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4 15:11:3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医疗卫生服务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第二条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开办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卫生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内容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信息。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是指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是指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医疗卫生信息。
第四条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只能提供医疗卫生信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
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医疗会诊服务,属于医疗行为,必须遵守卫生部《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只能在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
第五条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所提供的医疗卫生信息必须科学、准确,注明信息来源。登载或转载卫生政策、疫情、重大卫生事件等有关卫生信息时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医疗卫生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广告信息,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审批的内容进行登载,不得扩大功效或宣传治疗作用。
禁止制作、和登载含有封建迷信内容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第六条任何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医疗卫生网站以及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之前,应当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第七条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的网站,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网站类别、内容、服务性质(经营性或非经营性)、网站设置地点、预定开始提供服务日期、申办机构性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申办机构资质证明。
3、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lO个工作日内通知申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补齐,逾期不补齐或者所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申请。
第九条初步审查合格后,正式受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在正式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网站。获准同意的网站,应在其网站主页上同时标明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编号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文号。
第十条已获准开办的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开办者主体或者域名、地点、内容等需要变更的,应向原审核同意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未经卫生部批准,任何医疗卫生网站,均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名称。
第十二条卫生部将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相关的卫生行政法律法规对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定期对开展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网站及其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在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中,如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不改正,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和卫生行政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卫生行政部门建议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关闭网站。
第十四条本办法公布前,已开办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医疗卫生单位收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广东省医疗收费管理办法》、《*经济特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规定》和国家卫生部、财政部颁发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医疗卫生单位是预防保健和医治疾病,保护人民健康的具有公益性的福利事业单位,其经费来源除国家拨款外尚需按照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一定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以补偿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消耗,维持其正常运转。
第三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工作体系,明确职责,规范行为。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严肃物价纪律,切实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收费,维护人民群众和医疗卫生单位的利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市、区卫生局设置专门或兼职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管理机构,要有一名领导负责,并配备专(兼)职卫生服务价格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管理,组织拟定调整方案,申请新的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对所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日常检查、指导和监督,及时受理有关收费问题的等有关业务工作。
第五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财会、医疗、护理、药剂、医技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和贯彻实施本单位的医疗卫生收费和价格调整工作。建立健全收费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码标价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划价及复核制度、内部收费检查监督制度、奖惩办法等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第六条区级(含区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设置专职物价管理员,各级医疗机构设置专(兼)职物价管理员,把收费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物价管理员的职责是宣传物价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医疗收费的法规、政策和*市医疗收费标准,对本单位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本单位的医疗新项目、新技术作出拟调标准和成本测算并上报市卫生局审核报批。
第七条各单位收费人员编制,参照下列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
门诊收费处人员配备:日门诊量500人次以下设4-5人,每增加150人次增加1人。
住院处结算人员配备:100张床位设4人,每增加50张病床增加1人。
第八条收费员的职责是依法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物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收费标准。必须持证亮证上岗,负责本单位门诊和住院的划价、结算等收费工作。必须使用财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填写字迹、金额必须端正、清晰、准确。未经物价、卫生和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收费。
第九条物价管理员、收费员必须参加由卫生与物价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平时要自觉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十条各单位的财会部门是具体负责收费日常业务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的物价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及本单位价格管理机构的决定,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组织收费,实施明码标价制度和开展经常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医疗收费的群众来信来访。
第十一条重视和加强对医疗欠费的管理,及时做好催收工作。
第三章管理原则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和合理检查的诊疗原则,禁止开大处方、滥检查、滥用药物,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第十三条要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正确处理好治病救人和收费的关系。病情危重需要急救的病人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或总值班负责人,先抢救后收费和办理有关手续,在不影响抢救治疗的前提下,由住院处或门诊收费处及时收取医疗费用。
第十四条各单位收费项目的划价、收费一律由收费员负责,科室和医护(技)人员只能提供应收费的具体项目,不得划价收费,严禁直接收取现金。
第十五条住院病人的检查、治疗、用药、处置等各项诊疗收费,必须以医嘱为依据,按发生的日期、次数据实按收费标准计收,不得提前或汇总填写收费通知单。门诊病人按医护(技)人员开具的诊疗项目依照标准划价收费。
第十六条为保障资金周转的需要,实行住院病人预交金制度,收取预交金时,应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治疗的需要确定收取额度。
第十七条切实加强门诊、住院、出诊、联合办医、特需服务等各项收费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收费票据的印刷、验收、保管、编号、领发、登记、复核、销号等制度,堵塞漏洞,提高收费工作的质量。
第四章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和审批权限
第十八条国家、省统一管理的项目是:计划生育手术费、卫生防疫监测和药品检验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他医疗收费项目由省统一管理,标准由我市制定报省物价部门审核备案。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立项、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必须按上述管理权限报批。
开展新技术、使用新设备的各项检查、治疗服务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按成本(不含工资)收费。其收费标准的制定先由医疗卫生单位提出具体方案,做好成本测算,报市卫生局审批、物价局备案后试行一年(区、镇属医疗卫生单位,先报各区卫生局审核,统一报市卫生局、物价局审批备案)。试行期满后由物价主管部门审批立项。
第十九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均不得自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市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制定的《*市医疗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卫生防疫防治、药品检验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收费标准。行使监督监测职能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分工检验范围、检验的项目和频次,不得以任何借口乱检查、乱收费,不准多头监测、重复收费。
第二十一条各医疗单位购入的药品,其零售价按国家规定以实际进价加规定的加批零差率和折扣制定。
医院自制药品作价,按国家、省和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要执行国家、省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政策,业务收入和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要严格按照规定增幅的控制和相应比例指标执行。各医院大型医疗仪器检查阳性率不得低于卫生部制订的医院分级管理评定标准。
第二十三条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就诊的医疗收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国民待遇,执行现行的统一医疗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可申办特需医疗服务。其收费标准由医院按合理利润原则自定,报市物价局、卫生局审核备案。实行独立核算,设立独立财会帐户,纳入预算内管理,按规定报送财会报表和有关报表,接受各级物价、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
第二十五条特需医疗服务的内容必须明示,其收费标准必须事前明确告知患者,让患者自愿选择,不能以任何方式暗示、诱导或强行安排患者就诊。享受社保、劳保、统筹、合作医疗待遇的人员,自愿选择特需医疗服务,其费用属基本医疗服务规定范围内的部分,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予以报销,超标超额部分自负。
第五章监督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医疗收费管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有效的奖惩制度、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对严格执行医疗物价政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管理不力、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违纪的单位与个人,坚决查处,并按本办法第三十一条予以惩处。
第二十七条市属各医疗机构必须按月将本单位医药费用总收入、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和每门诊人次平均费用与每床日平均费用的情况、医保费用支出情况报送市卫生局计财处;各区卫生局要做好对所属单位报表按月审核和季度审核汇总,每季度报送市卫生局计财处。
第二十八条凡超过规定控制指标的医疗机构,情节严重者依照粤卫[1998]301号文第(七)条有关规定:不准参加甲等医院的评审,已经评为甲等医院的要下降一个等级并全市通报批评。其超过指标部分的收入所得,全额上交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返回同级卫生主管部门,用于卫生科研教育、弥补医院欠费、奖励“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和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工作做得好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二十九条各医疗单位要将*市医疗收费标准以全市统一格式明码标价,安装多媒体电脑触摸屏,方便病人查询。实行电脑收费的单位,要向病人出具医药费用清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三十条下列行为者属违规行为:
1、分解医疗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
2、自立名目收费或随意收费、非收费人员划价、收费的;
3、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各种药品、卫生材料等差率的;
4、处方划价错率(按处方张数计算),西药、中成药在百分之二以上(不含百分之二),中草药饮片在百分之五以上(不含百分之五);
5、票据填写不清或原始记录不完整,屡查屡犯的;
6、医疗收费不开具收费票据;
7、不按统一格式公布医疗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清单的;
8、擅自转让、转借、代开收费收据的;
9、不使用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的;
10、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阳性率,达不到国家医院分级评定标准规定的;
11、凡超规定业务收入增幅控制和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控制指标的;
12、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第三十一条对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的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和领导,按照下列原则惩处:
1、限期整改;
2、通报批评;
3、扣缴违规所得乃至等额至五倍罚款;
4、按*市政府令*年第51号下列有关规定处理:
一、充分认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重要性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老龄化速度较快。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强劲,目前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是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增加就业,有利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基本原则。
保障基本,统筹发展。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对有需求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以机构为依托,做好康复护理服务,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对多数老年人,以社区和居家养老为主,通过医养有机融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推动普遍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营造环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政策引导、服务监管等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促进行业融合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以下统称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
到2020年,符合国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三、重点任务
(三)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
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双方责任。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四)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实施准入和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大政策规划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五)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
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发挥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网络优势,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鼓励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要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空间。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整合审批环节,明确并缩短审批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企业围绕老年人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
(七)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鼓励地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重点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提高综合医院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相关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通过多种形式、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义诊。充分发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的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
四、保障措施
(八)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
(九)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
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做好用地规划布局。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可将在项目中配套建设医疗服务设施相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依法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十)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继续做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进一步开发包括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鼓励老年人投保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比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提供体系。
落实好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
(十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同等对待。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
(十二)强化信息支撑。
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试点,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鼓励各地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
五、组织实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各地要及时制定出台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规划制度和具体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共同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卫生计生、民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规划衔接,加强在规划和审批等环节的合作,制定完善医养结合机构及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标准规范并加强监管。财政部门要落实相关投入政策,积极支持医养结合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的土地供应。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医养结合机构的用地布局。老龄工作部门要做好入住医养结合机构和接受居家医养服务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中医药相关服务标准规范并加强监管,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服务产品推广,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人才培养,做好中医药健康养老工作。
(十四)抓好试点示范。
国家选择有条件、有代表性的地区组织开展医养结合试点,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促进医养结合的有效形式,每个省(区、市)至少设1个省级试点地区,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密切跟踪各地进展,帮助解决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第一,大力发展社区医疗卫生事业,使一些常见病在基层医院得到解决,而大医院主要收治危重和疑难病人,既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又节省了宝贵的医疗卫生资源。
第二,提高医疗机构的补偿和医疗技术及医疗服务费用,将药品费用下调,看病贵的局面将得到改善,也会改变以药养医的情况,既让医院维持了正常运转,也减轻了患者负担。
第三,加快和深化医疗保险及保障制度建设,改进医保制度的“小病不保,大病保不了”以及看病钱不够、医保基金大量沉淀的不合理现象。增加城镇和农村参加医保和合作医疗的覆盖面。
第四,加强政府监管,改进、规范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流通监管,减少药品的流通环节。将药品重新纳入政府定价范围,从源头上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而不应该让医院成为替罪羊。
第五,推进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立适合农村情况的医药价格体系和医疗管理体系,制定低成本的常见病诊疗常规和用药原则,以降低价格,提高水平,指导村医日常医疗工作,将疾病解决在早期,解决在低成本阶段。
第六,加强农村卫生人员的培养和使用,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建立市、县、乡、村医疗对口支援和指导机制,将疾病解决在基层医院。通过医学专科学校为农村定向培养能够完成基本医疗工作的村医。
宋湾移民新村全村有228户,总人口1150人,其中男性591人,女性559人,男女比例大约为1.06。
(一)宋湾村医疗机构数量及辐射区域
(1)村级卫生室。该村有一个卫生室,接待能力在五人以内,同时也对外开放。主要辐射区域除本村外还有邻近村庄,一般在2~3公里的范围。(2)私人卫生所。主要是持有医师资格证的人开办的私人卫生所,这种性质的卫生所虽然对外开放,但是由于区域的局限性,主要辐射区域为本村范围内,该村之前有一家私人卫生所但目前已经关闭,所以宋湾村没有私人卫生所。邻村有一家私人卫生所,平时也会有少量宋湾村人去看病就医。该村卫生室有一名村医,他是从部队退伍多年的卫生员,不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虽然了解范围较广,但大多方面不够专业,主要治疗日常生活中的小病,如:感冒、发烧、腹胀及简单的伤口处理等。护士一职基本由村医兼职或者由其家庭成员不定时兼任,他们并不具备基本的护理能力,因此,宋湾村卫生室的护理人员为0人。
(二)卫生室及硬件配备状况
医疗室包括药房、观察室、诊断室、治疗室、值班室总面积50平方米,内部主要放置桌子、椅子、放药支架、病床以及电视机、空调等电气设备。卫生室没有任何大型医疗设备。中小型医疗设备种类十分有限。主要包括:血糖监测仪、体重身高测量器、血压计。日常小型医疗工具如温度计、听诊器等较为齐全。
(三)药品配置状况
卫生室里的药品主要是一些日常用药,完全以西药为主,包括治疗感冒、发烧、咳嗽,以及用于消炎、降血压、降血脂等方面的药物,除此之外还有少量的注射类常用药。药品数量有限,适用人群以成年人为主,老年人及儿童用药较少。
(四)资金来源状况
第一,村医转移支付。村医出钱将所购药物买回,然后从看病开药的费用中拿回属于自己的部分,同时获得自己的劳动报酬,以此作为村卫生室的首批主要周转资金。第二,国家或政府拨款。这部分资金是由政府提供用于改善农村基本医疗状况。这部分资金十分有限,同时也很难到位,容易被政府部门转用于其它方面。通过与村医谈话得知政府部门提供给本村的资金虽然已经公布但是并没有到位。第三,本村投入。本村投入的资金并不是直接用于看病或购置药物而是以实物的形式配给卫生室免费使用。
二、宋湾移民新村医疗资源存在的问题
(一)医护人员短缺,诊疗方法落后
移民新村有崭新的硬件设备,比附近其它村子硬件设备要好得多,但村医仍然是原来的村医,没有新补充的技术人员。村医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医学教育,也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靠自身学习和积累的经验进行诊治,因此对药量的控制和药品的配置不够科学准确。他的知识结构陈旧,获得培训机会很少,对急性和慢性病人的处置欠规范,甚至可能拖延最佳治疗期限使病情加重。村民们只在村里看一些头疼发热的小病,严重一点的疾病去县城医院就医。新村卫生所的护理人员都由村医的儿子和其他家庭成员临时担任,家庭成员的所有诊疗知识都来自于村医的口头传授,在自己劳动之余,帮助村医护理病人。移民新村中医生的待遇不高,没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因此,村医年龄已经偏大,也没有合适的继任者。
(二)床位数量有限,使用紧张
新村卫生室原本只有一个床位,是医生自己配置,搬入移民新村之后,村里给卫生所配置了两个床位,2012年,全国每千人平均床位为3.05,但宋湾村只有1.74。紧张的床位严重影响到卫生室的服务接待能力,特别是冷暖交替的季节,生病就诊率比平时高,床位紧张状况更加突显。过度的床位紧张会造成病人临时外流,这将不利于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暂时减小了本村的压力,但必将增加社会整体的防疫投入,从整体角度看弊大于利。平时床位使用率较低,但每当流行性传染病较多的月份床位使用率最高,因此每年都会出现一段时间床位空闲而另一段时间床位紧张的尴尬局面。
(三)医疗设备短缺,缺乏维护
移民新村里,大型医疗设备一直是空白,中小型医疗设备种类有限,例如打吊针的挂吊瓶的支架,病人的病床,小孩子吃药时候可以把药磨碎的小电器等,都是移民新村建设时候新添置的。在没有移民的时候,原来的村医疗室比这个简陋,这些设备也是没有的。但日常必备的医疗工具使用频率最高,因此这些医疗工具的受损程度较高,再加上这些工具使用时间过长,缺乏必要维护,精准程度已经不能保证。这会影响到村医对病情的判断,容易造成误诊甚至酿成严重的医疗事故。村民缺乏疾病防治和自我诊断的知识,大多数患者都是感觉身体出现较严重的症状时才到大医院检查,村卫生所必要医疗设备不全或者不准确,会给患者带来更大的痛苦也必然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四)药品种类有限,数量不足
药品种类配置不够合理,适宜各年龄段适用的药物分配不够科学,儿童、老年人、高发病症药品严重不足,而这些人群抵抗能力最差,村卫生所没有适宜的药物,这给他们的正常生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让他们的处境十分危险。
(五)医疗资源缺乏协调
新村的移民大都集中在南阳市淅川县,该县位于豫鄂陕三省七县(市)结合部,地理环境大体为七山一水二分田,村民世代以务农为主,依然保持着厚重的乡土文化这种时代积淀下来的文化,一方面使乡土社会更加稳定,另一方面使村民与外部社会适应困难。移民新村的卫生所资源有限,例如村卫生室的床位,平时床位使用率较低,但每当冷暖交替的季节,或流行性传染病较多的月份床位使用率最高,因此每年都会出现一段时间床位空闲而另一段时间床位紧张的尴尬局面。由于村里药品的购买和配置都要由村医自己出钱购买,仅仅依靠国家所拨付的有限的工资,明显不能保障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尤其一些价格较高的药品,更加难以保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非自愿性移民到迁入地后,明显表现出种种不安与不适应,移民新村的村民们与外部社会接触较少,生活相对隔离,没有和迁入地的居民建立密切的联系。村卫生所也没有和其他相邻卫生所积极地展开沟通协作,医疗资源不能合理协调共享。
(六)医疗资金来源单一
过于单一的资金来源必然影响农村医疗资金的筹集,就宋湾村而言,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村医支付,政府的补助资金不过是杯水车薪,并且发放困难。根本解决不了资金紧张状况。村医在救死扶伤之余,还要解决自己的生存和报酬问题。因此村医在决定资金用途时首先考虑自己的利益,使一些重要但资金紧缺的项目留置,另外一些村医不能治疗的疾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村医也可能大胆地治疗,给村民的健康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这将大大制约移民新村医疗水平的改善和更好发展。
三、针对宋湾移民新村医疗资源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加强对村医的管理和农村医疗队伍的发展
提高移民新村医护人员专业化水平。村医全科化、专业化是必然趋势。只有对村医进行定期考核和培训才能了解村医的诊疗水平是否跟进,能否适应农村不断提高的医疗需求水平,根据考核结果,对不合格的村医进行必要的培训,使他们不至于在社会整体医疗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固步自封,落伍于医疗队伍。解决好农村执业(助理)医师的编制和待遇,切实维护好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切实提高村医的工作积极性。
(二)实现床位的合理配置与利用
床位是衡量一个医疗机构服务接诊能力的重要指标,农村卫生室床位数量参差不齐,有的剩余有的不足,只有根据每个村的人口多少和大病人数合理配置床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床位紧张状况。如果可以使邻近村庄的床位实现资源共享并形成医疗规则将大大缓解部分农村床位不足的压力。
(三)完善并提高药物的可及性
1.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基本药物是那些满足大部分群众的卫生保健需要,在任何时候均要保持足够的数量和剂量,并使其价格能被农村老百姓承受得起。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即人人可以承担的价格、安全地、实际地获得适当、高质量的药品,并方便地获得合理使用药品的相关信息。2.加快推进药品价格统一性、合理性药品价格受到生产成本和市场状况的影响,不同的地方价格差异较大,要改变这一局面就必须借助市场和政府的力量将药品价格控制在统一的范围内,而且要特别照顾农村的经济条件和地域限制,将农村药价合理的加以调整。
(四)逐步推进医疗设备的优化配置
医疗设备的检测结果是医生判断病情的重要依据,适当为新村卫生室配备各型医疗设备。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第一,由县乡两级卫生机构逐渐将自己的一些医疗设备下分到农村或者由卫生部门统一采购统一配备给村卫生室,并将这些设备作为国家财产登记。第二,由上级卫生机构与财政部门结合为农村购买医疗设备,然后每年从收费中扣除一部分先行偿还直到全部还清,这些财产划归村集体所有。第三,吸引社会资金购买医疗设备,然后每年从中抽成,抽成比例不得超过该医疗设备收费总额的30%,以免抽成过高影响农村医疗卫生的整体发展,抽成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资产的150%,之后该财产所有权归村卫生室所有。
(五)促进交流融合,共享医疗资源
新村移民已经百分之百加入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可以帮助移民减轻家庭负担,解除后顾之忧。因此精神上的孤单无助是移民面临的一个更紧要的问题。加强移民与本地文化交流,强化移民对当地村民文化的认同。移民在与当地居民交流的过程中,学习了解当地文化,自觉调节原有文化和当地文化的冲突,最终促进移民和本地居民文化的融合。如新村在2011年新春之际举办的文化晚会中,当地的旱船文化令移民耳目一新,移民新村的村干部登台演唱也令当地居民备感亲切。当地居民的行为被移民认同后,移民的心理芥蒂就会减弱,进而增加了两地居民的认同感。在当地政府和新村干部的组织下,移民和当地居民的交流不断加深。如在农忙时相互之间借农具时常发生。在生病治疗的时候,可以互相分享医疗信息等资源,这种相互之间的帮助大大提升了移民和当地村民之间的相互认同,为医疗资源的协调打基础。例如新村卫生所床位不足问题,可以使邻近村庄的床位实现资源共享并形成医疗规则将大大缓解床位不足的压力。新村卫生所和邻近村庄卫生所协调配药,保证基本药物是能够满足大部分群众的卫生保健需要,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保持足够的数量和剂量,并使其价格能被农村人口承受得起。
(六)实现资金来源渠道多源化
【关键词】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影响因素信度效度检验
一、影响因素体系
1、国家发展战略
国家发展战略对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总体发展战略的侧重点不同将会直接影响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以经济发展为重点将会导致财政投入更多地投向经济建设领域,包括引导企业技术创新、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改善投融资体系等,这会导致属于社会领域范畴的医疗卫生服务建设资金不足、投入资源匮乏,进而延缓城市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度,不利于医疗卫生服务总体水平的提升。而相比较于城市,在以经济建设为重心的总体战略下,农村所能获得建设资金和投入资源将更加有限,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获得的发展支持也将落后于城市。
(2)区域发展战略的侧重点不同也将会直接影响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区域发展战略,是指在较长时期内,根据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估量,考虑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方面关系,对区域发展的指导思想、所要达到的目标、应解决的重点和所需经历的阶段以及必须采取的对策的总筹划和总决策。该战略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将其划分为城市优先发展战略、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和城市农村同步发展战略。城市优先发展战略模式下城市基本建设将得到最充足的优先保证,这也包括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将得到优先发展,从而人为制造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差距,导致发展起点的非公平性。
(3)制度性倾斜将进一步加剧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不均衡性。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需要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支撑,制度性安排的区域差异化将导致城市医疗卫生发展的制度性不平衡,其直接表现就是城市和农村居民享受的医疗卫生服务政策的差异以及由此造成的不公平。
2、城乡发展结构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导致了城乡公共服务非均等化。在城乡二元结构发展模式下,提供的医疗服务也存在城乡有别现象。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务主要由政府财政支持,例如公费医疗、女职工的产假及独子保健、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等。政府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保待遇不断在完善。与此不同的是,农村的公共服务却依托集体经济,原先依靠家庭获得基本生存保障的模式逐渐转变为依靠集体和家庭共同努力获得生存保障。由于农村公共服务主要是集体保障与家庭保障相结合,这些公共服务范围有限、水平低而且不稳定。可以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严重阻碍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3、公共财政体系
公共财政是指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经济活动,它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且两者互补的一种财政模式。它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是政府把筹集的公共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一种经济行为。而社会公共需求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民生需求,民生财政与公共财政密不可分,应该说公共财政的深化表现形式为民生财政,但两者的财政制度却各有侧重。公共财政的主要侧重点是弥补市场失灵,而民生财政的侧重点除了要弥补市场失灵外,还要弥补政府的失灵。总体而言,雄厚的财力是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可靠保障,合理调整支出结构有利于促进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公共财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表现的主要职能为资源配置、经济稳定和收入分配。资源配置职能,就是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通过一系列资源组合,使其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达到优化配置的目的。经济稳定职能,即政府运用财政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来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达到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目的。收入分配职能,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收入在全社会实在再次分配的过程,一般而言,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这也是体现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的基本职能。
4、医疗保障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确立了新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针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缺陷,我国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形成了形式多样的商业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方式,完善了医疗救助机制。尽管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还没有完全覆盖到所有农村,但一些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建立了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体制上完成了从原来福利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向社会医疗保险转轨,机制上实行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医疗服务竞争、社会化管理等。同时,在新制度下,形成了新的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具体而言,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是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因素。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障体系虽然取得了长足进展,但还还存在一些问题,这对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非均等化造成了重要影响。
5、供给主体结构
学界一般把医疗服务归结为准公共物品,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即基本医疗服务、非医疗服务和特需医疗服务,其中与基本医疗服务相配套的是基本医疗保险,这也是政府的本职。也就是说,基于现实原因,政府没有满足所有人医疗需求的能力,而运用市场机制来调节医疗服务资源又存在滞后性和市场失灵风险,所以,为保证所有公民都能享受基本医疗需要,必须由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一起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打造一个集政府、市场和社会为一体的多元医疗服务主体,这样才能体现社会公平与公正。
政府、市场、社会各界作为公共物品与服务供给的制度安排的主体,各自由于受到时空条件限定,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因而,只有在各类主体限定的作用范围内,给定一种供给模式才是有效的,不然,就会导致公共物品与服务供给没有效率甚至失效。事实上,服务供给主体单一会加剧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朝着非均衡方向发展,而服务供给多元化将有利于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朝着均等化方向前进。
二、信度效度检验
1、数据来源
本检验对400名对象进行调查,共发出问卷400份,收回280份,其中有效问卷240份,有效问卷的收回率为60%,以下分析结果是基于对240份问卷统计之后得出的。
2、信度检验
信度(Reliability)即可靠性,是指采用同样的方法对同一对象重复检测所得的结果的一致性,信度分析的方法主要用到Cronbachα信度系数法。克朗巴哈信度(Cronbach值),也称内部一致性系数,通常要求该系数大于0.6,在0.8—0.9之间最为理想。一般,该系数在0.8以上认为调查表可靠性极好。0.6—0.8表示一致性较好,小于0.6表示内部一致性较差。从量表1可以看出,总量表α系数为0.893,各个因子的信度都高于0.7,且α值分布比较平均,说明指标体系的内部一致性很好,可以用于分析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影响因素。
3、效度检验
效度(Validity)即有效性,它是指测量工具或手段能够准确测出所需测量的事物的程度。本文进行效度分析时采取因子分析中的KMO检验和Bartlett球体检验。
各分量表分与总量表分的相关系数以及分量表之间的相关系数可以作为问卷效度检验的指标。从表2可以看出,总量表相关系数为0.647—0.871,表明量表效度较高。通过旋转后的因子载荷可以看出,该量表分五个维度,共12个项目(见表3)。通过软件分析,五个维度累积贡献率达到64.82%,高于效度检验的最低标准40%,同时量表中每个项目都有较高的载荷,位于0.424—0.867之间,高于临界值0.4,表明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影响因素调查问卷具有良好的效度。
三、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本问卷调所列的五个影响因素全部通过了信度检验,说明这五个因素对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影响是可信的,也是非常有效的。
【参考文献】
[1] 陈海威、田侃: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探讨[J].中州学刊,2007(5).
根据政协××县委员会关于20xx年重大课题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呈协发〔20xx〕2号),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现将我区(县)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区(县)医疗资源现状
目前,我县拥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04个,床位422张。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5个(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所、县疾控中心、县卫生执法监督局),乡(街道)卫生院3个,村卫生室3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个体私营诊所51个,民营医院1个,厂矿职工医院2个。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40人,副高职称18人、执业医师266人、注册护士177人、检验师46人、药师35人、乡村医生
78人、其他20人,每千人口拥有医生和护士分别为1.64人、1.04人,医疗卫生服务有效促进了全县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人口平均寿命已达76.72岁(其中男性寿命74.44岁、女性寿命77.09岁)。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我县医疗卫生水平有了长足进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离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和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市级行政中心搬迁和10所大学师生入住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更加突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卫生资源分布不均,卫生服务能力不强。城市集中了较为丰厚的卫生资源,农村卫生资源相对比较匮乏。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尚未全面形成。乡(街道)卫生院由于基础设施陈旧、医疗设备老化、医务人员短缺,群众对卫生服务缺乏足够的信任,“小病进社区”没有得到充分推广普及。
(二)县中医院发展困难。现有的业务用房是租用城内社区商业用房改建而成,年租金25万元,而且结构不符合医院用房规范化标准,存在安全隐患。自1998年起,县政府停止对医院拨付差额补助经费,职工工资自苦,而且每年还要支付租金,医院负债多,随着医疗市场竞争日趋强烈,目前医院的技术水平及综合服务能力难以适应市场竞争,医院发展极其困难,面临着生存的考验。
(三)公共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工作作为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目前卫生事业费中的疾控和卫生监督费用基本上只能保人员工资及部份专项配套。尽管近年来投入有所增加,但要满足基本需求,还存在很大距离,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局装备及实验室建设与新区建设发展不相适应。我县3个乡(街道)卫生院为差额拨款,且无工作经费,由于资金紧缺,多年来各卫生院就医环境一直得不到改善,设备陈旧,卫生院在苦工资、求生存的压力下,不得不将全部精力放在创收上,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
(四)公共卫生人员不足、素质不高。随着××新区建设的发展,市级行政中心的入驻,外来人口大量涌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益增多。目前我区(县)医疗卫生人员配置难以满足医疗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云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确定昆明地区人员配置标准为:卫生执法监督人员0.9人/万人、妇幼保健人员1.4人/万人、疾病控制人员1.5人/万人。按我县15万常驻人口,5万流动人口计算,应设置:卫生执法监督人18人、妇幼保健人员28人、疾病控制人员30人。而我县分类卫生人员编制为:卫生执法监督人员10人(目前实有人数8人)、妇幼保健人员25人、疾病控制人员28人;我区(县)三个乡(街道)卫生院现有职工:斗南卫生院12人、吴家营卫生院11人、七甸卫生院11人,其中三个卫生院仅有防保人员7人,现有医疗卫生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
现有的卫生人员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明显不合理,学历层次低,技术知识老化,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很好地适应和满足工作实际的需要。
(五)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急待完善。一是由于编制体制原因,目前卫生监督人员缺乏,只有8人,按照食品卫生监督相关法规要求,建立县、乡、村卫生监督体系,已远不能适应全县食品卫生监督需要。二是对流动人口的健康管理有待探索。我区(县)流动人口多,并且自我保健意识差,这部分人群往往又是结核病、艾滋病(h1v)、性病、肝炎、寄生虫病的高发人群,是传染病高危人群,易导致传染扩散,是城乡结合部疾病控制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由于村一级管理职能的弱化,对流动人口缺乏管理、本底不清,为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等疾病控制工作带来极大困难。特别是对民工子女比较集中的一些私立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安全设施的管理较薄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六)卫生应急保障能力不够。卫生应急办公室虽已成立,但人员未落实,一直由 卫生局人员兼职。卫生局机关仅10人,人少事多,人员较为紧缺。
三、对策和措施
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证人民群众公平地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主要目标,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随着新区经济社会超常规发展,人口密度增加,现有的医疗资源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县)医疗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区(县)医疗卫生事业深入健康发展,现提出解决对策和措施如下:
(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着力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卫生政策和措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比例,逐步建立稳定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和增长机制。真正做到卫生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并重点向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倾斜,努力实现卫生事业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十七大确定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
1.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三级卫生网络的枢纽,为保障卫生院的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农(居)民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水平,建议政府将卫生院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内。
2.落实县疾控、县卫生监督局、县妇幼保健所车辆费及办公费。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局、县妇幼保健所一直无工作经费,单位除人员工资外的车辆使用、办公等所有经费得由单位自己想方设法筹措。由于上述单位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无创收,经费的紧缺制约了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建议政府将车辆和人员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1.落实斗南、七甸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问题。斗南、七甸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已列为20xx年国债建设项目,但目前新建选址尚未落实,县级配套资金也未明确。
2.解决县妇幼保健所异地新建问题。
县保健所地处偏僻老街,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建于1989年,现房屋陈旧漏水,加之地处小街,进出极不方便,影响了正常业务及急救工作的开展,不能适应新区建设发展的需要。为此,建议政府将县妇幼保健所异地规划新建。
(三)继续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近年来,一些重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如人禽流感、食物中毒、手足口病、阳宗海水体污染等突发性事件,对我县公共卫生安全产生了重大影响,全区(县)传染病发病率依然很高,突发公共卫生相关事件频繁发生,同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成为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但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应急处置救治能力不足,难以适应目前复杂的形势。一是健全公共卫生网络,强化乡(街道)、村(社区)公共卫生力量,定人定责。加强预防机制的建设,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鼓励定期体检,力争做到重大疾病“早预防、早知晓、早治疗”。二是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加强疫情直报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健全卫生应急储备制度,加强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
(四)努力兼顾城乡一体化卫生事业发展。
积极推进乡(街道)卫生院改革和村卫生室建设,实行管办分离、政府花钱买服务等措施,理顺体制机制,加强管理考核,逐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建设。在此基础上,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尽快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全覆盖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高筹资标准,简化报销程序,扩大报销范围,逐步缓解农(居)民“因病返贫”的状况,让老百姓满意。
(五)实施惠民医疗工程。完善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以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其他医疗机构为补充的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的惠民医疗服务网络。政府对经民政、社保、工会等部门确认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办理“减免优惠医疗(保)卡”等惠民政策,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就医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医疗人才队伍是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中最根本的保证。一是增加爱卫办、卫生监督局、卫生应急办人员问题。二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培养和引进公共卫生服务人才,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医疗人才队伍。
不仅“人人享有”还要负担得起
戴秀英委员说:“目前医改方案确立的目标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我觉得这还不够完备。我认为更好的表述应该是:‘人人享有负担得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人人享有’体现的是医改的均等化。‘负担得起’强调的是它的公益性。‘人人享有’是基础,‘负担得起’更重要,二者缺一不可。”戴秀英委员进一步阐明了她的观点,“我国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是一个不容否定的事实;但目前也确实还存在许多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就是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她说,目前医疗资源分配总体情况是,政府投入与满足老百姓实际需求之间还有不小的差距,而且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占全国总人口30%的城市人口享有70%的医疗资源,而70%的农民仅享有30%的医疗资源。”
戴秀英委员说,她走访的一些乡村,“村卫生所的牌子虽然还挂着,但已经变成‘夫妻药店’了。”她认为,医改应该明确一个方向。那就是引导更多的优质医疗资源走向基层,“深入社区,深入乡村。不但要进得去,还要留得住。”为此她建议,对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要把他们吸纳进乡镇一级医疗机构,“解决他们的身份问题和待遇问题”,同时推动乡镇一级的医疗机构向基层派驻医生。努力实现“农村小病不出村”。
让老百姓用上既便宜又管用的药
国内一份针对12个城市42家三甲医院临床用药调查结果显示,大医院短缺药品的数量高达342种,且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价格便宜――这些既便宜又管用的药品哪去了呢?
戴秀英委员说,当前老百姓看病药价太高、常见廉价药逐渐消失、廉价救命药紧缺的问题,是一个需要国家高度重视和尽快解决的民生难题。戴委员认为,廉价有效药品短缺的原因主要是两方面的:一是全国现有4000多家药厂,生产品种的97.4%是已上市品种的同类仿制药。如此大量的仿制药上市,冲击了“廉价药”市场;而且,国家定价政策并没有向“廉价药”倾斜,保护力度不够。药品审批监管不严、定价招标对“廉价药”保护不力、药品目录管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廉价常用药品利润低,生产成本高,生产厂家不愿生产;流通企业不愿意经营;医院“以药养医”体制促使廉价药品的短缺,医院愿意采购高价药品,医务人员愿意给患者多开药、开贵重药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为此,戴委员建议:将廉价常用短缺药物管理作为国家药品管理的重要内容。增加相应的职能和专门机构,建立药品长效管理机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动态地反映药品供需情况,避免临床必需药品断档;同时推进我国药品定价机制改革、严格药品的准人和注册管理、为廉价药制定目录,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步伐,从根本上解决“以药养医”问题。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和推行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制度,特别是针对常见病和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推广用药规范,从技术上提供指导。规范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参照教育“定向培养”模式搞好基层医疗服务
关于“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戴秀英委员认为:城市人“看病难、看病贵”主要是小病大看,要找名家教授。要走大医院、吃一些昂贵的药品:而农民经济基础比较薄弱、面临的困难非常多,那才是真正的“看病难、看病贵”。如果把村卫生站建设好了,就可以达到农民“小病不出村”;乡镇卫生院如果有了全科医生,就可以达到“常见病不出乡”;也就是说,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基层的医疗机构怎样设置和我们怎样去改革。
作为医学院的副校长,戴秀英委员说,现在有资料表明,医学专业的大学生就业率相对低于其他专业的大学生。高等医科院校教育部门应该考虑调整一些机构、制定一些规划,为基层培养人才,要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的实用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