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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专项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4 15:12:4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法院专项工作总结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法院专项工作总结

第1篇

2006年,办公室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审判工作这个中心,认真履行办公室的职责,增强办公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确保了我院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端正思想,做好了日常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办公室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服务工作:一是牢固树立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思想。注重培养干警服务意识,将“为了审判,服务审判,促进审判”作为工作出发点。二是牢固树立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思想。在办公室工作中,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分析,及时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管理,发挥了参谋助手的作用。三是牢固树立为干警服务的思想。在办公室工作中,注重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后勤保障,较好地解决干警工作、学习等问题。

二、全心投入,做好了事务性工作。

院办公室承担着大量的事务性、日常工作,如转发文电、接听电话、撰写材料、报刊发送、安排值班等等,这些事情虽然具体、琐碎,但也事关全局,如果不经意中出现的丝毫差错,都会给全局工作造成损害。为了做好事务性工作,办公室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制定了办公室具体工作岗位职责,将文印管理、调研宣传、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办公室成员头上,使每名同志的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快捷。通过抓好执行和落实,强化管理,一年来,各项事务性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三、弘扬主题,加强了调研宣传工作。

调研宣传是办公室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来,办公室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并撰写、报送了大量有价值的宣传稿件,提升了单位认知度,促进了审判工作。在以周波同志为猪的信息宣传员队伍的配合下,共在《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法院网》、《**日报》、《**日报》等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信息168篇,编发《情况反映》51期,其中被上级机关转发12期。我们主动与广水电视台、电台、《平安广水》等新闻单位合作,合辟专栏,合力谱写广大干警践行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通过广泛宣传法院各方面的工作,提升了法院形象,扩大了法院知名度。

四、热情服务,做好了文印、档案、印章管理工作

2006年,档案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在顺利通过省一级复查的基础上,今年档案五五普法工作又得到上级充分肯定。文印工作井井有条。文印中心以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开展为己任,热情服务,任劳任怨,加班加点,得到全院干警好评。印章管理规范有序。全年无一起违规使用印章,确保了各类文书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第2篇

 

根据《卫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我院高度重视,上下齐心协力,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卫计局的要求,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了党支部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全体职工召开“廖屯医院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会”,对医院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科室对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医院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班子人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成立以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组织全院职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宣传资料,在全院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在全院开展自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医院提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科室负责人对相关科室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院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强信息报送,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上级扫黑除恶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各科室每天上午12点前对科室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科室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科室进行责任追究。加强职工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集体财产以及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第3篇

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重点》和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做好教育领域有关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现的涉及教育领域有关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挖掘摸排问题线索,彻底整治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

二、整治内容

(一)集中整治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犯罪,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多发的地区、街道、社区等,强化未成年人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远离黑恶犯罪,督促各地加强义务教育简短防辍保学工作,防止学生失学辍学,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侵害未成年人。(牵头部门:省教育厅,参加部门:省公安厅,省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

(二)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加强对各类学校,特别是初中、中职校及高校聚集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文娱场所等问题,开展护校安园扫黄打非等行动,打击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等突出问题。(牵头部门:省教育厅,参加部门: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集中整治扰乱教育教学,侵害师生权益

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整治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敲诈勒索,向学生索要财物,黑恶势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加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犯罪行为的认识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牵头部门:省教育厅,参加部门:省公安厅,省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

三、步骤安排

(一)深入组织摸排(2020.7-8) 各地各校和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再排查再摸索,深入排查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任务标准和时限要求,建立问题台账。根据排查情况移交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处理。

(二)开展集中整治(9月-11月)

各地各校要根据已经掌握的摸排发现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整治。对已经露头、证据确凿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有案必查。

巩固整治成果(12月)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各地各校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健全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各责任部门职能作用,合力解决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扫黑除恶斗争和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涉及教育领域有关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及时整治工作的进展,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等信息,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构建包括举报、电话、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在内的多渠道举报体系。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处理,及时反馈,传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第4篇

根据市委关于《20__年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意见》精神,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经研究决定,于20__年4月9日,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的意见》,机关党委也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对今年创建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安排。半年来,在市委以及机关工委的指导帮助下,中院“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浓厚了全院的学习氛围,提高了干警的综合素质,同时也开拓了队伍建设的新思路,一批年纪轻、学历高、素质好的干警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有的助审员被破格提拔为中层领导,现有的23名中层干部平均年龄为40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66。“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主要做法

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边实践边探索,形成了在活动中凝聚力量、在凝聚力量中开拓创新,在开拓创新中加快发展的目标定位,确定了以先进的学习理念武装人,以强化认识为先导,以自觉为基础,以坚持为关键,以考核为保证的创建工作思路,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学习制度,为争创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制度保障。

1、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半年来,院党组多次就“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创活动等内容举行专题会议,展开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还就新时期法院工作如何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展开座谈交流。全院上下掀起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在主题教育活动中,院长其他院领导先后带队到各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开展调研指导,并撰写了调研文章,部分调研论文已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院长撰写的《审判工作应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文,被《浙江审判》采用,在院领导的模范作用下,全院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学习、调研氛围。全院90多位干警,人人都写了学习十六大体会文章,已在党小组和支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全院20多位处级干部,40多位审判员都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理论或学术文章,__*撰写的学术论文《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研究》获今年省法院系统第十三届学术论文一等奖(全省共二篇)。

2、强化素质,狠抓落实,积极构建多层次的学习网络。

我院进一步创立创新教育培训机制,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明确了教育培训目标。即到20__年,审判人员本科学历(含经专项培训合格)的达100,法律研究生班结业要达到50以上。为此,全院积极组织力量,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开展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其中学历教育方面:全市法院60余名干警入学的法学研究生班,现课程已接近尾声;北京大学专升本远程教育的两个班的学员郡已通过了一半课程的考试。在职培训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学院组织的专项培训工作第一期共72名学员已顺利毕业,第二期培训考试工作也将于年底前结束;此外,半年来,全市共组织70余人次参加了上级法院组织的专业培训。通过各层次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拓宽了干警视野,提升了干警的综合素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持之以恒,加强考核,建立健全学习长效机制。

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在强调自学的重要型并充分调动干警自学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同时,着手研究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保“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长效开展,首先在学习时间上,我院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如周一晚上定期学习制度,每周一晚上,举行不少于两小时的集中学习,该制度在刚实行时,部分干警感觉到很不适应,但是经过几年时间的坚持,全院干警不但适应了集中学习,而且还进一步养成了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其次在经费问题上,我院制订了相应文件,在基本建设资金紧缺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对学习经费的投入和学术成果奖励的力度,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同时也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学习的积极性;此外,我院加强了对学习情况的考核监督,将每个部门的学习情况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部门学习情况及学习成果与年终考评部门奖金挂钩。今年,我院组织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干警的职级晋升和助理审判员晋升审判员的工作中,都把政治和业务的考试作为必经程序,与民主测评得分和考核得分一并计入总分,最后按总分的高低决定录用。经过一年多的贯彻与坚持,全院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学习理念,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4、学用结合,讲求实效,努力完成学 习成果的转化。

今年的争创活动开展以来,院领导多次强调将所学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指导于实践,应用于审判工作,服务于人民群众。做到以“公正与效率”为核心,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为进一步检验学习成果,我院结合最高院、省高院的部署,开展了全市法院“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采取自查和他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审查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案效率。今年1-8月,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7758件,民事6714件,行政121件,执行案件3665件,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做出了更大的努力。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整治消费领域“霸王条款”,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诚信、公平、规范的市场消费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监管执法。以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调查摸底,格式条款备案,加强行政指导,强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等多种手段,对相关行业涉及消费者的合同格式条款加强监管。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加大处理申诉和举报工作力度,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二)深入行业调研。充分了解相关行业特点及交易习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联合召开研讨会专题研究。

(三)强化行政指导。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规定,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并履行合同,全面提升经营者的合同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四)制定推广合同示范文本。针对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热点领域,深入调研论证,制定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重点推广《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城市非居民供用热合同》、《省一日游旅游合同》、《省乡村民俗旅游合同》、《省家具买卖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引导经营者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计划地组织经验交流和业务学习,采取以案代训、格式条款汇编、案例汇编等形式,提高合同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全面推进合同监管履职到位,与合同法制建设、打击合同欺诈、加强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等相结合,实现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常态化。

三、工作部署

(一)启动部署阶段。制定并下发专项行动方案,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搞好调研摸底,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突出打好三个战役:

第一个战役。重点开展大型商场和超市、旅游、餐饮、美容美发、健身以及汽车销售、维修行业合同“霸王条款”整治。

第二个战役。重点开展物流业、运输业、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以及中介服务行业合同“霸王条款”整治。

第三个战役。重点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通讯服务和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金融服务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合同“霸王条款”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有关企业进行回查、回访,回查、回访企业名单和联系方式要及时上报市工商局。市工商局组织所属县(市、区)工商局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开展集中整治效果检查、验收、评比和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市政府成立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二)强化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等法律、规章规定。市工商局拟成立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各地也要成立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对涉及法律广泛、专业性强、有可能造成争议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专门研究分析。

第6篇

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为抓手,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开展畜禽污染整治,有效减轻面源污染;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从源头上遏制重金属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建设生态县和推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全面检查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粘土砖厂、工业园区内各企业是否组织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落实解决闽鑫钢铁有限公司落后产能淘汰问题;是否制定控制总量消费、发展清洁能源的具体措施;是否组织对上述各项任务完成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时间表。

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执法监管和查处力度。重点检查南鹰电源有限公司、奥沃森新能源有限公司等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情况。严查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依法责令超标企业在整改期间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对经过限期整改污染物排放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加强对本年度开始执行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升级改造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电池产业、环保型砖厂等企业按期执行新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工业园区主导,推进网格化管理,对建筑施工场地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等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理、有效解决。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各自职能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结合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江流域重污染行业和紫阳石板材行业专项整治。

在近年来集中整治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和冶炼、铅蓄电池的基础上,加大对位于江流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保持严打态势,巩固整治成效,对停产整治企业,要严格验收标准,未经验收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对在产企业,要加强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管;对在建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查,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不得批准其试生产。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应建而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利用渗井、渗坑等方式排放污水的,责令限期消除污染,并依法处罚。对拒不执行停产决定的企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停;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一律关停并处罚;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查屡犯、长期未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集中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整顿一批严重污染的工业企业。严格执行《县紫阳乡石板材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抓好石板材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内部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特征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查督办。

要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化解过剩产能及淘汰落后产能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印发)、近年来环保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监测情况等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重点督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要坚持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三个机制,实行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昼查与夜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晴天查与雨天查五个结合,并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企业实行驻厂监督。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用全方位、全时段、全角度的执法检查预防、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四)实行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

要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畅通投诉渠道,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邀请群众参与执法检查,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加大对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认真调查媒体、网络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布查处和调解结果,积极回应媒体报道和社会关注。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环保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主动公开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和整治阶段(7月至9月)

集中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检查,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业。

(三)督查阶段(10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0月中旬组织对本县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0月底前组织对我县环保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7篇

近年来,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四亚基二砜四胺(即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等剧毒杀鼠剂(以下统称毒鼠强)仍屡禁不止,部分不法商贩仍在制售毒鼠强,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彻底消除毒鼠强的危害,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年底以前在全州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毒鼠强清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毒鼠强清缴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毒鼠强属剧毒化学药品,误食将直接导致人畜死亡,而且该药品不易分解,在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都有可能导致二次污染。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地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清除其危害。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的打击力度。毒鼠强整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州委、州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州自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毒鼠强活动,引导群众安全使用鼠药,使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由于毒鼠强在专项整治前曾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加之个别地方对毒鼠强的清缴工作重视不够,宣传不到位,清缴不彻底,群众认识不足等原因,致使毒鼠强的清缴工作在少数地区存在死角或遗漏,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保民生、促发展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毒鼠强清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毒鼠强清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完成好毒鼠强清缴工作任务。

二、明确职责,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当前工作形势和任务变化,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州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州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制定、经费落实、方案商定;负责综合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方案和有关文件的草拟,按照要求指导各县(市)开展好工作,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州委宣传部:适时开展清缴工作新闻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舆论监督,严防恶意炒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州工信委:负责工业企业毒鼠强制售行为的监管工作。

州农业局:负责牵头工作,集中保管清缴和上交的毒鼠强,并督促各县(市)组织兑现举报奖励经费,置换杀鼠剂。

州卫生局:负责协调安排因毒鼠强引起的中毒人员医疗救治工作。

州环保局:负责做好清缴和上交的毒鼠强销毁工作。

州财政局:负责协调安排开展毒鼠强清缴工作经费及专项经费。

州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和私鼠强的违法行为。

州教育局:负责学校食堂的监管工作。

州商务局:负责商品贸易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

州工商局:负责集贸市场清查。

州安监局:负责危化品的监管工作。

州质监局:负责做好鼠药的检测鉴定,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鼠药行为。

州食药监局:负责餐饮店(食堂)的监管工作。

州邮政局:负责邮寄品的清查工作。

州供销社:负责所属农资经营店的清查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在州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协同,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以及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事故排查工作,查找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防范投毒事件的发生。同时,要指导医疗机构配备必要的解毒急救药品、医疗器具和卫生检验设备,确保中毒救治工作迅速有效开展。对发生的投毒、中毒等重大安全事件,必须及时、稳妥处理,查清毒源和原因,迅速上报,不得退报、瞒报和漏报。

三、强化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和群防群治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张贴公告、标语、印发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毒鼠强危害性和“两院”司法解释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震慑不法分子,形成整治毒鼠强的舆论氛围,使群众全面认识毒鼠强等违禁剧毒杀鼠剂的危害,倡导群众主动参与打击制售毒鼠强等违禁剧毒杀鼠剂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检举揭发制售、私鼠强的行为,扩大清缴线索来源,着力营造全民参与和群防群治氛围,形成对毒鼠强的高压严打态势。

四、突出重点,确保清缴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毒鼠强工作的目标是彻底消除毒鼠强的危害,铲除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不稳定因素。随着近年来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整治对象的违法行为趋于隐蔽化。因此,整治工作不能满足于一般化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制售毒鼠强违法犯罪行为的特点,不断探索灵活、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拓宽思路,采取通告、明察暗访、签订责任状、换购、强制没收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清缴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安排专门的置换和奖励经费,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生产、销售、储运、使用毒鼠强且经查属实的,要对举报人给予奖励。要将清缴工作安排落实到乡(镇)、村、组、户、人,强化排查,层层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清缴重点是乡村农户、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经营门市、国有农林场、集镇旅社、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村要逐村逐户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做到不漏一家一户、一门一店、一包一瓶。要认真组织开展置换工作,激励群众积极主动上缴私藏和遗留的毒鼠强。同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的餐饮场所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8篇

今年1-11月份,根据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我局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中心工作,进一步牢固树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于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服务于提高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思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共出动执法人员191人次,检查商业场所38家,检查商品18485种。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案件13起,结案11起,罚款1千元;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起,结案3起;受理职务报酬案件7起,结案7起,总结案率为84%。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开展专利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推进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营造良好的法制和市场环境。

XX年1至2月,我局派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35人次对济康大药店、市七一购物中心、好家乡超市七一店、红山新世纪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企业、药品超市进行了“两节”期间专项检查,在10503种商品中对近百种标注有专利标记的商品进行登记,对其中7种涉嫌冒充专利或假冒他人专利产品进行抽样取证,并要求企业限期提供证明专利标记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月15日,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组织下,我局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一道对市天山商场进行了专项检查。

4月19日至4月24日,在我局的督导下,沙区知识产权领导协调小组十二个成员单位与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的执法人员针对辖区内的世纪金花商城、康泰东方药品超市、七一超市、友好百盛、金都保健品市场和商贸城文体用品大厦进行了有关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联合执法检查。在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中,共对1000多种药品、500多种医疗器械、上千种保健品和100多种品牌服装、500余种日用百货和300个品牌的文体用品进行抽样检查,逐一登记了三百余种含有专利标记的商品。

4月26日,我局会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整规办、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农机局等部门,在**市北郊华南农机市场针对标有专利标记的农机商品开展了 “4•26”专利联合执法活动。

8-9月份,我局对主流新闻媒介刊登涉及专利标记的广告进行集中检查,立案查处2家广告业主,整改1家,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还向新闻媒介赠送了专利法宣传材料10余份,并通过主流媒体扩大对专利权保护的宣传。

9月1日~5日,第15届**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乌洽会)召开。为整顿和规范会展经济秩序,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和保护力度,我局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一道会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监局、检验检疫局、海关、测绘局、边贸协会等8个部门联合在乌洽会上开展了执法行动。此次乌洽会参展商品或技术中标有专利号或专利标记的商品有62种,涉及机械设备、汽车配件、装潢材料、家用工具、保健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等各类产品。

二、通过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服务理念和大局观念,树正面典型。

4月26日,在纪念第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中,我局为**市天山百货大楼授全疆第一家 “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牌匾。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新疆友好集团、天山百货大楼的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媒体记者50余人参加了授牌活动。此次授牌活动,在全疆流通领域尚属首例,为我市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树立了正面典型,为全疆的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表率。

三、强化整体素质,提升综合实力,切实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法律业务知识和专利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保障执法人员进一步积累专业知识和实际办案经验,以过硬的扎实的业务功底充实自己,XX年,我局制定了《XX年执法学习计划》,坚持每两周一次地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共组织业务学习20余次,通过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树立了我局执法队伍依法办案,秉公执法,文明办案的整体社会形象。

四、探索跨地区横向协作执法网络工作,加强与外省、市及外地、州局协作执法。

2月,我局在处理“姚记扑克”冒充专利案件中发现,该产品的生产厂商为上海宇琛扑克实业有限公司,为从源头上遏止假冒、冒充专利产品在我市的销售,我局及时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出了协查函,请该局协助查处生产厂商的冒充专利行为,3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给我局复函,已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处理。

10月,我局接到群众举报,米泉齐路达工贸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树脂复合材料井盖”产品的宣传单上宣称其产品获得国家专利,并印刷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名称:地下管道检查井盖、专利号:ZL02216643.2),经检索查明,该专利权于XX年5月31日未缴年费终止。经了解行政区划,根据《行政处罚法》及《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向昌吉州知识产权局移送了该案。

五、建立统一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

为推动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我局制订了《专利案件处理流程表》、《执法人员出外勤记录》、《群众来电来访登记表》等一系列执法文书,与主管行政领导签订了《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责任书》,并将专利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使我局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标准、有目标,严格依程序进行。在今年迁至西北路新办公地点办公,专利违法案件调查室,处理纠纷案件口头审理室得到初步解决的情况下,及时将专利行政执法的依据、规程、举报电话等事项进行公开上墙。另外还利用各种培训讲座,广泛向社会各方面介绍我局行政执法职能,积极为市民提供服务,主动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的主题,展开行政执法为民服务的工作。我局还根据上级要求,贯彻落实并履行《行政许可法》和《**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认真进行行政许可事项的报备清理工作,经过清理确认我局无行政许可事项。对XX年行政执法考核后自查中发现的不足全面深入进行完善,如,案卷归档程序进一步规范,调查证据照片进一步翔实等。

六、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领域的各类违法活动不断增多,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威胁经济安全。6月,我局和**市公安局牵头,建立了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出版物市场稽查队、**市

工商局、**市质监局等12家行政执法单位组成的跨部门、跨行业的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单位相互通报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案件动态及案件查处情况,提供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会诊研讨重大、疑难、新类型、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共同研究交流联合打击各类突出经济违法活动案件的经验和做法,解决案件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努力增强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研究制定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措施,提高工作水平;密切合作,在加强保密的前提下,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联网共享;通过相互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共同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会商工作措施,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而有效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

七、在我市沙依巴克区成立全疆首个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9月21日,在我局和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办公室的共同努力下,“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正式成立。首批加盟的新疆友好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成员单位代表共同签署了《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承诺书》。“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的成立,为**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开拓了一条新路,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它将成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八、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合作交流。

11月,应我局的邀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以下简称高院民三庭)委派该庭高华东法官来我局调研工作,这是自治区司法部门与我局的首次工作交流。我局领导介绍了**市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发展实施专利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高法官高度评价了我局在**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愿意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协作,将高院民三庭工作中一些好的工作经验与我们共享,把自治区、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做得更加有声有色。这次交流,为今后工作中协调配合,取长补短,促进我市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机结合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