年度财政部门决算和教育部门决算及增长比例。
3.提供年度财政部门补拨“第一个增长”教育经费的计划责任书及相关资料,并核实教育经费年度实际补拨数额。
4.提供年度财政部门决算和教育部门决算及年度预算内公用经费下达的文件和相关资料;核实学校财务账目等相关资料;核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和国家助学金发放等情况。
5.提供年度税务部门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税总额及教育费附加应征数额和比例。
6.提供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料。
(二)区教育体育局
1.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文件及年度财政部门批复下达的教育经费预算等文件。
2.提供年度预算内公用经费下达的文件及相关资料;核实学校财务账目等相关资料;核实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和国家助学金发放等情况。
3.核实财政部门教育费附加拨付数额、比例,提供教育部门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4.提供教师定编方案、核定的学校编制文件、年度新补充的教师情况。
5.提供中小学校长的任免文件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的过程材料。
6.提供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文件及有关账目;核实培训经费数额和比例及管理使用情况。
7.提供校舍安全工程档案资料及工程进展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提供、度新补充的教师情况。
(四)区编制办
提供上报的教师编制方案及核定的学校编制和审批的编制等文件。
(五)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国税直属分局、市地税直属征收管理局
提供年度税务部门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税总额及教育费附加应征数额和比例。
四、迎检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各相关部门要对照迎检工作指标要求,组建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检工作方案,明确迎检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以下几个部分:自评工作的主要措施、各项评估指标的达标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自评结果,字数在2000字左右。
(二)实施阶段
各相关部门对照迎检工作指标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区迎检领导小组对各相关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迎检阶段
各相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迎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复查工作和自治区教育督导团指导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迎检工作的认识。各相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迎检工作的重要性,把自治区对我区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完成,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抓好迎检工作。
关键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
中图分类号:F2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8)08-0046-03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资本市场瞬息变化,因此,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照COSO报告,内部控制就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96年颁布的《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第一次提出内部控制的概念,指明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但是该内部控制定义范围狭小,仅仅站在内部会计控制和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角度出发。此后内部控制的定义一直处于不断的发展和修正过程中。
我国最早涉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主要散见于证监会的各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具体要求体现在招股说明书、增发申请材料及年度报告中。主要有:(1)中国证监会2000年底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7号、第8号, 规定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在其年报中出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合理性的自评报告,并委托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 提出改进建议,并出具评价报告。(2)中国证监会2001年3月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规定发行人应披露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注册会计师指出以上“三性”存在重大缺陷的,应披露并说明改进措施。2001年4月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要求发行人应披露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同时应披露注册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性意见。(3)证监会2001年制定、200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规定年度报告中,监事会应对“公司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表独立意见。(4)证监会2006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这是我国首次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提出具体的要求。
2006年,为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深交所分别于2006年6月、9月颁布,分别于当年7月、次年7月实施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两个证交所都明确规定在其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都应提供内部控制报告自评报告。该指引是我国第一次出台的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文件。
二、我国内控信息披露规范的缺陷与不足
(一)内部控制概念界定混乱
无论是处于同一层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还是处于不同层次的证监会和证交所,关于内部控制都有不同的定义。上交所从公司长远战略的角度出发,规定内部控制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深交所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则参照了COSO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规定,认为内部控制需满足以下几个目标:(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证监会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则一直没有完整的标准,在其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中也没有详细规定。关于内部控制概念的不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还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法规对其予以正式化、标准化,而且现行的各个法规相互之间也缺少衔接。
(二)缺乏对内部控制监督主体的统一规定
证监会并没有明确指明监督主体,而只是指出由监事会对本公司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发表独立意见。深交所规定,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列席监事。而上交所则将内部控制的监督权赋予专门职能部门,并规定该专门职能部门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报告。那么根据这一规定,该专门职能部门可以是审计部门,也可以由各个公司根据本公司的特点和组织结构设置。经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监督主体不同,那么每个监督主体所参照的标准、所执行的程序及最后所形成的结论都不同,这势必会影响到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内控报告的比较分析。
(三)对CPA审计的规定各不相同
证监会只对特殊行业以及具有特殊目的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否需CPA审计提出了硬性规定,主要表现在:要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提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需要在其再融资的申报材料中披露注册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深交所则要求其所有主板上市公司(不含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CPA在对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应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而上交所没有要求CPA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评价意见,仅仅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出具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并且,在这两所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中都没有明确指明CPA在审计过程中应参照的标准,而仅仅以一句“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简单带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标准的不完备使内部控制审核意见从内容到格式各不相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缺乏有效保证,使得信息使用者感到无所适从。
(四)对内控信息披露的自评主体界定模糊
证监会对于一般上市公司要求监事会在其监事会报告中披露对公司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表独立意见。对于具有融资目的的公司,证监会要求的责任主体是发行人,要求发行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发表评估意见。而在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规定中,没有明确指明责任主体,只是要求上市公司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说明。深交所和上交所的内部控制指引中,都明确规定了内控信息自评的主体是董事会。
(五)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缺乏统一标准
现行的规范制度中,证监会和证交所都没有提出对内部控制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的具体评价标准,只有由审计准则委员会的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企业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和新修订的《会计法》提到了内部控制相关内容,但立足点和出发点分别是从报表审计的角度和企业会计控制角度进行规范。由于缺乏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判别的可操作性的标准,使得CPA审计陷入难题中,而且其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也缺乏可比性。
三、改进我国现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的建议
(一)宏观上,理顺我国现行内控信息法规的层次关系,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由抽象到具体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体系
该规范体系的第一层次应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在《公司法》、《证券法》和《会计法》中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内部控制的定义,并明确各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第二层次是由财政部联合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和审计署制定一套以规范企业信息披露为主要目标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该标准体系的建立将为各个行业的内部控制评价提供一个具体的、可操作的标准,并且也为CPA审计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供了可参考的标准。财政部于2006年7月联合证监会、国资委、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我们相信该委员会将在其推出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做到这一点。第三层次是证监会规定各上市公司应对“狭义内部控制报告”即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强制性披露,而对“狭义内部控制报告”之外的经营和遵循法律内部控制报告采用自愿性披露。对于强制性披露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应明确披露内容和披露格式。第四层次是证券交易所对本所上市交易的公司提供具体的规则指引。2006年,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推出了适应本所特色的《内部控制指引》,但是两所的指引存在一些不协调、不融洽的地方,因此本文建议可以在上述3个层次制定的规范内稍做改动,达到各个法规实务操作的衔接。
(二)微观上,针对我国现行内控信息披露规范的不足加以改进,使之满足各个层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1.明确内部控制概念
根据内部控制的范围,可将内部控制划分为“广义的内部控制”和“狭义的内部控制”。狭义的内部控制与公司财务报告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相关,而广义的内部控制则包括对财务信息质量、经营效率、遵循法规和其他风险管理的控制。由于内部控制的外延已经扩大到了公司整体的控制,投资者不仅仅满足于得到有关企业财务报告可靠的信息,还希望了解企业整体控制环境和实际运作情况。但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以及CPA内部控制审计标准的不完善,在此,我们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披露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即狭义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与此同时,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广义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待时机成熟之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强制披露广义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2.明确内部控制监督主体
实务中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督一般是由内部审计部门执行,但是内部审计部门往往是从财务报告是否可靠的角度出发,无法涵盖我们广义内部控制概念。因此建议可以采用上交所的做法,在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内控监督职能部门,该职能部门人员的认定可以由董事会予以指定,并且范围应该扩大,不仅仅局限于内部审计部门。
3.明确对CPA审计的要求
为了保证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应当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由董事会所出具的内控信息自评报告加以验证并出具审核或鉴证报告,该鉴证或审核报告应与内控信息自评报告一同对外公布。而且在内部控制审核中,CPA的执业标准并不完备,这使内部控制审核意见从内容到格式各不相同。因此,应由审计准则委员会联合各个行业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执业标准。
4.明确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
监管部门应当修订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增加明确主体责任的相关条款或对主体责任的描述具体化。现行《公司法》中规定,董事会可以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所以我们建议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应当由董事会负责,并由董事会对外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5.明确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
监管部门应当对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内容与格式做出统一规定,以减少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存在的选择性和随意性。同时,投资者可以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进行比较分析,也有利于降低投资者获取信息的成本。证监会可以明确规定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的固定格式,其基本内容至少应该包括:(1)表明管理层对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的责任;(2)评估内部控制的标准;(3)内部控制系统中任何重要薄弱环节及其处理情况。
参考文献:
[1] 李明辉、何海、马夕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的分析.审计研究[J].2003,(01).
[2] 陈合.如何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J].财会月刊,2005,(19).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施科教兴街、人才强街战略,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努力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推进街道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社会和谐。
自评的主要依据
(一)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修订)。
(二)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备查材料及标准说明。
(三)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
自评的组织实施
开展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区教育局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负责实施”的原则进行。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制度化的工作,区级自评每年一次,市级复查至少每两年一次,省政府将根据区级自评和市级复查结果开展综合性督导评估。每年的区级自评参照本实施方案进行。今年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必须在年10月份完成区级自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
1、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解读评估标准与计分方法。
2、部署自查自评工作任务,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启动“对县督导”工作。
3、对照评估标准,认真开展“对县督导”调研工作,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4、调整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5、组织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
6、印发相关材料,细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
(二)自查自评阶段(
1、各学校及相关部门按照评估标准,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形成自查报告及相关数据材料,于10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办事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办事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做好补缺补漏和整改提高工作。
3、形成自评报告,上报区教育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三)“对县督导”自评迎检阶段
1、组织各评估小组采集有关数据,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实,初步完成《省区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登记表》的填写工作。
2、学校协同做好相关备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
(四)市级“对县督导”复查阶段
1、市教育督导室对办事处教育督导工作进行指导。
2、区政府接受市级复查评估。
3、市级复查结束后,根据市级复查的反馈意见,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准备迎接省级督导评估。
(五)省级“对县督导”评估阶段
接受省政府对我区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与自评的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按照省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的六项一级指标,分别成立领导职责、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教育改革与发展等六个指标工作小组,逐一对照自查自评。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2017统战部保密工作自查自评报告范文一 为了适应新常态下的保密信息管理工作,把保密信息篱笆扎的更紧,保密防线筑得更牢,自治县党委统战部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保密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单位领导与涉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状和保密工作承诺书,做到管理规范。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本部干部学习保密法规、悬挂宣传标语、张贴保密制度等形式,开展保密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本部干部的保密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是强化存储介质管理。对涉密的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工作光盘等存储介质实行归类整理、逐一编码、定人定位,对涉密介质实行专人专管专用,定人维护、定点维修,涉密计算机内外网隔离,确保了计算机信息安全可靠,有效推动自动化办公系统有序、高效、保密开展。
四是强化纸质文档规范。严格实行机关公文专人领取、逐一登记、签名传阅、分门别类、专柜存放管理工作制度,不定期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纠,自觉接受上级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本部的保密工作水平。
五是强化培训工作。加强办公室人员及涉密人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积极选派涉密人员参加本县、市、区内外的各种有关涉密业务知识培训。
六是强化征订任务。严格按照上级保密机关的工作要求,超额完成《保密工作》等刊物的征订任务。
2017统战部保密工作自查自评报告范文二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督查工作的要求,为推动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深入开展,力争达到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大见成效的工作目标,近日,省保密局对我市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我市保密自查自评督查工作的情况汇报,检查了市法制局、市妇联、鹤山市住建局等单位的保密制度建设、保密事项管理及涉密人员管理等情况,实地查看了保密室的建设情况,并重点检查了计算机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