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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履职报告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1-26 12:54:3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普法履职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普法履职报告

第1篇

一、多措并举,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1、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突出普法的重要区域、重点对象和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5.18”行政执法服务宣传日、九月“质量月”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加强质量法律知识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氛围;继续深化对涉及质量监督、特种设备和标准计量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的“质监法律六进”活动;突出对监管服务对象,特别是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重点产品企业的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提升企业质量法制意识。

2、继续做好法制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有序开展,将普法重点放在领导干部身上,通过一系列高质量的普法培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发挥其良好的表率作用;继续开展行政执法骨干培训,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应用水平和调查取证能力;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将常规培训与知识竞赛、“传帮带”相结合,专家授课与典型案例研讨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的证据意识、应变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履职水平。

3、深化质监法治文化建设。拓展质监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指导有条件的质监部门,构建法治文化长廊,宣传质监法律知识、展示打假治劣成果、介绍识假辨假知识,用生动、形象的文化宣传,提高质监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提高社会整体质量意识,为质监事业的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理性的良好环境。

二、创新模式,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1、探索建立法律“三书”制度。从指导和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出发,对在执法监督中发现的失职渎职、监管缺失及执法不到位等履职风险,出具“法律风险提示书”;对执法监督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行政行为违法现象,出具“法律意见书”;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应诉答辩等工作中出现的瑕疵,出具“法律建议书”。力争通过“三书”制度的实施和落实,为全市系统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持。

2、建立依法行政风险防范机制。按照《关于做好质监系统履职风险预警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针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检验检测等方面存在的履职风险,建立并完善确切筛查、准确判定的风险识别机制,严谨定性、科学量化的风险分析机制,切实可行、合理有效的风险预防机制以及快速启动、妥善应对的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以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来有效规避履职风险。

3、突出抓好法制工作绩效评价。市局将以省局《法制工作绩效评价体系》为依据,充分发挥检查、协调、指导作用,组织人员结合半年、年终目标考核工作,对各单位贯彻落实《评价体系》的情况进行督查,以确保各单位法制工作在绩效考核制度推动下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同时要通过对案件办案程序、事实认定、强制措施、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等情况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

三、完善机制,着力推进法制监督工作

1、继续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强行政处罚的个案指导,试行建立上级质监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不定期参与下级部门案审会讨论的工作机制,提高对行政处罚监督的有效性,重点关注证据形式、两法衔接、处罚后处理、罚没物资管理等履职风险高发环节。严格执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的宣传、指导,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工作监督机制,重点监督许可条件的一致性、文书送达、当事人知情权的保障、许可过程中技术行为监管、用印规范等突出问题。

2、试行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件报备制度。深入贯彻《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件报备制度。即由案件承办机构将其办理结案的适用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的案件,向上一级质监部门报备,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预防渎职失职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进一步强化技术机构法制化建设。开展技术机构学法教育,做到法制教育同落实检验机构质量管理手册基本要求相结合,同更新专业知识相结合,强化技术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联合有关职能处室,针对法制建设的一般要求、检验报告质量、检验行为规范等内容,开展技术机构法制化工作量化打分评比,推动技术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促进技术机构依法施检、确保数据公正的能力。

四、宽严相济,构建法制工作新格局

1、切实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程序。认真贯彻《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标准》和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健全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案件咨询、案情通报会商制度,细化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完善相关程序及涉案物品交接处置,确保两法衔接工作的有效性。

2、积极推行行政调解工作。大力推行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妥善应对包括职业打假人在内的行政相对人的诉求,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程序当中。进一步巩固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诉讼零败诉的成果,实现“复议案件调解成功率提高、诉讼案件调解成功率提高和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提高”的目标。

五、强化指导,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1、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引导执法人员准确把握监管与服务的定位,使监管工作进一步与服务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相适应,真正做到履职全面到位,服务企业尽心尽力。推行“三位一体”、“质量共建”、“举案说法”等法治惠民举措,把质监部门的各项监管职责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建设,增强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超前性。

第2篇

强化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代表建议意见办成率、代表满意率来衡量代表工作成效,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m监督权落到实处。按照《*市*区人大常委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暂行办法》,对年初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42件建议意见,经过主任会议认真研究,常委会召开了专题交办会,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具体承办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明确了承办单位的承办责任和常委会内设机构的督办责任。在承办部门认真办理和常委会有针对性的督办落实下,代表建议意见都得到了较好落实,常委会会议还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邀请了相关代表列席会议,增强办理结果透明度,代表们对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确保了代表建议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常委会8月份开展集中联系代表工作中征集到的5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经过两次主任会议研究,常委会在向“一府两院”转交《关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联系代表情况的报告》基础上,决定对常委会认为目前应重点考虑并予以解决的5件代表建议意见、今后应引起职能部门高度关注的9件代表建议意见进行重点督办,目前已经召开了专题交办会,正式交承办部门限期办理。常委会将持续关注代表建议意见落实情况,切实加大督办力度,确保落实。

全力组织好代表视察工作。2009年常委会共组织了4次代表视察,主要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现代农业发展、社区建设和政府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等四个方面。组织视察时,扩大了代表参与面,重视发挥各个界别代表的作用,重点吸收基层代表、熟悉相关工作的代表参加视察,并认真征集、转办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关部门及时反馈了办理结果。按照常委会“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监督重点”的总体要求,常委会组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察,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消法”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提升经营者自律守法意识;加强基层维权网络建设,使消费维权工作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加强对食品、农资及日用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维权资源,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维权工作态势等意见建议转交区人民政府办理,推动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积极开展代表专题调研活动。为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参政、督政作用,常委会确立了2个调研课题,先后组织15名相关界别的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开展了代表专题调研活动,并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为区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一是开展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过程中,代表们认为,我区城乡规划工作近年来取得了很大进展,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针对制约我区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些问题,代表们提出要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积极争取市政府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给予*区一定的参与城市规划的职能;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在规划决策中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合理规划生产建设、生活居住、公共设施区域,统筹生产区、商业区、生活区、城市绿地等空间布局,建设一批彰显*历史文化特色、提升城市品位的特色街区和标志性建筑,打造我区的精品工程和城市品牌等方面的建议意见。二是开展了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针对我区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常委会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办学保障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强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正确把握职业教育方向,推进职业教育深入发展等建议意见。

注重提高代表素质。常委会把提高代表素质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在经常性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检查、视察、调研活动和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基础上,还注重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修养和人大工作能力。一是坚持代表学习经常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建代表小组、建立代表小组学习、活动制度,借助村“两委”换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契机,认真组织代表小组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理论以及人大业务知识。常委会通过联系走访代表等活动,及时通报全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保障代表更广泛的知情权。二是邀请市人大领导结合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就人大代表如何履职、如何发挥代表作用开展了2期代表集中培训。特别是近期即将召开的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前,我们将对所有人大代表开展一次集中培训,这对于我区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更好地开展全区人大工作,将起到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二、扎实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和谐发展氛围,支持促进发展显现新成效

积极促进经济健康运行。按照区委提出的坚持率先发展、更好发展、更快发展的目标,常委会就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积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全区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工作中心,专题审议了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高度关注重点工业项目进展,为推进“工业立区、项目兴区、和谐稳区、富民强区”战略的实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持续关注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强化了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加大对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的跟踪监督,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了预决算执行情况、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预算执行审计等有关经济发展方面的专题报告,对预算部分变更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做出了相应决定。

高度关注农村改革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使人大代表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把代表和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农民职业技能教育等工作纳入了监督议题。认真开展了对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视察,提出了要围绕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科技种田水平和劳动致富能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项目区后期管理机制,发挥好项目区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等意见建议。常委会始终保持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重点督办了代表们提出的诸如:关于我区应高度关注农村教育问题、应加大对化肥等农资产品销售的监管力度、应加大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大力抓好旱作农业项目试点等建议意见,努力推进我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依法治区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开展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职业教育法等三部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视察,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实行了涉法涉诉案件定期反馈和督查制度,并结合相关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切实推进法律法规的有力实施,实现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常委会检查了“五五”普法决议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组针对我区普法工作情况,提出了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力度,抓好对青少年学生等特定对象的法制教育;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使法制教育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等意见建议。

进一步深化干部监督工作。常委会依法履行对拟任人选的审查、任免程序,切实加强任前监督。对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坚持提前印发给组成人员充分酝酿,努力把群众的满意度、公认度作为任免干部的重要标准,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采取听工作汇报、组织检查调查、开展代表评议,年终报告履职情况等多种措施,切实强化了对依法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4人次,接受7名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三、密切联系与沟通,依法指导基层工作,整体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

主动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工作。常委会进一步密切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工作。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先后来我区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内容涉及我区贯彻实施科学技术普及法、科普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蒙古语文工作条例情况,社区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以及走访联系代表、慰问贫困群众等多个方面,常委会都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常委会还认真组织有关组成人员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专题业务培训和考察,推动上级人大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常委会自身工作水平也得到不断提升。

加强与先进地区人大的工作交流。出席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全市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工作探讨。接待了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巴林右旗人大常委会对我区新城区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学习考察。认真组织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活动,汲取外地人大做好预算审查监督、代表建议办理以及新农村建设、第三产业发展等工作的做法与经验,推进了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依法指导基层人大工作。常委会积极探索和改进与乡镇人大的联系方式,进一步增强与乡镇人大的密切联系,加强区乡联动开展工作。一是制定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意见,为乡镇人大开展好工作指出工作努力方向,并就指导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了督查调研工作。二是在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调查活动时,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相互配合进行。三是开展乡镇之间的横向交流,组织了人大主席经验交流会和业务培训班。四是坚持邀请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力求扩大参与面,进一步深化了对乡镇人大主席的业务培训。常委会结合代表建议意见,目前正在研究探索街道人大工作机制,以进一步完善全区人大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人大工作协调发展。

四、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水平,常委会履职能力得到新提高

坚持区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大局意识,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在区委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党组领导保障和机关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把区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之中。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报告人大工作开展情况,主动争取区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以及对人大干部的培养使用。认真贯彻区委的工作部署,在全区经济工作、社会事业、招商引资、扶贫开发等方面发挥了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区委部署的重点项目专项推进、乡镇联系点、贫困村包扶点工作任务。

着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化,以学习促进思想解放、素质提高,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议政督政水平。在常委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察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前,组织相关专家讲解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工作针对性,极大的提升了工作效能。

积极倡导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的务实作风。注重结合常委会议题,安排更多的时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以务实的精神和态度,扎实开展工作,增强了常委会审议针对性。加强机关建设,注重对人大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增强了机关干部的工作活力,全力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服好务。

第3篇

践行科学发展观,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一项艰巨的实践任务。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全部工作对本行政区域的发展具有强力影响。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找准人大工作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着力点,把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

(一)人大践行科学发展观,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上下功夫。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因此,人大践行科学发展观,就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具体要把握好三个关系:把握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的关系,坚持党委行使决策权与人大行使决定权的内在统一性,使党委决策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把握围绕党委中心与开展人大工作的关系,根据党委决策意图确定人大的工作方向,根据党委总体部署安排人大的主要任务,做到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同心、同向、同步;把握贯彻党的意志与反映人民意愿的关系,既要始终坚持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又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二)人大践行科学发展观,要在推进又好又快发展上下功夫。又好又快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精髓。人大践行科学发展观,要着眼经济发展质量、速度和效益的有机统一,把人大监督经济运行的切入点,放在优化产业布局、优化投资结构、优化招商项目上,通过开展调查视察、听取专项报告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工业经济、城市经济、镇域经济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支持,努力促成投资拉动和创新驱动并重、利用外资与直接融资并重、资源利用和资源节约并重、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并重的科学发展新格局。要抓住经济结构调整这条主线,加强对高新技术、信息产业、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监督,支持政府加大环保力度,从严查处违规排放行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快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形成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人大践行科学发展观,要在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上下功夫。民主法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保障,也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人大践行科学发展观,要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发挥代表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中的主体作用;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保证城乡居民选举权的平等;健全公民旁听人大会议制度,畅通民意诉求和民情反映渠道。要努力发展基层民主,以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抓手,引导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要加强对“五五”普法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深化执法责任制,加强平安建设,努力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四)人大践行科学发展观,要在创新履职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创新是科学发展观的永恒主题。人大工作要永葆生机活力,就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在履职方式上有所创新。要创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方式方法,努力形成决定之前重调查、决定过程讲民主、决定内容求实效的决策机制。要创新行使监督权的方式方法,认真研究分析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规范统一监督行为、深化细化监督程序、拓展丰富监督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要创新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方式方法,建立完善任前考法、供职发言、任职宣誓、颁发任命书等程序,实现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统一;探索实行对被任命干部进行年度工作评议,开展部门负责人向人大代表述职述事活动,实现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的有机统一。

(五)人大践行科学发展观,要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上下功夫。社会和谐既是科学发展的重要目标,又是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要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高度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通过听取专项报告、开展调查视察等方式,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广大农民群众都能享受到快捷、高效的社区化服务。要抓住教育教学、医疗卫生、体育事业、就业再就业、劳动保障等重点问题实施监督,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破解民生工作的难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人民群众。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对信息的

第4篇

2012年我县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工作立足点和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实施“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为主线,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全县法治创建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

2012年是“六五”普法工作开展的第二年,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性一年。根据“六五”普法的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县普法教育领导组成员,组成了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县六大班子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37个县直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也相继建立或调整了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了全县“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六五”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关于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我们认真总结以往普法工作经验,充分结合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费县“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单位、县直单位及乡镇量化考核办法》。《量化考核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普法职责任务,为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形成全县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整合资源,创新形式,“六五”普法效果进一步提升

1、建立普法专题网站,打造“六五“普法新平台

“五五”普法期间,我局利用农村远教平台开展的网上QQ普法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学法用法,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的网络普法体系,丰富网络普法的形式,我局不惜人力、物力,在费县司法局网站的基础上,开辟建设了费县普法依法治理专题网站。网站建设围绕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和科学引导的工作方针,栏目设置力求科学、规范和全面,最大程度上增强普法宣传效果。一年来,我们在网站上法律法规学习辅导讲义、学法用法提纲以及普法工作动态等各类普法信息100余条,通过网络开展了3次普法问答和网络调查活动,整理了一个超过2000道题的法律知识题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普法教育效果。同时,我们在网上QQ普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费县普法在线空间的形式和内容,开通了普法在线腾讯微博。我们每天有专人负责登录、和浏览普法微博信息,同时对网民的留言进行及时回复,认真解答有关的法律问题。普法微博的开通在普法人员和普法对象之间架起了一座零距离的绿色桥梁,使普法学法的效率有了极大提升。

2、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普法办公室加强与有关执法部门和行业主体的沟通联系,整合资源,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3.22世界水日、4.7世界卫生日、6.5世界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5.1劳动节等重大节庆日开展法律主题集中宣传活动11场次。活动宣传内容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我们采取发放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展出法制宣传图板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的开展既营造了节日期间法治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也丰富了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在全县广大群众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按照“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提升宣传效果”的要求,县司法局、普法办公室积极与县电视台、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联系,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一周播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宣传字幕,利用县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的手机短信群发平台,向全县广大群众发送普法宣传短信,倡议全县公民学习十精神,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巩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成果,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最大程度上扩大了法制宣传活动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了宣传效果。

三、突出重点,讲究实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根据全国“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将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列为“六五”普法重点对象,依照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和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我县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作为新一轮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开展“法律六进”的实施意见,通过细化要求,落实了责任,明确了目标;努力突出重点人员学法,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学法用法制度,做到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法律六进”的有机结合,由点及面,全面提升普法效果。

1、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作为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执行者,历来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费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绩、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个人档案。按照省、市普法办要求,每年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年度普法考试,及格率达到100%,有力地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单位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了严格执法,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以农民和农民工学法为突破口,深入开展 “法律进乡村”活动

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和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把农民和农民工的学法用法作为“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启动了“131”工程(即每个乡镇有一个法制辅导员、每个村有三名学法用法带头人、每五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二是建立了三项制度,即定期学法制度、农村“两委”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普法宣传联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三是开展经常性的“送法下乡”活动。采取法制宣传资料到乡村、以案示法到乡村、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到乡村、法制文艺到乡村、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到乡村、人民调解到乡村、综合治理到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到乡村。广泛宣传了土地、森林、婚姻、刑事、治安、继承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3、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目的,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法律素质是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发挥着主渠道作用。我们立足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年初专门制定下发了《费县2012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大力开展学校法制教育,深化依法治校,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一是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县各中小学校坚持学法“经常化”,严格落实了常年学法计划,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二是在全县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法制报告进校园”活动;三是进一步拓展第二课堂,全县各中小学校还广泛开展了法制作文比赛、摸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以及“反警示教育”等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师生学法用法的生动性和积极性,最大程度上营造了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4、以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县司法局、普法办公室制定了我县“法律进企业”工作标准和“法治企业”创建标准,加强联系协调,全县广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向广大职工宣传了《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县属重点企业建立健全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加强了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

5、以建设“平安和谐社区”为促动,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

为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我们注意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普法工作与社区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立足于为社区经济发展服务开展宣传教育,以社区经济发展促进普法工作进步。二是普法工作与维护社区平安稳定有机结合。以“平安社区”建设为载体,加强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等阵地建设,在预防社区违法犯罪、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宣传法律,促进社区法制建设。三是普法工作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大力倡导“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6、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最终目标,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

所谓“单位”,主要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提供服务的公共事业机构或组织,如银行、医院、车站、公园、博物馆、图书馆等事业单位,它们都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全县各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运作要求,分别确定了具有自身鲜明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和内容,切实以“法律进单位”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最大限度地发挥单位的法律信息传播功能,积极开展了《水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等专业法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等阵地,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办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栏目,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四、普治结合,明确任务,法治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按照《费县2011-2015年依法治县规划》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创建量化考评标准体系,大力推动法治费县创建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狠抓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构筑了一个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的依法治理网络。全县各级坚持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重大问题注重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按照“四民主、两公开”要求,积极开展“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校园”、“执法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在行政执法部门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了全县依法治理进程。县司法局、普法办联合县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 “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加强指导各行政村、社区抓好以“四个民主”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自治,依法建制,以制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规范了村务、财务公开制度。

全县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明显提高,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各项措施不断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广大公民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县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今年,我县又有2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县工商局、县农商行、费城街道初级中学、县供电公司、探沂镇柴埠庄社区、费城街道小安子村5个单位被评为“全市‘法律六进’示范点”。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基础,树典型,以点带面,努力实现普法工作的全面提升。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单位、各部门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不断完善普法组织网络建设,拓宽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调研力量,抓好机关、乡镇(开发区)、村、企业、学校等不同类型普法典型,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面上工作的开展。

第5篇

管理区概况:

****采油管理区,组建于2009年10月。目前共有干部员工25人,平均年龄41岁,大学及以上学历的23人,党员17名。主要负责8个开发单元的***口油井,***口水井的开发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目前日液***吨,日油***吨。综合含水***%。

按照《****公司“五查五严”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部署,管理区积极组织开展宣贯和落实,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了管理区“五查五严”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管理区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主(副)任及承包商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五查五严”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督促宣贯相关制度,指导“五查五严”工作开展。

二、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和宣贯工作

5月28日管理区组织通过东西部视频形式,开展了“五查五严”保安全专项行动文件宣贯和责任分工。6月3日组织承包商单位开展了《新春公司“五查五严”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宣贯。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落实开展安全“3+1”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管理区安全管理工作,管理一区于3月份制定了《 管理区“3+1”安全工作体系》提升方案,“3”是指(1)强化管理区 “安全+业务”的精细管理;(2)提升承包商单位的基层现场、岗位的管理水平;(3)增强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安全技能。“1”是指要求管理区内承包商单位每月创建1个达标班组,力争年内管理区队伍全部达标。目前,第一阶段“隐患排查树标阶段” 已经完成,通过现场检查评比,共评选出活动注汽锅炉、作业、注氮队等专业承包商标准化班组各一个。第二阶段“追标整改阶段”目前正在持续开展中,力争通过此阶段管理,整体杜绝禁止类、严重类以及屡查屡犯问题。

2、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1)危废外围处置减量化。一是将年度危废外围处置指标化,逐月落实到班组,提高班组自主减量意识。二是以《环保法》、《固废法》等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环保普法教育,强化提升广大干部员工环保意识。三是积极组织污油、污水回收,废机油进流程操作。四是加强环保资料建设,严格执行危废处置一车一联单,每车都建档,拉运、处置专业化。五是细化管线穿孔等应急处置流程,通过开展实战演练,处置措施培训等方式,积极组织现场危废回收。达到危废外围处置减量目标。

2)加强烟气排污管理,杜绝违法风险。对照公司7项排污资料清单,督促燃煤注汽站、在线运维单位及**公司逐项落实相关资料收集。督促***开展排污许可后管理工作,强化在线数据比对和监测。组织各岗位人员对《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等相关制度标准开展学习。持续做好网上数据库填报维护。加强与地方环保部门沟通。对每日锅炉在线数据进行开展监测,进一步细化、完善烟气在线数据一场处置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第三方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4座燃煤注汽站季度、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定期完成。

3、做好承包商安全风险自控管理

1)组织采油、注汽、注氮、作业、车辆等承包商开展自控管理评比,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总结交流会,讲评和分享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存在不足及下步提升措施。

2)搭建QHSSE管理分享平台,剖析屡查屡范问题,促进管理区安全管理再提升。组织公司周检查问题剖析会,通过对标分析,不断提升现场安全管理。

3)充分发挥视频监督管控职能,通过充实视频监控岗人员,强化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完善管理区直接作业环节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区范围内施工作业全面监控,现场违章时时警示,不断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意识。

强化环境保护管理

4、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履职尽职

第6篇

(一)以“法律六进”为落脚点,努力营造法治氛围,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全面加强重点对象普法。以开展“法律六进”推进年活动为载体,加强各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市人大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通过了法律知识考试。10月份对全市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参考率达到99.2%。以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学校为主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把法制宣传教育同维护农民工权益相结合,帮助农民工掌握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法律农村行”活动,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切实加强对镇(街道)基层干部、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在专题调研后确定华驰机械有限公司为试点企业,并帮助其建立普法专栏、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规范劳动合同,基本上形成符合“诚信守法企业”条件的框架,这一做法在*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启动仪式上得到交流。进一步探索对农民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工作,在大溪镇开展“1+3”法治新农村建设,重点指导如何规范运作,并对镇普法讲师团进行培训,该模式于3月份在我市召开的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得到省厅领导的高度评价。

2、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各普法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进一步健全了市、镇(街道)、片、村四级普法组织网络,保证全市普法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通过召开普法成员会议、协调会议、行政执法部门季度例会和镇(街道)普法网片会议等形式,促进“大普法”格局的形成。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市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象、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监督检查、考试考核等,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虚变实,实现普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3、切实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按照“四民主、两公开”标准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将任务分解,把“民主法治村”建设和村民法制文化建设相结合,从增强村民民主法治观念入手,通过抓好农村普法、村民自治、农村稳定等方面的工作,使全市农民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的民主法治水平得到提升,实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由注重覆盖面到注重创建质量的转变。同时对“民主法治村”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抽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使创建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4、大力开展日常普法宣传工作。发挥法制宣传导向作用,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3月8日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3月15日开展了消费者维权活动;3月22日开展了水利法律知识竞赛活动;6月5日开展了环保宣传活动;6月25日开展了禁毒宣传日活动;联合市总工会举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擂台赛;联合市农林局组织农业专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12月4日组织市政法系统、行政执法单位集中开展大型广场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知识有奖竞猜等多种形式宣传部门法律法规。全年共编发《*普法依法治理简报》4期800余份,刊出《*司法报》8期20000多份,*普法网更新图片30余张、文章40余篇,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着力解决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进一步改善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实行年初筛选、年中扶持、年终考核验收的工作步骤,重点加以检查指导。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开展直属司法所建设活动,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司法所双重管理体制,强化司法所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职能。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将新录用的3名公务员和3名干部充实到基层一线。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完善对司法所的绩效考评机制,逐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每季度一次召开司法所长会议,搭建交流平台,实现横向互动。

2、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镇(街道)审核、市司法局备案的程序,及时调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全面落实镇(街道)调委会“五有”、“六统一”标准。大力发展行政接边地区、学校、海上渔场等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与市交警大队及人民医院等协调联系,筹备建立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119个,其中非公经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316个,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46个,其他特色人民调解委员会56个,标准化调委会的比例达95%,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7月份召开全市第九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回顾总结近两年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起草并由市两办转发了《*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意见》,出台了《*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统一组织调解员理论测试,对具备条件的348名人民调解员授予等级资格,给予相应补贴。开展每季一次和重要政治活动、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改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一年来,全市共排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730件,调解724件,移交2件,调解成功率为99.2%,

3、完善刑罚执行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密切与公检法的沟通协调,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接收、法律文书送达、奖惩措施及审批、请销假各项制度。随时掌握矫正对象的就业状况、联系电话和所在群体情况,做到周电话汇报、月书面汇报,有效地防止脱管、漏管。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和教育基地,规范对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思想教育改造的组织实施,*镇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在*务工多的特点,在*市建立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基地。目前,全市共建立公益劳动和教育基地17个,今年共组织公益劳动890人次,集中教育1303人次。联合团市委等单位,着手筹建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咨询热线。采用“LBS”手机定位技术,发挥定人定位、出市域警示和短信教育等功能,全程监控社区矫正对象的运动轨迹。招聘了23名社区矫正工作者,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建了由村居干部、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及关工委成员等为主体的592人志愿者队伍;联合团市委组建一支76人的阳光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年度集中培训和市、镇(街道)分级培训制度,制订年度培训计划,购置社区矫正业务书籍与资料,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全年共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188人次,发放书籍资料8000册。

4、强化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年初开展2003年度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和定向社会监察调查工作,逐一摸底调查、录入汇总。组织开展五年内刑释人员、三年内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完善归正人员数据库,据统计,全市共有归正人员3472人,其中刑满释放3032人,解除劳教440人。春节前,选择14户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发给救济金4200元。向各监(所)了解掌握服刑、劳教人员的底数及其基本情况,目前我市籍在省内各监(所)服刑、劳教学员共1327人。组织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协会等赴省第四、第五监狱开展社会帮教,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利用中秋佳节,组织相关部门到市看守所,对20名未成年服刑人员开展送温暖帮教。注重工作调研,起草《*市规范化安置基地考核标准》,不断提升基地安置和帮教归正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市共有7家安置帮教协会,48家安置基地,共安置归正人员481人次。

(三)以执业人员教育为手段,努力规范行业管理,确保法律服务水平提高。

1、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4月10日开始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暨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做到集中精力重点抓、明确目标两手抓、把握关键突出抓“三抓”和认识、精力、工作、措施四到位,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执业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规范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完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律师个人执业行为。走访市人大、政协和公、检、法等相关单位,向近期办结案件的当事人和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发函236封,同时抽查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近期办结案卷450只,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在全市律师中开展了“怎样做一个合格律师”有奖征文活动和学习金启和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每个执业律师都结合自身实际,撰写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2、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服务大局的能力。积极参与各级政府部门领导接待陪同,提供法律服务,为来访群众依法解难释疑,今年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共参与领导接待陪同27人次,其中*市领导2人次,市领导19人次,乡镇领导6人次。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开展以“三农”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接边边界问题为重点的重大疑难纠纷调处活动、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全市5家律师事务所和十家法律服务所联合与全市26个村居(社区)结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等形式,对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对村重大决策提供可行性意见和建议。联合松门镇开展以“植法律树、开法律花、结法律果”为主题的法律顾问进村(居)活动,以镇下属管理区为单位,为各村(居)配备法律顾问,要求每个法律顾问每月上门走访不少于两次。

3、开展“公证创新服务进乡村”主题实践活动。建立便民工作制度,针对年老体弱、病残、经济较差、交通不便的特殊公证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为当事人办证提供便利。聘请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基层调委会以及镇、街道综治办人员共二十余人为公证信息员,定期举办业务培训。每位公证员均确定一个重点联系村,加强与农村群众的联系。积极参与“法律农村行”活动,会同局职能科室送法进村入户,分发公证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普通关心的财产继承、分家析产、拆迁等公证事项。

(四)以为民服务为着眼点,努力提升办案质量,有效发挥法律援助职能。

1、突出工作重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针对我市外来务工人员近60万,农民工申请援助案件占较大比例的现状,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开辟绿色维权通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农民工的维权力度,对涉及工伤赔偿及劳动报酬纠纷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免予出具困难状况证明,其他案件采取先收案后补交证明的方法,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为使法律援助工作重心下移,联合市总工会在外来民工较为集中的泽国镇牧屿管理区设立首家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聘用专职人员开展接待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及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初审工作,每月接待外来务工人员200余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加大对基层农村的宣传力度,编印了《法律援助案例选》分发至市人大代表和全市每个村(居)。重大节日和两个《条例》实施日,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并会同市残联、妇联、老龄委和总工会等部门,开展免费法律援助咨询活动。中心主动争取媒体支持,在“东辉星辰”、“今日说法”电视栏目中播出法律援助专题节目,《*日报》等报刊杂志先后报道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及动态。

3、完善各项制度,提高了法律援助质量。健全法律援助信息专报和每月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刊出法律援助简报,坚持在每月5日前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的进展情况。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对全市的残疾人和低保户建立了电脑数据库,只要持残疾证、低保证就可直接受理案件。相对固定了10余名水平较高、热心办理援助案件且与该中心联系比较方便的律师,平时受理的案件以他们办理为主,并视情将一部分案件分配给其他律师,尤其是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交名律师办理,做到固定办案律师与其他律师相结合,名律师办案与一般律师办案相结合。同时,重视援助案件的胜诉率和执行率,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全年来无出现办案拖拉现象,也无出现一起群众投诉案件。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453件,其中民事案件262件,刑事案件191件,12348咨询电话1230只,接待来访4760人次。办结援助案件453件,案件满意率达100%。

(五)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基础,努力加强思想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1、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分七个专题学报告、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新、邀请机关党委书记作报告等形式,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的精髓及内涵。根据*市局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专门成立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暨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要求机关同志做到“五结合”即:把“大学习、大讨论”和“树形象”教育活动与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业形象相结合;与拓展“新班子、新局面、新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完成年度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开设“中层干部讲坛”每个中层干部每月1次讲课,以提高中层干部的能力水平带动全体干部素质的提高。

2、党风廉政教育常抓不懈。通过远程教育平台和电化教育手段,系统观看了纪委党风廉正建设录象片和《金启和同志先进事迹教育片》,一方面通过正面典型宣扬正面事迹,使同志学有榜样;另一方面通过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同志们吸取教训,使同志们行有警戒线。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办公桌的形象牌上印上“从政警言”,印制廉政十五项规定的小卡片发放到全体党员干部,时刻提醒自己做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

第7篇

(一)加强统计工作是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需要。统计是指导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认识国情省情、制定政策规划、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宏观调控和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信息,对各级党委、政府准确判断形势,进行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统计工作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需要。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直接反映政府的公信力。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对于提高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

(三)强化政府统计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职责,当前尤其要尽快解决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和基层统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承担服务业统计职责的相应机构和人员,按照政府统计机构的要求报送服务业统计资料。全省建立能源统计工作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落实好机构和人员,对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开展统计监测工作。制订加强全省基层统计工作的规划,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抓好规划的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履职到位。

(四)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取消省级以下部门(行业)统计调查项目,统一改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并依法报政府统计机构审批。各部门公布统计资料,应事先送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核定,未经核定或与政府统计机构的数据不一致的,不得擅自公布。切实做好统计数据保密工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工作体系,加强部门统计的基层基础建设,确保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工作任务的完成。各部门(行业)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统计资料,应由其综合统计机构或综合统计人员负责,杜绝“一门多数”或“数出多门”。

(五)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整合政府统计机构、部门统计和社会统计等各方面力量,建立健全“三位一体”的大统计体系,提高统计工作效率。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大力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和统计调查手段改革,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统计指标体系,增强统计工作的敏锐性、准确性、主动性和全面性。要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和分析,努力提升统计服务各级党委、政府的能力,为其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加强统计基层建设

(六)健全基层统计机构。依照《统计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置独立的统计机构,配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统计人员。依照《省统计管理条例》规定,乡镇(街道、产业园区)设置统计机构或配置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做到应统尽统。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所辖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指定人员负责本居住地区的统计工作。企事业单位设置综合统计机构,也可配置专职或兼职综合统计人员,或委托统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

(七)规范基层统计工作。基层统计填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范统一的统计制度,认真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指导基层统计填报单位依法承担统计工作,配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按照加强统计管理的要求,省统计局建立乡镇(街道、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和部门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各部门抓好组织实施,力争3年内全省所有基层单位的统计工作实现规范化。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各部门要开展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检查,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加快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步伐。

四、加强统计基础工作

(八)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是政府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统计部门会同机构编制、工商和民政等部门,建立统计资料和行政登记资料报送和共享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确保名录库资料全省共享和高效运转。实行基本单位准入制度,坚持“先进库,后有数”,加强源头单位统计数据的管理。

(九)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统计信息化建设纳入规划,充分利用社会信息化资源,加强全省统计信息化应用与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推进省、市、县、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建设,在年实现全省四级统计机构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省统计局组织制定市(州)和省级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化系统,建立健全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平台,逐步实现统计数据采集、整理、传输、存储、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企事业单位的联网直报和统计机构数据处理要在统一的平台上进行,积极推动企业配备统计专用计算机设备,加快企业联网直报进程。

(十)加强统计队伍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抓好统计队伍组织和业务管理。实行统计人员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实行统计持证上岗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力争5年基本实现全省从事统计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五、推进统计法制建设

(十一)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各地要将统计普法宣传列入当地的普法规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也要把统计法纳入教学内容。各级普法机构要定期检查统计法的宣传教育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通过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使广大调查对象自觉履行接受统计调查和如实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增强干部群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统计法律意识,带头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支持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和监督的职权。

(十二)建立健全统计执法体系。统计执法体系是统计管理和开展统计执法的基础。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明确统计检查机构或配备监督检查人员,明确其执法权限,保证各项统计法规的有效实施。

(十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各地要建立专业抽查、专家核查、统计巡查、执法检查的统计综合执法监督体系,构建统计执法检查的长效机制。监察、法制等部门要通过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协助统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必要时可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

六、强化保障措施

(十四)强化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强化对统计工作的组织保障,保持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变动,应事先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乡镇(街道)统计员的调动,应征得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征求所在地政府统计机构的意见。

第8篇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

(一)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认真领会普法工作精神,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社会意义,根据普法工作要点和港口发展新的需求,切实增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自觉性,提高港口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港口法制建设新情况、新经验、新成效,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营造社会各界支持、理解、配合港口行政执法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加强执法理念教育。进一步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四项理念宣传教育活动,把和谐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理念贯穿于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围绕便民利民、信息互动、法律法规宣传等,增强执法对象自律能力,提高执法效率。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一)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港口执法体系。完善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行为规范。把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各项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港口规划建设管理、港口招投标管理、港口经营管理、港口安全生产管理、港口规费征收管理、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等各个方面,做到执法必严的同时,注重执法的合理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管理能效。

(二)切实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积极组织行政执法文书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应用行政执法文书的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局各类行政执法文书,以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文书的说服力、公信力和执行力。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评查标准,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规范执法记录,提高案卷质量。

(三)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完善行政权力库,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等依据的梳理工作,完善执法流程,细化职权分解,并确保及时纳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进一步提高我局所有行政职权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质量。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整体素质

(一)积极推动开展“全省交通运输五项执法行动”。2013年,我局将把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全省交通运输五项执法行动计划》作为工作重点,开展统一执法、严格执法、阳光执法、智能执法、文明执法等五项执法行动,积极组织文明执法大讨论,先进执法经验征文,加强执法形象建设等活动。通过统一执法行动,整合执法资源,进一步提升港口行政执法全面履职、综合管理的意识能力;通过严格执法行动,严正执法作风,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港口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合法合理的社会形象;通过文明执法行动,推进执法文化建设,培树执法先进典型,进一步提升港口行政执法形象统一、文明廉政的内在素质,使得港口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更加公正,更加文明。

(二)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采取“分散与集中,书本与网上,讲座与论坛”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督查考核。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政府和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全年我局公务员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5天。

(三)加强执法人员资质管理。严把执法人员领证关,做好行政执法证管理台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使用的管理、监督、检查。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换发、注销、备案工作以及新进执法人员领证前培训组织工作。

(四)组建专业化的港口执法队伍。积极争取设立港口执法支队,做好交通运输部新式IC执法证推广工作,统一执法标识、车辆、制服,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四、严把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强化科学决策

(一)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严格落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明确责任主体,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进行细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价和清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价办法》,坚持实施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按照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

(三)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讨论,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公示、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论证和集体决定制度。试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制度及违法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

(四)编制港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汇编。我局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主要收编了2007年以前港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截止目前,部分法律法规已经重新修改,同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也需要纳入汇编,我局将在2013年开展相关汇编工作。

五、加强执法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务水平

(一)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相关制度,使考核真正成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职能转变、落实工作责任的重要手段。

(二)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若干规定》及《省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及时发现、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错误行为,塑造港口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