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15:02:4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创模工作方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通过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活动,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植绿、爱绿、护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使我镇绿化、美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镇区基本设施更加完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镇区品位明显提高,实现景区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生态化绿色乡镇。
创建目标:
(一)义务植树率达95%以上,尽责率达90%以上;
(二)单位庭院和居民区绿化率达30%以上,镇区绿化率达30%以上,村庄绿化率覆盖率不低于25%;;
(三)完成年度林业生态建设任务;
(四)近3年无严重乱砍乱伐林木和侵占、破坏林地现象,无重大林木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无明显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五)古树名木管护制度健全,管护良好;
(六)重视绿化宣传工作,宣传形式多样,公民对绿化重要性知晓率达85%以上,对创建支持率达8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制定宣传方案
在全镇范围内加大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把此项工作放在宣传重点,督导此项工作的落实。经刘寨镇创建指挥部研究决定:二零零九年九月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宣传月”。镇政府负责树大型宣传牌一座,游园责任人宣传牌2块,各村主要路口宣传牌20块,固定墙体宣传标语2条。要求各村刷写固定式宣传标语不低于2条。宣传重点是创建意义、造林绿化成果、创建标语、创建口号、创建活动先进典型等。通过广泛宣传,激发全社会关心创建、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确保随机抽样调查公民的绿化意识达到85%以上。其目的是达到人人皆知,人人支持,人人行动。
(二)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1、进一步加强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制度化建设。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采取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森林、绿地、名树古木,开展门前绿化三包的等多种形式开展绿化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再掀全民搞绿化的。
2、认真搞好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建设和完善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切实搞好部门绿化和社会造林,明确责任范围,落实分工责任制度。对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考核制度,全镇适龄人口义务植树建卡率和尽责率要到90%以上。
(三)加强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
1、镇政府所在地和村庄绿化。结合新农村建设,按照林业生态村建设标准,加快各行政村林业生态建设步伐,加大“四旁”绿化力度,在农村房前屋后、街道空闲地广植树木、花卉。同时加大村庄绿化力度,实现农田林网化,全面提高我镇政府所在地和村庄绿化水平。
2、绿色通道工程。依省道及铁路、河道和旅游道路沿线为重点,以县乡道路为支撑,建设绿色通道。省道、高速公路每侧建设林带宽度20米以上,县道路每侧种植5行树木,栽后抚育涂白。乡道每排栽植3排树木,村道栽植2排树木,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
3、矿区修复。以关停采石场活动为契机,采取生物措施和其他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对全镇范围内的矿区废弃地进行绿化。
(四)搞好景区绿化
结合景区总体规划,采取彩色树种与一般树种相搭配,落叶树木与常绿树相结合的方式,创建绿色品牌,打造绿色精品特色景区。
(五)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在全镇范围内对现有的古树名木进行普查、登记、建档、立卡、统一挂牌,实施有效养护管理。严禁移植、倒卖、损坏古树名木,切实保护好珍贵的古树名木资源。
(六)高标准实施植树造林,全面巩固造林成果
要严格按照工程要求采取专业队造林方法,高标准施工,确保造林质量和效果。对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一般造林等所有新造林地全面进行补植补造、幼林抚育及低效林改造,及时进行除草、清树盘、修枝抚育,提高树木保存率,努力使全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七)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巩固绿化造林成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严禁乱砍滥伐,严禁非法占用林地,严防森林火灾,杜绝各类毁林案件,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对现有的森林资源加强抚育管理,加大病虫害检疫、防治力度,确保无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八)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做好有关资料的汇集、完善、整理、工作。完善全镇绿化规划图、现状图;整理、完善各种数据统计表、汇总表和小班卡片等。
三、方法步骤
根据市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工作分三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组织实施阶段。各村要按照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创建工作,在增加绿化量、提升绿化水平上下功夫。要针对创建工作的难点和重点,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要认真做好各种文件材料、数据、图表卡、图片音像资料的整理、制作、建档工作,有关材料报镇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上报。
(二)自查验收阶段。由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指挥部按照全国绿化模范县(市)检查标准,组织自查,逐项打分,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三)迎接国家检查验收阶段。积极做好迎接全国绿化委员会专家组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验收成功。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活动,既是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需要,也是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展示造林绿化成就、提高我镇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的需要。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工作领导机构,我镇成立创建指挥部,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各村各部门要把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严格督查
确立责任目标,对目标任务分别按部门、区域进行分解,并形成专项目标责任制。在此基础上,由实施单位对目标任务再行分解,定人员、定要求、定措施、定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镇政府将把创建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进行考核,工作实绩作为各村、镇直、镇办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整个创建工作过程中,镇创建指挥部将对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有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迟缓、敷衍应付的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为保证创建国家环境维护模范乡村(以下简称创模)各项任务的完成,依照《省会创建国家环境维护模范乡村工作方案》和《市创建国家环境维护模范乡村年度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加强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为途径,通过“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创模工作,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维护模范乡村的各项考核指标要求。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三、区创模工作分三步实施:
制定工作领导小组,2月4日—3月1日为宣传发动及准备阶段。各有关责任单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定联络员,设办公室。
3月2日—10月31日为全面发动、落实阶段。各有关责任按工作任务做好各项工作。
并实行奖惩措施。11月1日—12月1日为验收阶段。区政府将组织对各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验收。
四、主要任务
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创模指标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以下十四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
确定本单位创模联络员,成立相应的创模工作机构。并制定创模工作计划。于年3月1日前上报区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取缔违法排污企业。辖区内所属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加大对辖区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取缔“十五小”新五小”及采用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确保辖区内所属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以高新技术改造冶金、建材、造纸、水泥等传统产业,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壮大提升汽车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食品加工等产业。充分利用“西气东输”向我区供气的有利条件,加大清洁能源使用份额,改善能源结构。大力推广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逐年降低单位GDP能耗和用水量。有计划地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推动企业技术和产品创新,建立循环经济模式,引导企业走出一条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资源消耗低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三)完成年度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控制新污染源发生。对违反国家、省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新建项目、区域性开发必需结实环保论证,1严格新建项目管理。规划、立项、建设、验收等全过程中,严格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
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远程监控系统,2巩固老污染源达标效果。加强现场监管力度。对重点流域和重点污染源装置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实施24小时监控。
(四)广泛开展“建我绿色家园”系列活动。
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乡村建设中突出和体现“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乡村环境维护理念,进一步扩大乡村绿化面积。广泛开展“建我绿色家园”系列活动,包括创立“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新建住宅小区必需依照能源洁净、居住恬静、环境优美、行为环保的规范建设,建议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消费习惯和环境价值观念,树立环境维护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的社会道德风尚。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五)巩固已建烟控区成果。
(六)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0%
减少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加强餐饮、娱乐、装修等社会噪声超标现象;进一步扩大噪声区建设范围,固定声源达到噪声排放规范;夜间施工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确保噪声达标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七)年11月底前撤除或改治所辖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以下所有燃煤锅炉(或改用清洁燃料)10蒸吨以上(含10蒸吨)燃煤锅炉装置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测仪。
(八)辖区内无焚烧秸秆现象。
出台优惠政策,继续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激发农户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提高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率。严格依照市政府要求,做好“三夏”三秋”禁烧工作,力争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九)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
1制订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计划。
2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家。
(十)制订新建无燃煤区计划。
(十一)辖区内在建工地实行封闭式施工。
减少二次扬尘。施工工地实行封闭式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对易造成污染的建材与渣土实行封闭堆放、密闭运输、净车出入;工地路面及周边区域要实行洒水消尘或简易绿化。
(十二)辖区内环境维护投资指数达到1.5%以上。
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负责各项统计数字上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工作。
(十三)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并予以落实。
(十四)取缔本辖区内露天烧烤、燃煤大灶。
五、责任分工
涉及面广,创模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任务重,为确保其顺利开展,依照工程保指标、单位保工程的原则,将总体任务实施分解,形成全民参与的创建格局。
做好环境建设、环境管理等各项工作。各部门要依照本单位工作职责及创模目标责任分工。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下设办公室,成立区创建国家环境维护模范乡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创模工作。创模办公室具体负责创模工作的安排、协调、督办,解决创模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
(二)严格奖惩。
制定本单位创模工作计划,1各责任单位要依照创模责任目标的要求。做到每一项指标都有责任部门,每一项任务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将创模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定任务、定要求、定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次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目标保证体系。
个人给予记功评奖。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影响创模工作进度的单位,2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创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惩办奖励。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财政罚款。
(三)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特别是将创模工作方案中确定的环境基础建设项目。区政府优先解决创模工作所需资金。
在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之后,我市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以巩固和深化“创模”成果为契机,实施“创模”巩固提高计划,强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巩固提高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较有所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完成“创模”持续改进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大纲》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要求,修订完善《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提请环保部进行最终评审。争取6月底前通过环保部评审,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并挂网公示。
(二)成立“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督办考核。按照规划和指标要求,制定“创模”目标责任书和各项工作计划。
(三)分解“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根据《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制定《市“创模”持续改进规划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度要求和落实措施,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部门的指标具体化,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
按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全面开展巩固提高工作。(各单位具体任务分工详见本文第四部分)
(五)档案整理和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对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和2012年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总结,完成2012年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度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报“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模办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模”)周期为5年,为做好我市创模复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模”工作成果,巩固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环保模范城市示范作用,特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市环保局:
1、编制《市“十二五”减排规划》。制定并公布2012年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启元药业、泰瑞制药、伊品生物自备电厂炉外脱硫改造;实施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脱硝改造和烟气旁路取消;完成美洁纸业废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完成赛马水泥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低氮燃烧改造及赛马水泥、瀛海天琛水泥4000吨/日以上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完成2012年自治区下达的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
2、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风险源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制定市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做好辐射源的排查和管理。
3、完成2012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继续保持全区第一的水平。
4、实施大气联防联控行动计划,深化工业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排查火电、水泥、化工企业粉尘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不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与市建设局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与城管局联合开展道路扬尘治理;拆除禁煤区范围内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清理违建煤场,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强化贺兰山沿线采石场、采沙场的治理,降低区域扬尘污染。
5、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永宁县水环境治理成果,加大贺兰县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村污水设施7座,增加农村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监察力度。
7、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立完备的水质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全分析;完成黄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每半年开展1次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升级改造工作,具备监测PM2.5、臭氧及一氧化碳的监测能力。
8、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油烟噪声监管。针对市民投诉热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打造餐饮环保达标街区,重复投诉率下降5%以上。
9、对涉重金属企业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力度。每两年进行1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10月底前完成华夏电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灵武市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工程等4项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建立涉重金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完善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配齐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及造纸企业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11、协调工信局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并进行公示,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12、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推进高排放机动车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公安、交通与环保部门的机动车共享数据库;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并监督执行,对委托检测机构的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
13、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固废信息管理与交易平台,培育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与利用企业,提高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按时年度固体废物信息公报;做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14、落实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各类应的环境信息。
15、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已超总量、超负荷的工业区,予以区域限批;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
16、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开展市本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及两县一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17、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市发改委:
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财政局:
积极支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保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正常经费和各项重点工程经费开支。
市统计局:
1、做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清洁能源使用率统计工作。
2、完成年度能源平衡表和定量效果图。
市工信局:
1、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社会能耗分析预警及调控预案管理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实时能耗监测;对超过行业、企业标准的企业强制实施节能改造;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20个;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加大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
2、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3、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成5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评审。
4、开展水煤浆替代燃煤技术试点工作。
市水务局:
1、督促落实2012年节水指标;完成6家节水型企业建设;封填自备井15眼。
2、全力打造塞上江南、西北水乡景观,深入研究城市水系延伸、加快连通城市水系。
市公安局:
1、扩大和完善市区内交通禁鸣区域和路段。加强禁鸣区的管理,做好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
3、配合环保局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
市园林局:
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档次和水平,高标准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林带(绿地),新建及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
市建设局:
1、加强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启动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2、完成第五污水处理厂的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加快第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3、制定中水利用规划。完善城市中水管网建设,启动第五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在园林绿化、湖泊湿地及工业、热电厂冷却用水方面积极推广中水使用,拓宽中水使用范围,提高中水使用率。
4、强化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城镇新建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达到100%;实施太阳能采暖建筑示范工程,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年内推广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市城管局:
1、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建设。
2、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3、做好医疗垃圾的转运和安全处置。
4、加强全国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做好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市爱卫办)。
市卫生局:
1、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院内收集、分类暂贮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医疗废物零排放。
2、督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负责对各级医疗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3、加强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的治理和监督管理,做到达标排放,并督促不能达标排放的医院积极整改。对长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医疗机构取消经营资质。
市教育局:
1、将环境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课程,采用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确保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以上。
2、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作用,加大“创模”的宣传力度。
市房管局:
1、进一步推进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工程,联合环保局拆除小锅炉。
2、完成30万平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3、完成70万平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市农牧局:
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农业减排工作,完成10家养殖企业(园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
市商务局:
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完成西夏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
市工商局:
1、制定“限塑”政策、措施,开展“限塑”宣传活动。
2、配合环保局做好餐饮业油烟噪声治理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
全年开展2次督查,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责任单位“创模”巩固提高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下达督查整改要求。
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1、完成市下达的2012年总量控制任务;组织实施重点企业污染减排项目,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2、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定期进行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3、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节能任务。
4、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提高环保投资指数。
5、加大辖区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察力度。
7、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
8、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9、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
10、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11、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和全额收费制度。
12、启动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一、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工业污染
(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我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与各经济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严格把好环保审批关。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坚决落实国家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避免企业在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的盲目投资,注重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有效控制新污染。同时结合污染减排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将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新建项目应具备“两个高”、“两个低”即“高产值、高税利、低污染、低耗能”条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建设。2014年至今我局共出具项目环保初审意见37份,办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77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开展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专项清查,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验收清理检查工作。对2009年至2011年立项的195个项目进行排查,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力推进“三同时”工作开展。重点对化工、冶炼、钢铁、电镀、印染、造纸、矿山开采等重污染行业、石板材加工企业、以及处于饮用水源周边等敏感区域的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对长期以试生产为名不进行验收或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查处,提高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率。2014年上半年我局共督促办理项目竣工验收30家。
(三)实施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力度,对列入2011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10家(4家暂缓,6家应完成审核报告编制)加强现场检查指导,目前有4家企业通过评估,审核报告已通过专家复审;列入2014年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的8家企业(4家暂缓,4家应完成审核报告编制)中,有2家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并提交上级部门审核。同时,积极配合县经贸局和所在地乡镇,督促企业实施节能降耗、减污,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对2011年关停的5家年产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的检查频次,防止恢复生产。
二、持续强化整改,抓好创模复核迎检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梳理创模复查省级预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和《2014年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重点任务分解表》中未达标的指标,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创模通过复核验收。通过强化整改,我县46家重点企业整理完善了企业环保档案,加强了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清洁生产整改,规范了排污口建设及其标志牌,改善了厂区环境和周边卫生,做到了“五个一”迎检工作要求;对国控、省控企业和重金属、危废等重中之重的企业按要求制作了企业环保简介展板。同时,对塘坂饮用水源地加大巡查和监测频次,巩固提升了塘坂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质量,确保在迎检期间无污染隐患现象出现。加大环保创模宣传,在县城主干道张贴环保创模宣传罗马旗500面,利用各企事业单位LED屏滚动播放创模标语,设置12面公益广告灯箱和2面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牌,并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创模广告片及宣传口号,开设“生态、你我共建”栏目,并发动环保志愿者在县城主干道沿途宣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6.5”世界环境日期间,举办了以“生态”为主题的书画摄影展,组织300名环保志愿者上街发放环保创模宣传材料,营造了深厚的创模迎检氛围。6月18日,环保部专家组对我县7家重点企业环境管理情况和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进行了抽查,专家组对我县的创模复检工作表示了高度肯定,我县顺利通过复核验收检查。
三、加强敖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切实保证饮用水安全
(一)加密水源地监察、监测。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利用日常检查和双休日对塘坂库区周边环境实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加密水源地监测频次,适时掌控水源水质变化状况,确保塘坂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二)强化石材加工业污染整治。一是推进石板材工业集中区建设。为提升石材园区治理水平,牵头组织县经贸局和相关乡镇以及企业业主代表先后到泉州南安和宁德古田考察学习石材污染治理先进技术,形成我县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园区废水处理方案。上半年,丹阳镇、蓼沿乡先后委托省环保设计院编写设计石材集中园区污水处理技术方案和设计图纸,丹阳镇率先开展征地和工程招标等前期工作,现已动工建设。在此试点建设基础上,全面铺开另外三个石材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进度,争取今年内全面完成集中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提升我县石材行业污染治理水平。二是加强堆渣场的建设。丹阳镇虎山堆渣场拦渣坝已全面加固,拦渣坝主坝增高3米工程已完成。堆渣场周边排水沟已建成,确保不渗漏、不溃坝,完成防地质灾害评估并经县国土局审批。蓼沿乡赤南岗堆渣场和溪东堆渣场完成地质灾害性评估,现已按评估要求开展建设,目前基本上能按要求建设。三是加强石材废渣清理工作。建立废渣“统一清运,定点堆放”模式。督促蓼沿、丹阳两个石板材重点乡镇分别组建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3家专业清渣公司,由清渣公司负责将产生的废干渣清运到指定的堆渣场。加强对石材废渣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清渣公司规范清渣,实现净车出厂,杜绝清渣过程中的滴、撒、漏等二次污染发生。同时加强对沿江、沿溪、沿路两侧以及河道乱堆放的石材废料、废渣的清理,并组织人员对清理后的场地覆土绿化。对现有石材堆渣场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所在地乡镇对堆渣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进行规范建设。
(三)狠抓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严格按照《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县畜牧业2010-2015年发展规划》及《县敖江流域及饮用水源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禁养区内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开展搬迁、关闭、拆除、清理工作。目前,我县塘坂水库、山仔水库汇水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已全面拆除关闭。为了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我县加大了宣传力度,加强禁养区内巡查监管,防止已拆除的养猪场出现回潮。
四、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从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出发,认真受理群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件,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今年1-6月份共受理各类污染投诉133件,其中处理上级批办件8件,处理“12345”受理件97件,处理“12369”受理件28件,做到有诉必查,依法处理,及时反馈。同时,结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抓住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陆源溢油风险防范大检查”、“涉镉排放企业专项检查”、“湖库型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2014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县城餐饮业油烟整治”等9个专项执法检查,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327人次,车辆356车次,检查企业816厂次,对存在环境问题的75家企业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10家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共处罚金10万元,对6家企业实施了拉闸停电措施,有效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力地排除了环境安全隐患。中高期间,对娱乐业、建筑工地午夜间施工扰民问题,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县城各考场周边无噪声超标活动。
五、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力推进生态创建
(一)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1年长龙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程及2014年东岱镇、官坂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基本上能按序时进度推进:其中,长龙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于3月份动工,预计9月底可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东岱、官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完成垃圾中转站主体工程。官坂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开工建设,东岱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将于近期开工建设,预计都能在10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二)有序推进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根据省、市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下达了2014年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任务,通过举办全县生态创建动员及培训会议和生态创建工作推进会,指导和推进敖江、江南、东岱、安凯、官坂、黄岐、晓沃、马鼻、潘渡等10个乡镇进行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琯头、东湖、筱埕、苔录、下宫、坑园、浦口等7个乡镇进行省级生态乡镇创建,67个村进行市级生态村创建。为确保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的完成,解决作为硬件指标的乡镇污水处理厂问题,我局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上半年为苔菉、黄岐、安凯、筱埕、浦口、坑园等6个乡镇及坑园镇下园、下屿村和晓澳镇百胜村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申请了补助资金890万元。同时,积极为各乡镇联系专业环保公司编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方案、可研报告并聘请专家出具评审意见。完成了10个乡镇的环境规划的编制和评审,至此,全县22个乡镇有18个乡镇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其余4个乡镇的规划文本正在修订中。市级生态村已进入申报材料的审核阶段,拟申报的81个村已上报创建材料,准备迎接市级验收。拟申报的10个国家级和7个省级生态乡镇正在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创建前期准备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契机,以“314总体部署和“五大”建设为指导。采取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控制尘污染,力保今年我区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5天,并为实现明年蓝天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依据
市环境保护条例》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年)通知》渝府发〔〕22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决定》渝府发〔〕59号)等文件要求。
三、检查范围
尘污染控制联合执法检查范围是以东都市区和以西城市建成区及路、路沿线。
四、检查时间
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年12月7日至2011年3月17日。夜间每月不少于2次。
五、检查内容
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洒水降尘湿法作业等措施。各类施工工地要符合《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和《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规定。建筑施工和土地整治施工工地现场必须符合市建委《关于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七项强制性规定》房屋拆迁工地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房屋拆除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程》市政维护和管网工地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市政维护施工扬尘控制技术规范》道路交通工地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市公路防尘规程》园林景观工地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市主城园林绿化工程防治尘污染管理规定》一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重点检查各类施工工地设置施工围挡、进出口及场内车行道硬化情况。
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要保持密闭性能良好和出工地时要冲洗保洁,二是两渣”扬尘污染控制措施。重点检查建筑渣土运输和建筑渣土消纳场扬尘管理。严禁未办理《建筑渣土车辆准用证》和未加装密闭运输装置的车辆上道路运输建筑渣土。禁止冒装渣土上路及沿路撒漏渣土。统一审批的建筑渣土消纳场要设置围挡,出口实施硬化并落实冲洗保洁措施。
一、确保完成总量减排指标。今年市政府下达的8个减排项目进展顺利。其中4个水治理减排项目计划投资1062万元,巨力集团、六合微粉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及中水回用2个工程项目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近期内将发挥减排效益;食品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与施工方签定合同;新上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已开始进行土木工程建设。4个大气治理减排项目计划投资890万元,六合微粉、大酒店已完成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更换燃气锅炉,集团、开发区人民医院原有燃煤锅炉已拆除,正在更换燃气锅炉。
二、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验收工作。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验收工作是今年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环保分局将《复核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任务进一步细化为26大项、138小项,并明确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头上,重点为垃圾处理场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现场准备以及辖区内所有企业的“一企一档”,34家固废、危废处置利用的“一厂一档”,15个绿色学校的“一校一档”和9个绿色社区的“一区一档”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创模复核工作。
三、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继续加大了环境现场监督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了污染源的蔓延,今年以来,累计对90余家企业进行现场监督监察,处理环境36件次,下达限期治理3份,立案处罚1起。采用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全区29套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严厉查处擅自停运治理设施、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违法排污行为,排放废水水质达到半岛流域标准,严格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标准,截止到现在,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率100%。市政府考核我区的大圩河丁家屋子、白浪河柳疃桥两个出境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恢复鱼类生长目标。
荣誉背后的无名战士
,市公安局队伍建设再上台阶,佳绩频传。共有3个集体,2名个人荣获国家级荣誉,13个集体、2名个人获省级荣誉,8个集体、12名个人获市级荣誉,9个集体、11人次荣立三等功。其中,出入境管理大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文明窗口单位”,指挥中心机要室被公安部评为县级公安机关一级机要室,刑侦大队观海卫中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一级责任区刑侦中队……。
鲜花和掌声,属于那些奋勇当先的佼佼者;荣誉和佳绩,属于市公安局这个“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大集体。而在鲜花和掌声、荣誉和佳绩的背后,则有一群立场坚定、兢兢业业却又默默无闻的思想政治工作者。一直以来,市公安局政工战线的全体同志按照局党委确定的政治工作总体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政工调研,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改变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积极为广大民警办好事、办实事,真正使政工干部成为民警的贴心人。
理论之“虚”与业务之“实”
当前,个别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是“虚”的,干些“虚”的不如干些“实”的。而多年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处主任胡龙法则认为:“思想政治工作不是简单的说教,只有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才能有效促进我们的业务工作。”
正确处理发扬传统与创新的关系。社会的发展不断出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必然会对民警的思想意识和行动方式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市公安局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始终将正确处理好传统与创新的关系放在首要位置。积极争取在继承我党优良传统的同时,加强思想观念上的新陈代谢,让工作方法适应时代的变化。努力实现从“说教式”向“引导式”转变,从“号召式”向“激发式”转变,从“打通式”单向教育向“参与互动式”双向教育转变,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加符合时代的本质和潮流。,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市公安局紧紧围绕三个阶段11个环节任务,紧扣“建设三型机关,践行三个治安,促进和谐发展”实践载体,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在认真组织全体民警理论学习的同时,还创新推出“五学”形式,扎实开展分析检查,采取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形式,主动征求各界群众意见和建议。并按照“五对照五查找”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各单位组织生活会,着力突出实践特色,精心制定党委建设、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公安业务、规范执法等5大类、6个方面的整改落实方案。
正确处理政治建警和业务建警的关系。政治建警和业务建警是完整的、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市公安局充分认识到,只有处理好政治建警与业务建警的关系,才能有效地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从而在开展系列专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市公安局针对国庆安保等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深入组织和开展思想动员,教育引导广大民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公安保卫任务中去,保障了特殊时期公安队伍的高昂士气,确保了队伍稳定,为圆满完成重要政治任务提供了坚强保障。
正确处理思想教育与制度管理的关系。市公安局全体政工干部时刻不忘自己的使命,在队伍教育中和风细雨,循循善诱,教育形式广泛,内容集中,活动多样,而在队伍的管理工作中则坚持从严、从实,使管理与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上下一致、内外结合的全方位管理教育机制。去年,市公安局根据《慈溪市公安局民警实战训练工作方案》,共组织民警实战训练班13期,受训民警634人;组织民警参加菜单式培训10期,培训人数5000人次;组织民警参加群众工作、执法工作、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维稳工作等四个方面内容的电视讲座4次;同时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各相关部门分别就如何与媒体打交道、公安档案信息管理、“天网工程”后台操作技能、吸毒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系统、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刑事情报系统、刑事技术业务、刑事侦查业务等进行培训。
正确处理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的关系。市公安局充分认识到,治警一定要严,同时也要贯彻严中有爱,关心民警,体谅民警的难处,积极在从优待警上办实事,办民警急需解决的事,充分调动民警潜能、提高整体素质,真正发挥激励机制效用。为此,市公安局一直以来十分注重对民警的思想关爱。严格落实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重大事项报告、分级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队伍思想状况,并着力培育民警的责任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十分注重对民警的动力激发。为了最大限度提高考评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定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工作综合考评办法》,以及一系列专项考核,广泛开展立功创模和争优创先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体民警的工作自觉性,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益。十分注重对民警的文化熏陶。组织开展了书画摄影比赛、演讲比赛、羽毛球比赛、登山等文体活动,成功举办了全市公安系统国庆60周年文艺晚会。积极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措施。作好民警生日慰问工作,严格落实民警带薪休假制度,有计划地安排民警进行年休假和 工会疗养。
打铁先得自身硬
政工干部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力军,政工干部队伍素质的好坏,作用发挥得如何将关系到整个思想政治工作。因此,市公安局全体政工干部在重视自身学习基础上,还通过召开政工干部研讨会,互相交流一个阶段抓队伍建设的做法,积极探讨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新路子,达到广交流、促提高、积经验的目的。去年,市公安局政治处在抓好“慈溪日报公安专版”、“慈溪电视台三北警方栏目”以及公安互联网等三大宣传阵地的同时,还积极主动地与媒体沟通交流,加强经常性的协作,邀请了日报资深记者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对全局民警进行辅导讲话,提高了全局民警与媒体记者打交道的能力。
根据市委《关于筹备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调研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结合我市环境和环保工作现状,对《__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环保局《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调整方案)以及《黑龙江省生态省建设纲要》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沈阳、大连、长春等城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及创建有关情况
(一)全国创建环保模范城的基本情况及部分城市的创建经验
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由于其不仅仅看重城市的环境指标,更注重城市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即可持续发展能力,其内容广泛而丰富,获得这个称号不仅是对一个城市现实环境的认可,更是对一个城市未来发展潜力的充分肯定,是一个公认的“含金量”较高的称号。因此,自1997年实施以来,在国内外已有较高的认可度,全国已有青岛、杭州、威海、张家港等数十个城市通过了考核验收获得了这项殊荣。从东北三省看,大连市最早通过了考核,与我市相邻的长春市20__年底通过了验收,沈阳市正在实施三年创建计划,计划明年通过验收。从省内的情况看,大庆市在我省率先获得了这个称号。从我们实地考察调研的情况看,东北地区主要城市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有一些共性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市借鉴,归结起来,主要是以下七个方面:
1、市委、市政府对创模高度重视环把创模作为全市的重要目标,切实在人才物力投入上给予倾斜,举全市之力抓推进。
2、实施大规模的企业搬迁改造。95年以来大连市共有120余家污染企业迁出市区,搬迁改造后的企业经过严格的环评,通过技改和推行清洁生产均大大削减了污染物的排放,平均削减率在90以上,实现了通过单纯末端治理根本不可能达到的目标。
3、加快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建设步伐。90年代初大连还没有一座污水处理厂,但通过“八五”特别是“九五”的建设,目前已有6座污水处理厂在运行,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70,并计划“十五”期间再建5座污水处理厂,以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的二级处理率。长春市近两年也加大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使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了50,攻克了这个创模的主要制约因素,今年通过了国家验收。沈阳市为实现三年创模目标在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率的基础上,拟在三年内建设3座污水处理厂,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
4、重点依靠联片供热解决烟尘污染问题。实行小锅炉并大锅炉的政策,近年来,大连市通过以大并小、以新并老,并网11片,2吨以下全部禁止和拆除(今年开始禁止并拆除4吨以下锅炉),综合治理锅炉2800余台,拔掉烟囱2100根。沈阳和长春市也分别拔掉烟囱1000余根。
5、实施大规模城市生态和绿化建设。近年来大连市共新增绿地1300万m2,绿化率达到了41。长春市则由于良好的绿化基础和近年来的绿化建设,城市绿化率高达38.7。同时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扬尘,规划了550米宽、90公里长的环城绿化林带,现已完成了150米宽绿化带的建设任务。
6、执法力度加大。用大连市环保局马局长的话讲:“大连环保工作的力度是打出来的,碰出来的”。去年大连市共对近1万余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额达1000万元,依法征收排污费1.2亿元。沈阳市依法征收的排污费更高达1。5亿元,处罚案件数也达万起,罚款额600万元。
7、实行对区环保部门的垂直领导,建立了比较理顺和合理的科学城市环境管理体制,工作合力强。早在1994年机构改革时,大连就实行了城区环保部门的垂直管理,市局下设5个分局,职能和资源配置合理,市区一心抓环保,较少地方干预,使全市环保工作真正形成了合力。
二、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的进展及对标情况
(一)进展情况
从1998年开始,我市着手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开展了以“蓝天、碧水、安静、绿色、朝阳”等五项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城市环境质量已经得到了显著改善。到20__年,空气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下降到0.135毫克/立方米,全年好于和达到二级的天数累计达281天;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达到56.8分贝,比1998年下降了0.7分贝,交通噪声下降到68.4分贝,比1998年下降了2.06分贝;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1.48,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2.4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3.81。
(二)国家考核指标调整和我市对标情况
20__年11月,国家环保总局文件对环保模范城指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为28项指标(新调整的指标附后),新指标体现了定性与定量项结合的原则。其中,基本条件3项,属定性指标,另有定量考核指标25项。在25项考核指标中,人均GDP、经济持续增长率、人口出生率等社会经济指标5项;空气污染指数、城市水功能区达标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等环境质量指标5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集中供热率等环境建设指标10项;环保机构建制、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中小学环境 教育普及率等环境管理指标5项。调整后的指标还附有实施细则,考核方式较调整前更加准确详细,同时体现了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适当照顾。
调整后的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有的严于原指标,有的松于原指标,通过对比分析,我们认为,总的看对我市较为有利,我市的各项指标正在逐年向考核指标拉近。从20__年我市28项考核指标的对标情况看:
已达到或好于考核指标的有14项,分别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环境保护投资指数;人均GDP;经济持续增长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单位GDP能耗;单位GDP水量;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城市汽化率;城市集中供热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和制定“创模”规划。
已经接近达标的有10项,分别是:有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自然保护区覆盖率>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8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0。
差距较大的指标主要有4项,分别是:通过卫生城市验收;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现有松花江水源地受上游污染我市难以控制,必须建设磨盘山新水源);城市污水处理率>60,20__年执行>70(需要建设若干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需要建设若干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以上4项指标是制约我市通过环保模范城考核的关键指标。
三、环保模范城与生态型园林城市指标总体一致,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可一体推进
我市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起步较早,28项考核指标是“九五”期间我市环保工作目标的主要参照指标。但是,由于我市的环境欠帐较多(特别是涉及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标上差距较大),距28项考核指标至今还有不小的差距。市委、市政府围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了创建生态型园林城市的目标,经过对标分析,我们认为生态型园林城市的指标与环保模范城的考核指标总体上是一致的,举全市之力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对环保模范城市建设是一次重大机遇,同时,环保模范城创建也会给生态园林城建带来设锦上添花的效应。
我市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指标共分两部分,其中园林绿化指标5项,即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人均绿地面积、郊区造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环境指标5项,即城市环境空气指标(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指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率。上述指标全部包含在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的28项指标中(见附表),但是普遍高于和严于环保模范城考核指标。其中绿化覆盖率指标比环保模范城市建设指标要求更高,而且分解成5项指标,更具形象特征和实际操作性,形成了生态园林城指标的突出特点,有利于在一段时间内抓出成效。
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指标中的5项环境指标,也是环保模范城考核的硬性指标。近年来,我市通过大规模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环境质量已发生了较大变化,上述指标中有的指标已经达到要求,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指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两项指标,目前已经接近了环保模范城考核指标,但是与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指标还有差距(以20__年实际达到的指标相比,区域环境噪声指标差0.4分贝、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差4.19个百分点、环境空气指标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相差0.15毫克/立方米)。其他生态园林城环境指标与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相比,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城市污水处理率60,与国家考核指标一致。这说明,一些主要环境指标可在达到生态园林城指标之前或同时达到环保模范城考核指标。
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还将间接增加城市环境容量,使各项环境指标明显提高。以生态园林城的绿化园林建设指标为例,大量的城市园林工程的建成和森林绿化面积的增长,将使城市的湿度提高,区域性环境气候发生改变,这些反映在城市环境指标上的变化就是城市环境容量的加大。体现在空气环境质量上就会使市区湿度加大,通风能力增强,使城区扬尘污染减少,受周遍沙尘的影响降低,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下降;体现在噪声环境质量上,将增加隔声吸声效果,可减少交通噪声的辐射宽度,使区域环境噪声指标明显改善等等。另外,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还会对我市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带来促进作用。
四、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由于我市是老工业基地城市,环境问题历史欠帐多,因此,要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必须切实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上下大决心,有大措施,今后5年应力求在具有牵动性影响的关键问题上取得突破。
(一)切实加大结构调整和污染源治理力度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结合国家工业生产总量调控目标,限期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厂矿,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防止关停企业和小炼油、小轧钢、小造纸等“15小”及小水泥、小玻璃等“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坚决禁止使用国外和发达地区淘汰的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城市布局,逐步将污染企业迁出城市二环路以内地区。
所有企业排放污染物要稳定控制在排放标准和总量指标之内,对达不到要求的,实行停产整顿。以污染负荷占全市工业污染65的企业为重点,实施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全面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动态管理,在重点行业和企业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关键技术和工艺设备及适应环境要求的各类生产生活用品的研究开发,积极支持更多的企业进入环保领域,通过政策和法律法规手段,引导环保产业的发展,促进环保产业的发育。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在全市工业企业倡导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采用高新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改造,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实行污染全过程控制,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积极推行国际通行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推动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增加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逐步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促进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抓好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切实落实煤炭、电力、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建材、轻工行业的污染防治目标。
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推广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和洁净煤技术产品。要加快城市无燃煤区和原煤散烧控制区建设,严格控制新上燃煤锅炉,减轻煤烟污染。
(二)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磨盘山水库供水工程建设,形成日供水能力45万立方米,让大多的城市居民吃上来自原始森林的洁净水。依法划定磨盘山水源地保护区,强化对水源地水质的保护。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尽快完成马家沟文昌污水处理厂32.5万吨二级处理工程建设,兴建松花江南岸沿江污水截流及32.5万吨工程处理、何家沟群力21万吨、何家沟平房15万吨污水二级处理工程和松北新区10万吨污水二级处理工程,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70。
加快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兴建向阳山日处理1200吨、道里区日处理800吨和无害化集成技术日处理1037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加快现有垃圾处理厂的改造升级,确保到20__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逐步开展垃圾分类回收,促进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和并网工程建设。建设道里区、马家沟机场 开发区、道外华欣以及南岗西南部集中供热工程。开发无燃煤区和原煤散烧控制区建设,对分散的染煤锅炉房实行就近并网,拆除烟囱以及促用清洁能源或洁净煤技术等措施,控制烟尘污染。20__年要拆除烟囱200座以上,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10万平方米。确保我市大气质量尽快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三)加快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全面启动生态市工作,完善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将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分步实施。
加快生态型园林城建设步伐,科学实施“大树进城”和“一江、两环、三横、三纵、六射、八城、八园、千院”工程,确保到20__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万平方米,郊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0。让__以“城在林中,道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崭新形象展现在世人面前。
制定并实施《__市生态功能区保护办法》,对水源涵养、湿地、水域、草原、森林、林带等具有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洪水调蓄、防风固沙有重要调节作用的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要依法实行强制性保护和建设。
加大流域综合整治力度,完成松花江__江段及其12条一级支流两侧5公里范围内的点源、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工作,重点改善阿什河、蚂蚁河、诿肯河、巴兰河和贫林河水质,确保达到相应的功能区划标准。
加强水、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和旅游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监管制度,维护水环境安全和水生态平衡。加快小流域、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减少水土流失。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坚决罅新的草原、湿地开垦。积极推进风景旅游区(点)水、大气、垃圾和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保护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
提高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全市新建10个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50个市级以上生态示范区。原有的70的自然保护区要力争完成建设规划和投资,晋升为省级以上保护区。积极探索和推广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与当地经济发展及农民增收相结合的良性发展机制。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药化肥环境安全管理,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和超标污灌带来的化学污染和面源污染,积极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确保农产品安全,同时,通过打绿色牌,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将我市的生态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大力推广秸杆气化和秸杆过腹还田等措施,促进秸杆综合利用。加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建设和保护力度。控制规模化畜渔养殖业的污染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城市考核指标(调整方案)及对标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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