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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业务工作要点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5 15:01:5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民政业务工作要点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民政业务工作要点

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精神,围绕全市工作重点,加快发展步伐,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度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报送2012年度乡镇办、市直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乡镇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主要是行政执法类单位、垂直类单位)需报送职能工作目标任务。

二、报送内容

(一)共性目标任务

突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创新创优工作。主要内容为组织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等目标任务。

(二)乡镇办工作目标任务

乡镇办目标任务包括重点工作目标和特色工作两部分。

1、重点工作目标。主要围绕全市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脱贫奔小康、移民、小城镇建设、城市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十件实事等方面内容,由市直责任单位将有关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办后上报效能建设目标办,经目标办审核后,列入乡镇年度考核目标。

2、特色工作目标。主要体现乡镇的特色产业发展、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仅由本乡镇承担的重大工作。由各乡镇办结合实际,将具体目标和考核方式上报市效能建设目标办(市政府办秘书二科),原则上不超过5条。

(三)市直单位工作目标任务

1、重点工作目标。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

(2)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3)201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4)省、市人民政府同我市签订责任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5)重点项目争取、建设工作,招商引资任务;

(6)服务移民工作任务等其它工作。

2、业务工作目标。

(1)各单位职责范围内事关全市、能反映本单位主体工作状况的重点工作。

(2)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同我市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上报的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原则上不超过6项,要突出重点,体现争先创优,目标任务应较上年有较大突破。

3、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报送工作目标任务的原则和基本要素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遵循目标制定的基本原则,即明确的、可度量的、可达到的、面向结果的、有时限的原则,对今年的工作任务,认真进行梳理分解,按照下列要素提出本单位年度职能工作目标:

1、目标名称。能准确反映工作内容的主题,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简明扼要。

2、目标任务。对具体明确、可执行、可度量的工作任务进行描述,并对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果等结果性的内容以定量指标和定性要求的方式确定。

3、完成时限。目标完成的具体时间要求。

4、建议分值。根据目标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单位职能工作中的重要程度、完成的工作量及难易程度等按百分制提出分值设置建议。

5、目标制定依据。主要依据包括: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本单位年度工作安排,与上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签定的责任书,省、市对应的指标(业绩)情况,且目标值要高于上年度水平。

四、有关要求

第2篇

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年,区老龄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市下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手段,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宣传政策,服务社会,促进工作,及时高效”的原则,高标准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年,区老龄办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一名副主任直接分管,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主管部门和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立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并配置相关设备,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

为高标准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办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审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撰写—审查—审签—公开”的程序,严把保密和质量关,确保了主动公开的信息符合要求。坚持应公开全部公开的原则,除国家规定的内容、信息外,对应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全部公开,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认真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要求及时加以更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生成的信息进行了清理和公开。对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型收费等需主动公开的信息,按规定期限、法定公开范围进行了主动公开。

根据有关规定和信息公开工作需要,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保障工作,对本系统信息进行全面公开。

(一)公开信息数:年度主动公开信息23条。

(二)公开信息分类:公开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信息六大类。

(三)公开信息主要内容:年公开信息包括政策法规3条,即《老年法》《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待老年人有关规定的通知》等;部门发文26条,即《全区老龄工作要点》、《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区“模范老人”活动的意见》等;专项业务工作5条;《银龄安康工程》简介及办理办法;《关于开展“银龄幸福家园”创建活动的意见》等,其他信息23条。

(四)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编印《老年人法规政策读本》等形式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年度未收到群众要求公开信息的各类申请,也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现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年度,我办本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特别是老年人的知情权的原则,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免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年度,我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所公开的信息未发生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年度,我办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条例》及《保密法》相关规定对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工作信息都进行了严格审查,建立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公开的信息未出现失密、泄密及侵犯第三方权益情况。按时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标准开展。

第3篇

为了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海南省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市孕产妇死亡;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3‰和10‰以下;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1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3‰;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1‰;2、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80%;3、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低出生体重发生率<4%,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50%,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12%,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7%,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5%;>80%,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90%,孕产妇梅毒检测率>80%,孕产妇乙肝检测率>80%,感染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90%;5、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人症筛查率>90%,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90%,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率>9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80%;6、婚前医学检查率>80%;7、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8、农村住院分娩补助100%;9、预计完成宫颈癌10000例、乳腺癌筛查4200例。

二、主要工作要求

(一)继续加强《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母婴保健的认识,切实加强母婴保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依法管理,坚持依法执业、依法服务,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妇幼保健治疗、护理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健康。

(三)加强规范化门诊建设,争取创建围产期保健规范化门诊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覆盖全市。

(四)加强和完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要求助产机构出生信息100%录入,听筛、新筛项目工作在所有助产机构展开,提高听筛率和新筛率;围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逐步实施计算机管理;加强对妇幼卫生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五)孕

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要抓紧、抓实、抓细,工作质量和水平要上新台阶,两个系管率要确保达到两纲两规目标要求。

(六)及时掌握育龄妇女动态,进一步完善台帐管理,切实掌握孕情及新生儿出生情况,提高早孕建卡率、产后访视率和系统管理率。 利用村卫生室、各妇产科门诊、婚检处等为准备怀孕的妇女和孕三个月内的孕妇提供叶酸服务,并做好登记及随访工作,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

(七)强化高危孕产妇跟踪管理,做好孕产妇高危筛查的专册登记、就诊、报告、追踪结案制度。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八)加强体弱儿、高危儿筛查、分级管理,要做好体弱儿、高危儿筛查、登记,填好体弱儿名单表,并对其家长进行健康教育和营养指导及高危儿的相应处理。

(九)加大《母婴保健法》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力度,制作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母婴保健工作的氛围,促进优生优育措施的落实。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进行宣传,对乡镇妇幼保健专干及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人员下乡入户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孕产妇免费检测艾滋病、梅毒、乙肝梅毒预防母婴传播”及“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等相关政策,使每一位农村妇女、孕产妇都能享受到政府的关爱。

(十)努力推进婚前保健工作,加强婚姻保健工作重要性的宣传,通过印制宣传单、宣传画、宣传雨伞等进行大力宣传,主动加强与乡镇民政部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层基民政部门的支持配合,督促在乡镇结婚登记的人员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婚检率。

(十一)加强妇女常见病知识宣传力度,印制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宣传单、宣传册、宣传画等,发放到各乡镇、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宣传;主动加强与政府沟通联系,取得政府支持,争取全市至少一半以上的35-64岁农村妇女常见病筛查政府买单,提高农村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

第4篇

一、2017年度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们坚决贯彻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盯住“重点工作抓突破、常规工作抓规范”精准发力,党建工作、业务工作、项目建设齐头并进,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社会组织党建、安全生产、抓党建促扶贫等项业务工作在市级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在全市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中,都取得了良好佳绩。5月份,乔恒厅长首次来XXX调研,更是给予了我们工作极大的肯定和认可。

(一)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民政的兜底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积极助力脱贫攻坚。我们在脱贫攻坚战役中主动作为,按照“两线合一”要求,农村低保标准调整到3200元/年。财政列支1000万元的贫困人口医疗兜底救助专项资金,为贫困户极大地解决了医疗困扰。发放兜底医疗救助资金158.26万元。其中2016年发放68.26万元,2017年发放90万元。驻村工作队在宣传扶贫政策、实现“一村一品”庭院经营模式、市级帮扶落地、申报村级幸福院、协调打抗旱井等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受到包保乡党委和政府以及村干部和村民的好评。

二是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城乡低保保障28685户,42980人,累计发放资金1070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保障8800户,13200人,发放资金4900万元,人均补助水平309.3元/月;农村低保保障19885户,29780人,发放资金5800万元,人均补助水平550元/季。救助“急难”家庭3000户,3900人,发放资金550万元。城乡医疗共救助11000人次,支出资金970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拨付资金404.18万元,其中参保资金44.16万元,参合资金360.02万元。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共计1747人,发放资金695.88万元。其中:农村“五保对象”1607人,发放资金578.28万元。城市“三无对象”140人,发放资金117.6万元。

三是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加强。年初下拨冬春灾民救助资金344万元,用于灾民口粮救助。“8?4洪涝”严重损坏房屋53户99间,一般损坏房屋249户437间,有效实施重建和维修工作,冬底前将全部完成。计划投资256万元、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的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项目开工建设。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民政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年初开展了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对影响和制约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的因素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办法。组织城乡社区参与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典型评选,并推荐2个城市社区和3个农村社区为建设典型上报到省民政厅。11-12月份顺利完成了社区居委会第十次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根据编办批准,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安排2名专职人员从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29个。支持XXX市道路运输协会成立党建办公室开展党建活动,为其购买2万元的健身康复器材和办公设备。

三是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我们选择3个城乡社区开展民主协商试点,指导社区建立议事协商委员会,建立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及基层民主协商制度。

(三)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持续深化,民政的支持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妥善落实优抚对象待遇。发放抚恤定补金、护理费、生活补助金合计975万元,到位率100%。为1-6级伤残军人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计支出医疗保险费20.7万元。为1-6级伤残军人核销住院和门诊药费29.5万元。

二是认真执行国家安置政策。接收2016年度退役士兵170人,其中自主就业161人,符合安置条件的9人。发放义务兵优待金505.32万元,发放自主就业金212.99万元。组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82人次,支付培训费16.4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两节和“八一”期间分别对XXX市驻军部队、本市驻军部队、XXX市光荣院进行了走访,慰问物品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投入资金4.3万元,开展为革命功臣送医送药活动。9月30日,组织全市党政机关、中小学校、社会团体参与开展的“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活动人数达千余人。

(四)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民政的原属职能进一步发挥

一是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放养老服务资金264万元,完善4个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和36个农村幸福院建设,探索开展面向居家养老的康复服务。完成2017年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资源为依托积极申报医养结合试点项目。

二是福利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福彩销售2930万元,居XXX各市(县)首位,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31人;实施慈善救助,累计支出资金20.5万元。与吉林省人民医院合作对我市600人完成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为580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535万元,为640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近540万元;救助孤儿51人,月人均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700元。

三是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进一步强化。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整理、汇总上报和省级审核验收,合格率达到96.9%,符合规定95%的标准,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已全面展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2017年度农村留守儿童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计划投资4150万元、改扩建21000平方米的XXX殡仪馆扩建工程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和附属设施建设,正在进行调试阶段。全市共火化遗体2000具,其中为900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减免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资金75余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02人,其中,未成年人8人,精神病人28人,智力残疾人12人,投入救助资金12万余元;办理结婚登记2213对,离婚登记2250对;补领结婚证1986对,补领离婚证280对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五)综合能力建设水平不断强化,民政为民宗旨得以进一步发挥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和纪检组持续压实两个责任,年初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普遍谈心,各副职领导对分管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各副职领导于7月初听取了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局纪检组和机关纪委主动作为,组织开展了长白山先锋e支部启动仪式、“书香民政·阅读人生”读书月、软环境建设、“七一”演讲比赛等一系列载体活动,推进了党建和纪检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压实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指导。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消防部门协作定期开展民办养老院安全整治。对8所存在取暖隐患的农村福利中心进行安全改造。完成11所福利中心室内线路加装防火套管改造。

三是强化综治维稳工作。成立领导组织,局主要领导与机关科(办)、基层单位负责人鉴定责任状。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做好期间维稳工作,认真制定预案,做好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工作到岗,责任到人。

回顾2017年总体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工作效能不断提升,作风越来越扎实,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村级工作力量薄弱,随着城市社区建设不断完善,工作力量日趋增强,完成社会救助工作难度不大。工作力量存在难度的重点在村级,村一级干部劳动报酬对有志有为青壮年没有吸引力,现任村文书普遍年龄偏大,工作质量很难保证。二是农村福利服务中心一乡一所,先天不足,基础薄弱,床位利用率不高,资源浪费问题突出,而且彻底杜绝安全隐患难度较大。三是解决非法民办养老机构问题任重道远。目前,我市市区内不具备消防条件的未经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有16家(这还不包括隐性的分布在各个住宅小区内家庭式的养老机构),收养老人229人,有的已经非法经营20多年。由于这些养老机构不具备消防改造验收条件,均存在重XXX全隐患。因入住老人较多,造成强制取缔和行政许可存在双重难度。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将在巩固加强常规工作基础上,围绕重点工作找准“发力点”,精准发力,重点突破民办养老机构整治,农村福利中心整合等难点问题。努力向上争取资金,申报项目,完成“两线合一”、城乡低保提标、农村幸福院建设、基层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一系列民生实事。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抓好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保民生、保稳定,为我市经济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一是积极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农村居民收入可支配水平,精准测算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实施完成“两线合一”目标。加强与农合、人寿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我市精准扶贫医疗兜底政策。

二是稳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完成农村低保按户施保,“补差式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提高“一站式”即时结算效能。扎实推进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急难”救助积极作用。

三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一方面,大力推进XXX殡仪馆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项目,抢工期抓进度,争取时间完成工期及验收并投入使用。另一方面,积极申请省级财政社会保障金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安广殡仪馆扩建维修和购置设备等项目,争取2018年实施项目工程。

四是多措并举尽早完成农村福利服务中心整合。借助省里推进农村社会福利中心改革的XX,我们积极谋划,摸清底数,合理布局,制定我市农村社会福利中心三年整合改造规划。拟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区位新建3--4个区域性、公益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一方面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争取省级福彩公益金,采取公建公办或公建民营的方式解决;另一方面通过招商引资,采取民建民营的方式解决。推进集中供养+社会化养老的进程,探索将单一福利性养老拓展为福利性、公益性、社会性、盈利性一体的养老模式,彻底解决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安全难管理、管理难的问题。

第5篇

200*上半年××工商所在县工商局和××、向阳两乡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工商局和两乡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精神,在取得2oo5年度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合格单位的基础上,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总目标,以“平安××、向阳”建设为主线,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为龙头,巩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工作成果,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努力争创200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一、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平安(山区)××、向阳”建设。

综治工作是一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决不可掉以轻心。××工商所是最基层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加强综治工作的主动性、全面完成综治目标责任责无旁贷。成立了由念林聪为组长的3人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把综治和创建乡级文明单位工作摆上我所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写入年度工作计划,使综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同步实施。

二、制定年度综治工作重点,落实综治责任制。

为巩固和发展我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工作成果,根据县工商局和两乡乡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商所200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制度》,把综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及经济利益管理范畴,并将综治工作作为评比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三、2006年围绕综治工作,我所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精神,围绕工作要点,深刻领会创建综治合格单位活动的重要性。积极征订《云南法制报》等综治刊物,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2、积极宣传综治工作。积极参与宣传建设“平安××、向阳”为主题的活动;在我所网站和《红河日报》、《云南法制报》、《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和本所工作简报上大力报道综治工作,宣传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典型,为弘扬综治工作制造强大的政治舆论;配合××、向阳派出所、综治办做好社会治安宣传栏工作。

3、做好食品、药品等经营户管理防范,与我所责任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对重点管理对象签订《商品质量(服务)责任书》,推行《商品准入制度》,对盗窃的赃物、来路不明的商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无厂名、厂址、无中文标识、无使用说明书和无产品合格证的商品以及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商品)不准进入市场。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易燃、易爆和剧毒、剧腐商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伪劣假冒商品和过期变质商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特别是强化对市场内和学校周边奶制品、豆制品、酒、饮料等重要商品的全程监控。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落实“谁经营谁负责”的治安责任制,确保综治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聘请一位有责任心的人员负责值班保卫工作,确保晚上及节假日均有人看守;请电管所对我单位电路系统进行检测,确保网络用电安全;进一步加强票据、现金、档案等贵重物品管理,下班时间非经许可严禁外来人员的随意进入。

5、做好网络安全体系建设。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保证每周进行日常病毒检测,对防病毒软件做到及时更新,并做好备份工作;同时密切注意病毒发作和新病毒信息的收集,严防计算机各种病毒对网络系统的侵入和攻击;安装防火墙和网络入侵监测系统,防止黑客入侵和人为破坏,做好数据备份,确保信息不丢失。

6、强化对“××工商所网站”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控制××工商所网站上各种有害信息的传播;做好保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安全体系,防止人为或非人为的破坏、计算机犯罪以及泻密事件发生等内容。

7、制定××工商所网站信息制度,强调实行所长把关工作制,努力提高××工商所工作人员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在所内部应加强文件档案整理归档和保密工作。

8、参与两乡政府“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和扶贫济困结对子等活动。同时,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参加两乡见义勇为捐助和乡残联、民政组织的捐助等活动,继续做好支助贫困上学。

第6篇

[关键词]公租房;土地财政;配建

[DOI]10.13939/ki.zgsc.2015.16.107

1 引 言

2014年3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3月23日《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强调“提高大城市保障房比例,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为公租房建设提供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2我国目前公租房的实施现状

公共租赁房概念的提出是国家保障体系面向“非低收入群体”的理念转变,其出发点是政府认可那些非传统意义上的低收人群体――“夹心层”,也需要政府的帮助。公租房能增加城市的可支付性住房供给,降低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成本,有利于他们融入社会主流生活,提高技能水平。

自从总理在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以来,我国公租房正式开始起步,2009年和2010年建设的数量相对较少,到2011年建设数量呈现了大幅度的增加,上升到了22.4%。其中2011年12月29日,上海首批市筹公租房项目――馨宁公寓正式启动供应;2011年3月2日,重庆首个公租房项目――民心佳园的首批15281套公租房完成配租;2011年8月,北京亦庄开发区的鹿海园四里小区X3F1园区配建公共租赁房顺利人住;随后,广州8家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5825套为公租房。在2014年6月,北京市公布了8000套左右的公租房房源信息,并启动意向登记。但由于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在发展中不可避免地还存在一些问题。

3 我国公租房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 短期成本巨大,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冲突

首先,中央与地方政府责任分担机制不合理,建设任务自上而下层层摊派,而中央政府投入少,地方政府投人多,住房政策以短期临时行政干预为主,尚未形成长期制度化的住房保障政策,无法从根本上激励地方政府提供住房保障。公租房的建设实施只依赖于地方政府投入多的行政化运作约束,地方政府在财力约束下,难以继续扩大公租房的供应规模。其次,公租房项目自偿性较差,融资体系的可持续性存在困难,甚至现金流难以覆盖贷款利息。再次,土地资源稀缺,商品房用地和公租房用地冲突,商品房土地为地方政府持续贡献土地出让收益,公租房需要地方政府持续投入财政资金进行开发和运营,地方政府难免陷入两难的境地,最终以“经济人”的角色选择加大商品房用地供给,相对减少公租房的用地,以至于减少其建设规模。

3.2 社会分层和贫富分化的标签化

地方政府建设过于集中,且为了节省用地成本,连片开发、连片建设,加大了集中片区的管理难度。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难以为继,不排除在特定的情况下,形成“贫民区”的可能。再者由于用地成本,选择在远郊建设,使得住户加大了居住成本和通勤成本,为了进城就业,出现空置率,也极易形成“暴乱区”和“贫民区”,进一步出现社会分层和贫富分化的标签化,贫困的聚集和再生产,阻塞社会流动。

3.3 分配有失公平,诚信缺失

由于缺乏科学的衡量方法和透明的个人信息,通常只有民政部门才知晓当地每个家庭的具体经济信息。主管部门无法获取申请对象的完整且真实的信息,进而住房保障部门无法动态查询、审核、监督,或者是这些信息分散在各不相同的业务部门,无法统一集成使用,导致项目不能单独的服务于中低收人人群,也可能有较高层次人群人住。公租房低廉的入住价格也有可能诱导寻租,滋生腐败,削蚀制度公平的基础,导致公租房分配有失公平。

4 建议和对策

4.1引入政策资金,降低融资成本

一是政府方债券融资:借助发行公租房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融资平台发行私募债,即向公租房所在地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发行为本地区公租房建设项目筹集资金的地方债券。二是引导开发企业长期持有公共租赁房物业,并通过租金收益获取投资回报的盈利模式。三是以市场化进行公共租赁房的投资、开发和建设,有利于“投资一置地一建设一租赁一运营”业务模式的形成。最后还可以尝试允许公租房建成小区产权和项目股权的转让,降低投资者退出门槛以吸引更多社会资金进入公租房投资领域股权转让,但不得按套转让。

4.2 强化社会监督,完善政府管制

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监督管理工作,对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依照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资格进行复核。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负责租赁管理、物业服务等工作,并协助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加强承租家庭资格动态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社区管理部门等开展社区服务。

4.3 建立诚信体系,确保公平分配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情况、申请轮候家庭及配租家庭动态档案,实现全市动态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情况、承租家庭信息变动情况录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保证信息准确。

4.4 多元混居社区,创新管理模式

多元混居的异化社区模式是以不同职业、文化背景的群体以自己的实际支付能力为前提,共同居住在不同价位梯度的社区,形成利益互补的社区,和谐相处优势互补,形成共同生存的一种居住模式。例如社会结构的混合、公共服务设施的混合,促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种模式可以实现设施共建共享、布局优势互补,让中低收入人群消除距离感,增添归属感。并促进社区和谐,增加发展机遇,凸显社会平等,提高住区文明,创新管理模式。

4.5 实行配建手段,减少财政亏损

为提高土地的利用价值,减少地方政府在公租房建设实施过程中地方财政的亏损,将在商品房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作为土地出让或者划拨的条件之一。即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比建设一定比例的公租房,由土地竞得人根据公租房的建设标准,按照规定比例、总建筑面积、套数、布局和套型等要求配套建设,建成后房屋由政府按照约定方式回收或回购,再进行分配。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中心区、构建和谐新*、争创全区人民共建共享的生活品质新示范区”的战略目标,深化社区教育内涵发展,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探索社区教育发展模式,形成*社区教育特色,积极争创国家社区教育示范区。

二、工作要点

1、举办*区第四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20*年,是全国第四届全民终身学习宣传周活动,也是*市首次承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现场会”和“全国社区教育成果展”。各社区学校,要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积极思考和策划活动方案,献计献策,并积极推选社区教育成果参展,逐步扩大*社区教育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力。

2、认真完成成人教育四项重点培训工作。一是要积极争取并完成“阳光工程”指标任务。20*年是我区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的第二年,要在总结*年“阳光工程”的基础上,做好*年的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在杭职高、技校专职教师资源,建立“阳光工程”职业技能教师师资库,并发挥*职高就业再就业培训资质,通过“校校联合、校企联合、校政联合”三条社区教育培训途径,争取在培训职业和工种上多样化,在培训质量和服务上优质化,在操作实习和理论课程设置上专业化,使受培训人员能“学得好、用得上、转得出”,并满足受培训人员技能考级需求,努力提高受培训人员的就业率和就业稳定率。二是要确保完成市教育局下达的20*年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任务。通过调查摸底,提早启动。三是要根据各镇实际,切实做好农民素质培训工作,认真完成农业局下达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500名指标任务。此外,要指导、协调中小企业深入开展职工教育情况。四是要合力做好20*年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积极探索提高城乡居民受教育年限的途径和方法,努力提高我区城乡居民受教育年限。

3、开展*市民“迎*”系列活动。通过“*知识进社区”、“健康理念进家庭”、“文体活动迎*”等活动,迎接*,宣传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的理念,激发和吸引更多的市民参与到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活动中来。

4、办好各级老年学校。要继续关注老年人的学习需求和文化生活,积极主动与民政局(民政科)联合,开展舞蹈、戏曲、音乐、书画等群众文化活动;要充分发挥有特长老年人在社区学习型社团建设中的作用,通过教育培训,使他们能在社区群众性学习团体中发挥指导和引领作用,培育我区“一街一品”和“一社一品”的社区特色教育;成立*区老年学校总校,进一步加强区、街道(镇)、社区三级老年学校建设,创新机制,完善体制,要积极为区、街道(镇)老年学校输送学员。

5、切实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各街道(镇)社区学校和社区(村)市民学校,要联合妇联、团工委、关工委,明确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的工作目标,加强工作整合,充分挖掘辖区社区教育资源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场所。一是积极开展青少年假期社会实践。要加强学生社会实践的组织管理,整体性思考青少年校外教育,做到定时间、定内容、定地点、定责任人,使青少年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趣味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实践性,以提高青少年的思想品德、社会认知和社会实践能力。二是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办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讲座,尤其是要重视农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教育指导。三是积极开展“一帮一”青少年帮扶工程,关心生活困难家庭、父母离异家庭和心理行为有偏差的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6、举办首届*社区教育研讨会。作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要高度重视我区社区教育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发挥区教育学会成人教育与社区教育分会这一群众性学术团体的科研作用,发展新会员,扩大科研队伍,完善各项制度。要紧紧围绕“*城市东扩,*社区教育东进”这一总课题,确立地区的研究项目,认真做好20*年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与社区教育课题申报工作。并积极准备,举办好*区首届社区教育研讨会,认真组织好市第十一届成人教育优秀论文评审的选送工作。

7、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杭教成[20*]23号《明确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审批管理职权的通知》文件精神,按要求做好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年度统计及检查工作。通过年度统计和检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体现社区教育以政府主办、教育主管的运行机制,重视各级社区教育的组织建设,成立各级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委员会人员在社区教育工作中的协调、协助作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场地、经费、人员等具体保障措施。在落实社区教育教师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组织和工会关系。

2、加强三级联动。区社区学院、街道(镇)社区学校、社区(村)市民学校要加强工作上的相互交流与合作,在业务上要积极开展指导帮助,在基础建设上要认真进行督导检查,在重大培训和活动项目上要坚持合作共赢。

3、加强检查评估。积极推进各类学习型机关、企业、家庭、单位等学习型组织建设,努力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要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学习型社区评比活动的文件精神,认真参与到学习型社区评比的各项活动中去,完善学习型社区的目标导向机制和评比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教育发展相对落后的社区(村)市民学校进行检查,开展达标评估,进一步规范硬件建设、制度建设和活动开展等情况。

4、加强队伍建设。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管理队伍、师资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培训;要不断完善社区教育工作者自身学习的激励制度,建立科学的社区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通过社会工作师考证培训、社区文教干部培训班、学会人员工作交流会、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先进个人(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学习型市民和优秀志愿者)评比等,建设一支能动脑、勤动手、善创新的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

第8篇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必要性

慈善组织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决定了信息公_是慈善组织的必备条件。依法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提高慈善组织的透明度,有利于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有利于推动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有利于提高慈善组织募集资源。

慈善组织是社会公益组织,接受慈善捐赠、开展社会募捐是慈善组织获取物质资源的重要途径。慈善组织要想募集到善款善物,首先要取得社会公众的信任。慈善组织必须用详细真实的资料来告知公众慈善组织是如何开展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来证明慈善组织是值得托付的,从而使人们乐于将慈善资源投向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只有做到信息公开,在运作过程中时刻保持高度透明,社会公众才能随时了解所捐款物的去向,从而会更积极更深入地参与到慈善活动中来。反之,如果慈善组织信息不公开,公众对捐赠资源的使用情况、受益人的分布情况、捐款意愿的实现情况等无从知晓,公众的慈善积极性和慈善热情就必然会受到挫伤。而慈善组织一旦失信于公众,不仅其所做的一切公益慈善活动会面临质疑,甚至累及整个慈善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有利于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是慈善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慈善事业发达程度的重要指标。而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根本就是要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公开,实现慈善组织的透明运作,进而促进社会公众积极广泛参与慈善活动。因此,实行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保持慈善组织公开透明运作,对于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促进慈善组织乃至整个慈善行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三,信息公开有利于公众监督,促进慈善组织健康发展。

信息公开是社会民主的重要体现,是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和现实方式。近年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不断推进,在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和完善下,我国公民的民主意识空前高涨,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和能力不断增强,知情权、监督权已经成为公民的基本民利,公民对所关注领域信息了解的心理由渴望变成了要求,由被动接受信息变成了主动要求公开信息。

发展慈善事业首先要使慈善组织健康发展,慈善组织的良性发展是整个慈善事业得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有效信息公开,积极展示工作成果,让更多的公众知晓慈善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将会充分证明慈善组织的公益性、非营利性,也将进一步扩大慈善组织的影响力,提高慈善组织的知名度和信誉度。慈善组织的良性发展也需要社会公众对慈善组织的监督,从而保障社会捐赠可以得到有效利用,增强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进而促进公众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实现良性循环。

中华慈善总会信息公开对策

信息公开如何,是决定一个慈善组织社会公信度的生命线。过去总会在这方面做了大量而有效的工作,也制定了信息公开的规定,但现在用《慈善法》的要求来衡量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除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规程、时限一一开列外,还对开展公开募捐、慈善信托等活动的信息公开,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具体的、分阶段的要求,这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依据法律要求,结合总会实际情况,对总会现在的信息公开规定做出修改并严格执行。最终来提升我们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一,推进信息公开法制化、制度化。2016年9月,《慈善法》正式实施,其中信息公开在第八章设专章,明确规定了政府、慈善组织等不同的主体不同的信息公开任务。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通过法律规范明确规定了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义务和公民的知情权利,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形成了刚性约束力,确保了我国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法制化。中华慈善总会依据《慈善法》及时、完整、真实地进行信息公开,推进并提高中华慈善总会信息公开的法制化水平。同时,总会起草了《中华慈善总会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总会正根据《慈善法》和细则在修改总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明确信息公开的重点。《慈善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组织章程和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以及国务院民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上述信息有重大变更的,慈善组织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其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第七十三条,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一般来说,慈善组织应当最大限度地公开所掌握的公共信息。其中,资金管理的规范、透明至关重要。换言之,财务信息是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重点。筹款用途、项目实施效果、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公开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全国慈善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中华慈善总会每年召开两次理事会,会长做理事会报告,对上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计划和部署;副会长做财务报告,对同期接收和支出社会捐赠款物等相关情况做汇报。中华慈善总会每年出版《中华慈善年鉴》和《中华慈善总会年报》,将中华慈善总会以及全国慈善会每一年度的接收和支出社会捐赠款物、慈善项目和活动的实施情况以及总会的审计报告等向社会公开。

第三,构建信息公开的网络化平台。中华慈善总会积极探索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方式,通过自有媒体《慈善》杂志、《慈善公益报》《人民政协报・慈善周刊》报道日常新闻、创办专栏、开展活动等;与主流媒体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依托慈善项目、重大事件、典型个案,组织理论研讨会议、慈善文化推广、先进人物宣传,开展别具特色的系列活动,有力地进行了慈善活动的信息公开。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互联网的优势显现。通过网络,公众可以与慈善组织进行互动交流,而且可以快捷、方便地查阅或复制公布的信息资料。中华慈善总会积极构建信息公开的网络化平台,设立中华慈善总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实现慈善组织“网上透明”“网上晒账单”。总会官网设置“总会概况”“新闻资讯”“慈善项目”“灾难救助”“会员网络”“我要捐赠”“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等主要栏目。将总会的概况,慈善项目种类、简介、实施情况,以及慈善项目、专项基金等筹募方式和现场捐赠、邮政汇寄、银行转汇、在线捐款等捐赠渠道进行了公开。其中还专设“信息公开”,在下设栏目中公众可以看到在线捐赠、线下捐赠公示、审计报告、数据报告、总会年报、慈善年鉴、专项公示。微信公众平台以公众喜闻乐见、生动易懂的形式公开信息,打造了可监督、可查询、可参与的多功能服务平台,定期发送总会新闻资讯、项目实施等新闻,传递慈善信息,做好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